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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读后感600字

《狼圈》的读后感2000字。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狼圈》的读后感2000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冬天对草原上所有的生灵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对狼族的考验比对其他动物更加严格。冬日里的微弱生机对狼群来说都是稍纵即逝的机会,因此狼群只能为此早做准备。

狼王把派往四方打探食物消息的狼召回,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以便确定攻击的种群和具体的作战方案,此时所有的狼都跃跃欲试,都等着狼王作出的最后决定。狼群的组织性、团结性、纪律性在此时发挥的淋漓尽致。大家都显得紧张而不慌乱,兴奋而不盲从。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做到这一点似乎并不难,可此时的狼群都因为长期的过度饥饿而使生命悬于一线之间,这样的冷静表现是冷人佩服的。

狼群不仅在决定进攻的时候很冷静,不慌乱,在退守的时候同样特是井然有序的。

遇到猎人的狼群在撤退中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浪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在自然界中,一群狼如果遇到强敌的进攻,他们会临危不惧,在狼王的指挥、协调下各持其职,狼群中的每一只狼会不顾一切的团结起来与对手展开争斗 ,直至把对手打败乃至杀死。

对于狼群来说,不管遇到任何的情况,它们都不会慌乱,这也要归功于千百年来狼在捕食与反捕食,侵袭和反侵袭的斗争中所锻炼出来的冷静、坚毅和智慧。

在现实生活中,竞争虽然不像狼在自然界中遇到的境况那么惊险,却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要做的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冷静。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在突发情况的时候不够冷静,从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使事情发生恶变,最终使自己成为当中的受害者。

遇事不慌乱、处事冷静是做人所需要一种的智慧。在平时的生活当中有许多矛盾不单单是靠肢体力量和靠鲁莽行动能够解决的,通常事情的完美解决都是在当事人经过了冷静思考之后因势利导的结果。冷静启迪人们要学会开动自己的大脑。用脑的过程,就是冷静思考的过程,就是产生智慧、办法、对策的过程。一个头脑容易发热、发胀,甚至像张飞一样炮仗性子一点火就着的人,通常是谈不上有多少处事智慧的,当然也不会把自己所遇到的矛盾解决的完好。搞不好到最后还会被人利用,或者火上浇油,甚至引火上身,从而产生对自己极为不利的后果。

遇事不慌乱、处事冷静还是一种修养。冷静的人会有一颗宁静的心,这是源自于一个人内在的修为。有的人冷静不下来,可能是心胸狭窄的原因,也可能是骄横跋扈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但是说到底还是自身修养不够。有好的修养的人,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就能自觉的克己和自律。受挫折时,不会唉声叹气,自暴自弃;获得褒奖时,也不会忘乎所以;最重要的是待人处世时,不至于浮躁轻狂,目中无人。

遇事不慌乱、处事冷静更是一个人自身力量的一种表现。俗话说有理不在声高。冷静的人并非是软弱可欺的人,也不是故作姿态、矫揉造作的人,更不是胆小如鼠、见风使舵的人,他们应该是审时度势,不轻佻、太张狂,沉着老练,注重人情世故的人。特别是在一个自己的团队、圈子当中,常常会看到有人会因为一语不和,便面红耳赤,对别人吼叫如雷,这种人貌似强大,其实却是他外厉内荏,头脑简单,底气不足的表现。这种人往往是不堪一击的,即便是自己手上占据有百分之百的真理,也会因不冷静而使胜利的天平滑向对方的一边。

人非草木,遇到不愉快的事情自然不会觉得无所谓,孔圣人除了要为国事家事操劳,还要为他学生的事情烦心。然而现实的社会是不会因你的烦恼而改变的,生活也不会因你的痛苦而失去色彩。一个人自己脚下的路,还需要自己去勇气地面对、冷静地思考、明智地抉择。与其陷入世事纷繁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还不如自己静下来冷静的好好想想今后应该怎么办,把挫折所带给自己的烦恼和胜利带来的暂时喜悦丢在一旁,不再去想它,因为它已经随风而去了,已经变成自己生活中的一段小小的插曲,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变得越来越微不足道。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很多的事情,有好事,有坏事,就像狼群一样会经历磨难、喜悦、高潮、低谷,但是有一颗处乱不惊的心是成功的必要前提。任凭风吹雨打,我自闲庭信步,是成功人士应有的态度。

面对困难与挫折,狼群没有选择退却,而是积极地用理智来克制失败对自身的打击,并学会冷静地面对现实。其实人也要向狼学习,遇事绝不要自乱阵脚,不慌乱就意味着我们有了找到解决办法的路径。冷静、理智,意味着成熟,也意味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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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的读后感2000字


之所以读了《狼牙》这部小说,是因为看了改编自刘猛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的电视剧《我是特种兵》,让我对军事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中国陆军特种部队狼牙部队的神秘生活产生了好奇心。

《狼牙》的作者是刘猛,青年导演、编剧、作家。是国内第一位集小说原创、编剧与导演于一身的青年艺术家,被誉为狼牙少帅。

该书是一本全景展示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狼牙部队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描写了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从出生到享誉世界的故事。小说以我军筹建狼牙特种部队为主线,讲述了军长刘勇军、大队长何志军、政委耿辉等职业军人鲜为人知的故事,刻画了刘晓飞、张雷、林锐等新青年士兵激情澎湃的热血传奇,同时,还描写了何小雨、刘芳芳、方子君等百合花一样的军中之花的爱恨情仇。小说摒弃了军事类文学作品的一贯的束之高阁, 再现了这群鲜活人物的生活和情感世界。

读《狼牙》首先令我震撼的是其中的热血男儿。从老一辈的何志军、刘勇军等到年轻一代的林锐、刘晓飞、张雷等,他们把自己的热血青春,男儿气概献给了祖国,献给了人民。在这没有炮火的和平年代,三代人的生命挥洒在激情澎湃的岁月之中。那种热血澎湃充斥着心灵,在如今这糜乱庸懒的城市之中,仿佛一针强心剂一般,让我们重新找回那种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傲然煞气,让我们找到男人体内流淌的血液,其中的兄弟情义,团体意识也令人为之震撼,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在为之震撼的同时,其中的爱恨情仇也令读者欲罢不能。爱恨情仇这一主线一直贯穿于老一辈军人何志军和新一代军人李勇、刘晓飞、张雷、林锐、刘芳芳、方子君等人的战斗岁月和内心,使特殊历史环境下特种部队的情感和当代新士兵的情感在爱恨情仇中相呼映照。

