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在阅读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战争与和平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如何才能将一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最新收录的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精选模板,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那就是著名的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写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写清了人道主义与博爱精神。作者将“战争”与和平两种生活、两条线交叉描写,构成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阔宏诗,《战争与和平》的基柱是肯定这次战争中俄国人民正义的抵抗行动,赞扬俄国人民在战争中所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和英雄主义。但作品的基调是宗教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作家反对战争,对战争各方的受难都给予了深切的同情。
和平是怎么来的,是那么多不怕死、不怕难,勇于拼搏的战士们为我们搏的,用什么去搏的?那就是他们的鲜血、他们的生命。
我愿是一名使者,使各国消战争,愿是一只和平鸽,带着和平的飞向四面八方!在我看来作者的一些思想,我还不懂,不过,我知道,我们要拥有一颗心,一颗爱国的心,一颗和平的心。
看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战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敢拼搏,不敢去夺取和平,失败的不要紧,受伤了也不要紧,重要的是千千万万的人对你期望啊。
托尔斯泰曾说:“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的确,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我们置身其中,似乎可以掌控大局,但又感觉如沙砾般渺小。因而,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理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它是一群年轻人在时代的大格局下对人生的不同选择,或喜或悲,引人深思。
性格决定选择,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自己的选择。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随着时代或多或少改变着。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产生一些新的思想,并不知不觉中完成改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到放手,甚至死亡。相对于皮埃‘而言,他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性格有关。他冷静,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少皮埃尔的那种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死在战场,深感可惜,但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开安排他,毕竟他在临死时彻悟了。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成熟多了,沉静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以至,杰尼索夫再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
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格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的选择是俄国青年的代表,在战争的洗礼下,他们又使俄国充满让世界战栗的力量。
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笔耕不断,曾著有多部佳作,但就知名度而言,《战争与和平是》一部脱颖而出的鸿篇巨著,它被誉为“一部史诗级般的巨作”。托尔斯泰在最后对历史、民族的总结中,提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是一门关于各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的生活学问。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主题———战争与和平深刻关系。
这本书一方面以虚构的瓦西里、罗斯托夫、别祖霍夫、博尓孔斯基四个家族的生活为主要线索,恢弘地反映了19世纪初期的俄国生活,构成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作者歌颂了俄国人民抗击拿破仑入侵的英勇的气概,并将俄国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人物放置于战争这一特殊阶段,塑造出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小说中出现的四大家族以及和四大家族相关的贵族人物,被作者有意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趋炎附势、投机取巧为代表的瓦西里家族,他们不顾祖国的安危,在国难之时仍沉湎于享乐之中;另一类则是以国家为重、勇于在危难关头为国家排忧解难,甚至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祖国献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东西。作者在赞美这一类贵族人物的同时,也不忘描写普通人物中的杰出代表,这些普通士兵在战争中表现出的不畏牺牲、英勇果敢的高贵品质和那些身处高位却卑鄙胆小的贵族统治者形成鲜明的对比。而“战争”与“和平”这两个词则生动地展示了战争前后俄国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卷。
我读过许多的书,可从未读过以两个主题交织而成的作品,伟大的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让我开了眼界。《战争与和平》被誉为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真是名副其实!
这本书阅读的时间跨度特别长,差不多俩月了,原因有二,书本身就是大部头,经典名作,不易读,其二,这段时间迷上美剧,阅读懈怠很多。
这本长长的战争与和平大名不知道是小学还是初中就听到了,反正真正的阅读是听到这本书的十多年以后,书中的内容说来也不复杂,复杂的是俄国作品中类似欧洲的人名地名让人头疼。很多时候除了关注书的内容本身,还要花心思去记和分辨这些人名。
