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法律书籍读后感1500字

法律书籍读后感1500字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结课论文15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结课论文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崭新的大学生活让我们这些还有点朦胧的新生感到新鲜却又不知所措,在学习、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有太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去思考去解决,去适应转变,健康成长;树立理想,把握人生;提高修养,完善人格。但是,人的思想总是随着自己的生活阅历、人生的经历而丰富的,本学期,我们系统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结合对《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学习的感受,所见所闻所思,谈一些自己的体会和追求。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这门课,作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必修课,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使我们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其中,政治修养是核心,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是重点,心理修养是基础,学习成才修养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可以分为适应转变、健康成长;树立理想、把握人生;提高修养、完善人格三个部分。思想道德修养的学习重点,在适应转变、健康成长部分,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特征、历史使命与成才目标;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学习的决心;树立科学的世界现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态度。在树立理想、把握人生部分,是树立崇高的理想、科学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坚定的爱国主义者和共产主义接班人。在提高修养、完善人格部分,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培养完善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人生的意义在于不断地提升 适应转变、健康成长。我认为,思想道德修养的学习重点,是在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特征、历史使命与成才目标和适应转变、健康成长方面。生活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不容易的,把人生划分成若干个阶段,大学似乎是最美好、最重要的一段经历。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的第一章,就为我们详细而系统地介绍了大学生活,使我们对自己的大学环境有了全面的理性认识,在一些突入其来的问题,有了应对思想准备和认识方法,起到了引路标灯的作用,对大学生活中的为人处事有了指南和参考。对新生的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思想情绪不计其数,环境的陌生、生活的适应、学习的压力、情绪的波动,总能在人最脆弱的时候蜂拥而上,加之我们的心态并不成熟,很容易被困难折倒,进入误区。大学较以往的高中生活相比,完全是一种全新的阶段,少了拘束,自由多了一些;少了督促,自觉多了一些;少了古板,灵活多了一些。这些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学会接受并且适应转变,健健康康地成长。《思想道德修养》课中从不同角度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大学及其大学生活,迅速调整方位,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人生的品质在于不断地净化 树立理想、把握人生。在《思想道德修养》课里,对树立理想、把握人生方面,我认为,要树立好崇高的理想、科学的信念;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坚定的爱国主义者和共产主义接班人;树立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学习的决心;树立好科学的世界现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态度。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意见和建议


在我学习这门课之后,我发现我学会了很多做人所要具备的思想素质,着些对于我们大学生以后走向成功非常的重要。老师让我懂得了怎样做人,怎样做有用的人,怎样才能使自己被这个社会所更好的喜欢与接受。教我们要树立好良好的个人品德,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这是我们无论在哪儿,做任何的事所必备的前提条件。老师还教我们很多爱国主义的内容和法律及相关的法律内容。使的我在法律素养和道德素养方面上升了一个很大的阶梯,让我感受到学习思想道德与法律与我们的专业课是同等的重要。
老师通过书本与视频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把知识简单形象划,这让我能更好地接受。从中我学会了很多,首先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崇高的信念,这远大而又有报复的目标会使得我们为了目标不断奋发拼搏,严谨务实,对自己的要求更高,这样以后的我们才会有所作为,还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让科学的人生观指导我们成为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型的国家的高素质人才,
爱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我。国家必须放在首要位置,人民是国家的主体,一切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爱国是理性的行为,不仅仅是感情的表达,须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们还要学习好自己的专业提高为祖国奉献的本领,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爱国,
在这里我还了解了有关中国的很多法律,如宪法,行政,刑事民事等有关的法律以及其执行的相关程序。了解之后,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很多。懂法,知法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
我的意见与建议:我觉的老师的语言表达能力不错,能够迅速地把很多的内容一口气 说完,而且能让我们很容易接受,讲的内容全面,特别是书本与 视 频相结合。 但是我觉得交给同学的时间太少,应给同学们多一点发表自己观点的机会,还有每期应该组织我们走出教室实践一下。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体会与心得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它是我们大学生进入大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课。通过学习它,首先我觉得我们大学生应该有明确的目标:人生目标,学习目标,生活目标,得有理想,有科学的理想!因为如果说生活是大海,人生是小舟,那么理想信念就是引航的灯塔和推进的风帆。 没有科学的理想信念的人生,就像失去了方向和动力的小船,在生活的波浪中随处漂泊,甚至会沉浸于急流之中。
面对新的环境,我们首先得学会独立生活,独立思考,提高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树立新的信念,因为大学不像高中,高中都有人管着我们(也许有的没有),但是大学:它给了我们足够的自由空间与时间,在学习上我们应该由成绩的奴隶变为学习的主人。
我们学习了毛泽东思想、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思想,领悟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体系,知道了我们大学生应该肩负的使命,我们应该虚心请教,细心观察,大胆创新,不断积累生活经验,怒力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的大学生。
努力塑造自己的大学生形象,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迎接挑战,学习这门课程我们知道了爱社会主义与爱中国的统一,我们应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忠实的爱国者,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追求高尚的人生目标,确立正确的人生态度,科学的对待人生。
再儿,我们学西法律知识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知道了许多法律知识,要传播法律知识,要人们都知道法的用途,学会用法律办事而非暴力或其他解决问题,也增强了我的国家安全意识,了解了法律制度,我们应该遵守法律。
最后,学习了这门课程,我感觉就像跟心里老师在谈话,心里面感觉特好一系列的问题盈然而解,我觉得如果说以前上学视为了增长知识,那么现在我们就应该学着做人。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的四有新人,因为我们肩负着祖国于我们的使命,加油啊,我们!!!!加油!!

《新时期教师道德修养》学习心得


《新时期教师道德修养》学习心得

我们作为一个人们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你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每个学生。我们的做人和平常的言行学生都会看在眼里,我们的人格、德操和思想素质无疑在无形中会给学生以极大的影响,记得曾经对于教师职业道德意义产生过好多的理解,经历过对它的认同崇拜和质疑迷茫,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我对它的理解又回归到了最初的思想,而这一伟大的转变,得感谢一本书《新时期教师道德修养》。 该书中的实践篇比理论篇更吸引我的视线,那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那一条条诚恳实在的建议,不时地激发起我的一种潜在的意识,引起我的共鸣。为人师者当自豪,为人师者要自强。这是随即在我心头不断闪现最终定格的话语。

我们作为教育战线上的一名工作人员,几十年来的教育教学生深深地体会到:作为教师,在对学生实行教育的过程中,如果是单纯的用一种教育方式,常常显得不能够适应学生群体复杂,个体性格突出的特点,所以,作为新时代下的教师,我们既要做学生求知的引路人,又要做学生进步的引导者。

打开自己的心,自觉自己苦苦寻摸着的快乐就在于我如何使教育之花幸福开放?我愿意为它不断增添能量。 古希腊着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亚里斯多德曾言:人的行为总是一再的重复,因此卓越不是单一的举动,而是习惯。他认为,人的品德基本上是由习惯组成的。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品德,品德决定命运。正如华人首富李嘉诚先生所言:栽种思想,成就行为;栽种行为,成就习惯;栽种习惯,成就性格;栽种性格,成就命运!习惯对于我们教师来说意义更大,因为我们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 下面我就从中小学教师必须养成的八个职业道德习惯的前四个习惯谈点自己的初浅认识:

