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读完了《繁星·春水》,一行行的诗让我感动。冰心奶奶的诗集《繁星·春水》让我对母爱、自然和生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有躲到你怀里。”体现出了母爱的无私和伟大,不管什么时候,母亲都会对你张开怀抱。不开心了,对母亲诉说,她永远是你温暖的港湾。冰心奶奶是最喜欢孩子的,永远是那样的和蔼可亲,像妈妈一样温暖。从她的诗里面,你也能看到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吧,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让我佩服于作者敢于反抗黑暗社会的勇气,也能感觉到美好未来的向往,让读者充满勇气和信心。对于大自然的赞美,也体现了作者女性的柔美,“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太空,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细腻的感情,含蓄委婉,让人感受美好的生活、美好的自然,感受到的只有美。好像自己的心随着她的诗飘向了太空,听着繁星的交谈,意味深长。
冰心的《繁星·春水》让人回味无穷,意犹未尽。充满哲理的这些诗,也让人百看不厌,诗中充满了自己对于人生的思考和感悟,这都是宝贵的财富,时刻指引我们前进的道路。我喜爱这本诗集的原因就在于此。
再见了,冰心,感谢您陪我走过一路的懵懵懂懂,也感谢您用你那温柔的文笔诉说着人间真情。万全之爱无别离,万全之爱无生死,这是您对母爱的评价。读完了《繁星春水》这本书,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感受极深。
这本书以诗歌的形式,唱出一篇篇爱的赞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从这句诗歌里,我读出了冰心是多么渴望母爱,可是年少时的她不懂得母爱,只知道与母亲吵嘴,每每想到这里,冰心就会羞愧万分,这让年老的冰心很后悔,只能用手中的笔,留下这一份份愧疚之情。年少的我们读着这本书,也应该懂得珍惜母爱。
妈妈的爱也一幕幕浮现在我的眼前,上学路上,倾斜的`雨伞,不让一滴雨滴在我的身上,自己却湿透;放学回家,一碗香喷喷的饭菜端在桌上;晚上熟睡后蹬掉被子,小心翼翼走进卧室一次次给我掖好被角,这点点滴滴都是爱。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说得多好啊,子女想赡养父母的时候,回头一看,却发现为时已晚。
冰心也向往童年,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肯定是欢乐的,充满着梦想,充满了童稚的幻想。
这本书如同灯塔,照亮了我人生的方向,也让我明白了人世间的真情。
这个寒假老师推荐我们读的最后一本书——《繁星·春水》,一听书名就觉得好听,让人不禁眼前出现了一幅美丽的图画:繁星下映着春水,春水中映着繁星。于是我带着好奇的心情仔细阅读了冰心的这本诗集。
翻开书,导读内容便吸引了我。从中我知道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的。原来她受印度诗人泰戈尔的影响,把自己的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起来,从而形成了这两部作品《繁星》《春水》。这也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书中的语言清新淡雅而又晶莹明丽,明白通畅而又情韵悠长。
她的诗以“自然”“童真”与“母爱”为主题,以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对自然的赞颂以及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为主要内容,表达了她对母亲的情感、对孩子的喜爱、对自然的赞叹及对人生的理解,被著名作家茅盾称为繁星格与春水体。
冰心的诗句,是那样简朴,但是每一个字眼都蕴含着那样深的情感。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冰心的诗句中还有着许多的哲理。一句“弱小的草呵!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的装点了世界。”告诉我们小草虽然渺小,但世界却需要你的点缀。又一句“青年人,珍重的描写罢,时间正翻着书页,请你着笔。”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去做该做的,在时间的书上写下你的成绩与辉煌。总之,在冰心的诗句中,我们总能学到很多。
读完这本诗集,觉得冰心的诗把我带进一个美好的世界。她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她的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繁星·春水》这本书,我的内心深处有感触,在对诗歌的理解中,也开始有了自己的一点点思考。
一百年前,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而少年只有强健体魄,充实头脑才能变强、变富、变智,而充实头脑的方法只有读书!
