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在认真品味阿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收录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精选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丟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书陪我走过了3个年头;有一本书,向我诠释了侦探的秘诀;有一本书,让我见到了世界第一侦探的水平;有一本书,让我学会了观察与推理。
你想明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吗它叫《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作者名叫亚瑟。柯南道尔。柯南道尔因成功所造福尔摩斯一人,被评为推理小说之王!如果要找到与他写作水平相当的人,世界上只有两位:一位是阿嘉莎。克丽斯蒂,另一位是罗宾汉之父。《福尔摩斯》一书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好友华生共同破案的60个故事。
读完这书,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推理潜力超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不出一周便能够破获!福尔摩斯的记忆力与观察力也是超一流的。我们也应当多多观察周围的事物,向福尔摩斯学习。观察力决定着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认知,细心观察也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知识。只有注意观察,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才会赢得别人的欣赏。
华生说:福尔摩斯是一架用作推理和观察最完美无暇的机器。可见,福尔摩斯多厉害呀!
我要读更多的书,学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哦然的机会你,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过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物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就像我一样,有时考一个好成绩,结果骄傲起来,于是下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也经常出现问题。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那破你连看都没看过。
但是骄傲并不是代表没有自信。如果福尔摩斯手里掌握着许多证据,如果没自信,不敢行动再多的证据也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 。无论是在困难的事情,只要你敢去尝试一下,就会有成功的机会正像贝弗利·希尔斯说的一样: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注定会失败。所以无论是什么事,都要勇于尝试。
只有细心自信加上勇于尝试,才能获取成功的希望,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品质。比如福尔摩斯办案时的冷静,只有一个人在冷静的时候才会认真,头脑清楚,写作文也一样需要冷静,这样才能写得更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大鱼脱钩”这个部分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好友华医生一起擒贼的故事。通过这一段让我知道了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福尔摩斯是一位才华横溢,但性格孤傲,淡泊名利的侦探,他思维缜密,具有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力、记忆力也同样惊人。
华医生是一名医生,自从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们就成为了朋友,并且兼福尔摩斯的助手。他还是一位记者,记录了他和福尔摩斯经历的所有事情,并且十分仔细的为福尔摩斯查漏补缺,一生中能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也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啦。
这个故事里讲福尔摩斯的神态十分丰富。比如,他在发现“大鱼”不见了的时候,福尔摩斯脸气得像个大苹果,红红的,气的耳朵一直在扇动,还不停地说:“该死,该死。”
还有一次福尔摩斯再次发现“大鱼”,喜笑颜开,开心得皱纹都出来了。故事中的华医生是一位十分有责任心的人,他无时无刻的为福尔摩斯记录事情的发展过程,如果遇到问题他也提供自己的帮助,这两个活生生的人物让我更喜爱这本书了。
因为作者的才华横溢,才能把两个皮包骨头的人写的有血有肉。我也要像作者一样,把手下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笔下生花。
这本书的人物描写非常多,我也发现了很多词语和一些独特的语言,我会把他们记录下来,为我的笔记本添加一处风景。
“歇洛克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应都熟悉,他是英国的名侦探,也是位破案高手。就在前几天,我买了一套关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书。说到福尔摩斯成名,跟他的好朋友也就是一开始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牙科医生“华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华生”是他的好朋友所以每次他探案都带着“华生”,“华生”在观看破案时记录了下来。因此“歇洛克 福尔摩斯”才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下面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这里面既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等经典中篇,让我看到了人们为财残杀的一面;而《第二块血迹》、《六尊拿破仑雕像》、《跳舞的小人》、《鬼足迷案》。短小精悍的故事又让我看到了人们不择手段的一面。
我读后发现其实,福尔摩斯不只是为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聪明推理而办案,而是为寻找真相和证明自己的推理而办案,而且,他也不是一味的把最终的凶手绳之以法,有些故事,他在查明真相后,发现那人并不是故意杀人,那人一个劲恳求他,他最终放了她,还说了一句“滚出伦敦”。
在我心里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人我很崇拜他,想成为这样以为侦探!
