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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读后感10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1000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10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000字

《飘》读后感

爱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爱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一直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己真心的归属,一直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悲剧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直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幸福,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己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幸福,一个少女的幸福快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可以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爱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

多少次的无奈,

多少次的高傲,

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但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但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面对友谊和爱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么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不过自己要向她学习,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成长,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后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己都要往前冲。

面对爱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不知道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习,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保持!珍惜自己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幸福,现实是现实,还是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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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35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3500字

飘?恍恍惚惚、飘飘洒洒、翩然而逝还是时过境迁?

这是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本小说,用了近40个小时,如此长的一部名著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作为背景,每个人物都刻画地立体饱满,每个故事情节都安排地不疾不徐,每个场景都描绘地如临其境,甚至可以闻到塔拉庄园红土地的气息,看到缱绻的流云和成片的棉田。

斯佳丽,故事的女主角,深度诠释了两个字——自私,她从头到尾都将这两个字贯穿得极其到位,但是她是个逆流而上、对环境变迁很容易适应的人,她还有另外一个标签——特立独行,她可以在女人不得抛头露面的时代里经验锯木厂,她可以置别人的评头论足于不顾,三嫁于人。第一次婚姻是为了赌气,因为阿希礼娶了玫兰妮,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而查尔斯像个孩子,死得比较惨,去参军还没开战便得荨麻疹而死。第二次婚姻,斯佳丽抢了妹妹苏埃伦的情人肯尼迪,为拯救塔拉庄园而嫁给了这个老男人,肯尼迪也死得很惨,他是三K党的成员,在黑人被解放和穷白人混杂的时代里,为斯佳丽受辱联合所有三K党成员手刃黑人,逃跑时被北方佬枪杀。第三次婚姻,她嫁给了瑞特,瑞特靠赌博发家,在南北战争期间做投机倒把生意发了横财,在战争结束的最后九个月加入抗击北方佬的战争,以西点军校前学生的身份被编入炮兵连。后与斯佳丽孕育一女——活泼可爱的美蓝,美蓝骑马从栅栏摔下而死,而斯佳丽责怪他杀死了女儿,并且对一生所求的阿希礼念念不忘,最后逼走了瑞特,有了一个开放性的结局。

斯佳丽在太平年间,作为塔拉庄园主人——杰拉尔德的女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在各种舞会等社交场合,一颦一笑均倾倒在场男士,可她偏偏喜欢对他较为冷漠的阿希礼。杰拉尔德是个小个子的爱尔兰人,脾气火爆,但忠于南部邦联,视妻子为一切,他的妻子埃伦是个善良、优雅、受人欢迎的女人,一举一动都有名门望族的贵族气质,她深爱的表哥——菲利普死后导致她伤心过度、背井离乡,嫁给了个子小小、脸庞红红、靠赌博发家致富的杰拉尔德,最后在战争期间救穷白人埃米染病身亡,但她临死喊得是表哥菲利普的名字,那个爱了她一生的男人变得神志不清、目光空洞,最后被苏埃伦灌酒跳栅栏落马死亡。其实挺悲剧的,这个睿智的爱尔兰人一生都没有走进妻子心里。

斯佳丽在南北战争期间和战后复建期间都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她有一个特点,今天头疼的事情留到明天去解决。她过于真实,她对自己渴望的一切都不加掩饰,更不会在意别人的评论。在她的一生追求中,两样东西最为重要,一个是阿希礼,一个是钱。玫兰妮死时,她才发现阿希礼爱的不是她,她于阿希礼而言就像妓女贝尔对于瑞特一样,同时她也发现她爱的是想象中的阿希礼,不是现实状态下的阿希礼。她视为一生信念的阿希礼活于曾生活的旧时代下,战后无法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就像一个懦夫。原来,她喜欢的人早已变成瑞特,可是她在不明状况的情形下疏远他、灼伤他,原本女儿美蓝是他最后的希望,可是美蓝死后他最后的精神寄托都消灭殆尽了,所以选择背城而去。斯佳丽喜欢钱喜欢到毫无原则,卖不好的木材,雇佣犯人干活,与阴险狡诈的人合伙压榨犯人。为了钱,她可以对孩子不管不顾,缺乏耐心,致使每个孩子看她都怯生生的。

