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季羡林忘的读后感

季羡林忘的读后感

《纣王忘国》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纣王忘国》读后感,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我上三年级是读过的《图说天下》里的一篇文章,名字叫《纣王亡国》。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商纣王因傲慢自大、荒淫暴虐,断送了商朝六百多年的天下的故事。虽然这是我三年级时读过的文章,可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感触颇深。

读完这篇文章,我心中既愤怒又感到惋惜。商纣王太残暴了!他的叔叔比干看不惯他的荒淫暴虐,前去进谏,希望纣王能及时警醒,挽救危难中的国家。纣王听了,笑嘻嘻地说:“叔叔真是贤明之人哪,我听说贤明的人的心有七个孔,不知叔叔的心是不是这样呢?来人哪,把他的心挖出来给我看看。”比干就这样被纣王挖心而死。比干可是商纣王的亲叔叔呀,受德(商纣王)竟把他叔叔的心活生生的挖出来,太没有人性了!这还不算,又一次,纣王和大臣去鹿台的摘星楼饮酒,看见一老一少在涉渡溪水。老人行动缓慢,小孩很快就过去了。纣王感到奇怪,于是大臣对他说:“小孩的骨头硬朗,不怕冷,过河快;老人骨头空虚,所以过河慢。”纣王不信,竟命人把老人和小孩抓来,当场用斧子把他们的腿骨砍断,验证大臣的话。

说商纣王残暴,还在于他发明了各种酷刑。比如“炮烙之刑”,是把铜柱制成空心的柱子,中间放上点燃的木炭,下面是熊熊大火,纣王让抗议者赤着脚在铜柱上走,受刑者忍受不了烫烙,掉下去被火活活烧死。“刑”就是把人杀死后,再制成肉酱。由此可见,商纣王是多么荒淫残暴。

作为一个帝王,纣王的聪明才智与荒淫暴虐,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少有的。或许正是这两点,断送了商朝六百年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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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忘录》读后感2000字


《救忘录》读后感2000字
读《救忘录》之前就知道福州一中有位鼎鼎大名陈日亮老师(全国人大代表,一中副校长,特级教师,闽派语文教学的领军、核心人物),所有这些最多也只是停留在日亮老师的头衔和名声之上。6月份阅读陈日亮老师的《救忘录》后才从真正意义上认识了日亮老师,才发现日亮老师的名与气来自何处?才知道作为语文特级教师的他特在哪,功力在哪?深感《救忘录》不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位中学语文教师,一位素喜零读碎写,笔不释卷的老人,一位救忘自己,唤起后生的老教师,一位教育界可亲可敬、值得景仰的老人的情怀。
一、今之后生,如何能追得上前辈的步武?日亮老师在《救忘录》的前言开就写道:我几乎是天天读天天忘,这样每一天就都白过了,怎能不哀叹。读到此倍感亲切,因为天天读天天忘不只是我一人,读是应该,忘是自然,无可厚非。然而,当读到学如不及,犹恐失之。于是开始着手个人的救忘录:凡有所读,多少觉得该留些记忆的,便赶紧摘到本子上,自省亦颇能践履古人所主张的眼到、心到、笔到,和所提醒的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于自家心田随撒随播,问耕不问获,乐在其中矣。方知差距,方觉汗颜。实乃今之后生,如何能追得上前辈的步武?!
二、天天阅读,读出个性和风骨。《救忘录》虽然只是日亮老师的读书札记,却潜藏着一个信念:《我即语文》(日亮老师的出的第一本书),全书随处可读到日亮老师对语文教学、语文教师及至喧嚣一时的课改和当下教育的思考。日亮老师抄录沙汀说过找故事容易,找细节难时记下自己的随感:读文章也是。看出内容易,发现细节难。语文教学须在文字本细读上下功夫,本乎此在此我读到了日亮老师对语文教学注重文字细读的重视与倡导。
日亮老师在《读书》杂志里读到一篇小文章,其中两段文字当即让自己联想到语文课程改革,大有顿然之感,随手抄摘如下:多如牛毛的新理论、新见解,轻易的体系建造,除了表明社会浮躁心理外,其实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随及记录下自己的思考:课改实施以来,不问历史上的母语教学有哪些固有价值需要肯定,而随便抓住些例子,不做具体分析,便从整体上对旧有的一套加以抹杀,力图重新建立全新的教学系,也正反映了教育文化的幼稚不成熟,以及教育改革人士的浮躁心理。若不是日亮老师对课程改革的观察、思考,怕是不会有这些的言说。(读后感)
在抄录爱困斯坦为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厌恶的粗俗和使人绝望的沉闷,而去画出一幅简化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相对论体系终于诞生了。时,日亮老师深思道:沉浸于科学抽象的世界,可以忘却人世的日常的粗俗与沉闷,这也许是可能的,而驰骋于文学的形象世界,必须更接触那粗俗与沉闷。我有时也感觉语文教学现状令人沉闷,既不能突破,又无从逃避,便愈加觉得苦闷。于是也曾想到,是否有一个本然的教与学的简易图像,可以寻求,能够描出,就像爱因斯坦的质能公式?从而联想到理科学得好的学生,语文成绩往往不怎么好,何以故?是不是智力与慧性,未必两全?日亮老师的阅读不是消遣性的阅读,不是浮光掠影的阅读,而是用眼、用手、用情、用心、用脑全身心的阅读。是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是一位教师应有的阅读。正是这种天天阅读,才读出日亮老师的个性和风骨。书读多的了的人,他们一举手,一投足,一张口,一落笔,处处闪现书籍赐予他们特有的气质,一如日亮老师,他花了一辈子时间当读者,读出了自己的个性和风骨。
三、静心阅读与思考,远离喧嚣。从《救忘录》的开篇到朱永通(本书编辑)的代后记,一路读下来,直觉告诉我:日亮老师是一位喜欢恬静的人。恬静的阅读,恬静的思考,恬静的享受生活。一个人太热闹,这个人就完了。日亮老师在摘抄此话时写道:太热闹的人如今多的是。在现实的圈内,他们不会完。然而在历史的大圈里,他们迟早终将成为完人。人大荣誉中,就像在强烈的太阳光下,会丧失正常的视觉,目眩脑晕,忘乎所以。我没有想到写书,就因为没有想到要被人研究,甚至是被人注意。然而结果却是免不了要被注意,还要开会来研究,这就很令人惶恐。人难免有藏拙的弱点。在《救忘录》中不时地会读到关于静心,远离喧嚣的思考。突然想到杨绛先生的一句话:你的问题主要是读书不多而想得太多。心不静的人多半是想得多,读得少。只有先将心放平静了,才能静静地阅读,静静地思考。
《救忘录》阅读的感悟已不是草草数字所能记述的。不动笔墨不读书催生感悟留下痕迹。我读故我写,我读故我思,我读故我行:努力做一个明人之理、事之理、物之理的读书人,让生命多一些思想的底色,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让自己成为僵化之徒,因为读书可以砭顽治愚。
万卷读书会好友,一樽谈笑伴高人。(王立根老师语录)有好书、好友、高人相伴,以后的日子好充实,生活不乏味。

