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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读后感

陈彦小说《主角》读后感(精选)。

常言道:“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人是需要读书来摆脱蒙昧的,在读完一本书后我们通常会选择写下一篇作文,用来记录下我们在阅读时的一些新的想法与感悟,你知道读后感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陈彦小说《主角》读后感(精选)”,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主角》是陈彦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又一力作,共上下两册七十八万多字,细腻扎实的文字娓娓道来。小说描写的是主人公忆秦娥从1976年出道学秦腔,走到改革开放以及市场冲击下的兴衰荣辱、多舛的命运际遇,四十多年的人生起伏及社会变迁、时代遭遇的各色人等和悲欢离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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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的放羊娃易招弟(后改名忆秦娥)初到宁州县剧团,由于其舅犯错入狱,受牵连被安排帮灶做饭,成了烧火娃,连练功学戏的机会都没有了。后来在胡彩香和四位老艺人的不断鼓励、传授技艺,加之她刻苦努力、勤奋练功,十七八岁一举成名,成为秦腔小皇后,唱遍了县市省,唱红了北京、上海及欧美,作为女人她获得了事业巨大的成功,但她的婚姻却带给一次次的遍体鳞伤,她单纯到人人说"瓜"(傻),没有心机和防人之心,一次次的被竞争对手陷害、攻击,但她善良、逆来顺受和宽容的性格,让她从各种打击中成长起来,最终让生命有了密度和厚度。

忆秦娥一生中,遇到过初恋情人封潇潇对她默默付出无私的爱,遇到过副专员之子刘红兵(花花公子)对她狂轰滥炸死缠烂打的爱,遇到过桀骜不羁的“野人”画家石怀玉对她的浪漫狂野的爱,都让她的生命丰满充盈。但同时,这些人也给她带来无法承受的伤痛和伤害,封潇潇英俊斯文却最终醉酒沉沦,刘红兵出身张扬结局却残缺不全,石怀玉野性浪漫却身淬于艺术。小说的精彩更在于对出场的每个人物都刻画得细致入微,每一个人物都在你面前活灵活现:忆秦娥的木纳、痴傻、不解风情但却心无旁骛、刻苦勤奋;她舅胡三元敲鼓技艺精湛却谁都不服,个性狂浪;同学楚嘉禾母女的嫉妒成性、阴暗算计……不得不说作者对生活的观察入微,在一个个人物演绎和故事情节中把人世的苍凉和悲苦、希望和坚强把控得十分到位,众生百相在作者笔下挥洒得淋漓尽致,既发人深省又叫人叹息,故事情节丰富复杂,人物形象生动鲜活,既有俗世的无奈,又有时代的强音,既写实也写虚,既写秦腔历史和现状,又写对文化艺术的担忧与迷茫,一幅幅生活和艺术的场景画卷似的铺展,一曲曲或高亢或婉转的哀鸣,让你不得不随着故事情节喜怒哀乐。

《主角》是陈彦老师历时近两年时间凝聚成的心血,他对主要人物忆秦娥的喜爱倾注了大量的笔墨,忆秦娥就像他自己的孩子,充满了浓厚地深情、心疼和呵护,他写人也是写己,从小说中,我读出了他的喜怒哀乐,读出了他的善良慈悲,读出了他对社会的责任感和高屋建瓴的历史使命感。一部小说一定是作者对人生的态度,它镶嵌了作者全部的感情,流畅的陕西方言和高潮迭起的故事情节让人捧着小说时一鼓作气,茶饭不思而读到酣畅淋漓,那些故事犹如发生在自己身边,随着主人公或忧或喜,让人浮想联翩。

忆秦娥虽是小说人物,却也有现实中无数人的影子,她的一生起伏挫折,事业辉煌,婚姻却屡屡受挫,又遭受来自于同事的一次次打压、算计,对秦腔强烈的爱好和社会家庭责任感使她坚强的走过一道道坎,成长成熟起来,在生活上不依靠不等待,自强自立,内心安然,活得坦荡。

其实,每个人活在世上都不容易,出身好的人可能起点高,有的一帆风顺,但有的也容易满足堕落;出身卑微的人有的努力奋斗,过上了想要的生活,也有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到达自己的目的地,各有各的烦恼吧!

人因生活环境、接受教育差异,见的世面和接触人的不同,成长环境与读书的好坏,走过的路同经历的事都决定了思想、眼界、价值观,有些人一眼能看明白的事,有些人一辈子都看不明白,这就是认知差距,也是层次和格局的差距。看不透本质的人始终觉得自己正确,一辈子和人抬杠,就像《主角》中的楚嘉禾,所有人都看到她只是二三类角色,她却一辈子都不服忆秦娥,一辈子为争主角而机关算尽。因此,正确认识自己的品性和才华,视野开阔,眼界放宽,做能力范围内的事,不给自己添烦恼,轻松驾驭生活,是最好的处世之道。

如今,已是知天命年纪的我,余下的人生,将在旅途和读书、写作、运动中开心度过,努力做好自己人生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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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读后感分享1000字合集


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主角读后感”。

我们为你整理了以下的“《主角读后感分享》”,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读过作品后,我有很多前所未有的想法。不如将自己的想法写成一篇读后感,让我们获得更高的读书价值。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1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就在想,什么是主角?怎样的人才能称之为主角?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不都是主角吗?

边看边思,终于觉察出作者的“主角”,乃是一种影响力。

忆秦娥,是秦腔名角,她不仅用她精湛的舞台表现力影响着观众,影响着同仁,让她的戏迷疯狂,也用她对戏的执念,对人与事天生的“傻气”影响着他们。

她让他们爱着,让她们嫉妒着,也让她们忌惮着。

然而,她却悲悯着他们。不管是对她极好的几位师父,还是带给她一生阴影的廖建辉,或者是爱她也带给她苦难的两任丈夫,又或者是在我们看来有些忘恩负义的义女宋雨,她无不怀着宽宥与悲悯……

这便是作者笔下的主角。

从易招娣到易青娥,再到忆秦娥,作者写了一个放羊女娃从“音有些偏”,最后成为秦腔名伶的故事。

这当然不是顺顺遂遂的一生。

“华盖”加身,读到后来,我不禁想到这个词。鲁迅先生早早就看透了这个东西的妙处,当所有的名誉集于一身并被众人大肆宣扬时,也就离唾骂与踩踏不远了。这就是所谓“捧杀”!

可怜忆秦娥看不透想不懂,只会捂嘴而笑,一代名伶的戏曲生涯最终转为幕后。就像她最后为自己写的那首词一样,任你曾经怎么风光无限,一切终要作古。

书里除了忆秦娥,刻画的较完整的人物,算是胡三元了吧。在读到他时,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可是此时却不知道说什么。有时候,感觉他就像那个不谙世事的自己,认死理,不妥协,最终被社会和群体遗弃。后来,他在自己出生过的地方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却再也不能畅快淋漓地敲一出好戏……

也许是如作者所说,这本书被砍掉的内容太多,所以感觉在对人物的塑造上,细节不那么完整,人物有些扁平化,而且用小说里的人来表达作者的观点,痕迹太过明显。

就写这么多吧,这篇评论毫无逻辑。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2

一位纽约的芭蕾舞演员展开,她与母亲退休的芭蕾舞演员居住在一起。

她的生活只有舞蹈以及野心勃勃的职业目标。

好机会终于降临,当导演决定为新一季《天鹅湖》挑选新演员时,妮娜成为了第一候选人。

不过,她还有一个竞争者,莉莉。

托马斯要求舞者不仅仅能演出白天鹅的无辜与优雅,更要能演出黑天鹅的诡诈与淫荡。

妮娜是完美的白天鹅,而莉莉却是黑天鹅的化身。

渐渐的,两位舞蹈演员的竞争与对抗进入扭曲的状态。

妮娜开始鲁莽、不顾一切的探索起自己黑暗的一面,这也将毁掉她

里面的女主角,正是《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马婷达!这部电影更是娜塔莉.波特曼的奥斯卡封后力作。

整部电影就在现实与妮娜的幻觉来回穿梭,所以经常看得我云里雾里,到最后也没弄清插在她腹部的玻璃究竟是真实还是幻觉...

