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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000字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2】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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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内涵深远。(本文选自)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

自古以来时间总是不停地迷惑一代又一代人,在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人们对时间的体验和认知总是会直接或间接地存在着差异,而这种差异背后隐含着不同人对自己人生的心理思考与理性规划。仔细想想,时间概念是人类所独有的,作为一种工具的存在,它并不体现自然界的特征,那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自己消遣了自己。

最初接触《喧哗与骚动》大概是在初三,当时的我懵懵懂懂地翻开了它,却在略读了几页之后烦躁地抛弃了它。现在回想,那时候,我肯定是被那跨越式的时间空间转换的叙述风格给弄晕了,而没能用心去体味感受那本书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一个家庭的无奈与绝望。在我潜意识里读小说意味着全身心的放松,跟着作者的思路走并融入其想象世界里。但若作者有意打散时间序列而使全文思路摸不清,理不楚,那真的是会让人顶着一头雾水而倍感混乱无助,特别是在一个人承受着某种压力需要寻找精神慰藉的时候。

某天翻动书堆,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这本曾经被我遗忘的书。我突然间感到一阵熟悉的呼唤,于是我捧起了它,正式开始了我的福克纳之旅。我想起了我第一次读它时的浮躁,于是这次我只是静静地读下去,静静地去体会他所要叙述的故事。怀着一种平静的心态,不去试图完全理解它,不去试图理清作者谜一样的思路,而倾向于随性地整体感知,不知不觉我似乎已喜欢上了这部小说。其实读这本书根本就没有必要去纠结那让人一头雾水的场景转换,因为那根本不是重点。我喜欢书中散发着的哲理性思考,而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昆丁部分的时间哲学。

昆丁的父亲堪称一个深刻的哲学家,他告诉昆丁,时间是人类永远无法征服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征服时间完全是没有意义的愚蠢行为,而自以为是的征服,往往只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的确,我们是永远存在于时间的漩涡之中,我们永远也无法超越时间和摆脱时间。生存于世的苦难折磨,也许那都是时间漩涡里的衍生物,我们既然摆脱不了时间,那就意味着人的一生承载了所有不幸的总和,时间作为一个空间的存在,主宰者所有人的不幸。

表是人类创造的用以掌握时间的工具。而在昆丁的父亲眼里,经常猜测一片人为的刻度盘上几根机械指针的位置,这是心智有毛病的现象。说的真绝,可又何尝不是呢?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理解时间,而不是将时间当做一种机械化的记录形式。我想到了昆丁毁表的那一幕,我想到了他的过去,他的大学,它自杀的那个早晨,表的滴答声对他来说是一种精神折磨,他本能地抗拒,而不愿神经质地被束缚。摔破后的表还在滴答滴答的走,即使没有表针。也许这象征着人永远是没法终止时间的,我们能终止的,实际上只能是时间的刻度。表的滴答声不停,作为一个无法逃避的无形的存在,它伴随着昆丁的一生,也将其推到了崩溃的边缘。当昆丁离开钟表店的那一刹那,面对着橱窗里标示着不同时间的各式钟表,他想到了父亲说过,钟表杀死时间。钟表是死的,而时间是活的,表可以被调成同样的刻度,可是却无法真正地说明时间。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看到两只时间一摸一样的表,每个人都存在着自己的计时方式,他们也许是在试图把握时间,可其实,无论是日历还是表,记录着的只是他们的生活,只是他们已经过去了的过去。

那么,时间到底是什么?这,是个能让困惑者不断困惑折磨自己的蠢问题。

细细感受,这本书整体上都散发着时间的哲学韵味,而昆丁部分只是将时间摆上桌面来揭示而已。时间宏观上涵盖着人生的各个阶段,现在与过去总是有着联系,过去不是过去,在某种程度上也可成为现在。就拿本书班吉的部分来说,在那个傻瓜眼中,过去发生的和现在一样真实,甚至他会主观地认为过去的回忆和现在所经历的事情是同时发生的,所以书中第一部分时间空间顺序的荒谬无章也是有其客观意义的。而对于未来,在这本书中,在我看来,几乎感受不着一丝未来的影子。我想,也许福克纳根本就没想过给予康普生家庭以未来。

这本书叙述的故事内容呈现一种灰色调,我读来总是会感到阵阵伤感,故它所展示的时间哲学也带有消极的意味。我想到书名《喧哗与骚动》,也想到书序中所提到的其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是的,这书故事本身似乎就是剧中人恍惚着的梦,而他们的一生,却实在是没有任何意义。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来说,谁又能大声宣布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呢?也许人生它并不是以意义来衡量的,且更没有必要去被时间控制,那样太累,随性而走,反而更显自得。时间虽握不住,但可被利用,在一张一弛的拿捏间,我们需明白自我生命的平衡之道。

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一直想拜读他的作品,但是直到今年才买了一本《喧哗与骚动》来阅读,购买之前未做功课,买了之后在网上查了一下,许多人都说要看李文俊翻译的,一看才发现我买的是方柏林翻译的,当时,还有点小小的遗憾。在阅读过程中在网上看到有个关于什么书最不容易读的提问,很多跟帖的网友都提到了这本书。我不经感叹这么巧,今年我看的几本书都是比较难啃的骨头,不过既然已经买了,还是下决心把它读完。

刚开始阅读,确实感觉很混乱,思绪稍微不集中,就不知道书中讲的是什么。为了方便阅读我决定先读一下译者写的译后记:绕不过的福克纳。开篇写到文学评论家布鲁姆称:评论界和普通读者一致公认,福克纳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显然超过了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可与霍桑、麦尔维尔、马克吐温和亨利詹姆斯同列。在布鲁姆列举的这几个作家中,我比较熟悉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和马克吐温,我不赞同马克吐温高于海明威的说法,但是,评论中说福克纳超越海明威,倒是提起了我阅读的兴趣。译者也提醒我们要想进入美国文学的殿堂,此书啃也要啃完,这是以后阅读中受用无穷的预备。

抱着啃也要啃完的心理,我继续开始阅读,刚开始读确实读不下去,每天几乎都是强迫自己在阅读,还有点怀疑译者所说的总体选择贴近原文的做法,是不是翻译得太过琐碎、太过唠叨。但是,慢慢的越读越有兴趣、越读越有深度,也发现翻译也非常不错。看完一遍还觉得一些地方没看明白,又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重新看了一遍(本书分四节,是按照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顺序来写的),才算是基本看懂了这部书,都不敢说完全看懂了(网上有人说看了五篇,每一遍的感觉都不一样,越看越喜欢)。我也体会到为什么这么多人给予福克纳如此高的评价,他对事物的观察能力,他谋篇构局的能力,他叙事描摹的能力,他驾驭文字的能力,确实都在许多作家之上。

第一,这篇小说为什么不好读。

其实所有的意识流小说都不好读。二十多年前我看卡夫卡的《变形记》,虽然看完了,记住人变成甲虫的荒诞,但是,小说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小说为什么会得到推崇,并没有很深的感触。当年萧乾、文洁若将意识流扛鼎之作《尤利西斯》翻译成中文后,我兴致勃勃的买了一套,但是,只看了几页就放在一边,二十多年过去了都没有勇气再继续看下去。福克纳作为意识流学派大师级人物,我个人感觉《喧嚣与骚动》比上述两部书还是要好理解些。与《变形记》相比他写的起码是正常的人,与《尤利西斯》比起码没有那么多圣经故事、那么多典故、传说的穿插。这部书的不好读,在于思维的跳跃,叙事的频繁转换,以及大量的心理描写。小说分了四部份分别从一个家族三个半成员的视角来推进情节的发展,三个成员分别是康普森家族的老大昆廷,老三杰森,老幺也是弱智班吉明,还有半个就是这家的黑人女仆迪尔西。但是整个叙述并不是平铺直叙的,叙述中随时出现时间的穿越,不集中精力,很容易看不懂。特别是作者将弱智班杰明叙述部分放在第一部分,一个已经33岁但是智力还停留在3岁的智力障碍者的叙述,再加上叙述过程随时在33岁与童年回忆之间转换,读者只能凭借出现的人物来判断,这一段是指现在还是过去。所以第一遍阅读时,我也是懵懵懂懂的,看完一遍基本理清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后,再倒回来看就轻松多了。

