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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滨逊漂流记心得体会

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汇集(7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阅读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鲁滨逊漂流记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篇一)

假期时,我读了一本名为《鲁宾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

它主要讲了一个名为鲁宾逊的人向着他自己的理想——当一名水手,环游世界出发,他乘着朋友的船去旅行,但是遭遇了风暴,船翻了,但他们很快就被另一艘船救了。

过了一年,鲁宾逊的理想之火又被点燃了,但老天不给面子,鲁宾逊的船又翻了,并且浪把鲁宾逊刮到了一座荒岛上。鲁宾逊醒来后,发现了船的残骸,船上的食物都完好无损,鲁宾逊就在船上生活着。过了很久,他发现岛上有很多野人,他很害怕,所以每天躲得都很好。在一天早上,他解救了一个即将被吃掉的野人,还给他取了名字——星期五。他和星期五渐渐成为了好友,鲁宾逊教星期五射击,说英语,并帮助他改掉恶习,又过了四年,鲁宾逊乘着一艘船回家了。

读完后,我非常喜欢书里的两个人物——鲁宾逊和星期五,从解救星期五我看出了鲁宾逊的善良和勇敢,因为星期五是一个野人,他还会吃人,但鲁宾逊还是救了星期五还叫他射击等技术,这就足以体现出鲁宾逊的善良和勇敢。从被浪花卷到岛上,然后顽强地活下来我能看出鲁宾逊与困难作斗争,坚持到底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想了很多事情,如果我如鲁宾逊一样漂到荒岛上,我会怎么办,我怎样活下去?我也许也会向鲁宾逊一样盖房子,但是既没有食物又没有淡水,我可能在四五天后就饿死或渴死了,但我一定会想办法,用学过的知识来拯救自己。生活和学习也一样,遇到困难了,我们不能退缩。我们要找到方法,去面对并解决困难。我要向鲁宾逊学习!

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篇二)

如果你因为船翻了而流落荒岛,并且你是唯一的幸存者,你会怎么做?就坐在那等待死亡降临?或者不知所措的到处乱跑?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的想法变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第四次航海时,船在中途遇上风暴,自己成为唯一的幸存者;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结识了船长,救下了星期五,最后在船长的帮助下成功返回英国的故事。

鲁滨逊也是第一次遭遇船难流落荒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让自己冷静下来,去寻找解决的方法,他用坚强的毅力与勇气,冒着随时可能丧命的危险,在山洞中搭了房子、去即将散架的破船上去找物资、每天无论刮风下雨还是生病虚弱,都坚持去打猎。即便有时候他做的很多事情都白费力气,但他从来不放弃。每次失败他都会总结经验又重新开始,最终辛勤的劳动,克服了种种困难,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

读完之后,我深深地被鲁滨逊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永不放弃,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我不禁想到现实生活中的我们遇到挫折,经常会退缩,会找借口逃避,真的太不应该了。想想鲁滨逊遇到的种种困难,我们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今后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像鲁滨逊学习,要坚强的面对,要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

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篇三)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部经典之作之后,我被丹尼尔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所折服,鲁滨逊是一位勇敢的航海家,探险家。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

鲁滨逊出生于1932年英国约克市的上流社会,父亲一心让他当律师,他却要航海,抛去荣华富贵,勇敢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于是,他悄悄背着父母,在一艘船上当了水手,开始了自己的航海梦。

我仿佛看到甲板上站着那高大的身影:他放弃了奢侈而华丽的生活;他厌恶庸庸碌碌的平静生活。他不会让命运掌握未来,不会因命运而放弃,就算再艰难也要迎难而上。决定干出一番大事业。鲁宾逊的航海之旅才刚刚开始!

风暴来临,全船独鲁滨逊一人生还,他的荒岛历险扬帆起航!

他独自一人开创属于自己的天地:自己建造房子;自己种植五谷;自己烧制陶器;自己制作面包;自己搜捕猎食;自己圈养山羊······他救出野人一族被欺负的“星期五”。与他做伴,教他语言。他奇思妙想:自己造船;在山岩下搭屋;用智慧救出船长。他的脑子里仿佛藏着无数新颖、有创意的的想法。他总能将脑中的想法化为实际在这个荒岛上实现,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最终,因为船长的帮助,得使他回到久违的故乡。

孤岛生存,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他找了整整一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他搭了一个帐篷,再打了几根木桩做吊床,第二天则找到一些材料做防御工事。为后来27年的荒岛生活奠定了基础。

造船回乡,鲁滨逊花了数多年时间,却由于船离海太远,这个渴望化为虚无。直到“星期五”与船长的出现,终于又燃起了希望!

这是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挑战。种种困难与不幸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让他更坚强更勇敢!他用坚强的毅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了27年。他敢于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把小岛治理的有条不乱。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大事业。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学习坚持就是胜利,只有实干才能摆脱困境,乐于助人,永不放弃的精神:当别人借你东西时,大方的借给他;当有人摔倒时,赶紧扶起来;老奶奶坐公交车时给她让座······当你遇到困难时迎难而上,不要回头,不要气馁·······当你有梦想时,努力实现,别把梦想带进坟墓。

鲁滨逊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造就了一位伟大的航海家、探险家。让我们一起学习他那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吧!

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篇四)

英国作家笛福先生写的《鲁滨逊漂流记》对于我们来说,其吸引力是无法想象,无法估量的。主人公鲁滨逊的乐观、机智、坚强、深深地打动了我们的心灵,给我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在书中,流落在荒岛上的鲁滨逊竟然平平安安地生活了二十六年,这一点是最令我们赞叹不已的。由此看出,鲁滨逊身上有两个优点,一是坚强,二是富有智慧。

不得不说,鲁滨逊的坚强程度远远地超越了平凡人。如果把鲁滨逊的这种经历放到旁人身上,那么结果就会与鲁滨逊形成鲜明的对比——鲁滨逊努力生存,他自暴自弃。显然,坚强很重要,但是空有坚强,没有智慧,哪还是不够的。

鲁滨逊是一个把坚强与智慧融为一体的人物。他善于使用岛上的生活。他这么做是十分明显的——要不然他会拥有成群的羊和那些取之不尽的麦子吗?显然,智慧也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坚强的话,智慧也形同虚设。

是什么促使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很明显,光有智慧和坚强的其中之一是不行的,只有把两者合二为一,才有生存下来的能力。

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篇五)

这天晚上,我靠在床上,安静的读着——《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热爱探险,在一次海难下,他飘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无奈之下,他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要自己捕杀野兽,自己盖房子。有的时候他会去沉船上找一些需要的东西。在生病的时候,他也只能自己照顾自己。后来他还认识了“星期五”。终于,在28年的无人岛生活后,他又回到了自己的家。

28年,整整28年啊!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二十八年,只有自己一个人,只能自己动手,独立自主,丰衣足食。我们或许做不到,就算是一天,都很难熬的。可是鲁滨逊,能够自己一个人,在无人岛待上28年。

他能够自己捕猎;他能够自己盖房子;他能够自己做饭。可是这些,我们能做得到吗?不行。为什么?因为我们不会独立自主,我们一旦遇到了困难就只会看向站在身后的父母们。在困难面前,我们什么都动不了,只能求助他人。就好像温室中的花朵一般,有人疼爱。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万一有一天我们也只有一个人了怎么办?我们去求助谁呢?

所以,总现在开始,我们要学会独立!

