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丽人明月心》是一部由迪丽热巴和张彬彬等主演的爱情古装电视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剧主要讲述了公孙丽与嬴政、荆轲、韩申四人之间的阴谋与爱情的故事。网友对这部剧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这部剧播出已久,时至今日我才追完,网上评论两极分化,在此来分享我个人的一些感受。
网上言论大有批判其篡改历史之声,其实不然。(在此想要为它小小的辩驳一下)这部剧的导演也不是打着再现秦始皇称霸天下为旗号的,要不它怎么不以秦始皇传为名,而是现在这个有些拗口的剧名呢?(原名为丽姬传)况且这部剧的标签是历史剧,情感剧,也并非历史剧。记得当时电影《大话西游》上映时,也有一众网友跳出来假惺惺呼喊还我原著!,真是好笑,导演本无翻拍原著之意,又何来篡改原著之嫌呢?再来看看这个剧名,秦时无疑指的是朝代,明月是女主角丽姬心中那份江湖侠义的象征,丽人心则是表征着她对亲人的爱,对秦始皇的付出及对着乱世人民的大爱。这也不难说明为什么这部剧中盛大恢宏,壮观惨烈的战斗场面不多,而更多的剧情则是以骊姬为中心的人物的爱恨纠葛,以致大结局中,荆轲要刺秦,而秦王要杀了荆轲似乎都是因为一己私情,而非为了人间大爱,这似乎都可以解释。
看似是丽姬,秦王,荆轲之间的三角恋剧情,大部分剧集还是秦王与丽姬之间的相爱相杀,并且秦王用了四十八集的时间去证明丽儿是否真的爱寡人这一执念并且始终患得患失。最难以理解的是秦王的荆轲抢了本王心爱的女人的脑回路,以及荆轲身上肩负刺秦重任,死期将至之时居然仍不忘在秦王面前拿着过去丽儿画的图来一一怀念他与丽儿相处的时光,两个大男人(一位是千古一帝,一位是江湖英雄)竟为了一女子如此不能自已,可见情路深长啊。可见本剧重在突出一个情字。在以秦始皇统一天下前的那段历史为背景,虚构了这样一个君王,美人,江山社稷的故事还算是完整,故事情节普普通通,但两位主演的演技倒值得一夸。
剧中的主演张彬彬,迪丽热巴两个角色演技尚可,微小的面部神情把握得恰到好处,情感表露也算是淋漓尽致。剧中的核心人物丽姬,情感饱满丰富,从不娇柔做作,既有江湖上的铁骨侠义气,又有王宫里的谋略与智慧,对这乱世,她无奈无法,唯有尽自己的一点气力匡扶正义;对无辜百姓,她同情扶弱,真心待人。对待师兄荆轲与秦王嬴政的感情更是说一不二,坦坦荡荡,无悔付出。从进宫前过着少女侠客般自由自在的生活,与世无争,到进入秦宫与嬴政展开一场爱恨纠葛,相爱相杀,从最初因国恨家仇对他的冷脸相待,恨之入骨;再到因他的悉心照料,动了恻隐之心,渐渐动摇;最后他们一起经历的种种,彻底被感动,爱上嬴政,并相伴左右。她的情感变化合理自然,水到渠成。不掺杂半点儿虚情假意,不依附于任何物质利益。坦坦荡荡,敢爱敢恨。爱()情没有错,她爱上嬴政并没有错。只是家仇国恨摆在眼前,天下百姓的呼声在耳,师兄死在嬴政剑下的事实不会改变,可是在最后,她明明可以一剑刺死嬴政,为了自己,为了师兄,为了天下,但她终于没有,以剑柄指向秦王胸口。因为她,舍不得。她把所有责任揽过,说是一切皆因她而起,爱上了天下人咒骂的秦始皇,又不得面临着亲人被杀的私仇,家破国亡的大恨,就这样纠结着,恨着,爱着,无奈着,最终以前这样的方式了结。骊姬这个人物塑造丰满传奇,演员也是将心理活动演绎得十分到位。
再来说说此剧中的嬴政,爱江山更爱美人,但也有可能为了江山而牺牲了美人。从小便活在被人利用,羞辱,欺骗的童年阴影中不能自拔,亦是可怜之人,后来形成了猜疑,冷酷的性格,只有在看他面对朝廷众臣或是铲除异己,或是遭到背叛愤怒时,才可稍稍感受到他尊王的威严与冷血,可见他将一幅情深都付之与骊姬,在面对她时,总是一副愁而不得,郁郁寡欢的痴情面容,俨然一副小男人的模样。他的霸气与温柔情深确实征服了不少女观的苏玛丽少女心呐。但同时,正直上他又善于玩弄权术,懂得如何利用计谋挑拨离间,这样的他确实不太适合光明磊落,充满正气的丽儿,丽儿太过美好,于他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心如铁》是一部由舒畅、聂远和张天其等主演的悬疑电视剧,该剧首播于2016年,网友们对这部剧的评价并不高,一起()去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心如铁# 从来没有一个抗日剧看得那么气人,明明可以解释的误会硬是讲不清,好不容易误会解开了,强行加戏冒出个女二:)已经看到男主误会女主已死的戏码,按照套路应该是男主女二产生感情的时候女主回来了,为了男主不难做,女二应该是要死的:)但是忍不住看剧透:)万万没想到男主在女主刚死没多久的时候就跟女二在一起了:)还生了孩子??女二最后是死了:)于是男主跟女主又在一起了??女主给女二养儿子还跟渣男在一块??陪我的老父亲看了那么多抗日剧,虽然每次都是槽点一大堆,但第一次看到那么恶心的男主:)全剧完全是舒畅的颜值在撑着:)
把微博上吐槽的再转一边,真的气死人了,前期超级讨厌的丁燕赵反而后期觉得还行(完全男主衬托)好好的抗日剧,最后变成一部狗血剧:)
心如铁是一种精神,同时也是另一种珍宝,很多人毕生寻找,临死也没真正找到和领悟到,这部剧要表达的主旨很像一部金庸的小说《连城诀》,演员们的演技都很好,人物形象心理拿捏到位,其中贯穿和表达出的爱国情、友情、亲情,还有各种因欲望而产生的丑恶的嘴脸,也都展现的淋漓尽致,情节跌宕起伏,悬疑、悬念、较量、阴谋、热血、情义等,构成了整部剧的精华,美中不足的是,男主角龙马所拥有的超强功夫在有些时候过于夸大,可能造成神剧的影子
跟着老妈看的,我觉得这部剧编剧脑子有问题,和前几年有个特别丑的抗日男主身边所有女人都喜欢他一样,好像杨紫也和那个男的演过抗日剧。里面那个花蚊子,一直不知道存在的意义是啥,就为了证明男主是个渣男,老婆尸骨未寒就和别人滚床单还生了孩子,花蚊子一边叫着师娘一边和男主亲亲我我不让男主师父和女一交流,教科书级别的白莲花。
看这个电视剧,前几集女主是西曼后面女主是花蚊子,不知道编剧问题还是演员后台真厉害,白瞎了舒畅和反派大叔的演技,这两个人演的是真好(?▽?)
