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了一次次难关,当他年级越来越大,他的血也越来越不()值钱了,他的人生没有支持的信念,整个人崩溃了,反映当时社会的生活艰难。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欣赏。
看完余华老师的《兄弟》,被他那种冷眼旁观、诙谐幽默的描写方式吸引住了。很喜欢这种跳出生活,跳出书本冷静观察人生的视角。迫不及待又翻开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再次认真体验了一番!
这本书的故事很短,内容极简单。刚开始读的时候都感觉有点无趣,差点儿中途放弃。再普通不过的人身上发生的再平常不过的鸡毛蒜皮;家长理短间平白直话的婆婆妈妈;朴素平凡的人演绎着平庸寡淡的生活。不值一提,更不值一看。
读过三分之一,读过主人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妻生子,为人父母之后,故事情节突现端倪开始丰富起来,人物冲突一桩接一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起来。
许三观发现大儿子一乐竟不是自己亲生,不明不白蒙羞,成了戴绿帽替别人养儿子的乌龟王八,内心被爱恨情愁悲喜交加的复杂感情充斥,思想和行动自相矛盾。一面不愿意接纳一乐,一面又为平息一乐闯的祸事去卖血。其间描写了其妻许玉兰习惯性坐在门槛上哭闹,典型的农村妇女撒泼,滑稽可笑的无奈形象;描写了许三观去看望曾暗恋的同事林芬芳,以与其出轨来报复许玉兰的不忠,并为报答林芬芳第三次卖血,寻求心理上的种种平衡。情节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将小人物的心理矛盾刻画得淋漓尽致,妙趣横生。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人民公社时期,为了在饥荒年代让一家人能吃一顿饱饭。因心里的不痛快,不愿意让一乐吃自己卖血换来的饭,而使父子的矛盾激化,最终深厚的亲情占胜了人性的自私,父子俩冰释前嫌,血浓于水,相互接纳。
不顾性命相继第五次、第六次被迫卖血,则是为了盼望儿子下乡插队能健康平安,早日调回城里工作,有个好前程。文革时期艰苦的生存环境,残酷的社会制度下,穷苦大众挣扎在生命线上,几近生死边缘,存活下去是整个家庭的信念。
故事的高潮因一乐患严重肝炎命在旦夕,急需要钱去上海救命。全家人凝聚一心,不惜牺牲一切为亲情背水一战。二乐数九寒天冒着大雪,徒步几十公里从插队的农村将一乐背回家,病倒在床;三乐拿出所有的钱支援一乐看病,没给自己留任何后路;亲朋好友在自身贫困的情况下借钱给许三观,不计前嫌,大爱无私;许玉兰独自搀扶儿子奔赴上海看病,用生命阿护骨肉之情;许三观一路筹钱四次卖血,昏死在医院,救儿心切,到了疯狂的地部。
作者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却令读者沉浸在一场亲情感动和穷苦悲悯的情感挣扎中,不能自拔!小说结尾,年老的许三观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遭到血头嫌弃,感情瞬间崩塌,压仰一生的情绪恣意渲泄,老泪纵横,酣畅淋漓!而人生的悲凉,生命的卑微却在无私的亲情奉献里泽泽生辉,光芒万丈。普通的生活里孕含着不平凡的感动,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伟大的。亲情没有身价,认真的活过,今生无悔!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以前见别人总提三观,自己有特别强烈愿望去观摩一下。。
今儿就看了,看完了感慨颇多,真想每一行都写上自己的批注,写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写上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的三观。。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靠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
开始会觉得许三观的生活就是一出笑话,别人说卖血是强壮身体自己也竟会相信这种鬼话,还在卖血前喝水之说,对什么都不去思量就思想随从别人,开始时有点痞子或者是白痴的味道。。
后来仔细一想他所在的时代不就那样子吗!没有出头鸟都是随大流,没有现在所谓的个性张扬,没有所谓的个人主张和追求。。
可是后来我却被她折服,其实他才是最懂生活得那个人,懂得疼爱自己的亲人爱人。。
生活中了不就是这样吗?简简单单的相爱,彼此之间的争吵翻脸的对方在遇到困难是都会挺身而出,鼎力相助。。
在故事的结尾被三观得父爱深深感动,却有不禁自言自语的在骂他傻,骂他不懂得珍惜自己,他不懂只要相爱的人在一起就是扛过一切的理由。。
感受最深的是他在饥荒的时候,给孩子们做的美味佳肴,就仿佛在眼前,给了这个没有生气的家活下去的希望。。
他一生卖血都为了别人,连为自己的一次炒猪肝都卖不得血(医院嫌弃他年岁太高),想想也是,我们一生中多少次为了亲爱的人伤害了自己,没了自尊,这些却都埋在心里,不愿言语。。
而最后孩子们还不理解,有时候懂得和报答也就是那么简单,就像三观那样说的,在坟前哭两声,平日里能够想想他,这就是一个做父母的希望孩子能做到的!!
三观卖血记也是余华所著,这本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小编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
相信很多网友都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电影,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原著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利用卖血度过人生中的一个个困难以后,年老的时候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的故事。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昨天一口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得不说有许许多多的感悟,许许多多的思考。可不知为什么,对许三观与许玉兰父亲的谈判,说服他将许玉兰嫁给自己的那一段印象尤为深刻,这是他在销售自己,将自己推销给许玉兰的父亲,让其信任自己,从而将女儿嫁给他。而他最后也成功也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从中可看出许三观用了以下几个推销技巧。
我是丝厂的工人,()我比何小勇大两岁,比他早三年参加工作,我的钱肯定比他多,他想娶许玉兰还得筹几年钱,结婚的钱都准备好了,我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短短的一句话,通过与何小勇进行对比,立马突出了自己的优势与决心。在实际生活中要推销产品,打开市场亦是如此,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要熟悉自身的产品,通过对比找出自己的绝对优势,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给想要争取的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说完自己的优势后,许三观又趁热打铁的说: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生出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得姓何,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许玉兰的父亲听完这几句话后,立即嘿嘿的笑了起来,要说最打动许玉兰父亲的还是许三观最后的这几句话,他极好的掌握了许玉兰父亲心中最想要的东西,道出了将女儿嫁给他,许玉兰的父亲将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在现实生活中要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成功的推销出自己的产品,打开市场,最重要的就是要了解竞争对手,了解自身,知己知彼,放大自己的优势,并且还要掌握消费者的心理,投其所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销售出自己的产品。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许三观通过卖血解决了生活中的很多大问题,这也让他对生活有了希望,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的血也不值钱了,他的精神也崩溃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诱惑,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要想娶妻盖房,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
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不写历史,不着眼于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选角,不同视野下人生。
书很短只有不到三百页,看完也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读书只是休闲方式的一种而已,不用太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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