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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龙也不可怕读后感

真理面前半步也不后退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真理面前半步也不后退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在大家都认同的真理面前、坚定而勇敢地阔步向前。

题记

什么是真理?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理。而这些在成长过程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在阅读《真理面前半步也不退》时会得到完美的呈现。

我也是个牢不可破的真理,因为我也是实实在在存活在这个世上的。世界上有许多艺术需要人去欣赏,可人们却因为时光匆匆而放快脚步,无法真实欣赏到躲藏在人们身边的、大自然中、人生里的艺术。在读了这本书以后,我会不自觉地放缓心灵的脚步,细细品味这些许遗失的美好,因为没有接触过艺术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让生命美丽,我看到了无数个美丽纯洁的灵魂,他们永远带着微笑,给予我们温暖甚至希望,让活在他们身边的我们体会到了生命的美丽,在这美丽中缓步前进。

当到了青春时期,我作文会时常问自己:我为什么生活?这本书告诉我们:为了让世界更美好而生活,为自己而生活。

无论遇到什么真理,都需要不停地前进,即使是大家都认同死亡很可怕的真理面前,也要像《天蓝色的彼岸》中的哈里一样前进。这本书告诉我们:死亡不是结尾,而是生命的延续。生命就像是走马灯一样,不停地播放着一个个人生前的片段,当一切终止,死神用镰刀将最后一张印有end的走马灯剪下时,留下的则是空白一片的一般走马灯,这就是一个人死后需要填满的空白。

在书中的一片文章中,我认识到死神也很可爱,他会帮小女孩做数学题,还会被小女孩忽悠却全然不知,被这样的死神带走,为什么还要退步呢?

人活着,没有退步的理由,能做得只有不断前进,哪怕前面万丈深渊,因为我们追求的事真理中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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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一点也不稀奇》读后感


《世界一点也不稀奇》读后感

太阳从东边升起,点亮整个世界,人们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太阳从东边转到西边,夕阳染红了天空,倦鸟归林,奔波了一天的人们回到家中;暮色苍茫,大街小巷的一盏盏灯光温暖了冷漠的夜晚。世界一点也不稀奇。

冰冷的火车轨道静静地卧在大地上,伸向迷茫的远方。凄冷的月台上,小男孩孤零零的背影已经立在那儿好久了,这个胆小而害羞的男孩将要开始自己的第一次旅行,因为害怕,从未见过世面的他哭了起来。---这就是《世界一点也不稀奇》一文中的小主人公。

一位中年人注意到了他,走过来,用手抚摸着他的脸。这位中年人已经旅行了100次。“你就因为害怕而哭。哈哈!”他睨视着小男孩,拿出手绢来揩他的眼泪。“没有什么,不要那样!世界就是那么回事,一点也不稀奇。”

世界一点也不稀奇,点灯总是吊在电线的下面,瓦总是盖在屋顶,树叶总是长在树上,别人打你一下,你回敬他一拳;别人骂你,你就诅咒他;别人夸奖你,你就表示高兴;是啊,对于欺负我们的行为,不要退缩,要学会反击,不能做懦弱的人,面对夸奖,要坦然接受,不能自卑。我们要勇敢面对挑战,微笑面对未来。

你一个人走,有清静的快乐;你同一个人一起走,你就有了一个伴;你同许多人一起走,你就会感到热闹;只要你敢走,怎么样都好。你应该学会找到你需要的东西,然后快快活活地唱。世界一点也不特别,张开你的嘴,唱吧!于是,男孩有了勇气,决定勇敢的迈开步子,走向世界!

世界一点也不稀奇,反复读着这句话,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很多事。

刚上小学,我非常惧怕考试,曾经紧张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刚开始学游泳,我非常惧怕下水,刚开始学下国际象棋,我曾因惧怕比赛而放声大哭。这一些都源于我的胆小,妈妈说,其实一点也不难,你看大家都在学习考试,泳池里好多人在水里自由穿梭。比赛场上大家都在全力以赴。

是啊,也许真的没有多难吧,妈妈轻描淡写的话催赶着我的好奇心,使我慢慢尝试着放松心情,认真地面对每一次挑战,回头看看,我微笑着对自己说:“考试就像家常便饭,在水里我也能自由自在!”

这正如那位中年人所说,世界就是那么一回事,没有什么,只要勇敢面对。因为很多事情看似很难,往往只是自己不敢面对。要克服自己的害怕心理,当自己真正面对,就会发现它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难!

世界一点也不稀奇!

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


篇一:《培根随笔》读书笔记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

作者简介:

弗兰西斯 ·培根(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使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新工具》是培根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首次发表于1620年。培根本计划写一部大书,名为《伟大的复兴》,分为六个部分,《新工具》是其中的第二部,但未能完成。

《随笔集》共五十八篇,内容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培根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对谈及的问题均由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好句好段摘录:

1.知识就是力量。

2.只知哲学一些皮毛的人,思想会导向无神论。但是,深入了解哲学,会把人带回宗教。 类别:人生

3.一个机敏谨慎的人,一定会交一个好运。 类别:人生

4.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因爱情而发狂的人: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情。类别:事业

5.礼节要举动自然才显得高贵。假如表面上过于做作,那就丢失了应有的价值。 类别:修养

6.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类别:科学

7.内容丰富的言辞就像闪闪发光的珠子。真正聪明睿智的却是言辞简短的。 类别:道德

8.美的至高无上的部分,无法以彩笔描出来。 类别:人生

9.一般来说,青年人富于直觉,而老年人则长于深思。 类别:青年

读后感: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她就出自弗朗西斯?培根之口。作为16-17世纪一个兼顾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培根,用他独特的视角,洞察哲学伦理处事之道。凝聚成了薄薄的一本《培根随笔》。虽然只有薄薄的一本,但却能从中品出多种味道。它是一本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思想上的享受。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我诸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他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这让我想起了爱迪生发明的电灯丝。一种,两种,几百种, 几千种,面对诸多失败的材料,他没有选择放弃。这种在逆境中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得人类走进光的世界。

伽利略也同样如此,虽面对教会的迫害,但依然坚持“但地球仍在转动”。他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了真理,在逆境中我们看到了他人性的光辉。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

《培根随笔》读后感

第一篇:

《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第二篇:

《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

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第三篇:

《培根随笔》读有感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第四篇:

读《培根随笔集》有感

培根曾说“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尤其是读那些在公众舞台上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人的写的书。”利用假期时间,我有幸阅读了这位著名的哲学家,作家,被马克思称为“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同时又在宫廷内身兼重任的弗兰西斯·培根的著名随笔《培根随笔集》

培根一生热衷于做官为宦,但他的志向却远不止这一个方面。他想给不幸的爱尔兰带来和平安定;他想简化英国法律;他想改革教会;他想研究自然;他要建立一种新的哲学。为达到这些目的,除了利用做官的地位和权势外,他一直在著书立说,推行他的各种主张。由于他自己经历了官海的浮沉,阅历丰富,眼界开阔,思维敏捷,因而写出来的东西才能力透纸背,具有振聋发聩的力量。

本书从政治,经济,国家的真正强大,真理,革新,爱情,礼貌,野心等各个方面,向我们传输思想。文章大多短小精炼,正如他自己在《谈快捷》一文中说:“冗长而玄妙的讲话不利于快捷,就像长袍拖裙不利于赛跑一样。”所以培根力求以最短的篇幅摆明事实,讲清道理,摒弃那种空洞、肤浅、冗长的毛病。这也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学习,不仅可以节约我们的时间,更有利于让我们的思想更加深刻,语言更加紧凑。同时本书的笔调客观冷静,他不追求抒情效果,不卖弄幽默风趣,更不谈自己。所以读这本书,不像是读小说一般轻松自如,也不像是在听着一位老朋友在那里娓娓道来,反而更像是在听一位高人说教,一位法官判案。这可能是由于培根身为哲学家和科学家,所以思想深刻,有道理。同时他还从事过法律工作,所以语言更是准确至极。大诗人雪莱曾这样称赞他:“培根勋爵是一位诗人。他的语言有一种甜美而庄严的节奏,这满足我们的感官,正如他的哲理中有一种近乎超人的智慧满足我们的智力那样;他的文章的调子,波澜壮阔,冲击你心灵的局限,带着你的心一齐倾泻,涌向它永远与之共鸣的宇宙万象。”也正是因为以上这些原因,这本由58篇短文组成的随笔集为培根在世界文学史上奠定了伟大散文家的地位。

本书中几乎篇篇都包含大量的名言警句。比如:初生的幼崽总是其貌不扬,革新也莫不如此,因为它们都是时间的幼儿。《谈革新》 通过形象的比喻,教授我们:任何形式的革新无论成功与否,都要经过时间的沉淀,才能逐渐变得成熟,为我们所接受。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常常有人会质疑我们读书到底是为了什么,也有很多有志之士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我认为培根所说是最一针见血的。我们常常去阅读一些语言类的书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善谈更加为人们所敬佩。但是我觉得我们不妨多读读培根的书,他在书里所提到的很多观点和语言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例如他在《谈话语》中这样说到:慎言胜于雄辩。打交道时说的投机胜过说得天花乱坠、头头是道。说的酣畅淋漓,若没有精彩的对答,则显得乏味。对答如流,随机应变,但不能胸有成竹、洋洋洒洒的发言,则显得浅薄、虚弱。培根更是在《谈国家的真正的强大》一文中认真的总结了以下几个要点:避免苛捐杂税;鼓励平民和“自由仆役”;允许异族入籍归化;严密注视可以兴兵的正当理由;掌握制海权;奖励战士等等。像这类振奋人心、引人思索的语句在本书中数不胜数。

孔子曾说:“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培根就可以算是个有言无德的人。他在文章中宣扬节俭,但他的生活却极为奢华。他主张廉洁,但自己却因受贿丢官,弄得身败名裂。他的治国观点中,更是提倡利己主义。然而“人无完人”我们决不能因为他生前的一点污点就抹杀了他的所有成就,他为后世遗留下了很多值得效仿的语言,思想,行动。而这本《培根随笔集》正是其中最为辉煌的一笔。指引着我们把他生命中那些宝贵的思想继续发扬传承。

篇二:培根随笔读后感(4篇)