第二,这本小说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一是构思巧妙,叙事相辅相成互为呼应,但又不啰嗦雷同。四个部分,四个角度,四个时间段,因为叙述人同为一个家庭成员,所以,叙述的许多情节、人物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叙述人的角度不同,给人的感觉也非常不同。比如作为这个家庭主要的成员的二女儿凯蒂,在班杰明眼中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大姐姐,在大哥昆廷眼中是给家庭带来耻辱的不争气的妹妹,在老三杰森眼中是给他带来麻烦(凯蒂将私生女昆廷留在娘家,父亲、哥哥死后杰森是这个家庭的支柱)但是又有利可图的人(凯蒂按时汇钱回家,她母亲拒收,杰森用计谋占为己有,不过造化弄人,这笔钱后来被凯蒂的女儿私奔时偷走了)。

二是塑造的人物血肉丰满,充满个性。大哥昆廷背负家庭众望,父亲卖掉土地让他进入哈佛,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个人的经历,以及无法融入社会,最后自杀身亡。在以他为叙述人的第二部分,通过他的行为、心理,让人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以杰森为叙述人的第三部分,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杰森的抱怨,对父亲没有让他成为银行家的抱怨,对母亲溺爱妹妹私生女的抱怨,对哥哥自杀让他背负家庭重任的抱怨,以及对黑人的抱怨。对母亲的塑造,从孩子们童年时,她一直就在生病,但是,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丈夫去世、大儿子自杀,她虽然还在生病,却一直活得好好的。这个家庭的两个女孩,凯蒂和她的私生女,最后,都因行为不检离开了这个家庭,充满了宿命的色彩。

三是描写功力超群,文字水平超一流。同样的景物在不同人眼中呈现不同的景色,班杰明头脑简单,他眼中的景物自然寻常,就是景物本来的样子,昆廷绝望、灰心,他眼中的景物人物灰蒙蒙、脏兮兮的,杰森暴躁、心急,他眼中似乎没有景物,只有快速变换的画面,迪尔西成熟、老道,历经风雨,她眼中的景物人物满是烟火气。作者高超的文字水平,也是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描写充满画面感。比如昆廷被人误解拐骗小女孩,被小女孩的哥哥胡里奥暴打的描写:然后有个人向我扑来我看到那张意大利的脸和眼睛。我们一起倒在地上。他的手捶着我的脸,嘴里说着什么,看架势像是要咬我几口,他们把他拉开,拉住,他的胸口一起一伏,手挥个不停,嘴里骂骂咧咧。一段短短的描写,写出了我突然遭袭的蒙圈,写出我被扑倒时的视角,只能仰视对方的脸和眼,还写出因为我不懂意大利语,只能看着他在说些什么。最后一部分第一段:天刚破晓,昏暗而寒冷。灰色的光如同一堵灰色的墙,从东北方向移过来,没有散作潮气,却化成了微小的、有毒的颗粒,如若灰层。迪尔西蒙着头巾,头巾上又戴了一顶硬硬的黑草帽,身上披了件褐红色披风,披风的毛边脏脏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皮,披风下面是条紫色的丝裙。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抬起那张布满皱纹的瘪脸,看看天空,又伸出一只掌心柔软如鱼肚的枯瘦的手,接着她把披风掀开,端详起裙子的前襟。有景物、有人物,景物清晰可触,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冬日里的丝丝寒意,人物形象立体丰满,把一个经过岁月历练,饱经沧桑的黑人老妈妈形象凸显在眼前,仿佛看到的就是一幅画,一部电影的一个镜头。

关于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模板


斯蒂芬金曾经说过,书籍是一种独特的便携魔法。阅读了作品,心中莫名的有所感触是我们印象深刻。读后感可以理解为看完书或者听完书的感想。如何才能写一份完美的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2)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3)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4)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5)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6)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7)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8)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9)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0)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精选


我们在学习中,读完书或文章,都可以去尝试写一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会产生很多触动。不禁用文字把这份触动留存,从什么角度写作品最好嗯?考虑到你的需求,编辑特意整理了“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2)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3)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4)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5)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6)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7)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8)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9)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8篇


读书帮助我们成长。阅读作品,我们会对作品有一定自己的认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吗?以下由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1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2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3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4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5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6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7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8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骚动之秋读后感


【篇一:骚动之秋读后感】

终于读完了又一部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刘玉民写的《骚动之秋》。时间过的真快,进入网络时代的我有幸读到了《骚动之秋》这样一部反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不免为作品中几个重要人物的遭遇和命运在内心激起了一些骚动。

每个人心中对文学作品都有自己的审美观念,不过有一条标准要求作品努力反映生活的真实,创造生动感人的形象。它是评价一部作品的基本原则。

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真实与生动感人的形象是一个整体。过去常讲,真实是艺术的生命。但是这个真实,既是生活的真实,也是形象的真实,没有真实感人的形象,也就不可能表现生活的真实。凡是伟大,优秀的文学作品,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的,无非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真实感人的典型形象。《骚动之秋》就是这样一部作品,作品中人物的遭遇和命运,并由此展开的内心世界,精神面貌,性格的特征,深深吸引住了我,让我去探索这些人物的心灵,去认识,理解了他们的性格和思想感情,去从他们的遭遇和命运中思考许多问题,并获得种种启示。

《骚动之秋》,既是描写一个农民改革家岳鹏程在改变家乡面貌中激起的种种骚动:从省市县委领导的关注到全国和省级报纸的社会舆论的宣传,从李龙山的古老传说到李王庙后殿的碑碣上刻下岳鹏程和大桑园的名字但同时,也着重写了岳鹏程内心的种种骚动,他和儿子羸官在改革中不同见解引起的父子冲突;他和秋玲的感情导致与妻子的冲突和家庭矛盾的尖锐化;他在改革中处理问题的大胆,果断,魄力和远见,的确使乡镇企业有了较大发展,然而又的确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受到不正的社会风气的影响,采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进行了倒卖紧缺物资的活动;他在管理方法上确实是严格要求,然而又不免独断专横,甚至大骂工人;他既懂得要获得领导的支持,却又不免由此去观察,掌握领导者种种心理,甚至庸俗地迎合领导的趣味;而不合他意愿的人,即使是自己的父亲,儿子也难免产生嫉妒和懊恨,甚至不惜对儿子的事业加以阻挠和破坏

因此,岳鹏程这个人物难免如作者借他儿子羸官之口,说他是一个带悲剧色彩的农民英雄:他反对封建主义,专制主义,可又常常不自觉地搞起那一套,而且认定是最正确,最先进的。尽管岳鹏程自己讲了,社会现实哪儿都有悲剧色彩,但真正的悲剧却在于岳鹏程根本不能理解,他在历史长河淤积的泥沙中改革创业,即使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也难免限于封建的种种传统的思想,观念,方法之中而无法摆脱困境。在政治上,他既无法得到父亲岳锐和肖云嫂老一辈革命者的谅解和支持,也只有和儿子羸官这一代新人决裂;而在生活方面,他既不可能真正和秋玲结婚,也不可能真正和妻子淑珍分离而毁灭家庭。最后他觉得自己简直成了天边雁,海上舟,在茫茫中显出孤零零一个身影他终于病倒了。

他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我很同情他。

其实现处于网络时代的我们,也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个悲哀的尘粒,再过几十年后,我们就会明白。

【篇二:骚动之秋读后感】

非借不能读也!十月末就把这本书拿回来了,一拖再拖,罚金就交了几块钱了,实在不能不能再拖了,这两天抓紧时间硬着头皮看完的。这么说好像对作者不太公平!在图书馆拿书就是有这个好处,总是要读的,前几天一冲动买了几本书,束之高阁了,废话说的太多了。