读《大忘路》有感


慢慢适应世界
——读《大忘路》有感
九(13)班 黄子熠
北京有一条路,叫大望路。
那里有热乎乎的面馆,四通八达的地铁,加班到深夜也车水马龙的街道。
还有一群人,叫大忘路。他们因为文字聚在一起,文艺地浪来浪去。《大忘路》成了他们的里程碑,平淡地叙说着自己的成长跳点。这里,只带了点寡言鸡汤的味道,他们会在苦难贫瘠中找到乐子,可以体察狂欢里的忧愁。
马頔在序里写到道:“有人性也任性,我读出了一个普通人的七情六欲,褒贬之间只在喜好,也全然不去评判对错这种扯淡的标准,着实有趣。”
想想说的也真对,就是这种感觉,就是喜欢这本书的理由。
其中一位编者在书里写,她和一位所谓的“朋友”的相处模式大概就是生气,原谅,和好。她是一个隐忍的人,心里即使不痛快也会很快过去,甚至会反省自己是不是太小心眼了。
这段很触动我的内心。以前的我碍于面子,就算心里过意不去也不会主动求和。后来学会宽容,学会忍气吞声。但也渐渐明白,这样忍了十次,人家觉得理所应当,这意味着你已经失去了反驳的权利。你再一次反抗,你就是恶人。
一个个文字告诉你,不要活的那么憋屈,真正在意你的人是不会让你为难的。真正值得深交的人,是你发朋友圈说生病了会在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你的人,而不是光光点赞。成长就是筛选朋友的过程,生活就像滤网,让你明白不是每一段开始过的友谊,都一定要天长地久到老的。
书里用了一段《山河故人》的话:“每个人都只能陪你走一段路,人总是要分开的。”
就算到了分别的岔路口,有点矫情,有点遗憾,但巴士到站了,该下车的你无法阻挡。要感恩,这些人这些事,教会我们许多。
破碎的情谊让我知道,跟谁走太近了都会是一场灾难,你非但回不到从前,还会颠覆了从前。
积聚的失望告诉我,我们每天都在变得无所谓,拒绝了煽情之后的每一天都在哈哈哈哈,在堆砌额的不羁里,已经很努力地把人生过成喜剧,也有唏嘘在心头。
激烈的竞争让我明白,没有什么输不起,怎么输都是赚了,你一无所有,世界会给你所有。
“也许最好的分离是让我们各自向更远的地方看看,将来能有各自的故事分享。”
应该是吧。
有一句印象很深刻的话:“越在乎,越卑微。”
作者的一个女性朋友为参加聚会挑选胸针,耽误了大家半个小时,最终仍然匆匆挑了一个赶来。全程她都低着头玩手机为了不让大家看到,但其实谁都没有在意。
其实,真正在意的是自己。他人并不会真正在乎我们,他们只是在乎我们怎样看待他们。就像我们并不会真正在乎他人,我们只在乎他们是怎么看待我们的。
每一个人,都要大胆的去生活。
书里的另一个小编又讲述了看林宥嘉演唱会后的感想。喜欢林宥嘉的歌迷从少女变成了妈妈,可他却还没真正的大红大紫。
“知道年纪越大,越怕的是什么吗?是身边的人一个个在妥协,在退缩。”
每个人都害怕听到泄气的话,会让自己怀疑是否有坚持的必要。一个人的梦想和热血在时间的冲刷下慢慢变凉。
因为我们不能确信,努力是否能得到相匹配的回报。
一句话鼓励了摇摆不定的读者:“不要忘记你曾是一个怎样的小孩,不要忘记你曾希望变成怎样的大人。”
《大忘路》的每一个故事,一点点地描绘着每一个编者,像是我们身边再熟悉不过的人。
大忘路在后记里告诉我们,一想到可能会有人在脆弱的时候因为其中某篇文章而获得力量,就觉得这辈子值了,不算白活。
在文字里,我们慢慢适应世界。

