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卡勒德·胡赛尼写的追风筝的人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假期读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阿富汗有很多儿童,但没有童年。卡勒德·胡赛尼大获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在最黑暗的夜空,依然有最璀璨的星星在闪烁。这片土地因保守的思想令人压抑,又因对宗教不移的信仰让人明朗;这片土地因战争令人绝望,又因古老的传统让人希冀:这片土地明显的阶级观念令人沉重不堪,又因美好、单纯的思想让她的儿女义无反顾地坚守着这片"灾难深重的土地"。这本书一直在传递这样一个思想:珍惜爱,珍惜和平。这本小说让其作者于0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因为这位拿着美国绿卡的医生,原为阿富汗移民。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新近读了一本自传体类小说,名叫《追风筝的人》,橙黄色的封面中晚霞灿烂,将天空映衬得异彩纷呈。一位稚气未脱的小孩手里牵着一根线,线的另一头是只风筝,带着成就感似的跑着,向着前方行进——
望着这暖暖的封面,我陷入沉思。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主人公阿米尔是一个普通的阿富汗青年,有着快乐的童年。每天和哈桑出去玩,自得其乐。他们在树林里刻下自己的名字,在城区里留下自己的足迹,真好!可这一切,自风筝大赛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来临了,“我”和哈桑自然也加入其中,哈桑和“我”共用一只风筝,阿富汗有个不成文的风俗,人们以抢到掉落的风筝为荣,尤其是最后一只掉落下来的。哈桑从小就有一种运动天分,他总是跑得比我快。他虽然没有读过一天书,可他却能一眼看透“我”的心,真是太奇妙了!
然而主人公似乎对此不以为意,直到失去后……是啊,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一开始,是的,中考没有考好,来到了普通的平行班。也曾在当初立下誓言,说要重新再来,想上985,211的大学……立完誓言后,开始还有一些动力,励精图志的模样,过几天后又现回原形,一切照旧。今天,我读完《追风筝的人》后,开始对生活有了新的想法。
文中的“我”在18岁时跟随父亲来到美国,躲避战乱。在这里,父亲为了抚养“我”,而开始拼命努力地工作。
当我读到“我脸上发烧,一阵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很负疚,我的放纵是他的布满老茧的双手和浑身酸痛的身体换来的”,我简直热泪盈眶,我慢慢地合起手,立在桌前,看着那桔黄色的书皮,想着这十五年的经历,回忆着我做过的每一件事——记忆闪电般地复活了,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真实的、愚蠢的经历。站在人生道路的分叉线上,像公正无私的法官,回顾孩提时代的点点滴滴。
我必须要做点什么了……
文中的哈桑,在喀布尔宽阔的街道上,开心地畅快地放着风筝,奔跑在夕阳晚霞中,绚烂夺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呢?努力,一切皆有可能!为何不试试呢?
就好像不久以前在电影里看到的:阴暗潮湿的雨天里,我骑着车向前冲去,去追那片不断移动的阳光区,一次一次地靠近,阳光区,渐渐逼近。可突然,我却再也看不到它了。前面是一片悬崖,永远也过不去了。但主人公并没有畏怯,没有退却,为了梦想,只顾风雨兼程——我在想,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做,坚持我的梦想,执着我的追求,毕竟青春是用来奋斗的。
公司楼下开了一个书店,每天中午的休息时间我就去翻翻书。
《追风筝的人》是朋友在BLOG上推荐的,她说看了欲罢不能,激起她了解阿富汗的冲动,于是她又看了这个阿富汗作家的第二本写阿富汗的书《灿烂千阳》。
第一本我已经读完,第二本读到一半,有点读不下去了。作者的语言太贴近生活,两本书很相似。
其实读完第一本,我感受颇多,两个阿富汗小孩一起长大,其间经历了太多我们想象不到的事情,这些故事激发我思考“朋友的真正含义”。书中真挚、细腻的语言十分生活化,让我读起来很流利;但故事却很是沉重,读完让人忧郁,也许作者就是想让读者了解阿富汗人性中抑郁产生的原因。
书中男主人公对儿时伙伴的感情,从愧疚,自责,到了解真相后冒着生命危险面对过去自己懦弱的一面,主人公的心路历程与故事的情节一起跌宕起伏。
第二本书还没读完,感觉两本书的情节很相像,只不过是刻画了两个女性的成长经历,也不知道是译者的原因还是作者刻意的结果,书中一些场景的描写都十分的相像。弄得人经常把两本书的内容混了一起。
总之,两本书让我了解了阿富汗这个陌生的国度,了解了那儿人们的生活习性,经历的灾难和他们顽强的求生精神。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使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大学时就听同学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一直都没机会看;就业后偶尔有同学提起这本书很值得一看,遂决定买来看看。今天看完了,确实很好看,很不错的一本书。
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当我们阅读一篇文章或书籍后,将内心所想写下来的文章,可以成为读后感。在阅读了鲁迅写的野草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要写读后感首先我们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一篇优秀的野草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你也许需要"鲁迅野草经典读后感范文"这样的内容,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国庆这几天,闲得无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开看了看,刚开始看的时候,本以为是一本十分无聊的书,可是,越到后来,就越入迷,我有些好奇,就看了看作者,原来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捧着这本书不停地读。就这样,我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我不禁赞叹鲁迅先生的文笔,朴实中带着一丝优雅,让人可以被其中的意味所吸引。
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我觉得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让我不禁幻想起我自己脑海中的雪。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白皑皑地一片,白的发亮,让人睁不开眼,白的优雅,让人不忍心破坏那完美无瑕的风景。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鲁迅先生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倾注了自己最真实、最真挚的感情在里面,不然绝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让人能够体现出最真实的美。
除了这篇文章,其他文章也都很精彩,比如《秋夜》、《影的告别》、《立论》等这几篇描述野草精神的文章,也都十分精彩,如果各位有兴趣的话也可以读一读。
鲁迅先生一笔为武器奋斗一生,写出的每篇文章都耐人寻味,多读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品品其中的意义,将使我们受益终身。
生命的意义在一定时候得到了无限的扩张,变成了不可抗拒的顽强。
小小的绿苗,通过自己的汗水,掀翻了压在她身上的巨大石头,表现了不畏困难,勇于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
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么巨大的困难和不幸,只要我一步一个脚印,不屈不挠地前进,生活道路中的成功也就会与我们相逢。
就好比,社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社会功能的不正常,导致社会家庭生活的不科学不健康,谁之过?社会管理者的责任,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责任。
因为我们没有充分争取和使用我们手中的权力,缺乏对利益保护的'追求认识和理解。
民主与科学是人类发展进步的锐利武器,经过流血牺牲换来的宝贵财富却让我们弃之如敝履,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吗?一个缺乏有机统一组织的社会系统是不可能完全表现他的生命的丰富和生动的,一个健康的生命机体,有完善的系统组织,保证了功能的健全和活动的正常,实现了生命的完美展现,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人生历史。
这些看似短小,而确短小深涵的文章,让我来不及变化表情,一百多页的墨洒开我心中点点疑团,对生活,以及对曾以往在我身边或未来抑或鲁迅年代的种种变迁,心灵的变迁,生活的万变。鲁迅要讲的很深,而总是用梦来诠释,哪怕梦,也是有些细腻的,幻然成了迷宫,我仰望天空给自己希望去寻找答案,所谓彩虹。鲁迅尖酸的文字直指封建阶级的腐朽庸俗,丑化之至。赞美,现在不是当时,我不会丝毫后怕与退却,所以我笑的直爽。
野草,好比当时社会起来奋斗的人民,他们的忘我、为民,使得更多的人民愤慨。鲁迅先生高兴,这样的局面预示着人们的革命快要完成,未来的大业就在眼前,同志们起来吧,奋斗吧,用我们的双手建立我们的家园,把侵略者赶出去。先生在革命成功之前,他不允许自己大笑或歌唱为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起不幸。先生希望战争快快到来,精力充沛的战士经不起岁月的摧残,时间也经不起等待的消逝;更希望战乱快快结束,流离失所的人民经不起硝烟的折磨,战火也经不起长久的痛苦。 从古至今,多少的爱国志士生得伟大,死得光荣。陆游的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过戍轮台;顾言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雷锋的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处处为国家着想;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那一句句感人至深的话语都是名人的肺腑之言,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诚实,什么叫做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他们用青春燃烧,用生命激励世人。他们是历史的故人,也是伟人,更是我们心中的英雄。鲁迅先生也是。
《野草》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它借种子的力量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争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野草的这种精神也告诉我: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往往困难重重、布满荆棘,但我们要像野草一样,只有克服重重困难,才能钻出地面,向世人展示自己蓬勃的生命力。
《野草》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它借种子的力量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争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
文章一开始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的力气最大?一般人们的回答通常都是“大象”或“狮子”什么的,而作者却提出了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是植物的种子。种子能推开压在上面的任何东西,一股向上进取的精神显示出那种被压迫的人民群众那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这是它象征的意义,用以歌颂人民大众、歌颂人民的抗战的力量、进步的力量。
记得小时候曾听妈妈唱过一首歌:“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一棵任人践踏的小草却能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能够掀翻压在身上的巨大的石块,表现了不畏困难、久经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
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往往困难重重、布满荆棘,但我们要像野草一样,只有克服重重困难,才能钻出地面,向世人展示自己蓬勃的生命力。
白居易有诗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这或许就是鲁迅给他的散文集取名为《野草》的原因吧。像野草一样即使被焚烧、被割刈、被践踏,但深扎土地的根是不会死的,第二年的春天他照样吐出新绿,这就是野草的生命力,也是鲁迅的生命力。当然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推测,在《野草》的题辞里鲁迅先生写到:“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读《野草》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在绝望边缘挣扎的人,在无边无际的绝望中1又看到了微弱渺茫的希望;我想到一个词“绝处逢生”。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这死亡有皆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腐朽,我对这腐朽有皆大欢喜,因此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我觉得这句话里包含了希望,绝望之中渺茫的希望。在《影的告别》里,那个决意与人告别的影,因为他不愿生活在黑暗里“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然而我不愿意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默。”这是一种自我毁灭,宁愿在黑暗中沉默,在黑暗中离开,也不要彷徨。这是影在绝望中寻求自灭以求那渺茫的希望,与其在黑暗与光明之间徘徊还不如选择毁灭以此得以解脱。《希望》中也有一句“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绝望与希望是相同的,这也说明在鲁迅先生眼里,绝望与希望他们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起码在《野草》里不是的。因为现实的希望已经不可能了,但是不甘心,因为不甘心就此认命,宁愿选择毁灭也不要委曲求全,也许在绝望中还有生的希望。“我只得由我来肉搏这空虚中的暗夜了,纵使寻不到身外的青春,也总得自己来一掷我身中的迟暮。”即使暗夜、即使苍老,也要肉搏绝望,用迟暮孤身奋斗,在绝望中活得重生。《野草》里几乎每一篇都透露着绝处逢生的悲壮。
我始终觉得作家的作品里或多或少都带有自身的感情,或身份、或性格、或背景……鲁迅先生也是这样的,不管他的小说还是散文都不是以一个观看者的身份来定位的,起码不会全是,每一篇文章都有他的影子或者脊梁在里边。鲁迅一生的经历很曲折,自己人生的曲折、迷茫、绝望在《野草》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并且《野草》的写作背景也是鲁迅在他的人生低潮期,可以说《野草》里的迷茫、困惑也是鲁迅自己的困惑,但在他的意识里,骨子里战士、斗士那般不服气的精神,《野草》里的绝望与希望,正好是鲁迅战士精神的体现,宁愿自我毁灭、宁愿委曲求全,在绝境之中寻求生存。在《野草》里的绝望与希望,它们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依存关系,绝望中孕育希望,希望中隐藏着绝望。
书架上这本《野草》都长草了,薄薄的一册,却许久没拿起来看。因着头脑中出现的,总是中学课本中那个写阿Q,写祥林嫂,写孔乙己的鲁迅冷眼横眉,穿着长袍,愤怒的、革命的长辈。冷,是鲁镇的月光,是鲁迅的眉。所以总像逃避着什么一样,不想去读他。
在《野草》中,他依然寒冰入骨。正如他自己所说,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不如选择如影子般在黑暗里沉默(见《影的告别》)。可能因为是散文体,《野草》的冷,更像是来源于他自己审慎的反省,酒后的清醒。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正如他用粼粼的夜月洗面,透彻而静默。可在于我,却又读出一丝熟稔的感觉,正如这个时代。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权离我们越来越远: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而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秋叶》)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路人抻着脖子看罪恶,只要不落在自己头上:
他们从四面奔来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着拼命地伸出颈子,要鉴赏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当发现事情没什么大不了,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复仇》)
他写我们这时代的造物主,是一个怯懦者:
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订常斥端俪得筹全船户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淡淡的血痕中》)
历经近一个世纪,他又走到我们面前,紧缩着眉头,却比从前更犹豫。可幸的是,他不忘在最后一篇呼唤青年的灵魂是他的曾经的青春,也是我们的。他们是绰约的,是纯真的,阿,然而他们苦恼了,呻吟了,愤怒,而且终于粗暴了,我的可爱的青年们!