方子君是从南疆保卫战前线下来的战士,她十八岁时就在前线待了将近一年,也就在那时认识了张云,并渐渐喜欢上了张云,但张云却牺牲在了南疆保卫战的战场上。从前线回来以后,方子君始终不能忘记张云,当他遇到张云的亲兄弟张雷时,又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张云的影子。但她内心十分矛盾,她不能喜欢张雷,她不想让张雷成为张云的替代品。每当看到张雷时就会勾起她的痛楚,最终她发现他已经爱上了张雷,她决定和张雷结婚。但军长刘勇军的女儿刘芳芳也喜欢张雷,芳芳的母亲依仗权势来逼迫方子君放弃张雷,最终方子君放弃张雷嫁给了陈勇。

情感纠葛的描写叙述,让特种部队的士兵在神秘面纱后变得越发清晰起来,不再那么神秘而束之高阁,从方子君、张雷、刘芳芳等人的身上我们也不难看出。

何小雨是军长何志军的女儿,她与张晓飞从小在一起长大,张晓飞进入了特种部队,何小雨考进军医医院,两人很自然的走入了婚姻的殿堂。但是,在后来的一次塌方中,何小雨为了保护伤员,悬石砸在了她的安全帽上,何小雨眼前一黑,接着就彻底黑了。这次意外,导致何小雨重型颅脑损伤,生命虽然没有危险,却短时间内无法脱离昏迷、无知觉状态。何小雨在昏迷中生下了他们的女儿小雪。小说结局何小雨依旧躺在病床上,张晓飞吻着妻子的手,告诉她女儿会说话了,女儿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随后张晓飞唱起了何小雨最喜欢的那首《闪亮的日子》,小说在张晓飞的歌声中结束了。

刘猛在描写老一辈新一代人的生活和情感世界,描写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时,并不是单纯的男女之间的爱恨情仇,是特种部队、是军人这一职业下所产生的爱恨情仇。如果这些爱恨情仇是发生在另一背景下,不是发生在特种部队狼牙部队的生活中,也许就会有不一样的经历和结果。

作者从他们的爱恨情仇中,展现了在和平年代,仍有这样一支精锐部队为了祖国、为了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在奋斗,他们拥也有热血青春的澎湃!水乳交融的激情!但在国家荣誉之前!他们埋藏了自己的泪水心酸!

在大山深处热血男儿们,用血肉身躯铸造着自己的生命价值。张云在南疆保卫战中牺牲,班长田大牛,蒙古兵乌云等也相继牺牲。他们的名字无人知晓,他们的功绩永远长存,他们是中国陆军特种兵,这是他们共同的名字。狼牙,是他们至高无上的荣誉。

在中国陆军特种兵,在这群热血男儿的背后,还有他们深爱的人,爱他们的人在和他们一起为这个神圣的职业无私的付出。他们比我们普通的人要承受更多,她们所爱的人也随时会牺牲,但她们都一一承受了。她们为此感到自豪,把自己的热血青春献给了中国陆军特种部队,献给了祖国和人民。

是中国陆军特种部队,是狼牙特种大队,造就了他们的爱恨情仇。在这爱恨情仇中,我们从中窥见了他们神秘的生活,也从中感受了他们的至高无上的,无私的价值观、人生观。维护祖国与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就是他们神圣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让我们对中国陆军特种部队神秘生活有了了解,也让我们在他们的爱恨情仇中得到了精神上的洗礼和震撼。

《狼王梦》的读后感2000字


(小序:记得小时候,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虽然我很喜欢读书,但往往是书非借不能读也,因为家里一本收藏的书都没有。直到十岁那年,父亲终于给我买了属于我的第一本书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令我深受震撼,通过文字,我触摸到了动物的灵魂。从此,我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时至今日,我在教书时,总不忘向孩子们推荐沈石溪的作品。令我想不到的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在我们班竟掀起了一股读书热潮。有一个学生几乎买了沈石溪的所有作品,还主动借给我看。我在感叹现在的孩子真是幸福之余,也有幸读了好几本沈石溪的作品,如《雪豹悲歌》、《红飘带狮王》、《红豺》、《狼王梦》等。)

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一只只凶残的动物走近了我,而我也借助文字走进了它们的内心世界。尤其是《狼王梦》,更是让我震撼而唏嘘不已。与此同时,也引起了我对于人类母性与追求梦想问题的思考。

故事讲的是在辽阔的草原上,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与公狼黑桑相爱,怀上了狼种。可是黑桑在争夺狼王的斗争中惨死。紫岚在与猎狗的战斗中艰难地生下了四只狼崽。为了实现丈夫生前要当狼王的遗愿,它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孩子们培养成狼王。老大黑仔最像父亲,紫岚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它身上,把全部母爱都倾注在它身上,每次哺乳总是先让黑仔吃饱。可惜黑仔还未长大就被金雕叼走了。

紫岚的心都要碎了。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老二蓝魂儿来顶替黑仔实现狼王梦了。长大后的蓝魂儿桀骜不驯。它超群的胆量不久就赢得了众狼的尊敬。紫岚更是高兴,实现狼王梦已为时不远了。然而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狩猎时冲在最前面,不幸踩中了猎夹。紫岚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救不出儿子,最后竟无比悲哀的咬死了蓝魂儿,并把尸体咬断两截拖回深山。

读到这里时,我落泪了。看着母子依依诀别的场景,我为母爱感动;看到紫岚面对儿子的灾难无能为力时,我为之痛心;可看到紫岚为了孩子不落入猎人之手,竟亲口杀死儿子的做法时又令我震惊。何以狼的母爱竟如此残酷?

只能轮到最后一支公狼双毛来实现黑桑的梦想了。可是双毛不仅长得过于瘦弱,而且由于长期不受重视,养成了十足的奴性。紫岚为了拯救双毛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可谓是煞费苦心。苦肉计、激将法一一用上,甚至弄残了自己的身体,终于重塑了一个双毛。该让双毛在争夺狼王中显显身手了。可惜深藏于双毛内心深处的卑怯与软弱令它功亏一篑,而且命丧黄泉了。

紫岚伤心得几乎昏了过去,它彻底绝望了。我以为它会就这样认命吧,服输吧。可令我想不到的是它在极端痛苦与孤独中又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紫岚咬死了媚媚喜欢的公狼,因为他不够强壮。又硬塞了一只够强壮的公狼给媚媚,为的是自己的狼孙遗传基因够优良。可为此,它付出了更惨重的代价,女儿不再认它。它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老狼。最后,它为了未来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是一个关于狼的故事,更是一个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孩子们一个个死去,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但它没有灰心,至死不悔。它把它全部的母爱都倾注在下一代,甚至下一代的下一代身上。它的人生中已没有了自我。它呕心沥血,与命运斗争,与环境斗争,与对手斗争。它有专一的目标,有锲而不舍、执着追求的精神。

我喜欢紫岚,因为它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是一位执着的梦想家。人类的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依然存在,在竞争中顽强地生存和追求辉煌的内核是永远不会变的。紫岚的精神或许会给许多生活在现代都市法则中竞争的人们一些启示吧。

可我又不喜欢紫岚。它把自己不能实现的梦想完全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正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们一个个推向了绝路。它的母爱是残酷的,也是自私的。它亲手断送了蓝魂的性命,它逼着双毛走上了绝路,它亲手毁了媚媚的幸福。虽然,它也是为了它们好,可这种好孩子们接受吗?我不禁对它的母爱产生了质疑,这种母爱是不是太残酷了?

