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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经典读后感书评

书评范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书评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书评范文(一)

——《菜根谭》书评

一个非常非常平凡的人,写了一部让历史永远不能忘却的奇书,那就是《菜根谭》。据我所知,这本明代洪应明所着的书,被后人翻印过无数次,可见喜欢此书的人之多。新中国的创始人——毛泽东也喜欢此书,他对此书的评价是,“嚼得菜根者,百事可做。”可见这本书给人的教益,非同一般。

我反复翻阅的《菜根谭》全书由原文、译文、评点三项组成的条目一共360个,上至治国、平天下,下至修身、治家,人世中的大道无所不包。政治家可以从其中找到经邦治国的谋略的比如“居轩冕之中,不可无山林气味;处林泉之下,须要怀廊庙经纶。”“议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自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商人可以找到机智,一种进退的机智,一种以仁取胜的机智;僧侣则会发现博大和宽柔,而我喜欢《菜根谭》,更多的是喜欢作者的思辨和处世哲学。

比如,“子生而母危,镪积而盗窥,何喜非忧也?贫可以节用,病可以保身,何忧非喜也?”有了这样的辨证,就有了柔度,在生活中才会适可而止,才不至于被逆境击得粉碎。“自老视少,可以消奔驰角逐之心,自瘁视荣,可以绝纷华靡丽之念。”用这样透视的眼光去看人生历史,人才不至于轻得像一颗纤尘,随世风飞扬,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冷静的心。

至于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宜圆,这种富有变通的处世哲学在书中无处不在。

那么,对待世态炎凉呢?作者这样告诉我们,“我贵而人奉之,奉此峨冠大带也;我贱而人侮之,侮此布衣草履也。然则原非奉我,我胡为喜?原非侮我,我胡为怒?”让立体“我”与世俗给予我们的外物绝然分开去对待荣辱,这不失为一种绝大的智慧。如果为官的都能这般认为,就不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吹捧者所迷惑,从而做出亲小人而远君子的蠢事来。而作者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度小人,以最小的信任寄于世情,以保持宠辱不惊的心态,这也是一种智慧。

对于天上掉的馅饼,洪应明则说,“非分之福,无故之获,非造物之钓饵,即人世之机阱。此处着眼不高,鲜不堕彼术中矣。”假如为官者都能深悟此道,就不会一时糊涂,结果作茧自缚,相反,倒可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而安然度日。

面对权贵呢?他是这样说的,“趋炎附势之祸,甚惨亦甚速;栖恬守逸之味,最淡亦最长。”

何谓真君子?他告诉我们,“君子处患难而不忧,当宴游而惕虑,遇权豪而不惧,对茕独而惊心。”

还有书中无处不在的博大、淡泊、宽容、善良,无处不有的谋略和智慧,所有这一切,让读者觉得自己岂止是在读书,而是与一位智者交谈,与一位畏友交流,心中的疑虑消失了,留下的都是那份沉甸甸的还带着暖意的警策。

这就是《菜根谭》,好书《菜根谭》,她淡雅的眉目下藏着的却是一双透视人世的慧眼。

书评范文(二)

——《年轮网络日记》书评

捧起《年轮网络日记》,视线所及的几个字,拨动心弦,琴音渺渺而来。我相信,沉默的心灵郁积得久了,是需要倾诉的快慰,需要听众的包围。因为陌生,所以真实。每个人的悲欢,源自心灵深处的恣意流淌,打动我们的,唯有真情。

《年轮网络日记》真实地镌刻了满满的爱与哀愁、痛并快乐、失落与收获。悲欢离合有几多,渐行渐远渐无声。只有文字,成了不败的记忆。

《年轮网络日记》一直在枕边放着,只要有空我就会翻看,看看这些鲜活的记忆。晓薇对爱情的浪漫怀想,笔墨细腻;莫言悔的《第三者自白书》,字里行间的深爱终化无言;倾城,还有炎子,她们用爱划过冰冷的网;紫玉冰凌的《女人的天空》,飘着淡淡的花香,成熟睿智的思想不仅仅是岁月打磨的功劳……

说到此,最让我难以忘记的还是雨天梦晴。在这场文字的盛会上,她可谓是最让人瞩目的领舞者。一个游走在婚姻边缘的女人,对爱情、对婚姻有着怎样独到而深刻的领悟呢?然而每一次领悟,却又都是如此的疼痛。

“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有了性关系的异性是不可分割的两个个体的组合,性就像一纸不容反悔的合同,永远牵和着双方。而有了性关系的男女终生都会拘泥于这种身体的组合,为对方保留一定的私有空间。”对爱情的憧憬,尽管是曾经,现在读来依然撼动人心。“如今,当我经历了性和性的想象后,才知道性只是人的一种本能的需要而已,它有时和感情无关。”这种领悟,无关对错。只是悲凉种种,尽在不言中。

“我将只是萎谢了……”张爱玲的句子,是有爱情的女人心底的道白;还有纳兰性德比秋夜还凉的诗词:“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我们终将年华逝去,大多数女人都不敢再去奢谈爱情。男人的怀抱,终究不是女人永远的江湖。爱情予人甜蜜的想象,婚姻给人成长的元素。

《夏日秋水》,仿佛一曲《琵琶吟》,娓娓道来微微的心酸,却又不乏对明天的希冀。

莲妮的《我忍你十天》,是很有个性的一章。一气呵成,也不免让我看得有些胆战心惊,不知会做怎样的演变。其实,婚姻是首两人合弹的曲子,因为太长难免琐碎,一方松懈则会杂音渺渺。爱,因为宽容和理解才得以被看见,才得以永恒。

矢儿的《牵手走过十年间》,让我们看到幸福所在。如果说雨天梦晴笔下的婚姻是在如晦风雨中飘摇的玫瑰;莲妮十天的忍受终于等来云开,于是有了“幸福是咖啡里的糖,必须自己放;温暖是心灵的血液,必须自己努力地压缩释放”的感悟,那么矢儿的十年牵手不知道当中有没有轰轰烈烈、生死离别的爱恋,后来大概就如涓涓细流一般,流失的多了,沉淀的东西也多了吧。

有的时候,爱到了深处,爱得太久了,就学会了宽容,生活诸多的无奈,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好,谁也没有太多的精力让爱变得那么完美,给彼此一点空间,保持那份距离,爱或许会更美。爱情无需刻意去把握,越是想抓得牢越是容易失去自己,也容易失去彼此间应该保持的宽容。爱情,一如冬天取暖的刺猬,离得太远,会冷;靠得太近,会疼。

轻握着书卷,我开始怜惜起《年轮网络日记》中的女子了。

书评范文(三)

水中诗者

——由雅罗米尔看昆德拉笔下的幻灭与永恒

高一(7)梅放

米兰昆德拉的艺术永远区别于一般的小说艺术——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昆德拉的世界里是没有绝对的写实主义或者说象征主义痕迹,而是以诗性和存在作为根基的。小说是他的价值与思想所衍生出来的艺术品:而《生活在别处》一书,不妨说是在他在二十世纪对诗及诗人本身的一次探寻。

诗人雅罗米尔在小说中,透过锁孔看到年轻的保姆玛格达浸在青白色盆水中的胴体。年少的他于是乎发出了如此的感叹——他写道,“哦,我水中的爱情!“水是哀愁的一个意象,正如现实的疲惫之于理想,以温柔的方式剥夺诗人的光焰。事实上,即便他在今后的生活中如何地演绎着雄性的激情抑或是诗性的火热,这锁孔里盈逸出来的水汽却依然浸淫着他的生活:从未离开过。诗人最恐惧的就是无法获得真正属于诗人的生命——哪怕是仅仅是一天——一天能也让他嗅到自由的温柔香气。那种松香在炉火里摇摆的、如同诱饵般让人穷追不舍的胜于女人的味道。

然而,诗人得到了吗?或者说——诗的梦想在这个时代有没有成就的可能?也许,当雅罗米尔被撑大的瞳孔充满了水的晶莹,当火焰最后一次出现在他的幻想(只是隔着玻璃般的水层)时,答案已经找到。他注定只是一个水中的人。

一、梦是往复,诗在别处

——雅罗米尔、梦境及其他

我们在作品中看到了许多有别于惯用手法的留痕,以及具有强大对称性的穿插式叙述(即A-B-A-A-A-C-A):雅罗米尔,本身作为一个具有诗性的人物,他的生、长、梦以及死亡,都是以一种热情的方式来呈现的。因此,“真”在小说里始终是模糊的,诚如作者的叙述,诗人的真理就是热情,而热情是什么?热情是多变,是梦中一切场景在心中最为有力的印证:雅罗米尔的热情活在他自己以为可控的人偶身上,却最终也逃离不了这种温度的背叛。对于诗人来说,这是等同于失去生命的。于是我们想到的书题的来源:法国诗人——事实上他不过只有五年的诗人的生命——阿尔蒂尔.兰波的那句:诗人生活在别处。兰波所提供的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也就是说,别处(ailleurs)与任何一处(partout)是完全没有区别的。诗人是流浪的,而这与诗本身的原始性也不相违背。意大利人维柯曾经定义说,“诗性智慧”是心灵和精气结合的产物,也就是说,诗人天成,而基于人流浪的本性,诗也正是“别处”的产物。

有关于雅罗米尔的诗,也确凿一如许多评论家的说法,是拙劣的。例如那首《墓志铭》:“啊,如果要死,就让我和你一起,我的爱人,让我们在烈火中,变成光和热……“平庸有余,情感却在泛滥中显现出单薄。事实上,诗人也并非一定就是一个桂冠性质的荣誉,在雅罗米尔身上,甚至有几分贬义。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他此生最成功的作品,就是分裂:漫长不息的、千转百回的梦境,与克萨维尔所缔造的瞬间的伟大悲剧。

兰波是以亲身去游历的,而雅罗米尔则把心灵送去驰骋。他惊鸿般的一生始终处在母性的束缚之下;正如人为大地的引力所限制那样,他选择了懦弱的爱情,靠近自己的信仰和波澜不惊的起步与行走,将反叛与恶劣推给自己的另一个人格:他以为一直都在、并将永远陪伴他的冲动,强大想象与感知力的寄主——克萨维尔。妈妈教育里所有象征的柔和与美好,在雅罗米尔的内心中事实上时充满危机的、颠覆的。梦境被隐去,却一次次地被表明是仍然存在的,并且以极其规律性的方式在他的生活中振动着。对母爱的背叛一刻都没有真正停止过:诗人渴望着逃离现实与平庸,并且以自己的意志在这条道路上奔跑着——梦是往复的,诗在生活别处。昆德拉笔下的小诗人也许终其一生都不曾感受到的那一种悲怆,却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分高高突起。他精神诗篇的全部的寄主,克萨维尔,像他所希望成为的男人一样,把他抛弃在深渊里面。

雅罗米尔之剩下他最不需要的母性之爱,但却在同时,成就了他一瞬间诗人的生命,他灵魂的一部分跟随热情而去,另一部分则彻彻底底地湮灭。

二、挥之不去的妈妈

——诗人的意识:母性之爱的毁灭与拯救

奥斯卡.王尔德和莱纳.玛利亚.里尔克,这两个在错位中沿承诗的美丽的不朽人物,都曾是母亲眼中温柔可爱的、如同女孩般驯顺的孩子。然而他们后来的方向,也许才是雅罗米尔有生之年提起母亲的唯一骄傲:宁愿想起对这个家没有多少爱、甚至阻挠他来到这个人世的父亲,也不愿意走近甘心为自己分担一切的妈妈,好像也确实不是他一人的不肖;他在逃,但是逃得毫无道义上自我的谴责,而是逃得充满自已为是的正直:我需要我自己的爱,我自己的诗歌与美,我的骄傲和太阳。诗人想要除了灵感与激情之外无所依赖,这是他们不凡于常人,亦原始于常人的地方——一般人需要的更多的情感寄托,在他们看来是多余的涂鸦,不如画家所给的那一支单调的艺术家的笔,留白反而可以由热切去填充。

母性,是伴随着妈妈这个人物的存在而一直在书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一个关键性词汇。它也许不只是“妈妈“这个词而已:而是大地对朴素的、没有杂质的浪漫挽留。可惜的是,诗并不一定如童话般纯洁,它的神圣性亦不表现于在生活面前的童贞。

有人将妈妈的存在形容为一种“被造成的“第二性现象:但我认为,单以性别的拘束来看待母亲的另一个方向上的理想主义,其限制性是不合理的。母亲是以一种孕育中的寄托来看待这个生命所承载着的一切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原始性的,具有传承意义的理想:但却是注定要被攻击与挤压的一种——诗人在丧失这种自由的时候是近乎疯狂的,尽管他明知自己也沿袭了和妈妈一模一样的占有欲。爱情和母性之间的区别,不过是占有的原因与方式,但雅罗米尔自己却分裂出一个无父无母的精神形体:这个意义上,他对后者的叛逆要深重得多!昆德拉写道,无父无母才是自由的条件——丧失父母的人是做不到的,因为这种影响将挥之不去,甚至比一生浸泡在妈妈的溺爱之中还要可怕。

他以克萨维尔背叛一切,却最终被这个工具所背叛。他浸透在水里面的眼眸清澈,所能看到的,没有往昔热情,只有妈妈。母性的渴望是可以撕裂百遍而不死的,倘若它死去,也只能是在出生之前。最后,诗人也许发现,前世的一个印记将至少带走他今生的一半,而这个印记,就是母亲在阳光下的石堆之中所许下的愿望:他是这个样子,且将保持着这个样子死去。荷尔德林说:“人充满劳绩,却仍然诗意地栖居在这大地上——”也许雅罗米尔曾经忘记了,但是他最后却也不可避免地接受了,大地对每个人的公平,就是无论你曾离天空多么近,归于尘土都是你的命运。

土地是高于诗的真理,这也正是诗长期将处于寂灭边缘的原因。诗叛逆于永恒,却因此而摩擦出思想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火光。

三、玻璃纸外面的月色与阳光

——急流终有归

“我愿是一条急流,”裴多菲写道。青年诗人喜爱革命是出于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充分信任,以为革命到了哪里热情便也会随身,殊不知玻璃纸外的月色与阳光(艾吕雅的诗写到,“我的一只眼里是月亮,另一只眼里是太阳”),都只是水中美丽的倒影,革命越是冲刷,信念便愈发不清。

