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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原著读后感300字

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3)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3)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 第(1)篇

《地狱》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继《达芬奇密码》后又一部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小说仍然讲述了哈佛大学符号学家罗伯特·兰登卷入一场惊天阴谋最后解开谜题化解了危机的故事。这是一部通篇充斥着浓浓美国大片风格的故事,全篇不会太过烧脑,但满满的都是套路,好人变成反派,反派变成好人的桥段在小说中比比皆是,相比于《达芬奇密码》,这本《地狱》的故事显然更加商业化。小说开篇就讲述了罗伯特·兰登因枪击而住院,并丧失了数天的记忆,还没等他缓过神来,在医院里又被刺猬头女杀手追杀,幸运的罗伯特在女医生西恩娜·布鲁克斯的帮助下顺利逃脱,开始了一边解谜,一边逃亡的旅程。在罗伯特仅剩的记忆里,总是三番五次浮现出一副骇人的画面:他看见但丁《神曲》中描写的黑暗的地狱景象、黑死病时期的鸟喙面具以及一个银发女子不断对他发出提醒,于是他决定,从但丁入手,为寻找这几天失去的记忆,也为了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被追杀。事实上,这一切都起源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反派。大Boss贝特朗·佐布里斯特是一位狂热的遗传学研究者,他就像希特勒一样希望实现人类种族的净化,不过所用的方法不是大屠杀,而是改变人类的基因。只可惜,人口的大幅度增长让他难以实现这个目的,于是这个反派创造了一种能够让世界人口急剧减少的病毒,希望就像曾经的黑死病一样,利用瘟疫迅速杀死一部分人。巧的是,贝特朗恰好是个但丁迷,他找到了一个只要给钱就能为你做任何事的组织,制造了一系列线索,最后将病毒藏在了世界的某个角落。只不过,他没等到病毒释放,就被世界卫生组织追得跳楼自杀,死前委托那个组织在之后的某一天里向全球范围内播放一组具有煽动性的录像,当然,录像的内容,就是他藏在世界角落里的病毒。于是罗伯特·兰登开启了与时间赛跑的旅程,通过录像得知,贝特朗的病毒藏在某种可溶性的塑料之中,而塑料溶解的日期,就是视频发布的日期,他必须赶在病毒释放前找到它并将它销毁。丹·布朗的小说特点就是结合了众多艺术品、建筑与历史,这篇《地狱》也不例外,罗伯特·兰登辗转了很多国家,研究了很多艺术品,躲避了很多追杀,终于顺利破解了贝特朗留下的线索,得知病毒就藏在伊斯坦布尔的一座地下蓄水池中。而此刻,剧情却大反转,原本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女医生西恩娜实际上却是大Boss的情人,她的目的只是利用罗伯特去寻找病毒的所在地,而二人一直躲避的杀手组织恰恰是为了保护罗伯特而存在。惊讶不已的罗伯特见到了幻境中反复出现的那个银发女子——世界卫生组织的总干事辛斯基,于是所有的线索串在一起,罗伯特本人、贝特朗曾经托付的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三组人马共同出发,前往伊斯坦布尔拯救世界。可想而知,结局当然是美好的,但在过程中却出现了小纰漏。病毒已经在他们来之前释放出去,并向全世界范围内蔓延,不过好在此时西恩娜良心发现,好意提醒罗伯特,大Boss所制造的病毒并非瘟疫,只是能够让人们失去生育能力。于是科学家们着手分析大Boss的病毒,并最终找到了破解的方法。小说的结局与传统的美国大片极为相似,主角们拯救了世界后决定各回各家,于是在机场互相道别,顺便感慨万千一下。这本厚厚的小说以各种符号、艺术品、宗教见长,也算是在这个俗套至极的故事中增加了一些小亮点。事实上之所以会读丹·布朗,并不是因为他文章中蕴含的浓厚的文化气息,也并不是他能够将这些结合在流行小说中,实现雅俗共赏。能够促使我读下去并且赞叹不已的,是作者强大的叙事功底。丹·布朗是极少数译成外语仍然能够让人体会到精湛文笔的流行小说作者,他的文笔是美国强大的影视剧作下的典型代表,剧情结构紧凑,人物的动作、表情与对话都刻画到极致,每每读到他写的故事,都会让人佩服他将细节完善得无懈可击的能力。这样的文笔尽管少了些灵性,但是十分具有技术含量,抛开小说的某些漏洞不谈(比如说大Boss实在是太矫情了,放病毒就放病毒,为毛非要制造悬念),小说的每个篇章都十分值得玩味,如果你想要从事流行写作,我强烈建议参考书目里增加一本丹·布朗,他的写作手法可以堪称教科书。微博@木本缺一n公众号:壹本笔记

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 第(2)篇

当一个物种没有节制地繁衍生息,有没有可能无穷无尽地发展下去?抑或会因为自身强盛的生命力而走向灭绝的道路?指数级的暴增对任何一种物种来讲都不是一种好事,当一切失衡,自然界还会允许这种无休止的递增吗?当科学发展到足以了无声息地控制人类的繁衍能力,选择接受这种技术是一种伟大理性还是伦理败坏呢?我从来不怀疑丹·布朗小说的精彩,这次也依旧让人惊心动魄,而且提出的问题是我们早晚将面对的,虽然残忍但是值得。


这个故事里的反转也是足以让读者目不暇接,不过最后的结局里少了那些起伏不定,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个休止符延长的回音,一切看似已经停顿,一切又好像没有停止。



