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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000字

骚动之秋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骚动之秋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骚动之秋读后感】

终于读完了又一部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刘玉民写的《骚动之秋》。时间过的真快,进入网络时代的我有幸读到了《骚动之秋》这样一部反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不免为作品中几个重要人物的遭遇和命运在内心激起了一些骚动。

每个人心中对文学作品都有自己的审美观念,不过有一条标准要求作品努力反映生活的真实,创造生动感人的形象。它是评价一部作品的基本原则。

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真实与生动感人的形象是一个整体。过去常讲,真实是艺术的生命。但是这个真实,既是生活的真实,也是形象的真实,没有真实感人的形象,也就不可能表现生活的真实。凡是伟大,优秀的文学作品,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的,无非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真实感人的典型形象。《骚动之秋》就是这样一部作品,作品中人物的遭遇和命运,并由此展开的内心世界,精神面貌,性格的特征,深深吸引住了我,让我去探索这些人物的心灵,去认识,理解了他们的性格和思想感情,去从他们的遭遇和命运中思考许多问题,并获得种种启示。

《骚动之秋》,既是描写一个农民改革家岳鹏程在改变家乡面貌中激起的种种骚动:从省市县委领导的关注到全国和省级报纸的社会舆论的宣传,从李龙山的古老传说到李王庙后殿的碑碣上刻下岳鹏程和大桑园的名字但同时,也着重写了岳鹏程内心的种种骚动,他和儿子羸官在改革中不同见解引起的父子冲突;他和秋玲的感情导致与妻子的冲突和家庭矛盾的尖锐化;他在改革中处理问题的大胆,果断,魄力和远见,的确使乡镇企业有了较大发展,然而又的确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受到不正的社会风气的影响,采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进行了倒卖紧缺物资的活动;他在管理方法上确实是严格要求,然而又不免独断专横,甚至大骂工人;他既懂得要获得领导的支持,却又不免由此去观察,掌握领导者种种心理,甚至庸俗地迎合领导的趣味;而不合他意愿的人,即使是自己的父亲,儿子也难免产生嫉妒和懊恨,甚至不惜对儿子的事业加以阻挠和破坏

因此,岳鹏程这个人物难免如作者借他儿子羸官之口,说他是一个带悲剧色彩的农民英雄:他反对封建主义,专制主义,可又常常不自觉地搞起那一套,而且认定是最正确,最先进的。尽管岳鹏程自己讲了,社会现实哪儿都有悲剧色彩,但真正的悲剧却在于岳鹏程根本不能理解,他在历史长河淤积的泥沙中改革创业,即使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也难免限于封建的种种传统的思想,观念,方法之中而无法摆脱困境。在政治上,他既无法得到父亲岳锐和肖云嫂老一辈革命者的谅解和支持,也只有和儿子羸官这一代新人决裂;而在生活方面,他既不可能真正和秋玲结婚,也不可能真正和妻子淑珍分离而毁灭家庭。最后他觉得自己简直成了天边雁,海上舟,在茫茫中显出孤零零一个身影他终于病倒了。

他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我很同情他。

其实现处于网络时代的我们,也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个悲哀的尘粒,再过几十年后,我们就会明白。

【篇二:骚动之秋读后感】

非借不能读也!十月末就把这本书拿回来了,一拖再拖,罚金就交了几块钱了,实在不能不能再拖了,这两天抓紧时间硬着头皮看完的。这么说好像对作者不太公平!在图书馆拿书就是有这个好处,总是要读的,前几天一冲动买了几本书,束之高阁了,废话说的太多了。

终于拜读了刘玉民的《骚动之秋》。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八十年代初,我们的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初期阶段,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大的转型时期,我也很荣幸能够亲历这段历史。人们刚刚从沉睡中刚刚苏醒,面对这样一场改革风暴,不知如何是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了一批时代的英雄,这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岳鹏程和岳羸官父子。父子俩因为在改革中的一些分歧产生了矛盾致使分道扬镳。故事主要表现岳鹏程作为大改革家,在工作中所面对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其上有老革命的父亲,代表了保守人物,下有儿子岳羸官,代表了新一代的正值的年轻人,也就是在他的身上,使读者感受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感情方面有爱他的妻子,又有和他感情纠葛的秋铃,使其深陷其中。面对着工作和感情的双重压力,主人公岳鹏程使出浑身解数面对这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物,每个面孔和人物的内心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一部好的作品大多出在大的历史背景情况下,这时候人物所代表的方面比较多,内心的波动变化也比较大。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很多人代表了很多的阶层,交织在一起,似乎把那段时期的农村改革所经历的事情统统体现出来了。此书创作于1983年,我觉得能在那个时间把改革开放写的如此贴切真实,可见笔者是很有生活和远见的,时至今日看此书并没有陈旧感觉。

作品的结尾并没有交代的特别清晰。当读到后半部分的时候,是很期待结局的,看到这个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比较赞成作者的这个交代方式。实际每个人物的结局并不重要,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向前滚动,时代造就了这群拓荒的英雄,他们改变了中国的未来,这就足够了。

【篇三:骚动之秋读后感作文】

刘玉民的《骚动之秋》讲述的是改革开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事情。书中的主人公之一岳鹏程是一个农村企业家,改革家。在他的带领下,大桑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事业上的成功,他的思想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他办事果断,雷厉风行,但是又过于专断。在大桑园里他就是天就是法律,想罢免谁任用谁都是一句话的事;他为了人们过上好日子不辞辛劳,但是我行我素,不能容忍任何人对他的话的质疑,对他的做法的意见。就连他的父亲也不例外。按照他的儿子岳赢官的话,他是个悲剧性的英雄。

作者借助岳赢官的形象说明了一个农村企业家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为人民的幸福殚精竭虑固然是值得让人尊敬,但是就能以这样而把自己推上皇帝的位置为所欲为吗?这就好比发展中国家要发展经济就必然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人们的思想也受到了腐蚀。笑贫不笑娼的风气四处蔓延,人人以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拜金主义等思想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道德标准。经济的发展十年百年可以赶上,但是文化的形成却是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的。

