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悍刀行》读后感(一)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2020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2020,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二)
《雪中悍刀行》是我最近刚接触的烽火的小说,虽然这本书还没有完更但也满足了我的武侠梦,毕竟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蛮。烽火的书都会体现一种沧桑,悲凉和残酷的味道,文笔很不错,情节架构也还可以,人物性格描写也是网文中当之无愧的第一,但是网文蛮 都是在装,当然装在网文中很适合,如果是文学作品就有些过了,出于个人对他的书有好感那就给他的书一个中肯的评价。三分匠气,余皆大气
再来说说《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少年时候,看武侠剧里的侠踪剑影,总是莫名的憧憬,意犹未尽处,还会忍不住幻想自己是位风流倜傥快意恩仇的大侠,剑收于鞘时渊峙星隐、剑起时又能挥出一片水银泻地云卷f风舒。 日思夜想久了,于是便在心中有了一片江湖,有了一场江湖梦。说白了,《雪中悍刀行》中那个状若侠客的自己,才是我们真正想成为的自己。在书中的江湖里,我们是最自在最洒脱的那位侠客。
看着书中的江湖故事,想想现实中自己的成长经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江湖,有的踏足已深,有的从未踏足,可不管你来或不来,江湖就在这里,笑看着每个过往的人。
迷烽火戏诸侯的书已久,而这本雪中悍刀行已然让我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这里面的江湖,有儿女情长,有武林秘籍,有世外高人,有丧家之犬,有庙堂棋局,有世俗小人,似乎该有的都有了,又似乎和我们之前看的江湖不太一样,这里的江湖还带着一颗炽热的江湖心。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三)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2020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和智慧,读过作者的作品后,我被其中的情节所打动了。读后感在点名中心时的语言不能过于口语化,应该尽量使用书面语言,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去结合实际呢?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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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这一部世子徐凤年依然是独身闯北莽的际遇。而与之前比较不同的地方在于,纨绔而薄情的世子因缘际会下,广结善缘。
·黑店内与魔头谢灵大战一场,提高了境界不说,倒是给自己捡了个充满灵气的姑娘——陶满武作伴。说到心有灵犀,也就是如这一对大小人一样,可能自身都负有气运,不似凡人一般。陶满武竟然对杀父仇人充满亲近感,徐凤年竟然也能率先发现陶满武自身的气运以及超于常人的感知善恶的分辨力。
一路相伴,虽有繁琐,但是徐凤年始终不曾抛下她,更没有因为麻烦而曾想过杀害她。最后将她交给董卓时,董卓甚至不曾为难他,放他离去。这是一段北莽行的善缘。
·巧遇龙树僧,妙解大皇庭之谜。徐凤年在龙树僧的指引下,救下草原一个小部落。结实了美人呼延观音,为后续气运一说埋下伏笔。
惹来拓拔春隼。以初入金刚境的体魄去鏖战三大金刚境高手,不慎落败之际,竟然意外表白姜泥。(说实话,我对徐凤年的感情观真是无法理解。可能正向书中所写,他喜欢很多女子,但是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唯独对姜泥,可以让他心中啾啾的疼)。这是书中第二段也其和姜泥的感情,姜泥御剑而来,救下徐凤年。没有海誓山盟,却直教人肝肠寸断一般隐隐作痛。