《培根随笔》读后感(4篇)

第一篇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第二篇

《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第三篇

《培根随笔》读有感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

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第四篇

《培根随笔》读后感

不久前,经朋友推荐拜读了著名学者何新先生翻译的《培根人生论》,读完之后顿觉收益非浅。《培根人生论》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而且写得是如此生动有趣,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在《培根人生论》优美且充满睿智的文字的感召下,我一口气通读了两遍,仍觉意犹未尽,便十分想将其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正谓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但又不免犹豫,因为《培根人生论》这本书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但毕竟小瑕难掩大瑜,《培根人生论》以一种优美与庄严的韵律,以超人智慧的论述,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而广为读者所喜爱。因而,我认为《培根人生论》的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我国生活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就没有很好的机遇可以利用。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论革新》)。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习,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

力不足。 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 第三,一旦出现机遇的时候,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抓住它。我国第一个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所说的\人生能有几回搏!\就是很好的诠释。 第四,要锻炼出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复杂的情况下发现机遇。许多学生念书时成绩很好,但后来,有的人成就很多,有的人却一事无成。关键在于面对新出现的复杂局面时,能否发现机遇。

机遇难得,然而不可以创造机遇呢?答案是肯定的。首先,抓住机遇不是被动的,真正聪明的人会创造机遇。其次,创造机遇要找那种适合自己,到机遇多的岗位和地方去。据介绍,美国人很喜欢换工作岗位,一生中大概要换四次。中国人恰好相反,惯性大,干一件事就想一辈子呆在这儿。换工作岗位有什么好处呢?你不是一锤定终身,你可以多次换,找准最适合自己的、机会最大的地方和位置。 再次,要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机遇,或者让那些属于自己机遇不要失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人要诚实守信。有好多年轻人,为了短期利益和行为做假,考试作弊、说假话,就是不诚信,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害了自己。中国某个地方曾经一度是商业非常发达的地区,而现有却不然。原因很简单,也是缺乏诚信。第四,要善于与人相处和交流。交流对一个人的成功很重要。英国作家萧伯纳说过,\两个人交流思想和两个人交换苹果完全不一样,交换苹果,每个人手上只有一个苹果,而交流思想,每个人同时有两个思想\。如果大家都懂得这个道理,学会与人相处和交流,博采众家之长,那么你就具备了得到机遇的一个非常好的素质。 最后,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对创造机遇非常重要。一旦工作出现问题,要很快调整自己,去做那些容易取得成功的事情。以上是我对《培根人生论》部分章节的一点肤浅认识,由于水平所限难免存在偏颇。深望各方予以改正。

篇三: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一:培根随笔读后感 在《培根随笔集》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最适合我这种不喜欢读长篇大论而又想得到多点东西的人看了。虽然只是:论说谈但是,我读起来却觉得有好多地方都不懂啊!可能因为写的都是人生的哲学。所以要很高的悟性吧!但是我还是觉得无论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读这本书。因为《培根随笔集》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即使在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中,自己没有钱,没有权,只要有文化,有能力,有健康,遭点厄运也无妨。因为厄运当中也蕴含着一份让人亢奋的幸福啊!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我挑一篇来说吧!谈读书这篇讲的是读书有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又说了有些书可以前尝辄止,有些可以囫囵吞枣,但是少量书则须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可以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 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要细细品尝,慢慢消化的茶。要读透了才能知道,其中的道理,要喝到最后了,才可以尝到甜头。虽然这只是一本随笔集!但是好比一本史书、诗、数学、物理、伦理、逻辑推理般让你明智、灵透、精细、精细、庄重、善辩。 篇二:培根随笔读后感 对于这一本书,我还很陌生,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一本书,所以这一本书,我是怀着一种好奇的心理去阅读的,而再读过这一本书之后,我从这一本书中获得了很多,其中许多语句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是一本好书,这是我读完之后的感觉。 这一本书所涉及的范围非常的广,语言简洁,而常常有名言警句 是我猛然惊醒,在惊醒过后,往往能够引发我深深的思考,这一本书有这非常多的分类,《论美》,《论善与性善》,《论真理》,《论家庭》,《论友谊》,单看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一本书所说的内容范围之广,而且这些只是这本书的一部分,还有许多的书目分布在生活的各个角落,在不同的角度给我们不同的警示,所以这本书着实适合我这样的人去阅读,相信不光是我,任何中学生在阅读完这一本书之后,都会受益匪浅,从中能斩获非常多的道理,同时能够下意识地与我们的生活作比较,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查漏补缺的方法,从而让我们干煸一些生活习惯的可能性提到最大,所以,这是一本好书,所以,这一本书可以在几百年的历史长河中一直散发着那特殊的,不可改变的光辉,一直在影响着后人,不曾改变。 总的来说,这一本书读完之后给了我非常多的警示,相信这一本书也会影响的我的生活,让我更加注意生活中的细节,这一本书,也给了我的生活一些指引,虽然在我的一生中,这些道理如九牛一毛,但这一些道理在这个事件所给我的,是我一生都不能忘得,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哲理书籍,也是一份我值得回忆的回忆录,这是一本好书,无可争议。 篇三: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着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着。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

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绽放出真正的光辉。 篇四:培根随笔读后感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篇五: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是与《海底两万里》一起买的,起初,我对它比对《海底两万里》更没有兴趣,除了看起来古板的书名,还有刚开始翻阅时乏味的内容,都使我不愿再看它第二眼,于是,它被我残忍地扔到了乱七八糟的旧东西里。在上,我了解到这是一本评价极其高的书,看了出于书中的各种真理名言,我便知道了,这是绝对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从杂物堆里将被埋几个星期的《培根随笔》翻出来,沉下心,将书翻开。 《培根随笔》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读之犹如聆听高人赐教,受益匪浅.作者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被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他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

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论美》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重点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貌与美的德行结合,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一个打扮华贵的人的美是供人欣赏,转眼便是过眼云烟;而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永垂不朽的。 《培根随笔》的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读着它,就像听一位睿智的老人侃侃而谈,使人受益匪浅。 篇六: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着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

斯·培根所着。《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 》、《论友谊 》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 你把快乐 告诉一个朋友 ,你将得到 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

忧愁。”这说明 了朋友是我 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 ,可以为我们的生活 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 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 人的命运 ,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 了好人。可见在人生 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 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 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 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 的美。美德 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 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 ,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 的修养 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

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同情 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

读后感大全:童话的真理


读《童话之书》有感

有人说:童话是虚拟的事物;有人说:童话是作家通过想象、幻想和夸张而作的故事;还有人说:出现于其中的人物,是并非真有的假想形象,所讲述的故事,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但书中的宋先生说:童话也许是些孩童的胡话,但越胡说便越有趣,意蕴便越是深刻。

是童话把我们带到一个个如梦般美好的世界,它是我们的第一位朋友,也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在安徒生童话中的《丑小鸭》中,我明白了:要学会树立生活目标,在自信、自强、自立中成长,通过拼搏才可以变成白天鹅。而《灰姑娘》则告诉我,即使在艰难的环境中,也不能放弃自己的爱心与梦想

为什么在童话中的人物多数都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呢?《童话之书》中讲道:在童话世界里,也许人们并不完美,但他们温顺、谦卑,相互信任、关心,这种生命的本质便是为了他人的美好,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别人幸福基础上的。没错,之所以他们会成功,那就是因为他们有着可以信任与支持的友谊。友谊是没有人能够用金钱买得到,也没有人能够用利诱和武力争取得到的,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自己的朋友,不能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斤斤计较。

童话,不只是两个字的意,更是千万字的道理。虽然它只是由一件件虚构的故事构成的,但李秋沅说:有时,虚构往往比现实更接近真实。

六年级:赖晴乐

《在金牌面前》读后感范文500字


《在金牌面前》读后感范文500字

人生在世,什么最重要?很多时候,大家或许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有人会选择金钱,有人选择荣誉。我想说对于一个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来说,没有什么比获得奥运金牌更令人欣喜了。然而当我读过《在金牌面前》这篇文章之后,我改变了看法。原来还有比金牌更重要的,那就是真诚与友谊。

在故事当中,卢茨·朗格在关键时候提醒对手的举动也会引发人们讨论。有些人认为他有些愚蠢,可实际上他愚蠢吗,完全不是。

在卢茨·朗格身上,我看到了他真诚友善的品格。试想一下,倘若卢茨·朗格不去提醒对手,那么他即便获得金牌,或许也不会感到荣誉,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实力未必真正达到。而当他提醒以后,即便输了比赛,或许也不会留下遗憾。

反观我的生活,对比卢茨·朗格,我感到惭愧。很多时候我就是过分计较荣誉名次而让身边人伤心。其实我应该明白胜负得失是短暂而虚幻的,友谊与真情往往可以是长久的。倘若为了争一时的胜败而丧失真诚与友谊才是大的损失,也是不明智的选择。从另外的层面上,我认为这个故事反映出的其实是关于爱的力量。原来一切都是一种爱,卢茨·朗格未必不想得到金牌,只是他想给予对手一个更加公平的机会,而在很多时候这样一个公平机会的给予往往是爱的体现。

总而言之,通过阅读《在金牌面前》这篇文章 ,我懂得了人不应该为荣誉利益而抛弃比利益更加珍贵的善意与友情。

《世界一点也不稀奇》读后感500字


《世界一点也不稀奇》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小孩,他非常胆小,而且还很害羞,他常常独自呆在一个阴湿的小房间里,有一天他不想呆在阴湿的小房间里了,他想到一个新的地方去,可是他走到车站那里,在月台上坐了一会儿,突然不知所措地哭起来,然后一个成年人来到面前,问他为什么哭了,小孩告诉他真相,成年人听后哈哈地笑起来,之后,他给小孩讲了一些哲理后,小男孩听后,鼓足勇气跨出了走向新世界的第一步。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告诉大家两句话“失败乃成功之母”,不要害怕失败,失败只会让你积累经验,更好地迈向成功。“只要你推开这扇大门,迎接你的将会是一个新的世界!”

