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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

《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诗选)》读后感_1600字。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诗选)》读后感_16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诗选)》读后感1600字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告诉你一颗稗子提醒吊胆的春天。---余秀华

知道余秀华,是因为看了央视的《朗读者》。当她摇摇晃晃的读完了那首《给你》,那一刹那我被感动了,心里某块最柔软的地方,发生了好久没有的震颤。于是我开始读她的诗,读完了她发表的三本。当然她还在继续写。我虽然看的书不多,但我认为能给人带来思考,带来共鸣的就是一本好书。无关乎文体,无关乎风格,更无关乎她的性别地位社会价值。余秀华的诗就是,她的诗直白,纯粹,直击人心,毫无做作和夸张。她把自己的生命经历写成了诗,令人不忍卒读。她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因先天脑瘫,她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我们写字随便写千字长文,于她来讲写一个字都很吃力,她需要用很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并用最大力气让左手压住右手手腕,才能一个字歪歪扭扭的写出来。她说: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董卿评价说:她用最摇晃的步伐写出最坚定的诗句,这些诗句像阳光透过了水晶,折射出她的灵魂和光芒,她不惧怕命运的不公带给她的伤害,选择在诗歌里释放自己。

我们一直从小开始被灌输写作时的文体,格式,用句子的方法技巧,如何写能得高分,却忘了一篇好的文字最重要的是心灵共鸣。正如余秀华所说:她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她为个人生活着急时,她不会关心社会,更不会关心人类。当她某个时候写到某些内容时,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她,或者真正让她伤心了,担心了。她甚至说:她不知道诗歌是什么,只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文字所传达的力量,而不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忘我意淫所产生的烂篇。

诗人沈睿说:余秀华是中国的艾米丽狄金森,她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你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你,让你的心疼痛。个人挺喜欢这个评价。余秀华因为诗火了,可能以前的她没人知道,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唯一的不同是会写诗。现在的她红遍世界,她的诗得奖无数,但她说这不是她的生活,她坦然接受这一切,但并不会改变她写诗的初衷。如果因此而变了,或者带着有色眼镜看她的,就是不懂诗的人。她被认为继海子以后中国现代诗影响最大的人,她被推上神坛。她在《海子,你在说什么》里写到“我窃取你的一个短句,徒劳地安慰我世尘的不安,二十年后你呀,离题千里!”这或许是她对海子最好的致敬。

她虽然红了,但她说“不要以为你读完我的诗就好像懂我,我内心依然孤独”。是的,我们总会对某事某人妄加判断,以为知道一点东西就可以了解一个人。所以才有了那句“我爱你远比我懂你简单的多得多”。还有即使是最好的催眠师,催眠你,企图进入你的内心,但只要你内心不想让他知道,他就永远不会知道。因此我们永远不要随随便便对一个人说我懂你,那是多么的自大无知。读余秀华的诗,不用懂她为什么写,什么环境下写,只需用心读,一样会被打动。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当我们浮躁了,看看余秀华的诗,也许可以让你的心沉静下来。(附我最喜欢的一首)

不再游戏,不再发疯地跑到你楼下。

不再被江边的一只水鸟无端惊起,对夕阳的               光

也不再七拐八弯地描述。

风起的时候,我们习惯把裙子和思想一同按下

下楼慢了,开电视慢了,对明天的计划 。

小心慎重。

流云过了,流水也过了

当然,流言蜚语也跌到了低处

哦,你有斑驳之容,也有华美之姿 。

院子里的一棵树也有大片荫凉 ,

我们都老了 ,

我依然说我爱你 ,

哦,这是多少年的深思熟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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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做有趣的人


做有趣的人

——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

知道余秀华之前,我心中的女诗人的形象虽不都是林徽因一般温婉娴熟、美丽动人,但起码如三毛一样气质独特、张力十足。直到我知道了余秀华,完全颠覆了我心中女诗人的印象。借用刘年的评价: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两年前先是在网上看到她的诗,买了她的诗集,去年又去影院看了她的纪录片,然后关注她的微博,可以说我是一名合格的粉丝了。早就想写一篇关于她的东西,可每次提笔又放下。不是没有东西可写,只是总感觉自己的感触在她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而她又是一个如此鲜活有趣的灵魂。

网上有一段话: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对于余秀华来说:同样的村妇,却有不一样的生活。我并不惊愕高晓松的精彩,因为他出身清华世家;我也不羡慕蔡康永的儒雅,因为他身世显赫名贵;可我非常不解余秀华,一位脑瘫的农村妇女,是怎么写出这些脍炙人口的诗呢。如果她写的东西苦痛阴暗也就罢了,可偏偏她的诗充满阳光并给人力量。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我想她是一个有趣的人。王小波曾说:人生很长,一定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有趣的人率真,她在北大回答学生提问时说:至于你说的幸福生活,我至今还没有过上。有趣的人淡泊,她在作家协会给她开的诗歌研讨会上说:不要说我是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有趣的人幽默,她在父亲安排的相亲见面上,直接说对方印堂发黑、未来会离两次婚,把对方吓的落荒而逃。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一直在床头放着这本《摇摇晃晃的人间》,每当被焦虑压的喘不上气来就翻上几页,顿时拨云见日。余秀华的诗集就是我生活中的加油站,希望自己有一日能修炼的如她一般有趣。

平安小果果写于2018年5月14日

摇摇晃晃的桥读后感


摇摇晃晃的桥读后感(一)

凯开绘本的第一页,细丝般的银线,弯曲的河道、飞一溅的河水,让你一看,就知到山谷中正在下着瓢泼大雨,原来的桥只剩下一根孤零零的原木。

整本书中,每页寥寥的文字,充满了诙谐、幽默的色彩;彩色的水墨画让你感到画面的和谐、自然、流畅。在读者不经意中,体会到绘者的绘画水平,他的布局是那么的细致、自然的恰到好处,不象有的绘本可以挑剔出绘画作者的粗心。

故事讲述了狐狸和兔子两个有趣的小警物的故事。下了几天的大雨终于停了,被大雨冲坏的桥上,只剩下了一根原木。被狐狸追赶的兔子,想利用自己体轻的优势,跑过这根原木。猜透兔子诡计的狐狸,不顾一切的追上了原木。这座摇摇晃晃的桥,就像一个跷跷板一样,狐狸在这头,兔子在那头。虽然他们是天敌,可是,此时此刻他们谁也离不开谁

兔子在夜晚发出轻微的酣声时,狐狸大喊起来: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听着!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番话里面,不仅有发自内心,对兔子的关心,也有着对自身命运的担忧。兔子当然心领狐狸的意思,不失幽默的故意答道,啊,谢谢啦。可是,我有点奇怪呀!你不是一直想要吃掉我吗?怎么又让我珍惜生命啦。狐狸道出了心中的担忧。兔子用总结一性一的话说:哈哈,你说对了,现在你我的体重一个都不能少啊。

最终,当兔子从甘愿当桥身的狐狸身上跳上岸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上了岸。两人一同欢呼起来。当狐狸眼睛亮光一闪,敏捷的兔子一溜烟地逃窜。紧追不放的狐狸,跑着跑着,突然停了下来。用了一句很幽默的话想起来了,我受惊吓之后,是要撒尿的。作为全书的结尾。

这个故事孕育了很深的寓意,无论平时相处是朋友还是敌人,当双方的生命交织在一起,双方利益统一的时候,都会成为朋友。这就是自然界中、社会大舞台中摇摇晃晃的桥。一方面,有种相对抗的力量存在,是所谓的敌人关系;另一方面,你又离不开这个敌人。因为有些事情只有相互合作,才能走出困境,成为一时的朋友。

摇摇晃晃的桥读后感(二)

今天,我打完乒乓球就去书香宝贝看书。我今天看的书是【摇摇晃晃的桥】、【小凯的家不一样了】。其中,我最喜欢看【摇摇晃晃的桥】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狐狸正在追赶一只兔子,他们跑到了一座桥上,正当狐狸和兔子跑到桥中间时,桥旁边的石头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只剩下一根木桩立在水中。这座桥就变成了跷跷板。兔子和狐狸只能在桥上一动不动地趴着,如果一动,桥就会失去平衡,他们就会掉到河里淹死。他们就这样在桥上趴了一晚上。第二天,桥一歪,狐狸岸上的石头缠住了,他大声对兔子说:快点跳到岸上!兔子跳到了岸上,把狐狸拉了上来。突然,狐狸想起来自己是要吃兔子的,但是他想起兔子把自己救到了岸上,所以狐狸说:兔子,我再也不抓你了!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不管他是自己人还是敌人,都应该救他,帮助他。帮助了别人,其实就是帮助了自己。你觉得是这样吗?

