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作品这本书会为每一个读者带去很多的读书感悟。写读后感并非赘述原文,重点是写出自己的思考与感悟。怎么样才能开始写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分享,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莫顿亨特,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可称的上是文武双全。曾经写下了600多页的长篇小说,也曾开着飞机到德军营地的上空侦查,这样的他之所以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靠的是童年在悬崖上父亲给他上的一课 。
那年8岁的他,和朋友们一起去爬悬崖,可是对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的他来说,那简直是一座高不可攀的险峰,从最初的犹豫到后来的恐惧,他一直在努力地跟上伙伴,可是,在他快爬上悬崖的时候,伙伴们却爬上了更高的崖顶,然后顺着崖顶的小路回到了家。就这样,他孤独地趴在一块大石头上,既不敢往上爬,也不敢往下走,直到暮色苍茫的时候,他的好朋友杰利才带着父亲来找他。因为长时间趴在石头上,他的全身都麻木了,但见到父亲,他安心多了。这时候父亲用平静的语气对他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亨特听了父亲的话,一小步一小步的慢慢往下爬。最后,他终于脱险了。从此,亨特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会想着父亲的话,一步一步慢慢走,最终,战胜困难。
这篇文章让我很有感受,以前我遇到困难,只会逃避,不会想办法去战胜它,经常找些理由来给自己做借口,比如数学没考好,我就说题目很难;英语单词没背出来,我就说要背的太多了,记不住;总之任何我没做好的事情我都会给自己找借口。其实这些都不是难事,以后学习上我也要一小步一小步的战胜困难,现在我们的年龄是学习的最好时间,我要好好珍惜。
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我们要冷静乐观的去面对,并且要善于分解困难,将困难一点一点击破,化整为零,最终一定能成功。
读了《跨出一步,跨出一步》这篇文章让我感触良多,于是我意识到一个启示:要善于发现和理解生活,善于理解事件中的真相。
在阅读内容,人们立即醒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和其他孩子们爬山,爬上,其他孩子忽视他,他不能下来,一个孩子帮助他给他的父亲,最后,他的父亲鼓励他下来。
当我陷入困境时,它激励我不去想下面的岩石,而是专注于第一步,这样我就能拯救自己,莫顿。亨特是一个勇敢而自信的人。
同时,这位父亲给了我很大的感觉:父亲给了孩子心理上的支持,鼓励孩子大胆尝试,教孩子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让孩子体验和成功的快乐,让孩子经受锻炼和考验,增强勇气和信心。这是一位合格而伟大的父亲。
事实上,在人生的道路上,无论我们面临什么困难,只要我们把它们分解成小的。如果我们一个一个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最终会克服巨大的困难并取得胜利。在成长的过程中,面对困难,要勇敢!“踏出一步”,踏出困难;再走一步,继续克服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困难和危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坚定信心,记住从此刻起,从脚下起,什么样的困难和危险都会被踩在脚下!!
我们渐渐地长大了,也越来越会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关注生活了,也开始思考生活,探究成长的奥秘了。有人曾说,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有时,成长又是一种恍然的顿悟。当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后,我从作者的这件往事中感悟到了一个人生的哲理,它是一笔人生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它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法宝。
《走一步,再走一步》是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写的。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小时候的亨特体弱多病,一次他跟随伙伴冒险爬悬崖,由于恐惧,他上不去也下不来,陷入了可怕的两难境地。天黑时,好朋友杰利带着他父亲找到了他。在父亲的指点下,他一步步地爬下来,终于脱险。
合上书本,我的心中感慨万分,回味无穷,一股深刻的感悟久久地萦绕在我的心头。我对这篇文章的感悟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亨特的父亲,在亨特遇到困难,上不去下不来的时候,他没有用最直接的方法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对孩子成长最有帮助的方法——鼓励。父亲在亨特失去信心的时候,激励他一步步地走下来,使亨特重拾信心。也让亨特在那次爬悬崖的经历中学会了不少战胜困难的经验,以及人生的哲理。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冲上去一下子把亨特抱下悬崖或是找架梯子让亨特爬下来,亨特就会父亲生产依赖性,不会自己独立地面对并解决困难,也就不可能写下《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含义深刻的文章,更不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所以,我非常钦佩文中的这位父亲,钦佩他对孩子的这种独特的教育方法。
另一方面,就是亨特在爬下悬崖后所获得的人生哲理:在人生道路上不管遇到的艰难险阻有多么大,有多么可怕,都是可以分解的,一个大困难分解成多个小困难,化整为零,化难为易,就不难克服了。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走一步,再走一步,定能战胜一切困难,赢得最后的胜利。
想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我不是也有类似的经历吗?记得小时候蹒跚学步,妈妈搀扶着我,爸爸蹲在远处,朝我呼唤。虽然我很想直到爸爸身边去,但是我不敢挣脱妈妈的怀抱,我不敢迈出我人生的第一步。啊!这条路多么遥远,我想,我会滑倒摔跤的!爸爸看出我很害怕。别怕,孩子,他安慰我说,来,到我这儿来!一步一步慢慢走。于是,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左脚,颤颤巍巍地迈出了我人生的第一步,可是,我却摔倒了,我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妈妈想去扶我起我,但被爸爸拦住了。他不断地安慰我,鼓励我,我又重拾信心。就这样,我一步一步地,慢慢走到了父亲身边,投入了他温暖的怀抱中。
《走一步,再走一步》为篇文章给我的启示很多,它使我懂得了如何去战胜困难,启发了我在生活中要关于感悟,沉着冷静,善于思考,这样就会有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财富。我要根据我所受到的启迪,一步一步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实现自己的理想,到达成功的理想之巅!
