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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心得

读书:《金锁记》的读书800字左右。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读书:《金锁记》的读书800字左右,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金锁记》通过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折射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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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1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2

------金钱扼杀人性

她,曹七巧,原本是一个小小麻油店的女儿。却因为家人利益熏心。被迫嫁给了身有残疾的有钱少爷。被所有人认为的高攀。她一个女人又有什么办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呢。就这样一个身份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家族中,便注定了她悲剧的命运。

是钱,将她推入深渊的。

在那个没落的封建家庭中,她处处受人白眼与排挤。甚至连家中的下人也瞧不起她。但她任然为自己的权益不断反抗斗争着,这使她在别人眼中更加臭名昭著。

__年后,丈夫与婆婆都死了。苦难熬出头了。她挣到了属于她的家产。搬出姜家自立门户。然而,在腐朽封建家族的大染缸中浸泡了这么久的七巧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十七八岁活泼开朗的姑娘,不会再高高挽起大滚打滚的蓝夏布衫绣,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她曾经渴望正常的爱,然而如今戴上了这黄金枷锁的她,早已经迷失本我。

首先,她是因为钱才被迫嫁入姜家的。极具金钱情节。所以她认为人都是靠不住的,眼里只剩下钱。为了钱,她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枷锁奴隶。深入骨髓的黄金枷锁将她压的透不过气来。只有不断地发泄,报复。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她变得越发自私,残忍,恶毒。。。。。。

她曾经爱着的姜家三少爷。在分家后找她,也在她疑心他是为了钱而将过去十年的爱恋推开。

对于自己的一双儿女,她的手段更是令人不寒而栗。她让长安变成了她的复制品,这辈子也得不到想要到的幸福。在长安30岁好不容易得到幸福之际。却将女儿吸鸦片有烟瘾暗示于想要娶她的他。使女儿最卑微的愿望落了空。

对于儿子的占有欲也惊人。害怕儿子去了媳妇忘了自己。竟然让新进门的儿媳独守空房,还要千方百计探听闺中密事,并以此为乐羞辱折磨儿媳将她逼死。

金钱,扼杀了人的情欲,甚至可以斩断血缘亲情。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3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她书写的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法伦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4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5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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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京华烟云》读书800字左右


《京华烟云》这是一部中国近代的史诗。他记录了从1900—1938年的中国历史;记录了那永远不会被忘记的屈辱与伤痕;记录了那亘古不变的老北京的喜怒哀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京华烟云》读书笔记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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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烟云》读书笔记800字左右1

花两个星期读完了《京华烟云》,的确是好书,对于我高一的阅读水平恐怕是个挑战。读完了,第一感觉是,书中故事娓娓道来,平淡如水,但是蕴藏着极其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尤其原文以英文著成,不啻是向外国打开一面解读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窗子。

看书前就看过新版的《京华烟云》电视剧,读过原著,才知道,电视剧改编的实在是太离谱了,简直把应有的内涵一扫而光,也许作为电视剧,要改编这样一部缺乏戏剧矛盾的作品,非如此不能引来观众,恐怕也是很无奈的。对于书中关于中国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细致如怎么用凤仙花染指甲,怎么裹脚,妻妾地位的差别,怎么抽大烟、抽白面,壮阔如天南地北的美景、美食,政治上的勾心斗角,投机钻营。这些知识的介绍只是自然而然的串场,更大的成功还在于一个个颇有个性的人物。

《红楼梦》人物之多煞是壮观,这部小说被称为现代版《红楼梦》,任务数量虽远远不及,但每一个都很成功。,木兰崇尚美的事物,喜欢奇思妙想,而又通情达理,心地善良。莫愁温婉聪慧,身为富家之女却毫不骄纵刁蛮,相夫教子以为乐。这两姐妹可说是中国传统的大家闺秀了,实在让人喜爱。而立夫正直、爽朗、满腹才情,又急躁易怒,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近代那些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他把妹妹嫁给陈三那一段叫我这个现代人看来都太过“现代”了。

故事主要描写的是主人公们生活的变迁,背后的大幕却带有十足的政治色彩。

讲那一阶段的事,是不得不于政治相关的。他们因战争而逃离,因政变而恐慌,正是因为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才更具现实意义。书中的木兰想过平凡的生活,而纵观整个历史,若是真有这么一个大家族,在动荡的岁月里,他们也真的是平凡的逃难者、挂念骨肉的父母、思乡的游子。正因为是从平民的视角,而非纯粹战争的描写,才更能体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可怕,因为读者和他们一起成长,那种体会也更加深了一层。其实真正让读者觉得描写生动的,不是渲染血腥,而是让读者对遭遇恐怖的人“熟识”,仿佛他一直在你身边。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包含的丰富的知识超越了一般的小说,也许还有些我现在没能深刻体会的内容,n年以后,也许我想起某一页、某一段,又会心生感慨吧!

《京华烟云》读书笔记800字左右2

一部现代版的《红楼梦》,在林语堂的几度删改中终于浮世,带给了人们柔肠百结的红尘过往,无法复制的地老天荒。万国云集的华裳,终究抵挡不了肝肠寸断的余钟回响,又得后人的几多哀伤,几许惆怅。

我不得不钦佩林语堂的才识。他本意是将古典名著《红楼梦》翻译成外文推广。无奈的是《红楼梦》里人物众多,情节复杂,能使用古文写成故事已是传奇,何况是外文呢?于是,林语堂决定根据《红楼梦》写一部小说,几经删改,历经艰辛,《京华烟云》终于问世了。

犹如丝绸般的平滑,在我微颤的指缝间流淌,不经意间,时已过半,那些让人拭泪的经典,在我微张的瞳孔里四处游离,又如累了的羽毛般轻轻垂落,让人黯然神伤。

姚木兰的才情、聪慧与美丽,足以让多数男儿为之倾心。与林黛玉不同的是,她天生多了份宽容与坚强。面对重病缠身的儿时玩伴,对方父母的屈膝跪求,她置自己的终身幸福于不顾,含泪答应屈身下嫁;面对丈夫曾荪亚的背叛与冷漠,情妇曹丽华的撞墙而亡,她宽容所有愧对于她的人,将对方儿子视为己出;面对桂姨的挤兑诅咒,二嫂牛素云的蛮横无理,她用真诚褪下了她们身上的刺,极力挽救隐于苦海的她们。

我不曾知道她心中的痛苦,那些被搁浅的爱,被消磨的泪,如碎石瓦砾般重新拼凑,在另一个人的望眼欲穿中再度上演。如同宝黛的青梅竹马,阴差阳错,用百合般的馥郁为爱消磨。孔立夫与姚木兰的感情似乎永远隔着一层无法跨越的屏障,命运弄人,封建社会的传统之下,埋葬了多少山盟海誓,埋葬了多少劳燕分飞,埋葬了多少无人传达的似海情深。

感情上的创伤,也许只有在政治斗争中比这要惨烈几十倍的伤痛才使之显得微不足道,他毅然选择了正主。虽然几度被囚,虽屡受打击,但这等伤痛,对于一个经受命运再三调侃的人来说,正如往冰上泼凉水,只会结成更厚的冰,让他抵挡来自各处的寒流。再寒的水,也始终超越不了心中的寒极,怎能握紧爱的温度?

那一片笼罩在姚定期上方的余烟,与其说是一种哀悼,不如说是一种解脱。“这些祖宗留下来的甲骨,就算化为灰烬,也不能落在日本人的手中。”这不是以普通商人的经济头脑,而是一位失去女儿的父亲在生命的最后发出的控诉。

牛家的衰落,是罪有应得。牛似道的贪赃枉法,牛怀义的顽固不化,牛素云的霸道骄纵,就连对他们之行倍感反感的牛怀玉也在正义诚恳的路上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吃人的黑暗中。恶贯满盈的一家人,终究没有什么好下场,一个笑盅,一个从尼,这些稍带喜剧性的结局,让读者大为解气,也多了几分无奈游丝的叹思。

三大家族的兴衰存亡,浩荡国殇中的生死逃亡,烟满京都古钟再度回响,感伤,感伤!错过的花开,能不能依然美丽如初?

《京华烟云》读书笔记800字左右3

姚木兰——一个个性十足,又知书达理、聪明美丽,浩然诚笃、宽容自尊、有道教风范的光辉女性。她落落大方,聪慧贤能,这是中国传统女性具备的优点;她追求时髦,谈吐诙谐,这又不失新时代女性的优点。

她聪明勇敢,拥有自己对生活的主见,更令人惊叹的是她那独特的浪漫主义情怀。她的生活方式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轻松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甚至随性改变自己的发型和服饰。她喜欢逛庙会、吃小馆儿、逛公园、看电影,游览名胜古迹;与丈夫在凉亭里下棋、手持厚卷躺在藤椅上看小说;还同丈夫到景山以西御河岸边,趁清露未晞之时去闻荷香,收集荷叶上的露水珠儿。这都反映了这个美丽女性的多彩多姿和多情善感。

木兰的浪漫情怀来自于她良好的家庭教育,她父亲的道教思想的熏陶,特别是庄子思想。她勤奋好学,喜欢看书,欣赏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喜欢在中国文化的海洋里畅游,这也正是智慧的源泉。

小说中很多描写反映了木兰的智慧中具有坚实的根基。如莫愁生子,欲起名为“小夫”,孔立夫不同意,说:“这名子听来像个清道夫,又像个挑夫。”莫愁坚持自己的提议,引起争论。机灵的木兰便接连提了“孝夫”、“肖夫”两个建议,均取“有其父必有其子”之意。莫愁、立夫都对“肖夫”的名字感到满意,使 夫妻取得了一致。这表现了木兰有对博大精深中华文字准确把握与运用的高人一筹的才能。