摇摇晃晃的桥读后感(三)

晚上我们一起阅读了绘本【摇摇晃晃的桥】,这是一个惊险、幽默的故事,我们都知道狐狸是兔子的天敌,在脱离了河堤的独木桥上,狐狸与兔子如果不保持圆木的平衡状态,就会和圆木一起掉入激流之中,所以兔子与狐狸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兔子已经不再是被狐狸吃掉的存在,而是变成了可以左右狐狸命运的存在。深夜来临,在必须保持平衡的圆木上,兔子和狐狸忘记了彼此是敌人,一直说着话,他俩说着兄弟间的事,说着寒冷的冬天,还有从前快乐的事情突然,兔子没有答话,狐狸竖一起耳朵,听到了兔子微弱的鼾声,狐狸大惊失色,大声喊起来: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翻话里面,既有对自身命运的担忧,也有出自真心的对兔子的关心。兔子当然感受到了狐狸的心意,所以,当他最终从甘愿当桥身的狐狸身上平安地跳到岸上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了上来。

阅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们不禁感受到不同的存在之间,哪怕平时是敌对关系,一旦命悬一线,双方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时,彼此也会交流、沟通,最终成为朋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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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晃晃读后感(篇1)

《摇摇晃晃的桥》主要写的是狐狸和兔子两个有趣的小动物的故事,它们在不同环境条件下,本来是一对天敌关系转变成生死与共的`感人故事。

故事内容很简单:雨后一只兔子跑到了桥上,这时一只狐狸追了上来,它们在摇摇晃晃的桥上就像一个跷跷板一样,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虽然它们是天敌,但是谁也离不开谁。兔子在夜晚发出微弱的鼾声的时候,狐狸大声喊:;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听着!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句话是狐狸发自内心对兔子的关心,也担心自己的生命。兔子也悠悠的答道:;啊,谢谢啦!我醒了。可是,有点奇怪呀!你不是要吃我吗?怎么又让我珍惜生命啦。

最后兔子从狐狸身上平安地跳到岸上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了上来。

这个故事真的很让人感动,同时结尾也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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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晃晃读后感(篇2)

今天,我打完乒乓球就去书香宝贝看书。我今天看的书是《摇摇晃晃的桥》、《小凯的家不一样了》。其中,我最喜欢看《摇摇晃晃的桥》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狐狸正在追赶一只兔子,他们跑到了一座桥上,正当狐狸和兔子跑到桥中间时,桥旁边的石头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只剩下一根木桩立在水中。这座桥就变成了跷跷板。兔子和狐狸只能在桥上一动不动地趴着,如果一动,桥就会失去平衡,他们就会掉到河里淹死。他们就这样在桥上趴了一晚上。第二天,桥一歪,狐狸岸上的石头缠住了,他大声对兔子说:快点跳到岸上!兔子跳到了岸上,把狐狸拉了上来。突然,狐狸想起来自己是要吃兔子的,但是他想起兔子把自己救到了岸上,所以狐狸说:兔子,我再也不抓你了!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不管他是自己人还是敌人,都应该救他,帮助他。帮助了别人,其实就是帮助了自己。你觉得是这样吗?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3)

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余秀华“自序”

第一次读到余秀华的诗正处高二,那个时候正是周末,而星期天的晚上我就要回学校住宿了。假日的公车总是拥挤,人们在车厢里如同一笼蒸饺,还是没有顺序摆放的,随着司机的驾驶刹车节奏往前、向后摇晃,这不禁让我思索,要说摇摇晃晃的人间,这便就是了吧。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玩笑看法,对于身患脑瘫在家赋闲的余秀华来说,这破残的世间摇摇晃晃,让人坐不安稳,站不踏实,只能一个人慢慢的扶着拐杖往前走着。而诗歌,便充当这拐杖罢,路漫漫其修远兮,即使看不到尽头,有一拐杖扶持着自己便知足了。

读她的诗,对于我来说是惊讶大过惊喜,为什么她能用如此美妙的语言,把那农村的一年四季再加上自己的感受组织成美妙的诗篇呢?看完之后让我想着,到人间走一遭也不算太坏,起码有趣的灵魂很多。

对于她的诗,每首我都很喜欢,就像找到了自己珍贵的至宝,不忍亵渎,也不忍放手。“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要说这人间值得我们留恋的,也不过这四季罢,而对于我来说,夏季最美好的不过天上的云,春季是那初融的水,秋季是踩上去咔叽作响的树叶,冬季是那树上的一抹红。而她,似乎比四季更美好,她把自己放在四季里,加上自己的心,在这些变化莫幻的季节里将自己慢慢磨研,最后借着夏季的阳光与风,把自己晾晒成最美好的诗篇。

整本书一百多首诗,无论是她对生命的思考,还是对生活的观察;无论是写爱情的忧伤,还是写亲情的浓重,都让我惆怅感慨不已,真正美好的人无论身世如何,她都能够把自己的经历化成春风,让它飘拂每个人的脸庞。每一首都有让我感觉她是另一个我,但是她又不是我,她只是写出了这些美好,让我们去产生共鸣。她把自己晾晒成酒,那不是尘封千年那味道浓厚,让人一品回味无穷的老酒,而是满瓶清香,老少皆宜的梅子酒,让我们一品,那口中带着梅子青涩的香气,又带着点酸涩,而后回甘生甜的清酒,让我们赞叹感慨!

她这一生还没过完,又似把她的一生走了一趟,她对爱情的思索让人深思:那么容易就消逝,如同谎言,也如同流言/今天我记得的是消逝的部分,如同一个啤酒瓶/就算重新拿起来,也是贱卖/或,摔碎的可能(《那么容易就消逝》)。

这生命虽也短暂,但她也不过半百年岁,却写了生命的奥秘: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了/我还活着。为这尘世背负苦难/如一片摇摇晃晃的银杏树叶子/为雨水指出河流的方向。(《如果倾述……》)。她又是这样写自己血肉的延续,生命的诞生:而今,十七岁的水手打着长长的唿哨/水声里,秘密一串接一串/如一个个小小的蜂巢/并不被经常居住/我期待满了以后溢出来一点/刚好被我接住(《与儿子》)。

她在农村,农作物与植物繁多,她却能从中找不同:我的身体里本来就有酒的成分/不为醉你,只为醉我自己/如同千山万水以后,我的眼泪/不为你/只为我自己(《葡萄》)

读完整本诗集之后看豆瓣上的介绍,有人评论余秀华的诗“灿烂得让人目瞪口呆”,“对她的诗歌一见钟情”,我只觉相见恨晚,也衍生出了一种“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惆怅。她很会遣词造句,既有生命的质朴,又有想象的奢华。我个人觉得诗歌并不需读多,若你未从诗歌里产生共鸣,纵遍你读遍上下五千年的诗词歌赋,留下来的也只有惘然与迷茫,我更重视自己的解读,凭感觉、按自己的喜好来欣赏。实际上余秀华的诗很少写到可以和她的特殊身份直接联系起来的内容,我知道这些漂亮诗歌的背后创作过程的不容易,但也正因如此,她才能写出让人如获至宝的诗篇来。《诗刊》余秀华组诗的责任编辑刘年这样评价:

“她拿起了诗歌做武器,但不是报复,不是自戕自弃,而是向命运和生活对她的不公,表示了轻蔑,她用诗歌传递给读者,她那我行我素的真诚以及对生命的信念。我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稀缺的东西,也是让我对她充满敬意的原因。”

余秀华是值得我尊敬的一个人,命运对着勇士低语:“你无法抵御风暴”,勇士低语回应:“我便是那风暴”。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4)