深夜里,默默放下那篇文章,抬起头仰望星空,看那星星在我头顶飘啊飘……我坐在窗前,任由思绪飘得遍布星空,飘向更远的地方……这一切,只是为了那篇文章和那份感触。
那是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写的。文章不短,也称不上是小说,却给人带来了不小感触。它讲了在五十七年前七月一个炎热的日子中,“我”被最要好的伙伴杰利拉去爬悬崖,却因身体原因和心中的恐惧久久伏在岩石上不得动弹,最后在父亲的“帮助”之下,克服了恐惧,离开了悬崖。
看到这里,你也许要问了:这文章很引人入胜吗?不就是一个人父亲把他伏在悬崖上的孩子抱下来吗,怎么会有感触所言呢?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你就错了。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的父亲并没有把作者抱下来。什么?没有?那作者是怎么下来的?难不成作者会飞?不不不,作者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不会飞。而作者从悬崖上下来的过程,正是我有所感触的地方。别急,且听我慢慢说来。
杰利找来“我”父亲后,父亲让“我”一步一步地走下来。他还让“我”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着眼于那眼下的一步。这样,作者才心惊肉跳又安然无恙地爬下了悬崖。
对于这篇文章,作者有一句话让我沉思已久:“我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在人生之中,永远不是一帆风顺的,是带有困难和挫折的;而当遇见困难的时候,我们要持有坚定的信念,不忘初心,并且将一个巨大的困难分解成一个一个的小困难,去逐个攻破,这样你就会走向成功!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件让事,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五年级的暑假……
爸爸下班回家后把五张卷子放在我桌上,让我五天内写完。接下来的五天,我每天回家一看到那五张卷子就唉声叹气地不想做,作文心里就想:反正有五天,今天就少写一点吧!于是,到了第五天那些卷子上依旧白得如雪。爸爸看到后大怒,立即让我把卷子抄一遍再写。
我有些委屈,也有些羞悔,但一想起还要抄五遍,就感觉“我的前途一片渺茫”。随手翻开语文书,就看到了《走一步,再走一步》。细细品味后,觉得现在我不应该放弃,可以把它分为一个一个的小困难。然后,我在学校的课间把一份卷子抄完,回家在安静的环境里做。这样下来,我果真在第五天就写完了。
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我们要坚定信念地去迎接它,并把它分成一个一个的小困难,一个脚步一个脚步地去克服,这样,我们才能走上通往胜利的道路,成为最终的获胜者!
今天,我读了《一步一步来》这篇课文,我觉得这篇课文很好,让人读了很感动,也深深地感到一样。
尤其是最后,作者的伟大成就感让我感到成就感,非常真实,非常详细的描述,字里行间深入揭示作者的情绪和伟大的成就感,这样我们可以阅读本文时我们也可以深入体验,仿佛沉浸在它,自己是文章中的“我”,自己。在童年,这样的事情发生了,那种恐惧感和巨大的成就感,仿佛是我们自己童年的回忆。
“我已经病了八年了”在文章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铺垫。这句话解释了为什么其他五个孩子可以爬上悬崖的顶端,而“我”只能爬到三分之一的高岩石架子上,而不能上去,下来,还吓得半死。
作者从那座悬崖中学到的经验是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的人生经验。它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危险和困难,只要我们把它们分解成小步骤,困难就会减少。“别去想下面的岩石。你只是觉得自己迈出了一小步。“先走这一步,然后再走下一步。”一步一个脚印,甚至更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
在人生的道路上,无论我们面临什么样的困难和障碍,只要我们把它们分解成小的,仔细解决它们,我们最终会战胜大的,并取得胜利。
这篇文章对人很有洞察力,给人很多道理。
这篇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八岁的一次亲身经历。文章告诉我们的道理很简单,仅仅是走一步再走一步。但是偏偏就是这一步,使作者受益终身。
每次读这篇文章时,其内容都会把我带入到当时的环境,把那会儿的情景出神入化、活灵活现生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而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一步步走下山崖的情景,他由毫无信心到信心大增,清楚地感悟到——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一步,直到抵达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当时,作者就在那高高的石架上,无法动弹。而他的父亲来到悬崖底下时,并没有直接上去把他的孩子抱下来,而是鼓励他,指点他走好每一小步,最后让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脱险。就是这一小步,让作者在困难中看到了一丝曙光,让作者看到了脱险的希望。这就是这一小步的魔力,就是这一小步,让作者产生了巨大的成就感。
我想,如果把这种事放在我们的父母身上时,他们一定会立刻爬上去一把把我抱下来。不过他们的方法也并没有错,因为出发点始终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这就是父母之间的不同,他们都是爱孩子的。
我们知道,有一些大的困难,是不那么容易战胜的,但小的困难是比较容易战胜的,只要我们把大的困难分解为一个又一个小的困难,一个一个的战胜,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的!就一定会抵达你想要到的地方的!