1. 热情主动教师走向成功必备的第一心态

你无法改变别人,但你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学着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人的本质是主动而非被动的,采取主动并不表示要强求,惹人讨厌或具有侵略性,只是不逃避为自己开创前途的责任。当困难的大山不主动挪位时,面对困难,人应该主动走近它们。与其等待造势,不如立马借势。当我们无法使山向我们靠拢的时候,我们采取的最好的办法便是主动向山走近。 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为自己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行为负责,并依据原则、价值观,而非情绪和外在的环境来做出决定。积极主动地选择创造自己的命运,而不是选择被动的逆来顺受,面对现实,我不再一味的埋怨的等待,从自身开始积极的思考和行动来创造新的未来。这是从教师的内心方面去培养乐观的人生观习惯,从而使教师用自己的热情去影响学生学习的态度和热情。

2.端庄大方教师形象的基本要求

风度仪表是一个人气质性格、文化素养、审美观念的外部表现,是美好心灵的表露。教师优雅的风度、脱俗的气质、整体的衣着、端正的外表、和谐的动作表情,工整潇洒的板书、活泼开朗的性格和谦逊宽容的态度,对学生的心灵有很大的影响,有助于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使学生由受其师而乐于学,师生友好合作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作为教师,在穿着打扮这些细节习惯中要有所讲究,要得体,大方,符合教师的身份。我们的衣着、表情举动、姿态等等不仅直接影响学生的情绪,而且对学生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的教态优美,培养出来的学生也会温文尔雅、彬彬有礼。 形象就是生命,形象就是一切。我们的个人形象代表的就是学校,就是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形象。我们个人的得失,无所谓,不要紧,可是我们代表学校,代表教师这个行业的形象。

所以我们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活到老学到老,不然就会被时代所淘汰。时时想到自己是一名人民教师,做学生的表率。

【寒假读后感】《法律与道德》读后感


【寒假读后感】《法律与道德》读后感

洪诗琦

《法律与道德》是美国法学家罗斯科·庞德从历史、分析和哲学三个角度来阐述法律科学领域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著作。

法律与道德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呢?普遍的观点认为,法律与道德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第一,法律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交叉重合的部分。我们都知道诚实信用既是大家公认的道德要求,也是白纸黑字的法律要求。第二,法律与道德可以相互促进。每个国家在立法时都会以道德的基本价值取向为导向,这点在书中阐述的非常明确:“法律必须和社会认同的伦理道德价值相吻合或基本一致,才能得到有效承认并进而化为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否则必然受到道德力量的抵制和威胁而使其‘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

但是,法律与道德之间却又存在着区别:第一,道德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与法律作为两个不同的社会规范体系,共同为经济基础服务。第二,法律与道德的作用方式不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他律的方式来发挥作用的,而道德则是借助社会舆论、内心确信、传统习俗等自律的方式发挥作用的。这也是两者最显著的区别。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规范范围不同。法律规范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规范人的内心活动。第四,法律是确定的、可预测的,是明确而专业的,而道德却是相对模糊的。

庞德通过分析法律发展的历史进程,认为:作为社会重要调控手段的法律与道德,在法律发展进程中经历了一个相互混杂不分——逐步分离——部分融合的过程,其代表正是中国传统法律、西方近代法律和现代的社会回应型法律。而从哲学层面而言,法律与道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法律是道德的一部分,是社会最低限度的道德准则。而就分析法学的角度而言,法律和道德有着各自管辖的领域,法律以理性为基础,必须是确定且可预测的,但是在实践中无法将二者绝然分离对立起来,而将二者完全等同起来也是错的。针对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这种情况,他提出:要在实践中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点,而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个人权利的行使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限。而且在立法和司法中,法律与道德一直无法截然分离开来,法律规则中包含着许许多多道德规范。

由此,我不由想到:中国的教育历来就有强调德育的传统,学之道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和道德教化。受此影响,中国千年的社会治理均以儒家思想为思想核心,重视统治者个人品格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即便是在中华法系对世界影响最为广泛的时期,中国传统法律仍是以道德为其内核,“尊尊亲亲”、“父子相隐”等忠孝道德准则成为当时法律的重要内容,使得中国传统法律之治被称为“礼法之治”。

之前我读过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黄先生对与古代中国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就是‘古代中国以道德代替法律,使中国成为一个不能由数目管理的国家’。可谓是这个问题的最佳注脚。

在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今天,西方近代的法律思想和制度对中国社会管理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法治成为我们不懈努力的目标,成为了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条。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消极思潮也随之渗透,如极端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已经在中国社会造成莫大的影响,道德失范现象正成为中国社会高速发展的副产品。

道德和法律都是现代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二者缺一不可。前者是自律的,而后者是他律的。我们还要建设法治社会,就是需要发挥法律的良好社会调控机能,但我们应该了解,这是离不开社会成员对法律规范的自觉遵从的。如何才能做到自觉,这是一个人的内在行为导引,是一个自律的问题,而这必不可少的要素就是内心的信仰——从哲学角度来看,正是庞德所阐释的伦理范畴,是人的伦理,是一个道德问题。

读完了这本《道德和法律》,我了解了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与两者对社会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道德没有法律,就会让我们回到礼法治国的封建时代。而只讲法律不讲道德,会使社会风气大为恶化,同时没有道德约束的混乱社会也难以建立有效的法制制度。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小学生读本读后感(3)篇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小学生读本读后感 第(1)篇

人是自然界中最虚弱的一根苇草,但是,这根苇草是会思考的。要摧毁这根苇草,根本不须将宇宙全体武装。吹一阵大风或下一阵大雨就能够摧毁。虽然能够被宇宙摧毁,可是,人还是比杀死人的万物更高贵,因为人知盗自己会死亡,也了解宇宙的超能。可是,宇宙什么都不懂,而人类的尊严就是在于思考,我们所以能够屹立,并不在于时间或空间,因此,我们无论对任何事都必须深刻地检讨思考,这也是道德的根源。我反复考虑了数次,结果,我认为在又新鲜又强烈的惊叹和敬畏的心情下,能够感觉到满足的有两项,一是高高在我头上有星星闪烁的天空,二是我内心的道德约束……。在外界,前者就是我占领的场所的开端,能够使我和广泛的外界有所联系,包含着世界上的世界以及体系中的体系,因而几乎有无限制的广泛性,在这种广泛的范围内就有周期运动,而这些运动的开始以及联系下去的无限时刻里也越来越令人感觉到更广阔。后者就是眼睛所看不到的我自己本身,也就是从我的人格开始具备着真正的无限制,我感觉在这种环境里惟独悟性才能够了解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并非偶然产生的,而是很普遍地与一切事物有关。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小学生读本读后感 第(2)篇

