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欢迎阅读本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一】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二】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这不,前两天青岛的平度村拆迁征地发生了流血事件。因村民不满征地,守卫自己的土地而被烧死在帐篷中。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三】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欢迎阅读本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一】
即使没出过国门,在电影里我们还是可以多次看到,在欧美国家或者日韩的乡镇农村,大片的沃野和森林掩映着上百年的古堡、木房子,汽车悠闲地开在寂静无人的公路上,原始古老与现代生活交相辉映,彼此遗忘了界限,厌倦于都市拼搏的人在这里诗意地栖息。
而中国今天的绝大部分乡村,则是另外一种面貌:古老民居荡然无存,现代建筑光怪陆离,读书成才者谋生都市,打工的年轻人鲜有归来,村头巷尾寥落的是妇弱老幼,费孝通念念不忘的那个乡土中国已经渐行渐远,破碎的乡村中唯有江河山川和日月星辰依旧古老。
比起原始也原始,现代也现代的西方小镇,我们的乡村真是原始得不原始,现代得也不现代。何以至此?读熊培云的新作《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或许能找到一些答案。
在熊培云唐德刚式的诙谐和幽默之中,我们听他以沉痛却乐观的笔触用家乡小堡村的经历串起他对百年中国乡村大视野的梳理和重建:农民与土地的拥有与被拥有,革命和运动时期的农村,鬼子来了之后的农村,城乡不平等的起源,乡村民主和乡村精神,乡村生活的救赎与信仰,以及随处可见的他自己的乡村成长见闻和其家乡父老的生活命运纪事。
他的小堡村乡村叙事,晓白通畅,入眼入心,既讲故事也讲历史,既有调查也有理论,更有文学、名言和电影,目的不仅在于为一个个沦陷的故乡进行抒情式祭祀,更为了寻找今天乡村面貌的历史和现实逻辑,以及几千年来中国乡土社会的自治经验和自济精神,以期在眼下的城乡治理中,为当今的中国农村破碎的面貌和残缺的权利,在理论远景上开凿一条城市反哺乡村、乡村人才走出之后再归来的改良之路,以达到法国那种城乡两忘的乡村新貌。
多少年来,在鲤鱼跳出农门的思想照耀之下,出身于农家的知识精英,要么出于对故乡的自卑,要么出于对都市的拥抱,要么出于对名利的匍匐,唯恐不知识,唯恐不精英,唯恐不权贵,与过去再见,对现实大地和故乡落日缺少一种最基本的观照与回望。
同是70后一代崛起的知识精英,许知远和熊培云的道路有两种代表性。前一种是城市青年匍匐于西方理念后的都市和中国代言,用家国山河诠释别人的理论,是对他乡的全面拥抱;而后一种则是乡村青年进城读书继而西方游学之后归来的故土沉思,用别人的理论来审视故国河山,是对故乡的再次拥抱。在他乡和故乡的分野和历史渊源之中,我们似乎隐隐可以看到近现代一百多年来中国知识阶层对救国救乡的两种精神传承。
这两种分野,其实并无实质上的好坏优劣之分,也并没有绝对中西之分,我相信他们两人的思路转进也都其来有自,与他们的生活经验、家庭熏陶和城乡成长环境都密不可分。但比起许知远的情绪性、拿来主义和自陷于理论的方阵,熊培云的这种明朗开阔、深浅转换自如和扎根于苦难之上的浪漫性,确实有一种阅读上的沉浸感,以及阅读之外的现实感。
所以熊培云的著书立说、田野调查、乡村介入,更让我看到他从云端落到大地后的坚实感。留学法国、游历海外、文学电影也让他身上也被撒上了一层西方思想学说和普遍人性的光辉,同时他承接着费孝通、梁漱溟、晏阳初、卢作孚等乡村建设先驱的梦,熊培云甚至说,以后会像他们一样更多地回到乡村甚至扎根于乡村。这种上个世纪没能完成的乡村实践,或许将是未来中国乡村的根本出路。
熊培云的这种理想主义,面临今日中国磐石般的巨大现实,或许是稍显浪漫,但他对乡村的这种关怀和敬意,却引起无数出身农家在城里站稳了脚跟和尚未站稳脚跟的人的共鸣,更讲出了像我这样到他乡寻梦而梦不在、回故乡暖心而故乡不在的年轻农家子弟的心声。
回首建国60多年来,在农村包围城市成功之后,城市却不愿意包围农村了,城市在物质建设的马车上奔驰,而乡村却是大踏步地后退,二元分治却是越治越远了。而更悲哀的是,我们既没学会怎么样建设城市,同时也丢掉了怎么样乡村自治。在宗法宗族被破坏掉之后,在乡村礼数和历史传统被破坏掉之后,农村终于丢掉了几千年来形成的灵魂。
今天,大多数的乡村或远或近地都通上了公路,纵向比较乡村的发达确实进步有加,但是横向比起来,城市和乡村的绝大落差拉开了两者之间的鸿沟巨壑,让彼此异为天壤。
