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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合集。

“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一篇优质的读书心得应该是什么样子?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1】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3】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4】

最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描述了一只狗的蜕变历程。从无忧无虑到负重远行对巴克来说只是一夜之间,从大法官温暖舒适的家到北极荒原,环境急速的改变,巴克没有放弃。它体内狼的基因在慢慢的苏醒,努力学习,或者说不断适应自己的狼性,有忠诚善良的一面,也有狡猾的一面,在桑顿死后,巴克报复杀死了那些印第安人,觉得对人类社会已无留恋决定与狼群为伍,回归野性,但也不忘来桑顿的葬身处来吊唁。

兽尤如此,人何以堪?当我们从舒适的环境下离开时,我们的抉择是什么,是自暴自弃?还是努力学习去适应这残酷的环境?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适应环境的能力,生活就会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假如,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

当我们离开校园走向工作岗位之时就应该明白,象牙塔已经彻底的跟我们说了再见,不能再幻想那种悠然自得的生活了,在学校老师不会责罚你,经济来源主要是靠父母,同学之间还是合作大于竞争,在社会上就不同了,工作做不好会受到领导的责问,开始一个人的生活,自己来养活自己。必须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己,这些都必不可少,从可有可无的大学学习到了不进则退的社会生存,你的选择是什么?

记住那些对你好、耐心帮助你的人,桑顿在素不相识的条件下,仅仅因为看不惯哈尔虐待巴克就为他出头,而巴克一样为了桑顿可以将一千磅的货物拉一百码来回报(替桑顿赚到了一千美元),这不是靠自己的力气就能完成的,还有主人对巴克的爱所转化的意志力。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义无反顾的为主人报仇,与狼群生活在一起后,也会时常来吊唁桑顿。

当环境逼迫你却改变时,如果无法改变环境,就去适应这些改变,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去勇敢地去面对。但不要太过偏执迷失了自己,学会感恩,不要忘记那些帮助过你的人,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永以为好也。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5】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6】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xx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生命的呼唤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

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xx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xx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7】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8】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体会【篇9】

书名: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内容简介: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心得: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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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野性呼唤读书心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没有一模一样的人,也没有一模一样的想法,将我们的想法记载下来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或学习中的感悟总结,需要围绕中心来写。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2)

书是我喜欢的,一颗小星星扣在翻译,不喜欢为了翻译而翻译的翻译,不形象,也不灵活…

它胜利了,是强悍的原始兽性驱使着它杀死了自己的强敌,并且感觉好极了。

书中有一部分关于野性的描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世界的不二法则,也是人类社会变通后的生存之道——

要么取得统治权,要么就是被统治;表现仁慈就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是残酷的。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这就是法则。野兽都有一种耐性——像生命一样没有累的感觉、执着坚定——就是这种耐性得以使网里的蜘蛛、盘踞的蛇以及隐藏着的豹半天一动不动;动物在猎取活物时特别具有这种耐性。

人也要有野性!喜欢《星空演讲》上辛芷蕾说的话,她是一个敢承认野心的人,我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相反,我喜欢她的坦诚——她说她想要成功,想要获得更多选择权,选择自己喜欢的角色(大意是这样)…理应如此,她有实力也有演技,本不该被埋没!

最喜欢的情节是桑顿与巴克相处的那段时光,我想,如果不是桑顿死于非命,巴克也许不会回归,但即使回归,巴克也没有忘记桑顿,依旧会回到那个小木屋…

印象很深的一句话——

“既然你爱我,巴克,既然你爱我。”

既然你爱我!由此而想到“为你千千万万遍”!

敬畏,喜欢!

——不知再说些什么的潦草结尾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3)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4)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5)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6)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7)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作文

野性呼唤读书心得(篇9)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有西游记、史记、黑骏马……但我认为写得最精彩最有真情实感的是野性的呼唤。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心得体会:干部读书心得体会


今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长李源潮在干部学院举行的2008年春季开学典礼上勉励广大学员做一个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领导干部。眼界宽、思路宽是一个知识经济信息全球化时代新型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但是,胸襟宽这一共产党人必备的政治修养,一些领导干部却并不具备。李部长的话虽然是针对更高一层干部提出的,但对各级干部同样有很深的寓意。因此,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在胸襟这一人性特征上加以改造,使之变得宽广,泽福于民。