这确实是一本好书没有读的的朋友们快来读吧!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在阅读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战争与和平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如何才能将一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最新收录的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精选模板,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那就是著名的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写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写清了人道主义与博爱精神。作者将“战争”与和平两种生活、两条线交叉描写,构成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阔宏诗,《战争与和平》的基柱是肯定这次战争中俄国人民正义的抵抗行动,赞扬俄国人民在战争中所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和英雄主义。但作品的基调是宗教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作家反对战争,对战争各方的受难都给予了深切的同情。
和平是怎么来的,是那么多不怕死、不怕难,勇于拼搏的战士们为我们搏的,用什么去搏的?那就是他们的鲜血、他们的生命。
我愿是一名使者,使各国消战争,愿是一只和平鸽,带着和平的飞向四面八方!在我看来作者的一些思想,我还不懂,不过,我知道,我们要拥有一颗心,一颗爱国的心,一颗和平的心。
看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战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敢拼搏,不敢去夺取和平,失败的不要紧,受伤了也不要紧,重要的是千千万万的人对你期望啊。
托尔斯泰曾说:“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的确,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我们置身其中,似乎可以掌控大局,但又感觉如沙砾般渺小。因而,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理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它是一群年轻人在时代的大格局下对人生的不同选择,或喜或悲,引人深思。
性格决定选择,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自己的选择。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随着时代或多或少改变着。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产生一些新的思想,并不知不觉中完成改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到放手,甚至死亡。相对于皮埃‘而言,他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性格有关。他冷静,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少皮埃尔的那种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死在战场,深感可惜,但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开安排他,毕竟他在临死时彻悟了。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成熟多了,沉静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以至,杰尼索夫再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
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格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的选择是俄国青年的代表,在战争的洗礼下,他们又使俄国充满让世界战栗的力量。
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笔耕不断,曾著有多部佳作,但就知名度而言,《战争与和平是》一部脱颖而出的鸿篇巨著,它被誉为“一部史诗级般的巨作”。托尔斯泰在最后对历史、民族的总结中,提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是一门关于各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的生活学问。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主题———战争与和平深刻关系。
这本书一方面以虚构的瓦西里、罗斯托夫、别祖霍夫、博尓孔斯基四个家族的生活为主要线索,恢弘地反映了19世纪初期的俄国生活,构成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作者歌颂了俄国人民抗击拿破仑入侵的英勇的气概,并将俄国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人物放置于战争这一特殊阶段,塑造出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小说中出现的四大家族以及和四大家族相关的贵族人物,被作者有意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趋炎附势、投机取巧为代表的瓦西里家族,他们不顾祖国的安危,在国难之时仍沉湎于享乐之中;另一类则是以国家为重、勇于在危难关头为国家排忧解难,甚至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祖国献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东西。作者在赞美这一类贵族人物的同时,也不忘描写普通人物中的杰出代表,这些普通士兵在战争中表现出的不畏牺牲、英勇果敢的高贵品质和那些身处高位却卑鄙胆小的贵族统治者形成鲜明的对比。而“战争”与“和平”这两个词则生动地展示了战争前后俄国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卷。
我读过许多的书,可从未读过以两个主题交织而成的作品,伟大的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让我开了眼界。《战争与和平》被誉为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真是名副其实!
这本书阅读的时间跨度特别长,差不多俩月了,原因有二,书本身就是大部头,经典名作,不易读,其二,这段时间迷上美剧,阅读懈怠很多。
这本长长的战争与和平大名不知道是小学还是初中就听到了,反正真正的阅读是听到这本书的十多年以后,书中的内容说来也不复杂,复杂的是俄国作品中类似欧洲的人名地名让人头疼。很多时候除了关注书的内容本身,还要花心思去记和分辨这些人名。
这本书虽然不是历史书,(作者好像也不认为它是小说,但是我们归类还是会把他归为小说。)但是我阅读完感受最深的二点确实关于历史的,其一就是之前了解到的拿破仑进攻俄国失败因为资源短缺,这本书让我看到的正好相反,法国占有各种优势,一度让俄国首都迫使莫斯科的大部分人撤离莫斯科。其次,就是关于拿破仑的形象,通过作者的一些观点描述,让我了解到,拿破仑或者其他一切容易让人膜拜的形象,更多的可能是不断去强化其光辉形象的结果。我们了解的真实,未必是真实。(当然这两点是基于本书给我的认识。)
很难想象,书的收尾阶段,作者对于科学的开放态度,让我敬畏。原来,我们上学书中所给我们的托尔斯泰或者其他的人物形象,过于单一化。可能有些作家或者人物,比我们所了解到的更让人敬佩,当你更多的去认识他的时候。而托尔斯泰便是其中一位。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楚,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气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熟悉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熟悉和学习欲望。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的著名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最高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史上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今天我再次看完了老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的第一卷,安德莱公爵之“死”深深地感动了我。
