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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

值得收藏!雪中悍刀行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值得收藏!雪中悍刀行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一)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二)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三)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四)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五)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六)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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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读后感(通用6篇)


读书可以让我们直面困难。优秀的书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慰藉,有时候为了更好的去体会作品的内涵感悟,是可以尝试写一篇读后感的。什么样的作品算是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呢?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雪中悍刀行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2】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3】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4】

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5】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6】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_2200字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2200字

太监啊太监,雪中可以算是武侠仙侠的神作。《雪中悍刀行》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对配角的描写。有人说,雪刀整本书就是靠写配角堆起来的,这话虽武断,但也并非全无道理。
雪刀人塑之侧重在于配角,而配角之巅峰,当在李淳罡。烽火塑造李淳罡用了一卷的剧情,然而经过了五卷的风云,李淳罡依旧令读者念念不忘: 一剑仙人跪,两袖舞青蛇。 独臂开天门,雪坪喝剑来。 小道独开山,两愿天下剑。 叹兮真剑仙,唯有李淳罡! 在烽火之笔下,李淳罡就是一个不羁、不屈、不老、不灰心的真侠客,他既有剑客的不尽风采、侠士的天下大愿,又有普通的柴米油盐、幽默的插科打诨,既是一个高呼“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长如夜”的剑仙,又是一个天天抠脚的老头子。李淳罡之大风流,虽只如流星划过一般短暂,但却照亮了整本雪刀。
抛去李淳罡,其余配角中谋士李义山、黄龙士、张巨鹿等春秋遗骨傲气长存,运筹帷幄而决胜天下,曹长卿儒生意气浩然。更有轩辕敬城、陈芝豹、徐骁等经典形象,毫不夸张的说,对于配角的塑造撑起了雪刀的半边天。 至于主角徐凤年的人塑,相比之下反而略显无力,虽也时有精彩之笔,却无跃然纸上之感,但总的来说,徐凤年的描写仍然是较好的反应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形象。
雪刀值得称道的还有短线的铺陈以及政治的庙算。短线铺陈是强项,以文青的文笔加上各个配角的小故事,并以其强大的短线铺陈使其一定程度上能够自圆其说,并且使配角的故事成为心灵鸡汤深化内涵,最后再用主角将一个又一个足以写成短篇小说的故事串联起来,连成一本完整的书。这样的方式一方面丰富了人物塑造,另一方面推进了剧情,串起了主线。而至于政治庙算,可以看出总管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从派系争斗,到屠龙术和攀龙术,直至讨论“为国”与“为天下”之间的政治抉择,从简单的南北政权对峙,地方势力割据争霸,上升到国家与民族的探索。
四点优点吹完,接下来该挖挖黑料,谈谈《雪中悍刀行》的缺陷了。雪刀之优点令人赞叹,缺陷也十分的惊世骇俗,且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总管虽然不像茂先生一样卖酸,但他对于装酷的爱好程度简直惊世骇俗。烽火如果五章之中不让主角装一次逼,那么他就无法来推动剧情的正确行进。在书中,烽火经常使用被用烂了的网络小说经典装酷打脸扮猪吃虎套路,这种剧情在全书中被玩了无数次,与其余装酷情节一同,极大的拉低了全书的整体格调,并将一个小王爷所谓的王霸气势几近塑造成了一个小人物(虽说某些逼看起来装的很有格调)。
第二,在于雪刀之中对于配角的过度堆砌,一方面弱化了主角的塑造,一方面极大的增加了剧情的突兀性。举个可能不是很清晰的例子,雪刀中有春秋十三甲之说,代表春秋之中十三个在各个方面最优秀的人。烽火为了集齐十三甲召唤神龙,在书中莫名其妙的强行搬出一个“隐于王府后山多年、春秋遗民最强刀甲”齐练华,还给齐老头子强行套上了一个外公的身份,玩了一出祖孙相见的戏码,然后待烽火玩完了这梗,十三甲成了废物,齐练华直接被当成了炮灰,给送到京城和皇帝的炼气士们同归于尽,一同领了便当,可叹齐老爷子一个足以位列雪刀武评前十的大人物,就这样被烽火活活玩死,强行被用绳命去消耗地方有生力量,而其倒霉的戏份,却只有区区三章,可算是雪刀中死得最窝囊的高手。 不说刀甲老齐,其余有些无关紧要的路人甲,烽火也喜欢给他们套上一个故事,美其名曰写出真正的江湖梦,不过是煽煽情,让大家感动感动。这样无脑的堆砌成就了配角的精彩,也让读者对烽火的小故事和心灵鸡汤感到恶心和审美疲劳,对主角的印象进一步弱化,其反而过犹不及。 然后,便是烽火可称惊世骇俗的长线铺陈,以及无力吐槽的军事。 短线的精彩并不能弥补长线的无力,烽火可以驾驭一个主角行走江湖的一卷布局,却难以驾驭天下大势的走向。雪刀前后,bug频出,剧情拖沓,长期的心灵鸡汤及烽火一些闲淡出鸟的笔触和雪刀相比之下短如一瞬的高潮让人简直蛋碎不已,拖沓的也让人感觉作者的笔锋张力严重不足,很多大伏笔都是虎头蛇尾。 烽火两次说往后不写江湖只写争霸,结果一次又一次食言。剧情玩脱了无法掌控,还得靠外挂,靠个人勇武来救场。外挂这点尤其体现在军事上:一方面大力渲染侠客在战争之中的无力,一方面控制不了剧情又只好用高手来救场。军事上合理性只能算勉强,达到紫川之皮毛就算不错了。而在长线上和《庆余年》一样闲适,然而却没有庆余年的剧情张力;在我看来,没有一处剧情冲突可以达到《庆余年》中高潮一段之张力与冲击力。唯有前期几次有几次较为出彩的江湖风云。
还有一些小问题,比如王初冬作为一个少女写出感动全天下女人的言情巨作;以及汤姆苏等等,自不赘述。问题不少。但烽火写这本书的确是用了心的,他想要结合武侠的核心精神与历史的风云浩瀚,核心仍是他所言之大道:让井底之蛙与东海之龟皆可自得其乐,而非天人与凡人之间泾渭分明、等级森严。准确的说,雪刀虽是武侠,但其实质是读作仙侠的反武侠。 总体而言,《雪中悍刀行》一书:文笔有余,合理性不足;细微处有余,而大气不足;配角塑造有余,而主角塑造不足;短线有余,长线不足;政治有余,军事不足;广度有余,深度不足;内涵有余,张力不足;铺陈有余,收官大不足;烟火气有余,仙气不足。 但无论怎样,《雪中悍刀行》仍算是一本网文中“中上”一级的作品。闲谈之处使人悠然自适,高昂之处也使人热血沸腾。综合对比,雪刀还是可称近几年可一阅的良作,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集锦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和智慧,读过作者的作品后,我被其中的情节所打动了。读后感在点名中心时的语言不能过于口语化,应该尽量使用书面语言,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去结合实际呢?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1】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2】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3】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4】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5】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精选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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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2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3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4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5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6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7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8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9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0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1

这一部世子徐凤年依然是独身闯北莽的际遇。而与之前比较不同的地方在于,纨绔而薄情的世子因缘际会下,广结善缘。

·黑店内与魔头谢灵大战一场,提高了境界不说,倒是给自己捡了个充满灵气的姑娘——陶满武作伴。说到心有灵犀,也就是如这一对大小人一样,可能自身都负有气运,不似凡人一般。陶满武竟然对杀父仇人充满亲近感,徐凤年竟然也能率先发现陶满武自身的气运以及超于常人的感知善恶的分辨力。

一路相伴,虽有繁琐,但是徐凤年始终不曾抛下她,更没有因为麻烦而曾想过杀害她。最后将她交给董卓时,董卓甚至不曾为难他,放他离去。这是一段北莽行的善缘。

·巧遇龙树僧,妙解大皇庭之谜。徐凤年在龙树僧的指引下,救下草原一个小部落。结实了美人呼延观音,为后续气运一说埋下伏笔。

惹来拓拔春隼。以初入金刚境的体魄去鏖战三大金刚境高手,不慎落败之际,竟然意外表白姜泥。(说实话,我对徐凤年的感情观真是无法理解。可能正向书中所写,他喜欢很多女子,但是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唯独对姜泥,可以让他心中啾啾的疼)。这是书中第二段也其和姜泥的感情,姜泥御剑而来,救下徐凤年。没有海誓山盟,却直教人肝肠寸断一般隐隐作痛。

·误入匪窟。玉树临风的公子被身世坎坷的小寡妇扯出了埋藏心中已久的江湖侠气。一阵意气风发之下,悍刀起昆仑,杀进了魔窟,斩了魔头,解了小娘子的心结。更是撼动了北莽魔窟的一场阴谋。

小小魔头敢盗用李淳罡“剑来”的精神,世子怒发冲冠,也是心中对师父李淳罡的情感宣泄。剑仙李淳罡万里借剑,结怨释结,了却残生。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徐凤年的江湖来了。

劝解韩芳这等将门之后回离阳参军,这是世子心中的韬略展现。为之后北凉三十万铁骑对战北莽备下一段武力值。

在江湖气概中,夹杂了许多朝野谋划。这正是此书中对世子徐凤年身上背负责任的一种伏笔描写。

·一路行来,饮血养剑,不曾懈怠;即使在与人对战中,受伤流血,亦不忘以血养剑,这般刻苦,即使曹官子所见,亦是摇头叹息,感叹于世子的刻苦执念。

诸多磨难之后,世子巧遇红薯,敦煌城内一缕温香软玉,堪堪聊以慰藉一番。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1000字(汇总11篇)


以书为友,一生受益,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下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带来了“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的相关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2)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3)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4)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5)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6)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7)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8)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9)

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0)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1)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_1500字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1500字

终于看完本书了,这本书目前为止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竟然看了我一个多月!好多次都有种弃刊不读的冲动,就像我看《海贼王》一样,刚开始内容很热血,很吸引人,到了后面,世界观越来越大,作者收不住了,越到后面就越狗血,有时候都在想后面作者怎么写呀[惊讶],而且跟前面的矛盾的地方很多!

但是作为一个多年看网文,而且一度还写过网文的我来说的话,以网文作者的水准来评价,很有高度,作者在人物和情节铺垫上写得非常好,会造势、起势,写得非常豪气,以前看梁羽生的武侠小说看得多时,觉得武侠应该就是那种武功高强,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就觉得武侠应该神功盖世,看了《雪中悍刀行》里的武侠发现,武侠竟然还可以这样写,大侠们的气势竟然可以与神仙争高低!不过也正因为作者把大侠写得太高了,都比神仙高了以后,就没法收势、收尾了,直接导致结尾明显非常仓促。就像当年看《七龙珠》一样写到后面把魔人欧布写得那么强大,都没办法圆,只能把孙悟空和贝吉塔无限拔高,然后匆忙结尾!这也可能是这种连载的通病,为了点击率,只有无限写下去才能挣钱,可以写到后面,已经写得作者自己都把握不住了!