见她在雪中长久地坐着,见她的手在纸上耕耘,见她说诗歌是我最深切的需要。

余秀华在书中写到,稗子在春天时是提心吊胆的,稗子作为一株杂草,与麦子长得极像,在麦子昂首挺立地向阳而生时,稗子便在提心吊胆地生长。于她而言,或许自己就像一株稗子。因为脑瘫,她面临着生活的考验,婚姻走向灭亡,网络上还有恶意的谩骂。但是她仍能写出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阳光好的时候把自己放进去,茶叶轮换着喝。写诗让她关注这些生活小事,烟火气袅袅弥漫开来。

上述诗歌名为《我爱你》,这是整本书的感情基调――热烈赤诚。读她的诗是喝了一口烈酒,辣味在口中弥漫,心也已炽热。因为她会大胆的写爱,毫不吝啬的将自己的感情在书中绽放,尽管感情不顺,她没有放弃去爱,或许是诗歌拯救了她,她说那是她在人间摇摇晃晃走路时的一根拐杖。

书中的一些细节,是口中残余下的酒香。她写年迈的父亲没有白头发是因为肩膀上的重担,是时光不允许他苍老。直接的感情变得隐晦,细节的微小动人心弦。此时她不是伟大的诗人,她只是心怀感恩的女儿。一份朴实的情感让人得以简单的共鸣。

而对于田野的眷恋,则是酒余香中隐隐约约的甜味。她多次写田野,这是作为一个农妇,对它深深的赞美,你站在麦田那头对我招手,你知道我的田野多么茂盛,那片田野有搁不完的绿,那片田野有过不完的春天,那片田野有写不完的诗歌。此时我想是对田野的热爱充实了她,是诗歌成就了她。

较于低微的稗子而言,人人大抵都想成为一株麦子,只不过多数人只是稗子而已。有些稗子争夺不来麦子的养分,就放弃了挣扎,认为自己一生也许就本该碌碌无为。而余秀华作为一株残缺的稗子,却能够通过自己的热爱,让自己散发与麦子一样的幽香和光芒。

也许,此时的我们,不论是麦子或是稗子,只要坚持有着自己最深切的需要,努力地成就自己,总有一天会散发自己的麦香和光芒。

她只是一株残缺的稗子,她竟是一株残缺的稗子,但她却活成了一株麦子,在那里散发着淡淡的麦香,麦香的尽头是她最深切的需要。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5)

晚上我们一起阅读了绘本《摇摇晃晃的桥》,这是一个惊险、幽默的故事,我们都知道狐狸是兔子的天敌,在脱离了河堤的独木桥上,狐狸与兔子如果不保持圆木的平衡状态,就会和圆木一起掉入激流之中,所以兔子与狐狸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兔子已经不再是被狐狸吃掉的存在,而是变成了可以左右狐狸命运的存在。深夜来临,在必须保持平衡的圆木上,兔子和狐狸忘记了彼此是敌人,一直说着话,他俩说着兄弟间的事,说着寒冷的冬天,还有从前快乐的事情突然,兔子没有答话,狐狸竖起耳朵,听到了兔子微弱的鼾声,狐狸大惊失色,大声喊起来: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翻话里面,既有对自身命运的担忧,也有出自真心的对兔子的关心。兔子当然感受到了狐狸的心意,所以,当他最终从甘愿当桥身的狐狸身上平安地跳到岸上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了上来。

阅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们不禁感受到不同的存在之间,哪怕平时是敌对关系,一旦命悬一线,双方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时,彼此也会交流、沟通,最终成为朋友关系。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6)

以诗通灵

我曾以为,我们生活的时代“诗歌已死”。

再也不复往昔会有大把姑娘因为小伙子会写诗而暗生情愫爱慕仰望。可是多年前偶然读到的余女士的诗让我又一次看到了现代新诗的生机。

尤记得儿时刚识字时,被父母半逼半哄半本半本书背诵《全唐诗》,到后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课本上全篇背诵流沙河、余光中、戴望舒、冰心的现代诗,再到后来自己开始主动去读北岛、海子、顾城、普希金、纪伯伦、莎士比亚。诗歌在我思想日渐成长的过程中,也许没有多么闪耀,但却从未熄灭。

就像这本书的编辑在后记中提到的,有一段时间,我们生活的时代将诗歌边缘化,将诗人妖魔化。而与之相关联的“文艺青年”群体,更是被鱼龙混杂形形色色的年轻人自诩到烂俗,直到最后被忍无可忍的大众一棒子打死,按在地上群嘲。一夜之间,又很少人愿意承认自己是文艺青年。

文艺本不该如此,诗歌也不应该这样。

再平凡的人、心中也该有诗情,再浮躁的心、生活也该有诗意。

诗歌是人生炎炎夏日里的一杯清凉菊花茶,是深陷灼灼污泥却不肯忘记的天上白月光,是青山忠骨,是琴瑟和鸣,是白鹿青崖,是寒江独钓,是登高抒怀,是凭栏思悼,是白壁青灯,是对镜梳妆,是落花流水,是酒入愁肠,是古道西风…是生命每一个波澜壮阔亦或是清风蝉鸣时刻,心头的翻江倒海或绣花针落的细微感受。

总觉得诗歌是具有某种“神性”的文学载体,像巫师神秘悠远的吟唱、像通灵者不知所云又令人着迷的咒语。对于写诗和读诗的人,诗歌不像是是字句的简单排列,而更像是某种可以将灵肉分离的强大符文,玄而又玄地直抵一个人灵魂的私有地。

所以读诗歌,真的不适合以电子书的形式,尤其还是这样糟糕的排版。

还是案头纸本的仪式感更显虔诚。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7)

《摇摇晃晃的桥》主要写的是狐狸和兔子两个有趣的小动物的故事,它们在不同环境条件下,本来是一对天敌关系转变成生死与共的感人故事。

故事内容很简单:雨后一只兔子跑到了桥上,这时一只狐狸追了上来,它们在摇摇晃晃的桥上就像一个跷跷板一样,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虽然它们是天敌,但是谁也离不开谁。兔子在夜晚发出微弱的鼾声的时候,狐狸大声喊:“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听着!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句话是狐狸发自内心对兔子的关心,也担心自己的生命。兔子也悠悠的答道:“啊,谢谢啦!”我醒了。可是,有点奇怪呀!你不是要吃我吗?怎么又让我珍惜生命啦。”

最后兔子从狐狸身上平安地跳到岸上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了上来。

这个故事真的很让人感动,同时结尾也让人深思……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8)

翻开绘本的第一页,细丝般的银线,弯曲的河道、飞溅的河水,让你一看,就知到山谷中正在下着瓢泼大雨,原来的桥只剩下一根孤零零的原木。

整本书中,每页寥寥的文字,充满了诙谐、幽默的色彩;彩色的水墨画让你感到画面的和谐、自然、流畅。在读者不经意中,体会到绘者的绘画水平,他的布局是那么的细致、自然的恰到好处,不象有的绘本可以挑剔出绘画作者的粗心。

故事讲述了狐狸和兔子两个有趣的小动物的故事。下了几天的大雨终于停了,被大雨冲坏的桥上,只剩下了一根原木。被狐狸追赶的兔子,想利用自己体轻的优势,跑过这根原木。猜透兔子诡计的狐狸,不顾一切的追上了原木。这座摇摇晃晃的桥,就像一个跷跷板一样,狐狸在这头,兔子在那头。虽然他们是天敌,可是,此时此刻他们谁也离不开谁

兔子在夜晚发出轻微的酣声时,狐狸大喊起来: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听着!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番话里面,不仅有发自内心,对兔子的关心,也有着对自身命运的担忧。兔子当然心领狐狸的意思,不失幽默的故意答道,啊,谢谢啦。可是,我有点奇怪呀!你不是一直想要吃掉我吗?怎么又让我珍惜生命啦。狐狸道出了心中的担忧。兔子用总结性的话说:哈哈,你说对了,现在你我的体重一个都不能少啊。

最终,当兔子从甘愿当桥身的狐狸身上跳上岸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上了岸。两人一同欢呼起来。当狐狸眼睛亮光一闪,敏捷的兔子一溜烟地逃窜。紧追不放的狐狸,跑着跑着,突然停了下来。用了一句很幽默的话想起来了,我受惊吓之后,是要撒尿的。作为全书的结尾。