玫兰妮,故事里最美好的人物,善良且坚韧,有名门闺秀的知书达礼,有抵御北方佬的坚强气质。除了埃伦,她是唯一一个爱斯佳丽的女性,对于斯佳丽这样一个谎话连篇的人,她尊敬她、相信她、爱护她,为了维护斯佳丽她愿意选择与整个世界为敌。可是她不知道斯佳丽憎恨她嫁给阿希礼,她依然站在斯佳丽身边,为所有人都保全了颜面。她是小博深爱的妈妈,是埃拉和韦德最喜欢的姑姑,不爱说话的韦德只有在玫兰妮面前才会变得毫无保留、不用小心翼翼,她是一个贤妻,更是一个良母。她在临死之前还叮嘱斯佳丽要好好爱瑞特先生,叮嘱她照顾好小博和阿希礼。她是一个把一切都看得很明白的人,她很聪明,小心翼翼维护丈夫尊严,她明白可能丈夫对斯佳丽有好感但知道丈夫更爱她、更离不开她,她是一个最具有格局的女人。

阿希礼,在南北战争时,他便知道这是一场与原有生活方式开展的斗争,但是战后他依然对十二棵树庄园的生活保有幻想,他干不了体力活,他也不够精明,在旧时代灭亡时,他灵魂随之也泯灭了,他顶着一副仅剩的躯体在不熟悉的世界里艰难前行,每个眼神中都饱含恐惧。

瑞特,聪明、睿智、豁达,生存能力极强,生命值高,战斗能力也惊人。可是他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斯佳丽,这个人和他太像,任何事都不加掩饰,偏偏却把他伤的体无完肤。瑞特是一个好的父亲,他愿意为了孩子去改变自己,只为了孩子能生活的很好,可以进入贵族上流圈进行社交。他对继子和继女也很好,尤其是韦德,视他为自己的亲儿子,开导他、呵护他,作为家长,他比斯佳丽称职的多。他也会为人,虽然有时会率性而为。他敬重黑妈妈,为她买了青睐已久的红色衬裙,他爱自己的女儿,是女儿夜幕降临时恐惧黑暗的那盏灯,他爱自己的妻子,尽管她自私贪婪,心里装着别人,但他总是满怀幻想的期待她爱上自己。最后他的女儿死了,斯佳丽小产时也没有呼唤他,一桩桩、一件件,他的爱慢慢被消磨没了,他选择离开。

要嫁就嫁给自己的同类。

得不到的就更加爱,太容易来的就不理睬。(瑞特、斯佳丽和阿希礼就是这般)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没有哪个做妻子的可以改变丈夫一丝一毫的,这点你要记住。我其实是在为旧的时代而战斗,是为我所恋恋不舍的旧的生活方式而战斗,不过不管战争的结果如何,那种生活方式恐怕已是一去不复返了。将来不管仗是打赢了还是打输了,总之我们的希望都是要落空的。旧世界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但旧的礼仪却没有变。旧的习俗仍然存在,而且应该继续存在着,因为礼仪是他们留下的惟一东西。他们紧紧抱住过去最熟悉、最喜爱的东西不放一从容不迫、仪态端庄、待人随和、不拘小节。而最突出的是男人视保护女子为天职。男人们恪守着教育他们成长起来的传统。彬彬有礼、温柔体贴,他们几乎已创造了一种保护女性的氛围,不让她们接触一切残酷的、不适宜让女性见到的东西。等明天再考虑这些事吧,那时我会更经受得起一些。亚特兰大人永远也不会饶恕你。他们从来就是喜欢可怜别人。“你嫁给我的时候,我知道你并不爱我。因为我知道你对阿希礼的感情。但我真傻,总以为会有办法让你回心转意的。你要想笑就笑吧。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一就像后来我对美蓝那样。因为你曾经历过一番拼搏,斯佳丽。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地玩耍,像个孩子似的好好玩耍一因为你确实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我觉得现在你仍然是个孩子,因为只有孩子才会这么任性和固执。”“我们俩真可以说是天生的一对,因为我和你一样,为人冷酷、贪婪而又无所顾忌,在所有你认识的人中,只有我在看清了你的真实面目之后还爱着你。我爱上了你是因为我想碰碰运气。我原以为你会慢慢忘掉阿希礼。但是,”他耸了耸肩,“我用尽一切办法却毫无效果。过去我是那么爱你,斯佳丽,如果你给我一点机会,我本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体贴地爱你,超过任何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但我不能让你知道,因为我知道,你会因此而觉得我软弱可欺,会利用我的爱来对付我。你总是在心里一总是在心里想着阿希礼。这简直把我气疯了。晚上我没法在餐桌旁与你面对面地坐着,因为我知道你心里一直盼着阿希礼坐在我的位子上。夜里我也没法把你搂在怀里,因为我知道一好了,现在我无所谓了。现在我真不明白,我当时怎么会那么伤心。所以我才去找贝尔。尽管她是个不识字的妓女,但她真心实意地爱我,尊重我,把我看作一个有教养的好人。和她在一起我可以得到某种安慰,我的虚荣心可以得到某种满足。而你从来没安慰过我,亲爱的。”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17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700字

