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答苏武书的读后感800字

答苏武书的读后感800字

《李陵答苏武书》读后感2000字。

孟子曾说过:“饱食、暖衣而无书教,则近于禽兽。”因此,我们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中外经典名著,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只要我们认真的看过一本书并投入进去,就一定会在书中感悟到不一样的人生道理。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那么,你有没有写过有关中外经典名著的读后感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李陵答苏武书》读后感2000字,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剑划长空,谁与争锋?
带着浑身创伤,立于万丈悬崖,背对血红的夕阳,俯视悲怆的大地。
寒风穿透我的破衣,刺入我的伤口,飞进我的眼睛,浸泡我的灵魂。
我是英雄。 胡地玄冰,边土惨裂,但闻悲风萧条之声。凉秋九月,塞外草衰,夜不能寐。侧耳远听,胡笳互动,牧马悲鸣,吟啸成群,边声四起。晨坐听之,不觉泪下。
胡地的寒冰,严实地封住了最后一丝心灵的阳光;塞外的衰草, 无情地掩盖了心头最后一抹新绿;胡笳悲风,牧马长啸,汇成飘荡于天地间的苦涩音律。而在清冷的早晨,不知不觉顺着脸颊滚落的泪水,则证明那个独坐的人,心未曾死去。心还知道痛。
如果有一天,泪也干了呢?
那就只好笑了。
华丽厚实的帐篷,撑起来吧;大盆大碗的腥肉乳浆,端上来吧;青春健美的匈奴女子,舞起来吧! 让无国无家的汉族降将,大笑而醉,大醉而睡。
异方之乐,只令人悲。
举目言笑,谁与为欢?
人生行到如此山穷水尽之处,还能有什么云起之时呢?
英雄,遥远的梦。 李陵是战场上的英雄。首战之捷,令年轻的汉武帝神采飞扬,令泱泱西汉王朝举国狂欢。五千之众对十万之军,疲乏之兵对新羁之马的胜利,使英雄的光环如此光芒四射,如此绚丽夺目。
行军之难,忘记吧,战场上的英雄;歼敌之辛,忘记吧,战场上的英雄。拥抱你、包裹你的,只有斩将擎旗、追奔逐北、灭迹扫尘、斩其枭帅的胜利啊! 命运之轮飞快地旋转了。
匈奴既败,兴国之师,更练精兵,强逾十万,单于临阵,亲自合围。
客主之形,既不相如,步马之势,又甚悬殊。疲兵再战,一以当千。
死伤积野,余不满百,而皆扶病,不任干戈。兵尽矢穷,人无尺铁。
英雄成为战俘。战俘又成为降将。
战场上萦绕不散的血腥之中,李陵急促地呼吸着,念头闪电般地在脑海里掠过。先保性命,伺机逃脱,再报圣恩;再若苍天相佑,行反间之计也并非不可。
于是英雄的称号化为粉末。
于是垂老之年的母亲不得寿终。
于是妻子儿女清白无辜地死去。
于是,仰天锥心泣血。 自古英雄多寂寞。英雄不仅要寂寞,而且要有悲剧性的命运。
春秋战国,多少剑客义士奔走天地之间,慷慨悲歌,不惜断体舍命,以求忠义之名。英雄,必定要有铁与火的浇铸,血与泪的浸泡。彗星袭月,专诸刺王僚;白虹贯日,聂政刺韩傀;苍鹰击殿,要离刺庆忌;至于萧寒易水,千古悲歌,就是名传后世的荆轲刺秦王了。躯体不存,英雄的故事却众口传说,甚至子孙铭记。死得其所哉!
