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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地久读后感

读天长地久有感范文。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读天长地久有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长地久是龙应台陪伴母亲期间的新作。这里面穿插着战争,有时候除了说明人生来是苦的,还说明什么呢,没想清楚,读战争时读到人在渺小时的极端和勇敢还是有感触的。

这次跟大叔一起出差又要告一段落了,收到了信任赞誉,同时有激烈的争吵。他对我的悉心指导永远感激在心。但今天读到带龙应台到美国读书的恩人还是觉得我要的更多,不仅局限于此。

昨天跟孩童一般玩耍嬉戏,有几个时刻世界顿时安静了。我在思考要什么。

写作累了,依偎着妈妈,在大街上咖啡屋,公园里老姐妹读书,聊天,浓妆艳抹,花枝招展,跟儿子的女朋友吃醋都是我要的生活。

事业是我想要的,出差是我想要的,孩子是我想要的,最近大叔跟我谈了太多需要面对的客观,解在哪里呢?

天长地久里面讲三个星期就可以栽植一个花园果园,创造一个写作环境和陪伴母亲的去处,这对我来说简直比天堂梦幻。这是创造,是将心中的春天再现在生活中。除了财力,更需要想象和心思。

大叔的生活虽好,不适合我。龙应台所写的在美国没钱时去咖啡馆蹭暖气适合我。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再好也无益。

这八天学到的另一个自己是 不开放的 思维固执。还有就是创作需要环境,像我这样容易抑郁的人应该在窗明几净,温暖的环境中延年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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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新书《天长地久》读书笔记2000字


龙应台先生是我跟了很久的作家,从犀利的《野火集》,到温情的《亲爱的飞利浦》,再到独立的《美丽的权利》、家庭的《目送》和浩荡的《大江大海》,再到最近的《天长地久》,从不缺席。看得出,这本书是《大江大海》的延续,也是和孩子通信的延续。只是这次书信的对象转向了应台先生的母亲。

应台先生是个敏锐的人。以前看她的文章,总能感受到她强烈的自我反思。有次,她过机场闸机看见一对黑人夫妇的宝宝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洋娃娃,先是觉得不自然,但马上就反思到自己认知上的成见:为什么自己认定所有的宝宝都应该玩白色的洋娃娃。《天长地久》里的应台先生,一如既往地敏锐,这种深入洞察的看见,总能击中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哪怕是我们不愿面对的事情。

一、棺材与坟

对棺材与坟的认知,是我再一次感到洞见的地方。

很多人不理解应台先生在湖南吴集镇古街人家里看到的棺材:

有一年我到了一个小镇叫吴集,在湘江的支流洣河畔。沿着河是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古街,家家户户门檐相衔,老人坐在大门口闭着眼睛晒太阳,花猫从门槛里探头出来喵喵叫......几乎每一家幽暗的堂屋里都摆着一口庞大的观察......我在河边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没开始检讨自己:为什么二十一世纪的我看到棺材觉得恐怖?

其实这种风俗不只湖南有,至少河南北部山区也是有的。应台先生检讨之后,得出一个结论:棺材是一个人最后的摇篮,不必觉得害怕。二十世纪初的人做棺材,就像今人买玫瑰花一样,那是个很重要的固定资产,应该和人出生时的摇篮一样,是个可以让人觉得静谧幸福的东西。

可能应台先生年龄65岁了,抑或多年世界各地旅居,了解各种思潮,所以对死也不觉得害怕,更不讳言,时常跟自己的儿子讨论身后事——“坟”的问题。

两个儿子都不同意应台先生骨灰一人一半的安排,绝对还是在台湾给妈妈弄个坟比较好。

毕竟是作家,在鲁迅先生和诗人余光中那里,坟其实是个温情脉脉的东西。鲁迅先生好像跟喜欢自己在厦门时期在坟前的一张留影,大概就是这种情愫吧。

不光是一种温情,在本书里,坟和棺材还是应台先生的父母流离和归宿的意象。小时候,应台先生的父亲槐生(以下简称“槐生”)在湖南老家绕着棺材跑着玩,最后也要跨越大江大海终于再度归葬故里。应台先生的母亲美君(以下简称“美君”)在百年之后,也终要回到湖南和自己的爱人合葬在一起。

二、死生契阔

《天长地久》一书里还是延续了《大江大海》里的死生契阔感。虽然篇篇是和美君的信,但无处不散发着生命的迷离。和二十世纪多灾多难的历史相对照,这种死生契阔的感觉真是如同翻江倒海的江水,又或是一辆疾驶过来无法躲避的列车,直击你的心脏。

书里引用的一封情书可以引起这种感受:

自君别后,倏忽三十载......念及君犹飘零远方,天地寂寥,无所依靠,乃不忍独死......与君别时,红颜嫣然,今岁执笔,凝已半百,疏发苍苍,形容枯槁......得去月书,虽远为慰,过嘱。卿佳不?