在读书活动中,我对一本名为舍得放下,就是智慧的书籍进行了深入思考。体会到三点内涵:

一、放下是种胸襟

放下就是放弃。人生中有许多追求,千差万别,但它都是通向人生目标和价值过程中的美丽实践。放弃某些追求,是痛苦的抉择,是毅力的考验,是人生目标的重新定位。如在从政目的上,着眼一己之私,而没有为民造福的胸襟,不是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而是对自己负责,让自己心目中狭小圈子里的人开心;在从政行为上,热衷表面文章,没有求真务实的胸襟,图虚名、争利益,贻误了宝贵的发展时机;在自身要求上,标榜以身作则,却无清正廉洁的胸襟,事事异人,处处摆显,攀比心态严重,离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形象越来越远;在对待同志上,表面一团和气,无与人为善的胸襟,常常暗怀不满,睚眦必报,没有互助的念头,隔岸观火,幸灾乐祸等等。这种胸襟不宽严重的官场心理疾病会害人害己,必须坚决地摒弃。如果对放下思不透、想不通,不经过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彻底改造和洗礼,放下只能是一句空话,胸襟永远不能宽广。

二、放下必须舍得

权力会给某些人带来金钱、物质、美色甚至更大的权力的自我满足和享受,要放下这些就必须舍得。所谓舍得,只有舍了这些,才能得到另外一些。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是为官的选择;一边是真金白银,一边是清白平淡,取舍就在一念之间,因而,舍得是要有深厚的思想功底和综合的政治素养。党的宗旨早就指明了我们追求的目标,然而在实践共产主义的漫长过程中,许多同志出现了偏差,着眼于了眼前利益,追求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他们舍弃了集体和国家利益,舍弃了人民的利益,最终得到的是无尽的骂名和人生的不自由,乃至是生命终点。如成克杰、陈良宇等等党内的腐败分子和我们身边一些活生生的反面典型。其实生活的过程中不乏正反两方面的启示,正是常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去与党纪国法和道德抗衡。党和人民给我们的待遇,已足够我们过上富裕的生活,可让我们安心地为党和人民工作,还有什么让我们不舍得放弃对更多财富和权力的追求呢。欲望不加以控制就会无止境地蔓延,它只能让你走进深渊。

三、放下要有选择

放下也不是把所有的都放弃。对一个共产党干部来说,它是有选择的,这种选择是一种智慧的体现。如放下什么都不做,四大皆空,看破红尘,这是一种消极的人生观,是一个不合格干部,党和人民都不需要这类干部。党的干部应该是勤政、廉政的。勤政是指干活,廉政是指干净,对领导干部来说,勤廉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我们不该放弃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事业服务。现在也有一些干部认为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这是一种观念上的偏差和错误,是缺乏取舍的智慧。七品芝麻官有句名言: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阐明了无功便是过的道理。因而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有明智的放弃,更要有执著的追求,懂得何事该放弃,何事又不该放弃,真正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

博问思辨行领导干部如何读书一是博读,即博学之。古人有由博反约之说,博就是广博,约就是专精。其意思就是带着某种问题去博览群书,从群书中寻找启发和论据,以进行专精研究。博览群书首先应当是学习基础知识。新加坡有家书店,提倡读书的好处,在墙上这样写道:书是书,输是输;有书不会输,输的不会是书;输了要认输,不要怪书;看书不会输,不看书就会输;怕输的人看见人家看书他也看书,看书的人喜欢别人看书;无书不怕输也会输;无书又怕输肯定输了又输。这个很辩证,讲了读书与输赢的关系。现在党中央提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中坚力量,更要带头多读书。学习要善于统筹时间,利用好边角余料,就能积少成多。要处理好传统和现代、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善于运用科学理论,妥善解决现实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包括联系自身世界观改造的实际。鲁迅在译介马克思主义著作时说:我从别国里窃得火来,本意却在煮自己的肉的。他又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地解剖我自己。这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毛主席的阅读范围非常广泛,他说读书的方法无非是两条,一是要用联系的方法看书中的人物、事件,二是要学会当评论员,当书的奴隶是不行的。邓小平同志又是另一种方法,他曾经坦言,读的书并不多,就是一条,相信毛主席讲的实事求是,他强调学马列要精、要管用。邓朴方说,邓小平读书从来不在书上写字,也没有记日记的习惯,都是熟记在心,融会贯通。各人有各人的体会和方法,要善于学习、总结和借鉴,力求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提能、学以致用,