许多人喜欢预知明天的烦恼,想要早一步解决掉明天的烦恼。其实,明天如果有烦恼,你今天是无法解决的,每一天都有每一天的人生功课要交,努力做好今天的功课再说吧!只要我们能用平常的心对待每一天,我们就能理解生活和快乐的真正含义。发脾气无助于安宁n有人曾说,征服自己的不良情绪,就能征服一切。这正说明了人应该完全掌握自己的情绪,而不是成为情绪的奴隶。然而,有很多人都曾陷于愤怒、忧郁、恐惧等消极情绪的陷阱里不能自拔。他们被这些情绪折磨的同时,也丧失了当下的美好。如果我们心中存在不满,就总想找地方发泄出去,最为直接的发泄方式就是发脾气。很多人认为,发脾气是最好的发泄方式,因为如果事情一直憋在心里,很容易憋出病来;宣泄出去了,心情就得到了放松,情绪上也会趋向平稳了。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小学生读本读后感 第(3)篇

当我们心怀不平的时候,一定要把火气压下去。即便你认为你自己发火的理由很充分,但是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罗斯福深得子女的爱戴,这是众所周知的。有一次,罗斯福的一位老友垂头丧气地来找罗斯福,说他的小儿子居然离家出走,到姑母家去住了。这位父亲把小儿子说得一无是处,又指责儿子跟每个人都相处不好。几天后,罗斯福无意中碰到那个男孩,就对他说:“我听说你离家出走,是怎么回事?”男孩回答:“是这样的,上校,每次我有事找爸爸,他都会发火。他从不给我机会讲完我的事,反正我从来没有对过,我永远都是错的。”n罗斯福说:“孩子,你现在也许不会相信,不过,你父亲才是你最好的朋友。对他来说,你是这世上最重要的人。”n“也许吧!上校,不过我真的希望他能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

《法律与公司金融》读后感1500字


读书心得|《法律与公司金融》读后感1500字:

得益于指导老师的推荐,小编有幸拜读了由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商业法教授费兰克·B.克罗斯(Frank B. Cross)与罗伯特·A.普伦蒂斯(Robert A. prentice)编写的,由华东政法大学两位副教授伍巧芳与高汉合作翻译的《法律与公司金融》。

此书从经济学与行为决定论方面分析了法律法规在公司和其他企业的发展与成功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介绍了美国法律与公司金融的历史以及运用跨国实证分析的方法来检验基础法、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于金融发展的具体影响,最后依据实证分析所得出的结果以及美国市场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当前的有关争议。此书涵盖了大量的材料,运用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浅出地向读者展示了作者的学术成果,适合商务人士、法律专业的学者、研究生以及本科生阅读。

如今,随着中国金融市场愈加开放,金融创新服务不断涌现,金融产品的收益越来越高,伴随而来的是高风险、高杠杆。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成为了今后几年优化中国经济结构、加大社会有效供给的重要任务。而降低金融风险的有效方法便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维护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而应该制定怎样的法律及如何使法律价值最大化是目前我们急需进行探讨的。而此书运用回归变量分析方法,将法律变量作为重要的解释变量对最终的金融变量进行了回归分析,以刻画出法律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效果。小编认为,在制定法律时可以参照适用此种方法,以探求制定更为有效的法律制度,这对指导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而事实上,在适用回归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时,也是有一定的障碍的。一方面法律法规不同于金融数据,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能代表法律法规的现成及准确的量化测量。另一方面,就像有部分学者并不认同“恶法非法”一样,法律可能并没有好坏之分,这就导致了我们没有办法简单地用序数的方式来衡量法律的差别。但是我们可以将某一法律规定的存在与否用一个二元变量来表示,读书笔记也能够将它们整合在一起作为一个连续的变量,以此来刻画当某一自变量发生变化的时候,会导致用于衡量金融市场变化的因变量发生何种变化。如此便可探究此前的有关法律和金融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的正确性以及可靠性,同时也可以将其引入到实践当中,便于确定已经颁布的某一法律规定对于过去的金融市场的影响程度,进而评价该法律规定存在的必要性,为日后制定法律法规提供指导作用。当然,确定了研究法律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效果的方法,还需要确定研究中需要用到的自变量与因变量。

《法律与公司金融》一书中是运用了跨国实证分析的方法,其所确定的变量对于研究中国的金融制度改革有一定的意义。但是鉴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仍需进行一定的修正。

此书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了传统法学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引入了经济学中的回归变量分析方法,因为其中的研究不仅覆盖了法学学科,还包括了经济学。事实上,此前类似的研究都是由经济学家进行的,虽然也为法律的价值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案例,但始终还未能成功地获得较好的法律变量。于是,此书的作者进行实证分析时,使用了一些前期研究相同的变量,同时利用自身法学研究的工作经验及丰厚的法学知识,增加了一些变量,使之更有效、更准确地研究法律规定对不同的经济收益措施产生的影响。

此外,在此书的第三章中更是使用行为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从不同角度突出一项设计出色并且严格实施的法律在市场经济中所体现的优势和价值。凡此种种,都向我们法学院学生传达出了一种信号:在如今的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除了学习传统意义上的法律知识以外,还需要拓展性地学习不同学科的知识,这就是跨学科学习。按小编的理解,在跨学科学习上,法学知识是最容易与其他学科结合的。因为社会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法学学科是“最接地气儿”的。而基于法学的这一包容性,使得我们更愿意去学习其他学科,也更有利于我们掌握其他学科的知识。