我读了冰心女士的《繁星。春水》,在这委婉,含蓄的诗歌中,处处体现着冰心女士的创作信仰:“有了爱,便有了一切。”《繁星》和《春水》虽然发表时间不同,但主题都是:母爱,自然,童真。表现了“爱的哲学”。
在这部诗集中,冰心女士虽然一个送亲情,赞美母爱,颂扬童心为主,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文字和感情来表达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苦恼。她用忧愁而又温柔的笔调诉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者生命的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爱一切美好的事物。
我只看完了《繁星》,因为冰心的每一首诗都是欲言又止,让读者细细思索、品味。起初,我在语文书上读了《繁星春水》的选段,觉得并不是太好,冰心的`诗不如闻一多工整押韵、抑扬顿挫,不如徐志摩雄浑有力、浪漫唯美。然而,在读完《繁星》之后,我发现冰心的诗给人一种清新和莫名的美丽。
正如《繁星.四九》,“零碎的诗句,是学海中的一点浪花罢;然而它们是光明闪烁的,繁星般嵌在心灵的天空里。”《繁星》中的每首小诗都很精短,主要是自然、母爱、哲思三个方面,诗人零碎的思想、瞬间的感悟总能唤起我对人生的体悟。冰心的诗感情舒缓、韵味深长,但诗句的零碎不代表思想的散乱无序。当诗人的心灵与自然产生共鸣,实现契合时,片段的思想就如天上的点点繁星一般,闪烁出光彩!
读冰心的诗实在是一种享受。
冰心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成名最早的女作家,我读过她写的许多文章。假期中,我和她写的《繁星》又有了一次亲密接触,脑海里顿时展现出一幅充满童趣和爱的生动画面,心中便也分外明透了起来。它像一位沉默无语的老师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它像一位知心的朋友,在我失落无助的时候鼓舞着我前进;它像一部影片,播放着一个个人生的片段,使我了解人生的悲欢离合,是非曲直。
《繁星》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散文集,但它却是著名作家冰心的真情流露。所以这本书是十分值得让人一体会的,下面我来为大家讲一讲这本书的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分享吧!这本书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首首优美的诗歌,刚打开就会有一首首歌映在我心头上,感动了我满清肺腑。然后一篇篇著名作家冰心的生活写照出现在你的眼前,出演了一个个曲折的生活故事,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明白是非曲折。在《繁星》中,母亲的身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有时母亲是那温暖的春一光,可以用她那光亮照亮大地,抚育万物。我想我也如冰心一样深深喜爱着自己的母亲。
《繁星》是作家冰心的生活写照,更是我现在的精神支持。因为《繁星》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东西,如,什么叫生活,什么叫人生。让我在读的过程中就能体会到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是非曲折啊!《繁星》你使我受益匪浅,我要在此深深地感谢你。
花了20个小时一口气把新近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主角》看完了。
我认为比我以前读过的部分茅奖作品要好,当然和《平凡的世界》比,还是差得很远。《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用生命写出来的。而这个作品其实也是只是比其他快餐文化的作品打磨的时间长一些。这部小说,应该说是我近期所读小说,最精彩,最接地气的一部。读的期间,也流过几次泪,为主人公的成长,为亲情,为友情 。
后边的评论也好多,我看了好多,觉得人家的评论都很好。
