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当不同的人在看完玛蒂尔达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最新收录的玛蒂尔达读后感精选模板》,希望对您有帮助。
玛蒂尔达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品读完了!这要我可是绝对做不到的!但是,这个聪明伶俐又才华纵横的小姑娘却遇到了最庸俗的父母和最可怕的校长。当然,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与可怕的特朗奇布尔校长争斗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玛蒂尔达战胜了特朗奇布尔校长,并摆脱了她那讨厌的爸爸妈妈。
有两处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第一处:玛蒂尔达站起来,开始背二的乘法表。她说到二乘十四的时还不停,继续说下去:“二乘十三是二十六,二乘十四是二十八,二乘十五是三十,二乘十六……”读到这里时,我想:我是不是也背的这么流利呢?为了检测,我开始背,结果背到“九九八十一”就卡壳了。
第二处:奈杰尔叫道:“粉笔!粉笔在写字!”它真的在写字:“阿加莎,我是马格纳斯!你还是相信我吧。阿加莎,把我的珍妮的房子还给她。把我的珍妮的薪水还给她。然后你离开这里。如果你不听,我一定要来杀你,就像你当初杀我一样。我时刻盯住你,阿加莎!”粉笔写完了,它跳了几跳,忽然摔在地上,断成两半。你们猜是谁在写字?当然是玛蒂尔达!虽然我试过好多次,但目标还一动不动时我的目光就到别的地方去了。
《玛蒂尔达》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有决心,有行动,什么事情都能够解决!
读完这本书,我立刻心灵震撼!
这本书以小女孩玛蒂尔达为主人公,讲了她的家和学校。她周围的一切总是那么可怕:恶毒的校长特朗奇布尔小姐、庸俗势力又非常暴力的爸爸。玛蒂尔达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老师的帮助,终于摆脱了这一切,过上了想要的生活。
玛蒂尔达家里只有一本书,她看腻了,就向爸爸提出买书的要求,爸爸拒绝了。但这并没有打消玛蒂尔达对书的渴望。她去图书馆借书,五岁就把大多数有名作家的经典作品“吃”完了!还都是大人的书。
大家看看玛蒂尔达的爸爸吧,他叫沃姆伍德先生,是个汽车商。他通过各种手法,对坏车进行维修,却为成功不择手段,简直就是犯罪!玛蒂尔达劝爸爸,他却不听。他看到她看书,就把她的书撕掉了。
玛蒂尔达上学后,便显露出她的才华,以至教师亨尼小姐不给她讲课,让她读高年级的书。有一天校长讲课,只因为鲁伯特把二乘七说成十六,校长就拽着他的头发把他拎了起来。其他同学犯了点小错就受到惩罚,朱丽叶斯直接被校长像扔皮球似的扔了出去。
玛蒂尔达拥有了一种魔力:用眼睛控制东西。亨尼小姐请她到家里做客。玛蒂尔达知道了特朗奇布尔非法侵占了亨尼小姐的家庭财产后,就用自己的魔力把校长收拾了一顿。后来,玛蒂尔达的家人到西班牙去了,她就跟亨尼小姐生活在了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善良的人总会是幸福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估计大家都很喜欢玛蒂尔达,不喜欢校长。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尔达》,它给予了我智慧和力量。
主人公玛蒂尔达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品读完了!不过,她的父母却不赞成她读书,他们认为读书是浪费时间的事情。玛蒂尔达很喜欢读书,她那才华横溢,聪明伶俐的头脑总是能想出新办法来对付这一切,在玛蒂尔达上学时,遇到了他们恶毒的校长特朗齐布尔小姐。这位校长总是乱猜疑别人,而且非常刻板。在一次上校长的课时,不知谁在校长的杯子里放了一条小虫。于是,校长就怀疑是玛蒂尔达干的。但玛蒂尔达并没有干坏事,玛蒂尔达非常生气,狠狠地盯着那个杯子,心里想着:推倒它,推倒它……杯子晃了一下,咣当倒在了桌子上。玛蒂尔达这才发现自己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邪恶永远不能战胜正义。我非常喜欢文中的玛蒂尔达,是她用智慧把恶毒的校长赶出校门,她有正义感,善解人意,聪明,勇敢。当她得知亨尼小姐从小是和校长、爸爸生活在一起,并且爸爸是被校长还死之后,她非常愤怒,竟使粉笔在黑板上写下吓唬人的句子,把校长吓得赶紧把亨尼小姐的房子和财产还给了亨尼小姐。
我要学习玛蒂尔达善解人意的品格。在邪恶面前我们不要害怕,只要我们肯动脑筋,齐心协力,总会打倒邪恶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世界上的好书都是由许多优美的文字组成的,令人爱不释手,沉醉其中!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书有许多,它们让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让我从中学会了各种人生道理,其中有一本名叫《玛蒂尔达》的书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主角是玛蒂尔达,小小的玛蒂尔达五岁时竟然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佩服!佩服!可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女孩却遇到了这世上最庸俗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却凭着她自己坚毅的信念勇敢地与校长搏斗;面对父母的种种言行都予以理解,直至无法忍受才用自己的方法予以回击;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努力学习。这是个多么令人敬佩的小女孩啊!