不过总的说来,我还是很喜欢这本小说的,因为小说中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温华肯定是当仁不让,他的兄弟情,让人触动不已,温华其实就是一个江湖小人物,他心中的江湖憧憬的是历代江湖豪客仗剑走天涯的神话。他想成为大侠,但是也没有大侠那种霸气,没有那种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的荡气回肠,只有一种小人物的絮絮叨叨,但是虽然是小人物也有江湖梦,最后成了江湖的温不胜大侠,但是知道要去和自己的好兄弟为敌时,自断手,自断脚,放弃自己的江湖梦!人世间可能没有这样的人,但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温华,有过梦想,有过成功,但是更有义气!就想有这样的兄弟,一起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喜欢卫敬塘:“我于永徽七年离开江南,曾随身携带一袋家乡泥土,十四年后,泥土早已消散不存,只留下这只旧布袋,恳请我死后,北凉马蹄有朝一日能踩在北莽腹地,到时候且取一抔北莽泥土,遥祭卫敬塘”。卫敬塘是张巨鹿的弟子,一个文官,临时扛起蓟州防务。这句话是徐凤年在接收到北凉谍报后赶去横水城的时候卫说的。而徐接收到的密报就只有三个字“卫死守”,徐听后说“疾风知劲草”。卫死守之时已经知晓此中凶险,徐凤年本想将其带回北凉,卫拒绝,大战开始后,卫被袁亭山驱赶至横水城外以步兵数千对抗上万莽骑,惨死。卫敬塘让我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名字叫石敬瑭把燕云十六州送给辽的做儿皇帝的历史罪人,另一个是朱棣靖难时,死守济南忠义不屈的读书人铁铉,朱棣靖难成功,秋后算账,把铁铉抓住,铁铉见朱棣时,骂不绝口,立而不跪。朱棣使其面北一顾,终不可得。愤怒的朱棣令人割下铁铉的耳朵、鼻子,煮熟后塞入他口中,问他滋味如何?铁铉厉声说忠臣孝子的肉有什么不好吃?铁铉仍不屈服,遂受磔刑而死。有时武侠小说世界里说读书人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是《雪中悍刀行》里的读书人很多人都不是,他卫敬塘就是我最喜欢的那个读书人,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多么刚烈呀!《雪中悍刀行》还有很多我喜欢的人,那个一辈子瘸腿的北凉王徐骁,特别是站在枇杷树下那段,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虽然我知道是归有光写的,作者盗用,但是读来仍然唏嘘不已!还有为了徐脂虎选择兵解的洪洗象,那个坐在武帝城头的老黄,那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右骑军福帅陆大远,还有很多很多人物……,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很喜欢这本书,也推荐这本书,虽然很长,但是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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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1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2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3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4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5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6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7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值得参考!朱自清《春》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理,书籍里就蕴含历史。小学生平常在学习之余可以多看看优秀的课外书籍。多读书有助于小学生在阅读中积累语言知识。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小学生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值得参考!朱自清《春》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一)

在众多赞美春天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散文《春》。它那淡雅的风格、清新的文字,令我深深地陶醉,就像一个生机勃勃的春天展现在我的眼前。

朱自清笔下的《春》,是从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开始了,山醒了,水醒了,小草醒了,花儿醒了,还有和风、细雨和城里乡下的老老少少,组成出一幅幅美妙的春景春草报春、春华闹春、春风鸣春、春雨润春,春人迎春描绘得淋漓至尽,充分抒发了作者对大自然中春天的赞美之情和对生活无比热爱的思想感情。

散文中我最欣赏的句段是: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里脚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热爱春天,赞美春天,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丰收的果实。小学生的时代就是我们人生最美好的春天,同学们,珍惜这美好时光,努力的读书吧!迎着春天的朝阳,走向人生的灿烂辉煌。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二)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春》,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

这种感觉很奇妙,每一次读课文,我都会由心而发的有一种神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轻柔,每一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感受到那些景物,这种感觉很好玩,每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看到春天的风筝,那些可爱的风筝在天上飞,飞得很高。

《春》描写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只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习习,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面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春天是美的,朱自清先生的春天又何尝不是美得呢?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三)

我看到的春天

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徜徉了十几年,我的心里也有着关于春天的一块块断片。许是因为慢慢长大的缘故吧,渐渐地遗忘了好些东西,那种春天带来的和煦温暖的感觉,自己已经很少去留意了。读着朱自清的《春》。突然想起了自己印象中的春天来。

当我还在故乡村子里的胡同里嬉戏打闹的时候,春天的来临,是村头的草木告诉我的。那时候,围着小村的是一片果园,果园外是一个小坡。我经常到那里去玩。如果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原本光溜溜的桃树枝上突然有了圆圆的小突起的时候,我知道第一场春风已经刮过了。你看,她唤醒了树枝,告诉他们该醒来了,然后花蕾就伸出小脑袋来晒太阳了。我立刻撒着欢儿跑到小山坡上,发疯般狂叫着呼喊着,四处跑着,直到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把下巴支在还是枯黄的草地上,小心的拨开枯草,观察着那草茎根部的一抹鹅黄,草儿也开始有了嫩芽!

此后的日子里,每天我去玩耍的时候都有了一丝牵挂。太阳滞留天空的时间一点点延长,花苞一点点膨胀,草丝里的鹅黄渐渐被染绿。终于有一天,在一个春风沉醉的傍晚,我看到了绽放的桃花。那天天黑得似乎很晚,我疯累了便在树下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背后的太阳大概是留恋着什么,迟迟不肯坠下山。

偶然问我抬起了头,看到那粉红的精灵展开了翅膀。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在对着我微笑。微风里微张的花瓣颤巍巍的,嫩黄的花蕊伸出触角。我伸手想轻轻地抚摩,却猛地抽回了手,傻呆呆地坐在那里,直到远处传来母亲焦急的喊声

当我长到可以称为少年的时候,春天的来临,是那条小河轻声对我说的。我经常去河边玩儿,扔几颗石子到冰上,听它发出咻咻的声音。慢慢地,我留意到河里的冰渐渐薄了,先是河中心的冰化开,露出里面清澈的河水来。然后那裂痕越来越大,终于隐藏了一冬的河水露出了大半个脸。伸手在水里,凉凉的,手一会儿就冻成了红色,可是我分明看到河底的水藻已经是墨绿,而总是冻得将头埋在河底的泥里的鱼儿也开始游来游去。抬头嗅嗅,空气中分明沉浸着春的味道,看看那柳条,已经开始抽出嫩芽了。望望远处的天空,那蓝色里透着一股清新的韵味,似乎更显得高远了;慵懒得蜷着的白云也开始舒展筋骨,被高处的风扯成一丝丝的。

半开的桃花与解冻的河水,这就是我的春天。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四)

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春》,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荷塘月色无疑是经过了凄苦的灵魂挣扎之后,找到的一方幽深静谧的自然之境,曲折地体现了他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格操守;而早春野景则使他的梦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开阔、蓬勃的境地,突出地展示了他要在春天的引领下上前去的人生信念。后者自然是前者的延续、转化、提升。但不管这两个世界有多么不同,它们都源于朱自清的一种理想追求甚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如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在这幅图画中,隐藏了他太多的心灵密码。

朱自清研究专家吴周文先生说:在很多散文中,朱自清惨淡经营诗的意境,将人格美的情与自然美的景两者交融起来,创造了情与景会、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的构思,整个地展现自我人格,以美妙的意象作为人格的外化手段,于是他的笔下,自然美成为自我人格的精神拟态,或象征性的写照;个人特定的情绪、思想,也因自然美的依附,得到了诗意的写照,或者说得到了模糊性的象征。怎样创造这种意境,完成自然美与人格美二者的附丽与连结?对此,朱自清则是继承弘扬以形传神、重在神似的艺术精神这一整体性的审美把握,加上诗可以怨的审美理想的制导,生成了风格的隐秀与清逸的色彩。(吴周文《诗教理想与人格理想的互融》,《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对朱自清散文的深层意蕴,我以为这些话是深中肯綮的。朱自清属于那种感情和感觉特别敏锐、细腻、真挚的人,对大自然的四季变化和山水花鸟等等,又有着特有的亲和情怀和观赏兴致。他的写景,往往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景我合一。他所以要调动起自己的一切感官以及思想和情感,反复品味、字斟句酌、用笔如舌,正是要把自己的全部人生、人格投入到大自然的形神中去,让自然的美与他人生的美浑然为一。他不像鲁迅,在描写自然中采取一种超然的、审视的态度,甚至不惜写了自然的丑来;他也不像周作人,在刻画自然中沉溺其间、忘却自己,恨不得化为自然的一部分。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是投入的、虔诚的,但同时又是自觉的、清醒的。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最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中庸之道的真谛的。在《春》这篇简短而明朗的散文中,同样体现了他的人格操守和审美理想。

民勤四中二年级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五)

读着读着,我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美丽的景象,一副春天特有的景象:桃树,梨树,杏树上都开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有的红的像熊熊烈火,有的粉红粉红的,像天上的朝霞,有的洁白的像雪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闭上眼睛,树上仿佛结满了桃子,杏子,梨子!蝴蝶,蜜蜂围着花儿翩翩起舞,野花数不胜数:杂样儿,有名字的,无名字,都像赶集似的聚在草丛里,像一只只彩色的眼睛,像一棵棵闪烁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调皮地眨着眼睛

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

让我们一起用心去感受这幅图画。

朱自清《春》读后感(篇六)

漫步在朱自清先生的笔下,像是走进了一片森林,头上的天空被树阴遮的严严实实,但森林里却披发着慵懒而天然和-谐的毫光,不是华丽的采光灯,却是映照了作者内心情感的柔和颜色。红、粉、橙、蓝、靛、青、紫。于是我就似乎到了好多好多个不同的世界。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小学的时候就学了这篇《匆匆》,在那个年少无知又单纯的世界,我们激动的在语文课本上已经渡过的三千多个日子浓缩成一个数字,然后一天给这个数字加一,最后一个月后就把这件事全然抛到了脑后。都是这样的。可是时间还在不停不停地流逝,日子还在一天一天的往我们的反方向跑,然后我们过了5年级,过了6年级,然后现在马上又要进高中。有的时候真是觉得这样的光速其实太不可思议,不管是快乐、悲伤,无论怎么跪着向上天祈求多一些时间,时间仍是一样冷漠的继承跑着,然后才会有我们恍然大悟的开始发奋、努力,开始学会跟时间一样的速度或是比时间还快的与它赛跑。

有的时候我们会赢,我们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逾额的付出了许多,这个时候就有种绝妙的成就感。但这种坚持真的很难题。有良多次在时间还没有到来的时候我兴高采烈的列出了一张计划表,还不停的鼓励和安慰自己“我已经按照自己的能力设定计划了,一定可以完成!”心情更好些的时候还有爱好为我的计划表加上好看的花边。但计划老是赶不上变化,期限到头了,心情也变糟了,计划表上的红勾勾寥寥无几。有什么办法嘛!诱-惑人的东西其实太多了,老是对自己太好了,觉得不能委屈了自己,所以步履就随着意愿走了。

因此,6月份15岁了以后,我在新一年的目标就是,一定要学会怎么利用自己的时间,让自己为自己成功的付出感到自豪!大家一起跟时间竞走,然后小步跑超过期间,再大步跑把时间拉开一大段间隔,回过头享受胜利的快乐吧!

值得收藏!解忧杂货店读后感范本汇集四篇


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中外经典书籍。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在你看完那些中外经典名著后有没有收获一些人生哲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值得收藏!解忧杂货店读后感范本汇集四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一)

读了《解忧杂货店》这本书后,我心中的感慨很深。

《解忧杂货店》这本书写的都是平凡的故事,各种人为各种事情而烦恼,有的人为了挣钱而烦恼,有的人为了梦想而担忧,还有青春期的少年叛逆的故事。列夫·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他们为了解决自己各种不同的烦恼,来到了这家解忧杂货店,仿佛那里住着一个神通广大的神灵,能够解决人世间所有的烦恼。

我认为解忧杂货店的作用其实并非是解忧,而是倾听。每一个倾诉者来此的目的,其实并不是为了得到一个回答,而是想要将自己心中的想法,找一个信得过的人倾诉罢了。然而为什么会选择浪矢爷爷这个陌生人呢?我想原因很简单:因为遥远,所以信任。因为陌生,所以信任。正是因为浪矢爷爷不认识这些倾诉的人,不了解他们所烦恼的事情,所以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所以倾诉者们选择了他。

其实我们不都是这样的吗?对自己身边的人总是不信任,而对于陌生人却很容易掏心掏肺。很多烦心事往往不愿意与自己亲近的朋友,同学以及家人说,反而往往更愿意向陌生人倾诉。这是因为向陌生人倾诉不用顾忌很多事情,因为不在一个生活圈,所以不管说了也不用担心。而对身边人不肯倾诉则是因为周围人顾忌太多。

而浪矢老爷爷作为一个倾听者,也只是个平凡的人,他不是神。他所做的,也只是绞尽脑汁,尽力给每一位来访的人提供建议罢了。他没有义务这么做,他的工作更不是为人排忧解难。而他为什么要做这些与自己无关且对自己无益的事情呢?无非是自己心中的善意罢了。浪矢爷爷为了给人们带来一些温暖,牺牲了自己的时间,花费自己的精力,为人们排忧解难,只为带给世界一些善意,给人们带来一些温暖,让那些被生活折磨的痛苦至极的人心中得到慰藉,从而满怀希望,高兴地生活下去。