这部小说,有好多人物塑造是模仿了《平凡的世界》的。比如秦八娃的婆姨是豆腐西施,就是模仿诗人贾冰的老婆,土耳其人,一个卖羊杂碎的婆姨。比如忆秦娥的第一任丈夫是 模仿了田润叶的丈夫李向前。忆秦娥的第二任丈夫,石怀玉,其实是个大败笔,有点画蛇添足,就不该出现这么个人,这个人其实是模仿了《月来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 ,爱艺术胜过一切。 还有忆秦娥的儿子是模仿了余秋雨的《门孔》里的阿三阿四 。
好像还有些情节,能在其他小说里找到踪迹。
花二十个小时扎扎实实把《主角》看完了,想写读后感却又无从下手,先来说下全书的主角易招弟,家在九岩沟,一个黄土高原上的山沟,家里确实穷,被舅舅领去唱戏的原因是家里可以少一张嘴吃饭,但唱戏真的好吗?至少在那个时候可以去宁州县,还能隔二天就吃一顿面条来看是好的。
原本以为舅舅在现实中像舞台上敲鼓一样光鲜,实则不然,一生爱戏痴戏,把鼓敲得出神入化,技艺无人能比,但一身倔脾气,还爱打抱不平,一生没有娶妻,与胡老师一个有家室的人牵扯不清。易招弟自从走出了九岩沟就被舅舅改名为易青娥,舅舅坐牢的那四年,青娥就成了宁州剧团里一个烧火丫头,偷偷苦练着最难的基本功,后来秦腔可以唱了,她就被存字辈四位老人栽培,最后一炮成名。
我喜欢易青娥也是忆秦娥那份对事业纯粹的热爱,四十年如一日的在练功房苦练,哪怕生小孩了也还在练。她是一个简单、认死理、善良的人,哪怕最后她知道网络暴力的始作俑者是谁,都没在追究了。任世事变迁,我觉得她一直没有变,秦腔的发展起起落落,她依然是她,一个色艺俱佳,功底扎实,热爱秦腔的秦娥。楚嘉禾给我较深的映像,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培养那么恶毒、嫉妒心重的人。
我觉得全书的大赢家是周玉枝,平平淡淡,不与人争,在众多追求者选了一个老师,公公婆婆又是极知书达理之人,比起秦娥跌宕起伏的一生,平淡稳定的一生我觉得更好一点。书最出彩的就是舞台表演时的描写,看的那叫一个过瘾,最后的三分之一总感觉有点敷衍,不知是删减了还是如何,刘红兵瘸了,大胡子自杀了,唯一的傻儿子摔死了,弟弟无所事事,姐姐姐夫生活不好且对秦娥有点怨恨,舅舅和爸爸在九岩沟唱皮影戏,领养的女儿出道了出名了,亲生父母就来打官司要女儿了,秦腔皇后最后落败成光杆司令,这个结局还是无法接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荐]《花木兰》读后感简单(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有一天我在童话故事书上看了一篇叫花木兰的故事,看了这篇故事让我很感动。
花木兰是我国古代一位善良而勇敢的女孩。木兰没有哥哥,她的父亲只得应战征兵。木兰担心父亲年老体弱,于是就瞒着家人,女扮男装,代替父亲参了军。木兰在战场上机智勇敢,多次立下战功。
多年后,她从战场上凯旋归来。家人听说她回来了,非常高兴。木兰脱去战袍,换上了原来的衣服,变回女孩的模样。和她一起上战场的伙伴们都很惊讶:在一起十几年居然没发现木兰是个女孩呢?
读完《花木兰》故事让我感触很大,我们要象花木兰学习,学习她的责任、学习她的关心、学习她的勇敢,做个懂事好孩子。
我读了一篇文章叫《花木兰》,知道了,一年,边疆打仗,可汗命令征兵,有一户人家,爹爹年纪大了,于是他孝顺的女儿花木兰便装扮成小伙子,随军打仗去了。
战场上的花木兰一点也不必男儿差,她立下无数战功,最后被封为将军。
大军终于胜利归来,可汗要封她做大官。花木兰谢过可汗的好意,换上衣服,回家去了,伙伴们都看呆了,和他们并肩作战的花木兰竟然是是漂亮的姑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孝顺的花木兰替父亲从军,在军队中她努力拼搏,英勇作战,是最后的女英雄。我们也要像花木兰那样,做个孝顺父母的,勇敢坚强的孩子。
一提到“花木兰”,大家都会想起一个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故事.
在古代闭塞的社会中,木兰能毅然决然地超越社会习俗,女扮男装,勇敢地代父从军,这种行为,如果没有大智大勇是无法做到的.从另一方面而言,木兰代父从军并在疆场上立下不少汗马功劳,这不但有功于国家,更是大忠、大孝、大勇的表现.
花木兰集大忠、大孝、大勇、大智于一身,为中国妇女树立了一个新的典型,并说明了一个事实:妇女一样能够尽忠,一样能够为国家效力.现代男女都平等了,花木兰们都可以为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了!