而我终于觉得他亲切,甚至温暖了。
读了《野草》,总能依稀辨出一些当代艺术的味道。所以鲁迅在我眼里,俨然时髦了许多。
如在《秋夜》的开头便写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没有直接写在我的后园有两棵枣树,而用简简单单的重复,写出了观者视线的转移过程,更巧妙地写出了一种无聊、荒寒的心境。
而在《颓败线的颤动》中,又为我们画了一幅色彩凌烈的油画: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露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
那种痛苦、苍茫,如果由何多苓来画,一定很棒!
世界上什么东西力气最大?是植物的种子,鲁迅先生的《野草》读后感。这星期,我学习了夏衍一篇很著名的散文--《野草》。作者通过对种子、野草和生命力的歌颂和肯定,表达了他对黑暗现实重压的蔑视,以及对民众力量的信赖。学习完了课文,我感受到小草那种面对困难奋然向上的顽强精神。
当我读到这种不落在肥土而落在瓦砾中、有生命力的种子决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炼。生命开始的一瞬间就带了斗争的草,才是坚韧的草,也只有这种草,才可以傲然地对那些玻璃棚中养育着的盆花哄笑。的时候,我体会到小草顽强的生命力,同时也感受到小草顽强的生命力启迪人们:在困难面前不要悲观叹气,要以顽强的意志克服一切阻力,奋然向上,读后感《鲁迅先生的《野草》读后感》。这时,令我想起了暑假里的一件事…
暑假的时候,火辣的太阳在天空中照耀着大地,风儿也好像在跟我们玩捉迷藏似的,躲得无影无踪。想学自行车的我马上从家里推出自行车学起来。
我先用手把车头抓得紧紧的,再用一只脚跨过车身,踏上踏板上,还未坐稳,忽然车身向左一晃,车子和我一起倒在了地上,同时我发现我的腿也很疼,把裤子卷起来一看,发现腿上长了一块大青苔。我坐在旁边的石阶上想:人家骑自行车就可以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还能做急转弯呢,我呢,连骑都不会,真丢脸!忽然,我的耳边响起老师的话:面对困难不要悲伤,千万不能半途而废。我立刻走到车子旁边,充满信心地骑上了车,小心翼翼的踩了半个圈,我高兴极了,谁知,车头又开始左摇右摆了,不幸的事情总是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的脚卡在了自行车轮子上,幸好我眼疾手快,用双手撑在地上。我还是不服气,从地上爬起来,又继续骑。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下午,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还学会了急转弯呢!
正如野草一样,以不畏艰险,无比坚韧的力和顽强不屈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因为我明白了面对困难要有奋然向上的精神!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在阅读施耐庵的《水浒传》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水浒传》的内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帮大家编辑的《假期读水浒传读书笔记范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浒传》是施耐庵著作,里面刻画了一百需八位好汉从平民起义,从宋江一行人开始起义反抗朝廷,后来,宋江一行人受朝廷招安,征讨贼寇,最后,那些替天行道的一个一个 躺在鲜血之中。
武松打虎告诉了我做事不要太鲁莽,凡是都要听别人的意见,思考之后再做,中国有句俗话说的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有林冲棒打洪教头,还有一个情景一直浮现在我脑海里,就是在杨胜走投无路的时候,他遇到了操刀鬼曹正和鲁智深。曹正让杨胜和鲁智深上梁山,可是梁山老大邓龙却不让,这时曹正想到了逼上梁山这个法子。
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对应星宿,三十六天罡 。 七十二地煞,每一位梁山好汉都有属于自己的绰号。
读完了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梁山好汉的忠义,看到了朝廷的黑暗,看到了奸臣的阴险,看到了当朝皇帝的无能。当时的百姓是多么多么的痛苦,梁山好汉才是最正义的!
《水浒传》这部兄弟情义重似山的小说,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
在这闷热无聊的暑假中,最惬意不过的就是读一本好书,细细品味其中的韵味,这不,我就在暑假中看了一本由施耐庵写的、也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大家最熟悉不过的了,从小父母也许就会和我们讲有关于《水浒传》的故事了,比如说三拳打死镇关西、智取生辰纲、宋江怒杀阎婆惜、武松打虎等,这些故事我们都已经耳熟能详了。
对于《水浒传》的作者一直是文学界的学者们一直议论纷纷的一件事,有的人说是施耐庵写的,有的人说是罗贯中写的,还有人说是施、罗合作的。
《水浒传》内容跌宕起伏,情节曲折生动,人物个性鲜明。
在三拳打死镇关西中,鲁达无意中听见金翠莲在哭泣,问明情况后得知是镇关西欺辱她们父女,心中怒火顿起,先把金翠莲父女给安顿好了之后,自己便去找镇关西评理,先开始耍郑屠,镇关西看见鲁达身强力壮,就没敢吱声,但是时间长了,镇关西很累,也火冒三丈冲鲁达发火,鲁达看见激将法成功,便说明是为了金翠莲父女而来,然后不容分说对镇关西的肚子就是一脚,镇关西趴在地上没起得来,接着鲁达又补了三拳,镇关西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死了,鲁达看见之后很是害怕,于是回去后收拾行李走了,后来官府也通缉了他。就这件事而言,鲁达也就是后来的鲁智深,见义勇为,这点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但是他处理的的方法确实欠佳,他不由分说动起了手,而且还把人打死了,这点做的很不好,但是镇关西也欺人太甚,鲁智深太激动了。
《水浒传》中前七十回主要写的是朝廷腐败,人们纷纷竖起义旗,去梁山入伙,有的是朝廷官员,比如说:双鞭呼延灼、急先锋索超等;还有的则是一些普通的人民群众,比如:浪里白条张顺、阮氏三雄等都是典型的代表,虽然人物们种种个性不同,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性格——义。
《水浒传》这本书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巨著,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值得一看。
这个夏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读得非常认真但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故事让我心旷神疑,他就是鲁知深。
鲁知深是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知深原名鲁达,是老经略相公府帐前提辖,人称鲁提辖。名字听上去有点鲁莽但是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啊!
有一次他从五台山智真长老推荐到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智清长老和其它方丈都觉得鲁知深是个鲁莽的军汉,不能留在寺中。就让他去看管酸枣门外的`一片菜园。这个菜园常有破落户泼皮来偷菜。鲁智深上班第一天,这二三十个偷菜的破落户头领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借参拜机会把他掀到粪窖里去。鲁智深不知是计,听说他们是街坊就叫他们到屋里来泼皮不肯起来。因为鲁智深以前是提辖在心里猜肯定是要暗算他,走上前去这时两个头领一个抢左脚一个抢右脚。鲁智深不等他们沾身飞起右腿把李四踢下粪窖,张三恰好要走结果左脚早已把张三也踢了进粪窖里了。
还有一次林冲被刺配沧州路上两个监押决定在野猪林里结果了他一棍刚举起来,一条铁禅杖飞过来把棍给打飞了,那人就是鲁智深。他为什么能及时的出现呢?因为自从那日林冲买刀后吃了官司但无法营救,听得林冲断配沧州便到开封府前。正看见酒保请两个公人说话,心疑这路上会害林冲所以鲁智深一路上跟着暗中保护。
鲁智深真是三大五粗,武艺高强,力大无比,性格豪爽。这样性格突出的人物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洒家的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阅读历程与经验,我也不例外,就拿《水浒传》来说吧,我在不同的年龄段就有不同的感悟与心得。
小的时候,我知道有《水浒传》这本书,但却连“浒”字都不会念;5、6岁的时候,我知道了鲁莽的张飞、武松打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上小学了,妈妈买来了精简版《水浒传》,我知道了宋公明大战连环马,吴用智取生辰纲等等的一些章节。到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阅读能力,学习能力等都较以前提高了许多,现在再去阅读读这本书,我又感悟出许多新的道理。
之前,我对《水浒传》的感受就是一群武艺高强的人组成一个团队,劫富济贫,行侠仗义而因此名垂青史,但现在,我懂得不单单是表面这些,更重要的是,我从中读出了一些他们的精神,读出了官场的黑暗,又读出了黑暗的社会与现代社会相对比,所以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多读一本书,就一定会悟出新的道理。
拿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武松最后变成了废人,隐居于二龙山,其他梁山好汉都当了官,可能我小的时候会这样想:“这个武松也太傻了吧?好好的官不去当,还隐居?也太没意思了吧?”但我现在改变了想法,认为武松是一个智人,他为什么不去当官呢?因为他知道官场的黑暗与残忍,在当时来看风险又很大。但宋江就是个反例,他很想当官,但树大招风,高俅他们看着心里很不平衡,所以把他给毒死了。现代社会的人,既要钱又要权,做梦都想当个大官,但他们很多人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逐渐会被金钱与欲望拉进漩涡,终究都会害了自己。
读一本书便会吸取其中的精髓,《水浒传》的好汉们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为老百姓造福,这都是永永远远存在人们心中的可贵精神!