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 第(3)篇

从最开始的昏昏欲睡到后面的惊喜连连,还是很喜欢这本书。但是我真真的觉得如果去了内容中的占了很大一块的旅行指南,就不用花费这好几天的时间阅读理解想象他了,毕竟整本书里对于兰登来说不过两天。 本来一口气读完最为畅快,只是穿插的宗教、艺术、史诗般的背景还是有些晦涩,但是这些却也吸引人想去了解,这个世界真的太让人着迷。 本书也是一种对神曲的别样致敬吧,以之为线索,同时展开几条线,烟雾重重又相互衔接,紧张的随着兰登险象环生的解密,意外连连却又在意料之中,最后以繁星呼应,开放式结尾让人百看不厌欲罢不能。人口过剩真的是一个很大的不能“否认”问题,作者对此思考有寓教于乐的感觉,而从鸣谢看出,为了写好这本书,真实有据,作者又是旅游又是探讨学习,这并不容易,毕竟繁星没有那么容易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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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版原著:滚蛋吧!肿瘤君 读后感(3)篇


电影版原著:滚蛋吧!肿瘤君 读后感 第(1)篇

24 【滚蛋吧!小情绪】

比癌症更顽强的是她的意志,比漫画更动人的是她的心态。~王小山

要记住,

爱与被爱是这个世界上

最重要的事情。

我愿用微笑,

为你赶走这个世界的阴霾……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能与人说的又只有二三,

剩下的你就

让它们滚蛋!

~熊顿

读后感:先是看了熊顿的《熟女养成记》顺其自然的想看看她最有名气的漫画作品,甚至拍成了电影~白百何+吴彦祖主演。之前看过她的演讲视频,印象为坚持,演讲语言有力度,乐观,保持微笑的女孩,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依然有这样对她的初步印象。

今天一边看她的漫画,一边想象她在生活中的样子,状态,态度,更加突出还是她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病魔。

电影没有去看,我想大部分女生应该是一边看一边哭吧,有的甚至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也让人苦笑不得,通过漫画也可以看出熊顿的性格其实是很受欢迎的那种,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敢作敢为,而又有才华的女子,身边不缺乏同好之人,好友,闺蜜。这部漫画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不仅仅是她面对病魔的心态,更多的是她的朋友对她的不离不弃,那份友谊也是当今浮躁,真假难辨的社会难得可贵的友谊。一边细心照料熊顿,时不时吐槽,小“嫌弃”她,但来自朋友们的那份关爱,牵挂,对她画漫画的支持,是令人感动的,尤其是番外篇朋友们的那些真实感想,例如有位说,有了高兴的事情立马想要分享或者吐槽给熊顿,然而却反应过来微信没有了回复,才发现人已经离去了,但她们的内心一直觉得她似乎并没有离开过。也看出熊顿在朋友心中的位置和她人品的魅力。

我在想,如果是自己病了,能有多少人真的在乎?留在你身边照料,或者,家人可以做到吧。还是那句话,身体是自己的,请好好珍惜,爱护它。

思考: 谈癌色变的社会,普通初步认为跟心情,情绪很有关系,或者饮食,熬夜,我在想熊顿的性格这么好,属于直爽的人,有那么铁的朋友,关爱她的家人,那么年轻,怎么就突然长了肿瘤,或许是对她的得病过程和原因不是很清楚,存在这样的疑惑。重点是这样的病越来越常见,普通,近的会出现在身边的人,所以爱自己多一点,小情绪少一点,多在乎自己,少在意他人,多为自己而活,不为他人而活。想通了,心就开明了。

当然!良心的生活习惯,规律的作息,合理的饮食,愉悦的心情,三两好友,善待自己。就这样吧!

电影版原著:滚蛋吧!肿瘤君 读后感 第(2)篇

高二还是高三,已经记不清了,当时先看的电影,记得当时还没有白百何的黑料,她在我记忆里,从‘黄小仙儿’走来,成为了‘熊顿’…当时看她演的熊顿,我觉得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乐观的女孩纸!面对肿瘤粲然一笑,还能开开玩笑,与朋友小闹。今天看完这本书,抛开其他因素,我 觉得白百何演的熊顿,还原度很高也很精彩。

吴彦祖依旧那么有魅力那么有演技那么赏心悦目…一直以来明明可以靠脸却靠才华的典范(花痴脸),没看过书时,我以为梁医生和熊顿真的有情愫,而彦祖欧巴演的让我又觉得俩人没有那种恋人的感觉…我一度怀疑怎么回事儿,看了书才知道,梁医生只是熊顿的花痴对象啦,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才正常啦…

聊回本书。我不知道熊顿之前,我真的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一个患有肿瘤的女孩子可以这么坚强这么乐观这么无所谓,即使相信了,也会觉得只是电影效果,然而,知道了熊顿这个人,才原谅了自己无知。总有人就是那么魅力四射,乐观无敌,让你佩服的。

看着她用诙谐的语言写着旁人看来那么痛苦的经历,我愈发的对这个女孩子感到敬佩。也许在只有一个人的夜里,熊顿也有过伤心和难过,但是想到父母和朋友,想到这些人在自己生命里给予自己的温暖和爱,熊顿就有了动力,成为那个活力满满的熊顿了吧。

可是,熊顿你知道嘛?你的到来,就是一道光,充满了给人爱的力量。愿天堂的你不用遭受病痛的折磨,再也不会疼了…

电影版原著:滚蛋吧!肿瘤君 读后感 第(3)篇

当人生面对生与死,如果是我,我做不到如熊顿这般乐观勇敢。可能我会因为恐惧提前倒下,或脾气暴躁,或孤僻自卑,或时而乐观时而消沉,等待时间一点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面对死亡,熊顿没有恐慌,没有坐立不安,而是怀着一颗勇敢的心去灼热自己。通过自己与自己的对话,慰藉自己,放松自己,也温暖担心她的每一个人。“我愿用微笑,为你赶走这个世界的阴霾……”简单温暖;“要记住,爱与被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朴实暖心;死,只是一个结果,怎么活着才是最重要的。经历过、爱过、坚强过、战胜过自己,有过这些过程,才算没有白活过呢。