在国外也不能忘国——读《我为谁鼓掌》有感200字


体育比赛肯定是有输赢的,但愿我们的祖国精彩,愿我们中国人精彩。

《我为谁鼓掌》讲述的是在美国居住的中国少年我在一次中国与美国的足球赛中不知道为哪边喝彩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从作者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真得很难。一个长久住在外国的中国人在面对祖国与居住国做出选择,如果是我甚至会选择居住国。乍那么一看,作者无论做哪一种选择都是对的。选中国,因为中国是作者的祖国,作者的故乡,作者就算身在异乡,但是心仍然在自己的祖国。选美国,因为作者在美国也住了8年,他已经变得美国化,已经和美国人打成了一片,中国在他心中只是一个梦。但深思片刻,我认为作者终究应该支持中国。是的,作者已经远离中国了,心也飘走了,但作者还是中国人。正如《中华少年》所说,黑眼睛黄皮肤,不改的容颜。

关于舍生忘死的读后感


关于舍生忘死的读后感(一)

舍生忘死五壮士

一连多日的连绵阴雨冷风飕飕,驻足在一棵棵桂花树下,我透过树叶,那嫩黄的花儿如一颗颗沙滩中的贝壳,风雨洗礼是它们变得干净,更茂盛,更脱俗了。这就是桂花的品格不惧风雨,顽强不屈。它的精神如祖国的烈士,在敌人面前不屈不饶。今天我们一起进入英雄时代感受狼牙山五壮士带给我们的震撼。

那是1941年秋,五壮士为了掩护群众主力,把敌人引上狼牙山顶峰,一边痛击敌人,一边把敌人引上绝路,子弹用完了,就用石头砸,又有一批敌人上来了,马宝玉把最后的手榴弹扔了过去,一批又一批的敌人倒下了。最后,马宝玉带领大家英勇的跳下了悬崖。

当我读到五壮士把敌人引上顶峰时,我热泪盈眶,我知道他们不仅把敌人引上绝路,也是把自己引上绝路。当我读到他们英勇跳崖时,我的心情波涛起伏。读完全篇,我深深地震撼了,五壮士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为国捐躯。他们英勇豪迈的口号声将永远在我耳边回响,他们的浩然正气永远在我心中永存!他们的爱国精神世代相传!

合上课本,我思绪万千:如今我们在这个充满和平的世界里不可能有战争的硝烟,但我仍然看到了为国家于人民利益而英勇献身的人。我的思绪回到了2008年汶川地震,求求你,让我再救一个人吧!解放军苦苦哀求着,让我降到最危险的地方一位伞兵哭着说。让我去第一线,他们需要我一位骨科医生说。他们为了灾民,置生死于不顾,他们身上不正流淌着像五壮士般鲜血。

今天,我重温着五位壮士的伟绩时,我只觉自己的无知与渺小,只觉得手中那只有几十页的书的分量是那样沉重,与五壮士相比,我羞愧万分!比起他们我们太幸福了,我们没有战争,而他们随时都有战争与死亡的面临,没有粮食,没有被子。

同学们,让我们记住过国旗是烈士们鲜血染成的,记住要珍惜生活,记住祖国的美好,行动起来,成为祖国栋梁。


关于舍生忘死的读后感(二)

舍生忘死的精神

今天下午,学校组织我们去雨花会堂观看了一部老革命电影《大进军》。我看完后,深有感触。因为这部影片感人的画面太多了。比如:我们的解放军被敌人给杀害了,他的战友为了去救他,也被地雷给炸死了。再比如:敌人的坦克向我们开来,解放军在生死关头打开手榴弹向敌人的坦克冲去,最后都英勇牺牲了

这是一部富有教育意义的影片。影片讲述了我们的解放军和国民党军队在一起战斗,打得难解难分,纠缠在一起,在我们解放军的坚持努力下,战士们奋不顾身,最后终于打了一场胜仗!

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像解放军一样舍生忘死的人。虽然不是我亲眼所见,但是这件事也深入人心。我在报纸上看过:有一位老爷爷骑着自行车带着奶奶,孙女在路上游玩,突然,有一辆大卡车因刹车失灵,撞到了在路上骑车的爷爷、奶奶和孙女,就在那最后的一秒钟,奶奶做出了一个真情无悔的选择:把自己的孙女推出去,而自己却被大卡车压倒在地,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而她的孙女只受了一点外伤。

我想,这么多人都有舍生忘死的精神,我真是敬佩他们,我真应该好好的向他们学习!