以上是小编的一点小小的读书心得,同时诚意向大家推荐《法律与公司金融》这一书籍,希望大家在阅读此书时能够有所收获。作者:欧文韬

读法律专业学术论文写作有感


读法律专业学术论文写作有感

在我的印象中,写论文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大多数人对这项费时费力费劲的文字工作都比较反感,因为爬格子毕竟是一件苦差,与青灯为伴,与黄卷为友,怎能不苦?很多人都害怕写文章,尤其是专业论文。因为写论文需要花大量的前期功夫进行调查研究,而且很多可能还是无用功,包括走访座谈和阅读大量文献,不然文章很容易陷入言之无物的空灵,除此之外,选题和构思亦是一大难题,因为选题就是要选出问题,找准了问题就等于论文成功的一半,而构思则是选题的拓展,构思将选题最初的意蕴用框架的形式搭建起来,剩下的便是码子了。很多人认为写文章难并非是构思难,而是码那么多字很困难,但笔者却不以为然,笔者以为写文章最痛苦的当是两件事情,一个是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这是论文的素材,另一个便是选题和构思。收集资料是个体力活,消化资料提炼问题则是个纯粹的脑力活,需要反复的构思。只要有了选题个构思,将调研所获取的资料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并填充以汉字,论文便水到渠成了。
的确,写文章确实是一件费时费力费劲的事情,不仅需要繁重的体力劳动——收集素材、消化资料,更是一项复杂的脑力活动,选题并构思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法律专业学术论文写作》一书或许能为我们写作论文尤其是专业法律论文提供一些启示。该书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群针对写论文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的专门研究,包括法律专业论文的特点与分类介绍,法律专业论文当如何收集和整理资料,提纲的拟定、结构的安排,格式的规范等写论文所必需的各个要素都进行了一一的阐述和分析。写论文到底有无专门的路径或方法,或许阅读完该书,你可能要失望了,因为其最多是一门写论文的入门教材,对法律专业论文进行了概述式的介绍,及框架的搭建和格式的规范进行了相关的介绍与提示,但却并未教读者写论文的速成之道,即写论文的捷径和快速方法等。因此,通读完该书,可能最大的收获还是对写论文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及做论文应该注意的方法和格式规范等问题,或许能有所裨益,但却找寻不到论文的速成之法与成就之道。的确,写论文确实是没有捷径和窍门的,主要还是依赖于平时的积累,而不可能希冀于阅读一门论文写作书就迅速掌握写作方法并产出优质论文。这或许亦是该书的名字为法律专业学术论文写作而非法律论文速成之道的缘故,没有一个人能夸这海口,企图让读者阅读自己的一本论文写作书便摆脱写论文的痛苦,化腐朽为神奇,让论文信手拈来,浑然天成。
因此,读完该书,笔者收获不是很大,也很困惑,法律论文该如何写作还真是个大难题。根据笔者个人的论文写作经历与体验,论文写作还是要靠平时的大量积累,包括阅读大量的文献和经常性练笔。因为论文写作是一个文献输出的过程,不阅读大量文献,不进行文献输入,是不可能有文献输出的。这也恰好符合物理学上的能量守恒定律。而经常性练笔则助于提炼文字的纯度,没有人天生就是字字珠玑,炉火纯青,相信大多数学人都是经过反复修改和练习,论文才能像一串串美妙的珍珠,让读者一气读完,发浑然天成之感。
笔者的论述好像是在否定该书的价值和意义,其实不然。上面的论述只是澄清论文无速成之道的朴素原理,该书的价值肯定是有,读者通过阅读起码知道论文写作必须先构思和搭框架,这样才能下笔不跑题而且文字方能如行云流水般远行。就像盖房子需要设计图纸和框架搭建,剩下的才是砌墙和圆顶。论文亦是同理,写论文必须注意格式规范,包括引用他人文献的规范等,在此书中都有所介绍和分析,认真细读该书还是能有所收获的,至于最后收获的是什么,那要看读者的读书动机和文字功底,因为读书动机从一开始就奠定了你读书的目的并努力找寻自己兴趣点,予以满足,而文字功底则能大致确定你所获的深度。因此读完该书,笔者感觉还是能有所收获,起码知道了文献资料的收集方法,论文写作的步骤,规范论文的基本格式,这对于没有接受过专业、系统学术训练的论文初学者还是很有必要值得注意和警醒的,按照该书作者提供的写作思路,论文不能确保获奖或发表,但能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浪费,能让所出炉的论文看起来更加清新简约,格式规范,确保形式上的瑕疵祛除。因此,从这个意义和角度来说,写论文还是有速成之法与成就之道的。

《法律与宗教》之读后感1500字


作者伯尔曼以时间为重要的纬度,以对西方整体性危机的解决为目的, 以法律与宗教的历史、传统、发展、延续等实现了其基本观点的论述:法律与宗教并非二元对立;法律与宗教的关系辨证统一;真正健全的社会是以健全的法律和健全的宗教为要的。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是在他1971年的一系列公开演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作者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领域。尽管这两个方面不容混淆,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为机械僵死的教条。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面对着60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社会问题,伯尔曼认为西方人所面临的危机并非法律的过度神圣化或宗教的过度律法化,即二者过分一体化的危机;而是相反,是它们过于分裂化的危机。因此,需要使二者重新融合,才能使法律真正被社会所信仰。

西方的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我们并不陌生,当研究西方法律制度时,决不可忽视宗教的重要意义。韦伯在其《儒教与道教》一书中,分析了中国的宗教与西方的不同,并指出这是中国何以无法滋生现代资本主义及法律观念的重要原因。然而,伯尔曼则认为世界各国在宗教与法律的关系本质上并无不同, 即使在中国,法律也曾被信仰(或者程度不同),而这种信仰借助的乃是儒教及传统的伦理。

伯尔曼强调法律不仅仅是规则和概念化的存在,法律还应是人们之间一系列关系;法律不仅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也是终极目的和生活意义的一部分。法律不应只落俗与惩罚性和救济性手段的工具论,而应成为一种信仰,如其所言:法律若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如果只片面强调法律的惩罚性,在中国这个法制还不健全的又崇尚因果报应的社会,当一种不利行为得不到相应的不利处分,则人们转而会对超验价值抱以希望,长此以往只会使社会退而求其次地形成一种对犯罪的憎恶以及对痛苦的漠视的惯常心理。这种法律神圣性的缺失,无疑使中国及其中华法系的法律系统、法律制度存在一种固有的实用主义价值,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法律与宗教过分趋向一体化所致。对于这种一体化的趋向还得结合西方社会整体性危机的实质来分析。这种整体性危机的实质是宗教与法律的二元分裂;而我们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却与其大相径庭,法律与宗教的功能与价值经常发生紊乱与挫位。因为宗教总和信仰有涉,而我们国家的国民信仰从存以功利主义心态对佛教和道叫的所谓信仰,以及当今以实用主义心态对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无不透漏着这样一个信息:法律的令行禁止并不意味着法律以内化成终极目的和生活意义的一部分,而只是出于方便之需或行事之要的功利心态。

读《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有感


读《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有感

【作品】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作者】 博登海默 邓正来【译】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想看《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的想法存在很久了。近期上行政法课程的时候老师经常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和社会法学进行对比分析。由于才疏学浅,一直对各个学派为何而争,各学派的核心观点和代表人物不明就里。关于斯多葛派、托马斯、格劳秀斯、普芬道夫、霍布斯、斯宾若莎、萨维尼、奥斯丁等一系列历史人物实在不了解。听老师在讲堂上侃侃而谈在下面听得实在憋屈,索性把博登海默的《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花了一周左右时间啃下来。终于可以理清老师上课的思路和脉络,不失为一种收获。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全书大抵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的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第二部分法律的性质和作用;第三部分的法律的渊源和技术。

第一部分作者从古到今梳理影响法学历史进程的法学流派及其代表人物。作者从古希腊说起,他认为古希腊时期法律和宗教合一,后期诡辩派的出现,他们主张的强权即公理使得自然法和社会法逐渐产生分离。这时期的柏拉图所倡导的社会蓝图是人生而不平等,在《理想国》中,他声称最理想的国度应该要区分清楚统治者、辅助者、农民和手工艺者,让他们各司其职,整个社会才能够运行有序,柏拉图并不特别虔诚相信法律的作用;而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亚里士多德虽然认同柏拉图的主张,但他较为敏锐地意识到权力会导致人性的丧失,提出了要法治不要人治的主张。他认为以正当方式制定出来的法律具有最终的权威性;在此之后出现了斯多葛派,该流派认为世界上有一种遍及宇宙的普世力量,那就是理性,这是正义和法律的基础。西塞罗更是进一步把自然等同于理性,并把理性等同于宇宙中的主宰力量。