终于拜读了刘玉民的《骚动之秋》。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八十年代初,我们的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初期阶段,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大的转型时期,我也很荣幸能够亲历这段历史。人们刚刚从沉睡中刚刚苏醒,面对这样一场改革风暴,不知如何是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了一批时代的英雄,这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岳鹏程和岳羸官父子。父子俩因为在改革中的一些分歧产生了矛盾致使分道扬镳。故事主要表现岳鹏程作为大改革家,在工作中所面对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其上有老革命的父亲,代表了保守人物,下有儿子岳羸官,代表了新一代的正值的年轻人,也就是在他的身上,使读者感受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感情方面有爱他的妻子,又有和他感情纠葛的秋铃,使其深陷其中。面对着工作和感情的双重压力,主人公岳鹏程使出浑身解数面对这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物,每个面孔和人物的内心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一部好的作品大多出在大的历史背景情况下,这时候人物所代表的方面比较多,内心的波动变化也比较大。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很多人代表了很多的阶层,交织在一起,似乎把那段时期的农村改革所经历的事情统统体现出来了。此书创作于1983年,我觉得能在那个时间把改革开放写的如此贴切真实,可见笔者是很有生活和远见的,时至今日看此书并没有陈旧感觉。

作品的结尾并没有交代的特别清晰。当读到后半部分的时候,是很期待结局的,看到这个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比较赞成作者的这个交代方式。实际每个人物的结局并不重要,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向前滚动,时代造就了这群拓荒的英雄,他们改变了中国的未来,这就足够了。

【篇三:骚动之秋读后感作文】

刘玉民的《骚动之秋》讲述的是改革开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事情。书中的主人公之一岳鹏程是一个农村企业家,改革家。在他的带领下,大桑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事业上的成功,他的思想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他办事果断,雷厉风行,但是又过于专断。在大桑园里他就是天就是法律,想罢免谁任用谁都是一句话的事;他为了人们过上好日子不辞辛劳,但是我行我素,不能容忍任何人对他的话的质疑,对他的做法的意见。就连他的父亲也不例外。按照他的儿子岳赢官的话,他是个悲剧性的英雄。

作者借助岳赢官的形象说明了一个农村企业家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为人民的幸福殚精竭虑固然是值得让人尊敬,但是就能以这样而把自己推上皇帝的位置为所欲为吗?这就好比发展中国家要发展经济就必然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人们的思想也受到了腐蚀。笑贫不笑娼的风气四处蔓延,人人以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拜金主义等思想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道德标准。经济的发展十年百年可以赶上,但是文化的形成却是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的。

牢骚还有很多,无奈时间已晚,本人也才疏学浅,只想抛砖引玉而已。

【篇四:骚动之秋读后感】

《骚动之秋》主要是以一个农民改革家为叙事线索描写了改革开放初期,在人民初次接触商品经济时探索和心路的变化历程。

而我尤其关注的是岳鹏程作为其主人公的军阀似的,专制似的领导作风。虽然他一再表示其是反封建反专制的,但其表现出的行为和所唱的调子却实实在在的构成了不争的悖论。

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是一门学问,尤其是在我们人类文明进化到今天,摒弃专制式、独断式势在必行。但如果过于和蔼似乎又缺少必要的执行力。上升至国家政权也是如此,像泰国等一些民主国家政权极其不稳定今天的总统一头黑发,没准明天就变成了一席白丝。而反观我国,虽然政权极其稳定,但人民的言行,思想受钳制也是不争的事实。几千年的官本位现象到如今反而愈演愈烈,其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毋庸多言,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

如何处理好专制与民主之间的矛盾势必成为人类文明进化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可以效仿顾炎武的寓封建于郡县之中么?或许这就是历史和人性的局限吧!

读后感骚动之秋1000字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想必大家最近都深深沉浸于作品一书,我们可以撰写出读后感,并将自己的心得感悟分享出去。那么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吗?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后感骚动之秋”,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1

非借不能读也!十月末就把这本书拿回来了,一拖再拖,罚金就交了几块钱了,实在不能不能再拖了,这两天抓紧时间硬着头皮看完的。这么说好像对作者不太公平!!在图书馆拿书就是有这个好处,总是要读的,前几天一冲动买了几本书,束之高阁了,废话说的太多了。

终于拜读了刘玉民的《骚动之秋》。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八十年代初,我们的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初期阶段,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大的转型时期,我也很荣幸能够亲历这段历史。人们刚刚从沉睡中刚刚苏醒,面对这样一场改革风暴,不知如何是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了一批时代的英雄,这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岳鹏程和岳羸官父子。父子俩因为在改革中的一些分歧产生了矛盾致使分道扬镳。故事主要表现岳鹏程作为大改革家,在工作中所面对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其上有老革命的父亲,代表了保守人物,下有儿子岳羸官,代表了新一代的正值的年轻人,也就是在他的身上,使读者感受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感情方面有爱他的妻子,又有和他感情纠葛的秋铃,使其深陷其中。面对着工作和感情的双重压力,主人公岳鹏程使出浑身解数面对这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物,每个面孔和人物的内心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一部好的作品大多出在大的历史背景情况下,这时候人物所代表的方面比较多,内心的波动变化也比较大。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很多人代表了很多的阶层,交织在一起,似乎把那段时期的农村改革所经历的事情统统体现出来了。此书创作于1983年,我觉得能在那个时间把改革开放写的如此贴切真实,可见笔者是很有生活和远见的,时至今日看此书并没有陈旧感觉。

作品的结尾并没有交代的特别清晰。当读到后半部分的时候,是很期待结局的,看到这个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比较赞成作者的这个交代方式。实际每个人物的结局并不重要,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向前滚动,时代造就了这群拓荒的英雄,他们改变了中国的未来,这就足够了。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2

这是一部放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

这部作品给我的第一印象是MarySue(玛丽苏)。主人公岳鹏程似乎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事业爱情双丰收,抱得美人归金屋藏娇。可能的我读的关于这一时期改革的作品比较少,所以认识不够,并且去注重情节的发展而不是在情节的带动下所产生的真实情感。其次,我对那个年代的巨大变化了解的不够深刻,因而对作品的思想深度体会不深,对文学作品的基本审美观念——要求作品努力反应生活的真实,创造主动感人的形象,认识不彻底。还有可能与我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有关,让我觉得岳鹏程这个人物形象太过理想化,远离了真实的社会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我的确没有看见哪个干部会爱工作比爱自己的家庭还重要,一天没有工作就相当于一天没有吃饭那般难受。

我相信这种对工作的激情和岳鹏程的自信和野心有关。英雄造时势,时势成英雄。大桑园就像一个从未亮过相的大舞台,有着先天的许多还未被开发的优势,岳鹏程就是一个有着非凡的自信与扎实功底的舞者。在这场舞会,这个舞台,被这位有着战略家思维的舞者演绎的十分完美。而这位舞者是接受了很多新思想的新一代旧人。之所以是旧人,是因为还未完全脱离一些旧俗、有缺陷的工作方法。就像上身穿着少数民族特色服装,脚上蹬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不得不说,这形成了岳鹏程特有的风格。我们可以嘲笑说是落伍的,会让人贻笑大方的,是可以向他扔鸡蛋。我们也可以说这种风格是符合当时潮流的,是最fashionandwonderful的,因为舞会赢得了满堂喝彩,舞者赢得了鲜花,掌声,尊重和自信。这是视觉上和物质上的一场盛宴。虽然过程确实有点颠簸——大人物总是有自己风格的,不管是私人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法和态度方面,可结果总是让人欣慰的。并且我们相信,如果舞者能够给洗掉衣服上的污渍,再听取大众的意见换掉皮鞋穿上该穿的舞鞋——我相信会更完美——或许读者所期待的正是这种缺憾美。假设十全十美,谁又能保证这不是一部及其玛丽苏的作品呢?