再说梦想,人生的确不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就没有生活的动力。可紫岚为了这个伟大的梦想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惨重了吧?这样固执的追求,真的值吗?假如放弃这个梦想,它们母子几个的一生会不会更幸福呢?

孰是孰非谁又能说得清楚?

当然,狼道是残忍的,人道远比狼道更温柔。但其内在的核心还是有许多互通之处的。反省我们人道,人类的母爱似乎更多些溺爱,可许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们,在学习上威逼孩子之时,在婚恋上决定孩子未来幸福之时,想一想这样做真的对他们好吗?在追求梦想之时,再想一想我们的梦想切合实际吗?我们有没有过于偏执?自己不能实现的梦想有必要让孩子来实现吗?

最后我想说,狼的母爱是残酷的,但我们人类的母爱是伟大的,因为其中多了理解;梦想是应该拥有的,为了梦想而执着追求也是应该的,但要审视自己是否过于偏执?千万不要为了不切实际的梦想而固执到底。

《狼王梦》读后感 (2000字)


读《狼王梦》有感

狼很多人或动物对狼的观点都是一致的,它们是那么的凶悍,冷漠,没血性的家伙。它们没人疼,没人爱,只有一堆带有厌恶的说法。但是,它们却是这世界上最专情的动物:它们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如果它的伴侣离它而去,它就会离开它的群体,孤独一生,每当月圆的时候,它就会对月悲鸣,以抒发对爱侣的思念,直至终老,一生不变。然而,沈石溪利用这一说法,写出了《狼王梦》这本精彩的小说。

《狼王梦》

最近,我又重温了一遍沈石溪那本不朽的名著《狼王梦》。看完之后,我有所感言。本来,我对狼的看法是那么无情冷漠,但是,自从看了作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观点瞬间改变了。原来,我想象中狼的坏印象和真实的狼好品质,真是天壤之别。

五只狼崽的出世

故事主角,是一条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失去了它的伴侣黑桑,但它的肚子里,却怀着黑桑和它的孩子。

一场疾风骤雨里,怀着孩子的紫岚难忍饥饿,于是走投无路,到羊圈去偷羊。结果被看羊圈的猎狗发现,它们俩厮杀周旋中,紫岚艰难的产下了五只狼崽。由于下着狂风暴雨,其中的一只狼崽被猛风暴雨吹打,被活活地冻死了,这只狼崽,就这样被严寒夺取了生命。

紫岚最得意的孩子黑仔没了

还有四只狼崽,一母三公。紫岚看中了这三公里一只全身乌黑,模样相似黑桑的狼崽,还给它取名为黑仔,它把做狼王的希望都寄托在黑仔的身上了。紫岚非常偏袒黑仔,把最大的奶头让给它,最好的食物都给它,紫岚对黑仔的过于的爱子之情在其它孩子的面前毫无掩饰。黑仔和它死去的伴侣黑桑一样,又猛又胆大。黑仔总爱独自出洞玩耍,不喜欢与其它姐妹互动,紫岚却很放心,又很欣慰,黑仔做狼王的梦想就在眼前了。但鬼神不测,偏偏这时候,饥饿的金雕出现了。它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发现母狼竟然不在狼崽的身边保护它,金雕窃喜极了,便冒险冲向毫无知情正在玩耍的黑仔。就这样,紫岚最出彩最优秀的孩子便轻而易举的成了金雕的腹中之食

蓝魂儿也随着离开了

黑仔没了,紫岚没来得及伤心,便匆匆开始把做狼王的梦想又寄托在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的才能也不比黑仔差多少,它的身上也有像黑桑一样的精神,一股子的猛气,身姿一样的敏捷,脑袋一样的聪明。紫岚细心喂养和训练,蓝魂儿也快成为了和黑桑一样优秀的大狼犬。过了冬,春天的时候,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来篡夺王位。

可惜啊,风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冬天的那场雪,把蓝魂儿的生命和紫岚让蓝魂儿做狼王的梦想通通画上句号:狼群解散前,它们一直饥饿地徘徊在雪地上。忽然之间,在前方看到了一只肥羊,蓝魂儿用敏捷的身姿超越了其它的狼,自己先冲了上去。结果是猎人的陷阱,又大又坚硬的夹子直接夹住了蓝魂儿的身体。这么刚硬的夹子,别说是狼牙咬不破,就连锯子都锯不断。紫岚不忍心让蓝魂儿被这可恶的猎人残忍杀害,便一口要下它的喉管,在紫岚的安抚之下不知不觉的死去。就这样,都快成为狼王的蓝魂儿却意外被猎人捕猎时所放的夹子而失去生命,紫岚的狼王梦,又再一次的破灭了

双毛也在夺王位的最后一刻失去了生命

黑仔,蓝魂儿都为了要做狼王的梦想意外间接死去,现在,只有双毛了。可是紫岚很失落,双毛从小瘦弱胆小,软弱无能,而且从小到大都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这个问题对于想要双毛成为狼王的紫岚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足智多谋的它,却想出了一个让双毛脱离自卑,让它变得趾高气昂的一头狼。

冬季,紫岚带着媚媚和双毛去捕猎。每次捕猎,双毛总是最累的一个,但它吃得食物,却是难以下咽最难吃的东西,这是对双毛的侮辱和打击啊!紫岚和媚媚一次又一次用这样的行为去打击它,双毛就这样饥肠辘辘忍气吞声了好久。有一次,双毛忍受不下去了,它的自尊心终于爆发了。那时候,紫岚已经斗不过博硕肥]的双毛了,而且把紫岚打得都瘸腿了。虽然紫岚成了坡脚狼,但它兴奋又欣慰,自己的儿子终于不做胆小自卑鬼了,而是顶天立地,斗志昂扬的大狼犬了。

春季一到,双毛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篡夺王位了。鸡皮鹤发的洛夏已经斗不过年轻力壮的双毛了。胜负完全明显,双毛快成为头狼了,但是,在最后关键的时刻,洛夏却哀鸣了一声,这一声,竟然勾起了双毛的小时候的自卑自弃。双毛失了手,也失去了生命。它不是死在了头狼洛夏的手里,而是死在了自己自卑的回忆里。

