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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更多读后感尽在小编。
读《盗墓笔记》有感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完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高三毕业!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爹。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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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完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高三毕业!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三。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只是觉得,这闷油瓶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主角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弱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但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爹。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看书看得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嘛,算了,用语文钱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睡觉。
说起《盗墓笔记》,这固然不是一本流芳百世的经典名着,而是一本虚幻的小说。但它丰富了我的暑假,时而带给我恐惧;时而带给我悲伤;时而带给我欣喜,让我陶醉其中。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杀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得像水一样,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广东东莞东莞市望牛墩中学初二:蒲伟康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完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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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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