岳鹏程说,为什么人们只为外在的客观世界的变化欢呼雀跃,而漠视人的主观世界必然随之变化的合理性呢?这便是岳鹏程的处事态度、做事方法,即使有外人不能理解的霸道性。如若不是他特有的性格和热情,也没有当时巨大的成就。迂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是一个“手段”横行的年代。“手段”是在一定的规则中,并且出发点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这有什么错?作品中几乎没有对岳鹏程家庭经济情况的直接描述,但我们可以从侧面感受到他的家庭是刚从窘迫中逃离出来。从淑贞的穷怕了的描写到后来的买全自动滚筒洗衣机,一个经历过风风浪浪,为大桑园创下了无数辉煌、为大桑园带来数不清的直接经济效益的岳书记,没有其他下属拥有的洋房、别墅,家里没有添置不太知晓的全自动滚筒洗衣机。我们何尝又看不出,岳鹏程的付出全部给了他热爱的大桑园。他稍一动指头,钱估计到银屏的下一代也用不完。

或许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生活在规矩中,规矩像一条无形的电网规范着我们,一不小心碰到还是会付出疼的代价。所以到最后岳鹏程感到自己虽然赢得了身前身后名,却总感觉缺少点东西,亲情在慢慢远离自己。只期待淑贞的爱能够慢慢感化那颗奔波已久渴望停靠的顽固的心。

穿着皮鞋跳舞没什么,不照样赢得满堂喝彩,照样赢得万千身后美名,总比现在穿着华丽的表演服人模狗样,嬉笑怒骂,却暗度陈仓,挂羊头卖狗肉的冠冕堂皇的现代官员好得多。

时代在进步,官员素质在走下坡路,国民的悲哀!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3

第一次读刘玉民的小说。读的很紧凑,几乎是三几天的时间,就在车上和枕边把它读完了。

我有个习惯,喜欢在书的扉页上写读书笔记。但不一定是真的读书笔记,有时甚至是乱七八糟的涂鸦。

[转]《骚动之秋》荣获第四届矛盾文学奖,是一部反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农民改革家”岳鹏程在改革家乡面貌中激起的种种骚动:从省市县委领导的关注到全国和省级报纸的社会舆论的宣传,从李龙山的古老传说到李王庙后殿的碑碣上刻下岳鹏程和大桑园的名字……但同时,也着重写了岳鹏程内心的种种骚动,他和儿子羸官在改革中不同的见解的矛盾引起的父子冲突;他和秋玲的感情导致与妻子的冲突和家庭矛盾的尖锐化;他在改革中处理问题的大胆、果断、魄力、远见等等,的确使乡镇企业有了较大发展,然而又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受到不正的社会风气的影响,采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进行了倒卖紧缺物资的活动。

除了某些超现实的小说以外,很多书都会烙上作者所处时代的痕迹,我看了《骚动之秋》的写作日期和出版日期,是属于改革开放,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时代。如果那个时候看这本书,我想同我现在看这本书的心态绝对是不一样的。

里面的很多不良作风,出现的很多矛盾,在当今社会可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很多事情很难引起共鸣了,但是唯一让我还觉得非常有动力的,就是那个,正直无私,坚持原则,不投机取巧,正道而行的儿子,也许很多人觉得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的存活率不如他那位有魄力,有正义感,创造了经济上的辉煌,但是同时也有专制、封建、行贿受贿、利用关系网,打击报复异己的父亲。我是个对商界不了解也不感兴趣的人,作为一个喜欢阅读书籍的普通观众,我更倾向于在书中寻找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这本书的有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作者非常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生动感人形象逼真的人物形象,应该说,书中塑造的所有人物都非常成功,不但主人公岳鹏程人物形象丰满,其他人物也非常生动。

总体来讲,从文学角度来讲,这还是不错的一本书。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


我们应该把阅读看得和吃饭一样重要。阅读完老人与海后,我们可以大概了解作品的情节走向,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内心的想法,那么读了老人与海之后,您有什么收获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1】

一叶扁舟,茫茫大海。老人划着桨,撒着网。看似老人不停地在为生活奔波,倒不如认为老人在品位生活的同时,在追求生命的真谛。

老人是孤独的。粗糙的双手挽着缆绳,远处的蓝天和大海已经连成了一片,只有偶尔有一两只海燕从头顶飞过,但老人没有感到一丝恐惧,他早已把自己看成了大海的一部分了,漂浮在大海上就等于投入母亲的怀抱。

老人是无奈的。出去连续数月,却一无所获,连唯一的徒弟也跟着别人出海去了。老人是无奈的,但没有叹息,他仍然收拾自己的行装,继续向深海中划去……鲸鱼一口口地在吞噬他的劳动成果,老人奋力地在与鲸鱼抗争,可劳动成果仍在一点点地消失。他感到无奈,可他没有停止与生活的抗争。

老人是坚强的。每次出海,老人都空手而归。但老人没有退缩,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只是运道差了一点罢了。老人没有为此消耗时间和精力。第二天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出海。老人用一根鱼叉与虎鲸抗争,虎鲸的鲜血染红了海水,又激来了更多的虎鲸飞踪而至,但老人没有气馁,他用尽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却仍然只得到了一付白骨。但老人没有被击垮。他相信:人生下来不是被击垮的。老人睡着了,他的徒弟在一旁咽咽啜泣。但老人安心的面容上却挂着一丝微笑。也许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老人已经划着船沐浴在海天一色的晨霭中了。

人生下来不是被击垮的,老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品味生活。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2】

海平面上,旭日东升,海水泛着点点金光。天的尽头,与大海相交,海天一色。那片金光,是胜利的呼唤!

海边,一幢小木屋。残破,摇摇欲坠。里面住着一位老人,陪伴他的,只有一个小男孩、一艘破船,还有梦中的狮子。老人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修补着渔网,目光锐利的穿过窗口,眺望远方。拿起略有锈迹却依然锋利的鱼叉,他再次出海。

人是不会一直走霉运的,上天终于垂青于他,他成功的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出海太远了,回去的路上要经过一片鲨鱼带。老人虽凭借丰富的经验,但最终寡不敌众,拖回海滩的,只剩下一副白色的挂着零星碎肉的骨架。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老人有一句誓言: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桑提亚哥用生命在践行这句誓言,也在用生命演绎着自己的誓言。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极限,但桑提亚哥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他的极限,从而使他的极限一次又一次的扩大,以便迎接更大的挑战。不管成功与否,他都是可敬的。

人生中,耐性也十分重要,谁的耐性好,谁就能笑到最后。老人有种不达目的就不罢休的气势。他也有技巧、有信心。他在与鲨鱼的搏斗中,鱼叉被刺死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继续与鲨鱼周旋,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甚至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最后,他虽然只带回了一副鱼骨架,他输了,输给了鲨鱼群。不过,他并没有被打败。他犹如一面旗帜,屹立不倒,迎着海风猎猎作响。

桑提亚哥,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他是一个战士、一个英雄、一个传奇,“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镌刻在他生命的丰碑上,熠熠生辉。

老人拖着疲倦的身躯,走回那幢残破的小木屋,躺在吱呀作响的床板上。他睡了,他需要休息。老人睡的很香,他又梦到了狮子,伴着灿灿金光。夕阳西沉,染红了天边的云彩,映红了海面,海天一色……

绝不低头,笑对挫折。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3】

第一次读《老人与海》时,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有一股力量,往上翻涌着,直上心头。那是一种被长期束搏过后突然挣脱的快感。因为书中老渔夫提亚各那铁骨铮铮的血性汉子的形象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书中写道他连续84天出海都未能捕到鱼,终于有一天,他通过与大海的斗智斗勇,捕到了一只大马林鱼。但在返航中却吸引来鲨鱼群,通过一路搏斗,最后还是让鲨鱼得了逞,大马林鱼被吃只剩一副“足有18英尺长”的大骨架。《老人与海》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情节小说,它更像是一部富有寓意的寓言小说。作者用它富有象征性的笔法将这种“硬汉子”的形象送入大自然中。用主人公与大马林鱼和凶恶鲨鱼群进行搏斗对的过程,来表现他在“重压之下的优美风度”。

“打不垮”是桑提亚哥硬汉子形象在文中的具体表现,也是小说的主题之一。譬如说,他在大马林鱼对峙期间,左手一直抽筋,右手也被绳子勒出了血。他把手侵在多盐的海水中说:“不坏,痛苦对一个男子汉来说算不了什么。”在搏斗的最后关头,已经头晕目眩的他仍自言自语地说:“斗不过你吗?你是永远都不会跨的吗?”作者把世界看成了一个竞技场,任何英雄的行为都能在这里具体化。正如书中所说,人可以被消灭,胆就是不会被打败。真正的硬汉子是敢于向自然,命运和失败挑战的人。他可以在这挑战中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他的精神却永远都夸不了。人也只有在这种无畏的拼搏中超越自我,才能证明自身的真正价值。