木兰对曾荪亚和曹丽华之间情感纠葛的巧妙处理,可以说更是令人心悦诚服。已届不惑之年的曾荪亚与情窦初开的曹丽华一见钟情,被精明细致的木兰很快发觉。她满怀同情与激情给曹丽华写的那封规劝丽华“挥利剑,斩情网,断情丝”的书信,全信坚持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以情服人,情深意切,情理交融,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木兰的精明、智谋、豁达与和善,使曹丽华幡然猛醒,迅即回头,真可谓是“妙手回春”、“化干戈为玉帛”。她以最平和的方式平息了这次家庭危机,充分反映了她具有不平凡的智慧和超人的大度胸怀。

莫愁与姐姐一样聪慧贤能,气质不凡,但和姐姐也有本质的区别。木兰热情洋溢,幽默诙谐,活泼开朗;而莫愁则沉静自如,真诚爽快,圆润浑厚,是中国传统型的淑女。小说中把木兰和妹妹莫愁作了一个很有意趣的对比:“木兰的眼睛长长的,莫愁的眼睛圆圆的。木兰的活泼如一条小溪,莫愁的安静如一池秋水。木兰如烈酒,莫愁似果露。木兰动人如秋天的林木,莫愁的爽快如夏日的清晨。木兰的心灵常翱翔于云表,莫愁的心灵静穆坚强如春日的大地。”

姚木兰有林黛玉的才智、薛宝钗的守德、史湘云的豪爽、王熙凤的精明强干、秦可卿的温和、元春的贤孝才德、迎春的忍让、探春的睿智。林语堂先生也说过:“若为女儿生,必做木兰也。”林语堂塑造如此优秀的女性体现了他自己对中国女性和尊重,也反映了他对女性进步的希望。

《京华烟云》读书笔记800字左右4

《京华烟云》历来享有现代《红楼梦》的美誉。今天看完《京华烟云》,心中暗暗与《红楼梦》比较了一下。

《京华烟云》与《红楼梦》的相似点:

两本书都采用了回目,两句七言概括了一个回的主要内容。

都以当时的时代为历史大背景。

都涉及到了当时社会的几个较大的家庭。

《红楼梦》的经典在于给读者呈现了一个梦幻般的场景,一如它的名字。在这梦幻般景致中,如神仙般的人物的音容笑貌,出于笔端,形成于读者的脑海中,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象的林黛玉贾宝玉……对人物的细腻的性格描写,使得读者感到人物是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的。红楼梦里的人物依托于他们优异的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优异的生活,给了他们这么个空间。这与更广大的人民的生活而言,确实一如他的名字而言,是场梦。当然,他也有对当时社会的一种映射,但这是居于人物之后的。这里特别说一下,电视版的《红楼梦》,是历来我觉得最能表现书中内容的一部电视。他给人们找到了那神仙般人物,描绘了那梦一般的生活。

《京华烟云》与《红楼梦》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依托于当时混乱的社会背景,对社会的描绘占据了主要的篇幅。读完全书,对于人物只是大致了解了,人物的音容笑貌不是很明了,人物是衬托社会现状的。《京华烟云》透过和《红楼梦》里一样的大家族的兴衰,向读者展示了中国那段悲惨的历史,和在这段历史中不屈不挠的国人,歌颂了不屈于国外侵略的国人。《京华烟云》比《红楼梦》多了抱负、霸气,好似一个男人与一个女子。《红楼梦》的人物描绘又远非《京华烟云》所能比的。

另外,我个人比较喜欢《京华烟云》里达观的生活态度。达观的态度或许是林语堂阐述其对庄子的理解。

没有刻意,可是偏偏我看完了《京华烟云》后,电视版的《京华烟云》也播放了。看了几眼,真是失望,我控制了好久,想自己不做评价,可是最终觉得不单是失望,而是觉得编剧对原著的把握太不准确了,有点替原著不平。他根本没有理解原著的意味,原著对于在那个时代,对人生活的理解,都被编剧给破坏了,换成了普通的现代式的闹剧。他根本不明白人对生活的隐忍,有时候是那么的平淡,那么的自然,而隐忍的结局有时候恰恰就是幸福。我们这个时代的电视已经注定了吵闹,注定了不安定,注定了电视版的《京华烟云》只是套用了原著的名字,而内容面目全非了。我们没有了__十年代拍摄《红楼梦》时候的神定气闲,只剩下了过马灯似的喧闹的节目。在这个喧闹的时代,有时我们恰恰需要安静的作品,留着人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思考。

《京华烟云》读书笔记800字左右5

前天刚把林语堂的《京华烟云》看完,感觉很过瘾,一本好书啊!记得最早知道>还是在念初中的时候,是看电视剧,赵雅芝演的那个版本。大部分的剧情都已经不记得了,只是记得曼娘最后的惨死,这使得我一直很排斥这本书,我对抗日期间的悲惨故事,一直是没勇气看的。可近来因为一直在看清末民初的故事,传记之类,所以想起要看这本书,果然,一本好书!

姚木兰想来是林语堂先生的理想女子,他把太多的完美都赋予在这个角色身上。从性格上说,木兰节俭、勤劳、端庄、知礼、谦让、服从、善理家事,博学多才,可谓是当时女子的典范,同时由于重道逍遥的父亲的道家自由思想影响,木兰能脱离于礼数的束缚而自由、健康的生活、成长,形成自己的独特魅力。从命运上说,木兰也有着太多的幸运,天生丽质,生活富有,婚姻幸福,公婆疼爱,对木兰而言最大的打击应该是女儿阿满的意外死亡,可这并未改变木兰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梦想的追求,即使在最后的抗日流亡生活中,她依然能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充实和温暖。

在感情上,对木兰而言最珍贵的应该算是她和孔立夫之间的爱情,虽然木兰和荪亚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深厚,他们俩的婚姻无论从两个家庭,还是从他们两个人来说都堪称完美,可孔立夫始终都是木兰心之所想,情之所系之人,她不是不爱荪亚,但她更欣赏立夫。孔立夫就想木兰心里的秘密花园,她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会想起,回味,遐想,只属于她自己的秘密,她从来不对人提起,隐藏在内心深处。木兰十六岁情窦初开之时,就钟情于立夫,可她从来没表示或争取过什么,她深知自己终是要嫁给荪亚的,因为曾家对她有救命之恩,她和荪亚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希望。而她妹妹莫愁却是和立夫能白头偕老之人,她羡慕莫愁但并不嫉恨,她努力经营自己的婚姻家庭,同时对妹妹的婚姻也是鼎力相助,和妹妹一家和睦相处,共同进退。如果不是立夫被捕,木兰在情急之下,不顾一切只身犯险,恐怕谁也不会去猜想木兰对立夫的情谊。立夫被捕事件不但证明了立夫对木兰的重要,同时也让木兰了解到立夫对她也有着同样的情谊。事后,两人都再无提起当日之事,仍然一如既往和睦相处,相互帮助。只是两个人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意,所以木兰和立夫之间也可以说再无遗憾了。

姚木兰和孔立夫让我想到了林徽茵和金岳霖,后者也是一对情投意合的爱人,只可惜”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金岳林认识林徽茵之时,她已是梁思成的妻子了,且他们夫妻恩爱,婚姻幸福,金岳霖一生守侯着林徽茵终生未娶。梁思成,林徽茵,金岳霖他们三人都是品格高尚且拥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关系尴尬,但三人却是一生的好友,且大半辈子都是比邻而居相处和睦,亲如一家,不得不佩服这三人的情商之高啊。可是我想林徽茵心里终是有所愧疚,有所遗憾的吧,尤其是对金岳霖。与其如此,还不如象姚木兰和孔立夫那样,各自幸福生活,只是情谊两心知而已,来得美好和满足。

《京华烟云》读书笔记800字左右

读书模板:《皮囊》的读书800字左右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皮囊》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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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囊》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1

看完了蔡崇达老师的《皮囊》一书,不禁为其中的细腻感情而震惊,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母亲的房子》一篇了。

在《母亲的房子》这一篇中,他的父亲在迎娶他的母亲时许诺给她买下一栋房子,并以两人的名字命名。他买下一块地,并以两人的名字写了对联,挂在上面。后来父亲因为工作不顺,颓废了,在家里也不出去挣钱,只剩母亲一人养家,可她也没说什么。后来父亲又因不慎跌落,生了一场大病,最后落下了个左半身瘫痪的下场,使本就贫穷的家更加不堪一击。

可母亲从未放弃过父亲,一直暗暗支持、宽慰他,即使父亲不太理解也不想去理解这种帮助。父亲去世以后,她把对父亲的爱转到了房子上,即便知道房子马上就要被拆掉了,这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可她仍然不顾别人的反对,一有闲钱就去改建房子,最后以她和父亲的名字命名了这座房子。蔡老师虽然知道在他人眼中这是件怪异的事,可他也支持着母亲建完房子,因为他知道,这是母亲对已逝的父亲的一份浓浓的爱。

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家之间的那份浓浓的亲情,是在父亲身患重病时仍不离不弃,打气加油;那份浓浓的亲情,又是母亲坚持替父亲修建好房子;那份浓浓的亲情,还在于母亲四处奔波,只为让父亲的灵魂在天堂过的更好;那份浓浓的亲情,是蔡老师愿意用自己用来买房的钱去替父亲修好那栋房子;那份浓浓的亲情,是蔡老师在闲暇之余会去翻动地图,只为找到母亲的那栋房子,让自己有家的味道;那份浓浓的亲情,是家人对父亲老小孩的任性的宠溺;那份浓浓的亲情……

我同情他们的不幸,不能有一个健全的家,要承担比同龄人更多的东西,甚至苦苦付出,到头来却被人误解的无奈,却又羡慕他们虽然过得清苦,但是有着许多人没有的亲情。如果让蔡老师再重新选择一次,他会选这个家吗,我觉得他会,因为我从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了他对他的家和他的家人那份浓浓的、无法割舍的、无比看重,值得他为之付出所有力量的爱。

