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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学读后感1000字

《文学回忆录》读后感1000字。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我们在读一本中外经典名著时,会从中感受到与我们以往认知中不同的东西。当我们细心阅读完一部作品后,就会有独到的见解。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在读中外经典名著时你体会最深的是哪一本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文学回忆录》读后感1000字,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关于木心和《文学回忆录》的介绍,便在JD上买了一套。很快收到两本书,书的封面是精装的,两本书都很厚,封面颜色一本是浅黄,一本是深黄,不是通常的文学类书籍的封面设计,看上去有点怪异。

看了陈丹青写的小引和梁文道写的类似序言的文章《文学,局外人的回忆》,大概对这本书产生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有所了解,对木心的人生历程也有初步的触及。

看完目录,林林总总,古今中外,主题涉猎很广泛。迫不急待进入正文阅读,一开始介绍希腊古罗马神话和史诗部分,希腊诸神的名字读起来拗口,也难以记忆,读起来有点枯燥,但越往后读就越觉得有趣味。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也让我自觉所读的外国文学书籍还是冰山一角,要补的课很多,要读的书也很多,但人生苦短,书海无涯,只能是有选择地去阅读一些。

读木心讲述的《文学回忆录》,还是很有意思的,木心博览群书,口若悬河,再加上有那么一点目空一切、睥睨天下的感觉。但他的评价有什么是有独到见解,而且是真诚的,并不做作。他做导师应该也是有人格魅力的,如果能听他亲自讲课,一定更有意思。

利用不到两周的晚上时间,认真读完木心讲述并由陈丹青笔记整理的《文学回忆录》上下两册,意犹未尽,打算有时间再读读他的几部散文集子,先购买了一本《哥伦比亚的倒影》,希望能有更多的收获和感悟。

文学可以是爱好和休闲,把文学当作职业,靠它挣钱养家糊口不容易。木心曾经说过,文学是我的儿子,画画是女儿。在纽约,姐姐养着弟弟,卖掉了,就等于是嫁出去了;在国内,弟弟名气盖过了姐姐。木心原来学的是绘画,但文学成为他的终身追求,直到生命的终点。不合时宜乎?另辟蹊径乎? 功成名就乎?壮志未酬乎?也许只有时间会给出答案。

一个挚爱文学的人,虽然一生历经磨难,然而把他的毕生献给文学和艺术,活成了一个精神上的贵族。不论是中年出走美国,还是晚年回归故土,他有他的理由,也有他的选择,他是一个自尊和让人尊敬的人,后来者应该给与理解和尊重,虽然内心强大的他未必在意这些。

有尊严地活着,对普通人是一件难事,对一个有士大夫情怀的文人更是一件难事,但后者更能对自己的精神追求契而不舍,为之付出毕生而在所不惜。

木铎有心,清音万里。高尚的心灵和优秀的作品不会被千山万水所阻隔,也不会被时间长河所湮没,终会发出其璀璨的光芒,光耀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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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妓回忆录》读书笔记4000字


《苦妓回忆录》读书笔记4000字

一、

文:申申申;书名叫《苦妓回忆录》,译者:轩乐,不知道是不是笔名,很多译者的名字都不像真名。

最开始听说本书,还是高晓松的译本:《昔年种柳》,结合全书,这个意译的书名其实非常好。“昔年种柳”是一个典故,引自南北朝时庾信《枯树赋》,后面隐藏着“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二句,感慨年华逝去,非常切合本书主角,一个九十岁的老光棍,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感叹年华老去了。“昔年种柳”还是一个隐喻,汉语里把一种行为叫做“寻花问柳”,非常切合主角的行为。

网上也能找到某些爱好者的译本,多数选了“苦妓回忆录”这种译法,我也看到有《雏妓伤忆录》《我忧伤婊子的回忆》《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等等。据说“苦难婊子”版本是蒋方舟翻译的,网上查到的而已,我没法找伊证实。

