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罗妮卡决定去死》读后感800字
—“疯子是什么?”
—“疯子就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人。或者说,与其他人不同的人。”
—“疯子就是不能表达自己观点的人。”
开始阅读《维罗妮卡决定去死》是因为看到有评论说颓废的人可以看看这本书,如今的我或许可以说已经走出了颓废期吧,然而仍想看看究竟它能给我怎样的启发,短小的篇幅也确实适合最近静不下心来的我。
一个因为生活无味而一心求死的人,在自己“真的”要死去的时候却有了活下去的意义和愿望,这样的设定注定会教给我们许多正能量的道理。但是这样的能量却是我们随着主角一步步自己体会的,实在好过某些强灌的鸡汤太多。
首先,在篇首提到的“疯子”,文中所说的疯子是指与众不同、无所顾忌而又不被理解的人。“因此,他是疯人院的院长,而不是病人,因为作决定时他总会瞻前顾后。”这也是大多数人不是疯子的原因,我们总是考虑太多、担心太多。或许每个人心底都有个与众不同的自己,然而太在乎他人的看法让我们把那个自己隐藏,然后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遵守着算不上合理却也说不出不合理之处的社会规则。在疯人院里,人们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没人会评价什么,因为他们是“疯子”,这也是为什么一些痊愈的病人情愿待在疯人院而不愿融入世界的原因。
“我想继续做个疯子,按照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其他人希望的方式生活。”如果可以选择,你会做平庸的大多数还是特立独行的疯子?当你选择自己的梦想时就必然会遇到更多的困阻,你得承受的住他人异样的目光,不被大氛围所同化,这就意味着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和代价。最后玛丽终于不再畏惧未知,选择了她一直想做而未做的事。她说“一次冒险抵得上一千个舒服安逸的日子。”在“正常人”看来她或许又是犯了病。
书中还提到治疗精神疾病最好的方法就是“生存意识”,而维罗妮卡正是被唤醒了她的生存意识,并且感染了其他人。
倘若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周,你会做些什么?是不是也会尝试所有曾经不敢做的事呢?会不会也成为一个“疯子”?
《维罗妮卡决定去死》读后感500字
一个24岁的姑娘维罗妮卡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空虚而自杀,被救起后进入到一家精神病院,却被告知患有心脏病,只能再活几天。就在仅剩的几天里,她找到了生活的希望。
维罗妮卡自杀的原因是恐惧变老和对社会的失望,她时时刻刻把自己伪装起来,用坚强的外表来保护脆弱的心里,她表现平平,在长辈面前说着乖巧的话,做着顺应的事,事事顺应着别人的期待,是别人眼里那个懂事的孩子,可是内心深处,她知道自己应该是与众不同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有自己对事物的见解,我们有自己的思想。但是我们又与社会上的别人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这其实就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如何处理不同的关系是我们一生都在学习的。
“我们不屑与他人为伍,却害怕与众不同”。在这个张扬个性的时代,想要让人理解你的个性并认同你,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或大或小或轻或重。也许会带给你光芒,但稍有不慎,便是深渊。
“维罗妮卡说,当我服用安眠药时,我想要杀死的是一个我所厌恶的维罗妮卡。当时我不知道,在我身上,还有着我会喜欢的维罗妮卡。”
愿每一个迷失的人都能找到自己会喜欢的自己,拥有让生活变得幸福的能力?