花木兰的故事能流传千古,显示了人们对花木兰的喜爱、敬仰以及这位奇女子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木兰诗》是北朝乐府民歌,表现了古代劳动人民乐观勇敢的爱国精神,以及对和平劳动生活的向往.千百年来,木兰成了家喻户晓的巾帼英雄的形象.这首叙事诗充满传奇色彩.故事情节曲折,富有戏剧性.叙述详略得当,如木兰沙场征战,思念亲人,心理描写细腻传神;而关山飞度,百战建功,却只用寥寥几句诗来概括.这样写,使得木兰的形象真实感人,全诗显得简洁紧凑.这首民歌刚健清新,表现了古代北方人民英武豪迈的气概.它还成功的运用了对偶和排比等修辞手法,使得全诗气势雄浑,又易记易诵.习诵时,要注意体会它的民歌特色.《木兰诗》塑造了木兰这个不朽的人物形象.木兰是一个少女,又是一个金戈铁马的英雄.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她挺身而出,驰骋沙场,立下汗马功劳;胜利归来以后,又谢绝官员,返回家园,重新从事和平劳动.她爱亲人也爱国家,把对国家对亲人的责任感融合到了一起.木兰的形象,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勤劳、善良、机智、勇敢、刚毅、淳朴的优秀品质.可以吗?
《花木兰》读后感500字!
《木兰诗》中的花木兰替父从军的事迹让我倍受感动。
诗的一开始,写木兰织布时,因为年迈的父亲被应征出去打仗而忧郁,后偷偷代替父亲去采购马具,代替父亲出征数十年,最后凯旋。这个故事足以体现出木兰的孝顺。
反思我们现在,还有多少孝顺的人呢?我之前看到过一副名为《等待》的漫画,画中有位老人,一手拿着写有“老年报:今日父亲节”字样的报纸,一手拿着手机。老人一边绕着放有电话机的桌子转,一边幻想着子女给自己打电话,可绕了好久都没等到电话铃声。这幅漫画揭示了现实中子女疏于对父母的关心与问候。其实父母总是会很期盼子女的电话,父亲表面的不在乎也只是因为要面子而装出来的。现在的父母不需要你去替他们出征,不需要你把全世界送到他们面前,他们最怕寂寞,最想要的就是子女的陪伴,哪怕你把陪伴他们当成一项任务,他们也会很开心。可如果你连陪伴他们都做不到,这又算哪门子的孝顺呢?你一个电话就能换来父母的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孩子也会有样学样。父母对长辈孝顺了,他们就会学习父母的孝顺。我还听过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小伙子不愿意养自己的母亲,要送她去养老院,还骗女儿说要送奶奶去养老院享福。女儿也说要努力赚钱,以后送爸爸去养老院享福。
希望所有人都能陪伴父母,孝顺父母。
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1896年,人们在北极发现金矿,需要壮狗拉金子到城镇。曼努埃尔是米勒先生的员工,他很爱钱。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到了代耶海岸,巴克就亲眼目睹另一只狗科莉,因无法适应,被其他狗活活咬死。从那以后,巴克就努力学习拉雪橇,尽力的去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善。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途也越来越危险,巴克它们险些掉进冰层而丧命。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把巴克和它的同伴们买走了,就这样,它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拉特别重的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快到初春的时候,冰层已经很薄了,他们经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爱,便和桑顿成了朋友。有一次,桑顿与人打赌,说巴克可以将一千磅的雪橇拉动一百码,结果,巴克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此后,桑顿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部寻找金矿。他们定居后,巴克每天都去捕猎,渐渐有了野性。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发愣,就是在营地里游荡。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经历,它的智慧和它的勇气都是我佩服。从而,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读罢三毛的作品《主角》,觉得意犹未尽,却有几簇回肠荡气的震撼。
在这种矛盾一触即发的尖锐的时代,高声说出我是主角需要极大的勇气。你必须面对一些人冷冽的,凌厉的目光,在其中穿梭却使自己不受其害,需要的是处变不惊的淡定与从容。我想,三毛之所以能够如此坦然,必定与她的经历脱不了干系。
学生时代的三毛,饱受导师的歧视,无奈之下走了辍学之路。但她没有宣布放弃,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她不是俯首称臣而是奋起反抗,自学成才,成了位饱读诗书又有艺术内涵的文人。
坚持自己该做的事,是一种勇气。
这种信念支撑着三毛一路走来,也使她高呼我是主角时多了几分底气!