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写读后感是能够帮助到我们的理解和我们的写作的。值得一品再品的读后感有哪些?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初一昆虫记读后感范文800字(精选6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我有一本只记录着昆虫的书,那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一本书,这本书听说十分好看因为这本书才让我知道了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大奥秘,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动球的;蚂蚁是怎样吃蚜虫的分泌物。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第一次看,我就不知怎么就喜欢上了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动;狩猎和死亡的科普类的书,文字很平实,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肚,《昆虫记》不但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着作,更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它让我了解了为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付出一切去追求的精神,了解了一种追随远离尘嚣世界的高雅情趣,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尊重。。。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虚幻感,那些文字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些虫子的喜好特点还有昆虫发出的气味都是真正的存在,仿佛身临其境。被我们忽视已久的昆虫身影,及他们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不敢呼吸。法布尔,让我看到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动等许多问题上都有惊人的相似处。《昆虫记》不是科学创造的世界,它与小说不同,它是最基本的事物!是法布尔把每分每秒都放进观察昆虫中,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是我第一次进入生动的虫子世界。
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昆虫记》
当我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着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怕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他反思,有设计下一次的实验。严谨和大胆,勤勉的作风,这一次,让我感到科学的伟大。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的习性,千辛万苦的写出传世巨着《昆虫记》,为人类留下一座丰富知识,趣味美感的散文宝藏。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昆虫记》真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科学家也能创作出文学作品吗?当然可以,法布尔的着作《昆虫记》就是最好的例子。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科学家只会摆弄着显微镜,注视着下面的世界,文学家只能整天挥舞着笔杆子。直到我接触到了一个词:边缘性人才后,我才明白,有些人不光是杰出的理科生,也是出类拔萃的文科生。比如爱因斯坦,他不但是物理学家,也拉得一手漂亮的小提琴。而法布尔的这部《昆虫记》,大概也是一本边缘性书籍吧!
昆虫记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细腻文笔流畅,真是让人感觉到是一部散文。虽然是散文,但昆虫记处处都流露出科学的知识,把人以前错误一扫而光,使你不禁感叹:哦,原来如此!
法布尔有时真是一个老顽童。看,他把圣甲虫描述的多有趣:咦?这只唯恐来的太晚,碎步向粪堆赶来的是什么虫呢?它那长腿像是由装在肚子里的一个机械所推动,生硬而笨拙的向前移动;红棕色的触角像扇子似的张开,表明它担心强烈的贪欲不能满足而惴惴不安。它来了,它挤倒一些捷足先登者,来到了大餐桌前。这浑身黝黑、粗大异常的家伙,便是大名鼎鼎的圣甲虫,现在它跟它的同胞们入席排排坐了。它用巨大的前足,一抱一抱地对粪球做最后的加工,或者给粪球再加上一层粪,然后走到一旁,平静的享受劳动成果。好像昆虫也有各种各样的情绪,真像个活生生的小人儿。
圣甲早和法布尔似乎是有缘。当美味蛋糕从山坡上滚下的时候,圣甲虫毫不气馁,一次又一次的向上爬,不管斜度有多大。而法布尔为得到一片地,奋斗了四十年,尽管自己多么穷困潦倒。看,多么相似呀!昆虫记差不多就是法布尔的自传,他就是那些昆虫,和大自然在做勇敢的斗争。
《昆虫记》是一本科学着作和文学经典,看过了之后,你一定会感慨:这个世界真奇妙!
当我们提到昆虫,脑海里浮现出的词语是恶心、肮脏、有毒等等的贬义词。在之前,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但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后,我改变了对昆虫的印象。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也是一部不朽的著作。通过这一次阅读,让我对昆虫有了全新的认识。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在小小的昆虫世界,竟然也是那么的有趣。在昆虫世界里,它们有自己的语言,它们会交头接耳,它们会相互嘘寒问暖,它们会团结一致,打败敌人……每个昆虫都是一个而美丽的生命,值得我们去探索、研究、观察与发现。
《昆虫记》给予了我们许多的启示:蜣螂告诉了我们坚持不懈,坚持就是胜利;英格索尔说过:对勇气的最大考验,就是看一个人能否做到败而不馁。只要我们坚持不懈,便一定能到达成功的彼岸。蚂蚁告诉我们要团结一致,团结就是力量;俗话说,一人踏不倒地上草,众人踩出阳光道。人心齐,泰山移。在生活中,不论做什么事,团结是非常可贵的,一个人,即使力量再大,也不一定打败敌人,多一个人便多了一份力。团结合作,给予我们的不只是力量,更是相互传递的精神与信心。
其实,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让我们尽情探索。其实在大自然中,不仅仅是小昆虫能给予我们启发,植物、动物同样能给予我们启迪。只要我们细心观察,认真探索,就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做一个留心观察大自然的人
——读《昆虫记》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它能带你走进奇妙的世界,让你做一个留心观察大自然的人,让你对昆虫有更深的了解。 读过之后,我感慨万千。也有许多喜欢的篇章,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萤火虫》这篇文章。我给你讲一讲里面的内容吧!