兰波的才华在十九岁之后便烟消云散,应是应了“出名要趁早”的说法,但免不了还是江郎才尽的嘘声不断:从这种意义上说,带着悲剧和一半的精气走向另一个世界的雅罗米尔,还算是有一个幸运的结局——“早夭“对于艺术家来讲并不是坏事;晚年卖弄资历的艺术圈人物中,多半都是在出售价值观念给空虚的后辈,而这些后辈,毫无疑问是没有成功可能的。一般的经验是,当精神的夭亡与身体之死同步时,悲剧感时最为强烈的。这是瞬间的震颤,仿佛我们读惯一书的亢奋之后,在波澜不惊间蓦地升腾。诗人忽然为自己的一生加上了诗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则是不朽的,在悲剧被人们淡忘之后依然存在与观众的脑海之中:我们看到的月光也许不是它原本完满的样子,但却加倍地光辉起来——阳光也渗透到原本不能渗透的角落,在水中的沉降与分离变得绚丽多彩。

火的寂灭是悄无声息的,宛如宇宙中渐渐收缩的老去的恒星。能量被耗尽,与大地遥遥相对,那是伟大的一生所要面对的长夜与不复归去的星空。但是,水却依然活着。或是冻结或是积蓄,以它极小的比热容,弱化着人类对这个大地千百年来不息的恐惧。火与身体的梦依旧在做着,但沉降确是大地归途的一部分。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人都将回到那里,一些人又会开始诗的燃烧,也许,雅罗米尔有几辈子脱离不开诗的命运。

昆德拉需要讥刺他失败的悲哀吗?不,甚至可以说,他并不失败。当他卧在冰凉的棺材里的时候,他不再能继续使克萨维尔做着那些连续不清的穿梭之梦了。但是毫无疑问,这些梦已经不死,并将附体于其他人充满热血与诗性的想象之中。他将一次次死去,并一次次在别人的记忆里复活归来。好像水,将诗人的生命一次次浇灭,却又一次次激动着他们追索光焰的力量——雅罗米尔是一个浸在水里的人,但是他的眼睛里却依然可以有太阳和月亮,和保尔-艾吕雅一样的太阳和月亮。

也许,这也正是诗人的不灭。

诗人的不灭于是也是在水中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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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书评范文5篇 小王子读书书评


小王子是一本关于爱与责任的童话故事书。讲的是一位小王子的探险之旅,他在路上遇到了很多新鲜的事物,每个人都会教会他一点人生道理,他收获满满。是一本很值得大家读下去的童话书。今天小编将为您带来几篇关于王子读书书评的范文,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学习吧!

小王子读书书评一

它被法国读者票选为20世纪最佳图书总销量高达两亿册以上仅次于《圣经》是拥有最多译本的小说这本小说主要讲述关于童真的故事整篇小说加上导读只有100多页前一部分是翻译作者对此书的简单剖析仔细看过剖析后再看此书会对此书产生更深的理解作者是飞行员他不仅是诗人小说家还是一位飞行员《小王子》就是他在回忆1935年在撒哈拉沙漠飞机失事时写的后来在1944年圣执行飞行任务时失踪其中最浪漫的猜测是他和小王子一起离开了地球尽管人们现在普遍相信他已葬身海底但仍给整部小说增添了奇幻色彩女孩子们比较熟知的自拍软件b612就是小王子所在行星的编号可能有一部分人听过这样一段话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狐狸说,比如说你定在下午四点来,那么到了三点我就会开始很高兴。时间越是接近,我就越高兴。等到四点,我会很焦躁,左立不安,我已经发现了幸福的代价我能够比较经常的看见这一段话在微博啊朋友圈中大多数都是把这段话送给自己喜欢的人的但《小王子》中这段话是狐狸对小王子说的是关于友情的虽然这句话更为人熟知但我还是更喜欢这一句话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这句话使我明白普通与特殊的关系。无论是在友情中还是在某事物的努力过程中,正是因为有了你的付出有努力,才使你所面对的事物有了特别的存在意义,你永远要对你所驯化的东西负责,无论是人生还是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小王子》是一本篇幅非常短的小说,希望大家有时间的时候都能读一读。

小王子读书书评二

一头像麦子一样金灿灿的短发,是个非常奇特的小小人。你猜他是谁?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主要讲了小王子住在一个叫B612号小行星,那颗行星比小王子大不了多少,他趁候鸟迁徙时出走。先后拜访了六个星球,他拜访的第七个星球是地球。那儿有一百一十一位国王、七千位地理学家、九十万个商人、七百五十万个酒鬼、三亿一千一百万个爱慕虚荣的人。后来,他遇见了一只狐狸,在它的不断请求下,小王子终于驯服了狐狸。小王子要回到降落点撒哈拉沙漠了。临走前,狐狸送给小王子用心去看才能看清楚,用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东西的这句话当作礼物。当他来到沙漠时遇到了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而被迫在撒哈拉沙漠降落的飞行员,最后在蛇的帮助下死去。我认为这本书有些地方是在讽刺某些人的。从国王身上我明白了:不能把世界看得太简单;从爱慕虚荣的人身上我明白了:不能只听赞扬,有时也得听听别人对你的劝告;从酒鬼身上我明白了:过去了就过去了,世上没有后悔药,犯了错误要及时改正;从商人身上我明白了:不要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每当我看上一遍《小王子》,它就会为我的心灵做一次洗礼。我喜欢这本书!

小王子读书书评三

我读过很多本童话故事书,可是让我感到最精彩的一本书就是《小王子》,这本书写了小王子在星际之旅中发生的许多故事。下面就让我们到小王子的世界去看一看:小王子,住在一个荒无人烟的星球上。那个星球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可见那个星,是多少,每天他都挖树猴面包树根,有一天,玫瑰花长出来了,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小王子为玫瑰花浇水捉虫,时间飞快的流逝,小王子感到很无聊,就离开了自己的家。他来到第一个星球,这里有一位国王,喜欢指手画脚,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只要小王子提出,国王都会答应,小王子对国王说要离开,因为他是第一个拜访的人,所以国王很不情愿的,小王子叹了口气离开了。第三个星球,住着一个酒鬼,小王子问酒鬼很多问题,酒鬼说的小王子根本听不懂,最后小王子默默的走了。小王子,走过一个又一个星球,王子最后来到地球,他发现和他原本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还有很多,在小狐狸的引领下,他也懂得,建立驯养的,彼此需要的,只有那朵玫瑰花,它是独一无二的。小王子,虽然只是作者在短短时间内一气呵成的作品。却有着深刻的创作背景和意蕴。它不仅是一本童话书,更是哲理与思考的结晶。反省自己:我们也要学会珍爱我们心中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读过这本书后,我更加坚信我们都是追求幸福的孩子。

小王子读书书评四

假期中,我阅读了这本充满哲理的童话《小王子》。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永远不想长大,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小王子居住的星球很小,虽然住所很小,但带给小王子生活的乐趣却很多,尤其是小王子的那枝玫瑰花,玫瑰花骄傲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眷恋着小王子,小王子深深的爱着她,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一次恼怒面对玫瑰花的爱产生了怀疑。于是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忧虑的旅程从此开始。飞行员圣凯克苏佩里6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在沙漠的那段时间他遇见了小王子,交谈得知小王子来自另一颗星球,圣埃克苏佩里很是兴奋,接着小王子又向圣埃克苏佩里讲述了自己星球上和另6颗星球上的一些事,其中小王子拜访的6个星球上先后遇见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和爱点灯的人,其中点灯人留给我的印象最多,点灯人居住在所有星球最小的一颗,星球上只能竖起一盏路灯和住一位点灯人,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在这天空一隅,一颗又无房又居民的行星上,路灯和点灯人有什么用,小王子举得这个点灯人挺荒唐的,至少比得过那个国王、爱虚荣的人、鬼和商人;至少每一次的点灯仿佛在天空中又诞生了一颗星星或绽开了一朵花,当熄灭灯时,又似花儿或星星入眠。这颗星星每分钟转一圈,这可累坏了点灯人,他必须停也不停的点灯和熄灯,但这也值得我们学习,那些为了自己而不为他人着想的人得不到幸福。

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每天天未亮就辛勤劳作的环卫工人们,他们的工作又脏又累,但他们从来不抱怨,一心一意的帮助城市美容,虽然也有些人抱怨自己的命运如此坎坷,可看到市民走在大街上发自内心的赞扬的笑时,他们也忘却了之前的抱怨,比之前更加充满了力量,再次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中来。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一部写给儿童的作品,写给还是孩子时的人们。这本小说的语言简单、纯洁又哀婉惆怅,又简单明了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感动的富有哲理的韵味。,这也是一本可以在任何年龄让自己再感受一次纯真的爱,再为纯真的爱感动一次的书。

小王子读书书评五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古往今来人们开始探索,都应起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人们要通过探索来发现世界,来活的更精彩,就像小王子一样。

世上总有很多新鲜事,有的是你没有机会见到的,有的是你从来不敢想象的,而每一个人都要有发现新鲜事的勇气和一颗好奇与探索的心。

小王子是一位驴友,他是一位外星人,从一颗星球飞到另一颗星球,他渴望离开他的小行星去发现,去探索。

他在他的旅途中经过了6个小行星,遇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遇到了无所事事的酒鬼;遇到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生意人;遇到了讨厌职业却忠于职守的点灯人:遇到了顽固的地理学家。这些人每个都不相似,但都是一种被世俗磨掉突兀棱角的正常人,他们都过着十分庸常的生活,这种生活无聊乏味。小王子想拼命挣脱,活的精彩,本以为飞离了自己的星球就可以摆脱,其实不然,书中其他主人公都仍存在这种平乏的生活理念,就拿点灯人来说,他的行星一昼夜只有一分钟所以他一分钟就要点一次灯,他的生命就浪费在这一开一关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平庸的吗?在生活中,我们不可以机械的生活,

加缪说:有时候人们需要过一段背井离乡的日子,小王子通过旅行让自己见世面,增长知识,在这段时间里,他摆脱了平常生活一反日常生活中固定机械的模式,生活慢慢变得不同,同时也变得精彩。

人生只有一次,平平淡淡是一生,绚丽精彩也是一生。有些人会选择风平浪静,但是浅水中没有大鱼,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要想活的精彩必须要努力去探索,去发现。读了《小王子》让我知道了如何活的精彩,让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这让我一生受益,它无时不刻的提醒着我人生不要平平坦坦,要绚丽精彩!

人生自信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毛主席这句话就是想告诉我们,人生需要乘风破浪,人生有时必须要具备一种勇敢向上的精神,像小王子一样活出人生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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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慈欣《三体》书评范文2024


《三体》这本书,可谓是作者“用别人的话来表达自己,又用自己的经历去充实别人的故事”。这个世界有太多未知的东西了,我们不应该被限制了想象。那么,你读完《三体》有什么感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刘慈欣《三体》书评范文2024》,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刘慈欣《三体》书评范文2024(篇一)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自从不知在何处看到这句话起,便对《三体》这本小说产生了浓厚的阅读兴趣,想来获得雨果奖的大作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于是便找来这本书仔细的读了读。

故事还得从太阳系外的一个行星——三体行星说起。三体环境并不像地球那样安全,舒适,甚至,不知哪一天就会消失在宇宙之中。三体人为了摆脱这个恶劣的生存环境,一直在寻找一个可以居住的行星,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不用再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只要能活下去就已经很好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三体人发现了地球的存在,这个发现把他们高兴坏了,对于他们而言,地球简直是天堂,比起他们的生存环境,地球环境不知道高了多少个档次,这个蔚蓝的星球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完美的令人陶醉……为了顺利移居地球,三体人设法与一群对人类彻底失望的人取得联系,他们一同建立了一个三体组织,加入这个组织的人坚信,三体人的到来会使人类停止那些愚蠢的破环行为,拯救人类文明。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口号十分耐人寻味:“消灭人类暴政,世界属于三体。”就这样,自然而然的,故事拉开了序幕……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十分的复杂,总有些患得患失。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这么一句话——“你的无畏来源于无知!”人这种生物啊,总是苦于没有自知之明,自誉为高等生物,实则尽做些愚蠢短视之事,天真的以为无论如何破坏环境,人类也能一直生存下去,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生存变成了一个理所当然的事了呢?呵,罗曼罗兰有句话说的很对;“认识的人多了,我就更喜欢狗了。”

“没有什么能永远存在,即便是宇宙也会有灭亡的那一天,凭什么人类觉得自己应该永远存在下去?” “活着本身就很美妙。”“在意义之塔上,生存高于一切。”

所以,好好活下去吧!

