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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书心得

读书:曹文轩《根鸟》的读书800字左右。

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读书:曹文轩《根鸟》的读书800字左右,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根鸟》主要描述了主人翁根鸟为了追求别人都认为是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经历了诸多磨难终于找到梦想。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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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1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明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呈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动身了,荒凉,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怪而玄妙。根鸟成长在事实与梦幻之间,他决议以梦为马,渡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晓得一个叫紫烟的?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道路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由于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本人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然而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白叟送给了他一匹通人道的马,而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重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警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周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处所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办庆贺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逝世后,他把他跟他父亲住过十二个年龄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嫡人家,有地步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光后,根鸟又分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饮酒赌博,还意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瞬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据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因为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多少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翱翔着。他让全部身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爱好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实在中体会人性。

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2

一本书,带给了我丰富的情感;一本书,让我的内心世界充满了七彩幻想;一本书,带给了我对未来的憧憬。这本书,便是《根鸟》。

只听书名,我根本想不到这是书中主人公的名字。我只能想到这仅仅是写人与鸟的故事,我只能想到这是作家曹文轩对一种放飞梦想的称呼。但是读了整本书后,我发现我理解错了。根鸟,这个非同寻常的人物,他,仅仅只有14岁,但却在成长的道路上写下了他与普通14 岁孩子的不同。

根鸟本应该与平常孩子的生活一样,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改变了一切。根鸟去寻找紫烟,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一处处细节惊险而刺激。仅仅是一个在梦里的女孩,却让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艰辛、痛苦中品尝着酸甜。

这本书写得是如此之精彩,故事里的主人公过着天天不一样的生活。这正是我所想要的,我所期待的生活!富人的孩子没有的就是人生道路上的精彩历程。他们每天享受着父母给予的蜜罐温床,一点艰辛也没有。现在的孩子们整天享受着爸妈的呵护,老师的教育,同学的关心,但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虽然不要求我们像根鸟一样经历种种磨难,但也要在好的环境下刻苦勤奋。但是,好多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每天只想不劳而获,每天好吃懒做,只想玩,并且没有属于自己的一个“梦”。根鸟寻“梦”路上艰辛,而我们虽有“梦”却不如他,或者甚至没有“梦”。没有“梦”的追寻,就没有了艰辛,就没有了惊险刺激,就没有了天天过不同的生活。

根鸟的人生道路是我这个小学生所憧憬的。根鸟,这个人物,唤醒了我蠢蠢欲动的斗志与热情。这将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动力马达,促使着我好好学习。我虽然不能像根鸟一样拥有一段精彩的人生历程,但我相信,只要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也能创造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历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梦”。

我会自己去学会生活!自己去改变生活!自己去创造一个“梦”。

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3

我把《根鸟》这本书看完,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吸引人,中间的情节描写的也很动人,我和我的同学都很喜欢看这本书。

《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有很多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我们就曾经读过他的《草房子》,并且还上过《草房子》的阅读课。

这本书的封面是画面中间有一棵大树,大树的左上角有一匹飞马,飞马上有一个男孩儿。《根鸟》一共分为五章,分别是菊坡、青塔、鬼谷、米溪和莺店。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看到一只非常罕见的白鹰,这只白鹰的腿上绑一封求救信,这封求救信是是一个叫做紫烟的女孩儿写的,她采花时掉进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但根鸟找遍附近的山谷、县城却毫无收获。

之后,根鸟踏上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板金,板金的家族得一个怪病,在十八岁那年他们便不再做梦。在梦离他远去后,他也踏上寻找梦的旅途。这一路上,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以梦为马,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的意志,跋山涉水,克服重重的困难。但板金却没有陪伴根鸟到最后,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眼睛,与世长辞。临终前,他告诉根鸟,一定不要放弃根鸟所一直寻找的梦,不要忘记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

在寻找紫烟的途中,根鸟恍惚过、清醒过、摇摆过、执着过,甚至想要放弃过。但最后,根鸟终于来到大峡谷,看见白色的鹰在空中翱翔……读这本书,我觉得根鸟

是一个拥有坚韧不拔意志的、敢于追求梦想的男孩。同时,我觉得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许许多多的&0字左右4