这其实是《胭脂扣》的故事,是《暗恋·桃花源》里云之凡和江滨柳的故事。这种浅白文字间的强烈情感,是会让你的心肌都纠在一起的。但是纠在一起之后,你会再多一份从容。多少人生,莫不如此。陪伴好身边的人,就是最好的安排。

三、死生有数

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

在中国,谈死是个忌讳的事情。每当谁谁谈起这个事情时,总是会有人说呸呸呸,或者说干嘛要说得这么白,我接受不了。

有个跟我一样出生的晚的朋友,聊起“生的晚的孩子注定要较早地面对父母的离开”,朋友说我不听我不听,后来我就不说了。

我的爷爷到了80岁之后的生活状态,就是过一天算一天,哪一天眼睛一睁开,如果还活着,那就起来去散步。等到有一天,他突然说要把所有积攒的钞票都给我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然后,爷爷真像他自己担心的一样,不认识我了。美君和槐生也常讲起自己的后事:

应台先生:要不要和爸爸葬在一起?

美君:才不要呢,我要和我妈葬一起,葬淳安去。

槐生:去吧去吧,葬到千岛湖底去喂乌龟。这就叫死无葬身之地,美君一定还是跟着我的哩。

四、鳟鱼,总是想回到它出生的那条江

应台先生选择了到潮州陪伴美君,是因为美君是最初给她生命的人。对于六十五岁的她,九十多岁的妈妈是此时此刻唯一重要的人。羡慕她,她的妈妈足够长寿,可以让她在“退休”后的年纪还可以在自己女儿的陪同下一起看花,一起逛菜场,一起散步。尽管,美君已经不知道天天陪伴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就是她的女儿。百年之后,美君会回到湖南,再次陪在槐生身边。只是想着,美君和槐生都去了湖南,他们的孩子最终又会在哪里呢?

其实在哪里又怎样,陪伴在应该陪伴的人身边,即使天涯,亦足矣!最后还是努力点下题吧,应台先生其实是希望跟孩子们能够陪陪父母,多和爸爸妈妈度过一些“质量时间”,可以把爸爸当男朋友,可以把妈妈当女朋友,一起喝咖啡、逛街、旅行、一起约会。

读《地器之谜》有感范文5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侦探小说《地器之谜》,作者是杨老黑,他是一名著名儿童作家,曾经获得儿童文学杂志基金奖、全国侦探小说大赛一等奖,他长期战斗在刑事侦查工作第一线。杨老黑,虽然名字叫老黑,但他的人生却洁白无瑕。我惊叹他渊博的知识和缜密的思维,我读他的书,一拿起来就忘记了睡觉,也忘了吃饭,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如果他去开一家侦探公司,保证生意兴隆,著名作家沈石溪这样说。我们了解完作者后,就让我带大家一起走进《地器之谜》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4位小侦探,他们分别是绰号杨白的杨小白、欧阳志刚、绰号恐龙的大块头雷亮、还有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子,小名朦朦的夏朦朦。在小白上初中时,有一次翻阅图书馆的书时,发现了自己的家乡牛shi凹竟然是一个古城都国,这一个古国十分神秘,它的地下埋藏了无数的珍宝,由于历史典籍对其记录不详,使其成为了一个巨大的谜团,令人费解也令人神住。最近,一个盗墓团伙用卑鄙的手段盗走了里面的无价之宝,就连小白的老爸杨老黑探长也没想到妙招抓住他们,所以只好邀请少年侦查团来调查,小侦探们了解了情况,偷偷地开始了调查工作。这一天,牛shi凹人人信仰的地丁婆婆的生日到了,小侦探和村民们一起欢渡节日,这时小侦探们中了盗墓团伙的圈套,一不小心落入了他们的手里,最后,他们和盗墓团伙斗智斗勇,成功逃了出来,并看出了其中的阴谋,最终配合杨老黑探长抓住了狡滑的犯罪团伙。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小侦探们一个个机灵、勇敢,真是我学习的榜样。而且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保护自己的家乡,让家乡变得更加美丽,不是让犯罪团伙盗取属于大家的东西,破坏我们的环境。如果大家有兴趣,也可以去看一看这本书。

读《艰难地崛起》有感范文300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恐龙的生存、猎食及交配的故事内容。第一代是古生代,有寒武纪、奥陶纪、石炭纪、二叠纪……话说2亿5千万年前的中生代的三叠纪,三叠纪主要是中生代的第一个纪,也是恐龙的崛起时候,最早的恐龙就在那里诞生,第一个恐龙埃雷拉龙,身长可以5米,高度可达2米,重达350千克,是当时南美洲最大最强壮的恐龙;恶魔龙是南美洲第二大肉食性恐龙,拉丁语学名是像恶魔一样的恐龙,身长450厘米,高达188厘米,体重可以超过200千克。