学无止境,我的阅读历程也是如此,读一本好书,就相当于净化了自己的灵魂。在我阅读的道路上,只要有一本本经典好书为伴,那我的人生也必将随之升华!
读了《水浒传》,一百零八个栩栩如生的英雄好汉形象在我的心目中不断高大起来……
《水浒传》以农民斗争宋江起义为线索,艺术地再现了中国古代的悲壮画卷,揭露了封建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向我们展示了宋代的政治文化、民情风物等社会景观,并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鲁智深、李逵、武松等一大批鲜明的梁山好汉形象,是一部气吞山河的英雄传奇,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了《水浒传》,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做到是非分明,积极伸张正义,在自己努力做好事的同时,尽力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从点滴做起,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今年暑假,妈妈为了丰富我的阅读知识给我买了一本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施耐庵,里面描写了许多英雄人物的英雄事迹。里面有: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林冲误入白虎堂,武松打虎景阳冈……英雄事迹。其中我映像最深最喜欢的是武松打虎景阳冈。
话说,宋江和武松刚分开几天,武松来到阳谷县的景阳冈。这时,武松又饥又渴, 看到前面有个酒店,酒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冈。武松喝了三碗酒,主人家说前面的景阳冈上有老虎,你不要喝醉了,武松不信,说道,我是本地人,这景阳冈我至少也走了二十遍,从未见过有老虎,在给我添几碗酒,武松一连喝了十八碗酒,迷迷糊糊的朝景阳冈上走去,这时,武松酒劲大发,躺在了一块大青石上,眼看就要睡着了,这时,狂风大作,树林里突然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武松吓出一身冷汗,提起哨棒,那老虎爪子一扑,身子一掀,尾巴一扫,武松一棒打在老虎头上,那哨棒一分为二,武松趴在老虎身上在那老虎头上打了六七十拳,老虎七窍出血,躺在地上不动。武松不太放心,又抡起那半截棍棒在老虎身上打了一阵。知道老虎死去才放心离开。
那老虎伤了三十二条大汉的性命,武松赤手空拳把老虎活活打死,真是人间英雄呀!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在阅读了《茶花女》后,我想您对于这个《茶花女》有了更深的了解,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茶花女》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我们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假期读茶花女读书笔记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我希望病好的愿望只是幻想罢了。我现在又卧床不起了,浑身涂满了药膏,疼的火烧火燎。以前的千金之躯,如今恐怕是一文不值了!
我们前世一定是罪孽深重,要不就是我们死后要大富大贵,所以上帝才会让我们这一生受尽赎罪的折磨和苦难的考验。
——摘自《茶花女》第二十六章
相遇并可相知的一切遇见,都是我们已经在此之前做好了全部的积累,然后才会有那样的理解与相知诞生。无论是书籍,电影,音乐,甚至是一个鲜活的动物或人类。
读《茶花女》的过程比我预想的流畅。因为在刚刚开始阅读的那十年里,我讨厌所有的中长篇故事以及名著(因为名著无一例外都很长)。衍生出的阅读习惯就是极为偏爱杂文与诗词,那就像一个午后在阳光里眯起眼睛,恍惚的一瞬间做了一个梦,轻松而美好。
一直到这三四年,才发现,年龄和阅历是一种神奇的成分,它能分解所有长篇故事里最动人之处,之后让它们成为你心灵上的一部分收获,竟如此美妙。
读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时候,无论是壁炉前的拥抱还是阿尔芒的眼泪,包括阿尔芒对玛格丽特的恨意,都让我想起自己曾经的爱情和那个善良可爱的男子。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如《茶花女》中的普律当丝一样,背靠现实的大山,讲出所谓真诚的道理,规劝在爱情中忘记一切的年轻人。可是,这个世界如果只有现实,是不是就和生活中失去甜味一样,或许并不影响什么,但无论奶油还是糖果甚至是新鲜多汁的水果,都丧失了绝大部分的诱惑力。
爱情不能磨平坎坷,可是不幸却可以成就爱情。
打开黑色的封面,封面上已积累尺厚的灰尘,我用手一拍,那灰尘与空气交杂在一起,仿佛是一朵朵洁白的茶花。
我看的这本书叫《茶花女》,是法国的小仲马写的。当你打开书,书页上立着一位长相十分漂亮的女人,她有着棕黄色的卷发,上面还插着洁白洁白的茶花,她身着白色的长裙,手上还有一把羽毛扇。难免会让人遐想是天上的仙女、是美丽的天使,她就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安娜拉·德旺。她旁边的是一位十分俊气的男士,他有着金黄色如麦子颜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穿着格子衫,打着领结,他叫阿尔芒·杜瓦尔,他于女主人公站在一起显得十分和谐与般配。安娜拉也就是女主人公是个妓女,有一天,阿尔芒在剧院遇见了她,并且一眼就喜欢上她。2年之后,他们在一起了,可是女主人公的干爸不让她和阿尔芒在一起,如果她和阿尔芒在一起、那么就不给钱给他们。于是他们到一个乡下住,可是他们的钱不够,于是阿尔芒就去赌钱、他赌钱只赚不赔。
很快阿尔芒的家人就知道他在赌钱与安娜拉的是,他的家族是个很清高的家族,他的爸爸知道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妓女在一起,就对安娜拉说:“每个家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有个好的人生,我的家族都是清清白白的,我不希望我的我儿子被别人唾弃,所以我希望你能离开我的儿子,你能答应我吗?”安娜拉说:“我是真心和你儿子在一起的,我知道我是妓女,但是我是真心喜欢你儿子的,希望您能成全”“我知道你们是真心的,但是你毕竟是妓女,我不可以让我的儿子娶一个妓女”他回答。到最后、安娜拉答应了这个老人的请求。离开了阿尔芒、写了封绝情信,重新做起了妓女。
而阿尔芒以为安娜拉移开了他,跟着他的爸爸回家了。
其实我并不这么喜欢这本书,情节也许那时看非常新颖但在玛丽苏体泛滥的今天实在有些老套。不过很喜欢的是里面对阿尔芒作为一个狂热的暗恋者,爱人,报复者的心理描绘,真的很感人。尤其是那种当近乎放逐自己一般和那个人在一起时爱到几乎想杀了对方的冲动,催人泪下。
但是我最爱的,是当阿尔芒父亲动摇了玛格丽特时她内心的感受。诚实的说,几乎所有类似文体或影视剧都会出现类似的父母,不通人情或者动之以情,让女主人公感受到自己给心爱的对方造成的拖累,最终选择默默放弃。然而多少年来,没有人准确表达了玛格丽特当时的感受,就是:崇高。
“所有这一切都在我心里激起了一个崇高的思想,这些思想是我在自己心目中变得有价值,并使我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圣洁的自豪感。当我想到这个为了他儿子的前途而像我恳求的老年人,有一天会告诉他女儿要把我名字当做一个神秘的朋友的名字来祈祷,我的思想境界就与过去截然不同了,我的内心充满了骄傲。”
“一想到用这个新的错误所赎回的东西是我自豪的满脸生光”。
所以在玛格丽特的心里,这样的付出并不是牺牲,而是自己抛弃爱情所获得的高于一切的崇高情操。包括后来她告诉阿尔芒自己内心那“愉快”的痛苦,就是“他现在越看不起她,以后就约会为她的行为而感到崇敬”时那种可以克服爱情的高于一切的心境,才是真正打动我的地方。
《潜伏》中余则成在帮助晚秋投身革命事业时曾经说过,当你走在队伍中,唱着歌迈着步子,小小的余则成算什么,他只是一个路人,挥挥手你们就分别了,你有着更加崇高的使命。
这样的感觉,实话说,很让我着迷。尤其是在我偶尔沉溺于“小布尔乔亚”一般那种凄凄切切的心情时,这样光明遥远高尚可以让我为自己的小儿女之情之微不足道而羞愧的感觉很让人向往。
我叫她崇高的错觉,因为很明显,这种感觉或多或少是被利用的,比如玛格丽特的崇高错觉令其放弃了一生挚爱而痛苦至死,比如被煽动的民族情绪导致的战争和生灵涂炭。然而这就是理想的力量。它令你看轻那些你以前视若珍宝的,而去拼搏去争取那些更高层次的让你的精神世界感到升华的。究竟是对是错,是利用还是激情很难说清楚,唯一明显的是,这种自我思想境界提升的感觉是不可战胜的,是可以使人主动抛弃一切物质和精神享受的。因为它赋予一个人超越自己的人生意义。
阅读《茶花女》时,总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容于角色中。读完它后,心情始终不能平静下来,仍久久陷在玛格丽特和阿尔茫的爱情中不能自拨。
如果不是那个时代,不是那个注重姓氏的时代,她与他的爱情会有结果吗?假设把他们爱情放在21世纪的今天,如果他们要相爱,也必须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人毕竟是要活在现实生活中的,大胆的追求自己的爱情没有错,但如果这份爱是建立在周围亲人和朋友的痛苦上,那这份爱就不会是那么保险了。一旦这份真挚强烈的爱情降温变成亲情时,相爱的双方就会回到现实的生活中,便会思考自己的处境,甚至会产生分歧,一旦感情有了裂痕,苦水只能自己咽,因为这是你“冒天下之大不韪”换来的爱情。如果不幸,换来的不是同情,而是嘲笑和幸灾乐祸。
在最初特别憎恨阿尔茫的父亲,因为他扼杀了一份美好的爱情。但仔细回味,他站在一个作为父亲的立场上,他的想法并没有错。想想以阿尔茫多疑的性格,如果他和玛格丽特结合后,一定会有隔阂的,因为她并不"纯"。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因为他爱她太深,但这种爱情的可信度却值得人怀疑了。阿尔茫最后报复玛格丽特的手段有些卑鄙,纵使你有再多的理由,也不应该那样对待你深爱的人。
其实如果阿尔茫肯动脑筋想想,他就应该从他父亲变化如此快的态度上看出事情的蹊跷,也应该从她的话中感觉到她的暗示。为什么相信她真的变心了,因为是对他们的爱情并没有自信,在内心深处还是不信任她,可他仍然执迷不悟,难道这是我"旁观者清"?
我被他们真挚的爱情打动的同时,也为他们被埋藏的爱情感到惋惜。
记得以前读它时,并没有这种体会,或许下次再重拾它时会有另一番感受吧,也许这正是一本好书所带给读者的吧?