刘慈欣《三体》书评范文2024(篇二)

近期一直在学习《马承与英语三位一体教学法》一书,作者马承老师的外语教学法是我国外语教学法的重要流派之一,他的“英语三位一体教学法”包括小学阶段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初中阶段的“词汇、语法、阅读”三位一体教学法。这两种教学法都是深受广大师生欢迎的教学法。

在学习过程中,我对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尤为感兴趣。因为这种教学法对现行的小学音标教学十分适用。在pep小学英语教材里,音标教学虽然被安排在C部分,新课标中也没有明确指出小学阶段是否要掌握48个音标,但音标教学仍是小学阶段英语教学的重要一环。学好音标,将为中学的单词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与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所主张的语音教学观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语音教学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能否使学生保持浓厚的学习英语的兴趣。而培养学生对英语学习有持续的兴趣和爱好正是英语课程二级目标之首。在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中,他把讲授26个字母名称音作为学习音素的基础,把掌握音素作为学习音标的前提。学了字母学音素,学了音素学音标,整个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联系紧密,过渡自然,易懂易记,学生一开始就能掌握字母与音素的对应关系。这相对pep教材所提倡的音标方面按部就班的教学而言,属于跳跃性的教学。到底这种跳跃性的教学学生是否适应和接受,我打算在新一轮的三年级教学中通过实践来检验。

在本书中,无论是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还是他的另一个教学理论——直呼式韵律英语教学法,无疑都告诉我们,在小学阶段,英语教师的任务不仅仅是激发和培养小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要在学生乐于学的时候教会他们如何学习,使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做到学会学习。

反思我自己的课堂教学,一直以来遵循小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坚持设计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单词教学时引入游戏式操练,会话教学时采用情景教学,语音教学时引入竞争机制,阅读教学时口头听力练习和笔头阅读理解练习相结合。通过多元综合,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语音、语调基础,学会用简单的英语表情达意,与同伴开展简单的交流活动。同时,我还致力于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特别是记课堂笔记的习惯的培养。我也十分注重学法的指导,如把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结合到五、六年级的语音教学中,从而提高语音教学的效率。

“马承英语三位一体教学法”教会了我们怎样学习,以及如何学习更有效率。这与《英语课堂标准》里提出的“基础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会学习,即learnhowtolearn”的理念又一次不谋而合。所以,马承老师和他的“英语三位一体教学法”对我们今天的新课改仍然具有不小的参考价值。

刘慈欣《三体》书评范文2024(篇三)

抓紧时间看完要不然又忘记了。最初看了第一部的一点点然后放弃了,听完高晓松的解读《三体》又饶有兴趣地把书翻出来看。话说其实我比较喜欢被剧透…

大刘的世界很宏大,不只是世界,而是宇宙。地球被二维化的结局,就像梵高画中的《星空》,定格在那一刻,甚至不留下任何证据。最后归零者在宇宙发布的广播中,地球文明和三体文明都在期待听到自己的语言,至少在浩渺的时空中自己的文明被肯定过,留下了印记。守卫着地球文明墓碑的罗辑也会欣慰吧。

不懂得深究物理学原理,来不及细看行文描写,波澜壮阔的宇宙文明图景和跌宕起伏的人物情节都足矣让人叫绝。就像高晓松说的那样,大刘的每一个脑洞都足够去拍一部科幻大片,而这样的脑洞在书中一个接一个,不遗余力地把能想到的都展现了出来,称得上是伟大。

第三部看到后面,好多人都在骂程心。几次写到她俯瞰众生的视角,她是圣母心了,可地球文明的毁灭怪她吗…在我看来她只是喜欢揽责任,什么都当作自己的责任,保护全人类全宇宙怎是她一人能办到?响应归零者的号召回到大宇宙,却在小宇宙中留下一盆鱼缸。关一帆看淡了,不计其数的小宇宙不会全都归还质量,一个小鱼缸又能改变什么。没有单一个体有能力决定宇宙的命运。

很多地方是诗意的,把地球变成画,把情报编进童话,送星星,送宇宙…说到这儿其实最希望看到关于云天明的番外,他在三体世界的生活,他和AA在小行星上的相守相伴。

宇宙规律是无情可怕的,“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宇宙面前,人人都卑微而敬畏,唯有死神永生。

2024荒野的呼唤书评范文大全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荒野的呼唤》后,我对杰克·伦敦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怎么才能防止将《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4荒野的呼唤书评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4荒野的呼唤书评范文大全(篇一)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2024荒野的呼唤书评范文大全(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2024荒野的呼唤书评范文大全(篇三)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2024荒野的呼唤书评范文大全(篇四)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草房子》书评(读后感范文)


《草房子》书评故事背景来源于作者的故居和童年往事,故事以纸月在外婆的带领下进入油麻地小学开始。纸月是个害羞而敏感的女孩子,而故事里的主人公桑桑却不一样,他是个调皮,异想天开的孩子,想把碗柜做成鸽笼,把蚊帐做成渔网。有时候有希望能够引人注目,就在大夏天里穿着厚厚的棉袄,当发现光头的秃鹤带着白帽,吸引了同学们的眼球时,就将秃鹤的帽子挂在了高高的风车上,因而被妈妈要求向秃鹤道歉,还被取消参加全区小学校会操的资格。但同时他又是善良勇敢的孩子,当发现纸月收到别人欺负时,他当即就他们干了一架。当杜小康辍学后,他拿父亲的笔记本为其抄写课文。光头的秃鹤是自卑的,才不得不带上了帽子。所以当校长桑乔为了勇夺会操的第一名,决定不让秃鹤参加会操时,秃鹤是羞愤的,占据了主席台,桑乔不得已只好让他参加。在领导视察时,秃鹤突然摘下帽子朝远处扔去,领队包括同学们都看向他,阵型大乱,才丢掉了油麻地小学连续两年第一的成绩。但秃鹤还是个有担当的男生,当桑乔安排文艺汇演,安排的演员不想剃成光头演坏蛋时,秃鹤主动请缨,来担此重任,才促成了此次文艺汇演的成功举办。也改变了同学们对他的印象。而杜小康则是桑桑起初讨厌的人,因为杜小康家非常有钱,是唯一一个有红门的人家,总是能骑着自行车转悠,而即便父亲是校长的桑桑都难得骑一回自行车。杜小康却是个温和的好孩子,当他与桑桑一起烤红薯而引发火灾时,他主动说是他的责任,令桑桑感动不已。但他又是勇敢坚强的人,在家道中落后,他主动承担了家庭的责任,辍学摆摊,养鸭子等等他从前没做过的事。还有一心为了学校、尊严的桑乔,在知道桑桑拿他获奖的笔记本时,他打了桑桑,使得桑桑大病了一场,决定做一个好父亲。秦大奶奶,一个固执老太太,死守着丈夫留下的地不肯让给学校,当她看到乔乔落水时,立马跳入河中给救了上来,却因为捞一只学校的南瓜而淹死了。书中唯一的成人式的爱情便是蒋一轮老师与白雀,桑桑是其中的送信使者,却因为偶然的一次未将白雀的信送达,最终有情人未能终成眷属。在我心里,这其中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就是一个很美的故事,当看到桑桑与纸月之间那种少男少女间毫无瑕疵的纯情时,是最让人感动的。一个少年对女孩子的喜爱表达虽然多种多样但大都包含了调皮、胆怯、逞强……害怕直接接触却又时时挖空心思地想引起对方的注意。当看到杜小康因家庭变故的原因,辍学随父亲养鸭子时,我可以体会到那种无可奈何却有不得不承担起这一切感受,被其感动却又受其鼓舞。当看到桑乔为受罚大病的儿子到处寻医问药时,我可以体会到那种无私的父爱。请把它当成一个很美的故事来读,不要想太多,沉浸其中就好,你的感受会更深。最后就让我们再一次欣赏下曹文轩先生笔下的这撞“草房子”:这一幢幢房子,在乡野纯净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但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房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来。

关于《金银岛》的书评范文 【收藏】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完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关于《金银岛》的书评范文》,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金银岛》的书评范文(篇一)

今天我看完了《金银岛》这本世界著名小说。看完后,不由得哆哆嗦嗦的说了句:“真得提高警惕呀!”

本书诉说了一个海盗头子是怎样伪装自己登上寻宝船,是怎样拉拢同伴引起造反,是怎样被捉之后又“将功赎罪”最后挟金而逃。而这一切的一切,只有正义的船长起了疑心,要不是一个叫吉姆的小孩偷听到了海盗谈话,那些正义的人们将被喂鲨鱼。真是得提高警惕啊!

看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原来,那些看似老实,看似没有坏心的人,有可能拥有着一颗已经被邪恶吞噬了的心。让我学会了,不要轻易的相信别人,看似诚实的外表下,可能会藏着一颗邪恶的心!提高警惕!

是呀!今后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轻易的相信别人,向吉姆学习!

关于《金银岛》的书评范文(篇二)

《金银岛》是由文学家,诗人史蒂文森写的,主要写了吉姆等人的寻宝之旅。

吉姆从船长的一个油布包得到了一个藏宝图,按照藏宝图的指示,他和其他三十多个人踏上了寻宝之旅。寻宝之旅并不是一帆风顺,船上有许多用心险恶的海盗,一上岸两派人就开始激战。海盗虽然人多势众,但是因为吉姆他们占据了一个有利的防守阵地,所以被打得落花流水。在吉姆一方只剩下五个人时,吉姆偷偷溜出阵地,驾着一艘小船来到被海盗占领的大船上。这是大部分人都在岸上扎营,船上只有一个人,吉姆把他杀了,夺回了大船。当吉姆回到他们的阵地时,却意外发现阵地已经是海盗的了。原来吉姆在刚上岸时劫持的一个被流放的人已经把藏宝找到,吉姆一伙人便不惜一切代价转移到了被流放的那个人藏宝的地方。最后,海盗被消灭了,吉姆等人驾着大船回到了他们的国家。

虽然小说的名字是金银岛,但是却告诉我们对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爱和友情。我们不能像海盗那样为了金钱自相残杀,而是应该像吉姆他们那样团结互助。

关于《金银岛》的书评范文(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名叫《金银岛》。这本书写的是小孩子吉姆航海冒险的故事。他和李夫斯大夫、史莫特利船长以及17个水手去金银岛寻找宝藏,可恶的西尔弗也在17个水手之中,他也想得到宝藏,就挑起水手们和大夫作对,幸好被吉姆知道了,赶紧告诉了船长。因此,吉姆、李夫斯大夫、史莫特利船长等人不得不弃船上岸。在岛上他们认识了一个叫本。葛恩的人。经过千辛万苦,最终本。葛恩抢在西尔弗前面得到了宝藏,吉姆抢到了船,他们安全返航了。

《金银岛》对于景物的描写也是精彩绝伦的,滔滔不绝的海浪,潮湿压抑的森林,以及高高矗立在小岛当中的“双桅山,望远镜山”,都惟妙惟肖的描绘出这座怪诞奇异,荒无人烟的骷髅岛的景象。让人犹如身临其境般,跟着主人公开始冒险之旅。

我觉得这里对人物内心的刻画更加炉火纯青,有时是流水般的细微响动,有时则是粗重的呼吸声,甚至歇斯底里般的大叫!作者用各种声音,各种方式,将人物内心微妙的变动完美的体现出来。尤其在最后的几篇中,将高个子约翰在海盗和霍金斯间不断游离,背叛的那种复杂的心里写到了极致。

而且从始至终小说都贯彻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邪不压正,是的,正义从来都将战胜邪恶,无论邪恶的力量看起来多么强大,都要在正义之剑前低头。尽管海盗开始的人数是好人的三倍,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还是成功的击败了邪恶的海盗们。正是这个道理将《金银岛》的境界升华,成为历史名著中的一员。

不过我觉得《金银岛》这部美妙绝伦的名著是有一处硬伤的,那就是书里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因为霍金斯在踏上寻宝船之前只是个没离开过自家旅店15,6岁的乡下少年而已,就算天赋异禀和机缘巧合,那他做到事情也是不可思议的。霍金斯在敌人逼近时果断并且准确的开枪,杀人。他还可以面对着死尸的情况下从容不迫的与海盗斗智斗勇,更可以一声不吭的忍着刀子刺穿肉皮的疼痛以及不断流出的鲜血回去给同伴们报信,这些都太不合常理了。

虽然有这样的硬伤,但是瑕不掩瑜,这都无法改变这部小说在小说史上名著的位置,而且会做为经典千秋万代的被流传下去。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什么东西都是靠努力得来的。我很喜欢书中的吉姆:他很勇敢,因为他敢一个人去夺船;他很机灵,因为别人让他做选择他却反过来让别人做选择。他不怕牺牲、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让我们像吉姆他们一样团结,敢于冒险、敢于拼搏,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关于《金银岛》的书评范文(篇四)

《金银岛》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叫吉姆的小男孩,偶然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他跟着船长司马雷托等人一起去寻宝藏。在金银岛寻宝过程中,他发现船上大多数人是以西尔弗为头目的海盗。于是在金银岛展开了一场为争夺宝藏的可怕战争,吉姆凭着勇敢和智慧,最终战胜海盗,回到了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在我们的学习中,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碰到一些棘手、难解决的困难和挫折,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才可能战胜这些困难和挫折。学习上,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每到周末,我在家中写作业的时候,总是听到小朋友们在楼下欢快的笑声。我真想扔下手中的笔,和大家一起玩个痛快。妈妈说,学习一个小时后才可以出去玩啊。我一下子想起了金银岛中的吉姆,勇敢的面对挫折,机智的对付敌人。我要勇敢的战胜自己!于是我放弃了先出去玩的念头,一心一意写我的作业。我立即觉得作业题目也不那么难了,我的钢笔也很流畅了,不用很长时间,作业完成了,我出去玩了个痛快。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习上,我们要努力,不怕困难的阻挡,用好奇心去发现问题,用我们的智慧去解决问题,勇敢的去面对困难,战胜自己。“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

关于《变形记》的经典书评范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弗兰兹·卡夫卡在变形记描述了这样的情节:世人唯利是图、对金钱顶礼膜拜、对真情人性不屑一顾,最终被社会挤压变形的现实,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真实的社会生活,通过写一篇变形记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我们如何去领会变形记的内函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变形记》的经典书评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关于《变形记》的经典书评范文(篇一)

《变形记》是卡夫卡最具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小说的主人卜公格雷高尔是一家公司的旅行推销员,长年累月到处奔波。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更令他感到不安的是自己没能够按时起床赶火车上班。他的父母和妹妹看到他没能按时走出自己的房间,都感到极度的惊讶。然而,尽管他竭尽全力,也没能成功起床。随后,公司的经理亲自登门询问他迟到的原因,并且威胁他说,如果再不立即去上班就开除他。在家人和公司经理的催促下,他挣扎着起床去开门。可是,他的身体变化越来越大,起初还可以说话,但终于完全丧失了人的声音,整个人彻底的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新形象吓跑了经理,几乎吓昏了母亲,于是被父亲粗鲁的用手杖赶回自己的房间。从此格雷高尔成为家庭中的丑闻,成为亲人们的累赘,与他最亲近的妹妹都不再理解他,并且成了对他误解最深的人。终于,家人不能够容忍他了,妹妹公然宣布人不能和动物生活在一起而他也由于长期不吃东西,最后悄然死去。

有人说,格雷高尔之所以会变形,就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个人受到迫害,不再可能作为真正的人而存在,因此发生了异化,变成了非人。其实,我们从细节上可以看出,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表面上的,他真正的内心仍然执著于以往的一切,没有大的改变。换言之。格雷高尔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异化”。

《变形记》中反复提到的是社会主义和家人对格雷高尔的误解,他的“真实形象”——一只巨大的甲虫一再让人们惊恐并遭到无情的拒绝。在这些心酸的文字下面,潜伏着的是卡夫卡对于“绝对孤独”的体验和对于真正意义上的理解之匮乏的痛苦描述。卡夫卡笔下的“公司”和“家人”都不能够简单地从字面上去理解,他们绝不仅仅单纯指代他的单位领导或者他自己的父母和妹妹,因为卡夫卡所深切渴望的并不是宽容温暖的情感。而且,事实上他的生活中视乎并不真正的缺少他们。卡夫卡是一个用文学形象来进行哲学思考的作家,他的小说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着深刻的哲学问题,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我们或许可以把格雷高尔的变形理解为: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一个人真是的自我形态突

然暴露出来,它不仅让这个人无比吃惊,也彻底揭示了人的孤独存在和真正理解意义上的不可能。

卡夫卡的著作影响了很多人,其中包括《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他在随后的创作之中巧妙地涉取了卡夫卡小说艺术,成名作《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并且在世界文坛上掀起了一阵“魔幻现实主义”热潮。

《变形记》这本书很值得大家去阅读,请在闲暇之余偶尔在书的海洋中翱游吧。

关于《变形记》的经典书评范文(篇二)

《变形记》是奥地利著名作家卡夫卡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故事大概讲述一个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为着那微薄的工资,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但正因为这样,父母和妹妹都非常尊重他。

然而某天早上,他突然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公司秘书主任为他没有上班找上门找他,父母和妹妹也急忙来询问,见状均惊慌失措,这也使他陷入痛苦和绝望绝望中。然而之后家人经历了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等一系列的感情变化,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不愿花精力养这个既不能挣钱又拖累家人的“怪物”。后来格里高尔终于在受尽了亲人的冷漠后绝望地离开了人世间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痛失儿子的伤心之情,反之,他们好似解脱了一般,卸去了格里高尔所带来的重担,策划了一场旅游,他们认为好日子即将开始了!