十分感谢蔡老师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亲情可贵,更是体会到了他们家中那份可贵的浓浓的亲情……

《皮囊》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2

《皮囊》,在我看来,是一本很朴实的书。本书作者蔡崇达,通过冷静、细腻的描写,将自己所经历过的一件件刻骨铭心的故事描述得撼人心灵。每一篇故事都给人以心灵的启发……

《皮囊》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它的两个序者,一位是少年辍学独辟蹊径走出一条成才之路的文坛新秀韩寒,一位是影视歌三栖明星劳模刘德华。

一开始看《皮囊》,其实有些茫然,我几乎看不懂这本书在写什么,不就是说家常、写日记嘛。但是仔细看下来,发现整本书其实极具哲理。

本书一直是以"皮囊"两个字为中心展开的。首先,什么是皮囊呢?按照阿太的说法,皮囊,就是包裹人们灵魂的东西,也就是指人们的肉体。阿太,从来都不珍惜自己的。或别人的肉体,总是随意、大胆地使用——反正这只是包裹自己灵魂的皮囊,也可以说是自己生命的累赘罢了。总之,一句话——"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不是说要虐待自己的肉体,是不是应该多加磨炼自己的肉体呢?本来,肉体对自己的生命来说就够累赘了,那是不是应该让自己的肉体更灵敏、更具有存在的价值呢?应该让自己的肉体成为自己生命的强大依靠,而不是累赘。让自己的肉体吃点苦,体会世间种种磨难、困难,逐渐让自己活的价值体现出来。

皮囊,也是分臭皮囊和香皮囊的。臭皮囊,是活得空虚的人,他的存在没有任何意义。香皮囊,是活得有价值的人,他们或多或少都为他人、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司马迁有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想必大部分人还是更倾向于香皮囊的。

读完《皮囊》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一定会努力做个香皮囊的。

《皮囊》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3

阅读完蔡崇达的《皮囊》,让我认识到,人的肉体也就是“皮囊是拿来用来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皮囊的人才能成材”。

文中写道作者的外曾祖母,她每次切菜都很用力,有回生生切断一根手指,家人乱成一团,她却像没事人一样。还有一次,在那看似强悍的皮囊下,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在挥别女儿时看见一只从菜刀下逃生,洒着血到处乱跳的鸡,她一路小跑出来,抓住它,狠狠地摔死在地上,“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这样的文字,无端让人惊心。这样的阿太,让人敬佩又陡生怜悯。

皮囊,无论再坚实,再怎么伪装,终究有朽败的时候。一旦被揭开,里面的人心可能脆弱无助到你不能想象。作者在书中回忆他的父亲,自中风瘫痪后,会突然号陶大哭,会像小孩一样耍赖,发脾气,也会因为绝望而整天跟家人嘀咕,要“抓紧死”。真正死了之后,他又跑到儿子的梦中,责怪儿子只给他烧小汽车,不烧摩托车,“小汽车我不会开”;跑到老伴的梦中,说他“想骑摩托车去海边逛逛”,要赶快给他。原本带着几许幽默的话,此刻却仿若一枚枚坚硬的钉子,要锲而不舍地楔进读者那柔软的心里去。

作者父亲去世以后,母亲认为他父亲在世有没有还清的债务,就去各种寺庙气球祷告、“通灵”、“请父亲”,表面上是母亲封建迷信,但是更重要的是表达了作者母亲对父亲的一种爱,也是在最迷茫的时候找到了一种心理安慰,显示出在那个时候一种无助的表现,这些细节被作者刻画的淋淋尽致。

评论家李敬泽在这本书的推荐语里说:“人生或许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携带着一颗心的羁旅。心醒着的时候,就把皮囊从内部照亮。”我们也都该给自己一个清醒的时刻,让自己从纷扰的尘世中暂时释放出来,看见忧伤,看见人心。

《皮囊》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4

如果皮囊朽坏,我们还剩下什么?

也许,你告诉我,还有灵魂。

可是,那脱去了皮囊的灵魂,他们在忙着什么?追逐名利或填补欲望?看过鬼片里那些孤魂野鬼,它们所渴望的,不过是投胎、转世为人,再得一具皮囊。

蔡崇达写的这本书,也叫做《皮囊》。文中作者的阿太对皮囊有着自我的理解“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老人的话,似乎透着人生的哲学。

书中对父亲的感情,由仰视、尊敬到审视、反抗的对象等等一系列的改变。父亲的形象,他离家,归来,他病了,他挣扎着,全力争取尊严,然后失败,退生为孩童,最后的离去。蔡崇达揭开内心的伤疤,重新历数过去的家庭经历,把自己的心再伤一遍。

“生活从来不是那么简单的梦想以及磨难,不是简单的所谓理想还有阴谋,生活不是那么简单的概念,真实的生活要过成什么样是要我们自己完成和回答的。”

就像如今的人们,往往只扮演所穿皮囊的角色,一味的迎合社会与他人。却找不到灵魂所归何处。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我们从不曾了解,也不曾放下匆忙的脚步问问自己的内心,寻求真相。

生活像一张庞大的问卷,你不回答这个问题,就永远看不到下一个问题。

全文,我是带着感动读完,给我最大的收获是:“要珍惜那些跟你一路同行的人,用心爱,就算不能天长地久,也可以拥有曾经最真挚宝贵的记忆!”

《皮囊》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5

青年作家蔡崇达的处女作《皮囊》,是我有限的阅读视野中最真诚的一本书。

一本好书总要讨论一些普遍、永恒的话题,比如父母,比如朋友,比如人生,归根到底体现的都是人,一个代表了人类的“人”。全书14篇作品,作者用平实而真诚的笔触诉说着他对父母和家乡的怀念,对朋友的感谢和关切,以及对一些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人生问题的思考。

这其中,我最喜欢也是最让我动容的一篇就是《母亲的房子》。初读时,我觉得作者写得有些“过”,因为人物的行为让我这个旁观者觉得不可思议——母亲为什么只为“这附近没有人建到四楼,我们建到了,就真的站起来了”这样的理由,白天做苦工,晚上捡菜叶,全然不顾家人反对,历经艰辛建一座明知不久后就会被拆的房子?

房子建好后,母亲在门口奠基的石头上写上了父亲的名字。看到这里我才明白,母亲所有的努力不过是想让这个由她和父亲撑起的家看上去更圆满。细细品味,正是这些真实又近似痴狂的行为和想法,赤裸裸地将人的本性曝光。

我们每个人都偏执地活着,虽然方式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活出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这些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它们确实能支撑我们的生活,证明我们没有白活。物质总是容易消失的,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都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或许才是最重要的。

感谢蔡崇达,让我洞悉了一些人生的秘密,让我学着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家。

《皮囊》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

读书:社戏读书800字左右范文


该作品描写的是年少时鲁迅先生假日里到乡下和他的小伙伴们掘蚯蚓,钓鱼虾,一同去放牛,一同去看戏,一同去偷豆子,生动的记叙和细腻的刻画让我们也身临其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社戏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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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1

鲁迅先生的《社戏》,相信大家一定耳熟能详吧。我第一遍读这篇文章,是有些茫然的:明明题目是关于“戏”的,文章里怎么没几句是写鲁迅先生看到的“戏”呢?又为什么要描写他和小伙伴们“偷豆”呢?

又细读了一遍,才明白过来:鲁迅先生写“戏”并不是指他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看的那场戏,而是指他们在一路上难忘的记忆。开头写的是年幼的“迅哥儿”想要坐船去看戏,但因为没有船而沮丧;而后他的伙伴们借到了一艘船,兴奋地和他一起去看戏;但戏并非很好看,所以这群孩子闲不住,又去田地里“偷豆”;最后一起愉快的返回。

鲁迅先生笔下的孩子永远都是纯洁可爱的,无论是我们熟识的“少年闰土”;还是一起偷豆的小伙伴们,鲁迅先生永远都将孩子们的无私和天真完美的保留下来。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可爱的小伙伴们在他童年时陪伴他,鲁迅先生才能拥有这样一段难忘的回忆。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先生的一片乐土啊!

现在的我们应该是和鲁迅先生当时的年龄相仿,可是,别说看星星了,平常有个朦朦胧胧的月亮就算很不错了,哪儿还有什么所谓的星河流转啊!就算出去,也没几次是和伙伴们真正畅快的出游;何况,又能去哪呢?大城市的钢筋水泥味早就将自然的气息吞噬了吧。

这时,我便开始羡慕起鲁迅先生来了。

他拥有过这样美丽的乡村夜景啊!河水与夜色融为一体;两岸的豆麦与河底的水草的清香交织在水气之中,扑面而来;本来皎洁明朗的月光,也被朦胧在这层水汽之中了。这简直就是一幅清新宁静的水墨画,它描绘出了乡村那安静而又神秘的一幅画卷。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也曾在乡村的田野上奔跑过;我也曾爬上巍峨的大山去寻找美味的野果;我也曾听见过鸟儿的歌声和风在我耳边的低语。可,这一切都不见了——我来到了大城市生活。不能否认,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国家的迅速壮大使我感到自豪。但我也在时时担心:我那美丽的”乡野水墨画”,还会回来吗?或者说,它们什么时候会重新出现?

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似乎越来越少了,不仅是植物,连动物也“惨遭毒手”。多少动物在人类的滥杀下相继灭绝?北京南海子麋鹿园的一块块石碑倒塌的背后,是多少动物们的悲鸣?