作为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描述的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位社交界名媛,虽然她和其他社交界名媛没什么区别,都是热爱金钱,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但她唯一的不同就在于,面对自己的真爱,她会为了自己的自己的爱人,而抛弃荣华富贵。定居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庄……
而她的爱人阿尔芒,是一个非常爱慕玛格丽特的年轻人。他在玛格丽特患肺病期间默默的关心,深深打动了玛格丽特。
他们的私奔,虽然让抚养玛格丽特的公爵很愤怒,甚至断绝了玛格丽特的资金。然而,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虽然玛格丽特过着与以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但是,在爱情的滋润下是甜蜜的。美好的事物总是很快结束的,阿尔芒的父亲一直都是反对玛格丽特与自己的二人自交往,虽然深知儿子和马格丽特是彼此深爱的,但为了儿子的前途,他还是去劝说玛格丽特离开自己的儿子。
听了父亲的话,玛格丽特知道自己和阿尔芒的爱情是不能长久的,自己只会是爱人光明前途中的绊脚石,在强忍着离别之痛的情况下,玛格丽特一变心的理由离开了阿尔芒。
悲痛欲绝的阿尔芒并不相信玛格丽特的话,在一次中东旅行中,虽然看到玛格丽特已经成为别家贵族公子的情妇,但亚芒于书信往返中化解了误会,使得忍受着爱情折磨的玛格丽特得到慰藉,然而不幸的是,她在肺病摧残下与世长辞了!
阿尔芒是深爱着玛格丽特的,玛格丽特也是深爱着阿尔芒的。然而,命运就是如此作弄这对情侣……
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而小仲马内心的感受也在《茶花女》中表露无疑,没有过于华丽的词藻,一嘴平时最深刻的语言多次打动我的心……
读过《茶花女》之后心里乱乱的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不知道怎么表达。不知道如何写这篇读后感不知道如何来写这篇日志,简单的写写吧。
默戈莉特他的在没有遇到奥尔马之前,她属于一位红尘中的女子生活在别人的生命中服务于别人,虽然的身边有许多追求他的人但那种追求全部都是虚假的不应该说是猥琐的,他们这些有钱的人对 默戈莉特的好只是为了自己可以得到愉快上的消遣。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快乐,他们只是把她看成了娱乐的工具罢了。 默戈莉特他的生活是孤独的。更应该说是可怜的吧。可是上帝却给了这个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东西那就是让她遇到了奥尔马。他们俩个就那么相爱了,这让 默戈莉特真正明白的真爱的可贵和真爱给她带来的各种快乐各种美好的回忆。但是这个故事是以 默戈莉特的死亡而告终的,虽然她死了但是他们两个之间留下的美好回忆将永远值得他们两个回忆,同时也值得我们永远细细品味。
默戈莉特的一生是悲哀的但同时也是幸运的,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奥尔马,让她品尝到了真爱的滋味。爱情很美好但是现实却是很残酷 ,有时爱情可能会向残酷的现实低头。
最后一首歌送给大家也送给我自己
I bilieve
你还在那里等待,爱的路。总是从满了祝福 I bilieve 你还在把爱深埋我在这里,为你整夜在徘徊,看不到未来却挡不住相爱,就算短暂分开也不能把缘分结束。曾经走过漫漫长路只要有爱默默的祈祷,真心的让彼此更幸福。曾经走过漫漫长路泪水模糊了我和你那一刻我们俩相偎在一起从此永远不再分离。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海上日出》是作者巴金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优秀的《海上日出》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假期读海上日出读书笔记范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日出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会给人们壮观、辉煌的感觉。作者的开头一段就点明了对日出这一自然界景观的喜爱。无论是“探着脑袋”、“目不转睛”,还是“迫不及待”,都能表现出人们盼日出的急切心情。接下来描写太阳升起时的情景时,一个“钻”,一个“露”,把日出是这一瞬间表现得比较形象。对于“太阳露出大半边脸”时的描写,作者采用了拟人的手法,让读者认识到“物”虽无情人有情,真实地再现了作者对于景观的喜爱。文章的最后一段富有激情:人们迎着朝阳、海风,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驶去了。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动物和人都一样,都知道,都会知恩图报。当自己遇上困难时,别人帮助了自己,那么就会感激报答。正如文中的小鸟,当善良的水手们救了它,它也知道要感激报答水手,天天唱歌给水手们听,给水手们带来了快乐,艺术家们的青春献给了尊敬他们的人,而小鸟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它要报答的人。小鸟也和人一样,都非常爱自己的家乡。无论别人对它有恩或对它很好,也不能改变它对自己家乡的爱恋。
读着巴金爷爷平实而又质朴的文字,我仿佛变成火红的一朵云彩,释放自己的光与彩。闭上眼,那日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般涌了过来,太阳在燃烧,地平线上一片火海,千万朵火烧云,涌向了天边……
大海托起了初升的太阳,明媚俏丽而又温暖。巴金爷爷笔下的旭日是那样的美好,满载着希望的憧憬,我们不也是一轮轮初生的太阳么?冲出云层,就能普照大地,就把光明与热量奉献给祖国,为人类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大海终于托起了初生的火红的太阳,再次使其冉冉升起,宣布了黎明的开始,也告知了黑暗的结束,灿烂的阳光再次照耀着生机勃勃的大地,使万物和谐相处,无比温馨。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竟然被描绘得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那样的一轮红日满载着神圣的希望,是如此的美好,如此充满憧憬。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光亮。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的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对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还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疼,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中勾勒了海上日出前、日出时和日出后三幅图画,给人以美的享受。最终推出看日出者和太阳、云彩和海水一起光亮起来的伟大奇观,同时,又在激励人们要向往光明,奋发向上。
动物和人都一样,都知道,都会知恩图报。当自己遇上困难时,别人帮助了自己,那么就会感激报答。正如文中的小鸟,当善良的水手们救了它,它也知道要感激报答水手,天天唱歌给水手们听,给水手们带来了快乐,艺术家们的青春献给了尊敬他们的人,而小鸟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它要报答的人。小鸟也和人一样,都非常爱自己的家乡。无论别人对它有恩或对它很好,也不能改变它对自己家乡的爱恋。
近期学习了《海上日出》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还知道了作者是巴金爷爷,他是四川人,他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家》《春》《秋》,是屈指可数的现代著名文学家。
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一道光亮的金边……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海上日出》充分体现了青年时代巴金的进步思想和政治信念: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
文章分别描写了天气晴好、白云飘浮和乌云蔽日三种不同自然条件下的海上日出奇观,文字简洁,描写传神。这是作者发自内心的赞叹,也是对文中大量“奇观”事实的精辟概括,海上日出的景观“奇”在何处?“奇”在它显示了光明的力量如此之伟大!以上为第四段。写乌云蔽日和太阳终于冲破重围,普照天地的情状,最后归结到作者自身的感受,为“海上日出”作一礼赞,表达作者向往光明,奋发向上的精神。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这篇《海上的日出》是我国著名作家巴金写的,其中描述了巴金在海上看日出的感想。从而引起了下文,埋下了伏笔。
从“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宁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而一看出虽然文章是从天未大亮、太阳尚未升起写到太阳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但并非写的同一天清晨看到的景色,而是集中概括了作者多次在船(海)上看日出所得的总印象和具体观感。
文章用词准确,简洁流畅,用四段文字及其细致地描写了日出过程中天边、太阳、云层和海水的色彩与亮光的变化,分别是在“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光亮。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的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对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还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疼,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中勾勒了海上日出前、日出时和日出后三幅图画,给人以美的享受。最终推出看日出者和太阳、云彩和海水一起光亮起来的伟大奇观,同时,又在激励人们要向往光明,奋发向上。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丁丁历险记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丁丁历险记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假期读丁丁历险记读书笔记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丁丁是欧洲的一个聪明的小男孩,他大概走过了全球的每个国家。这几本书里的主角是丁丁、船长、向日葵,他们战胜了重重危险,最后取得胜利,其中《蓝莲花》这本书就能体现出他的聪明机智。
丁丁来到中国的上海,他坐着黄包车去一个地方,在路上,他坐的车撞到了一个日本人,日本人当场就要拿拐杖打中国车夫,但是被丁丁拦住了,“你这样做太不绅士了。”丁丁说。然后,那个日本人就给日本警察说了,然后那个日本警察千方百计地找丁丁……。有一次丁丁被抓进了一个监牢里,丁丁看见了一只老鼠钻进了一个地缝里,他想:“如果老鼠能钻进去,那么底下肯定是一个地窖。”他就去掀那块砖,可是他怎么也掀不起来,最后那块砖头自己开了,原来有一个叫王老爷子好心的人救了丁丁……
最后,丁丁安全的回了家。我们大家要学习他的这种机智和勇敢!