这个世界有很多烦恼,有很多艰难,也有很多痛苦。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在满怀希望的生活着,并且不忘给其他人带来温暖。就像在车站总会看见一些志愿者在帮助乘客,在路上总会看见好心人在帮助老人和盲人,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总会看见爱心车队护送考生赶考。在这个乏味痛苦的`世界,仍有人带着善意在生活,仍有人愿意给人们送去温暖。

所以遇到挫折时我们才不应该垂头丧气,我们应该振作起来,满怀希望的生活下去。天无绝人之路,一定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我们应该充满善意的对待这个世界。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二)

有幸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所有作品,其中《解忧杂货店》算是所有作品中比较温馨的一部作品,延续其他作品的文风,他的文字依旧鲜活且充满张力,跟着环环相扣的情节,《解忧杂货店》书名本就吸引人,故事更是惊喜迭出,布局十分精妙,讲述了一个穿越时空的奇幻故事。

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铺。只要把想咨询的事情写在信里,晚上投进卷帘门上的信箱投递口,第二天就能得到答案。三个“不良青年”误打误撞的闯入这间神奇的杂货铺,收到了一封封穿越时空的来信,故事由此拉开序幕,看似各个章节独立成篇的小故事,却因杂货店和丸光园的存在,形成完整的闭环。

浪矢雄治与其女友皆月晓子私奔未果后,深爱浪矢的晓子创办了丸光园,浪矢于晚年开了解忧杂货店,去到杂货店咨询的大多是在丸光园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他们联结了杂货店与丸光园,也从另一层面让浪矢和晓子的爱情与思念延续了几十年。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总有烦恼,也无时无刻纠结于内心,如同书中提到,每个前去杂货店咨询的人就好比是迷途的羔羊,通常他们手上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者不知道自己目前的位置。解决这些烦恼的答案早已明了,想要的只不过是他人的肯定和支持,自己做出的选择,无论多艰难,前路发展的方向也定会朝着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因为事在人为,你热爱生活,生活才会绽放给你色彩。热爱身边的人,专注当下的事,记得发现有深度的人、有意义的事、有趣味的风景……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三)

就如东野圭吾所希望的那样,掩卷,我不禁喃喃:"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

把脸轻轻的贴在书的扉页,就像是冬日里的暖阳抚着我的脸庞,就像在那没有车的时代,空气永远是新鲜的,冬季的白雪、春季花园的花香通过书面散发到我的心里,全然无了读毕东野圭吾其他作品后的彷徨、紧张、寒心。但其实,这本书还是具有日本文学作品特有的细腻与似乎与生俱来的淡淡的惆怅。

这本书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复杂,但理清关系后又觉得简单。实际上它就像一个圆环,把30年紧紧的扣在了一起。在30年前,有人向浪矢爷爷开的解忧杂货店投了一封求助信,而这杂货店有穿越时空的魔力,让30年后的人为其回信,这30年间,他们每个人不经意间的举动却形成了一种羁绊,一个决定,一个事故,一首歌,环环相扣,悄悄改变了一个人的人生,悄悄改变着这个世界。

在书中,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烦恼,爱情、家庭、事业等等,他们的烦恼焦虑在写给杂货店的信中都一一体现,而杂货店所做的就是解答他们的烦恼,他们间每个人都不互相认识,但是都很认真的为对方答复,这认真的一答一回之间却让我怀念起曾经被触动的瞬间,明明是不相识的两个人,之间却好像有了什么约定,承诺要互相帮助,承诺要一起为了梦想而去奋斗,虽然是在向对方发问,虽然是在向对方解答,其实也是在向自己发问,替自己解答,给了个机会让自己好好思考,反问自己的生活。这是一种幸福。

在这本书中,并没有绝对的坏人或者好人,不管是表面上好的或是坏的人,在文章中也都慢慢显露出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克朗在一次火灾中为救一个小男孩而丧命,小男孩的姐姐成了天才少女歌手后每场演唱会都要吊念克朗;因家庭变故的浩介,没有选择与父母一起逃亡,最后成长成一名雕刻师;因生活而去当陪酒小姐的晴美在得到建议后,成了商业界的女强人;而最后也是最先出场的三个"强盗",在杂货店经历一晚上后,幡然醒悟,决定弃恶从善,回归正途。渐渐的我发现,东野圭吾用温柔的笔触向读者画了一条清晰的线,叫救赎。

这是一种幸福的救赎,在帮助了别人之后自己的心却得到某种解脱。而这种救赎的承载体则是爱。这种爱是不分人物不分时空不分界限的,是出自人性本身的一种善,它能够在温暖别人的同时又温暖自己,这何尝不令人感动呢?想想也的确如此,在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这让我们焦头烂额,出于没头绪也好,不信任自己也罢,我们总想着能够依靠下身边的某人,希望得到一些建议或是安慰,而这些人,不就是在充当着解忧杂货店的角色吗?他们或许不能给我们一些真正有用的回答,但是就在他们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倾听的过程中,让我们更加看清自己的内心,就如浪矢爷爷说的一样:"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在我们求助的过程中,求助者得到了救赎。

相反,对于被求助者来说,倾听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会开始思考,反思自己的生活是否也可能有同样的事情发生,理清了生活中一些隐性的羁绊。来求助的人"他们的内心都是破了个洞,重要的东西正从破洞里逐渐流失。"而被求助者慢慢把自己的真心贴到那个洞上去,不仅堵住了那个洞,又堵住了自己的洞。被求助者也得到了救赎。

当拾起求助者的信,把它铺开在桌上细细阅读,然后拿一张信纸和一只圆珠笔,一字一句的写下自己的见解和建议,这到底是为谁解忧?

解忧杂货店,是一家号称能够"找回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的杂货店,闯进了我的生活,慢慢吹掉我心上的尘土,斩断我道路上多余的牵扯,让我能看清事物的本质,更坚信自己选择的道路。没错,《解忧杂货店》无意间也成了我的救赎。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四)

解别人的忧,填内心的洞。

这是一本打动人心的作品,更是我们内心的救赎。看的心里一阵阵的暖意。是我非常喜欢的类型。

主人公是杂货店的老板,通过写信,真心实意的解决来信人的烦恼,影响了许多人的一生。简单的故事,不简单的哲理。

飘荡在当下社会的我们,很忙很忙,忙到没有功夫关心身边的人,更不用说毫不相关陌生人,而我们却又无时无刻不需要他人的关心与爱。本书主人公也正是一位特别孤单无助的老人,他却通过真诚的关心他人,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感。解了别人的心,更填满了内心的空洞。没错,帮助他人也是存在的价值啊。作为接受帮助的人,他们都面对人生重要的抉择,他们迷茫、无助、需要指路人。最终无论得到了什么样的建议与帮助,她们每个人也都得到了各自的归属之路,是的,当你回过头来就会发现,每一个选择只要努力过,都是正确的选择。

小说选取的主人公们,他们都是内心破了个洞,重要的东西正在从破洞逐渐流失。其实所有纠结做选择的人心里早就有了答案,咨询只是想得到心里内心所倾向的选择,最终的所谓命运

还是自己一步步走出来的。

三个误入时空杂货店的小贼,充当了一回解忧人,把过去人物的信件咨询在未来做了解答。开篇平凡的寡味,爱人与成就,面对理想与现实,家人与包容,一个个烦恼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通篇没有说教的大道理却充满了治愈的温情,感觉看了一本成人版的爱丽丝梦游仙境。最终他们成全了别人也救赎了自己。人性从来不伟大,但有光辉,有希望。

小说中有一幕,克朗和他父亲曾有一段对话,“男人之间的约定”,这是父亲的期许和深深的爱,而克朗的拼搏也称得上是伟大,正所谓“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希望在社会上打拼的我们都努力去拼搏!在社会上打拼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的选择,好多时候都会迷茫,希望有一个人去给出建议,就像给解忧杂货店写信一样,别人肯定会给出建议,但是最后的决定还是自己做的,晴美是幸运的,但是现实中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多阅历多学习,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没有对错之分,只是路不同罢了,根据自己的初心努力吧,因为选择真的没有对错,每个人都不会有幸去做比较再去选择,它是不可逆的,但终究是和圆!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是你意想不到亲近,我们生活在世上,与世间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今天做的事,可能对别人产生巨大影响,也或许影响以后的自己。当你做一件事情,认真,尊重

,看似不切实际的事变会变得有意义,我们在为别人解决烦恼事,也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解忧杂货店,只是一个神奇的所在,而我们从书中找到的答案却是千千万万。

值得收藏!呼啸山庄读书笔记汇集6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值得收藏!呼啸山庄读书笔记汇集6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1】

带着比较恐怖的心情我读完了《呼啸山庄》,我觉得我这几天失眠与这本书有着巨大的关系。

这本书本应该在初中的时候就看完,只不过当时我比现在更不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恐惧,所以便没有读下去,只读到“我”——洛克伍德先生在凯瑟琳厄恩肖房里梦见鬼魂的那一段便合上也就再也没有翻过,对于这一点我印象深刻,我还记得当时是在晚上,我躺在床上看,心里还犯嘀咕,“怎么世界名著是恐怖小说?”于是,这本书直至今日我才得以将它读完,虽然在我读到那段“鬼魂”的时候依旧一度不想看下去,所幸现在似乎比以前成熟点了,相信看过去就没事了,看完了。

自从那一次艺术概论课作业交了对《简爱》的读书感受,我猛地爱上了这种做法;就如同自从给老师写信,就猛地爱上了写信,我愿意相信文字比记忆更牢靠,比语言更深刻,也更到位。而且,我发现每次要写文字时,头脑总是被强迫地去思考,去更进一步的思考,因为总期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更有意义一些,更有道理一些。后来能力给朱老师写读书笔记,更是非常喜欢,我觉得这事是我加深对于曾经看过书的一种记忆和理解。

来谈谈《呼啸山庄》,来自艾米丽勃朗特。基本上,感受不深。

基本上,作者为全文所营造的氛围很一致,也很成功,看的过程一直都比较压抑。不过我要说的是,艾米丽勃朗特与其姐妹夏绿蒂勃朗特所描绘的爱情故事基本风格很一致,都是非常调皮又非常炽烈的爱。但是,《简爱》中的爱更理性,更稳重一些;然《呼啸山庄》的爱极为跳跃,也很不让人信服。特别是那些女人的爱,让人无法理解,无从辨别。我非常不喜欢凯瑟琳母女,老凯瑟琳我始终未分辨出她究竟爱着谁,她只是期待着获得所有人的爱,同时还不能放弃她一直所享受的物质生活,他需要希思克里夫的爱来给她精神上的放荡,又需要林顿的爱给她温暖和呵护,当然还有优质的物质生活。至于小凯瑟琳,是一个始终没有力量的女人,她与理性几乎没有关系,也正是如此,她毫无力量,如果她有力量也就是她的美貌。

相反,我倒是非常喜欢,当然也是小说中我唯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哈其顿。很讨人喜欢,默默地喜欢着自己的小表妹,努力改善自己,面对别人的羞辱用自己的方法强烈还击,最后在小表妹重新挑逗他之后又那么全身心地爱着他,相当之可爱,也是全书唯一不苦闷的一段对于希思克里夫,他是真诚的且忠诚的,希思克里夫之后,他是唯一一个真正难过的人。

基本上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并不特别好,在我看来比较不完整。对于希思克里夫的性格形成交代很不清楚,他来到厄恩肖家之前年少时的一切是一个谜,他期间重要的发迹史更是一个谜,这两个谜混搅在一起使人对于希思克里夫总有着种种的疑问。

同时,我也并不喜欢整个故事的叙述者——迪安太太,我总觉得许多事情都是由于她引起的,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但是总是不安分,我不喜欢不安分的人!当然,这个人小人物口中总能说出些比较富有意思的话。

其中有一段话说得很不错,对于强迫症比较准确地概括:“假如你一个人坐着,有只母猫在你面前的地毯上舔她的小猫,你会聚精会神得盯着看,若是小猫有只耳朵给漏舔了,你一定会大为之生气的。你了解这种心情吗?”