这剧情就看了前十几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燕飞和日本人密探被小苹果轻而易举偷听到,国产剧惯例偷听一定被发现;
老四潜伏那么多年轻轻松松就把自己的目的和龙马说了;
小苹果的哥哥桃树莫名其妙在敌人都在院子里的时候冲上去,一句话都没和老爷说成就被燕飞枪杀;
西曼和太太开了上帝视角一样认定了龙马是自己的儿子老公,老爷要处死他居然哭天喊地地求情还要嫁人;
小苹果嘴里哔哔什么人家待我恩重如山,我一定要帮助他们,结果间接害死了桃树,之后又哔哔一定要报仇这类废话,道德制高点玩得溜。
诸如此类太多太多了,也许之后情节会好一点,但是我一看前十几集就终于明白68集是怎么来的了。悬疑没多少,拖剧情倒是驾轻就熟的。
我觉得剧情和大多数演员表演都很棒,尤其是前面剧情一环扣一环,很不错除了花蚊子的出现,让我很无力。尤其喜欢舒畅演的小苹果,之前是又可爱又鬼灵精满满的都是少女的气息,看了就让人心情愉悦。从一个毛毛躁躁、鬼灵精、特别爱八卦的小苹果再到土匪山上的大当家,人物性格一层层的渐变,变得坚强勇敢,再到中共党员整个人物变得有一种过尽千帆的沉静,淡然坚毅沉着。对于人物这种变化,演员和编剧都处理的很好,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啰嗦,但是有些啰嗦的剧情中是为了展现人物的心里变化,我觉得很不错,超级喜欢小苹果时期的舒畅,整个人特别活泼可爱又很漂亮,让人看了就心生欢喜。唯一不满意的是花蚊子的出现及怀孕,可能编剧觉得这是对小苹果性格磨炼的一种,但是真的让人很无语,本来十分龙马和小苹果之间的感情就已经困难重重,后面花蚊子的出现,让我觉得龙马一点都配不上小苹果,小苹果为他付出那么多,他有困难的时候小苹果都会尽全力救他,但是小苹果的痛苦孤单及危险都是自己一个人扛过去的,他怎么可以在还不确定小苹果有没有死的情况下,很快就和其他女人在一起了呢,这是一个不够坚定的人真的不喜欢,这样的人做伴侣还不如不要。
《心舞第一季》是一部于2012年播出的电视剧,剧情扣人心弦,耐人寻味,网友们对这部剧的评价是怎样的呢?一起去看看吧!
看到第二集就发现了和Gilmore Girls的神相似性,一查,果然,是一个导演Amy Sherman。且不说配角里好大一堆都是Gilmore Girls里的,连妈妈都是同一个人Kelly Bishop演的连很多设置都是一样的。一样的风景优美的小镇,一样的女主戏,一样风格的配乐,一样风格的超快语速的有很多美式幽默的台词等等。而且最重要的是,两部剧女主角太像了!身材,声音,气质和长相都很像!连sasha和Gilmore Girls里的Rory也很像一集一集看下来就是逐渐发现认识的配角不是说Bunheads不好看,如果我没有看过Gilmore Girls那么多遍有那么多的感情,我会觉得Bunheads很好看很难得。但是在看过Gilmore Girls之后再看这部剧,就感觉导演倒退了很多在Gilmore Girls那样的经典之后,发现导演还在用同样的演员,拍同样风格的剧,重复自己的老路,不仅没有更上一个台阶反而突破不了Gilmore Girls的高峰之后,其实我是非常非常失望的仅是我自己的感觉,没有对这部剧贬低的意思。如果喜欢这部剧的人,也可以看看Gilmore Girls,绝对会很喜欢不会失望的。
在昨晚播出的颇具震撼性的《心舞》季终集里,发生了如下的情节:(由Susan Foster扮演的)米歇尔走出了风景别致的加州伊甸园镇,去参加一场音乐剧选角试演会,尽管她的表现无可挑剔,但仍然没有被录取。而她正在教的4个上高中的女芭蕾舞学员-本剧标题所指4位芭蕾琳娜-则在考虑一起经历她们的初夜,并在一个多彩到令人目眩的放满了各类避孕套的超市货架前踟蹰犹豫。而在当晚,在米歇尔熬过了糟糕的一天后,情节进入了高潮:她教的女芭蕾舞学员中的一位,(Bailey Buntain扮演的)Ginny向她吐露:自己早已和一位非常帅气的男生共度过初夜,并且担心他也许就此永远也不会再搭理自己了。然后,我们看到了一段舞蹈。
这有可能是本剧播出的最后一集。而且,如果你还没有看过本剧,你也许会想,单从上面描述的这段情节来看也不过如此。但《心舞》所呈现的远不仅止于此:Amy Sherman-palladino招牌式欢快和令人捧腹的对话;前歌舞女郎米歇尔和她所教的这群孩子,分别站在这共同的前途坎坷的舞蹈梦想两端,彼此凝望时所建立起的联系;以及,当意识到人生可以是这样一种令人如此兴奋,又如此痛苦难堪,而且如此荒诞的存在时,我们所能做出的唯一理智的反应,唯一适合的表达,便是起舞。
就本剧的第一季而言,它是部让人乐于观看的剧集:风趣,迷人,让人笑中带泪,单这些理由就足以让我希望它能继续播出了。尽管它的收视率即便对ABC家庭台这样的有线台来说也显得低了点。但电视业界也确实需要让这样的剧集得以继续播出,()以就此表明:在那些常见的剧集类型之外,还有其他不同式样的故事值得被讲述。
我最近正在写一篇文章来探讨为何今天的电视剧情剧中充斥着血腥暴力-该文会在下周那期时代周刊上登出-一种已被反复提出过的解释是:你需要一些利害攸关的重大悬念吊住观众的胃口,也就是说,你需要给人一种感觉:剧中人物将要面对一些至关重大的利害得失。而一般来说,在所有的至关重大的利害得失之中,是不是会被残忍的谋杀这点,相比其他,是最具压倒性的切身利益。
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这至少是个和现实生活有关的内容。你,我,还有所有的人,早晚都难逃一死,尽管也许不是死于飞车党或者一群僵尸之手。但死亡并不是你人生历程中唯一值得关注的内容。这儿还有关于成长,关于探索你自己的局限,关于了解你自己;这儿还有关于经历成长的过程,关于经历被迫重新评估你自己人生的过程,关于去思考:面对目下的困顿,你还能成就怎样的人生的过程;这儿还有关于渴求某些事物的冲动,追寻一个机遇的冲动---而这一切,并不一定非得与如何建立美国西南部最大的制毒窝点这样的事有关。
以上这些正是《心舞》一季以来所讲述的内容,而且它讲述的方式是如此让人享受和愉悦。尽管此剧确实是以一次死亡开场的--在米歇尔与芭蕾舞校的女沙皇范尼(Kelly Bishop扮演)之子结婚后不久,他便死于一场车祸--但这主要是作为一个情节设置来引入《心舞》真正的故事主线:打断米歇尔原有的生活轨迹,使其以一种突然闯入者的形象进入这别具风情的伊甸园镇上乡民邻里的生活。
尽管在过去十年里,电视这种艺术形式变得如此精彩雄奇,但它却越来越缺少对《心舞》这类剧集的关注与接纳。或者更确切的说,对于象《心舞》这类既没有大量血腥镜头,也不会没完没了炮制各类情节转折,也不具有那么震撼性题材的低调故事,它一般的处置方式是将其发配到一个朝不保夕的角落。电视创剧人现在确实有了更多创作自由,但这种自由仍是相当有限的。电视现在确已具备了比肩文学小说的抱负和影响力,但其创作题材所涉及的领域却远没有文学作品那样广阔。
当然,对这一问题的形成,我本人也曾推波助澜而难辞其咎。尽管我也曾在本刊为《心舞》和《醍醐灌顶Enlightened》这样的剧集鼓盆而呼,但和其他喜好在网上评头论足的众多八卦之徒一样,我给予《权力的游戏》《绝命毒师》那类剧集的关注,相对要多得多(尽管这种关注也是完全值得的),因为它们有更高调的题材和许多让人惊叹的情节。单从纯粹的字数角度而言,我也许没有花足够的功夫来告诉你,我是多么喜欢《心舞》中那些用欢庆的方式,打破电视剧集的常规,来面对人生之非理性的段落。在这部剧集里,一个剧中人物会以随着Istanbul (Not Constantinople)舞上一曲的方式来结束一个单集。并且这是通过,我的老天!一个完整的连续的长镜头来呈现的。而这一切对我而言,和看到一个大毒枭的脸被炸成两半一样,令人难忘。
所以,就让我用上面这段话来作结吧,也算一份写给ABC家庭有线台的请愿书,请让这部剧集继续得以播出,请让电视艺术的叙事领域继续得以拓展。(同时,我也真的很想为自己能继续不断的在键盘上打出Bailey Buntain这个名字找到一个借口)所以,请别让《心舞》遭受摧残。