去年的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丁丁历险记》,它是我最爱看的书。
《丁丁历险记》里我最喜欢的是《丁丁在西藏》,这本书讲的是丁丁的朋友张,要到欧洲找丁丁。可是飞机因为暴风雪而偏离航线,撞上喜玛拉雅山。在坠机现场,救援队没有找到任何活着的人。可是丁丁却梦到张受了重伤,半个身子被埋在雪地里,他向丁丁伸出手来哀求“快来救我!”丁丁觉得张没有死,决定进雪山搜救张。很多人都认为丁丁的计划荒唐,他不但救不出张,还可能丧失自己的性命。但是丁丁觉得张在叫他,做为朋友,应该去救张。
雪山里风雪交加,饥寒交迫,但是丁丁还是没有放弃对张的救援。丁丁想了很多办法,通过不懈的努力找到了张。
我要学习丁丁对朋友的忠诚与无私,也要学习他不懈努力的精神。
暑假里,我终于有空阅读了丁丁历险记这本经典的连环画。全书共计22本,主要讲述的是记者丁丁在全球各地与各种坏人斗智斗勇最后取得胜利的故事。
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故事是在《破损的耳朵》里面,有两个坏蛋要丁丁说出珍贵的神像在什么地方,丁丁假装说出了地点。当其中一个坏人正准备枪杀丁丁时,奇迹发生了:一道闪电击中了他们所在的小屋,并把房子打出一个大洞,丁丁反应很快,趁着混乱从洞里逃走了。还有在《独角兽号的秘密》中,丁丁又被一名坏人抓住了,那个人把丁丁关在一个屋子里,并威胁说两个小时内不说出羊皮纸的秘密就杀掉丁丁。丁丁沉着冷静,仔细观察,发现屋里有一根大木头,他把木头绑在一个吊环上,利用木头的撞击力把墙打了一个大洞迅速逃跑了。等那个坏人牵着猎狗追踪丁丁时,丁丁又躲在树后把坏人打晕了,最后丁丁成功逃走了。
从故事中我觉得丁丁是一个沉着、冷静、勇敢、机智的人。我如果遇到坏人也不能慌张,要静下心来想办法,对坏人也可以不讲真话。只要我们肯动脑筋,就一定能想到战胜困难的方法。前不久,我和爸爸在云南旅游时碰到了坏人们在打架,还拿刀砍人,我们冷静地躲到了安全地方,所以没有收到伤害。《丁丁历险记》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应对坏人的办法,我很喜欢这本书。
开学以来,我一直在看《丁丁历险记》,里面的故事真是非常吸引人,丁丁到了世界各个地方,遇到了很多的困难,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冒险,但是他都靠自己的机智、勇敢解决了这些问题。
《丁丁历险记》里面的插图非常有趣,有些对白也很搞笑。我最喜欢丁丁的小狗米卢,它有时候还能帮上忙呢。《丁丁历险记》每一个故事的主题都是丁丁碰到敌人或挑战,他想尽各种办法在他的朋友的帮助下终于战胜了他们,解决了难题。我从丁丁身上学到了很多优点:勇敢、聪明、友爱。《丁丁历险记》里面的插图非常有趣,有些对白也很搞笑。我最喜欢丁丁的小狗米卢,它有时候还能帮上忙呢。《丁丁历险记》每一个故事的主题都是丁丁碰到敌人或挑战,他想尽各种办法在他的朋友的帮助下终于战胜了他们,解决了难题。我从丁丁身上学到了很多优点:勇敢、聪明、友爱。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套书,书名叫《丁丁历险记》,他的作者是埃尔热,他一共创作了25部《丁丁历险记》,其中我最喜欢《丁丁在西藏》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架飞机遇上很糟糕的天气,坠毁在了尼泊尔的高原地带,正好丁丁的朋友张就在这架飞机上,所以遇难了,但是丁丁不相信张已经死了,所以,丁丁不顾朋友船长的劝告,坚持要去西藏寻找那位朋友张。他在寻找张的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丁丁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最终丁丁把他的朋友救了回来。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才能胜利,我要做一个像丁丁一样的人。
今天爸爸提议带我去看电影了,因为我要过生日了,爸爸说最近新上映的丁丁历险记很好看,丁丁历险记演的是关于水手的故事,丁丁是一位自由记者,他的小狗叫白雪,他们俩见到了一位大胡子船长,他们又遇到了一位大坏蛋,大胡子船长和大坏蛋为了很多年前遗留的一笔财富打了一打仗又打一丈,总之他们的仇就是解不开,最后大胡子船长赢了,真好看还是3D的。
丁丁是个很勇敢的男子汉,因为他打败了坏人,还帮助船长找到了宝藏。他还有一只聪明的小狗叫白雪,白雪和丁丁一起帮助警察抓到了坏人。我要像丁丁一样做个勇敢聪明的人。这真是个有趣的电影啊! 我喜欢主角丁丁,他很帅,而且既聪明又勇敢!他有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狗他叫白雪。剧中还有两个搞笑的人物,他们是:“肚胖”和“肚棒”,好像是“双胞胎”他们是糊涂的警察!还经常弄巧成拙。他们还有长长的鼻子、圆圆的鼻头。剧中还有一个主要人物:阿道克船长,他是一个“酒鬼”,他是阿道克家族唯一的后代。还有一个坏蛋是:红色拉克姆,他很恶毒。
生活没能书,就像地球失去了阳光。生活没有书,就像人类没有了食物。生活没有书,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因为书籍对人类来说太重要了,它可以让人拥有智慧,也可以帮助人们解答所有难题。想到这里,我不禁拿出我新买《丁丁在西藏》这本故事书,贪婪的阅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丁丁和阿道克船长在得知他们的好朋友张仁意失踪后,丁丁就和阿道克船长去找寻找他的故事,在寻找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次的暴风雪,他们努力活了下来,碰到他们的死对头来阻止他们的行动,他们克服了困难。经过漫长的寻找,终于在一个小小的树洞里发现了并救活张仁意的故事。
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道理:朋友的友谊是最重要的,找到一个朋友,就好比找到一个良师益友。好朋友就要不离不弃,在危险的时候就要出手相助,这才是朋友之间的友谊。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要不离不弃,坚持到底,不做一个受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我以后还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因为交到一个良师益友的朋友就像找到一座金山,这样我的生活才会多姿多彩,其乐融融。
我看了一套丛书,叫《丁丁历险记》,这套丛书介绍了一个白人记者丁丁到世界各地旅行时发生的各种奇闻趣事。想来认识一下他吗?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丁丁、白雪、阿道克船长和杜邦兄弟等。丁丁是一个爱冒险的小记者,他勇敢坚强,知难而进,而且很聪明。白雪是丁丁的宠物,很多次救了丁丁,是一只忠实勇敢的狗。阿道克船长很幽默,经常遇到倒霉事,他爱抽烟、爱喝酒,脾气很暴躁。杜邦兄弟两个人都很滑稽,经常一起做事,也一起倒霉。我喜欢丁丁那勇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和他那颗善良、纯朴的心。
“丁丁,我们永远的丁丁”,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想到额头上翘着一小撮头发,永远穿着灯笼裤,脸上永远带着单纯的微笑的'丁丁。丁丁是一个坚强勇敢的人,而且做事坚持不懈,我要向他学习,做事不能半途而废。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鲁迅写的野草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你收集了多少野草读后感范文呢?经过整理,编辑为你呈上最新读鲁迅野草有感800字,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暑假里,我在家里看了一篇文章,名字叫《野草》,它让我受益匪浅。
《野草》一文主要讲野草把一切不可用机械分开的骨骼野草却分开了。野草为什么会把致密骨骼分开?都是因为它的坚持,它的乐观!
连一种植物都能乐观和坚持,那人呢?
百世沧桑,不知有多少心胸狭窄之人因受挫折放大痛苦而一蹶不振;人世千年,不知有多少意志浅薄之人因受挫折放大痛苦而志气消沉;万古旷世,更不知有多少心胸懦弱的人银受挫折放大痛苦而葬身于万劫不复的深渊。
难道,我们就连小草不如?草亦如此,何况人也,岂不更加努力拼搏,奋发图强?
我们应该像野草一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勇敢地面对所有困难,克服它们!乐观、拼搏、坚持造就了一个个伟人。霍金,他瘫痪却还在坚持真理;海伦凯勒,她双目失明却还是用惊天动地的顽强意志写下了着名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他双耳失聋,却还用心谱写出《欢乐颂》《命运交响曲》等等。他们正是有了野草的品性才拥有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戍就。野草用自己的努力使鲜花自愧不如,作为新时代的主人,我们更以乐观、向上的心去迎接一个个坎坷、挫折、失败,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我爱野草,更欣赏具有野草品性的人。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看过《野草》后,最喜欢是那篇极具讽刺性的《死后》,他写的是自己“死”后,社会各界人士做出的反应“或者害得他们伤心,或者要使他们快意,或者要使他们添些饭后闲谈的材料,多破费宝贵的工夫”。这很现实,人在生前会有很多朋友,会树敌,更多的则是陌生人。死后,亲朋好友为之痛惜,敌人为之兴奋不已。陌生人不会有什么反映,至多成为饭后谈资。没错,应该是这样子了。
鲁迅先生是一个雕刻家,他用文字刻出一副名叫“现实”的浮雕,这浮雕就在我们周围的生活里。
跟鲁迅先生相比,我很想弄清楚有些人是否反对过当局,是积极地,还是消极地,是一开始的背叛,还是最终的变节,是真正反对还是装装样子。那黑暗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所有的无限。可是只有鲁迅先生如钢般地挺在中华大地上,试图撑破这片积压了许久,愈渐浓密的黑暗,让光明托起我们去触摸太阳。
人生要轰轰烈烈,要冒险,要有胆量,直面死的威胁。
而鲁迅先生就这样冒则后危险,带着胆量,轰轰烈烈地与死亡决斗。他始终在痛着,提醒自己还活在非人间,他的肩上担负着的是未来。
绝望之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既然如此,我们也只有背水一战,路再艰难,总会有尽头。前进吧!为了未来。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微笑。
哪里都有它,不需要任何装点,在那春暖花开,莺飞草长的季节里,第一个破土而出的是他—————野草!在冬季,毫无任何生机的时候,我与重逢了他,他在广大无边的土地上蔓延着凄凄苍老的生命,那便是野草的化生——荒草!原来从始至终没有离开过我们的是野草!
从古至今,赞扬过野草的人有多少?我想是说不清的吧!野草它不具有,鲜花的芳香,美丽!但造物主从来都是公平的,他给予了花美好的一切,却忘了施加以更长的的生命,对于花,我想他是公平的!野草,没有光鲜的面貌,没有渊博的含义,更没有美得表现!但造物主给与他的确是光阴,是那一男年头不变的心!在小草儿心里,是孤独的,是寂寞的,同样他也是坚强的!他从容的等待着承诺夏秋冬,物是人非!
我所了解的野草,不过只是青青绿绿的,勃勃生机的,并没有万种风姿,但我却看到了野草的精魂!野草,他从来都不会改变,他对事物的心境也从来没有变过,他所坚持的,他所在乎的,从来没有变过,一个个的春华秋实的转过,花朵变了,变得娇柔易毁,树木变了,变得土气沉沉,房屋变了,变得富丽堂皇。田野没有变,只因为,他还继续孕育着野草,野草的母亲——土地!人们常说,土地是祖国的惊魂,土地是人们最亲的母亲!但有多少人曾离开了这位伟大的“母亲”,远走他方,在爱尔兰优美的城市里过着风花雪夜的生活,红灯绿酒将身在异乡,却从未思乡的面孔照耀得五彩缤纷!在物质的生活中,他们变了。野草才是土地最亲的母亲,因为他们生生相惜,谁也离不开谁!野草的那刻赤子之心,值得我们几亿中华儿女所学习!人不能忘本!
我从野草中看到而许多!我看到了植物的心是如此的坚定,是如此的顽强!我也从野草的本身联系到了自我!我们这一代青少年就是花朵,容易摧残,美丽而短暂的我们,经不起风吹雨打!但是亿万花朵之中,仍然存在着如同“野草”一般的人!
我要做像野草一样的青少年,因为他能经得起寒风暴雨,对我而言,野草是一位不败的将军,值得我们去赞扬!我们无情的挥霍时间,当今后,我们再次看到野草的时候,不!是看到荒草的时候,便会想起,我们也曾如同野草一样,只是现在,我们将岁月遗失,变得不堪一击而已!回不去的是时间,荒草,走过寒冬,仍然有着一片天空,仍然春暖花开,仍然继续着他的使命,但我们再也年轻不了了!只因为人生不过百年,我们要学会抓住流失的时间,让生命不在失去光彩!