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篇六)

同学们,想必你们一定看过《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吧!鲁滨逊在荒岛上战胜了各种困难,凭借顽强的意志活了20xx年!他是英雄的代名词,是我的偶像,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特爱航海,因一次事故,船员死亡,鲁滨逊幸存,被流落荒岛;之后用船上的物资,搭起了树屋,建了一圈围栏,他之所以用枪打猎,是因为食物稀少;到最后就下了“星期五”,有农场,有羊圈,有羊奶喝、羊肉吃,还凭借聪明才智,把一位船长救下了,返回英国。

他十分坚强,对生活充满希望。记得有个情节是:鲁滨逊造了艘船在海滩上,可就在赶去的时候,“星期五”掉进了一个地洞,一颗树木压在他身上,洞窟窿一直在溢出海水,这是涨潮的预示!鲁滨逊顿时手足无措,跳下去挪开那棵沉重的树木,可这一定是徒劳的。海水越升越高,“星期五”立马叫他去海岸,不然船会冲走的。鲁滨逊看了看洞口,望见了树藤,情急之下想出了办法,救出了朋友“星期五”。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迎难而上,坚定不拔,乐观勇敢,我佩服他到了五体投地的程度,我们应当学习他的精神。不然我始终在父母的羽翼保护之下,未曾经受任何磨炼,不会去努力向上,还整天抱怨谁的错,谁的对。我觉得学习不应局限于课本之中,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更多的生活常识与生存本领,武装自己的大脑,成为社会的顶梁柱,不做世界的蛀虫。

去野外求生和在自然灾害下生活差不多,比如汶川地震,面对灾难,人人团结,井然有序,显然并没被灾难达到,灾区人民一起团结奋进,重建家园;那些失去手或腿的人,饱经风霜,靠着顽强的意志活出比平常人更灿烂的人生;他们那顽强不屈,临危不惧的精神不就是鲁滨逊所具有的吗?

鲁滨逊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用自己顽强不屈、迎难而上、乐观勇敢的精神,为我谱写了一段美妙的诗篇!

世界文学名著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篇七)

《鲁滨逊漂流记》是以自述方式写成的小说。

主人公鲁滨逊自幼迷恋出海远航,一心想着冒险旅行和周游世。十九岁那年,他不顾父母反对踏上了航海之旅。可是途中遭遇风暴,他独自一人被冲上了荒岛。他并没有气馁,凭借顽强的毅力和智慧建造房子、种植粮食、圈养山羊、修造船只、烧制陶器,让自己在这座荒岛上生存了下来。他在偶遇食人族时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起名叫星期五。他还教会星期五许多文明,从此彻底改变了他的野性,使他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后来鲁滨逊有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被歹徒劫持的船长,结束了他28年的荒岛生存的经历,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鲁滨逊是一个勤劳、智慧的人,更是一个有顽强毅力的人。他执着追求自己的梦想,给人生带来了不一样的体验。

我觉得大家应该学习鲁滨逊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面对困难是要镇定自若,敢于同恶劣环境做斗争,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智慧自力更生,让生活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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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一:《战争与和平》读后感800字作文】

假如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天,当我完整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熟悉。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几乎无人能与之媲美的伟大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体裁丰富,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楚,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气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熟悉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熟悉和学习欲望。

【篇二:《草房子》读后感900字】

《草房子》主要讲述的是关于几个孩子的成长故事。我在这部作品中看到的是一个带着温情的故事。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我从孩子的行动中体会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挫折、困难使他成长,使他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我从孩子的行动中体会到了什么是乐观,什么是坚定!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它有着仅次于杜小康的生活条件。他阳光、活泼、快乐,是孩子们羡慕的对象。但是。如此高高在上的他,却无情地被病魔缠上了。面对病魔,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他,恐惧过,悲伤过,但最终他依然用微笑来面对,来度过最后的时光。他不想看见那些同情的目光,不想靠着他人的同情来过日子,更不想让父母伤心、难过。然而希望的希冀依然存在在最后关头,桑桑和他的父亲寻找到了至此病的高手,在病魔手中夺回了生命。她顽强的意志力,乐观的精神是他重生的重要原因。

书中的孩子是纯真的,他们像一张张白纸,虽然偶尔会勾出黑色的线条,但最终绘成的都将是一幅美好的图画!

还清晰记得蒋一轮和白雀唯美的爱情故事;看似蛮力无敌却感恩的孩子细马;善良纯洁的女孩子纸月这部作品,淋漓尽致的诠释了孩子成长的故事。

在这部书中,我体会到了那种非亲却浓如血的感情,那陆鹤每个孩子都有的强烈的自尊心,那慈祥和蔼的秦大奶奶的固执下所隐含的心情。

我曾想,如果我是书中之一,是否能像他们一样,承受其身上的责任,挑起肩上的重担?是否会退却,会气馁?我想,只拥有他们身上顽强的意志力,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在汪洋中度过难关,找寻到迷失的方向吧!才能在风雨过后见到绚烂的彩虹吧!

而现在的我们,不正缺少这种精神,这种意志吗?那么,就仔细阅读这本书吧,用心去感悟。你会发现,其实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我们一样脆弱但坚强,力量和我们一样渺小但强大!

【篇三:《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作文】

如果流落荒岛的时候你只能带上一本书,你的选择会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基督山伯爵》!

初识唐代斯是高中的一次偶然。某天在同学的座位里面发现一本超厚的书,那时甚至现在我也一直很迷恋那种厚书,总喜欢窝在床上或者坐在自习室里一鼓作气地读完。当时只读了几段就被深深吸引欲罢不能,匆匆去书店买了一套。因为买得这套书字比较小,读完之后眼睛一片模糊,心里却是一份挥之不去的酣畅淋漓,甚至一度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妹听,导致今日她也十分喜欢这本书。

记得书的导言说,中国读者喜欢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书中的故事迎合了我们那种快意恩仇的武侠情结。我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也很喜欢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还有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

《肖申克的救赎》中,Andy用耐心地等待终于成功越狱,可是对他而言,监狱生活中还有偶尔可以播放的音乐,还有他熟悉的数字和职业,还有朋友的交谈,而唐代斯,可怜的唐代斯拥有些什么?黑暗,无尽的黑暗,让若干年后的他拥有一双能够在黑暗中洞悉一切的眼睛。孤独,一个畅游在大海习惯于漂泊的人却被锁在一个海中小岛,莫大的讽刺!还好,让他遇见了神甫,一个睿智的老者,他开始有了希望,一个渴望交谈的希望。随后复仇的种子萌生,一生一切都只为了这个复仇的希望,为了这个希望他进入了漫长的等待,这是怎样的一种坚韧和忍耐才能够做到的!

等待,永远都是一段漫长的征程,等待者总是会觉得时间过的太慢而慢慢耗尽热情,就这样错过了一片风景,一段缘份,一个爱人。如果神甫出现的再晚一些唐代斯是不是就会在绝食中离开人世呢,因为那时他没有希望,没有希望见到父亲,没有希望见到爱人,没有希望见到沉冤得雪的一天,只有拥有希望的等待才会让它长久。

然而当希望太渺茫时,我们又太脆弱,早早地放弃了等待,所以我们仍在那间心灵的牢狱中无法逃离,只是现在这样卑微的活着,让希望在空气中漂浮。

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

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篇四:《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五:《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一口气将《呼啸山庄》读了两遍,第一遍像读其他书一样草草,囫囵吞枣,云里雾里,不解其意。第二遍只得无奈的重新读过,一句一言,仔仔细细,这才读出了其中的滋味。在此,我不得不承认,埃米莉勃朗特的确是一位天才的作家,她的才华丝毫不逊于有文学以来的任何一位有名或无名的作家。尽管埃米莉只在这世上度过了简短的三十个春秋,可这是不平凡的。她从未踏出过出生的那个庄镇,但是她的天空比任何人都要广阔,深邃。作为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她无愧于这个姓氏。她的诗作是浩瀚的蔚蓝色,给人以勇气和力量,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是纯洁的白色,安静祥和,而又会迸发出不一样的激情,走向狂热与躁动,就好似白色的那一个极端,但是两种颜色都是那么的干净单纯。

《呼啸山庄》里的爱情是那么特别,与至今一来的任何一部小说中塑造的爱情都不一样。这种埃米莉式的爱情是那么的真挚,坦率,从来没有半分的扭捏与娇柔做作。只有这样的情感,才是真正的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是从人的本性中散发出来的。交织在这其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赤裸裸,没有半分的禁锢,也从未想到过禁锢。这是人间最真实的情欲写照,埃米莉从未给它套上过那种所谓文学的外衣。埃米莉塑造的主人公们,爱的是那么的坚强,超脱出一切,哪怕是生与死的距离。爱之深,痛之切。希斯克里夫的仇恨也是那样的强烈、真实与强大。这种复仇欲望,强大到可以摧毁他周围的一切。复仇之火,烧毁了两个家族的纠葛。凯瑟琳死时,他是那么的痛苦。凯瑟琳带走了他的爱,也带走了他的一切。尽管他还活着,却和死亡无异。他即使是得到了那么多,却还是不足以填补他的失去,他心灵的创伤。因为凯瑟琳死了,他的生活失去了意义。当他如幽灵般在日夜的呼唤着他的爱人的时候,他却也是再也得不到了。他折磨着他人的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他的仇报了,他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财产,然而他却失去了支持自己生存的最后一根支柱,所以,就在这一刻,他死了。