从一开始到现在我还是觉得女主角很小人物,她的表情她的某些怪声调,就像Nine~?Nine??一直Nine下去那段令我笑点很低。哈哈~
从一开始觉得此剧很怪诞很傻很二到后来觉得开始慢慢舒展了。
开头实在没必要如此不正经啊,尤其是第二集老妈要为儿子办悼念那种,夸张到无法接受。
到现在开始慢慢一条条脉络放出来了,倒是觉得顺眼了。
女孩子之间的潜规则,不就是大家小初高乃至大学阶段小圈子内都会有的事情吗?而且还表现得相当单纯,嘿,我先说喜欢的男孩,除非我允许了不然你不许表达你想跟他约会,不然不是好姐妹。Come on,真是毫无逻辑可言,毫无理智可讲,可这就是女孩子的游戏。
女主虽小人物,但能唱能跳啊~颜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感觉倒很和谐。对于后续剧情,还是有很多期待~
以下“孔乙己观后感”由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收集整理。怎样抓住作品名里的重点进行撰写呢?有些优秀的电影对我们的成长有着莫大的帮助,观看的过程中我们内心就会产生许多想法。观后感应该避免过多使用批判性语言,通过阅读与写作的互动我们可以成为更好的思想者,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孔乙己》是一篇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身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一】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孔乙己。它主要讲了,清末明初施一个绰号为孔乙己的读书人,经常来一家酒店买酒,掌柜们都很熟悉他。孔乙己原先是替人抄写书籍的,后来因为好吃懒做,被赶了出来,只能蹭饭吃,后来有一段时间孔乙己没有来过酒店,因为被人打断了腿,终于几个月后可以给最后一次来酒店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据说是饿死了。
我对孔乙己的命运感到惋惜,他最后饿死原因,不仅是当时社会的压迫更是因为他自己本身。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是自己的一生都处于饥饿贫穷之中,是十分愚蠢的。
为一切事物都是丑恶的,那么你也不会有开心的生活。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二】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死了,可种种迹象也表明他的确死了,所以“大约”“的确”也不矛盾了。
孔乙己读后感200字【三】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的心灵扭曲变态,经济上的剥削与精神上的毒害,让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了。人与人的关系冷漠、感情麻木,甚至丧失了人最基本的同情心。这就更深层次地揭露出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戕害之深,也反映了鲁迅对这种社会风气的深恶痛疾。
作为冲决封建罗网的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里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末期的整个病态社会,咸亨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正是鲁迅针砭的病态社会的毒瘤,作者对病态社会的浓毒,毫不留情地解剖,对笔下的孔乙己既同情又嘲笑,对自食其力,受统治阶级层层盘剥的短衣帮,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对他们毫无同情心,愚昧麻木的心情而感到悲愤,作者在嘲笑中把批判的锋芒无情地指向整个人吃人的社会制度。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黑暗;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_,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初次阅读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当时就觉得这篇文章揭示了黑暗的封建社会,以及对孔乙己这一类穷苦书生的的悲惨的命运,毕竟是初中的教材,虽然鲁迅所想的有许多,但当时的我理解的不深,能够说很直白了,没有往深处想。
如今,我再次阅读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也许是思想上成熟了许多,我读出了一些自我的感受及见解。
首先,我重新认识了“孔乙已”这类人。文章写孔乙已的出现片段“青白脸色,破旧长衫,乱长的胡子。”从这些外貌描述中我认识了这类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底层知识分子。他们脸色没有当官者的油头满面,而是青白色,同时衣着寒参,可见他们的生活是多么贫团了。其次,文中的能够分为几派人物,打工的“短衣帮”也是底层的苦工,掌柜则是代表精英阶层的了。而“孔乙己”就是一个底层的上流分子罢了。“短衣帮”嘲笑孔乙己想免破现状改变自身,而掌柜则看不起孔乙己这些人。鲁迅也许是想体现出封建社会中阶级之间的代沟以及社会人情冷漠的那一面。说到这,孔乙己只是一个看不把底层却又挤不进上流社会的一类可怜人,并且还白特清高,不屑与底层人民为伍,而上层的人也还不愿带他玩,这是多么一个尴尬的存在啊。
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个人认为孔乙己也代表我们社会中的一部分。平日里过的清苦一般,但人品也能够,像孔乙己一样会按时还酒钱,同时心理上也是孤独的,世界的日新月异,各种因素影响着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写到这我觉得有点像往日或此刻的自我!读书二十年,高不成低不就,没有什么突出的长项及天赋,想调皮一下却又没有勇气,没有恋爱不挂科不旷课,不敢迟到早退,想想活的确实中规中矩啊!再往后,是不是混个文凭?发个誓必须要混的好,却又被生活一点一点的打破了梦想,被社会磨平了棱角?算了,随便找个工作过下日子,到了年纪,娶妻生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然后,像我们这类人,过得一般般,好歹有点知识,但我们会发现我们会嫉妒比自我优秀的人,开始羡慕他们,又开始间接性发奋图强,长期性混吃等死吗?也许会这样,真的。如今社会阶层越来越固化了,彼此之间的流动度更少了,没有更多的空子留给你钻了,资源大多数被少数人占据。也许,这时的我们就如孔乙己一般,应对眼前的,无力改变,但又不甘心。
叹自我生不逢时,恨老天有眼五珠。一腔抱负死在心里,就像那最终消失的孔乙己一样。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真的只是在谈孔乙己吗?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勇敢的心影评(一)
文/故城