前些年,为了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当地政府会在很多地方刷一条标语,叫要想富先修路,这些年公路修得差不多了,但是农村发展依然面临巨大问题,修路或许不是最主要的,正像熊培云说的,如果修路只是为了更方便地从农村抽血补给城市,为了让更多农家子弟读书成才后留在城市贡献税收,为了让更多打工者披星戴月地建设城市,这路还不如不修。
最缺少也最重要的,是结束城乡对峙,为人心铺一条回乡的路回到故乡、建设故乡、享受故乡,不是为了寻找记忆,而是为了寄托未来,就像欧美乡镇的人们一样,在城市中谋生,在乡村中谋心,在鸡鸣狗吠中安卧而睡,在风霜小径上漫步人生,回归亘古的人世夙愿。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二】
这是一本每一个漂泊在异乡的人都应该读的书,也许书里的小堡村只是熊先生的故乡,但是发生在那里的事无不同样发生在我们的故乡,那些难以抗拒的变化,那些令人难过的变化,那些带来希望的变化,当我们通过这本书联想起故乡的这些年,你会看得更明白那些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什么。当然,作者的用意并不只是简单的唤起读者的乡愁而已,他旨在通过文字撩起人们对农村里发生的一切的关注。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断的回想起自己的故乡,我的老家虽然不是农村,但也只是比农村稍微发达一点的小镇而已。在我居住的单位大院里,也有一棵如书中所写的老树,约莫两三个人才能抱的住,那棵树曾经给我带来过很多欢乐,虽然我至今不知道它的科属,我只记得它很高大,有茂盛的枝叶,在炎热的夏夜,睡不着的大人们会待在树下乘凉聊天,而如我一般大小的孩子们则会围着树打闹嬉戏,到了秋天,树下洒满了落叶,我们便把它扫拢,然后点起篝火,我和小伙伴们围着篝火,莫名其妙的开心着,笑着往火堆里投各种东西,直到火堆熄灭,这是我最喜爱的游戏之一。而这棵树在一次商品房的建设中被砍伐了,连根刨起,大人们虽然一边砍着一边叹息着可惜了,但是这一切抵不过新房带来的喜悦,后来,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兴起,大院里的树也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新楼的矗立,在我的印象里,大院永远是郁郁葱葱的,是干净的,然而今年过年回去时,走在路上,只有深一脚浅一脚的泥水。我是2000年离开家北上求学的,似乎,从此以后,我每次回来,家乡都会得意洋洋的向我展示它的新变化,拆掉了我走了将近十几年的有着近百年历史的青石板小街,变成了索然无味的商业步行街,公共体育馆也没有了,田径场变成游乐园,老房子一片片的拆掉,建起了奢华的政府广场,山顶上的那个古塔也装模作样的锁住了塔门,禁止人们进入,要知道我年少时,每天早起晨练都会爬到塔顶,然后吹着风,俯视着整个城镇在渐起的喧嚣中慢慢的苏醒,那是多么惬意的事啊。然后有了环路,一圈一圈的环城公路,劈开山,趟过农田,有了新的地标,地名,而这一切都不再是我所熟悉的,每次和家人聊天时,当他们说起某个地方时,我总是听着那些新地名一脸的茫然。就这样,我的故乡在这些变化中渐渐消失殆尽,今天的我也只能在梦中在记忆中再见熟悉的家乡了。
其实,这些变化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好处,它们也只是紧紧跟上国家的发展而已,同时,从它的变化也能看出一个国家的变化,城镇如此,农村亦如此。我想这也是作者的书名的由来吧。
在书里,作者回顾了小堡村的历史,也描述了其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过往农村里的重要性,也谈到了如今农村的执政组织的局限性,从曾经的只会种田,到现在的外出打工,介绍过农村在战争时期的动作,也说起现今农村的娱乐活动,在这些描述里,不难看出,农村在不断的适应着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心酸。
农民工是如今人们提起农村不得不提起的一个族群,在工地上,在工厂里,在路边,在街头,在如劫难般的春运里,到处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或者抛家弃子,或者拖家带口的,从事着最底层的工作,希望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寄回老家盖新房,亦或在城里买下房子定居,每年都有不少的无良商人卷走他们的血汗钱,每年也有不少的民工因为工作落下伤残甚至丢掉性命,但是,他们依然顽强的生存着,努力的适应着社会的发展,没有保障,小心翼翼的奔波在城市里。