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收获了许多。我明白了当我们与他人闹矛盾时,要冷静,要站在他人的角度去为他人着想;当他人的言行有不对的地方时,我们应该要勇敢的指出来,在学习时,应该要专心致志,不受他人影响,用自己的热情去学习。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优美,风格十分独特,幽默有趣,让我让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仿佛置身于这本书中。让我知道在平时的写作时也可以多用优美的词句,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吸人眼球。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说了这么多,大家有没有对这本书“馋”得流口水呢?心动不如行动,大家还等什么?!
自从读了罗尔德·达尔的绘本,我就按捺不住了,今天我就为达尔介绍一本书—《玛蒂尔达》!主要人物有:玛蒂尔达、亨尼小姐、特朗奇布尔校长、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
沃姆伍德先生家很有钱(也是玛蒂尔达家),可是他的有钱是卖黑车赚到的,玛蒂尔达想阻止他,因为不久,他就即将去坐牢了。可是他爸爸太贪心太狂妄了,玛蒂尔达一而再再而三地去阻止爸爸,以免使他面临坐牢的境界,可是没有用。于是她准备惩罚这狂妄的人,玛蒂尔达心里只有愤怒的理想……
在学校发生了两个奇迹,一、玛蒂尔达可以用眼睛操控任何东西而且还把特朗奇布尔校长吓了一大跳。二、她在上课用眼睛把一支粉笔悬起来写了:“阿尔莎,我是马格纳斯,你还是相信吧。把我的珍妮的房子还给她,离开这里,如果你不听,一定会来杀你,就像你杀我一样,时刻盯住你!!!”校长从明天就消失了,孩子们欢呼雀跃(因为特朗奇布尔校长性格残忍,比如一个小女孩,头发被校长从两个长辫子变成了蘑菇头)
最后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被发现卖的是黑车逃到了西班牙,亨尼小姐和玛蒂尔达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今天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玛蒂尔达》,作者是美国的罗尔德。达尔(Roal Dahl)。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玛蒂尔达的爸爸是卖旧车的,木屑是他成功的秘密之一,可以免费从锯木厂拿到木屑,玛蒂尔达五岁就把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读到这里我吃惊极了!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还在看故事书,还有绘本,玛蒂尔达非常聪明,可是她遇到恶毒的校长,平凡的爸爸妈妈,在和校长斗争的过程中,她遇到了亨尼小姐,亨尼小姐非常的善良,而且亨尼小姐和玛蒂尔达结习啊了深厚的友谊!这本书真好看!你也来看看吧!
也许好孩子的一举一动不需要引人注目,但是必须要和心中的自己对战。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翻开了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玛蒂尔达》,这本书语言优美、风格独特、幽默又有趣。在书中我了解了主人公的生活,还让我懂得了各种人生道理,真是受益匪浅,沉醉其中。
书里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玛蒂尔达,在一岁半时她就能说会道,懂得的词汇和大人一样多,三岁开始阅览报刊杂志,在五岁时就把大作家的作品都读完了,这让她变得更加聪明伶俐,更加有才华。在她一双小小的眼睛里,仿佛能看见所有的知识,在她小小的脑袋里,好像有着问不完的问题。但这个聪明的小姑娘,却碰到了世界上最低俗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而且在校长的课堂上,玛蒂尔达知道了自己是校长最讨厌的孩子,在和亨利小姐的聊天中,还知道了校长是杀人凶手。于是,从那时起玛蒂尔达凭着自己坚毅的信念勇敢地与校长搏斗,最后,暴露了校长的真面目,学校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
当一次次高潮迭起时,把我看得目瞪口呆,津津有味,仿佛自己都置身于书中。读完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将最终战胜邪恶。平时要多为他人着想,勇敢地为他人指出不对的行为,在与人争执时需要冷静面对,做一个善良、诚实的人。人生一定会有波折,但只要相信自己,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在认真品味阿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收录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精选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丟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书陪我走过了3个年头;有一本书,向我诠释了侦探的秘诀;有一本书,让我见到了世界第一侦探的水平;有一本书,让我学会了观察与推理。
你想明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吗它叫《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作者名叫亚瑟。柯南道尔。柯南道尔因成功所造福尔摩斯一人,被评为推理小说之王!如果要找到与他写作水平相当的人,世界上只有两位:一位是阿嘉莎。克丽斯蒂,另一位是罗宾汉之父。《福尔摩斯》一书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好友华生共同破案的60个故事。
读完这书,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推理潜力超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不出一周便能够破获!福尔摩斯的记忆力与观察力也是超一流的。我们也应当多多观察周围的事物,向福尔摩斯学习。观察力决定着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认知,细心观察也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知识。只有注意观察,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才会赢得别人的欣赏。
华生说:福尔摩斯是一架用作推理和观察最完美无暇的机器。可见,福尔摩斯多厉害呀!
