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没有一模一样的人,也没有一模一样的想法,将我们的想法记载下来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或学习中的感悟总结,需要围绕中心来写。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书是我喜欢的,一颗小星星扣在翻译,不喜欢为了翻译而翻译的翻译,不形象,也不灵活…
它胜利了,是强悍的原始兽性驱使着它杀死了自己的强敌,并且感觉好极了。
书中有一部分关于野性的描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世界的不二法则,也是人类社会变通后的生存之道——
要么取得统治权,要么就是被统治;表现仁慈就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是残酷的。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这就是法则。野兽都有一种耐性——像生命一样没有累的感觉、执着坚定——就是这种耐性得以使网里的蜘蛛、盘踞的蛇以及隐藏着的豹半天一动不动;动物在猎取活物时特别具有这种耐性。人也要有野性!喜欢《星空演讲》上辛芷蕾说的话,她是一个敢承认野心的人,我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相反,我喜欢她的坦诚——她说她想要成功,想要获得更多选择权,选择自己喜欢的角色(大意是这样)…理应如此,她有实力也有演技,本不该被埋没!
最喜欢的情节是桑顿与巴克相处的那段时光,我想,如果不是桑顿死于非命,巴克也许不会回归,但即使回归,巴克也没有忘记桑顿,依旧会回到那个小木屋…
印象很深的一句话——
“既然你爱我,巴克,既然你爱我。”既然你爱我!由此而想到“为你千千万万遍”!
敬畏,喜欢!
——不知再说些什么的潦草结尾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作文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有西游记、史记、黑骏马……但我认为写得最精彩最有真情实感的是野性的呼唤。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目送是台湾作家龙应台致敬亲情的作品,文中每个小故事都透露出悲凉,读此书后,会让你更加体会到母亲伟大的包容。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读后心得10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送读后心得一
读龙应台的书很早了,杂文、散文都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深深被她那外表朴实无华但内心赤城火热所吸引。她的文字,把人性本质和文学内核剥茧、刻画得丝丝入扣,直指核心。她关心时事、热爱和平,针砭时事,鞭辟入里,不光是作家,更是位思想家、公众知识分子,大家对她的评论是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而我的感觉则是:如果说索尔尼仁琴被誉为是俄罗斯的良心,那么龙应台可否说是台湾的良心呢?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主打温情牌,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分别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本书的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不由得想起我的点点滴滴。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上大学,父母送校后离开时我并没有回头,反而是马上扎入新生火热的报名中去;生孩子出产房,他们炙热的眼神送来的温暖和关切,在得知父母双双得重病,去医生办公室代表家属签字时,那被迅速关在大门外焦虑的眼神
打开邮箱,第一封邮件永远定格在20xx年11月28日,那是爸爸在我结婚后给我发的一封信,题目是《女儿是父亲的最后一个情人》这篇转载的文章,结尾他写道音音,老爸没有息,你知道吗?在你结婚的那天晚上,老爸流泪一晚上啊!不知道别的女孩的老爸是否也是这样? 此文不能多看,每次光看到标题就已泣不成声,一切也都尽在不言中,而此时,远在天堂的爸爸不知是不是会常常透过天幕冲我温暖地一笑呢?
以前还不能完全体会到亲人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以为理所当然,但当父母都渐渐老去或去世时,曾经的点点滴滴会经常无意识地在浮现在脑海,年纪越大,浮现的时刻就越多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这就是真实的目送,这就是我在低低浅浅的文字里读出的感受。
目送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子女,那几乎可以穿越时光的眼神指引着我们共同去经历,一起去相互送别,一起相互慰藉,在这浅长而又深邃的日子里,在亲情的温暖中,在这茫茫的人海里!