当然,不安分的女人的回话更为经典:“我想是一种懒散得令人可怕的心情。”

强迫症这种东西真的是因为一个人太闲了,太懒散了,懒散地一下子灵魂跑到别的地方去的感觉。如果一个人忙忙碌碌,有着那么多东西要去做和打理,强迫症这种东西是困扰不了人们的。

看网上一些对《呼啸山庄》的评论,好像都盛赞希思克里夫和凯瑟琳之间的爱情,额,令人遗憾,没有。如果希思克里夫的爱算得着深刻并且后来为之而变异的话,凯瑟琳的爱着实让我摸不着。如果仅仅是那几句确实深刻的爱情宣言的话,也终被其最后的抉择所掩盖。作文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2】

第二代人的爱,抛开了第一代人的粗鲁和莽撞,显得文明,而且可喜可贺,最终有了好的结局。小凯瑟琳并没有希斯克利夫记仇,她只日思夜想回到画眉山庄,她教育哈里顿使哈里顿最终摆脱愚昧和粗野,终于双双回到了象征文明的画眉山庄。当然有评论家认为这个幸福的结局其实并非艾米丽本意,只是囿于当时的流行手法,从俗一下,用小团圆来结局,省的整个故事太过压抑。当然也许还有别的考虑。总之对艾米丽而言,这个结局被深信是无奈的举措,是痛苦的抉择。

而让《呼啸山庄》成为“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除了它极尽爱恨情仇的两代人的爱恋,还在于它创作的结构奇巧,手法独特,在细节和语言描写上也有独到之处。比如对两个庄园细致鲜明的描写,使得读者根据艾米丽的描写就可以轻易在脑海里就勾勒出两个山庄的画面。而作者设置叙述这整个故事的人,也非常巧妙。出了一个和读者处于同等地位的局外人洛克伍德外,主要是以原来女仆的口吻。她从小住在呼啸山庄,是整个呼啸山庄盛衰的见证者。虽然是个普通的女仆人,但是她有文化,既是旁观者,有事不少事情的经历者。所以她的叙述完全可信。而且后来参与叙述的还有凯瑟琳、伊萨贝拉、林敦、小凯瑟琳等等,采用多视角叙述,也是一种超越和创新。作者使用的语言质朴、生动、流畅、不事雕琢,但又遒劲有力、凝练、简洁,加上艾米丽丰富出彩的想象力,使得作品更加富有诗意,加强了深度和力度。

当我合上书本,静静的想艾米丽为我们描写的爱恨情仇的故事的时候,我不得不说那样浓烈的爱情实在是“人间最宏伟的情爱”。凯瑟琳对于希斯克利夫的爱,不是流于表面的爱,是渗透骨髓的爱。希斯克利夫就是另一个凯瑟琳,有谁不爱自己?能够在偌大的世界找到另一个自己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但是人总会长大,接触了社会,就会慢慢明白自己要的不止是爱情,如果没有面包,怎么会有永久的爱情?凯瑟琳转而爱上了富家子弟埃德加。而这个时候对于同样深爱凯瑟琳的希斯克利夫,这样的打击是致命的。他发誓要奋斗,三年后终于实现了发财的梦想,但是此时的凯瑟琳已是别人的妻子。这让希斯克利夫穷凶极恶,开始了疯狂的报复。他曾说过:“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也许这样的残忍让人感觉毛骨悚然,但是仔细想想,这也不是他对凯瑟琳爱得深沉的体现吗?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有多恨就证明有多爱。他对凯瑟琳的爱虽然极端,却是超越了生命的。想想我们现在的社会,年轻人对待爱情的态度,实在是太过轻蔑,用爱情来形容这种关系,简直是玷污了这两个字。其实书中的故事在现代社会也是很常见的,女孩子和男孩子青梅竹马,但是长大了,失去了小时候的天真后,最终喜欢上一个富二代,独留男孩子一个人孤苦终老。对这样的女孩子,我想说,请在选择终身伴侣的时候再慎重权衡一下金钱和感情的重要性。金钱买不到真情,但有爱就会有一切!希斯克利夫对凯瑟琳的疯狂报复,也许现代社会极少这样的例子,因为现在的人也越来越世俗,越来越轻蔑爱情,觉得没有谁是非爱不可的。一方面,若真有像希斯克利夫这样的人,我想说,若真爱,就请选择文明的方式,请放手。相信看见她幸福你也会幸福的。希斯克利夫最后报复成功也没有体会到报复后的快感,也是苦练而死的。对于对爱情不屑一顾的人而言,我觉得要知道真情的可贵,不要对感情这么不负责任。如果真爱,就再给自己一次机会,用真心把她感化回到你的身边。但是也不要单恋一枝花,如果别人放手了,委屈是可以的,但是最后还要向前看,要相信世上终会有与你情投意合的女子在某一个地方一直等着你。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3】

一部让我感觉值得反复玩味的小说。个人喜欢吧,除了鲁迅的小说,我基本上很少看小说,但挺幸运的,《呼啸山庄》是唯一一部让我看了三遍的小说,只感觉,里面的情节就像是一部完整的精致的电影,似乎里面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虽然有些地方因为当时社会的原因我到现在仍然不能理解,有一些难以理解的想法与做法出现于作品之中,但是整体错综复杂又富有时间节奏性的情节安排使人感触良多,挺耐人寻味,冷漠的基调充斥整篇小说,但是对白与情景结合的很好,不会使人感到语言苍白、单调,每一句都挺有意味,比如那些对白过后的冷冰冰的沉默,不会觉得缺少什么,在主人公思考的时候,读者也同时被引发进行思考,这就是她的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生动、现实的家族史的反应,主线失去爱情,受到贵族社会残害的主人公的报复过程,整部小说情调冰冷,充满暗地里的勾心斗角,却又包含着执着于爱情的精神。主人公西斯克里夫不惜以所恨之人的生命和后代作为代价为自己的报复计划铺垫,而他又一生执着于对庄园老主人的女儿凯瑟琳的爱,驱除抢走自己所爱之人的画眉山庄的主人,便是西斯克里夫的目标之一。而西斯克里夫一生要报复的对象,归纳便是使他从小受到压迫,从小被贵族看不起,从小被侮辱,被夺走的人身自由与恋爱自由的贵族社会制度。

不知道怎么表达,看完所有的篇章,你会感觉不知道怎么评价主人公,不管是一生只为报复不惜利用自己和仇人孩子做代价的西斯克里夫,还是怀着对西斯克里夫的爱意却嫁给画眉山庄主人,经常是对自己犹豫不定的凯瑟琳,还是对凯瑟琳万般爱护万般珍惜的画眉山庄主人,似乎没有词语可以评价她们的做法与想法。

例如:西斯克里夫有很邪恶的一面,而他这些邪恶又很合理地源于他曾受到的伤害和对凯瑟琳执着的爱,这不能简单的说他是坏还是好!!任何角色,不关事主角还是配角,都不能简单的定义是坏是好,看的还是那个社会那个时代,贵族的思想,阶级的分界,种种社会环境的总体原因造成。这样的小说,这样的角色,这样的人,这样的社会,各自都有各自的想法,希望大家去看看,可以交流交流!!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4】

《呼啸山庄》以前看的时候是英文版的,可是短而精。没有这么多的体会,但严格的说,这是部残酷的小说。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人生爱恋的迷狂和仇恨的暴虐,在书里奇怪的集合。披着山林野气的凯瑟琳心于浑身黝黑,顽固不化的希刺克历夫却又听凭一点点的虚荣似的,与上流社会的林少爷定婚,招惹出几代人都无法偿还的灵魂债。

希刺克历夫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能够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感情的人。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能够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

我想杯具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看到那里有种心寒,《呼啸山庄》至此已被他建筑成了充满阴郁凶残气氛的非人性给理性的世界。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整个文学在当年席卷欧洲整整一个世纪的忧郁的情调,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由于而终,并坚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自她自我的选择结果…。忽然我的内心中由然而生:自我和某人格人也是…。唉,回到书上,看看这段蛮喜欢——“尽管现象界杂器不断变动,但生命归根结底是完美的。具有不可摧毁的力量,宇宙的意志不容许任何事物静止不动,它要求不断毁灭,同时不断更生“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感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用世俗的生活画卷了他们对完美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我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应对世界,如何以自我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这样,我们在迈向礼貌生活和感情社会的路上,看到的正式新生命的不屈再生。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5】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亨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奠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亨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

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思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亨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故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呼啸山庄读书笔记赏析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从书店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呼啸山庄》,回家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可我没想到它讲述的是这样的令人伤感:

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带回家一个弃儿,取名希刺克厉夫。恩萧先生死后,他的儿子辛德雷为了的报复希刺克厉夫夺走父亲的恩宠,百般的折磨他。后来希刺克厉夫因为他的情人凯瑟林爱上了画眉山庄的埃德加出走了。三年后回乡,却发现情人凯瑟林已结婚,随即开始疯狂报复。

希刺克厉夫很可怜,因为他是一个弃儿,又被养父家的孩子欺负,还被情人甩了;他也很可怕,为了复仇,他夺走了辛德雷的家产,为了复仇,他剥夺了一对年轻人选择爱情的权利。小说最令人震撼的是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的生死恋,真是“和山峰一样不变,与闪电一般凶猛。”

这是一段由单纯、美丽,变为丑陋、畸形的苦恋。因为凯瑟琳很单纯,她认为埃德加的财产对希刺克厉夫有用,他们是相爱的,凯瑟琳对希刺克利夫的爱远远超过了对埃德加的爱。可凯瑟琳添加了目的,她不但伤了一个深爱着她的男人,还让他们俩的后代承受了他们承受的痛苦—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著。我一直都不喜欢看那些“名著”。总是觉得里面蕴含的东西太过于深沉,复杂。然而这本书却不像其他得名著,让我很快就沉浸在了这个故事里面。这本名著的名字叫做《呼啸山庄》。

在读《呼啸山庄》的时候,有一句话对我的感触很大,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记。“我爱你,因为你活得比我更像我自己。”里面的奴主人公凯茜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林中的叶子,当冬季改变树木的时候,随之就会改变叶子。而我对希斯克里夫的爱却向地下永久不变的岩石……我爱的就是希斯克里夫!他无时不刻不在我心中,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的一部分。”希斯克里夫也深深的爱着凯茜。如果当时希斯克里夫在再多停留一秒钟,而不是在听到“我嫁给希斯克里夫就会降低我的身份。”后径直走入暴风雨中,那结局一定会不一样。我不明白,对于那时候的人们来说,“血统”就那么重要么?重要到两个人两情相悦却因为所谓的“血统”就不能在一起么?最后因为年少轻狂,凯茜嫁给了她的丈夫埃德加,而希斯克里夫却去参了军。

曾经有有人把画眉山庄比作天堂,把呼啸山庄比作地域。但我觉得恰恰相反。在画眉山庄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很好的利益,标准的神态,穿着华丽的服饰。但是,又一句古话我觉得说得很对,“知人知面不知心啊!”然而,在呼啸山庄却不是这样。

人们都说希斯克利夫不好,但我并不觉得他有什么错。一个人为自己活着,不为别人而活,难道不对吗?不为自己而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意义么?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真得很大,感觉自己没有生在那种时代,生在了这样一个人人平等的时代,真得太好了。

值得参考!《流浪地球》读后感范本汇集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值得参考!《流浪地球》读后感范本汇集”,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一)

陈晓俊

今年的春节贺岁档特别热闹,似乎大家对《流浪地球》又有格外的期待,基于大刘的获奖小说改编,又是大刘本人监制,预告片看起来科幻感极强,确实有点开启中国科幻元年的感觉。

于是我先去把原版小说看了,是一个大概两万字的短篇小说,一个小时以内就能读完。But,看完小说,再看电影预告片,我反而有那么一点点担忧。

大刘在科幻小说中经常会融入对人类文明的思考,很多时候都在暗示人类“好了伤疤忘了疼”,《三体》是个很好的说明,《流浪地球》中也不例外。小说中一方面描写了地球在准备流浪的过程中遭遇到的各种困难,想想看一个星球停止自转会带来哪些影响;一方面灾难面前总会有不同意见,主战主和也好,变革保守也好,地球派飞船派也好,这些矛盾和冲突在不一样的环境下又衍生了质疑和谣言,当然最后可能还有死亡。伴随着死亡的,是“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格言。

所以严格来说,小说中并没有多少英雄主义的刻画,没有罗辑,没有云天明,也没有程心;就是一个第一人称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慨,带着一丝无奈。但是看了电影预告片,似乎更加强调了英雄主义,感觉更像是一部灾难片,而不是纯粹的科幻片。这是第一个担忧,对故事本身的担忧。第二个是大刘在小说中的脑洞开得很大很有逻辑,有一些极端的环境(如木星压境)和科幻的机械,在电影中该如何去表现才能符合预期呢?这是第二个担忧,关于画面的。

不过好在,短篇小说改电影总好过长篇小说改电影,可以发挥更多内容,并且大刘亲自监制,可能还会加上小说发表后一些新的想象。毕竟小说是在2008年面世的,这十年时间里大刘有了新的作品,有了新的想象,我很期待他把新的想象和脑洞,也放在《流浪地球》的改编电影中。

最后表明立场,电影我仍然是推荐的,肯定也是会去看的,看完之后可以再交流一番。

如果觉得好看,不妨点一下“好看”?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二)

短短薄薄几十页一本书,我居然断断续续看了3个多小时,艰涩辛苦追完实属不易。许多情节过程要停下来慢慢琢磨理解体会,想象出来实际的画面会是怎样。

比如地球发动机的样子,位置,他们从石家庄那边的太行山口登入地球发动机。

比如人类的大城市早已毁灭,高楼在大海上面,想了好久也没搞清楚是怎样的画面。

比如参观完毕他们要从南半球回到自己的家,我就没明白,从大海直接上了地球发动机再下来不行吗?