《维罗妮卡决定去死》读后感1800字
《维罗妮卡决定去死》这本书花费了4小时21分钟的时间读完的。但是我并不是一口气将它读完的,前段时间看了四分之一二吧,今天把它通读完了。
一口气读下来的感觉是痛快的,但其实我不理解维罗妮卡,也不理解书中的每个人物。人生的悲剧,并不是全由别人造成的,其实自己才是那个最大的凶手。这个世界,别人能够束缚住你的躯体,可人的灵魂是自由的。
既然不屑一顾,又何必害怕与众不同。这句话是我刚大学入学时,宿友L送我的一句话,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初衷。
自杀,不乏是逃避现实的武器,死了一了百了。我是个无神论者,我相信葬礼就是一个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仪式,而后便是消亡,与人间再无瓜葛。我想自杀,是对生命失去勇气,而把失去的勇气转移到求死的信念上了。那一刻的勇敢,并不是神赋予的,也不是生活赋予的,而是自身的信念赋予的。
死并不可怕,更可怕的是活着,人活着就是来解决问题,就是来从混乱中找寻那丁点的秩序的。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但无处不在枷锁中。
这是现实,这个世界就是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我们想要活着,想要不受排挤,便需要接受其中的潜规则。
那些被大众默认的规矩,从来就没人追问它为何存在,但它就是存在了,存在也合理了。
我们的认知,决定我们对世界潜规则的默认程度。我们在这错综复杂地关系大网中出生而后成长起来,有了自己的思想和基本判断,我们见识了合理和不合理的事物,我们所做出的判断都是感觉和那张网赋予的。
扪心自问,有多少人敢于挑战权威,反正我自己都不敢。有时候,我们就是在世界赋予的身份符号中,迷失了自己的判断。
比如,名牌效应、好孩子效应、专家效应等。我们应该认的是思考背后的逻辑真相,而不是那张被世界公认过的牌子。
同个牌子,同款产品,客户的感知价值是不同的。我们不能始终带有偏见,因为世界深埋的真相,其实并不绝对。
有人说天圆地方,也不是有人许久都深信不疑。如果没有航海家麦哲伦在十六世纪用科学的权威证实了地球是圆的说法。如果没有一些勇于挑战权威的人去寻找真相,那么真相可能就会被愚昧覆盖住了。
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了提出一个观点,就是:“你不用活在别人的期待中,你不用对谁的人生负责,因为每个人本应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活着,就必须活出个态度,不是为谁而挣扎,而是为自己而活。”
维罗妮卡和大使的儿子,他们的生活从表面来看,应该是很多人都羡慕的对象吧。维罗妮卡拥有了青春、美貌、满意的工作,而大使的儿子拥有的是名和利,但是他们却始终觉得生活不尽人意。
他们一个逃生,另一个逃避现实,然后双双住进了疯人院。男的在女的影响下走出那个自己虚构的世界,重回世俗;女的在男的聆听下,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在他们身上,我觉得一个人不应该对另一个人进行思想绑架。他们的悲剧有部分是源自于父母,但更多是来自于自身。他们都活在父母的期盼中,害怕辜负他们的用心良苦,将真实的自己隐藏了起来。
在这里,我想到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里面的主人公也是为了追寻画画的梦想,离家出走成就了自己不朽的画工,虽然晚景凄凉,但至少他找到了自己;他的前半生压抑许久,家庭、工作的责任束缚了自己的翅膀,最终选择抛妻弃子、背井离乡;我想如果他一直被责任束缚,恐怕迟早会疯。
我想这本书讲述的应该是:有些人人活在别人的期待之中,被爱的名义所绑架,没有自由,却向往自由,便选择向死而生。可以这么说,维罗妮卡向往的不是死,而是自由。但用死来解脱自己,其实是最愚蠢、最无能的做法了,因为生无所作为,便只能想到死。
一个疯人院,住进去的不全是疯人,而是一些想要逃避现实的地方,一个与死亡并无两样的地方,因为同样向往灵魂的自由。
疯人院,其实并不是可以选择自由的地方,他们虽然行为举止可以异于院外的人,但是在其中他们也身不由己。
镇定剂、电击、毫无人性的护工等,又何尝不似现实中规矩,将人束缚,只是院内是躯体的束缚,院外更多地是灵魂的束缚。