北美洲是地球的另一个洲,那里的恐龙是南美洲恐龙数量的两倍,身长10米的板龙,是三叠纪体型最大的恐龙,唯一能与它抗衡只有理理恩龙了,它身长7米,高达250厘米,重达480千克。虽然恐龙已经在三叠纪出现了,但是它们还无法在这里称王称霸,因为它们的体型还不够巨大,等到它们到了中生代最后一个纪——白垩纪,它们最大的体型可以达到48米,重达80吨,就可以主宰地球了。而在三叠纪,它们的体型还不会超过10米,很容易被6米长的波斯特鳄、7米长的蜥鳄吃掉。它们的生存非常艰难,有些小恐龙刚出生不久就死在其它恐龙的腹中。

恐龙的生存非常艰难,它们的生存中充满了你死我活、胜者为王的战争!

读《三角地》有感范文300字


【第1篇】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三角地》。

三角地是一个两街交汇之地,那里是男主人公的家。主人公的妈妈是一个赌鬼,爸爸是一个醉鬼。男主人公是家里的老大,是一家之主,16岁。他会弹一手好吉他。

主人公的大弟,14岁。他是一个聪明蛋,一百个人加起来也没有他聪明。喜欢踢足球,人在,球就在,不过经常踢碎学校玻璃。

二弟12岁,一百个人加起来也没有他笨,期末考一门都没有及格。

三弟10岁,是一个百折不扣的小偷。还有小妹,主人公把她看做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女孩。

在这样一个家庭里,主人公的压力该有多大啊!可他没有放弃,努力创造一个像样的家,让人感动。细想我们自己,遇到困难,只会哭泣。可那位主人公却不同,他哭泣,但他那是不放弃的泪水,他失败过,但他最后还是成功了。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

【第2篇】

这个故事是曹文轩写的。主要写一个家庭,开始是一盘散沙,最后在老大的努力下团结一致过上美好的生活。

在两条路交汇的地方,有一个家庭,爸爸酗酒;妈妈赌钱;大弟爱踢足球;二弟学习差;三弟偷东西;小妹美丽可爱;主人公老大还是一个骗子;这样的家庭真是糟糕透了。最后在老大不懈的努力下,他们团结一致,开始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还开了一家咖啡馆。家里幸福快乐起来!

主人公老大责任感很强,当然,他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他让这个家变得井井有条,弟弟妹妹各得其所,都在自己喜欢的事业和爱好上发展。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三角地上的这个家庭也沐浴在阳光下。

读《一地鸡毛》有感


读《一地鸡毛》有感

人若会自我安慰,也许会少些烦恼。人若太会自我安慰以致自我放纵,那也许就会变得有些面目全非。现实中我们大多数人是爱怜自己心疼自己的,所以在这个现实到冷漠无情的世界里,我们大多数人是一撞南墙就回头,一被蛇咬就处处小心翼翼连井绳都怕的,有些甚至是尚未被撞被咬就小心做人的了。《一地鸡毛》中的受过高等教育的男女主角们,没受过高等教育的小配角们,甚至是涉世未深读幼儿园的小孩子都呈现出在这片土地上流于世俗的倾向。

小说中对小林老婆小李结婚前的样子有过详细的描写,“小林的老婆叫小李,没结婚之前,是一个文静的、眉目清秀的姑娘。别看个头小,小显得小巧玲珑,眼小显得聚光,让人见了从心里怜爱。那时她言语不多。打扮不时髦,却很干净。头发长长的。”“她见人有些腼腆。与她在一起,让人感到轻松、安静,甚至还有一点淡淡的诗意。”可是结婚后的小李呢?计较丈夫买的豆腐馊了,一吵架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翻出来晒晒;背地里说小保姆的坏话,猜疑邻居印度女人,脏话也一个一个落落大方地从嘴里蹦出来;暗地里偷水,一滴一滴滴答不出内心的羞愧。“这位安静的富有诗意的姑娘,怎么会变成一个爱唠叨、不梳头、还学会夜里滴水偷水的家庭妇女呢?”作者如是写,我们是不是也会心一惊,回望自己走的路?会不会发现自己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可是,这一切的变化由何引起呢?