目送读后心得二
201x年的暑假即将结束,在这个假期中我认识到了很多,也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母亲这个词。
《目送》,这本其妙的书。淡淡的文字,平淡的语调,细腻的感受,完全没有华丽的影子,也没什么大悲大喜。但却能让人很认真地读下去,在无形间净化着我们那被尘埃腐蚀的心灵。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多么朴实的文字,却触动了我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仔细想想,好像也真的是这样。年幼时的我们,总是走在最前面的那一个,向着朝阳迈去,而顺着我们的背影一直倒退回去就会发现,在那个最隐蔽的角落里,总有一个或两个人,他们的眼神,从我们出现在这世界上时,就从未离开过。他们或许期待,或许渴望我们的一回眸,一丝观注,但我们一直没给过。即便如此,每一次看他们的眼神时,那里总是带着说不清的深情与期盼。
随着时间的流逝,也许我们也成为那个望背影的人时,才会真切的体会到父母那份痛楚与沉默。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那时,我们可能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我们想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一切的感受,可被时间悄声无息地挡住了。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
不管是时间也好,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该经历的会经历,该遗失的会遗失。生命是一条无法回转的轨道,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有些感受只能一个人体会,有些眼泪只能一个人掉,有些痛苦只能一个人承担,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走。明白了这些,才算是真真正正的成长了吧。
《目送》这个光阴岁月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时光消逝中成长度过,我们的皮肤会由光滑到粗糙,我们的背影会由高大到佝偻,我们曾经拥有的也都会一一消失。这看起来是一场永恒的遗憾,但我们却能从这一次次的目送中提炼出最纯净的心灵,最温馨的回忆。
龙应台的文字是我最欣赏的,它如清晨的雨露,清新朝气,如黑暗的火焰,温暖明亮,带给我一种很平静的感觉。在这喧嚣杂乱的社会中读着她的书,我的世界竟也莫名的变得安静了......
目送读后心得三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每次读到这句话内心都会为之一动!
当好朋友送我这本书时,读了扉页上这句话,感觉到的是生命的厚重,而内心又有无法言说的心酸和无奈,特别是再次翻开这本书又是两年后,在这中间多少找到了渐行渐远的我们自己的影子,那心酸和无奈是我们每个人成长必须经历的,也将是生命中最为宝贵的东西。
我们目送着远去的背影,也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有时候我们必须走,有时候我们必须去送,走时大可一心离开,而送时我们在那个慢慢的远去的背影后承受不舍,那种滋味最是心酸。
我的童年时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那时每天上学,外祖父每天都会送我到村口,有时走了好远,一回头,他都还在那里。那时怎懂得他的目送中有着担忧和不舍,我又是多么容易从他的护送下溜走,到了路口拐个弯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直到有一天我已经快二十岁,他也从哪个刚刚年过半百的人,进入古稀之年,记得最后一次回去看他,然后我要走,连胡子都已花白的他拉住我的手不放,而那竟是最后一面,依旧是他看着我的背影离开,从此那头不再有他的那份牵挂,无论我怎么回头,先我而去的最后留给我的依旧只是一个背影。渐渐的我用生老病死时间常态看着那些必然先走的人。
上个寒假收假时,老妈在厨房里切菜,我在厨房里一边偷吃东西一边问老妈,我就要上学去了,你都不留我?
老妈头都没抬说留得住我就留了,等你工作了我就更难见你们一面了。这中间有多少无奈和心酸大概老妈早就尝够了,干脆默默无语的看着我们每次离开,看着我们渐行渐远。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如果我们还能做点什么,唯有多陪陪他们,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将目光落在我们的脸上,而不是望眼相送。
而还有一个人,我们的一份爱情纠结了好几年,记得上一次相见后,在码头上我拉着她的手,她却让我先走,说是要看我离开的样子,最后在我的坚持下我看着她的裙摆慢慢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在那一刻我或许明白了爱情。
这世上最令人难过的莫过于我们拥有过却留不住的几类人,一是先我们而去的亲人,二是青年时我们想爱却不能再爱的初恋,三是知音成了志向完全不同的人。第一类人让我们知道亲情的可贵,第二类人让我们明白爱情,第三类让我们领略真正的友谊。而他们无论多么可贵,都注定我们要一个人走,走完一个人必需走完的那一段,在那一段旅程中我们要尽管走,不必回头。