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而且非常清楚怎样使用这些脚,它用碎步小跑的昆虫。雄虫到了发育完全的时候,像真正的甲虫一样,长着鞘翅。雌虫却终身保持着幼虫的形态,享受不到飞跃的欢乐,不过雄萤火虫在没到交尾的成熟期前,形态也是不完全的。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粟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红颜的小斑点。
别看萤火虫外表弱小,可它却是个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其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它的猎物通常是几乎没有樱桃大的蜗牛。萤火虫那么小,它怎么样猎取食物的呢?我来告诉你吧。
萤火虫在吃猎物之前,就像人们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先给猎物注射一针麻醉药,是它安静地睡在那里。之后把蜗牛壳当成饭碗一样,好好的品尝一顿。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要被食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要留心观察大自然。
最近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它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正是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小小的昆虫,一下子变大了,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例如:我们平常见到的蝉,它先在地下度过漫长的岁月,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欢快的高歌;又如我们在春天随处可见的螳螂,别看它个头小,但它可是一位有勇有谋的大将军呢,它最擅长用“心理战术”对付敌人,让敌人落荒而逃;平常见到的蚂蚁,别看它们都是小不点,但它们在生活中等级分明,分工明确,遇到敌人时团结互助,总会齐心协力的把敌人赶跑。
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有关昆虫的习性,还让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
就拿法布尔来说,这位著名的昆虫学家,之所以每天坚持观看昆虫,就是因为他是一个富有好奇心的人,正是好奇心驱使着他了解昆虫的奥秘。他每天都会在昆虫那里度过大部分的时间,他面对着长期观察昆虫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并没有放弃,而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不观察透彻不罢休,每天非要把每个昆虫的习性观察清楚。正是法布尔这种执着的精神,才能创造出成功,写出像《昆虫记》这样的著作。
而我原来每天写作业拖拖拉拉,遇到难题时,直接放弃,询问妈妈。读完《昆虫记》后,我慢慢的也变得像法布尔一样了,遇到难题时做不出来不罢休。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昆虫记》,一本改变了我的《昆虫记》。法布尔这种执着的精神让我铭记在心,时时刻刻做一个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孩子。
初一《昆虫记》读后感600字左右篇4
让我们在这片小花园相遇。
——题记
我并不喜欢昆虫,因为它们的长相让我感到害怕。可是,自从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对昆虫有了新的看法,也因此改变了对它们的态度。
《昆虫记》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习性和特点。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鹅,他们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蟋蟀的演奏和交配》这一篇非常感兴趣。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交配方式。但蟋蟀的交配方式最独特,它们要先演奏才能交配。“蟋蟀刚开始是为了自己而拉起琴弓,是为了演奏自己的幸福生活。当然它也经常创作情歌,那是献给他喜欢的女邻居的动人乐曲,演奏家用音符来谱写爱意。”这么美好的画面,最后还是消失了。“父亲被母亲打得肢残腿断,为他演奏情歌的琴弓也没能幸免,被撕得破破烂烂,昨日还是亲爱的伴侣,现在成了讨厌的家伙。”真为这蟋蟀感到悲哀。
读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是多么有趣啊!在昆虫们的身上也发现了人类的身影!尽管它们不会说话,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都如同人类的语言一样,都有着特殊的含义。以前我对昆虫的看法也被它可爱的模样给改变了。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他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读完整本书,我对法布尔认真观察的精神产生了敬佩。不论是夏天还是冬天,他都孜孜不倦地观察昆虫,了解它们的习性,特点,生活环境,再一一细致地记录下来。他那种做事认真的态度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不论是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如果我们也能够认真观察细致研究,就一定会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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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无时无刻出现在我们工作学习中,作文,是我们内心情感通过文字的一种方式。写作就是反复的、随时的,多个角度的去练习。肯定有人正在寻找优秀范文!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寒假读西游记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西游记》,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书中人物形象逼真,描写传奇,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本书内所描写的故事到底是真是假。我也被书内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西游记》中为我们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善良正直,胆小如鼠的唐僧;本领高强,顽皮好动的孙悟空;贪财好色,善良嘴馋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为人耿直的沙僧。他们几个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像“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等一些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都是发生在他的身上。孙悟空也是我在此书中最喜欢的角色。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保护唐僧等一路西天取经。而且在他的身上有一股蛮劲儿,凡事不做则罢,一旦要做,必定有始有终,我十分欣赏他的这一点。他还敢于挑战,不欺软怕硬,敢于同比他强大的势力做斗争。
而八戒则不同,他好吃懒惰,贪财好色。有时会撒个谎儿,可他嘴巴笨拙,又说不好,所以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他有一点精神十分可贵,他在战斗中从不退缩,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与敌人对抗。
唐僧和沙僧就更不同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慢热型”,他俩给人的感觉就是不急不慌的。但是唐僧为人善良,他慈眉善目的,许多人都愿意与他交往。沙僧随性子慢,但外表不俗,粗中有细,心地善良。
他们一行四人虽性格不同,武功高低不一,但他们十分团结,他们在取经的旅途中遇到了重重困难、坎坷,但他们都克服了,他们团结一心,走过了万水千山,最后迎接他们的,只有成功!
人生也是如此,只要你和你的伙伴团结一心,不怕困难,那你剩下的就只有成功,加油!