到了中世纪时期,政教不分。在此期间诞生了很多为宗教至上提供理论来源和法理支撑的学说,最早期的宗教教义以奥古斯丁的学说最为流传盛行,他认为国家制度起源于人性的腐败,教会对国家拥有绝对的权威。国家只是作为人间和平的工具才是正当的。国家必须捍卫教会,执行教会的命令,并经由实施世俗的法律来维护人与人之间的秩序。而后托马斯认为世上有四法存在,分别是永恒法、自然法、神法、人法。其中永恒法最为主要,自然法是从永恒法中抽出一些规则所组成,神法是上帝发布的一些具体的命令和制定,人法则是人世间订立的法律。其后出现了中世纪唯名论与唯实论的论证。唯名论认为自然界中唯一实在的物质就是人们通过观察而认识的那些单个的事物和对人之感觉的认知。而唯实论则认为外在世界存在与主观意象一一对应的实物。

等到了古典时代,政教开始出现分离,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之后从中世纪神学和封建主义中求解放的过程。代表人物格劳秀斯、霍布斯、斯宾若莎、普芬道夫和沃尔夫。第二阶段权力分立保护个人天赋权利,代表人物洛克和孟德斯鸠。第三阶段人民的"公意",代表人物卢梭。格劳秀斯和普芬道夫认为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对他人施加压力,从而使他人能在其诉求中适当地控诉侵犯其平等权利的行为;霍布斯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私自利的,利益是唯一合法的尺度。法律不可能是不正义的,但却可能是邪恶的。要成立君主专制的政府形式。斯宾若莎认为只要人生活在自然统治之下,就会导向争斗和失序;洛克反对霍布斯的专制形式,倡导有限权力政府。分权主要为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离,最后人民说了算。孟德斯鸠则主张三权分立;到了卢梭时期,卢梭的思想更为激进和浪漫,他认为每个人向全体奉献自己,实际上就是没有向任何人奉献自己。在市民社会,个人不服从个人,只服从"公意".卢梭的理论很容易导致专制民主制。

在古典时代之后,德国出现了先验的唯心主义思潮。以康德为首的学者认为人是经验现象世界的一部分。他认为存在着两个世界,其中自由与人之理性的世界是真实的世界,物质和因果关系的经验世界是虚幻世界。康德更加倾向于认为外在物质的世界是虚构和无妄的。在康德的基础上,费希特则主张纯粹的唯心主义,他认为所有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和核心都是而且必须是智性人的自我。而黑格尔在前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展了唯心主义,他将唯心论由主管唯心主义拓展到客观唯心主义。黑格尔提出进化的新观念,他认为社会生活的种种表现形式,都是一个能动的,进化的过程的产物。历史运动的背后存在一个伟大的理想,即实现自由。黑格尔的这种进化的新观点为历史学派的出现提供了契机。

历史学派在德国的代表人物当属萨维尼,萨维尼认为法律是那些内在地、默默起作用的力量,深深植根于一个民族的历史之中,而且其真正的源泉乃是普遍的信念、习惯和"民族的共同意识";而美国的梅因则认为各民族的法律发展史表明一些进化模式会在不同的社会秩序中和相似的历史情势下不断重复地展现。迄今为止的进步社会运动,乃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斯宾塞则提出了法理进化理论,他认为文明和法律乃是生物的和有机的进化的结果。而生存竞争、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则是这一进化过程中主要决定因素。文明发展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的或军事的社会形态。第二阶段是增加对政府职能的限制,以增进个人自由。马克思集前人思想之大成,开创新的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思想,他认为法律是不断发展的经济力量的工具。法律是通知阶级用以维护其统治较低阶层的权力的工具。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作为社会控制之工具的法律将会逐渐减少其作用并最终消亡。

除了唯心主义、历史学派、自然法学派外,还有以边沁、穆勒和耶林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法学派。边沁认为政府得职责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穆勒认为人具有比动物的欲望更高级的官能。耶林认为法律的目的是在个人原则和社会原则之间形成一种平衡。法律是一种实现功利目的的工具,被称为社会功利主义者。

在此之外,奥斯丁、凯尔森则提出了分析实证主义学说。该学说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并把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之内。认为只有实在法才是法律。奥斯丁试图将法理学同伦理学相分离,凯尔森更加激进,他提出纯粹的分析实证主义学说,他希望消除法律科学中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还希望使法律理论摆脱一切外部因素和非法律的价值判断。认为法律是由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的等级体系。之后还出现以庞德为首的社会学法学,卡多佐霍姆斯等人的法律现实主义。还出现自然法的复兴和价值取向法理学。

第二部分作者对法律的性质和作用进行深入的探析。他首先先从秩序入手,从自然界有序模式普遍性的角度、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的角度、对秩序的内心需求角度、对比了无政府状态和专制政体的缺点,从而认为法律的普遍性要求之一就是必须维护世界的秩序。秩序成为法律形式上必须落实到位的关键要素;紧接着作者又将视角投射到正义的内涵之中。作者首先界定了正义的目标,即满足个人的合理需求和主张,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提高社会内聚性的程度,指出这是维续文明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然而作者对正义的内涵却无从界定,他对比了历史上权威人士对正义的定义,有与理性相挂钩的、有与平等相挂钩的、有与安全、自由等概念相比较。最后,作者一一比较了正义与自由、平等、安全、福利、理性的区别和联系,最后得出结论认为法律就是秩序和正义的综合体。并区别开法律与其他社会控制力量的区别,指出法治的利弊。

第三部分,作者分析了法律的渊源和技术,探析法律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并分析法律的科学方法的范式以及司法过程中的技术。

整本书的脉络清晰明了,内容详实,干货多,读起来带劲。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很多。

第一,虽然我学习的专业是法律,但从书的第一部分学习可以看出。所有学科的起源应该都是来自于对宇宙的追问和探讨,对人生意义的探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托马斯等一系列哲学大家所探讨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他们追问的是宇宙深处的秘密,人性的深处。人为什么活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于是有人平等、自由、公正等概念的出现。从而衍生出法律这门学科出来。部门法存在的前提可以由宪法所赋予,这也就是所谓的宪法资源。而宪法存在的前提从哪里去获得?没有。任何问题的追问都会陷入对元问题的探寻,而元问题是没有答案的,这个答案的探寻就落在哲学家身上。以此推演,经济专业、社会学科、甚至是自然学科。所有现存的学科的无穷追问,都会面临一个问不下去的问题。所以任何的学科都需要价值前设。也就是说必须需要一个理论的基础以支撑一门学科的发展。法律的理论基础就是《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第二部分的探寻结果:法律是秩序和正义的综合体。法律的最原始的价值前设就是世界上存在秩序和正义,这是让每个人、社会可以很好生活发展的基础。从而确立秩序和价值的无上地位。法律就此沿着这两个价值基础开疆拓土,成为一门繁衍成长的学科。