面对生与死,愿我学会从容。

妈阁是座城(同名电影原著)读后感(3)篇


这是第二遍了。第一次在2017年读完的,囫囵吞枣毫无味道。在电影要上映的前一周开始第二遍,细细读来,仿佛在照镜子,书中女主角的犹豫与坚决、善心与黑暗、爱与恨、柔暖与冷漠、期望与绝望、哭与笑都和自己大同小异,都是这回事那个理。两年了,回头看看那个23岁的自己,成熟中的那点幼稚现在正一点点被复制的日子馋食。书中那些关于人心的描写,用到自己的经历上,就是这么回事。

妈阁是座城,能让人赢了又输,输了又赢,一进去有可能就再也出不来了,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段凯文。段凯文利用梅的善意,骗了她两次,输光了所有,包括一个用了半生建立起来的完整家庭、庞大的企业、名誉、人格,还有人身自由,后半生身在监狱度过,心却一迷荡在妈阁。那个当初在各个赌桌前流连忘返的段总,最后因为骨子里那股“不服输”劲用错了地方,再也无法东山再起。老史也是个赌徒,但是老史是个“浪子回头”的赌徒,一败涂地后,最后回到了小小和儿子的身边。老史欠了上亿的债,却没有输掉对梅的承诺,黑心冷血的老史为了还梅的债才变得黑心冷血,光凭这一点,老史就没输光,没输得彻底。卢晋桐在梅离开后才痛改前非,再也不进赌场。他把心爱的梅输掉后,欠的债不比死掉的爱情重要,在平凡的生活中狠狠怀念死掉的爱情,起码他没输光,最后还有儿子陪伴度过人生的五六年。

这些人都是赌徒,梅晓鸥何尝不是一个赌徒?阿祖梅大榕的赌性顺着血流进她的身体里。她的赌客赌钱,她赌人性人品人格,赌感情,对儿子的,对老史的,赌信任,对段凯文的信任。赌客十赌九输,她也一样,输光了。段凯文欠赌债不还,还骗了他两次,输了信任;好不容易把老史拉回来,老史在小有名气后,还是回到了妻儿的身边;把儿子送到病危五六年才彻底死掉的卢晋桐身边更是一场豪赌,和儿子十几年的感情,被生病的卢晋桐赢走了大半。所以到最后她在细雨中看什么都带泪。

最后的结局就在异国的一场细雨落幕。用女主角的角度描写了一个个赌徒的模样和结局。严歌苓平凡行字之间写满了人性的味道,人物形象是雕塑不是一幅画,是一条缓涓的溪,是能感受到的。平凡的语言里充满了感情,讽刺、暧昧、嘲笑、不屑、怀疑、不舍和悲欢离合都如此丰满,不枉此次温故。

还是不要接触赌了,不管赌什么,都会输的!

……拜读!好、很……等等词语都无法形容她笔杆子的神奇,很好奇作家对人物性格构图是如何形成的。她十分擅长对情绪的描述,用了把结局留给读者思考决定的手法,对人性贪婪刻划得入木三分,也对爱情的莫名状描述得有声有色。如果用通俗的话作剧情介绍,那就是一苦淒的女子,以报复为口实,作了叠码仔,在复杂社会中百转回肠,遇上各款渣男,最后喜欢上了一渣赌徒,又劝其从良,又放手其回归家庭,又……反正作者不戏耍下读者的话,小说就成了教科书了[偷笑]

人为利死,尤其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利,这就成了赌的由头。人为情伤,尤其是无需负责的情,这也是她一直被小三的由头。男男女女的事情,在空间伸展开来,就是一幕幕的人间烟火。大富大贵当然好,小小市民也有自己的生活味道,财应努力争取,实在的努力赚,至少那样的钱安心;感情要谈,但靠谱有责任的情感,才能实现好感与好命的转化,至少那样的感情长久。

世上套路多,作者也用了好几个,要钱,要情的前提都是先得自己要自己,自律,自控,自觉!

愿岁月静好,且行且珍惜!

这本书是一本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记忆中严歌苓的故事都属于这种浓墨重彩的类型,好像一盘川菜,一边辣的你咂舌,一边却又无法停止。看着段凯文的堕落真的唏嘘不已,人一旦进入了上瘾状态,就变成了兽,所有的美好伪装迅速脱下,一切都不重要也不受控制了。我在想人为什么会上瘾。因为人也是人而已,就像饥饿的狮子遇见羊,人是要承认在某些考验人性的事情上,人就是会明明白白的体现人性。史奇澜最后从赌桌上站起来了,但那又如何,我认为他的内心仍旧种着那颗小树,说不定什么时候一浇灌还是会复苏。所以最坚固的还是第一道防线,不要去种那棵树,这要比种了树后不让他生长容易得多。但如果你已经种了那棵树之后,如何控制如何把它拔除,我就不知道了。太难,就好像我明明有很重要的事做,却偏要把这本书看完,偏要把这个书评写完一样。好在,读完一本书就像赌徒输光了所有的钱一样,不得不停止了n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3)篇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1)篇