我要读更多的书,学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哦然的机会你,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过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物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就像我一样,有时考一个好成绩,结果骄傲起来,于是下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也经常出现问题。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那破你连看都没看过。
但是骄傲并不是代表没有自信。如果福尔摩斯手里掌握着许多证据,如果没自信,不敢行动再多的证据也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 。无论是在困难的事情,只要你敢去尝试一下,就会有成功的机会正像贝弗利·希尔斯说的一样: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注定会失败。所以无论是什么事,都要勇于尝试。
只有细心自信加上勇于尝试,才能获取成功的希望,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品质。比如福尔摩斯办案时的冷静,只有一个人在冷静的时候才会认真,头脑清楚,写作文也一样需要冷静,这样才能写得更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大鱼脱钩”这个部分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好友华医生一起擒贼的故事。通过这一段让我知道了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福尔摩斯是一位才华横溢,但性格孤傲,淡泊名利的侦探,他思维缜密,具有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力、记忆力也同样惊人。
华医生是一名医生,自从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们就成为了朋友,并且兼福尔摩斯的助手。他还是一位记者,记录了他和福尔摩斯经历的所有事情,并且十分仔细的为福尔摩斯查漏补缺,一生中能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也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啦。
这个故事里讲福尔摩斯的神态十分丰富。比如,他在发现“大鱼”不见了的时候,福尔摩斯脸气得像个大苹果,红红的,气的耳朵一直在扇动,还不停地说:“该死,该死。”
还有一次福尔摩斯再次发现“大鱼”,喜笑颜开,开心得皱纹都出来了。故事中的华医生是一位十分有责任心的人,他无时无刻的为福尔摩斯记录事情的发展过程,如果遇到问题他也提供自己的帮助,这两个活生生的人物让我更喜爱这本书了。
因为作者的才华横溢,才能把两个皮包骨头的人写的有血有肉。我也要像作者一样,把手下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笔下生花。
这本书的人物描写非常多,我也发现了很多词语和一些独特的语言,我会把他们记录下来,为我的笔记本添加一处风景。
“歇洛克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应都熟悉,他是英国的名侦探,也是位破案高手。就在前几天,我买了一套关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书。说到福尔摩斯成名,跟他的好朋友也就是一开始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牙科医生“华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华生”是他的好朋友所以每次他探案都带着“华生”,“华生”在观看破案时记录了下来。因此“歇洛克 福尔摩斯”才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下面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这里面既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等经典中篇,让我看到了人们为财残杀的一面;而《第二块血迹》、《六尊拿破仑雕像》、《跳舞的小人》、《鬼足迷案》。短小精悍的故事又让我看到了人们不择手段的一面。
我读后发现其实,福尔摩斯不只是为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聪明推理而办案,而是为寻找真相和证明自己的推理而办案,而且,他也不是一味的把最终的凶手绳之以法,有些故事,他在查明真相后,发现那人并不是故意杀人,那人一个劲恳求他,他最终放了她,还说了一句“滚出伦敦”。
在我心里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人我很崇拜他,想成为这样以为侦探!
这确实是一本好书没有读的的朋友们快来读吧!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小王子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为了充分回味小王子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小王子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收录的小王子读后感精选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王子》,里面讲述了小王子去旅行途中发生的故事。
小王子原本一个人住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也许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开始了旅行。他先后遇到了自以为是的国王,爱慕虚荣的自大狂,古怪的酒鬼,忙碌的实业家,辛勤的点灯人,冷漠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在旅行途中经历了很多的事,有一件事对我触动很深,就是他在地球上看到了很多的玫瑰花,才发现自己星球里唯一的玫瑰花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伤心的哭了,但是他后来想明白了,他给玫瑰花浇水,做屏风、除虫,倾听她的心事,正是因为他做了这些事,他们才成了有关系的人,那么玫瑰花就是小王子最珍贵的独一无二。
读到这儿,我停下来,想了想。这种关系特别像父母和我,他们抚养我,保护我,给我做饭洗衣服,带我玩儿,正是这八年里发生的这些事,才让我们成了彼此的独一无二,而不是其他人!哪怕是那么优秀的姚明、刘翔,父母都不会拿他们和我交换!我知道父母爱我,而我也爱他们,同时我也希望父母能适当的放手,不要一直像小王子对玫瑰花一样,给我做屏风、搭雨篷,也让我自己多经历风雨,让我自己快快的成长!