这个故事孕育了很深的寓意,无论平时相处是朋友还是敌人,当双方的生命交织在一起,双方利益统一的时候,都会成为朋友。这就是自然界中、社会大舞台中摇摇晃晃的桥。一方面,有种相对抗的力量存在,是所谓的敌人关系;另一方面,你又离不开这个敌人。因为有些事情只有相互合作,才能走出困境,成为一时的朋友。

《摇摇晃晃的桥》读后感200字


我读了摇摇晃晃的桥这本书,知道里面讲的是在一个丛林里下了几天的大雨,有一天雨停了,可是一座桥坏了,只剩一根木头了。有一只狐狸在追一只兔子,与子跑到了那根木头上去了,为了不让兔子跑掉,狐狸也到木头上去了,但是他们都不能动,一动的话就都掉下去了。后来他们就聊天,还成为了好朋友。最后,他们想办法两个齐心协力逃出了那根木头。

我要学习他们两个最后齐心协力,一起努力的精神。我要带领我们班的所有同学齐心协力,努力学习,让我们班成为优秀班级。

摇摇晃晃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


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摇摇晃晃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读书应该成为我们终身的习惯,在认真的读完一本著作之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都产生了许多感想。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1)

《摇摇晃晃的桥》主要写的是狐狸和兔子两个有趣的小动物的故事,它们在不同环境条件下,本来是一对天敌关系转变成生死与共的感人故事。

故事内容很简单:雨后一只兔子跑到了桥上,这时一只狐狸追了上来,它们在摇摇晃晃的桥上就像一个跷跷板一样,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虽然它们是天敌,但是谁也离不开谁。兔子在夜晚发出微弱的鼾声的时候,狐狸大声喊:“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听着!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句话是狐狸发自内心对兔子的关心,也担心自己的生命。兔子也悠悠的答道:“啊,谢谢啦!”我醒了。可是,有点奇怪呀!你不是要吃我吗?怎么又让我珍惜生命啦。”

最后兔子从狐狸身上平安地跳到岸上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了上来。

这个故事真的很让人感动,同时结尾也让人深思……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2)

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

那到处藏污纳垢的人性

我一有空便躲进赤子之歌里

生活开始焕发出认真的光泽)

黎明匆匆赶来

此刻有门咿呀打开

问候传来,正式打开一个清晨

这样真好,风筝和蝴蝶都有去向

露珠摇摇晃晃,在跌落的边缘

云白的浩浩荡荡

散落一地的草绿的浩浩荡荡

树梢在摇动,

它们的闲言碎语掉了一地

葡萄一个个熟了,仿佛泪滴

有长时间悬挂的美

而美,有了诱惑

“这是个错误,

我要偷的是一头牛,

花的盛开和凋谢在逼迫我犯罪”

下一个转角遇到你,

我的心灵重新开了荒

我以握住闪电的速度握住你

最初我是红色的,摇摇晃晃

对未来的日子满心欢喜

沉溺于当时的模样

夜悄无声息来到

如果此刻,你来敲我的门

如果月色刚刚好呢

好到我恰恰见过的程度

水面的月光平稳

哦,我赊来的月光如此平稳

可你没来,我还在等待

不耐烦的时候,

是虚无等待另一场虚无

恍惚的心思被打碎,

忧伤也无华丽之感

与忧伤呈同了一颜色,

幸福如同一个幌子

我们在月色里去向不明

生活让我们无法走更远的路

连抒情的声音也越来越弱

开始孤独了

如一颗雨后的水珠悬挂在树叶边缘

身体慢慢弓成一个疑问

只是那坠落也是个漫长的过程

从难以启齿的忧虑开始

想让所有的呜咽退回内心

长时间的缄默,

有千万里的距离,千万愁,一喜

这无法回还的生疏

比八百里深秋更严肃的沉默

我们的缄默各有原因

可有的故事不能用方言讲述

于是,在火车上去另外的地方

背另外的台词。

一不小心,一语成谶。

如果老了,老去当真忧伤

而这忧伤来自于愈加缓慢的时光

缓慢得几近荒谬

我们都老了

我依然说我爱你

哦,这是多少年的深思熟虑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3)

一天,小兔被狐狸追赶,经过一个独木桥,突然独木桥摇摇晃晃起来,后来小兔和狐狸齐心齐力逃过了灾难,小兔和狐狸成为了好朋友。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不管是敌人还是仇人都能和平共处。

作文:《摇摇晃晃的桥》读后感

我读了摇摇晃晃的桥这本书,知道里面讲的是在一个丛林里下了几天的大雨,有一天雨停了,可是一座桥坏了,只剩一根木头了。有一只狐狸在追一只兔子,与子跑到了那根木头上去了,为了不让兔子跑掉,狐狸也到木头上去了,但是他们都不能动,一动的话就都掉下去了。后来他们就聊天,还成为了好朋友。最后,他们想办法两个齐心协力逃出了那根木头。

我要学习他们两个最后齐心协力,一起努力的精神。我要带领我们班的所有同学齐心协力,努力学习,让我们班成为优秀班级。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4)

晚上我们一起阅读了绘本《摇摇晃晃的桥》,这是一个惊险、幽默的故事,我们都知道狐狸是兔子的天敌,在脱离了河堤的独木桥上,狐狸与兔子如果不保持圆木的平衡状态,就会和圆木一起掉入激流之中,所以兔子与狐狸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兔子已经不再是被狐狸吃掉的存在,而是变成了可以左右狐狸命运的存在。深夜来临,在必须保持平衡的圆木上,兔子和狐狸忘记了彼此是敌人,一直说着话,他俩说着兄弟间的事,说着寒冷的冬天,还有从前快乐的事情突然,兔子没有答话,狐狸竖起耳朵,听到了兔子微弱的鼾声,狐狸大惊失色,大声喊起来: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翻话里面,既有对自身命运的担忧,也有出自真心的对兔子的关心。兔子当然感受到了狐狸的心意,所以,当他最终从甘愿当桥身的狐狸身上平安地跳到岸上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了上来。

阅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们不禁感受到不同的存在之间,哪怕平时是敌对关系,一旦命悬一线,双方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时,彼此也会交流、沟通,最终成为朋友关系。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5)

《摇摇晃晃的桥》主要写的是狐狸和兔子两个有趣的小动物的故事,它们在不同环境条件下,本来是一对天敌关系转变成生死与共的`感人故事。

故事内容很简单:雨后一只兔子跑到了桥上,这时一只狐狸追了上来,它们在摇摇晃晃的桥上就像一个跷跷板一样,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虽然它们是天敌,但是谁也离不开谁。兔子在夜晚发出微弱的鼾声的时候,狐狸大声喊:;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听着!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句话是狐狸发自内心对兔子的关心,也担心自己的生命。兔子也悠悠的答道:;啊,谢谢啦!我醒了。可是,有点奇怪呀!你不是要吃我吗?怎么又让我珍惜生命啦。

最后兔子从狐狸身上平安地跳到岸上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了上来。

这个故事真的很让人感动,同时结尾也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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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晃晃读后感(篇6)

《摇摇晃晃的桥》主要写的是狐狸和兔子两个有趣的小动物的故事,它们在不同环境条件下,本来是一对天敌关系转变成生死与共的感人故事。

故事内容很简单:雨后一只兔子跑到了桥上,这时一只狐狸追了上来,它们在摇摇晃晃的桥上就像一个跷跷板一样,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虽然它们是天敌,但是谁也离不开谁。兔子在夜晚发出微弱的鼾声的时候,狐狸大声喊:;喂!兔子!醒醒,现在睡觉会掉下去淹死的。听着!你要好好珍惜生命啊!这句话是狐狸发自内心对兔子的关心,也担心自己的生命。兔子也悠悠的答道:;啊,谢谢啦!我醒了。可是,有点奇怪呀!你不是要吃我吗? 怎么又让我珍惜生命啦。;

最后兔子从狐狸身上平安地跳到岸上后,毫不犹豫地把即将落入激流中的狐狸拉了上来。

这个故事真的很让人感动,同时结尾也让人深思

 