最近利用假期时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美猴王孙悟空大闹天宫、偷吃王母娘娘的蟠桃和玉帝的仙丹,最后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最后在观音菩萨指引下和唐僧、猪八戒、沙僧一路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历经千辛万苦,坚持不懈,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其中《三大白骨精》让我感触尤深。那一天,唐僧师徒来到一个崇山峻岭之地,妖精白骨精先是变成小姑娘,被火眼金睛的孙悟空识破,举棍就打,救下师父,可唐僧人妖不分,反倒怪孙悟空滥杀无辜,念咒语让孙悟空头疼得满地翻滚。随后白骨精又变成老太婆和老头,来继续挑拨是非,目的就是让唐僧赶走孙悟空,好吃掉唐僧,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后来唐僧相信了妖精的话,把孙悟空赶走了,却被白骨精捉住。最后还是孙悟空不计前嫌,救了唐僧和猪八戒、沙僧。
读到这里,我不禁对孙悟空产生了敬意。孙悟空忠心耿耿,他对梦想的坚持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尽管一直被唐僧误解,但是没有轻言放弃,这种对正义,对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敬佩?在我国古代,像孙悟空这样的人也不少,如司马迁,用尽一生为大汉奉献,一生却很悲惨,尽管命运给他的都是磨难,他却仍然坚持梦想,在狱中写下传世名著《史记》。
《西游记》不愧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书里面不仅有对不同人物的细致描写与鲜明对比,也有许多优美的词语和句子,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读西游记,赞孙悟空精神魅力,笑猪八戒好吃懒做,责唐僧黑白不分,叹沙僧忠厚朴实,也学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便是读书的收获。
同学们,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多读书,读好书,努力加油吧!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美国大百科全书》认为它是“一部具有丰富内容和光辉思想的神话小说”。
这本书前七回主要介绍了小说中心人物孙悟空的出世、求道、闹龙宫、搅冥府、闹天宫,直至其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为中心故事的展开埋下伏笔;八至十二回写小说中另一重要人物唐僧的身世,兼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太宗入冥,玄奘奉诏取经,交代取经缘起,在结构上与前七回并列,同为展开中心故事做准备;十三至一百回是西天取经正文,中心故事之所在,其间包括41个具有相对独立的中短篇故事,主要写取经途中的各种矛盾斗争,包括取经人和妖魔之间的斗争,取经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斗争,以及取经人内部的矛盾斗争,在结构上以取经人物的活动为中心,依次展开又互相照应,离奇曲折,悬念不断,至经历八十一难,矛盾最后解决,斗争终于胜利,取经理想实现。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用法力压在五行山下,幸天灾满足,归于释教;并且他隐恶扬善,在途中炼魔降怪有功,善始善终,成为了斗战胜佛。而猪八戒原来是天河水神,天蓬元帅。因为他在蟠桃会上酗酒戏了嫦娥,被贬下界投胎,身如畜类。幸亏他在路上保护圣僧,却又有顽心,色情未泯。因为他挑担有功,做净坛使者。沙悟净本是卷帘大将,先因蟠桃会上打碎玻璃盏,贬他下界,落于流沙河,伤生吃人造孽,幸皈佛教,诚敬迦持,保护圣僧,登山牵马有功,为金身罗汉。
觉得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值得我学习。孙悟空本领高强、正直勇敢,对师傅也十分忠诚,我要向他学习,不能害怕危险;唐僧坚持不懈,意志坚定,我要向他学习,不能放弃;猪八戒虽有些懒,可为人十分忠厚老实,我要向他学习,诚实守信;沙僧话虽不多,但却吃苦耐劳,不喊一声“累”,我要向他学习,肯吃苦,不怕累,更加勤奋。
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坚持不懈,值得我学习。一路上,他们翻过了多少山,走过了多少片树林,打败了多少妖精,这是多么艰难的一路啊!可他们却没有放弃的念头,从来都没有过,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吗?想到这儿,我不禁低下了头,他们那么困难,都挺过去了,还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呢?我遇到的困难与之相比,不是显得太渺小了吗?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西游记》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吧!
《西游记》是我四大名著之一,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历史地位。作为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西游记》在时间的沉淀中依然家喻户晓,广为流传。在今天,一人拿散发着古色古香的传奇色彩。
《西游记》讲述了唐朝高僧唐玄奘为求真经不畏艰险,与四个徒弟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饱尝世间疾苦,体验因果轮回,一次次化险为夷,最后取得真经,造福世间的故事。文中的人物,性格鲜明,各具特色:固执,慈悲为怀的唐僧,武功高强,机智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贪吃,爱占小便宜贪恋美色的猪八戒,憨厚老实,默默无闻的沙僧……都在这部小说里被描绘的有声有色,深入人心,给我们一启示。
《西游记》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心,不能走歪门邪道。书中许多故事都是讲人的私欲引发妖魔缠身的故事。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先一步登天,更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走上歪路,一发不可收拾。不要有害人之心,相信因果循环,做了坏事,必然会遭受惩罚。