滚滚乌江之旁,西楚霸王缓缓回转马头,残阳衰草,对故人一声长笑:久别无恙乎?闻汉王以千邑买吾头,今当赠阁下。时不利兮骓不逝,虞姬虞姬奈若何。项王一去,佳人名马,慨然共死,英雄之号,岂有半分虚假? 历史的那一页,被项王书写得磅礴逼人,荡气回肠,以至后人常常忘记刘邦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项王若不死,即使靠着江东才俊,卷土重来,也未必能赢得如此众多的钦慕的心灵。于是虽死无悔矣。
然而,造化弄人,站在自己命运风口浪尖的一些人,若选择死亡的手段、短暂的痛苦,反而成不了英雄。因为这时,活着意味着每天都要背负起常人无法忍受的苦难;因为这时,活着意味着缚在万峰之巅,每天让雄鹰的利爪,攫去新长的心肝。因为这时,生不如死。
收到李陵这封书简的苏武,以单于之使的身份入虎狼之国,被单于羁留几十年。漠漠北方,莹莹湖边,独自一人在羊群、屈辱、思念的生活中苦苦支撑,看冰天雪地,看塞雁南迁,直到威武的青年变成了伛偻的老人,直到归家时老母已弃世,妻子已离堂。重返中土,在用陌生而又亲切的汉语夹道欢呼的人群中,苏武庄严地、颤巍巍地举起了这几十年生命的支柱那根已残损不堪、驳记斑斑的竹杖。那就是赋予使节代表国家权力的节杖。此时此景,唯怆然泪下,亦复何言?
因李陵一事而改变命运的司马迁,一夜之间,由士等级的太史令沦为阶下囚,并失去人的尊严。《报任安书》里沉痛地写道: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戮笑,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字字血泪,不忍卒读。死何其容易,生何其艰难! 活下来已是英雄所为,写出《史记》这样的皇皇巨著,更是英雄的丰功伟绩。
然而,李陵呢?
死,他能像乱世义士、西楚霸王那样成为英雄? 他不过是一个畏罪自杀的不忠不孝的逆臣贼子。
生,他能像使节苏武、司马子长那样成为英雄? 他不过是一个弃家弃国的苟且偷生的无耻小人。
生死不容,情何以堪? 什么是英雄?
如果快意恩仇是英雄,灭门之恨不共戴天。明妃尚在呜呜琵琶声中唱到: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
如果忠贞死国是英雄,那么忍辱负重地为国谋利反倒不是英雄? 匹夫之勇人人可逞,含污忍垢岂是常人所及。
如今他是孑然一身了。无亲,无家,无国。
这是最彻底的百年孤独。向着苍茫的天地和阴晦的命运狂呼,回答他的只有回音。
自古英雄多寂寞。
他却不是英雄。
一步之失,满盘皆输。他像天真的孩子一样认为,只要有卓越的才华和良善的动机,局势就会按照他的计划发展。命运的战车残酷无情地碾过。
他像所有的英雄一样,付出生命中常人不肯付出的东西,唯一不同的是,没有任何
回报。
英雄?
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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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从四书《大学》看人生读后感2000字


