每周日下午的诗经课是常真唯一一节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经典文学课。时隔数年,我与那只有几面之缘的诗经再次相遇。
那个整天有口无心背诵着四书五经的小孩可不曾想到,今后的他,会以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重新认知他手里的四书五经。是啊,这把开启传统经典的秘钥熟悉而又陌生,我们以为需要跋山涉水才能够找到它,其实不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它一直就在你身边。
而这把秘钥是协助我们去重新认知那个新世界,这个新世界里充满了无数道门,每一道门都被牢牢锁住,因此它成为了我们这一路上唯一且珍贵的工具。
人人都有不同的秘钥,我们这群人的秘钥便是“还原现场”,将自己移位至这首诗的处境之中,身边的一切事物尽力还原成这首诗的现场,推开本有的自己的见解,观察和体会处在这个环境当下的自己是怎样的一个状态,这个时候的你则是诗人,他看到的即是你看到的;他听到的即是你听到的;他闻到的即是你闻到的;他触摸到的即是你感受到的。
我们已经进行了四节诗经课,但课堂上的状态和氛围依然是紧张、压抑、犹疑、沉默。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问,可我们总以猜疑和沉默回复,我有时都会受不了自己,但内心又默默问到:受不了可以,那你倒是解决呀。这时我无言以对。
没错!既然你不想让自己的状态变成这样,不想让课堂的氛围如此这般,那你倒是用行动去解决呀。
老师不过是让你用这把还原现场的钥匙去打开这首诗的大门。当门打开了,这首诗也就一丝不挂的呈现在你内心,以至于完全包裹了你,你就身处其中,其实我与诗只有一门之隔。
当你在还原现场的时候,如同在为这首诗画一幅画。它的每个细节都会被你观察和体会(珍视)并刻画其上。对这首诗的还原就如同你向别人介绍院子里的一棵树、一株草、一朵花是什么样,家里养的鸟叫声如何。
每当老师提问我看到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我都觉得自己的回答可能太片面,不够深度,感觉应该没有那么简单,所以提前否定了自己的答案,并不敢回答,但事实上你直观的体会,就是你的答案,这个答案无所谓简单,对这首诗最真实的感受就是你唯一的答案。
把诗中的每一处细节都看作一粒碎片,将这些碎片拼接起来的时候,你的这幅“写生”才终于完成。
相信在平时生活中应该接触过不少的感言,在平时生活中,大家都常接触到感言吧,如何去写好一篇优秀的感言呢?以下内容“野性的呼唤的读书心得”是栏目小编特意分享给您的,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在苍白的月光或者朦胧的北冰光下,它那巨大的身影高高跃于狼群之上,声音宏亮地高唱着世界之初的一支歌——野性之歌。”这是小说《野性的呼唤》的结尾,“它”便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一只名为“巴克”的狗。
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看完这本书,我想,巴克多么好学上进且勇敢,又能吃苦耐劳,敢于与命运作斗争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更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它懂得知恩图报,且善恶分明。
布克原来住在位于圣克拉拉山谷的一个漂亮的庄园里,他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狼犬。他的父亲是一条体格魁梧圣伯纳狗,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只有一百四十磅的体重,但她又受父亲的影响,仪表堂堂。他这种优良的血统和矫健的体格以及庄园里普遍的尊重而产生的威严,使他具有了贵族的气质。他不免有些自命不凡,常常得意洋洋的把整个庄园都放在他的管辖范围内。
布克在法官家时,有时和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扎进游泳池里陪他们一块游泳,或出去打猎;有时以白马王子的身份陪伴着法官的女儿散步;有时就像老朋友一样,伏在布克脚边,陪着法官看书。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由于柯勒大克发现金矿,冰天雪地的北极成为人们向往之地,法官庄园里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借此机会把布克带走了,从此他离开了自己安静富贵的生活。
布克在红色衬衫男人那儿第一次尝到棒子的滋味,他明白面对拿着棒子的人,他是根本没有胜利的机会的。布克学到这个教训后,一生都没有忘记,也不敢忘记。终于他重新有了主人巴罗特和法兰夏,有了新的朋友笑里藏刀,虚伪阴险的史皮兹,气质忧郁,乖僻,喜欢独来独往的德夫。当他亲眼见到和他一路的朋友柯利被爱斯基摩犬撕咬直至剩下一堆碎片,他领悟到了这里的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当柯利的死亡还笼罩着不布克时,另一个重大的打击又降临了。他被像马一样赶去干活,他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他明白现在还不是反抗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去学习,了解现在的工作,生活,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后来法兰夏又带来两条狗,一个叫比利,另一个叫乔依。比利温柔善良,乔依乖离又暴躁,再后来,又加入一条叫索洛克司的狗,他身体瘦长,面容憔悴,脸上布满战斗的伤痕,只剩下了一只眼睛,他很冷酷很无情。