“可现在我都快老了,再也不会相信‘捐弃前嫌,一切重新开始’之类的说法了,再也无力承受因为一直生活在温文尔雅的幻灭中而一直说谎的负担了。过去跟你生活在一起,我既不能对你说谎,也不能对自己说谎。就算是现在,我也不能对你说谎。对你的未来,我要是能继续关心就好了,可我巳经不能了。” ——这个骄傲的男人已经遍体鳞伤了,斯佳丽把他的心连同他的梦一块儿轻飘飘的碾碎了。
我本观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如果非要让我给他评价,那真是傻。爱一个不懂爱的人,让他的爱变成一个赌,赔上了一生。有时候我在想,他到底爱斯佳丽什么。她刁蛮、自私、胆大妄为,不识礼数。
直到我看到这样一段话: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是,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面貌,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
是啊!我明明知道你是个多么糟糕透顶的人,我明明知道你对我使了多么虚伪的伎俩,却依旧那样爱着你甚至更爱你,你的一举一动都使我的心颤抖起来。可你睡在我怀里,心里想着别的男人时,能不能能不能至少念及夫妻一场给我留一丝丝的情分,保全一个男人仅剩的那点可怜尊严。我想骗自己你是爱我的,骗自己我们两情相悦夫妻同心,可你轻蔑的目光却毫不留情的寸寸凌迟我。斯佳丽,我是个狼狈的赌徒,能和你做夫妻我万分感激,可这博弈我早输的一败涂地,所以这赌注我已不想再下第三次了。
我已经把我能给的所有最好的一切都给你了,连同我破碎的尊严。我用尽一切办法却毫无效果。过去我是那么爱你,斯佳丽,如果你给我一点机会,我本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体贴地爱你,超过任何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但我不能让你知道,因为我知道,你会因此而觉得我软弱可欺,会利用我的爱来对付我。要我怎么做呢?你嫁给我的时候,我知道你并不爱我。因为我知道你对阿希礼的感情。但我真傻,总以为会有办法让你回心转意的。你要想笑就笑吧。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一就像后来我对美蓝那样。因为你曾经历过一番拼搏,斯佳丽。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可是你看不到我对你的心,你的心里只肖想着永远不可能属于你的东西,你弄丢了我,弄丢了本该完整的一生,弄丢了我同你唯一能够幸福的机会。曾经我以为,我们的默契,我们的臭味相投会使我们未来的幸福日子一览无遗。我懂你的任性,你的刁蛮。我知道你也渴望自由,我知道你像个孩子一样,哭着闹着也一定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可这默契无时无刻不折磨我,你看着我的时候心里想着他,你甚至会希望我就此死掉,就好和阿希礼幸福一生,白头偕老。可当你发现他并不爱你的时候,你才告诉我,你爱我。我像是你方便时候就取乐打发时间的玩具,而不是你的丈夫,你女儿的父亲。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爱,让我痛,让我悲悯。
已经没有精力了,已经没有毅力了,已经没有时间了,这些年,我不后悔爱你,可从今往后却不会继续爱你了。你的身边不再有“卑鄙龌龊”的瑞特了。而这没有我的往后,我也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一直是我心里爱穿绿色裙子的那个被戳穿心事便伶牙俐齿凶我的小姑娘。
献给所有爱着《飘》的人们: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主动往你的方向走几步,再走几步 。如果你看见我走过来了 ,却没有迎接我的意思,那我就会停下来了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我们可以靠艰苦奋斗得来 ,唯独对于爱情 ,我不想太努力 。两个人公平的爱与被爱 ,我不会在你的世界里迷失自己,你也不必作为爱的附属品牺牲自己,一切都只是刚刚好。
我不愿意你做瑞特,更不想自己成为骄傲的斯佳丽。我想,你是蓝天中的一抹云朵;是溪流中的一尾锦鲤;是一株木棉、一朵小花。我可以静静地看看你,看着你游离,看着你发芽。然后,悄悄变成一阵雨,一阵清风。
如果你是小王子,那我就变成你孤独星球唯一的玫瑰花,陪你长大。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22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200字

