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中国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欢迎阅读本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一】
培云这个名字是我在2011新浪年度十大好书的榜单上发现的,当时作者的一本名为《自由在高处》的书名列其中。在了解作者的相关情况时,得知熊培云是一位关注现实、关注民生的年轻学者、南开大学的教师。作者自己认为当年他本人最钟爱的个人作品其实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作为有着类似命运的同龄人,我产生了一读此书的兴趣。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个意思并不一目了然的书名,我的阅读欲望其实源于村庄,身为乡下人,我对于村庄和乡土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哪怕只是文字,相对而言,该书的英文名字似乎更为诗意My、Village,My、Country,我愿意将其译为我的故乡,我的祖国由一个村庄可见整个中国应该是该书的主旨了。
应该说我与熊培云有许多共同之处:七零年代初生在乡村、长在乡村,进县城读高中,读大学后走进城市、留在城市至今。我称自己为:活在城里的乡下人。我个人对于城乡差别有过切身的感触,也曾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希望自己能活得更好,为乡下人争气也曾是我的奋斗动力。所以,读熊培云的书我能时时产生共鸣,因为,我们都是失了土地的乡下人。
熊培云的村庄远在长江南岸的江西,有着我不熟悉的乡音民俗,我的村庄在华北平原,两个村庄相距遥远但在共同的国度里,却有着同样的命运,不能不说这命运关系于国家政治。政治课是我从小到大都从未真正学懂的一门功课。也许是男性与女性的不同,熊培云却能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看到政治、从历史的风尘中梳理政治、从故乡一古棵树的命运来分析政治。在过去,政治历史方面的书我往往是读不进去的,也许有主观疏离的原因,但眼前的这本与乡村生活与农民命运相关的、扬扬四十多万字的书,值此过年的忙乱与喧嚣中,我却在年前年后的十几天中把它认真读完。
熊培云有着很好的中文功底,文笔很好,辞句的运用恰切而有力,文采飞扬、情理相融;也因为文学的影响吧,作者的时政分析常由感性的描述入手的,让人很容易理解和接受;也是与作者的教师职业有关系吧,熊老师擅用情境教学法,书中的每一个话题几乎都从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现象、一种感受开始,然后带领读者一点点去挖掘埋藏于表象背后的原因。熊培云应该是个书痴,文史哲方面的书,他应该是读了不少,很多书他不但读了,而且印象很深,行文中常能引经据典、贯通古今。在大学校园里时常会有人感叹,学中文没有什么用,从熊培云这样的中文人身上,我们应该看到文学的熏陶会让你有一支好笔和一刻善感的心。单这两件宝就能帮你成就很多事情,而熊培云除此之外还有深远的忧思。熊培云既是性情中人,常感动于一草一木,同时他又善于思考,一人一事他不仅看到表面也看到内里和反面,回乡与村民一起打麻将的感受,让他得出农民素质足以自治的结论。熊培云是个文弱的书生、怀旧的诗人、默默的思想者。昨天在网上看了他的访谈视频,他不长于演讲,听他说话,不如读他的文字,笔是他更有力的工具。
熊培云很勇敢,在字里行间,他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当今政府的批评和不满:农民收割粮食,国家收割农民,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治,使得市民与农民永远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从历史到今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看到故乡的衰败与荒芜,作者痛心疾首,预感到乡村建设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乡村不振兴,中国谈何富强!北京、上海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依据乡村现状,熊培云提出了他的一系列主张:把土地还给农民,盘活农村的宅基地,真正实现乡村民主与乡村自治、用国家财政和城市资源反哺农村建设。一句话:让农民在自己的村庄里过有尊严的生活。熊培云对自己性格的评价是:温和而又坚定。作者对政府的批评与建议也是温和而又坚定的。他关心时政、忧虑民生问题,但并不像一些政客那样动不动就暴跳如雷、振臂高呼极尽蛊惑,他说地每一句话都不疾不徐但却铿锵有力。