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他抱怨着为还清父债而受别人的使唤和差使,焦急地想起床,但怎么也起不来的,生怕父亲的责备,希望能得到父亲的体谅,他的惶恐从本质上体现他的孝顺、忠实、善良、富有责任感。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狠毒不但没有体谅他,还很厌恶他的甲虫外形。即使这样,失业在家的格里高尔虽过着甲虫生活,但依旧想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该如何解决,怎么让妹妹实现音乐梦,他听说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不禁自责和羞愧得浑身燥热,这使他的善良一览无余。

父亲的狠心,让一只苹果嵌在格里高尔的背上,疼痛难忍,妹妹的耐心有限,开始对他厌烦了,不再关心他了,认为他是需要设法摆脱的包袱。对于这种状况,格里高尔身心均受到深深地打击,他一边回忆家人的美好,一边异常冷静地考虑自己的去处。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选择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又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作者将人异化为甲虫,着实费了不少心思,不似庄公梦蝶那么诗情画意,但却让甲虫无需承担舆论与法律的压力,将格里高尔的境地极端化了,失去说话能力,无法与人沟通,不能表达心中的想法,家庭的经济问题的不到有效的解决,压抑的情绪无从发泄,从此内心世界处于阴暗阶段,一切的一切都如此的令人不堪设想!甲虫就好似受资本主义奴役而成为人格变异的人,故事情节没有大浪,趋于平淡,唯独心理描写居多,但却又是那么的反常、虚幻、荒诞,表现了人被制度化,完全成为社会附庸的悲哀,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使人不得不为作者的写作风格所折服!

卡夫卡笔下的“甲虫”对人类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心灵撞击,心灵为之震撼!在老师进行认真剖析,我们不得不惊讶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奇妙变化,让人不得不重新思量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的关系,重新审视变化无穷的世界!

关于《变形记》的经典书评范文(篇三)

《变形记》是卡夫卡短篇代表作,是卡氏艺术上的最高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记得刚看完变形记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就没了?”

的确,那就是结束了。

很多人看变形记后,都说看不懂,不知道它到底在写什么,而这样一部不知道写些什么的短篇小说居然代表了“卡氏艺术上的最高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刚开始看完,的确不解,但如果你试着换种方式去理解,比如类比的方法,如果主人公格雷戈尔不是变成了个甲虫,而是生病了,得了一种怪病,使得自己的身体都变了样,那你会怎么看?一个人生了病,变了个形状,家里的人渐渐的不把它当个正常的人看,然后慢慢地排斥它,最后最后那个生病的人为了不拖累他的家人,选择了死去,而他的家人,因为这个生病的人终于死了,不会再拖累他们了,一起出去郊游了,这你会怎么看?

在我中学时期,我就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世界很冷。我不知道的是在地球的另一半,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现象,并且还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法把它写出来了。变形记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孤独感与陌生感,即人与人之间,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关系恶化,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既荒谬又难以沟通。但这却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存在,真真确确的存在。

我最佩服这本书的还有一个地方,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冷酷的社会现实,可作者并为对此做任何批判,这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说,作者写书往往会带入自己的感情基调,最明显的属三国,在三国中,刘备一定是仁慈的,曹操一定是奸的,因为他不是汉室正统。而这本书却并没有任何的批判。这个我只在红楼梦里面见过,能写这样的文章,其作者非有大胸襟不可。

我看过卡夫卡写给他父亲的信,仅仅5、6页的内容竟用了上百个不同的描写心里的词汇,其内心的敏感程度可见一斑……我非常欣赏他的才情,也很同情他的遭遇。据说他当年写了很多文章,在临终前让他的朋友把他的文章全都给烧了,但他的朋友因佩服他的才情最终没有按照他的遗嘱行事。我想,卡发卡也还是想把他的文章让世人看,不然他大可以自己一把火烧了,而不用假手他人,之所以假手他人,是内心还保存一个希望,希望自己的书能够面世……

关于《变形记》的经典书评范文(篇四)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然而唯有卡夫卡的《变形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变形记》讲了一个小推销员格里高尔在生活和工作的重压下,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丑陋可怕的大甲虫。他的亲人相继抛弃了他,他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间里。无边的痛苦中,他无助地认为世界抛弃了他;迷惑中他也抛弃了世界。他放弃了生活的希望、丢失了向上的信心。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束阳光设在他干瘪的硬壳上。他去了,离开了这个无情的世界……

每每读到这儿,我都不禁沉思:在那时喧嚣的20世纪中,善良似乎是一株任人踩踏的小草,而在这位因家人的一句责骂就去自杀的作家笔下,我读懂了他所呼唤的——人们的善良与同情。

当格里高尔无助时,至少还有妹妹同情他;后来,他失去了这种同情和关怀,他便对生活失去信心,离开了。如果人们对他多一点耐心、给予他善良的同情与关怀,或许他还会变回他……

夕阳西下。却不想成了格里高尔最后的回光返照。或者他已经死了很久很久。他死了,他的家人却认为他们“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而“明媚”——格里高尔,那只讨厌的甲虫死了。

透过字里行间,我看到的事卡夫卡对善良的呼唤,对善良的期盼,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当今社会,多少人对同胞的遭遇视若无睹;多少人“一毛不拔”,不愿资助贫困的同胞;多少人在同胞的缺水死亡下,依旧大肆浪费……

朋友,当你在这喧嚣而骚动的社会中忙碌时,请你想一想那只缺少温暖而离去的甲虫,在心底为他去栽培一株小小的善良之草吧!

我相信,世间的温暖总会多过无情的:无数人无偿献血、领养孤儿、捐赠衣物书籍、筹款助灾区……生活中也有许多温暖的小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人受伤好心人送医院、老人养老资助、投食野猫野狗、救助动物、领养猫狗……

人们啊,我在此,呼唤善良!希望有更多人拥有善良、发挥善良,让温暖洒遍人间的每一个角落……

堂吉柯德书评范文篇五


堂吉柯德书评:篇一

在堂吉诃德消瘦的容颜下,有着理性的思维,丰富的想象,率真的空幻,只是,他沉浸、迷恋、崇拜上中世界骑士生活,使他逾越进一场深入谷底的红岩竹花。疯狂的想象力,使他分不清哪些是想象,哪些是现实。疯狂的激情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认定人活在这世界上,只有去做一个游侠骑士才有意义,至于其他的活法,简直不值一提,堂吉诃德想到了就这么做了。他的想入非非,只是,是晚上的日头--这是我初次读《堂吉诃德》的肤浅感觉。为此还专门写了一篇日志,日志的意思就是表达:我好像迷恋上了堂吉诃德疯狂的想象力,羡慕他可以再造一个前世的世界,只是,我得不到他的真传。很多时候,大概就是觉得自己,一天到晚昏昏沉沉,乱乱沌沌的,想疯,怕疯,其实很正常的生活状态。或许大学的每一天,总有那么多的无名游离,找不到感觉,找不到方向。但是我们的生活不悲哀,充满自娱自乐。或许就是在回首过去,或许是在面对未来时,心慌了。

郧阳师专图书馆的藏书非常多,只要你愿意读,这里的浩瀚书海完全可以满足丰富我们这些莘莘学子的视野。对于书,我是一个比较喜欢中国文学史特别是古代文学史的人,对于外国文学作品,在读书馆仅仅借之读了两本,一本是上学期小组讨论选的夏洛蒂的《简爱》;另一本是自己在迷茫,羡慕上堂吉诃德可以的沉浸在幻想中才读的。如此说来,对于外国文学,作为学生的我很汗颜。对于外国文学,并不是杨老师讲得不好,而是对于中国人来说,读外国作品,特别是外国人名字时特费劲。在此想说呢,一部作品,只要你静下心来读,收获还是不小的,不说让你一下子了解整个中世纪的欧洲,至少可以让你静心......

我还是继续谈谈这部让我读了很久的作品的一些感想吧,我看的《堂吉诃德》是插图版的,人物刻画很传神,这也就是我第一段初读感受的由来。《堂吉诃德》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而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当初刚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只是不觉得让人发笑,那马咋看上去,瘦骨伶仃,而也是消瘦的堂吉诃德,身穿盔甲,手拿盾牌,完全沉浸在自我陶醉中。他走到那,都疯疯颠颠,举止之怪异让人更是让人啼笑皆非,但细细品味,文章中却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芒,即使已经病入膏肓,但是堂吉诃德并没有放弃自己对自由和理想的执著追求,他勇斗风车,除暴安良,怒杀羊群。干出很多不可思议的荒唐事,面对人们的嘲弄,他依然抬起高昂的头颅。而不曾觉得自己如此这般有任何不妥。尤其是这一段,当堂吉诃德在见到上古骑士的圣像后曾说过这一番话:这些圣人和骑士在世的时候跟我是同行,也就是行侠仗义。我同他们的区别在于:他们是圣人,为神道而战;我是凡人,为人道而战。他们凭借自己的骁勇赢得了天国,因为天国是需要经过努力才能进入的;而我,直至今日,我还不知道自己付出的辛劳换回了什么......是的,凭这样的梦想是不会换回太多荣耀或幸福的,然而,有这样的梦想难道就是一种罪过吗?试问一句,作为人难道就不应该有这样的理想吗?然而现实却又告诉了我们什么呢?它说,不。

从堂吉诃德身上还让我看到了人们最基本的本质,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坚韧不拔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要学习他坚持不懈精神。

也许每一个读过《堂吉诃德》的人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本人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并不应该仅仅只是我们嘲弄的对象,他更让我们敬佩的地方就在于,每一个读过这部作品的人,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的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背后给人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决斗了。然而现在,令人惋惜的却是,堂吉诃德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一样,不抛弃,不放弃,勇敢的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梦想,而这又是我们对堂吉诃德以及塞万提斯本人最好的纪念!

堂吉柯德书评:篇二

堂吉诃德,作为一个文学形象,与近代的哈姆莱特,古代的普罗米修斯一起,矗立在文学的奥林匹司山上。几个世纪以来,无数文人学者在堂吉诃德身上抽取了深刻的内涵即作为一个人,对理想的不可思议的执著。但那都是别人的看法,我自己又从中读到了什么呢?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我一直在想堂吉诃德所追求的理想本身的合理性。对于理想的执著固然可贵,但它首先必须是可能的。我身边并不缺乏这样的追求者,他们同堂吉诃德一样,在他人怀疑和不解的目光中坚守心中的一份信念:一个七旬老人独守屈子庙,并将毕生积蓄拿出来办了个屈原学堂,一个战士在杳无人烟的边境线上站岗,孤独地守卫一个界碑。可是,他们的行为都是有实际效用的,老人守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坚持和感召,战士守疆,是保卫国家的需要。那么,堂吉诃德的游侠行为产生了什么意义呢?他和风车战斗,向狮子示威,任何一个人只要不承认他心中的杜尔西内娅小姐,他就义无返顾地扑上去。即使对方人高马大,他也面无怯色。他是准备好随时将性命豁出去,献给伟大的骑士精神。然而他的行为是无效的,不能产生任何实际的结果。一个人如果执拗于一个没有意义的行为,我们管他叫疯子。堂吉诃德就是一个疯子,他心中装着骑士道,便将现实的一切也看作了想象的骑士世界:长着麻脸的村姑是举世无双的美人杜尔西内娅小姐;风车是舞着爪牙的巨人;客店老板是高贵的公爵我们可以称这种幻想为妄想症,在现代医学上这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无疑。可是堂吉诃德又表现出部分的清醒。只要不谈骑士道,他就是一个完全的正常人,而且是一个教养极好,通晓事理,颇有见地的绅士。可一旦触及他的理想,他就又变成了一个十足的疯子。

那么塞万提斯为什么要写一个疯子呢?他在其中寄寓了多少自己的理想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塞万提斯是一个大才子,早年曾跟随红衣主教到意大利接受过人文主义教育,凭着出色的才学,他可以在社会上牟一份好职业,为何在青年时代又参军呢?我想,他是带着年轻的豪迈和必胜的决心加入战争的,在战争中他负了伤,成了残废,这种狂热在他笔下的堂吉诃德身上得到了放大。塞万提斯被锊为奴隶后,曾经组织策划了奴隶大逃亡,后来被奴隶主发现,没有成功。他为什么不一个人跑掉了事?想必是骨子里的英雄主义和强烈的正义感仍然炽热,并没有因为战争的结束和自己的伤残而减少一分。这次逃亡以后,塞万提斯竟没有就此收手,紧接着他又组织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的逃跑,他真是一个不怕死的人。奴隶主最后竟也没有杀他,原因不详,于是《堂吉诃德》中译本的译者杨绛推测说大概是奴隶主被塞万提斯的正气所震慑了吧。这样的幸存,塞万提斯自己说:感谢上帝的保佑。