六年前,与斯嘉丽的第一次相遇,便被她深深地吸引了。当时她还是那个无忧无虑,高傲又自私的女孩,企图靠自身的美貌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和注意力,她喜欢被众人追捧的感觉。而那时的我,也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不知当家柴米油盐贵,不知何谓苦,只是一味的悲秋感春,为赋新词强说愁,丝毫不懂得生存的艰辛。如今经过岁月的洗礼和时间的沉淀,虽未看透生活的本质,却也略微窥探到其温柔的面纱背后隐藏的狰狞面孔一二。笑那浮华落尽,月色如洗;笑那悄然而逝,飞花万盏。纵有千言万语,话到嘴边却只不过一句“天凉好个秋”。

战争摧枯拉朽式的毁灭,彻底剥夺了她原本可以安稳享受一成不变的上流生活的权利。不管她有多么不乐意,饥饿、贫穷、活下去的强烈渴望都迫使她迅速成长,并必须做出改变。这个盛世的作女,变成了乱世中的一代佳人。而塔拉庄园中那片红土地就是她的生命,一切力量的来源皆出于此。她用瘦弱的肩膀承担了本应由两个男人才能承担得起的重量,解决了一个家族的温饱与安危。战争的残酷激发了她体内爱尔兰人不服输的血性,此时的她,果断而坚定,勇敢而坚强,聚米为谷,决断如流,颇有王者风范。不,她就是王者!试想原本娇生惯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千金大小姐却在做着只有穷黑佬才做的事情——耕地、播种、摘棉花,对于这些贵族而言,是多么的有损颜面,为人诟病,她却乐此不疲。在处境艰难的现实面前,只要能吃饱,可以顽强的活下去,颜面和嘲笑又算得上什么?何况,她斯嘉丽也从来都不是恪守礼规之人。你若爱笑,便笑个够吧!

老茧布满了她原本娇嫩水灵的双手,一身破旧的补丁便衣代替了原先的绸缎锦帛,却未曾带走她的绝世美颜。在肥沃的红土地上任劳任怨辛勤耕耘的她,手起轻挥汗滴,随意挽个发髻一脸满足的看着这片正在茁壮成长的棉苗,时间便永恒的定格在了她这得意微笑的瞬间,显得韵味十足。想必看到这一幕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感叹——美为何物,至今方知!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 头脑空虚, 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是, 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面貌,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用毛姆《面纱》中的一句话来评价斯嘉丽,也许恰如其分的表达了我对她的感情。不管你都多么难以琢磨和刁钻,我始终爱你,永生不变。

玫兰妮,这个天使的化身,她用不染一丝尘埃的清澈双眸来看待这个原本充满恶意甚至有些丑陋的世界,仿佛这里本就如此纯洁无瑕。什么样的人,看到的世界便是什么样的。她如此地热爱这个她生活着的世界,即使敞开怀抱尽全力去拥抱它都显得微不足道。所以她也被爱包围着,并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爱戴。

姿色平庸并不能阻挡一个人的灵魂散发出摄人心魄的光芒。她高举着正义的大旗等待着南北战争结束回来的同胞们,胜负在此刻都显得不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再次团聚共享天伦之乐了!人人生而平等,我们如此翘首期盼你们的归来,想必北方佬的女人们应如是。所以,我们对敌兵的善意只是希望在你们的回程归途中,若遇阻碍,也能受到同等对待。毕竟,我们渴望的是和平而非战争。

玫兰妮也是斯嘉丽手中的一柄利剑,只要谁试图伤害斯嘉丽一分一毫,不论至亲还是好友,剑的刀刃便会指向谁,无一例外。其剑之锋利,众人避之唯恐不及。故斯嘉丽在这等寸步不离的保护下,躲过了闲言碎语差点掀起的腥风血浪。斯嘉丽当初本可以抛弃她而逃跑到安全地带,却因为一句诺言守护在她的身边并迎接了博的来世。大逃亡后对她的悉心照料以及对阿希礼无微不至的关照怎能让玫兰妮不为之动容?她们是生死之交啊,早已水乳相融,难分彼此,这让她怎能不相信,不爱着斯嘉丽呢?兰妮在一日,便会永远守护在斯嘉丽身后,使她永不孤独并不受世人的叨扰与伤害。可惜,直到兰妮去世前的最后一刻,斯嘉丽才明白了她对阿希礼的爱情仅仅是她的一种幻想,以及她对兰妮深入骨髓的爱。

瑞特的存在对于斯嘉丽而言本身就是一份赏赐。两人的初次相见便看透了双方的本质,他们是这么惊人的相似,不甘受封建礼教的束缚,试图冲破层层障碍,靠辛勤的劳作来收获自己想要的一切。两人无疑都是成功的,只是瑞特更甚一筹罢了。