在希斯克里夫以及这一辈的主人公心里,爱永远比恨浓,情感永远凌驾与理智之上,所以,他们很容易疯狂,但是却让人尊敬。他们的下一辈那种理智胜于情感的爱,较之他们,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逊色的多。埃米莉那种超前的写作手法,加上这奇妙的文学思维,难怪会被别人将这部旷世奇书誉为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篇六:读《朝花夕拾》有感】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边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追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那段往事,描写了几位名医所引用的药引均是稀奇古怪、一场罕见而又充满迷信色彩的东西,如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蔗,败鼓皮丸等。这些名医实质是巫术医道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骗取钱财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醒地洞穿了医学医道的虚假、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很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篇七:《威尼斯商人》读后感】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篇八:《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7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700字

从1926年酝酿构思到1936年杀青出版,玛格丽特·米歇尔花了十年时间打磨出了《Gone with the Wind》这部鸿篇巨制。
在一生之中只创作一部作品,且以这部唯一的作品享誉世界文坛,玛格丽特·米歇尔即便不是绝非仅有,至少也属世所罕见的了。
《Gone》相当于《石头记》,中译本约90万字,在时间上,跨越了主人公Scarlet从情窦初开的16岁到具有浓郁成熟风韵的28岁的黄金12年。一场残酷血腥的南北战争割裂了无数人的命运,在战前,Scarlet一家和她的诸多乡邻朋友们过着宁静,安详,优雅,舒适的南方式传统贵族生活,在战后,作为战败方,他们失去了一切,政权,奴隶,财富,生命,当然,还有最令他们永远无法忘怀的生活方式。少数人适应了时代的变迁,他们放下姿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奋力拼搏,更多的人则颓废,消沉,甚至从此一蹶不振,留在了昔日的世界里,彻底消逝。
但在整部作品中,尽管嫁过三个男人,Scarlet只有两个,美兰妮去世之前的那个Scarlet和美兰妮去世之后的Scarlet,前一个生活在以阿希礼为中心的虚幻世界里,并且因为得不到所以一直忘不了,因为那是一个自己幻想中的阿希礼所以他人永远无法超越,无论身边的男人无论多么爱自己,Scarlet始终视而不见;后一个Scarlet终于发现自己心中的阿希礼只是自己的一个幻象,终于发现帮助能够自己逃离那个噩梦的是她和白特勒船长的家,终于发现自己最爱的和最爱自己的那个人时那个人已经远去。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部作品既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虽然很悲伤,但悲伤总是比快乐更发人深省,更意味悠长,却又不单纯是一个爱情小说,还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女性的视角永远是那么细腻迷人,不过,有时也需要一点点耐心。。。(手机上草就,懒得认真写了,见谅!)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10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000字

《飘》读后感

爱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爱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一直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己真心的归属,一直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悲剧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直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幸福,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己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幸福,一个少女的幸福快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可以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爱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

多少次的无奈,

多少次的高傲,

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但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但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面对友谊和爱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么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不过自己要向她学习,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成长,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后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己都要往前冲。

面对爱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不知道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习,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保持!珍惜自己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幸福,现实是现实,还是努力吧!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35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3500字

飘?恍恍惚惚、飘飘洒洒、翩然而逝还是时过境迁?

这是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本小说,用了近40个小时,如此长的一部名著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作为背景,每个人物都刻画地立体饱满,每个故事情节都安排地不疾不徐,每个场景都描绘地如临其境,甚至可以闻到塔拉庄园红土地的气息,看到缱绻的流云和成片的棉田。

斯佳丽,故事的女主角,深度诠释了两个字——自私,她从头到尾都将这两个字贯穿得极其到位,但是她是个逆流而上、对环境变迁很容易适应的人,她还有另外一个标签——特立独行,她可以在女人不得抛头露面的时代里经验锯木厂,她可以置别人的评头论足于不顾,三嫁于人。第一次婚姻是为了赌气,因为阿希礼娶了玫兰妮,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而查尔斯像个孩子,死得比较惨,去参军还没开战便得荨麻疹而死。第二次婚姻,斯佳丽抢了妹妹苏埃伦的情人肯尼迪,为拯救塔拉庄园而嫁给了这个老男人,肯尼迪也死得很惨,他是三K党的成员,在黑人被解放和穷白人混杂的时代里,为斯佳丽受辱联合所有三K党成员手刃黑人,逃跑时被北方佬枪杀。第三次婚姻,她嫁给了瑞特,瑞特靠赌博发家,在南北战争期间做投机倒把生意发了横财,在战争结束的最后九个月加入抗击北方佬的战争,以西点军校前学生的身份被编入炮兵连。后与斯佳丽孕育一女——活泼可爱的美蓝,美蓝骑马从栅栏摔下而死,而斯佳丽责怪他杀死了女儿,并且对一生所求的阿希礼念念不忘,最后逼走了瑞特,有了一个开放性的结局。

斯佳丽在太平年间,作为塔拉庄园主人——杰拉尔德的女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在各种舞会等社交场合,一颦一笑均倾倒在场男士,可她偏偏喜欢对他较为冷漠的阿希礼。杰拉尔德是个小个子的爱尔兰人,脾气火爆,但忠于南部邦联,视妻子为一切,他的妻子埃伦是个善良、优雅、受人欢迎的女人,一举一动都有名门望族的贵族气质,她深爱的表哥——菲利普死后导致她伤心过度、背井离乡,嫁给了个子小小、脸庞红红、靠赌博发家致富的杰拉尔德,最后在战争期间救穷白人埃米染病身亡,但她临死喊得是表哥菲利普的名字,那个爱了她一生的男人变得神志不清、目光空洞,最后被苏埃伦灌酒跳栅栏落马死亡。其实挺悲剧的,这个睿智的爱尔兰人一生都没有走进妻子心里。

斯佳丽在南北战争期间和战后复建期间都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她有一个特点,今天头疼的事情留到明天去解决。她过于真实,她对自己渴望的一切都不加掩饰,更不会在意别人的评论。在她的一生追求中,两样东西最为重要,一个是阿希礼,一个是钱。玫兰妮死时,她才发现阿希礼爱的不是她,她于阿希礼而言就像妓女贝尔对于瑞特一样,同时她也发现她爱的是想象中的阿希礼,不是现实状态下的阿希礼。她视为一生信念的阿希礼活于曾生活的旧时代下,战后无法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就像一个懦夫。原来,她喜欢的人早已变成瑞特,可是她在不明状况的情形下疏远他、灼伤他,原本女儿美蓝是他最后的希望,可是美蓝死后他最后的精神寄托都消灭殆尽了,所以选择背城而去。斯佳丽喜欢钱喜欢到毫无原则,卖不好的木材,雇佣犯人干活,与阴险狡诈的人合伙压榨犯人。为了钱,她可以对孩子不管不顾,缺乏耐心,致使每个孩子看她都怯生生的。

玫兰妮,故事里最美好的人物,善良且坚韧,有名门闺秀的知书达礼,有抵御北方佬的坚强气质。除了埃伦,她是唯一一个爱斯佳丽的女性,对于斯佳丽这样一个谎话连篇的人,她尊敬她、相信她、爱护她,为了维护斯佳丽她愿意选择与整个世界为敌。可是她不知道斯佳丽憎恨她嫁给阿希礼,她依然站在斯佳丽身边,为所有人都保全了颜面。她是小博深爱的妈妈,是埃拉和韦德最喜欢的姑姑,不爱说话的韦德只有在玫兰妮面前才会变得毫无保留、不用小心翼翼,她是一个贤妻,更是一个良母。她在临死之前还叮嘱斯佳丽要好好爱瑞特先生,叮嘱她照顾好小博和阿希礼。她是一个把一切都看得很明白的人,她很聪明,小心翼翼维护丈夫尊严,她明白可能丈夫对斯佳丽有好感但知道丈夫更爱她、更离不开她,她是一个最具有格局的女人。