·误入匪窟。玉树临风的公子被身世坎坷的小寡妇扯出了埋藏心中已久的江湖侠气。一阵意气风发之下,悍刀起昆仑,杀进了魔窟,斩了魔头,解了小娘子的心结。更是撼动了北莽魔窟的一场阴谋。
小小魔头敢盗用李淳罡“剑来”的精神,世子怒发冲冠,也是心中对师父李淳罡的情感宣泄。剑仙李淳罡万里借剑,结怨释结,了却残生。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徐凤年的江湖来了。
劝解韩芳这等将门之后回离阳参军,这是世子心中的韬略展现。为之后北凉三十万铁骑对战北莽备下一段武力值。
在江湖气概中,夹杂了许多朝野谋划。这正是此书中对世子徐凤年身上背负责任的一种伏笔描写。
·一路行来,饮血养剑,不曾懈怠;即使在与人对战中,受伤流血,亦不忘以血养剑,这般刻苦,即使曹官子所见,亦是摇头叹息,感叹于世子的刻苦执念。
诸多磨难之后,世子巧遇红薯,敦煌城内一缕温香软玉,堪堪聊以慰藉一番。
以书为友,一生受益,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下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带来了“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的相关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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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读书可以让我们直面困难。优秀的书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慰藉,有时候为了更好的去体会作品的内涵感悟,是可以尝试写一篇读后感的。什么样的作品算是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呢?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雪中悍刀行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值得收藏!雪中悍刀行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作品悦读]雪中悍刀行读后感万能版八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菊与刀》是美国著名人类社会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在二战时期开始搜集、整理资料并于1946年正式完成的著作。作者主要分析了日本文化中强烈的等级观念和负债意识,还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来剖析为什么这些民族心理能从封建社会一直延续保存到现在。
首先从书题入手,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菊"是日本皇室的象征,"刀"是武士文化的象征;但在读完全书之后,我更偏向于将其理解为,"菊"是美的象征,"刀"是武的象征,"菊与刀"所代表的实际上是日本文化的双重性、日本人性格的矛盾性,简单来说就是尚美与黩武,我们不难发现在日本文化中并存的对美的追求:茶道、插花,与对武的崇尚:相扑、剑道等。而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文化倾向的并存也进一步表现在日本社会和日本人活动的各个领域,既和善谦虚又好斗勇猛,既保守刻板又善于接受新事物。作者以此出发,通过人类学的方法,研究并解释了这一矛盾背后统一的原则。
日本文化中对等级秩序的信仰和信任使他们严格遵守"各就其位"的原则。这不仅表现在日本人的生活、家庭关系、阶层关系中,也同样展现在国际国内关系问题的处理上。例如:在二战前十年里,他们把经济迅速发展的自己视为已经达到金字塔顶端的人。当看到世界各国经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世局动乱不明底"时,日本人愿意主动担起"俾使各国就其位于兹世"的重任,并希望通过一系列侵略战争来实现愿望。此外,国内的明治维新也离不开"各就其位"思想的指导。运动期间,在所有政治、宗教和经济生活领域,明治政治家们都按照这一原则在国家和国民之间分派职责,改善当时人们的处境,继续享受由秩序带来的有安全感的社会生活。而回忆起同时代中国的洋务运动,整个过程几乎只局限在部分上层阶级内部。对于广大群众而言,其影响微乎甚微。这除和当时两国的社会背景有差别外,与民族心理也不无关联。