这本书虽然不是历史书,(作者好像也不认为它是小说,但是我们归类还是会把他归为小说。)但是我阅读完感受最深的二点确实关于历史的,其一就是之前了解到的拿破仑进攻俄国失败因为资源短缺,这本书让我看到的正好相反,法国占有各种优势,一度让俄国首都迫使莫斯科的大部分人撤离莫斯科。其次,就是关于拿破仑的形象,通过作者的一些观点描述,让我了解到,拿破仑或者其他一切容易让人膜拜的形象,更多的可能是不断去强化其光辉形象的结果。我们了解的真实,未必是真实。(当然这两点是基于本书给我的认识。)
很难想象,书的收尾阶段,作者对于科学的开放态度,让我敬畏。原来,我们上学书中所给我们的托尔斯泰或者其他的人物形象,过于单一化。可能有些作家或者人物,比我们所了解到的更让人敬佩,当你更多的去认识他的时候。而托尔斯泰便是其中一位。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楚,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气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熟悉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熟悉和学习欲望。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的著名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最高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史上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今天我再次看完了老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的第一卷,安德莱公爵之“死”深深地感动了我。
“假使每个人只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没有战争了。”(安德莱语)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给了安娜·米哈洛芙娜钱时,安娜·米哈洛芙娜已经紧紧地抱了她,并且哭了,伯爵夫人也哭了,她们哭,因为她们是朋友,因为她们有好心肠;因为她们从小是朋友,却为金钱这样庸俗的事烦心;还因为她们的青春都过去了……但两人的眼泪都是愉快的。基-督信-徒的爱,对于别人的爱,对于仇敌的爱,比起一个青年的美丽的眼睛在像您这样诗意的多情的少女心中所能引起的情感,更有价值,更甜蜜,更美丽。(这是安德莱公爵的妹妹玛丽亚写给她的朋友尤丽的信),以上几段所表达的只有一个字:“爱”。
但也明显地分类为两种类型,这是托氏思想的核心所在。一种是情感之爱,如两位夫人的爱以及日常我们一贯所宣传的那种类型;另一种则是我们生活中很少考虑到的,并且可以肯定地说,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很讲求实际价值的中国人所不承认存在这种类型的爱。即玛丽亚小姐所表述的这种类型的爱。这种类型的爱是高尚的,相信它的人也是高尚的,如迷惘的托氏、悲天悯人的雨果、热情澎湃的罗曼·罗兰等。尼考拉·罗斯托夫转过身来,好象在找寻什么,他望着远处,望着多瑙河的水,望着天和太阳,天是多么美丽、多么蔚蓝、宁静而遥远呵!夕阳是多么明亮而壮丽哦!而遥远的多瑙河里的水闪灼得多么亲切而灿烂呵!更美丽的是多瑙河那边遥远的蓝色的山峦,修-道院,神密的峡谷,顶上弥漫着烟雾的松林……那里又宁静又幸福……
“只要我能在那里,我便什么,什么也不需要了,什么也不需要了,”罗斯托夫想。“只在我的心中和这个太阳光下有那么多幸福,而这里……呻吟,痛苦,恐怖,和这种不可知,这种匆忙……他们又在这里喊叫了,又都向回跑了,我要和他们一阵跑,它,死亡,就在这里,在我头上,在我周围……俄顷之间——我便永远看不见这个太阳,这个河水,这个峡谷了!……”(注:这是罗斯托夫上马冲锋之前看到伤兵后的感想)。
生命、生活,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被人感觉出它的美好的,在平时往往被人忽略的内涵。其实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够自由地享受阳光,森林,山峦,草地,河流,在于平平常常的满足。其它则是无关紧要的。
在他(注:安德莱负伤“临死”前躺在奥斯特里兹战场上)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有灰云静静地移动着的天,没有别的了。“多么静穆、安宁、严肃呵,完全不象我那样地跑,”安德莱公爵想,“不象我们那样地奔跑、喊叫、斗争;互相争夺炮帚,——云在这个崇高无极的天空移动着,完全不象我们那样的哦。为什么我从前没有看过这崇高的天?我终于发现了它,我是多么幸福啊。是的,除了这个无极的天,一切都是空虚的,一切都是欺骗。除了天,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但甚至天也是没有的,除了静穆与安宁,什么也没有。谢谢上帝!……”
以上内容我觉得是这本书最令人感动的内容了,这种体验并非仅仅是看破红尘,而是对一种永恒的礼赞。对一种宁静,安详,辽远的憧憬。是对幸福的终极定义。这段内容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使我从此一改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升华到人类的良心上来感觉世事了。庄严、蔚蓝色的、宁静而悠远的天空,超脱于人类所有痛苦、欢乐之上的永恒和安宁,只有它才是我内心深处真正的精神寄托。
今天看完了《战争与和平》的第二卷。真是托尔斯泰呀!尽管我在有些方面极不赞同你,但,你的作品真叫我折服。“啊,玛利亚公爵小姐!”忽然他不自然地说,并且扔掉了凿子(轮子因为惯性还在旋转。玛丽亚公爵小姐很久以后还记得这个渐渐消失的轮盘声,这声音在她的记忆中和后来所发生的事情混淆在一起了)。(此是安德莱公爵的父亲因误听到儿子死于奥斯特里兹战场上而极度悲伤之故。公爵小姐是他的女儿。)括号中的内容只有思想深邃且善感的人才会有此共鸣的相同体验。太妙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被托尔斯泰的神笔在不经意间即写了出来。
“你要死了——一切都要完结了。你死了,你就知道一切,或者停止发问了。”(此是彼埃尔因决斗而自责出走时的心灵斗争)最高的智慧只有一种科学——整体的科学,这科学解释整个宇宙,以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要自己获得这种科学,就必须清涤并革新自己内心的“自我”,因此,在认识之前,必须信仰,并使自己趋于完善。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在我们心里放进了上帝的光,它叫作良心。(此是彼埃尔出走时,在旅店中,一个共济会会员开导他的话。安德莱公爵看了看彼埃尔向他所指示的天空,在奥斯特理兹战役之后,他第一次看见了那个崇高的、永恒的,他躺在奥斯特里兹田野上所见的天空;并且他心里的沉睡了很久的、最好的东西,忽然在他心灵中醒来,这使他感到又高兴又年轻了。这种情绪,在他一回到习惯的生活环境时,便立刻没有了,但是他知道,他不会加以发扬的这种情绪是在他的心里。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撰写的《战争与和平》,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巨著以儿女情长衬托出法俄战争,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社会领域,非常值得回味,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了这部著作。