最重要的,它教会我,做人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不论遇到任何挫折,都不轻言放弃,哪怕还有一丝希望,都要拼尽全力。还要有崇高的理想,不要甘心一辈子碌碌无为,为梦想去拼搏。要有冒险的精神。还有要有默默无闻,甘愿奉献的的胸怀。懂得感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真假美猴王”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因为唐僧师徒彼此猜忌,互相之间不够信任而给了妖怪可趁之机,假扮美猴王。短短一个故事却发人深思:信任,是多么的重要啊。没有了信任,我们就会就会处在一个勾心斗角的社会,每个人都在处心积虑的提防他人,天哪,这将是怎样的一个时代?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给予他人足够的信任,这样,你才会收获到他人的信任。彼此信任,是人和人相处的基本界限。如果没了信任,这个世界将会是一片黑暗。
《西游记》是一部不可多得文学经典,他用通俗的故事教会人们世间的道理,在今天,仍然闪耀着光芒。
五年级寒假日记:《西游记》读后感
最近,我看完了《西游记》。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取经的过程。唐僧从东土大唐出发,收了三个徒弟: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和卷帘将军沙和尚。他们翻越了万水千山,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历经千难万险,终于来到了灵山,取来真经,回到了东土大唐。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唐僧太仁慈了,不分青红皂白,所以我不喜欢他。猪八戒不仅贪吃,而且还好色,脑子也不好使,老是被人骗。而沙和尚呢,他太依从别人了,自己根本没有主见,我也不喜欢他。
孙悟空既聪明,又勇敢。他大闹天宫时,十万天兵也拿他没办法。他还是一个忠诚的人。当唐三藏赶他会花果山时,他依依不舍地望着师父,希望师父会改变主意。唐三藏坚决贬走孙悟空,他才架起云,飞回花果山。
我们一定要学习孙悟空,做一个智勇双全、赤胆忠心的人。
今年掀起了一股《新西游记》风,新版《西游记》在各大卫视播放,对之的评价也各不相同。
从初中起就看过无数遍《西游记》,虽然电视版的日益增多,但仍然感觉原著才有那种经典、曲折的韵味。于是,今年寒假趁着这股《西游记》风我又重读了一遍吴承恩的《西游记》。
降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一路经历坎坷,遭受苦难,但他们坚持不懈。从中我悟出: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最后一定会取得胜利,取得真经。
《西游记》里有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却又忠于师傅、幽默滑稽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单纯善良、仁爱正直的唐僧。
从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中,我们了解到坚持不懈的成功,我们体会到克服困难的胜利,我们坚信邪不胜正的真理。
有人说,既然孙悟空有神通广大的能力,为什么不直接送唐僧去西天?的确,没有妖魔鬼怪的路途是顺利的,没有风霜雨露的打击是幸运的,没有经受人间冷暖的感觉是单纯的。
但如果一切都那么平稳顺利,那么真经又有什么用?唐僧想普渡众生,那至高无上的佛理又有什么佛力?
没有妖魔鬼怪的路途是无意义的,他们师徒四人不会经历重重考验,不会知道世间的善恶美丑,不会了解成功是怎样辛苦得来的。
没有妖魔鬼怪的路途是不精彩的,当他们一路上经历很多苦难的同时,也沿途到过很多地方,领略过很多奇山异水,沿途的风景是美丽的,是与众不同的。
没有妖魔鬼怪的路途是不真实的。在九九八十一难中,悟空的机智勇敢保护了师傅;八戒的幽默给艰难的路途增添了很多快乐;沙僧的忠心不怕吃苦;唐僧的仁爱善良使师徒四人的情分加深。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每次唐僧有难时,三个徒弟尽心尽力救助师傅。师徒四人不离不弃的情谊是坚固而真挚的,他们既是师徒又是朋友。
读《西游记》,我每次的感触都不相同,可能是里面有太多经典了吧?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他是一只机灵、正义、胆大、忠义、勇敢的猴子。我也属猴,品读经典,我也要做机智、勇敢、不惧困难、勇往直前的“猴子”。
永远经典的《西游记》,《西游记》的经典永远。
读书帮助我们成长。在读了作品后,我们常常会产生触动。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我们可以从作品中获得哪些感悟写成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天国读后感》,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天国之花》读后感400字!
天花最早被发现于古埃及法老的木乃伊,早期人们对天花均有迷性行为,而且红色疗法延续到十八世纪,由迷信到客观,是种思想的进步,人痘技术最早在印度出现,随后各地民间均有出现。
人痘技术最早在英国在一女皇室贵族的努力下被公认推崇,但只是减少了贵族的死亡率,随后几年在欧洲相继被认可,然后,人痘被改进,出现再种痘,使更多人可以种痘,随后詹纳发明牛痘技术,各国相应使用,但苏联很ne就是不用,成为灾难的象征,中国天花于汉朝由匈奴传入。
一位尼姑最先在中国推广种痘技术,中国并未受天花太大影响,顺治帝死于天花,后由患过天花的康熙帝继位,中国不可否认的具有神秘性,英国具有开创性,日本善于学习,
另:是一部好的天花史书,详细,有条理,但个人认为还是应该以全球的时间线描述,而不是每个国家逐一描述,毕竟不是谁都不是很了解其他国家的历史,只能以自己国家为参照。
内容简介:投递从天国寄来的信,拥有像谜语一样身世的天国的邮递员,在俊恋人、朋友、子女、丈夫、父母……留下的人思念着这些离开去了天国的人们。宽广草原中孤零伫立着的红色邮筒,有把他们带去田野里的红色邮筒的公交车。有为他们把信投递到天国给他们思念的人,能帮助把他们悲痛的爱情漂亮的结束的人——天国的邮递员,在俊。他为什么做那样的事呢?怎么会做那样的事?他的名字是叫在俊吗?没有解开的思念到底是什么……忘记了初恋的话,现在的爱也消失了,珍藏着爱情的伤痛的女人,荷娜突然面临恋人的死亡,蒙蔽她失去恋人的悲伤的是更大的背叛感。荷娜无法摆脱那个,迫切地想把埋怨的信寄到天国,然后她去找了田野里红色的邮筒……在那里见到的天国的邮递员在俊,他向她提出一起工作,一起为了抚慰忘不了死去的人,为思念着他们的活着的人们而工作。荷娜对还未结束的痛苦的初恋的记忆变得模糊。是心为在俊沦陷了吗?忘记了初恋的话,现在的爱也消失了。
天国的邮递员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知是翻译的效果还是不习惯作者语言的叙述,总觉得很混乱。不过很佩服作者的构思和想像,让世间出现一个来自天国的邮递员,传递生者和逝者之间的信息。如果真的可以......我真的希望有这么一个角色,来传递我们对去往天国的人的思念。当我看到一个母亲为孩子做了爱吃的鸡蛋卷投进邮筒的时候,心痛到极点。“那个孩......