后来看了分析有人提出,妮娜的母亲其实根本不存在,只是她自我约束所产生的幻影,虽然脑洞很大但我更喜欢这种暗黑的设定!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3

看完了这本《主角》,描写秦腔名伶大半生的兴衰际遇,起落沉浮。同时又从这一个人物的成长,把秦腔这门艺术的变更迭代与整个社会的前进发展都融合在里面了。作为一本小说,还是挺好看的,或者说,一口气看下来挺爽的。

可这本书是今年矛盾文学奖的得奖作品,总觉得能得到这样荣誉的作品,人物都应当饱满而充实。但是剧里的除了主角之外的其他人物,无论是人物性格塑造还是人物命运,都是为了塑造主角形象或是推动主角成长而设置,而没有自己独立的线,所以觉得这些人物略缺少自己的生命,无法真正打动人心。

就拿忆秦娥的第二任老公石怀玉举例吧,作为这样一个形象的艺术家,每次出场却几乎都只是为了忆秦娥而出现。到最后他吊死在他的画作旁边,作者对于死亡的描写也很到位,可看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就好像是一个看到原本就不存在的小说人物死了而已,并没有深刻地感受到应有的震撼。

我觉得一本真正丰满的作品,可以在一些细微的地方不断的堆叠情感,让感情不断积累,即使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都都能在某个合适的点爆发出能量,让人感动得沉郁钝锉,泪水不止,因为在读者心中,这个故事,这个人物,都是鲜活而真实的,且能发自内心地产生共情。

而这部小说,似乎就是缺乏这么一点戳人的点。如果是一本普通小说,我可能会打4星,但是作为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话,我就打3星吧。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4

初读主角,书的封皮是一个有神的戏剧剧照,画上女子炯炯有神的眼神吸引着我,翻开书页,我的第一感觉是篇幅较长,逐渐深入后,读来令人酣畅淋漓。

小说主人公忆秦娥原名易招弟,姐妹俩她排行老二,父母希望她们能招引来一个弟弟,因此,姐姐取名来弟,她叫招弟。她本是一个放羊娃,舅舅胡三元将她带入剧团。她放过羊,做过烧火丫头,最后成为了一代名伶。这一路走来,她的成功跟她奋斗,拼搏,能吃苦的精神息息相关,也与她遇见的好人息息相关。舅舅一直以来告诫她认真扎实练基本功,胡彩香老师对她的关心与照顾,甚至几次把她从崩溃边缘拉回,对她悉心照顾,这些都是令我感触极深的画面。

以前读书时,总会不自觉的把主角的人生当成主角,而其他人皆为配角。而读完这本书,才明白人生本来没有主角,没有配角,只是站在某个角度看问题罢了。抱怨命运的不公,感叹自身的平庸,不是主角,没有光彩,这些都是不努力后的胡思乱想罢了。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有着属于自己的闪光点。

忆秦娥她傻傻的坚持,努力的练习,并不认为唱戏有什么捷径可走;舅舅胡三元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都很专注的敲鼓,为了敲鼓忘记一切也只追求敲鼓和秦腔的完美呈现。坚持做事,认真做事,少点浮躁,多点安静,这是非常好人生态度。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5

深夜看完《黑天鹅》,久久无法入睡,感触很大。

影片讲诉一个芭蕾舞团中的一个认真的芭蕾舞演员Nina,为了演绎新版天鹅湖中黑白天鹅突破自我释放自我,甚至因为压力在精神分裂的双重人格中挣扎着,出现可怕的幻觉,最终以在自己演绎完美的巅峰,倒在自己血泊中的画面结束。这部影片是20xx年拍的,这种意识流影片非常新颖,把Nina的幻想和自我挣扎全部用画面和情结来表现,没有旁白,言语也不多。在那些她自我挣扎的画面中,甚至有些惊悚,所以也有标签把它标榜为剧情惊悚片。如果不认真看,不结合前后剧情还会以为Nina真的杀死了她的对手Lily,其实那只是她的幻觉,她是杀死了那个懦弱的自己。

我个人觉得这是一部很好的讲诉自我释放,人性释放的电影。

Nina的母亲也是一位芭蕾舞演员,影片中可以看出她对芭蕾舞的渴望甚至把这种渴望加注到女儿的培养上。她大概是因为生Nina而放弃了自己的事业生涯,把全部的希望加注于女儿。她强制性的严格管教把女儿培养成了一个优秀的芭蕾舞演员。但其实她们两个都是有缺陷的,她的病态表现在强势的管教女儿,除了管女儿就是画自画像。影片中没有出现爸爸这个人物,所以这对母女应该是相依为命的。而女儿中这样强制的高压下甚至出现了精神分裂,常常挠伤自己的背,想象自己撕破自己手上的皮。Nina房间里全是粉红色的娃娃,28岁小女孩被妈妈悉心照料着。这也是造成她性格的原因吧。

她柔美克制,优雅好看。似乎天生就是演白天鹅的。Thoms团长一开始不太愿意她来演这个角色因为怕她演不好蜕变成黑天鹅的第四幕。而她的对手Lily,虽然技巧不如她但很轻盈灵巧,热情奔放特别适合演黑天鹅。但这部舞剧需要一人饰两角,所以Lily成了Nina的最大竞争对手。在结果出来以前她找到Thoms,表达了自己想要这个角色的愿望。Thoms告诉她,你很优秀但你无法胜任黑天鹅的角色,你太克制自己了,我在你的表演中看不到激情。Nina说我想要完美。Thoms强吻了她,希望唤起她的一点儿激情,她咬了他一口逃走了。她以为自己失去机会了,没想到Thoms最后还是选了她。

她看到一身黑衣的Lily,其实内心是渴望变成这样的,但她一直一直刻意成为妈妈眼中的sweetgirl,因为这样才不辜负她。28岁的她,人生除了舞蹈和野心勃勃好像就没有其他了。难怪Thoms要给她布置回家自慰的作业。当Lily主动接近她,带她去酒吧去疯去做爱,她大声对妈妈撕吼,所以你永远只是个跑龙套的我才是天鹅女王。可事后又怀疑是Lily心机的企图杀了她夺取她的位置,还癫狂的告诉Thoms不能拿Lily当备用演员。