第二,从第一部分历史上对真理的探寻可以看出,从古至今并不存在绝对的真理,哲学家对不同的学说甚至存在大量的疑义和分歧。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对探寻法律的终极真理报失望态度呢?不是的。世界是变化发展的。任何哲学大师的学说之所在在他所在的时代存活下来并指导当时的时代向前发展,就说明哲学的探寻能出成效。如果我们接受"真理是任何特定时间人民经验的总和"的说法,我们就可能更能够坦然面对不同学说的争鸣和互相挑衅质疑。不同时代学说之间的隔空甚至隔世对话,碰撞、争鸣,才更可能在新时代产生更灿烂夺目的时代成果。世界上有没有永恒不变的真理,不知道。但人们一直在前进。如果失去对未知的好奇和探寻,人将成为一潭死水,波澜不惊,历史终结,时代崩溃瓦解。

第三,单单从知识论的角度来说。我成功梳理了从古至今关于法律的争鸣,知道了何谓自然法学派、斯多葛派、分析实证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功利主义、唯心主义等等,知道了各个领域的大牛。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所接触的学派理论和学说都是博登海默的二次加工,我是对于别人理解的再理解。我吸收的是博登海默的知识而不是各个哲学家最原始新鲜的知识,并且我对于博登海默的知识传授可能都没有吸收一半。如果需要更深入了解和学习,我必须要做的是去找各位大师的著作进行拜读。其次,对于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我看的并不是很透彻。这是我自己的看书问题。尽管我开始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看书写读后感的习惯,但对于书的精读仍然不够,仍需要好好锻炼。

《谈修养》之读后感1500字


今年十月,我读了朱潜光老先生的《谈修养》,收获颇多,但刚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有点不以为然,以为这种书,又是在讲什么大道理,与自己可能相距甚远。可是,当我读了第一谈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本书征服了。我觉得这正是我一个大学生,一个有梦想的、想有所作为的大学生,现在需要的东西。平淡的语言,朴实的文字,却能引燃心中的热火。当读到"长夜漫漫何时旦"时,我深刻地感受到几辈人对于"三部曲"的无奈而又无助的心情;当文中谈到几个认识的时候,我又沉重的感受到作为青年人的重担祖国的明天掌握在我们的手中。但是,现在的我,担当此任嘛?我怀疑,我迷茫,希望从接下来的文章中找到答案。

首先,朱老师就用朴实的文字,谈了自己对立志的看法,其中,他的三此主义,即:此身、此时、此地,给了我很深的影响,而我又根据自己的理解,简要的总结为:力而能为、即做不延、尽职尽责。这也是我希望自己能够履行的信条。文章中又提及到"奋斗"一词,我认为如果人生不能奋斗,就失去了生命本来的意义与价值。懂得奋斗的人,就能征服所有的困难。俗话说的好:"有志者事竟成"。在青年时代的我们如果设定了目标,就要努力向前。如果在过程中受到些磨难这是对人生的考验,就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奋斗拼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克服困难。都说一个人的一生是由他的性格来决定的,然而,我觉得人只要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理智对待,认真思考,不骄不躁,困难就能迎刃而解。

接下来,给我影响较深的是朱老先生对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关系谈及。一个国家,要想复兴,要想强大,就必须要有人站出来。曾经梁启超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所以一个国家的强盛,不仅看现在,还要看将来。而祖国的将来也就是我们,这一代的青年人。为什么我要引入这段话呢?因为我们,作为哈工大人,作为经过层层选拔而挑选出来的人,就要勇于承担重任,勇于用自己的行为去改变他人,尽可能的改变周围的环境与气氛,使之朝好的方向发展。朱老先生还指出,我们必须在心理养成对于个人努力的信任。因为许多人仍妄存侥幸的心理,许多人都把立国的希望借助于他人的身上。如果这样,国家只能是衰退,受他国凌辱。所以我非常赞同朱老先生所说的,"必须要摒弃而且消灭社会上一切侥幸苟安者、颓废因循着和夤缘幸进者。"。

前几日,做了一个关于幸福的活动,让我拿着摄像机,跟着主持人,询问"你幸福吗?"这个主题的相关问题。对于不同人,有不同的幸福观:学生的幸福是建立在自己是否学业有所成,毕业后是否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教师的幸福则是建立在自己是否有好的科研,自己的家庭是否和睦,孩子是否学业有成;工人的幸福则是建立在家庭是否幸福,工作是否顺利;老人的幸福则是建立在身体的健康,儿女的孝顺每个人,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年龄段,都有着不同的幸福观。而幸福来自于什么?朱老先生表示,幸福,是一种享受,不仅是肉体,也包括心灵。一个人的思想有多深,他的幸福感也就有多深。

《谈修养》这本书不仅在文字上面给了我极大的享受,而且在思想上也给了我很大鼓舞,让我改变了很多。它让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向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摒弃"懒"的思想,坚持自己的"三此主义";它让我明白,做人一定要真诚,要有修养。一个人的品德涵养往往体现在一些小的事情上面。与此同时,它还让我懂得,在工作中,一个个人能力强大的集体里,只靠一个人是不能有所发展的,必须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创造辉煌,取得成功。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俗话说"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关键在于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学习,相互体谅关心,只有人与人的关系融洽,生活才会愉快。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1500字3篇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读完作品之后,可以把他的思想给简要记录下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写好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技巧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篇1)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2000字!

读完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其中浩如烟海的知识,让我大有收获。纵观其全篇,其中第二章婚姻中关于“妻的地位”一节,让我有所感发。虽说男尊女卑这一封建腐朽思想在当代中国社会这一大环境下已基本隐退,但在当代中国家庭,尤其是核心家庭中,这种思想仍然存在,甚至可称为根深蒂固。

在瞿同祖先生笔下,古代社会中,妻的地位,从古代法律关于“夫妻相殴杀”的规定中可见一斑:“夫殴妻则采减刑主义,唐、宋律殴伤者减凡人二等……妻殴夫但殴即成立殴罪,不问有伤无伤。夫殴妻则无伤不成立殴罪……还有一点也值得注意,明、清律妻殴夫不问有伤无伤,伤轻到什么程度,只要有殴打的行为便可作为夫愿意离婚的条件,折伤以上便是义绝了,夫殴妻则须至折伤以上才可离婚,并且妻的单独方面的意思还不能构成离婚条件,须征求双方的同意……”

由此可见,在古代社会中,妻在一个家庭中的地位是极低的,夫妻双方的法律地位是极不平等的。根据被古人奉为圭臬的“三纲”规定,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妻在家庭中可以说是夫的从属,一切以夫为首。古代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一个男尊女卑严重的封建社会中,她们的一生都要依赖于家中男性,却又不曾得到过该有的尊重,又是付出心血最多的。

书中还说到:“夫过失杀妻是不问的,但妻之于夫却无此权利。”可以说,在古代中国,一个家庭中,夫在某种层面上甚至掌握了对妻的生杀权,在婚姻中,妻的人身安全,在大范围下是基本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再看当代社会,“家暴”这一恶劣现象,在社会中仍然时时发生,每一次,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沉重的故事。