读完小说后,再让我们回到现实中来。常常有同年龄人抱怨学习和生活对的压力很大。不错,升学压力,社会压力,社会压力,甚至还有家庭压力,这些都压对的人喘不过气来。在这种压力中,有的人逃避了,退缩了,他们不是硬汉子,有的人在失败后痛哭流涕,气馁不已,甚至自寻短见,他们也不是硬汉;有的人侥幸获得了成功,便沾沾自喜,不再拼搏,目空一切,他们更不是硬汉。真正的硬汉子是跌倒了那就爬起来,爬起来我还要在跳起来的人。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故意安排了一个这样的情节:老渔夫的孤独和失败只有一个小男孩能够理解,只有这个男孩领略到老渔夫的“打不败”精神。这个结尾虽然令人感到凄凉,但给人带来的冲动与快感是无法抹去的。

“放开去干吧!做一个硬汉子。”于是我这样对自己说道。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4】

去年夏天,妈妈给我买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代表作——《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连续八十天出海都没捕捞到鱼,但他未曾放弃过,当他再次出海时终于捕捞到一条大鱼。然而不幸的事同时发生,在汪洋大海中,老人受到鲨鱼的袭击,勇敢的老人与鲨鱼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打退了鲨鱼,安全回到了岸上。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一位瘦骨嶙峋、满脸皱纹的老人“驾驶”着小船漂浮在一望无垠的'大海上,他的目光是那样的坚毅。我被他的执着深深的感动了。想着老人再想想我自己,我不禁汗颜起来。老人在遭受到一次又一次出海捕鱼而空手而归的打击时仍然不沮丧、不放弃。而我呢?总是遇到一点点挫折就灰心丧志。记得有一次,我与一位年龄比我小的乒乓球员打比赛,第一局我输了,第二局我又输了,于是我就放弃了拼搏的念头,越战越弱,最终败给了对手。其实我不是败给小球员,而是败给了自己薄弱的意志。如果我能有书中老人那样的执着、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想我也许不会失利。永不放弃和执着是奠定成功的基础。

书中还有一个情景使我难以忘怀,老人在漆黑的夜里,在汪洋大海中与凶猛的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最终老人凭他的智慧和勇敢打退了鲨鱼。我被老人的勇敢所折服。我也懂得了怎样去面对生活中、学习中的困难与挫折。遇到挫折时要像老人一样乐观地去面对,遇到困难时要勇于战胜、设法排除,这样才能将逆境变成顺境,才能达到理想的彼岸。

今天的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科技的腾飞要靠我们。我们肩负着重任,我会以老人那永不言败,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激励自己不断前进。

点评:小作者在读完《老人与海》一书后,感想和收获很丰富。他抓住了书中使他感动最深的两个地方来谈,能结合自己的经历,写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和受到的启发,让人感到真实可信,有说服力。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5】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侵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故事讲的是一位优雅而坚韧的老人,圣地亚哥。这名老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上遇到了一条大马林鱼。经过三天三夜耐力与毅力的较量,圣地亚哥终于杀死了大马林鱼,可就在他返航的途中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当他终于回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光秃秃的脊骨。

老人的故事完美的诠释了“超越极限”四个字,三天三夜无休止的战斗,饥饿、肉体上的疼痛都无法击垮老人,他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击退了灰鲭,、柠檬鲨。那他应是怎样的沉着,冷静,从容不迫啊!他说:“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垮,你可以消灭一个人,可就是打不败他。”看啊,勇气和信心筑成了他的盔甲。他是海洋上的战士,精神上的英雄。他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暑假的时候,我去参加考级,经过几个小时的车程,我终于到了考级场地。我们是分批入场的。漫长的排队后,终于轮到了我。我走进考场,鞋子踏在地上嗒嗒地响。我拧了拧衣角,坐到了琴椅上。杂乱的琴声响起,我因为紧张地手抖,刚开头就错了音。关心则乱,我越是紧张就越是弹着乱。错音、错拍,我机械的演奏着,欢快的跳音硬生生给我弹出了行尸走肉的意味,无言的恐慌在心头扩散开来。

“我希望不再和他们斗了!”老人喃喃自语道。“我真的希望不必再斗了!”

我仿佛预见了我考级失败的场景。不,不,不!不能这样!我冷静下来仓,促的给这首曲子结了尾。后头还有两首曲子,绝对不能慌!我深吸一口气,手指复又抬起——

此时,在大路另一头的窝棚里,老人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的身边,守着他,老人又梦见了狮子。

琴声在琴键上缓缓地流淌开来,开头的和弦缓慢而又肃穆,如同一把木质的船桨缓缓地在水中摆动。小船缓缓地行驶,湖面荡起一圈圈波纹。船上的人不知在想写什么,缓缓地摇着船桨,小船缓缓地行驶着,河面愈来愈宽,有好些鱼儿在水中游着,船上的人缓缓地抬起了头,却见那满天的乌云豁然散开,阳光像柄利剑刺穿乌云,照亮了整个湖面!

曲子就此结束,我站起身朝评委老师鞠躬,一身轻地走出了考场。

人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走出考场的我这么想到,脸上荡漾起了微笑。是了,任何困难都无法让你区服,即使万死也不足惜。我想起老人,想起狮子。也许在某处的沙滩上,老人正与狮子在一起。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6】

今年国庆,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述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我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下。之后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下,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那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就应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十分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明白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能够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我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就应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述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就应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就应用心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7】

看了《老人与海》这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我们会因为那些感人的书,而潸然泪下,或因为那些记录屈辱历史的书,而热血沸腾,甚至因为那些武侠、玄幻的书,而将自己想象成天下第一的人。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别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现在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桑提阿果爷爷那样勇敢,那样勇于拼搏。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8】

我读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篇小说后,很受启发。文中老人的勇敢顽强、永不言败、乐观睿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懂得了一个人只要有信心、有恒心,顽强拼搏,决不退缩才能收获丰硕的果实;只有知难而上,勇于探索,人生才会有意义,通向成功的道路才会在脚下不断延伸。

老人以捕鱼为生,虽然连续八十四天连一条小鱼也没钓着,但老人并不沮丧,仍旧乐观,并决定出湾到远方的海上去捕鱼。他独自一人在海上钓到了一条大鱼,把鱼头和上半身绑在小船边上。但是他遇上了大鲨鱼,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而大鱼被鲨鱼撕咬得只剩下不到一半,瘦骨嶙峋的老人毫不畏惧凶恶贪婪的鲨鱼,镇定自若地赶走了它们,带着剩肉回家。

对照老人的精神,我不禁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古诗文考级,我根据我接触过的古诗文报了七级。在正式考级的前几天,妈妈一再提醒我:应该有计划地复习背诵,做好充分准备。其实我每天只要花二十分钟左右就可以稳操胜券了,可是我要么贪玩没坚持,要么遇到理解背诵困难就放弃,所以,当我带着许多半生不熟的古诗走上考场,当老师问《乌衣巷》怎么背时,我只好红着脸张口结舌地怔在那里,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心里懊悔得不得了,可想而知,最终只能带着失败回家。

还有一次,那是去年暑假,我看到小区里许多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基本都学会了骑自行车,非常羡慕,于是,我也让妈妈给我买了一辆,可等自行车到了自己手中,才知道看似在别人手中的灵活轻松,在自己手中却那么的笨拙沉重。由于车子无法保持平衡,再加上又摔了个跟头,勉强练了两天后,就再也不敢不肯出来练了,所以,很惭愧,直到现在,我还不会骑车。

这两件事不就应证了我缺少恒心、知难而退、轻言放弃的弱点吗?