青少年,风华正茂,应当立志成才!
野草,一生无人注视,仍然笑面如花!
野草,在我们的周围随处可见,但是这毫不起眼的小草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野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本书收集了鲁迅先生所写的23篇散文诗。文章的主题都表达了作者爱憎分明,勇于战斗的精神。
在《野草》有一篇文章中,作者写到“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当生存时,还将遭践踏,遭删刈,直至于腐”。这句话说的非常深刻,野草既没有花儿的芳香,也没有树木的高大,而且一旦有明火,野草就会被迅速点燃而烧。但是古人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草的生命永远是顽强的,他从来不向危险低头。
鲁迅先生在里面写道:“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是我憎恶这以做装饰的地面。”这句话是有隐含的,野草是比喻无辜的百姓,而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就是比喻当时黑暗的旧社会,这句话充分体现了鲁迅先生对老百姓的同情和对黑暗势力的憎恶。
鲁迅先生是那个旧时代的先行者,他孤高、他苦闷,他时时忍受着死亡意志的折磨,她们目睹着在黑暗势力的影响下,人变成野兽的残酷现实。他用自己满是热血的头颅,一次又一次的去撞击连接着黑暗的地狱之门,最终他让那生命之树绽放出了美丽的花朵。
如今,中国人民受欺负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但是我们要永远记住这一段历史,也要永远学习“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不向危险低头的精神。
《朝花夕拾·野草》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
鲁迅原名是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19xx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的贡献。
这本书的内容简介是:这本书收录了鲁迅先生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佳作,以及“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所著的《回忆鲁迅先生》。其中回忆散文诗集《朝花夕拾》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中国现代文学史中颇具影响力的散文诗集《野草》,描述出作者在新文化统一战线分化以后,在彷徨中探索前进的思想感情;《故事新编》是以远古神话的历史传说为题材而写就的短篇小说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则为读者重现出了一个极具魅力文化的鲁迅。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鲁迅的文章里有“虚实结合”,“点面结合”等,的写作方法,使我意犹未尽,这时候我才感受到鲁迅的童年原来是那么美好,有那么多的新鲜事。
还有老舍对鲁迅先生作品的评价:看看《鲁迅全集》的目录,大概就没人敢说这不是个渊博的人,可是“渊博”二字还不是对鲁迅先生的恰好赞同。对于这句话,我似懂非懂。我觉得这句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看过了“鲁迅全集”的目录,就没有人敢说鲁迅先生不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而“渊博”两字不能够表现出鲁迅高超的文笔技术,只能是在夸奖鲁迅的词中算是沧海一粟的了。
叶圣陶也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的心里。
一代文豪回忆难以忘怀的年少往事的不朽名作,以浓郁的情感写就了充满深刻寓意的散文诗集,多角度的刻画出了这伟大的文学家——鲁迅。
在这个寒假,我买了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在读到“革命时代的文学”这一篇时,我深受教育和启发。
这一篇主要讲了学校邀请了鲁迅去演讲,进而引发了鲁迅对文学的思考,谦虚的说自己讲掘煤比讲文学好。鲁迅想:文学是最不中用的,有实力的人并不开口,就杀人,被压迫的人写几个字就被杀。文学对人们又有什么益处?、接着总结了革命与文学的关系。
在自然界也是这样。就像老鹰和麻雀:不声不响的是鹰,吱吱叫的是麻雀;结果,还只是会开口的被不开口的吃掉。有实力的人像鹰,不说话,就杀人;而在一边讲论文学的人则是麻雀,因为讲几句话,写几个字就被“吃掉”,还整天“吱叫”—叫苦,鸣不平。而老鹰依然在杀戮,没有法子对付他们、这文学就这么不中用吗?
大革命与文学的影响大于可以分三个时候来说:
(一)大革命之前,所有的文学,大抵是对于种种社会状态,觉得不平,就叫苦,鸣不平,在世界文学中有关于革命的文学颇不少。但这种叫苦、鸣不平的文学对革命没有什么影响。
(二)到了大革命那个时代,文学没有了,没有声音了,因为大家受革命潮流的鼓荡,大家由呼喊转入行动,大家忙着革命,没有空谈文学了。
(三)等到大革命成功后,社会状态缓和了,大家的生活有余裕了,这时候又产生文学。
革命时代的文学是珍贵的,现在就不同了,文学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兴趣,就可以随时随地去创作,去分享。不受限制也不受约束,可以自由自在的随时发表自己内心的想法,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这本书中让我明白过去文学的不易,现在的我要更加好好的学习文学,文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认真学习文学,成为祖国的栋梁。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百年孤独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我们该如何去写百年孤独的读后感呢?为此,编辑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假期读百年孤独读书笔记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最终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这篇文章的:几年前,张石牙的母亲因为一场罕见的暴雨,不幸在小黑河淹死。父亲张木头执意认为妻子的死是因为乡亲们的见死不救。于是,他断绝了与人们的来往,守着自己唯一的“三独”:独屋、独船、独生儿子——石牙。石牙因为父亲的缘故,被同学们冷落与侮辱,他开始怨自己的父亲了。后来,又是一场罕见的暴雨,石牙的死对头——王猛为了给生病的妈妈捕鱼被急流卷走了。石牙用父亲的独船救了王猛,自己却像母亲一样溺水死了,张木头知道后悲痛不已,而他也备受人们的尊敬。
读完后,泪水已情不自禁流了下来。我仰面叹息:若不是因为张木头的顽固,石牙又怎会无辜牺牲,上一代的恩怨又为何要牵扯到下一代呢?
这篇文章中,三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舍己救人、勇敢善良的石头;顽固爱子的张木头;不可一世又心地善良的王猛。
而文章的故事情节也牵动着大家的内心。在石头的母亲溺水而死,张木头决心断绝与人们的来往时,我们可以体会到张木头对妻子的爱;在张木头打伤儿子后又心急为他包扎伤口时,我们可以感受到张木头的爱子情深;在王猛为给母亲捕鱼溺水,而石牙奋不顾身救他时,我们也可以感受到石牙舍己救人的精神。由此,我不得不佩服常新港的写作水平。
张木头的固执造成了这样的悲剧,也因此注定要孤独一生,望大家不要重蹈覆辙啊!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人,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爱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面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我喜欢那种看完之后留有余味,能带给我思考的书。毫无疑问,《百年孤独》即是。
“人生而孤独。”没错,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他们无法摆脱自己的宿命,逐渐走入孤独的深渊。布恩迪亚家族,几个世纪以来都重复地陷入孤独之中。书的结尾令我由衷惊叹,极其精彩巧妙,即使之前已经隐隐提到。所以,随着阅读加深,我们会发现这个家族的结局无非就是走向毁灭。虽然最后阿玛兰妲和奥雷里亚诺的活力给人以希望,现在想想那也无非是毁灭前最后的挣扎。一切都还是输给了狂热的爱情。也许这个家族的结局有一部分与爱情有关。虽说爱情是小说不变的主题之一,而书中的爱却让人难以接受,人物成也爱情,败也爱情。羊皮卷破译了,家族也毁灭了,所以读完之后,我突然产生一种想法,这个故事,本就是在影射我们心中的幻象?我们的内心本就是孤独又迷茫的,在经历了狂热,荣耀,屈辱,衰败之后,我们终于得以渐渐看清自己的内心,看清一切事物的实质,也是时候走向死亡——人的死亡或心的死亡。所以,百年孤独在我看来也是我们自己的百年孤独,书中的每个人物在我看来也是人生中每个时期不同的心境造就的不同自己。
书中我最喜欢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他与生俱来的洞察力,野心和原生家庭带给他的孤独感都令我赞佩。这就像是正当盛年的我们,带着原生家庭带给我们的特质,又努力的去探索新的世界,想发现新的自己。
这本书故事性不是很强,于我而言,读书只读故事未免无聊,重要的是能让我们思考,这无疑就是一本好书。
愿我们都能在孤独的人生中发现孤独到极致的快乐,在平庸的人生中成就不平庸的自己。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
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说来很惭愧,我一直没读懂《百年孤独》,对它也没有热爱之情。但王浩百凉对《百年孤独》的研读远在我之上。常言说:“要给学生一滴水,老师要有一桶水。”呵,今天正好相反,“学生拥有一桶水,而老师才有一滴水”。于是,今天语文课的讲台属于他,不属于我。于是,“王老师”跟大家分享他的阅读感受。
这个“王老师”做事可真认真,备课本上写满了心得体会,重新整理他的阅读思路;更难得可贵的是,他还摘录了一些作品里的精彩片段,复印成讲义发给同学们,颇有点大学教授的“范儿”。
登上讲台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提醒同学们,要走进这样一个长篇小说,先得从心态开始调整,要带着积极的态度与文字接触,这样才能读懂文本;其次,他比较了不同的译本,他认为不好的译本会影响人的阅读心情,好的译本会更让人容易走进作品;他手头的译本是范晔的译本;第三,他拿中国作家余华的《活着》来比较,让同学们对《百年孤独》多了一份亲近感,因为很多同学看过《活着》。
有了这样的铺垫,大家对作品就有了情感上的接受。当进入故事情节的时候,“王老师”讲述了作品较为经典的情节,概述了主要人物,分析了作品的主要特色……同学们时而哈哈大笑,时而低首读书。
作品是《百年孤独》,可讲课者和听课者都不孤独。
值得一提的是,“王老师”还是讲课的同学中板书最多的老师。不过,“辣”字一定让大家印象深刻,我想。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阅读了童年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童年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我们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假期读童年读书笔记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每一个人都有自我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完美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就应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十一”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在人间》和《我的大学》),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我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我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我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完美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样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此刻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篇,讲述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有一股莫名的冲动与感受。
在《童年》这本书里,真实地叙述了一个儿童的苦难历程。文章主要讲述的是高尔基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脾气暴躁的小染坊主外公外婆生活的时光。
在这本书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场景就是在第十二章,阿廖沙(高尔基)的继父飞起他那长长的腿,对准母亲的胸口就是一脚。后来高尔基写道:"直到现在,他那条穿着镶有鲜艳饰边裤子的该死的长腿还清楚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亲眼看见他是如何飞起长腿,脚尖对准一个女人的胸口踢过去的。"
阿廖沙的童年是苦难的,他三岁就随母亲投奔外祖父,而外祖父却叫他去"人间"混饭吃。他在学校也常常遭人嘲笑和欺负,放学之后还要去"拾破烂"。他在苦难中长大,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那是一个怎样的童年?我内心深深的呐喊!
和阿廖沙的童年相比,我们真是太幸福了!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我们没有挨过"打",没有尝过"饥饿"的味道。我们享受着父母的爱与呵护。我们吃着美味可口的饭菜,住在温暖的房子里,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学习。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这美好的童年时光,珍惜这优越的学习环境,更加努力地学习!