我曾经在深圳关外的一个小村里住了两个多月,这里虽说是一个村庄,但这里只有少得可怜的几块田地,大多的都是台湾人或本地人开办的小工厂,这里的外来民工要多过本地人,他们通过各种途经来到这里,有的进了工厂有固定工作,有的流落街头打零工,有的成了失足妇女,有的成了罪犯。我曾经和他们中的一些人聊过,他们身后大多都有着含满泪水的痛苦的故事,有个大姐四十多岁了,之前生了几胎都是女孩,本来都结扎了,可是熬不过男人的逼迫,最后又手术松扎,千辛万苦终于生下一男孩,可是男人却跟别的女人跑了,把大姐和刚满两岁的儿子扔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指望那一亩三分田是难以养活的,大姐只好跟着老乡跑到这里来,靠着接零工,勉强拉扯着孩子,我离开那里时,赶上当地工厂淡季,大姐彻底失业了,我还记得,大姐坐在她不满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房间里潮热难堪,孩子在屋外玩耍,平房外是一座高高的高压电铁塔和正在动工的宽阔的建筑工地。我也还记得第一次在另一家工厂见到那群稚气未脱的打工妹时,我的震惊,她们最小的刚满16岁,最大的不过20岁,我很天真的问她们为什么不去上学,我甚至很生气她们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和埋葬了未来,但是她们只是很冷淡的笑了笑,这不是她们的第一家工厂,也不会是最后一家,她们似乎觉得这才是她们的生活,至于我说的那些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在那里通过她们我接触到了一个完全颠覆了我认知的世界,甚至我觉得那才是这个世界的这个国家的本来面目,我不过一直活在一个虚构的层面,自那时起,我才了解,农村和那里的人的生活远非我们从电视里和道听途说里所知道的那样,自那时起,我开始关注他们,因为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生活,真正的世界。
而我上面所说的这些也是我在阅读这本书时不断想起的,我很后悔我没有在那里多待一段时间,虽然我刚去时极端不愿意。不过我想还会有机会的,而熊先生这本书也将会帮助我更好的去了解和关注他们,是的,这片土地和之上的人们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也许帮助。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三】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这不,前两天青岛的平度村拆迁征地发生了流血事件。因村民不满征地,守卫自己的土地而被烧死在帐篷中。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边陲的村庄,我总以为那应当是粗犷而寂寥的。
但刘亮程先生却构建了一片完全背离我想象的纯净天空。
那是一座怎样的村庄呢。
它的名字未曾被世人所知,它的呐喊消逝在无尽的苍穹,他仿佛迷失在一个真空的角落。
它是黄沙梁,人们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繁衍生息,同家畜们,同树木与河流,释放生命伊始的哭叫和结束的嗫嚅,山坳里的一切都凝结在这生命,与之融合,镌刻于岁月的褶皱。
它是黄沙梁,没有细雨绵绵的怅惘,没有山歌飞扬的豪放,没有芳草萋萋的浪漫,只有一些年复一年在墙根田埂劳作的人们,一些专注于鸡毛蒜皮小事的农夫和村妇。
它是黄沙梁,渺小而又真实地存在着,养育了那样一群人,滋生了那样一种风情。
对于这祥和村庄的描绘,让人从内心平静。
大到村子里的居民牲畜,小到荒野中的花草虫豸,有形的砖土院落,无形的阳光空气,都让人不禁要停下来欣赏。
主人公是村中一名普通的农夫,他闲散而自由,可以扛着锨面朝黄土劳动一日,也可以踏着晨露悄然离去,到野外探寻生命的遗踪。
他同时更是个思考者,以异于旁人的独特视角,对天地万物发表着精妙的见解。
他由动物的性格中看到人性的侧影,也发掘着植物掩藏的不为人知的历史。
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茫远而又切实,让人在淡淡愁绪中体味深沉的冥想。
常常在品味那些波澜不惊的文字是感觉心潮澎湃。
一段平淡的关于牛羊的记述,能激起对于生命和自然美的无限感慨。
读到许多人默默走出院门,被别人以为去了田间,却再也没有回来的时候,不觉想到抛弃故乡,在异地的迷失与漂泊。往往这样简单的语言空白更加富于诗意,它洗去世俗杂尘,只留下一段段无拘束的联想。
那些匆匆过客未曾让道路记住他们任何一双足印,而淳朴的村人却终究会回到那让人深深眷恋的泥土中。这又怎能不使人开始思考生死呢。
这村庄向我展现了她的生机,也敞开了她温软的怀抱。
透过纸页,越过千山万水,我欣赏着她独特的,雅致的风韵。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1.