紫岚把做狼王的梦寄托在子孙上

没了,什么也没了。紫岚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把所有儿子的命都搭上了!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因为做狼王的梦想而死去。紫岚也老了,难道,它和黑桑的梦想都破灭了吗?这时候,女儿媚媚和一条优秀的大公狼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有两只是公崽。紫岚欣喜若狂,但它又担心曾经伤害黑仔的金雕又打起它子孙的主意,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它跟金雕同归于尽之前,它希望,它的子孙,能为它圆了这个狼王梦。

《狼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的一个故事,关于爱的一个故事,关于执着的一个故事,关于梦想的一个故事。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成为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头狼,不惜代价、坚持不懈地锻炼培养它,为了让孩子能当上狼王,连自己的幸福和生命都能丢弃。所以说母爱博大深入水,母爱是如此的无微不至,母爱无价无可替代,母爱且行且珍惜。

六年级:张琦甯

狼王梦读后感2000字


读《狼王梦》有感

狼很多人或动物对狼的观点都是一致的,它们是那么的凶悍,冷漠,没血性的家伙。它们没人疼,没人爱,只有一堆带有厌恶的说法。但是,它们却是这世界上最专情的动物:它们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如果它的伴侣离它而去,它就会离开它的群体,孤独一生,每当月圆的时候,它就会对月悲鸣,以抒发对爱侣的思念,直至终老,一生不变。然而,沈石溪利用这一说法,写出了《狼王梦》这本精彩的小说。

《狼王梦》

最近,我又重温了一遍沈石溪那本不朽的名著《狼王梦》。看完之后,我有所感言。本来,我对狼的看法是那么无情冷漠,但是,自从看了作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观点瞬间改变了。原来,我想象中狼的坏印象和真实的狼好品质,真是天壤之别。

五只狼崽的出世

故事主角,是一条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失去了它的伴侣黑桑,但它的肚子里,却怀着黑桑和它的孩子。

一场疾风骤雨里,怀着孩子的紫岚难忍饥饿,于是走投无路,到羊圈去偷羊。结果被看羊圈的猎狗发现,它们俩厮杀周旋中,紫岚艰难的产下了五只狼崽。由于下着狂风暴雨,其中的一只狼崽被猛风暴雨吹打,被活活地冻死了,这只狼崽,就这样被严寒夺取了生命。

紫岚最得意的孩子黑仔没了

还有四只狼崽,“一母三公”。紫岚看中了这“三公”里一只全身乌黑,模样相似黑桑的狼崽,还给它取名为黑仔,它把做狼王的希望都寄托在黑仔的身上了。紫岚非常偏袒黑仔,把最大的奶头让给它,最好的食物都给它,紫岚对黑仔的过于的爱子之情在其它孩子的面前毫无掩饰。黑仔和它死去的伴侣黑桑一样,又猛又胆大。黑仔总爱独自出洞玩耍,不喜欢与其它姐妹互动,紫岚却很放心,又很欣慰,黑仔做狼王的梦想就在眼前了。但鬼神不测,偏偏这时候,饥饿的金雕出现了。它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发现母狼竟然不在狼崽的身边保护它,金雕窃喜极了,便冒险冲向毫无知情正在玩耍的黑仔。就这样,紫岚最出彩最优秀的孩子便轻而易举的成了金雕的腹中之食……

蓝魂儿也随着离开了

黑仔没了,紫岚没来得及伤心,便匆匆开始把做狼王的梦想又寄托在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的才能也不比黑仔差多少,它的身上也有像黑桑一样的精神,一股子的猛气,身姿一样的敏捷,脑袋一样的聪明。紫岚细心喂养和训练,蓝魂儿也快成为了和黑桑一样优秀的大狼犬。过了冬,春天的时候,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来篡夺王位。

可惜啊,风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冬天的那场雪,把蓝魂儿的生命和紫岚让蓝魂儿做狼王的梦想通通画上句号:狼群解散前,它们一直饥饿地徘徊在雪地上。忽然之间,在前方看到了一只肥羊,蓝魂儿用敏捷的身姿超越了其它的狼,自己先冲了上去。结果是猎人的陷阱,又大又坚硬的夹子直接夹住了蓝魂儿的身体。这么刚硬的夹子,别说是狼牙咬不破,就连锯子都锯不断。紫岚不忍心让蓝魂儿被这可恶的猎人残忍杀害,便一口要下它的喉管,在紫岚的安抚之下不知不觉的死去。就这样,都快成为狼王的蓝魂儿却意外被猎人捕猎时所放的夹子而失去生命,紫岚的狼王梦,又再一次的破灭了……

双毛也在夺王位的最后一刻失去了生命

黑仔,蓝魂儿都为了要做狼王的梦想意外间接死去,现在,只有双毛了。可是紫岚很失落,双毛从小瘦弱胆小,软弱无能,而且从小到大都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这个问题对于想要双毛成为狼王的紫岚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足智多谋的它,却想出了一个让双毛脱离自卑,让它变得趾高气昂的一头狼。

冬季,紫岚带着媚媚和双毛去捕猎。每次捕猎,双毛总是最累的一个,但它吃得食物,却是难以下咽最难吃的东西,这是对双毛的侮辱和打击啊!紫岚和媚媚一次又一次用这样的行为去打击它,双毛就这样饥肠辘辘忍气吞声了好久。有一次,双毛忍受不下去了,它的自尊心终于爆发了。那时候,紫岚已经斗不过博硕肥腯的双毛了,而且把紫岚打得都瘸腿了。虽然紫岚成了坡脚狼,但它兴奋又欣慰,自己的儿子终于不做胆小自卑鬼了,而是顶天立地,斗志昂扬的大狼犬了。

春季一到,双毛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篡夺王位了。鸡皮鹤发的洛夏已经斗不过年轻力壮的双毛了。胜负完全明显,双毛快成为头狼了,但是,在最后关键的时刻,洛夏却哀鸣了一声,这一声,竟然勾起了双毛的小时候的自卑自弃。双毛失了手,也失去了生命。它不是死在了头狼洛夏的手里,而是死在了自己自卑的回忆里。

紫岚把做狼王的梦寄托在子孙上

没了,什么也没了。紫岚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把所有儿子的命都搭上了!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因为做狼王的梦想而死去。紫岚也老了,难道,它和黑桑的梦想都破灭了吗?这时候,女儿媚媚和一条优秀的大公狼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有两只是公崽。紫岚欣喜若狂,但它又担心曾经伤害黑仔的金雕又打起它子孙的主意,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它跟金雕同归于尽之前,它希望,它的子孙,能为它圆了这个狼王梦。

《狼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的一个故事,关于爱的一个故事,关于执着的一个故事,关于梦想的一个故事。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成为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头狼,不惜代价、坚持不懈地锻炼培养它,为了让孩子能当上狼王,连自己的幸福和生命都能丢弃。所以说母爱博大深入水,母爱是如此的无微不至,母爱无价无可替代,母爱且行且珍惜。