其实,小说中也有回答。老婆偷水,小林也觉羞耻,三日后停止。老婆细数保姆差错,小林也会细想到小保姆的不容易。小时候受恩于老师,一直牢记在心,老师来访,小林也知人应报恩。可见,我们活着,并不是只是无情自私,人性深处也有善根。但现实是残酷的,由不得你自命清高。老婆换单位只能找人帮忙,孩子上学你得想办法,别人家长送礼,自己的孩子也不能落下。于是,妥协了,流俗了。该求人的求人了,你不求自有人求;该送礼的送了,你不送自有人送;该像个世俗中人的就流俗吧,反正大家都如此。多好的自我解脱,就这样在自我安慰中流俗了。

然而,人有时候又是清醒的。夜深人静时还会反思自己的不对,遇见老朋友时,还会回想曾经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青葱年月。在街上碰到“小李白”,小林也是马上就问“你还写诗吗?”,不想遭到同学一阵嘲讽还觉有理。“狗屁!那是年轻时不懂事!诗是什么,诗是搔首弄姿混扯淡!如果现在还写诗,不得饿死?混呗。”“看,还说写诗,写姥姥!我可算看透了,不要异想天开,不要总想着出人头地,就在人堆里混,什么都不想,最舒服。”是啊,你还写诗吗?你还是那个曾经象牙塔里的怀梦少年吗?狗屁!既然连诗人也堕落为卖鸭俗人,那我们这些平常之人更应顺应生活之流,甘于油盐酱醋的平庸之中吧。小说后半部分老婆沾单位头头小姨子的光而有了便捷的班车,孩子因陪读而上了别人单位的幼儿园。小李同志开始还生气地抱怨,本以为是领导的关心结果是沾别人的光。小林找各种理由安慰着生气的老婆,就像是给自己向现实妥协找借口一样。当同样的事情再落在孩子身上时,也是生气愤怒后该怎样怎样。为什么不反抗?既然尝到了低头受惠的甜头,那自觉颜面受损时自己安慰安慰就好了吧。

小说的点睛之笔莫过于小林家第一次接受别人送的礼,一个价值不菲的微波炉。开始夫妻俩还觉得不好意思,最后一想到微波炉能带来的好处也就乐滋滋的收下了,还认为生活自此改变了。如果说之前换单位,孩子入托等事是迫于现实规则,那么现在不在幼稚,已经成熟的小林也开始主动地利用规则了。生活就像一出戏,在不断地练习中教会戏子们“以牙还牙”的套数。

“谁也不是没有事业心,大家都奋斗过,发愤过,挑灯夜读过,有过一番宏伟的理想,单位的处长局长,社会上的大大小小机关,都不在眼里,哪里会想到几年之后,他们也跟大家一样,很快淹没到黑压压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呢?你也无非是买豆腐、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洗衣服、对付保姆弄孩子,到了晚上你一页书也不想翻,什么宏图大志,什么事业理想,狗屁,那是年轻时候的事,大家都这么混,不也活了一辈子?”大家都这么混,不也活了一辈子。

作家池莉说过:“现实是无情的,它不允许一个人带着过多的幻想色彩。??那无边无际的事务,琐碎、浩繁的现实,差不多能够淹没销蚀一切。在它面前,你几乎不能说你想干这,或者想干那,你很难和它讲清道理。生活,何止是烦恼。”如果说小林一行人与理想的背道而驰是因为流俗从众,那么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毕竟,人是社会动物,环境对人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细细算了下,这篇篇幅不长的小说里包含了看病难,就医难,攀比心态,找关系走后门,玩忽职守,城乡差异等众多问题。从1991年小说发表到今日,这些问题至今并没有好好解决,有的甚至呈现发酵状态。这也是今天这篇文章也能引起人们深深共鸣的原因之一。

小林家也算得上中层阶级,在其下的还有生活更加困苦的底层人民。比如北京井底人王秀青,当新京报的记者问他住在井下是否有尊严时。他说:“尊严?分对谁讲。像我这样的人,跟要饭的差不多,尊严在我身上谈不上。2008年,我在路边擦车,城管把我抓走,把狗从笼子里放出来,把我关狗笼子里,我是想要尊严,那时还有什么尊严呢?”我们活着首先需要的就是面包。在小林想像那个富豪一样好好招待老师时也知道这一切都需要物质条件。物质条件如何获得?这不仅仅取决于你的劳动你创造的价值,还倚赖于这个社会的分配制度。

小说中矛盾的症结所在正是权力的滥用。如果想要办什么事,要么你有权,要么你用人情或金钱来换取。在妻子吵闹着要换单位时,小林想的是“我们都无权无势,两眼一抹黑,哪个单位会要你?”最后只好找关系送礼。在孩子“入托”问题上,小林夫妇因为手中没有掌握“权力”而孩子不能“入托”,可是对门邻居“印度女人”同样手中也没有“权力”孩子却照样能够“入托”,这其中最大的奥秘就在于“印度女人”那个出入神秘的富有丈夫。一个人生活的需求是多样的,来掌控这些需求的权力也是细碎的。小权利的分散让人们没有了对犯罪违法之类的恐惧,也就堂而皇之的用其为自己谋利了。当人们在生活中领教了这权力的厉害,也学会了利用自己手上或多或少的权力。人与人之间的某种人情世故也由此产生了吧。