所以啊,要想过得快活,活得自在,就必须有力量去坚守自己的信仰,不忘初心。
最后用我语录中的一句话,来总结这本著作:“人一旦随性,变成了终生眼中的疯子。”
【其实做终生眼中的疯子也不错啦,比如爱因斯坦?】
这本书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但是我想谈的是故事之外的东西,也是灭一灭自己读书的“傲气”。
因为这本书我很早就知道,但是先看的是另外一本与之名字相近的瑞典作家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的《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死去》,欧维的故事我本以为是一个对死亡进行审视的书,结果发现并不是,它像童话故事一样温暖。相反的,读完欧维,决定读这本书,我的态度是,为什么会有两本取名这么相似的书,作者抄袭?(这真是我的第一想法。)
读完后发现,原来这本书才是我一开始想读的对死亡进行思索的书,反而一开始受到了欧维的影响,总是觉得剧情应该那样那样发展,一开始还进去不了状态,如果两本书的内容换换,说不定我看得更欢喜。
但是,这不对。现在我知道有句话说,一个作者一个风格了。
以后看到弗雷德里克·巴克曼,你就应该想到他是一位温情小说家。
而本书的作者保罗·柯艾略事实上他的风格是哲思小说家,因为我发现还读过他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同样是很有启发性。
而且两位作者的国籍也不同,环境机遇也不同,为什么我会觉得两本书一样呢?男主人公换成女主人公吗?国内抄袭盛行……我也不想找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太骄傲不是一件好事,敲个警钟,认真读书,认真生活。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维罗妮卡决定自杀。这一刻终于到了。她仔细地打扫了修女院的出租屋,关上暖气,刷了牙,躺在床上。”开篇有一种“凌晨四点醒来,发现海棠花未眠”的美感,引人深思神往。总体上讲文章人物情节错综复杂,内涵丰富,像《岛》一样从统一主线辐射出太多深刻的话题。作者对生活体悟深刻,金句连连,从对苦病入木三分的描述到各样人生的剖析,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所以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做汩汩而出的泉水,不要做一潭死水”,是“一次冒险抵得上一千个舒服安逸的日子”,是普通人为了确定自己的想法而进行艰苦斗争。维罗妮卡决定去死,维罗妮卡后悔去死,维罗妮卡想要好好活下去,每一步都勇敢真实。作者经历过疯人院里的日子,于是将这个小环境描写得淋漓极致。维罗妮卡的自杀未遂,唤醒了家庭主妇背井离乡帮助他人的愿望,激发了 “叛逆”少年画出天堂影像的梦想……人物穿插出现着,扶持着,伴着对家庭、梦想、热情甚至误解等话题的沉重思考,为我们展开了一副宏大的画卷。“一次冒险抵得上一千次舒服安逸的日子。”n羡慕这种境界,可能如今无法达到,但不代表今生无法达到,共勉。
每个人都在隐藏着自己的想法与欲望,有的活成了超脱的高人,有的已经忘了自己的欲望而只记得记事以来所有的那些不可以做的事,不可以有的想法。
有时候,我们追寻生命的意义,又摆脱不了常人的约束。所以,我们只能疯了。
其实,不管是正常人,还是疯子,都只不过是一个群体,所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正常人”跟“疯子”无非是个所谓的称号。
不到生命的倒计时,谁都不会坦诚的去面对自己。估计也没有勇气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让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东西。
现在二十几岁的姑娘,选对象都是看各种条件,而不是自己喜不喜欢。他们说,喜不喜欢跟合不合适不是一回事。但是,你怎么又能确定喜欢跟合适的会正好是一个人呢?
只不过是,我们不敢终其一生去寻找罢了。
其实,不管是爱情,还是爱好,我们多少都会去衡量得失,其实,疯子才是最有勇气的不是吗?
