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圣甲虫读后感50字

圣甲虫读后感50字

《圣王》读后感。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圣王》读后感,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圣王》读后感

此书收藏已久,想着有个大块时间能好好读完,但迟迟没有启动(好吧,其实是重度拖延症)。终于在读书群的鞭策下,完成阅读,感谢本群。话说看历史书确实快不了啊,好多生僻字2020不说,还有好多字2020面意思要度娘协助。不管怎么说,算是补上隋朝这一历史课了。

歪果学者迈克尔 哈特 ( Michael H. Hart )排了一个影响世界历史100位名人琅琊榜 (The 100: A Ranking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persons in History),只有两位中国皇帝入榜。明星皇帝太多了,各有各的风流啊,为什么只有两位呢?谁呢?始皇帝嬴政。是的,您猜对了,还有呢?汉武帝刘彻?No! 唐朝盛世各国朝拜,唐太宗入围了吧,No!统一南北的朱元璋还是平三番收台湾的康熙?都不是,是杨坚!隋文帝杨坚。作者po出答案的时候,我是蒙圈的,比起那几位,杨坚是陌生的,隋朝是短命的,英雄事件不出名的,但是他入围了。且不论老外的评价维度和指标如何,尽管这个1978年编写的排行榜曾引起较大争议,但以学者的严谨,杨坚能入围此榜就必有他的过人之处。不管怎么样,我需要先了解隋朝、了解他。

带着各种疑问开启阅读。作者从六镇起义开始,梳理了历史的脉络和关键事件、关键人物,思路清晰,严谨不乏幽默,风趣又独立思考,值得推荐。看完这本,打算再去读作者写的《隋唐前传之彪悍南北朝:双雄会》。

那么,如何算是一个好的统治者呢?

1、推动历史发展,建立影响后世的新制度

a)创建科举制

隋朝改变了南北朝做官通过世家大族相互举荐的传统,给了老百姓一个上升的通道。这一点,杨坚作为关陇贵族的一员、体制内的人,能够推进这个制度,很有远见。

b)开设三省六部制,其影响延续到清末,是一项先进的制度。

隋朝的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避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同时提高了政令执行的效率。可能是杨坚看到了宇文护专权时期独断专行的弊端。

c)建立新秩序,编撰新法。 《开皇律》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大里程碑,其立法精神、司法原则和依法治国的思想,不仅为之后的唐宋明清各代所继承,而且在世界上尤其是东亚地区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引原文)

d)州县两级体制:中央考核任命地方官,加强中央集权;启用任期制,限制地方割据。

2、恢复汉制,为后来的中原文化奠定了基础

a)建立了以汉人为主导的领导团队,恢复汉官制。

b)抑制权贵,将原来的关陇贵族边缘化。

3、拓展疆土,统一南北

大展外交政策,一一吞并周边邻国突厥、西梁、南陈。

杨坚最为闪亮的政绩是其高远的战略能力和严谨的推动让一系列新政得以贯彻。当然,他还拥有与其他明主一样的特质:会用人、肯纳谏、勤俭爱民、提高经济等等,看起来真是完美呢!但是为什么如此政绩却没有将王朝推向盛世,反而短命呢?难道仅仅是杨广太能作?还有很多疑问需细细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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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圣甲虫读后感


篇一:《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读后感

法布尔先生的菜地里有许多昆虫。有红蚂蚁、圣甲虫、蝉、松毛虫、蟋蟀、萤火虫、螳螂、蝎子、黄蜂、蜘蛛……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昆虫是圣甲虫。圣甲虫是搓粪球的清洁工。为什么说它是清洁工呢?因为它会收集牛、羊等动物的粪便,将粪便滚成粪球,当作它们的晚餐。有一只名叫小丽的母圣甲虫,她还搓过像苹果那么大的粪球,而且她还邀请其它的圣甲虫一起共进丰盛的晚餐,多么好客啊!

我最不喜欢的昆虫是红蚂蚁。它们很懒惰,平时它们的工作都是黑蚂蚁宝宝做的。红蚂蚁经常偷黑蚂蚁的孩子,把它们当作奴隶,自己就什么活也不干。黑蚂蚁的妈妈就可怜了,因为它们失去孩子,它们肯定很想念它们的孩子。可恶的红蚂蚁,真坏啊!