这脑洞开的太大,我一时想不通。读起来真是千辛万苦,觉得我需要至少再看两遍才能勉强明白。

故事梗概:

从三个时代说起:刹车时代,逃逸时代,流浪时代。

刹车时代。太阳要发生氦变,科学家、设计家、星际舰队、联合政府合作起来千辛万苦造好的地球发动机,可以替代太阳给人类暂时送去光明和推动力。在地球发动机的推力下,地球停止自转,在公转加速度的前提下,在远日点接近木星处,依靠木星的超巨大引力,脱离太阳引力螺旋飞出太阳系。

逃逸时代。飞出太阳系之后,愚蠢的人类凭所谓放大镜和若干数据,就开始自作聪明,认为科学家设计家联合政府都是骗纸,认为太阳不会爆炸。暴力处死联合舰队,擅自停止发动机的运行。

流浪时代。剧情开始狗血反转,太阳爆炸了![捂脸][捂脸]人类终于又一次付出了巨大代价,才把地球航行到了半人马星系,一个有三颗太阳的三体星系。而地球也停不下它永远的流浪命运,流浪地球终于活了下来。

和三体类似,有无数个罗辑一样的英雄受到冤屈牺牲,成全了一群弱智[捂脸][捂脸][捂脸]真是悲痛到无语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三)

NO.7上初中时候开始看科幻世界,当时最喜欢的就是王晋康和大刘的文章了,印象中看过流浪地球。今天去看了电影,画面很震撼,男主还是我喜欢的屈楚萧。电影五星好评。看完又来看一遍书。想想看大刘真的是脑洞大,想象力巨丰富,文章写的大气磅礴,人性刻画也是入木三分。传达的精神就是人类会以坚韧不拔的信念,守住地球,守住家园。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四)

《流浪地球》读后感

先前是看了电影版才过来围观的,先是通过听书听了一遍,不过很快就听完了。电影拍的那么宏大,电子书怎么没听两下就完了,有种感觉自己走错片场的感觉。然后又静下心来看了一遍,还犹余未尽。

流浪地球是短片小说,出版时间是1999年,可能那时候没几个人会看这本书吧,到那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大刘那时候就搭架起一个很宏大的框架,对于细节没有太多详细的描述,他只是一个领路人,把大家领到科幻大门的门口,并帮你打开了门,剩下的让你慢慢去探索。

关于本书中的情感,生存在那个世纪的人们都开始麻木了吧,生离死别的场景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医生是看着身边正在发生的,而书中是每个人都在经历的。以至于最亲近的人死去,内心只是裆起了一丝涟漪,对啊,生活还是要继续,他们不只是为自己活着,而是为以后得子子孙孙活着。他们只是把希望传递给下一代而已,就像文中所说的当靠近今日点的时候,每个人的神经都在紧绷着,不知道这次会不会面向死亡,可能是一种更好的解脱,但又不愿意就这么死去,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吧。

地球还在流浪,我们只是把希望传承下去。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五)

前天看完了书,今晚看了电影,觉得可以动笔了。先说说书与电影的区别,内容基本除了大背景一致外,没有太多重复的地方。这次的影版与其说是改动,不如说是续写,续写了一个在流浪计划下人们齐心协力克服困难的故事。

原著是一篇短篇科幻小说,不到一小时便可看完,但是原著的视角很大,让人看完了还得理一理思路。本书主要介绍流浪的背景、流浪计划的内容、后太阳时期人们的日常状态。其中有2个片断我印象比较深刻,第一个片断是主角的爸爸离开妈妈和小星老师一起,两个月后又重新回来,但是家庭中所有成员都没有过多关注这件事,大家更关心天花板上的全息影像。

引用书中的一段文字“在这个时代,死亡的威胁和逃生的欲望压倒了一切,除了当前太阳的状态和地球的位置,没有什么能真正引起他们的注意并打动他们了。”

另一个片断是主角在比赛中结识了新婚妻子,在经历空难后第一时间到基地找他的父亲,但是被告知父亲已经在执行任务时牺牲了。这件事情放到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哭天抢地的事情,但是书上只用几行便带过了。“……但在基地,我只见到了追授他的一枚冰冷的勋章。这勋章是一名空军少将给我的,他告诉我,在清除地球航线上的小行星的行动中,一块被反物质炸弹炸出的小行星碎片击中了父亲的单座微型飞船。

‘当时那个石块和飞船的相对速度有每秒一百公里,撞击使飞船座舱瞬间汽化了,他没有一点痛苦,我向您保证,没有一点痛苦。’将军说。”

人类的苦难太过庞大,牺牲是常有的事,只要死的时候不要太痛苦便是一种幸运了。

说实话,不管是在看书还是在看电影,我都没有太多的代入感,因为我生于前太阳时期,我并不关心太阳,哪怕我刚目睹完电影里的灾难,我也不关心太阳。我关心的事情太俗,离人类的命运发展太远。我是万世沙砾中的一颗,今晚,只想有个好梦。

晚安。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六)

在未来,太阳最终将会变成红巨星,吞噬地球,人类为了继续生存下去,唯一的出路是进行星际移民,目标星系是半人马座比邻星。但是对于移民方式存在飞船派和地球派之争。飞船派计划人类乘坐飞船逃离地球,但是依照当时人类的技术,在到达目的地之前,由于飞船设计的太小,内部生态系统会失去平衡;地球派则计划在地球上安装发动机,使地球飞向比邻星。最终执行了地球派的计划。

依照地球派的设想,人类的逃亡过程分为五步:第一步,用地球发动机使地球停止转动;第二步,开动地球发动机使地球到达逃逸速度,飞出太阳系;第三步,加速飞向比邻星;第四步,在中途使地球重新自转,调转发动机方向,开始减速;第五步,地球泊入比邻星轨道,成为这颗恒星的卫星。人们把这五步分别称为刹车时代、逃逸时代、流浪时代I(加速)、流浪时代II(减速)、新太阳时代。

整个移民过程将延续两千五百年时间,一百代人。

本文为处于流浪时代I的我回忆逃亡过程的前三步。逃离过程中一方面要应对地球逃离过程中所引发的一系列挑战,另一方面还要和飞船派进行抗争,使得地球逃离计划能够成功执行。经过重重困难,最终地球成功逃离了太阳系,进入流浪时代I,加速飞向比邻星,等待着地球的仍然是长达两千四百年的的漫长飞行。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七)

昨天晚上看完电影之后,今天便想着读读刘慈欣的原著。

没想到电影和原著其实截然不同。在我看来,这不只是故事线的不同,而是本质上的不同。

电影通过一条清晰的故事突出了流浪地球计划进行时人与人之间不可磨灭且甚至被放大了的温情和情感:是陌生人对陌生人的善意,是春节时合家团圆的传统延续,是跨国籍跨文化跨语言的团结,是危难下亲人之间的心心相惜

而原著则以更加宏观的角度展现了全然不同的另一面,这个角度下的流浪地球,是冷冰冰的:是对爱情亲情友情的漠视,是完全被流水线化了的婚姻和繁衍,是艺术与哲学的落寞,是人与人之间的无限猜忌

就像文中描述的那样:“在这个时代,死亡的威胁和逃生的欲望压倒了一切,除了当前太阳的状态和地球的位置,没有什么能真正引起他们的注意并打动他们了。这种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关注,渐渐从本质上改变了人类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生活,对于爱情这类东西,他们只是用余光瞥一下而已,就像赌徒在盯着轮盘的间隙抓住几秒钟喝口水一样。”

这样冷冰冰的世界太可怕了。

从创作角度来说,电影和原著我都很喜欢,甚至原著的文字冲击更加震撼,但是我给电影打了五星,而给原著只打了四星。这是因为我从内心深处希望且相信,如果人类真的走到了“流浪地球”的那一天,社会是不会变的像原著所描写的那么冷冰冰的。

就像电影里刘培强说的一样:“人类文明,如果没有人,那将毫无意义。”

而人作为情感动物,如果人没有一丝感情,也不能被称之为人吧。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八)

在浩瀚无垠的星际

唯有人性才让生存有了归属

在生存极其险恶的末世,在极度严寒下被冰封的北京上海,新年也依旧带着希望,温暖着地下城里忐忑生存的人们。

但比生态环境更险恶的,永远是人心,质疑和恶性,永远不会消散。在那质疑流浪地球行动计划,由全民发起的声势浩大的叛乱里,叛军把五千位支持流浪地球计划的科学家们全部留在地面,把他们活生生被冻死。当他们死去之时,真理得以证实——太阳爆炸了,而逝去的五千条生命却永远不会再回来。

地球永远将成为人类罪行的见证者,即便千千万万代后,人类都依旧要缅怀和纪念,为了全人类的未来生存,放弃了战斗,而被迫害的五千位英魂。人类因为他们才没有一同和太阳化为宇宙中的星辰,人类因为他们才得以获得生存的权利,并且得以繁衍生息的希望。

希望,从来不是轻而易举就得来的,每一份希望都承载着生命的重量。坚守,无悔,正因为有这样的战士为人类流尽无数的血泪,才得以让末世的人类看到那穿透黑暗的曙光。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九)

从文学作品上讲我还是更倾向于给4分

首先作品的一些设定存在一定硬伤例如提到宗教信仰的时候说到末日来临之时这些东西便不复存在了但是后面主角的爸爸又在说要有希望虽然是不同的语境下说的话但是从故事的设定上讲迁徙需要几千年的长度即个体生命的长度是不足以纵观全局的那么即使在这种生死存亡之际可能根本顾不上宗教信仰了但缺乏了信仰和宗教带来的信念个体真的会保留希望吗?