火圈读后感


火圈读后感(一)

我今天看了《火圈》这篇文章,深受感触。

文章主要写了一个只有两岁的雄虎哈雷,聪明伶俐,在阳光马戏团里有半年多时间了,有一次,导演想让哈雷学跳火圈

,但是无论怎么办,哈雷就是不愿意跳火圈,导演找到了它的养母宋大妈,可能是哈雷重感情,宋大妈在火圈那哭,哈雷听见了,不顾火圈了,就跳了下去。

我从这篇文章体会到,原来不仅人有感情,老虎也有感情。这个雄虎哈雷,他本来是天生怕火的,宁愿饿死也不怨天火圈,可是它竟然为了宋大妈不管一切去安慰她让我们很感动。

大家都想想,就连老虎都对养母有恩,我们的生母一把屎一把尿的把我们拉扯大,难道我们就应该气他们,同学们,学一学老虎吧,老虎都知道报恩,何况我们呢?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名叫《火圈》的书令我百看不厌。

故事内容是一只名叫哈雷的老虎,来到马戏团只有半年多,就学会了七八个节目,但马戏团的高导演还想让哈雷学一个新节目--钻火圈。但所有野兽都是怕火,要想让老虎钻火圈比上天还难!马戏团一般都会采取食物引诱法,因为饥饿是最好的老师。因此马戏他把哈雷关进笼子里一整天不给哈雷喂食,第二天早上把火圈放在哈雷前面,又把一块牛排放在火圈前,哈雷闻到香气后两眼放光,可看见火圈后愣住了,就这样一直僵持到下午它也不吃不跳。这时有人说不如宋大妈试试,他所说的宋大妈是哈雷在动物园时候的饲养员,哈雷妈妈产下哈雷后就死掉了,是宋大妈一手把哈雷带大的,高导演说好吧,那就让她来试一试有人去动物园找宋大妈却没有找到,三个月前宋大妈为给自己毒品发作的儿子筹钱买海洛因,把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给卖了,因此她被开除了,最后终于有人在垃圾堆里找到了宋大妈,哈雷见到宋大妈后亲热的就像一对母子,但无论宋大妈怎样呼喊,哈雷望着火光畏缩不前,这时高导演往地上扔了十元钱说你走吧,宋大妈央求道:求求你它一定会跳的,因为我儿子从小不学好吸毒,我视哈雷为儿子,说着宋大妈泪流满面。这时奇迹发生了,哈雷跃过了火圈,扑倒宋大妈面前亲昵的蹭来蹭去,宋大妈成了马戏团的员工,生活慢慢好了起来,家里也添置了几件家具,别人问时她总是说我养了个好儿子呀!

我明白了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也是将心比心的,你若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

我们在学习中、日常生活中也都是相互帮助,互相学习。

这是一篇感人的文章。《火圈》的作者是沈石溪,他记录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

文中主角是一只老虎,名叫哈雷。它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把哈雷生下来就死了。哈雷是圆通山动物园宋大妈把哈雷抱养大的。如今,哈雷长大了,在阳光大马戏团表演,高导演想让哈雷学习钻火圈这个项目。但是,驯养员想了许多办法也没能让哈雷跳过火圈,最终是宋大妈的哭声,让哈雷跳过了火圈。

那情景真让我感动:哈雷本来是懒洋洋侧身躺卧在甬道尽头的,宋大妈的哭声一起,它倏地翻爬起来,虎耳陡地竖得笔直,耳廓颤抖扭动,双眼圆睁,闪动着幽兰的光,脸上的虎毛可怕地蓬松开来,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四枚尖利的虎牙,几步奔到铁圈前。他退后了几步,来回奔跑,当他再次听到宋大妈的嚎啕大哭时,它就像战士听到冲锋号,船长听到鸣汽笛,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声,哈雷虎尾猛地一轮,超火圈龇牙咧嘴,怒吼一声,纵身一跃,姿势矫健优美,刹那间穿越火圈,来到宋大妈跟前,用舌头帮他擦拭眼泪。哈雷真是一个孝顺的好儿子!

宋大妈亲儿子因为吸毒让她伤透了心,当时哈雷一岁,宋大妈没人诉苦就会抱着哈雷诉说、哭泣,而哈雷会用舌头舔去宋大妈的眼泪。后来,宋大妈一哭,哈雷就会贴在宋大妈身上来安慰宋大妈。哈雷懂得感恩,能在母亲不开心时,克服自己的困难去安慰母亲;去逗母亲开心,让母亲不再悲观。我觉得哈雷能做到这一点已经是一个称职的儿子了。

《隐形圈》读后感600字


《隐形圈》读后感600字

徐建华

书名:《隐形圈》

作者:[法] 保罗·霍尔特

类别:推理小说

作者是一个擅长写不可能案件的法国推理小说家。这一本的故事发生在一个隔绝人烟的小岛上,故事里的人物被岛上城堡的主人格里·皮尔逊以一个个似是而非的理由招呼到岛上。显然,上岛后,天气突然就转坏了,定时补给船也肯定爽约了,大家得靠自己度过(或者没度过)接下来的几天。

与《无人生还》不同的是,这个诡异的主角预言了自己,而不是其它参与者的死亡。而剧情也正如格里所言,他被杀死于这座孤岛的一个密室里…双重不可能作案,死者本身、凶器都疑点重重……如果说各位参与者和格里还有那么点关系和相识的话,这些人物之间可就没什么交情了,面对尸体他们也陷入了慌乱之中。

这本书的背景是亚瑟王的传说,格里给每个参与者都安了一个亚瑟王的故事里面的角色。对于我们而言,像亚瑟王、石中剑、圣骑士兰斯洛特、大法师梅林等,还比较熟悉,其他一些要素,比如“隐形圈”自身,就可能不大知道了。我反正是第一次听说,不知道熟稔于此的读者怎么认为——作者构造的是否属于精巧的一型?