牢骚还有很多,无奈时间已晚,本人也才疏学浅,只想抛砖引玉而已。

【篇四:骚动之秋读后感】

《骚动之秋》主要是以一个农民改革家为叙事线索描写了改革开放初期,在人民初次接触商品经济时探索和心路的变化历程。

而我尤其关注的是岳鹏程作为其主人公的军阀似的,专制似的领导作风。虽然他一再表示其是反封建反专制的,但其表现出的行为和所唱的调子却实实在在的构成了不争的悖论。

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是一门学问,尤其是在我们人类文明进化到今天,摒弃专制式、独断式势在必行。但如果过于和蔼似乎又缺少必要的执行力。上升至国家政权也是如此,像泰国等一些民主国家政权极其不稳定今天的总统一头黑发,没准明天就变成了一席白丝。而反观我国,虽然政权极其稳定,但人民的言行,思想受钳制也是不争的事实。几千年的官本位现象到如今反而愈演愈烈,其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毋庸多言,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

如何处理好专制与民主之间的矛盾势必成为人类文明进化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可以效仿顾炎武的寓封建于郡县之中么?或许这就是历史和人性的局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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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之秋读后感


人生之秋读后感

法国大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的首页这样写道:献给各国的受苦、奋斗、而必战胜的自由灵魂。,罗曼罗兰所歌颂的,是人类在精神方面所经历的艰险,克服内心的成熟饱满的春华秋实。

《人生之秋》系列是带有自传性质的文章,写得凄怆壮丽,哀婉感慨。它以一种不懈的渴望、纯真的心境和不屈不挠的信念去追求自己认为最值得追寻的人生价值。虽然他面临过着命运之神的揶揄和调侃,经受着空前的磨砺和考验,可他依然无怨无悔、义无反顾,执着地将灵魂的风信子插在通往人生之路的两旁。

作者在自己生活的真实历程和磨砺升华中,所书写的那一篇篇文章、诗歌,宛如一幅幅自吮伤痛的画面。文章浓缩了作者本人的经历、见识和体味,有血有肉,坦诚衷曲。一个好的精品无不包涵作家人生的自我感觉。我们由衷地感动,因为那里有一个年轻的生命在心灵流血,在倾诉衷肠,在诉说着人生之旅的经历。贫病交加、四壁萧然的处境,如临深渊一般在那段坎坷岁月中,作者承受着内心的震颤和灵魂的煎熬。饮冰茹檗的生活在苍凉的时空中难免委曲变形。但那不屈不挠的生命意志却将在火里涅盘重生。这是《人生之秋》给予我们的最透彻的一种启迪。

当我真正走近作者思想的深处,不觉心悦诚服肃然起敬:10年的坎坷经历,是我一生中一笔巨大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怎样去做人,如何面对生活,如何在逆境中不沉沦,怎样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如何珍惜爱情、亲情和友情 。 我无法不相信作者的思想是真诚的。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爱情、亲情和友情。渴望心灵真诚、追求精神充实。让朋友分享我的快乐和幸福,不要让朋友为我分担痛苦和忧伤。为什么让别人理解我呢?我理解别人就可以了。一个人心中良善所带出来的情怀足以令人感动至泪的。

也许是人生的坎坷与生活的磨练,融漾了作者的胸襟,所以他的文字2020表达是那样丰盈温润,气韵苍丽,宛然一首首氤氲绕梁,哀丝豪竹的箫曲,令人感动未已。他平铺直叙的成熟文字2020里,表面上追寻衣袂飘飘的背影,缅怀逝去的故事,实际上是站在高洁的立场上,抵御抗拒灵魂的磨损,使它在岁月的长河里得以永恒。十几个春夏秋冬,风雨霜雪,岁月如剑,虽然在他身上留下伤痕累累,但我们仍能从他的诗歌里、文章里,读到静影沉璧的优雅、落日残霞的美丽、鹰击长空的激-情,读到他露出的那一抹最甜蜜灿烂的笑魇----他心中的那份期待和守望。

在物欲享乐的诱-惑鼓噪下,人们越来越远离了精神的家园,孤独的人心日益疏远。有的人迷惘、困顿、徘徊,抱怨人生的无常、飘渺、虚幻,感叹自己命运的不幸。当金钱把生存空间挤压得越来越少,当人们在物欲横流的漩涡里挣扎得精疲力竭时,对精神世界的渴望是强烈而迫切的。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文中作者一句铭言睿智地表达他的价值观,我反复品味,深有感触。无凝,我们将从中受益匪浅。我从心底里敬重这个清风峻节并挚着于事业的人,他的灵魂未必都在高处,但精神境界却令人仰而望之。

在此,我祈望,每一位读到这本书的人,心中能因此更加增添对生活的美好信念;珍惜生命的每时每刻,面对生命的低谷,永不气馁;更愿每一个充盈着爱的心灵,在生命的历程中,能长久地温暖着彼此。

天国之秋读后感


天国之秋读后感(一)

作者:周宇

本文共2144字,阅读需五分钟。

摘要

《天国之秋》这本书重点在战争的结局而非其根源,着重研究的是太平军试图以民族要求来鼓励人心之举,而不是太平军的宗教意识形态问题,这与之前很多学者从太平天国运动发生的根源和太平天国的宗教信仰问题研究截然不同。

本书作者从内外两条线叙述太平天国运动,内部包括清政府的应对和太平天国的攻击,外部则重点阐述了英国政府对待这场运动的态度,从中立到帮助清政府进行干预。

作者认为长期以来西方史学界站在清政府的立场将这场运动称为“叛乱”,而他则以“内战”这个中立词汇形容这场运动。西方侧重自身对这场运动成败的影响力,而作者力图不偏不倚,兼顾内外两股力量的作用。

正文

文中的前言介绍了清帝咸丰。他沿用着过去祖辈们的管理制度,而殊不知一场运动悄然的兴起。过去满人凶猛彪悍,随着生活安逸,情况发生了改变,皇帝不像过去的皇帝那样关注世界的变化,而是把自己锁在了圆明园中,满族男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热衷于训练自己的体能。

当这场运动爆发之时,就犹如晴天霹雳,让满族官员十分的惶恐,并且没有抵抗,而是投降。

第一部分

文中的第一部分以洪仁玕为核心,沿着他的足迹从广州到香港再到南京,可以说太平天国领导层中唯一具有现代化意识就是洪仁玕,在香港接触了西方的文明,与传教士和谐共处,同生共死,给他们留下了较好的印象。