读《神奇的魁地奇球》有感范文500字


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神奇的魁地奇球》有感范文5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肯尼沃思.惠斯普写的,我刚拿到手上时,发现书的封面是仿旧的,里面还有一些作者手绘的图画。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它讲述了魁地奇的来历,金色飞贼是从哪里来的?游走球是怎样出现的?为什么威格敦流浪汉队的球袍上有一把剁肉大刀的图案?这是书背后的问题,我在书中找到了答案。

金色飞贼是从金飞侠(一种行动迅速,善于隐藏的鸟)演变而来。最初的游走球就是会飞的石块,人们把它雕成球的形状,但是它很容易被击碎,就变成了现在的游走球。威格敦流浪汉队是七个子女在1422年组建的,他们难得有赛场失利的时候,据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对手一看到沃尔特一手拿着魔杖一手提着一把剁肉刀站在替补队员的场外坐席上就害怕的缘故。几个世纪以来,人们经常看到帕金的后人出现在威格敦的球队中,而且为了颂扬他们的祖先,他们都穿着血红色的球袍,袍子的前胸上有一把银光闪闪的剁肉大刀。

这本书我觉得非常有趣,而且在我翻到第二页时,我看到了九个醒目的大字:“英国喜剧救济基金会”,他们将用销售本书所得的钱款来帮助英国和那些世界上最贫困国家的最贫困人群。这也算是献爱心的一个举动。

我们也应该学会乐于助人,从小事做起!

【优选】三角地读书笔记范文简短


古语言: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优选】三角地读书笔记范文简短”,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三角地读书笔记【篇一】

人的一生,正如一场演出,难免会有些来自身心的挫折,唯一的决心会给你带来希望。

我读了曹文轩写的《三角地》之后,深受感触,故事是这样的:在两条街的岔口,有一片三角形似的地,故名“三角地”,有一个家庭,爸爸酗酒,妈妈,而在他们的下面,有五位孩子,最大的17岁,最小的8岁,他们性格迥异,大哥——愣,二哥——聪明,三弟——傻,四弟——好偷,小妹——纯洁。大哥虽愣,但弹得一手好吉他,在一次学校的晚会上,他认识了一个叫做丹妞的女孩,与他相好。但,当丹妞知道了他的家庭情况,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大哥怅然若失,决心改变家庭。首先,他组织三位小弟和一位小妹,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第二件事,便是圆了二弟的足球梦,帮助他在院子里搭球门,陪他练球,他也没辜负大哥的期望,在足球比赛中取得了好成绩;其次是辛辛苦苦卖铅笔、卖钢笔,筹钱帮三弟请了家庭教师,三弟的学习也日益好起来,接着,是费尽心机,软硬兼施,将四弟好偷的行为制止,受到大哥的教育,四弟也成为了正人君子。为了照顾小妹,大家纷纷出力,为小妹打扮了一阵,还穿上了漂亮的裙子,五个人精神十足。爸爸妈妈被感动了,爸爸戒酒,妈妈戒赌,花钱开了一个“三角地咖啡馆”,五个孩子穿上西装,大哥弹吉他,其他的唱歌,七个人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感觉主人公老大责任感很强,他明知自己的家庭状况很糟糕,还下决心必须要改变家庭,我一开始认为他是痴人做梦,后来越来越觉得有可能,越来越佩服他。他用他的心血把他的家——这个倒塌的城墙又筑了起来。如果我是他,我肯定没有丝毫信心去改变自己,更别说改变家庭,改变家中的每一个人。而他却有这样坚定不移的信心改变家中的一切,真令人敬佩。当然,他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他让这个家变得井井有条,弟弟妹妹各得其所,都在自己喜欢的事业和爱好上发展。他让大家感到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而三角地上的这个家庭也沐浴在阳光下。

老大遇见了一位叫丹妞的女孩子做了朋友,老大开始有了真正的快乐。所担心的事情当然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丹妞因为老大家庭的恶劣,离开了老大。读到这里,我无法想象一个生活在这样败落甚至悲惨的家庭中的孩子,刚刚感受到一点温暖的阳光却又要残酷的现实时会怎样。我真担心老大会就此破罐破摔。也许真有置之绝地而后生,也许是心中不屈的倔强,老大在一阵发泄后,选择了勇敢面对一切,勇敢担当起家庭振兴的重担。

当老大不再千方百计惩罚而为二弟的足球梦奔波时,我的心开始颤抖;当老大为三弟找家教老师挣钱挨打时,我的心都碎了。一个人想做一件事竟那么艰难,对一个只有16岁的孩子来说这些根本是不可能承受的!但,老大承受住了生活给他的一切磨难。终于,二弟同样以超强的毅力为足球队增了光,为哥几个添了彩;三弟成绩也好起

来,妹妹进学校舞蹈队??阳光终于照到这个被希望遗忘的角落。孩子们的自强感染了父母,父母戒掉了酒和赌,一个破碎的家找到久违的温暖。因为三角地的地理位置好,又坐落在两条街之间,就在三角地他们开了一间咖啡馆,使三角地散发出光芒。

