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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喜欢你读后感

读《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后感作文1100字_初一读后感。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小学生可以通过阅读课外书籍,来缓解学习上的压力。阅读有助于提高小学生独立观察、思考的能力。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那么,小学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读《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后感作文1100字_初一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这本书真的对我影响很大的,说实话,看完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对自己的爱情又充满了期待。我时不时的在想,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他会是什么样的呢?是向F君一样的高冷学霸,还是向贺季晨一样优秀有魅力又多金,宠妻的男神,还是向林嘉歌一样事业有成的高富帅呢?好吧,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在爱情方面我确实是一个乐天派,有时也真的很自恋,觉得自己就是女主角,未来会有一个超帅超有才又多金还实力宠妻的高冷逗逼男神来守护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不是偶像剧,并不是每一个灰姑娘都能遇到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所以我又在幻想属于我的爱情又是怎么样的呢?我希望他是万人迷,我是灰姑娘,他不顾身份爱着我,我不顾流言守护他。可是幻想终究只能是幻想,于是我就奢望他只要足够优秀就可以,别的我不强求,水到渠成就好。(其实这句话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还算了解自己,我觉得我是一个虚荣心很强,真的超爱装酷,没那个资本又爱自恋的人,所以我说找一个一般般的人一起过就好,你信?我还是希望他是最好的,对于我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今天,我把乔一的微博刷完,真的被乔一和F君的爱情深深的打动了,那样的爱,真的,让我羡慕。看了乔一的微博,看了她和F君的生活点滴,我对爱情又充满了憧憬,我在想,未来要和我度过余生的那个人,我们以后的爱情是不是也像乔一和F君一样,互怼,在这善变的世界相互依偎,晚上在家一起吃饭,早上,我依偎在你怀里,欣赏阳光洒在你脸上的那种恬淡,放假一起去旅游,去感受生活……

真的,我希望乔一和F君一直好好的,你们不愿公布隐私我尊重你们,我只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带着我最爱的人去拜访乔一和F君,然后说:乔一姐姐,我十四岁那年看了你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就对属于我的爱情充满了期待,如今我找到了最爱我的那个人,他对我也很好,也希望你和F君一直好好的。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才发现自己早已偏离了主题。总之我现在就想告诉现在这个一心想着玩的你:你要好好学习,要不负未来,不负韶华,你想要的一切都要自己去争取,你想要谈一场好的恋爱,你就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去一所好的学校,去遇见更多优秀的人,扩大你的视野,充实你的大脑。而这些的前提就是你要有一个让人引以为傲的成绩和国色天香的容貌,你现在的你,两者都没有做到,何谈未来?不努力就没有未来可言,你现在的快乐要用十年后你十倍的泪水来抵换,所以,你愿意吗?还有就是你若是进了高等学府还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不要着急,你所经历的这些,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你,未来,会有一个优秀的男孩儿为你而迷,为你而痴,老天不是忘记了你,而是觉得这个女孩儿太好了,应该给她选一个最好的人,老天只是在反复斟酌,为你寻找良人。还有啊,人丑就要多读书,我们要学会用知识来伪装我们是白痴这个事实,用才华让那些年你深深迷恋又不敢告白的男神主动出击。记住,书本给我们带来的财富是无限的。

最后,那个要和我共度余生的你,这封信愿你未来可以看到,希望你用宠溺的眼神看着我说:你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傻?我看着你说:因为我知道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一定是我花光所有运气才遇到的,遇见你,我真的是走了狗屎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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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_初一读后感


“我总是要想到葵花,一排一排,种在小院门口。”这是《祖母的葵花》的开头,设置了一个悬念,让人忍不住想要读下去。最初看到这篇文章,是在试卷的阅读题上。这是一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语句十分优美,读着读着仿佛融入到了文章里面。 至今还记得那一句:“在一路的追寻中,绽放大朵大朵的黄花,黄得浓艳,是化不开的晴。”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景致啊。尽管是雨天,闭上眼睛,仍然能够感受到那浓烈的阳光、热烈的晴。

在那淡雅而不失华丽的语句中,我似乎看见童年的作者围着祖母,看她绣鞋花,一针下去,绿的是叶,再一针下去,黄的是花;又总拉扯葵花的花盘,看它弹跳一下,又把头颅昂上去的样子;还有等待瓜子成熟的时候,那种香香的期待。童年的一切,总是那样美好,那样纯真,就好像开不败的黄花,永远婆娑在心上,荡漾起一片水波粼粼,一片苦涩而又甜美的人生。

一切都令人回味。作者的童年,是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度过的。丝瓜,黄瓜,还有南瓜;小黄花,“乌子”,还有葵花。这些小生命陪伴着作者的童年,那是一种很幸福的感受。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小时候,我和朋友们搬别人家的砖头,自己搭成了一座“小房子”,又拿水粉涂了颜色;和伙伴们在房顶上“野餐”,还折了许多纸飞机;学骑自行车,学滑滑板,却摔得鼻青脸肿……结果搭成的“小房子”被大人推倒了,还把砖都搬走了;“野餐”时折的纸飞机“飞”到了楼下,被一个老人发现,去向家长告状去了;只有最后一个还好点儿,尽管身上“负伤”,但还是坚持学会了两样本事。