瑞特对斯嘉丽的爱如此深沉而隐忍。对于和阿希礼赌气而第一次嫁给查尔斯,但很快就守寡的她而言,是瑞特看穿了她的内心,邀请她跳了第一只华尔兹舞曲,解救了她无聊的日常生活。对于第二次她为了塔拉庄园的存亡而色诱亲妹妹的准夫婿弗兰克,并与他结婚时,醋意大发的瑞特却依旧借钱给她开了木材厂和酒馆,使她得以走上发财致富之路。又在她必经过的危险地带替她赶车,默默的保护着她的人身安全。弗兰克意外死亡后,他终于得到了她,但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因为她的心从始至终都属于阿希礼。他本以为凭他对她的爱和了解,他可以让她明白自己的爱情只是一种幻觉,一种爱而未得的虚荣心在作祟,但毫无成效。于是,他把她所有未接受的爱都转移到了美蓝身上。美蓝是世界上第一个完全属于他的人,并且他们互相爱着。可美蓝的猝然离世,玫兰妮的相继离开让他的心都碎了。虽然斯嘉丽最终幡然悔悟,但她对阿希礼的固执却磨光了他所有的爱。选择离开,也许是最佳结局!

人有百态,物有千姿,个中风味不自清。二次拜读至此,只浅薄得此论述。更深含义,有待日后的挖掘。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8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800字

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即使打了预防针到最后会很难过,看到最后也忍不住要流泪,经历了那么多,斯佳丽才知道自己一直爱的人事实上自己根本不会爱他,自己一直恨的人事实上自己根本离不开他们。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错综复杂又明了的爱情……让人扼腕叹息,为什么总要错过,为什么总固执得爱着不爱自己自己也不会爱的人,反而错失了自己爱的人呢……假如斯佳丽真的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疯狂的爱上他。

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

斯佳丽爱上的只是那件美丽的裙子。假如斯佳丽了解瑞特,知道瑞特对他付出了多少,没有被对阿希礼的感情蒙蔽,她就不会失去瑞特。从瑞特对美蓝的爱中不难看出,瑞特是有多爱斯佳丽啊……世人都明白,可只有斯佳丽最后才明白。美蓝就像是小时候的斯佳丽,瑞特爱着真真切切的斯佳丽,但是美蓝与斯佳丽不同,美蓝是爱瑞特的……玫兰妮看透一切的背后,对斯佳丽的守护,对阿希礼的感情,对孩子的喜爱……虽然对她描述的不多,但是越到最后越明白玫兰妮的不易,玫兰妮的善良……阿希礼,多幸运多无能的伪君子,真挺难过替你惋惜啊。

假如不是爱错了人,假如没那么固执,没那么疯狂,故事会多么不一样多么美好。

每个人都是幸运的,会有爱自己的人围绕在身边,有时候只是自己浑然不觉罢了。遇到真正爱你的人请好好珍惜,别那么固执的做错事。

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会慢慢消磨没了的,别拿人心去冒险。珍惜。

“我的爱巳经消磨光了,”他继续说道,“被阿希礼·韦尔克斯消磨光了,被你那愚蠢透顶的固执消磨光了,你固执得就像一只癞皮狗,想要什么就非弄到手不可……我的爱巳经消磨光了。” “可是爱是消磨不光的。” “你对阿希礼的爱就消磨光了呀!”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_1100字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100字