无论如何,高晓松、蒋方舟以及其他爱好者,都声明了,他们是根据英译本转译过来的。就是说,由西班牙语翻译成英文,再由英文翻译成中文。

参照“传话游戏”的一般效果,经过两手的传话,应该还有七八成的可信度。

我大略读了读其他人的译本,(幸好本书不长),再对比我看的实体书,完全证实了先前的推测。确实只有七八成的可信度,甚至有些前后矛盾的地方,英译本竟采取了忽视的态度。

我所看的实体书,是根据西班牙原版翻译的,译者的履历,也是从事西葡语翻译,比英译本要可靠。

何况,英语和西语不同,西班牙语更加热情、活泼、跳脱,更适合幽默和讽刺的表达风格。

这不是我胡说。关于语言特点和民族性格,网上有很多的论文。例子:《民族性格在语言中的体现》(赵春晶)

汉语,语法灵活,同音字多,表述性强,所以汉族处事灵活,包容性强。德语,语法严谨,所以德国人处事呆板。诸如此类。当然,这仅仅是一种学说,没有充足的理论支持。

但确实,根据学习英文的经验,冗长又繁复的从句,往往令人难以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信息。所以,许多教人讲话的书,都强调要“听完对方的话”。汉语里就没有这种说法,因为日常对话里关键词都是先说出口的,无需听到最后。由此可推测,英美人的耐心估计要比中国人好一点。

回到本书,先不提内容,先说说翻译。忘记是谁说的,“许多译者,不是外文不好,而是中文不好”,所以他们翻译的东西读者看着费力。

比如本书的第一章,有些表达不好理解,很见翻译功力。

轩乐版,“房子唯一的缺点,是每日随着时间的推移,阳关会依次照进每扇窗户,因此,想要在炽热的阴影中睡个午觉,不得不将它们全部关严”。(《苦妓回忆录》)

——“炽热的阴影中睡个午觉”?是什么鬼?看不懂。

高晓松版,“房子唯一的缺点是阳光会在白天依次照进每一扇窗,午睡时得把它们一扇扇关上。”(《昔年种柳》)

——回避了阴影的问题。

蒋方舟版,“这个房子的唯一缺点,就是一天之内的阳光会依次照进窗户,而如果要在晦暗光线中午睡的话,必须把这些窗户一一关上。”(《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

——翻译水平很业余。

通过三个译者的努力,我们大致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在炽热的中午,想在阴影中睡个午觉,就得去关窗户”。

轩乐版,“我从没想过年龄能像房顶的窟窿一样,指示着一个人还有多久可活”。(《苦妓回忆录》)

——拜托了大哥,你这又是啥意思?房顶窟窿占卜法?我房顶没有窟窿怎么办?

高晓松版,“我从没料到岁数这玩意能像房顶的窟窿数目一样让人清楚地数出你还有几天活头。”(《昔年种柳》)

——变换了一种说法,但是好歹能看懂了。

蒋方舟版,“我从来没把年月看成是象征一个人所剩之寿命的漏水屋顶。”(《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

——小姐姐,你这就完全翻译错了。

好吧,我根本无意比较这三个人的翻译,何况又不是按照一个文本翻译的。

就算比较,工作量太大,我又不是写论文,没必要,大家肯定也不喜欢看。

挑选这两处描写,是因为它实在令人费解。

另外,我还想引用一处翻译,说明西班牙语和英语的不同,也说明翻译风格的重要性。

主角当外语老师期间,给学生们朗诵过一首诗,结果得了个外号。

轩乐版,“老了以后,我才偶然间得知了学生们在背后给我起的烂绰号:‘荒芜山岗老师’”。(《苦妓回忆录》)

高晓松版,“在老去后我对着镜子忽然明白了那时学生们在背后给我起的外号:阴霾山岗桑。”(《昔年种柳》)

蒋方舟版,“直到我成为一个老人,我才恍然大悟那些淘气的孩子在背后给我起的绰号:阴山先生。”(《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