童年,就好比一杯清茶,当你细细的品尝过了茶之后,或许觉得别的东西都不那么带味。
如今,童年已悄然远去,少年正在向我招手。但我相信,茶,仍是最有味的......
这部小说的阿廖沙,他的童年就像一个悲惨的童话一般,让人在品味这个悲惨的童话时,就会经不住涌起一丝丝忧愁与苦涩。
当小阿廖沙三岁时,他的父亲就永远的离开了他,紧接着他那刚出生的小弟弟也夭折,可是阿廖沙当时仅仅只有三岁,他对死亡还不能理解。面对父亲与弟弟的死,他无动于衷,没有流露出一丝的悲伤,反而觉得很好玩,看到这我的心中不禁涌出一丝伤感。小阿廖沙刚到外祖父家时因为顽皮,他偷偷的将外祖父家的白桌布染成了蓝色。正是因为这件事,使喜怒无常的外祖父大打出手,就这样小廖沙第一次挨了打。在后来的日子里因为一场火灾,外祖父和两个舅舅分了家。然而贪得无厌的舅舅们却惦记着阿廖沙的母亲瓦尔瓦拉的那份嫁妆。二舅舅雅科夫,想通过花言巧语去骗取那份嫁妆,大舅舅米哈伊尔则是使蛮力要挟外祖父让外祖父把那份嫁妆给他。而外祖父也不甘示弱居然雇了杀手,要去取自己亲生儿子的性命。看着这一场场闹剧,我的心中又多了一丝伤感与悲哀。
但是在这悲惨的童话里也有一些善良的角色。例如:慈祥的外祖母,天真的“小茨冈”,以及那个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好事情”。是他们让生活在这个小市民家庭里的阿廖沙感到了一丝丝的温暖。
在这个处处弥漫这敌视之雾的家庭中,小阿廖沙过早的尝受了痛苦与折磨。过早的离开了亲人温暖的怀抱走上了人间。正是这个原因,磨炼出了阿廖沙乐观,勇敢,好学,的品质。从他的身上我真正理解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含义。
《童年》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原名阿列克塞。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苏联作家。《童年》这部长篇小说,就是以高尔基的童年生活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去世后,跟母亲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他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争家产,做出很多过分的事情。他的小弟弟和母亲也相继去世,最后,他迫不得已去了人间。
读完这本书,有一个令我疑惑的地方就是在我五章的第四个小节里,有很多地方加了括号,我上网查找了相关资料,我才明白,原来,这是把引文列在下方,以供读者参考。
阿廖沙的外祖母善良,慈祥,她对阿廖沙的影响,也正向他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她把我领到了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应付困苦的生活。
这本书里有严厉暴躁的外祖父,有慈祥的外祖母,有两个不孝顺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他的小弟弟“小茨冈”,有爱打妈妈的继父,也有所有人都怕,都不喜欢的,只有阿廖沙喜欢的房客“好事儿”,小阿廖沙就是和这样一群人生活在一起,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
文中的小主人公是爱看书的,在人间打工时,有一次,因为阿廖沙看书看着迷了,以至于水壶被烧干了,他都不知道,最后,被主人发现了,用荆条抽打他的后背,抽的像枕头一样高。但它还是没有把主人告上法庭,只是要求让他看书。这是个多么爱看书的孩子啊!
我们应该向文中的阿廖沙学习,做一个爱看书,爱学习的好孩子!
童年就像一幅画,色彩鲜艳,线条柔美。童年就像一片海,任我遨游,伴我成长。童年就像一本书,古色古香,精彩绝伦。童年就像一朵云,纯洁无暇,变化多端。
这些天,我看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小说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从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如到外祖父家常常见到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批判了市民的残暴,写在母亲死后与外祖母相依为命的.一段生活,作者刻画了外祖父的贪婪吝啬,外祖母的宽厚善良等。
看到高尔基这样的生活,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更是快乐的。我没有经历过被鞭子抽的滋味。我们家不会看到有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更不会发生残暴事件。
跟高尔基相比,我现在11岁了,我现在连饭都不会做,我一开始尝试时,煮饭水放得太多,变成了粥。炒菜,要不是忘记放盐,就是忘记放糖和油,而且有时我还不太清楚是放盐还是糖,还有时不知道要放多少。我做出来的菜,差不多都是给垃圾桶“吃”完的。
看了《童年》这一本书,让我明白了一定要珍惜童年,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一个充满快乐的童年。童年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刻,所以让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美好童年吧!
在放假前,我就“久闻《童年》大名”,在放假后终于“如愿以偿”了。
《童年》的作者是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无产阶级文学的创始人之一——高尔基。
本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童年经历的苦难,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3岁到11岁的童年生活。
在几天的时间里,我读完了前五章,深受启发。
其中,令我感受颇深的句子有:“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瞪得圆圆的……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生灵。”这一段通过对外祖母外貌的描写,勾画出了一个令人喜爱的形象;“外祖母向我扑过来,两手抱起我喊道:‘我不给你阿列克谢!不给,你这个魔鬼!’”这几句是在外祖父得知桌布的事情后,想打阿廖沙,可外祖母却不同意,通过对外祖母语言的描写,可以看出外祖母对阿廖沙的袒护,突出外祖母的善良……
在前五章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五章《外祖父》。本章主要讲述了由于之前舅舅设计的一场火灾把外祖父家的染房烧的所剩无几,家里因此变得“和平”了,舅舅们想分家。分家后,外祖父、外祖母带着我搬了新家,外公对“我”不再那么严厉了,还教“我”认识了很多字。外祖父与“我”交谈时,向“我”讲述了他悲惨的童年,使“我”对他充满了同情。
从对前五章的阅读中,我深受启发: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简直是太幸福了;与高尔基相比我不用每次犯错误后,被家长揍打。我实在太幸福了,我一定要珍惜我幸福的童年时光!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我相信每个人看了野草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我们在写读后感的时候,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写好一篇野草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课外阅读鲁迅野草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野草,在我们周围处处可见。但是毫不起眼的它,却拥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这种精神在 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本书收集了鲁迅先生所写的二十三篇散文诗,其中包括《秋夜》、《影的告别》等。文章的主题都表达了作者爱憎分明、勇于战斗的精神。
这本书的题辞中,作者写道:野草 , 根本不深,花叶不美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朽腐。这句话说得非常深刻,野草既没有花儿的芬芳,也没有乔木的高大。而一旦有明火,野草就会被迅速点燃而烧尽。但是,古人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草的生命力永远是顽强的,它们从来不向危险低头。
作者还写道: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是我憎恶这以做装饰的地面。这句话是有隐含的意思的。野草比喻无辜的中国平民,而这以野草做装饰的地面则比喻当时黑暗的旧社会。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作者对老百姓的同情和对黑暗势力的憎恶。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题记
一夜秋来,温度骤凉,阴霾的天空书写无尽的苍凉。漫步在昏暗的书馆,品味书香。茫然之际野草二字映入眼帘,捧书盘坐,致思绪于《野草》中,仿佛致身于梦中。我停止前进的脚步,在野草丛中徘徊,徘徊又彷徨。扬起头迎着风向去寻找前进的路,这似乎是一种奢望。谁会来?谁会来指引我走那一条路呢?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蓦然回首,发觉成长的脚步中独自一人,被沉没的世界只有自己。或许是我沉静在梦境里,也唯有在梦境里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路的,能否向前进,能否到达安宁的世界,这都是个未知数。
“然而我的心很平安;没有爱憎,没有哀乐,也没有颜色和声音。”天荒地老,地老天荒,在无尽的荒凉中徘徊又仿徨,宁静的心,不随世俗而庸俗,惨淡的世界,全然没有影响到那颗充满担忧却又满载希望的心。
“希望,希望,用这希望的盾,抗拒那空虚中的暗夜的袭来,虽然盾后面也依然是空虚中的暗夜。然而就是如此,陆续地耗尽了我的青春。”在希望中慢慢绝望,可绝望中又透着丝丝的希望。黯然的人生无非是在希望与绝望中徘徊,慢慢地耗尽青春,成为别人生命中的一位过客。
来去匆匆的过客,不懂如何享受生活,为维持生命,讨碗水喝,却在不止步的前进中让生命殆尽,忘记了姓名,也忘了追求的理想。无法放下手中的包袱,只知向前走去,一路千辛万苦,跋山涉水,却走向了无边秋夜。
萧条的枣树在盼着,盼着秋后的春,做着小粉花的梦,但它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一无所有的杆子,在默默的直刺着苍凉的天空,一心想制它与死命,可是这一切都太难,它知道,这一切仅是一个梦,一个好的故事。
“我真爱这一篇好的故事,趁碎影还在,我要追回它,完成它,留下它。”阴霾不可能总是笼罩着天空,太阳终会升起,阴霾终会消散。所以他将毕生所学化为文字,给予它灵魂,让它唤醒无数颗中国人沉睡的心。这一觉太漫长了,他等得好辛苦,好辛苦,可是他等到了,青年的灵魂开始苏醒。
“是的,青年的灵魂屹立在我眼前,他们已经粗暴了,或者将要出粗暴了,然而我爱这些流血和隐痛的灵魂,因为它使我觉得是在人间,是在人间活着。”是的青年的灵魂苏醒了,他们粗暴了,在黑暗中他们是一颗颗毫不起眼的小星星,看呐,他们开始聚集,开始团结,开始反抗。微弱的光慢慢变亮,黑暗终究消散,而这一切却又消失在淡淡的血痕中。
“造物主,怯弱者,羞惭了,于是伏藏。”泛起一丝涟漪的心归于平静,我,在时光的流逝中感悟,感悟《野草》的灵魂,感悟生活。
这些看似短小,而确短小深涵的文章,让我来不及变化表情,一百多页的墨洒开我心中点点疑团,对生活,以及对曾以往在我身边或未来抑或鲁迅年代的种种变迁,心灵的变迁,生活的万变。鲁迅要讲的很深,而总是用梦来诠释,哪怕梦,也是有些细腻的,幻然成了迷宫,我仰望天空给自己希望去寻找答案,所谓彩虹。鲁迅尖酸的文字直指封建阶级的腐朽庸俗,丑化之至。赞美,现在不是当时,我不会丝毫后怕与退却,所以我笑的直爽。
野草,好比当时社会起来奋斗的人民,他们的忘我、为民,使得更多的人民愤慨。鲁迅先生高兴,这样的局面预示着人们的革命快要完成,未来的大业就在眼前,同志们起来吧,奋斗吧,用我们的双手建立我们的家园,把侵略者赶出去。先生在革命成功之前,他不允许自己大笑或歌唱“为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起不幸。”先生希望战争快快到来,精力充沛的战士经不起岁月的摧残,时间也经不起等待的消逝;更希望战乱快快结束,流离失所的人民经不起硝烟的折磨,战火也经不起长久的痛苦。