阿希礼,在南北战争时,他便知道这是一场与原有生活方式开展的斗争,但是战后他依然对十二棵树庄园的生活保有幻想,他干不了体力活,他也不够精明,在旧时代灭亡时,他灵魂随之也泯灭了,他顶着一副仅剩的躯体在不熟悉的世界里艰难前行,每个眼神中都饱含恐惧。

瑞特,聪明、睿智、豁达,生存能力极强,生命值高,战斗能力也惊人。可是他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斯佳丽,这个人和他太像,任何事都不加掩饰,偏偏却把他伤的体无完肤。瑞特是一个好的父亲,他愿意为了孩子去改变自己,只为了孩子能生活的很好,可以进入贵族上流圈进行社交。他对继子和继女也很好,尤其是韦德,视他为自己的亲儿子,开导他、呵护他,作为家长,他比斯佳丽称职的多。他也会为人,虽然有时会率性而为。他敬重黑妈妈,为她买了青睐已久的红色衬裙,他爱自己的女儿,是女儿夜幕降临时恐惧黑暗的那盏灯,他爱自己的妻子,尽管她自私贪婪,心里装着别人,但他总是满怀幻想的期待她爱上自己。最后他的女儿死了,斯佳丽小产时也没有呼唤他,一桩桩、一件件,他的爱慢慢被消磨没了,他选择离开。

要嫁就嫁给自己的同类。

得不到的就更加爱,太容易来的就不理睬。(瑞特、斯佳丽和阿希礼就是这般)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没有哪个做妻子的可以改变丈夫一丝一毫的,这点你要记住。我其实是在为旧的时代而战斗,是为我所恋恋不舍的旧的生活方式而战斗,不过不管战争的结果如何,那种生活方式恐怕已是一去不复返了。将来不管仗是打赢了还是打输了,总之我们的希望都是要落空的。旧世界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但旧的礼仪却没有变。旧的习俗仍然存在,而且应该继续存在着,因为礼仪是他们留下的惟一东西。他们紧紧抱住过去最熟悉、最喜爱的东西不放一从容不迫、仪态端庄、待人随和、不拘小节。而最突出的是男人视保护女子为天职。男人们恪守着教育他们成长起来的传统。彬彬有礼、温柔体贴,他们几乎已创造了一种保护女性的氛围,不让她们接触一切残酷的、不适宜让女性见到的东西。等明天再考虑这些事吧,那时我会更经受得起一些。亚特兰大人永远也不会饶恕你。他们从来就是喜欢可怜别人。“你嫁给我的时候,我知道你并不爱我。因为我知道你对阿希礼的感情。但我真傻,总以为会有办法让你回心转意的。你要想笑就笑吧。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一就像后来我对美蓝那样。因为你曾经历过一番拼搏,斯佳丽。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地玩耍,像个孩子似的好好玩耍一因为你确实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我觉得现在你仍然是个孩子,因为只有孩子才会这么任性和固执。”“我们俩真可以说是天生的一对,因为我和你一样,为人冷酷、贪婪而又无所顾忌,在所有你认识的人中,只有我在看清了你的真实面目之后还爱着你。我爱上了你是因为我想碰碰运气。我原以为你会慢慢忘掉阿希礼。但是,”他耸了耸肩,“我用尽一切办法却毫无效果。过去我是那么爱你,斯佳丽,如果你给我一点机会,我本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体贴地爱你,超过任何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但我不能让你知道,因为我知道,你会因此而觉得我软弱可欺,会利用我的爱来对付我。你总是在心里一总是在心里想着阿希礼。这简直把我气疯了。晚上我没法在餐桌旁与你面对面地坐着,因为我知道你心里一直盼着阿希礼坐在我的位子上。夜里我也没法把你搂在怀里,因为我知道一好了,现在我无所谓了。现在我真不明白,我当时怎么会那么伤心。所以我才去找贝尔。尽管她是个不识字的妓女,但她真心实意地爱我,尊重我,把我看作一个有教养的好人。和她在一起我可以得到某种安慰,我的虚荣心可以得到某种满足。而你从来没安慰过我,亲爱的。”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8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800字

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即使打了预防针到最后会很难过,看到最后也忍不住要流泪,经历了那么多,斯佳丽才知道自己一直爱的人事实上自己根本不会爱他,自己一直恨的人事实上自己根本离不开他们。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错综复杂又明了的爱情……让人扼腕叹息,为什么总要错过,为什么总固执得爱着不爱自己自己也不会爱的人,反而错失了自己爱的人呢……假如斯佳丽真的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疯狂的爱上他。

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

斯佳丽爱上的只是那件美丽的裙子。假如斯佳丽了解瑞特,知道瑞特对他付出了多少,没有被对阿希礼的感情蒙蔽,她就不会失去瑞特。从瑞特对美蓝的爱中不难看出,瑞特是有多爱斯佳丽啊……世人都明白,可只有斯佳丽最后才明白。美蓝就像是小时候的斯佳丽,瑞特爱着真真切切的斯佳丽,但是美蓝与斯佳丽不同,美蓝是爱瑞特的……玫兰妮看透一切的背后,对斯佳丽的守护,对阿希礼的感情,对孩子的喜爱……虽然对她描述的不多,但是越到最后越明白玫兰妮的不易,玫兰妮的善良……阿希礼,多幸运多无能的伪君子,真挺难过替你惋惜啊。

假如不是爱错了人,假如没那么固执,没那么疯狂,故事会多么不一样多么美好。

每个人都是幸运的,会有爱自己的人围绕在身边,有时候只是自己浑然不觉罢了。遇到真正爱你的人请好好珍惜,别那么固执的做错事。

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会慢慢消磨没了的,别拿人心去冒险。珍惜。

“我的爱巳经消磨光了,”他继续说道,“被阿希礼·韦尔克斯消磨光了,被你那愚蠢透顶的固执消磨光了,你固执得就像一只癞皮狗,想要什么就非弄到手不可……我的爱巳经消磨光了。” “可是爱是消磨不光的。” “你对阿希礼的爱就消磨光了呀!”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11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100字

自私的思佳丽眼里只有钱和虚荣,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玫兰妮善良无私博爱。她们都经历了战争,玫兰妮还是原来的自己,思佳丽却失去了自我,虽然她敢爱敢恨,敢做敢当,但是她永远以自我为中心,看不清别人对她的好,反而把别人的爱当武器伤害他们,爱得最深的瑞特最后也被伤害得最深,他宠着思佳丽的自私冷酷虚荣,爱最真实的她,想要什么都给她,可她看不到瑞特的爱,她把一切都做理所应当,最后等她醒悟过来,他已经不爱他了。
在这本书里看到了那个残酷的战争时代,看到了那些勇敢的南方人民,不管是上战场的士兵还是在家照顾伤兵的妇女,甚至于最后无力回天把年近七八十的老人和十几岁的小孩都上了战场,深深感受到了战争时代的悲哀。所有人都以为战争是最可怕的,战争意味着流血和死亡,所有南方人从一开始对北方佬的不屑与嗤之以鼻,到最后的无奈和即将战败仍旧倔强不肯低头,高傲和目无一切的南方贵族们,最后终于承认了现实,一个贵族时代的轰然倒塌,一切富贵都一去不复返,战争夺走了他们的财富和健康,让他们一贫如洗,挨饿受冻,这才是他们真正长久需要斗争的,也是让战争更让人恐惧的。有些人始终没有从旧时代醒过来,还缅怀过去的书和音乐,那些纸醉金迷的就像理想一般的生活,代表人物是阿希礼,他意识到了一切已经不再,新时代光靠理想是活不下去的,但是他没有勇气从过去的荣光里走出来,他的心还活在过去,他靠思佳丽这样一个弱女子的肩膀担起的一切而苟活了下来,在塔拉庄园受她的救济,在木厂受她的恩惠。他的妻子玫兰妮都比他勇敢,虽然玫兰妮瘦弱,胆小,但她的心灵一直美好善良坚定,只要她认为对的,不管别人的看法如何,她都会义无反顾、不顾一切去守护,像对最初人人都觉得是恶棍的瑞特,还有后来被所有人当做公敌的思佳丽,玫兰妮真的是一个让人很敬佩的人,伟大的弱女子。最初我是喜欢思佳丽的,因为她真实,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顾也不屑别人的目光,后来战争结束后在所有女性都只是做点针线活补贴家用的时候,她明目张胆地管弗兰克的杂货店,后来自己来了木厂,她是新时代的女性,她勇敢又有手腕,利用自己的美貌,利用女人的身份抢到了很多生意,但是她太贪婪,为了赚钱甚至不择手段,租用犯人,还聘用虐待犯人的工头,她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的儿女,只在乎赚钱、酒会和舞会,她的自私太根深蒂固,最后她失去了一切。思佳丽教会我的,是要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去努力争取,但不是不择手段。要看到身边爱自己的人,不要把一切都做理所应当,再深的爱也会被失望所消磨殆尽的。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17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700字