如今,我已升入初中,在紧张的学习氛围中,再也不能和伙伴们在一起痛快地玩耍了。只有这篇《祖母的葵花》,能让我回忆起那些愉快的经历,那美妙的童年之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_初一读后感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700字_初一读后感


若我们是向日葵,亲情就是太阳,给予我们温暖;若我们是种子,亲情就是泥土,滋润我们成长,若我们是鹰,亲情就是蓝天,让我们自由翱翔。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纳兰泽芸写的《父爱无须分辩》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亲情,今天带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这是在一个周末里,豆豆的爸爸和妈妈带着豆豆去爷爷奶奶家,一路上一家三口都是红光满面,十分开心,聪明可爱的豆豆还不时的逗爸妈开心,此时爸爸满眼温情的看着豆豆,与坐在身边的妻子相识一笑。他觉得心里的幸福就像电视上特技的镜头里的花一样。可是谁又能想到这一家人温馨幸福的厂面却是最后一次了,时间过的很快就要到爷爷奶奶家的时候,这列第3115次动车基本保持着234千米的时速运行,还像以前一样准时到达永嘉站。透过玻璃看到强烈的闪电像婉嫣的长蛇一样划过夜空,漆黑的夜色一瞬间亮如白昼,正常情况下,动车在这里只停一分钟,然而20分钟过去了,列车还没有动,这时传来了广播声:“由于前方雷电过大,列车不能……”

就在这时列车里发出了凄厉的尖叫声,爸爸紧紧的将豆豆搂在怀里,四周一片漆黑。爸爸不紧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而且又狠狠的甩到了车的另一头,他满身血淋淋的,骨头都断了,面孔不短受重创,但他还是紧紧的将自己的孩子搂在怀里,搂在怀里。慢慢的车停止了运行,而爸爸却睡着了,再也醒不过来了。

他用自己的生命换了孩子的幸存,如果在那一刹那,他松开抱着孩子的手,去保护自己的头,那么孩子就会受伤或死亡,自己就可以活下来,可他没有。他一直紧紧抱着自己的孩子,多么伟大的父爱啊!我要为父爱唱赞歌!

我喜欢这篇文章不仅是因为这感人的故事,而且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让我想起在在打工的父亲。父亲是一座高高的大山,让我们攀登领略山顶那迷人的景色,父亲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路,父亲是一棵参天大树,为我们撑起啦绿荫遮挡骄阳。

父亲同母亲一样无私,他不求回报,父爱是一种默默无闻,寓于无形之中的感情,只有用心的人才能体会到。

我是一只丑小鸭作文800字_初一读后感


其实,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是小鸭子,并不是天鹅。每个人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干了不起的事!想反,有的小鸭最后真的变成了丑小鸭,而有的小鸭却经过了精神考验,向天空冲去。张开翅膀展现最华美的自己。而我就立志要当白天鹅,而不甘愿做丑小鸭!

如果每个人都想成为白天鹅,那么必须接受考验,白天鹅不是温室里的花朵,他是北极的野草,高傲的立着,坚韧,挺拔!

在以前,我很自卑,自卑到连老师都要放弃的那种,我常常在课堂上发呆,想象自己拥有强悍的力量,一下过去,便将欺负我的人撂倒在地上,然后看着他们一脸惊愕的样子,得意的扬长而去。我常这样想,可世界依然没有发生变化,欺负我的人依然在欺负我,老师依然在教书,世界并没有因为我的想象而颠覆。

我就在痛苦中渡过了一天又一天。苦闷无处发泄,于是将所有的烦恼倾诉在一个密码本上。可是,不幸的是它被他们看见了。他们扔过来扔过去,我默默的站着,我知道他们玩够了会还给我,不巧的是班主任进来了,他拾起我的密码本,拂去上面的土,用心看了几页,然后说:放学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放学了,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进去后,发现老师正用红笔在我的本子上写画,老师看见我,点头示意我进去。眼睛一瞥,看见本子上的圈圈点点,内心不由得翻江倒海,各种猜测在我脑海中闪过,最后定格在一个念头上:发现就发现了,大不了就是收拾一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老师却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其实你的作文功底很好,为什么不努力呢?听到老师的话,我脑袋轰一声,然后一片空白。

在老师的循循善诱下,一学期后,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阳光、开朗,老师也为我骄傲!我的羽翼已经健全,翅膀也早已强健。或许,我,可以腾空而起。

《丑小鸭》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他为什么会成为白天鹅?而他的兄弟姐妹不行呢?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起跑线都是一样的,重要的是你怎么冲刺!