我确定刘亮程是认同梭罗的。
与梭罗的大安静相比,刘亮程是羞涩内敛的。
他也是充满着小计谋的。
在不自觉中,我拿《瓦尔登湖》和《一个人的村庄》做比较。经常是两本书交错着在脑子闪动,刘亮程的村庄充满烟尘味道,而梭罗在水边。
阅读《一个人的村庄》是会时常走神儿的。不停的走,走到许多年前的安静湖畔。
2.
最可怕的事不是一个人站在旷野,而是无助的穿行在人群中。对四伏的危机束手无力。
与以往的阅读相比,这一次我没有让自己不舍昼夜,大块的吞噬。从而在疲倦中完成阅读。通常,上午八点到十一点:晚秋的阳光晃上办公室的窗子。我这个意外偷袭村庄的外来客,悄声潜入。我尽量使自己沉默,不让星点的声响惊动村庄的熟。或者是晚上,也是八点到十一点,那时我像一个离开家园的孩子,正在不弃不舍的找寻回家的路。
最近,睡眠出奇的好。
3.
为了某个章节某个场景某个句子,我都会驻足停步,欣欣然好一阵子。
我没有多少事情要做,屋檐下也没有悬挂的锄镰锨镐。有时,风旋起我搁置太久的白纸。我都会不动声色的码齐,用一块重物压制住。
在相对闲适的状态下,有时矫情的怀想起越来越远的故乡。一个一个的脸孔铺面而来,有的是早已死去的邻人,有的是正在老去的同伴。
我知道他们不论活着的或死去的,都早已不把我当做是属于故乡的人。我在他们的印象里,是一只飞离故乡的鸟。适时的登上了高枝,优越的俯视他们。
这样的俯视他们是不需要的。可我们需要。我们不觉得是俯视,我们当自己的亲临。
4.
我甚至想象刘亮程独自微笑的享受村庄给予的一点一地的收获。收获者的快乐,不仅仅是人的快乐。是老鼠的,也是万物的。
刘亮程的创作过程是孤独的。那是一只鸟的孤独。他说鸟说着无人能懂的鸟语,虽生动也枉然。刘亮程以文字的方式独自说话,谁懂?浮华不懂。呱躁不懂。
我欲懂得,所以静听。
刘亮程不厌其烦的述说,有时我认为这样的述说未免缺少激情与跌宕,阅读暂且搁置一二个时日。转身回来,像一盘带子重又放出平缓的调子。
我又浸润。
5.
人筑屋的地方适合鼠打洞。
我用目光和心的灵气走近《一个人的村庄》。此行,将永生不得回来。
是刘亮程赋予草顽强的秉性,还是草原本就有呢?那村庄呢?村庄赋予刘亮程什么?忍耐与敏感?瓷实的文字?还是无人处他的莞尔一笑?
盛开和释放只属于村庄。
空城的寂寞是内心的寂寞。村庄的破败是家园的破败。
6.
都在忙碌。
忙碌村庄以外的大事情。只有我为一座村庄黯然神伤。或许不仅仅是我,只是我的语言笔得过鸟的喋喋。没人愿意懂得。
都是些可有可无的闲杂事,麻木了水一样的眼睛。以至于有一天我们忽略了树上的叶子,林间的虫鸣。岁月的利刃一下一下的在我们脸上心上刻画年轮。我们嘻嘻哈哈的傻乐。生命的家园从此荒芜。
7.