作文:《摇摇晃晃的桥》读后感 卢丹丹

每周的社会实践展示课都是我和孩子们所期待的

我的这幅树叶拼图的名字叫《摇摇晃晃的桥》,这幅拼图是我和妈妈一块儿采集的树叶;站在讲台上的宋同学绘声绘色地讲解着自己的展示作品,当我好奇地问道:你和妈妈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一幅树叶拼图呢?;她接着说道:我的这幅图里还有个故事呢!;听到这里其他的小朋友顿时放亮了眼睛观察宋同学拿着的这幅树叶拼图,好想要直接看透里面展示出的故事。看着大家期待的眼神,宋同学继续指着画里用树叶拼的兔子及大象还有那座所谓摇摇晃晃的桥说到:这里是大象和兔子在过一座很窄很窄的桥,它们面对面走到了桥中间,谁也不愿意让对方先过去,于是就开始吵架了,大象恼羞成怒跺了一下脚,所以桥就开始摇摇晃晃起来。;听到这里大家便笑起来了,我灵机一动,就此刚好可以对孩子们进行小小的思想教育,于是我就问大家:如果是你在一座很窄的桥上刚好遇见对面有一个人也要过桥,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呢?;大家便开始七嘴八舌起来,我指名那个说得最起劲的孩子说自己的想法,如果是我,我肯定会慢慢倒退回去让对面的那个人先过去我再过去。;接着我也会,我也会,我也会这样做;的声音响彻整个教室,听到这些我很是欣慰,就此用了短短的点拨、教育。

展示课在孩子们绘声绘色的讲解中继续进行着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7)

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余秀华“自序”

第一次读到余秀华的诗正处高二,那个时候正是周末,而星期天的晚上我就要回学校住宿了。假日的公车总是拥挤,人们在车厢里如同一笼蒸饺,还是没有顺序摆放的,随着司机的驾驶刹车节奏往前、向后摇晃,这不禁让我思索,要说摇摇晃晃的人间,这便就是了吧。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玩笑看法,对于身患脑瘫在家赋闲的余秀华来说,这破残的世间摇摇晃晃,让人坐不安稳,站不踏实,只能一个人慢慢的扶着拐杖往前走着。而诗歌,便充当这拐杖罢,路漫漫其修远兮,即使看不到尽头,有一拐杖扶持着自己便知足了。

读她的诗,对于我来说是惊讶大过惊喜,为什么她能用如此美妙的语言,把那农村的一年四季再加上自己的感受组织成美妙的诗篇呢?看完之后让我想着,到人间走一遭也不算太坏,起码有趣的灵魂很多。

对于她的诗,每首我都很喜欢,就像找到了自己珍贵的至宝,不忍亵渎,也不忍放手。“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要说这人间值得我们留恋的,也不过这四季罢,而对于我来说,夏季最美好的不过天上的云,春季是那初融的水,秋季是踩上去咔叽作响的树叶,冬季是那树上的一抹红。而她,似乎比四季更美好,她把自己放在四季里,加上自己的心,在这些变化莫幻的季节里将自己慢慢磨研,最后借着夏季的阳光与风,把自己晾晒成最美好的诗篇。

整本书一百多首诗,无论是她对生命的思考,还是对生活的观察;无论是写爱情的忧伤,还是写亲情的浓重,都让我惆怅感慨不已,真正美好的人无论身世如何,她都能够把自己的经历化成春风,让它飘拂每个人的脸庞。每一首都有让我感觉她是另一个我,但是她又不是我,她只是写出了这些美好,让我们去产生共鸣。她把自己晾晒成酒,那不是尘封千年那味道浓厚,让人一品回味无穷的老酒,而是满瓶清香,老少皆宜的梅子酒,让我们一品,那口中带着梅子青涩的香气,又带着点酸涩,而后回甘生甜的清酒,让我们赞叹感慨!

她这一生还没过完,又似把她的一生走了一趟,她对爱情的思索让人深思:那么容易就消逝,如同谎言,也如同流言/今天我记得的是消逝的部分,如同一个啤酒瓶/就算重新拿起来,也是贱卖/或,摔碎的可能(《那么容易就消逝》)。

这生命虽也短暂,但她也不过半百年岁,却写了生命的奥秘: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了/我还活着。为这尘世背负苦难/如一片摇摇晃晃的银杏树叶子/为雨水指出河流的方向。(《如果倾述……》)。她又是这样写自己血肉的延续,生命的诞生:而今,十七岁的水手打着长长的唿哨/水声里,秘密一串接一串/如一个个小小的蜂巢/并不被经常居住/我期待满了以后溢出来一点/刚好被我接住(《与儿子》)。

她在农村,农作物与植物繁多,她却能从中找不同:我的身体里本来就有酒的成分/不为醉你,只为醉我自己/如同千山万水以后,我的眼泪/不为你/只为我自己(《葡萄》)

读完整本诗集之后看豆瓣上的介绍,有人评论余秀华的诗“灿烂得让人目瞪口呆”,“对她的诗歌一见钟情”,我只觉相见恨晚,也衍生出了一种“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惆怅。她很会遣词造句,既有生命的质朴,又有想象的奢华。我个人觉得诗歌并不需读多,若你未从诗歌里产生共鸣,纵遍你读遍上下五千年的诗词歌赋,留下来的也只有惘然与迷茫,我更重视自己的解读,凭感觉、按自己的喜好来欣赏。实际上余秀华的诗很少写到可以和她的特殊身份直接联系起来的内容,我知道这些漂亮诗歌的背后创作过程的不容易,但也正因如此,她才能写出让人如获至宝的诗篇来。《诗刊》余秀华组诗的责任编辑刘年这样评价:

“她拿起了诗歌做武器,但不是报复,不是自戕自弃,而是向命运和生活对她的不公,表示了轻蔑,她用诗歌传递给读者,她那我行我素的真诚以及对生命的信念。我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稀缺的东西,也是让我对她充满敬意的原因。”

余秀华是值得我尊敬的一个人,命运对着勇士低语:“你无法抵御风暴”,勇士低语回应:“我便是那风暴”。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8)

诗歌往往比小说更精炼,如同电影与电视剧相比更能荟萃精华。

读古诗时第一遍可能尚有云雾,但三四五六遍读下来至少也能明其大概。但余秀华的诗不一样。她的诗跳跃,抽象,耐人寻味。往往是眼过了嘴过了可是心里还没摸着道儿,不知道这一句表达什么意思,就算苦苦钻研也很难弄清。但是正如听不懂外语歌的意思也能体会到美感,我们能很轻易地从余秀华的诗里感受到美。

作品与作者本人的联系无法分割。

我们的国家幅员辽阔,农村面积远远大于城市,农民的人数也远远多于市民。我也是农村的一份子,有我自己的“汉江”和“横店村”,可是我却没有余秀华这样的胸怀和心境。究其缘由,大概是把眼睛和心用到不值得的地方去了。

一个人生于果核,可她却攥取了整个世界,因为她眼界开阔。很难想象每天割草喂猪挨打摇晃的生活带给一个女人的除了麻木还有什么,但余秀华给了我们答案。

她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心里装着荒原,眼里盛着月光。寂寥的秋日是她的,清冷的黑夜也是她的。当我们被困于砖墙垒砌的豪华城堡,余秀华却独自在宽广无垠的天地放浪形骸。一个人,你尽可庸俗地说她丑陋,说她放荡,但却无法拿起利刃伤害到她的内心,只因其太过纯净和刚强。

我想,每个人都有渴望爱的本能和获得爱的权利。但有很多人,在尚未张开羽翅之前就被折断了翅膀,被过早送进了婚姻的牢笼。

都是笼子,凭什么任别人打造?