让我最感动的是蝉。你们知道吗?公蝉是一名优秀的歌唱家,母蝉是不会唱歌的,但她会生许多蝉卵。小蝉要经过四次痛苦地蜕皮,而且在蜕皮过程中还要避开小鸟和蚂蚁,最后才能成为一只真正的蝉。但是成为真正的蝉后没有多久,它们就衰老而死了。

法布尔先生菜地里的昆虫给我带来了许多昆虫的知识,原来昆虫是那么神奇、那么可爱!我真想变成一只小昆虫,去昆虫世界里探索更多的奥秘。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小学二年级:曾云菲

篇二: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存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是不是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读后感《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使我深深的感觉到“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大开,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了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相关资料

来源:e波资讯 作者:ebo

19世纪末,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昆虫记》,在全世界响起了一片赞叹声。《昆虫记》堪称科学与文学完美结合的典范。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

法布尔拥有“哲学家的思维,美术家的审美,文学家的感受”。在本书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

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在这个星球上,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昆虫记》不是一本简单的科普小册子。 他的问世被看作是动物心理学的诞生,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昆虫记》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它熔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法布尔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如优美的散文,人们不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而且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过程。

篇三:《圣甲虫》阅读积累

? 教学设计

《谋圣张良》读后感范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谋圣张良》读后感范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代人以行业为类别,评出了中国古代的十几位圣人,张良赫然在列,并被冠以“谋圣”称号,与书圣王羲之、诗圣杜甫、医圣张仲景等人并列。《史记》卷五十五《留侯世家》便是一篇关于张良的传记,文中围绕张良一生的经历,描述了他在复杂的政治斗争和尖锐的军事斗争中的超群才干,生动地刻画了张良的为人及其性格特征。阅毕,谋圣张良“状貌如妇人好女”的形象跃然笔者脑海,而留侯隐忍谨慎的性格特征、*远瞩的谋略才华以及不求名利、明哲保身的极深城府更是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良,字子房,其先祖是春秋时期韩国人,因国恨家仇而曾刺杀秦王,未遂后*于外,幸得刘邦重用,助后者攻得天下,被封留侯。汉初三杰,张良居首。刘邦平定天下之后曾经得意洋洋地讲:“我之所以有今天,得益于三个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张良;镇守国家、安抚百姓的萧何;战必胜、攻必取的韩信。”三人中,以张良最得刘邦信任,而他长期辅佐刘邦、助后者取得天下的资本,则是因其隐忍谨慎的谦虚性格所带来的。

苏轼在其所作《留侯论》一文中论及:“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藉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项藉唯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毙,此子房教之也。”而张良本人的隐忍性格以及其日后的谋略才华,还应当得益于他年轻时与一位老人在下邳桥上的神奇巧遇。

依照《史记留侯世家》记载,张良第一次巧遇那位老父时,老人故意将自己的鞋子扔至桥下并要张良下去拿回来,张良“愕然,欲殴之”。显然,这时的张良遇到此类怪事后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理喻”。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将自己的冲动付诸行动,而是考虑到对方年事已高,遵照其令而“下取履”并履之。老人去而复返,高兴地对张良说:“孺子可教”,约他五日后“平明”相会。而后又再两次莫名其妙地以张良迟到改期相试,终授予《太公兵法》。

张良对自己依照约定“平明”前往却反而屡遭老父无端怒责,竟任忍气吞声,这足见其过人之“忍”。由于这则“张良奇遇”的故事中出现的老父跨越十三年的预言竟神奇般地成为了现实,因此许多人都对张良是否真的遇到了这位“奇人”而表示怀疑。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司马迁的记载中,正是依靠这过人之“忍”的性格,张良才能得到“奇书”,成为“奇才”,才能辅佐刘邦屡出“奇策”,从而屡建“奇功”,才有了刘邦的天下以及汉初三杰之一的留侯。

张良的隐忍,并非消极怠工,相反地,在其助刘邦打天下、治天下的十余年间,这种谨慎中透露出的忍耐性格一直“保佑”着张良和他的沛公刘邦。当刘邦想用两万兵马攻打秦国峣关的军队时,张良让刘邦忍:“秦兵尚强,未可轻。”并建议以利诱之,然后一举击破,结果刘邦人马一路高歌猛进拿下咸阳。当刘邦攻入咸阳并欲迁入秦宫时,张良让刘邦忍:“夫秦为无道,故沛公得至此。夫为天下除残贼,宜缟素为资。今始入秦,即安其乐,此所谓‘助桀为虐’。”沛公听之,返回霸上。当刘邦因听闻韩信攻下齐国后想自立为齐王而大怒时,张良让刘邦忍:“汉方不利,宁等禁信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为守;不然,变生。”刘邦于是派张良授予韩信“齐王信”的印信,并令韩信率兵征楚。