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堂吉诃德和塞万提斯共通的地方。他们似乎都不以生命为一回事,将性命完全交给了理想去裁决失之,我命;得之,我幸。在堂吉诃德身上,我看到了塞万提斯的影子,这种狂热的追求是塞万提斯一生不能舍弃的根本。虽然堂吉诃德在小说最后说:骑士小说都是假的,荒谬的。塞万提斯在晚年却用十余年的时间写成了《堂吉诃德》,足以证明在经过坎坷穷困的生活后,他心中的火焰没有熄灭,反而燃烧得更旺了。

在《堂吉诃德》中,我看到了两个疯子,堂吉诃德和他的创造者塞万提斯,他们身上有一种疯子精神,虽然我并不认同堂吉诃德的无效行为,但我仍能感到他们像一把红日的余晖,烛照人间。

堂吉柯德书评:篇三

一种精神的稀释,总需要时间与语言来经手。大师经典都必须承担被误读的义务,何况一些并不被人喜爱的词。潘安宋玉,千年后被说书人简化成弱柳扶风美少年的剪影;状元及第,成了被贾府老太君嘲笑的陈腐戏剧中无趣的头衔。

譬如说,被塞万提斯巧笔勾勒过的那个老头儿,也许比真正的骑士更动人。一个情节代表了一种精神,漫画总比长诗深入人心。堂吉诃德举矛力战风车的图景,胜过一万个骑士单膝跪在玫瑰丛中,将怪物首级献给阳台上贵妇人的故事。骑士精神成了桑丘牵着洛西南特吹口哨而行的形象,塞万提斯漫长的玩笑,让骑士精神可以成为一种笑谈。堂吉诃德在书页中回过身来,满面严肃的陈述他所秉持的精神自此而后,骑士精神像庖丁卸下的牛肉一样一块块委诸尘土。

多年以后骑士精神成为了一种轻柔的笑料。大仲马8岁时敢于提支火枪到处找上帝决战,但在描述达达尼昂进巴黎时依然只得轻描淡写的拿他的剑与马匹、波托斯的斗篷、阿拉密斯的手帕开玩笑。类似的,二千年前的游侠以武犯禁、仗剑列国,而今天坊间的小说上与采花贼大战争夺地盘为美女解衣疗伤的先生们也冠着侠客的名头一个名词就是这样被稀释去的。

这又是一个词语被大众舆论毁灭的时代。一个姐姐的几张照片可以让芙蓉这个词意味大变,许多张手机选票可以让一种快餐食品变成一个团体的专有称呼。乔伊斯不动声色的让布卢姆承当起了奥德修斯,让他淫迭的太太变成了佩内洛普我们都有涂鸦的欲望:初中时把教科书上庄严的头像添笔绘成熊猫或唐老鸭。你很难抑制一种恶意,尤其在这个以自由为口号的时代。用戏噱的口吻去嘲弄罢沉重的一切,然后信步走开每个人都是塞万提斯,只需要动一动按键(手机、电脑或其他)发送几句聪明的解构,我们就可以得到快乐。

只是,那被堂吉诃德用严肃的口吻因而更显得滑稽道出的骑士精神,曾经并不那么古板到令人厌恶。求诸于史,骑士精神始自查理曼大帝那个经历五十余战、将西欧绝大部分土地纳入版图的伟大的罗马人皇帝和他那因《罗兰之歌》而闻名的十二圣骑士(帕拉丁)。骑士精神包括了八大美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

因为良马的难得,很长时间,骑士是身份显贵者。亚历山大东征途中,享用着其父亲腓力为其留下的骑兵遗产,而那些骑士被腓力命名为国王的同伴。至于查理曼大帝,骑士依然是征战者的贵族。于是你可以说,骑士的八大美德是为贵族量身定做的虽然八大美德的存在并不妨碍骑士们为非作歹、贪花好色

只是,重读这八大美德,也许你会略感惊讶。骑士并非僧侣或民众,必须依靠法令与刑罚去强制他们执行一些精神。对骑士的私德加以限制,显然难加硬性规定;骑士精神能否实践,很多时候,只能依赖于骑士本身的荣誉感。这种依赖本身是理想化的,但又渺茫得难以把握,一如这八大美德本身一样:

指望一个贵族谦卑,在丰沛物质的可能性面前重视荣誉,肯为多数人利益牺牲,永远不带怯懦,对弱者保持怜悯,虔诚于上帝,诚实,而且公正无私。

任何一桩都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甚至可以说,宗教色彩。这些律令与精神如果照搬到一所寺庙的墙壁上,想必也不会有人嫌太宽松。

是这样的:曾经有这么一个群体,能够在没有监督机制、没有舆论压力的前提下,给出这样的精神来约束自己。在那法纪散漫的时代,约束他们的仅仅是对上帝的虔诚,以及这种精神本身。这很诡异。尤其是,考虑到这些近于宗教律令般理想化、非尘世化的品行,针对对象却是世俗社会中的人?譬如说,假设你是孙大圣,一朝飞出五行山,为何不回花果山,却要去当行者,而且自找一副紧箍儿戴呢?

设若这么想,也许我们能够多少念及骑士精神的核心。某一个伟大君王提出价值观,也许只是为了驾驭下属,但这种精神所针对的对象阶层如此圆转广被,以至他自己也身陷其中。用一种理想主义精神来策励周遭,所依赖的仅仅是周遭本身的荣誉感和理想主义程度。这本身就是一种理想主义。

塞万提斯所嘲弄的那些作风,包括了僵化、爱幻想和流于俗套,但那许多是骑士小说的过错,而非骑士精神本身。当堂吉诃德与桑丘担任审判官来坐堂议事时,他们的公正与虽然显得滑稽优雅,却多少现出了骑士精神的本质。《三剑客》中,无论达达尼昂、波托斯和阿拉密斯闹出过多少世俗的玩笑,大仲马依然把最后的浪漫幻想寄托在阿托斯身上。那几乎是个完美无缺的半神,秉持所有骑士美德的贵族。

或者,回过头来望一下那些被嘲弄的部分。福楼拜所厌恶的通俗小说,塞万提斯调戏的骑士小说,简奥斯丁对乡绅间礼仪的轻刺,拉伯雷让他的巨人们放的屁撒的尿,屠格涅夫对彷徨知识分子的暗笔人们所厌恨的一切是有共性的:虚伪、僵化、繁冗、呆滞、夸夸其谈。而骑士精神,或者说,其他理想主义的精神,其实并没有被弃若敝履。甚至,那些理想主义的作者们,到最后都需要找一个虚化的对象予以寄托他们的理想主义:比如阿托斯,比如死去的罗亭,比如在审判断案时忽然会智慧起来的堂吉诃德。

但我们却经常忽视了这些。我们嘲弄着崇高与庄严所附带的僵化与造作,却以为我们在嘲弄崇高与庄严本身有时也的确会瞄错目标。

当骑士精神成为崇高与庄严代名词时,便成为了古旧的笑料。然而,其本身却并没有那么唐突与荒谬。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除了精神(虔诚)在这无神论盛行的时代难以流行之外,其他依然是值得鼓舞的美德。

我想说的是,骑士精神,以及这种精神背后的因素自省、理想主义在任何时代都适用,当然也适用于这个一切都在被嘲弄、解构、下沉的时代。我们非常需要这些道德和精神。而促使我们反对这一精神的,也许仅仅因为他们本身的理想主义。在这个人人都对虚伪深恶痛绝的时代,认真的谈论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或公正,会让你显得或天真透顶,或虚伪绝伦。在这个语言泛滥、骗子与煽动家遍地的时代,如前所述,毁掉一个词语比任何事都要容易得多。

重述一遍过程:

最初,有一些美好的精神,叫做骑士精神。

后来,堂吉诃德被骑士小说欺骗了,以为那些虚伪、愚蠢和僵化是骑士精神。

后来,世界因为堂吉诃德而群起嘲弄骑士精神。

世界在变轻飞上天空,而骑士精神变成了沉重的过期石头。

卡尔维诺的小说《不存在的骑士》也许是这种窘境的完美体现:一个模范般的、没有形体的骑士,在一个奇妙的时代里却被所有人非议,终至于其以往荣誉也遭到了置疑。支撑他盔甲的骑士精神是如此高尚又如此乖谬,而这种悲剧无时不刻在上演。在这个哲学也已被断言成语言游戏的时代,一种理想主义精神的提出最后总会被更现实的世俗伦理所淹没。因此,呼唤这种精神也只是水中捞月,最后成为一种行为艺术:我们说我们需要它,但我们却肯定无法真正实现它的重归。也许它,骑士精神,就从来不曾存在于这世上。

堂吉柯德书评:篇四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然而,堂吉诃德所走的道路,之所以为世人所惊诧,不仅在于其艰辛,更主要在于其脱离现实。这其中,如果说艰辛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我要说它的脱离现实是有现实意义和讽刺意味的-在当时或是今天,当一个人为之奋斗的希望无法达成时,我们怎么说?--深表遗憾,而如果他依然走自己的路,我们又怎么说?--他是个疯子!现实不像软土可以随意塑造,而活在现实中的人却又不像钻石那样善于包持本色,更何况在今天让钻石发生变化也并非难事。堂吉诃德在见到上古骑士的圣像后曾说过这样的一番话-......这些圣人和骑士在世的时候跟我是同行,也就是行侠仗义。我同他们的区别在于:他们是圣人,为神道而战;我是凡人,为人道而战。他们凭借自己的骁勇赢得了天国,因为天国是需要经过努力才能进入的;而我,直至今日,我还不知道自己付出的辛劳换回了什么......是的,凭这样的梦想是不会换回太多荣耀或幸福的,然而,有着这样的梦想难道是一种罪过吗?试问一句,作为人就不应该有这样的理想吗?然而现实却又告诉我们什么?它说,不。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堂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看着《堂吉诃德》这本书,我实在是边笑边哭,笑中有泪,泪中有笑。

难怪,别林斯基会有如此感叹:在欧洲一切著名的文学作品中,把严肃和滑稽、悲剧性和喜剧性、生活中的琐屑、庸俗与伟大、美丽如此水乳交融,这样的范例仅见于《堂吉诃德》。

堂吉柯德:篇五

《堂吉河德》是一部讽刺骑士小说的小说。主人公堂吉诃德因沉迷于骑士小说,决定外出历险,做一名行侠仗义的骑士。他找来同村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他的侍从,把邻村的一位农家女儿杜尔希尼亚作为他的意中人。他三次外出历险,作了许多可笑之事。最后他被化装成白月骑士的朋友打败,放弃行侠游历,回家不久后病倒。临死前,他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塞万提斯通过堂吉诃德的故事嘲讽了流行一时的骑士小说,指出它们既违背现实的真实又缺乏艺术的真实。从此以后,骑士小说在西班牙和欧洲一蹶不振。

《堂吉诃德》的意义还在于作者以喜剧的手法深刻地揭示了人们自身存在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堂吉诃德和桑丘是一组既互相关联又相互衬托的人物,前者体现了人对理想的追求,后者体现了人对实际生活的关注。二者相互影响,到后来,堂吉诃德渐渐看到理想的梦幻性质,桑丘则看到他的主人的精神世界的美好。二人一路上风趣幽默的对话,以及小说对西班牙现实生活的生动描写,使得读者从他们身上看见自身存在的对立矛盾,从堂吉诃德的喜剧性形象中看到悲剧的色彩。

《堂吉诃德》在表现人性及社会现实的同时,还表现了作者对文学创作的思考。小说第二部还描写了人们对小说第一部的反映和批评,从人物对堂吉诃德的不同态度表现了社会各个阶层不同人物的形象。因此,小说揭示了文学作品对读者的影响,揭示了作家、作品和人物的相互关系,表现了作者对文学创作强烈的自我意识。本书可重点阅读第一部。

《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读了作者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篇一)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篇二)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

《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篇三)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三体书评


三体书评(一)

何文钦

《三体》作为亚洲唯一一部获得世界科幻文学界最高奖项"雨果奖"的科幻著作,被普遍认为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作品中,地球人类的天文、社会、历史及哲学等方方面面都有涉及到。一直以来,以美国为首的科幻文学作品长期占据着世界科幻文坛,以此作为基础产生的美国好莱坞科幻大片更是叱咤全球,深得我国年轻一代人的喜爱。

《三体》作为中国科幻作家所写的一部科幻巨作,不可否认,作品中有着一定的中国元素。作者以一种特殊的手法,展现了当年文革的恐怖,使得读者明了当年人性的扭曲。《三体》三部曲中,无论是叶文洁明知三体星人对地球文明构成威胁,仍坚持发送地球坐标,军人章北海在知道地球人与三体星人实力相差悬殊、注定无法战胜的前提下,仍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还是云天明临死前送了程心一颗星星,程心却把他的大脑打入三体人内部刺探情报,那种人类内心最真实的情感被深刻地写了出来。《三体》将那些平凡的人置于改变世界的舞台中央,营造出对未知、对宇宙的敬畏,形成一种"科幻唯美".当中的"黑暗森林法则","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不仅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对人性进行深入探讨,而且也是对宇宙规律的思考。

比起人性、宇宙规律的思考,《三体》中提及的"射手假说"、"农场主假说"的震撼显然来得更加直接。两个假说都在说明一个道理:那些所谓的科学观测做出的推测或许仅仅是相对正常的,并不一定是真理。两个假说即便对当代科学研究、观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诱发人们对所谓真理的思考,并且也对现有的"真理"进行批判。与此同时,还对小说中的高等文明对低等文明的入侵进行了一定的铺垫。对于文明之间的善意与恶意,《三体》是这样分析的:"文明间的善意和恶意。善和恶这类字眼放到科学中是不严谨的,所以需要对它们的含义加以限制:善意就是指不主动攻击和消灭其他文明,恶意则相反。这是最低的善意了吧。"诚然,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而言,放眼《三体》三部曲,作品当中的许多理论也极具理性思维,理性批判的文字可以说总在关键时候出现,进行一定的阐述。