如果运气好嫁给一个好人还则罢了,可偏偏是嫁给了一个不知疼爱她的人。他抓起她的头磕在墙上,像心跳的声音。她摔倒了等不到一个搀扶,只有挂在嘴角永恒不变的一抹笑。“你是残疾人,他不敢撞你的。”“如果我死了怎么办?”他被问得没有了下文,但只怕心里早有答案:死了,就死了。反正他有新的女人。

出名后她第一件事是给他买一栋房子,以此为自己赎身。这婚姻也太不坚固了,这男人也太好满足了,真是恶心啊。

要换了别人,主角恐怕还未放光就已消逝。毕竟活着要承受的太多。但正如她所说,穿梭在人群中她怎么也放不下那个拿来盛钱的碗,听到嘲笑,她站不稳也不要再柱着拐杖。

余秀华是一颗野草,疾风里最硬的草,茅坑旁最臭的草。但她从来都把自己当做一朵花,一条在微风里摆荡的裙子。

你怎么对待自己,这个世界就怎么对待你。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但是余秀华告诉我们,诗不远,诗就在你的身边。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9)

一开始读的时候,我对余秀华可以说一无所知,只知道她去过朗读者,(不过我没有看过)以及许多公号和作者的推荐。后来搜索了一些的她的资料,读了她几篇比较出名的诗歌。

后记里是这样评价她的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

不可否认,她确实有着过人的语言天赋和文字把控能力。读着她的诗,仿佛我也去了一趟汉江,在横店走了一遭。不管是乡野的生活还是难言的亲情,都很有画面感。不过,更多的爱情描写让我觉得枯燥。她很大胆,勇敢,坚强,她向往爱情,渴望被爱。她的人间摇摇晃晃,她也摇摇晃晃

她的人间是毒,她的诗也是

爱情是解药,诗也是

[猪头]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10)

【中秋过后,让我用两种诗歌说爱你】

--当古诗遇上余秀华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用古诗怎么说?

一寸相思一寸灰,用现代诗怎么说?

---《愿世间所有的深情都不被辜负》

天亮了,被子还是冷的

【露浓香被冷】上官婉儿

庭院里积满了落叶

和一只迷路的蝴蝶

【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李白·长干行

【八月蝴蝶来双飞西园草】李白·长干行

我们的天气隔了好几个省的距离

【塞外草先衰江南雁到迟】温庭筠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为谁风露立中宵】黄景仁

但你还是你,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

【一叫一回肠一断】李白

只是一想到你

世界在明亮的光阴里倒退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晖】张九龄

失眠是最深的梦寐

相思是最遥远的离别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张九龄

你从来不肯信一次我的美

枉我点了那么多红蜡烛

枉我一次次把嘴唇涂红

【承恩不在貌教妾若为容】杜荀鹤

遇见你以后你不停地爱别人

一个接一个

我没有资格吃醋只得一次次逃亡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杜甫

所以一直活着是等你年暮

等人群散尽

是等你灵魂的火焰变为灰烬

抱你在人世里被销蚀的肉体

【一寸相思一寸灰】李商隐

不要你眼里的泪光

我只要你

我只要你一个完整的朝夕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白居易

我爱你我想抱着你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不知】温庭筠

我要——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曹植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得成比目何辞死】卢照邻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耿耿星河欲曙天】白居易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不必如丝千万缕】李涉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

但知道你在世上

我就很安心

【别后唯所思天涯共明月】孟郊

摇摇晃晃读后感(篇11)

以诗通灵

我曾以为,我们生活的时代“诗歌已死”。

再也不复往昔会有大把姑娘因为小伙子会写诗而暗生情愫爱慕仰望。可是多年前偶然读到的余女士的诗让我又一次看到了现代新诗的生机。

尤记得儿时刚识字时,被父母半逼半哄半本半本书背诵《全唐诗》,到后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课本上全篇背诵流沙河、余光中、戴望舒、冰心的现代诗,再到后来自己开始主动去读北岛、海子、顾城、普希金、纪伯伦、莎士比亚。诗歌在我思想日渐成长的过程中,也许没有多么闪耀,但却从未熄灭。

就像这本书的编辑在后记中提到的,有一段时间,我们生活的时代将诗歌边缘化,将诗人妖魔化。而与之相关联的“文艺青年”群体,更是被鱼龙混杂形形色色的年轻人自诩到烂俗,直到最后被忍无可忍的大众一棒子打死,按在地上群嘲。一夜之间,又很少人愿意承认自己是文艺青年。

文艺本不该如此,诗歌也不应该这样。

再平凡的人、心中也该有诗情,再浮躁的心、生活也该有诗意。

诗歌是人生炎炎夏日里的一杯清凉菊花茶,是深陷灼灼污泥却不肯忘记的天上白月光,是青山忠骨,是琴瑟和鸣,是白鹿青崖,是寒江独钓,是登高抒怀,是凭栏思悼,是白壁青灯,是对镜梳妆,是落花流水,是酒入愁肠,是古道西风…是生命每一个波澜壮阔亦或是清风蝉鸣时刻,心头的翻江倒海或绣花针落的细微感受。

总觉得诗歌是具有某种“神性”的文学载体,像巫师神秘悠远的吟唱、像通灵者不知所云又令人着迷的咒语。对于写诗和读诗的人,诗歌不像是是字句的简单排列,而更像是某种可以将灵肉分离的强大符文,玄而又玄地直抵一个人灵魂的私有地。

所以读诗歌,真的不适合以电子书的形式,尤其还是这样糟糕的排版。

还是案头纸本的仪式感更显虔诚。

摇摇晃晃的天边 ——我读李春辉诗歌《沙尘暴》


徐应华
狂风呼呼,沙尘暴席卷了整个世界,世界变得荒诞和悲哀。因为已经有人用过“摇摇晃晃的人间”来形容人间,我则用“摇摇晃晃的天边”来表达我读了《沙尘暴》的感受。
当然,诗中这种极端的现象我们在现实中很少看见,它是一种可能。然而,像突如其来的洪水一样,突如其来的狂风,必然要摇撼和裹挟整个世界,甚至是带来毁灭。
在狂风肆虐下的世界,“脚下的土地腾空而去”“亿万张面孔被卷走了”“半空中无数塑料袋如不详的传单”“帽子”“破报纸”“疯柳”“碎云”“逃亡者的影子”“玻璃”“工业烟囱里窜出的黑色魔鬼”“某个精神病”“森林公园兴奋的燃烧”“动物们与死亡展开了赛跑”“烧焦的手”,这些是沙尘暴中的事物,很显然,这个世界已经被“风”吹乱了,吹废了。
人无法再凝望,也没有诗和远方,连天边仿佛也在摇晃。诗人是有高度警觉性的一个群体,他们会看到平安背后的危机,他们会看到喧嚣背后的无聊。
风在哭泣,风在呐喊,诗人的眼,看到了摇摇晃晃的人间,看到了摇摇晃晃的天边,人类的罪孽追讨上门,我们该做些什么?
沙尘暴,不仅仅只是自然现象,人的内心被“风”刮起“沙尘暴”,又会带来怎样的景象?产生怎样的后果?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读后感_600字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读后感600字

相比太阳,我更喜欢月光。

余秀华的文字,细腻到能震撼心灵。诗里时常用到白的意象,你会有那个画面,不难感同身受。

在我身体里也有一列火车里,她写道:

我身体里的火车从来不会错轨

所以允许大雪,风暴,泥石流,和荒谬

在木桶里,她描述了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初,她也以杨柳的风姿摇摆人生的河岸

被折,被制成桶,小小巧巧的,开始装风月

桃花,儿女情长,和一个带着酒意的承诺

儿女装进来,哭声装进来,药装进来

她的腰身渐渐粗了,漆一天天掉落

斑驳呈现

而生活,依然滴水不漏

她是唯一被生活选中的那一只桶

在荒漠里,她写道: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

它又一次动了凡心

在2014里,她写道:

如果十月安慰我,就允许五月烫伤我

时光落在村庄里,我不过是义无反顾地捧着

如捧一块玉

身边响起的都是瓦碎之音

在生活的细节在远方回光照我里,她写道:

年轻的人啊,把自行车骑得飞快

他却故意拖延了几个时辰才敲响本身就虚掩的

一扇门

在而夜晚里,她写道:

秋天到了这个时候,万物噤声

如果心里还有喧哗,就是一匹初愈的红马

它的去向让人悲伤。

一年四季,我最喜欢秋。

在风吹里,她写道:

但你还是你

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

她说诗歌对她来说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这本书,强烈推荐给大家。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读后感800字(3)篇