心路——从四书《大学》看人生读后感2000字

如果不是因为上BVM的课程,我也不会再去读《大学》这类的古典书籍。我一般不愿意去读文言文,一方面感觉读起来很有压力,一方面是有童年的背诵阴影。

我的记忆力一直不好,幼时背诵的第一首古诗是《回乡偶书》,我妈把这首诗讲了很多遍,用理解的方法帮助我记忆,可我还是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才背会。其中最难背诵的一句是“乡音未改鬓毛衰(cui)”,我当时不认识“鬓”和“衰”。我妈一遍遍地讲解:作者说自己家乡话没有改变,而胡子变得稀少了,形象地说明了自己变老了。可我背起来还是特别吃力,我不能理解为何要用:“bin/mao/cui”这几个不搭调的音来说明胡子变少了。待我把这首古诗吃力地背给大家听,背着小手期待得到夸奖,我妈却在笑话我脑袋瓜太笨了,还补刀说隔壁的乔××一会就能背会。这也导致在后来的若干年中,家人督促我学习的话都是:你不够聪明,还不该笨鸟先飞吗?

后来在父母的逼迫下,我又背诵了《唐诗三百首》、《千字文》,大量的背诵给父母挣足了面子,家里来了亲戚朋友,我都是被展示的那只“宠物”。背诵给带来了叔叔阿姨的夸耀,还有冰棍和零食,但是我一直不理解这些东西的真正价值。

这次在《心路》读到刘宏毅的解释:为什么要念《百家姓》呢?为了认识几个姓氏杂字?不是的,而是当你读《百家姓》的时候,“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蒋沈韩杨......”,你的心会一圈一圈,扩大开来,超越了我姓刘的,还有千姓万氏,小孩在读的时候,他的心胸会一点点扩大,这是潜移默化的功夫。

想想小时候,我背会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和“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会去中国地图上查找长江黄河的位置,也顺便认识了诸多城市的名字;在背会了“寒来暑往,秋收冬藏”,才开始理解农村的同学都有“麦假”,也联想到了家里在冬天用冰雪冷藏牛羊肉的方法。

很多古籍都成书于纸张出现之前,在使用竹简写字的年代,每个字一定是经过了作者的细心琢磨,一定是最恰当的那个字。福楼拜教导学生莫泊桑:“你说要表达的,只有一个词是最恰当的,一个动词或一个形容词,因此你得寻找,务必找到他,绝不要来个差不多,别用戏法来蒙混,逃避困难只会更困难,你一定要找到这个词。”我想,古人在面对重重的竹简时,怎会舍得在上面写一个多余字,写一个错字呢?而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都是千百年来私塾的必读科目,我们阅读它的好处不仅仅是认识汉字,也能够发现汉语言的血脉根基。

回到《大学》这本书,我在高中的时候有背过,现在大抵忘完了。而“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词语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本以为《心路》这本书是把《大学》给解释一遍,顺带理解古人修身治国的要义。读了几页就发现,本书是通过《大学》来学习如何处理内在的冲突,解决自身的矛盾,这是一本关注“个人修行”的书籍。

花了两个下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感触最深的莫过于“亲亲民”的阐释。顾名思义,“亲亲民”讲的是如何处理亲人之间的关系,而我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一直处理得不好,所以才更有共鸣。

刘宏毅说:不管父母慈不慈,我只问自己孝不孝,因为孝是提升我自己的,父母不慈是他们的因果,与我是两回事,我们不在一个道上......修行的本质是私,但是个大私,大私到极点就是大公,二者已经没有区别了。

刘丰说:家就是一个道场,是我们修行的道场......什么是爱和被爱?那就是感恩,是接受,是原谅,是包容。无条件地感恩、接受、原谅和包容,就是去分别,就是把自己跟别人的分别完全超越,会关照对方的立场,对对方无条件地尊重、感恩、接受和包容。家就是一个学会爱和被爱的地方。

这些文字我读了很多遍,我回想自己和父母赌气闹矛盾的时候,生活状态特别的糟糕,经常借打游戏和刷剧来逃避问题,还会做一些赌气的事情让他们无可奈何。无数次的冷战没有换来相互的谅解,而是加深了彼此的代沟。我想,自己应当做出一些改变来扭转能量的下跌,这样做最终还是为了我自己。

处理不好“亲亲民”的根本问题是“不相信自己本自具足”,当我们知道一切东西内在都有,身上拥有一切,我们才会在现实中不断地印证本自具足,不再单纯地奢求别人的爱,而是会吸引爱,甚而相信自己就是那个爱。

《心路》很好地阐释了东方人的幸福观,我想在随后写更多的经历和体悟也阐释和实践书中的理论,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是读《心路》和《大学》还是让我想到了很多幼时背书的样子,夏日早晨坐在阳台的蚊帐床边,迎着朝阳,吹着微风,学着古代秀才们摇头晃脑: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这满满的回忆不就是一种幸福嘛!作者:大鱼

读钱钟书围城心有体会2000字范文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你读过围城这本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围城20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并收藏。

读钱钟书围城心有体会2000字范文(一)

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

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可方渐鸿偏偏爱慕虚荣,看到他购买假文凭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假文凭,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读钱钟书围城心有体会2000字范文(二)

《围城》中主要塑造了这样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懦弱、懒散而且虚荣的方鸿渐,欧洲留学四年却换了三所大学,凭兴趣随意听了几门课。为了给亲朋一个交代,也为了给自己遮羞包丑,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文凭。回国后最初在“岳丈”的银行做职员,如笼中之鸟,一饮一啄都听命于人,甚是卑微低下。至于和苏小姐的交往也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方鸿渐不爱苏小姐,却从来没有明确回绝苏小姐对他的爱意,使苏小姐对他“爱的误会”越来越深。但直到遇到了“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时,才下决心彻底回绝了苏小姐。无奈由于苏小姐被拒绝后疯狂的报复和唐小姐严格的爱情标准,这段感情天折了。这时,三闾大学的聘书使方鸿渐还存有一点体面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