老人说过:“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我暗下决心:今后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以桑提阿果老人永不言败的精神去激励自己,敢于和困难作斗争,积极向上,抒写自己的人生壮丽篇章!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9】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

这本书揭示出的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信心就好比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启示【篇10】

老人与海,老人与海的关系非常接近,老人靠着海有了经济收入,而海却慷慨的给这老人资源,多么和谐的关系啊,可此时,海似乎怒了,把老人弄了个狗啃屎。

老人已经好几个星期没钓到大鱼了,海似乎断掉了老人的经济来源,就像婴儿失去了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可是,海从来都不会小气,反而突然变得大方,老人终于捕到了大鱼,可,谁也没有想到,鲨鱼来了,一下子把老人给打垮了,最终躺在床上,等着死亡的到来。

老人这种执着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可这种一直靠海吃海的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我们学习的。现在,黄河刀鱼逐渐稀少,而我们一直坚持这去捕捞它们,直到它们灭绝。

人们啊,醒醒吧!

自从我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书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桑提亚哥这种遇到困难不退缩,临危不惧、坚持不懈、勇敢面对、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们来学习。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也遇到了困难,我们也不能轻易放弃,要勇于面对,敢于挑战,把困难给打倒。

另外,通过我的调查,《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的代表作,也是一部象征性的小说。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提亚哥是一位老渔夫。他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面上拖了三天三夜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绑在了船的一边,但是在归程中却遇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根筋骨。

这虽然是一个故事简单、篇幅不大的作品,但含意丰富。另外这里面含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含意非常地深刻。我们把里面的东西全部理解透彻,才算真正地读完这本书。所以,我们我定要仔细、认真的去阅读,把里面的东西都理解完毕。

与和平读后感


与和平读后感范文一

手捧一本《战争与和平》,仿佛置身于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以往总是崇敬拿破仑的勇敢和智慧,从未想到从俄国的角度去看这一段历史是如此不同。托尔斯泰以其深刻细致的笔触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宏大壮阔而又生动逼真的历史画卷。我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也看到了个人在历史洪流中的挣扎、探索。其中安德烈的形象最让我印象深刻。

安德烈一出场就是一个看似随和而又傲慢、冷漠的年轻公爵形象。他厌倦上流社会的虚伪、无聊,不愿意被这种生活所束缚,因此他积极参军作战,期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功成名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他却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统治集团的虚伪、无能,当他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又眼睁睁看着妻子难产死去。这一系列的打击使他灰心丧气,使他感到了生命的虚无。曾经渴望建功立业的他隐居农村,只想独善其身。在皮埃尔的热情劝说下,他渐渐振作起来,在自己的领地上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成功,但他仍然决定自己应该平静而安稳地度过后半生。直到遇见美丽的少女娜塔莎,娜塔莎的美丽和无忧无虑激起了安德烈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再次走进了彼得堡的喧嚣之中,加入了当时俄国的社会改革热潮。他赢得了娜塔莎的爱情,然而两人订婚后,娜塔莎的背叛又让安德烈落入了生活的低谷。战争再度兴起,安德烈身负重伤,最终在娜塔莎的看护下死去。

安德烈一生都在追寻着生命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在起起落落中,他苦苦思索,寻求着一种超脱世俗生活的价值所在。安德烈的思索也启发我们读者的思索: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怎样生活?这样的问题我想每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都应该曾经想过,也很可能像安德烈一样经过了一个反反复复、时而兴奋、时而落寞的痛苦的内心挣扎过程,甚至很可能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能够真正说服自己的明确答案。我想,这个我们苦苦追寻的、左右我们的生活态度的东西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哲学吧。每个人的人生哲学都不尽相同,然而每个人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却颇为相似。是也?非也?哪里有衡量的标尺呢?

千百年前,屈子立于汨罗江畔叹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直到现在每个人都还是一出生就在不断追寻,并且在这个追寻过程中成长、老去、直至死亡。或许,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就在于这如同夸父追日一般永不停歇的追寻吧!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然而人类怎能停止思考呢?虽然奥斯特洛茨战场上高远的天空依然飘浮着宁静、镇定的白云,老榕树依然岁岁枯荣,安德烈的心灵历程却不会停止。

与和平读后感范文二

最近阅读了《战争与和平》其中有句经典的语句深深的吸引了我: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本质。

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是战争,为了信仰而有的战争,也许帝王以为这只是一场有关荣辱的如同过家家般的战争的话,那么就错了。如果只是认为受了屈辱,而不和拿破仑议和的斗争,就不是战争了,别人在战场上流血牺牲,而帝王却很无耻的说上一句,我将准备酒肉。你们准备战争。这一点,是最令人痛惜的。帝王是历史的奴隶。那么,真的是吗?别人在牺牲,他可以说出这种话。

桥炸掉了吗?军官发问。当然。另一个军官洋洋得意地说。代价是多少?不值一提,两伤一亡。军官无所谓的耸耸肩。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有这样把生命当做是儿戏一样吗?但是转念又想,这不就是战争吗?死伤是肯定要有的,可是,这种将生命当做儿戏,漠不关心他人死活的事情,不就是只有军官阶级的人才做得出来的么?今日,在战场上,你冲锋陷阵,明天的今时,你就有可能沉睡在这个洒满了鲜血的修罗场。

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为何还要想到什么爱、诗、哲学等人类最文明的东西呢?我认为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已经是为了信念组成的不是战斗的战争,再谈到美好的东西,正是抵触的东西。但是,我又认为,在这时候,谈谈这些美好的东西没有错。说实话,本人是很佩服彼埃尔的。在任何情况下,温和却不懦弱。他看上去,是一种美好的结合。在最危难的时候,想到的不是绝望,而是美好的余辉。摇身一变成为别霍斯夫公爵的他,人生充满了戏剧性。

这一部穿插在上流社会,不局限于一隅的小说,场面的波澜壮阔,是他成为经典的原因。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让人难以忘怀。彼埃尔、安德烈、尼古拉等等,仿佛只要穿越时空,仍然可以触摸到,那些热血,那些真正的悲伤以及对未来的希望,就这样展现在人们的眼前。生下来,人的各种欲望、丑恶一面尽情展现。情欲、贪欲,更多。库图拉夫也是一样,毫不在意地听别人说他是独眼龙,在军事上,兢兢业业,为国家效忠,尽犬马之力。最后,却因为别人的不满,军权移交。却竟然只呢喃一句,我的时代,终于过去了。也许,就像列夫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所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象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那个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那人。

和平的前奏,总是需要流血和牺牲换来。明天太阳是否能依稀升起,没有人知道。狭小的车间中,娜塔莎和安德烈互相人性的宽恕。当战争结束,拿破仑的时代彻底过去,奥军取得胜利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黎明,终于来临了。是的,来临了,经过战争的洗礼,这和平的曲调奏响之时,那旋律格外的欢快和动人。

婚礼举办,生儿育女,这是人之常情,这是真正的和平时代了。最后一句话,让人感触颇多: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我的人都感到幸福。那是小尼古拉的感慨,那个十五岁的瘦削少年所说的话。是的,既然已经和平了,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只不过是爱我的人都感到幸福而已。

读后感大全:《战争与和平》与托尔斯泰


读《战争与和平》,我最大的感受是震撼。但此作品的深意,我并未完全读懂。

初读《战争与和平》,唯一吸引我的只是故事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托尔斯泰-把故事安排在战争与和平间穿梭,和谐的宴谈与混乱的战争场面交替呈现,整个故事却仍井然有序,分毫不乱。托尔斯泰对高难度大场面的描绘似乎把握自如,无论是宴会,舞会,或是战争,描写都极其细致入微。每每一读,总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他善用精简的语言将人物的性格心理充分表现。他的作品中,字里行间始终透出质朴之气却又与众不同,从而造就了他作品的独特。

再次细读《和平与战争》,渐渐地,我发现其涉及的哲学、政治、经济,军事和宗教等各方面,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也是托尔斯泰的思想结晶所在。托尔斯泰一生始终在思索和探寻,环境的变迁使托尔斯泰的思想和信仰不断发生着变化。在和平美好的环境中,他追求善和美;在面对残酷的战争时,他的思想又一次经历着洗礼,他曾把美好的情感屈从于战争的现实。然而,始终不变的是,即使面对战争,他的内心仍在关心那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关于精神与永恒的问题,他多次借以作品中皮埃尔和安德烈的大脑来探索,借以他们的谈论来商讨。然而他们的谈论往往是没有结果的,托尔斯泰没有告诉我们最终结果,似乎是更希望我们通过自己的思索来得出答案。

作为思想家,托尔斯泰也矛盾与彷徨过,他的思想的逐渐成熟,也像《战争与和平》的小女孩,经历过几场所谓爱情后成了一位不修边幅却更成熟沉稳的母亲;随和善良、无贵族架子的皮埃尔,有私生子变成继承人,由不敢爱变成婚后幸福的丈夫,也更有责任和担当;安德烈冷峻聪明,但欠缺宽容,在经历爱情失败后,他在战争中死去,在死前,他也得到彻底的醒悟。

其实,思想的产生与提升,是需要磨练的。托尔斯泰身为贵族,却蔑视贵族的腐朽享乐,一生都在追求真理。他的思想觉悟使他意识到世界的不公,他希望能帮助农民等下层阶级,却得不到农民的信任,也得不到世人的理解,连家人也同他产生了隔阂。托尔斯泰不如意的经历,似乎是成就他不平凡的思想的关键,也成就了他的多部文学巨着。

于我而言,《战争与和平》是更胜于文学的思想结晶,托尔斯泰则是更胜于作家的思想英雄!