闲置在村庄的家,记得光阴里的所有旧事。老去的树,剥落泥坯的墙,晒太阳的老人,这些都在重复,一天一天没有两样。只有20年前出走的小孩很少回来,不知他是否想念村庄,村庄在不经意的某一个瞬间想念着他。那个孩子混在外面,他放弃了倾听庄稼生长的时机,独自漂泊着。他在感叹流云和逝水,要倾听也是倾听一个人孤寂的心跳。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毫不吝啬地裸露自己:思想、灵魂、家世、身体,只要他有就会倾倒出来。而此刻的阅读便成了造访。村庄中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几个人来找他们。我来找他,他便没有理由有所保留。这是温润的厚实的笨拙的文字盛宴,除了满足和感恩,再无其他。
8.
我以一己私利修改刘亮程的文字,只是这样的修改限于意念之中。我让这些舒缓的叙述穿越山水的隔断,进入我自己的村庄,或是成为赵家老四,或是成为徐家老大,他在我阅读的过程里少有成为刘家老二。他说话,甚至卷烟或做事都像是与文字无半点关联。后来,我把他定位为乡村文化人。用思想和灵气给自己造就一对翅膀,翅尖略一点地,就已是关山路远了。他在远离村庄的岁月,年年眼望村庄:怀念树怀念狗怀念幼时的藏猫猫。
原本寡淡的乡下日月,在文字间多几分润泽鲜活。这是文字自身的魅力更是写作者内在的修为。
9.
阅读和写作一样,是极其个体的行为。意念的杂草蔓延,比风还自由。只是因为一次阅读,只是因为村庄这个词,我误以为我开始熟悉了刘亮程这个夹带在书页里的名字。只是汉字罢了。至于我自己暗自创建的诸多联系,我想这是质朴的篡改。没有人会想着去责备。
一段一段的岁月,叠加起来是一生。谁都躲不掉这样的叠加,那匹马也是,那头猪也是。
10.
诵丧的冯三是个才子。他年谁诵冯三的丧?炊烟纠缠着,树根盘结着。人,错综复杂着。谁,知晓?是飞扬的尘,不是我。不是刘亮程。
冯三诵得村庄旧面孔日渐少了。我自己的村庄也是。一个村庄便是所有村庄的横断面。
总是母亲对我说起村庄又有人死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激动起来。与那个名字有关联的许多事件一一浮现。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也只有这个特定的时间段才显得壮观。原来我和故乡,和故乡无数的名字都有瓜葛。原来我久居乡村的20年,并非空洞的白纸。这20年的记忆是酒,愈是旷久愈是至醇。
11.
在不间断的听说与怀想中,我发现与故乡的丝丝缕缕的关联逐渐的稀少。我害怕某一天,父母不在的日子,谁还会提示我故乡天空的云卷云舒。故乡的衰败破旧终将和我扯不上联系。那么什么还愿意出来证明我是故乡的孩子?证明故乡是我庞大壮美的根系?没有。
容颜不能。血缘不能。乡音不能。而文字,那时苍白。
可以的,只有夜夜不能入睡的怀想,身体里某一处固执的疼痛。
村庄不会丢失,他永存于心。
12.
村庄是刘亮程的所有。村庄给予他一切,又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的折腾他。他,不安宁。身体灵魂。
生命的过程是不断奔跑的过程。奔跑是为什么?不外乎两个原因:躲避、追逐。
我们不停的躲避又不停的追逐。这个过程几乎延续了每个人的一生。
在《一个人的村庄》第二辑第28节《偷包米的贼》,是我阅读时最感痛心的章节。贼因几棒包米伤了一条腿,却以一条拖拉的残腿让一个少年有了一生的梦魇。他不能自拔。
生命的结生存的劫,至此无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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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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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
这些平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平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情流。盛夏已走远,初秋蓦然至。是该静下心来阅读一本好书、晕染一段记忆了。在农村长大的我自然对农村有一种无比眷恋、魂牵梦绕的情愫。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质朴的语言和浓的化不开的乡愁,深深的触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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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驴、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
他常常扛一把铁锨,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好像在填平内心的沟壑。有时,他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他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他有时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
他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他猜想狗的心事——《狗这一辈子》一文中开篇写道:“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文章看似写狗这一辈子,归根结底写的是人这一辈子。
文中所描述的狗的际遇同样会发生在人的身上,是很多如同狗一样活着的人的际遇。狗这一辈子很不容易,做人其实更难。他以人的视角去观照万物,真正体现了人与身边一切生灵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但不管怎样,从今以后,我们会对狗乃至对我们周围全部曾经被我们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事物多了一份敬畏之心——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是一个奇异的景观,都有一部纷繁的心灵历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坚韧。