讲面子,自视很高的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的旅途中觉得与李梅亭、顾尔谦这样的宵小之徒为伍简直是“可耻的堕落”。在三间大学期间他一面对高松年用政客手腕办教育极为反感,一面直到他被解聘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刻,还幻想着校长派人送来教授聘书。回到上海再度失业后,孙柔嘉要他进自己姑母的工厂做事,他大喊道:“资本家走狗的走狗是不做的。”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一个“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和方鸿渐同去三闾大学的还有他的“同情兄”赵辛楣。他曾经是苏文纨的追求者,做过孙柔嘉的监护人,又是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学生。赵曾错误地把方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敌意和傲慢无礼的态度。还不惜暗中向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推荐了方鸿渐,想借此把方鸿渐和苏小姐分开。赵辛楣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赵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小姐的心思,却在见到年轻的汪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小姐相像,于是与汪太太有了似乎超越礼数的交往,但是赵辛楣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仓皇地离开了三闾大学。

三闾大学虽然地处湖南一个偏僻的乡下,但远非一方净土。道貌岸然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这个“老的”科学家找教授的出发点决不是为了教学,为的是好控制他们,因而他找的教授,诸如李梅亭、韩学愈、汪处厚、刘东方等都是些“没有名望的”“并非非有他们不可”的人。他不敢得

罪部里的次长,只好让他的伯父汪处厚做了中文系主任;以学校高价买了李梅亭的一箱子西药作为对老朋友的补偿。高校长有怕硬的一面就有欺软的一面。面对涉世不深、没什么身份背景的方鸿渐就大施手段、欺骗压榨,食言降其为副教授,狠狠给了方鸿渐一个下马威。堂堂国立大学的校长就是这样一个心术不正、老奸巨猾、玩弄权术的学术界政客。

—种是真正大的写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犹如上面写的校长。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讲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情场也罢,名利场也罢,乃至当时的整个旧中国就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围城》中这些人物身上的蜕变人格是在中西文化交会中所产生的畸形儿。他们在西方文化面前的盲目的崇拜反而加速了传统的国民性与媚外哲学的碰撞,使民族在惰性中又浸染上了西方商业文化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造成了人格的异化。

《围城》里,作者写的虽然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但《围城》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现了旧中国的背景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钱钟书自身驾驭语言的能力。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有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精深的理论研究,加上高超的想象能力,使《围城》中的比喻达到了出神人化的境地。方鸿渐的父亲、“岳丈”来信,都盼其能获得“博士”学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仿佛”之后的一句比喻,把当时的留学观念和留学文凭的巨大“功用”写得十分幽默、含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虽然人生时刻都存在围城,但是要看我们怎么去把握,怎么去感受,该近的近,该出的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围城,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读钱钟书围城心有体会2000字范文(三)

《围城》讲的是什么,讲的是情,其实再说深一点,就是以情说人生,大家都知道的那一句,“婚姻如围城,城中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人生诸事,大抵如此,拿感情说事,通用性比较好,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有人想唱歌,有人想跳舞,有人爱红妆,有人爱武装,可是但凡是人,那心中总有感情,无论是情场老手,还是得道高僧,也都有过当年,估计钱老深谙其道,所以讲述了一个叫方鸿渐的人的情感经历。

《围城》的主角就是方鸿渐,他一共遇到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这其中和鲍小姐是属于一夜风流,和余下三个才有感情纠葛。这三位女性,三种类型。先说苏文纨,苏文纨就是现在的白富美(也许没那么美),老爸是当官的,自己是博士,还是国外的博士,优秀到不要再优秀,一般人都觉得这种女人一定是要嫁牛人的了,就连方鸿渐家里的一向自负老太爷都说自己的儿子配不上她,可其实众人有所不知,有些这种什么都不缺的女人选择对象的时候反而不会过分挑剔财富与地位,因为她自己家就有嘛,她看中什么呢,因人而异吧,就苏文纨而言,估计是看上了方鸿渐那种有点迂腐的正直,加上有点才学,同时为人比较随和吧。不过她