小说描写的是:俄罗斯的罗斯泰尔伯爵的女儿娜塔沙美若天仙,在一次舞会上和一位年轻的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相爱。可是,不久后法俄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最终负伤身亡。娜塔沙悲痛欲绝,在别人的劝说下无奈改嫁。此时,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俄国有恢复了其乐融融的景象。这本书充分地表现出俄国人民坚强不屈的精神。
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我感触异常深刻:主人公安德烈忠心报国,最终为国捐躯,他的爱国情怀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安德烈为了祖国、为了人民,放弃了自己的幸福,终身长眠于九泉之下,守护着自己的祖国。娜塔沙天真善良,十分纯洁。彼埃尔善良真诚,凭着继承的遗产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可他并不像其他贵族,坚强与邪恶作斗争……这本书真是把那时候的俄国人的思想感情描述的淋漓尽致。
读完这本书,我衷心祝愿人世间不在发生战争,和谐永在!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小王子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为了充分回味小王子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小王子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收录的小王子读后感精选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王子》,里面讲述了小王子去旅行途中发生的故事。
小王子原本一个人住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也许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开始了旅行。他先后遇到了自以为是的国王,爱慕虚荣的自大狂,古怪的酒鬼,忙碌的实业家,辛勤的点灯人,冷漠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在旅行途中经历了很多的事,有一件事对我触动很深,就是他在地球上看到了很多的玫瑰花,才发现自己星球里唯一的玫瑰花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伤心的哭了,但是他后来想明白了,他给玫瑰花浇水,做屏风、除虫,倾听她的心事,正是因为他做了这些事,他们才成了有关系的人,那么玫瑰花就是小王子最珍贵的独一无二。
读到这儿,我停下来,想了想。这种关系特别像父母和我,他们抚养我,保护我,给我做饭洗衣服,带我玩儿,正是这八年里发生的这些事,才让我们成了彼此的独一无二,而不是其他人!哪怕是那么优秀的姚明、刘翔,父母都不会拿他们和我交换!我知道父母爱我,而我也爱他们,同时我也希望父母能适当的放手,不要一直像小王子对玫瑰花一样,给我做屏风、搭雨篷,也让我自己多经历风雨,让我自己快快的成长!
我怀着高兴的心情,读了《小王子》,让我受益匪浅。
《小王子》这全书让我明白了:父母确实能给孩子留下巨大的财富,但是一个从不摘苹果的人却拥有吃不完的苹果,多数时候是一种悲剧和灾难。所以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就不愿给子女留下过多的金钱,因为没有经过“辛苦赚钱”过程的历练,巨额财富不是帮助而是祸害。
老子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什么是不言之教?父母读书,孩子自然爱上读书,这就是“不言之教”。什么是“无为之益”?比尔·盖茨不给子女留一分钱就是“无为之交加”。身教重于言教。父母爱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提升自己,在耳濡目染之下,我们各方面的素质才能不断提升。
《小王子》告诉了我们,我们要一直保持童心,并不断努力,自食其力。
今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说的是一名飞行员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遇到了故事的主人公小王子。小王子来自另外一个星球,飞行员他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并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当小王子最后要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很伤心,也很舍不得。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小王子很纯真,不像大人们那样世俗和空虚,眼里只有物质和金钱。书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看见了一栋粉色的房子,窗户上缀满了天竺葵,鸽子在屋顶上栖息。大人们绝对无法想象那到底是一栋什么样的房子。他们肯定会说:我看到了一栋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多么漂亮啊”小王子还在童年,他无法理解大人们对物质的欲望和盲目,还有内心的空虚和愚妄。
在现实生活中,好多大人就是这样的。在他们眼里,追求金钱和物质是生活的唯一目的。他们追求的是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小汽车和更多的金钱,却根本不在乎精神方面的追求,忽略了人生根本的意义。处在童年的我们要向小王子那样纯真,善良和积极向上,要善于发现真善美的东西,不要被金钱迷惑了。
《小王子》真的是一本好书,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
《小王子》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小王子》是一篇短篇小说,篇幅短小,语言朴实但一字一句都富有哲理。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太懂,只能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就知道小王子是个外星人,他是个孩子,他因为和他的花闹了别扭做一来到地球上……但细细品味,才发现这个故事是多么的精彩,更重要的是,这个故事蕴含了一个哲理。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圣·埃克苏佩以前是一名爱好画画的孩子,但却因为得不到大人们的好评,而是不理解的眼光,改行做了一名飞行员。在一次飞行中,飞机出现故障,降落到沙漠地带,备用的水只够用一个星期,本是特大的不幸,但却因此遇见了故事的主人公——小王子。在作者与小王子的交流中我才得知,小王子是来自外星球的,他所居住的星球很小很小。但是他对身边的每个东西都很关心。不过,有一天,他和他的花儿——一朵漂亮的玫瑰花闹别扭了,他决定离开这个星球,到宇宙旅行……地球是他到的`第七个星球。
在作者与小王子的交流中,我发现小王子不仅纯真而且还很有爱心。他和他花儿之间的爱,他和狐狸之间的爱,以及和作者之间患难见真情的爱!