他站在驴的立场上思考驴性和人性。《通驴性的人》一文中反省道:“人穿衣乃遮羞掩丑。驴无丑可遮。它的每个部位都是最优秀的。”“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他以对待恋人的火热激情、以对待母亲的感激之情蘸满理性的墨汁讴歌着他深爱的那边土地。
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
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能否晒到阳光而担忧,他与虫共眠悟出“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一个人,要么庸俗,要么孤独”。
作品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到:“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
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象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这种荒芜的背后是一种难以言说的苍凉和无奈。
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英格兰作家赫胥黎说:“越伟大越有独创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我想正是作家们享受着这种寂寞孤独而丰富着我们的心灵世界和精神生活。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谁说不是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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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什么是幸福?同样的问题有着不同的答案。我也曾经问过我自己,我在教师这个行业上,幸福吗?作为一个普通的教师,天天要应对那些淘气顽皮,还不太懂事的孩子;还有可能遇到不明事理的家长,又或者纷繁杂乱的事情一次又一次打乱自己的教学计划,那种烦躁感、无力感充斥着身心,似乎看起来毫无幸福可言。
就在我晕头转向于这些杂务中,找不到方向的时候,经常唉声叹气的时候,一个前辈推荐《做一个幸福的教师》书给我看,翻开书本,随着阅读的步步深入,陶老师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从容淡定,平易亲切,以及他深刻的教育思想,给了我很多的人生启示。
那么,作为一个教师,如何去感受职业的幸福呢?我想,要做到以下几点:
1.懂得享受课堂舞台
做幸福教师,要懂得享受课堂这个舞台。课堂就是我们教师生命最重要的舞台,我们个人的魅力与价值就是在这个舞台得到绽放的。如果我们把握好这个舞台,孩子们一定会因此而爱上我们,试问对于喜爱的人,他们又如何忍心去伤害呢?再说一个懂得享受上课的人,课堂便自然会成为其享受幸福的重要舞台,营造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课堂,和学生一齐痛苦、一齐欢乐,我们就会少了许多教学的焦虑和烦恼。
2.学会放松、放手
面对学生的屡次犯错,我们很多时候会头疼、烦躁,然后就会河东狮吼。如果有摄像机,把我们这份状态拍摄下来,我敢肯定,一定会让我们后怕。
其实我们是否可以放松一点,别太焦急让孩子们变成完美。试着去抱着一颗宽容的心,尝试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要学会赏识学生。在评价学生时,多一些鼓励,使学生时刻感到自信,尽管他只是一天不打架,他只是捡起了一块小纸屑;当学生犯错时,多给学生一些宽容,不要急着批评教育,可以尝试让他在你身旁站5分钟,让彼此都有情绪整理的时间,暴怒中的人说话往往是最伤人的,情绪稳定下来后再去教育,相信话语会更有艺术感,至少我尝试了,也的确如此;当学生取得成绩时,别忘了给学生送上掌声,还能搞一些小花样,让孩子摸不着的惊喜,印象深刻,至少孩子犯错的频率就会减少了;当学生有疑难时,做学生最好的心理医生和真诚的朋友。别怕烦,别怕累,你及时处理的一丁点事情,可能让他感动不已;当学生大胆表现自己时,做学生最好的欣赏者。
总之,教师潜在的人格魅力会深深地感染学生,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我们要时刻不忘对孩子有一颗宽容的心。宽容是阳光,她会让我们每个人拥有健康,拥有幸福。
3.找到教育上的盟友
做幸福的教师,要懂得找到教育上的盟友。这盟友,不仅是跟自己搭档的老师,还更应该是家长们。我自己也是一位家长,有哪位家长不希望多听好话。我们在跟家长沟通的时候,可以先肯定孩子正面的、积极的表现,然后在点出问题。点出问题只是第一步,最重要我们要告诉孩子,我们需要家长如何配合,并传授一定的方法。因为大部分家长还是愿意配合老师的,只是碍于方法的欠缺,无从做起。
4.知道教育是一门慢的艺术
我们得知道做一个幸福的教师,懂得教育是一门慢的艺术,不能操之过急。要清楚学生是在不断错误中成长的,当然允许自己偶尔的暴怒,但是一定要谨记,暴怒时候,请及时走开,让自己情绪稳定后,再去处理,千万不要让这错误的情绪牵引着你做出不理智的决定或说出伤害孩子的话。张爱玲说:在人生的路上,有一条每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的弯路,不摔跟头,不碰壁,不碰个头破血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怎能长大呢?在学生犯错时,教师学会宽容的等等。
5.距离产生美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不一定非要蹲守班级,对孩子寸步不离。适当给予彼此距离,这距离也能产生美感。我读书后更深知不是一个带病上课,起早贪黑,不顾家人,一心工作的老师就是孩子喜欢的老师。
相反一个懂得享受生活,并引导孩子欣赏生活、感受生活、热爱生活的老师更受孩子的喜爱。所以我尝试在教室里插上美丽的花,孩子们除了有了美的享受外,上课眼睛也比以往的亮了。这环境的影响真的不能忽视啊。这么下来,我们作为老师的,学会享受健康,享受业余生活,享受家庭的美满,享受孩子的欢乐,享受父母的唠叨,享受节假日一家人其乐融融,心情愉悦地回到工作岗位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不就是感染学生积极向上的元素吗?