信念的力量n苏格拉底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使人站起来的不是双脚,而是理想、信念和意志。我们都是国家的子民,没有了国家就没有了我们,为祖国而战、为人们而战,为了最后的胜利而战,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我们歌颂烈士,更应该缅怀战斗中默默无闻甚至没有留下名字的革命者。阅读的时候惊讶于作者文笔的简练干脆也很享受于留白的畅想,这类文字不需要煽情,我们就已经处处动情,每一个人物有血有肉,感受到他们的豪情,感受到他们的坚定。苏响是一个特别的革命者,她是偶然加入组织的,没有像别人那样举手宣誓,也没有入党,但是她很坚决,毅然的为了革命远离了孩子,为了革命委屈自己的爱情,为了革命放弃自己的家庭,乱世中容不得悲伤,梅娘、陈曼丽丽。。。她们那一个不是如此?她们都不是个例,而是很多战斗的女革命者的缩影。我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有一天发生了战争,国家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会为了国家去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吗?一直以来我敬仰活下来的英雄却最佩服死去的烈士。要牺牲多少人才能换来胜利,换来他们看不见摸不到享不来的和平!和平久了,人们的信念也磨平了,希望更多人记得这些誓词!n日本帝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死敌!他要亡我国家,灭我种族!杀害我们父母兄弟,奸淫我们母亲姊妹,烧我们的庄稼房屋,毁我们的耕具牲口!为了民族,为了国家,为了同胞,为了子孙,我们只有抗战到底!------《八路军出师抗日誓词》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2)篇

我是一个看剧很挑剔很任性的人,能坚持追的剧不多。麻雀第一集的时候,特别反感傻白甜的李小男,导致我放弃了深爱的李易峰直接弃剧(主要还是峰峰演了好几部我深爱的角色)。后来无意中知道李小男是陈深上线医生,我才去补追的李小男剪辑片段,觉得阚清子演得太赞了。那段她穿着红色连衣裙拿着酒杯在灯光下含泪对陈深说的那段:可是不管我说什么,你都假装听不懂。真让人泪目。在没有看到她结局的那个周末去补了麻雀小说,很短,但至少书里,徐碧城没有白痴到令我发指的地步,而深男Cp绝对一站到底。小说的最后陈深对皮皮说:你娘叫李大男(我认为是根据她是李小男的姐姐陈深自己编的名字)而皮皮问他,你的另一个名字是什么?陈深说:我叫病人。小说没有求婚那一段,电视剧有点扯,但是陈深戴着的围巾和他说有个女演员很喜欢周旋无不在说明着:我曾深爱着你,但我以为,那不是爱。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3)篇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然而战火纷飞,难以立足,生存愈发艰难

对苏三省这类即使对心爱的人也以残酷方式痛下杀手的人

难以接受,难以理解

所幸,肩负使命的战士成为这时代最光辉的印记

小说情节波澜不如电视剧,但好歹不拖泥带水

—————————————

向来觉得看电视剧是浪费时间,但是却有感于它传播的强大

好友二三,皆因麻雀其人究竟是谁聊得欢快

家人相遇,也因弟弟极喜爱剧中主角的智慧和言行颇觉有趣

或许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投资

价值观未必一致成就动机未必一致的人也能因此找到沟通的方式

妙。

《地狱变》读后感300字


我花了将近一个周的时间才看完这本书,大概故事的梗概讲的就是未来梦大厦陷入地下后,当大家都以为世界末日时,那些存活着们发生的一些事情。然后开始有人死,开始有人被强暴,等等。

如果把这部小说当做一部悬疑小说来看,就我而言,它太平凡,甚至可以规划到中下的水准。如果它是一部纯文学作品,那么也只能放到中等的水平。

蔡骏的作品我看得不多,《神在看着你》《地狱的第十九层》《荒村公寓》《荒村归来》《谋杀似水年华》《蝴蝶公墓》,我也算得上是个蔡骏迷吧,很喜欢他的悬念叠层地出现。只是他转型后的这部作品《地狱变》显得很不够水准。运用大量的死人复活式第一人称进行故事叙述,而且叙述的过程都是周旋在一个事件中,人物太多,导致人物性格基本上统一。加上周旋在同一个事件里面,更加让我觉得无论人物往哪里套,都行。我最看不下去的就是那些所谓死人复活第一人称描写和狗复活的情节,第一部还可以,越往后面越多这种叙事的风格。几个死人开始分别灵魂显灵地复述同一个事情,然后几个活人又分别开始叙述同一件事情。搞得一本450页左右的书籍,故事情节上的含量很小。很多人都喜欢这部作品,但对于我,我还是觉得失望。我觉得蔡骏的水平不应该只是像《地狱变》这样,因为没有更好的逻辑故事能力而干脆运用死人复活讲故事的手法,而且占据了很大的篇幅。还是《谋杀似水年华》写得好,虽然也是故事片段,但是至少情节空间量大,没有《地狱变》这么狭窄。

硬着头皮最后看完了这本书。该解释的作者也解释了,该人物刻画的,他也进行了人物的刻画,总觉得缺了些手法。中国的悬疑作品为什么比不过国外的作品,就是因为它少了那么一点偶然性,一切故事的发生和解释都趋向于必然。结局很容易让人接受,而没有让人感觉到心酸舍不得等等错综复杂的感觉。当我看完地狱变的结尾,就觉得了蔡骏的刻意,他在自圆其说的同时,只找了一些平常得不再平常的故事做了搪塞。稍微有点出乎意料,但印象不深刻,没有《蝴蝶公墓》那么震慑。而他故事中再生故事的手法也没有运用得极其出彩。只是理所当然罢了。

最后,我写了这些,不是说我自己就能写的比蔡骏好,和他相比,我仍然差一大截。只不过看了那么多的悬疑,有自己的见解,希望自己的见解能给中国悬疑界一点帮助。就目前而言,蔡骏算是中国悬疑的领军人物了,希望他的下一部作品不要在做《地狱变》的传承。

《地狱变》读后感 (300字)