而主人公叶哲泰所说的那句"在中国,任何超脱飞扬的思想都会砰然坠地的,现实的引力太沉重了",不得不引发读者对现实的深思。事实上,不仅仅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那些为了满足肉体欲望,类似于当"房奴"、"车奴"、"卡奴"的人绝不在少数,人们在追求物欲的过程中便已耗尽了灵魂的所有,怎么可能会去思考一些"哲学的终极问题"、与当下生活无关的事?《三体》总会让人有一种残酷冷漠的感觉,而《三体》的结局的那段对话:"太阳快落下去了,你们的孩子居然不害怕? ""当然不害怕,她知道太阳明天还会再升起来的。"不得不说,作者采用这般童话式的结尾,瞬间让整部作品显得不那么残忍冷酷,但这绝不影响:作者仍是一个冷漠的宇宙观察者与道德评判者。

当翻完《三体》最后那一页时,仰望星空,无论是谁,都会从心底生出一种宇宙之大而凡人渺小之感,也难免会对整个人类世界文明进行反思,尽管明天的太阳还会再升起来。

作者:何文钦

三体书评(二)

仰望星空

张博宁

我们都是阴沟里的虫子,但总还是得有人仰望星空 -题记

刘慈欣一本《三体》将中国科幻杀到世界科幻水平,这本荣获雨果奖的作品真不是盖的,连奥巴马总统都是它的铁粉。我在看完这本书后,感慨万千,思绪不断,可以说这本书影响了我的价值观。

全套书讲了一个大气磅礴,引人入胜的故事:第一部讲的是三体文明与地球文明在无意中交流,并且三体人因不满足于自身恶劣的环境,决定入侵地球,将地球变为自己殖民地。第二部讲的是人类利用三体自身不能用谋略的劣势,与比地球文明先进很多的三体文明交战,最终利用黑暗森林震慑住了三体文明。第三部讲的是人类选出的执剑人程心因自身善良,导致宇宙波发射器被摧毁,黑暗森林震慑不住三体,三体文明大批入侵,最后流亡的宇宙舰发射了信号波,三体文明与地球文明同归于尽。

记得我是在高二升高三时读的这本史诗大作的,当时我在一所很严的高中读书,日子过得很不容易,成绩也是忽上忽下,在我最迷茫时,我遇见了这本书。这本书在各个方面都有着深度的刻画:人物、社会、思想、文化······读这本书时,我不禁展开对生命与宇宙的思考。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一个人只有几十年的生命,相比黑暗的,以光年为度量的宇宙,我们太渺小。我们在有生之年不太可能像小说里一样体验冰冻,冻个几百年,直接到未来世界体验一下;我们更不会像书中的面壁人一样拥有无限的权利,调动整个地球的资源;我们甚至在有生之年没有机会好好逛一逛我们的地球,做个环球旅行。那么我们该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呢?这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思考。

这套书中有一个叫章北海的军人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战争还未开始,他就用高远的眼光预测到战争的结局,展开逃亡,为人类保存实力,为最后的胜利作出不朽贡献,但他的结局却是为生存与自己人火拼,死于黑暗的宇宙中。

他的一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他的形象成为理想中的我,‘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军人的坚守,‘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是军人的气度。将一生投身于科研事业很伟大;将一生投身思想文化很伟大。但我的一生要投身为人民服务的洪流中去,像保尔、雷锋、章北海一样,为世界作出一点贡献。

在接下来的高三一年,每当我陷入困难的泥潭,每当我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时,我会想起三体,想起我未来穿着军服为人民的样子,这时我会抬头--仰望星空。

文外话:如今我坐在公安大学的敞亮教室中,逻辑老师教我们思考时,我总是不自觉的想起《三体》,想起我为人民服务的志向。《三体》这本书值得一读。

今年《三体》要拍成电影,尽管能预测到排出的电影不会达到小说的境界,但还是期待看一下,因为它不仅仅是一部电影,更是一种思维。

《三体》书评(三)

鸡骨娃娃

终于看完了《三体》,理论深厚,情节精彩,结构紧凑,让我对作者刘慈欣顶礼膜拜。

作品中包含的信息量极大,想写书评都感觉无从下手。很多场景,如红岸基地、三体世界、信息时代、太空舰队、水滴穿透、降维攻击等,不断在我脑海里浮现,有些甚至出现在梦中。我想,从此仰望星空,也会多一份敬畏之心,这大概是刘慈欣的伟大之处。

故事开始的导火索,只源于叶文洁在文革中受到打击而产生的报复心理,"出来混总要还的",人类历史发展中扭曲的部分,或许总能在某一时间点得到报应;那么,因此而失去的一切,会在未来得到补偿吗?

群体社会在对待面壁者时出现的反复心理,以及在面对生死存亡时表现出的短视和盲从,再次证明了个体的无意识性与群体的非理性,这让我想起了凯文凯利在《失控》中描写的蜂群思维。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但民众往往是无意识和失控的,这是否导致了人类历史的悲剧性?如此看来,文革是否也无可避免?将苏格拉底推上断头台,不也是"正义"审判的结局吗?

作者塑造的第二个执剑人程心,与神一般的罗辑相比,她有底线,有责任心,却两次作出错误决定,将人类带入危险甚至灭亡的境地。程心的一生,在纠结、忏悔和矛盾中度过,无疑是悲剧的,但却是真实人性的流露。

——为何要作出这样的情节安排?我想,很多问题作者大概也没有答案,或者说,作者本身也在探索和思考中。无论结局是毁灭还是重生,人类的命运,终究还是需要人类自己来抉择。

作者以古鉴今,将人类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巧妙地映射在未来太空,将人性千年挣扎反思净化的道德纠结再次抛出,所有一切,在面临外太空先进文明的进攻时,都赤裸裸展现,让所有人无处躲藏。

宇宙社会学基本公理:1、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2、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基本保持不变。黑暗森林法则:1、猜疑链;2、技术爆炸。作为整部作品的核心思想,让我们在思考人类文明如何应对宇宙规律的同时,更需要反思,在当前国际社会体系中,不同文明之间是否能做到共享、共存,对抗与战争是否不可避免?

掩卷沉思,作品以物理学为基础,但涉及的知识,却包含了历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方方面面,远超出一般科幻作品。刘慈欣如魔鬼一般,带我们从白昼进入黑夜思考,但似乎只是点燃了夜空中的一盏灯,更多的是启发和引导我们探索更为神秘、广阔的宇宙。

三打白骨精经典书评范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阅读了三打白骨精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打白骨精经典书评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三打白骨精经典书评范文(篇一)

今天我读的这个故事叫《三打白骨精》。

故事说的是唐僧他们在西天取经的路上遇到了白骨精。白骨精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就三次变化想抓唐僧。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小姑娘,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太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头儿。三次都被孙悟空看出来了,一棒打死了,而唐僧他们没有火眼金睛,用肉眼看,只能看到表面的样子,不能看出是妖精变化的,误会了孙悟空,还将他赶走了。

虽然我很生唐僧他们的气,但想想在生活中,对于有些事情,我们也会像唐僧他们一样,只能看到表面,被表面的现象所欺骗。

三打白骨精经典书评范文(篇二)

今天我们学习了《三打白骨精》,《三打白骨精》是《西游记》里面最为精彩的一部分,《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是神魔小说的代表,用生动的语句深刻地刻画出了人物的善于恶,正反两面性格。

这一天,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一座高山前,只见高山险峻,这时候唐僧被白骨精发现了,白骨精大喜。说:“造化,造化,都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今天我就要尝一尝。”白骨精第一次变成了一个村姑,假装来给唐僧送斋饭,趁机想下手,抓走唐僧,结果被孙悟空一棒给打了,白骨精就用法术丢了一具假尸首在路上;白骨精第二次变成了一个老奶奶,假装来找他的女儿,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给识破了,孙悟空也不说话,当头就是一棒,白骨精用法术脱了身,又把一具假尸首放在了路上;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爷爷,假装来找他的女儿和老婆,这次孙悟空暗中叫来了众神帮忙,这次一棒把白骨精给打死了,白骨精死了以后,变成了一堆骷髅,脊背上写着白骨夫人。白骨精是凶恶,狡猾,顽强的代表;猪八戒是好吃懒做,好色,喜欢搬弄是非的猪的形象;孙悟空是机智勇敢,能分辨出善与恶,是猴子的形象;唐僧就是太过于善良,没有主见,懦弱的人。

从这篇文章里我悟出一个道理,人们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有些人常常用某种利益引诱你,又可能挑拨你和朋友之间的交情。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檫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三打白骨精经典书评范文(篇三)

我过那天,姑姑送我一本书,作为我的生日礼物。那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十分生动,这次让我们来谈一谈《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主角——白骨精。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在我眼里,她是一个既聪明又有胆识而且还是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强女人”,不是吗?你瞧她,为了吃到唐僧肉,使自己长生不老,那真是费劲了心机,使尽了绝招,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她知道自己不是孙悟空的对手,所以就随机应变巧手利用唐僧的菩萨心肠:她先变了一位给给丈夫送饭的贤惠娘子,接着变成了一位寻找闺女的老太婆,然后又变成了一位等待妻子和女儿归来的老头。三次变化都没能逃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让孙悟空一一打死了,这样一连三条性命死于吃斋念佛的唐僧的眼皮之下,实在无法忍受孙悟空这种残忍做法的唐僧,一气之下将孙悟空逐出家门,这一来,正好中了白骨精设下的全套,孙悟空一走,唐僧便成了白骨精的阶下囚!

设想把拥有白骨精的智慧和胆识的同学放入校园中,她一定是个优秀的学生,课上她以活跃的思维,多变的形式来理解老师课上讲的内容;课下以她的大胆的畅想,勇于创造的精神来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虽说“学海无涯”,但以她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子,她一定会离这个“涯”更近些,会比别人走得更远、更广,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在周围人的关心中,她将来一定是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像白骨精这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值得我们所有人去赞扬!你们说对吗?

三打白骨精经典书评范文(篇四)

西游记是很多人都有看过的电视剧,但是时有关西游记的名著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有看过。在这些小说中其实和我们看到的电视剧的感受是有一些区别的,所以当你要了解四大名著的时候,最好的开始直接观看那些原著小说,你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而且在这样的问题上也会有很多不一样的看法或者是观点,对于这样的情况更多的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比较积极向上的状态。

因为这样的情况还是有很多的,有的人在观看名著本身的时候是一种案首,在观看这些影片的时候又是另外一种感受,其实这些都是相互的,而且每个人观看这些都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就好像我在看到三打白骨精这一章节的时候,我看到的不是孙悟空千变万化,而是透过这样的剧情设计,更多的感受到是这个社会中很多非常现实的东西。

比如说在遇到那些妖怪的时候,唐僧并没有多好的辨认能力,但是其他两个徒弟也是这样的,只有孙悟空一个可以发现其中的'诡计,就好像现在社会中的恩多情况,有时候你一个人知道并不能证明什么,或者是没有人会去相信只有少数人会认同的一件事情,但是在另外一个方面上我们可以看出这就是一个弊端。

当一件正确的事情,因为没有更多人去认同它那么这件事可能就会向着一个错误的方向发展,这样一来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在社会上的人才需要,同样在西游记中也是一样的,孙悟空一个人的努力最终也没有战胜三人的辩解,就这样唐僧还是被白骨精抓走了,直到后续的地方唐僧才发现自己错了,可是依然在之后的行程上一意孤行。

2024《我与地坛》经典书评范文


我们在人生的每个阶段,会有不同的心愿或者理想,不被生活打败,才能将它们一一实现。史铁生先生的就是在“地坛”这里找回的勇气,直面挫折。那么,你读完《我与地坛》后,有没有什么感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4《我与地坛》经典书评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2024《我与地坛》经典书评范文【篇一】

当我读《我与地坛》这本书时,它就像磁铁一样把我给吸引住了,读完以后更是让我百感交集,受益匪浅。它告诉我虽然被命运打倒了,但是只要勇敢的面对生活,就会活出自己的价值。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母亲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面对她那个被命运吓怕的儿子,她不曾放弃过。每天的鼓励与支持。她无时不期待她的儿子可以幸福,即使她自己承担着如此多的痛苦。她把她的痛苦埋在了心理,她用她无私的母爱,一点点打动自己那心已冰凉的儿子。

记得我听妈妈给我说过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那是一个天生失语的小女孩,从小和妈妈相依为命。在她们贫穷的家里,妈妈每天辛苦工作回来后给她带一块小小的年糕,是她最大的快乐。

有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了,妈妈却还不存在回来。天,越来越黑,雨,越下越大,小女孩决定顺着妈妈每天回来的路自己去找妈妈。当她看见妈妈的时候,妈妈手里拿一块小小的年糕倒在路旁,已经永远的离开了她。

雨一直在下,小女孩也不知哭了多久。她知道妈妈再也不会醒来,现在就只剩下她自己。妈妈的眼睛为什么不闭上呢?她是因为不放心她吗?她突然明白了自己该如何做。于是擦干眼泪,决定用自己的语言来告诉妈妈她一定会好好地活着,让妈妈放心地走……

小女孩就在雨中一遍一遍用手语做着这首《感恩的心》,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从她小小的却写满坚强的脸上滑过……“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她站在雨中不停歇地做着,一直到妈妈的眼睛终于闭上……

孔子说得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感恩,因为我们身边有好多人都在为我们付出汗水和心血,我们无法回馈,只能用感恩来让他们感到快乐和安慰。

2024《我与地坛》经典书评范文【篇二】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其中记录了作者在双腿瘫痪期间,来到一座废弃的古园,感悟人生、感悟生死的故事。

这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作者的母亲。母亲在作者刚瘫痪时,并没有一味的爱,而是理解他,宽恕他。尽管在作者发脾气,摔坏东西时,母亲还是没有责怪,而是让他“好好儿活”。作者在双腿刚瘫痪时,每天都要去地坛,母亲虽然担心他做傻事,胡思乱想,但丝毫没有过问,只是在心中默默地祈祷。可是这份爱,作者却在母亲逝世以后才懂。

当然书中除了母亲,在“记忆与印象”这些章节中也提到了很多人物,如八子,姗姗,小恒,庄子这些童年时的好友。其中最令我敬佩的就是庄子。庄子是作者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好伙伴,别看他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对朋友可谓是肝胆相照。记得作者有一回刚从医院出来,两条腿被确诊为瘫痪,于是庄子便为作者愤愤不平。现在的生活中,能对朋友这么真心真意的真是少之又少。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不仅讲述了故事,还阐述了生命的价值:生命是上帝赐予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的命运,但这命运有时好,有时坏。我们不能因为有了一个好的命运而偷笑,也不能因为命运之差而绝望,我们唯有能做的,就是“爱命运”。这也是作者从对生命的绝望到后来的爱生命中感悟出来的。