正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而张良的忍不仅屡屡使得刘邦的事业化险为夷,而且还进一步促使其以自己的大谋大略为汉王朝的建立和巩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史记》所载,汉三年,项羽急围刘邦于荥阳,郦食其进言:“陛下诚能复立六国后世,毕已受印,此其君臣百姓必皆戴陛下之德,莫不乡风慕义,愿为臣妾。德义已行,陛下南乡称霸,楚必敛衽而朝。”然张良听后却一语道破其中败笔,并连用九句反问,将刘邦不可听信郦食其之计的原由剖析得一清二楚。可以说,《史记留侯世家》中张良的这段长达400余字的论述气势磅礴,环环相扣,激情澎湃却完全基于理性分析,令笔者读后回味无穷,对张良崇敬之情油然而生。郦食其在事先所引“汤封桀后于杞”、“武王封纣后于宋”及“秦使六国无立锥之地”等史实及典故,在张良的论述中被一一击破。这足以看出张良不仅读《太公兵法》,且对以史为鉴而治国平天下之道甚为精通。“今复六国,立韩、魏、燕、赵、齐、楚之后,天下游士各归事其主,从其亲戚,反其故旧坟墓,陛下与谁取天下乎?”同样是立六国之后,同样是为了平楚固汉,但若非张良及时进言,郦食其的计策恐怕就真如子房所言,令天下游士各归事其主,反其故墓,而汉朝可能也就不复存在了。因此,相对于郦食其的鼠目寸光,张良的逆耳忠言显得越发弥足珍贵,也越发折射出张良*远瞩的谋略才华。

张良才略出汉初众侯之右,但他却丝毫没有居高自傲之心,相反地,张良心胸宽广,一切均以大局为重,为汉朝霸业的创立和巩固向刘邦引介了多名得力助手。这,跟他的远见卓识也是分不开的。汉元年,汉军攻楚兵败至下邑,刘邦“欲捐关以东等弃之”,询问众人:“谁可与共功者?”张良直言不讳:“汉王之将独韩信可属大事,当一面。”同时建议刘邦笼络黥布、彭越等人。刘邦采纳其计,一举击败项羽。韩信也因而从此声名鹊起,屡立头功,战必胜、攻必取,成为刘邦身边的一员猛将。

如果说隐忍谨慎的性格和*远瞩的谋略是古往今来众多能人志士的共同特征的话,那么张良不为名利所动、明哲保身的极深城府,应该说是使其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佼佼者的主要因素;而韩信被杀,萧何被囚,张良却始终未伤毫毛,并身居汉初三杰之首,这也当归功于其处处表现得急流勇退的明智选择。

汉六年,刘邦对众臣侯*行赏,并对张良说:“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自择齐三万户。”但张良的回答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始臣起下邳,与上会留,此天以臣授陛下。陛下用臣计,幸而时中,臣愿封留足矣,不敢当三万户。”事后看来,张良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他这样做的理由合理而充分。笔者个人理解其理由有二。其一,当时“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其余日夜争功不决,未得行封”,如若张良贸然受高帝所封三万户侯,在根基未稳、人心未定、百废待兴的汉朝初年,他极可能会成为朝廷、社会各种矛盾所集中关注的中心点;其二,“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与其随他人一同争功受封,不如安心做自己的留侯,免遭原本不必要的横祸。

和那位工于谋天下、拙于谋自身的韩信相比,司马迁笔下的留侯显得稳重而真诚。张良一直都表示自己对于这样的封赏已经十分满足:“家世相韩,及韩灭,不爱万金之资,为韩报仇强秦,天下振动。今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封万户,位列侯,此布衣之极,于良足矣。”对于吕后欲阻止刘邦废太子等涉及利害要紧的事情,张良一直都避免直面锋芒:“始上数在困急之中,幸用臣策。今天下安定,以爱欲易太子,骨肉之间,虽臣等百余人何益。”但如果遇到刘邦驾崩,吕后“强食之”等令人棘手之状况,“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的张良也会不得已而为之,但大多时候,他仍是称病而“道引不食谷,杜门不出岁余”。

燃栈道瞒项羽、保太子平韩信、到最后从汉宫的信任危机中及时抽身,张良的每一着棋都想在常人三、四步之前。而他身上隐忍谨慎的性格特征、*远瞩的谋略才华以及不求名利、明哲保身的极深城府则恰恰是令张良始终足智多谋,始终为刘邦所信任,始终出他人之右的重要原因。另外,司马迁对于张良“东见仓海君、得力士”,遇下邳圯上老人授以《太公兵法》,十三年后取谷城山下黄石祭祀,“欲从赤松子游”等奇遇式的描写,更是给这位汉王朝开朝元勋的一生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也许,这也是张良被后人尊称为圣人的原因之一罢。

《圣魔之血》读后感100字


难能的午后,天空介乎阴晴之间,有些许的凉爽。前阵子不小心手贱把签名跟说说同步了,N年未变的签名消失无踪。无法,只记得是圣魔之血这部小说中截取的一段话。百度了半天一无所获。倒是又看到了那些浓墨重彩的插图,尽管不是第一次看了,还是稍有些沉浸在这些绘画的震撼中。画师的笔触并不算写实,但是穷尽了色彩和华丽,仿似野兽派的作品般极具了视觉的张扬。

第一张,伊萨克,9=2的魔术师瞪着死鱼般的双眼,一身黑色,右手横扫过五星徽,下摆的黑色揉碎了点缀在幕布上隐隐的化成了一个大圆,红黑之色带着压抑,如他本人,冷静和疯狂。