自私的思佳丽眼里只有钱和虚荣,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玫兰妮善良无私博爱。她们都经历了战争,玫兰妮还是原来的自己,思佳丽却失去了自我,虽然她敢爱敢恨,敢做敢当,但是她永远以自我为中心,看不清别人对她的好,反而把别人的爱当武器伤害他们,爱得最深的瑞特最后也被伤害得最深,他宠着思佳丽的自私冷酷虚荣,爱最真实的她,想要什么都给她,可她看不到瑞特的爱,她把一切都做理所应当,最后等她醒悟过来,他已经不爱他了。
在这本书里看到了那个残酷的战争时代,看到了那些勇敢的南方人民,不管是上战场的士兵还是在家照顾伤兵的妇女,甚至于最后无力回天把年近七八十的老人和十几岁的小孩都上了战场,深深感受到了战争时代的悲哀。所有人都以为战争是最可怕的,战争意味着流血和死亡,所有南方人从一开始对北方佬的不屑与嗤之以鼻,到最后的无奈和即将战败仍旧倔强不肯低头,高傲和目无一切的南方贵族们,最后终于承认了现实,一个贵族时代的轰然倒塌,一切富贵都一去不复返,战争夺走了他们的财富和健康,让他们一贫如洗,挨饿受冻,这才是他们真正长久需要斗争的,也是让战争更让人恐惧的。有些人始终没有从旧时代醒过来,还缅怀过去的书和音乐,那些纸醉金迷的就像理想一般的生活,代表人物是阿希礼,他意识到了一切已经不再,新时代光靠理想是活不下去的,但是他没有勇气从过去的荣光里走出来,他的心还活在过去,他靠思佳丽这样一个弱女子的肩膀担起的一切而苟活了下来,在塔拉庄园受她的救济,在木厂受她的恩惠。他的妻子玫兰妮都比他勇敢,虽然玫兰妮瘦弱,胆小,但她的心灵一直美好善良坚定,只要她认为对的,不管别人的看法如何,她都会义无反顾、不顾一切去守护,像对最初人人都觉得是恶棍的瑞特,还有后来被所有人当做公敌的思佳丽,玫兰妮真的是一个让人很敬佩的人,伟大的弱女子。最初我是喜欢思佳丽的,因为她真实,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顾也不屑别人的目光,后来战争结束后在所有女性都只是做点针线活补贴家用的时候,她明目张胆地管弗兰克的杂货店,后来自己来了木厂,她是新时代的女性,她勇敢又有手腕,利用自己的美貌,利用女人的身份抢到了很多生意,但是她太贪婪,为了赚钱甚至不择手段,租用犯人,还聘用虐待犯人的工头,她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的儿女,只在乎赚钱、酒会和舞会,她的自私太根深蒂固,最后她失去了一切。思佳丽教会我的,是要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去努力争取,但不是不择手段。要看到身边爱自己的人,不要把一切都做理所应当,再深的爱也会被失望所消磨殆尽的。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000字(3)篇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看过<一个明星的诞生>后,找个写影评的地方。什么叫普通人? 就是快乐没有那么强烈,痛苦也没有那么巨大。所以,他们的人生会在既定的轨道上相对平稳地运行,而不会被快乐和痛苦牵引撕扯,没完没了地折腾。什么叫有一技之长的人? 就是当他在沉下来做某件事的时候,他不厌其烦,乐在其中,完全不理会别人的诧异或者不理解。什么是杰出的人? 就是如果他想要的那个,他得不到,他就像万蚁噬心那样痛苦。牺牲什么都可以,他必须得到他要的那个东西。当他不再痛苦的时候,也许他超越了,也许他就此平庸了。所以,要想和一个优秀的人在一起,就要懂他真实的快乐,懂他真实的痛苦,并且给予他能量。1.杰克是痛苦驱动型,艾利是快乐驱动型。开篇杰克演唱会结束后,自己找酒吧“酗酒”,内心的苦楚希望找到宣泄或共鸣的地方。2.发现艾利的天赋并主动出击,绅士的行为只是将关系止步于喝酒、聊天。首先自己“行”,慧眼发现艾利、说艾利“行”,艾利就行。早晨分手时:杰克说我想再看你一眼,艾利俏皮的动作,着实迷人。此刻补充一句,lead gaga以1.55米的个头在美国乐坛闯出一片天,确实可敬。从这段对话与动作,可以看出杰克的痛苦驱动型和艾利的快乐驱动型。3.艾利感觉到杰克酗酒带给她的不爽,所以分别后,并不想再和Jack交往。在单位经理的不屑批评下,艾利和好友愤然离职并在杰克助手的软磨硬泡下,一并私人飞机前往演唱会现场。再次说明艾利的快乐驱动型感受。4.演唱会现场,艾利在现场诸位(含杰克)的鼓励与催促下,迈出了改变的第一步,终于将自己的梦想付诸于行动。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杰克是有音乐天赋并可以发现到同类。5.杰克虽说是痛苦驱动型,但有感染他人的语言、行为,艾利深深的被鼓励、剧中一个小女孩也这么评价杰克,好像还包括艾利的父亲也这么评价杰克。但这与杰克酗酒和吸食毒品并无矛盾。6.杰克和艾利原生家庭使他们有相近的背景,但精神资源有本质区别。自制戒指与突然袭击的结婚,与首场共同演唱会一样,深深打动艾利的心。婚后因为爱和共同的事业,激情、亲密、承诺并存的爱情看似圆满。7.精神资源的不同,汇聚在两个矛盾点爆发:a.杰克只唱自己的内心、表达独一无二的自我,但当艾利前往最大规模演唱会时,杰克仍然源自内心的鼓励她;b.颁奖晚会杰克的丢丑,促使自己前往戒毒所,返回后,正如艾利的担心:杰克已活不回原来的自我。两个深爱的人,都为了对方而放弃自我,艾利也放弃了全球巡演。8.杰克发现自己无法感受艾利的快乐,并没有办法赋予她更多能量,最终选择了极端的离开。是找到艾利这个真爱,给自己挖了“坟墓”?在得到艾利之后,杰克获得了自己演唱会空前的成功。生命与爱情,既要瞬间的闪亮,也要持久的发光。杰克在艾利闪亮之时,选择了离开,他无法忍受自己拖累艾利而缩短了艾利闪亮的时长。悲剧吗?爱的升华,无怨无悔。远胜《危险关系》。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断断续续几个月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讨厌过斯嘉丽对阿希礼莫名其妙的执念,讨厌过她漠视默默给予她支撑力量的玫兰妮,也讨厌过她为了金钱而用坑妹的手段嫁给自己不爱的费兰克。然而看到这样意外的结尾却都释怀了。看书时我一直在猜结局应该是斯嘉丽跟瑞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而悲剧了,至少我觉得是悲剧。斯嘉丽对阿希礼是不得而爱,对瑞特是爱而不知。对梅兰妮是嫉妒,是因为玫兰妮身上有她想要却做不到的品质。为什么很多事情人只有在失去后才能看的清呢?但也并不心疼谁,斯嘉丽和瑞特在一起的短暂时光里互相言语伤害太多,两个了解彼此弱点的人互相扎刺,本来就没有安全感的爱怎么会不消失殆尽呢。至于阿希礼嘛,实在是不喜欢这个永远活在幻想里的大男孩。