虽然他带着某些现代文明的想法来到南京,然而这还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太平天国统治阶级内部农民阶级的局限性。

这时的南京已经呈现腐败的味道,洪秀全已经不理朝政,整天待在宫里研究经文。而此时天国的东王杨秀清掌管朝政,以严酷的军法来管理军队,直接威胁到了天王洪秀全的统治地位,并且与韦昌辉、石达开、秦日纲等人的矛盾日益加重。

1856年爆发了“天京事变”,这场事变是太平天国首次公开分裂,洪秀全处死了杨秀清和韦昌辉,并且逼走石达开。

太平天国的领导层经历了一次大清洗,需要补充新的力量来维持统治,而此时的洪秀全急需信得过的帮手,洪仁轩不仅是其胞弟,还接触过西方文明,被洪秀全委以重任,以他为桥梁能够连接传教士,从而赢得西方列强的支持。但是从南京城内传教士的数量和后期传教士的表现,再到其被洪秀全撤销总理对外事务大权,这个作用始终没有能够发挥出来。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首先是曾国藩出场,曾国藩的出场反映了当时的清廷光靠自身力量是无法抵挡太平军,清廷的精锐部队是八旗,八旗是皇帝和满族官员的个人军队,负责保护清帝和满人,而此时的八旗早就没了之前强悍的战斗力,这时的八旗战力堪忧,八旗主要分布在京城地区,作为太平天国的发起点广西,并没有八旗的驻扎,而是靠绿营,绿营主要以汉人为主。

绿营人数众多,但军费却用在八旗军上,绿营的军费不足,直接影响了绿营士兵的积极性,加上军队训练的力度不足,装备落后。

绿营多次战败之后,清廷特许地方大员组建地方团练来对抗太平军,而这时的曾国藩,他组建湘军,夺下安庆,抵抗住了太平军猛烈的攻势,维护了清廷的地位,这个传统的儒家知识分子内敛深沉,克制隐忍,尤其是最后成功剿灭了太平天国,成为当时全中国最有权势的人,竟然没有起异心,而是仍在清廷的统治下俯首称臣全身而退。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开始阶段,英国对华的政策一直是恪守中立,导致英国政策倒向清政府的转折点在于美国的南北战争的爆发,美国的南北战争影响到英国的世界贸易格局。

在美国内战中,英国是支持南部联盟的,南部联盟对于英国棉花贸易至关重要,南部联盟当时是英国十分重要的棉花供应基地,但是美国内战中南部联盟战败于北方的工商业联盟,所以为了平衡美国内战中受到的损失,英国做出的判断是帮助清政府消灭叛军,恢复和平的秩序才能保证贸易收益。

此时李鸿章在占领南京后对太平军的残酷暴行传入英国,英国舆论又认为帮助清政府如此冷血的政权是个巨大的错误。按照作者的说法,英国贸易保持红利是发了战争的财,恢复和平后英国贸易反而下降。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英国支持清政府打败太平军,贸易收入稳步提高,挽回了在美国内战中受到的损失。

第三部分

第三章重点讲述了外国洋人参与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军在后期战争中,猛攻上海,清廷军队抵抗无望,英国和法国也未保证出兵保护上海。所以上海的富商们,就花了大笔钱财组建了洋枪队,并且承诺破城之后由洋枪队洗劫。

这里有两个重要代表人物,美国人华尔和他的继任者戈登,这两个人被西方史学家誉为“拯救中国的英雄”,在作者的书中写到,戈登是有原则的人,华尔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没有原则的人,尤其是他们招募的中国人和外国人总体数量不多,加上武器装备和太平军相比差距不大,所以洋枪队在这场中国内战中虽有作用,但是远没有西方史学界强调的那么大,西方史学界夸大了洋枪队在中国内战之中的作用。

结尾

纵观全书,作者从另一种视角看待太平天国运动。也就是将太平天国运动与当时的西方国家联系在一起,用全球化的思维来审视这场远动,关注内外势力的互动。

有别于之前研究太平天国运动,主要将视角放在国内,忽视国际作用。如果脱离了西方国家全球竞争的背景,如果不把西方的干涉作为一个主要条件来考虑,我们现在所知的太平天国及晚晴的历史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这本书对以后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就是不要仅仅局限于某种角度进行研究,而忽视甚至认为其它角度无关紧要,裴士锋将思路打开,把太平天国运动置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待,很好地将太平天国这场运动和国际联系起来。

天国之秋读后感(二)

动荡之秋

文 | 蒋玉琪

摘要:《天国之秋》是以美国人的角度考察太平天国运动,相对于国内其他相关著述,裴士锋选择以“小历史”书写来演绎宏观历史发展——即以洪仁玕为主角的太平天国运动。

一、天国之秋所处的时代背景

清王朝的腐败固然已不能使大中华继续强盛下去,前期咸丰帝无视英法的入侵,固守天朝上国的思想,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的封闭,不去进行制度与经济的变革,这个王朝仿佛已经成了一个空架子,支撑不起国家的发展百姓的生活。《天国之秋》中有一处写到“广州城残酷血腥的镇压,也使外界对清廷有了新的认识,并感到心寒,就连质疑太平天国动机的外人,都无法替现行政权回应太平天国时做法的野蛮可怕辩解。”[1]