第二张,亚伯的葬礼,中央漆黑的大棺,右侧是跪坐祈祷的布兰雪修女,白色蜡烛、白花、修女雪白的衣裙。如温柔的摇篮将黑棺包裹。地板却是黑色的深河,内圈的白似是飘在上面的雪沫。黑和白这对比最强烈的东西,看上去有些异样的美感。

第三张,不知何处的庭院,女主教静坐着,身上华丽的主教袍抢尽了画面的主色,身旁是血猎和无面者?光影斜射过来把路灯和大理石走廊撕得一片模糊,却没有一点蹭上主教的衣褶。卡特琳略有笑意,想是被这两大战将围着心里很安心吧。

第四张,AX的部分成员们,皮肤黝黑的摩洛哥军人,巨型战舰的主脑,挥着双刃的黑寡妇,悲哀的剑舞者,神枪手,和背对众人的亚伯。脚下的地板染得血红,猎人们像是刚刚添血的猎豹,准备迎接一场更大的盛宴。

一张一张看过去,发现原来并非古朴简洁风格的画作才能凸显壮丽的美感。奢华的装饰,强烈的色彩,雕塑般的笔法照样可以塑造出独特的磅礴之感。相比现实主义,这些插画凝实了更多情绪上的夸张和浪漫,从来喜欢的画就不多,西方画只觉得莫奈跟拉斐尔看得顺眼,国画喜欢的甚至都不是大师的作品,其中读出感动的就更少,甚至屈指可数。最有印象的是九几年画展主厅隔壁张某人的作品....画的是黄河,初看觉得色彩单调只有黑黄两色,构图极乱不清主次。看得稍久。深黑的岩和浅黑的云像是压制不住怒涛般的河水,才被卷的四分五裂,东一块西一块,满屏的黄色似是不满纸张的篇幅挣扎着要扑出来,当时一惊,险些要躲。我原来错了,作者应本意为画上并无黑色只余浑黄,黑墨是限制它的牢笼,格调什么的毫不需要,主题便是这一池滚滚玄河,脱纸而出,择人而噬,端的是威武无铸。还有一幅,说来惭愧,是鬼子的作品。来自风林火山的插画,作者仍旧不详,描写的是第四次传中到合战,姗姗来迟的武田家旗本终于在本队败退前赶到战场,本阵中信玄谦信俩基友正上演着一刀取,笔触墨色浓重山雨欲来,骑马队一色火红,骏马肌肉突起,武士棱角分明。画面选了一个侧写,仿佛不敢直面迎上赤色的武士们掀起的红潮......似乎扯得有些远了。

拜学业所赐...我竟能说的出口,单调的生活会不知不觉把感官洗磨平滑,相较以往更显得木讷,差点让人丧失了对美的敏感。这一幅幅浓郁的巴洛克风的舞蹈充裕着颜色之芳香再次唤醒了我的嗅觉。它与小说的格调契合的相当好,每一个画面都定格在了小说的片段之中,深化了情节。原本我心中有自己的哈姆雷特,但是粗鄙的想象力塑造出的形象远不如插画上的华丽而细腻。大抵忘干净的故事竟有那么些清晰起来。作者找对了画家,也只有柴本的这些奢华瑰丽的插画才能配合得了属于小说的独特的风格吧,百度了一下柴本的名字,一无所获,看来是个低调的艺术家。为什么经典的东西往往不能出名呢?在海滩上不断的寻找,在沙砾中淘上N遍也许才能找到倾心的玩意,这个过程让人实在觉得疲累。

偶尔上网翻翻小说,实在是糟粕多如牛毛,绝大多数是不同程度的意淫作品,主人公打倒一切敌人,然后开后宫,许多女主无条件的喜欢上他。这一类看上去很是恶心,角色们根本不是文学形象,而是一个个的木偶,配合情节作着扯线运动。优秀的形象,至少能让读者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经历和思考。三体中作者借罗辑的经历说过:真正的文学大师能在脑海中催生出成百上千的艺术形象,组成一幅时代的画卷,他们创造出这些形象后便失去了对这些形象的控制,只好如小偷般跟踪记录他们的行为活动,一部名著就如此诞生了。什么样的小说当得了这般评价呢?战争与和平?傲慢与偏见?这两部著作厚厚的大书就沉列在图书馆,无人去动。于我,也许等年龄再长些估计才会有兴趣吧,至于现在,看了考试依旧悲剧,看了其实也没用.....