虽然故事的结尾是悲伤的,小王子死在沙漠中,回到了他的星球,回到了他的花儿身边……但是,小王子的精神永远在地球上蔓延。我们会像小王子那样,一点一点发现爱,明白爱,收获爱……
时间过得飞快,暑假已经过去了一大半。由于天气原因,我不得不在家里度过漫长的一天。
《小王子》这本书自从买回来就没有翻过,所以我就趁着今天的空闲读完了这本童话寓言书。
小王子是一个从B602小行星上来的“永远也长不大“的人。他在自己的星球上和他的玫瑰花闹了别扭,于是独自一个人开始了漫长的宇宙旅行。为了开阔眼界,小王子去了六个星球,遇到了有很多伤心事的酒鬼,忙得不可开交的商人,还有点路灯的人和长满胡子的老地理学家。最后到达地球。一只狐狸使他懂得了爱与责任,于是小王子想回到自己的星球与花儿团聚。当他无法回到B602星球的时候,他选择了死亡。故事的叙述者为了纪念他,写下了这本书。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我通过这本书懂得的众多道理中的一个。书上曾提到过一种树——猴面包树。它不是像路边的那种可爱的小灌木,而是一个顶教堂那么高大的大树。小王子每天都要按时拔出这些树的苗。看到这里,我很疑惑,心想:“为什么要按时拔,不拔又会怎么样呢?“原来这种树的树苗长到一定大就拔不出来了,它们长到一定数量会撑爆星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把坏习惯比喻成那些树,不及时改正的话,坏习惯的养成会给你带来终生的后悔与不便。
小王子游览了前后六个星球,书中也描述了许多人。有些人善良,有些人是悲哀的,可笑的。这些人都可能会是某些人的影子,作者写这些可能是让我们学习或改正自身的缺点,让我们去学着做成功的人,自信的人,勇敢的人,善良的人……
这本书本来是写给那些已经丧失了童真的大人们,给一直生活在权力和金钱中的大人们的一个警示!告诉他们在生命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才是应该去追求的。让那些快乐,童真永远存在在所有人的心中。
我希望大人们都不曾失去那些美好的东西,这样爸爸就不会那么辛苦的东奔西跑,和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妈妈不会在我提到有趣的事情时只会点头说“是“或“好“。那样大人们都不会总以“你已经长大了““学习最重要“为借口来打发我们。因为在我们心中,自己永远是小孩子,永远不太喜欢学习。难道大人们都没有经历过童年,蝴蝶都没有经历过是蚕的日子?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家里的钟表准时报时,而我的心里也懂得了更多。
在这次暑假生活中,我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一个幼稚的孩子,他看到了最真实的世界。想知道这个孩子是谁吗,那就请翻开《小王子》,在里面你将会看到一个天真的"王子"。
这个故事对于在科技发达的现代你来说,可能显得十分幼稚。但这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故事是从主人公和小王子相遇开始的,小王子给主人公讲述了他眼中的世界,他说:"大人都好奇怪,为什么总是去做那些没什么用的东西呢?"在我看来,这句话说的很好,因为现在很多的人都抛弃了心灵的美好而去追求物质上的美好。
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做一个心灵美好的小孩,Because我认为心灵美早已胜过物质上的满足。
在这本书中你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各自代表了一类成年人。心灵美远胜于物质,这本书从头到尾几乎都贯穿了这一个概念。
但愿我们都能少一些虚伪,多一些真实;少一些浮华,多一些朴实;少一些责备,多一些理解。
《小王子》作为一本经典童话故事,讲述了一个瑰丽奇幻,但又略带悲伤的故事:一位来自遥远小星球的小王子,因为和一朵花闹别扭,同时也怀着想要了解外面世界渴望,离开自己星球去旅行,与一位来自地球的飞行员成了好朋友,最后舍弃肉身以死亡的方式回归家乡。
这本书完美的融合了儿童世界的童真以及成人世界的深刻道理,是一本老少皆宜的童话,不同年龄段的人阅读这本书,都会有一些收获。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这本书了,但这一次看这本书,却读出了和之前不同的感觉。第一次看书是在两年之前。和现在相比,那时的我,认为这本书实际上就是一本童话,其中的道理也没有读懂几个;现在在读这本书,忽然才发现,现在的我某些方面就像书中那些大人一样,回头再看小王子的问题却有些不理解了。是我已经长大了吗?现在回过头来才发现,原来保持一颗童心是很重要的,这样你就不会失去人生的目标。“最重要的东西是眼睛无法看到的,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或许,这就是童真的定义吧。
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想哭的冲动。
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作业,然而当我读完,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成年人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比如对几米手绘画的喜爱。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也不尽是。
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
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点灯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中,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
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梭罗说,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他是远离人群的,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美好,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
在哥哥的书柜里找到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看到说明银行有聚就,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四本大人小孩都喜欢看的书,我很好奇是什么书?可以让大人小孩都喜欢看呢?我要夹着读了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的只有他一
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星球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一个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堕落这本书中,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小羊吃掉,它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在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花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他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我还知道这里面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欺欺人,也不要高大自大,那个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面浪费时间......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嗯,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堂吉诃德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堂吉诃德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堂吉诃德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收录的堂吉诃德读后感经典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从6月11日至7月29日,历时48小时,随着堂吉诃德的去世和熙得·阿默德·贝南黑利的搁笔,我也完成了我的“骑士冒险”。82万余字的长篇巨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长呢!一字一句就像夏天的雨一样哗啦啦地滴落心底,留下明晰的印记。
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我应该是早几年前就想拜读这本世界名著的了,但是因为一直执着于杨绛先生的译本,而又恰巧没遇到,所以一直搁置了。但是,在我读完这本杨绛先生所译的《堂吉诃德》后,我觉得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其实,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这部著作中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堂吉诃德和桑丘了,我们的“哭丧着脸”骑士和“最逗乐”的侍从。堂吉诃德本身是位高明的乡绅,但因受“骑士小说”的影响常常会做出常人觉得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比如会把风车当成巨人去挑战、会冲入羊群战斗。我们会觉得这很荒唐、很傻气,甚至很可笑,但又可以感受到他是多么严肃和认真地去做这些事,又会很心疼,很敬爱他。常常会看着看着就放声大笑,笑过后又会悲伤地流泪,好像我自己也是一个“疯子”。我知道当小男孩被雇主绑在树上打时,他出手相助是出于好意,但却又好像是办了“坏事”。似乎他的被创造就是为了“取悦”别人,看看那些公爵或客店的人怎么将他当成“傻子”似的捉弄,只为看他的笑话。可是把别人当傻子、疯子捉弄、整蛊的人,不恰恰是疯子、傻子吗!有些人的疯傻是没有意识的,有些却是故意为之呢!