二是问读,即审问之。古代王充说:不学不成,不问不知。学习更重要的是问,只有会提问题,才会做学问。爱因斯坦讲: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茅以升有个独特的教学方法,每堂课的前10分钟,指定一个学生就上次学习提出一个疑难问题,如果你提不出来,就要下一个学生提,然后你来回答。如果学生提出的问题比较好,甚至连老师当场也不能回答,那么就给这个学生满分。这个办法实施以后,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学业大进。教育学家陶行知观摩以后,大感兴趣,认为是教学上的革命。朱熹曾经描述人们的认识过程是,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过了一番后,疑渐渐解,以至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读书就是带着问题去读,能不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这是个很重要的基本功。阅读求知当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希钦斯指出:检验一个人所受教育的标准,就是看看他对自己无知的程度心中有没有数。老子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知道自己无所知,是高明的,不知道自己无所知又表现得好像知道,这就是缺点。要了解和正视自己的不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知识更新,丰富知识储备。三是思读,即慎思之。由感观得来的知识,必须经过大脑思索、逻辑推理,才能有更深刻的认识,得出可靠的结论。这也是强调认识过程第二阶段的重要性。如何思考推理呢?孔子的举一反三和一以贯之,既包含了归纳和演绎,又包含了类比和联想,是一种很好的思想方法。能不能掌握这个方法,是学问能不能长进的关键。古人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思考认知的过程。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我就是靠这个方法成为科学家的。领导干部阅历丰富,独立思考能力比较强,要带着问题读书,养成边读书边思考的习惯,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开动脑筋,对现实中的疑惑进行深入思考。要敢于拿起批判的武器,在思考中发现新的问题,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努力形成新的认识。当然,思考的基础是阅读。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只有通过阅读获得新知识、了解新思想、树立新观念,才能提高思维的准确性、逻辑性、深刻性、敏捷性、创造性。践行科学发展观,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总结思考问题的能力,对一个问题善于从现象到本质、从局部到全局、从个性到共性、从静态到动态的思考。善于思考的真谛在于,掌握现象,领会实质,而不是学而不深、学而不精;深入细致、入心入脑,而不是一知半解、浅尝辄止。

我觉得一个干部要注重并善于总结。一个领域的工作其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其理论和实务是什么,需要总结;一个阶段的工作取得什么成效,有什么收获,有什么教训,需要总结;一件事情办理的速度和质量如何,需要总结;对一个问题的处理,其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是否对头,需要总结。四是辨读,即明辨之。经过慎思得出的认识还要经过明辨而检验。我们讲明辨,就是要按一定的科学原理、历史事实、技术手段、价值取向,对获得的认识进行两由两去的加工,即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使其认识更加接近真理。古代青原惟信禅师说:老僧三十年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旧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体现了认识论的观点。

我们认识事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现象阶段,是经验性、技术性的阶段,故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经过分析、推理、归纳、演绎,认识上升到第二阶段,也就是把握对现象的本质阶段,从而对山和水的认识有了不同的飞跃,从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第三个阶段,通过对感性认识的理性处理,去掉了歪曲本质的现象,留下了反映本质的现象,认识更深刻、更宽广,此时便是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了。读书也要从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第一境界,进入到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第二境界,最后领悟到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的第三境界。读书是一个长期的需要付出辛劳的过程,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而应当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水滴石穿。领导干部要善读书,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利用好时间,发扬挤劲、钻劲和韧劲,养成坚持不懈的习惯。读书最可贵的是终身坚持,无论处于哪个年龄段都孜孜不倦地读书。年轻的时候,记忆力好、接受力强,应该抓紧读一些对自己终身成长具有关键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的好书。中年的时候,精力旺盛、视野开阔,应该努力拓展读书的广度和深度,打牢一生的学问基础。年老的时候,时间充裕、阅历丰富,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常读常新的态度、百读不厌的劲头,在读书世界里感悟人生、乐以忘忧。五是行读,即笃行之。读书就要讲笃行。读书学习客观上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必须联系实际,知行合一,通过理论的指导、利用知识的积累,来洞察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毛泽东同志说,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大凡有作为者,都注重读书与运用的结合,而不是读死书、死读书。一个人如果不注重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即使他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不能说达到了学习的最终目的。