全写实的名著啃不动,还是钟情于情节合理人物生动的创造性故事。新作我不知道,只了解一些数年前的老东西。如最近火起,拍出电视剧的冰与火之歌、指环王这种西方魔幻,亦或三体这样的科幻巨作,我们大伙小时候都看金庸,还有就是打算接下来着重写一写的圣魔之血了。说到好作品,还有一个特点是它应当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味道,或者世界观。你读它的时候像是伸手便能触摸到它描写的街道,在字里行间嗅到它或悲或喜或乐或苦的感觉。圣魔之血的世界对我来说就是这些华丽插画,故事情节早已不详,惟有模糊的感觉还没忘,总觉得那个世界就算是白天光线也不多,建筑都像是圣彼得大教堂,亦或凡尔赛宫那般恢弘。有些雨后的阴冷却不潮湿的世界,是一个黑暗颓美,纠结着各种思想各种势力,如蛛丝般缠绕,争乱不休,华丽而沦丧的世界,然而深处却蕴含着人性蕴含着希望甚至光明,让人无法将之完全放弃的悲哀的世界。高科技一抓一把,基调却让人想到阿拉伯国家跟基督教世界的冲突,想到十字军东征。像是漆成黑色再缀上红色与白色装饰线条的黑暗圣经。动画化后,片尾曲那首broken/duhou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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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导语:《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本书为J.K.罗琳所作,七部书分别描写了哈利在魔法界受尽磨难,坚强不屈,与导致他丧父丧母的魔法界有史以来最强的黑巫师伏地魔不屈不挠的斗争。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应该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己的的任务― ―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终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可以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直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爱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知道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篇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家都听说过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吧大家都知道哈利从小就失去父母了吧,今天我就和大家谈谈哈利波特的最后阶段《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最后一级,在上一级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跟魔药课老师说了个计划让他杀死邓布利多就说出了一个咒语啊瓦达索命,就这样邓布利多就牺牲了,

最后一集的第一篇神秘人集中兵力去追杀哈利,那时哈利未满17岁还是未成年法师可是在凤凰社里面许多成员保护哈利,当他们在战斗时哈利的猫头鹰被击中,还有四天哈利就是魔法师了所以他搬好朋友罗恩家去住了,在那里又又一件好事就是婚礼就是芙蓉和法国佬结婚,在那时候罗恩的亲戚都来了所以他们几个人要变为其他人,哈利要变成麻瓜,

终于过了四天哈利成年了连穿裤子都要用魔法在过去天数神秘人杀害了魔法部部长所以神秘人占了一半的魔法界在过了几天魔药老师当成了校长,当那天邓布利多的助手来派发他的东西哈利的了葛莱芬多的宝剑和金色飞贼.

在最后哈利勇敢的带领着凤凰社的成员跟神秘人战斗神秘带了许多食死徒来战斗大到最后还是凤凰社的人获胜了就在这样的结局里神秘人消失了哈利全家人复活了包括教父。

听了这结局我感动的流眼泪了哈利波特永别了。

【篇三】《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了我很多想象,它让我感觉自己就是这本里的主角哈利波特,在众人的绝望中寻找新的希望。这本书的作者就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据说她是在火车上萌发的想象,《哈利波特》系列出世后就轰动了全国各地的阅读爱好者,他们争着抢购这套书,所以前几天我就在网上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到了以后,我就立即拆开来看,我渐渐发现这套书让我越看越爱不释手,不过在这么多部书中,我最觉得最惊险,最刺激的要属于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只要我一拿起这本书,我便会沉浸于书的故事中,每当我读到惊险部分,我的大脑里就会有很多想象,还会觉得自己就是书中之人。比如:我读到第5章坠落的勇士,哈利的朋友乔治为了帮助哈利,被黑魔法击落了一只耳朵,而我扮演的是乔治的哥哥弗雷德,我跪在地上看着弟弟乔治那只本击落的耳朵,眼睛和心里充满了恐惧!读完这章的时候,我心里充满了感慨,忍不住往下读,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好人有好报这句话是对的,因为主人公哈利波特帮助魔法界除了大恶魔伏地魔后就如愿以偿的和爱的人在一起,并给哈利生了3个子女。

我希望j.k.罗琳还能创作出更好的书让我阅读。

小圣施威降大圣读后感


小圣施威降大圣读后感(一)

《小圣施威降大圣》是篇妙趣横生的小说,小说的情节曲折生动,本课所描述的打斗经过,紧张中透着诙谐。从小圣施威降大圣 这个题目中,可以读出小圣施威想要降服大圣;《西游记》中大圣有72变,小圣有73变,本文就抓住一个变字2020,大圣小圣赌变化、弄神通。在神威之变、地点之变、称呼之变、心理之变中,人物形象呼之欲出,可谓是精妙绝伦!这其中,小说语言是体会人物心理变化的抓手。

举例来说,当大圣变为麻雀钉在树上之时小圣变做一只饿鹰。收撇卸摇四个动词,足以看出小圣变化之有条不紊、从容淡定,与孙悟空赌变化,感觉是小事一桩。当孙悟空居然径直到灌江口,变做二郎神,并现出本相时二郎即举三尖两刃神锋,劈脸就砍。之前的从容镇定都不见了,恼羞成怒,恨不得一下子取了孙悟空的性命。而大圣被一齐率众挡住,于是,大圣变做个麻雀儿, 捏、藏、变、飞、钉这一系列的动作,展示了大圣的随机应变和神通广大。而六兄弟前后寻觅不见大圣,慌慌张张的样子,恰恰反衬了大圣的沉着、镇定。当大圣变做二郎神时竟然坐中间点查香火,多么地从容淡定;见真君撞进门,悟空被迫现出本相道:郎君不消嚷,庙宇已姓孙了。此时的悟空还有心戏谑二郎神,可见其大圣风范。透过语言,不难看出人物的心理也在经历着微妙的变化:小圣临危受命,降服大圣,越战越慌;大圣被迫迎战,戏耍小圣,越战越勇。