在日本这样一个等级社会里,人们由不同辈分、性别与年龄等形成以上下关系为核心的人际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并不是简单的长官与附属的关系,而是通过"忠""孝""恩""情义"等各种观念的集合连接起来的。在日本社会中,"恩"与"情义"具有重要意义。这种关系是以"恩"和"情义"为基础的道德原则所维系的关系。而与此同时,由于日本人的观念中,"忠""孝""恩""情义"属于不同的范畴,都需要严格的遵守,所以时常出现如"情义"和"忠"相冲突的情况,于是就有了如"四十七士"杀人复仇以遵守"情义"又切腹自杀以遵守"忠"的故事。
那么,当我们回到当前的中日关系,由钓鱼岛事件引发的一系列两国之间的紧张局面和各国国内的行动也同样令人深思。在各媒体纷纷报导各种现象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其背后的各种原因。我觉得从民族心理上来考虑,或许可以理解为日本7年侵华战争的延续。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实力的强大,他们从等级制原则出发,希望重申中国原来的标签,重新整饬东亚地区的秩序。然而日本的等级观念和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又让他们十分佩服强者。所以只有当我们的综合实力冲破各种阻挠实现另一个"质"的飞跃时,当我们成为世界大国中真正的强者时,日本对我们的态度自然会转变,原来一切旧的标签一定会被另一种眼光取代,两国之间诸如钓鱼岛等问题也就自然而然的得到解决,因此我们最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环境发展自己,让国家综合实力更加强大,这才是解决诸多国际问题的最根本的方法。
《菊与刀》读后感1500字
《菊与刀》确实是一本好书,站在客观的角度,去看待日本这个民族,不偏不倚。少有感情掺杂于其中的时候,我们才能客观看待。没有盲目推崇,也没有全盘否定。从历史角度看,任何既定事实,都少有偶然性,存在即有道理。以前不了解社会学,认为没用,这本书确实让我感受到了社会学研究的意义。读完这本书,有这么几点思考:首先,日本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也讲忠和义,这看似与中国人相似,但实际上却不然,中国人讲忠和义有一个前提,那便是仁。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既讲君让臣死,臣不敢不死;但历史上出现暴君时,我们也讲当仁不让,我们也歌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反抗精神。但日本人则不然,日本的忠与义没有以仁为前提,所以盲目的忠义,若被少数心怀叵测之人所利用,便会一不小心将整个民族带入万劫不复之地。其次,仔细想想,日本的明治维新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正值中国的晚清,当时的日本,也是内忧外患,也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穷则思变,是自然规律。可是为什么明治维新成功了,短时间内让日本一下子进入了世界强国的行列,而我们的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却都以失败告终了?这里面原因很多,但我想有一点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面对强者,日本人能够认清现实,接受现状,采取比较务实的态度,短时间内超越不了你,我就认真的,甚至是谦卑的向你学习,踏踏实实的做学生,有一天强大了,我再收拾你。而晚清时的中国却不然,即便要跟人家学习,也放不下身段儿和面子,也要讲“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就是不肯承认现实、接受现实。