起初根据洪秀全的异梦来说,基督教在太平天国人眼里是美好的,太平天国的初衷也应该是想以看似美好的宗教来救国。笔者认为太平天国运动是历史的必然结果,因为这样的清王朝注定有人会反。书中有细节描写到在清廷与英国和太平天国同时战乱时,百姓并不关心是谁掌权是谁领导,在他们眼中无论是谁,建立怎样的体制都觉得和自己无关紧要,他们只想要不受战乱的纷扰。这或许是和封建王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形态有着必然的联系,底层百姓从不关心也没必要关心国家大事和政治的发展,在中国古代社会这并不足为奇。但同时期的日本却并未像中国一样沦为半殖民地社会,虽然日本在美国的坚船利炮下被迫开国,但是其国由于封建束缚小于中国,且进行了明治维新,“实现了社会形态的更替,使日本由落后的封建历史发展阶段过渡到资本主义阶段。同时,它为日本摆脱沦为半殖民地的危机创造了条件”[2]。俄国在15—17世纪相对于西欧诸国比较落后,但在17世纪末年,俄国彼得大帝“着手对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改革的实质就是在俄国封建农奴制的基础上,‘迅速采用西方成果’,使俄国摆脱落后状态。”[3],就中国本身而言,明清之际也出现了许多活跃的思想家,以至于后来的“开眼看世界”,他们的思想也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当时的中国底层并不是完全封闭的,假设按照这一些活跃的思想来发展,可能中国会是另一个景象,可能也会像当时的那样免受列强的侵略。但《天国之秋》中写到一位英国人的观点说“中国得走过动乱期,新秩序才有可能出现”[4]。笔者认为中国不能直接通过变革来过渡到近代化。首先,当时的领导者是守旧的,没有革新的欲望。其次,中国虽然出现了一些进步的思想,但这些思想的产生和影响是局限的。第三,中国根深蒂固的封闭统治,经济、思想文化都不与外界密切接触。或许这一场动乱不只是在推醒清政府,也是在让全国人民觉醒。只有这场动乱能让人们觉醒起来,去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使中国的秩序重新整合,符合时代的发展。

中国人是想要自己变革的。洪秀全起义,以及后来洪仁玕颁布《资政新篇》,抛开最终的结果和后来太平天国自身的“变质”来讲,他们是开明的中国人。可是在英国人眼里,他们还是和清廷一样,把太平天国称为叛军。或许这里的叛军的意义并不是背叛了中国的发展,而是背叛了清廷和英国人的利益罢了。

二、“洪仁玕的”太平天国运动

或许我们更多的认为太平天国的起因是洪秀全,其过程也是以洪秀全为中心的。但如果我们把视线转移到洪仁玕的身上,或许能以更全面的视角来看太平天国运动。《天国之秋》这本书第一章直接以洪仁玕入手,这位传教士的助手是后来被称为天王的洪秀全的弟弟。试想他将在太平天国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呢?太平天国刚成立时,洪仁玕确实像个信徒,他一直在外跟着传教士学习,或者也可以说是混日子。在洪仁玕的心里一直是挂念着南京的太平天国的,一直想方设法想回到南京去,这里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他是挂念国家的,他学习宗教似乎和传教士不同,他不是单纯地为了信念信仰,他想用“美好的宗教”来救国。在他跟随英国传教士的日子里大概想的也是怎样用自己学到的东西去建立太平天国。也正是在外的这段时间他结识了许多传教士。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鸦片战争对中国的侵略,英国人实则已经在中国肆无忌惮了。在清廷的极力反对下,英国人的干扰下,太平天国之所以“存活”了很久,笔者认为这与洪仁玕是有着必然的联系的。天国之秋中写到:“洪仁玕主张‘与外国人平起平坐地交往,(主张)引进汽船、铁路和西方其他的文明’,还说洪仁玕治理的那篇文章,比起英国人过去在中国人身上常看到的‘对基督教的看法较正确也较开明’。”[5]通过上述文字,我们可以看出洪仁玕这样的做法是在为太平天国赢得好感,虽然盲目的百姓不知道这些东西将给中国带来什么,但对英国人来说不可否认的是,洪仁玕想要让基督教世界认同他。即使英国人一直对此有怀疑,但就此英国人还是没有直接去打死他们眼中的叛军,观望着中国大地,也同样对太平天国抱有着希望。加之太平军的英勇善战,就这样太平天国在动荡的时代存活了一段时间。

三、“完美的”宗教,并不完美的太平天国

“出没于乡间,犯下杀人与惊人暴行······没有正规政府或稳固地盘,十足的劫匪和海盗。”[6]与以美好的宗教为向导的太平军比起来,或许裴士锋的笔下这些内容都是当时的英国人编撰的,但这也应该是太平天国运动失败的原因之一。

但抛开太平天国的一切粗暴、残忍,在后来英国人为了保证自己在中国内陆贪婪的欲望表示“英国经济复苏的唯一途径乃是消灭太平天国”,与清廷签订的条约才能满足英国人的欲望时,后期的太平天国敢与英国对抗,这相对于清廷的丧权辱国而言,太平天国人是爱国的。

四、动荡年代官员是要名誉还是国家?

鸦片战争后林则徐被谪戍到伊犁,他在在致友人的信中曾说:“彼之大炮远及十里内外,若我炮不能及彼,彼炮先已及我,是器不良也。彼之放炮如内地之放排枪,连声不断……不此之务,即远调百万貔貅,恐只供临敌之一哄。况逆船朝南暮北,唯水师始能尾追,岸兵能顷刻移动否?徐尝谓剿匪八字要言,器良技熟,胆壮心齐是已。第一要大炮得用,今此一物置之不讲,真令岳、韩束手,奈何奈何!”[7]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林则徐请友人保密,也就是说,真的林则徐不要别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至于他后来做陕甘总督和云贵总督时,也不肯公开提倡改革,让清朝的士大夫睡在梦中,看着国家日趋衰弱。《天国之秋》中也两次写到曾国藩在战势不利也曾有过自杀的想法,中途还有一次请辞,上折自请治罪,自言过错全在于自己,并在家书中告诉他的儿子“不可从军,亦不必做官”[8]。动荡的年代,国家衰微,他似乎所想的并不完全是怎样拯救自己的国家,似乎有点想要置之事外。最后也不过是在家书中写到“余听天由命,或皖北或江南无所不可……但求临死之际寸心无可悔恨,斯为大幸。”[9]听天由命,或许他和林则徐一样,不愿用自己的名誉去与时人奋斗。如若真的这样,士大夫阶层既不服输,就当然不愿意改革了。

天国之秋读后感(三)

燕浏翔

空前的内战,空前的视角

对于太平天国,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它是历史教科书上的“重点”,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终点”。我们的教科书称其为“起义”,评价它为旧式农民战争的最高峰,革命史家胡绳更是将它列为近代的三次革命高潮之一。然而传统史家如钱穆,却斥其为“洪杨之乱”,是不折不扣的叛乱,就如曾国藩在《讨粤匪檄》中所说的那样,太平天国本身就站在传统儒家文明的反面,毫无益处,代表着愚昧与破坏。