“可现在我都快老了,再也不会相信‘捐弃前嫌,一切重新开始’之类的说法了,再也无力承受因为一直生活在温文尔雅的幻灭中而一直说谎的负担了。过去跟你生活在一起,我既不能对你说谎,也不能对自己说谎。就算是现在,我也不能对你说谎。对你的未来,我要是能继续关心就好了,可我巳经不能了。” ——这个骄傲的男人已经遍体鳞伤了,斯佳丽把他的心连同他的梦一块儿轻飘飘的碾碎了。
我本观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如果非要让我给他评价,那真是傻。爱一个不懂爱的人,让他的爱变成一个赌,赔上了一生。有时候我在想,他到底爱斯佳丽什么。她刁蛮、自私、胆大妄为,不识礼数。
直到我看到这样一段话: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是,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面貌,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
是啊!我明明知道你是个多么糟糕透顶的人,我明明知道你对我使了多么虚伪的伎俩,却依旧那样爱着你甚至更爱你,你的一举一动都使我的心颤抖起来。可你睡在我怀里,心里想着别的男人时,能不能能不能至少念及夫妻一场给我留一丝丝的情分,保全一个男人仅剩的那点可怜尊严。我想骗自己你是爱我的,骗自己我们两情相悦夫妻同心,可你轻蔑的目光却毫不留情的寸寸凌迟我。斯佳丽,我是个狼狈的赌徒,能和你做夫妻我万分感激,可这博弈我早输的一败涂地,所以这赌注我已不想再下第三次了。
我已经把我能给的所有最好的一切都给你了,连同我破碎的尊严。我用尽一切办法却毫无效果。过去我是那么爱你,斯佳丽,如果你给我一点机会,我本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体贴地爱你,超过任何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但我不能让你知道,因为我知道,你会因此而觉得我软弱可欺,会利用我的爱来对付我。要我怎么做呢?你嫁给我的时候,我知道你并不爱我。因为我知道你对阿希礼的感情。但我真傻,总以为会有办法让你回心转意的。你要想笑就笑吧。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一就像后来我对美蓝那样。因为你曾经历过一番拼搏,斯佳丽。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可是你看不到我对你的心,你的心里只肖想着永远不可能属于你的东西,你弄丢了我,弄丢了本该完整的一生,弄丢了我同你唯一能够幸福的机会。曾经我以为,我们的默契,我们的臭味相投会使我们未来的幸福日子一览无遗。我懂你的任性,你的刁蛮。我知道你也渴望自由,我知道你像个孩子一样,哭着闹着也一定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可这默契无时无刻不折磨我,你看着我的时候心里想着他,你甚至会希望我就此死掉,就好和阿希礼幸福一生,白头偕老。可当你发现他并不爱你的时候,你才告诉我,你爱我。我像是你方便时候就取乐打发时间的玩具,而不是你的丈夫,你女儿的父亲。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爱,让我痛,让我悲悯。
已经没有精力了,已经没有毅力了,已经没有时间了,这些年,我不后悔爱你,可从今往后却不会继续爱你了。你的身边不再有“卑鄙龌龊”的瑞特了。而这没有我的往后,我也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一直是我心里爱穿绿色裙子的那个被戳穿心事便伶牙俐齿凶我的小姑娘。
献给所有爱着《飘》的人们: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主动往你的方向走几步,再走几步 。如果你看见我走过来了 ,却没有迎接我的意思,那我就会停下来了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我们可以靠艰苦奋斗得来 ,唯独对于爱情 ,我不想太努力 。两个人公平的爱与被爱 ,我不会在你的世界里迷失自己,你也不必作为爱的附属品牺牲自己,一切都只是刚刚好。
我不愿意你做瑞特,更不想自己成为骄傲的斯佳丽。我想,你是蓝天中的一抹云朵;是溪流中的一尾锦鲤;是一株木棉、一朵小花。我可以静静地看看你,看着你游离,看着你发芽。然后,悄悄变成一阵雨,一阵清风。
如果你是小王子,那我就变成你孤独星球唯一的玫瑰花,陪你长大。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22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200字

六年前,与斯嘉丽的第一次相遇,便被她深深地吸引了。当时她还是那个无忧无虑,高傲又自私的女孩,企图靠自身的美貌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和注意力,她喜欢被众人追捧的感觉。而那时的我,也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不知当家柴米油盐贵,不知何谓苦,只是一味的悲秋感春,为赋新词强说愁,丝毫不懂得生存的艰辛。如今经过岁月的洗礼和时间的沉淀,虽未看透生活的本质,却也略微窥探到其温柔的面纱背后隐藏的狰狞面孔一二。笑那浮华落尽,月色如洗;笑那悄然而逝,飞花万盏。纵有千言万语,话到嘴边却只不过一句“天凉好个秋”。

战争摧枯拉朽式的毁灭,彻底剥夺了她原本可以安稳享受一成不变的上流生活的权利。不管她有多么不乐意,饥饿、贫穷、活下去的强烈渴望都迫使她迅速成长,并必须做出改变。这个盛世的作女,变成了乱世中的一代佳人。而塔拉庄园中那片红土地就是她的生命,一切力量的来源皆出于此。她用瘦弱的肩膀承担了本应由两个男人才能承担得起的重量,解决了一个家族的温饱与安危。战争的残酷激发了她体内爱尔兰人不服输的血性,此时的她,果断而坚定,勇敢而坚强,聚米为谷,决断如流,颇有王者风范。不,她就是王者!试想原本娇生惯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千金大小姐却在做着只有穷黑佬才做的事情——耕地、播种、摘棉花,对于这些贵族而言,是多么的有损颜面,为人诟病,她却乐此不疲。在处境艰难的现实面前,只要能吃饱,可以顽强的活下去,颜面和嘲笑又算得上什么?何况,她斯嘉丽也从来都不是恪守礼规之人。你若爱笑,便笑个够吧!