《读者》杂志发掘人性中的真、善、美,体现人文关怀。《读者》在刊物内容及形式方面与时俱进,追求高品位、高质量,力求精品,并以其形式和内容的丰富性及多样性,赢得了各个年龄段和不同阶层读者的喜爱与拥护。本文是《读者》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
心得体会一
读完《读者》原创版之后,才发现平平淡淡才是真,所谓平淡,就是一种真实,简单的生活,生活的琐碎中不是缺少亮点,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缺少一颗敏感的心。
在《张爱玲的三朵玫瑰花》中,知道了,张爱玲,这位旷世才女,不单单是一个持才傲物的遁世形象,也是一个在生活中辗转挣扎的血肉之躯。从蓝色的妖姬中失亲的败落到母亲的背弃;至红玫瑰中青涩美好的初恋;到白玫瑰幸福温暖的婚姻,张爱玲的一生终于有了甜蜜,然后一切却来得太突然,11年的时光,丈夫赖雅的年老多病,在1958年患上了背痛疾病于1967年10月8日离逝。那年,张爱玲47岁,赖雅76岁。可以说,她的一生是不幸的,没有完好的童年,也没有持久的婚姻,还要照顾丈夫的病情及自己的工作,忍受着尖酸的辛苦,张爱玲却还是一步一个坑地挺过来了。 有些悲凉,但很真实!张爱玲告诉我坚持不懈。 然而在刑世嘉德《总有一天》中,凡?高这个人物赤裸裸展现了在我眼前。凡?高爱画胜于生命,但人们的无知于诅骂,让凡?高陷入了一种痛苦之中,他画那些色彩灰暗,造型凝重的作品,将生命与画笔融为一体。高兴的事,虽然父亲终于终止了对凡?高的资助,但亲弟弟的资助却没有断过,然而,在这时,又出现了在凡?高生命重要的一个人阿尔,两人很快穷投意合,无事不谈
上帝终究是捉弄人的,正凡?高在画第五幅《向日葵》时两人的艺术理念发生分歧,阿尔离凡?高而后,凡?高的人生顿时陷入阴霾。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怀疑,还有负担日重的弟弟,凡?高在1890年选择自杀,那年她37岁。 凄凉而悲惨凡?高告诉我追求梦想。 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道理,要你去了解他,走近他并感受他。在《读者》原创版中的右下角有一个倾醒目的标题: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诗人海子写下了这样一首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样芬芳的诗句,简单,美好。有人说,他的离去标志着那个纯真年代的终结;有人说,他死于孤独,江郎才尽。难怪,诗人海于希望做一个幸福的人。有一所房子,可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古代那些文人诗人也希望自己可以隐退江湖,告别哪所谓的世俗。 那个时代的我们,会受不了金钱;受不了离合;受不了背弃;受不了那些强压在我们身上的责任。这个时代的我们,却慢慢习惯,变得那些所谓的物质。
在看完《读者》原创版后感受到每一篇都有一个不朽的灵魂,在越来越迷茫中,灌输我们思想道德。 那些作品,教会我成长。那些人物,教会我爱。
读书心得二
由于我的车被撞去大修,我今天上班就坐公共汽车了,不用费脑筋了,感觉很美,从厢红旗坐车,到香山在转车时,看到一个报刊亭上有《读者》杂志,想起了一个朋友对这本杂志的讲评,我随手买了一本,因为还有近四十分钟的坐车路程,顺便阅览一下,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这本杂志过去自己也很喜欢,坚持好长时间的不间断阅读,后来很多事情就放下了,坐到车上先大概地看了一下,觉得还是那么清心,内容还是那么新颖,不免有些感慨,这本杂志的创作信条真是太难得了。细细地看下去,感受还是很多的。
卷首语是《将生命当成租赁》内容是目前,在韩国非常流行一种死一把活动,参与这个活动的人首先要进行一个以生命的意义为题的测试,留下肖像,写下遗嘱,然后穿上麻布做的的寿衣躺进棺材里。体验者能在棺材中听到哭声,大约十五分钟后,工作人员在打开棺材,体验活动结束。据主创人员介绍,设计这种死一把活动,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反省过去,珍惜现在,更好地面对未来。这真是巧合,我昨天就经历了那生死一瞬间。我真的深有感触,就象里说的那样:国人有句俗话:不见棺材不掉泪。只有真正地面对死亡时,人的心态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生命有如某种租赁,只不过这种租赁有好有坏,有长有短,有悲有喜而已。说得精辟,不多说了,因为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再说下去就会受到亲人们的批评了。 叫我感到好的地第二篇,题目是高贵,这样写道:那些内心高贵的人,即便挫折不断,即便被压迫在人生的谷底,他区别于他人的,是拥有一张从容不迫的纯正的脸。脸如同一个人的心。林肯说,一个人活到四十岁,就该对自己的脸负责。在父母的无私之爱中孕育出的清纯美丽的脸,四十年后是否还能够不染浊尘,无阿谀之风、汲汲之气躲闪之态.....这取决于我们自己。说得不错,一个真正高贵的人,是具备了高贵的情感,在其善良、纯正的面容之下往往藏着隐痛,而他们更以升华自我的方式超越了那种痛楚与沉沦。 在《有一些错不必纠正》的,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因为自己的生日,向父母提出质疑,为了不让自己有一个错误的生日伴我终生,他开始让父母好好回忆,直到母亲流泪,父亲的指责,你究竟想干什么,父亲的话让他明白了,想用所谓的科学,去怀疑、否定父母为之的美好记忆。他们的记忆是那么温馨,又是那么辛酸.....哪一个更重要呢?这样这个孩子在他十八岁的时候懂得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有一些事情,明知道是错的,但不必去纠正。