“假使每个人只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没有战争了。”(安德莱语)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给了安娜·米哈洛芙娜钱时,安娜·米哈洛芙娜已经紧紧地抱了她,并且哭了,伯爵夫人也哭了,她们哭,因为她们是朋友,因为她们有好心肠;因为她们从小是朋友,却为金钱这样庸俗的事烦心;还因为她们的青春都过去了……但两人的眼泪都是愉快的。基-督信-徒的爱,对于别人的爱,对于仇敌的爱,比起一个青年的美丽的眼睛在像您这样诗意的多情的少女心中所能引起的情感,更有价值,更甜蜜,更美丽。(这是安德莱公爵的妹妹玛丽亚写给她的朋友尤丽的信),以上几段所表达的只有一个字:“爱”。
但也明显地分类为两种类型,这是托氏思想的核心所在。一种是情感之爱,如两位夫人的爱以及日常我们一贯所宣传的那种类型;另一种则是我们生活中很少考虑到的,并且可以肯定地说,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很讲求实际价值的中国人所不承认存在这种类型的爱。即玛丽亚小姐所表述的这种类型的爱。这种类型的爱是高尚的,相信它的人也是高尚的,如迷惘的托氏、悲天悯人的雨果、热情澎湃的罗曼·罗兰等。尼考拉·罗斯托夫转过身来,好象在找寻什么,他望着远处,望着多瑙河的水,望着天和太阳,天是多么美丽、多么蔚蓝、宁静而遥远呵!夕阳是多么明亮而壮丽哦!而遥远的多瑙河里的水闪灼得多么亲切而灿烂呵!更美丽的是多瑙河那边遥远的蓝色的山峦,修-道院,神密的峡谷,顶上弥漫着烟雾的松林……那里又宁静又幸福……
“只要我能在那里,我便什么,什么也不需要了,什么也不需要了,”罗斯托夫想。“只在我的心中和这个太阳光下有那么多幸福,而这里……呻吟,痛苦,恐怖,和这种不可知,这种匆忙……他们又在这里喊叫了,又都向回跑了,我要和他们一阵跑,它,死亡,就在这里,在我头上,在我周围……俄顷之间——我便永远看不见这个太阳,这个河水,这个峡谷了!……”(注:这是罗斯托夫上马冲锋之前看到伤兵后的感想)。
生命、生活,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被人感觉出它的美好的,在平时往往被人忽略的内涵。其实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够自由地享受阳光,森林,山峦,草地,河流,在于平平常常的满足。其它则是无关紧要的。
在他(注:安德莱负伤“临死”前躺在奥斯特里兹战场上)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有灰云静静地移动着的天,没有别的了。“多么静穆、安宁、严肃呵,完全不象我那样地跑,”安德莱公爵想,“不象我们那样地奔跑、喊叫、斗争;互相争夺炮帚,——云在这个崇高无极的天空移动着,完全不象我们那样的哦。为什么我从前没有看过这崇高的天?我终于发现了它,我是多么幸福啊。是的,除了这个无极的天,一切都是空虚的,一切都是欺骗。除了天,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但甚至天也是没有的,除了静穆与安宁,什么也没有。谢谢上帝!……”
以上内容我觉得是这本书最令人感动的内容了,这种体验并非仅仅是看破红尘,而是对一种永恒的礼赞。对一种宁静,安详,辽远的憧憬。是对幸福的终极定义。这段内容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使我从此一改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升华到人类的良心上来感觉世事了。庄严、蔚蓝色的、宁静而悠远的天空,超脱于人类所有痛苦、欢乐之上的永恒和安宁,只有它才是我内心深处真正的精神寄托。
今天看完了《战争与和平》的第二卷。真是托尔斯泰呀!尽管我在有些方面极不赞同你,但,你的作品真叫我折服。“啊,玛利亚公爵小姐!”忽然他不自然地说,并且扔掉了凿子(轮子因为惯性还在旋转。玛丽亚公爵小姐很久以后还记得这个渐渐消失的轮盘声,这声音在她的记忆中和后来所发生的事情混淆在一起了)。(此是安德莱公爵的父亲因误听到儿子死于奥斯特里兹战场上而极度悲伤之故。公爵小姐是他的女儿。)括号中的内容只有思想深邃且善感的人才会有此共鸣的相同体验。太妙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被托尔斯泰的神笔在不经意间即写了出来。
“你要死了——一切都要完结了。你死了,你就知道一切,或者停止发问了。”(此是彼埃尔因决斗而自责出走时的心灵斗争)最高的智慧只有一种科学——整体的科学,这科学解释整个宇宙,以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要自己获得这种科学,就必须清涤并革新自己内心的“自我”,因此,在认识之前,必须信仰,并使自己趋于完善。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在我们心里放进了上帝的光,它叫作良心。(此是彼埃尔出走时,在旅店中,一个共济会会员开导他的话。安德莱公爵看了看彼埃尔向他所指示的天空,在奥斯特理兹战役之后,他第一次看见了那个崇高的、永恒的,他躺在奥斯特里兹田野上所见的天空;并且他心里的沉睡了很久的、最好的东西,忽然在他心灵中醒来,这使他感到又高兴又年轻了。这种情绪,在他一回到习惯的生活环境时,便立刻没有了,但是他知道,他不会加以发扬的这种情绪是在他的心里。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撰写的《战争与和平》,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巨著以儿女情长衬托出法俄战争,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社会领域,非常值得回味,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了这部著作。
小说描写的是:俄罗斯的罗斯泰尔伯爵的女儿娜塔沙美若天仙,在一次舞会上和一位年轻的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相爱。可是,不久后法俄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最终负伤身亡。娜塔沙悲痛欲绝,在别人的劝说下无奈改嫁。此时,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俄国有恢复了其乐融融的景象。这本书充分地表现出俄国人民坚强不屈的精神。
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我感触异常深刻:主人公安德烈忠心报国,最终为国捐躯,他的爱国情怀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安德烈为了祖国、为了人民,放弃了自己的幸福,终身长眠于九泉之下,守护着自己的祖国。娜塔沙天真善良,十分纯洁。彼埃尔善良真诚,凭着继承的遗产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可他并不像其他贵族,坚强与邪恶作斗争……这本书真是把那时候的俄国人的思想感情描述的淋漓尽致。
读完这本书,我衷心祝愿人世间不在发生战争,和谐永在!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堂吉诃德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堂吉诃德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堂吉诃德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收录的堂吉诃德读后感经典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从6月11日至7月29日,历时48小时,随着堂吉诃德的去世和熙得·阿默德·贝南黑利的搁笔,我也完成了我的“骑士冒险”。82万余字的长篇巨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长呢!一字一句就像夏天的雨一样哗啦啦地滴落心底,留下明晰的印记。
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我应该是早几年前就想拜读这本世界名著的了,但是因为一直执着于杨绛先生的译本,而又恰巧没遇到,所以一直搁置了。但是,在我读完这本杨绛先生所译的《堂吉诃德》后,我觉得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其实,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这部著作中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堂吉诃德和桑丘了,我们的“哭丧着脸”骑士和“最逗乐”的侍从。堂吉诃德本身是位高明的乡绅,但因受“骑士小说”的影响常常会做出常人觉得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比如会把风车当成巨人去挑战、会冲入羊群战斗。我们会觉得这很荒唐、很傻气,甚至很可笑,但又可以感受到他是多么严肃和认真地去做这些事,又会很心疼,很敬爱他。常常会看着看着就放声大笑,笑过后又会悲伤地流泪,好像我自己也是一个“疯子”。我知道当小男孩被雇主绑在树上打时,他出手相助是出于好意,但却又好像是办了“坏事”。似乎他的被创造就是为了“取悦”别人,看看那些公爵或客店的人怎么将他当成“傻子”似的捉弄,只为看他的笑话。可是把别人当傻子、疯子捉弄、整蛊的人,不恰恰是疯子、傻子吗!有些人的疯傻是没有意识的,有些却是故意为之呢!