小说借求死心切的年轻女子维罗妮卡,讲述疯人院里的故事。Luntico,原是葡萄牙语,直译为月亮上的人,引申义为疯子。
作者是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此君一生命途多舛,经历传奇,正是有被亲生父母送入精神病院的经历,无关乎可以将一个世人惊之惧之的所在写得那样细致透彻。但是这部小说并非像电影《飞越杜鹃窝》那样,用现实主义的手法揭露什么,批判什么。
事实上,作者的叙述风格一贯冷静自制,毫无情绪,精准确凿如同外科手术。他写作只为与这个世界交流,甚至不为评判什么。然而这种冷静流畅的文字自有一种奇异的效果,发人深思。
维罗妮卡为什么要寻死?她只得二十四岁,韶华正好,收入客观,生活稳定,私生活也甚是精彩。她拥有那么多,却执意求死:她从床头柜上拿起四盒安眠药,没有把药片辗碎掺进水里,而是一粒接一粒地吞服她随时可以反悔。然而每吞下一粒药,她便愈加坚定。五分钟之后,药盒全空了。
作者淡淡评论一句:在这个不惜一切都要生存下去的世界,怎样评价那些决定去死的人?事实上谁也评价不了,正如《诗经》里的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维罗妮卡决定去死。她对死亡策划已久,考虑过各种死亡的方式,在服下安眠药之前,她打扫屋子,关暖气,刷牙,冷静地服下四盒安眠药。
作者将维罗妮卡对待死亡的方式写得略微轻佻,兴高采烈,自顾自地讲一个不甚成功的冷笑话似的。在等待死亡的时候,她津津有味地看《男人》杂志,并写了一封信给杂志社,纠正他们的一个错误。
她让我想起死在八十年代尾巴的诗人海子。海子的死亡,是他最后的一首诗。构思奇巧。我的前额是火,信仰是我的尸体他死在八十年代,当真是死得其所。九十年代后的中国,物质生活更加浮华,现实更加丑陋,敏感单纯的诗人,在九十年代还有什么活路?
有一种人真正是眼中揉不进一粒沙子去的。维罗妮卡决定去死的理由,于她而言,亦很正当:生活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福,正因如此而无法忍受。她自杀未遂被送进疯人院之后,对自己自杀未遂之后的生活有一个思考,想象中的生活那么顺理成章,让她不寒而栗。她发誓绝不活着走出维雷特。
她所厌弃的平淡安然,顺理成章的生活,却是大部分人一生的写照,甚至是追求。
这里引出了本书的一个主题生活的意义何在。当然,这个数十年前被人们挂在心上嘴边的问题,在日益繁忙浮躁的都市生活中,再提出来,已显陌生。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人人忙着生活,哪里有空思考生活的意义?
眼看着物价一天高似一天,有片瓦遮头已属难得,三餐一宿,使人疲于奔命。生活意义?你知不知道油价又升了?生活意义?很多人的一生就这样,柴米油盐,糊里糊涂就过去了。当然中国人是相信糊涂是福的。难得糊涂。
柯艾略不相信。于是维罗妮卡进了疯人院。作者对疯人院里对待病人种种不人道的手段颇有怨言。但他也承认这地方比现实世界更适宜于思考:疯子是与众不同的人,疯子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疯子可以承认自己是疯子而毫无愧色。于是在这种不需作伪的环境里,在坐等死神降临之时,维罗妮卡反而冷静下来重新评价自己的生活。
在生命中最后几天,她昼夜不息,坐在钢琴前将所有会的曲子都弹了一遍,爱上一直站在琴边听她弹奏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爱德华。
最后爱德华与维罗妮卡双双逃离维特雷。最后的最后她当然没有死。真相大白,原来所谓的七日大限不过是医生的一个谎言,用的正是以毒攻毒的法子,用死亡意识激起她的求生欲望。
作者给了主角七天时间,使她大彻大悟。然而他终究没有回答那个关于生命意义的问题。或者说,与其让维罗妮卡和其他疯子们找到生命的真谛,作者只是让他们找到一个与这个野蛮的社会交流的平衡点。
一个理想主义者难以在蛮横的的世界存活,除非他找到这个平衡点。平衡亦即意味着一定程度上的妥协,是一种从绝对的个人世界,向现实的皈依。比如在小说里,作者就把维罗妮卡逃离疯人院称为重返现实。