我一直记得一句话“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燃光明”。与其我们在抱怨周遭世界的同时,抱怨孩子的反复犯错,不如尝试为孩子营造美丽的环境,舒适的环境,期待花开之时。
6.积累知识,成为孩子的偶像
其实,书中陶老师还说到了,做一位幸福的老师,知识的积累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与其成为孩子们的敌人,不如成为他们的偶像。我们除了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作为基地,还得主动融入孩子们的生活,接触孩子们感兴趣的话题,有了这些前提,授课时候适当的时候带出这些热点,孩子们眼睛会闪闪发亮,点燃了他们的兴奋点,长久下来他们怎能不佩服我们呢?
最后,我觉得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做到从容淡定,宠辱不惊、淡泊名利,与经典为伴,与学生为友,多一些享受,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赏识,少一些责备;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苛求。真正做一个拥有“健康的身体,宁静的心灵,幸福的人生”的幸福教师!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读后感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一个女人的史诗》读书笔记心得感悟2000字: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糊里糊涂的就参军革命去了,在文工团做了一辈子,有首长看上她,她却打定主意喜欢另一个人,她追了那人一辈子,和他结婚,生女儿,看他一次次出轨,自己也出过轨,时间跨度三十多年,经历了文革,俩人年迈时依然携手。
以现代的标准看,欧阳萸绝对是渣男,婚前管不住自己的第三条腿,婚后又打着寻找真爱的名义出轨,说有才气没真正干过什么,找父母要钱,不问世事的败家。
田苏菲呢,就是值得称颂的傻女子了,有貌有名,对废柴丈夫不离不弃,勤劳顾家,忠贞不渝,是男人们都幻想的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那种女人。
但是反过来看,欧阳萸又绝对可以说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他享受着各色女人的照顾,也飘飘然其中,但是他照样请客吃饭教她们看书,已经算是做得好了,包括和田苏菲婚前性行为,也是田苏菲先敲响了他的门。得知小菲怀孕时,他已经寻找到他心仪的女子,但是他负起了责任,没有隐瞒,立刻和女朋友分手,向组织请求结婚。
田苏菲呢?她喜欢一个人,就费尽心力留他在身边,她文革时不离不弃,借钱让丈夫宴请各色人等,吵架时翻旧账,都是留他在身边的手段。她给予爱,同样也希望收获爱,但是丈夫做不到,怨恨四起,她幻想丈夫怎么出轨,情人怎么鄙夷她这个正房,甚至也去出轨来报复丈夫。在最后孙百合把欧阳萸甩掉后,她又明确地知道她生气是因为她追求了一辈子的人,被别人轻易拿去,又轻易撇下,那她又算什么呢?她生气是因为自己被否定。
这是一个凤凰女和孔雀男的故事,到现在这种组合也屡见不鲜。只是这一对坚持到了最后而已。
书里有一个被反复提及的词“实惠”。都汗是首长,是小菲实惠的选择。那么对欧阳萸来说,小菲也未尝不是他实惠的选择。他们俩在面对实惠和爱情时做出不同的选择,也很值得玩味。对欧阳萸来说,他当然是渴望有个人懂他和他心灵相通的,但是那是神交,他似乎把情感和现实分的很清楚,小菲一心一意爱他,会把他照顾的很好;而他说出一句话,就能接出下一句,并且真正和他心意相通的人,精神上的交往也就够了。对于小菲而言,她一直是乖乖的,没有太大的主意,混混沌沌的,对母亲好友都不敢反抗,她唯一一个主意就是和欧阳萸在一起,那时候应该也就是不到二十岁吧。这辈子的叛逆都在这一次了。