尤为可贵的是年轻的熊培云对故乡建设的贡献没有停留在文字与思想层面,近些年来他走遍故乡的山山水水、遍访各色各样的人与事,真诚地倾听与记录农民的心声,作为走进城市的乡下人,他视每一个农民为自己的亲人,自觉担当起为农民代言的责任。除此之外,在为家乡还能做些什么的问题上,熊培云选择了乡村图书馆建设。作为提笔进城的学子,熊培云一定是从文化阅读中受益颇多,于是想到提高农村人民的文化素养,让他们获得自救的意识与能力,或许是在真正帮助他们吧。如今以熊培云的名字命名的图书馆在九江市永修县一中落成。办图书馆这样的事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熊培云也确实在通过各种可能来吁求帮助。
在我家里,十三岁的女儿见我老是捧着这本大厚书在读,于是凑过来打听:这本书好看吗?在听了我对于这书、这作者和乡村图书馆的介绍后,她积极地表示:咱们也捐些书吧!举目四望,家里的书都是我们的宝贝,后来我们直接在当当定了一些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书寄往江西永修。这么做其实主要也是给自己一丝安慰。图书馆也是我个人喜欢的地方,办个图书馆也是我一个不敢发芽的梦想,如今,熊培云实现了它。我们都是乡下人,而熊培云是其中优秀的一个。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作者的乡土情结在这句话里浓缩。一个有着浓重的乡土情结的学者,写就的这一本意在拯救故乡的书,让我也时时在内心里把目光投向北方那个生养了我的小村庄,乡村路带我回家的旋律弥漫于我此刻溢满乡愁的心。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二】
幸福让人望穿秋水,不如意的事情总是不期而至,比起个人来,时代更容易犯错。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我的村庄,我的中国,像是一个行走于悬崖边缘只要不慎就会永劫不复的孩子的一声悲壮哀呼。到城里去,《打工女孩》中的吕清敏背负的不仅是一家人的期盼,而是一村人对外面世界的惊奇,更是中国社会许多打工者的不得不在没有归属感城市冰凉生活的无奈壮举。他们走了,城里人去了。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土地价值显现。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城市化溢出效应,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农民还是农民,城市人便是农民的主人。老家的一亩三分地都也被烈强鬼子强行占据,回不到的故乡,谁的故乡不沦陷?土地又被政府变了戏法似得要了回去,以致于农民安身立命的生死符荡然无存。其实,农民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就是安身立命,不拖国家发展后退,还有什么比它来的更加实际踏实。
通常,除非通过高考或参军提干等几种方式变更其身份,农民之弟继续当农民直到社会开放了,农民才有机会升级为农民工。须臾,中国今天的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早在***、高考恢复年代就已经有雏形,只有党员,红色无产阶级的政治面貌才能是国家发展对象的潜力军,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高一级单位,就机会平等都全被蔑视。甚至人人平等的高考,农场主把知识青年硬留于场地,活生生地烧完知识青年的青春烈火。小平同志的出现,才得以解决了很少的一部分。小平同志,你好!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不适应、落差感,别人眼里社会分层中的最底层。但还继续秉承着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优良农村传统。