《老人与海》读后感与段落摘录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满意的作品之一,这本中篇小说是根据对海明威有救命之恩的老渔夫格雷戈里奥·富恩特斯的真实经历改编,老渔夫格雷戈里奥·富恩特斯是小说中老人的原型人物。书名几经修改,起初名为《 现有的海》。小说模糊社会背景等等因素,删掉枝节,着重描写人物的个性和故事情节,人们评价它是部异常有力、无比简洁的作品,具有一种无可抗拒的美。

渔夫圣地亚哥年老力渐衰,连续84天出海毫无所获,没有捕到一条鱼,不少年轻渔夫拿老人开玩笑,穷困潦倒、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老人像个十足的失败者,终于在第85天的出海中,老人捕得一条巨大的马林鱼,马林 鱼比老人所驾的小船还要长两尺,奋战了两天两夜,老人终于用鱼叉把它杀死然后拴在船头,预备凯旋返回,不料大马林鱼的血腥味却引来多条大体型鲨鱼的追食,老人拼命保全大马林鱼,终于拖回一副仅剩鱼头的巨型鱼骨 架,在无边无际海中央经历几天几夜的生死之战,靠一点生鱼片和一瓶少得可怜的水维持生命,当人们都以为老人死定了的时候,老人的归来,让老人再次获得所有人的尊重,重拾年轻时的尊严与对自我价值的肯定。

我摘录了小说中精彩段落:

段落一:

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 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

人们大都对海龟残酷无情,因为一只海龟给剖开、杀死之后,它的心脏还要跳动好几个钟点。然而老人想,我也有这样一颗心脏,我的手脚也跟它们的一样。

“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我所理解的硬汉。老渔夫圣地亚哥誉为全世界最著名的“硬汉”之一,老人全身都是古老的,唯有一双眼睛是不认输的;纵使被杀,心脏也可以继续跳动;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时常梦见狮子,狮子是老人 潜在的人格,存于老人的潜意识。坚韧、智慧、优雅自尊的孤独、同时也是温情的、充满生活的热情和自信乐观,有着谦卑和气的态度,这样的男人真让人为之迷倒。这是小说对于硬汉品质的定义,老渔夫的外形随着时间打 磨刻下岁月无情的痕迹,这个举世闻名的硬汉与英俊的精心整理的容貌无关,与年轻体壮的身体、健身房苦练的肌肉无关,与走在时尚前沿的华服无关。如果是你,前者和后者,哪者是硬汉?我认为拥有优质的精神品质才称 得上硬汉,外形让人留下暂时深刻的印象,但持久的存在还是源于心灵的力量。

段落(二)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魔鬼与天使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魔鬼与天使

偏见不是罪过,美丽也许并不是奖赏。

伊丽莎白,她有着优雅的身姿,美丽的面庞,独特的气质。对她的初印象却并不是很好,这个姑娘,除了骄傲和自以为是,还拥有什么?美好的女孩应该是谦逊,善良的,即使拒绝人也应该是面面俱到,顾及到他人的自尊,然而她却打破一切常规。面对达西隐含的邀请,她一针见血,摧毁所有的可能性,就像一支带刺的玫瑰。锋利的个性,犀利的语言,以及那不可一世的面容,让我很难去喜欢她。她凭什么傲慢?她有什么理由去藐视一切?她难道不会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吗?却不知玫瑰如果没有刺,那么她就不是玫瑰了。

后来渐渐被这个美丽的女生所吸引,她是那么勇敢,追求自己所爱,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当她爱你的时候,无论是什么都不能阻挡她去爱你;当她不爱你,你的一切在她眼里什么都不是。世间敢爱敢恨的人,能有几多如斯?她做到了在我内心中一直渴望却没有成真的事情,嫉妒她,羡慕着她。我已亭亭,无忧亦无惧在她的身上,有着年少的我的影子。那个时候的我和她一样,无惧无畏,听从着自己内心的声音,可是时光却带走了我的坚硬与菱角,现在的我快找不到自己了。我们是否还是最初的自己?是否我们还能保持着自己的特性?看着她游刃于各色人物之间,或真诚,或应付,就像一个埋藏在我内心的自己在前行。很希望,这个女孩可以一直坚持着,可以收获自己的爱情,可以得到那些我们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虽然有刺,玫瑰的花朵却是柔软的,就如同人的心。看到伊丽莎白为自己的姐妹打抱不平,看到她逐渐打开自己心门,去信任和接受达西挣扎,犹豫,就像迟迟不能飞翔的小鸟,只因为害怕从高处摔倒地底的痛苦。多想说,去吧,去爱吧,去做你自己的伊丽莎白。她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体贴,那么的幽默可爱,这怎么能让人不去爱她呢?爱上她,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所谓对达西的偏见,在我看来,也许是她的一种自卑。当泥遇见了云,中间的距离不是可以轻易衡量的,与其拥有过再失去,不如对自己说我不喜欢,它不好。没有希望,自然也不会有绝望。这个女孩,真得很让人心疼。

傲慢来自于无知,来自于没有安全感。

我一直不明白,明明是外表俊秀,明明是家境丰厚,明明就是天之骄子,那他又何必需要去傲慢的态度去证明这些呢?所谓人尽皆知,还需要证明什么?这样优秀的达西,一开始就觉得让我迷惑,让我不知所措的喜欢。因为他有点幼稚的举动反而让我看到了他的单纯,看到了在他内心的善良脆弱。看到后来,他对别人的帮助,对伊丽莎白真正的喜欢,我很欣喜,我没有看错人。其实,家境和外在条件不能决定什么,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就像达西的外表和家境没能打动伊丽莎白,美丽的心却吸引了她。

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会存在傲慢与偏见,这是人性的弱点,不可避免。但是当人与人之间互相了解后,笼罩在人们之间的迷雾被吹散,一切都会变得明朗。学会信任,学会去了解,学会去辨别,这个世界会美丽很多。

一直相信这个世界永远是美丽多过丑陋,善良多过邪恶,无论人与人之间发生过什么,最终我们都能成长,都能去接受对方。

勇敢去追求吧、努力去奋斗吧、认真去坚持吧。请,接受这个世界的缺点,好好珍惜,魔鬼与天使只在一念之间。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梦想与现实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月亮与六便士》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梦想与现实”,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梦想与现实(篇一)

不久前便拜读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记忆深刻的是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寻艺术梦想的道路上,表现出对人情与人性的摒弃和过分自私的态度。也总是想起里面的一句话“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斯特里克兰德生活过三个地点: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塔希提岛,也在这三个地方分别经历了三个女人:妻子艾米、朋友的妻子布兰妮、土著少女艾塔。

伦敦,土生土长生活了四十几年。有一份在证券公司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一双聪慧乖巧的儿女,妻子艾米贤惠且知书达理。留下一张纸只字片语,就轻而易举抹掉了前面走过的人生轨迹。

巴黎,凭着对绘画的一腔执念,沉迷于梦想一发不可收拾。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变得不近人情,一切与己无关。病重时得到了朋友妻子布兰妮的悉心照顾,恼恨的是凭着自己无所谓心理下毁掉了朋友的生活甚至布兰妮的生命。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不堪一击的生活,以及被生活压迫下人性的丑陋。梦想又是什么呢?