没看出方鸿渐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这个待会再说。就方鸿渐跟其“竞争对手”赵辛楣相比,应该是赵辛楣胜出,但赵辛楣相对比较高傲,趾高气昂,这可不是苏大小姐所喜欢的,所以苦追却是追不到。(这里额外吐槽一下,其实个人觉得苏文纨就是觉得看方鸿渐比赵辛楣顺眼,也可以理解为在苏文纨眼里方鸿渐长得帅一点,人有时候就这么怪,众人之中就看某人顺眼,看某人不顺眼,没有理由。)

再说唐晓芙,书中最完美的女性,被称为“时代的罕物”,但又是作者笔墨最少的一位,就现实而言,理想化的东西不会存在,所以作者无法多加笔墨,因为越加越假。就本人个人观点,唐晓芙事实上是方鸿渐唯一爱上的女人,这个也待会再评。唐晓芙是什么类型呢,换做今天的说法,就是有点倾城,有点倾国,却不为世俗污染,仍然明媚的女子。尽管唐晓芙的父母说自己女儿是交际明星,但估计唐晓芙本人很纯,因为她说过一句很牛的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唐晓芙既然能说出这句话,说明她自己应该没有过去,所以才说这么有底气的一句话。她所谓的交际明星,就是不断地去结识朋友,估计男性居多,但她只是一般来往,从中找那个自己要找的人,终于,她发现了方鸿渐,可惜最后却无疾而终。个中原因,待会再说。

最后登场的是孙柔嘉,那个最后成为方鸿渐妻子的人。相对于前面两位,孙柔嘉就显得有点失色,没有那么显赫的背景,不倾城,不倾国,也不那么明媚,她本是三个当中综合得分最低的,却和方鸿渐走到了一起(当然,得到方鸿渐也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孙柔嘉从平庸到一开始根本没有进入到方鸿渐的眼帘,到最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男人,本来算是功成圆满,可是小说最后却是双方的争执与离开结束。

现在回过头来细说一下三位,先说方鸿渐遇到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很早就说“自己和苏文纨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走不到一起”,其实就是说只可以做朋友,没办法做恋人。说白了,就是没感觉。这让我想到一句爱情经典语:如果恋人分手后还能做朋友,要么是当初大家都只是玩玩而已,要么有人在默默忍受,还有你常听到的一句话s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这种,其实就是没感觉。至于方鸿渐为什么会没感觉呢,这个爱情问题是否需要理由呢?对于当事人来说,没感觉不需要理由,对于旁观者来说,还是要分析一下子的。

个人认为,方鸿渐对苏文纨没感觉主要有三个原因:一,苏文纨不是方鸿渐喜欢的类型,苏文纨是那种没办法给男人小鸟依人的感觉,虽然苏也在方鸿渐面前装过可爱,可是在方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二,苏文纨太优秀,让方的潜意识里感到自卑和不安;三,苏文纨性格太强势,这对于传统观念很强的方鸿渐以及他的家人来说是非常受不了的,在《围城》后面说孙柔嘉来到方家的时候,其父母特别是妯娌就特别看不惯孙的大小姐作风,要知道,孙柔嘉可是三位女主角中对方鸿渐够百依百顺的了,这样的尚且看不惯,那苏文纨更是为方家上下所不容了。所以,综上所述,苏文纨这样的贵族名校大小姐就被PK掉了。

再说第二位,唐晓芙同学,唐晓芙对于方鸿渐来说,可谓是一见钟情,用现在的话说,方鸿渐脑子里有一个对梦中情人描述的列表,当他看到唐晓芙的时候,就发现那张列表写的人就是唐晓芙,所以,方鸿渐可以说一来就爱上了唐晓芙。可是爱情和婚姻是两码事,爱是爱,并不代表可以走到一起,方鸿渐最终和唐晓芙分手告终,何故呢?一般人都看出至少有两点:一,方鸿渐太过于软弱,方鸿渐一个软弱的男人,遇到唐晓芙合得来还是因