这类悬疑类故事,一般总是分两部分,前半尽量制造气氛越吓人越好,后半需要讲故事把这个结尾给圆回来。两方面都很考验功力,前面太夸张了,后面可能就得借助超自然力量才能自圆其说,这样读者的感受会打折扣;前面吸引不了人,那人家直接弃书了。

就本书而言,前半可以打良,后面只能打一个中。这里揭秘分为两部分,一是上帝视角的读者什么时候能知道答案,二是书中的人物是怎么惩奸除恶的。这本书主要是坏蛋挺容易被读者猜出来的,而局中人的顿悟显得有些牵强。总之还是一本值得看看的闲书吧。

《狼王梦》读后感2000字-一个单亲狼妈的悲壮一生


经常见班里的孩子们,捧着沈石溪的小说读,手不释卷。

一天,逮住一个正在读《狼王梦》的小男生,我问:好看吗?答:嗯。再想问,人家捧着书头也不抬地走开了,显然,书太吸引人了,其他无暇顾及。

假期里,偶然看见侄儿的书桌上放着一本《狼王梦》,顺手拿起来,这一拿就是一上午,直到一口气读完才肯放下。

一匹叫做紫岚的母狼,身怀六甲,为了孩子降生后有充足的奶汁,她铤而走险,偷袭农场,结果被猎犬一路追击,危机时刻狼崽出生,又遇暴雨山洪。当她拼尽全力把一只只狼崽叼回山洞时,却悲痛地发现,最后一只狼崽已然在暴雨中死亡。刚刚成为母亲的紫岚,疲惫,虚弱,又遭丧子之痛。但她没有被打倒,为母则刚,在这一点上,动物亦然。何况在她心中,还有一个强大的力量支撑:悉心教导狼崽,使之完成已故伴侣黑桑未竟的遗愿做狼王。

黑仔,外形酷似父亲,被紫岚视为头号培养对象,不料却被金雕掳去,紫岚的心痛得滴血,所有在黑仔身上的付出和心血付之东流。所幸,她还有两子一女。蓝魂儿,替代哥哥,被紫岚视若希望所在,一切也似乎朝着梦想顺利逼近。就在蓝魂儿在狼群中扬名立威,胜利近在咫尺之时,他却因为逞强,落入猎人陷阱,紫岚的望子成王梦戛然而止。为不使蓝魂儿落入猎人之手,绝望之中,紫岚狠心咬断儿子身体,将之衔走。惨烈,悲壮,读之让人不忍。

紫岚心中,狼王梦不移。希望,只能落在唯一的儿子,那个懦弱奴性的双毛身上了。可是,从小活在母亲和哥哥身影下的双毛,身体羸弱,性格卑微。紫岚可以喂壮他的躯体,却不能丰富他的精神。狼妈紫岚,不会轻易言弃。她使出浑身解数,联合女儿媚媚,用极端的教育方法实施对双毛的改造。她们使尽手段欺压双毛,挑战它的自尊底限,试图以此激起它心底的狼性。双毛终于在出离愤怒中觉醒了,而作为此的代价,是紫岚从此成为一匹跛脚的狼。但紫岚不惜,为助儿成王,她费尽心机,挑起狼王与心腹的内斗,并趁狼王受伤之时,唆使双毛发起争王之战。眼见双毛已占先机,哪料在千钧一发之际,他却被狼王的一声威吼吓退,瞬间匍匐做奴状。作为挑衅狼王权威的失败者,下场是被群狼一哄而上咬死吃掉。紫岚亲眼目睹双毛只剩一堆碎骨。

所有的儿子都没了,只剩下一个女儿媚媚,紫岚的狼王梦,碎了一地。她应该是累了,也应该是觉悟了吧。她想起旧日时光,恍若隔世。但她的心还没死,她想起卡鲁鲁,那匹强壮的公狼,曾真诚地追求过她,那时她一心培养儿子做狼王,无视了触手可及的幸福。也许,他们还可以重新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还可以有狼崽,还可以做狼王她很快发现自己太天真了。当卡鲁鲁与她再次邂逅时,他的眼神惊恐,冷漠,然后快速地朝着背离的方向逃去了。紫岚这才惊醒地发现,卡鲁鲁眼里的她,早已无半点风采,毛色干枯,佝偻着背,苍老,跛脚。事实的确如此。

紫岚与女儿回到了最初的山洞,那里是唯一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如果从此岁月静好,紫岚就这样孤独终老,也挺好,我心想。可是,紫岚又抖擞起精神了,因为她发现女儿恋爱了。也许,狼孙可以再续狼王梦。她一路跟踪,却发现女儿的意中人,竟是最为狼群所不齿的吊吊,一只独眼丑陋又奴性十足的草狼。不行,绝不能让这样的人毁了她的梦。她百般阻挠,女儿绝食不从。一不做二不休,她杀了吊吊,却不想女儿与她从此一刀两断,形同陌路。

意料之外,她再次发现了卡鲁鲁,他在洞外徘徊,却不为她。命运捉弄,紫岚却觉欣喜,她把山洞留给女儿,只身流浪,居无定所,食不果腹。她牵挂着女儿,偷偷在暗处观察,确定她过得幸福。她掐算着日子,盼着自己的狼孙出世。

曾强干雷厉的紫岚,日渐衰弱,觅食都变得困难。命运轮回,在丈夫黑桑殒命之地,她遭遇了老金雕。那只害了她的黑仔,毁了她所有梦想和希望的老金雕。紫岚将心中所有的屈辱与不甘,都化为了对老雕的仇恨。况且,老雕不死,说不定她的狼孙还会被抓了去,那时,一切终将梦断。满腔仇恨的紫岚决定设计与老雕玉石俱焚。她做到了,尽管过程艰难,结果惨烈。

母狼紫岚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她的狼孙已平安降生,他们会不会实现祖母的狼王梦,不得而知,故事结束了。

作者沈石溪在序言中说:希望少年朋友通过阅读《狼王梦》,能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验到竞争的无情,更能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范和在激烈竞争中生命被激活的灵性和生命所释放的能量。

沈石溪还说,这不是一本传统意义上的儿童小说,不是一块香甜的巧克力。而是一本从某种意义上说背离传统的少年小说,是一枚酸甜苦辣五味俱全的多味果。

如其所言,我想那一个个捧读的小小少年,除了被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也一定感悟到了小说中生命的张力,具体是什么,我说不清楚,因为长大的我们,已经无法完全脱离成人的视角了。

我的心中,环绕不去的是紫岚这样一个狼妈的形象。一个刚强果敢的单亲母亲,不畏艰险,不向命运低头,独自养育三子一女,她是可敬的。为了实现狼王梦想,她不惜一切,用自认有效的教育方法推着儿子们向前,结果丧失三子,母女成仇,也错失了自己的幸福,她是可悲的。

一个未竟的狼王梦,绑架了狼子们的命运,也束缚了狼妈的一生。狼妈紫岚身上,有多少熟悉的影子呀。为子为女,可以牺牲自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却岂料用自己的梦想束缚了子女的翅膀。

撇开狼妈,站在狼子的角度,小说里,还有一些值得探讨的教育话题。黑仔,蓝魂儿,双毛为什么会丧命,除了偶然原因,还有必然原因,与紫岚的教养方式有极大关系。被偏爱的黑仔,太想靠出色证明自己,讨得母亲的欢心,以至于频频出洞捕鼠而被金雕发现;蓝魂儿作为替补,除了迎合母亲,也有急功近利之心,才招致杀身之祸;双毛自幼受到歧视欺侮,内心的自卑是童年的阴影,是无法治愈的痛。而狼王梦,成了他们悲惨命运的推手。追逐梦想,本是没有错的,只是,逐梦的心态和动机太重要了。