我花了将近一个周的时间才看完这本书,大概故事的梗概讲的就是未来梦大厦陷入地下后,当大家都以为世界末日时,那些存活着们发生的一些事情。然后开始有人死,开始有人被强暴,等等。

如果把这部小说当做一部悬疑小说来看,就我而言,它太平凡,甚至可以规划到中下的水准。如果它是一部纯文学作品,那么也只能放到中等的水平。

蔡骏的作品我看得不多,《神在看着你》《地狱的第十九层》《荒村公寓》《荒村归来》《谋杀似水年华》《蝴蝶公墓》,我也算得上是个蔡骏迷吧,很喜欢他的悬念叠层地出现。只是他转型后的这部作品《地狱变》显得很不够水准。运用大量的死人复活式第一人称进行故事叙述,而且叙述的过程都是周旋在一个事件中,人物太多,导致人物性格基本上统一。加上周旋在同一个事件里面,更加让我觉得无论人物往哪里套,都行。我最看不下去的就是那些所谓“死人复活第一人称描写”和“狗复活”的情节,第一部还可以,越往后面越多这种叙事的风格。几个死人开始分别灵魂显灵地复述同一个事情,然后几个活人又分别开始叙述同一件事情。搞得一本450页左右的书籍,故事情节上的含量很小。很多人都喜欢这部作品,但对于我,我还是觉得失望。我觉得蔡骏的水平不应该只是像《地狱变》这样,因为没有更好的逻辑故事能力而干脆运用“死人复活”讲故事的手法,而且占据了很大的篇幅。还是《谋杀似水年华》写得好,虽然也是故事片段,但是至少情节空间量大,没有《地狱变》这么狭窄。

硬着头皮最后看完了这本书。该解释的作者也解释了,该人物刻画的,他也进行了人物的刻画,总觉得缺了些手法。中国的悬疑作品为什么比不过国外的作品,就是因为它少了那么一点偶然性,一切故事的发生和解释都趋向于必然。结局很容易让人接受,而没有让人感觉到“心酸”“舍不得”等等错综复杂的感觉。当我看完地狱变的结尾,就觉得了蔡骏的刻意,他在自圆其说的同时,只找了一些平常得不再平常的故事做了搪塞。稍微有点出乎意料,但印象不深刻,没有《蝴蝶公墓》那么震慑。而他故事中再生故事的手法也没有运用得极其出彩。只是理所当然罢了。

最后,我写了这些,不是说我自己就能写的比蔡骏好,和他相比,我仍然差一大截。只不过看了那么多的悬疑,有自己的见解,希望自己的见解能给中国悬疑界一点帮助。就目前而言,蔡骏算是中国悬疑的领军人物了,希望他的下一部作品不要在做《地狱变》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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怦然心动(好莱坞同名电影原著)读后感 读书赏析(3)篇


先看了电影,然后看了小说,今天晚上又重新一遍电影,两相对照,都是极为温暖的作品。

不得不说,《怦然心动》小说天生就具有改编成电影的潜质,甚至无需大的改动,直接就能作为电影的剧本。男孩和女孩的双重视角(这恰似我们的日常,因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对待同一件事必定会有不同的看法,每个人都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行事,这中间自然存在很大的戏剧性)、众多感叹句(再加上电影里旁白较快的语速)都让其本身有很强的喜剧性,读起来始终让人感到很轻松,很欢快!

“有些人浅薄,有些人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但总有一天,你会遇见一个如彩虹般绚丽的人,她会让你觉得你以前遇见的所有人都只是浮云而已!”

这段作为全文的文眼,应该可以概括文中出现的所有爱情。布莱斯的父亲看似光鲜亮丽,衣冠楚楚,但实则早已因为生活而放弃了当初的梦想,失意的自己只能通过贬低他人以获得一点点自我安慰,光鲜的背后已不知道腐烂了多少,最终他和妻子吵架,与子女的关系也不融洽。朱莉安娜的父亲坚持画画,哪怕生活艰苦也要让弟弟有个好的生活环境,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依然保持了最初的品性,这也让他的妻子爱上他的勤劳和善良,始终陪伴。

可以说,这一段话也是验证于男女主角的爱情成长,贝克的一见钟情始于颜值,布莱斯那一双蓝色的,美得不可方物的眼睛,一路终于他的勇敢,不再懦弱;布莱斯刚开始讨厌贝克的主动热情不识趣,她家的脏乱的院子,她的鸡蛋,她爬树……但最终爱上她的敢爱敢恨,执着以及善良。美,永远不只是存留在表面,有时候内心的美好还比外在美更重要。“整体应该大于局部之和!”

还有一个比较感动的点是贝克的父亲对贝克所作的一切,教给她人生道理,劝她下树“再美好的风景也没有我女儿的安全重要”,送给贝克那幅画等等这些,都让人感动。另外,贝克的父亲和母亲吵架的那一段太值得每一个家长学习了,他们能意识到他们的吵架原因是和孩子无关的,在孩子面前不再吵架,并一个一个去和孩子单独聊天,以消除孩子心中那些不好的想法。我希望我以后也能做到这一点!

独立而勤劳,坚强自尊而又不过度敏感,安娜朱莉·贝克拥有的这些美好品质,就算她没有遇见布莱斯,她也能生活的很好!