在生活中,我也有几件这样的事例,其中我印象最新的是——第一次去超市。

有一次,家在沈阳的大姨妈和姨夫来我家做客,妈妈做很多好吃的,妈妈在做饭,爸爸和客人聊天。但是突然没盐了,爸爸、妈妈都走不开,我自告奋勇地说:“我去买。”话说出来了,我又后悔了,因为我从没有单独一个人去过超市。走出家门,我本不想去了,但想起我刚才说过的话,我还是鼓足勇气去了。很快,盐买回来了,一家人都夸我。我知道这次自己成功了。

我认为做任何事都得勇敢面对,只要敢迈出第一步,你就成功了!

论真理读后感


论真理读后感一:《培根论人生--论真理》读书笔记

(886字)

“真理是什么东西?”彼拉多当年玩世不恭地取笑说。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心随境变,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是。虽然作为一种学派的怀疑论早已消逝,但持这种观点者仍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观念未必像古人那样清晰而透彻。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一合人一性一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诗歌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一爱一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一陽一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一陽一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孝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一合人一性一中的那些恶习”,人一性一,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一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论真理读后感二: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

(822字)

对于培根,很早便闻其名,也大概读过他的一些名言。而这一次是真正的接触了他所写的文章……《培根随笔集》。

《培根随笔集》共收录了培根58篇完整的文章。我觉得对于这本书,不能单用“读“的方式去品位,而应用”品“和“悟”这两种由眼睛到思想最后转到心里的方式去体会,因为书中所有的道理都是培根用自已的语言描述的,都是培根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去理解,感悟而得,贯彻着他灵魂深处对真理执着追求的信念,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与作者对话的效果。其实我觉得读通这本书的最高境界,就是在培根感悟的基础上,加以自己对此的看法,甚至是不同的见解;这也该是培根所期望的吧?

在这五十八篇文章中,带给我印象最深的其实是《论伪装与掩饰》。在我眼里,这篇文章写的很有趣。“伪装”和“掩饰”其实应该算是贬义词。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使用这种技巧的人也是数不胜数,这似乎已经成为现代人,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和想要生活在繁华世间基本原则,几乎每个人都要带着这两层面具。“伪装”顾名思义就是假装的意思,而“掩饰”的意思是:想要伪装。这两个被人所唾弃,鄙夷的词。在培根笔下却没有就它们的坏处大批一通,而是十分客观的就他们的好坏做了理一性一的批判。

文章中这句话,我印象很深“最完美的人品素质需谦虚坦荡诚实的名声,守口如瓶的习惯,适当的掩饰技巧,以及在迫不得已时才使用的伪装能力”。对于这句话,我很赞同,在现在这个复杂的世界,城府太深的人会被人孤立,太过于天真的人会被人算计。像伪装,掩饰一类的技巧在为人处事中,常被人使用,但很少有人善用。只有慎重,适时的使用,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也就是双赢:在不伤害到别人的基础上,保护自己。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正如同培根索索:“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从培根比重,看到的是对真理的透彻理解,希望这份透彻的理解也能尽早落在我的心中。

论真理读后感三: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

(718字)

《培根随笔》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这位被马克思称之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科学家,出生于豪门,自修获得律师资格并步入政界,几经波折后成为了国家重臣,最后又因一桩受贿案被国会弹-劾去职。

《培根随笔》主要讲叙培根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态度和想法。本书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一爱一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对于各种方面的内容培根都写出了自己的想法,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培根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式。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友谊》。他在这篇随笔中写到:“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角色,他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朋友是一个可靠的支柱,让我们可以得到依赖;当我们跌倒时,朋友是一枝拐杖,扶助我们站起来,并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那里站起来!”当我们做事想半途而废时,朋友是一本备忘录,提醒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当我们获得成功时,朋友是一本字典,教我们下一步应该怎样做,且时刻告戒我们“胜不骄,败不馁”。朋友是可以倾诉、可以依赖、可以寻求帮助的人,我们应该珍惜身边所有的朋友,他们不仅是一种角色,他们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在这五十八篇随笔中,我们可以看出各有各蕴涵的深远意义,而且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一个好学深思的读书人,往往是一个才情并茂,文采飞扬的人。而培根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随笔展现了他的文采,展现了他的人格,也展现了他的论点。我们可以将这本书读多几遍,必定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永不后退:迈克泰森自传》读后感800字


《永不后退:迈克泰森自传》读后感800字:

在读这本书前,自己对于泰森的了解就只是他曾经不光鲜地咬掉过霍利菲尔德的耳朵。也曾看过一些他KO的集锦,感受就是,哇,一个超级厉害但是没有多少体育精神的混蛋。

直到今年的四月新番《megalobox》点燃了我对拳击的兴趣,我想,既然如此,不如去稍微了解下,这个业界里最著名同样也最具争议性的重量级拳王也好。

于是便翻开了这本书。

真是大开眼界,通篇的混乱、性、女人、毒品、斗殴。以前了解过一些NBA球星私生活的混乱,但那些零散的记录与泰森自己的口述比起来,还是差距甚多。

全文600多页,不停的打架,泡女人,吸毒,大麻,可卡因,鸦片,枪击……库斯将他从贫民窟里拖了出来,教他成为了一代拳王,但是没有教他如果过好自己的一辈子。库斯希望自己的弟子是那种,希望打趴世界上所有的挑战者,不惜死在拳击场上的男人,大致于此。

从泰森的叙述口吻来看,确实,在库斯教练指引他时,他对于拳击的热情十分旺盛,自律性极强。他就是一头想要撕裂所有对手的野兽。

如果库斯没有死那么早,或许泰森不会那么快地便对拳击失去兴趣,或许他能够迎着老师的期盼,成为这个世界历史上毫无争议的拳击第一人。

但命运无法改变,拿到重量级拳王腰带后,他便无法从拳击中获取多少快乐,于是便利用赚来的巨款开始肆意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身边自然也靠上一个又一个只想着骗他钱的男人与女人,直至最后染上了毒瘾。

他的领路人已死,而他自己也找不到生活的目标,虽然看过许多书,但他始终无法克服自己内心深处那个自卑软弱的小男孩,骨子里他是个懦夫。

书中最有趣的一点是,他以前穷人窟的伙伴们看见他四处瞎逛,找毒品时,会警告他,这不是他该来的地方,他应该去训练,他应该去专心赢下下一场比赛。

是啊,即使是生活在绝望里的那群人,也不愿看见眼前的天赋就这样慢慢泯灭掉。

故事的结尾,泰森仍然承认自己在13年的时候有过一次复吸,戒毒是一辈子的事,或许他的余生会一直在坚持与复吸中来回挣扎。

但如同他所说的一样,等他死后,肯定会有拳击后辈像他当年寻找前辈的坟墓一样,找到他的坟墓,向他致敬。

向泰森,而不是迈克。作者:瞿小鱼

读后感前半生通用


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阅读作品,可以让人收获无数的精神财富。这时候写读后感是体现作品的内涵与精髓,你知道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吗?以下“读后感前半生”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后感前半生 篇1

亦舒笔下的女子都是比较真实,没有一直柔弱的女子,也没有一直逞强的女汉子。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一

天气骤然变冷,静坐一下午,一口气把亦舒的看完,肚子饿了,出去觅食,偏偏这个时候找不到车钥匙,老是丢三落四,可恨!还好有备用的,下楼时还在疑心是不是昨天匆忙忘记锁了,到楼下,果然!一眼看见我的车,锁上挂着钥匙,呵~还算幸运!

踏上车发现已暮色四合,只觉脸庞有冷冷的风拂过,看着柔和路灯,竟有种淡淡的喜悦,因为觉得自己释然些什么,下过雨的路面干净清爽,柏树也翠绿可爱……

肚子咕咕直叫

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总会浮想联翩。

一本书能得深受读者喜欢,大抵是因为读者可以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样才能产生共鸣吧,至少我自己是这样的,虽然我没有书中人物这么经历丰富。

书中我最喜欢史安儿和唐晶,史安儿还算是个小丫头,她只有十二岁,但是却有二十岁人的成熟和理智。她有青少年的纯真却又有成年人的干练,言谈举止得体适宜。唐晶是一个事业有成,但感情空窗的职业女性,对待事业她游刃有余;对待爱情她宁缺勿滥;对待朋友,她十年如一日,言语诙谐幽默,透露出淡定和从容,她是个有个性的女人,她的生命中不允许平凡人的出现。

身边有这样的朋友和亲人是幸福的,而主人公拥有这些却失去美好的婚姻,最终在身边人的关怀和自己的努力下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幸福,结局有点戏剧化,能在绝望中获得重生的不少,但能得到上帝眷顾的恐怕不多,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有结果的。安妮宝贝说的好: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

当然看到这样的结局很开心,让大家看到了希望,女主人公在生命的前半生找到了生活的重心,找到了生活的丰富多彩。让我不禁感慨,那么,我呢?学生时代即将结束,我做了些什么?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二

自己一直是不相信爱情的那一族,明白幸福的生活是需要自己打拼与创造的,没有人可以依靠,纵使你的另一半,也会在某一天,完全没有预料的,毅然离去。诚然,这些与看过的那些电视和妈妈的教诲是有莫大关联的,但是,最根本的,还是因为自己的要强与高傲的自尊。

每次看电视,见到女主为了那些抛弃她们的男人,过得生不如死,低声下气,就觉得憋屈。如果将来我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会漂亮地转身,毅然决然,不管会有多少泪,多少不舍,绝对不要在他面前表现出来!当然,我会自己站起来,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独立的成功!女人,一定要活得有自尊。

《我的前半生》是一本很好的小说,虽然是比较琐碎的生活描写,但给人真实、诚恳的感觉。当一个人历经了苦难以后,总会有劫后重生的一天,总会学会坚强生活。很多人很多事,冷静下来,总能有一个清晰地判断。从前依赖的、不舍的,总有一天会渐渐离你远去,很少有人能一路陪伴到永远。人生真的像一段旅程,走走停停,生命中的人,进进出出,哪些是永远存在的?不过是过眼云烟,镜中花,水中月一般美好,一般不实。

真如室友所说,女人,一生总是要寻找一个依靠。小说里的女人再次站起来了,却依然期待另一个温暖的臂弯,期望坚强的后盾。难道一个人就那样凄惨?一定要悲悲切切地活着吗?又或者,自己的经历根本等于零,所以就无法得出深刻的结论?无法得知。将来,会有怎样的际遇,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会经历什么样的事,都不得而知,也都依赖于现在的努力。

为了将来的独立与自强,现在,一定要有所为!