2014年9月19日,苏格兰公投尘埃落定,苏格兰大多数人选择留在大不列颠版图内,这一年,距离苏格兰历史上着名的“班诺克本之战”(Battle of Bannockburn)整整700年。
七百年前,苏格兰贵族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史称“罗伯特一世”)在班诺克本大败英国国王爱德华二世(Edward II),宣布苏格兰从英格兰独立,这一年,距离苏格兰民族英雄威廉·华莱士()就在这千秋家国梦的彰显伟岸背影的时刻,大剑华莱士不爱江山爱美人,初恋情人再次浮现在眼前,这一刻的华莱士既属于全世界,也属于他个人。他有着他自己的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这是更具人性化的一笔,英雄者便如华莱士般伟大也是凡人,有着我们普通人一样的情感。
反观大陆阉-割版《精武英雄?陈真》,甄子丹饰演的陈真就不能为了日本特务舒淇而去虹口道场踢馆。这踢馆一定要是为了国家,为了民族踢的。所以才有突兀到不能自圆其说的结局。
苏菲?玛索精致的面庞下反衬出老国王那张病态的脸,她告诉他:“你将断子绝孙,我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家的骨肉,我发誓,你儿子在国王的宝座上坐不长的。”她怀的不是王子的血脉而是华莱士的,而这个孩子未来将成为新的英王。老国王那张病态的脸逐渐扭曲了。在苏菲?玛索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老国王真的死了,很彻底。女人的复仇大抵如此,决绝并让人痛不欲生。
梅尔?吉布森是《勇敢的心》的导演,也是大剑华莱士的扮演者。本片在1996年第68届奥斯卡金像奖角逐中获得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5项大奖。可谓单枪匹马,一剑封喉。
勇敢的心影评(三)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裴多菲
闲来无事,又重温了一遍《勇敢的心》。没有了少年时期的热血冲动,再看此片,得来的完全是异于过往的感受。
影片中的华莱士高呼着自由奋力肉搏,起因却是自己心爱的女人被杀死。一开始的他,并没有将自由二字当成自我的座右铭。他想拥有的是生命与那更高价的爱情。然而随着他心爱的女人的死去,他便迅速的走上了复仇的不归路。然而,复仇绝不是他一己之力可为,于是他堂而皇之的为复仇之战冠以了自由之名,带领着被压迫已久的苏格兰男人开始肆意的杀戮。这可不像裴多菲诗中所说,按电影的叙事来看,华莱士是被“二者抛弃”之后才开始“为自由”的。此处便是我为影片打上的一个大大问号。
接着全片便依靠着对“freedom”的忠诚踏步前进。正如许巍歌里所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此刻华莱士倒是回归正途了,义正言辞的用官方语言鼓动着群众奋起抗战,那番说辞倒也极为动听,于是众人便跟着华莱士洒起了热血。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快要到头了,却因为贵族的背叛而功亏一篑,华莱士也负伤在身。接着华莱士便又开始复仇,杀掉了那背叛他的贵族。冤冤相报何时了,华莱士整个就是一个为复仇而生的超级战士,可这也让那些贵族对他耿耿于怀。终于,当华莱士为了对自由的“渴望”去谈判的时候,被抓获了。一世的聪明,就毁于此刻。
美丽的王后劝他退后一步,再作打算。可他抱着对自由的信念坚定不屈。即使酷刑当前,他仍然铁板一块,将死之际更是扯着嗓子喊了一句“freedom”。随着斧落人亡,他手里紧攥着的爱情信物在蓝色天空的映衬下飘然落地。这个镜头更是印证了华莱士强烈的复仇心理,尽管他与美丽的王后苏菲玛索也有了肉体之亲,可他心底里爱的还是在年少时送给他一朵野花的Murron。都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Murron却采了,还送给了年少时正空虚的华莱士,这给她日后的悲剧开了头。
华莱士死了,可“freedom”的精神永存。这又让我想起了小学时候背的滚瓜烂熟的那首诗(如果能被称作诗的话)“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果然,偶像的魅力是无穷的,华莱士的精神感动了Robert Bruce(好像是这名字),他又用华莱士的名字煽动群众,“You have bled with Wallace,Now bleed with me。”于是,他带领着苏格兰人民继续抗争,最终赢得“freedom”。
纵观影片,便是按着这条华莱士的复仇线路演绎下来,可华莱士是个聪明人,他懂得自己的私欲不足以让自己完成复仇的伟业,需要一个完美的借口来刺激自己的同胞。想来想去,他想到自由这么一个人类终身为之奋斗的主题,果然成效颇佳。可见,华莱士是多么的阴险有手段。
这不最近梅尔吉布森坦承影片扭曲了部分历史,而华莱士本人也并不似电影中那么完美。“华莱士是个魔鬼,他热衷于战争,将无数人们居住的村庄在战火中付之一炬。他就像北欧传说中的‘狂暴战士’一样。”他还解释说,电影《勇敢的心》出于好莱坞传统的叙事风格,在主角身上的确添加了不少了传奇和浪漫的新元素,“ 我们改变了叙事重点,毕竟电影中总要有好人与坏人之分”。
看吧,这完全是一部披着自由外皮,由好莱坞制作,美国政府主导的一次意识形态大轰炸。以自由之名,制造了一个样板戏里的“男共产党员”,拼命向前,宁死不屈。谁说只有国产电影政治化了,政治的主题体现在好莱坞大片的每个角落。
我承认这篇东西有点极端,但我们观影之时,按本雅明所说,个人的反应往往被群体化。于是在一片赞美之中,我们没有勇气表达自我,这样可不好。《勇敢的心》是部经典,却也充满了瑕疵,留着让我们狠命的批判。 畅所欲言又有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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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来等去,终于等来了这部期盼已久的美女与野兽。前一晚的酒还没醒,就完全抑制不住自己雀跃的心情跑到电影院欣赏了这部从小到大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改编的电影。
少女心,公主心,童心,各种心,这部经典童话带给我的全部都是童年对于童话世界最美好的幻想。聪慧善良漂亮的贝儿,大毛怪野兽王子,各种招人烦的大反派加斯顿。电影完美的还原了动画里的每一个情节场景人物。
关于对原版动画的还原,美女与野兽的真人版确实用心良苦,不管是小镇还是城堡,贝儿的千千万万层交织的公主裙还是王子那一脑袋柔顺的毛发,不得不说,电影对于细节的还原十分到位。还有茶杯,烛台,钟,这些经典的角色,都被一一展现。除了艾玛扮演的贝儿真的美得让人窒息,其实坦诚的说,我觉得加斯顿这个大反派的诠释反而更加接近原著。骄傲狂妄自大无情好色,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长着一张帅脸,净不干人事儿,一个自恋到能对着镜子舔自己颜值的人,也是真真的不能再讨厌了。
一部美好的童话,总需要王子跟公主的美满大结局。虽然俗套,可是作为女生就很吃这一套啊。而且,最近童话各种改编太多了,(比如白雪公主,改的乱七八糟……)反而更想安安心心看一部原版童话,回味一下年幼的自己坐在爸爸怀里看童话书的美好童年。
看完电影,其实有点儿心疼王子,作为男主角,真人出场不超过五分钟,虽然帅归帅,不过谁让他变成野兽了呢。还有结尾一众老戏骨出演客串,这也是迪士尼实力和号召力的一种提现吧,看到一张张熟悉的脸,默默感叹一下这就是差距啊!