2014年 我无意中看到了怦然心动的电影版,当时视角切换的叙事风格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切换如此自然还能相互呼应在一个事件中展现出不同心境,不是太多电影能够做到,虽然电影有一点小瑕疵,但是Hold住了原著90%的情节,对于死站原著党的人来说真是一种幸福。这周,非常偶然的发现微信读书也有这本书,旅行的途中,又把我带回那种初次接触这个故事时美好感觉,懵懂美好的爱情总是令人动容……少有书能够读的时候感觉身边弥漫浪漫的泡泡,也少有书本到电影的切换能够把书中的感觉带出到荧幕上nn对我而言,朱丽安娜•贝克是特立独行的女孩,内心强大,就是查特说的那句话,有人生来就是色彩斑斓的......布莱德也是独特的,他是少有的能在青春期就真的完成了从内部的涅槃,少不了外公的提点,更重要的是他从内部的觉醒,抛弃他的懦弱。罗伯特教给朱丽安娜用整体而不是部分去看人,就是印证着这世界好看的部分很多,灿烂的整体太少; 好看的皮囊太多,有趣的灵魂太少!n

一口气看完,整天泡在经管和历史类书籍里,很久没有看跟爱情有关的小说。从很多读书公众号上看到推荐这本书,就想着有时间就看看,看后有很多很意外的收获,情节,人物都很简单,看着让人全身心的放松,中学生纯真的爱情里蕴藏着价值观的哲理,都是着日常琐琐碎碎的小事情,可是就是让你读着都怦然心动。爱情既痛苦又甜蜜,有时像烈酒,让你苦不堪言,有时像蜜糖,让你心生满足,有时又像白开水,纯净自然。每一种感受都充斥着幸福。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能让你在人群里搜寻,看到他你就不自觉的想靠近他,靠近他,你就不自觉的想依赖,生活因为有他变得不再是一成不变的灰暗,天气有没有阳光你心里都五彩斑斓。爱那么真诚,那么冲动,那么毫无保留,爱情的好与坏,未来的好与坏我们都不去想,只是这一刻,我心里全是你,你心里全是我,这样的没有丝毫杂质的纯净的爱情此生遇到一次都是幸运的。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他好人的模样,仍然一如既往的帮助他人……当然好人也是有好报的。陆小曼,五岁时爸爸的死带走了她最后一丝家的温暖,她当作拖油瓶随妈妈改嫁,她们母女寄人篱下,生活样样都要低人一等不敢以女主人小姐自居,在那个所谓的新家,她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为了得到妈妈的关爱,想方设法生病,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存在感,但这样的存在感随着弟弟妹妹的降临碎成了渣,再也拼不起来了。生父给妈妈买过一件红毛衣,妈妈承诺以后会给小曼穿,小曼等着等着,却等来了妹妹穿着那件红衣服开心的出现在她面前,生气、愤怒、心痛得无法呼吸,小曼将红毛衣拆成了线,染成了黑色,重新织了一件毛衣,穿在自己身上,暖暖的,笑靥如花,因为那是有关父亲的回忆,满满的都是爱。为了逃离那个冰冷的家,小曼来到了文工团,但因为身上的味道被搭档嫌弃,还有内衣事件,没有人愿意和她搭档排练,也就在那个时候,刘峰站出来了。他一双雄厚的大手轻轻顶在她的腰上,把她举了起来,跳起了舞,也正是因为刘峰的这一次触摸她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温暖。刘峰被下放的时候,只有她去送了他,收藏了他所有的雷锋荣誉徽章,那个时候她是开心的,因为以前的刘峰高高在上是活雷锋,神一般的存在,但现在他走下了神坛,被大家嫌弃,变得跟她一样了,小曼觉得两个人似乎处在同一高度,她能理解他。原文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的不嫌弃,造成了小曼一辈子的追随,陪着刘峰度过人生最后的日子,对于两个经历不幸伤横累累的人而言是幸福的。生于九零年代,我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岁月,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那个年代人的芳华,一次触摸把刘峰从人间抛下地狱,而也正是一次触摸把小曼从地狱带到了人间,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独一无二的青春,经过岁月的洗礼,愿一路芬芳!小说是完整的,给了刘峰人生完整的句号,小曼送了他人生最后一程。但电影终究还是赢利性的,最后开放的结局让观众留有幻想,两个受尽艰辛的灵魂在生命的终点处互拥取暖……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少年Pi的奇幻漂流(李安导演同名电影原著)读后感400字(3)篇


少年派奇幻漂流之历史原型

这是发生在十九世纪英国,一个真 实的人吃人事件。

当时,一艘英国游船玛格丽特号出 海,船上一共有四名船员,船长杜特 勒,水手史蒂芬和布瑞克,还有一名在 船上做侍者的帕克。

帕克十八岁,是个 孤儿,没有成家,这是他第一次出海。 这天,玛格丽特号游船行驶到南大 西洋,准备绕过好望角时,突然遇到了 暴风雨,狂风巨浪击破了游船,船舱进 水,正在慢慢下沉,四名船员只好逃到 了救生筏上。

没有水,没有食物,四人随波逐 流,在海上熬到了第十九天。

十八岁的 帕克因为饥渴难耐,偷偷喝了海水,病 得奄奄一息,蜷缩在一边。船长杜特勒 绝望之下,提议四人抽签,决定谁先 死,以救活其它人。

布瑞克反对抽签, 船长就用眼神示意布瑞克看着昏睡着的 帕克,并怂恿史蒂芬说:“没有其它的办 法了,只能用帕克救大家的性命”。

史蒂芬用小刀刺破了帕克的颈内静 脉,杀死了他。

后来的几天,这三名船 员吃喝着帕克的血和肉,直到第二十四 天,船长在获救当天的日记中写道:“当 我们吃着我们的早餐时,一艘船出现 了……”。

这个早餐就是十八岁帕克的尸 体。他们被德国船救起,很快回到了英 国,接着遭到逮捕,以谋杀罪受到审 判。

如果你是这个案件的律师,在道德 层面,你怎样为双方辩护? 支持杀人的的理由,主要是说:在 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为了让大多数人活 下来,有人必需做出牺牲。况且,帕克 是一个孤儿,没有家庭和亲人需要赡 养。其它三名水手,都有家庭和亲人, 救活了这三人,也救活了三个家庭,与 三名水手有影响的亲人都得到了利益, 这不仅是一条生命对三条生命,而是一 对十,一对二十,甚至更多。牺牲帕 克,获得的总体利益,累积起来是最高 的!因而,杀死帕克是正确的。 这样的理由,也代表了当时英国媒 体舆论,代表了当时大众的主流民意, 他们同情船长和二名船员的杀人举动。