加油吧,纵使永远单身,也不用害怕!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三

当你爱上一个人,默默地念在心里,而他却因喜欢来看你时,这种快乐和欢欣的感受是不是世界上众多的快乐而无法比拟的?人还是需要这种感情的。即使是分了手受过了伤,离了婚做了孤身或单亲,对未来对生活没有

了希望。可是人为什么终究要在感情里翻了船才说不要再经历?是痛定思痛?还是别的?

爱上的感觉太美,让人年轻,令人自信,基至对原先计较在意的都可不必在乎,快乐得那么忘乎所以,没什么是比得上的,哪怕是学业,事业的成功,哪怕是拥有亿万资产,哪怕是自由,洒脱,自得其乐的灵魂,无论是

哪种都会觉得寂寞,无聊,都没有这种满心的欢喜,整个灵魂都快乐起来的感觉,甚至是天伦之乐,也是借助在孩子身上,那是一种完满的满足,是骄傲,却没有颤抖得仿佛世界都不存在的感觉。

也许我说的不好,也不准确,那是因为我拿捏不准,词语匮乏,但是你不相信,只能说明,你不明白这种感受,你体验不了。只能意会了。

读后感前半生 篇2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目前正在东方卫视和北京卫视热播。此剧是一部探讨中年男女婚姻恋爱的现实题材剧。

剧中女主角罗子君大学毕业后不久,嫁给了有钱的丈夫陈俊生,成了一名全职太太,衣食无忧,幸福美满。不幸的是,在结婚十多年后,自己人到中年时,遭遇婚变,丈夫抛妻弃子投入他人怀抱,她的幸福生活就此归零。电视剧围绕着这位都市女性的婚姻经历展开,各色人等的婚姻观、价值观、人生观交织碰撞,产生出很多精彩的火花。在这些火花中,笔者想说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生生的现实社会中,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

我们来看罗子君,自从找到陈俊生这个“长期饭票”后,再也不想奋斗,提升自己,渐渐地在经济、精神上对陈俊生产生了严重的依附,以至于后来被小三趁虚而入,全盘皆输;我们再来看小三凌玲,为了自己和儿子过更好的生活,干脆换个老公,在被罗子君质问“办公室恋情”走不进生活时,难掩心虚;我们还来看罗子君的老公陈俊生,在自身婚姻出现问题时,不想着如何改变、补救,一心逃避,不愿面对现实,从另外个女人身上找温暖。他的自私懦弱给两个女人、两个孩子、两个家庭带来了不可逆的伤害!

由此可见,将自己的希望全部寄予他人,终究是无根浮萍,长久不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只有动态平衡。陈俊生娶罗子君时许诺的让她待在家里做钻石笼子里的金丝雀时,是真的;陈俊生在对罗子君提出离婚时说他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凌玲也是真的。只是时间在变,心情在变,主角在变。

读后感前半生 篇3

在众多的作家中,我对亦舒是情有独钟的。她的文字不像小资的浮华而夸张,不若言情的世俗和空泛,更不像科幻的天马行空。她的文字,在我眼里,始终具有一种平和的美,一种历经沧桑后的平和,雨过天晴的味道。读她的书,也同样有这种感觉。美好而凄绝!

《我的前半生》看这个题目,我本不打算买的,她的书名通常是美丽的,而这样平凡的名字,隐隐似乎又暗示着作者的过去,于此类文章,最近是很怕接触。可是终究还是买下了,因为翻看的时候,看到一段话:离婚了,我还能做什么?仅一句话便将一个女人的哀伤和怨恨完全的表露了出来,我想这可能是我怜香惜玉的心理做遂,我买下了它。然后在当天,我读完了它!

故事的主角有着与鲁迅先生笔下同样的名字,绢生和子君,然而这样的名字却没有让我觉得人物性格上的雷同,反而因为这样的名字让我更加喜欢上了他们。故事其实很简单,由一个女子讲起,她有幸福的家庭,一女一子,丈夫是外科医生,在当地是算高收入的一群,加上他的性格温柔,女子自以为是幸福的,每日里除了操持些经济上的往来,就是陪她人打牌,逛街,买衣服。到时间去接孩子,而实际上她的内心是何等的偏爱她的儿子,一个头很大的胖小子。之于女儿,她并不是太关心的。长年的生活,渐渐将她从初出校门的清纯女子改变为一个万事挑剔却毫不自觉的女子。清晨起床的时候,丈夫的欲言又止没有让她感到任何的不适,她的不在意,让丈夫下定了决心。之后陪女儿买内衣,看着女儿莫名其妙发怒而去的身影,她也仅仅只觉得难受罢。去商场,和阔太太们攀比,订下了两条价格不菲的裤子。之后母亲替妹妹来借她的小提包和外套。同样都是如此的昂贵。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她失去了与外界的联系,变化是必然的。这些都是作者隐去的部分,女主角的再次变化是从离婚以后开始的。

当绢生慎重而冷静的提出离婚后,他悄悄的离开了家。留下满室凄凉的她,然后眼泪开始袭来,她宛如失去一切般的哭喊,内心问了千百遍的为什么,是的,为什么,这样的问题,她不能回答自己,我们却可以看到。然而这个时候作者的笔墨运用得并不是很多。她只强调的描写了女主角与另一位好友的对话,唐晶一个时代女性,与女主角成为鲜明对比的人物。还有一个便是女主角的妹妹,她一直是那么的看不起她,如今她得到了往日冷落她的报应。其次成为配角烘托气氛和人性的还有女主角的母亲,那个曾经因为女儿嫁给一个外科医生而四处炫耀的老人,一时间,所有的人都暴露出了自己的本性。来落井下石的是,来好言相劝而不得法的,来恶语相向其实是为了鼓励的。甚至连佣人阿萍的出现,一句简单的话都可以让女主角的无能彰显出来。在这个竞争的社会,她闭门而居,以为生活就是这样,丈夫一切打点好,自己只管照顾家庭和花钱便是。从没有想过会失去一切。作者此时的笔墨,更多的是用在了其他的人身上,用他人的口道自己的感受,而女主角的茫无目的也确实描写到位。一个软弱的女人,没有工作,失去家庭和丈夫。她此时只觉得自己无能,连自己的丈夫都看不住。仅仅如此而已。

在后来的挣扎里,她最终同意了签字,她骨子里是个坚强而倔强的女人,于是故事才算真正开始。亦舒的手法从来如此不动声色。之后的故事如同生活里真实的情节,没有同情,没有帮助,只有落井下石的男人想占她的便宜,有奇怪的外国人相泡她,然而在接触到社会后,她才逐渐清醒的看到自己从前的模样,如何的高傲,如何的不解人情。她在回头看自己的同时进步非凡。之后和朋友合资搞起投资,并且收入不错。再之后,看到唐晶和妹妹相继嫁人。在生活的苦痛里,她逐渐懂得了亲情与友情,在失去和得到中,她逐步的成熟起来。恢复了曾经的自信和灿烂的笑容。这一切的改变,无一不吸引着前夫,他开始注意她,他送她生日礼物,约她出来,说:你现在很漂亮,一如我初遇到你一般。然而覆水那收,她并没有给前夫机会,仅仅送了他一句,祝你幸福。

投资的成功为她带来的喜悦不仅仅是事业的发展,更有的是精神的振奋,有了钱她便去国外探望女儿,那个只有十六岁却有不同于常人成熟的女孩。在那里她遇到了命里的人。辗转了半生,终于寻得了自己的归宿,而这一次,她相信她不再会失败。因为爱情,不仅仅是一加一的故事,更多的时候,女人应该拥有自我。

读完,除了感慨亦舒的文笔,更佩服她如何在这样一个短小的中篇里讲一个女人的前半生描写得如此淋漓尽致,小说故事中的每个人物都着不同的性格,绝对不重复和累赘的情节,更让人多了丝新鲜。从一个怨妇到一个自信而独立的女人,主角的变化不着痕迹。到最后,你似乎都觉得她理应变成这样了。

时代的发展,解放了被压迫的女人。在新的社会和新的制度下,女子的美丽不仅仅局限于三从四德之上,更多的在于内在的美丽,自信,内涵,举手投足的幽雅,合适的着装,无一不体现着女人的天生丽质。在高喊着独立自主的口号下,也确实生活着一群这样的女人,或许落寞但并不示弱,或许空虚但也好强。然而,转过来看看,亦舒也终究把一个女人最后的归宿设计为嫁了一个最合适的人。这个在海外的中国女子,最终还是拥有着传统的理念,这样的结局也是大多人愿意看到的。除了自信和独立,女人其实也需要一个理解和陪伴自己的人,伴侣,而不是情人!仅将此文,献给看过这本书和没看过这本书的女子们。祝你们幸福!