另外信仰的缺失同上一点在对待婚姻亲情以及人类繁衍的问题上也是有硬伤的如果缺乏信念那么人类繁衍的动力是什么?仅仅是为了保留物种?文中似乎合理的爱情观恐怕不能培养出为同一个目标努力的后代来吧?联合国采取抽签方式来决定是否有生育权这也忽略了个体差异以及抚养义务的归属(因为看上去此处的生育权更像是为了保留人类物种)

最后叛乱一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作者似乎只是想简单的批判一下愚昧的民众用近乎疯狂的不理智来衬托这次逃离行动然而在5000人的行动大脑被集体判处死刑后又是哪些人来负责流浪的后半程呢?这也导致了结尾有些戛然而止一系列的问题有待解决

我并没有去观看电影从文学作品上看其实它更像一份故事梗概想象力还是有的世界观也算宏伟并且有许多内容是可以扩展和丰富的虽然不够完整但是电影却成为了一个很好的载体使其被广大观众了解并进而让科幻为人所知从这一点看它还是很有价值的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十)

大年初六,看完电影补原著,意外的短小精悍,情节推进之快甚至使人有一种剧情大纲的感觉。20xx贺岁档有两部电影取材自大刘的小说,不可谓不巧,虽然都已面目全非。如果说进行了商业化二次创作的电影是一部带着科幻外壳的主旋律正能量家庭剧,那么这本原著读来更像是一个带有强烈悲剧主义色彩的哲理寓言故事。

阅读到临近结尾联合政府阴谋论甚嚣尘上、分裂出的人类叛军势力日益壮大这一部分时,正好串戏想到有一句话:其他都是虚的,没什么要紧,可若是一家的主公和主母当场闹起来了,那整个扬州城可就要看笑话了。不管是这本和后来的,都可看出作者对人性无可救药的劣根性持悲观态度,“敌未至身前,先自损三千”。

一直觉得撰写这样的科幻故事时,整个人类社会就好像被放置在某种培养箱中的标本,通过设置各类极端条件,让作者能够细致的观测并记录下其中人类的动态反应。率性的婚姻关系,淡漠的家庭亲情,缺失的道德信仰,任意翻转的价值判断,人类生活相关的一切都成了高度程序化、流程化的资源配置。就像中母亲卫小娘对明兰的临终嘱托:凡事活着最大。可能在生存面前,这一切反常即是合理。

值得收藏!国王蛇读后感汇集4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值得收藏!国王蛇读后感汇集4篇”,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国王蛇读后感 篇1

《国王的新衣》是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中最有趣的一篇,今天我拿起了《国王的新衣》这本书,细细的阅读,发现了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故事大致上是在描述:有一位国王,他为了表现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每天都要穿新衣服,有一天,富外来了两个骗人的裁缝师,自称要帮国王做衣服,衣服做好后,大家都看不到,裁缝却说:“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到。”有一个小男孩说:“国王没有穿衣服。”国王便赶紧跑回宫中去了。

我觉得国王真的很愚蠢,自己明明没穿衣服,只是因为裁缝师的随便乱说,就相信了。难道只要是和智慧有关的事情,大家就会毫不怀疑、毫不犹豫地相信?而且所有的人明明看不见衣服,却怕别人嘲笑,于是便骗自己说我看得到,真是可笑。

我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国王不会依据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去判断真假?因为穿衣服和没穿衣服感觉是相差很多的啊!而且国王没穿衣服不会冷吗?

这个故事给了我一个启示:人不能因为怕被别人嘲笑,而自己骗自己;应该相信自己,不要因别人的误导,而怀疑自己。

国王蛇读后感 篇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名字叫做《黄瓜国王》。书里面的人物有爷爷、妈妈、爸爸、玛蒂娜、尼基和我,当然还有黄瓜国王了。

事情发生在去年复活节的时候,我们一家正在吃早饭,一位不速之客来到了,他自称是库米奥利国王二世,出身于楼梯里顿家族,来我家要求避难。我们相信了他的话,收留了他。但是谁也没想到,他的到来引发了我家的一系列的矛盾。

他摆出国王的架子,让我们伺候他,告诉我们他的臣民会来接他,他做出很多承诺,首先骗取了爸爸的信任。但是他却没有遵守跟爸爸妈妈的约定,为了实现他的阴谋,他欺骗所有人。尼克发现了黄瓜国王的秘密,大家也逐渐觉得事情蹊跷,但是爸爸一直相信他。因此爸爸和我们的关系非常紧张,家里变得乱七八糟,尼克和老师的矛盾也更深了。最后,尼克下决心,跟大家一起想办法勇敢的揭露他,最终黄瓜国王的阴谋败露了,被我们赶走了,家里又恢复了以往的生活。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要开动脑筋,自己去分析和判断,把问题解决。这篇童话故事还告诉我们,对于腐朽的势力和卑鄙的人绝不能同情和容忍,要敢于揭露他,联合大家的力量,与他做斗争。

这虽然是本童话书,但是通过讲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来告诉我们要勇于和邪恶势力斗争的道理,值得大家一读。

国王蛇读后感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 克里斯蒂娜涅斯玲格写的一本书,叫《黄瓜国王》,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 一个幻想中的库米奥利国王黄瓜,被臣民赶了出来,到我家里避难,从而引起了我父亲的信任,妄想进行复辟,有次造成父亲和子女关系紧张,我和老师矛盾加深,还使父差点造成意外。最后他阴谋败露,又被远远地送走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圆满的大家庭,不应该有一个人的加入,而四分五裂,互相猜疑。我们应该彼此信任对方,多一份信任,少一分猜疑,也许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而且一个欺骗别人,利用别人的权势,来实现自己的野心,从而报复别人的人,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黄瓜国王就是如此。最后阴谋被识破,被从我们家驱逐了出去。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这个家分裂的时候,我十分的替他们惋惜,这都是黄瓜国王挑起的,可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我看到这里,长叹不已,好好一个家,真是太可惜了。

最后,我希望大家不要学习黄瓜国王。

国王蛇读后感 篇4

在一座豪华的城堡,住着一位自私自利的国王,城堡里有一棵珍贵的苹果树。有一次,有一群小虫竟然跑来偷吃苹果树上美味的苹果,国王用尽各种手段想赶走这些小虫,可是还是徒劳无功。

一天正当国王咬下美味可口的苹果时,居然有一只小虫从果肉中爬了出来,国王大发雷霆的对着小虫大喊:可恶的小偷。小虫用惊恐又无辜语气回答:是苹果树邀请我们来的。小虫接着说:苹果树很寂寞,蝴蝶和鸟儿不能来找他,也没有小朋友敢爬到他的枝干上玩耍,所以才邀请我们来享用它的果实。国王听完了小虫的话觉得很惭愧,从此以后,每一年到了采收苹果的季节,国王就会举办一场盛大的苹果宴,人民也觉得有这么一个慷慨、大方的国王真是幸福。

我曾经观察我们班同学,发现那些人缘好的人都有一些共同的特性,就是他们心胸都很开朗、乐于帮助别人、愿意和别人分享。你喜欢这样的人当你的朋友吗?还是喜欢自己变成这样的人呢?妈妈爱看的连续剧中,主角拥有温和包容的个性,虽然总要经历一番苦难的试炼,但终究能享受那甜美的果实。

俗语常说:有舍才有得,佛家也说:慈悲没有敌人。这些话都在时时提醒我们要怀着一颗包容的好心肠,老天爷在无形之中自然会给我们更多的回报。这本书中的国王,就是愿意分享甜美的苹果,故事最终才能受到人民幸福的爱戴。如果以后有能力,我一定要像国王一样做个大方又慷慨的人。

值得收藏!阿米巴经营读后感汇集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值得收藏!阿米巴经营读后感汇集”,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阿米巴经营读后感(篇一)

通过学习,让我们站在巨人肩膀上看得更高、更远。此书作者稻盛和夫是日本当代企业家、哲学家第一人,在书中,详细阐述了他用四十年时间成功创建两家世界500强企业的经营之道和人生理念。阿米巴经营手法总而言之就是把组织划分成一个个小的团体,通过独立核算制加以运作,在公司内部培养具备经营者意识的领导,实现全体员工参与型经营。通过阅读对以下几点道理认识较为深刻。

第一,先做人,后做事。

阿米巴经营提醒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做人准则,树立追求全体员工物质和精神幸福,并为社会做贡献的信念,树立公平、公正、正义、勇气、诚实、忍耐、努力、善意、关心、谦虚、博爱等价值观,要时刻约束自己、磨练自己,提高心性,成为一个具有高尚人格的人,要懂得“一个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要具备高度的经营意识和道德规范,这些都将在工作中指导自己应当怎么做好本职工作。就我个人的理解来说,支撑阿米巴经营的“神”之所在,乃“无私”或者说“利他之心”这种道德层面的东西。稻盛和夫自己也在书中不止一次地指出,阿米巴经营对于经营者的道德要求非常高,如果没有这一层面的内涵,阿米巴经营是难以发挥预期之效果的。

浙商商道:先做人,后做事。众所周知,浙江商人70%以上只有初中以下学历,近80%出身于农民,他们的产业层次都很低,他们的企业规模都很小,他们属于一群草根人群,但是,他们最终都能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可见,经商创业需要特殊的资质这种说法在浙商的身上被完全推翻了。那么,浙商的成功主要依靠什么呢?依靠他们踏实的做事态度,诚恳的为人作风。

阿里巴巴首席执行官马云认为,做企业也好,做员工也好,都应该学会做人。对此,他曾经有一番精辟的论断:“阿里巴巴把80%的MBA开除了,要么送回去继续学习,要么到别的公司去。我告诉他们应先学会做人,什么时候你忘了书本上的东西再回来吧,如果你认为你是MBA就可以管理人,就可以指三道四。所有的MBA进入我们公司以后先从销售做起,六个月之后还能活下来,我们团队就欢迎你。我想给他们多点时间,沉得低才能跳得更远。”

其次,全员参与,伙伴意识,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阿米巴经营以人心为基础开展经营,每一位员工都是主角。稻盛哲学里有“以心为本的经营”“伙伴式经营”“玻璃般透明的经营”及“动机至善,私心了无”等内容。各个阿米巴之间,每一个阿米巴内部的每一位成员,在为自己和自己的阿米巴业绩考虑时,如果缺乏为别人为别的阿米巴以及为企业整体着想的“利他之心”,阿米巴经营将难以推行。这一点相信大家都有体会,我以为工作中最重要的是相互配合,相互配合则工作如顺水行舟,反之则如逆水行舟,一个公司好比一艘大船,我们每个员工则都是船上的划浆人,人心齐,泰山移,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不愁有做不好的工作。我们不需要小团体,也不需要一团和气,我们需要相互理解、支持和尊重,我们所做的工作不是为了领导,是为了我们的公司能有长足的发展,为了我们自己能有更稳定的收入。在这里我还是要感谢工作中理解我、支持我、配合我工作的各位同仁,特别是财务上几位同志,你们有着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勤奋好学的高贵品质。

十年前,我所在的县连锁公司经营模式算是简单的阿米巴经营雏形,我们把十八个乡镇划分成五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片区经理负责市场管理和营销,销售提成实行单位定额管理,这样以来他们销售越多,提成越多,因为节省下来全是自己的,所以他们尽量把可能发生的费用压缩到最低,但工作热情依旧高涨。我那时也做财务工作,对每个月公司各项费用支出、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及财务报表全部公布上墙,让每一位员工明白我们每个月的经营状况,盈利还是亏损,超额还是差额,超额完成了我们就集体庆祝,差额不足我们就集体及时查找原因。时刻有种被鞭策的感觉。所以那时公司每一年的经济指标都是超额完成。

再次,销售额最大化和经费最小化,使两者差额的附加价值最大化。

就我们公司项目而言,最大利润中心在项目工程成本,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只会影响我们利润多寡,财务决算只是对公司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工程成本将决定整个项目是盈利还是亏损,就我们的项目而言,工程成本占据销售收入的四分之三,期间费用占据销售收入的10%,税负占据销售收入的10%以上,我们几乎没有太多可以留存的利润,我们现在仅有的利润也是存留在待售的尾盘上,剩余的尾盘全部销售了,我们的利润才真正得以实现。

国有企业容易有三高,“成本高、费用高、税负高”,要想克服三高,不是没有可能,我们就要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我们把设计、施工、营销等所有环节的时间周期尽可能压缩到最低,提高资金报酬率,节约了时间成本也就节约了管理费用。阿米巴经营追求经费最小化,我们既然年初已经制定了费用预算,就要参照实行,否则预算将成为一纸空文。希望节约意识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从在坐的第一位做起。我建议把公司每个部门都作为一个利润考核中心,精确核算严格考核,奖优罚劣。现在我们的物业公司严重的入不敷出,我们要认真思考如何做好下一步小区物业收费和管理工作,如何将支出降低到最小化。我一直坚持物业管理是小区的二次开发的观点,物业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后期楼盘的销售效果。