这是一部满分童话电影,还原原著,制作精良,尤其是艾玛那么好看……
“哇!这里好壮观呀!这是我第一次来到电影院呢。”我兴奋地嚷着。踏入金米民族影城电影播放厅,里面已经坐满了人,我也连忙找了个座位坐下。
我们看的电影名字叫《美女与野兽》,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夜晚,一位高傲的王子在宏伟的古堡里举行舞会。突然,来了一位相貌丑陋的老婆婆。她想要在城堡里借宿一晚,于是给了王子一支红玫瑰作为交换条件。王子拒绝了老婆婆的请求,并把玫瑰直接扔到她的身上,老婆婆生气地说:“殿下,不要以貌取人啊!”说完,她就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女巫,然后施咒将王子变成了野兽,给了王子一朵玫瑰并对他说,在最后一片花瓣掉落之前,如果没有能找到一位真心爱他的姑娘,那他和他的仆人们就永远也变不回来了!从此,王子就独居在城堡里……
贝儿,是个漂亮善良的姑娘,她的父亲摘了野兽的玫瑰遭到了野兽惩罚,为了替父亲顶罪被迫与野兽同居古堡。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贝儿与野兽彼此间有了好感,最终产生了难以想象的感情。
反派加斯顿,是一个长相英俊,身体强壮的男人。镇上许多女人都爱恋他,可他唯独喜欢贝儿,但贝儿却偏偏不喜欢他。为了得到贝儿,加斯顿不择手段,抓贝儿的父亲来要挟贝儿跟他结婚,甚至还鞭打贝儿的父亲。最后还想把贝儿和她父亲关进疯人院……
后来,贝儿和野兽合力,把可恶的加斯顿给打败了,但是野兽也受了重伤。最后一片玫瑰花瓣掉落了,野兽没了呼吸,这时贝儿才意识到,她爱上了这个外表丑陋但内心善良的野兽。贝儿表露了心声,魔咒解除了,野兽复活,从此,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看了这部电影,我受到了最大的启发就是:做什么事,都不要以貌取人,有些东西,不是看外表,而是看内心,内心美才是真的美。
迪士尼给了很多人幻想,每一个人都可以是自己的公主,也能够遇见属于自己的王子。
我们看到的这些女性,更多的是一种独立,是一种坚强。
贝儿喜欢读书,即便被别人说成古怪也没有放弃过知识的摄取。
不因为自己身处的环境就放弃对于自己的要求。
在遇到野兽的时候,在遇到超乎自己理解范围的事情的时候,更多的是一种接受,一种坦然。
在面对自己的感情的时候,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理智,是一种坚定,不会因为世俗的原因轻易舍弃,也不会在别人的威胁下放弃自己。
在受到别人不公平的对待时,仍然能够满怀善意的,对待这个世界。
脸上不缺少的是天真的笑容,心中不曾缺少的,是对于明天的渴望。
这样的她,值得那样的一份偏爱,值得那样的一份喜爱。
我们能够得到的,是在自己的命运中不去抱怨,不去沮丧,认真对待每一份生活,对待生活有着属于自己的判断。
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按照自己心愿,去对待每一份的遇见。
之后的愿望,可及,必可往。
第一次在__写东西,更是第一次写影评,也算不上影评,我还是把它叫观后感吧。美女与野兽里面的贝儿是迪士尼公主系列我最喜欢的人物,小的时候看童话故事里面的美女与野兽不是这个版本的,真的是超级喜欢,特别喜欢这种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结局,让我无比憧憬。
最近特别迷恋动画片,无论是近几年的新片还是20多年前的片儿,画面都是那么的美轮美奂,我承认我是外貌协会的,第一印象很重要,但我并不认为这和我同样注重内涵有什么矛盾的地方,毕竟人人都喜欢让人看着舒服的东西,好吧,我又为自己找借口了。
同样的,该片儿里的王子就是因为只看外表才被变成野兽,他粗暴,他易怒,他不允许别人违背他的意愿,他不知悔改,直到真正感受到爱,可能在电影里面这样的爱有些夸张,可能有些不现实,但还原生活中同样受用,善良天真的贝儿在小镇子里不爱说话,大家认为她是怪人,她不喜欢她的生活,她心里有个梦,当她对野兽放下戒心的时候,她在城堡里的生活是快乐的,也正是因为她用自己的真心感动了野兽,使他变成了一个温柔的野兽,最终被解除魔法,最终获得美好的爱情。
在这完美的结局里少了任何一方的努力都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对待任何人都要将心比心,自己活的也快乐,在爱情里更是这样,真心总能换来真心,希望爱情的美好給我们带来的都是甜蜜。
最近看了一部电影,美女与野兽,算是迪士尼的又一力作,结合之前的动画版,将故事真人化,音乐剧化,带来的是不同的享受。
影片的主要内容写了一个名叫贝儿的女孩,喜欢读书,与镇上的环境格格不入。
因父亲误入野兽的花园并采摘了玫瑰,前去寻找,经历了种种危险,用爱感化人心,教会了曾经的那个高傲的人如何去爱。
解除了野兽的魔咒,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但从内容上来说,跟一些公主其实不是很相同。
贝儿喜欢读书,和野兽心意相通。能够读懂对方的话语,但贝儿本身并不算是一个公主。
更多的是一个善良的女子,爱上了一个人,只是这个人的外表被很多人害怕唾弃。