今天,我们看领导干部水平高不高,不是单纯地看他读书多不多,而主要看他运用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不强。领导干部坚持读书与运用相结合,就要在读书的过程中增强运用能力,在运用的过程中提高读书水平。领导干部加强知识的运用,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很重要。一是要勇于实践,把知识转化为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弄清楚它们是怎么产生的、变化发展的趋势怎样、应该如何引导使之趋利避害,从总结和探索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运用理论和知识着力改造客观世界。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善于把握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增加工作实效。尤其要深刻认识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和变化特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认真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三是要运用理论和知识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很多,一些人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等考验而败下阵来,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放松了读书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我们党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要在推进事业发展的同时加强党性修养。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读书学习,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思想作风、道德情操、清正廉洁等问题,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领导干部只有实践,才能将学到的理论和方法用于指导具体工作,用学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内在素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只有在具体工作中,身体力行,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才能取得实效。

《目送》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目送是台湾作家龙应台致敬亲情的作品,文中每个小故事都透露出悲凉,读此书后,会让你更加体会到母亲伟大的包容。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读后心得10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送读后心得一

读龙应台的书很早了,杂文、散文都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深深被她那外表朴实无华但内心赤城火热所吸引。她的文字,把人性本质和文学内核剥茧、刻画得丝丝入扣,直指核心。她关心时事、热爱和平,针砭时事,鞭辟入里,不光是作家,更是位思想家、公众知识分子,大家对她的评论是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而我的感觉则是:如果说索尔尼仁琴被誉为是俄罗斯的良心,那么龙应台可否说是台湾的良心呢?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主打温情牌,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分别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本书的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不由得想起我的点点滴滴。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上大学,父母送校后离开时我并没有回头,反而是马上扎入新生火热的报名中去;生孩子出产房,他们炙热的眼神送来的温暖和关切,在得知父母双双得重病,去医生办公室代表家属签字时,那被迅速关在大门外焦虑的眼神

打开邮箱,第一封邮件永远定格在20xx年11月28日,那是爸爸在我结婚后给我发的一封信,题目是《女儿是父亲的最后一个情人》这篇转载的文章,结尾他写道音音,老爸没有息,你知道吗?在你结婚的那天晚上,老爸流泪一晚上啊!不知道别的女孩的老爸是否也是这样? 此文不能多看,每次光看到标题就已泣不成声,一切也都尽在不言中,而此时,远在天堂的爸爸不知是不是会常常透过天幕冲我温暖地一笑呢?

以前还不能完全体会到亲人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以为理所当然,但当父母都渐渐老去或去世时,曾经的点点滴滴会经常无意识地在浮现在脑海,年纪越大,浮现的时刻就越多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这就是真实的目送,这就是我在低低浅浅的文字里读出的感受。

目送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子女,那几乎可以穿越时光的眼神指引着我们共同去经历,一起去相互送别,一起相互慰藉,在这浅长而又深邃的日子里,在亲情的温暖中,在这茫茫的人海里!

目送读后心得二

201x年的暑假即将结束,在这个假期中我认识到了很多,也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母亲这个词。

《目送》,这本其妙的书。淡淡的文字,平淡的语调,细腻的感受,完全没有华丽的影子,也没什么大悲大喜。但却能让人很认真地读下去,在无形间净化着我们那被尘埃腐蚀的心灵。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多么朴实的文字,却触动了我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仔细想想,好像也真的是这样。年幼时的我们,总是走在最前面的那一个,向着朝阳迈去,而顺着我们的背影一直倒退回去就会发现,在那个最隐蔽的角落里,总有一个或两个人,他们的眼神,从我们出现在这世界上时,就从未离开过。他们或许期待,或许渴望我们的一回眸,一丝观注,但我们一直没给过。即便如此,每一次看他们的眼神时,那里总是带着说不清的深情与期盼。

随着时间的流逝,也许我们也成为那个望背影的人时,才会真切的体会到父母那份痛楚与沉默。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那时,我们可能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我们想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一切的感受,可被时间悄声无息地挡住了。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