我怀着高兴的心情,读了《小王子》,让我受益匪浅。
《小王子》这全书让我明白了:父母确实能给孩子留下巨大的财富,但是一个从不摘苹果的人却拥有吃不完的苹果,多数时候是一种悲剧和灾难。所以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就不愿给子女留下过多的金钱,因为没有经过“辛苦赚钱”过程的历练,巨额财富不是帮助而是祸害。
老子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什么是不言之教?父母读书,孩子自然爱上读书,这就是“不言之教”。什么是“无为之益”?比尔·盖茨不给子女留一分钱就是“无为之交加”。身教重于言教。父母爱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提升自己,在耳濡目染之下,我们各方面的素质才能不断提升。
《小王子》告诉了我们,我们要一直保持童心,并不断努力,自食其力。
今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说的是一名飞行员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遇到了故事的主人公小王子。小王子来自另外一个星球,飞行员他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并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当小王子最后要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很伤心,也很舍不得。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小王子很纯真,不像大人们那样世俗和空虚,眼里只有物质和金钱。书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看见了一栋粉色的房子,窗户上缀满了天竺葵,鸽子在屋顶上栖息。大人们绝对无法想象那到底是一栋什么样的房子。他们肯定会说:我看到了一栋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多么漂亮啊”小王子还在童年,他无法理解大人们对物质的欲望和盲目,还有内心的空虚和愚妄。
在现实生活中,好多大人就是这样的。在他们眼里,追求金钱和物质是生活的唯一目的。他们追求的是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小汽车和更多的金钱,却根本不在乎精神方面的追求,忽略了人生根本的意义。处在童年的我们要向小王子那样纯真,善良和积极向上,要善于发现真善美的东西,不要被金钱迷惑了。
《小王子》真的是一本好书,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
《小王子》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小王子》是一篇短篇小说,篇幅短小,语言朴实但一字一句都富有哲理。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太懂,只能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就知道小王子是个外星人,他是个孩子,他因为和他的花闹了别扭做一来到地球上……但细细品味,才发现这个故事是多么的精彩,更重要的是,这个故事蕴含了一个哲理。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圣·埃克苏佩以前是一名爱好画画的孩子,但却因为得不到大人们的好评,而是不理解的眼光,改行做了一名飞行员。在一次飞行中,飞机出现故障,降落到沙漠地带,备用的水只够用一个星期,本是特大的不幸,但却因此遇见了故事的主人公——小王子。在作者与小王子的交流中我才得知,小王子是来自外星球的,他所居住的星球很小很小。但是他对身边的每个东西都很关心。不过,有一天,他和他的花儿——一朵漂亮的玫瑰花闹别扭了,他决定离开这个星球,到宇宙旅行……地球是他到的`第七个星球。
在作者与小王子的交流中,我发现小王子不仅纯真而且还很有爱心。他和他花儿之间的爱,他和狐狸之间的爱,以及和作者之间患难见真情的爱!
虽然故事的结尾是悲伤的,小王子死在沙漠中,回到了他的星球,回到了他的花儿身边……但是,小王子的精神永远在地球上蔓延。我们会像小王子那样,一点一点发现爱,明白爱,收获爱……
时间过得飞快,暑假已经过去了一大半。由于天气原因,我不得不在家里度过漫长的一天。
《小王子》这本书自从买回来就没有翻过,所以我就趁着今天的空闲读完了这本童话寓言书。
小王子是一个从B602小行星上来的“永远也长不大“的人。他在自己的星球上和他的玫瑰花闹了别扭,于是独自一个人开始了漫长的宇宙旅行。为了开阔眼界,小王子去了六个星球,遇到了有很多伤心事的酒鬼,忙得不可开交的商人,还有点路灯的人和长满胡子的老地理学家。最后到达地球。一只狐狸使他懂得了爱与责任,于是小王子想回到自己的星球与花儿团聚。当他无法回到B602星球的时候,他选择了死亡。故事的叙述者为了纪念他,写下了这本书。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我通过这本书懂得的众多道理中的一个。书上曾提到过一种树——猴面包树。它不是像路边的那种可爱的小灌木,而是一个顶教堂那么高大的大树。小王子每天都要按时拔出这些树的苗。看到这里,我很疑惑,心想:“为什么要按时拔,不拔又会怎么样呢?“原来这种树的树苗长到一定大就拔不出来了,它们长到一定数量会撑爆星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把坏习惯比喻成那些树,不及时改正的话,坏习惯的养成会给你带来终生的后悔与不便。
小王子游览了前后六个星球,书中也描述了许多人。有些人善良,有些人是悲哀的,可笑的。这些人都可能会是某些人的影子,作者写这些可能是让我们学习或改正自身的缺点,让我们去学着做成功的人,自信的人,勇敢的人,善良的人……
这本书本来是写给那些已经丧失了童真的大人们,给一直生活在权力和金钱中的大人们的一个警示!告诉他们在生命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才是应该去追求的。让那些快乐,童真永远存在在所有人的心中。
我希望大人们都不曾失去那些美好的东西,这样爸爸就不会那么辛苦的东奔西跑,和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妈妈不会在我提到有趣的事情时只会点头说“是“或“好“。那样大人们都不会总以“你已经长大了““学习最重要“为借口来打发我们。因为在我们心中,自己永远是小孩子,永远不太喜欢学习。难道大人们都没有经历过童年,蝴蝶都没有经历过是蚕的日子?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家里的钟表准时报时,而我的心里也懂得了更多。
在这次暑假生活中,我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一个幼稚的孩子,他看到了最真实的世界。想知道这个孩子是谁吗,那就请翻开《小王子》,在里面你将会看到一个天真的"王子"。
这个故事对于在科技发达的现代你来说,可能显得十分幼稚。但这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故事是从主人公和小王子相遇开始的,小王子给主人公讲述了他眼中的世界,他说:"大人都好奇怪,为什么总是去做那些没什么用的东西呢?"在我看来,这句话说的很好,因为现在很多的人都抛弃了心灵的美好而去追求物质上的美好。
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做一个心灵美好的小孩,Because我认为心灵美早已胜过物质上的满足。