读后感前半生 篇4

曾有人说亦舒、倪匡、金庸是“香港文坛三大奇迹”,后两者的书,我基本每本都看了,且有许多是重复看了几遍的,无数次被金庸先生武侠传递的大义洗礼,也被倪匡先生笔下的光怪陆离奇思妙想折服。但亦舒的文字却很少看,主要是她的文的标签是:通俗言情小说。我对这种主题实在提不起兴致,实在是感兴趣的书很多,既提不起兴趣便也不勉强自己,自然而然略过不看了。

但她的文中的金句却被动的被灌输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圆舞》里那句,“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这是我豆蔻年华最好的伙伴告诉我,从听到便再也不忘。那时候我跟自己说,要长成“真正有气质的淑女”,无奈底子不好,淑女倒是沾边了,只是变成了带着江湖侠气的,不知道是不是也算一种气质。

上个月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开始宣传。媒体上不断的各种消息,或捧或明贬实捧的,那么多通稿唯一记得的就是靳东的脸。

我想电视剧是懒的去追了,于是就想看看亦舒的原作《我的前半生》。全书不长,故事没有跌宕起伏却引人入胜,虽然女主也是自带光环,有嘴毒心热的闺蜜,有贴心可爱的儿女,玩票的陶艺也能成安身立命的本事,至于爱情,前夫虽离去却舍不得不管不顾,依旧照顾有佳,连生日也是念念不忘,就连女主最终的归宿也是一见钟情,四十岁未婚王老五,这种设定,很容易让人觉得美好,让人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也许这就是书的立意,作者的苦心:劝女人上进,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自己是自己的救赎。

我跟小伙伴说,看书很容易爱上书里那个闺蜜唐晶。她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用十五年拼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衣食无忧全靠自己。即便没有男人依旧活得潇洒,却也有无法倾吐的苦涩与不安。她从不跟女主子君诉说,只是忍习惯了,自己的闺蜜十五年的富太太生活完全不能体会自己的辛酸,不说也罢。直到出现一个莫家谦,带着正气的男子,她便舍弃一切随他而去,我想他带给唐晶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归宿感。子君经常说她厉害幽默,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不懂。两个闺蜜处的环境相差得太多,终归是无法精神共鸣的。我想莫家谦是懂唐晶的,唐晶才会愿意为他做全职太太。是爱人也是知己,这是婚姻最好的样子。

罗子君前半生活得太惬意,但骨子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骄矜,即便是离婚的消息让她觉得山崩地裂,也终归没有做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来。她说她的母亲最要面子,其实她又何尝不是呢?人要面子终归是好的,她逼着自己放手,逼着自己忘记,她不记仇,适应性也非常人可比。所以罗子君的逆袭让读者轻松接受,不会觉得空洞不科学,更不会嫉妒她的好运。这种主人公无疑是讨喜的,且一定程度是励志的。

文中个性最鲜明的莫过于史安儿,我喜欢这个姑娘甚于唐晶。十二三岁的年纪,早慧又独立,对那个贪图享乐不思进取的母亲爱恨两难,也曾恨过母亲眼里只有弟弟,却在父亲绝情离去后成了母亲的贴心小棉袄,离婚那天罗子君第一次面对一个人的夜晚不知所措,安儿说:妈妈,我睡不着。我想安儿一定知道妈妈的难过,找个理由来陪伴。她敢爱敢恨,明辨是非,为母亲的坚强自立欣喜,一直鼓励母亲重新寻找爱。她的形象是健康阳光的,是许多女读者看了会期待的,“看,我也想有个这么好的女儿,多么好的姑娘。”

《我的前半生》沿袭了一贯亦舒的风格,讲诉女性经历波折后浴火重生得到更好的一切的故事。文中的每一位正面女性都有极好的归宿。用主人公的经历告诫女性读者只有自己建立起来的成果才是值得实实在在的,他人给的,不管曾经如何亲密无间,也会一夕之间消失不见;要自尊自爱才能获得他人的爱重,才会遇见最好的自己,得到最完美的爱。

读后感前半生 篇5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800字:

文:周桃子;这本书挺好看的,第一次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三天我就看完了。本来我是规定自己每天阅读一个小时,在看这本书期间,我忍不住的就会多看半个小时。而且在第二天看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种期待。

整个故事很简单,所以看起来很轻松,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就主要的几个人物就凑成了一个故事脉络。子君和涓生是两夫妻,他们大学毕业没多久就结婚了。涓生是个西医,也算有钱有地位,自从结婚后,子君就变成了家庭主妇,带孩子,逛逛街,打打麻将。生活过的逍遥自在。

忽然有一天,涓生说要跟她离婚。子君一听这个消息就懵逼了。她奔溃,沮丧。连她最好的闺蜜和女儿都说是她自己活该。

因为子君从来都没关心过涓生,没把涓生放在心上。但她心里其实是爱涓生的,可能只是被涓生宠坏了,家里有保姆,不用干活,接送孩子又有司机,她能做的就是逛吃玩玩玩。涓生跟她说话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从来没放在心上过。

涓生对她说,给你五十万,你走吧。五十万能买什么,买套房子也只够首付,对于毫无工作和社会经验的她来说,要如何面对接下来的生活,是一种难题。

虽然一开始她很沮丧,但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的走向独立,最终让别人刮目相看,最后连她的老公都变得后悔跟她离婚。

我觉得这本书特别适合女生看,她会告诉你,女人不能单单靠男人,即使结婚后,也要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只要经济独立了,才不会被生活牵着鼻子走。读后感.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有个感悟。就是写书,并不需要多么跌宕起伏的情节,多么宏伟的场面,简单故事也可以写的很好看。特别是在看村上春树《且听风吟》的时候,故事更是简单,虽然我没怎么看懂。但这两本书给了我一个希望。

原本我以为,写书肯定要有精彩的人物或精彩的事情才能写出一本好书,不然太过平凡的事情谁会看啊。所以我总是在想,我要哪里去找那么多精彩的事情啊,我得走遍多少地方,遇到多少人啊。总觉得不现实,想多了就会气馁。

但看完这本后,我才知道,简单事情也可以同样精彩,身边的小事情,只要稍微发挥一些想象,也可以写出一本精彩的书。

读后感前半生 篇6

《我的前半生》讲的是一个长得美丽的全职太太被一品相不佳拖家带口的小三打败,而离婚后愈活愈年轻成就一美满婚姻的故事。

亦舒《我的前半生》读后感四年级一

读着读着就失望起来,按道理被男人抛弃的女人自强不息终扬眉吐气的故事应该很能讨好我。但是,大前提是,这样的女人是美女,这就没有自强不息的意义了嘛,再怎么样,漂亮的女人再怎么吃苦也不会苦到哪里去的,有关系,有人眷顾和帮助,道路不会不太堵塞的。

看完此书明白了一条无奈的真理,女人到了最后终归会找到归宿,但是这仅仅是归宿,已经和爱,恋爱无关了。子君最终嫁给了一个优良品种,也喜欢他,很在乎他,可是当别人问她你爱他吗,她回答,也谈不上爱,只是获得了安全感。就像SOPHIE的签名,累了,想搁浅了。

想起重光,矜持自制而又沉默的女子,在某一年决定结婚,也彷徨,因为没有对象。最终嫁给了同是珍宝的宋清祐。他会对她好,为她种树,挖一池塘种荷花,为她定制樱桃木书架,照顾她。是归宿,但与恋爱无关。

重光说,我只给自己留出这一年,若今年不结婚,就打算一辈子单身。

多大的勇气!

想想自己以后说不定也要这样,不是没想过,也并不害怕,但还是汗到了,因为在当下看到了今后的自己,摆脱不了的寂寞!

亦舒《我的前半生》读后感四年级二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看亦舒的小说,喜欢书中的女主人公,都是淡定、自然、智慧、美丽的女人,读初中的时候喜欢看琼瑶小说,爱的热烈,可以为爱抛弃一切,现在因为自己年纪大了,慢慢觉得挺幼稚,世上爱情如果都是完美,那亦没有那么多为爱而错乱的人了,人总生活在这个烦芜的世上,必定会碰上各色名样的事和人。

要想适应生活,必定要了解他人和自我,有人说,我们所想的社会是什么样的,所见的就是什么样的,我们所想的人是什么样的,所见也是同样的;在我眼里,很难找到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各种各样的人,坏与好,于我来说没有一个特别的标准与衡量,只是生活环境以及父母教育造就了各种各样的人。

有人乐观上进,有人悲观消极,有人热爱生活,有人唾弃生活,有人拼钱赚钱,有人知足常乐。人应不断完善和反醒自我,不应沉迷和生活自己的圈子里。

亦舒《我的前半生》读后感四年级三

学校今年定为学习年,给每各组发了十本书,我随手拿了一本亦舒的

一天天好起来了,子君就不上班在家做了一全职太太,每天就是逛街购物家里的一切都有保姆来做。老公在外面的工作劳累她从来就不问不采,正陶醉在丰裕足食的生活中时,突然接到老公涓生要和她离婚,这时的子君想都

不敢想,以后的生活……

让我警醒,千万不可落到如此地步呀。所以年轻的时候过于依赖男人,即使老公再有经济实力,也要有自己的事业和奋斗目标,不然你就会与世隔绝,迟早会被社会和家庭淘汰的。不知道自己要经济独立。结果被男人涓

生抛弃了。子君很天真,像我,但是我能觉得她的十分天真,说明我并不是那么天真,真是庆幸。子君的依赖心很强,依赖老公,依赖朋友。也像我,遇到事情就慌了神,乱向人求救,事后不能说是不后悔。子君貌美,我没

她那么貌美,所以我还得努力。子君还是很敏感的,我也很敏感,但是没有敏感到点上,真正的敏感应该是会于细微处观察人和事。我只是擅长自怨自艾,保护别人不触及我的自尊防线。

子君因为绢生对她好,而嫁了。但是,这好是会变的,这很可怕。不过也没有什么。子君最终也找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翟有道,给她安全感。只是这次,给她安全感的人,她很喜欢。

读后感前半生 篇7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1200字:

这周读了《寻找时间的人》,想着读完后要写读后感,就翻出很久前写的《我的前半生》读后感。

因着电视剧《我的前半生》正在热播,剧中演员大多是我比较喜欢的,故而大大的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便将原著亦舒的《我的前半生》这本小说翻出来读了。一鼓作气的两天读完,感想万千。

感觉小说远没有剧版那么生动,并且较为偏向港台风格。不过都掩盖不掉浓浓的生活气息。小说是以80年代相关为背景,传递出来的很多信息,较现在来讲更为的传统,也可能是我不够了解港台的风俗人情,一些观念于现在的我难能理解和接受的。但对于已经步入婚姻殿堂的我来说,亦是可以感同身受,且深受鼓舞的。

不可否认子君是坚强的,很少有女人能似她与唐晶般果敢坚决,换做是我也做不到。同样的子君亦是可怜的,经历了丈夫的背叛、抛弃,还有家人不理解,看尽听尽身边各种冷眼冷语,早早与残酷的社会脱节,却又不得不面对无情的现实,努力的活下去。但子君也是幸运的,婚姻中时有丈夫佑护,被迫挣脱婚姻后,也有好友扶持照顾,助其走出泥潭,重获光明后,与寂寞疯长时觅得伴侣,找寻到怦然心动的感觉。在我看来最难能可贵的是,有唐晶这般好友时时亏损子君,助其认清现实,早早明白竹笼中的金丝雀所无法理解的所有现实。有张允信一般亦师亦友,不但给予空间打发空闲,还助其发掘了潜在的艺术特质。这一切让我觉得这就是小说,生活中可能远比这艰难,遇到的问题远比这多彩。不是我消极,而是这个世界现在残酷的让我不得不面对现实。