其实国家如此,国民也如此,让中国人承认别人,跟人家学习,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中国古人说,“文人相轻”,这恐怕不仅是文人的毛病,也许是共性。所以,都说日本人善于学习,我觉得不仅仅是学习的内容、方法,更是态度。所以你看它,先是学习中国,再是学习欧洲,之后学习美国,似乎是谁伤害过它,它就学习谁,从这一点来讲,的确很可怕。相比较而言,中国人直到改革开放,才认清了现实、接受了现实,四十年来,韬光养晦、改革开放,终于有了今天的局面。直有从内心里,认清现实,接受现实,抛却那些无知和愚蠢的优越感,我们才能走得更远,更稳。从这一点来看,欧洲比较务实,美国似乎还在犯我们曾经的老毛病。
最后一点,这本书里讲到,日本是受耻感文化影响,中国是受罪感文化影响。简单说,日本人不做错事、坏事是因为害怕受辱,这个耻辱主要是来自于他人;中国人不做错事、坏事是因为心中的道德标准,换句话说,做了不该做的事良心不安,我觉得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这两种文化观念,各有利弊。日本人的耻感文化,总是怕做错事会从别人那受辱,所以他们做事非常严谨认真,一丁点儿小问题都会考虑的非常周密,这点我是亲自体会过。但是如果没人在的时候怎么办?是不是为所欲为了?相较而言,我们中国人讲“慎独”,讲的是“人在做,天在看”,中国人讲因果报应,这一点而言日本人是没有顾忌的,所以他们就能在南京制造出骇人听闻的屠杀,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用活人做实验,这是世界上其他民族很难做出来的事情。但是完全的罪感文化也有问题,当下社会,我们很多传统的美德被颠覆,很多时候你教孩子谦让、讲秩序,反而有可能会让他受欺负。很多孩子的家长,看到孩子不讲规矩而获益时,感到的不是忧心反而是欣慰。那你该怎么办?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够不那么“宽容”,每个人做了违反规矩和道德的事情都会感到耻辱,我们多少也有一些耻感文化在里面,我想对今天的中国可能不是个坏事。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需要认识自己,也需要认识他人,但是归根结底,我们还是要认识自己,因为对他人的认识也是对自身认识的体现。喜欢听人夸讲是人性,能够承认不足,谦虚学习,实在不易,以此自勉。
菊是日本皇室的家徽,代表了日本民族中淡定、儒雅、谦和的一面;刀则是日本武士的随身兵器,代表了日本民族中暴躁、嗜血、好战的一面。作者用菊与刀做题,巧妙地揭示了日本这个民族的双重性和矛盾性。我一直想不通的是,日本的文化最初源自盛唐,为什么中国儒家文化的经典到了日本之后却变得如此矛盾重重,甚至畸形?也许,只有对日本文化进行深入的研究之后,才能理解日本人的一些决策和行为。
“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与日本侵华
日本是个等级制度非常森严的国家,与其他国家人民推翻等级制的愿望相比,日本人对他们的等级制是喜爱并且维护的。日本人认为,他们的尊严来自等级制,只有在严格分明的等级中,他们才能找到各自的安全感。不同阶层的人们享受着不同的权利和自由,也承担者不同的义务和使命,每个人都能在其所属的阶层中生活得体面而自在。因此,日本人极为推崇“各安其分,各得其所”的思想。不幸的是,他们在强行对外输出这种思想的过程中遭到了顽强的抵抗,从而陷入道德困境。
日本因为地少人稀,历来便有很强烈的危机感。因此,在看到欧美国家的日益强大后,他们便制定了“大东亚共荣圈”的计划。在日本人看来,他们对外输出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整个东亚地区,以免沦为欧美列强的殖民地。而要实现东亚地区的强大与繁荣,首要的便是建立国际等级新秩序。只不过,日本人一厢情愿地将自己置于这个新秩序中的“长子”地位。在日本家庭中,长子拥有和父亲一样的权威和地位,其他兄弟姐妹对长子不仅要尊重,更要服从,长子对“不听话”的兄弟姐妹可以随意训斥、责罚。因此,日本又将对中国的侵略视为对“不听话”的弟弟的一种惩罚,从而完全没有丝毫的罪恶感。相反,他们甚至对中国人民的奋起反抗感到愤怒和不解:我这么做是为了大家共同的繁荣,也给你安排了“合适”的等级,虽然给的等级低了点,但也能从中找到尊严和安全感,你为什么不但不感谢我,还这么不满意呢?这便是文化差异造成的沟通障碍。