还有这里面表现出来的性压抑,一个28岁的女人甚至不敢有对性的幻想,也是一种病态吧。她的确太优美优雅,但这是真正的她吗?她时刻恐惧着,担心Lily夺取她的位置担心妈妈看不到最完美的她。整日整日的认真练习,成为了团里最优秀的演员。她妈妈当然知道也知道她精神脆弱。所以最终大演那一天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她去演,她说别去,这个角色会毁了你,可她不管不顾一定要去,打伤了母亲自己跑去了。大气而镇定的对团长说我来了,让我演。在演绎过程中心中那个白天使和黑天使还在打架,她甚至出现幻觉看到Lily和thmos调情,自己杀死了Lily。还想象自己把她尸体拖到换衣间藏起来,她的眼睛变得绯红。这个场景非常逼真,如果不是后来真实的Lily走过来对她喝彩祝贺,估计所以观影者都以为她已经杀了Lily。终于她在最后第四幕黑天鹅的演绎中成功突破自我,黑色的翅膀长了出来,她充满自信的傲视全场,她成功了,演的十分完美,全场为她喝彩。可她想象的把玻璃片插入Lily体内杀死她的幻觉实际上是她把刀片插入了自己的体内。我想此次应该是象征性的预示着Nina杀死了过去那个软弱的自己吧。

在演出结束的最后一刻鲜红的血从她体内流了出来,染成一朵妖艳多姿的红花~影片以最后她对Thoms的三句话结束Thoms,IfeelsitThoms:what?perfect.我觉得这是整个影片在这样的高潮中结束,她终于懂得了完美的真正含义。

别有深意的结束。有些人觉得这是毁灭因为血流完了她就死了。但我认为不是毁灭,这是重生,影片以一个这样的镜头结束但并没有说明Nina有没有死,万一她被救活了呢?她完全的释放了自我,释放了人性,她的人生正在这样的释放中达到事业的高峰和人生的高峰。

我想这部影片想告诉我们的应该不仅仅是压力来带的精神伤害吧。还有人性,那些优雅美好值得所有人称赞的品质,圣女一样的美好,是真的完美美好吗?难道不是违背人性的吗?人性是有欲望的,是黑与白的统一体而不是非黑即白。这种黑白一体的东方哲学在这部影片里体现得淋漓尽致。站在艺术家的角度看,Nina无疑是成功的,她完全把自己融入这个黑白天鹅的角色,甚至说这个角色就是她,她是在用生命和灵魂在诠释这个角色,最终演好这个角色的同时她也获得了重生。在与母亲的抗战中她学会了独立,在与Lily的斗争之中她释放了性压抑,在与自己的斗争之中,她获释放了自我得了重生。

这个影片留给我们很多的思考空间,比如家庭环境对个人的影响,压力的巨大动力,人性与美好,艺术与生活是一部难得的好片。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6

就这样把书读完了,可是依然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如此开放式的结局,真的让我很想知道忆秦娥回去之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小忆秦娥最后回到自己的亲人身边了吗?她红火起来了吗?而忆秦娥在她60岁的时候,唱够50本大戏了吗?还有其他人的命运都会接着变成什么样子?这些都是我想知道的。

纵观忆秦娥的40年唱戏生涯,真的是受尽了苦难和折磨,可是这依然阻挡不了她对戏曲的热爱,不管外面的环境和人物是如何的变化,也不管这个世界的潮流在怎样变化着,可是她依然以不变应万变,依然用她的初心来与这个世界斗争着。

她在戏曲上所取得的成就是无法言说的,确实百年难的一遇的戏曲人才,可是上天也是公平的,在赋予她超高的戏曲天赋的同时,也让她失去了一些东西。比如对风花雪月上的不理解,对情感表达与交流上的缺失。这也导致了她的感情生活是如此的跌宕起伏。

在不断的与这个世界,与身边的人持续斗争中,她慢慢的学会宽恕他人,也放过自己,慢慢变得佛系。包括最后对祸害了她半辈子的楚嘉合的宽恕和不追究。不管怎么说,从戏曲这一层面来说,她确实是很优秀,也很难得。从11岁离家开始学戏,受尽了苦难和折磨,还有周围人的冷眼相待,还有收到遭人嫉妒的无下限的迫害和污蔑。可是她依然在自己打的主动努力下和在他人的被动帮助下不断的向着戏曲的最高艺术高度去努力前进。

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凡事都是有一定规律的,犯下的错,逃过的苦,终究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到身上。同样,你所付出的努力和掉落的泪和血,终究会帮助你达到你想要的目标和成就。

所以做好你自己就行了,无所谓管不管别人。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7

《黑天鹅》是20xx年由达伦阿伦诺夫斯基执导的美国电影。娜塔莉波特曼,文森特卡索和米拉库妮丝等联袂出演。影片于20xx年9月1日在威尼斯电影节率先放映。

围绕娜塔莉波曼饰演的妮娜,一位纽约的芭蕾舞演员展开,她与母亲退休的芭蕾舞演员艾丽卡居住在一起,她的生活只有舞蹈以及野心勃勃的职业目标。好机会终于降临,当导演托马斯(文森特卡塞尔)决定为新一季《天鹅湖》挑选新演员时,妮娜成为了第一候选人。不过,她还有一个竞争者,莉莉(米拉库妮丝),托马斯要求舞者不仅仅能演出白天鹅的无辜与优雅,更要能演出黑天鹅的诡诈与淫荡。妮娜是完美的白天鹅而莉莉却是黑天鹅的化身,渐渐的,两位舞蹈演员的竞争与对抗进入扭曲的状态,妮娜开始鲁莽、不顾一切的探索起自己黑暗的一面,这也将毁掉她。

整个影片完全没有外景拍摄,训练厅、化妆间的长廊、黑暗的地铁、舞台、晃动的镜头,没有白天明亮的光线,没有天空。从开始到结束,故事始终被拘纳在昏暗甚至黑暗中,正如情节对主人公内心的反复压迫。娜塔莉波特曼以瘦骨嶙峋的身体、苍白的脸、惊恐不安的眼神,完美地诠释了那个清教徒般的舞者妮娜。影片舞台上的分裂促成了现实中隐性人格的曝露,现实中的裂变反过来成就了舞台上两种极端角色的塑造。而芭蕾舞者追求至纯至美艺术境界的疯魔劲头,令故事的主题更加浓缩经典。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8

我喜欢的书籍有很多,其中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是最佳主角》。它是我在图书馆借阅的,作者是李文英。它,感动了我、鼓舞了我,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描述主角忠忠到乡村生活,使他乐不思蜀。不用上学、不用写功课、也没有妈妈紧迫盯人,还拥有一大群玩伴。这才像度假嘛!忠忠乐呵呵的说,每天生活就像小野牛一样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主角忠忠虽然有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我们也不能像他一样,因为只要一玩过头,开学之后就不容易收心了,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玩要认真的玩,读要认真的读。

而我最感动的另一个场景是,和事佬望着姨丈渐行渐远、逐渐融入车群中的银色轿车,主角忠忠的心情变得好轻快,他知道爸爸一定会回来,爸妈之间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因为妈妈脸上的灿烂的笑容已说明一切。而他,也会以崭新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学习之路,以及生活上的每件事,做个脚踏实地、认真负责任的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非常感动,因为忠忠的爸妈吵架,他不知道要怎么处理,也不知道怎么去面对。此刻,幸好忠忠的阿姨出现,在这个非常时期教了忠忠、君君很多道理,一步步使他们爸妈之间的关系好转,最终也和好了。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9

一个女孩子从小到大在秦腔这条路上“笨拙”的成长,成为一代名角,靠的是稳扎稳打以及“钝感力”(也就是文中的傻)。秦腔是我们的传统艺术,在外来文化冲击的年代中有坚守的人,才有现在传承,向他们致敬!