——这个外号肯定是非常搞笑的,主角读的诗是悲古伤今的,两者对比,才能显出滑稽。

三个版本里,只有“矮大紧”版,译出了幽默的效果。高晓松版翻译不一定准,但是采用老北京话来翻译,确实能够表现出原文的幽默和跳脱。

《苦妓回忆录》这个“高大上”的译名非常有欺骗性,仿佛是一本苦大仇深的名著。

但是,读完全书的我,确确实实的告诉想读的朋友,这是一本“色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幽默小书,不是什么“最好的作品”,也不是什么“名著”,更没有它所背负的“最后一部作品”名声那么沉重。

它非常的轻松、咸湿、不雅,不是一个能够随便推荐给异性朋友的书。

据说它“创西班牙语出版奇迹:首印130万册,一周内加印50万册。”。这个印数在中国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哥伦比亚全国人口还不到5000万,就算在全球西班牙语地区发行,“按照第一语言使用者数量排名,约有4.37亿人”。

在13.83亿人(2016年)的国内,印数能达到百万,都算一流的畅销书了,何况在西班牙语地区。这种印数能说明很多问题,一、马尔克斯名气够大。二、这本书也很好看。

好看到什么程度呢?

开篇,就是一个寻花问柳到九十岁的老大爷,给八十岁左右的老鸨子打电话,要和一个处女“为爱鼓掌”。

而后突然奇想,想把自己这荒唐的花柳一生写一部回忆录,就是书名《苦妓回忆录》。

实际上,他并没有写完,或者说根本没有动笔。因为书中的时间只有一年,当他九十一岁时,这部回忆录还没有问世,他却快要离世了。或许是在一百岁时,死于幸福的爱情。

二、

书中的精彩语句:

“世上最后的处女只能你们这种生在八月份的处女座的人了。”

“那时候我听说,人衰老的第一个征兆就是开始像自己的父亲”

“现在的我会嘲笑那些像医生咨询的八十多岁的小伙子,他们被某些突如其来的情况彻底吓坏了,却不知到了九十岁事情会更糟糕。”

“每星期我都会在红灯区睡两三晚,床伴的数量之多甚至让我两次荣膺年度客户桂冠。”

有趣的一点,这段话的后半段是英译本没有的:

“唉,老爷,她发出凄郁的哀叹,那里不是用来进而是用来出的。”

但是,去掉这句话,就无法和后文相呼应了,女仆说自己“依然是个处女”。

这句能看出名作家的功力了,仅仅是一句话,随便删掉都会造成残缺。

三、

以下是各章的大略情节,严重剧透警告。

第一章

本章前后呼应。开头写了主角想找一个雏儿。中间部分,主角大略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人生:未曾娶妻、寻花问柳的;当了四十年的电讯编辑;读书笔记教过西班牙语和拉丁语法;写了半个多世纪的周日专栏。结尾部分,他见到了已经昏睡的小姑娘。后来发生的事情和川端康成《睡美人》的情节相仿,他和小姑娘睡了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二章

主角又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人生,差点堕入婚姻的经历,当然,他在最后关头逃婚了。报社的诸人为他庆祝九十岁的生日。他领到了一只安哥拉猫。本章结尾,负责人的老鸨子再次打来电话——毕竟,按照世俗的观点,如果雏儿没有提供服务,客人大可不必付钱——他们又约了一个时间,他,小姑娘,再次相会。

第三章

主角给至今不知名字的小姑娘起了个代号。“黛尔加迪娜”,是一首歌谣里的女子名。他们如期相约,睡一晚,什么都不发生。

主角的专栏换了主题:恋爱的主题。

主角有了一段似梦似幻的经历,暴雨冲进他的房子,他和小姑娘一起抢救藏书。

主角在和小姑娘相约的卧室镜子上发现了一行用口红写的字:老虎不觅远食。

过了一段时间,主角在镜子上写道:我的小姑娘,在这世上我们两个孤单做伴。

他为小姑娘庆祝生日,送了生日礼物:一辆自行车。再次写道:黛尔加迪娜,我的生命,圣诞节的微风已经来了。

(请注意,至此,书里没有一句他和小姑娘的直接对话,两人可能始终是陪睡的关系。)