伦敦的报纸就说:“如果他们不是牵挂家 里的亲人,他们是不会做这样的事”。在 这里,一个还是多个,“数量”影响了我 们的看法。 这种以结果评判行为是否道德的逻 辑,符合18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边沁提 出的“功利主义”理论。边沁认为:一个 行为是否正确和公正,只看这个行为的 结果,是否带来了最大的快乐和最小的 痛苦。用快乐的总和,减去痛苦的总 和,得到了“效用”,任何行为,只要能 把“效用”最大化,就是道德的。而社 会“效用”又是个人“效用”的累积,因 而,所谓公正、道德的社会行为,就是 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的利益。 反对杀人的声音,同样掷地有声: 谋杀就是谋杀!

杀人这种行为,永远都 是错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其他人 的生命掌控在自己的手里。人吃人,即 使增加了社会的“效用”,这行为本身在 道德上也是不足取的。每个人都有与生 俱来的生命权,这不是用来追求“效 用”的工具,没有人能够剥夺。如果杀人 行为被允许,身处社会的每个人都将惶 惶不安,就像这些船员,杀死了帕克, 他们还会再杀死下一个最弱的,如果不 被获救,只要“由头”还在,杀人不会停 止。

还有些人认为:如果杜特勒船长事 先征求了帕克的同意,再杀死他,在道 德上就能站住脚了。没有同意而杀人, 意味着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比其它人的更 重要,把自己的需要看得比其它人的更 迫切,这种思想也是希特勒种族灭绝政 策的根源,这不公平。

然而,只要经过 帕克同意,等于是帕克自己杀死了自 己,其它人只是按照他的意愿,帮助他 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因此,经过“同 意”而杀人,道德上就无可厚非了。

有人又进一步指出:如果经过一个 公平的程序,比如说抽签,来决定谁先 死,帕克不幸中的,那杀死帕克就顺理 成章了。抽签这样的程序,对谁都一视 同仁,没有偏向,没有歧视,也不存在 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协迫,是所有“同 意”方式中,最公平合理的一种,因而也 是最道德的“杀人”方式。

那么你更愿意接受哪个故事呢?

现实啊现实,我甚至不愿意去分析究竟哪个故事更合理?

故事的开头大量的宗教哲理,使得我几次想弃书,我不喜欢评论宗教,宗教的存在定有她的道理,她是太多人的寄托,人类需要寄托,如同派需要这只孟加拉虎。

我存活了227天。我的磨难就持续了这么长时间,七个多月。

太平洋漂流的故事让我觉得不可置信,227天,派从文明回到了野蛮时代,他的存活是个奇迹。然而故事的结尾更让人毛骨悚然。是回忆回忆派的父亲让派体验老虎吃羊的情景吧,派化身为虎以此寄托,回到同类,老虎归林。是人性,还是兽性?我只愿相信,是求生欲让人回归到了野蛮的兽性。所以人类的兽性其实一直都存在的是吗,给你一个极端他便可能爆发!

黑鹰坠落(好莱坞同名电影原著)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美国大兵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勇往无前、战无不胜的,但是这确实需要一些前提条件,比如:准确的信息、充足的弹药……否则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正是由于缺乏了这些致命的先决条件,让无往不胜的美国游骑兵、三角洲特种部队,这些属于军队精英中的精英们在抓捕索马里独裁军阀的战斗中,受得了致命的打击。那些不怕死的、几乎全民皆兵的索马里乌合之众,抓住一旦美国黑鹰战斗机被击落,美国人势必不惜一切代价营救的原则,同时美国大兵害怕牺牲的事实,守株待兔似的一波接一波的对骁勇的大兵进行无情的杀戮,无奈对方人多势众,在美军营救队伍纷纷沦为被救援人员的过程中,好在得到联合国军队的及时援助,才得以虎口脱险……文章写得详细、生动,把人在战场上面对死亡时的一举一动、所思所想,都淋漓尽致的描绘了出来,特别是最后接近高潮的时候,那种紧张的感觉,让读者情不自禁的想尽快知道故事的结局……n

我没有看过电影,偶然间看到这本书,便想着看一看。书中的文字给人地感觉似乎很真实,纷飞得子弹炮火,满目的血肉疮痍,入耳的尖叫呐喊。一切的一切就像真的一样,想象的能力是很强大的。黑鹰坠落是1993年美军在索马里执行军事行动时出现意外,由于情报有误,导致两架黑鹰直升机被RpG火箭筒击落。并引发了整个城市的人攻击美军。120名美军在激战数小时后在援军的支援下,大部分人成功返回基地。索马里当地的人认为美国士兵,尤其是游骑兵祸害了他们的家园和家人,对他们很是痛恨,所以都想除之而后快。士兵的家属在失去心爱的家人之后非常的悲恸,之后便是漫长的悲伤和疗伤的时期。无法去评述说这场战争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但无论是哪一种目的的战争,最后受伤害的一定是最平凡最基本的那些人。有时间再去看看电影吧。

的确,战争是丑陋和罪恶的,但在这个星球的大多数地方,它仍然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文明开化的国家固然有解决争端的非暴力方式,但那取决于每个牵涉其中的人是否能相互妥协和协调。