桑丘和他的灰驴儿
至于我们的侍从桑丘呢?您觉得他是没文化的“傻小子”吗?不!不!他可高明着呢!他知道很多哲理,虽然堂吉诃德经常说他“乱用”谚语。其实,我很多时候不觉得那些谚语有何不应景,那像极了家乡那些老人们常说的“土话哲学”。从我们的“大总督”桑丘对几宗案件的审判就可见一斑呢!
在这部著作里,要说我最喜欢的情节,觉得最有趣、最有意思的地方,那就非堂吉诃德和桑丘的对话莫属了。这些对话读着觉得轻松、有趣,沉下来思考,原来又都暗藏哲理呀!像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渐渐明白很多道理,我真是极为满足,极为欣喜的。无比感叹塞万提斯先生的才,这样的“双主人公”设置成就了堂吉诃德和桑丘不可撼动的“历史地位”。没有桑丘的话,堂吉诃德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堂吉诃德;没有堂吉诃德,桑丘也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逗趣的桑丘了。
塞万提斯先生写这本书的最初用意据说是为了讽刺当时极为风行的“骑士小说”,但时间似乎赋予了这部著作更多的意义。那对您来说它的意义是什么呢?还得您“亲身跟着堂吉诃德去冒险一番”也能知晓呢!
《堂吉诃德》这本书是西班牙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二十本书之一。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这本书中的堂吉诃德是主人公,他酷爱读骑士类的书,一心想当骑士,于是他便用破烂铁拼凑成一副披甲,桑乔也心甘情愿当堂吉诃德的下人,他便走上了骑士的路途。他在路途中遇到过一些使人感到虚惊一场的事情,大家都以为他很疯,他的朋友几次都想把他哄回来,但他们知道那些都是没用的,堂吉诃德总会一次又一次地成功出逃,大家心生一计,让一位学士伪装成白月骑士的样子,击败了他,堂吉诃德也答应他在家一年不许出来。后来,堂吉诃德才从梦幻中苏醒过来,他悔恨原来做过的那些可笑的傻事,但是他还是因岁数过大而长眠了。堂吉诃德死后,大家在他的墓碑上立下了这样的语句:高尚贵族,长眠此地,英勇绝伦,虽死犹生,功盖天地,雄踞世界,感憾寰宇,身经百难,生前疯癫,死后颖异。
堂吉诃德的这一段可笑而又可悲的经历,批判了没落的骑士制度和封建社会,揭露了西班牙社会的丑恶现实,体现了他对民主精神的追求,堂吉诃德其实根本不是疯而是对这种封建社会的歧视!