自封建古代继承而来的,婚姻中的夫妻不平等,这似乎是一对潜在的基因,隐藏在当代人们的血液中,随时可能爆发。这存在于他们的血液之中,甚至让某些家暴者认为,家暴,理所当然。在一个存在“家暴”现象的家庭中,妻往往是弱势者、受暴者,她们日日夜夜的默默为家庭付出,却还要忍受来自丈夫的暴力。

近日,家庭暴力这一敏感词汇再次被人们所关注,网络美妆博主宇芽被男友家暴,施暴视频传出,网友一片哗然,明明在如今这样的一个宣扬法治,宣扬美德的社会中,为何还会有这样的恶魔存在。

为何现如今家暴现象仍然猖狂,我认为,究其根源,是深深根植于当代中国人心中的腐朽、落后的封建思想:在婚姻家庭中,男方习惯强势,习惯掌握主动权;女方则习惯于依赖于男方,缺乏自主独立性。

在古代中国法律中,许多朝代规定,夫杀妻甚至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妻始终是处于一个弱势地位,在男耕女织的小农社会,女性对于家庭的支柱经济来源的贡献较少,在财产继承中,女子也无继承权。没有了经济的支持,女子出嫁从夫,与娘家便基本已无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遭受了家庭暴力,也无路可退。再联系当代,许多女性在婚姻中遭受了家暴后,选择保密,选择忍让,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认为自己身后没有依靠,只要忍一忍,事情就过去了,不仅是受害的她们,甚至她们的父母兄妹,她们的好友……都是这样劝解的。在这些来自外界的声音中,便深藏着来自封建腐朽思想的残留。这些声音,不仅没有给予她们支持,反而让她们越来越深的陷于黑暗之中……

在古代法律中关于“夫妻相殴杀”的规定中,妻子若殴打丈夫,则须受到官府加倍的严惩。不反抗,似乎是从古至今流存于血液中的卑微与恐惧。我国的家暴“基因”根植严重。我国的反家暴法却起步较晚。

1995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这是中国政府第一部关于妇女发展的专门规划,第一次明确使用了“家庭暴力”概念。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正式通过,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并规定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和加害人的法律责任,这是第一次在国家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再看古代,在妻的地位严重卑下的宋代,著名才女李清照便是反抗家暴第一人,在她不幸的第二次婚姻中,丈夫张汝舟想要变卖古董遭到拒绝,便开始对李清照拳打脚踢。按照宋代当时的律法,妻子状告丈夫,哪怕罪名属实,妻子也得坐两年的牢。饶是如此,李清照还是选择告发了张汝舟科举作弊的事情。张汝舟下了狱,李清照也坐了牢。幸而李清照词名满天下,当时的大官綦崇礼在得知了李清照悲惨的经历后,对她多番照顾,只让她象征性地在牢房里待了九天,就放她自由。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尚且有女性敢于为自己发声,在那个法律向婚姻中夫的一方倾斜过半的时代,仍有女性成功维权。反观现代,多少女性不敢求救,羞于发声。诚然,在“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这种传统糟粕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在“反家暴”上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绝对不容忍任何一例家暴。

妻,不该再是是瞿同祖先生于书中第二章里描写的在家庭中卑微忍让的一方,在新时代的中国,她们不该再沉默,她们的身后是法律与道德的支撑,她们不该再畏惧。妻为何?妻在如今是一家之主,她们甘愿付出,也自由独立。

即使在封建的古代,妻也是《后汉书·逸民传·梁鸿》中“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也会弹着绵绵琵琶,细诉心中情愫:“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妻是周恩来信中的无语凝噎的思念:“愿你珍摄,吻你万千。”

妻是心中港湾,无论何时。写到这里,我不经反思。为何要始终强调以史为鉴?即使在历史的长河中,糟粕可能多于精华……

有人说,它已成为过去,甚至其中许多是被批判的落后思想。但仅依我个人所见,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当代的许多社会问题,可以从古代法律中寻到根源,我们取古代法律思想之精华,适用于现代社会解决问题,才是博古通今,发挥了史学该有的价值!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篇2)

初读翟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在今年春节之后,由于新冠状肺炎疫情发展形势严峻,小区封闭不得外出,在家闲来无事,想起了翟同祖先生的这本书,翟同祖先生用在家所学从法制史方面给我们简明而又详细地阐述了从古至今,中国法律的发展。不仅从先秦为起点,更深入到上古时期乃至红山文化时期。详细阐述了每条法律的变化过程,并有实例佐证,使得全书整体看上去很严谨、细致。

为什么说作者思路非常严谨,给大家举个例子,从开始看,翟同祖先生介绍完古代法律是分为家族式的小单元,有将家和族分开后进行阐释。然后讲到父权的时候,有这一句话,“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学找”(说的是父权的意志不可侵犯)。翟先生首先加入自己的阐释,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是法律给予的。然后翟先生又类比了罗马时代父亲的“生杀权”;又举例秦二世的矫诏行为,借父名赐死蒙恬和扶苏。又拓展到法律的神圣性,又举例对神圣性进行说明,“元明清开放,父母并非绝不可杀子孙”。举出了王起活埋儿子的案例。翟先生从一个父权,拓展到各个时代,滴水不漏的进行全面系统的阐释。

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做了一些思考。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这种不平等在政治、社会、生活各个细节处表现出来,所谓的一个“礼”字,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在社会秩序中做了固化。这种社会结构的安排固然可以保证稳定的社会秩序,但也扼杀了社会前进和创造的活力和动力。它也许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有碍于其他产业的发展,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后来会落后了。社会的良好发展,不能一枝独秀,而应该百花齐放,法律不应束缚人们的创造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出现了居民与防控人员发生争执的事件,有的人仗着手中的公权无视政府规定,硬闯防疫关卡,均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如今法律对待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百姓。法律的平等,能够保障社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才能让国家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才能让人民安居乐业。(刘鹏)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篇3)

最近因私事被惊扰,恰逢要翻译法律史的文章,颜老师就推荐了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给我,读完了结合生活有一些感悟,记录下来:

1.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完全是建立在一种严谨稳健的等级制度之上,这一制度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父权为核心,不断向外延伸,形成家族内部的伦理秩序。家族内部的等级制度构成了法律适用的微观前提,同时也是法律维护与保障的对象。如亲属间的侵犯,侵犯者与被侵犯者之间的辈分关系则尤为重要,以尊犯卑,处分较轻,以卑犯尊,则处罚由重。法律之适用取决于血缘之亲疏,而该亲疏关系则以服制为中心,形成一条长幼有序的数列,蜿蜒数千年,为中国古代等级制度以及法律制度奠下基石。

2.婚姻关系成为联结着一个个长幼有序的家庭之间的纽带,“婚姻者合两姓之好”,建立在“两姓”关系上的婚姻制度昭示着代表家族之间的结合关系。无论是婚姻关系的缔结还是解除,其核心问题都是家族利益。婚姻关系联结了不同的家族,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以父权为核心的家族等级结构中,一个家族与其妻族的关系极为疏薄,婚姻关系更多是在社会意义而非法律意义上影响两个家族的关系。婚姻中较有意义的或许是妻的地位问题,在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妻虽有“与己其者”之名义上的平等地位地位,实际上还是隶属于夫的权威。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仅为家族的附属品,出嫁之前从于父,出嫁以后从于夫,断无多少权利可言。而妾的地位更是卑微,“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妾并非家庭的一员,故非“合两姓之好”,女子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地位可见一斑。