诗人海子终其一生寻寻觅觅,却始终没有找到这个点。他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连他自己都说服不了。于是他决定去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说的正是纯粹的理想主义者。柯艾略的主题无论怎样沉重,最终都是蓬勃向上的。海子不会成为他的主角。
作者用冷静自若的笔触写了一个处处透着诡异离奇的故事,以点带面,寻死的维罗妮卡带出其它疯子,每个疯子背后又有一个故事,小说一点一点血肉丰满起来。另外小说的叙述形式有很强烈的舞台剧感。小说中有大段的心理独白,作者似乎倾向于将人物心理做一个直接的呈现佛洛依德的诊所手记也用同样的手法。
小说找不到原版,看的是中译本。主题不算浅显,只怕译者自己也带着几分疑惑,因而译得疙里疙瘩,然而柯艾略的魅力,竟然突破了这一层障碍,一字一句,直抵心坎。
伟大的作品大抵都是如此,可以透过时空及一切障碍,在一颗颗渐渐蒙尘的心灵中引起共鸣。
《维罗妮卡决定去死》
结局让人意想不到。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并且决定去买书版了。它让我决定好好活下去,并且正视自己的问题。
当生活一成不变,或者急转直下的时候,活着或许会成为一件非常艰辛的事,难以忍受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困于其中,无法自救,他人也爱莫能助。死亡,似乎成了唯一的解脱。维雷特里的疯子们,其实多多少少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深或浅,藏的好你就是正常,被人一眼看出,“此人多半有病”?是啊,好像谁谁谁又有多高尚。
但是啊,生活真的不会是后母,它很复杂,所以无形之中让你绝望,同时也会给你甜头,让你继续挣扎,有时候,生活会善待你的,就像维罗妮卡遇见了爱德华,我们也终会遇见自己命运的转折点,在此之前,只需静心等待,好好想清楚自己的价值,自己生命的意义。活着固然艰辛,但是造成今天这个局面的当然是没用的自己,所以才想着死亡,这是一种逃避,相较于活着轻松太多,好好活下去,虽然不轻松,但世上人口依旧那么多,说明活着的可能还是非常大的对吧?关键在你有没有勇气做出改变,一次冒险抵得过一千个安逸的日子,玛丽就是对你对我说的啊。
活着就能遇见,就有翻盘的机会,如果觉得生活太无趣,不如去做一些疯狂的事情?如果觉得生活乱糟糟一团,那就索性不解了,全部抛开嘛,我们拿过新的针线,换一种花样。只要好好活下去,生活就会慢慢好起来,至少,会不一样。
你看,《维罗妮卡决定去死》,可她最后还是好好的活着啊。
起初这个老头并不讨人喜欢,莫名其妙。可当我得知她的妻子去世后,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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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喃喃自语,“家里没有你简直乱套了。”“我想你。”
原来欧维所有的固执都是命运在他身上烙下的伤痕所结的痂,是他对抗苦难人生所必须穿上的盔甲。
他古板,总爱发脾气,恪守原则。买花不愿意交三克朗增值税。
他开着蓝色的萨博,穿着蓝色的西装。在得知邻居鲁尼换了宝马车后,就毅然决然和他绝交。
因为在他眼里移情别恋比看法不同更让人难以接受。
他很有能力,会修车、换暖气片、改造厨房,甚至会装修房子,会很多你想不到的事情。
索雅眼里的欧维正直、勤劳、善良、温柔。他就像第一次约会时有褶皱的粉红玫瑰。
朋友们不理解她为什么选择他,但她自己知道只有这个男孩会因为喜欢坐在她身边听她说话而反方向坐几个小时的火车。
没有人会像欧维一样可以在车里等上整整一个小时而不追问她究竟在等什么或者要等多长时间
这就是欧维的魅力。
但让我喜欢上这本书或者说喜欢上欧维这个人物的是作者塑造的欧维与索雅的爱情。
欧维在火车上看到索雅的第一眼,便深深的爱上了她。