为他年长唐晓芙很多,不然一样的被强势,另外,唐晓芙还有个超级强势的姐姐苏文纨,方鸿渐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其次,方鸿渐其实内心被唐晓芙的那句名言戳中了痛点,自认为自己这样老牛吃嫩草的行为有点不妥,更何况自己还有过一段风流史,更觉得脸上无光,之前苏文纨没有把这事告诉唐晓芙自己还可以瞒天过海,现在总不至于掩耳盗铃吧,所以还是算了。除了这两点理由我觉得还有更实际的东西,对方鸿渐来讲,唐晓芙这样一个活泼的少女,当真正到了婚姻的柴米油盐,真的还能像恋爱时打打网球那样吗,而对于唐晓芙来说,方鸿渐这么一个谈吐机智的大叔,却不善在职场发展,那拿什么来保证衣食无忧呢。

最后到了孙柔嘉时间,其实我个人不喜欢孙柔嘉,所以每次说到孙都有点不想多写,不过还是得把方鸿渐对孙的感觉写清楚,不然对不起读者的支持了。为什么方鸿渐会选择孙柔嘉?主要就在对方鸿渐的态度上,孙对方鸿渐是最好的,最上心的,大有愿意为对方付出以及想尽办法讨方的欢心,这到让我想到我们常说的态度决定一切,有时候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往往强者觉得不屑结果反而没做好,而弱者一来就觉得自己弱,努力了反而做成了。上面两位大小姐,虽说都爱过方鸿渐,不过她们心里面始终有一个观念,追求姑奶奶的人多了去了。想想苏文纨,光是在小说出现的就有赵辛楣这样的牛人,唐晓芙也是一群男人追,到了孙柔嘉,只剩下一个陆子潇这

种猥琐男喜欢她,所以她可以放下身段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方鸿渐,这就是孙柔嘉获得胜利的原因,她的手段以及态度,非常适合方鸿渐这样软弱而骨子里又十分传统的小生,所以她胜利了,不过好景不长啊,方鸿渐回到上海的落魄使得孙柔嘉也受不了了,想来也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孙柔嘉也是女人,于是对方鸿渐的不满日益明显,两人的矛盾在孙柔嘉的姑妈的撺掇下爆发,最后孙柔嘉离家去了姑妈家,方鸿渐也计划离开上海去重庆,小说结束。

小说结束,不过读者多会有两问,一是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未来如何,二是方鸿渐的人生如果可以重来,应该选择谁。

对于方鸿渐的婚姻的未来,其实钱钟书先生故意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情况,任由读者去猜想,我个人认为方鸿渐不会因此就跟孙柔嘉分手,还是就这样过,虽然作品上面写到孙柔嘉被姑妈接回家了,方鸿渐又想去重庆工作,但是不要忘了细节,一是方鸿渐离家而去的时候仍然想回去道歉好了,而且孙柔嘉回姑妈家的时候还在安排方鸿渐第二天的早饭,所以两人分手到不至于,只是不幸福罢了。再说了,旧时的人,对婚姻还是有几分尊重,不到最后一刻,不会说离就离。

第二个问题是方鸿渐应该选谁,在我看来,应该选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傻,以为找孙柔嘉自己就能够保住形象和颜面了,实在是可笑,自己没本事,迟早会被妻子骂没用,要敢面对现实,还不如一来就选择苏小姐,一样地在妻子面前没多大面子,但是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要高很多,何乐而不为。也许有人觉得这番说法过于现实,但是本来方鸿渐也不爱孙柔嘉啊,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选苏文纨。这时候又有人说,那唐晓芙呢,两人这么要好,写信都是一堆一堆的,克服一下不还有真爱么,我只能用一句歌词来说,“印象中爱情好像顶不住那时间”,婚姻跟爱情还是有很多不同,不懂的人自己去成长。

末了,想再说一下围城理论,我觉得无论做事什么,无论你在城中或是城外,尽量做好眼前就是了,人生本来如白驹过隙,任何一段时间,都是无法回去的属于你自己的唯一经历,且行且珍惜。

读钱钟书围城心有体会2000字范文(四)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杨绛先生《走在人生边上_自问自答》读后感


杨绛先生《走在人生边上_自问自答》读后感

1、神与鬼的问题

在世界主宰的问题上,杨绛先生是这样说的:“大自然想必有神明的主宰,物质按他的规定运动。所以相信大自然的神明,是由积累的知识,进而成为信念,而这个信念,又经过合理的反证,好像不能推翻,只能肯定。”

关于神与鬼的问题,杨绛先生举了一些她生活中遇到的听闻,得出结论:“谁也不能证实人世间是否有鬼。因为‘没有’无从证实;证实‘有’,倒好说。我们不能因为看不见而断为不存在。这句话不属于迷信吧?”