很多人看了小说、电视剧后,都感触很深,深深同情子君的遭遇,又惊叹其快速的坚韧不屈。所以网络间纷纷有人感慨女性独立坚强的重要性。可我却又觉得奇怪,为什么鲜少有人提出,男人对婚姻坚贞不渝的重要呢?子君的遭遇在某些方便固然是因为其做家庭主妇而脱离社会,每天面对固有的生活没有激情活力所致。但另一方面还是涓生的出轨,不顾念多年夫妻感情,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的直接判了子君和他们十几年婚姻的死刑。在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涓生是真真的冷血啊。男人狠起来,可能他们自己想起来都会怕的吧!其实我不觉得作为家庭主妇的妻子沉溺于婚姻,与社会脱节是他们离婚的主因,毕竟不是所有的家庭主妇都是这样,很多家庭主妇生活同样缤纷绚烂,或者说是那些已经结婚职场女性,深谙社会生存之道,同样事业有成,但谁又能保证生活精彩的他们不会离婚。说到底,其实两个人都有问题,但对于子君的故事而言,我觉得还是涓生问题大。他没能守住自己的底线。婚姻是什么,不只是一张纸。他是对爱情的一个无形的承诺,他是受到法律、世人接受、认可并保护的。世界上的人谁没有烦恼,没有郁结;谁的生活不是满地鸡毛?婚姻中更是,我不相信只有涓生一个男人在婚姻中的有那些困扰:养家的经济负担、家庭的琐事纷扰、外面社会的无尽的诱惑。但应该不是所有的男人都选择了出轨吧,有的男人在迷失前守住了婚姻的确是两个人的事情,而离婚可能只是一个人的事情,所以才有了世间那么多痴男怨女在婚姻里进进出出,茫然徘徊吧。

剧版的子君由马伊琍扮演,很多网友评论是在本色出演。我觉得未免有些苛刻,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真的是在阅尽千帆后深深的感知着生活的不如意,而又无比坚强,精彩的过着每一天。套用她在微博上的那句话做结尾吧“爱情容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愿世间所有的男男女女都能珍惜自己付出的每一份感情,无论与家庭、恋情还是亲情,友情。

读后感前半生 篇8

冲着热播剧才看得,有些失望吧。之前看亦舒的《喜宝》,反倒喜欢,知道自己有什么,要什么,人清醒一点没什么不好。反观《我的前半生》,虽然主题是好的,女性重视自己的重要性和婚姻的意义,但是整本书如朋友说得“太幸运了”。就我所知的离婚女人,或者带着孩子继续过,或者新找人却不得见孩子,或者被流言蜚语逼到远走他乡……其中不乏美貌精明之人。如子君般有精明唐晶帮助,有完美翟君倾心,有一堆人仰慕的,到底少,有几个有如此好运气。看多了这种书,等到现实与期盼发生巨大冲突,人会陷入崩溃绝望吧

说到女人,我还是最喜欢《飘》中的斯嘉丽。知道自己的美貌,所以任性狡黠,谁叫她美呢!美人总是任性肆为,毕竟生来就被上天宠爱了一分。斯嘉丽糊里糊涂走进婚姻,我觉得其实很多人都是如此,谁能明明白白?后丈夫过世,白瑞德与她再婚,运气当然好,那可是善于经商又潇洒的白瑞德。但是,她倾心优柔寡断的艾希礼,这就是自作孽了。后来遇到战争,替艾希礼照顾妻子,她还得经营庄园,也并无怨言,毕竟生活还是得继续。等到艾希礼归来,父亲过世,女儿夭折,瑞德也伤心失望离她而去。斯嘉丽终于明白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走了,生活已经一团糟,她还是留下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斯嘉丽虽然是个大美人,但是她的生活才是真实的。极少人的生活一帆风顺,更多的人是麻烦重重,甚至让人怀疑生活是否就是如此不堪?然而即使美丽如斯嘉丽,也经历着痛苦,也没有太多人帮忙,甚至将一手好牌打烂……然而那又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即使情况再糟,也要努力站起来,也要努力好好活下去,接受现实,做出行动。活在偶像剧中等一个完美无瑕的男人来拯救,等一堆好友来帮忙是不对的。谁的生活都不易,人家也没有义务来帮你。与其等人来救,与其心存幻想,不如去打扫屋子,在桌上摆放一枝花,给自己一份好心情,然后开始把麻烦事一件件解决。生活总会好起来的,即使没有好起来,至少没有那么痛苦。

读后感前半生 篇9

爱情婚姻里,本无谁对谁错,终究有最受伤的那一个。子君,是多少为了爱情家庭奋不顾身的缩影,有错也好,没错也罢。他觉得她不再体贴,乏味了,终究是他负了她,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不管之前的感情多么浓烈。甭管还是经济独立的女子,还是全职太太,内心的那份家的感觉,那份责任感更多。

一别两宽,时间真是个好东西,原以为不会放下的,永远不能释怀的情感,真的会散了,仿佛不曾认识某个人,有过怎样的情感,每个人都会遇到适合自己的那个人,过着不一样的日子。日子只会比之前更好,放手真的是比死磕着强,爱过的时候爱过了,没有责任感的子涓也不会爱子君了。子君也有错,但是,谁又曾告诉过她应该去做些什么,让她去做全职太太,而后又嫌弃她,他心里的想法可曾真正的与她沟通过。

分开,是最好的选择。她找到了自己,活出了自己,有了自己独立的灵魂,女人总是爱着爱了就失去了自我。对于子君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人生不再是一潭死水,不再是别人心中的负累。其实她本就很优秀,只是这么多年放弃了些什么,无论什么时候开始,开始就不会晚。

也许一开始会有人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家庭中本就是不同的人不同的方面付出的不一样,出轨不是借口,每个人都有一颗充满情感的心,但是拼的是责任感能不能压住内心作祟的小鬼。

女人是不能为了家庭放弃工作的,因为那样会慢慢成了别人眼中的负累,自身的价值感也会贬值。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人格,亦舒的我的前半生,大抵写了一个全职太太被抛弃而活出自我的故事,就应该这么活着,有灵魂的活着。

读后感前半生 篇10

我的前半生-------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一直没有看过亦舒写的东西,她的名字倒是如雷贯耳。没看过她写的东西,主要是因为大家把她写的东西定性为言情小说,而在当今社会,一旦被打上言情小说的标志,那就意味着庸俗和商业化。在这个寒假决定看她的小说,也是有契机的。

喜欢安妮,喜欢安妮写的东西,那里面的文字,场景,都让我喜欢,她玩转了小资阶级的格调。看到安妮写的一篇文章《如烟花寂寞》,里面推荐了亦舒的作品,她说,喜欢亦舒的文字。媒体习惯把她写的东西叫言情小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感觉她是很有思想的人。因为这样,所以决定靠自己的感觉来走,看了再说。这样看来,我是一个易于受影响的人。这提醒我,任何事都要自己去体会,不要人云亦云。在亦舒一大堆作品中,我挑选了两部非常著名的作品:《人淡如菊》《我的前半生》。我主要是想说《我的前半生》这部作品。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个家庭主妇。她乐于当家庭主妇。悠闲的过日子,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老公----一个西医,整日她她的孩子打转,她的生命完全是为了她的家庭,这使得她的生命的重心几乎瓜分殆尽,这也就降低了她的友情,亲情,哪怕爱情的感受力。比如,称得上她的好友的只有唐晶,她的妹妹也不和她亲近,她的老公-----涓生,要和她离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好在有了转变,虽然这转变的未免太大,涓生要和她离婚,且他的婚外情持续已有一段时间,这是本部作品中一个极可悲之处:除了她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哪怕她的女儿)都知道他丈夫涓生对她的不忠,只有她一个人被保护得好好的,龟缩在家庭主妇的这个壳中,悠然的享受生活,看别人的苦痛,她妹妹子群的也在其中。可是离婚了,她不得不工作,变得市侩,麻木,过着这个世上大多数人都会过的小职员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老实说,我苍老得多,我学会家小,笑得那么逼真,简直连我自己也分不出真伪,假得完全发自内心,涓生,你想想,多么可怕。《红楼梦》里‘假作真时真亦假’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与我们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同意安妮的观点,亦舒不是不会用优美的词句,而是吝于用,她只在改用的地方用。笔者认为,亦舒实在用最平实的话来阐述生活中的种种事,来讲述一些生活中的真理。

选了一些在这里面我喜欢的句子:

男人身边多了几个钱,少不了要作怪。

做主妇大抵也不需要天才吧。

满街都是那些赚一千两千的男女,爱美的青春浪费在老板的面色,打字声与饭盒子中,应该是值得同情的,但谁开心呢?

有一份职业也不见得对社会,人民有大贡献。挑丈夫,好比买钻石手表——你几时听见女人选钻石手表时态度就的?