从古至今,多少的爱国志士“生得伟大,死得光荣”。陆游的“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过戍轮台”;顾言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雷锋的“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处处为国家着想”;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那一句句感人至深的话语都是名人的肺腑之言,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诚实,什么叫做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他们用青春燃烧,用生命激励世人。他们是历史的故人,也是伟人,更是我们心中的英雄。鲁迅先生也是。
“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的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记得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立刻被清透的蓝色漾满了,整个海是一面明亮的大玻璃,那是一种怎样的蓝色才能有如此的骄傲啊。在大海这块明亮的大玻璃下,应该是一层层光滑的蓝色丝绸吧,把丝绸轻轻抚动,我看到了“海里最深的地方——海王宫殿,它的墙是珊瑚砌成的,尖顶的高窗子是用最亮的琥珀造成的;不过屋顶上却铺着黑色的蚌壳,它们随着水的流动可以自动开合。这是怪好看的,因为每个蚌壳里面含有亮晶晶的珍珠。”在这里看到了人鱼公主,静谧幽深的海里,她是最美丽的,“她的皮肤又光又嫩,像玫瑰的花瓣;她的眼睛是蔚蓝色的,像最深的海水。”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月光蔓延开来,我是一个安静的孩子,黑夜常常让我觉得平静和舒心,我衷情于醉人的蓝色,也固执的人为我与大海之间有前生的缘,让我在潜意识里一直默念着它,注视着它,拥抱着它,它的美是击碎在岩石上的浪花,是沉淀在海底的人类的情感,是一个个被人们幻想的童话。我的心里一直珍藏着这样的一幅图画:在碧波荡漾的海面上,有沙鸥点点,宝石一样的蓝在微风的吹拂下显露出层层的水波,在金色的阳光下,它们慢慢地向前涌动着,散发着清新的味道。抬起头看,是一片美丽的大世界,其实美丽多于伤害,人鱼公主也一定是这样的想的吧,因为她看见王子的微笑那么那么美,她一直都看着,记着,念着,想着。
你说,你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勇士;你说,你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凡人。我不知道你更像这其中的哪一种人,我只知道,你是曾经如此勤奋、孝顺的少年,奔跑于药店和学堂之间,在桌上刻下小小的早字。但是,童年的百草园终于成为别人的花园,那个有着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紫红的桑椹的乐园,那个在秋日的傍晚,有着油蛉低吟浅唱,蟋蟀优雅地拉琴的院子,终于灰飞烟灭。13岁的少年的生命里承受着这突来的变故,眼神里的忧伤蔓延开来,他抬起头,觉着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了。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时间飞快的过去,曾经的少年,长大,成人。那片野草近乎疯狂地在他的心里嚣张地生长,他大笑,他歌唱,他要将一切说出来!去罢,野草!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微凉的夜雾润湿了眼睛,窗台的,一株又一株的枣树将它们的树枝延伸着,要刺穿这奇怪而高的天空,鬼睒眼的星星奇怪地笑,夜游的恶鸟用翅膀滑过,细小的粉红色的花,还在瑟缩着,做着她的梦,梦里春天来了,蜜蜂都唱起了春词,瘦的诗人在那里把最后一行眼泪擦在她的花瓣上。那是怎样一种黑暗呢,他们压迫着小粉红花的梦啊,然而,枣树的树枝要刺穿他们,终将要刺出光明!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要推翻,压在它们身上的邪恶的势力!先生手中的笔要刺穿,这冷笑着的夜,向着光明,不惜祭奠自己的生命。于是,先生说,我是树。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在黑夜里匍匐着的影,执着着光明。暗夜一般的社会,你该何去何从?是沉溺于对天堂和黄金世界的幻想么?不!我不愿意!这倒不如彷徨于无地。我独自远行,尽管没有你,尽管我被黑暗沉没。伟大呵,不是么?不惜自己被黑暗所吞噬的精神,来战取白天的到来,吾将上下而求索,时代的需要,时代的召唤。虚无飘渺的东西,不需要,但是,你们真当执意于那些东西吗?影,彷徨了,踯躅了,但又毅然离开,追求光明,耗尽一生。于是,先生说,我是影。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北方的雪花在飞,如粉,如沙,决不粘连在屋顶上,枯草上,保持着冰清玉洁的身躯,在铅灰色的空中飞舞,决不停步。虽不美艳,但却奔放、有力地搏击着铅灰色的天空。恨极了这北国冬天,肃杀、阴冷的冬天。但是,在凛冽的北风中依旧奋飞着的雪,你不害怕么?雪说,不,不害怕,要用这勇猛击破这天空呵。随即,又更加用力地冲击长空。死掉的雨,雨的精魂,现在的雪。躺下的勇士们,用鲜血染红了傍晚的天空,他们的精魂盘旋着,激励着人们突破这严酷的寒冬。于是,先生说,我是雪。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是的,我只得走了。况且还有声音在前面催促我,叫唤我,使我停息不下。眼里弥漫的忧伤那么厚重,全是一个国家的兴衰荣辱,先生以笔做武器,大义凛然地戳破了那些谎言,是的,从不畏惧。先生的目光从从前流转到现在,它深邃地望着前方,穿过一个时代,甚至,更久更久。
先生睡了,他说,我在等一个梦,在灿烂的阳光里轻柔地飞舞,载着所有的美好。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读后感《野草读后感600字》。特别是入夜。
看过《野草》后,最喜欢是那篇极具讽刺性的《死后》,他写的是自己“死”后,社会各界人士做出的反应“或者害得他们伤心,或者要使他们快意,或者要使他们添些饭后闲谈的材料,多破费宝贵的工夫”。这很现实,人在生前会有很多朋友,会树敌,更多的则是陌生人。死后,亲朋好友为之痛惜,敌人为之兴奋不已。陌生人不会有什么反映,至多成为饭后谈资。没错,应该是这样子了。
鲁迅先生是一个雕刻家,他用文字刻出一副名叫“现实”的浮雕,这浮雕就在我们周围的生活里。
跟鲁迅先生相比,我很想弄清楚有些人是否反对过当局,是积极地,还是消极地,是一开始的背叛,还是最终的变节,是真正反对还是装装样子。那黑暗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所有的无限。可是只有鲁迅先生如钢般地挺在中华大地上,试图撑破这片积压了许久,愈渐浓密的黑暗,让光明托起我们去触摸太阳。
人生要轰轰烈烈,要冒险,要有胆量,直面死的威胁。
而鲁迅先生就这样冒则后危险,带着胆量,轰轰烈烈地与死亡决斗。他始终在痛着,提醒自己还活在非人间,他的肩上担负着的是未来。
绝望之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既然如此,我们也只有背水一战,路再艰难,总会有尽头。前进吧!为了未来。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微笑。
读了《野草》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的感受。这篇文章,让我知道草的力量是多么强大!
小草似乎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可它却连医学领域最难完整打开的头盖骨都可以打开,难道你还会说小草的力量不强大吗?小草之所以打开了头盖骨,是因为它有一种不怕困难;顽强不屈;持之以恒的精神,所以我要向小草学习。
有一次,我遇到一道难题,可我冥思苦想,也没想出来,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不写,反正明天老师将答案,到时候一写不就行了吗?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忽然,在电视里,我看见了小草,我会想起来了《野草》这篇文章,看着小草,我心想:我堂堂男子汉,怎么会连一株小草也不如呢?于是,我马上回到书桌前,拿起笔,开始了演算,终于对了,我别提多开心了。
我要谢谢你,《野草》。是你让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够退缩,要勇敢的去面对。在我们这一代人,缺少的不正是野草的这种精神吗?我倡议,让我们向野草学习,那么,我们的明天将会更美好!
朔方如粉如沙的雪花在纷飞之后,整片原野便被孤独的雨的精魂所覆盖。然而在这雪的掩埋之下,却依然萌动着生命向上的力量。当春天的风裹挟着希望从这片原野上方刮过,雪融化进土壤滋润重生的渴望时,总会有一些不曾腐烂甚至未曾枯黄过的野草以燎原之势迅速蔓延。从这刮过的风,也会感动于他们的不屈和执著。
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腐朽。我对于这腐朽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或许那个愚昧麻木的时代就是那片被大雪所覆盖而蒙蔽了双眼的原野,身体及根系都已腐烂的野草,身体腐烂而根系依然健康的野草,以及身体虽泛绿但根系已腐烂的野草,都因雪的覆盖而无声无息。但无论一个时代有多不堪,黑夜之后也总会出现黎明的曙光。而以鲁迅为代表的一些人,便是那些尽管被雪掩埋也依然固执地保持着身体与根系均健全无损的野草。他们在所有人都沉睡的时候,大声地吹响了振聋发聩的号角。
鲁迅说: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当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腐朽。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然而,天地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我以这一从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在键盘上敲下鲁迅这些话的时候,我莫名地有一股想哭的冲动。我仿佛看到了微弱的烛光下伏在桌前泪眼婆娑地写着这些话的鲁迅,或许他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在历史苍穹中不过是再渺小不过的一颗星,但是他热爱他脚下的这片土地,尽管它残破不堪让人近乎绝望,可是他依然固执地希望改变这一现状,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哪怕他对自己并没有多大的信心,都只是抱着背水一战的信念,他也依然执著地握着笔杆同这个被黑夜所笼罩的时代战斗着。
喜欢《野草》这部散文诗集也许仅仅是迷恋于鲁迅先生的文采并且感动于他在文章中所流露出的那种复杂而坚定的感情。在我心目中,鲁迅先生是一位战士,他以纸为盾以笔为矛,冲在队伍的最前方,而他的身后,不仅仅有年轻的学生,还有工人、老人、妇女和小孩。他们都是野草,渺小但不卑微的野草,只需一星火光,他们就会立刻蔓延成燎原之势,烧红一方天空,照亮一片黑暗。
臧克家先生在纪念鲁迅的一首诗中写道,有的人死了,但是他还活着。是的,鲁迅正是一株永不会枯萎腐烂的野草,因为他永远活在我们华夏子孙的心里。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我读几遍了,头脑仍然一片空白。要是说非得找几个词来概括它给我的印象的话,那就是:旷野,荒原,燃烧。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楚《野草》里是否有这几个词,也不想翻书去求证。我想有时候读书不求甚解也好,起码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所以我想极力避开人们对《野草》的解读,虽然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并且会让我了解到诸多关于革命、荒诞、存在、本体等等之类的伟大意义。我并非不承认或者不赞同人们的看法,只是这些东西看多了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深恶痛绝之感。因为是读后感,因此就减去了学术上的种种规范,说话可以相对放肆坦诚,所以下面我将张口胡言乱语了,请诸君做好心理准备。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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