期许着能快速融入城市,成为城市人,生怕牵连城市风貌。农民工,城市GDp的主要贡献者,随着世界潮流步入城市,在他们背后是无尽的辛酸。即融不到城市,又回不到乡村,同在蓝天下,乡村仿佛是监禁和流放之地。显得格格不入。城乡户籍的二元结构制度,机械式地把农民排挤在外,难道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制度扭曲人性,着力改造社会,首先需要做的是改造关系,改造制度,而非改造人性。农民,待想回到故乡时,故乡不在。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他说,他的故乡就是天堂,好比落叶归根。他们说。
猪、牛、羊、狗,泥土、山川、河流,全部回归自然,回到农村,回家。生活真的是可以沉浸其中而又不必过得那样匆忙,观察,观察农村生活的静谧。王小波先生更是观察得细微。在《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农村生活猪牛羊狗的性交易被观察描写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随着社会各村庄的联系加强,性交易变成了性交伇。调皮的孩子更是喜欢让动物的性交失败,然后在一边沾沾自喜。顽皮的孩子啊!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不想被别人设置生活,相反,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更是连猪都不如。然,我们的乡村无须别人设置,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在自在开放。
乡村,更是要让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辩证法体现在之上,自在生长,不引起过分的关注,保持村庄独具特色。早在多年前的送文化下乡就完全在设置向下文化,农村不缺少文化。农村,有独特的乡村文化,何须送文化下乡。这一点,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就说得比较详尽。城里人去农村指着麦子说那是稻谷,可笑之极,在红旗下生长的孩子是如此娇惯。乡村居民天赋才智并不弱于城市人民,而其锻炼身心及其与自然接触的机会,是为城市所不及。
古今中外英雄豪杰、名将贤相、实业家、科学家出身于田间的甚多。一旦乡村人民接受教育,人才产生,未可限量。中国人的愚、穷、弱、私,完全无法强加在农民身上,中国农民的同质化,即使私心在时代发展中膨胀起来,农村邻里仍相互协助。国家、组织、机构无非只是一个具有相对领导性的团体,但一件事在社会运行的成功因素,往往是因为对某件事具有共同情感的个体而组成的临时性小团体,无关机械团体和有机团体。
嘲笑,是庶民对一个荒诞年代最轻松也最直接的反抗,没有比嘲笑更反动的了。政治权利机构,于农村代表权力机构的村委会,协调村庄各事项的顺利运行。这也是上头安排的政治任务。于生活中,村委会的作用极其渺小。族长权力,爸爸式权力,农村克里斯马都可以一一解决问题,且言欢意合。对于村委会处理事情的不公,平民有的也只是嘲笑。当一届换取另一届的时候,平民为其吊诡,其他的也只是云淡风轻。政治的不置可否,无关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我挑水,你耕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农忙时大家相互帮组,好像是***遗留下来的自主公社,不同的是,不上交公粮。助人自助,希冀于有一个大丰收。闲暇时便偶尔聚在一起谈笑,你家的猪有多大了,我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其实农村之间的交流是你传我,我传你,是个极其熟悉的社会,大家不必多说,都略知一二。闲言碎语后,继续为各家的生计忙碌。
政治、经济对于农村的村民遥不可及。只有把一切大致还原到农村具体的生活中来,村庄才可展现它宁静和静谧的独特面貌。炊烟袅袅中的一日三餐是为其丈夫农活归来后的盛宴,全部的感情都融入一饭一菜中,没有大多的言语,就足矣。儿时玩伴一起游戏,各具声色,全是游戏高手。放学,山坡割草,追逐牛羊。一起谋划怎样去偷别人家的果实,全部计谋成功,那些老谋深算,照样被一群小孩算计,哈哈,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我们用手和袖子横着擦鼻涕的年代,鼻涕的味道都是甜的。因为膝盖自己会长好,而衣服不会,摔倒了父母起先问的就是衣服摔烂没有。看到如今孩子的各种琳琅满目的餐巾纸和服装,总会找到一个相反的熟悉场景。那一些似曾相识的场景总会让人激动不已,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回不去,回不去的村庄,回不去的小时候,地方如何记忆。