老茧布满了她原本娇嫩水灵的双手,一身破旧的补丁便衣代替了原先的绸缎锦帛,却未曾带走她的绝世美颜。在肥沃的红土地上任劳任怨辛勤耕耘的她,手起轻挥汗滴,随意挽个发髻一脸满足的看着这片正在茁壮成长的棉苗,时间便永恒的定格在了她这得意微笑的瞬间,显得韵味十足。想必看到这一幕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感叹——美为何物,至今方知!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 头脑空虚, 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是, 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面貌,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用毛姆《面纱》中的一句话来评价斯嘉丽,也许恰如其分的表达了我对她的感情。不管你都多么难以琢磨和刁钻,我始终爱你,永生不变。

玫兰妮,这个天使的化身,她用不染一丝尘埃的清澈双眸来看待这个原本充满恶意甚至有些丑陋的世界,仿佛这里本就如此纯洁无瑕。什么样的人,看到的世界便是什么样的。她如此地热爱这个她生活着的世界,即使敞开怀抱尽全力去拥抱它都显得微不足道。所以她也被爱包围着,并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爱戴。

姿色平庸并不能阻挡一个人的灵魂散发出摄人心魄的光芒。她高举着正义的大旗等待着南北战争结束回来的同胞们,胜负在此刻都显得不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再次团聚共享天伦之乐了!人人生而平等,我们如此翘首期盼你们的归来,想必北方佬的女人们应如是。所以,我们对敌兵的善意只是希望在你们的回程归途中,若遇阻碍,也能受到同等对待。毕竟,我们渴望的是和平而非战争。

玫兰妮也是斯嘉丽手中的一柄利剑,只要谁试图伤害斯嘉丽一分一毫,不论至亲还是好友,剑的刀刃便会指向谁,无一例外。其剑之锋利,众人避之唯恐不及。故斯嘉丽在这等寸步不离的保护下,躲过了闲言碎语差点掀起的腥风血浪。斯嘉丽当初本可以抛弃她而逃跑到安全地带,却因为一句诺言守护在她的身边并迎接了博的来世。大逃亡后对她的悉心照料以及对阿希礼无微不至的关照怎能让玫兰妮不为之动容?她们是生死之交啊,早已水乳相融,难分彼此,这让她怎能不相信,不爱着斯嘉丽呢?兰妮在一日,便会永远守护在斯嘉丽身后,使她永不孤独并不受世人的叨扰与伤害。可惜,直到兰妮去世前的最后一刻,斯嘉丽才明白了她对阿希礼的爱情仅仅是她的一种幻想,以及她对兰妮深入骨髓的爱。

瑞特的存在对于斯嘉丽而言本身就是一份赏赐。两人的初次相见便看透了双方的本质,他们是这么惊人的相似,不甘受封建礼教的束缚,试图冲破层层障碍,靠辛勤的劳作来收获自己想要的一切。两人无疑都是成功的,只是瑞特更甚一筹罢了。

瑞特对斯嘉丽的爱如此深沉而隐忍。对于和阿希礼赌气而第一次嫁给查尔斯,但很快就守寡的她而言,是瑞特看穿了她的内心,邀请她跳了第一只华尔兹舞曲,解救了她无聊的日常生活。对于第二次她为了塔拉庄园的存亡而色诱亲妹妹的准夫婿弗兰克,并与他结婚时,醋意大发的瑞特却依旧借钱给她开了木材厂和酒馆,使她得以走上发财致富之路。又在她必经过的危险地带替她赶车,默默的保护着她的人身安全。弗兰克意外死亡后,他终于得到了她,但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因为她的心从始至终都属于阿希礼。他本以为凭他对她的爱和了解,他可以让她明白自己的爱情只是一种幻觉,一种爱而未得的虚荣心在作祟,但毫无成效。于是,他把她所有未接受的爱都转移到了美蓝身上。美蓝是世界上第一个完全属于他的人,并且他们互相爱着。可美蓝的猝然离世,玫兰妮的相继离开让他的心都碎了。虽然斯嘉丽最终幡然悔悟,但她对阿希礼的固执却磨光了他所有的爱。选择离开,也许是最佳结局!

人有百态,物有千姿,个中风味不自清。二次拜读至此,只浅薄得此论述。更深含义,有待日后的挖掘。


关于世界文学名著《绿野仙踪》的读后感


在这个开心的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绿野仙踪》这本世界儿童文学名著。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起来爱不释手。

《绿野仙踪》写的是堪萨斯州的小女孩儿多萝西的故事。她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吹到了奥兹国,为了回到家乡,她遇到了种种惊险,经历了千辛万苦。在她漫长的旅行中,不断有一些新伙伴参加进来。其中有一个一心想得到的脑子的稻草人,有一味想要得到一颗活跃的心的铁皮人,有拼命想获得勇气的胆小的狮子。

随着故事的逐步发展,我被小说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好像这群经历的伙伴是我的好朋友。旅程中,这些伙伴不论是谁遭了难,其他人都不会坐视不管,弃而离去,他们患难与共,喜悦同享。最后都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如果我们同学之间也能像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一样,我们的生活一定会非常精彩。

《绿野仙踪》一书,让我感到了朋友的可贵,我喜欢《绿野仙踪》。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000字(3)篇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看过<一个明星的诞生>后,找个写影评的地方。什么叫普通人? 就是快乐没有那么强烈,痛苦也没有那么巨大。所以,他们的人生会在既定的轨道上相对平稳地运行,而不会被快乐和痛苦牵引撕扯,没完没了地折腾。什么叫有一技之长的人? 就是当他在沉下来做某件事的时候,他不厌其烦,乐在其中,完全不理会别人的诧异或者不理解。什么是杰出的人? 就是如果他想要的那个,他得不到,他就像万蚁噬心那样痛苦。牺牲什么都可以,他必须得到他要的那个东西。当他不再痛苦的时候,也许他超越了,也许他就此平庸了。所以,要想和一个优秀的人在一起,就要懂他真实的快乐,懂他真实的痛苦,并且给予他能量。1.杰克是痛苦驱动型,艾利是快乐驱动型。开篇杰克演唱会结束后,自己找酒吧“酗酒”,内心的苦楚希望找到宣泄或共鸣的地方。2.发现艾利的天赋并主动出击,绅士的行为只是将关系止步于喝酒、聊天。首先自己“行”,慧眼发现艾利、说艾利“行”,艾利就行。早晨分手时:杰克说我想再看你一眼,艾利俏皮的动作,着实迷人。此刻补充一句,lead gaga以1.55米的个头在美国乐坛闯出一片天,确实可敬。从这段对话与动作,可以看出杰克的痛苦驱动型和艾利的快乐驱动型。3.艾利感觉到杰克酗酒带给她的不爽,所以分别后,并不想再和Jack交往。在单位经理的不屑批评下,艾利和好友愤然离职并在杰克助手的软磨硬泡下,一并私人飞机前往演唱会现场。再次说明艾利的快乐驱动型感受。4.演唱会现场,艾利在现场诸位(含杰克)的鼓励与催促下,迈出了改变的第一步,终于将自己的梦想付诸于行动。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杰克是有音乐天赋并可以发现到同类。5.杰克虽说是痛苦驱动型,但有感染他人的语言、行为,艾利深深的被鼓励、剧中一个小女孩也这么评价杰克,好像还包括艾利的父亲也这么评价杰克。但这与杰克酗酒和吸食毒品并无矛盾。6.杰克和艾利原生家庭使他们有相近的背景,但精神资源有本质区别。自制戒指与突然袭击的结婚,与首场共同演唱会一样,深深打动艾利的心。婚后因为爱和共同的事业,激情、亲密、承诺并存的爱情看似圆满。7.精神资源的不同,汇聚在两个矛盾点爆发:a.杰克只唱自己的内心、表达独一无二的自我,但当艾利前往最大规模演唱会时,杰克仍然源自内心的鼓励她;b.颁奖晚会杰克的丢丑,促使自己前往戒毒所,返回后,正如艾利的担心:杰克已活不回原来的自我。两个深爱的人,都为了对方而放弃自我,艾利也放弃了全球巡演。8.杰克发现自己无法感受艾利的快乐,并没有办法赋予她更多能量,最终选择了极端的离开。是找到艾利这个真爱,给自己挖了“坟墓”?在得到艾利之后,杰克获得了自己演唱会空前的成功。生命与爱情,既要瞬间的闪亮,也要持久的发光。杰克在艾利闪亮之时,选择了离开,他无法忍受自己拖累艾利而缩短了艾利闪亮的时长。悲剧吗?爱的升华,无怨无悔。远胜《危险关系》。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断断续续几个月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讨厌过斯嘉丽对阿希礼莫名其妙的执念,讨厌过她漠视默默给予她支撑力量的玫兰妮,也讨厌过她为了金钱而用坑妹的手段嫁给自己不爱的费兰克。然而看到这样意外的结尾却都释怀了。看书时我一直在猜结局应该是斯嘉丽跟瑞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而悲剧了,至少我觉得是悲剧。斯嘉丽对阿希礼是不得而爱,对瑞特是爱而不知。对梅兰妮是嫉妒,是因为玫兰妮身上有她想要却做不到的品质。为什么很多事情人只有在失去后才能看的清呢?但也并不心疼谁,斯嘉丽和瑞特在一起的短暂时光里互相言语伤害太多,两个了解彼此弱点的人互相扎刺,本来就没有安全感的爱怎么会不消失殆尽呢。至于阿希礼嘛,实在是不喜欢这个永远活在幻想里的大男孩。