肆意妄为的结果,大自然会一一偿还。

元朝初年的鼠疫;2002年的“非典”;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看上去的“天灾”最后都是由人类咎由自取而得来的。难道我们为了所谓的“尝鲜”,竟要搭上自己的性命吗?我们的祖先饲养了千百年的鸡鸭鱼牛吃惯了,就要去猎杀那些无辜的,还携带着千万种足以致命的病毒的“野生动物”吗?那我们人类五千多万年的进化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自以为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就可以任意妄为吗?自然孕育了人类,却不会为人类偏私存废,更不会有亲疏之别。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敬畏自然,就是保护人类。

社戏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2

初读《社戏》,不禁有些惘然:鲁迅与他的伙伴去看戏。船是偷来的,戏,是无趣的,豆,也是偷采的。那为什么文章的结尾却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多读几遍后,才发现,鲁迅写“去看戏”的意图并不是为了讲述看戏的过程,而是“去看戏”一路上有趣的经历,以那些经历突出了小伙伴与长辈们的性格。

我从“都回来了!那里会错。我原说过写包票的!”,“是的。我们请客。我们当初还不要你呢。你看,你把我的虾吓跑了!”“双喜终于熬不住了,说道,怕他会唱到天明还不完,还是我们走的好罢。”中看出了双喜机灵,胆大,急躁的性子。

从“近台没有什么空了,我们远远的看罢”,“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我看出了阿发遇事沉稳,有主见,大方的性格。

从“双喜以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于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中,我体会到了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互相关心,团结互助的精神。

从六一公公的神态、动作与语言描写来看,他显然是一位朴实、勤劳的人。

正是有了这些团结的小伙伴和朴实勤劳的农民在鲁迅身边,鲁迅才得以有了如此难忘的一段童年回忆。童年永远是最难忘,最自由快乐的。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理想中的一片纯净,无半分约束的一片乐土,一份珍贵的宝藏——脱离旧俗啊!

我们与那时的鲁迅年龄应是相仿的,可是,别说划船了,一只萤火虫都看不到。平日从没有哪次是畅快地与伙伴们出游的——没有大人。然而,就算出游了,又能去哪儿呢?被钢筋水泥盖的城市早已丧失了纯净的气息。

这时,我又开始羡慕起鲁迅了。

多美的乡村夜景啊。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而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

简直是一幅浓油墨彩的山水画。描绘了一片属于童真的天堂!

鲁迅的《社戏》,确实耐人寻味,令人难忘。

再读《社戏》

童年之趣,随处可寻,与小伙伴玩耍, 更是寻常之事。

向来觉得鲁迅选材,文笔相当精彩,怎忽的选如此平淡无奇的素材呢?

这就要看鲁迅那时的写作背景了。

不是血染长刀的战场,也不是平和安稳的现代,而是一个被旧俗包围着的封建思想腐蚀着全中国的环境里。

等级的差别是地位的天差地别,是决定了别人对你跪还是你对别人跪的利器。可以说,当时之社会下层人民,其实边连狗都不如。

在这样的环境下,《社戏》完笔了。那是鲁迅所回忆的二十多年前的事,然而,在文中的小伙伴,乡民身上,我们看不见下等人的自卑,对上等人的畏惧,甚至看不出地主与贫农的半点差别。没有傲慢,没有纷争,有的,只是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们纯净的友谊。

戏并不好看,精彩的地方如何也等不到,但是关键不在这里。

鲁迅所向往,怀念的,并不是社戏,而是带他去看戏的小伙伴儿,是在乡下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是那片小小的,纯净的乐土,是他理想中渴望生活的地方。

多么难得的,一去不复返的童年经历啊!夜观社戏,看似平淡的事,在鲁迅苍桑的眼中,亦是弥足珍贵了。

现在,再回过头来细读社戏,一切都不一样了。

文中的双喜,阿发等小伙伴的一系列举动无不深刻体现了孩童间纯真无暇的友谊,六一公公则是代表了农民,体现出了勤劳朴实的性格。而一段段美好迷人的环境描写使我们无处不感受到鲁迅对于故乡浓浓的眷念之情,对那不复存在的无虑生活感到留恋惋惜之情。

这与做一个回转悠长的梦又有何区别呢。

不,这不完全是回忆,这不完全是留恋,这是鲁迅先生内心对未来的渴望啊!

他渴望将来的孩子们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而不是被封建思想左右。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鲁迅先生想表达的真的只是“一直到现在”么?他的言语中泛出的不仅有眷念之情,还寄托着一份美好,值得留恋的期望。他期望国家可以逐渐强大起来,挣开封建之束缚,让未来的孩子们过上与他所忆之童年生活相仿的生活。

这是鲁迅先生对国家,对晚辈最执着的期待。

于是,现在的我们,才可以自由穿梭于人群,而非闭足禁户了。

这一篇课文,并不仅仅是社戏。

社戏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3

月色如水,水映月轮。身周的点滴丝缕皆朦胧于融着点点星光的水汽中。河边,迅哥儿极目远眺,似乎能看到赵庄的戏台上老生摇头晃脑地唱着些什么。

双喜正信心十足地向迅哥儿母亲打包票;身后几个少年目光灼灼,眼神中的期盼似比迅哥儿还强烈些;不远处,阿发又带几个少年撑船前来......小船于座座高山间飞快穿过,刚换下的几个划船的少年直嚷着浑身疲乏,却依旧陪迅哥儿说笑......

几个十岁出头的少年,白日里虽已看到了社戏最精彩的部分,却仍怀饱满热情张罗带好友再次看戏。无论是出于对朋友情绪的关心还是年少时天然的玩心,又或是朋友间互相帮助的“侠义之心”,几人的天真、质朴、单纯皆流露于作者的字里行间。

文章结尾,迅哥儿道:“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好戏了。”细读文章中间部分便知,那夜的戏并不好看。品读文章,我想起迅哥儿怀念的应是身边有好友相伴的充实;渴望的是怀一份童真去发觉几处野趣,欢笑看台上老生咿呀着听不懂的戏曲。再读文章,又觉得不只是迅哥儿在怀念,鲁迅先生也许亦将自己的情愫融入其中。作为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历经沉浮,见人情冷暖,才会嫉恶如仇,于是便更珍视更渴望少年时的稚气与单纯,朋友间义无反顾的帮助与陪伴。

人总是怀念过往,小心翼翼地捧着“小时候”的回忆念念不忘,于我来说,大脑忙里偷闲之时思绪便会不经意间轻跃至姥姥家的老房子内。那间屋子实在不适宜居住,每个房间又小又窄,唯有阳台格外宽敞。我便时常想起姥姥因睡意愈浓而渐渐低沉的读书声又因我的一“念”而高昂起来,想起我凑到厨房中吃刚炸好的花生又被嫌碍事而赶出......没有面对未来的迷茫,没有“少年强说愁”般的唉声叹气,笑语间是无法藏匿的天真烂漫与稚气单纯,那段极致温暖的时光便应被保存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年少时强说的愁绪变为真正压力时,它又会由内而外地将人温暖,混沌复杂的心又泛起层层涟漪,最温柔的回忆又支持着你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也许正因如此,鲁迅先生会回忆童年、渴慕童真;文中的迅哥儿会那样珍视一次看似平平无奇的看戏经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会频频回头,寻找记忆与过往时光。

社戏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4

生命中的又一个时节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而另一段时光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来临。翻开《社戏》,那字里行间所洋溢着的,是鲁迅先生内心深处的只属于童年的浪漫。

儿时故乡的时光是充实的,也是值得憧憬的。在平桥村,先生可以免去陈腐的经书,享受着难得的无约束的自由,一起和小伙伴们亲近大自然,"钓虾"、"放牛"、"掘蚯蚓",相对于城镇中那苍白无味的枯燥而言,"我"的内心无疑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真正值得鲁迅先生怀念的,不是社戏本身,而是看戏过程中和小伙伴们结下的真挚友谊,那种淳朴,那种天真,那种情趣,那种自由,在先生看来是奢侈又遥远的。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我想,先生之所以如此喜欢这片乐土,最大的原因无疑是这片乐土上最可爱的人、最自在的生活。

在先生眼里,平桥村的每一个画面都是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线。"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我似乎能感受到那沉静而自失的心,得到了久违的安宁。

农村,城市,这也许是先生眼中最遥远的距离,它们看似很近,之间却隔着一道永远跨不过去的鸿沟。早晨,薄雾笼罩的田野,碧绿的豆麦,那微风拂过叶子的声音,如银铃般清脆……先生一起去品读优雅的江南水乡所蕴含的馨香,是源于对童年的向往。

我很喜欢这种由内而发的文字,它给我的感觉就像贴着大地行走一般,混着泥土的气息,真实。农村的普通和平凡在我们这些自幼在农村成长的孩子看来,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但或许是因为生活背景的不同,使先生笔下的农村又别具风味。

童年的一点一滴,都是特别美的梦,就像漫长的等待凝结成霜,就像久别的名字镌刻成永恒。童年就是一束特别的光,它把属于我们的生活点亮。正如德尔说过“回忆是忧伤的,期待是迷茫的。”

读《社戏》,读周树人的童年回忆,同鲁迅先生一起,在最珍贵的岁月里,找到那些遗忘的,守望虽与现实的距离遥远,但也只求在余生留下一丝值得怀念的记忆。

社戏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5

《社戏》的意味是什么?要吃得准,吃得透,实在颇费思量。

鲁迅先生写戏之意不在戏,这一点还比较容易看出来,有资料就提示:小说题目是“社戏”,但大量篇幅写的是戏吗?

那天晚上的戏精彩不精彩?作者着力表现的是什么?很明白“那夜的戏是相当乏味的”,再则,“豆子本也没什么稀奇”,可是,为什么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呢?

既然写“戏”之意不在“戏”,那么在于什么呢?