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看别人离离合合,习以为常,但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从此他再也不关心我的喜怒哀乐,他看不到遥远的眼泪。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不见得全是史涓生的不是。

我麻木着心,麻木着面孔,低着头吃面。

人要脸,树要皮。一个女人失去她的丈夫,已经是最大的难堪与狼狈,我不能再出洋相。

老板也还有老板呀,一层层压下来,把底下人简直压扁了。

我眼光像遇溺的人找到了浮泡。

成功的人一早就显露不凡,抑或每个人都有点特色,而成功以后这种特色便更受人传颂。

她双眼中有三分倔强,三分嘲弄,三分忧郁,还有一分挑逗。

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无论什么人,在环境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死。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但不应长久持续,死是很浪漫的,故此有点吸引力,然而我是一个很踏实的人,我只想如何改良环境。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只有我才会帮自己度过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难关。

黑与白之间还间着许多深深浅浅的灰色。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同事见我如此难过,也不问什么原由,只装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毕现,今天总算叫我看到,也不觉有什么伤心。为生活受点委屈是很应该的。

血浓于水,亲情不需学习锻炼,一切发自内心。

憎恨老板是社会所认可的行为。

我们失去一些,也会得到一些,上帝是公平的。

这像高中时期男孩子带我出来吃饭的光景:钱不够,以温情搭够。

我们不快乐是因为我们不知足,我们太贪心。

教书十一分非常优美但是没甚前途的工作。

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寂寞更加噬人。

不外是忍耐,忍无可忍,重新再忍。

做小职员有小职员的安全感,就算上头震得塌下来,咱们总有法子找到一块立足之地,在那里缩着躲一会儿,风暴过后再出来觅食。

祸福无门,惟人自招,我只怨自己。

沉默的名贵。

一种浪费,豪华的奢侈,牺牲得起,有何相干。

这一年来在外头混,悟得个真理,若要生活愉快,非得先把自己踩成一块地毯不可,否则总有人来替天行道,挫你的锐气。与其带别人动手,不如自己先大嘴巴,总之将本身毁谤得一文不值,别人的气就平了,也就不嫉妒了,我也就可以委曲求全了。

自嘲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法之一。

我太轻率,太自以为是,活该下不了台。

每个人都有一个弱点,一处命门,一个伤口,我竟这般不懂事,偏偏去触动它,简直活得不耐烦。

人际关系这门学科永远学成毕业的一日,每天都似投于砂石中,缓缓磨动,皮破血流之余所积得的宝贝经验便是一般人口中的圆滑。

爱情是一场不幸的瘟疫,终身不遇方值得庆幸。

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会自然而然地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子君离婚后不得不自立自强,生活的重心又回来了,她不再是依附于谁而生存的,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哪怕涓生最后要求复合,她凭着自己的傲气,拒绝了。她终于找回了丢失了多年的自我。“一年多来我见识于人,真的要有自我,不能只想着靠某人而求得过好生活。要想过有档次的生活,一定要自己奋斗,这样的果实,尝起来才是心安理得的。人,要脚踏实地才行。其实,子君对自己半生的评价:“一事无成,半生潦倒。”这何尝不是在说我?她能振作,我也要脚踏实地,一步步来,万丈高楼平地起,现在要好好学习,不浪费学费,这才是我这段时间最重要的了。

读后感前半生 篇11

早就听说亦舒的经典《我的前半生》,一年前的时候王老师对我说过这本书,只是自己没有机会去读,这次王老师在家里翻找出来这本书,特地带给我们办公室的人看,心里对她感激。于是,我便匆匆地读起《我的前半生》。

小说总是很吸引人的。涓生、子君这两个名字听起来就像古代作品里的故事主角,心里对此挺好奇,后来发现这竟是鲁迅先生《伤逝》中的故事人物。所有有人说,亦舒的这本书可以算作《伤逝》的续集,《伤逝》中的涓生与子君是一对反抗封建社会制度的一对青年男女,但是在最后的时候,他们的爱情还是失败了。

《我的前半生》中,涓生是一名西医,在香港那个空间里,西医算是比较有名望的职业,收入多、社会地位高。子君则是一名家庭主妇,全职太太,一个刚毕业就结婚的女人,在家里呆了十三年,她每日的工作就是照顾孩子、逛街、美容等事情,很少的时间与老公交流,更多的是关注自己的事情。故事刚开始就是交代两个人的矛盾冲突:涓生告诉子君要离婚。这件事情的降临,子君觉得很不可思议。而周围的人都知道涓生已经有了外遇,已经当面的与第三者在一起,只是子君没有关注到,或者说子君只关注自己的空间,不去看一下别人的事情,如果她能多关注一下她老公的事情,也就没有这个故事的发生了。

既然有了生活有了裂痕,如果这个裂痕不能去修复,也只能把裂痕加大,每个裂开的一部分成为自己的一部分。子君也开始了自己的一部分生活。在生活的历练中,子君开始有所变化,经过了一年多的磨砺,她变得温和、体贴、关注别人的观点,于是涓生都有想复婚的念头了。在情感上,子君认识了公司的一个职员、一个外国经理,一个陶瓷的自由职业者,最后还有女儿男朋友的叔叔,他越发明白了情感上需要什么,越发体会生活的艰辛与经营之道。

前半生的子君由一个衣食无忧的富太太,到落魄的公司职员,到情感变得强大的女人,到独立自主的女人,这个过程是艰辛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一直支持她的唐晶闺蜜,还有她的女儿,一个过早成熟的孩子。然而,也只有经历后,人才会变得更加的强大。

一个人的生活总有各种事故,诚如有人说的那样,有时候方向远比努力有用的多。生活也如此,找好自己的方向,然后再经营自己的生活,子君利用前半生找好了自己的方向,下半生或许会幸福,或许不幸福,这也是需要经营的。

读后感前半生 篇12

这里,有性格迥异的文人墨客;这里,有传诵千年的好词佳作;这里,记录了各位词人的生平;这里,剖析了每篇词章的来历。这就是《我欲乘风归去——宋词的前半生》,这本书却更像一部时空穿越机,让我回到了宋朝。作者用细腻端庄的笔法,生动地描写了十位词人的生平、词作以及他们的内心世界,李煜、晏殊、柳永……一位位词人,无论是帝王还是平民,无论是富裕还是贫穷,都用他们独特的风格,写出了一篇篇星星般璀璨的词,永远定格在历史的夜空中,发出灿烂而耀眼的光芒。

书中最令我叹惋的便是南唐后主李煜,他如一只跌落宋朝的蝴蝶,在他的词中处处可见春色。“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南唐的繁华可窥见一斑,金陵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谁知命运无情,“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试想李煜在雨中身着白袍,一步一回首,教坊里的宫娥在哀怨凄凉的乐声中跳起舞来,为昔日的君王送别,从此李煜就沦落为阶下囚了。他的词根据他的`命运分为两种,一种描写游玩的快乐,一种抒发失国的痛苦,令人难以相信竟是同一人所作。谁又想得到,这位多才多艺、儒雅温和的词人,却因为同时是一国之主而丧命,岂不令人唏嘘不已!

词人中最精通音律便是周邦彦,他为后人称道的是一手柔情曼声、缠绵暧昧的词。“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周大才子流连于青楼那氤氤氲氲的香气之中,美人相向,纤手握刀,快刀切橙,蘸盐而食,多么温馨浪漫的场面!他的人生道路却十分坎坷,因一篇《汴都赋》成名,也因为这篇《汴都赋》被贬,这令周邦彦从此淡泊名利,发出对自己人生、对自己品格的感概:“嘉哉秋之为气也,不媚不托,不烦不缛。”在南京的一派春光中,周邦彦终于离开了人世,进入了仙境之中。他的一生中,我更喜欢他珍珠般动人的词,不但描述了他的爱情,还通过词句来写他仕途的不畅。他虽晚年身居高位,仍掩饰不了他心中的哀愁,对宋朝、对皇帝,他又能说些什么呢?

说到宋词,不得不提的是饱读诗书的文坛重量级人物苏轼。他曾经意气风发,写出锦绣文章,令皇帝也大为叹服。但因后来反对新法以及小人的弹劾,苏轼被贬,他虽然无奈,虽然悲哀,却乐观面对眼前的一切,自号“东坡居士”。从“老夫聊发少年狂”中,我能看到苏轼的雄心壮志,为国报效、防守边疆的愿望在词中清晰可见;在“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中,我感受到苏轼思念亲人、家乡的心,同时也有渴望回到朝廷,却又害怕被排挤的矛盾心理。“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在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苏轼终于明白,功名只如浮云,他已将个人得失置之度外,坦然面对一切。我只希望自己能成为他这样的人,刚正不屈,却也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中的种种乐趣。

品读着朗朗上口的宋词,我感受到宋词背后的温度,宋词诉说着词人们的心情、词人们的遭遇,词已与他们的命运密不可分。晏殊“小园香径独徘徊”的淡雅,柳永“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惜别,范仲淹“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的豪迈与无奈……各人的词都有各自的特点,共有的是巧夺天工之妙。通过这些词让我触摸古代文化与历史,看到一个更全面的宋朝。宋词把中华文化这个巨大的舞台打扮得更加华美,更加瑰丽。如今,宋词充盈着我的生活,让我有了一份茶余饭后的闲情逸致,让我学会从容悠然地面对一切,让我的心在词中沉淀下来,不再躁动,更重要的是,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宋词的魅力,已经把它当作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管人的真理读后感


管人的真理读后感(一)

斯蒂芬罗宾斯博士,是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学领域的世界顶极管理畅销书作者。他的书销量已经突破200万册,在美国的100多所大学和世界数百所大学及许多企业中被广泛采用,读者遍及全球。

罗宾斯博士的实践经验丰富,学识渊博,并非一般象牙塔中研究管理学的教授可以比拟。他曾就职于壳牌石油公司和雷诺金属公司,他先后在布拉斯加大学、协和大学、巴尔的摩大学、南伊利诺伊大学和圣迭戈大学任教,并在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中担任咨询顾问。

这样一位经历丰富的作者写出的这样一部著作,我在拜读后立即感觉他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阐述了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一些真理,让我耳目一新,不得不被他广阔的管理视野,深厚的研究功底,娴熟驾驭大量信息一资料,客观展现各种流派观点,以及书中一精一彩的点评而折服!举感罗宾斯对管理研究之深刻,之一精一致,之真实!这书中没有夸夸其谈,没有时髦东西,没有陈词滥调,有的只是帮助管理者洞察世界的真理;同时,它也帮助被管理者了解管理的原则是如何在组织中运用的,以从工作中获得快乐和成就感。用与读者对话的方式,将管人的真谛娓娓道来,他深一入一浅一出的论理和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深邃而睿智的思想能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它将使您开始体会到,学习管理也是一种挑战和乐趣,让人感到一种兴奋和激动的情绪。

全书从日常管理工作内容:招聘、激励、领导、沟通、一团一队建设、冲突管理、工作设计、绩效评估和应对变化之中一共总结出了63条管理真理,通篇充满睿智的语句和深刻的思想。斯蒂芬罗宾斯博士以他30年来对人的行为和来自管理实践的大量出色研究成果为基础,为全球的管理者提一供了63条已被证实的真理。这些真理剔除了令管理者们头疼的专业术语,简明而有效,一看便能记住,记住便能使用,使用便能改善管人的方式,从而改变管人的效果。