且看了这本书,对秦腔也有所好奇,去搜了一些资料看,也是很受益啦,一本书不仅仅是塑造了人物还有传播了秦腔文化,难能可贵。

至于角色所带给我们什么,偷个懒就摘录出作者所表述的真挚话语——

1.角儿,也就是主角。其实是那种在文艺团体吃苦最多的人。当然,荣誉也会相伴而生。荣誉这东西常遭嫉恨怨怼。

2.其命运与社会相勾连,也与大千世界之人性根底相环扣。

3.一个主角,就意味着非常态,无消停,难苟活,不安生。

4.要当主角,你就须得学会隐忍、受难、牺牲、奉献。

5.唱戏是愉人,唱戏更是布道、是修行。

6.我写她,是时钟的敲击,是现实的逼催,是情感的抓挠,也是理想主义的任性作祟。

书中很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揭露人的暗面让人不禁思考,“每就是傻笑一下,装作不懂、不解,回避不理也就是了。”这是经历诸多主角的态度。放下也不是放下,是原谅,是一种看开的慈悲善心,大智若愚,难得糊涂。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10

在读完陈彦先生的《装台》之后又满怀期待的读她的《主角》,历经一周时间读完了这本记录普通艺人跌宕起伏的一生。

《主角》的主角叫忆秦娥。一九七六年她出场时,还不到十一岁。姐妹俩,她排行老二。父母亲更希望她们能招引来一个弟弟,因此,姐姐取名叫来弟,她叫招弟。招弟对上学兴趣不大,上完学还得回来放羊,倒不如早早回家放羊算了,她想。论条件,县剧团招收演员,是应该让她姐去的,她觉得她姐比她漂亮、灵醒。可家里觉得姐姐毕竟大些,还有用场,就硬是把她送了去。她舅胡三元是剧团的敲鼓佬,觉得外甥女唤招弟太土气,就给她改了第一次名字,叫易青娥。这个名字,也是因为省城剧团的大名演叫李青娥,才照葫芦画的瓢。后来,易青娥还果然出了名,又被剧作家秦八娃改成忆秦娥了。也许是这个名字耳熟能详,又有点意思,忆秦娥竟然从此就爆得大名,一步步走向了“塔尖”,终成一代“秦腔皇后”。主角忆秦娥,其实开头并没有做主角的自觉与意愿。甚至屡屡准备回去放羊,或者给剧团做饭、跑龙套。对做主角,她是有一种天然怯场与反感的。但时势就那样把一个能吃苦的孩子,一步步推到了主角的宝座上。她时或觉得新鲜刺激,时或懵懂茫然;时或深感受用,时或身心疲惫;时或斗志昂扬,时或退避三舍;时或呼风唤雨,时或草木皆兵;时或欧美环球,时或乡野草台;时或扶摇直上,时或风筝坠落、头脸抢地。其命运与社会相勾连,也与大千世界之人性根底相环扣。你不想让生命风车转动,狂风会推着风车自转;你不想被社会声名所累,声名却自己找上门来,不由分说地将你五花大绑、吆五喝六地押解而去。她吃了别人吃不下的苦头,也享了别人享不到的名分;她获得了唱戏的顶尖赞誉,也受到了唱戏的无尽毁谤。进不得,退不能,守不住,罢不成。总之,一个主角,就意味着非常态,无消停,难苟活,不安生。但唱戏总得有人当主角,社会也得有主角来占中、压台、撑场子。要当主角,你就须得学会隐忍、受难、牺牲、奉献。我的忆秦娥就这样光光鲜鲜、苦苦巴巴、香气四溢,也臭气熏天地活了半个世纪。中国戏曲,虽然历史留下的是文本,但当下,却是角儿的艺术。好戏是演出来的。看戏看戏,戏是用来看的。要看戏,自然是看角儿了。但一个好角儿的修炼、得道,甚至“成仙”,在我看来,并不比蒲松龄笔下那些成功转型的狐狸来得容易。有真本事、真功底、真“活儿”的角儿,太是凤毛麟角了。而中国戏曲的巨大魅力,就来自这苦苦修道者。唱戏需要聪明,但太过聪明,脑瓜灵光得眉头一皱,就能计上心来者,又大多不适合唱戏。尤其不适合做角儿。要做也是小角儿、杂角儿。大角儿是需要一份憨痴与笨拙的。忆秦娥要不是笨拙,大概也就难以得秦腔之道,成角儿之仙了。戏曲行的萎缩、衰退,有时代挤压的原因,更有从业者已无“大匠”生命形态有关。都跟了社会的风气,虚头巴脑,投机钻营,制造轰动,讨巧卖乖。一颦一蹙、一嗔一笑,都想利益最大化,哪里还有唱戏的“仙家”可言呢。一个行业的衰败,有时并不全在外部环境的销蚀、风化。其自身血管斑块的重重累积,导致血脉流速衰减,甚至壅塞、梗阻、坏死,也当是不可不内省的原因。戏剧不是宗教,但戏剧有比宗教更广阔而丰沛的生命物象概括能力。宗教因了过度的萃取与提纯,而显得有点高高在上。戏剧却贴着大地行走:生老病死,宠辱荣枯,饥饱冷暖,悲欢离合。凡人情物事,不仅见性见情、见血见泪,也见精神之首,时时昂向天穹,直插云端。契科夫说,少了戏剧我们会没法生活。俄罗斯人更是把剧院看做天堂,说那里是解决人的信仰、信念,以及有关善良、悲悯、同情、爱心问题的地方。

忆秦娥,在九死一生的时候,也曾有过皈依佛门的念头。恰恰是佛门住持告诉她:唱戏更是度人度己的大功德。正是这份对“大功德”的向往,而使她避过独善其身的逍遥,重返舞台,继续起唱戏这种度己化人的担当。在中华文化的躯体中,戏曲曾经是主动脉血管之一。许多公理、道义、人伦、价值,都是经由这根血管,输送进千百万生命之神经末梢的。无论儒家、道家、释家,都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融入了戏曲的精神血脉,既形塑着戏曲人物的人格,也安妥着他们以及观众因现实的逼仄苦焦而躁动不安、无所依傍的灵魂。在广大农村地区,多少年、多少代人,可能都没有文化教育机会,但并不影响他们知道“前朝后代”,懂得“礼义廉耻”。这都拜戏曲所赐。戏曲故事总是企图想把历史演进、朝代兴替、人情物理、为人处世要一网打尽。因而,唱戏是愉人,唱戏更是布道、是修行。我的忆秦娥也许因文化原因,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地唱了大半辈子戏。但其生命在大起大落的开合浮沉中,却能始终如一地秉持戏之魂魄,并呈现出一种“戏如其人”的生命瑰丽与精进。唱戏是在效仿同类,是在跟观众的灵魂对话;唱戏也是在形塑自己,在跟自己的魔鬼与天使短兵相接、灵肉撕搏。