暑假的时候,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堂吉诃德》。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我的最爱,每看一次都让我感触良多,百看不厌,学到了很多东西。
堂吉诃德自小就喜欢骑士小说,他梦想着过上古代骑士的生活,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把他看上的乡村姑娘当作心中的女神,还带上一个叫桑丘的侍从,然后骑上一匹自以为是世界上壮的马――驽辛,便开始出发了,由于那些骑士小说,他误把风车当成巨人,展开了‘惊天’搏斗,把羊群当作敌人,又一次展开了‘拼杀’,把受害的苦役当作落难的骑士,为了解救他们而不惜姓名……就这样,他不分好坏乱打一气,只为了成就他的‘骑士精神’,而他身边的小侍从桑丘,总是惊呼着告诉主人真相,而主人则以‘魔法师的杰作’蒙蔽桑丘,桑丘则又悔恨自己不该为了小利益【骑士曾许诺给他一个小岛】来和堂吉诃德瞎混,于是,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知道了这件事,他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便假装成骑士来打败堂吉诃德,可是反被英勇的堂吉诃德打败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又一次向堂吉诃德挑战,终于打败了伟大的骑士,因为事先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在临终时才明白一切的虚幻,并嘱咐外甥女不能嫁给看过骑士小说的人。就这样,这位伟大的骑士走了,一切故事都以完结了。
这个一生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的人未免有些可笑,很多人说他的作者塞万提斯是为了抨击乱造骑士小说的人而写的,可是我认为从堂吉诃德身上还是可以看到一些新的东西——那就是对理想的坚持和信赖,这个伟大的骑士在经历了第一次的‘骑士出征’的挫折后,他并没有放弃,哪怕被打的遍体鳞伤,他又一次的踏上了征途,接下来又来了第三次,而等到他失败后,他遵守诺言的退出了骑士生活后,就卧病不起,可见他对此事的执着和向往,而当他的侍从一再的告诉他眼前的真相时,他并没有动摇,反而更加坚持地说,“那是魔法师在搞鬼。”可见他从来没有对‘骑士’这一名词怀疑过,他深信自己可以当一个好骑士。
堂吉诃德对自己做一个骑士的理想一生的坚持着,信赖着,可是我们呢,有多少人对自己的理想会一味的坚持和信赖着,记得五年级时,我的一个朋友坚定的对我说,我要去参加星光大道,我一听,上星光大道不就成名了,于是我也参加了朋友的‘星光大道’,但是没过一个月,我们就忘的精光了,你可能说,这是我们小不懂事,可是,我也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的一个哥哥他在高三时回忆说,我高一梦想着要考一本,高二一看没戏,就想,算了,二本也不错,而等到高三时,他看更没戏,便大呼,我三本都考不上了。我们笑做一团,可是今天回想起来,也只能怪他没有努力没有坚持了。
我想,我们应该学习堂吉诃德的精神,信赖自己的理想,努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吧。
老师还在上面讲,讲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着,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堂吉诃德对骑士事业的忠诚,我感觉我们小学生以及青少年们都应该具有堂吉诃德这种醉心事业的精神,为了自己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付出所有代价。堂吉诃德同时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幽默有趣的人。把皮带当作魔鬼,把羊群当作敌人。可是在关键时刻,为了维护正义,竟然可以牺牲生命,把生死置之度外,这种精神是崇高得。
最后。我希望人们都可以学习堂吉诃德这种精神,维护正义,维护理想。
400多年前,当《堂吉诃德》首次出版时,幻想的西班牙骑士正式开始,在所有读者的幻想世界中驰骋。骑士挥舞着他的长矛,在文学界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浪潮,这股浪潮还没有消退,但已经变得越来越强烈。
小说的别林斯基说:“在欧洲文学的一切,非常和谐的严肃和滑稽,悲剧和喜剧,琐碎和庸俗的生活......这太美了例子只是发现堵塞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事实上,“堂吉诃德”,而不是简单的悲剧和喜剧的,它更像是史诗严肃。这是远远超过引起我们欢笑和泪水,也引发思考是深刻的艰巨:关于信念。
塞万提斯在这部电影作品中,将堂吉诃德塑造成我们这个问题世界也是唯一的一位信仰者,也正因如此,堂吉诃德无法通过融入,甚至导致无法忍受可以这样对于一个企业没有文化信仰的社会,于是他用想象为自己发展创造了一个网络世界,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他在自己的世界里恣意驰骋,信马由缰。
最初,它会被看作是一个漫画人物堂吉诃德,以为他疯了,真是太赶到捍卫信仰。但他们不知道,在堂吉诃德的眼中,他们应该只是嘲笑的对象,他是那么的差,甚至在所有的信心。堂吉诃德桑丘告诉服务员。潘沙说:“征文桑丘,让他们叫我疯了,我疯了还是不够的,所以他们不能得到批准。”也许,堂吉诃德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信徒,尽管他只活在文学的世界里,这是骑士最深切的悲哀。
随着尼采的一声高呼:“上帝已死”,信仰被正式押上绞刑架。如今,依然发展有着不同宗教,有着信徒,可已经基本没有了信仰。如今的宗教,只是因为人们可以用来进行寻求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与庇护的工具罢了。人们生活开始我们知道自己索取,计较得失。为了社会信仰需要付出一切?或许,真的是疯了……
我们可以或许他们永远都是无法真正体会到那令堂吉诃德奋不顾身的力量,可这社会并不重要影响也是我们对他的尊敬。我们会永远不会记得,他为了自己心中的骑士道被斫掉了就是一只耳朵,也曾在中国交战中摔断过双腿,还有他一次次忍痛提起长枪继续进行冲锋,一次次夜晚忍着饥饿默默擦拭铠甲。
最终,在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里,唐吉诃德失败了。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压的泪水,夜莺已经不知道下落。我们的骑士倒在地上,头盔还戴在脸上,对他的对手,银色月亮骑士喊道”拔出你的刺刀”
天气渐渐淡去,日落降低,最终骑士消失,信仰朦胧的最后痕迹。
四百多年时间过去了,我们可以有幸,还能从中国文字中领会那令人感到震撼的信仰之美。
你睁开眼——眼中只有,怜悯弱者的哭泣。
你闭上眼——耳中只有,巨兽咆哮的风暴。
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骑士。
这让我印象深刻的诗句出自于西班牙伟大的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堂吉柯德》。它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世界名著,是欧洲长篇小说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也是我最喜欢阅读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描写的是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堂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竞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甲弩马装扮起来,以其貌不扬的放猪女为意中人,以矮胖的农民桑丘作侍从,三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助强的骑士业绩。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和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
在这里我看到了一个可笑、可悲、可敬的堂吉诃德。