棕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红色的皮鞋,还有那硕大的黄色发卡,这是一个美丽的姑娘。他遇到了像阳光一样温暖善良的妻子。
明明是一个做事冷静讲条理规矩的人,遇见爱人时却变得那么浪漫。
他第一次违背了自己的原则,觉得迟到原来没什么。他知道她喜欢书便为她亲手制作书橱。他知道她爱她的爸爸和那只叫恩斯特的猫,他就努力和他们相处。
“当她身穿着一条印花长裙和一件红得让欧维不得不挪动一下脚步的羊毛衫出现时,欧维当即决定,她不守时的毛病也可以原谅。”
他是个非黑即白的男人。
但她是色彩,他的全部色彩。
在索雅死后,欧维的世界又变成了黑白色,被迫退休后,更是心灰意冷,彻底失去了对生活的向往,所以他决定去死。直到新来的外国邻居和她的两个女人改变了他,在他所剩不多的时光里给了他温暖。
他的一生苦乐参半,甚至有点悲惨。
七岁时,母亲因为肺痨去世了。十六岁时,父亲因为一节失控的车厢而离开了他。
只留给了他一辆萨博、城郊外一套破旧的房子和一块已经变形的老腕表。他继承了父亲的工作,在铁道上工作了五年。
并且坚定着不评价别人的好坏的原则,但这使他最后背下来车厢窃贼的罪名,丢了在铁道上的工作,也成了火车上的夜班清洁工。
但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可能在那天早上下班时遇到索雅,还有那即将缠绕他一生的笑声。
二人结婚后,在和索雅的旅行中索雅失去孩子和双腿。他改造房子,去索雅的学校修残疾人坡道,拒绝把卧室搬到一楼,给政府写信。所有的一切都透露着他深沉而固执的爱。
他用他的方式告诉索雅,我不在乎,我依然爱你,我绝不放弃,不管是上帝宇宙还是何方神圣都休想赶走你。
他固执的笨拙的用他的方式去爱着她保护着她。欧维就是那么执拗又可爱,他就像一块冰封的巧克力,你把他执在手心捂化了,就能感到沁人心脾的甜。
整本书的描写都非常的平淡,但充满了魅力。
在索雅的父亲和名为恩斯特的猫接连去世后。
伤心的索雅这样对欧维说道“现在你得加倍爱我。”
于是欧维对她撒了谎,说他会的。尽管他心里清楚,他已经不可能比现在更爱她了。
每当欧维要生气时,索雅就会把手指钻入他的掌心。
书的结尾,欧维安详的离开了,他最终死在了梦里,告别了人世。上帝永远不会让一个好人自杀成功,好人应该在梦中安详的离开。
生命的意义,在于我们去不断创造意义,从忙碌中体会酸甜苦辣,为你,我的生命千千万万遍。
看完整本书我想“我也曾陪伴这个固执又充满爱意的老头走过一段不美好又很幸福的人生。”
正如某本书内页上的一行字:“让日常阅读成为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阅读可以带来思考与感悟,愉悦身与心,在这个快节奏的压力倍增的时代,阅读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这本名字稍显奇怪的书——《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遂决定买来看看,为什么这个男人决定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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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瑞典近年来最成功的作家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的处女作,瑞典头号畅销书,并且已经被拍成同名电影上映。书中这个叫欧维的,命运坎坷,有自己的原则——承担一份责任,不轻易妥协,他的性格甚至有些执拗。“在遇到索雅之前,他的人生没有任何色彩;遇到索雅之后,她就是他全部的色彩。”索雅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带来了阳光,生活的希望;失去索雅之后,他的世界再次变得灰暗,不,应该是比前更加黑暗。一旦支撑的支柱失去,一切都在瞬间坍塌。