渐渐的,布克内心涌泄出一种原始野兽的统治欲望,以布克孤傲的性格,使他不甘心在奸诈无理的史皮兹的领导之下。终于,一场恶战爆发了,起因是史皮兹占领了布克的窝。一群饿昏的爱斯基摩犬突然来袭,混乱的场面连法兰夏和巴罗特都控制不了,布克也加入到战争中,曾经亲眼见到柯利死亡的布克尽管身上有多处伤痕,仍旧奋战不止,史皮兹也乘机偷袭布克,狗队就这样被冲散了,知道黎明才被全部找回,这段时间是他们度过的最艰险的日子,他们个个遍体鳞伤,还要度过一条宽达三十公里的河,河水的许多地方还未结冰,这给他们的行程增加了更大的困难,他们未到达道生就出现了混乱,一场生死搏斗,布克VS史皮兹,战胜了史皮兹的布克取代他当上了这支队伍的首领。
不久,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法兰夏被降职了,他们沦为给淘金者送信函的人,信函很多,他们必须马不停蹄的跑才能准时到达目的地。为了不耽误行程,又加入了两个同伴迪克和库纳。在新首领的带领下,他们又开始了新的旅程。这是一场持久战,这些拖雪橇的狗,因为长时间过度劳累又得不到休息,一个个变得脾气时分暴戾,乖僻,德夫倒下了,他是被累死的,布克也从一百五十斤降到一百斤。终于他们有了三天的喘息机会,布克也没想到他们已经到了微不足道的地步,第四天听到讨价还价的声音,他才明白,原来他们都已经被淘汰了。
那两个美国人就是布克的新主人,一个查里斯,一个哈尔。还有一个叫梅塞思的女人,她是哈尔的姐姐,查里斯的太太。他们三个人都不懂驾驭狗的技术,套上绳索都要好久,他们根本不懂得怎样去疼惜布克,他们让狗队去拉很重的东西,却不给他们很好的休息,先后有很多狗都因为受不了离开了。要过那条三十多公里的河时,布克深知冰已经化了,不可能顺利通过,因此无论他们怎样责打他,他就是趴在地上死活不走,就在他们打他时,桑顿不忍心,把他救了下来,桑顿因为脚受伤了,他的朋友们为他修建了一个木屋,让他养伤。天气一点一点转暖,他的脚也一点一点复原,他心疼布克,于是救下了他,从此,布克跟他的`新主人开始新的生活。
桑顿原来就有两条狗,他们都很友好的对待布克,桑顿对布克像孩子一样,布克也在桑顿那儿体味到了爱,这是他在法官家,在以前的旅途中未体会到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布克的伤一天天好起来。布克怕桑顿离开他,从他来到北方后,他的主人换过一个又一个,这种匆匆的离去让让布克觉得任何一个主人都是不长久的,对此他很担心。他怕有一天桑顿也会离他而去,从他的生活中消失。有一天,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来到他们的营地,他们带着桑顿和他的三只狗,一起离开白河口走向道生。很快到了道生。那年秋天,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驾着条独木窄船,准备越过一处很艰险湍急的河流,突然船陷入激流中,桑顿掉入水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布克奋不顾身的跳进河里去,在一片惊涛骇浪中追上桑顿,但河流很湍急,他们很快又被冲散了,布克被拍到岸边,虽然他已经精疲力竭,但他还是又跳入河中,在桑顿两朋友的帮助下他们两个终于被就上了案。
在道生的那年冬天,桑顿和别人说布克能拉动一千磅的东西,布克凭着对桑顿伟大的爱,他终于拖动一千磅的东西走了一百码,帮桑顿赚了一笔,并还清了债务。桑顿有了钱之后,抵挡不住传说的诱惑,决定东东部探个究竟。一年春夏秋冬他们走过了无数不知名的河流,又是一年的春天,他们意外地发现河床中有金子,于是就在那里定居了下来,每天淘金。布克也每天无所事事,终于有一天,布克遇到一匹野狼,他们变成了好朋友,布克和野狼走了好远,突然想到桑顿,他头也不回地往回赶,任凭野狼怎样劝说,在他心里,桑顿仍是他的全部,虽然他很渴望和野狼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桑顿。
日子又过了许久,布克又出去寻找野狼,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他在外面两天一夜,他心里觉得恐慌,当他回去时,悲剧还是发生了,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被杀死了,两个伙伴也很痛苦的死了。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布克看到这一幕惊呆了,他也气愤到极点,他的凶猛,残忍,对付了一群印第安人,战胜了高级的动物——人类。
布克心里没有牵挂了,他跟从自己内心的呼唤去到了狼群中,但他每年仍会回来看望桑顿,在原来那个地方发出低鸣。
从此他带领狼群奔行于山野之间。
人只有经历苦难才会成长,只有面对困难,才会勇进,只有收到威胁,才会发现潜能,才会坚强。所以说,困境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在困境中,我们才会取得成功。