抛去这些,还是更加敬佩斯嘉丽的智慧,勇气,无论什么状态都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激情和无畏世俗留言积极向上的心态,也深深喜欢玫兰妮这样外柔内刚,永远以爱和宽容待人待事的品性,会在无形中给身边的人带来安全和踏实感。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终于看完了。感觉超好看,作者描写的也让人身临其境。读的时候,有时候总觉得我就是斯佳丽,因为我们很像:

当然,一个时期读的会有一个时期的想法,也许在这个20几岁的年龄只是想到了这些。很钦佩作者的构思。[强][强]

茶花女(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3)篇


茶花女(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 第(1)篇

    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

     《茶花女》是法国作家亚历山大•小仲马代表作。这本书讲的是法国七月王朝时期,上流社会的一位名妓玛格丽特•戈蒂耶和税务局长的儿子阿芒•杜瓦之间凄美的爱情故事。

       玛格丽特原来是个贫苦的乡下姑娘,来到巴黎后,凭借自己的极其出众的美貌,成为巴黎的贵族公子争相追逐的对象。以容貌和肉体为代价,换来了无比奢华的生活。她随身的装扮总是少不了一束茶花,所以被称为“茶花女”。

   阿芒对玛格丽特一见钟情。真挚热烈的爱情激起了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希望,她毅然摆脱了风月的社交生活,与情人们决裂,和阿芒一起在暂居乡下。阿芒的父亲找到玛格丽特,用阿芒的前程和家庭来逼迫他们分开。玛格丽特选择牺牲自己,同爱人分手,重回社交场。阿芒不知其中缘由,以为自己被背叛,便极尽所能地报复玛格丽特。玛格丽特一病不起,在思念和疾病的折磨中离世。阿芒重回巴黎,读过玛格丽特的日记,才得知真相。

  这个故事并非全然虚构。当时巴黎有个妓女,名叫玛丽•杜普莱西。她从诺曼底乡下来到巴黎,沦为妓女,后来因肺病而早逝。她就是玛格丽特•戈蒂耶的原型。1844年9月,小仲马与巴黎名妓玛丽•杜普莱西一见钟情。她珍重小仲马的真挚爱情,但为了维持生计,仍得同阔佬们保持关系。小仲马一气之下写了绝交信去出国旅行。1847年小仲马回归法国,得知只有23岁的玛丽已经不在人世,她病重时昔日的追求者都弃她而去,死后送葬只有两个人。

小仲马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作家。《茶花女》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大部分篇幅是由茶花女的情人阿芒复述她的遭遇,最后又以她本人的日记更深地展示她的内心世界。先让读者看到玛格丽特的外表和行为的美,再去深入她心灵和人格的美。她美丽、聪明而又善良,虽然沦落风尘,但依旧保持着一颗纯洁、高尚的心灵。她充满热情和希望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生活,而当这种希望破灭之后,又甘愿自我牺牲去成全他人。提起“茶花女”这三个字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什么出卖肉体的妓女,而是一位美丽、可爱而又值得同情的女性。

       悲剧的美感往往是大于戏剧,会给人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这本书不知赚取了多少同情、惋惜、震撼、感动的泪水。快乐与悲哀属实,社会地位的差异明明白白,所以玛格丽特的爱情输给了现实,却同时又超越了现实。她没有办法摆脱自己风尘女子的命运,但不管她的爱情道路多么坎坷艰辛,找不到出路,她最终寻到了一条----自我牺牲。她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了自己的爱情与尊严。

“为什么我们要让我们自己比基督还要严厉呢?这个世界为了使人们相信它的强大变得十分严酷,而我们为什么要死抱住一些世俗的看法,以世界的成见为己见,把那些伤口尚流着血的灵魂抛弃掉呢?如同渗出病人的坏血一样,从那些伤口会淌出她们过去的罪恶。这时只要伸出一只友爱的手来,洗涤这些伤口,她们的心灵就会康复。”愿纯洁的灵魂都能够得到宽恕。

茶花女(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 第(2)篇

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和享受被爱的权利,可是玛格丽特却没有,即使两情相悦,也只能一次又一次被迫做出离别的选择,所有的选择权都在玛格丽特手中,而她却不得不牺牲自己做出成全。

我不敢说骄奢成惯的玛格丽特乐意与阿芒过着“荆枝作钗,粗布为裙”的生活,但她会为了阿芒,为了阿芒一家,放弃爱人,放弃幸福,放弃生命。不必责备阿芒,也不应抱怨阿芒的父亲、妹妹,更不应抱怨玛格丽特,人的出身又是谁能决定得了呢。

很想知道,如果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这盘棋,你能下活它吗?

偶然想起《独孤天下》里的一句话,“世间所有的男女,会因为相爱而在一起,而那些分离的,并不代表不爱,只是不能相依而已。”有时候,两情最是久长时,但依旧没能朝朝暮暮。这样的悲剧太多了。

玛格丽特身为一个烟花女子,让我想到北宋的一位风尘女子聂胜琼,因为一首《鹧鸪天》:玉惨花愁出凤城,莲花楼下柳青青。尊前一唱阳关曲,别个人人第五程。寻好梦,梦难成。况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帘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就可以收获爱情,脱离妓院。可是玛格丽特呢?呜呼,命哉!

这本书的翻译语言非常美丽,想来原著的语言也是同样美妙,它的语言极有戏剧化的特点,它对爱情心理的描述娓娓道来,优美动听,就像《大明宫词》里薛绍和太平公主的台词一样美丽。无疑说,小仲马是一个语言的艺术家。

茶花女(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 第(3)篇

你想给我制造的痛苦只是你对我爱情的证明。——玛格丽特·歌蒂埃 我想有多爱就会有多恨吧≧﹏≦玛格丽特的外表和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她因出身家贫,被逼为娼,但是她也渴望被爱,她把一个女人能够奉献的爱,都给了亚蒙.杜瓦,可是却得到了他的咒骂。她可以不过奢侈的生活,不要虚荣心,她认为心中没有爱情时,尚且可以被虚荣满足,可是她拥有了爱情,虚荣就变得一文不值了。我承认我很钦佩茶花女那种愿自己受伤,也不愿毁了他未来的想法,可我如何欣赏那种将彼此伤得淋漓透彻的行为?如果她有反抗社会的勇气;如果他有为了彼此而抗争到底的决心;如果她有鼓励他向上的选择……她们,最后还是会这样悲惨分离吗?或许,爱一个人,就是愿意委屈自己,成全他的未来吧——2016.0404

2024世界文学名著的哈姆雷特读后心得精选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认真品味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那么哈姆雷特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2024世界文学名著的哈姆雷特读后心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2024世界文学名著的哈姆雷特读后心得(篇一)

随着老国王的死去,克劳狄斯登上了王位,并娶了自己的嫂子。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回国奔丧,父亲的死使他痛不欲生,但老国王的鬼魂的出现,使哈姆莱特知道父亲是被自己的叔叔谋杀的。此后,哈姆莱特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哈姆莱特对人自身,对人类的明天满怀热爱和信心,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形象。当他面对黑暗的封建势力,再加上杀父之仇,他必然回去反抗、去斗争。

但是当他面对强大的邪恶势力时,他犹豫了,痛苦了。甚至开始怀疑了鬼魂的话,最后奋军孤战导致了自己的惨死,尽管他复了仇。

在复仇的同时,哈姆莱特疯狂地爱上了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但是波洛涅斯阻止女儿和他来往。一天,哈姆莱特突然找到她,在她面前做了许多疯癫的举动。其实奥菲利娅也深爱着哈姆莱特,但是她不够坚强,太单纯了。不了解周围社会问题的复杂。最终做了帮凶的作用,使哈姆莱特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揭示了封建教育对人性的摧残,这也致使资产阶级人文主义形象的哈姆莱特必定要去抵抗,将封建势力打倒。