不管是时间也好,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该经历的会经历,该遗失的会遗失。生命是一条无法回转的轨道,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有些感受只能一个人体会,有些眼泪只能一个人掉,有些痛苦只能一个人承担,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走。明白了这些,才算是真真正正的成长了吧。

《目送》这个光阴岁月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时光消逝中成长度过,我们的皮肤会由光滑到粗糙,我们的背影会由高大到佝偻,我们曾经拥有的也都会一一消失。这看起来是一场永恒的遗憾,但我们却能从这一次次的目送中提炼出最纯净的心灵,最温馨的回忆。

龙应台的文字是我最欣赏的,它如清晨的雨露,清新朝气,如黑暗的火焰,温暖明亮,带给我一种很平静的感觉。在这喧嚣杂乱的社会中读着她的书,我的世界竟也莫名的变得安静了......

目送读后心得三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每次读到这句话内心都会为之一动!

当好朋友送我这本书时,读了扉页上这句话,感觉到的是生命的厚重,而内心又有无法言说的心酸和无奈,特别是再次翻开这本书又是两年后,在这中间多少找到了渐行渐远的我们自己的影子,那心酸和无奈是我们每个人成长必须经历的,也将是生命中最为宝贵的东西。

我们目送着远去的背影,也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有时候我们必须走,有时候我们必须去送,走时大可一心离开,而送时我们在那个慢慢的远去的背影后承受不舍,那种滋味最是心酸。

我的童年时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那时每天上学,外祖父每天都会送我到村口,有时走了好远,一回头,他都还在那里。那时怎懂得他的目送中有着担忧和不舍,我又是多么容易从他的护送下溜走,到了路口拐个弯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直到有一天我已经快二十岁,他也从哪个刚刚年过半百的人,进入古稀之年,记得最后一次回去看他,然后我要走,连胡子都已花白的他拉住我的手不放,而那竟是最后一面,依旧是他看着我的背影离开,从此那头不再有他的那份牵挂,无论我怎么回头,先我而去的最后留给我的依旧只是一个背影。渐渐的我用生老病死时间常态看着那些必然先走的人。

上个寒假收假时,老妈在厨房里切菜,我在厨房里一边偷吃东西一边问老妈,我就要上学去了,你都不留我?

老妈头都没抬说留得住我就留了,等你工作了我就更难见你们一面了。这中间有多少无奈和心酸大概老妈早就尝够了,干脆默默无语的看着我们每次离开,看着我们渐行渐远。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如果我们还能做点什么,唯有多陪陪他们,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将目光落在我们的脸上,而不是望眼相送。

而还有一个人,我们的一份爱情纠结了好几年,记得上一次相见后,在码头上我拉着她的手,她却让我先走,说是要看我离开的样子,最后在我的坚持下我看着她的裙摆慢慢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在那一刻我或许明白了爱情。

这世上最令人难过的莫过于我们拥有过却留不住的几类人,一是先我们而去的亲人,二是青年时我们想爱却不能再爱的初恋,三是知音成了志向完全不同的人。第一类人让我们知道亲情的可贵,第二类人让我们明白爱情,第三类让我们领略真正的友谊。而他们无论多么可贵,都注定我们要一个人走,走完一个人必需走完的那一段,在那一段旅程中我们要尽管走,不必回头。

《读者》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读者》杂志发掘人性中的真、善、美,体现人文关怀。《读者》在刊物内容及形式方面与时俱进,追求高品位、高质量,力求精品,并以其形式和内容的丰富性及多样性,赢得了各个年龄段和不同阶层读者的喜爱与拥护。本文是《读者》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

心得体会一

读完《读者》原创版之后,才发现平平淡淡才是真,所谓平淡,就是一种真实,简单的生活,生活的琐碎中不是缺少亮点,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缺少一颗敏感的心。