敬佩三毛。她总是能用几句短小的话语解剖人性,一语破地,让人措手不及。原谅他人的错误,不一定是美德。漠视自己的错误,倒是一种最不负责的释放。
我们总是习惯于对他人严苛,而对自己放纵,不断地宽恕自己的过错,这是出与怎样的一种心态?引用三毛的一个词汇,那就是不负责。这样的自我包庇只能换来一次次的挫败,而不是飞跃性的成功。这种释放,只会把人推向颓败,甚至是死亡。堕落还是飞翔,确实应该好好掂量。
完全舍我,实际是虐待自己;过分为己,是为自私自利。
谁敢揭开虚荣的面纱?谁敢解剖自己的心?舍我?为己?要怎样做,才能阻止那现实天平的摆荡,才能做到最完美最标准的平衡?
主角一词,分量极重。做自己生活里的主角,不完全为其他生命而活,不代办他人的生命,能够真正实现的人,少之又少。做到这般超脱,需要时间和勇气,但人们会不甘于成为一具木偶,会让自己拥有对生命的绝对的支配权力!因此,就算是困难的,也应该去尝试,让自己活出自我,而不是被覆盖在别人的身影之下。
想成为主角,应该先透彻地审视自己然后再付诸努力。在高喊一声我是主角之后,等待自己的将是轰然一响抑或是唏嘘一声便可见证你是否已经具备了成为主角的资格。
三毛是开先例者之一,而她的文章字句珠玑,字句透露着超脱的精髓,寓意隽永,值得细细体味,品尝
最近用了两个周左右的时间读完了小说《主角》,好久没有认真地读完一本书了,这部70多万字的小说一点也没有让我感到烦躁、累赘,相反让我的心灵在枯燥的工作生活之余得到了很大的慰藉,看完之后构思了两天时间,也假模假样的写了一篇读后感《以“主角”精神寻找属于自己的舞台》,写完又觉得太俗套,不真实,心里憋着的那口气还没有释放出来,总想找机会一吐为快。
主角忆秦娥的形象在我脑海中放电影般的萦绕着,她起初傻头傻脑练功的样子,与心上人谈恋爱的样子,成名后大放异彩的样子,遭遇人生变故的样子,她离开自己胶着了四十多年的舞台,含泪退下的样子......,她的种种都能让我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副影像片段。不仅仅是主角的形象,还有胡三元、胡彩香、米兰、苟存义、单团长、刘红兵、石怀玉等与他有关的一系列人物,一个个活跃在作者的笔下,那么饱满、栩栩如生,仿佛在我们的生活中都能找到对应。
忆秦娥是那么可怜,又是那么幸运,可怜的是她一生都在颠沛流离的演出,承受着主角的折磨与痛苦,幸运的是她凭着自己的憨痴与执着一步一步走向艺术的最高殿堂。她与表演融为一体,享受着戏的恩宠,又被戏伤的遍体鳞伤,她的境遇让人爱着又恨着。
抛开人物奋斗史这条线,与主角密不可分的还有秦腔戏曲的兴衰史,正是因为成为主角之路的艰难与不易,唱戏需要数年磨一剑的深厚功底,戏曲表演才比别的表演更具魅力。因此聪明人、投机取巧之人是不可能成为主角的,只有像忆秦娥这种笨拙之人才能练就出真本领来,而一旦练就了一身本领,便不惧怕历史变迁会对自己产生威胁,任何时候她都是舞台上不可替代的主角。
由于我们这一代早已远离了戏曲这种传统文化的熏陶,我对秦腔这种剧种更是了解甚少,怀揣着对书中人物的美好幻想,也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些经典名段来欣赏,总想把书中唱秦腔的主角与视频中的联系起来,可能由于作者的主角形象勾勒的太完美了,那是怎样一个生命饱满、外表颦颦的女子,以至于无法在现实中找到那个人,我想,这便是文字的魅力吧!
