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夜颂》有感
郑二妹
细细拜读了几遍鲁迅先生的《夜颂》,愈发觉得有种熟悉的陌生感,也有种莫名的害怕惊悚情绪打从心底里冒出来。夜晚太黑暗,社会太混沌,我怕自己没有一双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模模糊糊,看不清一切事物。孑然一身,唯有孤独相伴而行。
电影《唐人街神探》里,小诺说了句让我感触颇深的话:每个人从出生起就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每个活着的人都是生活中的奥斯卡影帝影后,时刻都在演着属于自己的戏份,游刃有余地切换着不同的角色。或是逼不得已,抑或是心甘情愿。无论如何,为了生活,为了一己私利,拼尽所能地去做好它,演好它。不得不由衷地说:生活真是一部磨灭人性的大悲剧。
一个人出生时,首先扮演着孩子的角色。为了让父母长辈开心,为了成为所谓的孝顺的孩子,总要时不时地强迫或被强迫做一些违背自身意愿,却又为大众认同的"真理".青少年时期,上学了,我们又多了一个角色——学生。为了成为师长眼中的"好学生",我们不辞辛苦,挑灯夜战,只为了下一次试卷右上角上的阿拉伯数字能变大一些,即使压力已被严重超载。成年后,出社会工作了,形形色色的人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为了谋生,为了应对来自同事、同行等各方的激烈竞争,我们不得不把原生的自我关闭起来,虚伪地待人处事。成家后,我们不得不成为一位挣钱顾家的好丈夫,一位入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的的贤妻良母。所有的一切,说得好听点,就是为了家人,为了成为父母骄傲的孩子、师长得意的门生、上司满意的下属、丈夫面上有光的贤妻、孩子慈爱的母亲。但说白了就是自私自利。为了得到别人的关注、称赞、荣誉、金钱,违背自身意愿行事,痛苦并快乐着。虽违背意愿自私自利,但这是社会的金科玉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并不可笑。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都是面具者,表现的不是原生的自我,而是追求欲望的附属品。
或许,只有在夜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们方能消停心中溢满的物欲,避开世俗的眼光,把真正的自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来。然而,我还是怕,怕自己过于愚钝,没能有一双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没有方向地踽踽独行。与其这样,还不如成为日光下的面具者。
鲁迅《夜颂》有感
爱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看,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黑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们从点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阴里,突变了他的眼色。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的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她是初学的时髦,假如长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将使她碰着"没落"的命运。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缓开足的马力,吐一口气,这时才觉得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间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金盖,是鬼脸上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六月八日。
(一九三三年)
( 选自《准风月谈》)
后论:《夜颂》,为何要颂夜呢?所谓夜,是被黑暗所笼罩着的,没有半点光亮。世间万物在此背景下,无不原形毕露。因为这黑暗,任何丑恶的、美丽的都复了原位。化了妆的卸了,戴面具的摘了,伪装的真实了……也只有这黑暗,也只有在夜里,才能让一切还原真面目——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是啊,想想那些阿谀奉承、花言巧语、投其所好、溜须拍马的背后,真实的是什么呢?自古就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可老百姓办事为何越来越难呢?请客、送礼风不但没随着那些贪官污吏的下台而减小,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说假话的上座,说真话的挨打。于是乎,"诚实"被擦了粉,化了妆,穿上了美丽的花外衣,于是乎,再也分不清敌我,甚至于找不到自己
这世界到底怎么啦?朋友可以出卖朋友,亲戚可以背叛亲戚。于是乎,我们不敢相信任何人,出门也要化妆,戴面具,穿伪装,否则不敢出门;说话要看眼说话,看脸说话,看场合说话,否则不敢轻易张嘴;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见机行事".天啊,简直就是要把你培养成天才!
我尤其敬仰鲁迅,他的敢言,他的直言,他的果敢,他的磊落!我没有他的胆识,充其量只不过在夜的幕布下,挤在犄角旮旯里,面对着墙低吼几声而已!所以,我也喜欢夜,喜欢在满腹杂念的时候,在夜的掩饰下做一回英雄,不然,又能如何呢?各人自有个人的想法,你认为是对的,是真诚的,在别人眼里或许是错的,是做作,是虚伪;"公说公理,婆说婆理",别人凭什么肯定你的真诚?尽管你果然是诚实的。"忠言逆耳",谁人不晓得好话悦耳?逆耳的说辞有几人愿听?所以,当看到别人的脸色,我还是会违心的说好话的,尽管当别人这样时我会憎恶,会气愤,会想做聋人,但是,可是,我也化了妆,带了面具,顶着我的躯壳过着日子,却把心遗弃在不知名的地方。
所以,我也是喜欢夜的,因只有夜是真实的,更因只有在夜里才能找到我自己!