动物小说,映照的却是人类世界。

《狼王梦》,值得一看。

《朋友圈》读后感1200字


《朋友圈》读后感1200字
《朋友圈》是梅芙.宾齐的作品,里面的故事跟我们身边发生的事很像的,所以看的时候特别有感触,总是能勾起自己的一些回忆。
这本书的主人公本妮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宠爱她的爸爸妈妈。她外貌并不出众,有些胖胖的,她自己对此感到自卑,但是她的爸爸妈妈觉得女儿很漂亮,一直在赞美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在修道院长大的伊芙并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她们一起到外面学习,本妮爱上了杰克,一个帅气、家境好而且还是足球队的队长的优秀男孩。为了得到他的青睐,他努力让自己变漂亮,并主动接近他,最好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是父亲的去世,让她遭受沉重一击也让她快速成长,她变得坚强,不仅安慰母亲也让她重新振作起来,家里的店也得以保存。她完成了第一次蜕变。伊芙虽然是孤儿但是修女们对她都很好,尤其是佛朗西斯嬷嬷。到城里念书后,又遇到凯蒂这个善良的房东,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般疼爱,后来与艾丹的爱情开花结果,她的也算得上是个幸福人儿吧。提到读书,不得不提本妮在学校遇到的一个叫纳恩的女孩,她不仅漂亮而且有心计,善于伪装,总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摆脱自己卑微的身世,她一直在寻找一个理想的伴侣,最后和雷蒙在一起,就因为他的贵族身份,可是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雷蒙并不是珍心爱她的,她怀孕了,可是他却无情抛弃了她。她无可奈何,居然去引诱好朋友的男朋友-杰克,这对于本妮来说,无疑又是一个重创。庆幸的是,本妮还有一群好朋友,给了她支撑,最后还是从失恋的伤心中走了出来。伤痛可能真是最好的长大方法,这在本妮的身上体现无疑。(读后感)
其实在这本书上可以看到很多东西,亲情、爱情和友情,本妮的家庭和纳恩的家庭,完全是不同的家庭氛围,因而两个女孩也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本妮善良,纳恩聪明且富有心计,假如有续集,她们两个人也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吧。爱情,究竟是要浪漫还是要现实呢?本妮无可置疑是前者,而纳恩则是后者。这个问题放在当代来讲也是颇有争议的,据一项调查表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不排除当别人的情妇,还有一些则是希望嫁个富二代,看来现在的人们还是倾向现实主义吧。令我感触比较深的是友情这一方面,我自己对于友谊一向是很看重的。不知道是现在的人变了还是现在社会的风气变了,总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慢慢降低了。我其实现在对很多人都有保留的,可能是自己或者是朋友的经历令到自己有了防备之心。友情,现在好像都不是那么单纯了,越来越大,就觉得夹杂着越来越多的目的,以致找到一个之心好友变得困难万分,除了家人,还能有谁为你无怨无悔的付出。长大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愉快,长大了,懂得多了,看到的黑暗面也多了,疑虑多了,烦恼也多了。朋友圈子可以很大,但是真心的朋友又有多少个呢。现在好像越来越不懂朋友应该怎么定义,看书就是好啊,总是能触发很多思考,活动内心的宁静,也许不要去猜疑,只要去相信自己身边的人,那么多人,总有一个值得自己付出吧。以后多看书,从别人的经历吸取教训,反省自身。

《朋友圈的尖子生》读后感1000字


《朋友圈的尖子生》读后感1000字:

这几天读完了小马宋写的一本书《朋友圈的尖子生》。当时看了这本书的介绍后我就比较感兴趣,内容是他选取了朋友圈中13个典型的成功人生故事,比如暴风集团CEO冯鑫,百度副总裁李靖李叫兽,搜狗输入法之父马占凯等等。

这本书不会教你怎么赚钱,怎么才能走向成功,但却能让你更近地了解到那些有成就的人的成长史,看到他们可能不为人知的故事。

其实去学习他们的故事,不可能让你也成为向他们一样的人,成功是不可能复制的,但是从他们的人生经历中,多多少少能学到一些东西,你若从每个人身上都能借鉴到一些优点,那么也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帮助。

感觉这本书真的很不错,以后一定会再读一遍的。下面是我看完这本书后记录的一些对我有所感触的话。

青山资本董事总经理李倩

做任何事,一定不要为了做而做,一定要先想清楚你为什么要去做它。明确好自己的目标,然后去寻找完成这件事的最短路径,把握好你的时间这才能高效的把你的成功思路加快。

投资天才马文亚

这个人一开始确实很让我震惊,12岁就开始用妈妈的账户炒股,15岁说服父母在上海没了一栋别墅并开始炒楼,大学时就被誉为股神,毕业前就实现财务自由...

他小时候坚持的价值观就不同于常人,“永远购买价值被低估的东西”。想想那个时代的股票,房子,邮票等,哪一个不是被这样匪夷所思地价值低估了呢?

而这个原则在现在也同样受用,我们买一些付费课程,付费书籍等之前,也要考虑好它的价值与价格,要去购买你认为它的价值被低估的东西。

当你想到一件事的时候,一定要每天做点什么,这是一个把多的目标变少的一个过程,这也是很重要的第一步。你想要通过读书提高你的认知与思维,读书笔记那么你就必须每天坚持去阅读,哪怕时间再少,也要保证每天都能读点东西。你想要提高你的编程技术,那么你就要每天坚持不断地去练习,去总结,最终的目标绝不是一蹴而就的。

百度副总裁李叫兽

其实我想看这本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里面写了李叫兽的故事。我是前几天看新闻说李叫兽主动辞去了百度副总裁的职务才听说的这个人。也很巧的是,今天中午我刚刚看了一篇介绍李叫兽的文章,因此对他的人生很感兴趣,也很佩服他的成功。

李叫兽是一个营销的高手,他也是一个非常善于运用理论,非常懂得战略的人。就连小时候和别人打架,他都会仔细研究各种打架的技法与策略,好的习惯一定是一点点养成的。

他身上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点就是战略性思维。就和前面说到的要把多的目标变少一样,战略性思维就是要去思考怎样解决这一个个的小目标。能达到你的目的的招儿,就叫战略。要学会用战略学的思想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搜狗输入法之父马占凯

马占凯的一个很大优点是他非常会学习。他是十分有计划地在某个时间段刻意去提升自己在某方面的技能。这些技能从客服拖延症到学习游泳,从学习编程到死磕英语,从练习幽默和演讲技巧到理财知识,每次他都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以用而学,这种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还有很多人是事迹与优点这里没有去写,等待你自己去发掘。

看完这么多人的故事,我发现这些成功的尖子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特点,就是都有阅读的习惯,都能在一件事情不断坚持。这一点也许就是我目前最需要学习的地方!作者:营长