小说中的老大,开始时无论从语言到行动让我首先感到的他是“问题少年”。他张口就说“你说我爸是不是孙子,一大早就喝得烂醉如泥。”“我懒得叫他们‘爸’和‘妈’。”对于弟弟则是变换方式惩罚他们。他生活成长在父亲是酒鬼,母亲是赌鬼的家庭中,烦恼自卑他都自己承受着,没有人可以给他分担。我知道,为什么作者要给老大一把吉他,为什么他的吉他弹得那么好?因为这样的孩子像所有孩子一样需要伙伴。就因为他把吉他当作他的伙伴,他向吉他倾诉自己所有的忧愁,这就是他为何弹吉他出色的原因。我真为他感谢这把吉他。一个人面对压力,如果没有发泄的方式或途径,这个人可能就会垮掉。但像他这样的孩子,生活中是否都会有自己的一把吉他?当他们需要时,我们又会给他们什么?

《三角地》,像一杯涩涩的苦茶,值得我长久的品味。我深深地被小说独具特色的语言吸引着,但让我深思的却是老大所走过的这段坎坷。我们看到的所谓“问题少年”,到底是怎样的孩子?他们本身就是生活的受害者,我们的教育很多时候不光没给他们应有的帮助,甚至还继续把他们推向更加危险的境地-—被学校开除!当老大最无助时,我们在哪里?生活中向老大一样的孩子,往往表现的很快乐,

就像小说处处不为人觉察的孩子的自卑。我最明显感受到在这个败落家庭,没有老大的应有的烦恼。他怎么可能没有烦恼?他们用在人前的那张表演着快乐甚至享受的脸,掩盖着自己内心的痛苦与脆弱。

纵观我们的生活,在奋斗的这条路上,必然会遇到辛酸、流泪,然而最终的结果我相信总会是喜悦的,像故事中的每一个孩子那样,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多的也是为了能报答爱他和他爱的人们。只要我们付出,只要我们努力,总会是个圆满的结果——也就像《三角地》中一样,经历了许多事情后,终于踏上了洒满阳光的道路上。

三角地读书笔记【篇二】

《三角地》书已经合上很久了,可书里的一个故事一直回荡在我脑海里。

主人公阿雏出身在一个贫穷的渔民家庭里,他父母和村民们在一次出海中翻船了,村里的人各自逃命,但是阿雏的父母却没有逃上岸。阿雏从此跟着祖母生活。

后来,当阿雏知道大狗的'爸爸本来有机会救他爸爸,但是他不但没有救,只顾自己逃命,还在村民面前炫耀自己逃命的聪明。阿雏很生气,心里充满了恨,看谁都不顺眼。他欺负同学,想办法捣乱村里人,从此他变坏了。我觉得每个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很生气,甚至愤怒,因为大狗的爸爸太自私,只顾自己逃命,不顾别人的生死,他失去了人性本该具有的善良。他已经错误一次,他应该弥补自己的过错,去照顾一下阿雏的生活,让阿雏体会到虽然失去了父母,但生活中依然能体会到家庭的温暖。他就不会变坏,心里就不会恨村里人,但是大狗的爸爸没有这样做。

正当我书中的主人翁扼腕叹息是,故事的结尾让我有了新的认识,阿雏并没有一直这样做恶下去,其实他的心灵还是纯洁的。

一次,阿雏把大狗带到一个孤岛上,想解气,但是当他看到大狗很饿、很难受时,触动了他心底的善良,他找来了野鸭蛋,给大狗;他看大狗冷,就把自己的衣服给大狗穿;他看大狗还是很饿,又去给大狗抓野鸭,但他再也没有从河里起来。他并没有因为大狗的父亲当时自私的行为而耿耿于怀,而是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他的朋友——大狗,他这种大爱无私的境界深深地打动了我,阿雏是一个好孩子,他的单纯、善良、仁爱正是当今社会最需要的,却也是最缺少。

如果大狗的爸爸当初塞给阿雏爸爸的不是手电筒,而是自己的手;

如果大狗的爸爸在村民面前不是炫耀自己逃命的智慧,而是说出自己自私逃命的内疚;

如果大狗的爸爸和村民们都能把阿雏当成自己家的孩子,多给他一点关怀,一点爱;

如果阿雏在捣乱犯错时,村民们能告诉阿雏,失去的亲情虽然不能找回来。但生活中的爱仍然存在。那么,阿雏就不会老是在村里捣乱,就不会对全村人都怀有仇恨,就不会带大狗去芦苇地,他也不会失去年轻的生命

生命是最重要的,是神圣的,善良也是我们人应有的本性,失去了善良,也就等于失去了生命!我们应该学习阿雏身上的善良,在别人有困难时,要及时帮助别人。就像我们的现实生活,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相互团结,因此我们的生活充满了爱,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集体中。