他可笑,是因为他看风车为巨人,视羊群为军队,受封客店,解救囚犯,选村姑娘做心
上人等等这一切荒唐的事情,足以使我们捧腹大笑。
他可悲,是因为他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践行他那理想化的骑士道,他对此是如此的迷恋和执着,如此的不可思议,已完全变成偏执。正如拜伦所说:"《堂吉柯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是使人感到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服坏人是他的唯一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他可敬,是因为他能坚持自己的信念,在一个不属于骑士的时代"仗剑走天涯"。他敢用自己的行动,甚至生命来捍卫道德、正义和信仰,即使大多数情况下都以失败而告终,但他这种不屈不挠、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实在是令人敬佩。
堂吉诃德的这种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的高贵美好的精神,以及为了追求理想,坚持不懈、勇敢顽强的高尚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柯德一样,锲而不舍,执着勇敢的去实现我们自己的梦想。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xxx,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xxx,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寒假里,一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出现在我的眼帘里。之后,便久久抹不去。
《堂吉诃德》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由于看多了骑士小说,便幻想着成为一位威风凛凛的大骑士。于是,他改名堂吉诃德·拉曼恰,让自己的仆人和邻居做他的侍从,开始了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旅途。期间,他把羊群看做敌人,把旅店看做城堡,把酒囊看做巨人头,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断的不顾青红皂白的乱杀乱砍。他的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自己也受苦,正可谓:损人不利己。最后,他立下遗嘱,如果唯一的亲人侄女嫁给骑士的话,就取消她的继承权。
这本书诙谐幽默,读着不禁令人发笑。但作为世界名著,自然有他深刻蕴含的道理:有一份幻想固然是好的,但如果是不切实际的妄想,最终不仅会伤害别人,还害了自己。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是美好的,但他实现这个梦的过程,却不理想
这不禁令我想起了如今,不是还有不少人是这样吗?!有的人为了成就自己的成名梦,不惜作践自己,用金钱去开路。有的人为了自己能上一所好的大学,不惜采用作弊的手段。这不是一样令人发笑吗?
但是,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勇于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只为金榜提名;多少热血少年发愤图强,只为在奥运为国争光。这,不正恰恰体现出了那份为梦想的执着吗?
堂吉诃德,一本数十万字的堂吉诃德。却时刻在提醒着我们:不要成为下一个堂吉诃德!
一般关于这本书的看法是它兼有戏剧和悲剧的元素。说它喜剧,主要源于主人公在书中的行为与思想都是十分滑稽可笑的,从而构成了喜剧元素;说它悲剧,是因为堂吉诃德虽然内心有着美好的愿望、崇高理想却向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这当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构成了悲剧。
而在我看来,这本书应当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才对。即使它真的包含了一些喜剧元素,如上文所提到的一样,那也只是塞万提斯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悲剧性而特意为之。一喜一悲的映衬不是喜剧愈喜,而是悲剧愈悲。因为我始终认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悲剧的艺术性要远高于喜剧的艺术性。喜剧只能用作一时的欢娱,而悲剧才能让人反思。
对于塞万提斯来说,一部不能引起反思的作品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知道,彼时的西班牙王国正日渐衰落,同时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在那里发展起来。复杂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下,所有人都陷入了困境。王国因此希望能够用骑士精神来加强统治,塞万提斯则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嘲弄了骑士精神。
而作者大概并没有向嘲弄堂吉诃德,因为堂吉诃德实际上是一个受害者。相反的,主人公的英雄品质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是展现。他不是为了忠君、护教,而是为了扶危济贫、改革社会;他勇敢而善良。除此之外,他还具有渊博的学识。可以说,如果他吧是看了那些骑士书籍,他一定能够在社会上有所作为。
但他就偏偏看来那些误认的骑士小说。这样,他的渊博学识、优秀品质就反而“成就”了他“喜剧”的一生。世事之无常,瞬息万变,在他身上体系得尤为明显。由此也可以想到一个问题:一个人何以由一个天才变成蠢材?又何以由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小丑?就作品本身而言,我们似乎可以从作者的时代背景得到答案;然而既然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就足以证明它在每个时代都具有其现实意义。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所谓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的东西撕碎了给大家看。从某种意义上说,《堂吉诃德》符合这样的标准。他把主人公身上种种优秀、美好的东西都“转化”成了被世人嘲弄的理由,成就了一部“喜剧”;恰恰是这样的“喜剧”造就了主人公的悲剧人生。也许世界就是这样,一边是喜,一不注意就滑到悲的那一头了。
传奇作家塞万提斯在这本被认为代表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中勾勒出了一个既颠且痴的游侠骑士的形象。说他颠,是因为他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说他痴,是因为堂吉诃德从来都是那么固执,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真实的世界,当然他可能也看到了,但他却一点也不相信。
堂吉诃德可以说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虽然这样形容他稍微有一点讽刺意味在里边。毕竟他的“特立独行”是有悖于世人的普遍认知的。他的特立独行不但是他敢于与天斗、与地斗,还体现在他在面对世人嘲讽时能够自得心安。非但如此,他甚至还认为整个世界、所有人都错了,想要“拯救”世界。