不能忘的历史 (1200字)


我是中国人!电影中的赵小姐那震撼人心的话语依旧回荡在我的耳畔,抨击着我的心灵。那段令中华民族刻骨铭心的历史,那记载着中国人耻辱的一幕幕,渐渐展现在我的眼前

短短的九十多分钟很快过去,我还沉浸在刚才的电影之中,虽然惊心动魄,却也幽默搞笑;虽然那时的年月相隔好几十年,但仍然让人痛心疾首、愤愤不平!

电影《举起手来2》让我们在不时捧腹大笑之余,更让我们这个年代的人了解了当年日军在中国的无耻行为。它以一九四五年日本侵略军已经濒临战败的前夕为背景,讲述了郭大叔和女兵小刘等为首的正义力量与偷运我国珍贵文物的日军,在一艘叫做阿多丸的货轮上展开了智谋与勇气的拼杀。几经波折,那艘宝船阿多丸最终被击沉,而上面的珍贵文物,与大批可恶的日本人,一起沉下了海底,不知去向电影用这惊险的故事,给我敲响了警钟: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影片中的幽默搞笑,让我们笑得肚子都痛了。那可爱伶俐的小娃娃,接着长长的刘海,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天真地看着荧屏外的我;大大咧咧的郭大叔,神气地挥舞着一把菜刀,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砰砰砰砰地剁着肉。最有趣的还是那傻咧咧的罗圈腿中村下等兵啦,他走起路来大摇大摆,一撮滑稽的胡子留得长长的,记得在土肥原的生日那一天,那中村下等兵竟然不顾三七二十一,一屁股坐在了黄澄澄、香喷喷的生日蛋糕上!这可乐坏了在场的同学们!《举起手来2》这部电影,虽然主题沉重,但却让我们在笑声中得到了教育!虽然看的时候不时满堂哄笑,但大家笑得心领神会!

又一片酣畅的大笑!忽然,会场里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刚才的欢笑戛然而止,同学们都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荧屏里,那些不知好歹的日本人一边将中国人五花大绑,一边准备拿他们做活人毒气实验,一边说:我们喜欢看中国人被电击后,那欢快的舞蹈;我们也喜欢听火烙烫在中国人身上的嘶嘶声,那是动听的音乐!看着他们贪婪的嘴脸,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的情景:日本侵略者迫不及待地抢走祖国大批大批珍贵文物、金银财宝,从此便再也不归还给我们。血腥的战场上,虽然我们飞机大炮没有日本的先进,但凭着正义和英勇,几把手枪足以对付;虽然战士没有日军军需条件好,但依然训练有素、奋战到底;还有一个个中国人虽然被倭寇关在监狱里、押在刑场上,但都没有失去他们的信念,他们用自己的鲜血,诠释者正义、善良与热爱,然后慢慢走向日本人的屠刀,壮烈地牺牲我义愤填膺,恨当年日军在这块土地上的暴行;我痛彻心扉,不敢去想日军残害了多少中国老百姓;我不甘落后,中华民族绝不会被小小的日本击倒!

终于,这批正义力量将阿多丸击毁,替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报了仇!当看到船慢慢沉入水中时,一股激动溅起的水花涌上我的心头,是啊,这艘满载着我们耻辱的船终于沉没了!正如那抗日战争的艰难岁月,终于结束了

六年级:mary薇

忘川·水浒作文800字_初二读后感


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一向不太爱半文言的书,所以我现在才读了水浒传,发现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枯燥无味。

在水浒传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宋江,不是吴用,而是浪里白条张顺。有人会为此感到奇怪,可能是因为自身不会游泳,所以我对会游泳的人极为钦佩,但书里会学水的有其他人,比如张顺的哥哥张横,还有李俊、童威和童猛都会水,但书中是这么说张顺的:“浑身雪练也似一身白肉,浮得四五十里水面,水下伏得七日七夜,水里形似一根白条,更兼得一身的好武艺……”虽说有夸张成分,但也显出张顺在水中的厉害,尤其是在第三十八回,黑旋风斗浪里白条中,张顺在陆地上虽然吃亏,但在水中李逵却被张顺收拾了一顿。由于被言情小说毒害,我自动把张顺的那一身白肉脑补成雪白的肌肉,所以张顺在我心中就是一个水性好的美男子!

我也喜欢张清,因为他很强,石子掷无虚发,连打一十五员梁山泊好汉。

李逵是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人物,他很孝顺,也很讲义气,敢勇当先,说话也像个小孩子,常常引人发笑。但另一方面,他太鲁莽,不听人的劝告,好杀人,李逵杀了小衙内那回就使我很气愤。

我最喜欢看武松打虎和武松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那几回,简直大快人心,我真佩服武松的机智!