在这本书中你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各自代表了一类成年人。心灵美远胜于物质,这本书从头到尾几乎都贯穿了这一个概念。
但愿我们都能少一些虚伪,多一些真实;少一些浮华,多一些朴实;少一些责备,多一些理解。
《小王子》作为一本经典童话故事,讲述了一个瑰丽奇幻,但又略带悲伤的故事:一位来自遥远小星球的小王子,因为和一朵花闹别扭,同时也怀着想要了解外面世界渴望,离开自己星球去旅行,与一位来自地球的飞行员成了好朋友,最后舍弃肉身以死亡的方式回归家乡。
这本书完美的融合了儿童世界的童真以及成人世界的深刻道理,是一本老少皆宜的童话,不同年龄段的人阅读这本书,都会有一些收获。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这本书了,但这一次看这本书,却读出了和之前不同的感觉。第一次看书是在两年之前。和现在相比,那时的我,认为这本书实际上就是一本童话,其中的道理也没有读懂几个;现在在读这本书,忽然才发现,现在的我某些方面就像书中那些大人一样,回头再看小王子的问题却有些不理解了。是我已经长大了吗?现在回过头来才发现,原来保持一颗童心是很重要的,这样你就不会失去人生的目标。“最重要的东西是眼睛无法看到的,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或许,这就是童真的定义吧。
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想哭的冲动。
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作业,然而当我读完,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成年人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比如对几米手绘画的喜爱。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也不尽是。
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
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点灯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中,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
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梭罗说,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他是远离人群的,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美好,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
在哥哥的书柜里找到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看到说明银行有聚就,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四本大人小孩都喜欢看的书,我很好奇是什么书?可以让大人小孩都喜欢看呢?我要夹着读了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的只有他一
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星球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一个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堕落这本书中,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小羊吃掉,它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在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花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他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我还知道这里面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欺欺人,也不要高大自大,那个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面浪费时间......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嗯,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堂吉诃德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堂吉诃德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堂吉诃德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收录的堂吉诃德读后感经典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从6月11日至7月29日,历时48小时,随着堂吉诃德的去世和熙得·阿默德·贝南黑利的搁笔,我也完成了我的“骑士冒险”。82万余字的长篇巨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长呢!一字一句就像夏天的雨一样哗啦啦地滴落心底,留下明晰的印记。
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我应该是早几年前就想拜读这本世界名著的了,但是因为一直执着于杨绛先生的译本,而又恰巧没遇到,所以一直搁置了。但是,在我读完这本杨绛先生所译的《堂吉诃德》后,我觉得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其实,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这部著作中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堂吉诃德和桑丘了,我们的“哭丧着脸”骑士和“最逗乐”的侍从。堂吉诃德本身是位高明的乡绅,但因受“骑士小说”的影响常常会做出常人觉得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比如会把风车当成巨人去挑战、会冲入羊群战斗。我们会觉得这很荒唐、很傻气,甚至很可笑,但又可以感受到他是多么严肃和认真地去做这些事,又会很心疼,很敬爱他。常常会看着看着就放声大笑,笑过后又会悲伤地流泪,好像我自己也是一个“疯子”。我知道当小男孩被雇主绑在树上打时,他出手相助是出于好意,但却又好像是办了“坏事”。似乎他的被创造就是为了“取悦”别人,看看那些公爵或客店的人怎么将他当成“傻子”似的捉弄,只为看他的笑话。可是把别人当傻子、疯子捉弄、整蛊的人,不恰恰是疯子、傻子吗!有些人的疯傻是没有意识的,有些却是故意为之呢!
桑丘和他的灰驴儿
至于我们的侍从桑丘呢?您觉得他是没文化的“傻小子”吗?不!不!他可高明着呢!他知道很多哲理,虽然堂吉诃德经常说他“乱用”谚语。其实,我很多时候不觉得那些谚语有何不应景,那像极了家乡那些老人们常说的“土话哲学”。从我们的“大总督”桑丘对几宗案件的审判就可见一斑呢!