不算是公主的她,用读书塑造了自身的气质,用坚定来抵挡外界的恶意,尽管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之后稍加打扮的她,亦或是之前的她,早已是野兽内心中真正的公主,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对于这个世界莫大的善意,都是因为那个单纯可爱,能够与他斗嘴的她。
在相处过程中,他们没有猜疑,没有怀疑,有的只是对于彼此的珍重。
直到最后才说出口的感情,好在没有太晚,好在依旧来得及。
其乐融融下,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电影《美女与野兽》讲述一位外表英俊的王子,他性格暴躁,以自我为中心,从不懂得慈悲与宽容,后来被女巫施了魔法,变为野兽,他的城堡里的一切也被施了魔咒,唯有王子学会如何爱人,一切才能变回原貌。后来美女贝儿为救父亲而答应被野兽囚禁,在被变成家具的城堡奴仆们的帮助下,贝儿与野兽从针锋相对到相知相守,经历一番波折终于解开魔法的桎梏。
影片中的两个男主角,一个是外表英俊潇洒的将军,内心却自私邪恶,为了让美丽的贝儿嫁给他而不择手段,在听到贝儿的父亲说贝儿被野兽关在城堡里以后,不但没有前往救助,还把贝儿的父亲绑在荒山野岭里等着喂狼;另一个是外表冷酷凶恶的野兽,其内心却很真诚善良,他因为孤独、寂寞才让贝儿留在城堡中,他不但没有伤害美丽善良的贝儿,还奉她为上宾,让仆人伺候她,在贝儿逃离城堡途中遇到野狼袭击时,野兽及时出现,并奋不顾身地扑向野狼,从狼口中救出了贝儿,贝儿因此深受感动,两人心中共有的善良化解了彼此的矛盾,两颗心最终得以靠近,并且擦出爱的火花。影片中两个男主角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有力地传达了一个很好的思想主题——人不可貌相,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永恒的美,美丽的心灵才会拥有巨大的力量。
《美女与野兽》不仅仅表达了爱情战胜魔咒的主题,也教育我们应该从小就学习如何爱人,学会以宽容和慈悲的心对待他人,避免形成傲慢、自私的性格。
我们整理了美女野兽电影观后感,并分享给您。当我们看完一部好电影之后,会不由自主去思考,我们的思绪往往会随着作品的走向而流动。多写观后感可以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和共情能力,观后感能够提升我们的表达能力。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原谅该那些看似不可原谅的人,得不到自己的所爱,脾气便是他们唯一的所有。
可能当看到电影中加斯顿举着火把号召村民们要杀死那个“野兽”的时候,当他用卑鄙的手段逼迫小贝嫁给他时候,当他最后在与“野兽”决斗最终坠下摔死的时候,我们总觉得像他这样卑鄙的恶人也终于得到了报应而大快人心,然而他真得有我们所认为的那么可恶吗?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故事的开始,加斯顿是小贝忠实的爱慕者和追求者,而那个被诅咒的王子是一个暴淚狂燥,毫不友善的角色。然而随着小贝的出现,他内心的真善美被一点点唤醒。我相信许多人都会爱上这个有爱的“怪物”的,而此时的加斯顿也因小贝对他没有感觉的情况下,渐渐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一个我们眼中最卑鄙的人。
其实像这样的例子道理也很简单。我们可以猜测一下小贝为什么不肯接受加斯顿而选择了那只“野兽”呢。首先加斯顿没有给小贝她最爱的东西,比如大得让小贝瞠目结舌的藏书室;其次加斯顿始终没有意识到自身要改变的东西,而是一昧地狂妄自大,这是他的缺点,也正是他的要害。而那只“怪兽”呢,从凶恶变得和善,人们也慢慢接受了它。那么,问题来了,你会选择一个从好人慢慢变坏的“平民”,还是会选择一个由坏变好的“国王”呢。答案不言而喻。
比起感叹小贝和“野兽”曲折却让人动容的爱情故事来,我还是更为最后从城堡掉下去的加斯顿感到悲哀和同情。对于国王来说,什么都有,唯一不好的是他的性格。而对于加斯顿来说,他要改变的太多了,而就算改变了,和小贝在一起也没有和国王在一起来得理所当然。所以他最终失去了理智,也渐渐变成了厌恶的小人。
然而在现实中这样的事情不也比比皆是吗?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也就有了很多的结局:他最终努力过上了好的生活,找回了那个让他学会奋斗的姑娘;或者后来腰缠万贯的他,趾高气昂地挫伤那个曾经挫伤他的姑娘;或者还是一无所有,而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命运的不公,有多爱就都转化成了有多恨......
加斯顿似乎成了最后一种人,也是最不幸的人。他那些自以为是的爱不仅没有打动了他的爱人,反倒还引起了所有人的愤恨。可恨之人必有可悯之处,这种人也是应该值得我们同情和原谅的。没有什么东西去打动他爱的人,脾气便是他唯一的所有。没人会知道小贝在他心里是多么重要,也自然就没人知道那种得不到的无奈是绝望的。
同样我们也不能怪人们太在乎物质这个东西了,这很现实。谁知道加斯顿当初有没有做过自己变成那个被诅咒的国王而最终得到小贝的梦呢?