那么,外国人如何看待这段历史呢?死于“中外反动势力”联合绞杀的太平天国究竟是怎样的政权?列强在这场战争期间的态度又是如何?太平天国的兴衰与列强尤其是英国的外交政策有何关系?裴士锋的《天国之秋》告诉了我们答案。

作者在本书的叙述中,将太平天国政权置于国际关系中进行考量。因而,他一反西方史学界惯用的Taiping Rebellion,而用Taiping Civil War来描述这场战争。在作者的眼中,这是一场地位平等的两个政权间的内战,而它的胜负成败,却与英国的外交政策转变息息相关。

谁能想到,同期进行的美国南北战争竟与太平天国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美国内战对英国经济构成的威胁,英国不能轻言放弃在华贸易”,因而在太平天国时期,英国的外交政策和态度几经转变。一方面英国不愿意成为腐朽愚昧的清政府的“帮凶”,但另一方面英国也不愿意长江沿岸的通商口岸被太平天国占领,使在华贸易陷入未知的境地。

本书的作者尽量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叙述这一历史时期,甚至还抱有某种“历史的同情”。因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对比与反差,也处处能看到以往我们看不到的细节和真相。

当来自“文明世界”的英法联军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攻占广州城后,他们也意外地解救了数千名太平天国的“同党”,使得这些人免于被当街开膛破肚集体处死的悲惨下场。联军随后北上,在进攻大沽炮台时却遭遇了惨败,作者写道:“大沽惨败对英国人心的震撼,超乎咸丰帝的臣子所能理解或想象。英国军方理解的,就他们所向无敌的船舰来说,亚洲只是个游乐场——遭到打破。取而代之的乃是血淋淋的羞辱,以及渴望向击败他们的“劣等民族”报仇的心态。那是一场可能让中国人受到比以往任何打击还要惨重之灾难的失败。”因而,在攻破北京城后,“文明世界”的联军犯下了种种暴行,包括对圆明园的焚毁。对火烧圆明园,作者这样引述时人的记载:“屋顶一个接一个垮下,把吞噬其支撑墙面的大火闷熄……那使我们心中浮起这古老帝国即将覆灭的不祥之兆,这个帝国内部正被内战掏空……四面受敌,求救无门,最终在弥漫的烟雾中倒下,消失于它过去荣光的灰烬中。”

本书的主角之一是曾国藩,对于这位在中国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作者也给了我们一些不一样的材料。在湘军终于攻陷太平天国的军事重镇安庆后,“九月五日进城的湘军骇然发现,安庆的市场从未关闭。人肉的价格最后涨到每斤半两钱……夏季时曾国藩写信给弟弟,谈到安庆投降时该如何处置。他写信告诉曾国荃:’克城以多杀为妥,不可假仁慈而误大事,弟意如何?’有人认为攻破安庆时,城里共幸存约一万六千人,其中即使不是全为平民,至少也大部分是平民。有关他们后来遭遇的种种记述,差异主要在曾国藩麾下军官是否先将女人挑出,再杀光剩下的人。”此外,作者这样评价曾国藩:“外在的曾国藩的确是个杰出而无情的将领,到了这场战争的末期,已拥有几乎不受约束的权力。但内在的曾国藩,只有他的诸弟、诸子与少数挚友知道的那个曾国藩,乃是极恭敬、淡泊、常苦于抑郁与前途茫茫之人。”

本书的另一个主角是洪仁玕,这一天国后期的重要人物,不断在对“洋兄弟”的友好和内部的斗争中挣扎彷徨。早年在香港接受西式教育,并皈依基督教的洪仁玕,满怀理想不畏险阻来到南京。他力主对洋人友好,全面负责太平天国的对外事宜。然而,内部势力的反对和对外政策的失败,使得他一步步地走向绝望。“我碰过的洋人没一个是好的。”是这个干王,最后的话语。

关于英国对太平天国和战的态度和作为,作者写道:“但就在英国政府的管家和仆人挣扎于英国的作为是否对得起良心时,就在那一挣扎透过他们乱无章法且矛盾的政策体现在地球另一端时——一下子在华积极出击,一下子又收手,一下子收钱替人打仗,一下子又讲原则,一下子把清朝捧得老高,一下子又痛斥它……因此,等到英国人终于撤回上海中立的帐篷里面,在他们对中国内战的介入禁不起道德折磨而自行轰然瓦解时,中国已不再需要他们的援助。”归根结底,对英国来说,宗教情怀与理想主义在经济利益的现实面前,往往不堪一击。

关于这场战争中广大的中国农民,作者写道:“如果说洋人和中国识字精英阶层对这场内战期间中国农民的心愿,有什么一致的看法,那就是农民一点也不在乎上面是谁当家;他们只希望不要打仗。他们要安定。只要打仗,不管你站在哪边,都很少得到好处。”甚至作者对太平天国还抱有些许的同情,他引述当时英国驻华领事富礼赐的话:“太平天国治下过的日子,比起那些城市被清廷收复、落入蛮族官员之手后居民的不幸遭遇,要好上太多。——如果我言之凿凿说出这些事,我会被斥为叛军,被斥为在诋毁如今正笼罩该帝国的灿烂政治黎明。”并评价道:“事实上,诚如他亲身体会的,太平天国从不是外人眼中的怪物或蝗虫,但他知道他的同胞没人想听真相。”

那么最后,这场十九世纪破坏最烈的战争,造成至少有两千万人因为战事以及它所带来的恐怖饥荒和瘟疫而丧命的灾难,这场死亡人数比同期发生的美国南北战争多达三十倍的浩劫,究竟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因为各方势力的介入,它的“平定”也好,“失败”也罢,具有怎样的深远意义?