在这部著作里,要说我最喜欢的情节,觉得最有趣、最有意思的地方,那就非堂吉诃德和桑丘的对话莫属了。这些对话读着觉得轻松、有趣,沉下来思考,原来又都暗藏哲理呀!像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渐渐明白很多道理,我真是极为满足,极为欣喜的。无比感叹塞万提斯先生的才,这样的“双主人公”设置成就了堂吉诃德和桑丘不可撼动的“历史地位”。没有桑丘的话,堂吉诃德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堂吉诃德;没有堂吉诃德,桑丘也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逗趣的桑丘了。
塞万提斯先生写这本书的最初用意据说是为了讽刺当时极为风行的“骑士小说”,但时间似乎赋予了这部著作更多的意义。那对您来说它的意义是什么呢?还得您“亲身跟着堂吉诃德去冒险一番”也能知晓呢!
《堂吉诃德》这本书是西班牙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二十本书之一。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这本书中的堂吉诃德是主人公,他酷爱读骑士类的书,一心想当骑士,于是他便用破烂铁拼凑成一副披甲,桑乔也心甘情愿当堂吉诃德的下人,他便走上了骑士的路途。他在路途中遇到过一些使人感到虚惊一场的事情,大家都以为他很疯,他的朋友几次都想把他哄回来,但他们知道那些都是没用的,堂吉诃德总会一次又一次地成功出逃,大家心生一计,让一位学士伪装成白月骑士的样子,击败了他,堂吉诃德也答应他在家一年不许出来。后来,堂吉诃德才从梦幻中苏醒过来,他悔恨原来做过的那些可笑的傻事,但是他还是因岁数过大而长眠了。堂吉诃德死后,大家在他的墓碑上立下了这样的语句:高尚贵族,长眠此地,英勇绝伦,虽死犹生,功盖天地,雄踞世界,感憾寰宇,身经百难,生前疯癫,死后颖异。
堂吉诃德的这一段可笑而又可悲的经历,批判了没落的骑士制度和封建社会,揭露了西班牙社会的丑恶现实,体现了他对民主精神的追求,堂吉诃德其实根本不是疯而是对这种封建社会的歧视!
暑假的时候,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堂吉诃德》。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我的最爱,每看一次都让我感触良多,百看不厌,学到了很多东西。
堂吉诃德自小就喜欢骑士小说,他梦想着过上古代骑士的生活,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把他看上的乡村姑娘当作心中的女神,还带上一个叫桑丘的侍从,然后骑上一匹自以为是世界上壮的马――驽辛,便开始出发了,由于那些骑士小说,他误把风车当成巨人,展开了‘惊天’搏斗,把羊群当作敌人,又一次展开了‘拼杀’,把受害的苦役当作落难的骑士,为了解救他们而不惜姓名……就这样,他不分好坏乱打一气,只为了成就他的‘骑士精神’,而他身边的小侍从桑丘,总是惊呼着告诉主人真相,而主人则以‘魔法师的杰作’蒙蔽桑丘,桑丘则又悔恨自己不该为了小利益【骑士曾许诺给他一个小岛】来和堂吉诃德瞎混,于是,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知道了这件事,他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便假装成骑士来打败堂吉诃德,可是反被英勇的堂吉诃德打败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又一次向堂吉诃德挑战,终于打败了伟大的骑士,因为事先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在临终时才明白一切的虚幻,并嘱咐外甥女不能嫁给看过骑士小说的人。就这样,这位伟大的骑士走了,一切故事都以完结了。
这个一生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的人未免有些可笑,很多人说他的作者塞万提斯是为了抨击乱造骑士小说的人而写的,可是我认为从堂吉诃德身上还是可以看到一些新的东西——那就是对理想的坚持和信赖,这个伟大的骑士在经历了第一次的‘骑士出征’的挫折后,他并没有放弃,哪怕被打的遍体鳞伤,他又一次的踏上了征途,接下来又来了第三次,而等到他失败后,他遵守诺言的退出了骑士生活后,就卧病不起,可见他对此事的执着和向往,而当他的侍从一再的告诉他眼前的真相时,他并没有动摇,反而更加坚持地说,“那是魔法师在搞鬼。”可见他从来没有对‘骑士’这一名词怀疑过,他深信自己可以当一个好骑士。
堂吉诃德对自己做一个骑士的理想一生的坚持着,信赖着,可是我们呢,有多少人对自己的理想会一味的坚持和信赖着,记得五年级时,我的一个朋友坚定的对我说,我要去参加星光大道,我一听,上星光大道不就成名了,于是我也参加了朋友的‘星光大道’,但是没过一个月,我们就忘的精光了,你可能说,这是我们小不懂事,可是,我也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的一个哥哥他在高三时回忆说,我高一梦想着要考一本,高二一看没戏,就想,算了,二本也不错,而等到高三时,他看更没戏,便大呼,我三本都考不上了。我们笑做一团,可是今天回想起来,也只能怪他没有努力没有坚持了。
我想,我们应该学习堂吉诃德的精神,信赖自己的理想,努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吧。
老师还在上面讲,讲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着,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堂吉诃德对骑士事业的忠诚,我感觉我们小学生以及青少年们都应该具有堂吉诃德这种醉心事业的精神,为了自己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付出所有代价。堂吉诃德同时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幽默有趣的人。把皮带当作魔鬼,把羊群当作敌人。可是在关键时刻,为了维护正义,竟然可以牺牲生命,把生死置之度外,这种精神是崇高得。
最后。我希望人们都可以学习堂吉诃德这种精神,维护正义,维护理想。
400多年前,当《堂吉诃德》首次出版时,幻想的西班牙骑士正式开始,在所有读者的幻想世界中驰骋。骑士挥舞着他的长矛,在文学界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浪潮,这股浪潮还没有消退,但已经变得越来越强烈。
小说的别林斯基说:“在欧洲文学的一切,非常和谐的严肃和滑稽,悲剧和喜剧,琐碎和庸俗的生活......这太美了例子只是发现堵塞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事实上,“堂吉诃德”,而不是简单的悲剧和喜剧的,它更像是史诗严肃。这是远远超过引起我们欢笑和泪水,也引发思考是深刻的艰巨:关于信念。