日本在引进中国的忠和孝时,丢弃了最为重要的“仁”。所以,日本人的忠和孝就没有了任何约束,演化为一种绝对。在日本,对尽忠是一种最高的道德,不论的旨意是否正义。当这一点被别有用心的军国主义者加以利用时,惨无人道的侵略战争便无可避免。再者,日本人喜欢共同的游戏规则,当某种行为被众所认同时,他们便十分欣喜地加入,当这种行为因的旨意而成为一种使命时,他们便陷入了彻底的狂热。如此,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原因以及侵略行为的惨无人道就不难理解了。
罪感文化,耻感文化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大学时代,在领略了西方法治文明的魅力之后,我一直非常不解,为什么中国在确立依法治国方针的同时,还要再加入一个以德治国,这不是画蛇添足么?读了《菊与刀》之后我才明白,在独特的东方文化背景下,犯罪现象的消除如果仅仅依靠法治,还真是孤掌难鸣。
《心理罪(全集)》读后感1500字
《论天才是怎样练成的》之方木
天才,拥有的是令人羡慕的天赋异禀,同时就背负着常人难以承受的重则。方木,一个犯罪心理学界天才,亦是如此,且从认识方木出发看天才是如何成长的——
1.最沉痛的打击始能唤醒天赋
——《第七个读者》
2.pK实战胜出才能荣登天才宝座
——《画像》
作为乔教授最得意的门生,拥有的是无限的鲜花与掌声,也注定要拥有着美好的前景。然而命运又给他开了个玩笑,谋杀案再起,一次又一次,凶手似乎在玩杀人游戏,每次都会留下线索,等待方木寻找破解,pK着犯罪与破案的速度,比赛着智商的高低。谁曾想得到最和善的孙老师竟然就是这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谁又能忍受一次次被兄弟误会远离?谁又能承受身边的人又一次次消失?这pK的是智商,更pK的是人心。
(读到这里,我心里蹦出一个念头:除非你非常强大,否则不要轻易跟天才做朋友,因为你连自己怎么game over的都不知道……所以,天才注定是孤单的吧)
pK结果:损了一员大将乔老师,折了若干小兵朋友,走出了三年前的阴影,救了一个兄弟邰伟,以自卫为由亲手崩了这恶魔,完胜。
3.用自己方式解决问题才能验证天才本色
——《暗河》、《城市之光》
坐山观虎斗,待到两败俱伤,坐收渔利;
舍身引蛇出,等到毒液收集,猛烈反击。
警察最难办的就是明知罪犯是谁,却没有证据做根据,只能无奈地任罪犯逍遥。方木也很无奈,但方木并不选择无奈。只身深入山沟处,调查拐卖儿童案,目的为敬重的邢局长申冤,为慰丁警官在天之灵,为邢局的女儿及无数被拐的孩子伸张正义……
看清了山沟里的黑暗交易,差点把命交代在那里。出去后再次深入,把后背的安危留给最懂自己的兄弟,结果竟是警部叛徒,于是,牺牲了三个正义的警察,融了正义之身的钢筋锭成了城市的守护神。可是案子依旧没有告破,只逮住两只喽啰,真正的毒蛇还在活动。设计离间梁陆,两边争斗,最终灭了毒蛇,也揪出了警部变节卧底,恢复了邢局名誉,挽救了无数无辜的女孩。
腾空出现的所谓正义之士“城市之光”,按民意处罚逍遥于法之外的‘不义之人’,所谓不义,又有几个是真正的恶人?罪不至死,何况怎能只看一面之词?公然发帖投票处决人,以牙还牙,企图恢复所谓正义。在一次次没能成功保护受害人,又一次失去自己未婚妻时,他以身做饵,计划以死为代价去收集江亚的罪恶,当方木脸被打得变形之时,当他咬下自己的手指时,当他真的打算一心赴死留下遗言时,他真的做到了真正的警察,真正的天才。所幸,最后凶手被绳之以法。(不得不说,这章故事,我看得泪流满面……)
方木,真天才,真警察。作为天才的他,并不寂寞,因为他很心善,他曾挽救了那么多人的性命,改变了那么多人的命运,所以自然也有那么温暖的后盾支撑着他,做着天才的事儿,享受着该有的温暖与幸福。
如果没有一次次的智商完胜与命运眷顾,他又岂能一次次存活?命运为何眷顾?因为他是真天才,接地气的天才。
《教化场》略
《侠客行》在金庸十四部里应该算知名度很小的一篇了。我想看是因为喜欢李白大人那首诗,太带感了!不同于其他作品,《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有人说丁当和石破天像黄蓉郭靖,真心不想。丁当那般爱慕虚荣,喜欢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却不爱老实稳重之人,不似黄蓉,只有鬼点子却不像黄蓉用计。丁当给人印象很深,却不似黄蓉一般受人喜爱。侍剑姐姐在石破天被拐到长乐帮后第一个和他接触。石破天实话实说她却一直怀疑他在装,这个问题很严重现在先不写了阿绣温柔,也是最能辨真假的人,石破天和石中玉虽然样貌极像,几乎所有人都认错,她却能分辨出两个人的区别,能分辨善恶。三个姑娘,都与石破天有些瓜葛,也确实是阿绣才能真正得到破天兄的真心喜欢。