同样的,对都汗来说,小菲也是爱情,护士长是实惠。小菲弃他而去,于是他一辈子都惦记着他的爱情,所以后来也一直给小菲寄吃的喝的,给小菲捧场,鼓励小菲,帮小菲解决她家里的事。小菲是他心里的白月光,是他永远的梦中情人。“我以为,谁都会老,只有小飞不会老”。
对孙百合,欧阳萸也只是一个过客而已,孙百合甚至不分什么实惠和爱情,她是不婚主义者,欧阳萸是她其中一段爱情。小菲和欧阳萸对于她,一定是小菲和她能走的更远,因为一个人冷一个人热,才能维持一段感情。两个人都冷,就算是“不尴尬的沉默”,也必定有完结那一天。
其实小菲是一个很坚韧的人,可能是家庭留下的影响,再苦再难,咬紧牙关也能硬闯过来。欧阳萸相对来说就太脆弱了,所以文革时孙百合疯掉了。如果没有小菲,欧阳萸也会疯掉。过刚者易折,善柔者不败。
小说最后,人物更加真实,像是人到中年,更能直面自己。比如说都汗死讯传来,小菲哭了,欧阳萸安慰她,她抢白他一顿,“原来小菲是真的舍不得那个老头,如果说欧阳萸有一段时光是嫉妒的,那必定是此刻。”小菲一直自诩自己全心全意的爱着欧阳萸,都汗只是她走投无路时的路,但是他死掉了,临死前还叮嘱一定要把群众拉来看小菲的戏,这对小菲太煽情了。读书笔记但是他死前她就不知道他爱她么?那她每次还去求他做什么?她当然是知道自己被爱着的,从都汗出场没多久就说“女人是很神奇的生物,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能欺负谁不能欺负谁。”她每次去找他的时候都“只有在他面前好像还是个小姑娘”。她哭一个是为都汗,一个是为自己,再也没人对她那么好了,她明白得不得了。欧阳萸为什么嫉妒?小菲和别人出轨,都汗对小菲好,一辈子都不嫉妒,到此时,他才发现人终究是血肉之躯,小菲终于被人捂热了心,当他被小菲妥善安置的时候,也有人将小菲妥善安置,这个人真正走到了小菲心里,就算不以爱情的身份。同样,小菲也真正走到了他心里,就算不以爱情的身份。
还有欧阳萸说,这辈子他让小菲追了一辈子,小菲满意了。这真是一句大实话。谁都能看的出小菲喜欢欧阳萸喜欢的要死,为他付出一辈子,又有谁能看出欧阳萸让小菲喜欢了一辈子,没有离她而去,也是一种付出。让一个人得偿所愿,难道就不是一种付出么?何况小菲喜欢的疯狂,又吵又闹翻旧账,怀疑他跟踪他,容忍小菲也是一种付出。就像我们一直在说的,他要苹果,给他一个梨,又让他说谢谢。但是欧阳萸最后做到了。
书里还有两个非常有意思的人物,小菲的母亲和欧阳萸的父亲。
小菲的母亲也是很实惠的,她死要面子,但是最后也为了里子去借钱了,她照顾小菲一家一辈子,直到她死,还在摊鸡蛋。她说话很难听,刀子嘴豆腐心,她身世凄苦,没什么文化,她一生努力不让自己变得小市民,不被别人看轻,去看小菲的戏时打扮的也是齐齐整整,问检票员“你看我像在大街上捡东西的人么?”
欧阳萸的父亲,确实如红尘的出家一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表露什么情绪。从火车上下来就有一句“一切不发生的,有不发生的坚实理由”。他有坚信的东西,他坚信学习是有用的,读书是有用的。他的爱和悲伤都藏的很深,给人留一丝体面,不拆穿。他应该也是读过很多书的,相比欧阳萸,他又上了一个台阶,他读过很多书,又能接受世俗。
这两个人的设定也是更丰满了欧阳萸和田苏菲,也是指明了他们要走的路。欧阳雪从部队逃跑后,自己尚不知道害怕,欧阳萸已经替她怕起来,“他从不知怕,这几年才会怕,但现在他为女儿害怕的要死”。他终于学会低头,学会了善柔。这大概也是我们每个年轻人年纪渐长会学会的事,低头,与世界和解。作者: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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