塞万提斯在这部电影作品中,将堂吉诃德塑造成我们这个问题世界也是唯一的一位信仰者,也正因如此,堂吉诃德无法通过融入,甚至导致无法忍受可以这样对于一个企业没有文化信仰的社会,于是他用想象为自己发展创造了一个网络世界,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他在自己的世界里恣意驰骋,信马由缰。
最初,它会被看作是一个漫画人物堂吉诃德,以为他疯了,真是太赶到捍卫信仰。但他们不知道,在堂吉诃德的眼中,他们应该只是嘲笑的对象,他是那么的差,甚至在所有的信心。堂吉诃德桑丘告诉服务员。潘沙说:“征文桑丘,让他们叫我疯了,我疯了还是不够的,所以他们不能得到批准。”也许,堂吉诃德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信徒,尽管他只活在文学的世界里,这是骑士最深切的悲哀。
随着尼采的一声高呼:“上帝已死”,信仰被正式押上绞刑架。如今,依然发展有着不同宗教,有着信徒,可已经基本没有了信仰。如今的宗教,只是因为人们可以用来进行寻求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与庇护的工具罢了。人们生活开始我们知道自己索取,计较得失。为了社会信仰需要付出一切?或许,真的是疯了……
我们可以或许他们永远都是无法真正体会到那令堂吉诃德奋不顾身的力量,可这社会并不重要影响也是我们对他的尊敬。我们会永远不会记得,他为了自己心中的骑士道被斫掉了就是一只耳朵,也曾在中国交战中摔断过双腿,还有他一次次忍痛提起长枪继续进行冲锋,一次次夜晚忍着饥饿默默擦拭铠甲。
最终,在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里,唐吉诃德失败了。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压的泪水,夜莺已经不知道下落。我们的骑士倒在地上,头盔还戴在脸上,对他的对手,银色月亮骑士喊道”拔出你的刺刀”
天气渐渐淡去,日落降低,最终骑士消失,信仰朦胧的最后痕迹。
四百多年时间过去了,我们可以有幸,还能从中国文字中领会那令人感到震撼的信仰之美。
你睁开眼——眼中只有,怜悯弱者的哭泣。
你闭上眼——耳中只有,巨兽咆哮的风暴。
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骑士。
这让我印象深刻的诗句出自于西班牙伟大的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堂吉柯德》。它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世界名著,是欧洲长篇小说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也是我最喜欢阅读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描写的是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堂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竞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甲弩马装扮起来,以其貌不扬的放猪女为意中人,以矮胖的农民桑丘作侍从,三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助强的骑士业绩。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和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
在这里我看到了一个可笑、可悲、可敬的堂吉诃德。
他可笑,是因为他看风车为巨人,视羊群为军队,受封客店,解救囚犯,选村姑娘做心
上人等等这一切荒唐的事情,足以使我们捧腹大笑。
他可悲,是因为他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践行他那理想化的骑士道,他对此是如此的迷恋和执着,如此的不可思议,已完全变成偏执。正如拜伦所说:"《堂吉柯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是使人感到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服坏人是他的唯一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他可敬,是因为他能坚持自己的信念,在一个不属于骑士的时代"仗剑走天涯"。他敢用自己的行动,甚至生命来捍卫道德、正义和信仰,即使大多数情况下都以失败而告终,但他这种不屈不挠、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实在是令人敬佩。
堂吉诃德的这种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的高贵美好的精神,以及为了追求理想,坚持不懈、勇敢顽强的高尚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柯德一样,锲而不舍,执着勇敢的去实现我们自己的梦想。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xxx,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xxx,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寒假里,一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出现在我的眼帘里。之后,便久久抹不去。
《堂吉诃德》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由于看多了骑士小说,便幻想着成为一位威风凛凛的大骑士。于是,他改名堂吉诃德·拉曼恰,让自己的仆人和邻居做他的侍从,开始了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旅途。期间,他把羊群看做敌人,把旅店看做城堡,把酒囊看做巨人头,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断的不顾青红皂白的乱杀乱砍。他的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自己也受苦,正可谓:损人不利己。最后,他立下遗嘱,如果唯一的亲人侄女嫁给骑士的话,就取消她的继承权。
这本书诙谐幽默,读着不禁令人发笑。但作为世界名著,自然有他深刻蕴含的道理:有一份幻想固然是好的,但如果是不切实际的妄想,最终不仅会伤害别人,还害了自己。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是美好的,但他实现这个梦的过程,却不理想
这不禁令我想起了如今,不是还有不少人是这样吗?!有的人为了成就自己的成名梦,不惜作践自己,用金钱去开路。有的人为了自己能上一所好的大学,不惜采用作弊的手段。这不是一样令人发笑吗?