书中还有一对夫妇引人注目,也惹人羡慕,石清闵柔夫妇,师出同门,互生情愫,结为夫妇,婚后恩爱无比,是最最幸福的家庭了。可惜生了个坏儿子,不知道热了多少麻烦。不过重点不在这里,而是闵柔的情敌梅芳姑,能写的只有一点,梅芳姑样貌比闵柔好,武功更高,才华横溢,几乎样样都高过闵柔,而石清却选择闵柔。石清自己交代,你样样比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石清这番话应当是真的,但梅芳姑又何必苦苦追求他呢?梅芳姑有如此好的硬条件,何必缠着石清不放,武林中高手甚多,总该有和她门当户对的才是。
我看完书后问我爹,如果有一天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站在你面前,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大脑和当今世界毫不接轨,你会觉得那是我妈?我爹回答,我会怀疑你吃错药了。一般人都应是这个反应,《侠客行》中的绝大部分人也这么想。石破天和石中玉,样貌几乎完全一样,却是一个天真无邪,一个狡猾顽劣。石破天被当成了石中玉,当破天兄满头问号把他那天真的一面显露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是石中玉在装傻。唯一分辨出来的,只有阿绣姑娘。有一本长篇笑话书,叫《史上第一混乱》,萧强对项羽说,外表再像也不该认错,嫂子(虞姬)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项羽也玩笑回答,如果有一天一个和你长得一样的人,西服革履跟人说话彬彬有礼官腔十足,那也一定不是你。不管什么情况,不同人的性格是装不出来的,如果有一天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不大可能),一定不要轻易怀疑对方吃错药了。
作为看过水浒传看过福尔摩斯和华生喜欢羽泉的人,我对每部书里那纯洁的兄弟情很关注,侠客行中也有。最让人佩服的便是书中武功最高(除主角)的两位、侠客岛龙、木二位岛主。二人相交半生,互相扶持走过几十年,心意相通,让人佩服。最有感触的画面就是在石破天解开太玄经奥秘后,龙木二人的生生叹息,白首太玄经,兄弟,你的头发也白了。另一人在心里说你又何尝不是?不求同生,两人却同死。一辈子合作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多么伟大。石破天阴差阳错和赏善罚恶二使结为兄弟。起初那两人并不真心实意,石破天也只是少年好奇,向往那种结义的情感,而赏善罚恶使最后被石破天感动,在侠客岛生死未定之时,两人照顾石破天,并愿意履行但求同死的誓言。那段文字是全篇最动人最豪情的一段。这就说道这本书给我的总体印象,有些让我小小的失望,《侠客行》,再加上李白那首诗给我的印象,应该是豪气万丈的一篇吧。可惜这最豪情的一段,比不过郭啸天和杨铁心牛家村结义,比不过杨过和神雕在剑冢山与独孤前辈心灵对话,更比不过萧峰虚竹段誉三人在少林寺携手御敌。是,石破天傻,这个傻不似虚竹的死板,石破天的傻是真正傻得没治了。
这又说道《侠客行》中的侠,提到金庸笔下的大侠,郭靖是典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对杨过说,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杨过最后杀掉蒙哥解襄阳之围,也为国家做了贡献。萧峰,一个完美的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为了契丹和汉人之间的和平。而《侠客行》,先说李白的诗,写的侠客就是为国为民的大侠,而金爷的这本书,顶多也就是侠客岛主持江湖公道而已。
金爷的小说往往这样,石破天这样的傻帽因为各种各种奇葩经历巧遇练就了绝世武功,好像段誉先生也是,虚竹小朋友也是,张无忌更特么是!但是石破天这个真心觉得不公平,这人实在太傻太木头了。而最后《侠客行》和太玄经叫他领悟,要说明个神毛?