我喜欢你作文1500字_初三小说


就算我忘了我喜欢你,可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在我面前笑着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总觉得我的生活少了些什么东西,可又不知道到底少了什么,只能一天天那么过着,但心底的疑惑从未消退过。

这天我下班回家,刚到小区门口就看到一个好看的年轻男人靠在门那里。他长得真好看,我觉得他很眼熟,似乎在哪儿加过,就出神的盯了他好久。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突然回了头,我连忙转头,匆匆走进去。

路过他身边的时候我轻轻对他说了句对不起,然后马上跑回了家。

就在我快要忘记那个人的时候他又出现在了小区门口。难不成,他想讹我?就因为我看了他几眼?不对不对,也许,人家有事呢。我故作镇定的走过去,还冲他“友好”扭曲的笑了一下,然后匆匆回家。后来每一天,每当我下班回家时他都会出现在那个地方。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快速朝他走过去质问道“你为什么老截在这儿?”他笑着看着我,缓缓说“我只是,来这儿靠一下。”“那你,那你为什么每天都来这儿,额,靠着。”“风景不错。”我看了看这座破败的小区。好吧,这是个神经病。我善良的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兄弟,有病得治,不能拖着。”他又笑了,不同于往日温和的微笑,这回他笑出了声,还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这个人,怪好看的。我定了定神,赶紧往回跑,跑到一半回头大声对那个人说“喂!你早点回去吧,今天会下雨的。”我好像看到他眼睛闪了闪,有什么晶莹的东西掉在了地上,他对我挥了挥手,我就又转身回家了。

后来几天他都没有来过。突然出现,突然消失,奇奇怪怪的漂亮男人。

他有一个月没出现了。当我发现我竟然在计算他消失的时间时我有些惊讶,我为什么这么关心他,只是个陌生人而已。可我越努力想忘掉他他的笑容就越发放肆的出现在我生活里,开始只是在梦里,回来就算清醒着也好像能看见他。难道,我被神经病传染了?

就在我觉得应该去挂个神经科看看时他又出现了,还是在哪个地方,只不过这次他手里多了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像是一本书。我看着他,恍如隔世,竟然傻傻的问他“你是天使吗,或者是什么妖精,为什么你离开了,我这么想你,我明明都不认识你。”他又笑了,和阳光融在了一起,温暖又明亮。“我不是天使,也不是妖精,我是来找你的人。”他顿了顿,把手轻轻放在我的肩膀,低头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啊。”我,我喜欢他?我看着他,悄悄的说“好像,好像是有一点。”他把手里拿的东西给我,示意我翻开,那是一本相册,里面只有两个人,他和,我?我诧异的看着他,我并不记得我认识他,还和他拍了这么多照片。他轻轻抱住我,温柔的说“没事,就算你又忘了,我也可以让你重新记起你喜欢我。”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翻到相册最后一页时我的手有些颤抖,那是一张结婚照。

她天生患有一种疾病,每隔三年就会失去全部记忆,开始一种自己想象中的真实生活,没办法根治,也不能阻止。他们刚刚结婚,开始她很担忧,每天都会和他说“你要多和我说我们的事情,我怕忘记你。”他总是轻轻抱住她说“没关系,你怎么忘都行,我一定会让你重新想起喜欢我。”“好,那就那我们的初见当密语吧。”“嗯。”他们的初见和初次确定关系,那次她偷偷看他时被他发现了,他笑着看着眼前这个红了脸的小姑娘,声音清凉的说“每次我都一回头就能看到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他说,不管你怎么忘记我,怎么忘记过去,我也会用尽所有办法来到你身边,一直陪着你。

岁月,疾病,现实,不管是什么可怕的东西都不要害怕,你要相信,有一天你喜欢的人会笑着出现在你眼前,轻轻的问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是的,我很喜欢你”生活还是很美好的,不是吗 (^_^)

我作文500字_初一读后感


虫子,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太好的。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或者路边低矮的草丛里。没有人会喜欢他们,我小的时候就有一些怕虫子。而在假期里,跟随者《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在草虫的世界里进行了最有趣的一次旅行。 《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是作家郭风写的。文中,作者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小虫子,跟着其他虫子进入了奇妙的昆虫王国后的所见所闻。刚看到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生动,形象的语言所吸引住了。在作者的笔下,细小的草茎变成了粗大的森林;一只小小的虫子变成了游侠;草虫的村落里还有许多大街小巷,每一只虫子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它们分别是音乐家,气象员,工程师…我按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那些真是有趣的画面。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这小小的虫子,看似那么薄弱,那么渺小。它们也会有着如此丰富的生活。作为生物界里的弱者,这些小小的虫子们并没有任人宰割。这些渺小的生命们井井有序的生活,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弱点。我们人类作为世间万物的主宰,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破坏生态品衡,还时常的怨天忧命。却不如这些小小的虫子,过着平凡快乐的生活,踏踏实实的工作,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不向生活与困难屈服。 这些小小的虫子的确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以后也要像虫子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不向困难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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