作者生命中最重要的,在我看来就是他的母亲和地坛,地坛是一座废弃的古园,它没有高墙,也没有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它为当时失魂落魄的作者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准备好了安静,准备好了与世隔绝的静谧。让作者在其中思索感悟。在地坛中,作者执起笔,开始写作。写作在作者看来,是安静中更为安静的去处。这也逐渐让作者看到了更多美好的东西。在作者的笔下,四季一直充满着生机,星空一直散发着光彩。尽管是再破旧的地坛,也能在作者笔下光彩夺目。作者认为,所有人眼中破旧的地坛其实是一个简单朴素的人,他隐藏起了自己的金碧辉煌,展现给人的是尘土飞扬。他不张扬,不炫耀,他只是默默地坐落在一处僻静的院子,静静地等候他的主人,在原来的院子里,作者经常去地坛自我检讨。现在搬家了,离地坛远了,再也找不到这安静的去处。不过,这时的作者已经脱去悲痛,剩下的,只有不断的自我勉励。作者认为,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心中的“地坛”。每天到“地坛”待一会儿,进行自我反省,就可以让我们知道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便进行检讨和改正,做一个更完美的自己。

“地坛”就是一片净土,存在于每个人的心底。

2024《我与地坛》经典书评范文【篇三】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2024《我与地坛》经典书评范文【篇四】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关于《病隙碎笔》的经典书评范文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我们需要在苦难中不断地增强信心,方能成就自己的人生。你有没有在寻找《病隙碎笔》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病隙碎笔》的经典书评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关于《病隙碎笔》的经典书评范文(篇一)

翻开《病隙碎笔》静默的阅读,里面的语句十分朴质但字字珠玑,充满了智慧。有的语句很幽默,但越是幽默,我的心越是沉重。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感悟很多,并深深震慑于铁生精神。曾有记着问史铁生职业是什么?史铁生说“职业是生病,业余写作。”的确,在他短暂却辉煌的人生里,他有48年在病中,他用残缺的身体,写出最饱满而健全的思想,他体验到了生活的苦难,却用最光辉的文字述说存在的快乐与明朗。它照亮了我们的内心,让我们得到信仰与梦想。在《人的残缺证明了神的完美》中,他说“我觉得人是应该有一个信仰的,信仰就像刚才说的,我觉得我是残疾的,但有一个完美的境界存在,那么这就成为我的信仰了,信仰和梦想差不多,没那么多实际的好处,它只是给你一种心灵的安慰。”心灵的慰藉在这里,已经超越各种其他东西了,这个世界,从来就拥有着不完美,完美的体现就是残缺,身体的残缺却令他的心灵闪现着最神圣的完美。

浪是水,浪消失了,水还在。浪是水的形式,水的消息,是水的欲望和表达。浪活着,是水;浪死了,还是水。水是浪的根据,浪的归宿,水是浪的无穷与永恒。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史铁生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关于《病隙碎笔》的经典书评范文(篇二)

史铁生,用他那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健全而丰满的思想。

虽然这时的他已是尿毒症缠身,但他却平静地说:“躺在‘透析室’的病床上,看着鲜红的血在‘透析器’里汩汩的走——从我的身体里出来,再回到我的身体里面去。”倘若我此刻躺在病床上,我一定不会像他一样想到如《再别康桥》里的“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扫尽尘嚣”来做我的墓志铭,毕竟我不是他,倘若我此刻躺在病床上,我一定不会像他一样对记者说,我的职业是生病,“此病未去彼病又来,成群结队好像都相中我这一身体是一处乐园”,“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

也许,正是因为看透了“人有一种坏习惯,记得住倒霉,记不住走运,这实在有失厚道,是对神明的不公。”所以,史铁生学会了用良好的心态来面对自己的人生。每当读到他或用玩笑轻松的语言或轻描淡写地说着他的遭遇的时候,作为读者的我,却非常沉重。他说过“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因为“其实每时每刻文明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面前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

常常在生活面前感叹人生时,身边的人都说,别垂头丧气的,看看人家霍金,看看人家史铁生。但是,我却在此刻发现一个疑惑:为什么要在意志消沉的时候看史铁生的遭遇?是为了把自己的遭遇和他的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然后得出,“这点痛算什么”这样的结论吗?如果是,我想我们是悲哀的,我们竟需要从他人身上获得信心。史铁生却说“真正的信心面前,其实是一片空旷。除了希望什么也没有,想要也没有。”我极其认同史铁生的看法。信心,本来就是我们的信念。不管这信念是所谓的“科学”,还是所谓的“迷信’,那是对本来并无根据的的猜想和希望。倘若我们是那批让人看看的人,没有人让我们去看看,我们就打算消沉下去吗?不,信心,对自己的信心,对未来的信心,不在他人身上。没有他人,只要有我们自己,信心就在这,只要你相信自己,“为自己填下美的志愿,为自己提出美的要求,为自己许下诚的诺言”。“在思之所寄的苍茫处,为自己选择一种正义,树立一份信心。”

印象较深刻的是,史铁生还谈到了自卑。在《务虚笔记》中,他借助对一个女孩儿的眺望,写到了自卑。“我很快就感觉到了一种冷淡,和冷淡的威胁。不错,是自卑,我永远都看见那一刻,那一刻永不磨灭,那儿的人是否傲慢地说了些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自卑与生俱来,重要的是那冷淡的威胁其实是由自卑构成的,即使那儿的人没有任何傲慢,我也早就想跑了。”自卑,与生俱来,是啊。我经常自卑。因为别人学习好,我奋起直追;因为别人手工强,我自卑,我也尝试着做一些小礼物;因为别人有钱,我自卑,我节约勤俭,在一次请大家花光;因为别人漂亮帅气,我自卑,所以我尝试着掩盖我的丑陋。我自卑,但我学着去改变。“自卑,历来送给人间两样东西,爱的期盼,与愤怒的积累。”画家Z得到的是后面一种,幸好,我得到了前面一种。因为自卑,我更有信念。我相信爱。“爱原就是自卑弃暗投明的时刻。自卑,或者在自卑的洞穴里补补深陷,或者转身,在爱的路途上迎候解放。”我相信自己走在爱的路途上,我相信会有爱为我解放。

我相信史铁生。因为有自卑,但是信念让他不放弃,没有双腿,仍然可以走下去。

“浪是水,浪消失了,水还在。浪是水的形式,水的消息,是水的欲望和表达。浪活着,是水,浪死了,还是水。水是浪的根据,浪的归宿,水是浪的无穷和永恒。”

我是浪,是水?浪指什么,水指什么?也许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史铁生,顽强地活着,在他的文字中,看不见丝丝毫毫的怨天尤人,在他的语言中,看见的是希望,爱和信心。在他的命运里,我说,他是一个幸运的人。

关于《病隙碎笔》的经典书评范文(篇三)

这本书创作之时,史铁生双肾功能已经衰竭,只能依靠血液透析存活。三天透析一次,只有第二天能强忍着痛楚与疲惫动笔。他一边与病魔斗争,一边在病痛的小小空隙里记录下自己平易而精辟的只言片语。

曾经在他的字里行间里,我读懂过人生,解析过信仰,构建了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而如今,予我这一切的人却已走远,魂归地坛。我只能捧着这本书,想象着他的笔尖,历经了怎样的世事变迁,才能书写出这样充满哲理又乐观诙谐的句子。

这并不是一本普通的散文集。它充满了对人生的诘问、探索与解答,解答着那些超越生命的难题。它来自一个苦难的人生,却凝聚着精神的明朗。

在书里,史铁生老师曾经笑说,生病是他的职业,业余写一点东西。他这一生,总是此病未去彼病又来,“铁生”二字必定是暗合了某种意思,让他一直活着。然而,读他的东西,从来感觉不到一丝病痛的阴影,反而总是让读者沐浴在开朗的思想之中。譬如,通过生病与游历的比较,通过生病的经验,他说: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

加一个“更”字,发人深省,教人乐观。生之为人,我们必须接受世界的全部,不能单单从中拿掉苦难。但是,我们又何尝不是幸运的。当你在为无法升迁或恋爱不顺而烦恼时,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却有人正在为生存挣扎。史铁生老师人生的一半都用来生病,他自己更一度认为不能直立行走是丢掉了人的特点,在大部分人看来,他是不幸的。然而,他足够强大的内心,不屈于命运的勇气,乐观的精神,让他不卑不亢地在生命路上前行——凡是坚持走在路上的人,行走的坚定就已经是信仰的成立。

又譬如,全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段话:

痛苦和幸福都没有一个客观标准,那完全是自我的感受。因此,谁能够保持不屈的勇气,谁就能更多地感受幸福。生命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一个不断超越自身局限的过程。这就是命运,任何人都是一样。在这过程中我们遭遇痛苦,超越局限,从而感受幸福。

看,这本书中你可以随处找到像这样的句子。史铁生老师是幸福的,并不是因为他不痛苦。病痛折磨着他,残缺使他疲惫,痛楚是人之常情。他幸福,是因为他勇敢,超越了自身局限,他用残缺的身体去感受,去健全自己的智慧与心灵,丰满笔下的哲理与思考。他从未向神灵行贿,祈求身体的康复,他选择完善信仰,正如他写到的一样,身体的残疾不可怕,心灵的残疾才可怕。

当写到死亡的时候,史铁生老师又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你要是悲哀于这世界上终有一天没有了你,你要是恐惧于无限的寂灭,你不妨想一想,这世界上曾经也没有你,你曾经就在那无限的寂灭中。诚然,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死亡,也为此恐惧苦恼,曾经因为自己终究的幻灭而感到悲伤与无奈,但读到这一段,我竟豁然开朗。是啊,我曾经就在那无限的寂灭中,生命本就是一个轮回,我不过是回到了我来时的位置罢了。我曾什么也不是,却有幸来人世走了一次,有幸拥有灿烂的人生,也有幸经历沉重的世事,不论是福祉还是苦难,我既然从无形化为有形,这已经是一种幸运。如今离去,是带着满载的收获,是另一种形式的落叶归根,这又似是应了徐志摩的那一句诗,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

而关于轮回与继承,史铁生老师又写道:生命的意义却似轮回,每个人都得从头寻找,唯在这寻找中才可能与前贤汇合。唯当走过林莽,走过激流,走过深渊,走过思悟一向的艰途,步上山巅之时,你才能说继承。我忍不住想,究竟何时、何地,我才能走过林莽,走过激流,走过深渊,经由山水,经由时间,经由光阴,在寻找中与前贤汇合,让寂寞而欲动的文思,能与窗外那不知是多少年前的明月相望呢?史铁生老师没有给我答案,也永远不会给我答案,因为人生就是在探求生命,在解那一道难题,人生因这种探求的过程而无比美丽。

史铁生老师又将生死的意义与爱结合起来,写道:如果意义只是对一己之肉身的关怀,它当然就会随着肉身之死而烟消云散。但如果,意义一旦牵系着无限之在和绝对价值,它就不会随着肉身的死亡而熄灭。事实上,自古至今已经有多少生命死去了呀,但人间的爱愿却不曾有丝毫的减损,终极关怀亦不曾有片刻的放弃!当然困苦也是这样,自古绵绵无绝期。可正因如此,爱愿才看见一条永恒的道路,终极关怀才不至于终极地结束,这样的意义世代相传,并不因任何肉身的毁坏而停止。

也许你会说:但那已经不是我了呀!我死了,不管那意义怎样永恒又与我何干?可是,世世代代的生命,哪一个不是“我”呢?哪一个不是以“我”而在?哪一个不是以“我”而问?哪一个不是以“我”而思,从而建立起意义呢?肉身终是要毁坏的,而这样的灵魂一直都在人间飘荡,“秦时明月汉时关”,这样的消息自古而今,既不消逝,也不衰减。生命的延续与轮回,人类的有限与无限,或许很难有准确的定义。但是史铁生老师坚守着自己的内心,向未知与有知不断追索,不断赋予爱的意义,将世间光明与美好的一切奉献给读者。肉身必然会有毁坏与消失的一天,然而人的思想与爱是无止境的,是生生不息永远相传的。这亦是他的人生收获,他看淡生死的超然物外,他经历与思考后而得到的真谛,是光阴深处的羁绊,必将成为我一生的珍藏。

关于《病隙碎笔》的经典书评范文(篇四)

当我翻开《病隙碎笔》时,那位与病魔作战的勇士,又出现在我眼前。

“所谓命运,就是说,这出“人间戏剧”需要各种各样的角色,你只能是其中之一,不可以随意调换”。我们都是自己的人生戏剧中的主角,我们不能随意更换自己在人间戏剧的角色,所以,我们要尽力扮演好我自己的角色,虽然不能做到最好,但至少要努力做到更好!人们所以需要戏剧,是需要一处自由的时空,需要一回新魂的酣畅表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戏剧,而我们同时又在别人的戏剧中扮演着或轻或重的角色,加油吧,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当然,它里面还有对信心的理解。“信心既然不需要事先的许诺,自然也就不必有事后的恭维,它的恩惠唯在渡涉苦难的时候可以领受。”虽然对于这句话我的理解还不是很透彻,但是现在我面临着高考,对于信心我有自己的理解吧,信心是在我面对困难停滞不前的勇气,是我彷徨时的引路灯,是我失败时激励我前进的动力!

我是一个普通的女生,在那些漂亮的女生的光环下,确实有点自卑,但是,这本书中“自卑,历来送给人间两样东西:爱的期盼,与怨愤的积累。”自卑,或者在自卑的洞穴里步步深险,或者转身,在爱的路途迎候解放。所以,我选择解放。这本书,我会永远珍藏的!好好研读!