但是,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勇于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只为金榜提名;多少热血少年发愤图强,只为在奥运为国争光。这,不正恰恰体现出了那份为梦想的执着吗?
堂吉诃德,一本数十万字的堂吉诃德。却时刻在提醒着我们:不要成为下一个堂吉诃德!
一般关于这本书的看法是它兼有戏剧和悲剧的元素。说它喜剧,主要源于主人公在书中的行为与思想都是十分滑稽可笑的,从而构成了喜剧元素;说它悲剧,是因为堂吉诃德虽然内心有着美好的愿望、崇高理想却向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这当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构成了悲剧。
而在我看来,这本书应当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才对。即使它真的包含了一些喜剧元素,如上文所提到的一样,那也只是塞万提斯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悲剧性而特意为之。一喜一悲的映衬不是喜剧愈喜,而是悲剧愈悲。因为我始终认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悲剧的艺术性要远高于喜剧的艺术性。喜剧只能用作一时的欢娱,而悲剧才能让人反思。
对于塞万提斯来说,一部不能引起反思的作品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知道,彼时的西班牙王国正日渐衰落,同时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在那里发展起来。复杂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下,所有人都陷入了困境。王国因此希望能够用骑士精神来加强统治,塞万提斯则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嘲弄了骑士精神。
而作者大概并没有向嘲弄堂吉诃德,因为堂吉诃德实际上是一个受害者。相反的,主人公的英雄品质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是展现。他不是为了忠君、护教,而是为了扶危济贫、改革社会;他勇敢而善良。除此之外,他还具有渊博的学识。可以说,如果他吧是看了那些骑士书籍,他一定能够在社会上有所作为。
但他就偏偏看来那些误认的骑士小说。这样,他的渊博学识、优秀品质就反而“成就”了他“喜剧”的一生。世事之无常,瞬息万变,在他身上体系得尤为明显。由此也可以想到一个问题:一个人何以由一个天才变成蠢材?又何以由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小丑?就作品本身而言,我们似乎可以从作者的时代背景得到答案;然而既然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就足以证明它在每个时代都具有其现实意义。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所谓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的东西撕碎了给大家看。从某种意义上说,《堂吉诃德》符合这样的标准。他把主人公身上种种优秀、美好的东西都“转化”成了被世人嘲弄的理由,成就了一部“喜剧”;恰恰是这样的“喜剧”造就了主人公的悲剧人生。也许世界就是这样,一边是喜,一不注意就滑到悲的那一头了。
传奇作家塞万提斯在这本被认为代表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中勾勒出了一个既颠且痴的游侠骑士的形象。说他颠,是因为他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说他痴,是因为堂吉诃德从来都是那么固执,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真实的世界,当然他可能也看到了,但他却一点也不相信。
堂吉诃德可以说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虽然这样形容他稍微有一点讽刺意味在里边。毕竟他的“特立独行”是有悖于世人的普遍认知的。他的特立独行不但是他敢于与天斗、与地斗,还体现在他在面对世人嘲讽时能够自得心安。非但如此,他甚至还认为整个世界、所有人都错了,想要“拯救”世界。
他让我联想到了阿Q。不过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比阿Q更“Q”。阿Q在面对世界的时候,心里很清楚拯救是个十足的异类,挖空心思获取一种“精神胜利”以自适。而堂吉诃德则不然,他浑然不知拯救头脑中的世界完全不同于现实中的世界,反而认为是别人错了。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如何自适的问题,而是一门心思与他眼中的巨人、恶魔决斗,不让他们为害人间。仅从这一点上看,姑且不论他的行为是否有意义,我们可以说,堂吉诃德比啊Q的“境界”要高,而且远超诸愚人痴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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