最后,小姑娘送了他一张圣诞卡片:“给我的丑爸爸”。

第四章

故事的转折点。妓院里发生了一场凶杀案,主角帮着处理了遗体。随后老鸨出去避难,也带走了小姑娘的消息。主角到处都没有找到小姑娘。失去了小姑娘,猫的戏份加重了,直到小姑娘回来,主角怀疑老鸨把小姑娘的贞洁出售了,醋意大发,砸烂了卧室的东西。但是,老鸨解释,小姑娘仍是纯洁的,她只是成熟了。

第五章

主角再次回顾了一生的某些片段,也遇到了一些从前的人,知晓了母亲的某个小秘密。但是,有一件事非常确定,在他九十一岁时,爱上了黛尔加迪娜。

四、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可谓大神级的作家了。我的任何评论,都显得僭越,因为我自觉还没有足够的阅历和能力,去评判大师的好坏。何况,本书大师并没有失手,保持了一贯的水准。本文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九十岁的人重获新生的故事,如文章结尾所说:

“终于,真正的生活开始了,我的心安然无恙,注定会在百岁之后的某日,在幸福的弥留之际死于美好的爱情。”

九十岁,又老又丑又过时,领着微薄养老金的人都能重获新生、收获爱情,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放弃自己的生活呢?

或许,你曾经想无数次的把生活推翻重来;或许,你曾懊悔自己一时的懦弱错过了美好的爱情;或许,你曾经事业有成风光一时,或是一事无成陷入谷底。或许,你蹉跎时光,你搞砸了一切,你厌恶了现在的生活,你曾经渴望的已经如白日梦般无法跟人说起……

那又怎样呢?谁又去定义人生的得失呢?或许你浑浑噩噩,却活到了九十岁呢?回头看看那些辉煌一时的人,除了你,就连他们的后代都不怎么记得。或许你仅仅是收获了一份真挚的爱情呢?那是许多所谓成功的人苦求而不得的。

面对生活吧,无须计较,世上所有人都是和孤单做伴,无人例外。

好了,本期读书笔记就到这里,啊,三千多字的读书笔记也不是那么好写(﹏。)。下一篇,写恰克·帕拉尼克的《肠子》,心理承受能力弱的朋友,千万不要看~!

《文学履途》读后感1000字


《文学履途》读后感1000字:

《文学履途:漫游在伟大故事诞生之地》是《纽约时报》“文学旅行”的专栏结集。“文学履途”开设超过20年,每期特邀一个作者,让他们前往自己钟爱的文学大师的灵感之路旅行,挖掘大师们与城市的轶闻,探索城市是如何激发这些杰出作家写出旷世佳作的,每个故事都将提供一种全新的视角,令人重新看待这些大师和他们的缪斯之地。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跟着作者去到凯鲁亚克生活的那座叫做孤凉峰的山峰,知道了《在路上》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现的思路,他在年轻时的迷茫无助,以及在尿不拉屎的山峰上如何与孤独斗争直到与孤独最终握手言和,也知道为啥凯鲁亚克的书那么碎碎念,虽然书最终成型在10年后,可是孤凉峰上那孤独的63天,在与自己相处的那段时间里,他一定得到了与众不同的提示。

而在这本书里,也让我发现原来达希尔‘’哈米特竟然是黑色电影的鼻祖耶!《马耳他之鹰》是他的代表作,他的小说冷酷硬汉,给我的感觉总是黑色的,好像总在暗夜里发生故事,而更感谢他给了我一个总是黑兮兮的旧金山。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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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叫绝的是,他去了小说里的街道,酒吧,让你跟着他仿佛亲临其境的又去旅游了一次,而难得可贵的是,那些上个世纪的街道酒吧都变化不大,让你有迹可循。