的确,完全没毛病。用理性推不翻的感性东西,还真不能轻率地以迷信待之。神鬼如此,神明的主宰亦是如此,俗语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所以最后问题还是归结在信念上,然而信念是由知识不断积累的结果。但是,个人觉得吧,知识的积累无止境,信念不能推翻,但未必就能肯定。但必须承认,有信念比没有使人更感到幸福与宁静,那是一种美的感受。

2、有关人的问题

对于人的问题,杨绛先生说的很好:“首先,人有灵魂,此处的灵魂应该指的活人的生命,死尸只有肉体,就没有生命。其次,人都有个性,个性是天生的,到老不变,人的体质不同,性情迥异。除去个性,人都有本性,即人性,全人类共有的本性。”仔细解剖一下自己,这种提取法完全没有毛病。

那么,什么是人的本性呢?

杨绛先生这样解释:“首先是‘食色性也’,食与色,人之大欲。其次是灵性良心,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食与色是就肉体层面来讲的,但是除了基本的生存和繁衍,人还追求美味和情趣。这也正如杨先生说的:“人之大欲,不仅仅是为了自身和后代的生存,还都图享受呢。”但个人觉得,在追求的过程中就上升到了精神层面了,也就是灵魂层面了。至于杨先生说的灵性良心的本性,这就应该完全是灵魂层面的吧。也许就是我追求人性之澄澈的一面吧!尽管一直在追求着,不过我想不明白,这人之本性“食与色”、“灵性良心”又是怎么来的呢?

当然,人既然有肉体和灵魂两面,辩证地考虑,必定满足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相互联系的发展规律。这也正是杨先生所说:“人是灵魂和肉体的结合,灵与肉各有各的本性。灵和肉是不和谐的。不和谐的双方,必然引起矛盾。有矛盾必有斗争,斗争可以不断,但矛盾必求统一。”

3、灵与肉的斗争和统一

既然有斗争,那么它们又是怎么斗争的呢?在灵与肉的斗争中,“我”站在那一边呢。

杨绛先生是这么说的:“灵性良心是人的本性,不依仗本性以外的任何支持。灵性良心不争不斗,只是屹立不动。在灵与肉的斗争中,灵魂和肉体是一伙,自称‘我’。灵性良心是斗争的对方,是‘我’的敌对面。灵魂虽然带上一个‘灵’字,并不灵,只是一条人命罢了。在灵与肉的斗争中,灵魂显然是在肉体的一面。这是肯定又肯定的。”

这里的“我”,杨先生说的是灵魂附在一个看得见的肉体上形成的一条人命。个人理解,“我”应该就是灵和肉统一后,内在感觉到的,所谓的“意志”或“意识”_最终做决定的东西。

杨先生还说了:“肉体的欲望,和人性里的灵性良心是不一致的。同在一个躯体之内,矛盾得不到解决,会导致精神分裂。矛盾必然要求统一。”

如果是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就需要反复考虑,仔细斟酌。如果只是欲念的克制,斗争可以反复,但往往是比较快速的。如果是一时一事,斗争的结果或是东风压倒西风,或西风压倒东风。每个人一辈子的行为,并不是一贯的。旁人对他的认识,也总是不全面的。尽管看到了他的一生,个人所见也各不相同。

然而,“灵与肉的斗争,灵性良心完全占上风的不多。血肉之躯吞没灵性良心,倒也不少。而最常见的,是不同程度的妥协。我们往往说:‘世上还是好人多。’这就是说,大凶大恶只是少数,完美的圣人也只是极少数的。处于中间地位的大多数,虽不是圣人,也算是好人了,其实他们只是对自己不够明智,不自觉地宽容了自己,都以为已经克制了“小我”,超脱了私心,不必再为难自己,可以心安理得了。其实他们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只是不同程度的自欺欺人。自欺不是故意,只是自知之明不足,没看透自己。”