书中的真理远不仅仅是个人所见,而是第一手、权威的、言之有据的有效管理指南。虽然使用的语言对管理者来说极为通俗易懂,在书中也没有看到过多的对概念的分析和渲染,但是却提一供了顶尖的管理研究者的研究结果,而这些结果都是以坚实的行为研究结果为基础。在英文里,Truth这个词从大了讲叫真理,从小处讲,无非就是实话而已。但是,在我们这个注重所谓讲话艺术的东方国度,说实话,尤其在管理当中说实话,成为一个极为稀缺的品质。人们更多时候热衷于以流行的谎言来武装自己并夸夸其谈。而实话的出现就像指出皇帝光屁一股的小孩那样令人恐惧,不经过训练的简单头脑并不是很容易地就能接纳的。

就招聘而言,书中所介绍的是如何在实际面试中寻找到符合组织需求的合适人才。按照教材上的说法,主要是招聘的概念和可采用的方法,包括外部招聘和内部招聘,并介绍可能从外部获得人才信息的渠道,以及相关优缺点的比较,但并没有介绍面试时需要注意的地方;这往往造成实践中收集到人才资料,却不知道如何通过面试这段短短的时间了解他除了技能以外的其他情况。而实际上就像书中真理1所说的那样忘掉人格特质,行为才算数,只有从面试人员以前的行为出发,才能考量他今后在新的组织里面可能会发生的行为,及对新组织的适应一性一。

罗宾斯博士指出很多企业的薪酬体系的一个巨大误区就是--奖励那些他们不支持的行为,而不是他们期望的行为。书中举了警察研究的例子:某个社区的警察每天上班的整个过程都开车在马路上来回穿梭,这对城市治安毫无意义,但对警察相当重要,因为他们的评估体系是用警车的里程数来评估警察的工作绩效。

这听上去是不是荒唐到顶?但事实上仔细留意身边的企业制度,十有八九存在活生生的例子。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每个企业我们都会看到看上去忙忙碌碌的员工,但实际上他们的工作真的随时都在忙碌吗?还是仅仅是看上去忙碌?因为每个老板都希望员工看上去很忙碌。问问自己是否经常夸奖那些看上去很忙碌的人?每个企业不都流行大谈态度决定一切吗?甚至认为态度决定一切。那么员工当然无时不刻地会让你看到他们的态度。

书中还有一个特点,是以浅白的方式说明了领导的真理,而这是书本、教材上几乎不会提到的。一般教材上都是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理论介绍,对领导的艺术是不会做正面阐述的;而领导能力在到达一定职位级别后,又是必须的。经常有例子,说是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工作的非常好,一旦提拔到领导岗位就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承担管理多人的职责、与下属、上级、平级之间的关系紧张等等。因此,领导能力是必须的。很多人认为,领导能力是天生的,我以前也经常由此想法,但拜读了书中后,我改变了这种观点。作者认为,领导能力是可以培养的,连一般人认为最难获得的领一导一人格魅力也是可以通过训练获得的。就像真理31所描述的魅力是可以学会的,作者描绘出有魅力的气质与行为,并针对魅力行为设计培养方法与步骤。而一个有魅力的领导是能让下属心甘情愿追随的。就如一毛一泽东主席,他的个人魅力使无数人愿意追随,即使他晚年犯了错误,感受到他个人魅力的人仍然对他无怨无悔。当然,我们个人是不可能达到一毛一主席这样的高度的,不过还是说明魅力在领导力中的影响与作用。

一团一队的倡导者坚定不移地认为,一团一队是最为有效的工作形式,原因是它可以产生正的协同效应,1+1>2,因为一团一队一精一神可以刺激个人努力。但罗宾斯博士指出,研究结果恰恰相反--一团一队产生的协同效应常常是负的,因为个人在共同工作时比单独工作时付出更少的努力。这就是所谓的社会惰化效应。

德国心理学家马克斯瑞格曼的拔河研究为之提一供了佐证:3个人拔河的力量相当于1个人的2.5倍,而8个人的力量还不到1个人的4倍。解决方法是必须确认衡量个体努力程度的方法,保证其个体贡献得以识别与回馈。否则,一团一队效率会急剧下降。

在全书的最后一条真理里面,罗宾斯博士郑重警告,对于减肥的人和管理者,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根本没有什么快速修理(捷径)!

罗宾斯博士回顾了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一直到今天每一个时代流行的快速万灵药。其中不乏我们熟知的目标管理、Y理论、矩阵式组织、零基预算、JIT存货管理、TQM、情商EQ、学习型组织、授权总是有人在兜售最新的管理方法。而不幸的是,鼓吹者很少把它们纳入一个权变的框架,承认情境和条件的作用,而是把它们当作立竿见影的灵丹妙药。这使得大多数管理者疲于奔命,不知所措。正如一个木匠不能用一把锤子解决所有问题一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毫无捷径可言,没有任何新方法能让一名管理者从平庸走向出色,或者立竿见影地扭转公司的颓势。

我认为,书中的特点就是从行为而不是从管理理论上讨论人力资源管理,就像书中一开头汤姆斯。G.卡明斯(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管理与组织系主任、教授)所评论的那样,管理实践和行为研究之间的鸿沟终于被跨越了。

所以,我对书中的观点就是,更多的从实践一操一作层面对我的工作产生指导作用,和已经学习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教材的理论向配合,能在理论和实践双重范围发挥更好的作用。

管人的真理读后感(二)

最近选了几本书看:【愿景】、【管人的真理】、【世界500强选人用人育人留人完全功略】。都和人比较有关系。读完以后,我有很多感触,会在随后,逐步放到blog上。

以前经常听到一些朋友说,人上无小事,但感触却不深。经过06年一年看到的、经历的一些事情,突然发现,这里的学问真的很深厚。

【管人的真理】这本书是由斯蒂芬p罗宾斯教授,被誉为全球第一管理教科书作家,以世界上最出色的管理研究为基础,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中提炼出63条已被证实的真理。

其中有一篇讲人员的招聘。当很多人在人员初选时,发现几个自己印象不错的人选时,接下来向这些人做公司及岗位介绍时,更多的人会将岗位的好的方面讲出来,但对一些困难或者不能满足的资源却不愿提及。比如,会给应聘者讲:这个岗位的前景好,公司又比较大,一团一队也不错等等。这样会给应聘者勾画出一幅与现实差距较大的美好蓝图。而应聘者到了公司后,却发现差距太大而不能接受,最终可能导致迅速离职,或者长期绩效低下。

这样的结果,对公司方面来讲:会增加很多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又要重新招募人员,且当期的工作计划也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因为公司的整个战略与每个部门的计划达成都是息息相关的,从而可能会导致整个集一团一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对应聘者来讲,他们也感受到很强的挫折感。

我在做招聘时,会将一些岗位可能存在的问题说出来,但当时只是觉得要给应聘者一个真实的岗位认知,而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事情背后会隐藏着这么多的危机。而在前段时间,有天突然看到平台的人力资源部的主管忽然摔门而出,大叫着要离职不干了。她最终离职,到今天仍然很清楚的记着当时她满脸泪水的样子。事后了解到,她就是因为当时入职时,没有能了解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而只听到好的方面。差距太大,一直影响工作情绪。经历了痛苦的3个月后,愤然离开。当然,离开时的冲动行为可能也跟她个人的修为有关系。但是作为在通用公司作过两年多的人力资源主管的她来讲,这样的事情仍然不能很好处理,可见一般员工遇到此事会是怎样的反应。

在我这个一团一队里,由于是培训业务,项目的盈利模一式没有靠公司的资金优势,而完完全全是以人为本。而我部门的员工,有些是以人力资源外包的方式在职。这样员工的归属感会弱一些。在员工的管理方面,无形中增加了难度。

相对其他正编员工来讲,这个部门的人员更换率比较高,但目前留下来的,我看看其中一个共同点,就是我在不同的阶段,曾经与他们交流过来公司前与到公司后的感受有何不同,并针对差异较大的地方进行了解决。比如:有人说,人力外包的这种方式让他的落差很大,虽然入职前也知道,但是仍然会感到低人一等。针对这个事情,我在细节方面进行了调整,比如:公司正编员工所享受的政策,我争取让大家都能享受,像生日蛋糕,午餐费,保险,部门活动,体检、节日礼品等。在对销一售的考核方面,也按照年薪制来执行。这样一来,他们心中的差距感缩小,也就比较稳定了。

当然,再想想,从这个问题,我们还可以想到很多事情,我们联想大家庭的【管理三要素】-建班子、定战略、带队伍。其中有两个要素都直接与人有关系。可见人事确实无小事。

【管人的真理】中还有很多能引发思考的东西。如:快乐的员工就一定能干吗?为什么满意度和绩效不一定相关?有经验的领导者就更优秀吗?为什么特质不能预测员工的成功?掩卷沉思,给我的最深的感触是:在做有关人事的决定时,一定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读《世界一点也不稀奇》有感500字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叫《世界一点也不稀奇》的文章,读完后,深有启发。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一个小男孩胆小而害羞,喜欢一个人躲在一间阴湿的小房内。后来舍不得小房间,要去一个新地方,小男孩害怕的哭起来,这时候有一个中年人走过来安慰他。小男孩告诉他,等一下自己要离开这里,去另一个地方。中年人对他说:“不要那样,世界就是这么回事,一点也不稀奇。就像车子,它可以带你去其他地方,食物它可以帮你制止饥饿,一个人走,有清静的快乐,你同一个人一起走,你就有个伴,你同许多人走,就表示你感到很热闹,只要你敢走,怎样都好,你应该会找到你所需要的东西。”于是,男孩有了勇气,决定勇敢的迈开步子,走向世界。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思考着,明白了其实世界一点也不稀奇,意思也就是说,只要你有足够的信心、足够的勇气、足够的乐观,就可以走出去,快快活活的面对整个世界。故事里的“小男孩”出行前的哭泣和不安是一种隐喻,它指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独立挣扎,一种就要一个人出门与世界打交道的惶惑、还有茫然。但无论如何,在人生的面对中,要勇敢。所以最后我们大家还是得像故事里的那个小男孩一样,要有足够的有感勇敢,要充满着乐观精神,要勇敢地迈开步子,走到世界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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