忆秦娥,倒不是要装出一副白痴相来,有时她也是真的憨痴,有时却不能不憨痴。她没有过多的时间精明,也精明不起,更精明不得。太精明,也就没有忆秦娥了。因而,陷害、攻讦、阻挠,反倒成为一种动力,而把一个逆来顺受者推向了高峰。我十分景仰从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人,周遭给的破坏越多,用心越苦,挤压越强,甚至有恨其不亡者,才可能成长得更有生命密度与质量。(苏建萍)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11

读完这本书有两天了,还会时不时不由自主地回到忆秦娥所在的世界中去。

作者说,“演员争角色,那是一件何等了得的事,有人为这个,恨不能剥了人的皮,喝了人的血。”然而他却让他的主角忆秦娥至天命之年才起了那么一点想要去争争主角的心思。

在忆秦娥近四十年的秦腔生涯中,她就仿佛一个无辜莫名被拉扯进角儿之争的看客,她所遭受的所有的命运的沉浮都不是她自己的选择所致,不是被舅舅的清高自傲所“连累”,便是被领导的意外身亡所“牵连”。

她成为角儿,靠的是与生俱来的惊人天赋,靠的是一门心思地勤学与苦练,靠的是对名利不在意的单纯与天真。她成为角儿,是一件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的事情。她似乎从未正儿八经地去争过,她甚至一直在往后躲。这躲的理由,是因为累,——“一个主角非凡的苦累,甚至是生命的极端绞痛。”而这样的苦累与绞痛,在无数旁人眼里,不仅无法感同身受,更不会相信。他们只看得到那舞台上的光耀四射和角儿们的荣华富贵。

十六岁的忆秦娥还叫易青娥。她已经学会了不把伤痛告诉任何人。“告诉任何人都是没有用处的。”“告诉了,无非是证明你比别人活得更窝囊、更失败而已。一切都是需要自己去慢慢忍耐消化的。痛苦告诉别人,只要延长痛苦,增添痛苦,而对痛苦的减少,是毫无益用的。”

易青娥十八岁时已经团里当之无愧的角儿。她的物质条件改善了一些,她使那个给她取名“招弟”的父母变得得意骄傲。可对她本人而言,成为角儿,只意味着要比从前更加艰辛、更加痛苦。她也比从前更多地看到了人间百态和世态炎凉。

她曾因为她那个浑身都是本事的舅舅被人高看两眼;也曾因舅舅的狂妄和坐牢被发配到伙房,从一个唱戏的丫头变成一个烧火的丫头;她因为角儿的身份被推上副团的高位,又因为演出事故被拉下台……无论是唱戏还是烧火,无论是身居要职还是普通百姓,她都一刻也没有松懈地操练着功夫。然而,这并不是因为她对未来有什么渴望或期许,也不是因为她已经感知到她内心对戏的热爱,而仅仅只是被她与生俱来的本能所驱使、所推动。真正让她明白什么叫“戏”,什么叫“角儿”,是她在舞台中央亲眼看着把自己这个烧火丫头视为珍宝的苟老师倒在台上之后的事儿,是她每一次演出结束都会止不住地呕吐、心中纵使千般不愿但也无法全身而退之后的事儿。

她领悟到“唱戏是不能偷懒的。人可能在偷懒中获得一点快活,但却回丢掉更重要的东西,也会丢掉一生最美好的记忆。”也渐渐明白苟老师曾对她说的那番话:“主角,演一大本戏,其实就是看你的控制力。哪儿轻缓、哪儿爆发,都要张弛有度,不可平均受力。稳扎稳打,是一个主角最重要的基本功。自打你出场开始,你就要有大将风范。这个大将,不是表面的‘势’,而是内心的自信与淡定。”

忆秦娥的两段婚姻,看起来是两个男人的错,可她当真就一点责任没有吗?忆秦娥是个戏痴,她的初恋和两任丈夫都发自肺腑、真情实意地爱着她,可他们却并不太懂这个女人。本质上他们还是将她视为一个寻常女性,只不过是比较优秀的寻常女性。他们并没有站得更高一点看得更远一点,看到这个女人为了戏所付出的一切、为了角儿所承担的一切,以及她个性里的懦弱与自卑。作文所以他们并不能真正地去尊重她、欣赏她。可是忆秦娥又可曾主动去了解过她的初恋和丈夫呢?没有。她完全被她的个性禁锢住了。她把所有的精力都献给了舞台和功夫,一点点都没有匀给她的丈夫。就连后来得知初恋因为她一蹶不振终生尽毁,她也只是觉得遗憾,而并无锥心之痛。她在感情经营上是缺位的。作者没有因为她的才华而去美化这个缺位。作者对此也是遗憾甚至痛惜的。可是他不能代替忆秦娥成长,哪怕忆秦娥是他笔下的女主角。

作者没有给忆秦娥一段美满的婚姻,甚至连爱情都不给。然而这才是最真实的模样不是吗?越是接近权力的中心,便越孤独;越是靠近舞台的中央,便越孤独;越是远秀于人,便越孤独。痴迷于某事的人,就是会淡漠其他的事。某个圈子里的英雄,可能是某个家庭里被厌恶的人。这是符合逻辑的,这也是符合人性的。

我喜欢这样的小说。一看便知这个故事是作者亲历过或熟悉的,那一景一物,那些大小人物的嬉笑怒骂,即便我从未见过、接触过,读起来也全无半点陌生与牵强。这个故事里,没有谁的日子是和和美美的,没有谁的爱情是理所当然的,没有谁的事情是一帆风顺的。你不会边看边疑惑故事的逻辑性,也不会被人物的个性过于极端所困扰,更不会看到那些电视剧里为了突出矛盾而刻意制造的毫无章法的冲突。这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立体的,有好的时候,也有不好的时候;有伟光正的那一刻,也有阴暗晦涩的某一瞬。受欢迎的人并不是什么道德模范,被鄙夷的也不是什么坏蛋垃圾,就算是忆秦娥,也一样。

作者说他在写这部小说时,“几乎常常是一泻千里般地涌流起来。并且时常会眼含热泪,情难自抑。”作为读者的我,又何尝不是呢!当我摊开书时,我不由自主地被拽进忆秦娥的世界里,为她焦虑、为她欣喜、为她潸然泪下。当我合上书时,我又真切感受到了作者的激情,看到了他的心血,也读出了他的向往与遗憾。

读后感鲁迅小说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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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1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2

一向给人印象尖酸刻薄、言辞犀利、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竟也写出如此凄婉的爱情故事。读罢《伤逝》,心潮难平,疼惜子君,也为涓生伤感,任万千思绪纵横……

“我已经记不清那时怎样地将我的纯真热烈的爱表示给她。”“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啊!”“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莫非她翻了车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等待子君的焦灼和子君到来时的激动欢娱,足见那时的涓生,是何等的热烈地爱着子君啊!“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子君同样热情似火,回应着涓生的挚爱。多想有情人就这样永远地爱恋下去,生儿育女,一世安稳,然而他们浪漫之旅只是一瞥惊鸿,令人唏嘘!

那么子君和涓生当初的美好情感,又是如何一步步被扼死的呢?