流行的观点是:“作者以饱含深情的优美笔触,刻画了一群农家子弟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示了农村自由天地中充满诗情画意的儿童生活画卷,表现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反映作者对劳动人民的热爱和对自由的向往。”

诚然,这并不错,鲁迅在劳动人民身上是看到许多优秀品质的。《一件小事》就表现了这个主题。但是在鲁迅笔下,同是劳动人民的短衣帮对孔乙己这么一个苦人却是如此凉薄,简直麻木不仁,唯以取笑苦人为乐,鲁镇上的人们对于祥林嫂的态度也令人悲哀,为什么如此矛盾呢?

可见,满足于已有的认识,对于透彻理解《社戏》的意味还很不够。

读着鲁迅笔下的平桥村,忽然想起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这么一联想,《社戏》的主题把握住了,原来鲁迅是在抒写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在这一主题的照耀之下,《社戏》全文便豁然开朗了。

平桥村虽然不像世外桃源那样是一个虚无缥渺的世界,可也是够特殊的。请细读关于平桥村的介绍文字:

那地方叫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平桥村“极偏僻”,虽然并非与世隔绝如桃源,但至少是相当闭塞。唯其闭塞,所以恶浊的世风较少侵袭人心。在这个小社会里,没有赵太爷、鲁四老爷、丁举人之流,家家“都种田,打鱼”,都是劳动者。为了寄寓自己的理想,在这个小村庄里有意避开了阶级对立,造成一个理想化的环境。这里仿佛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象六一公公那样,不象闰土那样艰难竭蹶,那心境的舒坦表明着他的家境即使不是殷实的,至少也是过得去的。加上“合村都同姓,是本家”,亲缘关系上有如远古的一个氏族。“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在那个时代,不识字,从某种意义上说,反倒免受诗书礼易、封建意识形态的浸染。无怪乎他们头脑中压根儿没有什么等级之类的封建观念,没有什么“犯上”之类的封建观念。

在那样一个环境里,人们的私有观念较为淡薄,民风格外淳厚。特别是在款待一年一度从大市镇上下来的客人上面,这里就是友情的海洋,温暖的乐土,鲁迅先生正可以充分抒写他自己对于人际关系的理想。

“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家家都这么好客,有如桃花源中人。小朋友们一起钓的虾。“照例是归我吃”,吃在别人嘴里自己觉得更快乐。

关于看戏的情节,最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鲁迅不是设计白天里小朋友和迅哥儿都没去成,而是设计“到下午,我的朋友都去了”,独独“我”一个没有法去呢?假设白天里大伙儿全都没有去,到晚上一起去,那意味就全然变调了。小朋友们白天全看戏了,晚航去赵庄,是专门为了迅哥儿看戏。一切都是在写友爱,写理想的友爱。船摇得飞快,固然表现着他们技术的娴熟,然而更深的意义在于表现他们对迅哥儿的热情,他们明白迅哥儿心情的急切,要让迅哥儿早一刻看到社戏,“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他们是悉心的照护着迅哥儿的安全。看戏时,双喜、阿发为迅哥儿随时做着解说,节目内容倒在其次,处处表现的是友情。

偷罗汉豆的情节,最明显地表现着鲁迅所理想的人格——无私淳朴。让桂生出来提议“可以偷一点来煮吃的”。就有了请客的意思,桂生买不到豆浆,念念不忘迅哥儿的饥渴。至于阿发说“偷我们的罢:,在稚气中透着可爱,在可爱中透着稚气,他们中间没有私己主义的冰水,有的是利他主义的热情。这正是鲁迅理想的人际关系。

为了表现人间友爱的理想,鲁迅把笔墨主要用在纯洁的孩子身上,同时并不局限于孩子圈里,他还将笔触扩展到大人身上。他提到了八公公,看来他在村上算是较为小气的一个了,然而就是他,使了他的航船并不需要去“借”,用了他的盐和柴,他也毫不计较。更可爱的是六一公公了,这是无须多说的。

人情好,水也好,山也好,平桥村是一片乐土,鲁迅把那里的自然环境尽情的美化着,诗化着,神化着。在《故乡》中,鲁迅用那样灰暗的色调描绘农村,那是现实的,在《社戏》中,鲁迅却把农村描绘得如同仙境一般,这是理想中的。这理想的友爱的世界使人产生这样欢乐的心情,世界也就变得如此理想美妙。

《社戏》这样的主题在前后两部分的对比反衬中显得十分明显。前一部分写了两次看戏,他写了什么呢?他同样不写演戏而写人情。写人情的恶劣。场子里明明“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坐时,却说“有人,不行”。后一次,实行对号入座了,可是去晚了,座位就给人占了。问问演员是谁,一个胖绅士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一眼,说话很不耐烦,剧院打着小叫天的旗号,可是直等到12点钟叫天竟还没有出来。世风就是如此恶劣!在这样丑恶的现实中,鲁迅自然向往一个理想的充满友爱的世界。《社戏》便是根据作者幼年在农村中的经历加以理想化创造出来的一片乐土,在这个天地里,寄寓着鲁迅的一种社会理想。鲁迅的创作志在改变国民精神,这正是改变国民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白此,才能发现这篇小说中鲁迅思想的光辉。

社戏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

读书模板:《雷雨》800字左右读书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雷雨》800字左右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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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800字左右读书笔记1

一口气看完《雷雨》后我心情着实激动了一阵子,可能是近来沉湎于《理想国》等让人脑抽筋的学术著作,而少看文学作品的缘故。初中时便想看这部书,因为当时“中学生必读课外读物”之类的书目上总有它的名字。可我竟一直没看,或许是因为我对戏剧不怎么感兴趣。看莎士比亚也会因为那些繁冗的抒情长段而厌烦(当然,也有翻译的影响)。

不看戏剧的原因之一,是里面的场景布置等段落时时提醒我这只不过是一出戏。《雷雨》也不例外。读到一半时我便想,四凤一定会死,尽管我不愿意她死。因为她是全剧中最无辜,最惹人怜的人物。安排她的死,既符合她的命运(即剧情的发展),又定会造成极好的悲剧效果。结局也不出所料,只是没想到死的是三个人。周萍是我一直觉得最难演的,因为他身上集中了太多的矛盾,他是个悲剧人物,却不易获得观众同情。后来读曹禺的序时,发现他也这么认为。

我向来不晓得怎么写书评。以来我实在没有那种冷静地读书,然后站在批判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作品的能力。读完一本书通常我只能体会一股模糊、激动、复杂的情绪,笔头想写什么却写不出,闷头一睡第二天心情平静又重新开始读另一本书了。二来我觉得读文学作品嘛,能进入到作者的情感,不求甚解也就够了,不喜欢那些像高中语文阅读题一样的分析、解构作品的评论家,更瞧不起豆瓣上一些故作高深的言论。也因为这个原因,我素来对中文系似乎有一种偏见。我觉得中国文化里就讲究一个“悟”字,多读多背多思就是了。正如作者所说:“我对《雷雨》的了解,只是有如母亲抚慰自己的婴儿那样单纯的喜悦,感到的是一团原始的生命之感。”“我很钦佩,有许多人肯费了时间和精力,使用了说不尽的语言来替我的剧本下注脚。”

最让我喜欢曹禺的,是他序里的第一句话:“我不知道怎样来表白我自己,我素来有些忧郁而暗涩。”这让我想到朱自清的“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以及那一代的文人们。

最后小小地自豪一下,《雷雨》是曹禺在南开读书时开始构思的。

《雷雨》800字左右读书笔记2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雷雨》800字左右读书笔记3

曹禺先生的《雷雨》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作品,在慢慢品读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封建礼教对劳动人民的迫—害,资历本家血腥的积累以及“周馆”大家庭错中复杂的关系。而其中也体现了人性的虚假和爱恨的冲突和悲剧。作品当中给我们带来了一种神秘的又值得深思的感悟。或许正如曹禺先生所说的:“《雷雨》对我是个诱惑。与《雷雨》俱来的情绪蕴成我对宇宙间许多神秘的事物、一种不可言喻的憧憬。”

《雷雨》创作中人物的塑造可真谓是登峰造极,就说周朴园吧,在第四幕中,他独自坐在黑黑的屋子里,听着外面的雷声,略显孤独、寂寞,让我们似乎会感受到一个有血有肉的男子汉。而一方面,自从他认为侍萍死后,直摆放着旧家具,坚持穿旧衬衣,让我们一开始隐隐约约感觉到他对侍萍的情深意浓,可当侍萍真正站在他面前时,他却显露出他的冷酷无情,竟然用一张支票打发这个他“深爱”几十年的女子,这不禁让我怀疑,周朴园是真的爱她吗?或许,当周朴园两次经历了婚姻的不禁,身心俱疲。当初的侍萍,给过他一丝的温暖所以才会如此追忆。可是一旦侵犯到自己的根本利益便会原形毕露。原来他的爱如此廉价。

另外,《雷雨》的成功这处还在于内容的巧合性和戏剧性。周朴园对鲁侍萍“欠着一笔债”,周萍对蘩漪也有着类似的感觉;周萍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却被告知那是自己的亲妹妹。这样的巧合是戏剧性的,也是毁灭性的。而戏剧中的冲突、误会,也让其跌宕起伏、波澜不惊,吸引着一代又一代读者和观众。

重新品味《雷雨》中,我真正看到了人们对无常命运的恐惧、惶惑与呼号。命运的极端恐惧折磨着每一个强烈欲望中的灵魂,使他们焦灼的心情恰似大雷雨前沉闷压抑的天空,然而被残酷命运所驱使的人们却不是宿命地等待最终的审判,顽强的生存意志与求生本能促使他们不断挣扎,就像蘩漪对于命运大胆无畏的挑战,正张扬着个体生命存在的价值。

仅管《雷雨》里人物的命运是黑暗的,但我们应该相信,在黑暗的尽头就是光明,在黑暗中可以寻找到光明。命运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对命运低头。我们自始至终都应该明白,命运是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应该朝着光明前进。