读完无法平静,也几度矫情一下。了解了诗人,就能更好的了解她的诗,而我从诗中去解读了一个诗人。正如很多名家及读者所点评的那样,没有绚丽的词藻,没有为诗而诗,一切归于自然,那房,那村庄,那路,那树,那草,那喜鹊,那月光,那白,那人,那伤痛,那些事自然又跳跃着呈现在眼前。读来时而悲伤,时而忧恸。如作者所说: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愿多愁善感写在纸上,而生活中永远是乐观且充满阳光。

造物主总会开随机的玩笑,譬如一个女人,给予她无尽的敏感,以及与常人无异的快感,却无法给予她平等的肉身,如果肉身跟不上灵魂,那么这种痛苦就会碾磨成诗句,于是她用月光、麦子、小巫、兔子、忍冬以及想象来向造物主复仇。她有意象:一定有云朵落在水里面了,被一条鱼喝进去了。她有想象:他的头发茂密了几十年了,足以藏下一个女巫。她会拟物:她的腰身渐渐粗了,漆一天天掉落。她有清醒的生命体悟:一个人就是一个下沉的过程,包括庄稼,野草,兔子和经过村庄的云,沉到地上,渗进泥土,悄无声息的。她平淡的诉诸痛苦:我爱着的只有两个男人,一个已经离去,一个不曾到来。她向生活拾来诗意:背一袋棉花往回走的时候,她摔了一跤,她爬起来,天上没有一朵云,地上倒有很多。她是余秀华,一个肉身永远追赶不上灵魂的苦命人。

我不懂诗,余秀华的诗也一样。大部分诗我看不懂想说什么。

但我的确从这本诗集里读到了美,以及(更多的)欲望、忧伤、抗争。

我时常想象,出名前的余秀华,在村里是怎样的境遇?

走路摇摇晃晃,说话呜呜噜噜,生活贫困不堪,困于包办婚姻,这样一个底层中年妇女,却有着如此丰富的内心世界,如此,怎能逃脱周围庸常的人们的冷嘲热讽?

正如她在诗里写的,“忧郁多高贵啊,农村人不适宜”。

多么讽刺。

正是在这样的裹挟中,她勇敢地追求着爱情与自由,勇敢地表白,勇敢地遭拒,勇敢地大声哭泣,勇敢地微笑自嘲。

无论她的诗如何,我都觉得,这个女人是值得钦佩的。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
在这四角的天空下,无数命运的碎片相互碰撞,相互交错。在历史的岁月中,无数的人如尘埃般被风暴湮灭,只是,仍有人在活着,活着,在命运的缝隙中前行。只因为有美好让他们珍惜,有记忆让他们怀念。
福贵,他从富贵走向贫穷,他从虚幻的世界走入现实,家破人亡,没有了支柱的家土崩瓦解,而他,也被抓去不知踪迹。或许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开始,但在遥远的地区躲避枪林弹雨的他,是否会想到,有一个人,在每时每刻地思念他。
家珍,这个一直默默关怀福贵的妻子,这个与他命运息息相连的女人,同样有着坚强与执着。她一直在等待,等待丈夫回头的那一刻,等待与丈夫共同前行的那一天,等待着他们共同活着,走向命运的归宿。似那天空中无数流星划过,重重撞在黑暗中挣扎的社会。无数的火光从历史的扉页中迸发,燃烧着那不屈的心。
福贵、家珍,一位是暮然回首的男子,一位是坚强不屈的女子。他们都这样地活着,这样平凡地活着。在贫穷中,在饥饿中,在严寒中,每一次共同微笑,每一次互相关怀,每一次含泪回忆曾经的片段,然后笑着让泪流下。原来,在记忆中有这样一种力量,让他们不再孤独,不再畏缩。即使被命运的碎片扎得遍体鳞伤,即使生活被一次次悲哀淹没。人们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而他们却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好好活着。
生活是多变的,当我们为挫折而失落,为困难而烦躁,为打击而放弃,我们是否会想到,自己的背后,有着无数人对你的关怀,对你的付出。曾经,那些在记忆中飞舞的一个个故事,在记忆深处流淌的脉脉温情,让我们在一刹感动,让我们微笑面对明天。
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生、死,不仅仅如涨潮时的黑色巨浪,滚滚而来吞没了沙滩上的足迹。它所期待的是一次次破茧成蝶的新生,是一道道生命的脉络。
是那些情感的凝聚,使我们如此坚强。一如福贵夫妇,他们没有在时代中渐渐消失,而是用那平凡的生命,用那平凡的人生,去拥抱我们的心灵。
抬头去看窗外的金色阳光,澄明的天空映鉴着我们的青春。在无数美好的岁月下,有着我们奔腾的身影。
活着,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余华读后感

上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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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2020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2020。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2020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org)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2020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余华活着(精选)


【第1篇】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题记

在大学期间就经朋友介绍看了根据《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葛优和巩利主演的,深有感触。最近才有机会读到原著,竟然带给了我更大的震撼!

这是一部血泪写就的文章,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人间一切惨剧,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并气死了自己的父亲;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变为每日为三餐奔忙的穷苦农民;明白了要珍惜妻子儿女时,却被拉去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也不在人世,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又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儿子刚懂事,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中年丧子);为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伴侣,她却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了一个刚出生婴儿;接着妻子生病而亡,女婿搬运时被压死,仅剩爷孙俩相依为命;外孙却因为吃豆子被撑死!

我很佩服福贵,我佩服他的坚忍,因为他还活着,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他的一生是不幸的,活着就是一种苦难,人生大抵如此,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痛苦悲伤却是漫长的,很少有人因为一件开心的事快乐一个月,而很多人会因为一件事伤悲一年。

福贵曾经拥有他当时想拥有的财富、地位和女人,他没有珍惜,他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他的母亲对他无私的爱,拥有他的妻子对他忠贞不二,拥有他的孩子、女婿对他的尊敬和孝顺,而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他经受了怎样的打击?!是什么给了他活着的勇气?我没有答案。我在思考,在探索!也许这里面包含了生命的意义,题目太大,我不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生命因为存在而有意义,活着就有意义,可能福贵经过这些遭遇后,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我发现我几乎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我的感想,或许我不该在看完《活着》后写什么读后感,我还要继续思索。

不管发生什么,也不为什么,好好活着!

【第2篇】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悲惨得让人的心一痛再痛,你不自觉地就会想:人为什么活着?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为快乐?为追求?还是为什么?

年少时总为月缺花残而伤感,也不时追问:人为什么活着?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加深,繁琐的工作、平淡的生活让我习惯,也似乎让我麻木了,从此也不再思考这个问题。当读到余华的《活着》时,这个问题又现脑海,突然顿悟,人活着,只为活着,仅此而已。

主人公经历了一生的灾难,所有的亲人离他而去,他所拥有的也只有活着了。他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面对春生,这个昔日患难与共的朋友,今日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仇人,他选择了埋葬仇恨,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和福贵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岂止用“幸福”二字来描绘,但生活有时总不能一帆风顺,也会有许多的困难和挫折,有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想想福贵,他经历了无尽的灾难却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们是否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们无法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们却可以通过对福贵人生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不要再问活着是为什么,活着,就是因为活着。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

活着余华读后感


篇一:余华_活着读后感(3000字)

《活着》读后感

水口小学 陆敏

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痛欲绝,还是幸免于难的麻木。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在我们经历的是何等的幸福喜悦,抑或是何等的艰辛苦难,只要活着,再多的苦与累终究会被时间一一磨去棱角,或许在那时我们已经记不得有多苦有多累。

人们总说人犹如那树叶,抽芽、舒展、枯黄、飘落,终究腐烂在泥土里。但我想这不应该是我们惧怕和担忧的,树叶的美还在于衬托鲜花的娇艳,我们的一生终究还有过程的美丽。

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但终究品味着生活的酸甜苦辣,但终究还有福贵活着惦念着他死去的亲人。活着就是一种幸福。

这本书于我看来揭示了一种高尚:那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世界。正如主角福贵贵,一生坎坷多折,经历了家境的破落,经历了国共的战斗,经历了文革的动乱,经历了所有亲人先后离他而去的苦痛,最后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相依为命,默默的活着,无牵无挂的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我想余华最想告诉读者的是: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去面对一切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

篇二:余华 《活着》读后感

一个老人,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在一块土地上,以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活着。

作家余华在小说《活着》的自序中是这样说的: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看到,作家余华在小说《活着》中,精心构思了一位正在艰难而平静地活着的普通中国老人的人物形象。这位老人他的名字叫福贵。在他的人生生涯中,与之相关的九位亲人或朋友或对手,父母亲、妻子儿女、赌徒对手、战场战友,年长的、年少的??全部都死了。他们都死在富贵的前面:他们或死于落迫,或死于疾病,或死于意外,或死于狂热,或死于不幸,或死于饥饿??唯有他富贵老人家一个人还活着。

他与一条同样老态龙钟的老牛,一并地活着。

当然,他也会死去。他已经准备好了,随时随地准备死去:他的床头,悄悄地保留了十元钱,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去用它的。因为,村里人都知道它是给替他收尸的那个人,他们都知道他死后是要和他的家人埋在一起的。

他有时想想很伤心,有时想想又很踏实,家里的人都是他送的葬,全是他亲手埋的。福贵老人说,

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福贵老人是在怎样的状态下活过来的呢?