毕淑敏说:“夫妻共同向前就是的平衡”。涓生心目中的“爱情要不断更新,生长,创造”。而作为曾经的知识女姓,子君心目中的家庭,就是两人过日子和牺牲自我保全男人,她不读书,不散步,不进取,以阿随、油鸡为伴,和小官太太吵架,整天囿于柴米油盐中,只围着涓生一个人转,低到尘埃里去,甘心做他的附丽,俨然另一个阿随,换来的是丈夫日思夜想、绞尽脑汁抛弃她。

三毛说:“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子君不知道生活首先是生存,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生活的重压使涓生对子君对爱情失望,最后终于说出不爱。子君心中的冰山彻底融化坍塌,她没有哀求,只有凄然和怨色。她对自己的处境麻木、默认和无助。她是被抓在手里的鸟,只能扇扇翅膀,终究飞不出去,最后走向毁灭。

如果作家笔下的人物形象离开了所处的环境,便只是空中楼阁,没有根基。鲁迅笔下的子君是那个时代中国妇女共同命运的典型,是有觉醒意识又摆脱不了现实羁绊千千万万女子命运的缩影。爱情就是她的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理念深植骨髓。然而,现实是冰冷的,几千年男尊女卑的时代背景,女人太难跳出怪圈。反观历史,旧时代的女人又有几个能做自己?《红楼梦》中的女子又有谁逃脱了羁绊?

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曹雪芹通过男性的视角写女性的世界,那些优秀的女子如黛玉、元春、妙玉们,哪个不是一个惨字了得。王夫人等对丫鬟们“领出去配人”,又是多么让人心急肉跳的恶语。宝玉纵然是下凡的灵石,也无能为力,只能以他的大悲之情,尽己所能普渡如水的女儿们。鲁迅不就是五四时期大慈大悲的宝玉吗?他是在用《伤逝》普渡痴男怨女。

回过头来看子君,在那样的环境下,是勇气可嘉的。她毕竟飞出过,那种不怕别人冷眼的洒脱,心爱的人双膝跪地时无以伦比的幸福,是太多女人没有享受过的。虽说子君的命运以悲剧结束,但她曾经真爱过幸福过,她的爱情是美丽的错误不美丽。

对于涓生,我同样赋予深深的同情,过于求全责备他怯弱自私和无能,无力保护对他用情至深的子君未免冷血。那么,涓生对子君是真的不爱了吗?不,最美的誓言不是三生相许,而是一世情长,涓生是爱子君的,怎奈世态薄凉,残酷的现实使他昏了头,错失了本真。

鲁迅说过:“人只要有钱,烦恼就会减掉90%以上。”可是面对一次次的失业,钱又从哪而来呢?哀莫大于心死,最苦最痛如涓生。子君以死抗争,一死百了,留给涓生的是痛恻心扉的悔恨,其中的悲苦又与何人说!如果说《红楼梦》是宝玉的忏悔录,那么《伤逝》就是涓生的悔恨书,“黄土垄中,卿何薄命!”涓生的的手记声声血泪,凄凄惨惨,惨惨凄凄,分明就是现实版的《子君诔》。

不由地想到被徐志摩无情抛弃的发妻张幼仪,如果子君能像她,在面对人生困境时,全力以赴,不沉沦不放弃,最后完成华丽转身,成功逆袭,该有多好!

《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知途迷返,后半生找回了自我,也找回了真爱和属于自己的幸福。其实,那个时代不乏杰出的女性,智慧贤淑、荣辱不惊的杨绛;言文行远、与男人比肩的女神林徽因;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的旷世才女张爱玲;被毛主席称为: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敢爱敢恨的丁玲等,她们个个过得活色生香。和子君相比,同样的时代背景,不一样的人生。

总之,依赖是最致命的扼杀未来的毒药,女人永远不要做男人的附庸。在如今这个讯息万变,物欲横飞的年代,鲁迅的《伤逝》同样有现实意义,它在警示所有的女人们,世上最安全的,一辈子都靠得住的,永远不会背叛你的,只有自己。女人也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全感,才能拥有最美满的爱情和自己想要的快乐和幸福!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3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4

鲁迅在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上均有建树。他写的小说不多。但却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鲁迅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名字叫《示众》,小说中充分展示了看与被看的关系。

鲁迅的小说《示众》,小说中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动作:看,他们之间只有一个关系:一面看别人,一面被别人看。每天每刻,都处在被众目睽睽地看的境遇中,而自己也在时时窥视他人。时不时的在互相堵、挡、塞着,挤压着他人的生存空间,于是就引起无休止的争斗,打着、冲着、撞着、麻木着…这就是中国人的基本生存方式,也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

这是一个病态的社会,特点是:处于被看地位的是下层社会的人,是供他人来鉴赏的;而看客也不忘演戏,叹息一番,以获得自我崇高感,然后满意地离去。

其实,《药》中还将这“看”与“被看”的关系上升为“吃”与“被吃”的关系。夏瑜为革命而牺牲了,而却被无知的小栓吃掉了。革命者的鲜血就这样被糟蹋了。鲁迅就希望通过这样的结局在读者的心灵中引起拷问,希望从而唤醒民心,并反思革命失败的原因。这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所在了。

鲁迅的其他作品大多采用了这个“示众”的描述方式。《祝福》中的祥林嫂是“被看”,乡村里的人是“看客”;《啊q正传》里的啊q既是“看客”也是“被看”之人;《呐喊自序》中革命者因杀头而“被看”,中日学生均为“看客”等等。而鲁迅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大概就是他采用了这样的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特殊模式。鲁

鲁迅希望人们在读他的小说的时候得到一种警醒,一种反思,一种启示。鲁迅深刻地感到改造国民性的迫切感,他希望通过他的笔唤醒那些麻木而善良的灵魂,希望他们和他一样并肩作战,一起努力,为推翻吃人的社会而斗争。

鲁迅小说中的“示众”描写反复出现,令人当时的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反复思考。于是,他达到了他的写作目的,“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他是成功的。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5

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近代中国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透过一些小事描述当时的中国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中国的近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阿Q所处的时代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孙中山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中国。这就是近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中国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和愚民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能够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构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应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应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礼貌中,鼓吹中国礼貌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期望透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中国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向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近代中国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6

前不久网上掀起一股遗忘鲁迅的热潮,我看后,不禁哑然失笑。

想起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中道:“健忘是中国国民性的一大顽症。先驱者为民众所做的牺牲,改革者为社会所立的功勋很少能在民众记忆中占据永久位置。”

是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已经习惯遗忘。

我们忘记过去的耻辱和苦难,忘记这一路走来的艰辛与不易,忘记在生命初始时的倔强与赤诚。

我想,此之谓:失之本心。

忘了是第几次,在挑战与退缩之间选择了后者,生活都是压迫,我们躺在时间的河流里,气喘吁吁,感受到身后的世界一片冰冰凉。被生活招安后的我们大抵已忘记年少的梦,忘记自己在年少的梦中如何热泪盈眶,永远年轻。所以我想,每个人在自己青年的梦中也许都梦见过李白,梦见他的扁舟散发、仗剑走天涯,也应爱他纸笔走天下的勇敢,爱他一壶浊酒问青天的气势与豪肠。生活艰难,爱恨稀少且可贵,我们还能在黄昏的颓然里点燃理想的灰烬吗?我们还能有先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文人风骨吗?

大多受众,他们既无知又嚣张的心安理得,盲目跟风,无所谓对错。更有甚者大放厥词诸如和平的年代已然来临,批判国人的鲁迅已不被人所需。富强的中国如红日般冉冉升起,可这就是忘记的理由吗?物质的充盈竟造成了人们精神的荒芜?