《雷雨》800字左右读书笔记4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雷雨》800字左右读书笔记5

曹禺的《雷雨》一直被喻为“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它同鲁迅的《呐喊》郭沫若的《女神》一样是一部经典之作。因此我看了这部短剧的剧本虽然它并没有华丽的词语加以修饰但却以话剧独有的形式清晰的向我展示了一场两代人之间的家族矛盾。

周朴园和鲁侍萍之间的关系导致了最终一切种种不幸的发生。当周朴园与一个真正门当户对的小姐周蘩漪结婚后这也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开端只不过是最终那场雷雨的爆发时增添了一根导火线直接点燃了那场大火。我以为周蘩漪是一个极具“雷雨”性格的人物她的行为没有一个是不极端的她有着最不容忍的恨及最残酷的爱。但也就是这样的极端性致使她的生命烧到最终化为乌有短促却充满着“矛盾”。

周萍和鲁四凤的相恋我认为是对当时封建观念的一个讽刺明明是亲兄妹却由于上一代的过错错误地结合了。而最终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而周冲我觉得是一个最无辜的人物虽然他充满着不切实际的想法总是沉浸在自己理想的堡垒里对现实抱有许多憧憬但他却遭受了与四凤同样残酷的结果。当他真正领悟到现实的残酷伴随他美丽的梦一个个的破碎时他的生活最宝贵的部分——情感的激荡最终死了。一个花季少年扼杀在现实的粗恶里。鲁贵不用细谈他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市井之徒满脑子都是金钱他从不有着对家庭的丁点责任感为了钱可以抛弃自尊和子女这令人发指。但鲁大海却是一个正直的青年他敢于对周朴园反抗争论。这也应该是曹禺当时想传达的那种精神——在强权面前所表现出的不畏惧不退缩;同时这也是现今所受提倡的一种品质。

总而言之这部《雷雨》将这四代人之间的矛盾刻画的淋漓尽致。通过这两代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分别细致地描绘了多个不同性格的人物是一部成功之作。也许我的感受还比较肤浅但至少我对当时的社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也算是一种成功吧。

《雷雨》800字左右读书笔记

读书:风之王的读书800字左右范文


风之王是由美国的一位女作家所写的一本世界名著,讲述一匹马成长为马王的故事,很是精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风之王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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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王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1

今年二月,我们读了《风之王》这本书,我从中认识了一个哑巴马童——阿格巴,一匹阿拉伯骏马——“闪”。

闪一出生,妈妈就死了,因为没有奶喝差点饿死;又因为带着麦穗纹,差点被杀;它被摩洛哥国王送往法国,沦为拉车马;它在贼窝,被厨师卖给了凶狠的马车夫;它被英国人柯杰若买下,得到考太太的精心呵护,但因为本杰明骑马摔伤,闪又被卖给红狮客栈……闪一生的苦难难道都是因为胸口的麦穗纹吗?当然不是,这些都是人为的。但这一切的苦难发生时,都有一个人始终伴随着闪,那就是哑巴马童——阿格巴。当闪出生时,阿格巴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从那以后,阿格巴就一直照顾着闪,不离不弃。这就是阿格巴对闪的爱和责任。

我们要用真诚的心灵去对所爱的人负起责任。有些人只知道爱别人,却没有负起责任。我觉得我的姐姐值得那些没有责任心的人学习。

姐姐对我十分严格,有时我作业做完了,想出去玩,可姐姐却不让,又出题目给我做;有时我作业做错了,她还会骂我打我。但我不恨她,因为我知道“严是爱,松是害。“姐姐对我的爱和责任心甚至胜过了父母。所以,她不管对我多严格,我都接受了。

有一次,她要去和初中同学聚会,可当时我的作业才做了一半。我以为姐姐会把我放在家里,自己去玩,没想到她却对同学说:“你们去吧!我还有一些事,去不成了!”眼看着她的同学失望地走了。那一刻,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当我想问姐姐为什么不去时,姐姐就指着作业说:“看什么!快做作业!”于是我又继续做起了作业。我表面是在做作业,可脑子里一直在想:为什么姐姐不去呢?她为什么对她的同学们撒谎呢?

终于,过了一个月,一件事向我澄清了真相。这一天,是姐姐的18岁生日,她的同学来为她庆祝生日,还请她出去吃饭。那时我家还没有煮午饭,我还在做作业。她的同学都姐姐说:“单洁,我们请你出去吃饭!”“我弟弟还在做作业呢!”她摇着头说,“下次有时间再去。”于是他们每人给了10元我姐,然后就走了。我终于明白了原因——都是因为我。这时,我心中又是幸福又是愧疚,两行热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阿格巴和姐姐对别人的爱和责任远远胜过了对待自己。我们马上也要长大了,所以我们也应该拥有这份爱与责任!

风之王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2

2月份,我们和老师一起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一匹出生在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阿拉伯骏马——“闪”,奔跑起来迅疾如风,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使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闪”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成为了赛马之父,成为了“风之王”。

如果没有经受那么多的磨难,闪能不能成为“风之王”呢?我想是不能的,那时,它将成为第二个“恶魔”——一匹整天瞌睡兮兮,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的毫无生气,毫无斗志的马。正是一路的磨难,使闪始终骄傲不屈,斗志昂扬,而这种精神,无论对人还是对马,都是最重要的。我不禁想起了《孟子》中的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只要我们像“闪”一样,在遭遇挫折时不放弃,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明末清初时,有一位史学家,名叫谈迁。他从小就博览群书,经过20多年的奋斗,终于在50几岁时完成了一部明朝编年史——《国榷》。不料,一天深夜,书被人偷了。但是年老体弱的谈迁没有放弃,他重新撰写了一部更加详实可信的《国榷》。瑞典着名科学家诺贝尔,从小就想发明炸药,他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痛苦,终于发明了威力巨大的黄色炸药。美国的海伦·凯勒从小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不能说话,但海伦没有向命运低头,最终成为了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你看,古今中外所有成就伟大事业的人,不都像梅花一样,有一种不畏严寒、愈挫愈勇的精神吗?

而我却常常遇到挫折就放弃。记得有一次,我想制作一个心锁环,因为怎么也不能把铁丝折断,所以生气了,就把所有的铁丝全部扔了。我现在想起来不禁感到惭愧。闪、谈迁、诺贝尔、海伦·凯勒,他们遭遇了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放弃,而我却为了这么一点芝麻大小的事生气,并且还放弃了,真是不应该啊!

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句话:“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要迎难而上,笑对人生,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

风之王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3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目睹了“闪”传奇的一生:

一匹出生于摩洛哥的皇家小马“闪”,它刚出生就遭受了很多不幸。因为胸前拥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差点被马夫总管阿奇先生给杀了,多亏了哑巴马童阿格巴给阿奇先生看了它右腿上代表着极速的白点,阿奇先生才勉强收起了架在“闪”脖子上的屠刀,给它留下了一条小命。没过几天母马就死了,阿格巴就成了“闪”的爸爸,在阿格巴的悉心照料下,它茁壮的成长起来了,急速的优点被闪逐渐地发挥出来。两年后又被国王献给法国的路易十五国王。

也许是因为“麦穗纹”给它带来的厄运,闪到达法国时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他只能去为坏厨师干活。后来进过两次买卖,闪和阿格巴被卖给了柯先生,并被带到了英国在那里他们认识了善良的考太太,阿格巴在考太太那里学会能听懂英语,因为闪的桀骜不驯摔伤了柯先生的女婿。他们又被卖给了红狮客栈的老板,结果被无情无义的厨师威太太误认为是小偷,把阿格巴送进了新门监狱,在监狱里遭遇了最大的厄运————闪的血统证明书被无知的看守长给撕毁了,从此闪失去了唯一能证明它身份凭证。

在考太太的帮助下他们得到了葛多份伯爵的关怀,他们来到了马戈丘陵,阿格巴想精心的照顾好闪并让闪在比赛中为伯爵赢得荣誉。但事实总是离理想很远,马夫总管崔先生认为闪只能做一匹工作的马,闪的光芒再一次被无知的人给掩盖了。闪不甘现状经过一次激烈的战斗,打败了马戈里的头号种马“恶魔”,赢得母马“罗珊娜小姐”的芳心,它们快乐的在一起奔跑、嬉戏着。可是幸福总是要付出代价的,闪虽然打败了恶魔,但是让伯爵在朋友们面前丢了面子,结果它们被流放到威肯沼泽地。过了两年多流放生活,幸运之神总算向他们伸出橄榄枝。闪和罗珊娜的儿子板在一次赛马中跃过围栏和其他的马儿们一起比赛,无数比他大的赛马都被它远远的甩在身后,板子赢得了比赛冠军。伯爵终于明白了闪是一匹非常优秀的阿拉伯赛马,闪和阿格巴被接回了马戈丘陵。闪与罗珊娜小姐的三个儿子演绎着一个个神话,最终赢得了赛马的最高奖————“女王奖杯”。闪和他的后代们是当之无愧的“风之王”。

读了这篇小说,让我佩服的是“闪”那股坚强不屈的性格,面对厨师的皮鞭和车夫的谩骂,它仍然高昂着头默默抗争。我想如果我是“闪”,在血统书丢失无法证明自己的时候。我早就灰心丧气,永远做一匹默默无闻的拉车马了。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

《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要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

风之王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4

寒假里,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我很喜欢。我读过的许多书的主人公都是人,而这本书却与众不同,它的主人公是一匹马。