梁山泊陆陆续续聚集多少好汉啊!我真羡慕他们的快活。

看水浒传的时候,时常在想,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它看完?因为这一本书“胖若两人”,好了,就在七夕那天,我读到了水浒传的结局,尽管我早就知道水浒传的结局很悲凉,但自己亲自读到一个个英雄遭到惨死时心情是何其的压抑!张顺死了,张清也死了,武松断了手臂,一百零八位英雄只剩下三十六位胜利回朝,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落日江流不尽悲”

读到张顺死了,我心中全是惋惜悲哀,但下一回接着又说,“张顺魂捉方天定”,我真是又想哭又想笑,大哥,不愧是我看上的人,猛啊!连宋江也死了,在死之前,担心李逵会反朝廷,坏了梁山泊替天行道的忠义之名,也将其毒死。连张顺死了我都没哭,看到这里我竟泪如雨下。忠义!忠义!忠义是有多么重要,梁山泊上设的堂也叫忠义堂,忠,忠心,对国家,对自己;义,义气,对兄弟。宋江一心想要报效朝廷,只是做错了选择,奸佞当道,皇帝被蒙蔽了双眼,一颗忠义之心对于那些奸臣来说是多么可笑,一颗钉子,拔就拔了吧!花开又被风吹落,云皎哪堪云雾遮!所以宋江他们走向失败该是必然的。

也许我的感受不深,也许我还有一些东西没悟懂,但这确实是我的真实感受。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_读《我身在忘川》有感600字


停留三世,却未曾給一时。

胡兰成现在的悔与当初回武汉到温州时形成鲜明的对比,如若没有小周,是否还有别的人?那么与张爱玲是否真的只是这样的结局?

胡兰成这个人我不是很了解,或者说一开始并不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只是在很久以前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因为很眼熟,可能是关于张爱玲的某篇文章吧。

他叙述了这样一个美丽又凄凉的故事,不免让我想到张爱玲的《半生缘》,情节竟如此相似,但我也只是猜测,同样是辗转反侧的爱情,同样结局令人唏嘘不已。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只是短短的八个字而已,却溢满了感情,那时初遇时的仰慕与爱意,现在提起,又能说明什么,即使如此,你们也不会再重新相遇,他已经离开了,我自将萎谢了多么惆怅凄冷的六个字,只六个字,将张爱玲的悲痛与放手描绘的淋漓尽致,完全没有娇柔造作,因为张爱玲本身便不是那样的人,是胡兰成不懂得珍惜?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早已不喜欢我了。这句话从张爱玲的笔下写出来,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当初的感情难以割舍却不得不割,从此,心里便再无此人,也许,用一年半的时间忘记一个人,是很短的吧,这样,才是那个敢爱敢恨的张爱玲啊!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张爱玲很爱胡兰成,爱到最后变成恨,最后放空,不爱不恨。

张爱玲于我,只是一个喜欢的作家或说敬仰的女人,张爱玲于胡兰成,会不会是一个过客?一会儿便烟消云散,是吗?胡兰成,张爱玲为什么如此爱你?不管之前或是离你而去之后,至少那时,她是那样的爱你,不远千里去看望你,也只是看到你和别人的婚姻。

你后悔了,却寻之无果。

读后感范文:读《上下五千年之商纣王:多行不义必自毙》有


《商纣王:多行不义必自毙》主要讲得是:商朝末年渭河流域兴起了一个国号叫周的强国,周的祖先姓姬。一天,后稷(周的始祖)的母亲到野外去散步,看到巨人的足迹,就用自己的脚去踩。踩下之后,她就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儿子。当时人们认为,孩子不是正常情况下得来的,不吉祥,一直要求把他扔掉。可奇怪的是,姜源无论扔到哪里,总有人或动物去保护他。姜源又把他抱了过来,取名叫弃,弃就是周的始祖。几代后,姬昌继位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文王。商纣王是个非常贪财爱色的人,他的缺点远远大于他的优点。据说到了姬昌晚年,他已控制了当时天下的三分之二。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实现灭亡商朝的愿望,就被残暴的纣王迫害至死。他的儿子姬发——周武王继承了王位。周武王一直在等待时机。终于,大约公元前1027年,周武王发动各部落开始攻打商朝,展开了历史上著名的牧野之战,商纣王的残暴统治激起了人民强烈的不满,奴隶纷纷倒戈。周武王迅速攻占了商朝的首都,商纣王见事不妙,自杀而死,商朝就这样灭亡了。

《左传》里有句名言:“多行不义必自毙”。意思是说伤天害理的事情做多了,其结果必然坑害自己。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商纣王就是其中一个。商纣王饮酒作乐,不理朝政。我们应该向姬昌、姬发学习,奋发图强。桀、纣同荛 、舜正好相反,成为暴君、暴政的典型,所以后世把昏庸无道的君主称为“桀纣”。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每天都奔向新的路程,现代的人们难道没有从历史中学到很多吗?