三角地读书笔记【篇三】

当读完《三角地》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一个终身受益的道理: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处境都不能失去上进心。

这篇文章讲了这样一个生动的故事:在三角地,有一户家庭十分不和睦。爸爸是酒鬼,妈妈是赌徒,五个孩子也不争气。之后大哥醒悟了,带领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改变了全家。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大哥为了这个家庭付出了太多太多,如:为大弟整整按摩了一夜,为二弟千方百计地争家教费……从这些事例中,我明白了: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处境都不能失去上进心,大哥就是很好的典范。他在帮忙弟弟妹妹时,也帮忙了自己,也改变了自己!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从这天起,我要让全世界都明白,三角地有一个伟大的人家。读完这句话时,我几乎不敢相信。我心想:不就是几个小孩子,难道他们还能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往下读,直到读完。“这个大哥永不放弃,我佩服呀!”我情不自禁的说。是阿,他改变了自己,改变了全家,改变了三角地所有人家对他们的看法,的确让人钦佩!

这时,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一天,爸爸告诉我了一件事:他有个高中同学,原先家里很有钱,开了工厂,之后,因经营不善,所以倒闭了。他决望了,天天挨声叹气,也不去找工作,家里过着清苦的生活。

同学们,我们要记住: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处境都不能失去上进心。让我们做生活的强者吧!

三角地读书笔记【篇四】

《三角地》这篇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家庭中的老大为了维护家庭的尊严而自强不息的故事,我被书中主人公的天真、纯洁打动了。

这个家庭是个十分昏暗的家庭,丑闻非常多。爸爸是个酒鬼,时常因为喝醉了酒而倒在路边,掉在臭水沟里,被人用树枝戳;而妈妈是个赌博大王,每当很晚才回到家;大弟很聪明,但他经常不讨人喜欢;二第很笨,他任劳任怨,但经常装可怜,给他的事十有八九是失败的;三弟是个小偷,偷东西已经足有3年历史;还有个大家都喜欢的小妹,只要她一哭,啥事都能办成。家里丑闻连连,由于地处三角地,两条街的人都知道了。就连他的朋友丹妞知道了这个家况时,也离他而去了,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我边读边想,如果大弟不这么倔强,二弟干事不这么笨,三弟不要再偷东西,爸爸妈妈不再喝酒赌博,这家人该多幸福呀。

为了使家庭重新得到尊严,老大付出了很多。他们先是进行了一次大扫除,各个都穿得干干净净。接着大家集钱给二弟请了个老师,二弟成绩飞速提升。然后大弟又夺得了全市足球队冠军,三弟也不再偷了。最后爸爸不喝酒,妈妈不打牌,辞职后开了家咖啡店。丹妞又回来和老大做朋友了,家庭的尊严又被老大找回来了。

大弟不讨人喜,二弟很笨,三弟又是小偷,父母是酒鬼、赌鬼。因为这样的压力,老大十分自卑,丹妞又离他而去。我想老大可能就此沉沦,但出乎意料的是老大重新站了起来。为了想办法让家境好起来,老大经历了一个十六岁孩子难以忍受的艰难和困苦,最后终于让大家改掉了恶习,堂堂正正做人,使家庭恢复了尊严。老大付出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老大先自强,然后使兄弟们也自强了,兄弟们的自强又感染了他们的父母,老大艰难地把家庭从破碎的边缘变成了邻居羡慕的典范。

这篇文章很精彩,需要细细地去品味、体会。书中写了老大如何去让一个家庭变得和睦、温馨、有尊严。通过这个故事,我看到了:不管现实多么艰难和痛苦,只有自强不息,才能赢取别人和社会的尊重。

三角地读书笔记【篇五】

《三角地》这本书是曹文轩的作品,三角地是“我”家住的地方,书中主要描写“我”的一家的事情,和经过“我”的努力改变了家里的情况。

其中最最让我有感触的是“我”怎样的收旧钢笔卖钱给二弟请家庭教师的章节。

二弟又考了零分。“我”天天监视二弟的学习。可是没有用。“我”想为二弟请家庭教师,可他们实在是穷啊!“我”一筹莫展的坐在门口。突然听到“收旧衣服!”“旧钢笔!”......灵感来了。“我”连忙追上那人,“我”要收旧钢笔然后卖给他。于是,“我”把吉他押在朋友那里,换了八十元本钱。“我”大街小巷的叫喊“收购旧钢笔 ”我一遍一遍的叫喊。十楼的人生出头来骂“我”,“我”还在叫喊。一盆脏水泼“我”头上,“我”还在叫喊。仰望着高楼大厦“我”还在叫喊。没力气了,从书包了掏出干粮艰难的吞咽,歇了一会,“我”又继续往前走。嗓子生疼,干的冒烟,“我”还是不停的喊,喊得天昏地暗。路灯亮了,“我”拖着发软的身体回到家,数了数,一共收购了十支,嗓子完全哑,鞋也没脱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就这样,“我”花了十天的时间,跑遍了大街小巷,终于凑够了一百支钢笔。“我”去找收钢笔的那个人。打算把收到的钢笔都卖给他。但是他压价了。