在两百多年前,摩洛哥的皇家马厩里诞生了一匹小马。这匹小马胸前有麦穗纹、腿上有一颗白点。麦穗纹代表了不祥,而白点则是快如疾风的象征。果真,麦穗纹起作用了,小马的妈妈生下小马不久就死了,而且它因为不祥差点死在总管大人的刀下。幸好马童阿格巴保住了小马一命。阿格巴给它起名叫“闪”,并许下承诺:“……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在阿格巴的悉心照料下,闪长大了。它和阿格巴被国王选中,作为摩洛哥王室的荣耀送给法国国王。由于遇上了贪心的船长,闪到达法国时已经骨瘦如柴了,看不出它和一匹普通的马有什么分别,被送去当了一匹拉车马。本是皇家马厩骄傲的闪,成为了一匹卑微的工作马。最糟糕的是闪的血统证明书也丢失了,它被关进监狱,被赶进沼泽地。就这样闪不断被人误解,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他并没有屈服,阿格巴也没有放弃,直到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奔跑中获胜,人们意识到闪的血统的纯正,他们把闪找了回来。后来闪的后代们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获胜,证明了他们自己。

我很喜欢“闪”。虽然闪遭遇到了种种不幸,但是他不屈服,不害怕,勇敢的跟命运战斗,最终获得了胜利。正是闪用它的血液为它和它的后代重新书写了一张血统证明书,风之王的美称属于闪,也属于它的整个家族。这让我想起了《命运交响曲》的作者贝多芬,贝多芬35岁时已完全耳聋,他曾想过自杀,但他最终还是“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取得了胜利,创作了《命运交响曲》等许多乐曲。

同时,阿格巴遵守承诺以及他对闪的爱令我敬佩。当闪遇到困难时,是他鼓励并帮助了闪,让闪再次站起来。阿格巴信守自己的诺言,尽自己的责任,帮助闪成为了风之王,实现了自己承诺。他是一个有责任心,信守承诺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只要活着,不屈服于命运与挫折,勇敢的跟命运与挫折战斗,就能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

风之王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5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马“闪”的一生十分坎坷。它刚刚生下来,皇家马院的总管就差点杀了它,又把它的妈妈克死,要不是哑巴马童阿格巴淘来的骆驼奶,它很有可能就活不成。但“闪”虽然胸前有“麦穗儿”——厄运的象征,可是它的右腿上有一个白点——速度的象征。它的命运和注定的一样,十分坎坷:先是遇到了去法国的机会,又辗转到英国。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在嘈杂的市井里,竟然去干拉车的活,又被不实阿拉伯文的看守员撕了血统书。从此,“闪”没有了身份,但它的子子孙孙用自己的实力写出了一部新的血统书,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被称为“赛马之父”。可是厄运没有完结。小马“闪”被英国的格多分伯爵收留下来,并遇上了英国纯种骏马“罗珊娜小姐”之后,命运之星对它释放了光芒。它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它和自己的主人阿格巴还有朋友“老疯猫”一起被流放到了沼泽地里,那里有个小屋子,上面写着“别急,去任何地方都要5英里远”。直到它的儿子“板子”赢了比自己大几个月的小马之后,葛多芬伯爵才知道“闪”是一匹纯种阿拉伯马,把它们接回了家。

能否证明自己和如何证明自己——无论是马还是人,都会遇到人生的一大难题,但“闪”却坚强地爬起来,一匹马一个牲畜都可以坚强地活着,不向命运低头。命运给予它的几乎就是九十九条死亡之路,它却在一线希望之中成就了一片绿荫。

生命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前方道路并不顺畅,总说风云过后是彩虹,可有些人,或者说:“大家都等不到风雨过后就会失去耐心,信心。”可至少有些人等的了彩虹,等到了鸟语花香。巴金等到了,杨红樱等到了,比尔盖茨等到了……有位名人说的号:“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可后天很美好,绝大多数的人都死在了明天的晚上。”每个人的成功,没有一路的坎坷就不能走到成功的大道。

风,万物阻挡不了的东西。“风之王”是我们的榜样。的确,“闪”这匹马,纯正的阿拉伯马,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是匹好马。它用它不朽的传奇向我们诠释了“坚强”的真正的含义。

风之王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范文

读书范文:高尔基的《童年》读书800字左右


童年是一部自传小说,写的是作者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主人公阿廖沙是个孤儿,寄居在外祖父家的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尔基的《童年》读书笔记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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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的《童年》读书笔记800字左右1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高尔基的《童年》读书笔记800字左右2

这段时间,我读了《童年》这部作品。故事中小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生活牵引着我的心:在我们看来,童年是童话的代名词,童年是宝贵的、珍贵的,童年是一个美丽的回忆。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经历过悲剧性的生死离别。母亲再次嫁人,却没能幸福;继父的无情和冷酷,使他成为了孤儿。但是,有没有人想过,他还只是一个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孩子呀!

我佩服他,佩服他的坚强。在痛苦、伤心的环境中努力着;“他怒吼一声,把我紧紧地夹住,恶狠狠地将我撂在长凳上,摔破了我的脸。”“为了我和外祖母的生活,我必须每天坚持捡废品,不过,钱不是那么好挣的。”……我们中每个人,哪一个曾面对、经历过,几乎没有!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面临困难就放弃,有什么权利艰苦点儿就忍耐不了,有什么资本害怕一点就退缩,是的,我们没有!人生的路要自己走,自己闯,不是放弃了就有人帮你,我们只有成为一个知难而进,坚持不懈的人,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只有好好学习,才能闯出自己的一份天地。

我同情他,同情他出生在那个黑暗、残酷的旧社会下,有着因为四处漂泊的苦难经历,“每逢星期日,我就要拎着大口袋去大街小巷捡破烂。”眼睁睁的看着亲人一个个的死去却无能为力“看着母亲越发白无血色的脸,我的心一阵绞痛。”经常受到那种身体和心灵的极度痛楚“他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向墙角摔去,又拿起他的树条,毫不留情的抽打在我的脸上、身上。”但我们却很幸福,我们每天可以吃饱穿暖,有学可以上但他却很少有安宁的日子,他必须承受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的东西,而我们在这种忧越的环境中,还停留在希望作业能少些的低层面上,怎能对得住我们丰沛的物质条件,怎能对得住这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应该羞愧!

我羡慕他,羡慕他的不抱怨和天真。我仿佛看见他干净的眼眸里透露着心声,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却成了出气筒?”“为什么妈妈不要我,弟弟那么小离开就离开我了?”……然而,他并不抱怨,抱怨人世的不公,抱怨社会的残酷。现在的大多数孩子,一个个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儿事就抱怨个不停,不会去自己解决问题,出了错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然而阿廖沙就这样默默忍受了老天的不公。

同学们,我们应该学习阿廖沙的坚强、忍耐,学习对任何事物的不抱怨。珍惜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进步吧!

高尔基的《童年》读书笔记800字左右3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外祖父很自私,很吝啬,在以前便常常殴打外婆等人,在分家时,甚至把所有的破盆破碗,瓶瓶罐罐都分给外婆,自己却拿了外婆所有的旧衣服,物件,狐皮大衣,他又把钱借给他的教子,用来生利息,为了赚钱,他完全失去了羞耻心,遍访一切老旧识,不断地诉苦,博取他人的同情心,利用他人对他的尊敬,他“成功地”获得了很多钱,然后又借给他人,以此生利息。

与对外公那类人相反,作者通过对外婆等人的回忆,表达了对以外婆为代表的劳动人民的热爱、崇敬之情。外婆善良慈祥,爱亲人,爱邻居,爱所有的人。她心甘情愿把生活中的一切压力都承担下来而毫无怨言。生活的困苦、丈夫的殴打、儿子的忤逆……都熄灭不了她内心深处的仁爱之光。她是一个充满生活气息与诗意的劳动妇女,她能歌善舞,善于讲形形色色的传说、童话、民间故事。她还是一个勇敢的人,作坊起火时,所有的人都惊慌失措,只有她冲进火海,抢出水桶大小的一桶硫酸盐。因此,尽管她有对恶势力顺从忍耐,对上帝盲目信仰的缺点,这并不影响她整体人性上的光辉。使小阿廖沙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跟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天差地别,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我又默默的打开了书《童年》,看到一个“愚昧的民族”带有残酷性的阴暗生活,太多可怕的现象令人心生黯然,感受到高尔基笔下“这压抑,窒闷的环境,而这些正是许多普通俄罗斯人共同生活过的时代。黑暗的时代终将在历史前进的车轮下成为过去式,我们不能忘记这些普遍黑夜中爱的萤火,也应该做外婆一般的人物,用爱点燃自己,努力照亮身边的每一寸空间。

高尔基的《童年》读书笔记800字左右4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个名为阿廖沙的儿童从三岁到十岁的生活。这是一部以作者高尔基的自身经历为原型的小说。

阿廖沙在三岁的时候,父亲不幸去世。他的母亲不得不将阿廖沙托付给他外祖父家。在他外祖父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小业主,但现在因为家业不太景气,比外祖父也因此变得暴躁蛮横。在这个家中,总是充满着争吵。阿廖沙的两个舅舅外了分家和私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每天不分日夜地争吵,甚至大打出手。一天,阿廖沙受到自己表哥的怂恿,将家中的一块白布染成了蓝色的。没想到外祖父却大发雷霆,一下子将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并为此大病了一场,但后来外祖父过来安慰并向阿廖沙道歉。在这种的生活环境当中,阿廖沙的母亲因为再也受不了家中这样的氛围,便抛下阿廖沙,过自己的生活。后来,阿廖沙遇到了淳朴的小茨冈,老实的葛利高里,会弹吉他的雅科夫,最重要的还是外祖母,外祖母热爱生活,传递善良。这些人给阿廖沙的生活带来了希望。