天国的邮递员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读过原著,也看过电影。相较之下,电影的情节更集中,书可以作为电影的补充,读到了除了男女主人公之外,别的角色的故事。先赞美一下这次的译文。不知道是因为作者本身有日本人也有韩国人的原因,还是译者真的下了功夫,虽然语序上还是存在一些不够习惯的说法,但总体来说译文流畅。其次,说一下编辑的工作。。。多处标点符号不规范,以......
《天国之秋》读后感500字!
对于一个历史爱好者来说,我选择书籍时通常都会尽量避开明末和清末的历史,抗战的少读。原因很简单,就是读起来太过沉重,目眦尽裂的感觉可不好受。
不过这本天国之秋算是近代史中的另类,作者选取了另一个视角,即将整个太平天国运动放到全球政治环境下去解读。
正如作者所说,清廷方的资料自然大骂长毛反贼,我党对于运动又过于强调进步意义。书虽然多,大部分也只是在细节上下功夫。多一个视角来看确实给人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
反正假如不看这本书,我是不会想到美国南北战争居然也间接影响了太平天国的战争走势。不过为了重点突出外部势力对战争的影响,书里对整个太平天国运动过程只能用语焉不详来形容,重点放在了洪仁玕(天国),曾国藩(清廷),华尔戈登(外部势力)三方视角和外媒的报道上。如果对整个历史不熟悉,大概率读完还是一脸茫然不知道因何而起,因何而败。不过太平天国算是中国历史教学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金田起义,天京变乱(书里完全没提,因为洪仁玕到南京时事件已经过去了),克服南京,湘淮军,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东西了,不会太影响理解和阅读。
对于习惯了国内叙事角度的读者来说,不失是一个打开事务新角度的好书。
天国花园的阳光下也会有秘密,是我和哥哥各自都不愿说的秘密。——题记
记忆里四五岁时的天气总是晴朗,小区里种的洋槐的花香把房间都浸的甜甜的。这时候,一盘饼干,一壶茶,一本《安徒生童话》,还有一个哥哥,便足以度过一个惬意的午后。
“哥哥,我想听故事!”
“好,果果想听哪一篇?”
“最后一个故事也是最长的那一篇”“好!”
总是以这样的对话开头,总讲那篇长长的《天国花园》。虽然那时的我已经识字,也能看懂其他故事,可一看到《天国花园》长达十几页的文字,我就头疼,就会拉着哥哥读给我听。
“从前有个王子,他很聪明,读遍了世界上所有的书籍……”故事的内容我早已烂熟于心,可还是忍不住让哥哥读给我听。我喜欢看哥哥读书的样子,细长的手指抚着书页的边缘,阳光透过,为他的脸镀上一圈毛茸茸的白边。他轻声读着,嘴角噙着笑,眼中神色却是那么认真,认真的像个三好学生在做作业。
“残酷的死神逼近,怒吼道:“长必须为他的行为受到惩罚!”这时,一直静静读书的哥哥忽然呲牙咧嘴,十指张开向我吼道:“受到惩罚!”那模样倒不像死神,却像个温柔的天使忽然生气。我趁势瞪大眼睛,急切地问:“然后呢?然后呢?”
“嗯……然后王子在黑暗中认真地反思自己的过错,他为自己没有控制自己的欲望,破坏天国花园而感到羞愧,他真诚地做了忏悔,愿用一生来赎罪,最终感动了上帝,回到了天国花园,永远护卫着这个美丽的地方。”青青缓缓合上书,慢慢讲出故事的结局,给了我一个暖心的微笑。
《天国花园》的故事被哥哥讲了一遍又一遍,听到美好结局的我开心的进入梦乡,在梦中与童话里的朋友做游戏。
随着我渐渐的长大,在一次偶然机遇下又翻开了那本童话书。一切的秘密都被揭开——王子最后接受了惩罚。然后呢?然后就没有了。所谓美好的结局只是哥哥编了哄我的。
意外的是我没有任何生气的感觉,反而有点想笑,哥哥的秘密被我发现了。不知道我当年总要他读最长的故事的秘密他发现了没有?