我看见长沙被害男孩父母无助又愤怒的哭泣,看见章莹颖的母亲泣不成声的带女儿回家,看见为给孩子筹学费凌晨三点送外卖的父亲被割喉;我也看见旁观者是如何窃窃私语却不上前阻止,看见施暴者是如何假借精神疾病逍遥在外,看见人们拿起手机冷漠地按下快门。

明明都是努力生活的人,凭什么要这么被对待?

《阿Q正传》里讲“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提着”,百年之后,我仿佛跨越时空,清晰感受到先生那悲凉而又愤懑的心境。列宁有言:“忘记过去就是背叛。”不错的,忘记过去就是背叛过去,背叛曾经历的伤痛,更是背叛了能成为更好自己的未来。

太多的人已经忘记该如何反思过往,又该如何更好的砥砺前行。正可谓灵魂的迷失大于任何形式的摧毁。

儿时游圆明园,残垣破壁一片荒凉,烟沙弥漫间还能嗅到昨日荒凉,在战争中留下的圆明园是失败的姿态,是耻辱的过去,但却是不可忘记的过去。人生如书,一页页被翻过,但后辈的我们也应回头翻翻,翻到曾经的破碎或是辉煌,都应铭记。

所幸,今天的我仍有勇气去和这个世界讨个说法。

是了,前进并不意味着忘却。而是在认清自我后的灵魂升华,正如莎翁所说:凡是过去,皆为序章。过去的种种才成就了一个今天的自己,也许不美好却是完整不可替代的。试想,当我们垂垂老矣,再次想起年少的自己,那些或是悲伤或是幸福,都是我们。

苏洵在《六国论》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朋友们,不忘过去,哀之且鉴之。(张墨)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7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祝福》这篇文章后,深深地为旧中国的妇女感到不平,和对旧封建社会宗教制度强烈的不满。《祝福》中主要反映了主人公祥林嫂悲惨的一生,反映了旧社会是吃人的社会,劳苦大众命运多舛。

她是一个典型的旧中国妇女,她勤劳善良,对生活一无所求;她饱受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封建宗法制度的摧残,终于凄然无告地默默死去。

故事开始是讲祥林嫂的丈夫死了后,仍在家任劳任怨地收拾、干活。而她婆婆却在她堂伯的诱利下想把她嫁掉为她的小叔娶亲。可见,旧中国的妇女是没有自由、没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的,一切均由长辈去安排,实在是可悲。当她逃到鲁四爷家中做帮工时,又因她是寡妇而遭到鲁四爷的讨厌。本来在他家做个女工也算不错,但好景不长,最后还是逃不脱她婆婆的手掌心,被抢回去塞进花桥嫁到山坳里去了。当时的妇女是一头任人宰割的羊一样,毫无投生的机会。

从祥林嫂的故事中可以反映出中国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逼得的人们走投无路,下层人们没有一点权力可言,一直被奴役迫害着。

新中国成立了,祥林嫂的类似悲剧也不会再重演,旧中国的黑暗也会绝迹。深深感叹我们生活在了新时代,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的美好,旧社会的悲惨生活不会再重现。我们是时代的新人,应有时代的精神,应勇敢地向我们自己的理想追求、拼搏!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8

关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眼前似乎还飘动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那个黑暗、冷漠、血腥的年代。

本篇鲁迅先生假借精神失常者的恐惧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冷漠。在狂人眼中看来,四周都是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自己的人,赵家的狗、狗的主人赵富贵、还有一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仿佛都是吃人者,最为伤心的是自己的哥哥也成了其中一员。在这儿,我将吃人的人理解为万恶的旧社会。

狂人进于癫狂,不停地做着噩梦,在境象中充满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助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生疑,都想控制别人,却又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为疯狂了,却又在疯的状态中说出一堆真话。

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的呈现出来,狮子似的凶心当指社会统治者的狠毒,兔子的怯弱指的应当是软弱无知的群众,狐狸的狡猾我想猜的无误应指圆滑世故,当属墙头芦苇两边倒的商人们。于是这天便不知是日和夜了。

在今天,我们恰恰缺少这种疾呼,环境的污染,地球的沙漠化,水资源的匮乏,这一切所造成的危机已经凸显出来。谁都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汶川、玉树频发地震、青海的干旱都足以彰显出可怕的惩罚。一只只孩童无望的手伸向天空,他们在离去的那一刻向世人呼救,而某些世人却沉溺在狂人的美梦中,不愿醒来。

当年鲁迅正是看到人们这种难以根除的恶劣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认真阅读,你会发现,在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

这长长的省略号一直延续到现在,所幸先生走后,现在已有一些人血腾腾的勇士站出来,他们以笔为旗、呐喊呼吁。让我们在这孱弱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丝希望。

老舍小说骆驼祥子读后感(精选范文)


这个暑假我重温了老舍的京味小说代表作——《骆驼祥子》,觉得真是不同的年龄看相同的小说也会有不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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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讲述的是祥子——一位有志向有活力的年轻人,在经历了三起三落后,最终成为那黑暗社会的牺牲品,沦为行尸走肉的故事。祥子是旧北京三十年代一位普通的年轻车夫,他正直,善良。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但现实的残酷却一次一次地击倒他:省吃俭用攒钱买的车被军阀抢去;拼命拉车赚的钱被孙侦探骗走;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不爱的虎妞,好不容易买到车又为了安葬虎妞而卖掉……小说艺术地概括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直到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惨一生。有力地说明了在旧社会仅凭个人奋斗发家只不过是一种幻想,反映了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旧中国个体劳动者的悲惨命运。

祥子的堕落是一个精神渐变的过程,他是一步步由“人”变成“牲口”的。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祥子走向堕落,而是他的奋斗里就埋藏着向衰颓转化的消极因素。但其中最关键的一个质变的点,也是我最不愿看到的,也就是祥子作为“人”与作为“牲口”的分界点,则是小福子的死给他的打击。小福子死了以后,“他不再有希望,就那么迷迷忽忽的往下坠,坠入那无底的深坑。”他从一个坚持个人奋斗的个人主义者,变成了“走兽”,不对别人负责任,也不对自己负责,既已放弃自己的生命意志,只凭本能浑浑噩噩地混着,那么它的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明确的信念,实际上也已经不复存在了。老舍在章末发表的议论,“为个人努力的也知道怎样毁灭个人,这是个人主义的两端,”正是对祥子命运的总结。

在生活上类似于祥子这样的人也不少。他们原先也是要强的,体面的。但生活哪有一帆风顺?他们大多禁不住挫折,忘了初心,沦为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或许他们会想,生活不是这样的,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可生活的的确确就是这样!它一次一次的击倒你,它变着花样捉弄你,直到你认输,直到你放弃。可这世界一直是剩者为王,咬牙坚持到最后,才会听到胜利的号角。

而又有另外一群人,他们或许四肢健全,或许缺手缺脚,他们不忘初心,熬过挫折,带着满身的伤痕,采撷成功的果实。我一直喜欢《十宗罪》里的一句话:有些事不是看到希望才坚持,而是坚持才看得到希望。生活的苦难可以被疲劳麻痹,被娱乐转移,无论如何只要还活着,行尸走肉也可以得过且过,最终习以为常。只希望有朝一日,当我们的生活也不尽人意,困难重重时,我们能够保持着一颗坚强,不放弃的初心!(陈东禾)