在这样一个时代,强者总是不遗余力地驯服弱者,希望他们毕恭毕敬,然而所有的苦难无一不在重申。如果不能保卫自己,弱者对强者的尊敬从来都是一文不值。保卫村庄,捍卫村庄。然则隐形因素,国家GDp、城市化、全球化无一例外都在窥视着农村一隅,希望从中捞取黄金,抵制反抗浮光掠影。强权之下,少数人奋起反击,为灵魂努力征战,多数人隐忍苟安,为肉体尽责繁衍,也算是人类社会中的常态。回不到的故乡,故乡也沦陷。呼吁庶民对故乡仅存的灵魂捍卫。人终究有自私自利或自我保护的本性,否则人就不能生存。故乡,天堂。
这一种臃肿不协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态,也许很多年后会因速度过快反而拖国家后腿。没有乡村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是危险的,这不只是在于来自乡村的一些朴素观念可以哺育城市,还在于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化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硕大的怪胎。正如陈文茜《只剩一个角落的繁华》里说,发展的脚步慢一些,再慢一点,不然,时代跟不上,灵魂赶不上。不慢,恐怕就不会出现一个繁华的角落。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枕边书,历时一个多月,完毕,足以恩泽众生灵魂的无私无欲。回不去的故乡,回不去的童年,希冀在天堂寻到故乡,找回童年。
边陲的村庄,我总以为那应当是粗犷而寂寥的。
但刘亮程先生却构建了一片完全背离我想象的纯净天空。
那是一座怎样的村庄呢。
它的名字未曾被世人所知,它的呐喊消逝在无尽的苍穹,他仿佛迷失在一个真空的角落。
它是黄沙梁,人们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繁衍生息,同家畜们,同树木与河流,释放生命伊始的哭叫和结束的嗫嚅,山坳里的一切都凝结在这生命,与之融合,镌刻于岁月的褶皱。
它是黄沙梁,没有细雨绵绵的怅惘,没有山歌飞扬的豪放,没有芳草萋萋的浪漫,只有一些年复一年在墙根田埂劳作的人们,一些专注于鸡毛蒜皮小事的农夫和村妇。
它是黄沙梁,渺小而又真实地存在着,养育了那样一群人,滋生了那样一种风情。
对于这祥和村庄的描绘,让人从内心平静。
大到村子里的居民牲畜,小到荒野中的花草虫豸,有形的砖土院落,无形的阳光空气,都让人不禁要停下来欣赏。
主人公是村中一名普通的农夫,他闲散而自由,可以扛着锨面朝黄土劳动一日,也可以踏着晨露悄然离去,到野外探寻生命的遗踪。
他同时更是个思考者,以异于旁人的独特视角,对天地万物发表着精妙的见解。
他由动物的性格中看到人性的侧影,也发掘着植物掩藏的不为人知的历史。
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茫远而又切实,让人在淡淡愁绪中体味深沉的冥想。
常常在品味那些波澜不惊的文字是感觉心潮澎湃。
一段平淡的关于牛羊的记述,能激起对于生命和自然美的无限感慨。
读到许多人默默走出院门,被别人以为去了田间,却再也没有回来的时候,不觉想到抛弃故乡,在异地的迷失与漂泊。往往这样简单的语言空白更加富于诗意,它洗去世俗杂尘,只留下一段段无拘束的联想。
那些匆匆过客未曾让道路记住他们任何一双足印,而淳朴的村人却终究会回到那让人深深眷恋的泥土中。这又怎能不使人开始思考生死呢。
这村庄向我展现了她的生机,也敞开了她温软的怀抱。
透过纸页,越过千山万水,我欣赏着她独特的,雅致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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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确定刘亮程是认同梭罗的。
与梭罗的大安静相比,刘亮程是羞涩内敛的。
他也是充满着小计谋的。
在不自觉中,我拿《瓦尔登湖》和《一个人的村庄》做比较。经常是两本书交错着在脑子闪动,刘亮程的村庄充满烟尘味道,而梭罗在水边。
阅读《一个人的村庄》是会时常走神儿的。不停的走,走到许多年前的安静湖畔。
2.
最可怕的事不是一个人站在旷野,而是无助的穿行在人群中。对四伏的危机束手无力。
与以往的阅读相比,这一次我没有让自己不舍昼夜,大块的吞噬。从而在疲倦中完成阅读。通常,上午八点到十一点:晚秋的阳光晃上办公室的窗子。我这个意外偷袭村庄的外来客,悄声潜入。我尽量使自己沉默,不让星点的声响惊动村庄的熟。或者是晚上,也是八点到十一点,那时我像一个离开家园的孩子,正在不弃不舍的找寻回家的路。
最近,睡眠出奇的好。
3.