整个世界对于他而言,没有半点希望。“在她之前,他没有生活,之后也没有。”心爱的妻子索雅因病去世半年之后,五十九岁的老头“被退休”,离开了“三分之一个世纪就在同一个工作岗位”。精神上没有寄托,无所适从,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只有自杀,才能与妻子相会,与这个世界和解。欧维一直在寻找各种方式去死,却又由于各种原因而未能达成愿望。屡次自杀受阻之后,他用毒舌和冷漠捍卫自己的领地,以自己的原则坚守到底。作者用诙谐的手法冲淡了死亡的压抑感,刻薄的外表下,一颗柔软而善良的心。欧维,在旁人看来他就是一个怪老头。孤独,生无可恋,人生低谷,命运坎坷,一直依靠某人而努力,自杀了结一生,却被各种突发事件打乱……
欧维老人就是我们周围的一部分人,甚至有我们自己的影子,看似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有着鲜明的性格,固执偏执,一板一眼,但是他对于这个世界的善意,从来没有改变过。嘴上说着不乐意的话,身体却诚实地做着一些善事。这个世界好像一直对他不友好,甚至是苛刻残酷。内心孤独而敏感的欧维,却一直用自己的原则去维护自己坚不可摧的行为准则。我们一般不会主动去认识这样的人,而一旦看到了他的可爱善良和对这个世界的态度,才能真正认识他的人格,而这些都与现在无关,只关乎他的过去。认识一个人不是从现在开始,而是了解他的过去。生长环境与时代因素的影响以及本身的经历,造成了一些老人孤傲倔强暴躁的性格,“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一开始,这句话只是有针对性地批评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和现象,但是慢慢地,这句话像一条标签一样被用到了很多老人身上。你不了解这个人经历了什么,而去妄加评论,指手画脚,一定是很愚蠢的行为,因为你不知道,你的话会摧毁一个怎样坚强的内心,他其实骄傲而独立。
在这个快节奏时代里,在琐碎的生活中,很难慢慢去了解一个人,了解他的过去,真正认识一个人。而碎片化的智能时代,是对老人不友好不善良的时代。应该多一些对老人的关心,而不是对着手机笑呵呵,和完全不认识的人发消息,却不愿意花一会儿时间,与坐在身边的父母长辈好好聊聊,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时代以及他们的未来。不是他们跟不上时代,变化,而是我们走得太快了。要等一等,慢下来,细细品味生活,内心接纳身边的亲人老人,不需沉迷手机和电脑,静静地生活,打开自己的,向整个世界去分享自己的生活,以及喜怒哀乐。于是突破原则与界限,接纳那些并非与自己有一致原则的人,并释放善意,与他们建立关系,彼此依赖。
死亡好像一直是一个禁忌的话题,更别提自杀了,书中说“死亡是一桩奇怪的事情。人们终其一生都在假装它并不存在,尽管这是生命的最大动机之一。”电影《寻梦环游记》中曾经有一句话“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遗忘才是。”这本书想要传达的则是“老去不是生命的终点,被遗弃才是。”人的生命的意义正是在于被其他人需要,体现自己的价值,当一切的需要都消失时,结束自己的生命。老年人被忽视,退休或下岗,搬迁到新的城市,不适应新的生活,他们往往不善于表达,即使是做好事,也往往不被领情。如果我们去了解他们的初衷,去了解他们的过去,了解他们的处境,也许会发现不同的世界,他们其实很可爱,很善良,去“麻烦”他们,毕竟“被需要”才是生命的意义。在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越发明显的时代,如何善待老人的问题,值得深思。重视这些,也关乎我们未来——真希望是一个充满善意的时代。(伍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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