后来,外祖父搬家到卡那忒街,并在那里招了两个房客以来收租维持生计。这两个房客一个是绰号名为好事情的人,他给阿廖沙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阿廖沙的母亲在一个早晨突然地出现了。回家后,阿廖沙的母亲开始教阿廖沙读书写字。可是阿廖沙的母亲与上次看到的是不相同的,现在的母亲是漫不经心,时常大发脾气,这使阿廖沙十分沉痛。后来母亲再婚,时常受到了后父的打,在这样的情况下,母亲对阿廖沙也渐渐地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因为后父相处不来,便在一天回到了外祖父家。回到外祖父家后才得知外祖父已经破产了。他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困苦,阿廖沙只好每天放学后去捡破烂卖来养家糊口。在阿廖沙读完三年级后,他便离开学校,在这时,阿廖沙的母亲也去世了,他埋葬了自己的母亲后,边到人间去生活了。

本作品通过一个孩子的生活状况,真实地反映出当时人们的生活状况。作者也通过这样的故事情节来反映出当时前苏联的社会的黑暗,痛恨地批判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对为了钱财连亲情都不顾的行为表示鄙夷。但也有在困境中对你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民,是这样些使生活,使社会充满了希望。

高尔基的《童年》读书笔记800字左右5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高尔基的《童年》读书笔记800字左右

读书:曹文轩《根鸟》的读书800字左右


《根鸟》主要描述了主人翁根鸟为了追求别人都认为是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经历了诸多磨难终于找到梦想。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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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1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明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呈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动身了,荒凉,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怪而玄妙。根鸟成长在事实与梦幻之间,他决议以梦为马,渡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晓得一个叫紫烟的?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道路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由于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本人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然而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白叟送给了他一匹通人道的马,而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重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警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周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处所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办庆贺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逝世后,他把他跟他父亲住过十二个年龄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嫡人家,有地步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光后,根鸟又分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饮酒赌博,还意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瞬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据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因为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多少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翱翔着。他让全部身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爱好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实在中体会人性。

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2

一本书,带给了我丰富的情感;一本书,让我的内心世界充满了七彩幻想;一本书,带给了我对未来的憧憬。这本书,便是《根鸟》。

只听书名,我根本想不到这是书中主人公的名字。我只能想到这仅仅是写人与鸟的故事,我只能想到这是作家曹文轩对一种放飞梦想的称呼。但是读了整本书后,我发现我理解错了。根鸟,这个非同寻常的人物,他,仅仅只有14岁,但却在成长的道路上写下了他与普通14 岁孩子的不同。

根鸟本应该与平常孩子的生活一样,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改变了一切。根鸟去寻找紫烟,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一处处细节惊险而刺激。仅仅是一个在梦里的女孩,却让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艰辛、痛苦中品尝着酸甜。

这本书写得是如此之精彩,故事里的主人公过着天天不一样的生活。这正是我所想要的,我所期待的生活!富人的孩子没有的就是人生道路上的精彩历程。他们每天享受着父母给予的蜜罐温床,一点艰辛也没有。现在的孩子们整天享受着爸妈的呵护,老师的教育,同学的关心,但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虽然不要求我们像根鸟一样经历种种磨难,但也要在好的环境下刻苦勤奋。但是,好多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每天只想不劳而获,每天好吃懒做,只想玩,并且没有属于自己的一个“梦”。根鸟寻“梦”路上艰辛,而我们虽有“梦”却不如他,或者甚至没有“梦”。没有“梦”的追寻,就没有了艰辛,就没有了惊险刺激,就没有了天天过不同的生活。

根鸟的人生道路是我这个小学生所憧憬的。根鸟,这个人物,唤醒了我蠢蠢欲动的斗志与热情。这将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动力马达,促使着我好好学习。我虽然不能像根鸟一样拥有一段精彩的人生历程,但我相信,只要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也能创造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历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梦”。

我会自己去学会生活!自己去改变生活!自己去创造一个“梦”。

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3

我把《根鸟》这本书看完,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吸引人,中间的情节描写的也很动人,我和我的同学都很喜欢看这本书。

《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有很多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我们就曾经读过他的《草房子》,并且还上过《草房子》的阅读课。

这本书的封面是画面中间有一棵大树,大树的左上角有一匹飞马,飞马上有一个男孩儿。《根鸟》一共分为五章,分别是菊坡、青塔、鬼谷、米溪和莺店。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看到一只非常罕见的白鹰,这只白鹰的腿上绑一封求救信,这封求救信是是一个叫做紫烟的女孩儿写的,她采花时掉进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但根鸟找遍附近的山谷、县城却毫无收获。

之后,根鸟踏上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板金,板金的家族得一个怪病,在十八岁那年他们便不再做梦。在梦离他远去后,他也踏上寻找梦的旅途。这一路上,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以梦为马,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的意志,跋山涉水,克服重重的困难。但板金却没有陪伴根鸟到最后,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眼睛,与世长辞。临终前,他告诉根鸟,一定不要放弃根鸟所一直寻找的梦,不要忘记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

在寻找紫烟的途中,根鸟恍惚过、清醒过、摇摆过、执着过,甚至想要放弃过。但最后,根鸟终于来到大峡谷,看见白色的鹰在空中翱翔……读这本书,我觉得根鸟

是一个拥有坚韧不拔意志的、敢于追求梦想的男孩。同时,我觉得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许许多多的&0字左右4

用尽了时间,读完了那纯美的儿童小说《根鸟》。感触,是留在情节之中的,似乎自己读他的时间也是自己经历了这么多,这么久,似乎都是对照着的,渐渐的,由我去体验,慢慢的,由他去发生,慢慢的让自己变成第二代根鸟,喜欢他童年时的纯真,与曾经追梦的执着。

在路上,荆棘,鲜花,雨水,沧桑,从稚嫩的朝阳到炎炎的炽日,长大了,强壮了,开始独自的生活了,看自己的本事了,开始闯了,于是,根鸟带着对自己的梦的追求,出发。孩子是纯真的,于是,他宁肯相信那是真的,那是存在的假象,那将是他的追逐的梦想。他从没想过,这个梦要多久实现,于是,就没有带着一点时间观念就出发了,或许,他曾经想过,要用一生来找寻吧,可是,紫烟呢,会等得了么?小孩子,应该曾经也会这样想过,于是,在得知消息后的这一天就开始努力,开始自己的梦。

根鸟追寻自己的梦,就像是我们在路上,继续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努力,在不知不觉的改变着,会认识好的真挚的朋友,会给我们不同的爱,不同的鼓励,不同的希望…他们是我们的导航者,是我们的陪伴着,是我们的思考者,是我们的训练者,是我们的参考者,是我们的好的伴侣,好的老师…

而仍会有一些值得我们远离的扯后腿的人,不值得我们挽留的人,不过,有了他们的磨练,也就会更强壮了,就算是被拖下去,也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次屹立的,东山再起,完成自己的梦,那是个经验,是个很成熟的值得我们留住的挫败经历。就像遇到板金后的根鸟,就像遭遇黄毛的根鸟,就像沉迷莺店的根鸟,就像颓败自己的根鸟;

但是,还是会有正义的扶持,会有善良的陪伴,还会有勇气鼓励…终于,根鸟也遇见了阔别几年的板金,有了所谓的正义、善良和走下去的勇气。

可是,自己好像很喜欢第五章的莺店的后一节,喜欢根鸟颓废自己的样子,有时自己好像也是这样,欣赏颓废,试着颓废。

不过,看见根鸟在百合花中哭的样子,突然自己好像也有一种要哭的感觉,梦完成了,紫烟消失了,梦想到达了,反而觉得自己好没用,好笨。

达到了,就是好样的!到了终点,就是很棒了!

根鸟,崇尚。

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5

午后,柔和的阳光透过树枝,斑斑点点的打了下来。这样的下午,最适合阅读了。我随手从“摇摇欲坠”的书山书海中抽出一本书——《根鸟》。哦?根鸟是鸟?亦或其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开始读这本充满了梦幻的书。谁料一翻,我就被迷住了。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少年——根鸟,去一个不知名大峡谷救助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只是因为一只白鹰脚上挂着的一张纸条——可以说只是因为三个字“救救我”才毅然决定去大峡谷。路程可真惊险啊。从一个阴森的、乱石遍布的路口,一匹惊恐的白马,到一个邪恶的矿场,他到了鬼谷。根鸟的轻信使他落入了“鬼”的魔爪,他依然不放弃出逃念头——我要救紫烟!一个独眼老巫师帮助了他。红珍珠——这种能使人忘记一切的果子被端到根鸟面前,根鸟忘我地吃了几颗。在关键时刻,他懂了老巫师的眼神,这可帮了他的大忙。他倒掉了那盘果子,这才化险为夷,成功逃脱,根鸟的机智帮了他。

在另一个地方:莺店,根鸟恰好得了点钱,于是便迷上了看戏,暗暗喜欢上了一个叫金枝的女孩演的戏。从此把所有钱都花在了看戏上,“花钱如流水”,最后导致身无分文,只好卖了自己所珍爱的白马来继续住店、看戏。看到此处不由感慨:人的欲望真的比方向重要、可以让人忘记自己以往以来一直所追求的吗?大峡谷呢,紫烟呢?都不重要了吗?

事实证明,欲望可以被打败,在重新看到板金大叔后,根鸟明白了:自己不能再如此下去了,毅然启程,奔赴远方的大峡谷。

历经数年,大峡谷满谷百合花映入根鸟眼帘,他忘情的扑在了百合上……我认为根鸟心里一定充满了对自己的感激:如果自己没有坚持下来,那自己一生也别想见到这样美的景色了。

根鸟的坚持使我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如不是他那坚持,他能逃出鬼谷去?不能。如不是他那坚持,他能离开莺店的“美好”生活?不能。可见坚持的重要性。

根鸟善良,根鸟聪明,但如果没坚持,那好事只做一半,叫好事吗?同样,饶是你再聪明,做一道难题,做一半就放弃了,可以称为成功吗?

坚持难吗?不难也难,只是看信念,但信念往往不是好掌控的。

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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