在《张爱玲的三朵玫瑰花》中,知道了,张爱玲,这位旷世才女,不单单是一个持才傲物的遁世形象,也是一个在生活中辗转挣扎的血肉之躯。从蓝色的妖姬中失亲的败落到母亲的背弃;至红玫瑰中青涩美好的初恋;到白玫瑰幸福温暖的婚姻,张爱玲的一生终于有了甜蜜,然后一切却来得太突然,11年的时光,丈夫赖雅的年老多病,在1958年患上了背痛疾病于1967年10月8日离逝。那年,张爱玲47岁,赖雅76岁。可以说,她的一生是不幸的,没有完好的童年,也没有持久的婚姻,还要照顾丈夫的病情及自己的工作,忍受着尖酸的辛苦,张爱玲却还是一步一个坑地挺过来了。 有些悲凉,但很真实!张爱玲告诉我坚持不懈。 然而在刑世嘉德《总有一天》中,凡?高这个人物赤裸裸展现了在我眼前。凡?高爱画胜于生命,但人们的无知于诅骂,让凡?高陷入了一种痛苦之中,他画那些色彩灰暗,造型凝重的作品,将生命与画笔融为一体。高兴的事,虽然父亲终于终止了对凡?高的资助,但亲弟弟的资助却没有断过,然而,在这时,又出现了在凡?高生命重要的一个人阿尔,两人很快穷投意合,无事不谈

上帝终究是捉弄人的,正凡?高在画第五幅《向日葵》时两人的艺术理念发生分歧,阿尔离凡?高而后,凡?高的人生顿时陷入阴霾。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怀疑,还有负担日重的弟弟,凡?高在1890年选择自杀,那年她37岁。 凄凉而悲惨凡?高告诉我追求梦想。 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道理,要你去了解他,走近他并感受他。在《读者》原创版中的右下角有一个倾醒目的标题: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诗人海子写下了这样一首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样芬芳的诗句,简单,美好。有人说,他的离去标志着那个纯真年代的终结;有人说,他死于孤独,江郎才尽。难怪,诗人海于希望做一个幸福的人。有一所房子,可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古代那些文人诗人也希望自己可以隐退江湖,告别哪所谓的世俗。 那个时代的我们,会受不了金钱;受不了离合;受不了背弃;受不了那些强压在我们身上的责任。这个时代的我们,却慢慢习惯,变得那些所谓的物质。

在看完《读者》原创版后感受到每一篇都有一个不朽的灵魂,在越来越迷茫中,灌输我们思想道德。 那些作品,教会我成长。那些人物,教会我爱。

读书心得二

由于我的车被撞去大修,我今天上班就坐公共汽车了,不用费脑筋了,感觉很美,从厢红旗坐车,到香山在转车时,看到一个报刊亭上有《读者》杂志,想起了一个朋友对这本杂志的讲评,我随手买了一本,因为还有近四十分钟的坐车路程,顺便阅览一下,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这本杂志过去自己也很喜欢,坚持好长时间的不间断阅读,后来很多事情就放下了,坐到车上先大概地看了一下,觉得还是那么清心,内容还是那么新颖,不免有些感慨,这本杂志的创作信条真是太难得了。细细地看下去,感受还是很多的。

卷首语是《将生命当成租赁》内容是目前,在韩国非常流行一种死一把活动,参与这个活动的人首先要进行一个以生命的意义为题的测试,留下肖像,写下遗嘱,然后穿上麻布做的的寿衣躺进棺材里。体验者能在棺材中听到哭声,大约十五分钟后,工作人员在打开棺材,体验活动结束。据主创人员介绍,设计这种死一把活动,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反省过去,珍惜现在,更好地面对未来。这真是巧合,我昨天就经历了那生死一瞬间。我真的深有感触,就象里说的那样:国人有句俗话:不见棺材不掉泪。只有真正地面对死亡时,人的心态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生命有如某种租赁,只不过这种租赁有好有坏,有长有短,有悲有喜而已。说得精辟,不多说了,因为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再说下去就会受到亲人们的批评了。 叫我感到好的地第二篇,题目是高贵,这样写道:那些内心高贵的人,即便挫折不断,即便被压迫在人生的谷底,他区别于他人的,是拥有一张从容不迫的纯正的脸。脸如同一个人的心。林肯说,一个人活到四十岁,就该对自己的脸负责。在父母的无私之爱中孕育出的清纯美丽的脸,四十年后是否还能够不染浊尘,无阿谀之风、汲汲之气躲闪之态.....这取决于我们自己。说得不错,一个真正高贵的人,是具备了高贵的情感,在其善良、纯正的面容之下往往藏着隐痛,而他们更以升华自我的方式超越了那种痛楚与沉沦。 在《有一些错不必纠正》的,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因为自己的生日,向父母提出质疑,为了不让自己有一个错误的生日伴我终生,他开始让父母好好回忆,直到母亲流泪,父亲的指责,你究竟想干什么,父亲的话让他明白了,想用所谓的科学,去怀疑、否定父母为之的美好记忆。他们的记忆是那么温馨,又是那么辛酸.....哪一个更重要呢?这样这个孩子在他十八岁的时候懂得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有一些事情,明知道是错的,但不必去纠正。