老舍的《猫》简单书评范文400字 【收藏】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老舍的《猫》简单书评范文40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老舍的《猫》简单书评范文400字(篇一)

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老舍的《猫》简单书评范文400字(篇二)

老舍的《猫》写于1959年。在《猫》这篇文章里,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在老舍的眼里小猫就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是那牙牙学语,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对一切充满着好奇,那么淘气可爱,喜欢玩耍,回家就大摇大摆地在那光亮的地板上留下那稚嫩的小脚印,很简单很普通的东西都可以玩上一整天,它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充满着朝气,令人忍不住怜爱。

这篇脍炙人口的散文,虽然短小,但内容具体,描写生动,构思精巧,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通俗流畅的语言,表现了猫的性情,字里行间流露出作家对猫的喜爱之情,是一篇令人百读不厌的优秀的范文。猫虽然在日常中是一种极其普通的小动物,然而在作者老舍先生的笔下却显得那么生动活泼,那么惹人喜爱。这正说明了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美好的事物。如何让学生学会热爱生活,学会用心去感受,去发现美,欣赏美,并创造美成了本课的最终目标。老舍的许多散文,文字优美、浅近、动人,文中不但洋溢着作者细腻的情感而且散发着明媚的气息。这样的文章虽不是诗,但有着鲜明的节奏和优美的音律。在语言上,老舍语言的通俗易懂与幽默风趣,把文学和儿童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在他们的心灵上,那笔下调皮、耍赖、可爱的小猫,成为他们感受生活、认识母语文字之美的开始。可见,老舍先生的作品首先是因为语言的通俗易懂,而且琅琅上口易于朗诵,特别适合在小学阶段通过诵读锻炼学生对语言的敏感力和感悟力。

老舍的《猫》简单书评范文400字(篇三)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

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

世说新语书评大全范文500字 【荐】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在认真品味刘义庆写的《世说新语》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写关于《世说新语》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世说新语》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世说新语书评大全范文5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世说新语书评大全范文500字(篇一)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过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陈太丘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时间在中午,过了中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不在等候他离开了,陈太丘离开后朋友才到。元方当时七岁,在门外玩耍。陈太丘的朋友问元方:“你的父亲在吗?”远方回答道:“我父亲等了您很久您却还没有到,已经离开了。”友人便生气的说:“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相约同行,却丢下我先走了。”元方说:“您与我父亲约在正午,正午您没到,就是不讲信用;对着孩子骂他的父亲,就是没有礼貌。”朋友感到惭愧,下了车想要去拉元方的手,元方头也不回的走进家门。

为人处世应该讲理守信,想友人那样自己不遵守承诺却还反怪太丘不守信,还对着太丘的孩子大骂其父真是不该,元方的做法让友人惭愧,没曾想自己竟还不如一个孩子懂礼。

两则故事中,第一则告诉我们的是一个“义”字,第二则是告诉我们做人要守信讲理。聪明人都明白,我们应该向那种重情重义的人看齐。

《世说新语》有许多小故事组成,每一篇都只有短短的几行,但读起来有如微小说,善于抓住人物特点。寥寥几字却包含了人物的性格、神态、动作等内容,言简意赅却又意蕴深长,值得大家思考。

世说新语书评大全范文500字(篇二)

本学期学校为了鼓励大家读书,统一发了一本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我在闲暇之余读了一部分,让我回味无穷。娓娓道来的教育秘笈就像与读者对话,许多的困惑也随之渐渐明朗。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有同感:“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是的,就拿我外甥来说,看似动作较慢,可是对社会的提高事物说起来让人用另一种眼光看他。

他小时候喜欢看课外书,异常是历史和地理之类的,积累了好多知识,高中时学习再紧张,也要挤出时间(如周六晚)上上网浏览一下著名网站,上一下qq,关心一下国内外大事,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几个地方,就会告诉你那里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有时模唱几首流行歌曲还真是有点模样,这就是“新新人类”。

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我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企望、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仅有听之任之。想想此刻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做家长的真应当重新审视自我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十分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忙和协调,是十分需要与学校教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把职责推给学校和教师,却不问自我的职责尽到了没有,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很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我储存一种能量,为自我积淀一些知识,为自我储备必须的本事,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我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适宜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我记得教育自我女儿时,她出生才八个月就教她自我学会吃饭,读小学时要求她必须要遵守纪律,要多为他人着想,回家要学会做家务……如今,走向社会了,较快地适应了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尽自我的本事为社会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需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和谐的环境,要鼓励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要让他们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我的目标,坚持数年,必有好处!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最高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最近阅读了刘墉《世说新语2刘墉教育秘笈》,感触颇多。刘墉先生以十分平实的语言,幽默的文笔,道出很多人生哲理,实在令人佩服。本文就以处罚的艺术为题谈谈个人感想。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今日晚上,我又读了《世说新语》识鉴门的几篇文章,其中有一篇使人的品质得到了很大的体现。

原文是这样的:王浚冲、裴叔则二人总角诣钟士季,须臾去后,客问钟曰:“向二童何如”钟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

译成现代文是:王戎、裴楷二人儿时去拜访钟会,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有客人问钟会:“刚才那两个孩子怎样样”钟会说:“裴楷清明通达,王戎简约扼要。二十年后这两位贤才将成为吏部尚书,期望那时天下没有被埋没的人才。”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个善于发现人才,并且具有优秀品质的钟会和一个清明通达的裴楷,一个简约扼要的王戎。文章以钟会和客人的对话为主线,阐述了裴楷、王戎的品质,也写出了钟会的善于发现人才的本事。文章第一句中“须臾去后”,意思是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写出了王戎和裴楷在钟会家中待的时间短,也必须衬托出了钟会发现人才之迅速。钟会话中的最终一句:“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突出了钟会善于发现人才,能从儿时的表现想到二十年后的作为,坡有必须功底。也写出了王戎、裴楷的一部分优良品质,儿时已有所体会。“当”字有必须的肯定意味,突出了钟会的本事强。后一小句“冀尔时天下无滞才”这是钟会的愿望,也是为国家兴亡所想的,写出了钟会关心国家的未来和国家的下一代。

像看故事样的读着《世说新语》,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后面,感慨颇多。试着谈谈我的点滴体会。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礼貌古国,历来具有深厚的道德及传统的美德。然后,如今看来,某些完美的东西已经成了历史。今日的中国,人们的道德观念金钱观念传统观念似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些报道和文章中我们能够明白,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美德方面要比大陆人好很多,在尊重老人,爱心事业等方面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当然,我说的是整体状况,也并不是说我们就一无是处,我们身边也不乏雷锋式的人物。我只是想说,此刻下一代人的思想道德等方面也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了,不然,中国几千年的礼貌史将会无法传承,就连国人的国际形象也大损。

前两天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71岁农村妇女每月捐款1000元”。说的是济南地区双港镇郭黄庄村郑金玉大娘的故事。用她自我的话说是“我是家庭妇女,没退休金,但几个孩子都孝顺,每个月都给钱,我一个老太太,能花什么钱每个月拿出一点钱来捐助孤儿和困难群体是能够做到的。”多朴实的语言!就这样她一坚持就是许多年,累计捐款已达10多万元。

也在前两天,电视上看到了一个报道:公交车上两个年轻人为了争一个座位差点动起了手,一旁的一位老太太站起来,让坐于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就真的坐下了。老太太说,“只要他们不打起来,我让个座,算不了什么”。又是一“爱幼”的典范!但尊老又去了哪里

因为迷恋网络,中小学生弑父(母)的报道,屡见不鲜。

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样了难道还不值得我们的思考吗

“冀尔时天下无滞才”,愿这完美的愿望在今日成为更完美的现实!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不仅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齐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本事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许多父母在处罚孩子时,犯了两个最大的错误,一是他们要罚,确舍不得,下不了手;二是他们会处罚,可是他们没有自我必须的原则,好像随他们心境好坏来执法,让孩子摸不清。刘墉以自我教育孩子为例,异常是提到他的母亲,在刘墉想打儿子确又碍于母亲而没有真打的时候,提醒刘墉,真要打,真要教育孩子,就要打重点,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损了父亲的威严,更关键是丝毫起不到教育的效果。刘墉以自我年迈的母亲为例,告诫我们教育孩子得把握好度,作父母的得有自我的原则。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刑罚的目的是帮忙教育,害怕孩子做危险动作时受伤,于是在他不听话的时候处罚他,目的是使他不受伤,你能把他打成一身伤,当然不能,所i以处罚绝对不能够过分,否则就变成是你在伤害他了,常此以往,不仅仅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可能还会使孩子渐渐远离你。同时处罚又得有自我的原则,什么事情该罚,什么事情不该罚,不能随自我心境而定,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并且要经常让孩子知晓什么事情能够做,什么事情不能够做。如此想到我们高中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共性的。

对于高中生,首先制定班规,详细完备,让学生清楚我们的原则底线,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你犯什么错误会相应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一旦学生犯错,必须要处罚,当然这处罚要严格遵守事先的规定,不可过于随意。高中生又不比小孩子,处于青春期叛逆期,他们有很强的自尊心,所以我们在处罚的时候必须要照顾到学生的自尊心,这样才能够到达好的教育效果。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确定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世说新语书评大全范文500字(篇三)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编写的志人小说,分为36门,如《德行》《言语》《政事》等。我觉得最富有哲理的是《言语》,寥寥数语的小故事却诉说着发人深思的大道理。

名与利往往是人的动心之处,因此名利面前很容易看出一个人的品性。举例来说,管宁与华歆是好朋友,有一天他们共同在菜园里种菜,劳作中他们翻出了一块金子。管宁没有捡起金块,而是把金子视作土块,继续干活。华韵却把金子拿在手里,反复地看不忍丢弃,导致管宁对他心存芥蒂。还有一次,两人一起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路过,引起大家围观。华韵丢下书本也去凑热闹,管宁心里十分不满。于是,他拿刀割断草席,和华韵分席而坐,说:我们不是朋友!因为管宁发现他们两人的价值观截然不同,华韵太看重金钱和名利。而华韵因此失去了一位人生路上的真正益友。这就是著名的管宁割席的故事。

这个故事虽简单但道理很深刻。我绝不会学华韵,不是自己的东西,我绝不存占有之心,我绝不为名利失去自己的良知!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我要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真正的人生价值。

因为《世说新语》里面这些短小精悍的小故事,我的整个暑假才变得意义非凡!

世说新语书评大全范文500字(篇四)

《世说新语》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它主要讲述魏晋时代士人的言行举止的一部书。虽然有人认为魏晋士人不务实事,崇尚空谈,实乃误国之举。但魏晋时代人们都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也开创了哲学思辨的风气,对后世也有着广泛的积极影响。所以说,我们要辩证的看待《世说新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

我主要谈的是《世说新语》文学篇。开篇第一条就令我感触颇深。第一条是“奴婢皆读书”,讲的是郑玄家的故事。其大意是这样的。郑玄是汉代的大经学家。有一次郑玄使唤一名婢女,不合心意,准备鞭打她。婢女还要解释。于是郑玄发怒了,让人把婢女拖到泥水中去。过了片刻,有一位婢女向那位被拖入泥水中的婢女问道:“为什么在泥水中那?”她回答说:“我去向他陈诉,适逢他在发怒。”这是文学篇开篇的第一条目。

这一条目非常有意思。第一,在当时的社会并不是人人都可以读书的。能够读书的都是社会的中上层人物。而婢女在封建社会是属于地位比较低的。而在郑玄家中婢女也是读书的。我们可以看到,婢女们在郑玄的影响下也在读书。这反映出了郑玄的家风。郑玄这位大学问家对于周围人都是有着巨大的影响。当郑玄由于生气想要打一位婢女,婢女“方自陈说”。我们知道,作为地位低下的婢女一般是不敢为自己申辩的。然而郑玄家的这位婢女很有个性。她毅然为自己申辩。因此我认为这位婢女的行为就应该是读书的结果。读书使得婢女个人精神觉醒,使她敢于为自己申辩。

读过这一条我对郑玄想打婢女极不赞成。首先郑玄是一位有身份的官员。官员就有官员的行为准则和心胸。况且,从本条目中看不出婢女有什么错,只是由于郑玄觉得婢女做的不称意就要打婢女。这样的行为有失一位官员和大学问家的风范。当然,我们看《世说新语》要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去。从我们今天男女平等观点会认为打婢女是一件极为可耻的事情。然而在当时的社会责罚一位婢女将会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所以不必苛求古人。

《世说新语》把这样一件简单的事情记载下来,个人认为这主要是为了反映郑玄这位大学问家对于周围人的影响。由于受郑玄的影响,婢女皆读书。这不仅说明了郑玄的对周围人的影响大,也间接地说抿了读书已经成为了当时人们的一种风气。

除此之外,我还对“官本是臭腐”这样一条目颇有感想。

书中原文是这样的。人有问殷中军:“何以将得位而梦棺器,将得财而梦矢秽?”殷曰:“官本是臭腐,所以将得而梦棺尸:财本是粪土,所以将得而梦秽污。”时人以为名通。

大意是有人问殷中军:“为什么将要得到官位时就会梦见棺材,将要得到钱财时候就会梦见粪便?”殷中军说:“官位本是臭腐的东西,所以将要得到时候就会梦见棺材尸体:钱财本是粪土一样的东西,所以将要得到的时候就会梦见污浊肮脏。”当时的人都认为这是至理名言。

看了这则小故事,不禁有几个问题。首先为什么古人会梦到棺材尸体和粪土。从某种角度来说,梦也是一种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古人梦到棺材也是和当时的社会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时的社会是一个崇尚玄言虚淡的社会。对于官位,当时的社会并不是十分的热衷。而且很多人更视官位钱财为污秽之物。当时的普遍风气是这样的,所以古人在得到官位时梦到棺材尸体也就不足为奇。

这则故事反映了当时士人们的认识。文中最后还写道“时人以为通”。可以看出以官位为腐是得到了当时人们的普遍赞同。魏晋时代的士人的价值追求由此也可见一斑了。

此外,我还对“七步作诗”这则小故事有一些感慨。故事大意是魏文帝曾经命令弟弟东阿王曹植在走七步路的时间内做出一首诗,做不出就要杀掉曹植。曹植在七步之内就做出了一首诗。这首诗是“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魏文帝十分惭愧。对于这则小故事,我们不管曹丕和曹植两兄弟的争执。个人认为《世说新语》之所以把这则故事记载下来是因为曹植的才思。读到这则故事,自己非常惊讶于曹植的机敏与才华。

《世说新语》记载了魏晋时代士人的言行举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看《世说新语》非常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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