读书之《主角》读后感1500字:
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如此痴迷,刚刚拿到就爱不释手。从昨天下午一直看到今天早上。看完陈彦老师的小说《主角》后,很多感触涌上心头。因为这部小说写得是秦腔名家,从十一岁直到五十多岁的人生坎坷的经历。
在剧团做过烧火丫头,曾一度放弃唱戏的念头,因为忆秦娥扎实的功底,更因为她师傅这位伯乐,为了她能够一脉相传,能够传承师傅的吹火,师傅终于在走之前,秦娥最终成为名人,县名人,省名人。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扎实,最终成就了她。可是她除了唱戏,其他的事情从来不关心,也不上心。经历了两次婚姻,经历了亲生儿子跳楼身亡,经历了各种打击,依然坐真实的,憨厚的,有点傻气的戏痴。
假如把这部小说搬到电视上,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有人曾说过: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秦腔将陕西人的喜怒哀乐诠释的淋漓尽致,秦腔有时候委婉、有时候粗犷、有时候豪情万丈、有时候如泣如诉。
陕西人给人们的印象大多是憨厚的、生楞的、硬邦邦的。假如你和陕西人打过交道,你就会觉得陕西人直爽、善良、纯朴。对待朋友掏心掏肺,对待有恩的人肯定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秦腔几百年来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戏曲,都深刻在人们的心中。
三娘教子——三娘为了教育儿子读书,竟然要将赖以生存的织布机砸坏,可谓是用心良苦。
杨家将——好男儿好女子要学就学杨家将,带兵打仗,精忠报国。
窦娥冤——我只记得窦娥被杀时,下起来六月雪,只有被冤屈的人死前才会出现六月雪,血一滴都没有落在地上,全部洒向白绫的奇异场景。最终窦娥冤案被平反,罪恶滔天的人终将受到惩罚。
三娘教子用苦良心,杨门女将精忠报国,窦娥冤人在做天在看,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就是秦腔的魅力,之所以能深入人心,能被一代代传唱。它不仅是文化的一种传承,同时向人们传播着老祖宗千百年来不变的正义的力量。
从记事起,我就喜欢上了秦腔。每年冬天北酥酪大队都会请西安秦腔剧团来演出,当时的戏子都安排在各家各户。那时候平静的小村庄比过年还高兴。孩子们一放学早早做完作业,就缠着大人们去看戏。
早上我们上学时,看到演员们在学校门前的空阔麦场走势,练腿。晚上放学后,我们早早的拿着摆凳子站好位,然后和小伙伴们簇拥着去戏台后化妆间。我们只能在门口远远观望着。有一次一个大花脸出来了,把我们都吓唬住了,如鸟兽散四处逃窜。每年正月十五前后,村里都会打社火。敲锣打鼓,舞狮子,要热闹上一周才算把整个春节过完。村人们吧秦腔剧中的人物搬到了社火上,可见村人们对秦腔的热爱。
踩高跷——秦腔戏中人物悉数出场。
高杆——将孩子们小腿和脚绑在固定的铁架上,小小的人儿被打扮成不同角色。
血唬——也就是电视中演的特技的一种,钢刀扎到身上,掏肠子,铡美案,村里的能人们化的妆太逼真,每次看到小孩子们都会躲得远远地。
这些扮相都是戏曲中的人物,穿的也都是戏服。
我的外公我的母亲一生钟爱的都是秦腔,他们也会唱,我在家里多次听过外公讲戏曲故事。妈妈的偶像是李爱琴老师,最喜欢唱《周仁回府》哭坟片段,她高兴地时候就会唱起来,她唱的如泣如诉,那时候我觉得母亲就是戏曲中的周仁,在爱妻的坟前哭的肝肠寸断。多年后,当我跪在母亲的坟头想起母亲唱的《周仁回府》,不仅泪流满面。如今我也变成了她,每回回听到秦腔,只要音乐想起,就会感慨万千。
秦腔是我小时候的记忆,对亲人无法磨灭的思念。它的乡音,乡情,总会把我带到童年。文/姚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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