看完之后,我心里非常感动,人与人之间就应该多一份理解,特别是亲情,更应该包容。 这本杂志还有好多值得一看,《心中的财神》心中的财神或许是你获取财富的一种信念。《在别人的生活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要坦诚地承认,我们在精神世界上的匮乏,在心理上的慌乱。只有诚实地面对这种匮乏与慌乱,我们才可能找到自己方向。即使我们用了那么多别人的名词与概念来武装自己,或者逃避其中,我们也不可能变成别人。

《托尔斯泰灯》中说到: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盏灯,人不是由于决心才有毅力。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取决于他的阅读史。只有阅读才能最有效的培养人的精神生活习惯,而好的习惯又形成性格,性格决定人生。

读后心得三

一位画家,为坐在马路边正在乞讨的一位乞丐画了一幅脸部素描。起初,乞丐并没有认出纸上那个神态自信、倨傲不羁的人就是自己。当画家向他指明后,网,他显然十分震惊。半晌之后,他语气坚定地告诉画家:如果这就是您眼中的那个人,那他就一定是将来的我。果然,若干年后,再次出现的他已经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

这是《读者》刊登的一则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述说了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人生哲理:自信,可以让人生更加精彩! 人生的旅途上,本来就布满了荆棘,能否抵达理想的高地,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穿越过去。而这勇气的组成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当然是非自信莫属了。你尽可以先别想着前面的路有多么难走,而要相信:我一定能走过去!然后鼓足勇气,大步向前;而不要红着脸,腼腆地自言自语:我我不行。 一个已经很有事业的,或者有着成就的人,往往不会输给别人,而恰恰输给自己的内心。 信心,并不一定要是别人给予的,自己的潜能可能藏在心的深处,很难触及,很难说服自己摆脱那个让自己禁锢的囚笼,有的时候,给自己鼓舞,能行的,就算要拼搏的时间长一点,就算是要更努力,但是,最终的目的都能达到,没有太晚,没有不可能,只有,要不要,能不能,有没有信心,让自己成功。 退缩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方式,有勇气的人才会是一个成功的人。

正如同 如果你不去做生活的主人,那你只会成为自卑的仆人!将在懊恼与嫉妒中消逝自己的青春。相信自己,阔步走进荆棘丛吧!当你伤痕累累地走出来时,温暖的阳光将会洒满你的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将感受到金色的喜悦。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会懂得:信心对于成功是多么重要。所以,请大声告诉自己:我能行! 成功这个终点,铺向这个终点的道路兴许是弯弯曲曲的,曲折不平,或许,可以不费力。但是,关键就在这个起点,你真的有勇气走向这个重点么?对于那个未知,鼓起勇气,就算是会艰辛,会困难,也要走下去。相信自己,能行,那就能行。 生活,是个迷宫,会碰撞,也许努力了过后又会回到那个原点,但是,如果寸步不移,就一定不会成功,在失败中取得经验,一步步留下的不是别的,而是丰厚不会丢失的经验。如果有信心,有勇气,成功的开拓者并不都是那些富二代。更多的是那些有胆识的,会把握时机的人。

丹尼斯威特勒曾说过:成功者的态度包含众多的成份。但是,最重要的是具有自信心。朋友,请高高举起信心这盏明灯,它将引导你在漆黑的夜里找到光明的前途。 就如彩虹下那颗心,自信,光明。

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


红岩说的是什么内容?红岩精神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教育价值,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元素。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从小在长辈们的故事中长大,其中关于共产党革命英雄的故事,关于敌人对地下党员实施的酷刑,令我小小的心中满是震惊,同时对刘胡兰、董存瑞、江姐、许云峰许多耳熟能详的英雄人物,充满了崇拜和钦佩。寒假中,我捧读了中国军事文学名著《红岩》,重新回味那段血雨腥风的历史。