看完之后,我心里非常感动,人与人之间就应该多一份理解,特别是亲情,更应该包容。 这本杂志还有好多值得一看,《心中的财神》心中的财神或许是你获取财富的一种信念。《在别人的生活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要坦诚地承认,我们在精神世界上的匮乏,在心理上的慌乱。只有诚实地面对这种匮乏与慌乱,我们才可能找到自己方向。即使我们用了那么多别人的名词与概念来武装自己,或者逃避其中,我们也不可能变成别人。
《托尔斯泰灯》中说到: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盏灯,人不是由于决心才有毅力。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取决于他的阅读史。只有阅读才能最有效的培养人的精神生活习惯,而好的习惯又形成性格,性格决定人生。
读后心得三
一位画家,为坐在马路边正在乞讨的一位乞丐画了一幅脸部素描。起初,乞丐并没有认出纸上那个神态自信、倨傲不羁的人就是自己。当画家向他指明后,网,他显然十分震惊。半晌之后,他语气坚定地告诉画家:如果这就是您眼中的那个人,那他就一定是将来的我。果然,若干年后,再次出现的他已经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
这是《读者》刊登的一则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述说了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人生哲理:自信,可以让人生更加精彩! 人生的旅途上,本来就布满了荆棘,能否抵达理想的高地,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穿越过去。而这勇气的组成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当然是非自信莫属了。你尽可以先别想着前面的路有多么难走,而要相信:我一定能走过去!然后鼓足勇气,大步向前;而不要红着脸,腼腆地自言自语:我我不行。 一个已经很有事业的,或者有着成就的人,往往不会输给别人,而恰恰输给自己的内心。 信心,并不一定要是别人给予的,自己的潜能可能藏在心的深处,很难触及,很难说服自己摆脱那个让自己禁锢的囚笼,有的时候,给自己鼓舞,能行的,就算要拼搏的时间长一点,就算是要更努力,但是,最终的目的都能达到,没有太晚,没有不可能,只有,要不要,能不能,有没有信心,让自己成功。 退缩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方式,有勇气的人才会是一个成功的人。
正如同 如果你不去做生活的主人,那你只会成为自卑的仆人!将在懊恼与嫉妒中消逝自己的青春。相信自己,阔步走进荆棘丛吧!当你伤痕累累地走出来时,温暖的阳光将会洒满你的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将感受到金色的喜悦。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会懂得:信心对于成功是多么重要。所以,请大声告诉自己:我能行! 成功这个终点,铺向这个终点的道路兴许是弯弯曲曲的,曲折不平,或许,可以不费力。但是,关键就在这个起点,你真的有勇气走向这个重点么?对于那个未知,鼓起勇气,就算是会艰辛,会困难,也要走下去。相信自己,能行,那就能行。 生活,是个迷宫,会碰撞,也许努力了过后又会回到那个原点,但是,如果寸步不移,就一定不会成功,在失败中取得经验,一步步留下的不是别的,而是丰厚不会丢失的经验。如果有信心,有勇气,成功的开拓者并不都是那些富二代。更多的是那些有胆识的,会把握时机的人。
丹尼斯威特勒曾说过:成功者的态度包含众多的成份。但是,最重要的是具有自信心。朋友,请高高举起信心这盏明灯,它将引导你在漆黑的夜里找到光明的前途。 就如彩虹下那颗心,自信,光明。
红岩说的是什么内容?红岩精神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教育价值,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元素。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从小在长辈们的故事中长大,其中关于共产党革命英雄的故事,关于敌人对地下党员实施的酷刑,令我小小的心中满是震惊,同时对刘胡兰、董存瑞、江姐、许云峰许多耳熟能详的英雄人物,充满了崇拜和钦佩。寒假中,我捧读了中国军事文学名著《红岩》,重新回味那段血雨腥风的历史。
《红岩》讲述了重庆解放前,在渣滓洞、白公馆等狱中,敌人对我地下党员实施酷刑,妄图从他们口中获得机密,并疯狂屠杀我革命志士的故事;许云峰、江姐、成岗、木青竹等共产党员在叛徒告密、敌人严刑拷打下坚持不懈,毫不退缩地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最终击败了敌人。正是他们的努力,才有了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