是的,不为难自己的妥协没有程度,心安即是标准。所谓的自欺欺人其实也无关痛痒,只是大多数都不知道着他们的不知道。不过个人觉得,能够自知有不自欺的淡定与宁静,然而不能看透自己的也有着另一种的激情与欢乐,只不过这种物质主义上的享受追求,不足以像信仰一样长久地支撑我们维持心安,也易让人患上精神分裂。

4、天地生人的目的

讨论了人的肉与灵后,不禁让人去思考天地生人的目的是什么呢?且不论“天地”如何生人,在我看来,杨绛先生志在引导我们考虑如何看待人生这件玄乎的事,以及其意义又是什么。杨先生从几方面否定了人类文明是天地生人的目的,最后得出结论:“天地生人的目的,该是堪称万物之灵的人。人虽渺小,人生虽然短促,但是人能学,人能修身,人能自我完善。人的可贵在人自身。”

从长远来看,实在不好说天地生人的目的是什么,也许人的一生本来就毫无意义可言。人生的确没有意义,然而生活却有意义,生活的意义在于过着你认为有意义的生活。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就像杨绛先生所说的,人的可贵在人本身。是的,毫无疑问,如果修身的愉悦幸福感让某些人感到有意义,那么自我完善对这些人来说就是人生的目的。

5、受锻炼的是灵魂

既然人有肉和灵两面,而且自我完善是天地生人的目的。那么修身,修的是谁呢?

杨绛先生是这样说的:“人受锻炼,受锻炼的是肉体,由肉体的媒介,锻炼出来的是精神。”而且“肉体和灵魂是拧成一股的。一同作恶,也一同为善。一同受锻炼,一同不受锻炼。灵魂接受不接受锻炼,就有不同程度的成绩或罪孽。”

好像的确是这么回事,但是又是谁让“我”坚持接受锻炼呢?也许就是意志吧,意志也许是联系肉体和精神的纽带,受锻炼也是意志的体现。

6、人生的价值

写此书时,杨绛先生正值“人生边上”,正如她所说“我站在人生边上,向后看,是要探索人生的价值。人活一辈子,锻炼一辈子,总会有或多或少的成绩。能有成绩,就不是虚生此世了。向前看呢,再往前去就离开人世了。灵魂既然不死,就和灵魂自称的‘我’,还在一处呢。”

洗尽铅华,最后还得归于人最根本的问题上:人生一世,为的是什么?人生的价值是什么?我想,为什么非要寻找人生的价值,也许是经过人生各种经历后,是灵魂在发问,求的是内心深处的安稳。

然而,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人生的确是没有价值的。尽管我们上千年的儒学教我们士人的最高价值是明德于天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种文化属性,的确形成了灿烂的华夏文明,以及中华民族超常的凝聚力和韧性。但得承认这内化到个人,就是承认声名为人生最高的价值。但是“声名,活着也许对自己有用,死后只能被人利用了。”杨先生看的很明白:“聪明的年轻朋友们,坚信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至多只能留下些名气。那么,默默奉献的老实人,以及所有没有留下名气的人,活了一辈子,就是没有价值的了!有名的,只是绝少数;无名的倒是绝大多数呢。无怪活着的人一心要争求身后名了!”

《煮书》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煮书》这篇文章,它让我懂得了读书的目的和怎样煮书。

文章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作者问爷爷书为什么书要煮?爷爷说:这是指反复品味书的精华,把书读透。作者想了想,明白了。可要怎样去煮书呢?爷爷回答:可以先从语文书入手,体会文章的意思,这样写作才可以得心应手。

我自己也回想了一下,我平常是爱读书,可是只读一遍,并没有理解透文章的含义,所以,写作时总觉得缺些东西,轻描淡写,没有深意。以后我一定把读过的书再仔细地品味一番。我相信,我的作文水平一定会提高的!

我们来学习作文,除了学习一些基础知识以外,就是要多读书、多写作,读书是为了补充我们的知识,增加我们的见识;写作为了提高我们的文笔。只有不断的积累,练习,才能使我们的写作水平才能越来越高,也许我们以后能当作家呢!

我们要多读书,还要把看过的书煮一遍,感受书香,领悟道理,这样就能吸取的书中精华,不断进步。

作者简介: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师范附小四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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