之后经过马赛到达塔希提岛,这是他灵魂出窍之后得到升华的地方,在这里他与心中的梦想毫无阻隔。有着一个默默守护他,忠诚于他梦想,叫做艾塔的土著少女。即便是他快到生命终点,也无损他绘画才能的发挥。梦想可以实现,但原来如此艰辛!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绪一直久久不能平。这样的男人不是典型的渣男吗?他的出走,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去了哪里?抢走朋友之妻,人性的底线在哪里?这些让我感到愤怒,任何对梦想的追求都不应该是自私甚至脱离道德的借口。

文末描述了斯特里克兰德病死后盛名,把视角又重新拉回到了他结发妻子与一对儿女身上。她们心里压根没有想过要关心斯特里克兰德这些年的遭遇,倒是因为他的盛名,极力标榜曾经的关系,假装付出和理解。如果没有盛名,他们是否还愿意提起这个曾经丢弃她们的人?如果没有原谅,何必假装美好?人性的碰撞果然脆弱,道貌岸然的面具在现实对比下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思至为什么思特里克兰德非要去画画呢?文中他说:“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对潦倒的处境、刻薄的蜚语、拮据的生活都能泰然处之,这也许是信念的魅力了吧,引领着纯粹的灵魂一路前行。

梦想人人有,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呢?生活中渐行渐远,很容易就忘记了初心,很容易就有理由说服自己放下,很容易就把别人的看法筑在自己好不容易建立的壁垒里……也许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大的魄力与自己决裂,但生活给予的馈赠本就是独一无二。做自己想做的,内心真实快乐就好。

月亮很美很孤独,看上去很近却那么远,要做的就是清醒的活着!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梦想与现实(篇二)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为追求心中的梦想,抛弃一切,一声不吭地从伦敦孤身一人去往巴黎,一路为梦想而奔波奋斗。

阅读初始,我并不喜欢斯特里克兰,他的所作所为让人费解,甚至觉得有些荒诞和过分。他对现实社会没有是非观念。责任、家庭、世俗的认可,这些现代社会所衍生的价值观,被他远远的抛在身后,弃之如敝履。他抛弃自己美满的家庭,让他的妻子陷入崩溃,让自己的孩子遭受家庭的变故。在巴黎,他遇到了老好人德克·斯特洛夫,但他的出现让斯特洛夫的家庭支离破碎,而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他性情怪癖,他那副对尘世的嘲讽,他的粗鄙,他的潦倒和他的骂骂咧咧的模样,着实让人喜欢不起来。

但换个角度,我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对艺术、对梦想的追求却表示无限敬佩。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震撼了我。正如毛姆所说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斯特里克兰不断地推翻自己的生活经验,从伦敦到巴黎,从马赛到塔希提,始终疯狂寻找。他居无定所,穷困潦倒,时常睡大街,时常好几天不吃东西,但尽管如此他也从来不曾抱怨生活。他一生都在与梦想和生活在斗争,最终他都会选择他心中的月亮。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不在乎作品的成功或者失败,不在乎诋毁或者赞誉,热爱绘画,只是血液和灵魂里一种井然有序的愿望。最终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自己的灵魂栖息地,找到创造的灵感,并且创造不朽之作,将人生价值彻彻底底地注入到了灿烂的画布中。

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现实生活的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样一个斯特里克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断地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都有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欲望,面对肉体的折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被名利与金钱吸引,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曾经儿时的梦想,缺少勇气、缺少意志去突破自己,在不断地斟酌与妥协中选择舒适,过着平淡、中规中矩的人生。

人活着,需要六便士,也需要月亮。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也希望我们不忘初心,眼里能看到月亮,做那个追逐星辰的人。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梦想与现实(篇三)

《月亮与六便士》声名在外,好像成了不得不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不喜欢。毛姆用词很准确,句子也很优美,但是他像任何一个西方作家一样,讲故事啰里啰嗦,每个不相干的甲乙丙丁胖瘦美丑也要用心描述,让人看着厌烦。主人公也不讨喜,甚至真实的有点讨厌,这大概是毛姆最想表达的东西吧,那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丝一毫的修饰。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在四十多岁放弃稳定的工作和和谐的家庭一心投入到自己的梦想里去。

斯朱兰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从英国走向巴黎。在巴黎他拆散了朋友婚姻,带着德克的妻子住在德克的房子里。逼死德克妻子之后去大溪地,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举行了婚礼,生了孩子。他对女人的要求就是,不要烦他,为他做家务,挣钱养他。道德在他身上完全起不到作用,除了他自己的绘画,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不能对他产生一丝一毫影响。

斯朱兰是幸福的,固执而专注的人都很幸福。他能完全放下前半生经营的大多数人都会过着的平淡生活去实现自己的画家梦,这种魄力和固执,没几个人能做到。他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的评价,甚至不在乎这个世界的`道德观,除了画,他对什么都不关心。这种超然境界,恐怕一天工作24小时的最工作狂人也比不上。

也正因为他的固执和专注,使得他的画无与伦比。

一个固执的人想走到终点,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梦想与现实(篇四)

“月亮是高不可及的,而六便士遍地都是。多少人只抬头看一眼月亮,又低头继续追逐六便土。”

初次拿起《月亮与六便士》,领教这句颇耐人寻味的句子后便一头扎进书中的世界。书中的画家拥有不俗的收入,可也突然消失在人海里,放弃爵位,放弃稳定优越的生活,一意追逐他对画画的热爱。

起初我觉得他是个偏执的疯子,谁会放弃实现的生活去追逐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又转念一想:月亮是理想,是目标,而六便士是生活。世界上一心只顾着六便士的人数不胜数:疲于工作的父母,埋头苦学的学生,忍辱负重的工人……又有多少人像他一样不顾六便士去追逐散布着皎皎银光的月亮?想到这便又对画家肃然起敬了。

毛姆的文字机智幽默,画面感极强,我仿佛能透过文字看到在破落脏乱的房间里,蓬头垢面的男人拿着廉价颜料画着不被大多数人欣赏的画。

可是,冷静下来细细琢磨。满地都是六便土,只有画家抬头,看到了月亮。屈服于生活,一生都低头苦苦寻找六便士才是大当数人不可逃脱的宿命。追逐理想固然可敬,但选择安逸的生活也不可耻。正如书中所说:“成功与否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于什么意,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想到这里,我合上书本,继续解着烦琐的数学题,继续同千千万万的人争夺着地上的六便士,只是在空闲时间,偶尔抬头看看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梦想与现实(篇五)

知道毛姆以及他所著的这本书,还是好多年前的事。那时候年轻,工作没压力,有点闲钱,有大把的时间,却荒废在了人人网的页面小游戏上。跟网友边玩游戏边聊天,听他说到了毛姆是他最喜欢的作家。当时还顺手百度了一下,呵呵,惭愧啊。

说实话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很多情景,思维是我理解不了的。我一点也不明白,因为按照中国人的逻辑思维和情感道德很多事难以接受。

然而书中对人性的刻画,对自由的向往,对遵从内心的渴望,却真想让人抛却眼前的束缚,去到那个海天一色,充斥着椰子树,大海,简陋的小木屋,只有海滩上四处游走的面包蟹和充满奇异色彩的画布中去。

这才逐渐认识到,前篇在英国法国发生的一切,不过都是对现实的批判,对人性的复杂描述的越深刻,越能体现出后面对自由的向往。

生活在北方城市里的我,从小习惯了按部就班,朝九晚五。偶尔的旅游路线,就更倾向于那种海边慢生活的城市。旅游结束,一切回归,开启又一轮的加班,客户,完成KPI。谁又能真正抛开一切,到陌生的城市,不在意住什么地方,吃什么东西,只为心中的理想而活?那种纯净的精神世界,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太过难寻了。

只愿我们都能有更多的空间,有自己的精神追求,不在意他人的看法,能活的再快乐一些,潇洒一些,自由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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