桑丘和他的灰驴儿
至于我们的侍从桑丘呢?您觉得他是没文化的“傻小子”吗?不!不!他可高明着呢!他知道很多哲理,虽然堂吉诃德经常说他“乱用”谚语。其实,我很多时候不觉得那些谚语有何不应景,那像极了家乡那些老人们常说的“土话哲学”。从我们的“大总督”桑丘对几宗案件的审判就可见一斑呢!
在这部著作里,要说我最喜欢的情节,觉得最有趣、最有意思的地方,那就非堂吉诃德和桑丘的对话莫属了。这些对话读着觉得轻松、有趣,沉下来思考,原来又都暗藏哲理呀!像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渐渐明白很多道理,我真是极为满足,极为欣喜的。无比感叹塞万提斯先生的才,这样的“双主人公”设置成就了堂吉诃德和桑丘不可撼动的“历史地位”。没有桑丘的话,堂吉诃德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堂吉诃德;没有堂吉诃德,桑丘也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逗趣的桑丘了。
塞万提斯先生写这本书的最初用意据说是为了讽刺当时极为风行的“骑士小说”,但时间似乎赋予了这部著作更多的意义。那对您来说它的意义是什么呢?还得您“亲身跟着堂吉诃德去冒险一番”也能知晓呢!
《堂吉诃德》这本书是西班牙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二十本书之一。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这本书中的堂吉诃德是主人公,他酷爱读骑士类的书,一心想当骑士,于是他便用破烂铁拼凑成一副披甲,桑乔也心甘情愿当堂吉诃德的下人,他便走上了骑士的路途。他在路途中遇到过一些使人感到虚惊一场的事情,大家都以为他很疯,他的朋友几次都想把他哄回来,但他们知道那些都是没用的,堂吉诃德总会一次又一次地成功出逃,大家心生一计,让一位学士伪装成白月骑士的样子,击败了他,堂吉诃德也答应他在家一年不许出来。后来,堂吉诃德才从梦幻中苏醒过来,他悔恨原来做过的那些可笑的傻事,但是他还是因岁数过大而长眠了。堂吉诃德死后,大家在他的墓碑上立下了这样的语句:高尚贵族,长眠此地,英勇绝伦,虽死犹生,功盖天地,雄踞世界,感憾寰宇,身经百难,生前疯癫,死后颖异。
堂吉诃德的这一段可笑而又可悲的经历,批判了没落的骑士制度和封建社会,揭露了西班牙社会的丑恶现实,体现了他对民主精神的追求,堂吉诃德其实根本不是疯而是对这种封建社会的歧视!