感谢兰登.Y.琼斯这个《人物》《财富》的编辑主任,在他生涯的15年中,他每年都会和妻子去重走《洛丽塔》作者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走过的路,巧合的是,作者本人也是因工作关系,至少有5年一直从新泽西开到北洛基山脉。对于这本说不上让我痴迷还是赞叹还是厌恶的小说,知道小说的发生地以及作者的灵感之路,或多或少好像会感觉舒服一些,同时也惊叹在那样沿途简陋的汽车旅馆农业牧场,作者感情细腻而丰富的情感描写,也知道了其实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很纠结也害怕受到批评,几次烧稿,幸亏是他聪明的妻子都果断的把稿子抢救回来,并最终让《洛丽塔》有机会面世!

以及海明威与马德里,让我们知道马德里在海明威心里的重要位置,海明威当初在马德里喜欢的酒店,常去的餐厅,爱喝的鸡尾酒,都是深深的影响他的思想源泉,而感谢欧洲的古老文化,上个世纪的餐厅酒店在今天我们依然都可以寻得到。

感谢这个《文学履途》专栏的出现,让这些优雅的才华横溢的专栏作者会带我们去到大师们的缪斯之城,让我们对大师们的杰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更在心里有了坐标,这样一来那个遥远的城市与你将不在陌生,即便你没去过,也对那个城市有了一定维度的了解和认知。而当你踏上那个城市时你会心目了然的去看待那个城市,甚至你会透过大师的作品感受到城市的温度。

《多难登临录》读后感1000字


此书为张五常教授08年9月至09年6月期间一些文章短评的合集,书名取自杜甫的一首七律《登楼》中万方多难此登临。文章不长,三五页就一篇,但是表达的观点却很多,语言犀利,字字珠玑,值得一读。很多观点有开阔思路的功效,虽然还仅仅是观点,缺乏实际操作的具体步骤,但是也足够给人启发了。作者围绕新劳动法和金融危机提出了很多观点,我举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
一、作者提出新劳动法是错误的,中国新《劳动合同法》杀伤力太强,它实质上使劳动力资源没有得到很好地利用,没有得到上升的机会,最低工资标准导致企业成本上升,于是裁员,裁的都是最不具技能的劳苦大众,实行新劳动法会让大批企业破产。
二、废除经济规律期待企业转型是不可行的,没有任何产业升级是规划出来的,都要按照资源禀赋不断升级。
三、美国发生金融危机的原因:1、金融制度腐化;2、是金融衍生品纵横交错,使得牵一发而动全身;3、金融危机是浮沙指数(借贷与抵押的比率称为浮沙指数)过高,金融业过于发达使得无法和实体经济接轨。
四、中国如何应对金融危机:1、搞国际金融中心,取消外汇管制;2、取消宏观调控中的货币政策;3、取消新《劳动合同法》;4、采取一篮子的货币准绳;5、鼓励内供远胜鼓励内需;6、人民币升值不如取消进口税,汇率贬值预期压不住,升值预期好压。
五、他认为中国医疗改革有两大困扰:其一是顾客(指病人)一般不知道购买的(指医疗)是什么,为医者的欺骗行为容易发生。其二是医疗这个行业,历来利益团体繁多:从医生到护士到医院到官员到药厂到药商,都有他们的利益要求。面对此况,他建议道:政府要完全不管任何团体的利益,只集中于病人的利益上细想。并且还详细阐述:经济理论说,只要病人的利益获得维护,有关医疗的各行各业也会得到维护。这正如市场上的任何产品,只要消费者满意,所有产出及提供产品的人的利益都会得到适当的回报。所以在他看来,应该加强改革力度,任何略带奢侈的制度都不要考虑。
读完这本书感觉很有意思,作者书写直白简单、用语通俗、紧扣时事、容易读懂,虽然作者文风火辣有点嚣张有自吹自擂的感觉,但是能让读者轻松地学点知识,很多观点我觉得非常正确,由其是对《劳动合同法》、货币政策、金融风暴都有比较独特的见解。还有一点,作者很关注底层大众的自力更生的机会,这一思想贯穿于书中,他在《不救工业,楼市何救哉》一文中这样说到:新劳动合同法意图协助劳工,但除了很少的一部分,尤其是那一小撮要搞事图利的人,基本上此法是害了穷人自力更生的机会。 经济发展要顾及的焦点,是穷人,尤其是穷家子弟。补贴不宜,因为长贫难顾,余下来就是要设法放开他们自力更生的机会了。他认为新劳动法的出炉不能让合作双方自由签定协定,只会增加彼此的勾心斗角,从而给工业建设的发展带来阻碍,进而危及楼市的寿命。这是令我感动的地方。