《红岩》讲述了重庆解放前,在渣滓洞、白公馆等狱中,敌人对我地下党员实施酷刑,妄图从他们口中获得机密,并疯狂屠杀我革命志士的故事;许云峰、江姐、成岗、木青竹等共产党员在叛徒告密、敌人严刑拷打下坚持不懈,毫不退缩地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最终击败了敌人。正是他们的努力,才有了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

在书中,我看到了无数大义凛然的革命烈士:意志像钢铁一样的江姐、许云峰,沉着稳重的成岗、余新江,为了革命忍受痛苦的华子良等等。尤其是特务们为了从江姐口中套出党的重要机密,将粗长的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间的那一段,我读了不禁声泪俱下,那种刺骨钻心的疼痛简直令人发指!而江姐总是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还有许云峰,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残酷折磨和威逼利诱,始终坚强不屈,不为所动,他以超人的意志,在敌人魔掌中两次战胜死神,在与世隔绝的监狱中用双手艰难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

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严酷的肉体摧残,但在由革命精神和必胜信念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肉体上的磨丝毫动摇不了革命者的的斗志;而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无可奈何的敌人不得不承认:任何刑具对革命者都是没有效果的。书中描写许云峰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其坚定、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尤其令人难忘:

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我将许云峰、江姐临刑前从容告别,英勇就义那段反复读过,每次都令我产生莫名的震颤。我想之所以打动我,奥妙大约就在于它唤醒了我心底那份因生活恬适而休憩未醒的憧憬,那是作为一个共产主义接班人永恒的奋斗之梦。

掩卷思量,我又满怀兴致地百度了《红岩》的背景资料。

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么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与电影《建党伟业》相似,《红岩》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中国共产党热血沸腾,火一样的革命热情。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怀着共同的情感,不惧敌人的枪口,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染红了我的心。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

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1000字红岩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早就听说《红岩》一书值得一看,今年我看了《红岩》后,感觉的确受到教育。

《红岩》虽说是长篇小说,却写出了当时自抗日战争后到解放之前一些真实的事情。从地下党党员重庆密秘工作到不久因叛徒而使地下党党员落入国民党的魔窟;从特务严刑逼供,到以求和为借口释放刘思扬;从刘思扬再次被捕入狱到敌人提前大屠杀,无一不是透露出敌人阴险的嘴脸。

《红岩》里所写的都是些革命烈士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同时,也写出了国民党反动派的野心。在狱中是我们无数的革命烈士和罪恶的敌人周旋。他们是伟大的,面对敌人、特务的软硬兼施就是咬紧紧牙关,不吐出半个出卖党的口供。当然在众多地下党党员中,也有出卖党、出卖自己以前并肩作战的战友;甫志高,就是这么一个无耻的叛徒,他为了免受皮肉之苦,竟然投降了反动派,将自己认识的党员:许云锋、江姐统统出卖。以至于到现在为止,甫志高这个名字一直被人们唾弃、瞧不起甚至是憎恨。

在狱中,所有被关押的革命烈士仍然不忘地下党,地下党也不忘这些被关押的子民,派人混入特务队伍中,以便联系。所有的革命烈士,冒着生命危险利用密秘通道以及小小通讯员小萝卜头宋振中传送消息。

是啊!所有的革命烈士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这种忘我服务于革命;忠实于党;憎恨于敌人的精神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虽然,他们牺牲了,但是他们的爱国、爱民、爱党的崇高的品质与世长存。

我们的国旗、我们的红领巾都是用无数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它是我们的骄傲,是所有华人的骄傲。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我们哪里来的这金色的童年?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谁又来带领我们去创造美好的明天?

烈士们,请安息吧!我们新一代的红领巾一定会好好学习,一定从父兄那里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在五星红旗的指引下,在队旗下起步,在国旗、党旗下献身。学习历史、坚定信念,树立理想,警惕资产阶级的和平演变,高擎社会主义的这面大旗,一定要把烈士的遗愿来实现!

用一生的奋斗为五星红旗增辉,让今天胸前的红领巾更红、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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