大人国和小人国读后感


大人国和小人国读后感(一)

今天,我看完了《大人国和小人国》这本书。书里讲了一个叫格列佛的人,他是一位医生可是很喜欢冒险航海。

一次他跟着一艘商船出海远行,在船上当医生,可是他们的船遇到了灾难,把他飘到了一个小人国。小人国的人太小了,和一个手指头差不多,他们的房子、车子、牛羊都很小,像积木搭出来的一样,连最高的数也比他的胳膊短,他的一顶帽子就要十匹马才能拖动。那里的人觉得格列佛就是一个巨人,都来参观。国王还请格列佛帮助他们打扮了敌人,他成了小人国的英雄,大家都很喜欢他。

还有一次,格列佛跟着船队出海,阴差阳错地到了大人国,大人国的人都很大,大得连一只老鼠都跟狗差不多搭。这回,格列佛倒成了小人了,大家把他当马戏团的小丑,整天表演。后来往后请他去王宫里表演,还给他做了一间屋子,却被一只鹰叼到了海上,让船队救了,才顺利回国。

格列佛的旅行可真是惊险又有趣啊!


大人国和小人国读后感(二)

在暑假里,我津津有味地读了《小人国和大人国》这本书,紧张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人国的剧情,因为小人国的剧情非常吸引我,所以我最喜欢小人国的剧情。

这本书的小人国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二百五十多年前,一位叫格列佛的英国医生的航海奇遇。格列佛有一次飘到了小人国,那儿的人身高都不满六英尺,格列佛在小人国成了人山,小人国的皇帝把格列佛运到了古庙里,让格列佛住在里面。皇帝又用九十一副脚镣和三十六把锁锁住了格佛列。格佛列来到的消息传遍了全国,引得无数富翁、闲人和好奇的人都来看格列佛,因此许多村庄都空了。要不是皇帝颁布几条法令禁止这种混乱现象的话,耕种和家务一定会没人管的。后来格列佛的和蔼、善良的态度已经得到了皇帝和官员的欢心,又获得了军队和人民普遍的好感,格列佛终于得到了自由。格列佛得到自由不久后便得知小人国议会的两个政党,本质上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却根据各自鞋跟的高低分成高跟派和低跟派,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对内欺压百姓,对外进行侵略战争小人国的教会以吃鸡蛋先敲大的一头还是先敲小的一头来分成大头派和小头派,竟造成大规模的内战和对外侵略的借口。大头派的人都在不来夫斯古岛国(小人国的另一个帝国)。有一天不来夫斯古岛国要袭击小人国,格列佛挺身而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岛国。后来一个叫包儿高兰的人,他不断弹劾格列佛,最后皇帝决定只刺瞎格列佛的眼睛不杀他。格列佛知道消息后逃到了不来夫斯古岛国,在不来夫斯古岛国那里捡到了一条小船,用那条小船回到了祖国。

小人国和大人国里的小人国的剧情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希望你们也喜欢这个剧情。

朋友们,早日与书为友吧!书的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食粮,让那一缕缕书香伴我们成长吧!


大人国和小人国读后感(三)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小人国和大人国》的书。

书里讲述了格列佛医生在一次航海过程中,船不幸触礁了,格列佛飘到了小人国,在小人国里格列佛简直就是一个庞然大物,在小人国的人的眼里,格列佛就是巨人,他们还把格列佛叫做人山。小人国里的人有一种人山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说:捉住一只还没蚊子大的画眉或用线穿过在肉眼看来小的看不见的针眼。这些我们人山做不到吧!但小人国的人就可以做到。之所以小人国的人能做到,是因为他们是在是太小了。在小人们看来,格列佛的食量大得惊人。在小人国里他一顿饭可以吃200辆马车的肉,和500桶酒。要是我们现在是小人国的人民,那格列佛可以破世界吉尼斯纪录了。因为格列佛吃得太多了,小人国的所有东西都不够他吃,所以小人国的国王决定把格列佛赶出小人国。就这样,格列佛又变的无家可归了。饥寒交迫的他流浪到了大人国。大人国的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巨人。在巨人国里格列佛舒舒服服的当了一回小人。在大人国里,最小的鱼就是鲸鱼。最大的鱼顶的上一个中国,可见大人国到底有多大。在大人国里人们饭量大的惊人,一顿饭能吃几百头牛和几百头猪。终于,格列佛在大人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格列佛的旅行可真是惊险又有趣啊!大家也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小人国和大人国》读后感


《小人国和大人国》读后感
在2009年10月8日下午,我买了三本书:《小人国和大人国》,《假话国历险记》和《是与否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英国江`斯威夫特写的《大人国和小人国》,因为这个国度里的人都是不超过三英寸高的小矮人,而我自己也比较矮。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的主人翁非常大胆,而且面对危险时能够镇定自若,并且能够勇往直前。我觉得我太胆小了,而且我面对危险与困难时很慌张,不能够静下心来慢慢地思考,我只会找一些语言在欺骗自己,而不是把事实说出来。
我今后一定不会再那么胆小,而且遇到困难是要永往直前。但是不是莽撞的勇往直前,而是静下心来认真思考的前提下。并且,如果我以后遇到什么危险,比如地震,火灾等,一定要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然后自己在想办法逃离危险,如果我们都被困在一个地方的话,我一定要振奋每一个人的精神,然后静下心来想办法出去。
我还知道本书中小人国与不来夫斯古这两个国家因为鸡蛋从哪头磕这点小事就引发战乱,从中我知道了一个

 