暑假的时候,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堂吉诃德》。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我的最爱,每看一次都让我感触良多,百看不厌,学到了很多东西。
堂吉诃德自小就喜欢骑士小说,他梦想着过上古代骑士的生活,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把他看上的乡村姑娘当作心中的女神,还带上一个叫桑丘的侍从,然后骑上一匹自以为是世界上壮的马――驽辛,便开始出发了,由于那些骑士小说,他误把风车当成巨人,展开了‘惊天’搏斗,把羊群当作敌人,又一次展开了‘拼杀’,把受害的苦役当作落难的骑士,为了解救他们而不惜姓名……就这样,他不分好坏乱打一气,只为了成就他的‘骑士精神’,而他身边的小侍从桑丘,总是惊呼着告诉主人真相,而主人则以‘魔法师的杰作’蒙蔽桑丘,桑丘则又悔恨自己不该为了小利益【骑士曾许诺给他一个小岛】来和堂吉诃德瞎混,于是,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知道了这件事,他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便假装成骑士来打败堂吉诃德,可是反被英勇的堂吉诃德打败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又一次向堂吉诃德挑战,终于打败了伟大的骑士,因为事先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在临终时才明白一切的虚幻,并嘱咐外甥女不能嫁给看过骑士小说的人。就这样,这位伟大的骑士走了,一切故事都以完结了。
这个一生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的人未免有些可笑,很多人说他的作者塞万提斯是为了抨击乱造骑士小说的人而写的,可是我认为从堂吉诃德身上还是可以看到一些新的东西——那就是对理想的坚持和信赖,这个伟大的骑士在经历了第一次的‘骑士出征’的挫折后,他并没有放弃,哪怕被打的遍体鳞伤,他又一次的踏上了征途,接下来又来了第三次,而等到他失败后,他遵守诺言的退出了骑士生活后,就卧病不起,可见他对此事的执着和向往,而当他的侍从一再的告诉他眼前的真相时,他并没有动摇,反而更加坚持地说,“那是魔法师在搞鬼。”可见他从来没有对‘骑士’这一名词怀疑过,他深信自己可以当一个好骑士。
堂吉诃德对自己做一个骑士的理想一生的坚持着,信赖着,可是我们呢,有多少人对自己的理想会一味的坚持和信赖着,记得五年级时,我的一个朋友坚定的对我说,我要去参加星光大道,我一听,上星光大道不就成名了,于是我也参加了朋友的‘星光大道’,但是没过一个月,我们就忘的精光了,你可能说,这是我们小不懂事,可是,我也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的一个哥哥他在高三时回忆说,我高一梦想着要考一本,高二一看没戏,就想,算了,二本也不错,而等到高三时,他看更没戏,便大呼,我三本都考不上了。我们笑做一团,可是今天回想起来,也只能怪他没有努力没有坚持了。
我想,我们应该学习堂吉诃德的精神,信赖自己的理想,努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吧。
老师还在上面讲,讲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着,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堂吉诃德对骑士事业的忠诚,我感觉我们小学生以及青少年们都应该具有堂吉诃德这种醉心事业的精神,为了自己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付出所有代价。堂吉诃德同时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幽默有趣的人。把皮带当作魔鬼,把羊群当作敌人。可是在关键时刻,为了维护正义,竟然可以牺牲生命,把生死置之度外,这种精神是崇高得。
最后。我希望人们都可以学习堂吉诃德这种精神,维护正义,维护理想。
400多年前,当《堂吉诃德》首次出版时,幻想的西班牙骑士正式开始,在所有读者的幻想世界中驰骋。骑士挥舞着他的长矛,在文学界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浪潮,这股浪潮还没有消退,但已经变得越来越强烈。
小说的别林斯基说:“在欧洲文学的一切,非常和谐的严肃和滑稽,悲剧和喜剧,琐碎和庸俗的生活......这太美了例子只是发现堵塞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事实上,“堂吉诃德”,而不是简单的悲剧和喜剧的,它更像是史诗严肃。这是远远超过引起我们欢笑和泪水,也引发思考是深刻的艰巨:关于信念。
塞万提斯在这部电影作品中,将堂吉诃德塑造成我们这个问题世界也是唯一的一位信仰者,也正因如此,堂吉诃德无法通过融入,甚至导致无法忍受可以这样对于一个企业没有文化信仰的社会,于是他用想象为自己发展创造了一个网络世界,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他在自己的世界里恣意驰骋,信马由缰。
最初,它会被看作是一个漫画人物堂吉诃德,以为他疯了,真是太赶到捍卫信仰。但他们不知道,在堂吉诃德的眼中,他们应该只是嘲笑的对象,他是那么的差,甚至在所有的信心。堂吉诃德桑丘告诉服务员。潘沙说:“征文桑丘,让他们叫我疯了,我疯了还是不够的,所以他们不能得到批准。”也许,堂吉诃德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信徒,尽管他只活在文学的世界里,这是骑士最深切的悲哀。
随着尼采的一声高呼:“上帝已死”,信仰被正式押上绞刑架。如今,依然发展有着不同宗教,有着信徒,可已经基本没有了信仰。如今的宗教,只是因为人们可以用来进行寻求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与庇护的工具罢了。人们生活开始我们知道自己索取,计较得失。为了社会信仰需要付出一切?或许,真的是疯了……
我们可以或许他们永远都是无法真正体会到那令堂吉诃德奋不顾身的力量,可这社会并不重要影响也是我们对他的尊敬。我们会永远不会记得,他为了自己心中的骑士道被斫掉了就是一只耳朵,也曾在中国交战中摔断过双腿,还有他一次次忍痛提起长枪继续进行冲锋,一次次夜晚忍着饥饿默默擦拭铠甲。
最终,在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里,唐吉诃德失败了。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压的泪水,夜莺已经不知道下落。我们的骑士倒在地上,头盔还戴在脸上,对他的对手,银色月亮骑士喊道”拔出你的刺刀”
天气渐渐淡去,日落降低,最终骑士消失,信仰朦胧的最后痕迹。
四百多年时间过去了,我们可以有幸,还能从中国文字中领会那令人感到震撼的信仰之美。
你睁开眼——眼中只有,怜悯弱者的哭泣。
你闭上眼——耳中只有,巨兽咆哮的风暴。
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骑士。