小圣施威降大圣读后感(二)

《西游记》主要是描写西天取经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面,作者用生动活泼、简洁口语化的语言来表达人物的性格。对于动作的描写也是非常细致到位,例如说,在《小圣施威降大圣》中,描写孙猴子与二郎神之间的对打的过程。在小说中,作者列举了孙悟空变成麻雀、鱼儿、蛇、庙,又写了二郎神变成饿鹰、鱼鹰等与孙猴子打斗。这个变的细节,表达了作者的细节描写的功底以及达成的艺术效果。

《哈利波特·死亡圣器》读后感200字


哈利波特历尽重重困难,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当他很累的时候梦见了邓不利多院长,院长鼓励他,他自己也重新恢复了勇气,使他又站了起来。当最后,大家都以为哈里波特死了的时候,他又重新站了起来,帮助魔法学院战胜了伏地魔。

伏地魔的阴险手段实在太坏了,要不是哈利波特勇敢的站出来,打败伏地魔,要不然的话,魔法学院早就被伏地魔占领了。是哈利波特的勇气和自信鼓舞了他,使他又站了起来。与此同时,我也学到了:要保护自己的家园,不能让它受到伤害。也不能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就放弃,要勇敢的去面对。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七部之中的最后一部,也是七部之中最好看的一部,它让我回味万分。
这部书中,哈利认识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让世界上最强悍的黑魔法,都对它无效。这种行为具有神奇的力量。哈利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黑魔头伏地魔。在最后的决战,他选择了不出招,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咒的黑魔头。那个黑魔头并不死于哈利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和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
有一个人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那就是斯内普。它对莉莉(哈利的妈妈)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啊!
七个魂器的毁灭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的不能兼得,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阻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进入死亡的空间。
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为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在天马行空的世界里自由翱翔。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


《圣龙的心愿》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在电影院看了《圣龙的心愿》海报觉得不错。就想:这部影片会怎么样?为了一探究竟我决定看这部影片。

进入演播厅,大屏幕上出现了龙星和一群伙伴在空中追逐一只彩蛋。正在玩的高兴时,阿布的手正在慢慢消失,他们的只要找到精灵王许愿才可以。于是他们 分成两队,一队去雪山找召唤精灵王的神器,一队去奇妙屋找乐维。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精灵王,但邪恶的斯诺克把精灵王的美能量给吸走了。在这千钧一发 的时候乐维还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爸爸再抱它一次,这个场景非常感人,这一刻泪珠在我眼眶里打转。 最终,精灵王的能量回归, 齐心合打败了他们。

影片不但幽默,又非常感人泪下,是我坠入影片情节,不能自拔。影片使我明白了:只有齐心合力才能克服一切困难。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时间就像流水,寒假就快过去了。在寒假里我看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是七部之中的最后一部,也是七部之中最好看的一部,它让我深受感触,回味万分。

这部书中,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读完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

读完之后,我把书放在桌上,开始回忆起来,是啊!哈利·波特他勇敢、机智、善良、坚持不懈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们生活中不也是这样,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成功。记得有一次,我在鼓房里练鼓时,练着练着我的鼓棒不知怎么飞了出去,我捡了回来,气馁的坐到凳子上,不甘心地说:“为什么我总是练不好打鼓呢?”老师说:“没关系的,只要你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加油!”于是,我又鼓起信心继续练鼓,累了手臂酸了坚持练,满头大汗了用毛巾擦干再练,鼓起勇气反复地练,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我的努力拼搏下和老师的教导下,我成功考出了六级,我很开心!

从这本书中,我还悟出了很多道理:成功需要努力,有时候一个人的努力是单薄的,需要几个人,或几十个人,甚至更多人团结的力量,俗话说得好:“二人同心,其力断金。”只要团结一致,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成功。我们的智慧和力量就是无穷无尽的。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800字


勇气——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感

自从妈妈给我买了《哈利·波特》全套后,我就彻底成了一个“哈迷”,一遍、两遍……百读不厌!每一次的阅读,我都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就拿《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来说,在我看到它的一瞬间,我就已经产生了个疑问:为什么这本书是写死亡圣器的?这本不应该是哈利·波特和黑魔王伏地魔之间的决斗吗?于是,我带着这一个疑问,开始在书中寻找起答案来。