企业管理中相当重要的一点合同决定经济流程,经济流程决定税收,所以合同是企业的风险源,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工作中我们要不弃余力地斟酌每一个合同的每一个条款。我想强调一下规范经济行为的重要性,在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二十一世纪和行行条款日趋规范要求下,我们更应当注意规范经济行为,比如开具发票抬头收付款单位一定要是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是单位公司、财务章和其它印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你报账的发票不合规,企业就要多缴税,你的付款流程不合规,也将多缴税,根据规定应当物流、票据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甲单位开票款项付到乙单位等诸如此类情形都将让企业在纳税方面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当然,书中还有相当多的人生哲理,以上在书中得到的几点启示纯属自己粗浅认识,如有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以阿米巴经营哲学作为前行的灯塔,培养经营管理的意识,明确个人的定位,致力于公司的发展,共创苏盐置业美好明天。

阿米巴经营读后感(篇二)

近来公司掀起了一股学习“阿米巴”的热流,而我也很荣幸能参与其中。学习了稻盛和夫老先生的《阿米巴经营》,这本书是【理念+算盘】自主经营的书,对于资历尚浅的我来说,拜读此书真的使我受益良多、感慨匪浅。

学习和了解过《阿米巴经营》的人应该都知道阿米巴经营以经营哲学为基础。“以阿米巴的领导为核心,自行制定计划,并依靠全体成员的智慧和努力来完成目标,通过彻底的经营权下放,让每位员工都能成为主角儿,主动参与经营。”虽然中国的企业家的好学精神和聪明才智不言而喻,但面对能够化全员被动为主动,彻底解决企业经营根本问题,却是不知所措。所以纷纷引进阿米巴经营,因此作为中国企业中的一员才能有幸学习到阿米巴经营。众所周知日本与中国的'文化和经济有着巨大的不同,虽然我们都在学习阿米巴经营,但是想完全引进阿米巴经营却有着很大难处。想要阿米巴融入我们的工作当中,靠一己之力来改变现状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让每一位员工都积极的参与进来,自己做自己的主角儿。以公司的荣为荣,以公司的忧为忧。不断提高思想和精神。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和坚持,在阿米巴经营的基础上结合我们自己的经营模式,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经营道路。

我知道通过看书学习,是无法真正领悟稻盛经营哲学真谛的。要想学习稻盛哲学,除了让自己站在稻盛和夫的角度来体悟,走入稻盛的心灵外,更应该结合自己的经营实践,在做每一个决策的时候都扪心自问,是否偏离了“做人何谓正确”的本真。往后我会继续学习阿米巴经营,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其实工作,并不是我们用来吃饭的家伙,而是生活中的一部分,磨练心智又是惊喜的一个神奇的地方,如此看来,好好工作,何乐不为呢?

阿米巴经营读后感(篇三)

虽然加入盛和塾已有好多年,却只是“泡泡温泉”,“洗洗澡”,学到的东西浮于表面的比较多。我是在16年学习时听说过《阿米巴经营》是稻盛先生的经典之作,它能迅速提高企业的业绩,这使我《活法》还没看完,就转头学习起了《阿米巴经营》。对《阿米巴经营》完全是“神学”,用了一个晚上就全部看完了,并感到很兴奋,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怎样落地“阿米巴”计划的想法。我是16年入塾的,经过一年时间在17年就落实我的“阿米巴”。我对“阿米巴”的理解是怎样让员工发挥全力,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另一边我对档口进行了划分,并与业绩挂钩。刚开始实行的时候,大家和我一样的兴奋,工作也很投入,特别是档口领导人。那时的情景让我感受到了“阿米巴”的神奇力量。

17年我们也确实创了历史新高,每个人对数据都特别敏感,与其说是对数据敏感不如说是对自身的利益比较敏感。随着“阿米巴”计划的深入进行,门店开始经常接到顾客的投诉,部门之间为了自己的数据好看,你争我夺,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一现象的出现让我很烦恼,同时让自己陷入抱怨的阵营之中,我没有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更没有彻底自我反省,只是不停地指责。现在回头想想真的很无知,而且还很傲慢。无知与傲慢是一对鸾生兄弟,当时的我却都两者都兼备了。

感恩杭州盛和塾王一峰秘书长,一直与我沟通并不离不弃;感恩唐宫翁培禾女士的大爱,真心真意的把爱传递给我;感恩我的启蒙老师严建X先生,不断鼓励着我;同时我也感恩张晓满与戴国海师兄的加持,让我又重拾学习《活法》的机会。在全体舟山塾师兄师姐的加持下,在杭州塾“愚直,浸泡,力行”的引导下,这一年多时间的学习,我确实是不断地在反省,我的内心慢慢平静下来,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践行过程。此次,通过覃老师的授课我明白了在经营中是需要哲学的,明白了什么是“提高心性,拓展经营”。另外,郭一群理事长与董赣明理事又让我知道了‘没有全员共有“心性”是不可能实现“阿米巴经营”的。“阿米巴经营”的目的不仅仅为企业创造财富,而是定格在员工第一,企业是为员工创造物质与精神的幸福平台。这样才能让员工全员参与经营,才能使他们拥有核算意识,才能达成“最大销售,最小费用”。

塾长讲“苦难花钱也要买”,我之前确实走了一段“弯路”,但现在又认真地阅读《阿米巴经营》并且感触很深。这次罕见的疫情,让我有点迷茫,但通过阅读《日航的奇迹》《萧条中大智慧》《京瓷哲学》《阿米巴经营》和覃老师倾注心血帮助我们哲学导入《京瓷哲学》,对我们全体员工封闭式拓展训练,并帮助我们高佳庄整理了《高佳庄经营哲学》,这使得我和我们的员工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虽然《高佳庄经营哲学》只有“利他经营,为伙伴尽力,贯彻完美主义,贯彻顾客至上,全员核算意识:最大销售,最小费用”五条哲学理念,但对我们来说的确是很有效的实践条款,可能就是如塾长所说“萧条中的智慧”。二月份一个月企业亏损近千万,每人都关心企业是否能经营下去。这样的氛围,让经营者与员工都有了不一样收获,开始对数据分析如“飞机仪表盘”重视,并且反复进行分析,梳理,反省。从这里我能体会什么是“提高心性”,对工作的珍惜,互相之间的理解,正确看待数据。

通过学习《京瓷哲学》,我们全员意识有哪些变化,核算意识有哪些变化。

我更加意识到全员经营的必要性,尤其是我们服务行业,决定成败的是细节,每一个细节都代表着每名员工的“心性”与“经营意识”。读后感m塾长讲干毛巾也要挤两滴水,根据我的经验,我们的“毛巾”不是两滴水,是百分之几十的事情。塾长在《京瓷哲学》65条中有这么一段话“不看每天的经营数字,就不可能达成经营目标”。通过覃老师对我们的“哲学导入”与激发,全体员工对数据意识开始提高,并感到浓厚的兴趣,因此拥有成就感。他们之间互相分享时的那种喜悦是金钱无法代替的。

重读《阿米巴经营》,特别是带着有“经营目标是什么”的目的重新阅读,是会有不一样的收获的,虽然书上还是原先的内容,但我想法与理解变得不一样。一个企业经营者,首先要经营自己的人心,紧接着是经营全员的人心。《阿米巴经营》虽然是实学,但大部分还是讲“哲学”比较多,不是讲这件事该怎么做,而是讲为什么要这样做,也只有把经营哲学灵魂注入到经营当中,数据才能发生变化。《阿米巴经营》内容看起来不多,但需要我们践行与落地却是“无数”的。“阿米巴经营”的核心不仅是提高业绩,更是培养人才,提高心性的修炼场。

阿米巴经营读后感(篇四)

原来,稻盛和夫“阿米巴经营”的灵感来源竟然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孙悟空在遭受围困时,总是拔毛一吹,就变出自己的“分身”——许多小孙悟空。那么,企业经营者能否培育与自己理念一致的“分身”——许多小经营者呢?这就是“阿米巴经营”的起源。

“阿米巴经营”不仅考核每个“阿米巴”的领导人,而且考核到每个“阿米巴”人员每小时产生的附加价值。这样就可以真正落实“全员经营”的方针,发挥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和潜在的创造力。

实施“阿米巴经营”有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企业经营者的人格魅力。经营者必须具备“追求全体员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幸福”的明确信念。领导人的公平无私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最大动力,也是实施“阿米巴经营”的首要前提条件。

第二个前提条件是所谓“哲学共有”。稻盛哲学里有“以心为本的经营”、“伙伴式经营”、“玻璃般透明的经营”以及“动机至善、私心了无”等内容。各个“阿米巴”之间,每一个“阿米巴”内部的每一位成员,在为自己和自己的“阿米巴”的业绩考虑时,如果缺乏为别人、为别的“阿米巴”以及为企业整体着想的“利他之心”,“阿米巴经营”将难以推行。换句话说,在实施“阿米巴经营”的管理手法时,需要协调利己和利他、协调部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辩证法,需要“做人何谓正确”这种高层次的哲学。

阿米巴经营读后感(篇五)

《阿米巴经营》读书笔记

背景:稻盛和夫创建京瓷后,从新产品开发到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都由他一人负责,当企业发展到200人左右时,他开始开始感到力不从心。他创建阿米巴的灵感来自于中国古典小说《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孙悟空在遭受敌军重兵围困时,只要把拔毛一吹,就可以变出自己的“分身”——许多个小孙悟空。他在想企业经营者能否养培育你自己理念一致的“分身”——许多小经营者呢?从而诞生了“阿米巴经营”的理念。

总结:本书主要讲了“阿米巴经营”是如何诞生的;企业经营哲学问题;如何划分阿米巴的组织架构;“单位核算制”的原理及应用;如何打造卓越的团队。

感悟:

稻盛和夫是一个了不起的企业家,从创业之初不懂经营到将京瓷和KDDI打造世界500强企业。打造了许多企业实际的管理技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

稻盛和夫也是一个睿智的哲学家,在企业管理上提供了许多精妙的思想和管理规范。真正的遵循了“追求正确的做人准则”。

摘录:

①单位时间核算表是现场员工汗水和努力的结晶,是准确反映阿米巴情况的“镜子”。

②提高单位时间核算有三种方法:提高销售额,削减经费开支和缩短时间。

③应该让现场的每一位员工意识到时间的概念,在岗位中形成一种紧迫感和快节奏。

④阿米巴经营就是提倡:不放过任何细小的浪费,把它们都看作是自己的东西。

⑤阿米巴经营是自由度较高的组织体,要求每个成员具备高度的经营意识和道德规范。

⑥阿米巴经营有三个目的:

第一,确立与市场挂钩的部门考核制度;

第二,培养具有经营者意识的人才;第三,实现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经营。

[收藏]绘本读后感范本汇集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藏]绘本读后感范本汇集”,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绘本读后感【篇一】

很早就听说过绘本,图画书,适合小朋友阅读,有名的如几米的作品。

这次学校通过图书经费购得了一批制作精良的绘本,每位语文老师有幸先睹为快。

我挑选了这本富有浓郁中国风情的《团圆》。书名红底黑字,封面上一家三口同睡一间房,一张床,温馨之情溢于言表。

绘本《团圆》2008年1月第1次印刷,2011年1月第5次印刷,可见此绘本在图书市场上的销量,可以说是长销书。

曾几何时,“春运”成了上海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在沪求学的莘莘学子,出国深造的海归,他们都希望能赶在除夕前回到自己的家,与家人过一个团圆年。

作者本人也有着这样的情结:小时候时常盼望着能与出门在外打工的爸爸团圆。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得以欣赏到《团圆》中含蓄而隽永的亲子之情。

作者文字精炼,富有童趣,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将爸爸与我们团圆时的种种场面浓缩在2001年1月23日除夕至1月27日的4天内。四天里,一枚好运硬币是贯穿全文的线索。除夕夜,爸爸将好运硬币包进汤圆里,第二天故意让我吃到,当我举着好运硬币时,爸爸比我还开心。初一拜年的路上,我遇到同学大春,他向我炫耀手里的红包,我觉得这没什么稀奇,反而从兜里掏出好运硬币,它可是寄托了爸爸对我的爱。初三打雪杖后,我一模口袋,好运硬币不见了,我冲到院子里四处寻找,可仍无所获,爸爸想给我一枚新的,被我拒绝了;当我难过地脱棉袄休息时,好运硬币“叮当”一声落在地上,那晚,我睡得特别香。初四,爸爸收拾行李得走了,并允诺下次回来给我一个洋娃娃;我拼命地摇头,把那枚攥了很久的暖暖的硬币放到爸爸的手心里,希望爸爸下次回来,仍把它包进汤圆里……