抛去这些,还是更加敬佩斯嘉丽的智慧,勇气,无论什么状态都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激情和无畏世俗留言积极向上的心态,也深深喜欢玫兰妮这样外柔内刚,永远以爱和宽容待人待事的品性,会在无形中给身边的人带来安全和踏实感。

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终于看完了。感觉超好看,作者描写的也让人身临其境。读的时候,有时候总觉得我就是斯佳丽,因为我们很像:

当然,一个时期读的会有一个时期的想法,也许在这个20几岁的年龄只是想到了这些。很钦佩作者的构思。[强][强]

世界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一:《战争与和平》读后感800字作文】

假如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天,当我完整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熟悉。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几乎无人能与之媲美的伟大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体裁丰富,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楚,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气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熟悉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熟悉和学习欲望。

【篇二:《草房子》读后感900字】

《草房子》主要讲述的是关于几个孩子的成长故事。我在这部作品中看到的是一个带着温情的故事。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我从孩子的行动中体会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挫折、困难使他成长,使他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我从孩子的行动中体会到了什么是乐观,什么是坚定!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它有着仅次于杜小康的生活条件。他阳光、活泼、快乐,是孩子们羡慕的对象。但是。如此高高在上的他,却无情地被病魔缠上了。面对病魔,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他,恐惧过,悲伤过,但最终他依然用微笑来面对,来度过最后的时光。他不想看见那些同情的目光,不想靠着他人的同情来过日子,更不想让父母伤心、难过。然而希望的希冀依然存在在最后关头,桑桑和他的父亲寻找到了至此病的高手,在病魔手中夺回了生命。她顽强的意志力,乐观的精神是他重生的重要原因。

书中的孩子是纯真的,他们像一张张白纸,虽然偶尔会勾出黑色的线条,但最终绘成的都将是一幅美好的图画!

还清晰记得蒋一轮和白雀唯美的爱情故事;看似蛮力无敌却感恩的孩子细马;善良纯洁的女孩子纸月这部作品,淋漓尽致的诠释了孩子成长的故事。

在这部书中,我体会到了那种非亲却浓如血的感情,那陆鹤每个孩子都有的强烈的自尊心,那慈祥和蔼的秦大奶奶的固执下所隐含的心情。

我曾想,如果我是书中之一,是否能像他们一样,承受其身上的责任,挑起肩上的重担?是否会退却,会气馁?我想,只拥有他们身上顽强的意志力,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在汪洋中度过难关,找寻到迷失的方向吧!才能在风雨过后见到绚烂的彩虹吧!

而现在的我们,不正缺少这种精神,这种意志吗?那么,就仔细阅读这本书吧,用心去感悟。你会发现,其实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我们一样脆弱但坚强,力量和我们一样渺小但强大!

【篇三:《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作文】

如果流落荒岛的时候你只能带上一本书,你的选择会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基督山伯爵》!