书中,哈利因为听了魔法三兄弟的故事,迷上了死亡圣器,再也没心思去想该如何寻找魂器。但他最终还是醒悟过来了,冒着生命危险,全力以赴地寻找并摧毁魂器。他告诉了我,什么是勇气?勇气就是无畏地去面对、挑战困难。

到了最后一个时刻,他在魔药老师斯内普里的梦境里偶然发现,原来他自己就是一个魂器,而且是被伏地魔不经意间制造出来的。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他居然一点儿都没有犹豫,径直向伏地魔走去,向死亡走去……他震撼了我,什么是勇气的力量?勇气的力量就是一种信念,一种执着。

当我再次咀嚼,细细品味时,我突然发现,这本书向我们展示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那无坚不摧的友谊!赫敏和罗恩是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好朋友,平时赫敏和罗恩在一起,经常打打闹闹,但是当他们三人遇到危险时,总是团结在一起。当在得知哈利·波特的死讯后,赫敏和罗恩伤心地尖叫道:“不——哈利!”那情景仿佛赫敏和罗恩失去最珍贵的东西,这足以见证他们的友谊是多么深厚!

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身处险境不离不弃,靠着彼此的鼓励奋力反抗,勇敢面对。原来,友谊也能激发出如此强大的勇气!而我呢?别看我在武术比赛中像个“武林高手”,在大队部里我“性格泼辣”,身边常常有三五成群的好朋友,可是要谈到勇气,唉——真不好意思说出口,我──很胆小!

或许,你听到这个消息可能会吃惊,但这却是事实。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次我去鬼屋的经历。

刚刚来到鬼屋时,我十分地兴奋,脚一抬便上去了,颇有大将风范。等到全员坐好之后,我们便开始了鬼屋之旅。车开入了第一扇门,门“嘎吱”一声,在我们身后自动关闭了,我被吓得浑身一震。突然,一阵冷风“嗖”地吹过,一位美少女站在了我们的眼前,一步一步地微笑着朝我们走来。唉,原来是虚惊一场!随着车子的移动,我们离美少女越来越近,我正想细细端详,只见她的头发瞬间变成了一条条毒蛇,嘴里不停地吐着血淋淋的舌头,牙齿如白骨,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一道道阴森森的光。天哪,那两颗尖牙居然还滴着毒液。“美少女”眼中充斥着冷酷与邪恶,面容狰狞。她哈哈大笑着,近了,近了……朝我们猛扑过来了……我只感觉眼前一片黑暗,双手紧紧地蒙着眼睛,那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在屋内久久回荡。接下来的旅程,我只知道自己始终在黑暗中,断断续续听见其他人刺耳的尖叫声。直到妈妈拽着我的手,一丝温暖让我有了依靠,我方才慢慢睁开眼睛。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恐惧,有一种重生的感觉!现在,你们知道我有多么胆小了吧!

当我再次拿起《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时,猛然间,我获得了勇气。我想象着,如果我再次面对鬼屋,我一定会凭借自己的信念和朋友的支持,积极地面对,向它发起挑战。勇气,释放无穷的智慧,让人走出种种困境。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1500字


《哈利波特》这系列的作者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代表作。本系列一共有七部,自1997年至2007年历时十年完结。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这七部曲的完结之作。《哈利波特》前六部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巫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第七部的故事主要讲的是主角哈利波特十七岁生日前4天,他即将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可他却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四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十六年的充满他快乐回忆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波特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式对哈利波特十分不利,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他们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销毁伏地魔魂器的哈利波特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老魔杖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波特倒在伏地魔先抢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波特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虽然这是魔法类的科幻小说,但却无时无刻贯穿着几个关键字:爱和奉献。

首先就是爱。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的父母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是朋友之间互相的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波特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是恋人之间的单纯爱:爱情。当伏地魔知道了那个预言,并想置哈利于死地时,是亲情,是亲情救了哈利,是哈利的父亲詹姆拼死保护妻儿;当伏地魔靠进哈利,想杀死他时,哈利的母亲莉莉的咒语挡在了哈利和伏地魔的锁命咒之间——这是亲人之间无私的爱:亲情。

然后是奉献。凤凰社为了保护哈利波特能顺利的转移,6个人喝下复方汤剂化成了哈利波特的样子,但是哈利和海格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认出来了。但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跟凤凰社会和了。乔治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割掉了一只耳朵,穆罕迪被伏地魔杀死了。但他们却没抱怨,因为他们都知道想完成目标就会有牺牲,就要有人做出奉献。

这部的最后,哈利知道自己是最后一件魂器,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自杀但最后却又活了过来,这又何尝不是牺牲。他能舍弃自己的命去换千千万万人的命。