古典文学之美_《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


古典文学之美_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

我第一次读红楼梦时,还是在我九,十岁的时候。那时看,就感觉这本书很无聊,枯燥。可最讨厌的还是林黛玉,老是哭哭啼啼的,真真是让人厌烦,那时,我想:林黛玉也太柔弱了吧,竟经不起生活中的一小点的挫折,每次,遇到挫折就在那儿哭,这有用吗?当然没用。哭就可以解决事情了或是能改变事情的结果了?自然也没用了。那时候,我并不喜欢林黛玉,我更喜欢的还是薛宝钗,她很坚强并且沉着冷静,不似林黛玉般的哭哭啼啼;她也十分懂得世故圆滑,懂得在什么场面说什么话,又该在什么时候说。再来说说这本书的另一个主角_贾宝玉,他从小就爱跟贾府里的女眷玩,一点都没有男子汉应有的气概(我本人这样认为,以上都是本人自己对红楼梦的观点。)_也真是巧了,在他满岁抓周的时候,他竟抓了一些胭脂水粉,这让贾老爷大失所望,可贾夫人还是把他当做自己的宝贝根子一样疼着。

再读的时候,是最近。我再读了一遍,竟也悟出了跟当时不一样的感悟:再次看时,竟不觉得她哭哭啼啼很惹人烦了,竟也觉得她直率,也小孩子气得很:宝玉说:“只许和你玩,替你解闷儿;不过偶然到她那里,就说这些闲话。”黛玉说:“好没意思的话!关我什么事?又没叫你替我解闷儿!还许你从此不理我呢!”说着,便赌气回房去了。看到这儿,我的嘴角勾起了微笑,不知是笑林黛玉的孩子气呢,还是笑宝玉呆雁似的言语。在书中悟出了一个道理:并不是每天大鱼大肉,丰衣足食的贵族们就是最好的,其实他们才是最惨的,在像清代那样封建社会,婚姻不是那些贵族们自己可以掌控的,他们(贵族们的长辈们)一般都是对自己的家族有利益的,要不然,嫁过去还有什么价值呢?

这也使贾,林两人纯洁的爱情撒下了悲戚,而凄美的花雨。也很好地铺垫了宝玉后来中举,却出走了的结局。既然,说到了贾府,就不得不说贾府从昌盛走到衰败的历程。

本来呢,贾府就很昌盛了,贾惜春成为了贵妃,可谓是锦上添花。因为还没有走到后头那么惨,所以那时候贾府一家子那叫个幸福快乐,轻松惬意啊!谁也没有料到之后,一天,贾贵妃要来探望她的娘家_贾府,因为贵妃在这儿之前,要帮许多的事情,所以将近夜晚才来到了贾府,她和贾老太太等人聊得正欢时,公公(太监)来叫贾惜春回宫,贾惜春依依不舍地和自己的亲人告别,便抬轿回宫了。巧的是,她回去之时也正是鬼神出没,生死轮回之时,也隐喻了贾惜春之死。也为了贾府日后的衰败做了铺垫。

这就是我读红楼梦的感受。

作者:福田区美莲小学六(1)班郭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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