我不知安徒生为何不愿给《天国花园》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我有点庆幸他选择的结局,不然,也不会有读书时的那些秘密----兄妹之间的呵护与关爱。
金黄色封皮的《青春读本》进入了我的视野,我微笑着捧起了这本书,随意地翻看着,一篇叫《天国来信》的文章牢牢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才看到一半,我鼻子一酸,眼睛渐渐湿润,泪水便成串地落了下来。文中的父亲由于肝癌晚期,匆匆离开了人世,去了天国。临死前,他告诉女儿可儿,自己每年都会给可儿写信的。但是可儿却深知自己再也见不到父亲了,在父亲走后的一段日子里,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特别孤独、自卑。可儿 9 岁生日那天,父亲真的寄来了信,父亲的信渐渐使可儿走出了阴影可儿懂事后,在面对妈妈抽屉里的一叠信时才恍然大悟,终于明白这是一个父母亲编的善意谎言,这些信都是父亲住院期间天天晚上熬夜写出来的。
整篇文章都写得情真意切,可儿的语言中都流露着淡淡的伤感之情,颇有催人泪下之感。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的爸爸,回忆起小时候爸爸带我去逛超市的情景。拄着拐杖的爸爸费劲地陪我兜着超市,在买完该买的物品时,爸爸总不忘多替我买些好吃的东西;小时候,每年夏天的晚上,爸爸总是开着残疾车带我四处兜风,让我在朦胧的夜色中感受到幸福;小时候,爸爸还在电脑上教我玩一些简单的游戏,从这些小游戏中,我感到了快乐,伴随着浓浓父爱的快乐;小时候,我学电子琴时练一些异常简单的曲目,爸爸为了培养我的兴趣,陪着我一起练,我才慢慢地有了兴趣;小时候,父亲总是时常地抽出点时间陪我下下五子棋、中国象棋,培养我的业余爱好;小时候,我总是跟爸爸散布在花园里,享受着新鲜的空气和午后的阳光;小时候,我经常陪同爸爸留在小院子里,看他忙碌于花草世界;小时候,我曾被哥哥们的鬼故事所吓倒,爸爸却一直笑着说:没关系,有爸爸在,什么都别害怕!;小时候,我犯了很严重的错误,爸爸狠狠地打了我,可我却不知道,爸爸打在我身上,疼在他心里啊!
小时候,妈妈天天晚上外出学习,多少个夜晚是我与爸爸一同度过的呀!这些事,都是多少年以前的事啊?我清楚地知道,爸爸已经老去,他再也不可能付出很多体力陪我逛超市了,他也再不可能开着残疾车风风火火地带我出去溜达了
泪水在不知不觉中又一次涌出眼眶,我强忍着不再流泪,可是,我终究没能自控。
音响里传出的歌声,轻轻柔柔,悠悠扬扬:这世界有太多会消逝的美丽
我知道,爸爸陪伴我的那段岁月终会成为我生命中消逝的美丽,可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毕竟,那曾是一段多么美好的童年啊
有时,爸爸坐在餐桌边,会突然回想起他小时候家里的趣事和学校里的趣事,掐指一算,竟已是四十年前的事了!爸爸不禁感慨:当初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没想到,这么快,四十年一晃就过去了岁月不饶人啊!
不经意间,岁月匆匆流逝,突然会发现,爸爸的头发中,已有数根银丝悄然萌生,我一阵心酸。
我们的父亲永远是守护在我们身边的,如果有一天,他走了,就是漆黑夜晚里最亮的那颗星星,他仍然会守护着我们,而那份会消逝的美丽,也会伴随着父爱,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永远,永远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一只小鸡去天国》这本书可好看了,我看了好几遍都看不腻,你想看吗?
尤其是这本书中的《一只小鸡去天国》这个故事,让我的勇气增加,是有一个刚刚满月的小公鸡,它生病了,老是想睡觉,即将面临死亡。它的妈妈带着它的兄弟姐妹出去野餐了,这时,它遇见了死神,当正要跟死神离开时,死神却突然想起来还要办一件事,于是便让小公鸡等一会儿。小公鸡伤心地在地上躺着等死神来,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过去了,都不见死神来,它心想:我就要死了,我应该做点什么。
于是,它先去吃了还没有成熟的葡萄;又去了世世代代的鸡都不敢进的“可怕山洞”;和喜欢看白云的小母鸡表白;亲一下喜欢的妈妈;向为自己背黑锅的二姐道歉……每做完一件事,心里就好过一些,勇气也一点点增加,因为有了勇气,这些以前等着做、不敢做的事一件一件都做好了。
最后,它很累了,临睡前,它想:我已经做了那么多好事,最后我再做一个美梦该多好哇。结果,小公鸡真的做了一个美梦,梦见自己长出一对翅膀,它毫无遗憾的飞上了天国。
看着故事中的小公鸡,我联想到了平时的自己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想都想不想地就打退堂鼓,我会以各种理由推掉,连尝试的想法都没有,然而小公鸡面临死神的到来,依然坚强地面对,始终不放弃自己,我为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脸红和后悔。现在的我也要向小公鸡学习,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退缩,要大胆地去尝试。不是有一句名言“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我学会了,遇到困难不退缩,大胆地尝试解决问题。只要有勇气,不管什么事,只要我肯尝试,什么事都能做好。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主要代表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围城》800字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围城》我是最近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的。读完以后,学到了许多课本上闻所未闻的东西。
主人公方鸿渐的典型知识分子形象是无庸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 鲍 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 苏 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 唐 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 孙 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 当 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主要代表作。其中最有名的一句话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社会的腐败,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出国留学网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围城》800字读书笔记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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