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作家余华如是说。

我的阅读感觉中,作家余华众多作品中,死去的人与活着的人相比较,前者仿佛更多些。换句话来说,作家余华小说《活着》中许多人物所经

历的通往死亡的道路,之丰富多彩、之残酷无情、之措手不及,令人震憾难止,掩卷难眠作者以生动的文学细节,全景般地向读者献出着众多被迫提前走向死亡的生命。

或许,作家余华的整部小说它只是想证实一句话:人生活着的反面就是人生的死亡。

或许,作家余华以生动的众多文学人物的生生死死的经历,只是想证实一个简明扼要的真理:人生在世,活着,至少,比死去好。

纵观通篇小说中,作家余华构思了九位小说人物与小说主人公福贵建立着极为密切相关的联系。他们分别是小说主人公福贵的父母亲、福贵赌徒中的博弈对手、福贵当兵时的俘虏同事、福贵最亲密的妻子儿女、女婿、外孙??令人难以置信的,这些老老少少的人物,这些男男女女的人物,竟然,一个接着一个地,在小说主人公福贵的眼前,以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活生生地、或迟或早地提前离开了人世。

十位小说人物中,非正常理由下离开人世就有绝大多数。这是一种怎样的群体民众人生状态呢?!

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以普通的生活方式活着,就是这样的艰难吗?

福贵老人笑了一下,说:活着,真的,有时很难。

我用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活着,行不?

福贵老人又笑了一下,说:不是你不想活,而是你自己让自己活不下去。

你自己让自己活不下去。我知道,要理解福贵老人话语中的笑容,只有一个前提:他的这些亲人、朋友、对手们是如何走向人生结局之路的。

人类中群体的死亡事实,将证实着人类活着的人的价值。

请看看,作家余华是以怎样的文学构思天才,精心绘制了小说群体人物的九种死亡会餐之图境,如果允许我用会餐这样的词语的话。

如果说,福贵的老爹之死是被不肖子弟破落行为所活活气死的话,福贵的老娘之死则是农村家族破落之后贫困交加后的必然结果了。其实,福贵与他的父亲,一个家族中的两代男人,都是实实在在的败家子:他们分期分批地、活生生地把祖先家族兴旺繁荣时的两百多亩土地家产全部破败得一干二净福贵的父亲,吃喝玩乐,祖先的土地在他手中已经被玩掉了一半;福贵自己在儿童时期,上私塾读书,雇工

背着代步;青春时期,上城里妓院,同样请妓女背着逛街;有了一点人生胆子后,大手笔参赌,一赌千金,用负数记帐的方式豪赌终于到了这一天,赌金结算的日子里,原本号称徐家的所有的土地家产都归于一个叫龙二的人。就在那天,福贵的父亲,一头倒在粪坑前面,离开了人世。

好一个令人难忘的粪坑。我记得,作家余华在小说《兄弟》中所描写的李光头的父亲,就是死在一个巨大的粪便坑里他是在那种旧式的中国式的粪坑里偷看女人的屁股时掉下粪坑的。粪坑啊粪坑,在作家余华先生的笔下,仿佛成为有着特殊见证作用的部分男人葬身之地的代名词。莫非,这个代名词本身就有着臭不可闻的含义在其中?!题外话,感觉一下而已。话归正传。

福贵的母亲,身患重病,搬出祖先的老屋,住进了草屋;福贵取了家中唯有的两块大洋,去城里买药,给母亲治病。谁知,在城里,福贵遇上了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般的突然事件,他被拉壮丁当兵了旧时中国社会里,进入国家军队的一种中国特色现象:路上的青壮男子,被军队拉上,被军队捆绑上,跟随着,就当上这支军队的士兵了,送去攻打另外的军队了。等他从淮海战场上战败当上解放军的俘虏后回到家时,他的母亲早已经死了。

他的妻子家珍告诉他,我娘死前一遍又一遍对家珍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看到这里,我明白:其实,他的母亲话中有话,她老人家到死都不可能饶恕的是,就是她的儿子赌徒把家室财富最后挥霍一空的

篇三:读余华《活着》有感

读余华《活着》有感

38060132

王磊

前段时间在别人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这篇小说《活着》,小说不长,我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读完后感触很深。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以前的我从来没有仔细想过。上小学时,我不会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我还年幼无知;上初中时,我不会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无忧无虑;上高中时,我也没有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想的是语数外,想的是高考;上了大学,我应该去想想这个问题了,但是因为我来了北航,学了计算机专业,每当诸如此类的问题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个哲学问题,而我是个理工科的学生,这类问题不归我管,于是我一次一次的逃避了这个问题,直到我读了《活着》这篇小说。

用作者的话来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小说中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的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账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从此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

个人觉得悲剧是所有故事模式中最有心灵震撼力的,往往可以一举击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其影响也更深远,短则几天,故事情节依然萦绕在脑海中,多则月

余难以自拔。虽然经历将近三年的工科教育,让我感到自己的思维已经变得逻辑而机械,但是读完后,我还是禁不住的去想那个问题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小说的主人公的一生太悲惨了,如果说他倾家荡产是因为当少爷时挥霍无度的报应,那么这报应自那一开始就没有结束过。从地主少爷变成佣人,被抓去当兵,经历土地改革,自然灾害没有饭吃,又经历文革的动荡,这些生活上的苦已经将一家子的人折磨的很惨了,但富贵还是要一次一次接受亲人各种意外死亡的打击。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了,他只有和一头老黄牛相依为命。想一想富贵的一生,尤其是以我们现在人的观点看,那样的生活不单单是没有意义,更是没有让人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但主人公却一直坚强的活了下来,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什么都没有击垮他!我看不出他活着的希望是什么,但我知道他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这是一种多么强大的希望和力量啊,支持富贵挺过那一切的苦难。

上了大学后,我逐渐明白,人来到这世上就是要受苦的。上高中时候在我的想象中大学生活一定是非常快乐的,但实际品尝了快三年的大学生活后,我明白那是的我太天真。上学期上过一门世界三大宗教的选修课,清晰的记得老师在讲佛教时说过,人的脸就是一个大大的苦字。我们每天拼命的学习,为了什么,实际点人说为了毕业后找个好工作;当我们真的开始工作了呢,我们又要拼命地工作,这又为了什么,正常的人会说为了多赚钱,生活更好。我们就是在自己编织的一个一个谎言中傻傻的奋斗。有时候我们可能对自己的现状不满,感到生活太苦太累,但看了这篇小说后,我觉得现在自己生活中的那些小困境,根本算不上什么。苦难是人生最好的大学。想想我们的来路,哪一步会是轻松快活而长久?来到人世的一瞬,我们就开始承受来自时间和空间的无形挤压。于是,坚忍的存在下来。活着,总有一抹挥之不去的悲情色彩!想要活着,就要学会忍受!忍受责任附加给生命的沉重,忍受现实给予生命幸福又残忍剥夺幸福的痛苦。

《活着》这部小说,使我明白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活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活着就是不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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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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