在书中,我看到了无数大义凛然的革命烈士:意志像钢铁一样的江姐、许云峰,沉着稳重的成岗、余新江,为了革命忍受痛苦的华子良等等。尤其是特务们为了从江姐口中套出党的重要机密,将粗长的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间的那一段,我读了不禁声泪俱下,那种刺骨钻心的疼痛简直令人发指!而江姐总是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还有许云峰,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残酷折磨和威逼利诱,始终坚强不屈,不为所动,他以超人的意志,在敌人魔掌中两次战胜死神,在与世隔绝的监狱中用双手艰难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
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严酷的肉体摧残,但在由革命精神和必胜信念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肉体上的磨丝毫动摇不了革命者的的斗志;而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无可奈何的敌人不得不承认:任何刑具对革命者都是没有效果的。书中描写许云峰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其坚定、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尤其令人难忘:
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我将许云峰、江姐临刑前从容告别,英勇就义那段反复读过,每次都令我产生莫名的震颤。我想之所以打动我,奥妙大约就在于它唤醒了我心底那份因生活恬适而休憩未醒的憧憬,那是作为一个共产主义接班人永恒的奋斗之梦。
掩卷思量,我又满怀兴致地百度了《红岩》的背景资料。
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么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与电影《建党伟业》相似,《红岩》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中国共产党热血沸腾,火一样的革命热情。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怀着共同的情感,不惧敌人的枪口,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染红了我的心。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
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早就听说《红岩》一书值得一看,今年我看了《红岩》后,感觉的确受到教育。
《红岩》虽说是长篇小说,却写出了当时自抗日战争后到解放之前一些真实的事情。从地下党党员重庆密秘工作到不久因叛徒而使地下党党员落入国民党的魔窟;从特务严刑逼供,到以求和为借口释放刘思扬;从刘思扬再次被捕入狱到敌人提前大屠杀,无一不是透露出敌人阴险的嘴脸。
《红岩》里所写的都是些革命烈士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同时,也写出了国民党反动派的野心。在狱中是我们无数的革命烈士和罪恶的敌人周旋。他们是伟大的,面对敌人、特务的软硬兼施就是咬紧紧牙关,不吐出半个出卖党的口供。当然在众多地下党党员中,也有出卖党、出卖自己以前并肩作战的战友;甫志高,就是这么一个无耻的叛徒,他为了免受皮肉之苦,竟然投降了反动派,将自己认识的党员:许云锋、江姐统统出卖。以至于到现在为止,甫志高这个名字一直被人们唾弃、瞧不起甚至是憎恨。
在狱中,所有被关押的革命烈士仍然不忘地下党,地下党也不忘这些被关押的子民,派人混入特务队伍中,以便联系。所有的革命烈士,冒着生命危险利用密秘通道以及小小通讯员小萝卜头宋振中传送消息。
是啊!所有的革命烈士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这种忘我服务于革命;忠实于党;憎恨于敌人的精神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虽然,他们牺牲了,但是他们的爱国、爱民、爱党的崇高的品质与世长存。
我们的国旗、我们的红领巾都是用无数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它是我们的骄傲,是所有华人的骄傲。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我们哪里来的这金色的童年?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谁又来带领我们去创造美好的明天?
烈士们,请安息吧!我们新一代的红领巾一定会好好学习,一定从父兄那里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在五星红旗的指引下,在队旗下起步,在国旗、党旗下献身。学习历史、坚定信念,树立理想,警惕资产阶级的和平演变,高擎社会主义的这面大旗,一定要把烈士的遗愿来实现!
用一生的奋斗为五星红旗增辉,让今天胸前的红领巾更红、更艳!
喜欢《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合集》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读书心得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