用尽了时间,读完了那纯美的儿童小说《根鸟》。感触,是留在情节之中的,似乎自己读他的时间也是自己经历了这么多,这么久,似乎都是对照着的,渐渐的,由我去体验,慢慢的,由他去发生,慢慢的让自己变成第二代根鸟,喜欢他童年时的纯真,与曾经追梦的执着。

在路上,荆棘,鲜花,雨水,沧桑,从稚嫩的朝阳到炎炎的炽日,长大了,强壮了,开始独自的生活了,看自己的本事了,开始闯了,于是,根鸟带着对自己的梦的追求,出发。孩子是纯真的,于是,他宁肯相信那是真的,那是存在的假象,那将是他的追逐的梦想。他从没想过,这个梦要多久实现,于是,就没有带着一点时间观念就出发了,或许,他曾经想过,要用一生来找寻吧,可是,紫烟呢,会等得了么?小孩子,应该曾经也会这样想过,于是,在得知消息后的这一天就开始努力,开始自己的梦。

根鸟追寻自己的梦,就像是我们在路上,继续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努力,在不知不觉的改变着,会认识好的真挚的朋友,会给我们不同的爱,不同的鼓励,不同的希望…他们是我们的导航者,是我们的陪伴着,是我们的思考者,是我们的训练者,是我们的参考者,是我们的好的伴侣,好的老师…

而仍会有一些值得我们远离的扯后腿的人,不值得我们挽留的人,不过,有了他们的磨练,也就会更强壮了,就算是被拖下去,也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次屹立的,东山再起,完成自己的梦,那是个经验,是个很成熟的值得我们留住的挫败经历。就像遇到板金后的根鸟,就像遭遇黄毛的根鸟,就像沉迷莺店的根鸟,就像颓败自己的根鸟;

但是,还是会有正义的扶持,会有善良的陪伴,还会有勇气鼓励…终于,根鸟也遇见了阔别几年的板金,有了所谓的正义、善良和走下去的勇气。

可是,自己好像很喜欢第五章的莺店的后一节,喜欢根鸟颓废自己的样子,有时自己好像也是这样,欣赏颓废,试着颓废。

不过,看见根鸟在百合花中哭的样子,突然自己好像也有一种要哭的感觉,梦完成了,紫烟消失了,梦想到达了,反而觉得自己好没用,好笨。

达到了,就是好样的!到了终点,就是很棒了!

根鸟,崇尚。

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5

午后,柔和的阳光透过树枝,斑斑点点的打了下来。这样的下午,最适合阅读了。我随手从“摇摇欲坠”的书山书海中抽出一本书——《根鸟》。哦?根鸟是鸟?亦或其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开始读这本充满了梦幻的书。谁料一翻,我就被迷住了。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少年——根鸟,去一个不知名大峡谷救助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只是因为一只白鹰脚上挂着的一张纸条——可以说只是因为三个字“救救我”才毅然决定去大峡谷。路程可真惊险啊。从一个阴森的、乱石遍布的路口,一匹惊恐的白马,到一个邪恶的矿场,他到了鬼谷。根鸟的轻信使他落入了“鬼”的魔爪,他依然不放弃出逃念头——我要救紫烟!一个独眼老巫师帮助了他。红珍珠——这种能使人忘记一切的果子被端到根鸟面前,根鸟忘我地吃了几颗。在关键时刻,他懂了老巫师的眼神,这可帮了他的大忙。他倒掉了那盘果子,这才化险为夷,成功逃脱,根鸟的机智帮了他。

在另一个地方:莺店,根鸟恰好得了点钱,于是便迷上了看戏,暗暗喜欢上了一个叫金枝的女孩演的戏。从此把所有钱都花在了看戏上,“花钱如流水”,最后导致身无分文,只好卖了自己所珍爱的白马来继续住店、看戏。看到此处不由感慨:人的欲望真的比方向重要、可以让人忘记自己以往以来一直所追求的吗?大峡谷呢,紫烟呢?都不重要了吗?