这让我印象深刻的诗句出自于西班牙伟大的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堂吉柯德》。它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世界名著,是欧洲长篇小说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也是我最喜欢阅读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描写的是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堂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竞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甲弩马装扮起来,以其貌不扬的放猪女为意中人,以矮胖的农民桑丘作侍从,三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助强的骑士业绩。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和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
在这里我看到了一个可笑、可悲、可敬的堂吉诃德。
他可笑,是因为他看风车为巨人,视羊群为军队,受封客店,解救囚犯,选村姑娘做心
上人等等这一切荒唐的事情,足以使我们捧腹大笑。
他可悲,是因为他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践行他那理想化的骑士道,他对此是如此的迷恋和执着,如此的不可思议,已完全变成偏执。正如拜伦所说:"《堂吉柯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是使人感到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服坏人是他的唯一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他可敬,是因为他能坚持自己的信念,在一个不属于骑士的时代"仗剑走天涯"。他敢用自己的行动,甚至生命来捍卫道德、正义和信仰,即使大多数情况下都以失败而告终,但他这种不屈不挠、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实在是令人敬佩。
堂吉诃德的这种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的高贵美好的精神,以及为了追求理想,坚持不懈、勇敢顽强的高尚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柯德一样,锲而不舍,执着勇敢的去实现我们自己的梦想。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xxx,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xxx,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寒假里,一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出现在我的眼帘里。之后,便久久抹不去。
《堂吉诃德》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由于看多了骑士小说,便幻想着成为一位威风凛凛的大骑士。于是,他改名堂吉诃德·拉曼恰,让自己的仆人和邻居做他的侍从,开始了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旅途。期间,他把羊群看做敌人,把旅店看做城堡,把酒囊看做巨人头,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断的不顾青红皂白的乱杀乱砍。他的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自己也受苦,正可谓:损人不利己。最后,他立下遗嘱,如果唯一的亲人侄女嫁给骑士的话,就取消她的继承权。
这本书诙谐幽默,读着不禁令人发笑。但作为世界名著,自然有他深刻蕴含的道理:有一份幻想固然是好的,但如果是不切实际的妄想,最终不仅会伤害别人,还害了自己。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是美好的,但他实现这个梦的过程,却不理想
这不禁令我想起了如今,不是还有不少人是这样吗?!有的人为了成就自己的成名梦,不惜作践自己,用金钱去开路。有的人为了自己能上一所好的大学,不惜采用作弊的手段。这不是一样令人发笑吗?
但是,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勇于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只为金榜提名;多少热血少年发愤图强,只为在奥运为国争光。这,不正恰恰体现出了那份为梦想的执着吗?
堂吉诃德,一本数十万字的堂吉诃德。却时刻在提醒着我们:不要成为下一个堂吉诃德!
一般关于这本书的看法是它兼有戏剧和悲剧的元素。说它喜剧,主要源于主人公在书中的行为与思想都是十分滑稽可笑的,从而构成了喜剧元素;说它悲剧,是因为堂吉诃德虽然内心有着美好的愿望、崇高理想却向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这当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构成了悲剧。
而在我看来,这本书应当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才对。即使它真的包含了一些喜剧元素,如上文所提到的一样,那也只是塞万提斯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悲剧性而特意为之。一喜一悲的映衬不是喜剧愈喜,而是悲剧愈悲。因为我始终认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悲剧的艺术性要远高于喜剧的艺术性。喜剧只能用作一时的欢娱,而悲剧才能让人反思。
对于塞万提斯来说,一部不能引起反思的作品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知道,彼时的西班牙王国正日渐衰落,同时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在那里发展起来。复杂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下,所有人都陷入了困境。王国因此希望能够用骑士精神来加强统治,塞万提斯则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嘲弄了骑士精神。
而作者大概并没有向嘲弄堂吉诃德,因为堂吉诃德实际上是一个受害者。相反的,主人公的英雄品质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是展现。他不是为了忠君、护教,而是为了扶危济贫、改革社会;他勇敢而善良。除此之外,他还具有渊博的学识。可以说,如果他吧是看了那些骑士书籍,他一定能够在社会上有所作为。