关于野性的呼唤英语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The call of the wild" the protagonist is a dog named buck. It had no worries of life in America south, was a family servant secretly sold to Alaska as a sled dog, after witnessing a sight, it begins to follow the "stick" and "teeth" principle, and gradually become a good sled dog. Later, he met a man named Thornton it really like. They go to the eastern treasure hunt, Thornton was killed by indians. In revenge for Thornton, Buck returned to nature.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The story of Buck's image is a symbol of a strong survival wisdom, strong will, tenacious survival strength and agility in the harsh living environment. It came to control the new environment after is not willing to suffer other strong, but efforts to adapt to, continue to struggle, become a new strong, reflects 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this rule. Although it is a dog, but if for the rest of us, may not be able to survive in such cruel environment down there, are less likely to become strong. So, in reality we should like buck as tenacious, unyielding, don't give up hope, after all, in the future society, we may also experience changes in frustration, turn the world upside down, and if we can have the buck that spirit, it may lead us to success.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
Now, if we encounter a little frustration was down, so is also not a dog, nor as large in the future.
双语对照翻译不正确取消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栏目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没有一模一样的人,也没有一模一样的想法,将我们的想法记载下来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或学习中的感悟总结,需要围绕中心来写。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书是我喜欢的,一颗小星星扣在翻译,不喜欢为了翻译而翻译的翻译,不形象,也不灵活…
它胜利了,是强悍的原始兽性驱使着它杀死了自己的强敌,并且感觉好极了。
书中有一部分关于野性的描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世界的不二法则,也是人类社会变通后的生存之道——
要么取得统治权,要么就是被统治;表现仁慈就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是残酷的。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这就是法则。野兽都有一种耐性——像生命一样没有累的感觉、执着坚定——就是这种耐性得以使网里的蜘蛛、盘踞的蛇以及隐藏着的豹半天一动不动;动物在猎取活物时特别具有这种耐性。人也要有野性!喜欢《星空演讲》上辛芷蕾说的话,她是一个敢承认野心的人,我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相反,我喜欢她的坦诚——她说她想要成功,想要获得更多选择权,选择自己喜欢的角色(大意是这样)…理应如此,她有实力也有演技,本不该被埋没!
最喜欢的情节是桑顿与巴克相处的那段时光,我想,如果不是桑顿死于非命,巴克也许不会回归,但即使回归,巴克也没有忘记桑顿,依旧会回到那个小木屋…
印象很深的一句话——
“既然你爱我,巴克,既然你爱我。”既然你爱我!由此而想到“为你千千万万遍”!
敬畏,喜欢!
——不知再说些什么的潦草结尾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作文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有西游记、史记、黑骏马……但我认为写得最精彩最有真情实感的是野性的呼唤。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分享好文]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之五》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书心得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荒野的呼唤心得体会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