作者认为,英国协助清政府镇压的这场中国历史周期律中的必然运动,最终反而导致了清廷遭推翻时,“动荡更为暴烈,而且拖得更久,因为清廷的覆灭被延迟太久,老早就该发生。取而代之的中华民国长期陷入内战和分裂,中国国力衰弱,面对外敌的持续入侵束手无策。这个国家远远落后于同期的竞争对手,直到近年以前,要迎头赶上都似缘木求鱼。”这也正如美籍历史学家唐德刚所说的那样,中国走出“历史三峡”的进程,被大大延后。

难怪身为美国人的作者,最后不得不感叹,“当我们庆幸终于看透将我们与另一个文明隔开的那扇阴暗的窗户,心喜于在另一边的阴影之间发现隐藏其中的类似形体时,有时我们不晓得自己只是在凝视我们自己的倒影。”当时自以为掌控了中国局面的英国,反而加重了中国的灾难。

至于今天的我们,身处于中国转型历史关口的我们,对于曾经的这段历史,应产生怎样的感触?我不由得还是想起了作者在本书序言中的一段话,他说“故事中的主要中国人物,无缘像外国人那样可以一走了之。这是他们的世界,供他们打造和摧毁的世界。这是少数几个人的故事,这些人被扯离安稳的家庭生活,身不由己地扮演起他们做梦都想不到而影响历史深远的角色。”

我想,身在中国的我们每一个人,都逃不脱我们的历史宿命,也许有些事情在后世史书中,真的只是少数几个人的故事。但在这些故事背后,却是千千万万个人的血与泪,欢与悲。今天,我们也许真的来到了文明社会,逃离了历史周期律。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也有义务,让自己不只是作为种种故事中的背景,或者至少,作为千千万万人中的一员,共同努力让我们这个国家,让我们的文明,远离这片土地上曾经无数次上演过的种种悲剧与浩劫。

《天国之秋》是二外图书馆最近好书推荐的书目之一,在二外图书馆就可以借到~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2】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三峡之秋读后感


篇一:三峡之秋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篇描写三峡的文章,名为《三峡之秋》。
这篇文章按照时间顺序描写了三峡的景色,从早晨一直到夜晚,每个时间段都描写了不同的事物.如果早晨的露水、橘柚树,中午披着金甲的群峰,像金鳞巨蟒的长江;下午两岸峭壁的倒影、平静的长江;夜晚的渔火、灯标、驳船。把三峡一天的秋景都描绘出来了,还运用了大量的比喻句,如:“中午的长江像一长金鳞巨蟒,翻滚着,呼啸着,奔腾流去。”把长江比喻成了金鳞巨蟒,一个更加生动、更加形象的长江就展现在读者面前。
通过这一篇写景的文章,我得到了启示:描写景物的作文要有一定的顺序,还要生动、形象的刻画一些细节,这样的作文才能称得上是一篇“有骨有肉”的美文。


篇二:

大自然是美的,无论什么角度,无论什么季节,无论什么时间,它总是显得那样生机勃勃。而三峡,正是美中的珍珠……
那是不久前,我们全家人乘车来到万州,准备乘船游览三峡。登上“东方皇宫”号,望着一只只展翅翱翔的小鸟,倾听着江上一阵又一阵“哗哗”的波涛声,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已是黄昏,用罢晚餐,我就躺在床上,想起了曾经学过的一篇课文――《三峡之秋》:“这时月亮和山的一陰一影,对比得异常明显。”窗外,天空中出现了一个黯淡的狼牙月和两三颗一闪一闪的星星,远处的江面上一盏盏航标灯若隐若现。不知不觉,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凌晨,我被船“呜”地一声吵醒了。睁开双眼,只见一颗流星划破长空,紧接着,启蒙星出现在船的斜上方。江面上雾气朦胧,隐隐约约看见远处的一棵棵枫树。太一陽一出来了,雾散了,早餐之后,突然觉得眼前的景象是如此陌生,江的两岸奇峰罗列,又危峰兀立,让人三分想笑七分是恐惧,山峰上怪石嶙峋,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栽倒下来。山中的树也如山一样坚一硬、挺一直,显得苍翠欲滴,不时还会有猴子在树上栽果子吃呢!秋日早已至,枫叶早成堆。是的,那火红的枫叶落得江面上到处都是,它们像一艘艘快活的小艇,在江上飘荡,奔向遥远的东方。不经意间,一只蜻蜓从我眼前飞过,它自一由地在天空中飞行……
美,你知道什么是美吗当然,人人都知道“美”这个字,认识“美”这个字。可是,有多少人知道真正的美呢这是一两句话说不清楚的。它的含义也就是自然的美,天生的美,不经过人工雕琢的美。
三峡的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秋天的三峡,是一个美丽的世界!我一爱一三峡,一爱一那滚滚的江水,一爱一那翠绿的树林,一爱一那巍峨的山峰。我一爱一自然!更一爱一三峡!


篇三:三峡之秋

三峡已经是秋天了。三峡的秋天,从大江两岸的橘柚树开始。这些树,生长在陡峭的山岩上,叶子也如同那青色的岩石一般,坚一硬,挺一直。到秋天,它们绿得发黑;而那累累的果实,由青变黄,渐渐从叶子中间显露出来。就在这时候,它们开始散发出一种清香,使三峡充满了成熟的秋天的气息。
早晨,透明的露水闪耀着,峡风有些凉意,仿佛满山的橘柚树上撒了一层洁白的霜,新鲜而明净;太一陽一出来,露水消逝,橘柚树闪烁着一陽一光,绿叶金实:三峡中又是一片秋天的明丽。中午,群峰披上金甲,一陽一光在水面上跳跃,长江像一条金鳞巨蟒,翻滚着,呼啸着,奔腾流去。它那激荡的、跳跃的光辉,又投向两岸陡立的峭壁。于是,整个峡谷,波光荡漾,充满了秋天的热烈的气息。下午,峡外太一陽一还没有落,峡里早升起一层青色的雾。这使得峡里的黄昏来得特别早,去得特别迟。在青色的透明的黄昏中,两岸峭壁的倒影,一齐拥向江心,使江面上只剩下一线发光的天空,长江犹如一条明亮的小溪。夜终于来了。渔火,灯标,接连地亮起;连同它们在水面映出的红色的光晕,长江仿佛眨着眼睛,沉沉欲睡。只有偶尔驶过的赶路的驳船,响着汽笛,在江面划开一条发光的路;于是渔火和灯标,都像惊醒了一般,在水面上轻轻地摇曳。
也许由于这里的山太高,峡谷太深,天空过于狭小,月亮也上来得很迟很迟。起初,峡里只能感觉到它朦胧的青光,和黄昏连在一起;而不知在什么时候,它忽然出现在山上。就像从山上生长出来,是山的一部分;像一块巨大的、磨平、发亮的云母石。这时,月亮和山的一陰一影,对比得异常明显——山是墨一般的黑,陡立着,倾向江心,仿佛就要扑跌下来;而月光,从山顶上,顺着深深的、直立的谷壑,把青光直泻到江面。就像一道道瀑布,凭空飞降;又像一匹匹素锦,从山上挂起。
这一天,正是中秋。