还有一点,我深深体会到,阿黄确实是一条狗,所以琦姐是不是考虑把你手机电话簿的名字改改
相信李清照这个名字没有一个读书的人不知道吧!她是宋代著名女词人,婉约词派的代表人,也管她为易安居士,属今山东济南章丘人。她的早期生活优裕,当后期金兵入据中原时,她便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从此词风一改往常。
在李清照词全集中我们可以清晰而又鲜明的看到她活生生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由于家庭原因,特别是父亲李格的影响,李清照少年时代便工诗善词。她的作品与她的成长和生活是分不开的,李清照的幼年时期大部分是风景如画,人文荟萃的家乡历城度过的。大约在她的五六岁的时候,父亲做了京官,从此便搬到了京城过上了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封建礼教的生活,十八岁时,李清照与赵明诚喜结连理,婚后,他们情投意合,如漆似胶,夫妇擅朋友三胜。他们一同研究金石书画,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她把整个身心放在文学艺术的深造和金石文字的收集研究上,他们互相砥砺,进行词的创作,技法日臻成熟,一年重阳节李清照著了《醉花阴》寄给了在外当官的丈夫: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橱,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秋闺的寂寞与闺人的惆怅跃然纸上,据《嫏环》记载,赵明诚接到后,叹赏不已,又不甘下落,就闭门谢客,废寝忘食,三日三夜,写出五十阙词,他把李清照的词投入其中,诱有人陆德夫品评,陆德夫把玩再三,只三句绝佳。赵明诚问是哪三句,陆回答: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就让我们来细细品味一下吧!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这句话借室内外秋天的景物的描写出了此人白天的孤独寂寞的愁怀。永昼是指漫长的白天,永字便可以见到词人的内心的无聊痛苦,这两句虽然懒的闲愁,常言道:每逢佳节倍思亲,而这今日里佳节又重阳词人又怎能不更加思念远方的丈夫呢?一个又使充满了寂寞、怨恨、愁苦之感,更何况玉枕,纱橱往西只能与丈夫共的。可如今确自己孤眠,触景生情,自然是柔肠寸断心欲碎了。东篱两句便写出了词人在重阳节傍晚于篱笆下把酒孤酌的情景,衬托出词人无词独酌的离愁别绪。莫道不消魂,席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三句工稳精当,是作者的匠心所在,一边是萧瑟的秋风摇撼着羸弱的瘦鞠,一边是思妇不满愁的憔悴面容,情景交融,创设出了一种凄苦绝伦的境界。全篇开点为愁,结局言瘦,愁是的瘦的原因,瘦是愁的结果。贯穿了全词的愁绪因瘦面体现,可以说,全篇画龙点睛,得巧,巧妙结合,相映成辉,创设了情深深,愁浓浓的情境。
我们再看李清照的后期作品《声声慢》
后期生活的李清照因北方的入侵,微宗被俘,高宗南逃,因此他们夫妇也过上了流落的生活,流落异地,多年收集来的金石字画丧失殆尽,给她带来的沉重打击和极大的痛苦,随后丈夫明诚的离去让她痛不欲生,在这极为不安定的年带里,我们便可以看到《声声慢》从而诞生。
从前面的七对叠词里,我们可以领略到音乐美和韵律美,而借以表达了词人对晚年孀尽之苦,丧夫之痛,王国只恨的淋漓尽致挥洒,换暖还寒的多变天气,又怎能修身养息,酒南御寒,伶仃一人,苦不堪言,从三杯两盏淡酒的淡字可以看出作者满心中都是愁,酒力压不住愁,压不住心愁,自然而然酒味没了,用酒的淡,更加衬托词人内心苦闷愁苦。望壮雁南飞,几个你角度写出了词人内心的惆怅,寓情于景,通俗意象,便愁变得更加具体可意蕴无穷,耐人寻味,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珍视王勇《更漏子》其中的几句有天衣无缝的妙用啊,上篇开笔用七组叠词来概括悲切苦闷的心境,奇特而生动,下片主要相继借助眼景物来倾诉忧愁,整首词笼罩在一片贝壳的氛围中。