事实证明,欲望可以被打败,在重新看到板金大叔后,根鸟明白了:自己不能再如此下去了,毅然启程,奔赴远方的大峡谷。

历经数年,大峡谷满谷百合花映入根鸟眼帘,他忘情的扑在了百合上……我认为根鸟心里一定充满了对自己的感激:如果自己没有坚持下来,那自己一生也别想见到这样美的景色了。

根鸟的坚持使我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如不是他那坚持,他能逃出鬼谷去?不能。如不是他那坚持,他能离开莺店的“美好”生活?不能。可见坚持的重要性。

根鸟善良,根鸟聪明,但如果没坚持,那好事只做一半,叫好事吗?同样,饶是你再聪明,做一道难题,做一半就放弃了,可以称为成功吗?

坚持难吗?不难也难,只是看信念,但信念往往不是好掌控的。

曹文轩《根鸟》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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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根鸟读书笔记500字


《根鸟》是曹文轩纯美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曹文轩根鸟读书笔记500字,欢迎阅读

根鸟读书笔记500字一

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和一个大峡谷出现在根鸟的梦里。从此根鸟开始了他的寻梦之旅。根鸟带着坚定的信念和勇气勇往直前,向着自己的路----一直往西走。他不怕任何艰难险阻,凭借自己的力量找到了那个大峡谷。他的梦是奇异的,但根鸟始终相信他的梦,他便去寻找那个奇异的梦。根鸟的旅途非常精彩,他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也经历了许多大人都没有经历的苦难,所以这使他更加坚强了。付出总有收获,他终于找到了他的梦。

根鸟为了他的梦,前进着。他来到了青塔,他为了以后的路能走下去,被迫到街上乞讨。后来他有一匹马,他的脚步更快了,又向西走。而这个纯洁的男孩被人骗到了矿山背石头去了,他继续寻找他的梦,用智慧骗了那些人,逃除了鬼谷。到了米溪,杜府的大家庭让根鸟感到了温暖,这种温暖根鸟从未感受过。虽然有那么多佣人,并使他吃穿无忧,使他有了惰性,但大峡谷的梦自始至终都没让他忘记,最后,他还是告别了那个大家庭,朝着他的梦勇往直前的奔去。之后,他又来到了莺店,他遇到了一个叫金枝的女孩,根鸟虽然长时间陪在金枝身边,但那是他怕孤独和寂寞,他也停下他的梦,但在板金先生的一番劝说下,他的那个梦又复活了,从新带上勇气上路了。

离开了莺店,他又冒险登上了雪山,最终找到了那个在梦里出现的大峡谷。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像根鸟那样坚定不移的勇气!执着!只要向着一个目标永不停息的努力,这个目标终会实现的。

根鸟读书笔记500字二

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

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

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

根鸟读书笔记500字三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先生的纯美小说《根鸟》,领略了书中的含义。

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在一只白鹰的脚上发现了一封落名紫烟的求救信。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板金在十八岁那年当梦离他远去后,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困难,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后来,板金死了,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最终来到了大峡谷。

著名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在文学事业上受挫,曾经遭到英国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的冷嘲热讽,但她毫不气馁,毅然改写小说,最终踏入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在文学圣坛上脱颖而出,在世界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丑小鸭小时候虽然丑,但它经过无数次练习飞翔,最终还不是变成了亭亭玉立、展翅高飞的白天鹅了吗?科学巨匠史蒂芬。霍金虽然自身残疾,但他身残志坚,依然努力地探索宇宙的奥秘,坚持不懈地进行思考宇宙的起源,被人称为活着的爱因斯坦。

这些不都是坚持不懈的毅力中的成功者吗?我们要有永不放弃的决心,努力克服我们生活中的困难,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人间的大爱无私和许多我们人类性格上的全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有类似之处,我要向根鸟学习他坚持不懈的品质,我缺少的正是这一点!如一遇到难题,一碰到困难,就会回避它,而根鸟不会,他会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去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更有大爱在人间!根鸟这位少年有这种过人的毅力和忍耐力是我们要学习的,如果一个男人缺少耐力和毅力,那他就不是男的,不是好汉。兴趣爱好也决不能半途而废,一定得坚持不懈,才能成功!这正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悟出的道理。

根鸟读书笔记500字四

《根鸟》是曹文轩纯美系列小说中的一部。讲了一个生长在山里的十三岁少年根鸟,为了追寻着心中的梦,独自西行的种种坎坷经历和奇遇。整个故事仿佛蒙上了什么,一切都那么茫茫,那么虚无缥缈又触手可及。