篇四:《三峡之秋》赏读

长江三峡,是中国第一大河流——长江上最神奇、最壮观的一段峡谷。它由瞿塘峡、巫峡、西陵峡三段峡谷组成,西起巍巍巴山脚下的重庆市奉节县的白帝城,东至湖北省宜昌市的南津关,全长193千米,其中峡谷段合长90千米。这里群山耸立。雄奇壮丽,好像一幅连绵不断的画卷,吸引了中外游者和文人墨客。方纪中秋游三峡,思绪飘飞,写下了一篇美文——《三峡之秋》。
初入三峡,就被其“成熟的气息”感染了。橘树柚树树叶绿得发黑,累累果实由青变黄,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芳一香,让人不由一爱一上了三峡的秋,于是静静地感受着三峡成熟的秋的气息。
早晨,橘树柚树上露水像“洁白的霜”,一陽一光照耀“露水消逝”,橘树柚树“绿叶金实”,其亮丽的色彩鲜明地让人感觉到三峡秋天的早晨是明丽的。中午,“群峰”像武士一样披上了金甲,“一陽一光”像顽皮的小孩一样在水面跳跃,长江变成了一条金鳞巨蟒,翻滚着,呼啸着,奔腾流去;辉映峭壁,峡谷波光荡漾,我们不觉感受到了三峡秋天中午热烈的气息。下午,青色透明的雾中峭壁的倒影涌一向江心,江水“平静而轻缓地流淌”,月光像“一道道瀑布”,“像一匹匹素锦”,三峡黄昏朦胧而透明,让我们喜不自胜。在这样的夜晚,欣赏着沉沉欲睡的江水、墨一般黑的山、如瀑布似素锦的月光,让人不禁赞叹三峡宁静神秘的秋夜。山高谷深,青光朦胧,墨山遮云:倾倒江心,唤一起人们绵绵的情思:怪不得,原来这是中秋的月色。
三峡之秋,四季不同,时时变幻,引人遐思。方纪于中秋走进三峡,文思泉一涌,挥笔而就《三峡之秋》。这充满传奇色彩的三峡,这美伦美奂的秋景引出作者多少对人对事的追忆啊!让我们一起走进《三峡之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内涵深远。(本文选自)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550字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天国之秋》读后感:历史的方向


历史的方向

——《天国之秋》读后感

dudu 何不出去走走

之一:为什么不是冬

《天国之秋》一书是美国作家裴士锋(Stephen R.platt)所写的一部关于研究太平天国历史的书。年初就买了,每每出差时带在身边,尽管很厚,居然也读完了。国内研究太平天国历史的人不在少数,但作为外国人来研究会用不同的侧面来看待这段历史,尽管作者自己的观点也未必就一定是客观的,但可能会受国内不同时期历史观影响小一点。比如如何看待曾国藩,在国内会根据历史的演变而对其有不同的认识。这一点下面还会详细的讨论,暂且不表吧。

书名为《天国之秋》。天国之意大概是两个,一个指的是清朝——这个天朝大国,一个是太平天国。而“之秋”的含义呢,我想如果将整个大清朝比作一个四季,从年代上论这段历史发生的时代应该属于清朝的秋冬之交。如果从太平天国来看,这个中国最后一次大的农民起义虽然将这个风雨飘洋的王朝变得更加摇摇欲坠,但终究未能成为清朝的掘墓者,尤如清秋,见证了秋风萧瑟的衰败,而王朝的历史依然延续了一整个冬天。当然,对于如何用这个书名,作者有作者的初衷,读者只是揣测而已。

读完全书,最大的疑问也莫过是,为何太平天国运动仅仅是“之秋”,而未能成为清朝的冬天。

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替,千年以来此起彼伏。但仔细去看,朝代的更迭由农民起义引起的居多,但最后能坐上那高高在上的龙椅的人却少之又少,夏商周以下,恐怕较为出名的也不过两人而已:刘邦和朱元璋。历史不会主动的告诉人们该如何和不该如何,但如果我们想要从历史之中了解它,历史却什么都可以告诉我们。所以,尽管不知道洪秀全读不读史,但我想他可能没有仔细的去研究历史,否则,太平天国运动的结果如何怕也未必就是现在历史呈现的样子。

太平天国结束时是公元1864年,清朝结束时为1911年,中间间隔了47年。也就是说,太平天国结束之后,在帝国环伺、民不聊生的环境下,清朝帝国又整整延续了半个世纪!封建王朝最后的一个朝代其最后延续的时间竟然是封建王朝第一个朝代的3倍之多。如果始皇帝能活到此时该做何想。而且清朝所面临的国际环境之恶劣乃“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又是为何呢?

仔细的翻看历史,清朝之前中国朝代更替尽管因素众多,但一个重要原因无一不是皇帝昏庸无能、皇权旁落。但是清朝或许例外,有清以来共12位皇帝,要说完全昏庸无能、娇意淫奢,在清朝好像并没有发生,每一位皇帝,即使光绪、同治,不能说励精图治,也算殚精竭虑了。仅仅是皇帝的原因恐怕也不能解释为何在经历如此之乱亦延续50年。

同样是以农民起义而登上皇位的朱元璋言“胡人无百年之运”,所指就是根据其推翻的元政权,而紧跟其后的清朝,不但打破了这一魔咒,而且在经历了太平军这一动乱又延续半个世纪。究其原因,与清朝建国之初历任君主所推崇的政治经济改革关系甚大,尽管虽非汉族,但对大力推广汉文化,科举取士与前朝相比已登峰造极。同时对下广开言路,一些贤能之士辈出,在封建王朝及其没落之时又开创了康乾盛世。前段时间,看新清史研究,争论清朝是否为中国的一个朝代等等云,笔者非此领域研究,自然不敢置喙,但若无二心,则结果甚明了,本不该起争执的。