词是精金美玉,词是七宝楼合,李清照的词是倜傥有丈夫之气,在宋一代已具秦岚胜概。李清照青梅可嗅的少女师大,生活的消明华兹,因为初期之作,虽不是怜花惜木的闺情,但词意玲珑体贴,词意优雅娇嗔,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历经多种心断肠之事,因为词风也层递出可泣可感的奇情韵事,随着金人南下的鉄蹄,李清照淹没在国破家的历史中,丈夫的早逝,文物的丧失,到再嫁婚变的是非,她的后半生遭遇了数不清的劫难,在坎坷的人生中,李清照用她的生花妙笔为我们留下了千古的文学财富。
《菊与刀读书笔记1500字:
个人情欲:
日本的道德规范,在要求彻底、极端的自我克制的同时,又极力追求五官上的享乐。这也体现了日本佛教与本源佛教的一些区别。日本人认为,肉身愉悦是一种善行,值得培养,但同时必须有一定的尺度,绝对不能扰乱到生活中的严肃事物。其在培育身体享乐的同时,又建立了一套道德规范,禁止在严肃的生活领域耽于纵情享乐。享受:热水浴、睡觉、浪漫爱情(彼此彼此嘛)、性爱快乐(对男人婚外情的纵容、艺伎的存在)、同性恋、自慰、酗酒(饮酒与用餐的严格区分)。个人情欲是上天所赐之物,上至哲学家,下到普通百姓,谁也不能指责。而人总是处于一种无法达到较高忠、孝、义理等要求的痛苦之中,因此日本人更倾向于悲剧式的戏剧结局。
德性的困扰:
日本存在诸多的德性要求,同时并不存在善恶之分,经常是困于两种德行选择的矛盾之中。如《四十七士物语》这一故事中,就反应的是“义理”与忠、“义理”与“孝”的矛盾,最终、“义理”获胜。而在有的故事中,忠战胜了“义理”,但在这些故事中,最终主人公无一例外选择了自杀,以此实现对多重德行的履行。而自明治维新以来,反映在《敕谕》中,日本官方有意贬低“义理”而褒扬“忠”,显然是为了提升天皇地位,加强权力集中。
“诚”:是指遵循日本道德和“日本精神”所描绘的“道路”的热忱,主要可解读为对公认的“日本精神”的赞扬,或者是对日本德性领域中某些公认的指标的赞扬。
“自重”指要恪守规则,达到别人的期望。这也体现了日本精神当中的外趋性。注入谨慎、警惕。而一个人如果不遵循善行的明确指示,或者是不能权衡各方责任,又或者没预见突发状况,都是一种耻辱。而耻辱感在日本人的生活中占据首要地位,因此,每个人都特别注重公众对自身行为的评价。
自我训练——克己自制:
日本的自我训练,一种是能力上的自我训练,另一种是期待有更多收获,即“练达”(存疑)。能力训练,即培养一种行为能力,精神驾驭法则,即人的意志应该能够驾驭可以忍耐一切训练形式的肉体,肉体本身并没有健康法则,即使受到损害也应该置之度外。当涉及到个人情欲与更为重要的事物时,应果断抛弃个人情欲。训练——快乐:
“练达”源自禅宗用语,在本书中,作者选择“无我”加以介绍,是指在意志与行为之间“没有一丝间隙”的体验,没有练达的人,其意志与行为之间隔着一块屏障,其被称为“观我”(正在观察的自我)、“妨我”(正在妨碍的自我)。而“无我”指行为者的行为与心中所想之事完全一致。自注:自我理解,这一思想更偏向于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
战败后的日本
战争中的顽强抵抗,战败后的坦然接受,日本能够踏上和平之路的真正优势,在于日本具有敢于承认自己行动“失败了”的魄力,继而能够集中精力去寻找其他出路。(思考:这是其自身文化的灵活性,还是其内在核心的脆弱性,没有可坚守之物,也就没有可失去之物?)再者,对天皇制的保留,顺应了日本社会的需要,同时,也彰显了此书研究的价值。
《菊与刀》:
呼应本书题目,对菊花的喜爱,是日本人个人情欲的一部分,而提及刀,实际上所展示的是日本人对自我训练的一种要求,以此出去自身的“锈迹”,进而追求“练达”的人生境界。
后记:
1.本书写作与上世纪中期,作者对于日本的介绍,时至今日,读来仍使人受益匪浅。但是,本书毕竟是上世纪的产物,经过几十年的变化发展,世界、日本都有了相应的变动,对今日日本的认识,此书仍是极为重要的参考书目,但不可过于局限与此。
2.读书越多,更加认识到自身认识水平的有限,在之后的阅读中,应更加注重于都质量,且越是好书,越需要多次阅读,就像本书一样,读完仍感觉需要更深的了解和认识,且阅读后的总结和思考。也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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