《美女与野兽》Labelleetlabête年代:1946年/国家:法国/导演:让·谷克多、雷内·克莱芒/主演:让·马莱、朱塞特·黛
德蒙夫人的童话《美女与野兽》之所以能风靡世界,其实很大程度上跟它被改编成了数十个电影版本有关。在众多版本中,1946年的让·谷克多版相当特别,因为它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歌剧电影,演员用唱歌的方式说台词,虽然是后期配的音轨,可那种魔性的调调看起来十分舞台化。
谷克多拍摄这部电影时已经56岁,那时法国刚走出二战的阴霾,意大利新现实主义方兴未艾,但谷克多却逆时代潮流拍了这部魔幻电影。他说这是一部需要用孩子的视角来看的电影,然而它的内容却是成人的,比如贝拉跟野兽共进晚餐时,她手里握的餐刀就有性暗示的意味。在剧情设计上,谷克多也按照他的想法对原作大刀阔斧的进行改动,结果却让人觉得,与其野兽最后变成了王子,倒不如让他一直保持下去,可能贝拉会更爱他。不过影片在布景上的设计最为出彩。导演参考了十九世纪法国画家古斯塔夫的画作设计的古堡,有自动开合的大门,有从烛台里伸出的人形手臂还有壁炉上一张张活生生的人脸。也许正是这样的“拟人化”道具,成为了后来迪士尼的动画版中那些会说话的烛台、闹钟、茶壶的灵感来源。
亮点
第29分钟,贝拉进入城堡的动作,被导演用慢镜头处理地分外优美,好像天女下凡一样,她身上的衣服以及被风吹动的窗帘、纱幔,都宛如仙境,美极了。
美女是美的象征,野兽则一般与丑陋和凶残相联系,很多人都会闻野兽色变。但是自从看了迪士尼动漫《美女与野兽》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丑陋的外表下有可能是一颗善良温暖的心。美与丑在一起有时候也会发散出独特的光芒。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叫贝儿的女孩还有一只野兽的故事。贝儿的父亲不小心闯进了野兽的领地,被囚禁在野兽的城堡里。为了救出父亲,贝儿只身犯险,答应与野兽同居于古堡并以此换回父亲。然而,贝儿想念着父亲、生活的不愉快。找机会逃走,却遇到了凶狠的狼群,野兽及时出现解救了贝儿,自己却受了伤,贝儿心存感动,细心照顾野兽。此后,加斯顿因为追求贝儿失败,而设计让村民一起杀死野兽。贝儿伤心的亲吻了死去的野兽。而野兽则因为这个吻,解除了自己的诅咒,重新复活并变回了原来的人性。
贝儿也曾经像无知的村民一样,仅仅看到了野兽吓人的外表,不想接近野兽,竭尽全力想要从这个有野兽的城堡逃跑。但是心地善良的她感激野兽舍命相救,并逐渐发现了野兽丑陋外表下有一颗善良爱她的心,最终贝儿还是爱上了野兽。
这样的故事虽然荒谬,但是里面的情感却是很多人崇尚与追求的。真正的爱情不是只看外貌,而是注重对方是不是善良,对方是不是心里是不是处处为自己着想。野兽最终恢复了人形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善良的人终会遇到自己的小惊喜。
看一个人是不是善良不能只看外表,如同电影里的加斯顿,虽然英俊却处处狠毒,还好最后他受到了应有的报应。其实,王子又怎样,野兽也不一定差,最重要的是有没有一颗真诚的心。
第一次在__写东西,更是第一次写影评,也算不上影评,我还是把它叫观后感吧。美女与野兽里面的贝儿是迪士尼公主系列我最喜欢的人物,小的时候看童话故事里面的美女与野兽不是这个版本的,真的是超级喜欢,特别喜欢这种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结局,让我无比憧憬。
最近特别迷恋动画片,无论是近几年的新片还是20多年前的片儿,画面都是那么的美轮美奂,我承认我是外貌协会的,第一印象很重要,但我并不认为这和我同样注重内涵有什么矛盾的地方,毕竟人人都喜欢让人看着舒服的东西,好吧,我又为自己找借口了。
同样的,该片儿里的王子就是因为只看外表才被变成野兽,他粗暴,他易怒,他不允许别人违背他的意愿,他不知悔改,直到真正感受到爱,可能在电影里面这样的爱有些夸张,可能有些不现实,但还原生活中同样受用,善良天真的贝儿在小镇子里不爱说话,大家认为她是怪人,她不喜欢她的生活,她心里有个梦,当她对野兽放下戒心的时候,她在城堡里的生活是快乐的,也正是因为她用自己的真心感动了野兽,使他变成了一个温柔的野兽,最终被解除魔法,最终获得美好的爱情。
在这完美的结局里少了任何一方的努力都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对待任何人都要将心比心,自己活的也快乐,在爱情里更是这样,真心总能换来真心,希望爱情的美好給我们带来的都是甜蜜。
“哇!这里好壮观呀!这是我第一次来到电影院呢。”我兴奋地嚷着。踏入金米民族影城电影播放厅,里面已经坐满了人,我也连忙找了个座位坐下。
我们看的电影名字叫《美女与野兽》,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夜晚,一位高傲的王子在宏伟的古堡里举行舞会。突然,来了一位相貌丑陋的老婆婆。她想要在城堡里借宿一晚,于是给了王子一支红玫瑰作为交换条件。王子拒绝了老婆婆的请求,并把玫瑰直接扔到她的身上,老婆婆生气地说:“殿下,不要以貌取人啊!”说完,她就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女巫,然后施咒将王子变成了野兽,给了王子一朵玫瑰并对他说,在最后一片花瓣掉落之前,如果没有能找到一位真心爱他的姑娘,那他和他的仆人们就永远也变不回来了!从此,王子就独居在城堡里……
贝儿,是个漂亮善良的姑娘,她的父亲摘了野兽的玫瑰遭到了野兽惩罚,为了替父亲顶罪被迫与野兽同居古堡。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贝儿与野兽彼此间有了好感,最终产生了难以想象的感情。
反派加斯顿,是一个长相英俊,身体强壮的男人。镇上许多女人都爱恋他,可他唯独喜欢贝儿,但贝儿却偏偏不喜欢他。为了得到贝儿,加斯顿不择手段,抓贝儿的父亲来要挟贝儿跟他结婚,甚至还鞭打贝儿的父亲。最后还想把贝儿和她父亲关进疯人院……
后来,贝儿和野兽合力,把可恶的加斯顿给打败了,但是野兽也受了重伤。最后一片玫瑰花瓣掉落了,野兽没了呼吸,这时贝儿才意识到,她爱上了这个外表丑陋但内心善良的野兽。贝儿表露了心声,魔咒解除了,野兽复活,从此,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看了这部电影,我受到了最大的启发就是:做什么事,都不要以貌取人,有些东西,不是看外表,而是看内心,内心美才是真的美。
在还没进入电气化时代之前,戏剧最喜欢的形式是唱出来的,就像我们的京剧、昆剧、粤剧,西方的歌剧等。所以,在电影中,加入歌唱和舞蹈由来已久,更是很多西方经典电影最常用的展现形式。动不动就唱歌跳舞可不是印度电影的专属。
不过,在现代电影中,可能大部分观众还是喜欢那种生活化一些的吧。
但是,昨晚观影的时候每到唱歌的时候,就有些小妹妹“啧啧啧”的不耐烦,真的让人生气。
20__版的美女与野兽可以说和原著非常接近,要是时长能再长些,多补充些细节就好了。最喜欢家具仆人们的样子了,茶壶夫人和茶杯啊齐超萌的,老管家挂钟走起路来太可爱了。
1。野兽为什么会爱上贝儿呢?
野兽以前就是只看到外在美的娇纵王子,而电影从开头到结束,不只一次提到贝儿是全村最美的人儿,因此,孤独了几年的野兽,看到漂亮的贝儿怎么会不喜欢。更难得的是,贝儿没有嫌弃他可怖的外表,日日陪伴他,在狼群中没有丢下他,证明贝儿的善良,替父亲受过,证明贝儿的孝顺,喜欢看书,证明她的聪慧,面对可怕的野兽能奋起反抗,证明她的勇敢。野兽爱上贝儿,就不足为奇了。
Q:但20x版里,从贝儿老爹去酒馆找人救贝儿,到他被加斯顿绑在树上喂狼到被救回来,来福明确说过只是过了五天,这么短时间内相爱,还是不太好吧。起码让贝儿和野兽相处1个月还好说。中间,可以加些贝儿和野兽相处的情节。
2。贝儿为什么会爱上野兽?