以前总是觉得看不见国防部和外交部的贡献,殊不知他们的周旋和调解,为我们国家省去了多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美国人发动的这一场战争,它的失败真的是不可避免,出发点是好的,却没有得到民众的支持,反而把自己弄得像个入侵者,指挥者固然存在指挥错误问题,不过国内那些为了政绩名利而发动战争的议员政客们似乎应当背负更多的责任。

从文章和电影里感受到了很多战友情,很多只有经历过摸爬滚打枪林弹雨的人才有的共同语言,他们感受到痛苦,失败,和绝望,却依然相互扶持,坚持到了最后,这一点超级让人感动。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800字

看到书中结尾,一联想到电影结尾那样,被韩红的一首《绒花》把眼泪给“酸”上了鼻尖,“呛”出了眼眶~

刘峰的一生是悲凉的,时代变迁的牺牲者,上一代的“英雄”,新一代的“傻冒”,一个道德最高的标杆,最后还是被“集体”卖了。

我是看完电影版芳华后过来的,电影我从预告开始就感兴趣了,因为描述的正好是那个敏感的时代,我就是喜欢有点敏感又有点反叛的东西。但看完以后就觉得有点被骗了,或许碍于广电局的威严,冯导减了不少,电影质量本身是很好的,里面的音乐舞蹈编排方面很用心,但最终的主旨导向就不敢恭维了。对于人性的黑暗,镜头没有了批判,只有作为旁观者在无可奈何。郝淑雯、林丁丁、朱克之流,最后都出落得一个相当不错的结果,兴许这是物质时代对物质人群反馈的结果。而刘峰和何小萍,既在集体主义上备受打击,又不能在精神上得以被认可,结局来说,虽然两人还是走在了一起,但是对弱势群体来说,这不过是一声叹息,接下来也并没有任何关注和改变,潜台词反而会提倡人们要更现实更不可善为,才能有好的物质未来。

韩国电影《熔炉》能造成韩国全国上下的关注,并且为此立法去保护弱势群体。《芳华》可能会有一段同情关注一些越战老兵,只能说还是大众饮料,跟《天注定》、《天狗》一类还是根本无可比性,冯小刚有导过《一九四二》,但作为商业导演,本质还是商人。

严歌苓对在书中“集体”也还是没有批判,因为她当时只能在集体中活着才有尊严,不同她后期出国后思想桎梏才达到真正解放。但她主旨还是更多的服从,书写刘峰和何小曼的故事只能赚取一些消费性的眼泪,性质还是商业为主,无法起一种根性的影响。

想起《敦刻尔克》,这样一次战略性大撤退,描述成一次无比成功的壮举,拍出来让世人敬畏,这是一个大国,英国国民独立自信的底气。如果一个国家只会让国民畏惧国家,离开国家独立于个人就被鞭挞摒弃,这样内心只会与这个母体渐行渐远。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写得很好,其中很多地方都写得很活。这本书叫做you touch me,这个me可以是林丁丁,也可以是小曼。

其实关于特定年代的意义我是不大懂的,但是这本书里面老是会提到好人坏人。其实好人坏人本来就没有什么界定,也很难去说明。一个人是多层面的,也是立体的,单个层面如何去概括一个立体的人?从一个标兵的刘峰到下放连队,形象的坍塌。刘峰的告白预谋已久,只是从前人们看他太片面了,受不了形象的坍塌。也是作者自己分析的,那个年代的他们等着看刘峰出篓子呢,怎么会有这么清心寡欲的人?等到刘峰出事,心里就松了一口气,你看看这个标兵也有一些想法。

好坏或者不容易界定,那么善良呢?善良很少是恒定的,有时是被激发的。其实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很有共鸣的点就是关于各种人物的心理分析。小曼的行为举止怪异,你很难想到一个人为什么要吃饭留一半到没有人的时候再吃;很难想象小曼在别的战友分零食的时候借故离开的心虚;也很难想到她为什么刚到新兵连不脱帽子。在了解了她的身世之后,知道她所有的行为里面有无比的不安全感,有无数的委曲求全,酸楚。但是又想到她把她妈妈的红毛线衫染成黑色,自己织成一件新衣服,又是那么勇敢和傲气。从小寄人篱下,母亲常常传过来的是责备,而又偏偏懂事得早,忍气吞声。真是可怜。我没有这么悲惨的童年,但是我似乎对这种感觉还挺有共鸣的。从小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委屈啊,在小小的心理留下阴影,一不小心以后阳光就不灿烂了。在小曼成为英勇以后,突如其来的关注没有让她找回童年的失落,缺乏关爱的她对于潮水般的赞许不知道怎么面对。我们也知道,范进中举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种表现似乎更让人心酸。以前缺少的关注与尊敬现在都加倍给你,然而你却不知道怎么去接受。其实她的母亲应该也是爱她的,不过她母亲自己也没有独立的办法只能看别人眼色生活,如何能护得女儿周全?或者母亲争气一点,自力更生,生活过得苦一点,但是小曼的心理都能健全一些。或许唯一给过她温暖的人就是刘峰吧,在那种大环境都排挤她的时候,居然能有一个人顶住所有人的异样的眼光来帮助她。一定是有一束光射进黑暗的感觉。记得我大二有一段时间老是一个人,虽然和室友一起去上课但是下课的时候老是被忘记,别人都成群结队,我一个人在下课人群里挤心里满满的失落,后来有个同学来拉我的手,注意到了我的失落。我当时的感受时隔三年还犹如昨日,更何况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刘峰带给小曼的温暖。善良的人总是这样,很少锦上添花,却总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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