3.跳出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家族与婚姻的藩篱,阶级便成为在社会层面上划分等级秩序的标准。家族内部划分长幼有序的标尺扩张到整个社会,便成为尊卑有别的砝码。不同的阶层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细化至饮食、衣饰、房舍、车马,均可以以法律作出强制规定。阶级间的通婚成为禁止,以维护血统的纯正和阶级的尊贵。法律针对不同阶级作出了区别性的规定,亦有一根体现阶级间差序格局的数列蜿蜒而下,精准地对不同身份、地位的人作出度量。家族是个体的,在各个家族中以父权为核心形成一个以血缘为度量的同心圆以确认家族内部的秩序,而婚姻关系则使得各个独立的同心圆之间形成交集。在家族之上,整个社会则是由阶级构成,形成一种差序格局。每个个体在这一社会结构中都有自身的位置,或尊或卑,或主或从,或良或贱,每个人都有一个专属自身社会地位的烙印。针对这一社会结构,中国古代法律也相应地形成一种不对等的规范体系,它建立在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基础之上,小至于家,大至于国,“等级”二字成为构筑中国社会之核心所在,“法”与“礼”结合,成为维护这一有序的等级结构的工具。

4.在现代活成封建大家庭的代价太大,不一定一荣俱荣,但必然一损俱损,因为归因模式已经变化。中国曾经的家庭是父权家长制,父祖是统治的首脑,又因为重视祖先崇拜,且无论是察举制还是科举制,考试内容又比较固定,所以曾经的子孙成就往往要归咎于所谓家风血脉。但独立意志是现今做学问或者做事业的前提,家风已经很难成为承继良好品质的介质,往往是固守的传承,在一个大环境里互相不断强化,专注于自己的感受。若不想反思,每一个人就要不停扮演长辈曾扮演的角色,循环往复不停成为对方影子的复刻,互相维护彼此然后亲亲与共,将底色不停固定渲染。而对于权利的贪恋往往会造成许多中国当今父母对于曾经父权家长制的追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亲子关系里父母会太入戏,将这个头衔看作皇帝与官位,要有威权与帝王术要高高在上,孩子要在手下噤若寒蝉隐忍不发积郁成劳,反过来对外宣称孩子懂事乖巧听话,往往太平表象之下已有祸根埋下。

5.要了解舆情,可以不接受一些基于此的规则,但要看透这些规则为什么暗暗盛行,然后不反驳不回应不服从。因为种种社会心理根本改变不了,即使现在已经缺少这样的土壤,也不能骤然稀释。环境的捆绑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不要企图期待一个人会与他生长的环境截然不同,除非能够不停跳脱不停反思诸己,才有一线可能。

6.不要尝试去改变任何人,若有人做了攻击伤害自己的事也不要急于反击。不提醒不告知不报复不陷入情绪更不累及无辜孩子,一来脏了自己的手,二来是自己心胸不宽阔的表现。要相信身边人的认知和格局,从来挨骂的都不是丢人的,骂人的才是。静观其变,不阻止任何人帮助曾攻击自己的人,也不阻止任何将他们推下悬崖的双手。公道自在人心,把自己该做的礼数做全,可以向身边人袒露自己的脆弱,相信他们的选择,接受他们的安慰与支持。

7.往往一个人如何指责别人便体现了他如何看待自己,很多时候对他人的愤怒往往是出于从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映射,人性最深刻的恐惧便是对自我的厌恶。

8.永远不要害怕承认自己的错误也不要害怕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无论是因为观念差别还是自己陷入情绪鲁莽,要能推己及人冷静分析因果,了解到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而不是囿于自己的感受大为光火,能够跳出风俗习惯格局放宽,对学术观点的包容要从对生活观点的包容开始。

《哲学修养十五讲》读后感1500字


读孙正聿《哲学修养十五讲》有感

现代国有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生产经营,它与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结合的愈加紧密,国有企业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组织,它担负着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面对的是竞争、合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文价值等一系列复杂问题,这就要求今天的管理者不仅仅是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专家,还需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全面的思维能力和更长远的眼光,这样才能驾驭复杂环境、抓住机遇、获得发展的主动。现代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学习一点哲学,培养一些哲学修养是不可或缺的。

一、哲学能够提高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

国有企业的管理者首先学习的哲学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思想基础。当我们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方法和观点区分析和思考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时,就会自觉地坚定理想信念,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二、哲学能够提升人生境界,建立一种大情怀

哲学是一种真正的大智慧,它能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世界,更好的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我们需要一种高举远慕的心态,慎思明辨的理性,体会真切的情感,执着专注的意志和洒脱通达的境界,方能潇洒走一回。

内圣外王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精神之一,《大学》开篇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对内圣外王之道的最好解说。内圣外王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政治理想,也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最高理想追求。它把个人的道德修养与社会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了中国文化中道德与政治的统一。今天的管理理论也提出,管理别人必须先思考自己的人生目的、人生境界、人生价值、伦理道德、行为动机。

人有四种境界:人作为超越自然的存在,自觉地使自然界满足自己生存的需要,这是最低层次的自然境界;意识到人的主体地位而追求个人目的的实现,这是较低层次的功利境界;自觉到人作为类而存在,并努力使小我融会于大我之中,这是较高层次的道德境界;超越道德境界,自觉地达到人与自然的统一,才是最高层次的天地境界。人类的多层次的需要,人类的需要层次的跃迁,人生的不同的认识境界,人生境界的不断升华,这就是我们不断追求的人生目标。

人在不断追求人生目标的同时完善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这些从根本上决定了人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也决定了一名管理者所应该具有的人生境界和情怀。

三、哲学思考能够启迪大智慧,养成哲学思维方式

哲学是一种爱智的智慧、批判的智慧、反思的智慧、创新的智慧,是对人类智慧的追问,是把人类的智慧作为批判的反思的对象。而哲学思考是通过揭示概念和范畴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来反映事物相互间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的辩证特征,是事物具体联系在理性中的再现。因此,哲学不囿于特殊的而是对普遍规律的思考,不囿于确定而对变化事物的思考,不囿于特定时空而是对整体和未来的思考。这就决定了哲学思考能够帮助我们从个体看到全局,从当下看到未来,从静态看到发展和变化。管理学行为是一门科学,也是艺术,哲学思考能够帮助管理者对各种管理方法和管理艺术后面的本质和联系的把握。因此,正确地运用哲学思维,可以提升管理者的分析能力与决策能力,使管理者创新管理方法,达到最佳的工作状态,创造最好的工作效率。

管理者要自觉提高哲学修养,锤炼哲学思维,并在这一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取人生智慧、提升人生境界,提高管理能力,成为企业的栋梁之才。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结课论文1500字”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法律书籍读后感1500字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