为了某个章节某个场景某个句子,我都会驻足停步,欣欣然好一阵子。
我没有多少事情要做,屋檐下也没有悬挂的锄镰锨镐。有时,风旋起我搁置太久的白纸。我都会不动声色的码齐,用一块重物压制住。
在相对闲适的状态下,有时矫情的怀想起越来越远的故乡。一个一个的脸孔铺面而来,有的是早已死去的邻人,有的是正在老去的同伴。
我知道他们不论活着的或死去的,都早已不把我当做是属于故乡的人。我在他们的印象里,是一只飞离故乡的鸟。适时的登上了高枝,优越的俯视他们。
这样的俯视他们是不需要的。可我们需要。我们不觉得是俯视,我们当自己的亲临。
4.
我甚至想象刘亮程独自微笑的享受村庄给予的一点一地的收获。收获者的快乐,不仅仅是人的快乐。是老鼠的,也是万物的。
刘亮程的创作过程是孤独的。那是一只鸟的孤独。他说鸟说着无人能懂的鸟语,虽生动也枉然。刘亮程以文字的方式独自说话,谁懂?浮华不懂。呱躁不懂。
我欲懂得,所以静听。
刘亮程不厌其烦的述说,有时我认为这样的述说未免缺少激情与跌宕,阅读暂且搁置一二个时日。转身回来,像一盘带子重又放出平缓的调子。
我又浸润。
5.
人筑屋的地方适合鼠打洞。
我用目光和心的灵气走近《一个人的村庄》。此行,将永生不得回来。
是刘亮程赋予草顽强的秉性,还是草原本就有呢?那村庄呢?村庄赋予刘亮程什么?忍耐与敏感?瓷实的文字?还是无人处他的莞尔一笑?
盛开和释放只属于村庄。
空城的寂寞是内心的寂寞。村庄的破败是家园的破败。
6.
都在忙碌。
忙碌村庄以外的大事情。只有我为一座村庄黯然神伤。或许不仅仅是我,只是我的语言笔得过鸟的喋喋。没人愿意懂得。
都是些可有可无的闲杂事,麻木了水一样的眼睛。以至于有一天我们忽略了树上的叶子,林间的虫鸣。岁月的利刃一下一下的在我们脸上心上刻画年轮。我们嘻嘻哈哈的傻乐。生命的家园从此荒芜。
7.
闲置在村庄的家,记得光阴里的所有旧事。老去的树,剥落泥坯的墙,晒太阳的老人,这些都在重复,一天一天没有两样。只有20年前出走的小孩很少回来,不知他是否想念村庄,村庄在不经意的某一个瞬间想念着他。那个孩子混在外面,他放弃了倾听庄稼生长的时机,独自漂泊着。他在感叹流云和逝水,要倾听也是倾听一个人孤寂的心跳。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毫不吝啬地裸露自己:思想、灵魂、家世、身体,只要他有就会倾倒出来。而此刻的阅读便成了造访。村庄中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几个人来找他们。我来找他,他便没有理由有所保留。这是温润的厚实的笨拙的文字盛宴,除了满足和感恩,再无其他。
8.
我以一己私利修改刘亮程的文字,只是这样的修改限于意念之中。我让这些舒缓的叙述穿越山水的隔断,进入我自己的村庄,或是成为赵家老四,或是成为徐家老大,他在我阅读的过程里少有成为刘家老二。他说话,甚至卷烟或做事都像是与文字无半点关联。后来,我把他定位为乡村文化人。用思想和灵气给自己造就一对翅膀,翅尖略一点地,就已是关山路远了。他在远离村庄的岁月,年年眼望村庄:怀念树怀念狗怀念幼时的藏猫猫。
原本寡淡的乡下日月,在文字间多几分润泽鲜活。这是文字自身的魅力更是写作者内在的修为。
9.