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的同时也受到了真善美的垂爱,还神话般得到一匹白色的宝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经历了死亡的边缘后,根鸟第一次回到现实,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老父。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困苦、艰辛的极端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智慧、果敢、坚忍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在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也烧毁了自己的根。这一去似乎意味着更彻底,更义无返顾。这次,根鸟在和美富庶的米溪用自己的智慧、善良、勇敢和诚实博得了爱情之神的怜爱,安逸的生活和美好的秋蔓让他深深的留恋在米溪,而忘了心中那个美丽的梦。又是一次幻觉,让这个少年恍惚起来。根鸟重新踏上寻梦的征途,然而根鸟再也不像上次那么义无返顾,那么纯粹无念。米溪的安逸与富庶滋生了他的惰性。在一个糜烂的小镇莺店,根鸟学会了赌博、酗酒,甚至变卖白马,所有的理想以及之前磨练的好品质不复存在。当他再次邂逅板金,那个最纯粹的梦,又重新燃起,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到了梦中的梦。

这里面的景色描写渲染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境界,现实夹杂着虚幻,无奈夹杂着希望,孤寂夹杂着热情,恐怖夹杂着凄美有荒漠的凄凉、戈壁的凶险,有草原的广阔、山峦的陡峭,有溪水的丁冬、江河的咆哮,有乡间的淳朴、市井的污浊

根鸟读书笔记500字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明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呈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动身了,荒凉,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怪而玄妙。根鸟成长在事实与梦幻之间,他决议以梦为马,渡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晓得一个叫紫烟的?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道路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由于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本人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然而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白叟送给了他一匹通人道的马,而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重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警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周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处所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办庆贺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逝世后,他把他跟他父亲住过十二个年龄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嫡人家,有地步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光后,根鸟又分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饮酒赌博,还意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瞬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据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因为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多少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翱翔着。他让全部身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爱好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实在中休会人性。

读书:《金锁记》的读书800字左右


《金锁记》通过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折射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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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1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2

------金钱扼杀人性

她,曹七巧,原本是一个小小麻油店的女儿。却因为家人利益熏心。被迫嫁给了身有残疾的有钱少爷。被所有人认为的高攀。她一个女人又有什么办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呢。就这样一个身份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家族中,便注定了她悲剧的命运。

是钱,将她推入深渊的。

在那个没落的封建家庭中,她处处受人白眼与排挤。甚至连家中的下人也瞧不起她。但她任然为自己的权益不断反抗斗争着,这使她在别人眼中更加臭名昭著。

__年后,丈夫与婆婆都死了。苦难熬出头了。她挣到了属于她的家产。搬出姜家自立门户。然而,在腐朽封建家族的大染缸中浸泡了这么久的七巧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十七八岁活泼开朗的姑娘,不会再高高挽起大滚打滚的蓝夏布衫绣,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她曾经渴望正常的爱,然而如今戴上了这黄金枷锁的她,早已经迷失本我。

首先,她是因为钱才被迫嫁入姜家的。极具金钱情节。所以她认为人都是靠不住的,眼里只剩下钱。为了钱,她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枷锁奴隶。深入骨髓的黄金枷锁将她压的透不过气来。只有不断地发泄,报复。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她变得越发自私,残忍,恶毒。。。。。。

她曾经爱着的姜家三少爷。在分家后找她,也在她疑心他是为了钱而将过去十年的爱恋推开。

对于自己的一双儿女,她的手段更是令人不寒而栗。她让长安变成了她的复制品,这辈子也得不到想要到的幸福。在长安30岁好不容易得到幸福之际。却将女儿吸鸦片有烟瘾暗示于想要娶她的他。使女儿最卑微的愿望落了空。

对于儿子的占有欲也惊人。害怕儿子去了媳妇忘了自己。竟然让新进门的儿媳独守空房,还要千方百计探听闺中密事,并以此为乐羞辱折磨儿媳将她逼死。

金钱,扼杀了人的情欲,甚至可以斩断血缘亲情。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3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她书写的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法伦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4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5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的读书笔记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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