转折点应该是野兽救了贝儿那一刻,贝儿感激他,也展示了野兽的勇敢。后来,野兽还送了贝儿一屋子的书,书虫贝儿当然开心,但离动心还不够吧。如果能加些展示野兽有爱心,解救小动物,发表一下野兽不歧视女性读书的开明态度(前面村里几乎所有的男性都看不惯甚至欺负读书的贝儿),证明两人价值观接近,再加些温柔体贴能使女生心动的情节就完美了。
电影《美女与野兽》讲述一位外表英俊的王子,他性格暴躁,以自我为中心,从不懂得慈悲与宽容,后来被女巫施了魔法,变为野兽,他的城堡里的一切也被施了魔咒,唯有王子学会如何爱人,一切才能变回原貌。后来美女贝儿为救父亲而答应被野兽囚禁,在被变成家具的城堡奴仆们的帮助下,贝儿与野兽从针锋相对到相知相守,经历一番波折终于解开魔法的桎梏。
影片中的两个男主角,一个是外表英俊潇洒的将军,内心却自私邪恶,为了让美丽的贝儿嫁给他而不择手段,在听到贝儿的父亲说贝儿被野兽关在城堡里以后,不但没有前往救助,还把贝儿的父亲绑在荒山野岭里等着喂狼;另一个是外表冷酷凶恶的野兽,其内心却很真诚善良,他因为孤独、寂寞才让贝儿留在城堡中,他不但没有伤害美丽善良的贝儿,还奉她为上宾,让仆人伺候她,在贝儿逃离城堡途中遇到野狼袭击时,野兽及时出现,并奋不顾身地扑向野狼,从狼口中救出了贝儿,贝儿因此深受感动,两人心中共有的善良化解了彼此的矛盾,两颗心最终得以靠近,并且擦出爱的火花。影片中两个男主角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有力地传达了一个很好的思想主题——人不可貌相,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永恒的美,美丽的心灵才会拥有巨大的力量。
《美女与野兽》不仅仅表达了爱情战胜魔咒的主题,也教育我们应该从小就学习如何爱人,学会以宽容和慈悲的心对待他人,避免形成傲慢、自私的性格。
又是一部经典动画的翻拍,但是这次是由法国翻拍的,本以为会是美国的'迪士尼拍的,不过整个看下来觉得也不逊于美国的制作水准,反而还略有超越呢。法国的浪漫与幽默表现得还是可以的,虽然它并不是一部喜剧片,所以感觉幽默部分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但是它的华丽与唯美还是不得不称赞一下的,美翻了,再次诠释了经典。而片中的女主也确实很漂亮,只是野兽的形象感觉略人性化了一些,外表不像以前那么高大了,和人的身材比例差不多,只有看脸的时候才能看出是野兽……不过面部特写描绘得还是蛮细的,感觉少了几份凶残,多了几份硬朗帅气。总得来说呢,整部电影给人的感觉就是做得很精致,服饰华丽、景色唯美,剧情也就那样了,都是经典了,所以肯定熟悉不陌生它讲的是啥喽~
电影的主人公当然还是美女与野兽了,美丽的贝拉感觉家境没有那么惨,毕竟是出身在富贵人家的孩子,虽然后来家境落败但是也还好吧,贝拉不像她的两个姐姐那么爱慕虚荣,她只是想过简单而平凡的生活,但是却因为自己想要一朵玫瑰而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危险。而为了挽救父亲的性命,贝拉勇敢地代替父亲去见了野兽,本以为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只是没想到野兽不过是希望能有一个人爱他而已,并没有什么恶意,而且他对贝拉也很好。但是终归这段惬意的生活还是被贪婪的人类所打破了,当然为了金银珠宝而袭击城堡的人类也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野兽也因祸得福最终获得了真爱来_魔咒恢复人形。
个人觉得这部电影的描述手法还是挺特别的,它是通过贝拉的梦境来引出野兽的过往,仿佛是在回忆一样,把野兽以前的生活慢慢呈现出来,让贝拉慢慢认识了解了他,而中间也穿插着贝拉的回忆,以贝拉的视角表面上是在讲故事,而实际呢,这个故事就是她自己的故事,感觉还挺巧妙的。这种亦真亦假的梦境让人感觉异常的真实,仿佛身临其境的感觉,虽然那只是一个个的梦,但是梦里的往往是美好的。整部影片都在呈现出一幅幅特别美的画面,不论是服饰还是景色都美到不行,贝拉的一件件礼服无不透露着其奢华与典雅,美不胜收啊~而且取的景也都很漂亮,很梦幻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也掺杂着一些特效,加之其中魔法的运用仿佛仙境般的感觉,更加像童话故事了,哈哈~还有不得不提里面的小萌狗,卡哇伊啊,其实是猎狗的化身,只是被施了魔法后怎么也想象不到原来的形象了,特别萌哦~
影片的魔法效果还是挺多的,很梦幻的感觉,里面还有森林公主,她可不是普通的人类而是精灵哦,她可以化身为一只金色的鹿,这是有点瞎啦不过也挺特别的,不然也不会酿下悲剧了,是一个很好的过渡吧~总之呢,还是挺喜欢这样的翻拍的,虽然感觉剧情还是弱了点,尤其是最后的结尾部分,感觉略有仓促,怎么就相爱化解魔咒了,有点苍白……但是整体的视觉效果还是不错的,个人也很喜欢,加之各种魔法的奇幻效果也可以弥补下不足,还可以~
也许是黑白片的缘故,我感觉是压抑的,虽然剧本出自一个童话故事。电影中的摄影机角度常常是有外向内,形成某种意义上的窥探效应,这样的摄影手法贯穿了整部电影,让人产生一种对故事情节的疏离感。
来谈谈该片的导演和编剧让.谷克多,他是法国著名诗人和画家,他曾经是毕加索的好友兼助理。这个故事的原著是博蒙夫人在19世纪中叶写的童话故事,谷克多将这个故事进行改造,让它有了现代气息。他把这个故事背景放到了17世纪,在人物服装和电影背景布局中运用了他自己的绘画才能。这是很明显的把浪漫主义糅杂到现代电影艺术的表现里。使幻想成为真正的形式主义。
谷克多是个业余的电影人,他是想用自己擅长的艺术手法把“电影的诗性美”融入到了这部电影里,这是他作为诗人的外在观点表现,并且将这部电影作为了他传达诗意的媒介。他把诗歌幻想的非叙事传统密切地运用到该部电影中,使之成为混合了多重元素先锋电影,也算成就了法国电影的一座先锋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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