阅读和写作一样,是极其个体的行为。意念的杂草蔓延,比风还自由。只是因为一次阅读,只是因为村庄这个词,我误以为我开始熟悉了刘亮程这个夹带在书页里的名字。只是汉字罢了。至于我自己暗自创建的诸多联系,我想这是质朴的篡改。没有人会想着去责备。
一段一段的岁月,叠加起来是一生。谁都躲不掉这样的叠加,那匹马也是,那头猪也是。
10.
诵丧的冯三是个才子。他年谁诵冯三的丧?炊烟纠缠着,树根盘结着。人,错综复杂着。谁,知晓?是飞扬的尘,不是我。不是刘亮程。
冯三诵得村庄旧面孔日渐少了。我自己的村庄也是。一个村庄便是所有村庄的横断面。
总是母亲对我说起村庄又有人死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激动起来。与那个名字有关联的许多事件一一浮现。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也只有这个特定的时间段才显得壮观。原来我和故乡,和故乡无数的名字都有瓜葛。原来我久居乡村的20年,并非空洞的白纸。这20年的记忆是酒,愈是旷久愈是至醇。
11.
在不间断的听说与怀想中,我发现与故乡的丝丝缕缕的关联逐渐的稀少。我害怕某一天,父母不在的日子,谁还会提示我故乡天空的云卷云舒。故乡的衰败破旧终将和我扯不上联系。那么什么还愿意出来证明我是故乡的孩子?证明故乡是我庞大壮美的根系?没有。
容颜不能。血缘不能。乡音不能。而文字,那时苍白。
可以的,只有夜夜不能入睡的怀想,身体里某一处固执的疼痛。
村庄不会丢失,他永存于心。
12.
村庄是刘亮程的所有。村庄给予他一切,又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的折腾他。他,不安宁。身体灵魂。
生命的过程是不断奔跑的过程。奔跑是为什么?不外乎两个原因:躲避、追逐。
我们不停的躲避又不停的追逐。这个过程几乎延续了每个人的一生。
在《一个人的村庄》第二辑第28节《偷包米的贼》,是我阅读时最感痛心的章节。贼因几棒包米伤了一条腿,却以一条拖拉的残腿让一个少年有了一生的梦魇。他不能自拔。
生命的结生存的劫,至此无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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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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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
这些平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平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情流。盛夏已走远,初秋蓦然至。是该静下心来阅读一本好书、晕染一段记忆了。在农村长大的我自然对农村有一种无比眷恋、魂牵梦绕的情愫。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质朴的语言和浓的化不开的乡愁,深深的触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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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驴、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
他常常扛一把铁锨,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好像在填平内心的沟壑。有时,他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他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他有时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
他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他猜想狗的心事——《狗这一辈子》一文中开篇写道:“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文章看似写狗这一辈子,归根结底写的是人这一辈子。
文中所描述的狗的际遇同样会发生在人的身上,是很多如同狗一样活着的人的际遇。狗这一辈子很不容易,做人其实更难。他以人的视角去观照万物,真正体现了人与身边一切生灵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但不管怎样,从今以后,我们会对狗乃至对我们周围全部曾经被我们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事物多了一份敬畏之心——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是一个奇异的景观,都有一部纷繁的心灵历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坚韧。
他站在驴的立场上思考驴性和人性。《通驴性的人》一文中反省道:“人穿衣乃遮羞掩丑。驴无丑可遮。它的每个部位都是最优秀的。”“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他以对待恋人的火热激情、以对待母亲的感激之情蘸满理性的墨汁讴歌着他深爱的那边土地。
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
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能否晒到阳光而担忧,他与虫共眠悟出“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一个人,要么庸俗,要么孤独”。
作品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到:“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
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象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这种荒芜的背后是一种难以言说的苍凉和无奈。
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英格兰作家赫胥黎说:“越伟大越有独创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我想正是作家们享受着这种寂寞孤独而丰富着我们的心灵世界和精神生活。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谁说不是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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