雪国读后感2600字:雪国读后感


《雪国》是川端康成的代表作之一。它讲述了一个坐享祖业的男子岛村在旅行中与艺妓驹子和一向处于圣洁状态的女孩叶子的故事。两个女孩,一现实,一虚幻;一热烈似火,一清冷似冰;一如夏花绚烂,一如秋叶静美。她们性格设定的明显差异,以及一男两女的情节模式,很容易让人想到张爱玲的名作《红玫瑰与白玫瑰》。

驹子在与岛村的关系中,一向是居于主动地位的。或许从一开始,当岛村以谈话者的姿态进入的时候,她内心就已经情愫暗生了。他们的相见只能一年一次。于是驹子相当珍惜见面的机会。她陪宴也好,醉酒也罢,都不忘几乎每一天去见岛村,哪怕为了躲着人得从偏僻的山路行走、得藏进壁炉里,哪怕她嘴里总说大概没时间过来,哪怕每次只能匆匆来又匆匆别过。她是爱岛村的,即使明白这样的爱无法改变他的过客身份。这样激烈的感情与娇蕊类似。在张爱玲笔下,这是一位可爱的、妖冶的、声名不好的甚至有些放荡的女人。她出场时是王太太,有富裕的老公,和安逸的生活。但在跟振保相处的日子里,或者是由性生爱,或者是日久生情,她竟然爱上了他。她跟老公摊牌,说要离婚,即使最后没能跟振保在一齐,也结束了这段婚姻;她在振保晕睡时在他病床前哭,在他醒来时默默走掉。某种好处上,这次她用了真心。就如她最后成了朱太太抱着自己的儿子在电车上跟振保相遇的时候说的,他教会了她很多原以为生命里不存在的东西。

这两个女人都对自己的爱人有期盼而无要求,爱得直接纯粹。但这样的感情是有前提的。对于驹子来说,且不说行男是不是她为了救助而甘为艺妓的未婚夫,行男的行将就木之驱和最后的死亡使得她完全能够自由地爱岛村,能够几乎无顾忌地表达。而娇蕊与振保的爱更是萌生在娇蕊的丈夫出差去新加坡的这段男性空缺的时期。这期间的娇蕊是相对自由的。而且,她有夫之妇的身份为振保带给了足够强大的安全感和说服自己跟她偷情的重要理由。这几乎能够说是这场红玫瑰之恋发生的先决条件。很难说振保是否爱上了娇蕊,但是这至少是让他难以忘怀的一个女人。而岛村大概是喜欢驹子的,因为她的洁净。这是川端康成反复强调的最初的情感动因。经常被引用的一句话是女人给人的印象洁净得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以严寒的雪国和极度难得的绉丝作为象征性的衬托,除了与日本向往冷寂的艺术追求相关外,或许也是为了凸显驹子虽是艺妓却有着不一般的净。

川端康成是借雪国这样一个旅行的时空,展示了一场纯粹的爱恋。而张爱玲是在平常生活的裂缝中,安插了这样的故事。《雪国》有强烈的非现实主义的色彩,岛根的形象很弱。只是在行文间隐约提到,他家境大概不错,在东京有家庭,懂些艺术。如此淡化的男性形象,使人觉得,他的被创作似乎就是为了与驹子的相遇和相爱。作者只但是借了他的眼睛和心,未曾想赋于他太重太多的东西。而振保是普遍好处上的好男人,他的形象很充实。英国留学归来,不错的工作,家里有弟弟有母亲。男性形象的差异性不好生硬比较,但这样的设置使得《雪国》有些类似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游仙题材,是存在于异空间的想象;而《红玫瑰与白玫瑰》便不得不堕入繁重的尘世生活当中,无处超脱,无法自拔。前者的结局是上扬梦幻的,而后者只能肉身沉重。这能够从叶子和烟鹂的形象分析中见出端倪。

叶子在《雪国》中一向是有些虚幻的存在,她若隐若现,却承担了岛村心目中近乎女神的形象和整篇文本中悬念冲突的集中体现。她是谁她是关心她弟弟的姐姐,或者似乎是将行男照顾得无微不至、旁若无人的情人,亦或者还是与驹子不甚交好的情敌。但同时,她柔弱,她有着好听的声线,她痴心,她不是艺妓。她每次都在岛村的视野中飘然而过,愁情满怀,欲语未尽。如果说驹子还是可感有触的女人,那么她只能尽似于仙,或者更确切地说,尤物。不只是岛根对她有很多疑问,读者也是。而这些疑云,随着作者对她向善、向美这两个维度的描绘直接有些失真却又确切地成全了她的神性。这就似乎注定了她不能跟着岛村去东京,她只能逝去,因为有神性的东西总是不能融于世俗的。所以她丧命了,在一场火灾中。对她生命终结的场景的描述显得凄美悲壮,女人的身体,在空中挺成水平的姿式,叶子落下来的二楼临时看台上,斜着掉下来两三根架子上的木头,打在叶子的脸上,燃烧起来。叶子紧闭着那双迷人的美丽眼睛,突出下巴颏儿,伸长了脖颈。火光在她那张惨白的脸上摇曳着。而需要注意的是,应对这样的死亡,川端康成用了这样的描述不知为什么,岛根总觉得叶子并没有死。她内在的生命在变形,变成另一种东西。川端康成有着与文本中岛村相似的经历,且不说在岛村身上有着多少主体投射,川端康成就是借岛村的感觉告诉读者,她并没有死。那她变成什么了呢或者蚕,或者仙,大概是随着神性飞升了吧。她本就是叶子,本就该长存着,就算以飘零的姿态。