但他就偏偏看来那些误认的骑士小说。这样,他的渊博学识、优秀品质就反而“成就”了他“喜剧”的一生。世事之无常,瞬息万变,在他身上体系得尤为明显。由此也可以想到一个问题:一个人何以由一个天才变成蠢材?又何以由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小丑?就作品本身而言,我们似乎可以从作者的时代背景得到答案;然而既然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就足以证明它在每个时代都具有其现实意义。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所谓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的东西撕碎了给大家看。从某种意义上说,《堂吉诃德》符合这样的标准。他把主人公身上种种优秀、美好的东西都“转化”成了被世人嘲弄的理由,成就了一部“喜剧”;恰恰是这样的“喜剧”造就了主人公的悲剧人生。也许世界就是这样,一边是喜,一不注意就滑到悲的那一头了。
传奇作家塞万提斯在这本被认为代表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中勾勒出了一个既颠且痴的游侠骑士的形象。说他颠,是因为他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说他痴,是因为堂吉诃德从来都是那么固执,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真实的世界,当然他可能也看到了,但他却一点也不相信。
堂吉诃德可以说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虽然这样形容他稍微有一点讽刺意味在里边。毕竟他的“特立独行”是有悖于世人的普遍认知的。他的特立独行不但是他敢于与天斗、与地斗,还体现在他在面对世人嘲讽时能够自得心安。非但如此,他甚至还认为整个世界、所有人都错了,想要“拯救”世界。
他让我联想到了阿Q。不过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比阿Q更“Q”。阿Q在面对世界的时候,心里很清楚拯救是个十足的异类,挖空心思获取一种“精神胜利”以自适。而堂吉诃德则不然,他浑然不知拯救头脑中的世界完全不同于现实中的世界,反而认为是别人错了。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如何自适的问题,而是一门心思与他眼中的巨人、恶魔决斗,不让他们为害人间。仅从这一点上看,姑且不论他的行为是否有意义,我们可以说,堂吉诃德比啊Q的“境界”要高,而且远超诸愚人痴人之上。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阅读完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小王子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王子读后感参考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地球上住着许多自以为是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小丑、羞愧难当的酒鬼、忙忙碌碌的实业家、刻板而勤劳的点灯人以及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他们都是自以为是的大人,而且你终究也会成为其中一员,变得胡闹不懂事又高傲自大。
所以请珍惜看不懂《小王子》的日子,但是也奉劝你不要一直看不懂,因为无知和单纯的性质真的完全不同。
当你看懂了,你就已经不再是孩子了。
这是我第四次看,每次感觉都有所不同。
第一次是小学的时候,当童话故事看;
第二次是高中觉得小王子好善良玫瑰好矫情;
第三次是大一图书馆看到了,就拿来再看,那时候发现原来玫瑰只是个脆弱敏感撒娇的女孩子啊。
这是第四次看,因为最近发现《小王子》立体书在中国上市了,就拿出来再看一次。
其实看这么多次并不是因为我多喜欢,而是觉得自己没看懂,所以给四颗星不是因为觉得书不好,是因为还是没有看懂。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
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
梭罗说,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他是远离人群的,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美好,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
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 。
《小王子》这本书,早在好几年前就有读过,它是一个中篇童话,是圣—埃克絮佩里的著作。圣—埃克絮佩里是法国著名的飞行员兼作家。他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和战友亨利·吉约梅等人一起开辟过从非洲到拉美的国际航线。1944年7月31日,他执行侦察任务时,消失在地中海上空,再也没有回来。
在飞行之余,圣—埃克絮佩里写了不少作品,记录他“在星群中找到的真理”。在他的众多的作品中,《小王子》是最受人们欢迎的一部。这本不足五万字的小书,1943年出版于美国,不久即成为名著,后来又被拍成同名电影。
在作者的祖国法兰西,这本书已销售400万册以上,足可与大名鼎鼎的雨果、加缪等人相比肩。即使在华语世界,也至少有五种不同译本出现。
再读这本书,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感动过了!小王子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令我惊讶的是,再重看几次,仍然能够重拾心中的那份心情,并且带来不同的感觉。为什么一本小书会受到如此青睐呢?
《小王子》是一部充满诗意的童话。它的精美与质朴,深刻与平易,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几近完美,使它宛若一块浑然天成的美玉。
《小王子》是爱情童话。
尽管是一朵骄傲、任性、脆弱的玫瑰,一朵跟世界上所有玫瑰都一样的玫瑰,但小王子在离别前仍为她做了每一件事,在离别时依依不舍,在离别后时时惦念,而即使是自负如玫瑰,在面临残酷的分离时,仍明白放手的道理,“别这么依依不舍,既然决定要离开,现在就走吧!”
玫瑰让所爱的人自由,小王子在旅行了一阵后发现“那时我太年轻,不知道怎么去爱……”年轻对爱情懵懂,只能以害羞来掩饰、用伤害来表现,甚至没来由地怨恨、厌恶,等到发现那是一分不可取代的“爱”的时候,年轻的爱却已悄然远逝;正如小王子离开玫瑰后,在五千朵一样面孔的玫瑰丛中,赫然发现那朵在他的星球天真又傲慢的玫瑰,在他心中,竟是独一无二的,因他所付出的时间与爱而弥足珍贵,不只是责任,亦是心中难舍的牵系。
《小王子》是友谊童话。有了期待、联想、共处、回忆,即使得冒挥泪的危险,但一看见麦田的颜色就不感到孤寂,那是商店买不到的东西,即使望着满天星斗,却向铃铛似地轻轻在心中摇曳,响出只有你懂的笑声;驯养一只狐狸,用心豢养彼此的关系,相信即使是制约、是挥泪,仍是份最大的“礼物”吧!