原本一枚冰冷坚硬的钱币,在《团圆》中赋予了它柔性与温度。在我与爸爸的一来一去中,寄托了相互间的牵挂与祝福。作者朴实平常的字里行间中蕴藏着亲子间深深的眷恋。

绘本读后感【篇二】

说起“聊斋”,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蒲松龄笔下的狐精鬼怪,带着一种与“想”俱来的阴森感。那么《绘本聊斋》呢?请勿这样想,这样想的话,这套书就只有尘封在仓库里的份了。《绘本聊斋》,可以说是一套适合孩子阅读的特别好的书,整套书由五个传世名篇构成,分别是《聂小倩》《促织》《白秋练》《种梨》《劳山道士》(五本彩色的绘本),外加一本介绍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历程的连环画《蒲松龄》组成。“5+1”的套书形式,能让孩子们更全面地认识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的神韵和风采,嘿嘿,简称“神采”。

既然这套书最前面两个字冠以了“绘本”,那它当然成为了它独具特质的地方。据该书的出版方耕林绘本馆的敖德总经理介绍:“这套书的画家全部都是在纯艺术领域很知名的画家,水墨功夫了得。”说实话,我一开始看《绘本聊斋》,就是冲着这句话才看的。不过,看完这套书之后,才觉得敖德总经理所言不虚,甚至我有一种“惊讶的‘好’。”就拿我本人最喜欢的那本《促织》来说吧,在主人公“成名”身上,画家施大畏和韩硕将细描与写意完美结合,粗陋,精细,稚拙,高超,都在一幅画里头儿,有很强烈的生命力,令人过目难忘。从画里走来的一个个人物,都带着同样的“生命力”,在水墨丹青间有了颜色和线条,源源不断,温情散发……画坛高人,不服不行呀!捧读这样的书,仿佛捧着一块美玉,精致,细腻,养成,悦目,更悦心。对得起“原创”这两个响当当的字。

有人说:“真实,善良,美好,是灵魂的质量。”《绘本聊斋》的故事深处,有着一份极柔顺极良善的爱,曾那样打动了我的心。《种梨》这个故事,小时我就听过,尤其记得“铁公鸡”。现如今,再读这个故事,我看到的就不限于“铁公鸡”了——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自私”的魔鬼,使得我们常常固守着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不肯施于他人。这样做的结果,换得的就是如故事中的“铁公鸡”一样的命运,原本所得的,也转眼间变成了“无”。但是假如,把自己好的东西,及时地分享与他人,那样我们得到的就是“无限”。《绘本聊斋》,就是这样把生活中的真实、善良、美好,施福于阅读它的孩子们,让他们更有智慧、力量去迎接充满风雨的人生,如佛家所云的那样:“自造福田,自得福缘。”《绘本聊斋》运用图文互补的方式,延伸意在言外的含义,真的是一套良善的好书。

虽说是一套“改编”的书,但是在语言的“叙述”上,它十分贴近孩童。绘本《聂小倩》,叙述的语言古文中带着白话文的韵味,可以让孩子们无论是在亲子阅读的聆听中,还是自主阅读中沐浴到母语的天然本色之声。另外,故事的“述”,也极具强烈的“向心力”,统一的结构性。在阅读中有一份静静积蓄的紧张感,这份紧张感应该叫“屏息”的感觉吧,对了,就是屏息凝视地阅读。在屏息中,孩子们循着故事向心的悬念,并裹挟着想象力的奔驰,体验“聊斋”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布局的严谨巧妙。这样的“好东西”,我们可以大胆地推荐孩子们阅读,还可以“逼着”他们阅读。这套书的封底写着一行小字:“亲近传统,从《绘本聊斋》开始!”我不知道,什么书能做得这么好,读完了这套书,再联想到这行小字,我看到了可能。

这是一套值得我呕心推荐的书,即使我推荐的语言还不够好,也要歇斯底里地呕心推荐:“莎士比亚说‘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所以该珍惜的绝不放手’。《绘本聊斋》,请你绝不放手地读一读吧!”

绘本读后感【篇三】

今天第一节课,我们去五楼听绘本,绘本的名字叫:《苹果树》。

这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小男孩,还有一棵苹果树。那个男孩好爱苹果树,非常爱。有时他在大树上拽着树枝荡秋千,有时摘苹果吃,有时爬到树干上玩耍。过了一段时间,小男孩长大了,因为每天要干其他的事情,好长时间都没有到过苹果树的身边,苹果树好孤独啊。又过了一段时间,小男孩终于来了,苹果树好开心啊。它说:来吧孩子,爬上我的树干,抓住我的树枝荡秋千吧。小男孩说:不,我已经长大了,我不要玩耍和荡秋千了,我要买点东西,你能给我一点钱吗?苹果树说:抱歉,我没有钱,我只有苹果和树枝,你把我的苹果拿去卖,这样你就有钱了。那个小男孩把苹果树上的苹果统统都拿去卖了。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那个小男孩一直没有回来,大树好孤独,最后小男孩又回来了,大树高兴地说不出话来了。这次小男孩想要一座房子,大树说:你把我的树干砍下来造房子吧。小男孩又把树干和树枝砍下来扛走了。又过了一段日子,小男孩又来了。这时他已经很老了。大树说:我没有什么可送给你了。那个男孩说:我很累,我想坐在你的树桩上休息一下。大树好快乐呀!它又可以派上用场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高兴,奉献的同时也就享受了快乐。

绘本读后感【篇四】

好书是适合一读再读的,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妈妈给我买了美国作家伯纳德韦伯的《勇气》,这是绘本图书,漂亮的插图,简单的文字,其中蕴含的道理却很多很多。我反复咀嚼书中的文字,看似简单的文字却让人回味。

勇气是什么呢?作者对勇气作了诠释:

勇气,是你第一次骑车不用安全轮。

勇气,是你有两块糖,却能留下一块到第二天。

勇气,是你知道个大秘密,却答应对谁也不说。

勇气,是爱它,却不摘它。

勇气,是努力藏起你小气、嫉妒的一面。

当我在环湖花园游泳馆学游泳,听到妈妈让我和伙伴比赛谁有勇气--从池边跳下1。8米深的游泳池,并游回浅水区,我心惊胆颤、双腿瑟瑟发抖。妈妈期盼的眼神,教练的标准示范,让我鼓起勇气再也不犹豫,终于往下一跳我成功了。这就是勇气!

当我第一次作为升旗手上台演讲,别提有多紧张了。我被授予升旗手缎带,台下一千多名同学赞赏的眼光,给了我无比的自豪与自信。我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演讲。这就是勇气!

当我作为班干部看到同学不守纪律,虽然指出来却遭到他们的冷眼与嘲笑,我心里很难过。老师充满信任的话语和朋友的体谅与理解,让我坚持原则,尽心尽力,无怨无悔。这就是勇气!

生活中,勇气无处不在。勇气是一种精神的力量,人格的力量,智慧的力量。我们拥有它,就能扬起风帆,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驶向胜利的彼岸

绘本读后感【篇五】

首先很感谢喆妈和乐科为大家提供了这次试读机会。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的试读体验,感觉很美妙。

前天晚上临下班时,终于收到了传说中的乐科绘本《最美味的蛋糕》。

晚上回家,就迫不及待的与宝宝进行了分享,刚拿出来,盼盼看到封面第一眼说,妈妈,巧虎。

我说宝宝你看清楚,他是巧虎吗。他摇摇头说,大猫,呵呵,看出来是猫咪了。我说这是乐乐猫,乐乐猫这个词盼盼是第一次听说,所以跟着我重复了好几次。封面看起来很是亲切,既有熟悉的貌似巧虎的摸样,还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在内容上,乐科的产品比巧虎多了更多的互动,里面的人物形象也更丰富。此外,绘本中,讲到的感恩的故事也非常的好。里面的小动物分别展示了自己的特长,拿出了自己心爱的东西与乐乐猫进行分享。而乐乐猫则将这些东西,做成了一个大大的蛋糕送给了妈妈和爸爸。看到最后一页,妈妈陶醉的样子,爸爸的表情很是温馨。她教会了宝宝懂得感恩,懂得与别人分享好的东西。

《最美味的蛋糕》这本书,不仅让宝宝认识了动物,知道了他们的特长,还进行了互动。画面精美,感情细腻,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绘本。

绘本读后感【篇六】

阅读了绘本《勇气》,知道了勇气有很多种。勇气是改掉坏习惯,勇气是努力藏起你的小气、嫉妒的一面,勇气是再来一次,勇气是从头开始,勇气是知道还有高山,就一定要去征服。

以前的我,上课发言,声音小到只有自己听到。现在的我,已经有勇气在大家面前大声的回答问题,甚至还有勇气上台演讲呢。

以前的我,看到熟人,总是躲在爸爸妈妈的生后,不敢打招呼。现在的我,已经有勇气和别人打招呼啦!

以前的我,遇到困难,总会发发脾气,把事情弄得一团糟。现在的我,已经有勇气用自己的聪明和机智来解决问题啦!

总的来说,我现在是一个有勇气的女孩子,我相信自己会越来越棒的!

绘本读后感【篇七】

绘本对于学前期的幼儿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对低龄段的幼儿来说。因为低龄段的幼儿还看不懂文字,但是他们却可以通过生动形象的图画来理解故事,看懂故事。所以身为幼儿教师的我,就更要了解绘本。最近,我就读了《我爸爸》这本绘本。

这本绘本的作者是安东尼·布朗,一位英国有名的画家。刚拿到绘本的时候,一个让孩子喜爱的爸爸形象,一个全新的孩子视觉的爸爸就映入了我的眼帘。这本绘本描述的是一个孩子对自己爸爸各种形象的想象,文中从孩子的角度感受生活中的爸爸,让爸爸在文字中,在孩子的脑海中逐渐丰满、形象、可爱、生动……清新的文字、温暖的画面,不仅让孩子们走进了故事中的爸爸,更让孩子勾画着自己的爸爸,让孩子走进爸爸,爱上爸爸……

打开第一页,“这是我爸爸,他真的很棒”,一位胖胖的父亲端坐在桌子前,穿着睡衣,满眼惺忪,头发乱糟糟,哪里能看出来这位父亲很“酷”呢?文字和图画的错位让我哑然失笑。可是再接着看,爸爸背后的墙上贴着一幅画着“太阳”的画,从稚嫩和简单的描绘中,可以看出这是出自孩子之手,这难道是作者在暗示我们:爸爸在我的印象中,就像太阳一样温暖?

再往后看,图文并茂的描绘了一幅“他什么都不怕,连坏蛋大野狼都不怕”,爸爸叉着腰,大野狼正灰溜溜地往外走,门上的太阳呼应了前面墙上的太阳。再仔细一看,躲在门外树背后的是小红帽和三只小猪,呵,他们可是最怕大野狼的呀!“我”爸爸是如此的孔武有力,无所畏惧的画面。仔细想一想,为什么作者要用大野狼来进行对比呢?可能因为它是孩子们熟悉的动物,能打败大野狼的爸爸可以提供给孩子安全的保障——不管是在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再往后看,“我爸爸吃得像马一样多”,爸爸的头变成了马头,连椅子腿儿都变成了马蹄,可是,仍然看得出来这是“我”爸爸,为什么?因为笑容还是爸爸招牌式的笑容,睡衣还是爸爸标志性的睡衣。这就是表现安东尼。布朗超现实主义画风的典型图画,孩子看到这样随意组合的形象,更加能激发幼儿的兴趣,让他们能从图画的描绘中感受到孩子爱爸爸,爸爸爱孩子的美好情感。

最后,画面中出现了“孩子的手伸在爸爸的胸前,小太阳又出现在爸爸的睡衣纽扣上,爸爸露出慈祥的笑容和温柔的目光”这样的画面。再翻到最后,“他也爱我。(永远爱我)”,爸爸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这是一幅多么温馨的画面,从画面中,我仿佛能感受到浓浓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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