他让我联想到了阿Q。不过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比阿Q更“Q”。阿Q在面对世界的时候,心里很清楚拯救是个十足的异类,挖空心思获取一种“精神胜利”以自适。而堂吉诃德则不然,他浑然不知拯救头脑中的世界完全不同于现实中的世界,反而认为是别人错了。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如何自适的问题,而是一门心思与他眼中的巨人、恶魔决斗,不让他们为害人间。仅从这一点上看,姑且不论他的行为是否有意义,我们可以说,堂吉诃德比啊Q的“境界”要高,而且远超诸愚人痴人之上。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每个人对于福尔摩斯探案集,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在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必看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提到福尔摩斯,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他就是柯南道尔笔下那位赫赫有名的推理学专家。他的探案和推理真是无与论比的,任何人见了都会赞不绝口。他性格开朗,喜欢吸鼻烟,沉思案件过程时,他总是食指与中指相抵,闭着眼睛思考。他对化学十分热爱,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每当他的得力助手—华生医生在他家睡觉时,每到午夜他都能听到玻璃试管的撞击声。
虽然他的性格十分开朗,但是他一做起事来,就好像是判若两面人,一丝不苟,一言不发,及其认真,有时甚至做得废寝忘食,只吃一顿早餐。他有如此敬业的精神,所以名气才会欲发大增。
他拥有着稀奇古怪的思维,又同样拥有超强的顺理事情的脑子。在一些奇案中,福尔摩斯可以根据嫌疑人写在墙上的字,推断出他的身高和一些特征;还有他总是推断得很准确,像诸葛亮一样神。奇案必定很难,但在福尔摩斯面前,完全是小菜一碟,不用那样费尽脑子想,猜测。而他的两个伙伴——华生医生和琼斯警察却经常弄得晕头晕脑的,搞不懂他的用意。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认真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中获取更多的奥秘。
假期里,妈妈送我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我拿到这本书后爱不释手,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侦探小说。
在柯南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让我看了津津有味,丝毫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把每一个案子都一个一个的决。福尔摩斯就是这么有魅力,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的我学习。
近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这本书,福尔摩斯的推理之准确及观察之细致使我颇为钦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吧,对,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他破过的`奇案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案子就属《银色马》这一案了。
此案主要讲了金斯皮兰马场有一匹连年得赛马比赛第一名的名马—银色马。临近赛马比赛的时候,银色马忽然消失了,伴随着它的消失,警方还发现了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那在荒野中的尸体。大家都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福尔摩斯通过认真观察,和华生(福尔摩斯的好友,帮手)一起推理,以及他惊人的知识,给了金斯皮兰的马场主人一个顶呱呱的惊喜—银色马如期出现在赛场上!原来呀,约翰·斯特雷克受了那些赌银色马输的人的贿赂,半夜把银色马牵到荒野准备把它的后裸骨筋腱划上一刀,这种方法既看不出伤痕,马又会因此轻微跛足而影响比赛。可是马感受到危险的来临,所以猛烈地尦起蹶子来,驯马师被踢到,当场倒了下去。后来,福尔摩斯通过推理和观察,在旁边的一家马场找到了被马场主人发现并改变颜色藏起来的银色马,破了此案。
看似简单的案子,破起来可不容易,所以一个优秀的侦探必须具备四点:
一、冷静的头脑;
二、敏锐的观察力;
三、敏捷的思维以及
四:无人可及的、在遇到困难时敢与死神一搏的精神。
福尔摩斯正是拥有这几点,所以他是个杰出而又令人尊敬的侦探。
记得看看这本书哟,你的收获会很多!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喜爱的书籍之一,它主要介绍了福尔摩斯和一名医生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破了不少非常奇怪的案件。
这本书教会了我不少东西,其中在写法方面使我受益不浅——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除此之外,这本书也给了我许多启发,如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身边每一样事情,一样东西,哪怕是那么微不足道,只有这样,你才会在生活中发现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
如果你问我,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话要说,那可是多着呢!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观察任何事物都非常仔细,决不留下一点东西,而且他机智聪明,能在危急时刻冷静地想出好办法。就像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和这主人的性格的事情来说吧。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你肯定很好奇他是如何猜到的吧,其实,他是通过自己仔细地观察,从手表上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去联想、推理,才得出结论的。
瞧,这位大侦探怎能不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呢?《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令我受益匪浅!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集》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释然……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 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第二个悬案是“三k党”约翰 的父母无意中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个k,和五个橘子,他的父母没在意,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被谋杀了,过了几天,约翰也收到了这种信,被杀了,三次被害地都靠近“孤星号”“白鹅号”孤星号的人说:我没给他橘子,一定是白鹅号的人干的。白鹅号的人说:我们也是才知道这件事,一定是孤星号的人干的!到第是哪一条船干的呢?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探案集】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当然,开头还是那句话,我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一定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好!现在就开始我的读后感记录。
我今天看的文章是《厄运降临》其中,那个都讨人喜欢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是毫无退入,只能等在这奇迹,那,这个厄运到底是什么呢,我看,原来是小女孩就是因为有美丽的外表而引发的种种事件,显示要嫁给一个老头子,因为“四圣”的其中两位的儿子喜欢她就逼迫小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读后感。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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