所以,我也是喜欢夜的!!!
我最喜欢读一本名叫《365夜》的书,它使我的写作文的提高了很多,同时也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了,我来举个例子吧!
我爸爸是个消防队员,今天早上,他正喝着热牛奶,忽然听到火警号声,丢下杯子就往外跑。对门王叔叔也从厕所里冲出来,跟着爸爸一起上了电梯。
中午吃饭的时候,爸爸说:王叔叔真勇敢,救出了一个三岁小孩。爸爸没说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后住肚子,好一会儿才凑在我的耳朵过说:他的裤子没系好,抱小孩下楼的时候,裤子滑到腿上了。我听了也笑了起来。
消防队员的工作真紧张啊!!
我真喜欢这本书。
读余秋雨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
《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
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善良的人。
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老信客是一个善良、负责人、热爱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他只能在悲伤中度过他的余生,让人无限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作文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
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遗物过于简陋,信客的人格就会遭到怀疑。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诘问,信客答不好就不得不赔许多罪。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代写书信。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人是一个任劳任怨、老实厚道的人。
年轻信客知道一个同乡出轨了,但是他不想颠沛在外的同乡名声蒙受阴影,他在村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别人的事情外人最好不要插手,否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
后来,年轻信客成为一个老师,为民服务,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
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
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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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意犹未尽,好久没有读到这么棒的书了!正如高尔基称赞它是“一部令人精神换发的书。”
说真的,刚开始我觉的这本书枯燥乏味,但读了一部分后,我发现剧情波澜起伏,一波三折,耐人寻味。主角本性善良乐观,但遭人陷害,进入了那不见天日的地牢里,走上了复仇之路,最后终于复仇成功,这也应了中国的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基督山伯爵在这本书中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他在仇恨面前没有丧失理智,也没有泯灭良知,他从始至终,都保持着有一颗高贵善良的心。帮助莫雷尔一家脱离困境,救出来了一个善良的女孩,答应了美茜蒂斯不杀他的儿子。报了仇之后。将自己的财富给了瓦朗蒂娜和马西米兰这对有情人,自己隐姓埋名,远走他乡。
在这本书中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金钱”。基督山伯爵为什么可以复仇成功和法利亚神甫的财富密不可分,否则他怎么会在社会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又怎么会让当年陷害他的人一疯,一自杀,一个一夜白头,从此一蹶不振。
这揭露了的社会以金钱至上的消极的黑暗的一面。但是也写出了大仲马有强烈的“拜金主义”,所以在文章中不时的吐露出金钱无所不能的思想,这也可能是他本人不能在文学跟进一步的原因吧。
但是这本书的剧情井然有序,充满了让人回味无穷的韵味。也是写出了不变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角留下的信中的一句话:“等待”和“希望”四个字包含了人类的一切智慧。
是啊,如果不是主角一顽强的意志在牢中煎熬了四五年后,遇到了法利亚神甫,最后他的帮助下才掏出牢房,还给他一大笔财富,让主角复仇成功。这这是因为主角的对待才有了希望,而正是心存希望,他才能等待这么久,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生活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有各种挫折、困难出现在任何时间、地点,但是只要对希望的等待和对生命的希望,任何人的挫折都会被我们所打败。
我读了一本《365夜故事》的书,我很喜欢看,因为里面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其中有一篇我特别喜欢,里面讲了一个小牛种了一棵美丽的小树,可是路过的小动物都因为喜欢每个都采下了一片树叶,最后小树苗活不成了。
我看完以后觉得很难过,为什么喜欢小树就一定要采它的树叶呢?把它留在那里可以经常去看看的,这样小树苗会慢慢长大,长成大树,夏天可以给大家带来树荫乘凉。
我希望大家都能和我一样好好爱护小树苗,只有爱,它才能茁壮成长。
讀《枫桥夜泊》有感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这首七绝,是唐代著名诗人张继的一首传世之作。他流传下的作品很少,《全唐诗》收录一卷,然仅《枫桥夜泊》一首,已使其名留傳千古。
作者运用凝练的白描笔法,寥寥地勾勒出六种景物——落月、啼乌、满天霜、江枫、渔火、不眠人,营造出一种意韵浓郁的审美情境;又点逗出四种具体的实物——城、寺、船、钟声,构成一种空灵旷远的意境。这些景,最终统归于一个“愁”字。全诗意境疏密错落,浑融幽远,一缕淡淡的客愁被点染得朦胧隽永,在姑苏城的夜空中摇曳飘忽,为那里的一桥一水,一寺一城平添了千古风情,吸引着古往今来的寻梦者。
本来是很平常的一座桥、一行树、一条水,经过诗人用极其洗练白描笔法的题咏,便成为流传古今的胜迹。高超的语言功力,赋予了无情的自然景物以有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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