而这份奉献的精神也让我想到了沈石溪的小说《羚羊飞渡》,当羚羊群走到悬崖时,它们看着那需要跳一次过不去的悬崖,而又被逼至绝境,却没有退缩。它们当机立断分成老羚羊和年轻的羚羊两拨,而领头羊虽然先犹豫了但还是选择了牺牲选择了奉献。它们不作出牺牲,所有羚羊都会死,而做出牺牲,那便有一半的羚羊可以带着老一辈羚羊的信念活下去。当一只羚羊踩着另一只羚羊的背跳过悬崖时,它们的心情又何尝不是沉重的,它们做出这样的牺牲,只是为了让年轻的羚羊更好的活下去。

最后他打败了伏地魔,拯救了霍格沃兹。他也没有贪图任何东西,他用老魔杖修复了自己的魔杖,而老魔杖也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里,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爱和奉献,是这故事的根本,没有爱和奉献中的任何一个品质,这个故事就不会进行下去,而这世间也会变的残破不堪。而正是因为这两个品质,哈利能安然无恙的转移;正是因为这两个品质,才会有那么多人为了哈利而牺牲;正是因为这两个品质,哈利才能打败伏地魔并且死而复生。所以,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应该学会爱身边人,学会为身边人奉献。不需多大,只要有这份心就足够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600字


《哈利·波特》系列书籍共7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七部书中的最后一部。在作者J.K.罗琳的笔下,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边眼镜,额头上长着闪电疤痕,身披魔法斗篷的小巫师。

他,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他,是一个有着特殊身世的巫师;他,是人们心中的救世之星。他的命是由他父母的命换来的,他的肩上背负着消灭伏地魔的重担。他机智勇敢,有爱心,敢于向命运挑战。他不服于伏地魔的统治,向伏地魔宣战,为了那些死去的灵魂而战……

整部书的主题是——亲情、友情、师生情和爱情。而所谓的邪恶势力,则是冷漠、残酷、为了夺取权力而不惜抛弃自己身边的爱,甚至以他人生命为代价的人。在这部书中,我们会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无私、爱的伟大——多比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哈利的平安;斯内普冒着生命危险保护自己心上人的儿子;罗恩在伴随哈利逃亡途中仍惦念着家人的安全……

在伏地魔要求大家交出哈利·波特时:一个身影爬上了斯莱特林的桌子,哈利认出了那是潘西,她拼命摇动着手臂,尖叫,“他在那儿!波特在那儿!来人捉住他啊!” 还没等哈利开口,大批人群开始移动。他面前的格兰芬多的学生起身护住哈利,与斯莱特林的人对峙着。然后,赫奇帕奇的人都站了起来,几乎在同时拉文克劳的人也是如此,所有人都背对着哈利,所有人都转身冲着潘西,魔杖从四面八方伸出来,从长袍和袖子下伸出来……是同学情保护了他。

在哈利·波特危难时: 他们周围的空气冷了下来,哈利吸进去的空气在胸腔里凝结了。黑暗中出现了几个影子,漆黑的身形旋转着,成群结队地向城堡方向飘去,它们的脸上罩着兜帽,呼吸声格格作响…… 罗恩和赫敏站在他附近,他们身后的战斗声突然变弱,完全消失了,因为一种只有摄魂怪才能带来的寂静降临了,厚厚地包围了整个夜空…… “快,哈利!”是赫敏的声音,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守护神咒,哈利,快!” 他举起魔杖,然而一种充满陰暗的绝望在他的身上散播开来:弗雷德走了,海格也确实奄奄一息或者已经死了,还有更多他不知道的人在垂死挣扎,他感到他的灵魂似乎也已有一半离开了身体……“哈利,快!”赫敏尖叫道。 一百多个摄魂怪在前进,向他们这里滑行,一路吸收着快乐接近哈利,把绝望带给他,就像答应带他赴一场盛宴……

他看见罗恩银色的猎狗在空中突然出现,微弱地闪了闪,然后消失不见;他看见赫敏银色的水獭在半空中扭动,变淡了,还有他自己的魔杖在手中颤抖,他几乎要迎接这即将到来的湮没,什么都不必承诺,什么都感觉不到…… 接着,一只银色的野兔、一只野猪、一只狐狸从哈利、罗恩和赫敏的脑袋旁飞过,摄魂怪在这些动物逼近前退却了。又有三个人从黑暗中出现站到他们身边,他们伸出魔杖,继续发出他们的守护神,是卢娜、厄尼和西莫。是友情保护了他。

因为爱的力量,哈利才得以生存,也是因为爱的力量,哈利才得以取胜。多少人为爱而走在了这条抵挡的路上,他们反对冷漠和邪恶,他们赞扬纯洁的爱与思恋。哈利和那些为他而死的人一样,为了那些爱,早已准备为此放弃生命都在所不惜,他有勇气和足够的胆识。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愿意为自己身边的人付出,那么我们就有机会把冷漠和邪恶真真正正得消灭。用胆识、气魄、智慧和耐力,再加上我们周围的美好记忆和我们无所取的奉献,才能真正的让爱溢满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周围从此没有冷漠。让所有的人都团结起来吧,让世界洒满爱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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