克劳狄斯是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他只爱他自己,他是个极端利己主义者。他杀兄、篡位、淫嫂,坏事做尽。他使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这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哈姆莱特作为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作一个人的仇恨。因此,他成为一个悲剧,成为一个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

《哈姆莱特》写于17世纪初,只是英国农村的“圈地运动”正在加速进行,王权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联盟瓦解。社会矛盾深化,政治形式日益恶化。詹姆士一世继位后的挥霍无度和倒行逆施,使人民生活痛苦加剧,反抗此起彼伏。

《哈姆莱特》展现了一场进步势力与黑暗势力寡不敌众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揭示了权势野心对人的毁灭性腐蚀毒害作用,揭示批判社会的种种罪恶。

 

2024世界文学名著的哈姆雷特读后心得(篇二)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2024世界文学名著的哈姆雷特读后心得(篇三)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2024世界文学名著的哈姆雷特读后心得(篇四)

众所周知,“以恶报仇”是一个真理,读完《哈姆雷特》后,我知道这句话更好了。

《哈姆雷特》的作者是威廉·莎士比亚。 这本书讲述了王子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王子的父亲被叔叔克劳迪乌斯毒死并登上王位。 在他父亲的幽灵告诉哈姆雷特真相之后,哈姆雷特开始报仇,并最终在一场剑术比赛中杀死了克劳迪乌斯。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屡屡应验,威廉莎士比亚笔下的克劳迪斯为了争夺王位毒死了自己的兄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到头来自己反倒被杀。《哈姆雷特》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罪恶的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虽然地上所有的泥土把它们遮掩。”,这正跟我们说的“恶有恶报”有着相同的意思。

在现代社会上,很多罪犯做下了违反法律的行为,最终还是被送进监狱。如果不希望更多的悲剧发生,我们应该多行善,而不行恶。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漠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有一千种感受。以前并不理解,或者说没有这种感受,并没有觉得生命有何意义,但现在,在面对生活中的许多困难后,我开始思考我们为何要这么做,也许这么一说让所有事都充满了功利性,也许会让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不再那么专注。

但我想说的是,每个人的一生,都要面临困难,都要面临许多困境。可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成长之后,我们仍要鼓着勇气在这个薄情的世界,温柔的活着。

生活带给我们的除了美好,还有许多困难,但我们不该害怕,不该一成不变,哈姆雷特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改变也许不能让悲剧变成喜剧,但能让我们在短暂的生命中爆发出希望的曙光,去让更多人,更多迷失自己的人重新拾回对生活的希望,能让这个世界温情不减。

2024世界文学名著的哈姆雷特读后心得(篇五)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悲惨世界(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500字(3)篇


悲惨世界(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500字 第(1)篇

一本充满灵魂的书——一个饱受苦难,由恶转为善,诚实,善良,正直的人的灵魂。

本书背景太过强大,社会,经济,政治,历史贯穿了主要背景。每一个人物的出场都有前因后果,交代地清清楚楚。

本书主人公为冉阿让。但是该书却可分为几部分:

一.崇高而神圣的主教,主教救赎了冉阿让的灵魂

二.冉阿让获得新生成为市长。

三.芳汀悲惨的命运,冉阿让受可怜的女子重托;

四.冉阿让丢失了他的新生,转向了另一个命运——与珂赛特相遇,相关。

五.马吕斯

六.冉阿让与珂赛特这对父女过着平静的生活,马吕斯和徳纳第打破了一切;

七.战争爆发,马吕斯参战,冉阿让救了马吕斯并让他与珂赛特幸福地在一起

八.老人的不幸生活,最后被真相大白,进入天堂

也许这样的划分不太准确,但是从阅读来看,给我的感觉是这样。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悲惨,芳汀的悲惨,冉阿让的悲惨,珂赛特幼时的悲惨,以及战争带来的悲惨。但是最大的悲惨,还是苦役犯的身份给冉阿让带来的悲惨,哪怕他作为玛德兰那样做善事,但是人们还是因为这个身份否定了他的一切,他不得不再逃亡。当他历尽千辛不再逃亡,这个身份依旧给他带来了痛苦——他不得不为此远离他爱的珂赛特。直到真相大白,他安详而幸福地升入天堂。他,冉阿让,才真正结束了苦难的时候,获得了新生。他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有着崇高的灵魂。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情节,每一个人物似乎都有着合理的关联,读来让人不由吃惊。内容可以无比深刻,深沉,也能自然俏皮,沉重中不乏可爱之处。

这本书读来让人感觉稍稍沉重,冉阿让的形象似乎一直在眼前挥之不去。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精彩无比,而且,结局是美好的。安详的。

悲惨世界(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500字 第(2)篇

《悲惨世界》背景法国大革命后,被推翻的王朝死而复燃,拿破仑的滑铁卢战争把人们拖入水深火热之中。故事因一块面包引起的惨案,世界如此冷酷无情的对待主角冉阿.让,他如何反馈?他以德报怨,用善良、博爱、宽恕、仁慈向悲惨的世界投射出一束光明……n从狱中逃出,当他那颗冰冷的心被天使主教莫里埃感化后,希望火苗在他心中重新燃起,开启新的生活。树欲静而风不止,一个社会制度产物下的敬业顽固者沙威警官紧紧追捕着冉阿.让,致使天下最苦情的字眼悲惨屡屡落在他身上,命运多舛的冉阿.让己和主教的灵魂融在一起,有着比海洋、天空更宽阔的胸怀,簇拥着黑暗苦难的社会,为一个毫不相干人汀芳的承诺,将她女儿珂赛特用视为己有用毕生精力细心照顾养大成人;为他人放弃市长身份和地位;用宽容放走追捕他的沙威警官;在枪林弹雨中拯救了女儿的情人马吕斯;故事的后部分几次潸然落泪,被冉阿.让真诚品质的纯度深深折服,抛弃所有幸福悲惨的长眠在女儿怀中。作者笔下人物的悲惨命运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机制的黑暗及阶级壁垒的森严,是穷苦人民无法逾越的鸿沟。人民的生活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无奈。生而为人竟在苦难中悲惨地过活,当痛苦结束了,人的生命也到了尽头。此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用其30余年的时间著成的鸿篇传世巨作,因书中前部分及后面情感部分细腻描写,我记得还算清晰,中间部分因革命叙事对战争、斗争的玄妙不植入脑,对情景内容模糊不清,其主要也是对历史、哲学、宗教等多学科知识的缺乏造成盲点,因此衔接不上而出现断篇现象。经典:“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交织着,厮杀着,这就是我们为之眷恋而又万般无奈的人世间”。借此抨击当时社会多么的腐败、阴暗、恐怖。

悲惨世界(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500字 第(3)篇

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将美好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恩格斯曾说:“悲剧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实际不可能实现之间的冲突”

《悲惨世界》中有两个人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沙威、冉阿让

沙威—————————那个时代的执法者、公共秩序的守卫者、法律的捍卫者,一生唯一信奉的是自己的天职,唯一信仰的是法律,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正直、问心无愧的,他对所抓捕的罪犯大义凛然,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从来都是自信、甚至有点骄傲的,直到遇到了冉阿让,这个曾经自己投案,并且又几次三番逃脱追捕的男人,这个拯救了追捕、迫害自己大半生的男人,这个男人让沙威困惑了、迷茫了,这个男人让自己的良知跟自己所遵从的信仰发生了冲突,当一个人的信仰崩塌了的时候,当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犹豫的时候,尤其是像沙威这样一个杀伐果决、自信、骄傲的人,死就成了他唯一的解脱方式……

沙威是那个时代统治阶级维护社会安定的一种工具,当人民与统治阶级的利益冲突日益矛盾的时候,沙威们的作用就越发显得重要,工具是不能有思想、不能有感情的,当沙威被冉阿让的善良所俘虏了的时候,当沙威这个工具有了思想的时候,那么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死亡,而沙威选择了后者……

(感觉不写一下这本书的读后感,有点对不起自己看了这么长时间[捂脸][捂脸][捂脸],冉阿让的以后有时间再写吧[嘿哈][嘿哈][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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