“我”是收八角一支,卖给他是一元一支的,结果给“我”九角一支,“我”和他讨价还价。最后由于“我”离开时抓了一把钢笔放在裤兜被他发现了,反正是“我”被他打了,“我”实在坚持不了了,就把兜里的钢笔给他。“我”也把家里的情况讲给他听,他多给了我十元。我们兄妹几个东拼西凑终于凑够请家教的钱,二弟的成绩也终于好起来了,期末考试两个满分。那天我们都很开心。

可以想象“我”背着书包,一个人走在街上,嘴里不停的喊“收旧钢笔”,“收旧钢笔”,... ...。说明他对弟弟很关心也爱他弟弟;他一个人去收钢笔,说明他胆子大;还有如果他不那么机灵和聪明就不可能记下收钢笔人的地址,收八角卖一元。文中的我在这样的家里生活成长,他不仅照顾兄弟还要做家务还要上学,多么的辛苦啊。而我现在的是什么都不用烦,有时还惹家人不开心,两人相比,我是多么的不懂事。所以,以后我不仅要好好学习,还要多帮爸爸妈妈做事情。

这故事还让我知道遇到困难要动脑筋,不怕辛苦才能完成;还有也让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关心家人的心,爱家人。

《遥远的向日葵地》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向日葵,向阳而生;李娟,这个生长在遥远阿勒泰的奇女子,能在平凡单调的生活中,发现那些细碎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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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她只是一个为生活奔波的人,纵然向日葵的美是短暂的。但是,她的心灵永远不会疲惫,向日葵也会一年又一年,开出渺小繁多的果实。她能将生活描写得如山水画一般美丽,就像她在书中写的:“月亮的金色是黑暗的金色。每个人都认为月亮与故乡有关,与童年有关。其实它只和夜晚有关。他把人间的一切依恋拒之门外。它最孤独,也最自由。”

“蜜蜂来了,花盘瞬间达到金色的巅峰状态。金色王国城门大开,鼓乐高奏。金色的高音一路升调,磅礴直指音域最顶端。”向日葵盛开的时候,大地隆重而盛大。李娟是生活的画师,也是生活的诗人。

她笔下的丑丑是那个满世界奔腾的小狗儿,喜欢与其他动物来一场紧张刺激的追逐战。她笔下的赛虎,是一只连猫都赛不过的“虎”,这只“虎”貌似也就只能充当声源了。她笔下的妈妈是那个骑着摩托车飞驰在浩瀚沙地中的“女强人”,而外婆,是那个会在门上做标记的外婆,更是那个谁也不懂她的外婆。

李娟笔下的一切,包括那片遥远的向日葵地,是我的心之所向,梦不能及。

又或许,遥远的哪里是向日葵地,不过是那颗如眼泪般晶莹,如白纸般纯净,如钻石般珍贵的远离尘世的心……

生活在阿勒泰乌伦古河岸的李娟一家,靠着种植向日葵为生,承包者彼此间离得都比较远,李娟家直接支了一个蒙古包,在葵花地边的空地上,养着鸡鸭鹅兔狗,每天的生活就是照看着一百亩地,生活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空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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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向日葵地》这本书里,李娟记录了她们朴素的生活细节,比如:勤劳乐观的母亲,高龄多病的外婆,大狗丑丑和小狗赛虎,还有整日悠闲行走的鸡鸭鹅群,以及她家日夜守护的最大财产——向日葵地。

李娟的母亲是一个对向日葵地赤身相迎、肝胆相照的女人,在那片那寸草不生的戈壁荒漠上,万物寂静,母亲却在冷漠、尘土飞扬的北疆一角种起了向日葵。母亲未能一次将向日葵种起,鹅喉龄、大旱、暖冬都会使向日葵失去生长的希望,尽管这会一次次的令母亲沮丧,但母亲还是一次次地重新播下种子,坚强而又执着。

母亲热爱着她的向日葵地,在贫瘠荒凉的沙漠中,播种着她的热情和希望。她终日锄草,间苗,打杈,喷药,无比耐心。

对李娟而言,她的母亲是一个“擅于到来的人”,而自己却是一个“擅于离别的人”,当作者与母亲分隔再见时,母亲总会带着大大小小的行李,不知倒了几辆车。李娟在书中说,她的母亲像一个被各种包劫持的人,这将力大无穷,满满爱意的母亲,展现在我的眼前。

母亲,是如何将这一堆东西弄上弄下带来的呢?这成了千古之谜。但这也许就是母亲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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