《小王子》是心灵童话。“一个人只有用心灵才能看的真确,真正重要的东西,光凭肉眼是看不到的。”上天赐给人类最大的奇迹不只是一双澄澈的明眸,而是颗千变万化、敏锐纤细的“心”啊!曾几何时,却都被我们遗忘了。
最喜欢《小王子》就在于它是用儿童的视角来观世,却从不用儿童的智商来度事,所以其中充溢着一种同类书所缺乏的真正的浪漫。
小王子是我见过的最不快乐的童话主人公,但也是最有情致,最摄人魂魄的一个小东西,因为他那种遍布全书的细细碎碎的渴望和悲伤,其中有一层很重的非儿童的,质疑自由与灵魂的黯淡气息,这种气息与小王子无以名之的气质上的忧伤相结合,便使他远远超出了一般童话中有制作之嫌的平面主人公,并使本书超出了童话的层次而成为一种成人读本。
这是我第三次读小王子这本书,同学们你们肯定会说我太Old了!但是,我想告诉你们每本书都要细细的品味。这本书的精华要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我认为这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名著。
小王子是一位爱笑,爱刨根问底,会大方包涵别人,不懂大人。
我想告诉你们: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光靠眼镜看是不行的。
这个神奇的故事永远使人难以忘记!夜晚你遥望星空,不由得想起:在一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有一只不认识的小绵羊,它会不会吃了一朵我们没有见过的花儿呢?小王子、花儿、小绵羊和他们之间的故事。久久地印在我们的脑海里……大人们不能了解,因为那是孩子的事情。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受益匪浅。
《小王子》所讲述的是美丽的伤感故事,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意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做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被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美丽而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掌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在地球上,试图找到疏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结识了狐狸,同狐狸建立了友谊,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他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但是他的躯壳是难以带走的,于是他决定求助于那条30秒钟内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毒蛇......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建立了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对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虚无的,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独一无二的。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小王子》是属于伤感的童话。因为只有受过曲折、磨难的人,会最大地明白其中的道理:要坚持,忍耐,善良,纯真。让那些沉浮的心回归本位,让那些被蒙蔽的眼睛重回光彩,让灵魂深处照耀着爱的光芒。
终于有机会看到《小王子》这本书了,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读完之后,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并长时间沉浸在这本书中;
这本书主要讲小王子住在一个遥远的星球上,星球上有一朵玫瑰花,小王子是一个非常单纯、善良的小男孩,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小王子养了一只狐狸,他有一朵玫瑰花。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可以不顾自己宝贵的生命。他细心地爱护它的玫瑰花,让人们记起生活中爱和责任。
尽管这本书带有一些哀伤的色彩,但我仍然觉得很好看。读完这背书,让我明白友谊是必不可少的,它能使人忘却生活中的单调,让人生变得多姿多彩。
《小王子》是一部能净化心灵的童话书,能让我们深受感动。如书中所说:水可以进化心灵使人安宁并心生暖意。童话也许就是这样,对平静生活的一种渴望,为我们带来纯真与美好。
这部书讲了小王子住在一个编号为B612的小星球上,这个星球比房子还小。他每天清理两座小活火山与一座小死火山,认真种植猴面包树,但他十分孤独,只有欣赏落日的余辉,才是他唯一的乐趣。
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花闯进了他的生活,为他带来了一些乐趣。小王子每天照顾玫瑰花,最后发现自己爱上了玫瑰。但小王子有一次不小心说错了一句话,玫瑰花便十分生气,这让小王子对爱心生怀疑,于是便离开了这个星球。
在星际陆行中,小王子遇到了躲避困难而嗜酒的懦弱酒鬼,虚荣的人,霸道的国王以及点灯的人,最后他来到地球,驯养了狐狸。
在驯养狐狸期间,小王子明白了爱,认识到他要追求的事情,开始明白玫瑰的独一无二,他要去承担他的责任。狐狸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小王子这时才发现无法回到B612星球上了,情急之下他让毒蛇咬了自己,最后倒在了沙子上,但灵魂回归了星球上。
失去了,才懂得宝贵,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遗失的美好,很少有人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才是你值得珍惜的。
飞行员也曾是个会画蟒蛇的孩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蟒蛇肚子里的大象再壮硕,也不再为他所在意,他渐渐忘记最初透明的心灵,同“大人们”一般,越简单的东西,反而越看不清了。
与此同时,小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六个小行星,存在着六种人,他们看似迥异,各忙各的事,实则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生活一成不变。
小王子遇到了骄傲的国王,他没有使人臣服的本事,却依旧整天挺直身板,不仅让我感叹权利的空虚与沉重;比起国王,那个爱慕虚荣的人似乎更圆滑了些,他懂得获取与给予的一丝关系,仅仅是一丝罢了。等碰到无所事事的酒鬼,我与小王子同样困惑,酒鬼用错误来惩罚错误,欲以此忘记错误,却不能走出恶性循环,这是什么道理呢?
至于生意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我多少还是可以理解的,他们陷入了所谓的正经事中,忙得不可开交,可每一天每个小时,重复着几乎无改变的工作,他们得到了什么呢?无外乎是完成使命后的机械满足感。这些人失去了热情,甚至讨厌职业,却“忠于职守”,也许他们还是有作用的,毕竟社会需要各种角色的混合,可意义就谈不上了,因为他们的眼界就仅限于自己的星球了,从未花时间去了解所做之事,没有心思迈出新的一步。
今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
这个本书主要讲了:小王子从地球上来,然后去了6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不相同的人,有:把别人当成臣民的国王;一个要别人崇拜的爱虚荣的人;一个想把自己以前是酒鬼的事忘掉;把星星占为己有的商人,还有一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回到了地球,又遇见了小狐狸,而且又驯养了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重要的迷人的东西是看不见的,是需要时间去经历去经营,只有你自己对某一样事物倾注了时间,才能得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你的收获,也才会真正明白如何去珍惜。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喜欢他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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