再说太平天国,起事之名是变了味的基督教,用这个外来的文化之名去对抗具有两千年的儒家文化,虽说也举起了驱逐异族,但怎么看都觉得太平天国是异心之类。即使在40多年以后,当孙中山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为名,举起剪刀面向诸多遗老遗少的辫子时,仍有汉人拼死也要保护这“老祖先留下的”东西。由此可见,太平天国想要以此之名推翻清政权则天可怜见了。我读此书,时刻在想,除了其族弟洪仁玕,未见洪秀全或其下属提出一整套治国之理论。而狡兔尽、走狗烹,可惜狡兔未尽,洪秀全就烹了走狗。其实,不用远看,只需越过清朝看看明末的李自成就可以引为己身之荐。很可惜,洪秀全似乎对前人历史并不大感兴趣,“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太平天国终究没有成为清朝的冬天,这里自然有其自身原因,但大清朝所出的一系列中正之士挽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王朝,也让整个华夏陷入了长达一百年黑暗屈辱的世纪。

之二曾文正公

太平天国起义未能成为清王朝的掘墓者,自身原因自然是主因,但在黑色大幕已经覆盖大清王朝的天空时,一颗耀眼的明星却将这大幕撕开了一角,使得阳光重新照耀着大清王朝又向前蹒跚了整整半个世纪,这颗明星就是曾子的第七十世孙,曾国藩,死后谥号文正。

曾文正公以下,对其评价可谓大起大落。在其身后,甚至清王朝结束很多年里,由于不同革命的需要,曾国藩有时成为残酷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而其一系列的忠君爱国的儒家思想也成为封建思想的残余而受到横加批判。但在现代,曾氏又被称为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革命家以及文学家,好像再怎么恭维也不为过。被人评价的两极其原因是因为不同的统治阶层为了巩固其统治而给出的一系列借口而已,《天国之秋》一书从一个外国人的角度给出了对曾氏的另一个评价或许会更中肯一点。不过有太多研究曾氏的文章与大家,这里倒无需争执太多。

但一个很重要的研究领域在于,为何曾国藩在平定天国之乱后没有深入改革清王朝,尽管其兴办工厂,整治洋务。但所有这些基本没有动摇清王朝的统治根本,只是做了表面的修修补补。比如偏居东海一隅的日本,同时代的伊藤博文却改变了日本的走向,以至于之后的几十年中,泱泱大国几乎遭受了这个邻国的灭顶之灾。

平定天国之论,以曾氏之威望及其武力,想要推翻清王朝可能并不用太多的气力。即使保留清帝,挟天子而令诸侯,大力推行改革亦无人敢左右。然很可惜,曾氏都没有做,非但没有,其一点僭越之心也无。前面讲过,天王洪秀全可能完全不读史,而我们文正公又或许读史太深,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思想已深入骨髓。其后重臣如左宗棠、李鸿章之辈虽说权力日盛,却也甘心只做清王朝的顶梁之柱,所涉及的改革也是对清王朝的缝缝补补,都没有在最根本的制度上动摇王朝的国策。但在一个王朝的结束之时,成为这个王朝的肱骨之臣却又显得多么的不合时宜,这或许也是后世评价这些人的矛盾之所在。

在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类似曾国藩的大有人在,这些人力挽大厦于将倾之际,阻止了下一个朝代迈进的步伐,甚至改变了历史的走向。但无论如何,历史依旧滚滚向前,而他们也成为历史长河中的璀璨一星,不管后人如何评价。

之三历史的方向

现在专家讲授思想之课时,讲课之人总喜欢先来分析一下国内国际形式,而后再引入正题,却不管这个正题有无需要来引用国际形势。但太平天国发生的这段时间如果也来分析一下国际形势却让人为之感慨良多。不妨举一二来说明。

太平天国发生的时间是1851年至1865年,前后共十四年之久。这一时期,后来雄霸全球的美国正在经历着其历史上唯一一次内战——南北战争,发生时间是1861年至1865年。而在这个时期,后来几乎灭绝华夏的日本还没有打开国门,明治维新几乎要在十几年以后才发生。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恢复了法国的帝制,即使是老牌的帝国主义英国也经受着发展之困,更何况美国的内战也在牵着英国政治的神经。

所以,当太平天国刚刚发生之时,就连马克思都觉得一个新兴的中国已经冉冉崛起。其实也是,如果洪秀全能够认识到当时中国所处之国内国际形式,顺势而为,提出一整套治国理政之方针,建立一个新兴的中国,不但中国历史要改写,就是世界历史也从此改变了轨道。

亦或是曾国藩平定了太平天国之乱后,像我们的邻居一样采用君主立宪,改变封建主义之中国,历史也会改变。

可惜的是这两种情况都没有发生。

更令人痛心的是在1865年太平天国之后,世界上几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已经或者将要完成这种改造,于是,中国,这个在世界文明史屹立不倒的泱泱大国在其后近百年间遭受了从未有过的屈辱,而这种屈辱的恢复可能还需要上百年。

历史总归要滚滚向前,没有人去阻拦她。当历史发展的机遇来临时我们放弃了它就只能用血的代价来挽回。

太平天国之后又半个多世纪过去了,1921年,另一个伟大的人物参与建立的政党牢牢把握住了机会,他不仅深入了解了中国历史的发展变迁,理解了中国广大最底层迫切的呼唤,而且也睁开眼注视着国际所发生的一切。在其后的28年间,尽管有百千万人为了恢复建立一个独立自主国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中国这头睡狮在沉睡了整整109年后睁开了眼睛。

历史依然滚滚向前,一个国家的命运只能靠这个国家的人民经过一代又一代不懈的努力来掌握,我们距离伟大的民族复兴也从未如此之近,然行百里者半九十,历史的方向已经指明,如果我们依然放弃了这个机遇,或许失去的就不是用一百年,百千万人的鲜血所能换来的。

历史的方向在哪里,面对历史,我们是去创造他还是袖手旁观都只在一念之间,也在你我之间。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精选


我们在学习中,读完书或文章,都可以去尝试写一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会产生很多触动。不禁用文字把这份触动留存,从什么角度写作品最好嗯?考虑到你的需求,编辑特意整理了“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2)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3)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4)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5)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6)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7)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8)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9)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8篇


读书帮助我们成长。阅读作品,我们会对作品有一定自己的认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吗?以下由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1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2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3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4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5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6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7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8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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