作文上的红双圈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


书,是春日里的繁花,灿烂明媚;书,是夏日里的清风,凉爽舒适;书,是秋日的晚霞,绚丽多姿;书,是冬日里的阳光,温暖美好……就在今天,我读了《作文上的红双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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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文上的红双圈》这一章。它讲述的是“我”的征文《补考》获奖被贴在报栏上,作文上打满了红双圈。几经周转,《补考》被刊登在上海一家出版社的正式刊物上。“我”倍受鼓舞,又在老师与父母的支持下走上文学创作之路。

老师与父母的鼓励化为了作者写作的动力与决心,就像作者在书中说的:“人生的道路上有无数条轨道可走,之所以选择了其中一条,是偶然,更是必然。”如果没有那98个红双圈和周围的人的鼓舞,会有作者的今天吗?难以判断。

这让我想到以前读过的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儿的同桌,想考第一名就真的考了第一名,而小男孩也同样在努力,却只考了第21名。小男孩明明一直在努力,却总超不过他的同桌,小男孩开始怀疑自己。当小男孩儿问母亲,自己是不是天生比别人差?母亲始终没有回答。一次母亲带小男孩儿去看海。她指着一群鸟说着:“你看那些夺食的鸟儿,海浪来临时,麻雀总能很快的飞起来海鸥却显得笨拙,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起飞。可最后能横越大洋的还是它们。”这无形的鼓励被小男孩儿记在心间,并如愿考上了清华大学。

有时候,一句鼓励,一个微笑,一段谅解,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心。也许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一句话,一件事,就能成为他人前进的希望与动力。记得那是一个寻常的午后,宋老师走进班后轻轻地对我说:“张云依,下周学校要举行汉听大赛,你代表咱们班参加吧?”“啊?”刚听老师说完我的脑海中闪现的就是“比赛”“班级”这些字眼。我颤巍巍的站起来低着头对老师说:“老师,我不行,我的词语掌握地不好,去了给班级丢脸,老师你选别人吧!”宋老师听后,双手扳正我的肩膀,俯下身子,注视着我的眼睛说到:“老师相信你,一定行!你上课专注,作业认真,还特别爱读书,特别的优秀!这次正好是个可以检验自己学习成果的机会,不要把它当成比赛,就当作是一次小小的测试,相信你一定能完成的特别出色!”望着宋老师肯定的眼神,我的心中仿佛注入了无穷的力量!我坚定地对老师点了点头。果然,比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残酷,我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望着手中的奖状,我开心极了!是老师的鼓励给了我一双有力的翅膀,让我能够高高飞翔。在老师的目光中,我如沐春风。

顽石在心灵的撞击后选择了高山,因为他相信,高山不语,自是一种巍峨;小草在与心灵的斗争后选择了大地,因为他相信,大地无声,自是一种广博;浪花在潮起后选择大海,因为他相信,大海无声,自是一种浩瀚。适时地鼓励与肯定推动的是另一条不一样的人生路!感谢成长中给予我鼓励与肯定的父母与老师们,让我成长的道路上一路繁花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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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梦想_《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

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狼的梦想_狼王梦读后感650字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

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2000字的读后感


2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格外的充满爱的点缀。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无语的告白,欣然的接受,简单中透露着深爱,每一个眼神都诠释着关爱,诠释着最伟大的相爱。

命运总是磨练人的,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情形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世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一是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

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国语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经前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2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句话就出自法国一位着名的作家雨果先生。

维克多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学运动的领袖,是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一生几乎跨越整个19世纪,他的文学生涯达60年之久,创作力经久不衰。他的浪漫主义 小说精彩动人,雄浑有力,对读者具有永久的魅力。1827年,雨果发表剧本《克伦威尔》及其序言。剧本虽未能演出,但那篇序言却被认为是法国浪漫主义的宣言,成为文学史上划时代的文献。它对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830年,雨果的剧本《欧那尼》在法兰西院大剧院上演,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确立了浪漫主义在法国文坛上的主导地位。1830年7月,法国发生了七月革命,封建复辟王朝被翻了。雨果热情赞扬革命,歌颂那些革命者,写诗哀悼那些在巷战中牺牲的英雄。 1831年发表的《巴黎圣母院》是雨果最富有浪漫主义小说。我们曾经也学过《巴黎圣母院》片段,今天我就谈谈看了这部小说之后的感想。

《巴黎圣母院》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小说中用对比的手法描绘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惨命运扣人心弦。小说中使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主人公分别是: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这两个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触目惊心。爱斯梅拉达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她们是美丽的化身。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卡西莫多形貌异常的丑陋。文中对他的外貌描写到那个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只被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那只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虽然外貌不怎么好,可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喜爱爱斯梅拉达;如同守玉般保护她。对爱斯梅拉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她试图使爱斯梅拉达远离一切伤害。他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对她的爱慕,只能以行动表现出来乞丐们攻打圣母院,用意是保护他们的姐妹--爱斯梅达,不让她绞死在广场上。加西莫多不愿她离开自己,一个人奋战在圣母院的塔楼上,他的行动远远胜过中世纪的骑士为了自己的美人冲杀在原野上,他的奋激,他的忘我,他的不顾一切,完全表露了他内心的爱情。 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朋友圈的尖子生》(精选读后感)


《朋友圈的尖子生》读后感600字“尖子生”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比较向往的词。跟别人家的孩子有点像,都是我们当时渴望而不可及的。往往他们的生活、人生在我们看来,就像是开挂一样,一路高歌猛进,把前浪拍在了沙滩上。这本书列举了作者的朋友圈中的那些尖子生,他们往往有着众多的相似点,但是又各不相同。相同的是:他们都不会循规蹈矩的按照既定的生活去走,他们总是有自己的想法,去把那些固定的生活给打破,然后用自己的方式去走,然后顿时发现原来,除了生活既定的路线,还可以有一条充满着如此精彩的路,这算是资料之外的惊喜收获。不同的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方式进行,最后各自找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那些。看了书中的那些尖子生成长的路径,突然觉得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我们从小生活在了一个父母、亲人、老师所希望的那一个路径,只要你稍微的想在这条路上拐个弯,总是会遭到反对:“路是一直往前走的,拐弯就是不对的,不符合的”。所以,我们的成长在这些条条框框中走过来,等到你突然从学校里面出来了,然后就会说,现在,你已经长大了了,以后的路该自己走了。我们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可是,我已经学会了在你们的规划中成长,现在突然叫我自己走,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走啊?“尖子生”的路径也让我学会了很多。他们处理事情的方式永远是那么独到;每一件事情,在他们的手里总是能够保持的很好,除非他们厌倦了,才会奋不顾身的去寻找他们所热爱的;他们的付出很少会在表面让你看到,因为他们只想把结果拿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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