红岩小说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


1948年的重庆,黎明前的至暗。随着二战拉下帷幕,压抑的敌意在国民党和共产党间猛地喷涌而出。集眼于重庆——这国民党最后的喘息之地,对他们视为敌人的共产党实施了更加猛烈的压迫,残害。不想,地下党的工作同样愈加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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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一腔热血的学生成瑶,工厂中成熟稳重的厂长成刚;地下党的领导江雪琴不惧严刑,死守秘密;面对暴兵,临危不惧的党员许云峰……这些人不仅仅拥有令人惊叹高贵品质,同时也是当时投身革命事业的青年缩影。他们的精神是坚毅的。敌人的威胁在他们心中不值一提,肉体上的折磨更是无法使他们屈服。仍记得,渣滓洞中,江姐的十指被竹签捅穿,她的声音羸弱却从未动摇“我是共产党员,共产党员……”“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

他们内心的坚硬外壳内,却又充斥柔软。政治犯集中营内,有个小婴儿,因头大眼睛大,又称小萝卜头。小萝卜头是集中营被杀害的革命烈士宋绮云夫妇的孩子。每到一个牢房,他那稚嫩的脸庞,大大的眼睛,带有磁性的童音,总给人们带去欢笑和快乐。他曾看到蝴蝶后便捉住它,关押它。然而当他意识到他自己也是一只渴望自由的蝴蝶以后,便放开它,将自由还给它。小萝卜头是狱中同志们的光。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黎明,静悄悄的黎明。为了这一切而奋斗、用自己的鲜血铺路的先烈想来一定很欣慰吧。

同为青年人的我们,生活在和谐的当下。站在前辈用身躯铸就的土地上,我们显然不应当忘却悲壮的过往。自“红岩”后,中华人民又经历了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战火的洗礼并没有摧毁我们的意志,一切没有打到我们的敌人终将使我们变得更加强大。钢铁般的意志,为生民立命的精神镌刻在红色的血脉之中。然而,自改革开放,中华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之后,那种高于自身,高于生命,为世代的人民奉献的“红岩精神”却在消退。我们应当庆幸有人维护我们的安宁,更应当反思:究竟什么时候开始,高于自身的集体道德观念便被我们抛弃了。

这一点,从“英雄冢前无人问,戏子家事天下知”的现状,再看看空闲时人们的消遣方式,不难发现:我们不知何时已经带着节操跪倒在资本面前,躺在纸醉金迷的美梦中渐渐沉沦。“大多数中国人被另一部分人保护的很好”,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重新合上书本,身上渐冷的热血再次开始沸腾。我党宽容我们,为我们提供庇护的港湾,不求回报。这种庇护不是永久的,我们,我们所有人就是中国的未来,。不在青葱岁月努力奋斗,更待何时?

舆论不在意,别人不相信,那又如何?不倒的信念是我们永恒的动力,失败、挫折、阻碍我们成长的一切都会被我们击败。清醒起来,青年人!别沉浸在游戏人生的美梦里,我们的责任,重大!先辈建造的国度不是用来败坏的。我们的路途,艰辛!一路上会有各种诱惑,会有来自目光短视者的敌对。但这一切都是我们前行的理由!前进,奋斗,发展,树立起“出淤泥不染,同流不合污”的品格,坚定以诚相待,团结多数的方针。

为永恒信念而读书,为中华盛世而奋斗!

小说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精选)


“因为怯懦,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中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绝粗鄙的乐观主义。”读到这句话时,或许你会觉得灰暗、颓废,但这句话却真实且深刻地描绘了一个人一生的遭遇与心路历程的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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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失格》这一作品一直被认为是作者太宰治的自传,他借由主角“大庭叶藏”来影射自己幼年、青年、壮年的经历,为逃避现实而自我放逐、酗酒、用药物麻痹自己、自杀,一步步走向丧失为人的资格的道路。

主人公叶藏生于富贵人家,成绩优异,长相英俊,受到班里众多女生爱慕,但家庭关系的失衡以及在家中渺小卑微的地位,让叶藏心思细腻,内心怯懦,他忠于用自己愚笨的行为去取悦身边人,欺骗他人,欺骗自己。太早的成熟使他有同龄人没有的敏感,即使生活在人群中间,但是给人的感觉依旧是离群索居的。细想,其实我们无法同情叶藏,戴着一张满脸笑容的小丑面具去卑微地讨好取悦别人,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别人的看法,担心周遭人与事的评价,这和与生活一直抗争的我们是多么相似啊。

“我知道有人是爱我的,但是我好像缺乏爱人的能力。”叶藏与“常子”相约自杀,可最终常子死了,叶藏却活下来了,难道这就是叶藏想要的吗?他渴望被人爱,但却又恐惧被人爱。终于在遇见香烟铺十七八岁的信赖天才“良子”—一个从未被这个世界的污秽所玷污的女子之后,叶藏感觉自己有了信仰,有了在这个世界继续生活下去的信仰。自己被酒精、女性肉体、终结生命的念头所迷惑、束缚的前半生,都被这方神圣未开垦的“净土”所洗礼。然而就在叶藏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过上安稳、正常的生活时,命运再次给他重重的一击;他亲眼目睹自己的“信仰”被玷污,却无所作为反而选择了退缩,叶藏再次感受到了生为人活在这世上的屈辱感,自己至始至终捧在手心的信仰就如此轻而易举地碎了一地,满目狼藉。

爱情如此不如意,叶藏便从友谊中寻找慰藉。与叶藏相处时间最长的便是“堀木正雄”了。有读者认为,叶藏毁于堀木。他带叶藏出入污秽之地,谋取钱财;花着叶藏的钱带着叶藏吃喝玩乐,终日颓废;甚至还与“比目鱼”联手将叶藏送进精神病院,还不忘从中坑取一笔钱财;受尽谩骂,侮辱,原因就在于他的人格:利益至上。但又可以说,叶藏依赖堀木。叶藏在堀木身边有归属感,堀木也只有叶藏这一个朋友,以至叶藏自己都认为:“我们是如此相似,但却又如此不同。”虽说他的确不是一个“够格”的朋友,但在叶藏眼里,他是和他相处最好的人。

《人间失格》的色调是暗淡、无光,令人感到无力压抑的,当我阅读时间过长,我的心越发沉重,当你与作者产生共鸣时,你会渐渐深入其中,无法自拔。叶藏如果处于当下,一旦试图叛逆,忠于自我,社会将容不下他,甚至萌发出一丝叛逆主流的念头,都会被称为“异类”。太宰治先生的作品之所以会被众人称赞,大概是悲哀的人都能找到叶藏的影子吧。叶藏从挂着讨好谄媚的微笑去取悦周围人的少年,到挣扎于金钱与爱日渐消沉颓废的青年,这段历程着实令人惋惜,同时又令人深思。他打开了窥视人性的窗户,但却又在人性的冷漠和自我的摒弃中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每个人的人间都隐匿着一个“失格者”,它阴晦且弱小,却能在阴暗的角落一点点啃食着我们的纯真与良知。不论何种际遇都有其必须经历的原因,与其凝望着深渊,不如拥抱温柔,明媚地活着,纵然世界不够善良,但未必不值得我们为自己奋斗。希望我们历遍山河,依然觉得,生而为人,我很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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