初识唐代斯是高中的一次偶然。某天在同学的座位里面发现一本超厚的书,那时甚至现在我也一直很迷恋那种厚书,总喜欢窝在床上或者坐在自习室里一鼓作气地读完。当时只读了几段就被深深吸引欲罢不能,匆匆去书店买了一套。因为买得这套书字比较小,读完之后眼睛一片模糊,心里却是一份挥之不去的酣畅淋漓,甚至一度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妹听,导致今日她也十分喜欢这本书。

记得书的导言说,中国读者喜欢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书中的故事迎合了我们那种快意恩仇的武侠情结。我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也很喜欢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还有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

《肖申克的救赎》中,Andy用耐心地等待终于成功越狱,可是对他而言,监狱生活中还有偶尔可以播放的音乐,还有他熟悉的数字和职业,还有朋友的交谈,而唐代斯,可怜的唐代斯拥有些什么?黑暗,无尽的黑暗,让若干年后的他拥有一双能够在黑暗中洞悉一切的眼睛。孤独,一个畅游在大海习惯于漂泊的人却被锁在一个海中小岛,莫大的讽刺!还好,让他遇见了神甫,一个睿智的老者,他开始有了希望,一个渴望交谈的希望。随后复仇的种子萌生,一生一切都只为了这个复仇的希望,为了这个希望他进入了漫长的等待,这是怎样的一种坚韧和忍耐才能够做到的!

等待,永远都是一段漫长的征程,等待者总是会觉得时间过的太慢而慢慢耗尽热情,就这样错过了一片风景,一段缘份,一个爱人。如果神甫出现的再晚一些唐代斯是不是就会在绝食中离开人世呢,因为那时他没有希望,没有希望见到父亲,没有希望见到爱人,没有希望见到沉冤得雪的一天,只有拥有希望的等待才会让它长久。

然而当希望太渺茫时,我们又太脆弱,早早地放弃了等待,所以我们仍在那间心灵的牢狱中无法逃离,只是现在这样卑微的活着,让希望在空气中漂浮。

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

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篇四:《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五:《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一口气将《呼啸山庄》读了两遍,第一遍像读其他书一样草草,囫囵吞枣,云里雾里,不解其意。第二遍只得无奈的重新读过,一句一言,仔仔细细,这才读出了其中的滋味。在此,我不得不承认,埃米莉勃朗特的确是一位天才的作家,她的才华丝毫不逊于有文学以来的任何一位有名或无名的作家。尽管埃米莉只在这世上度过了简短的三十个春秋,可这是不平凡的。她从未踏出过出生的那个庄镇,但是她的天空比任何人都要广阔,深邃。作为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她无愧于这个姓氏。她的诗作是浩瀚的蔚蓝色,给人以勇气和力量,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是纯洁的白色,安静祥和,而又会迸发出不一样的激情,走向狂热与躁动,就好似白色的那一个极端,但是两种颜色都是那么的干净单纯。

《呼啸山庄》里的爱情是那么特别,与至今一来的任何一部小说中塑造的爱情都不一样。这种埃米莉式的爱情是那么的真挚,坦率,从来没有半分的扭捏与娇柔做作。只有这样的情感,才是真正的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是从人的本性中散发出来的。交织在这其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赤裸裸,没有半分的禁锢,也从未想到过禁锢。这是人间最真实的情欲写照,埃米莉从未给它套上过那种所谓文学的外衣。埃米莉塑造的主人公们,爱的是那么的坚强,超脱出一切,哪怕是生与死的距离。爱之深,痛之切。希斯克里夫的仇恨也是那样的强烈、真实与强大。这种复仇欲望,强大到可以摧毁他周围的一切。复仇之火,烧毁了两个家族的纠葛。凯瑟琳死时,他是那么的痛苦。凯瑟琳带走了他的爱,也带走了他的一切。尽管他还活着,却和死亡无异。他即使是得到了那么多,却还是不足以填补他的失去,他心灵的创伤。因为凯瑟琳死了,他的生活失去了意义。当他如幽灵般在日夜的呼唤着他的爱人的时候,他却也是再也得不到了。他折磨着他人的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他的仇报了,他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财产,然而他却失去了支持自己生存的最后一根支柱,所以,就在这一刻,他死了。

在希斯克里夫以及这一辈的主人公心里,爱永远比恨浓,情感永远凌驾与理智之上,所以,他们很容易疯狂,但是却让人尊敬。他们的下一辈那种理智胜于情感的爱,较之他们,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逊色的多。埃米莉那种超前的写作手法,加上这奇妙的文学思维,难怪会被别人将这部旷世奇书誉为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篇六:读《朝花夕拾》有感】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边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追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那段往事,描写了几位名医所引用的药引均是稀奇古怪、一场罕见而又充满迷信色彩的东西,如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蔗,败鼓皮丸等。这些名医实质是巫术医道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骗取钱财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醒地洞穿了医学医道的虚假、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很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篇七:《威尼斯商人》读后感】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篇八:《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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