而作为振保的妻子在的烟鹂相对于叶子的精彩来说,就显得相当淡漠了。如果说以叶子作白玫瑰是突出其圣洁的话,那么烟鹂的白就只能是扁平、单调。虽然张爱玲在开篇就说,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但很明显,烟鹂给人的感觉没有圣洁,只有乏味。她是女学生,她最开始的时候有着少女的美,也与婆婆相处融洽,但这样或许由于新鲜产生的正面效应太短暂而很快就消失了。她因生女儿很吃了些苦头而觉得能够发些脾气,婆婆却以为她未能生儿子所以不待见她,于是最后搬离了她与振保的家;而时间长了之后,振保也觉察出她的乏味。她不会与人交际,在家里没有地位,连女佣都能够给她脸色看。她好心表现出与客人的亲近,却常常过分,常常以祥林嫂般的诉苦方式因而引起客人的反感。她在振保的生命里几乎没有存在的位置。或许是为了寻找自己的身份定义和存在感,她与在振保眼中相当不堪的小裁缝偷情只有在比自己更低的人那里,她大概才会发现自己的价值。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身体上讲,这个女人都不圣洁。凭着张爱玲对世情的洞明,她大概不是想创造一个失败的圣女。她的意旨大概是在写明平常夫妻生活的单调。它就是这么无聊,这么惹人厌烦,而这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于是,最后的结局里,坏过一阵子的振保又突然变回了好男人,生活如常。

如果以驹子、骄蕊为红玫瑰,以叶子、烟鹂为白玫瑰的话,似乎能够看到在两个文本中红、白玫瑰的倒置现象。虽然红玫瑰都在以不同的方式热烈,但白玫瑰却是不一样的圣洁。在《雪国》中,白玫瑰明显是以高于红玫瑰的地位存在的,虽然在描述中,一向是红玫瑰不待见她、压着她;而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只有红玫瑰才是振保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的浪漫想象,白玫瑰只是他不得不理解的妻现实而已。当然,文本展开空间的不一样完全可能是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也是两位不同国别的作者对两类想象中的女人的别样塑造。相比来说,红玫瑰是川端康成的小说中更现实的女人形象,而白玫瑰是张爱玲文本里最后终结于的现实。红、白玫瑰对两类女人的不同想象,或者说是言说方式,也许有着类似于文学母题的好处,能够照见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差异性。

雪国读后感1600字:雪国读后感


《雪国》讲述了一个研究舞蹈的纨绔子弟岛村来到多雪的上越温泉旅馆,与当地的艺妓驹子结识并发生关系。驹子能弹得一手好三弦并且能跳美丽的舞蹈。于是她和岛村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话题。虽然他们之间是主客的关系,但是驹子认为岛村是一个充满学识、待人真诚的人,于是两人之间产生了浪漫的感情故事。

然而,岛村第二次去温泉旅馆时,在火车上遇见了一位眼睛明亮的漂亮女孩,这位女孩在照顾一位生病的男子。岛村对这女孩印象很好。之后岛村得知这女孩名叫叶子,是驹子师傅家的人。而被照顾的男子名叫行男,是驹子师傅的儿子。师傅曾有意给行男和驹子订婚。然而驹子最后却为了给行男赚医药费而流落为艺妓。

叶子最后从二楼坠楼身亡,驹子抱着叶子的身体被包围在人群中。而岛村此刻却并无大惊大悲,只是略表同情而已。

小说中,岛村其实是一个内心极其孤独的人。虽然研究日本及欧洲的舞蹈,但其实并无多大成就,没有固定的职业。他每年都会去雪国旅游,会面驹子。他与驹子在相处过程中已成为了相知相许的知音。虽然岛村对驹子未有任何承诺,甚至在离开时都未告诉驹子何时才能回来,但是他们之间的感情却是极其真挚的。这种感情,也许只有寂寞的人才懂。岛村是寂寞的,而驹子也是寂寞的。岛村的这种寂寞又使他成为一个多情的人。在第二次去雪国的火车上,岛村遇到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叶子,当时叶子正精心照顾行男,岛村一下子就被这位女子吸引住了,他认为叶子是一位有情有意之人,他从叶子的言行举止中认为该女子必须是个姑娘,一位姑娘能对一个男子这样尽心尽力的照顾,这样的深情让岛村感动。在火车上,岛村一向在镜子中观看叶子的眼睛。并且作者极力描述窗外的景色,在景物的衬托下,叶子的眼眸变得更加明亮美丽。从此处看,作者既描绘出了雪国的美丽,又写出了岛村对叶子的一见钟情。岛村也是一个对生命看得极其透彻之人。在最后,叶子从二楼下坠,岛村没有表现出大惊大悲,而是略表同情,这与之前岛村对叶子的感情是矛盾的。岛村认为万物都有其归宿,每个人都应理解自己的命运。这显然与作者自身的思想有关,岛村即是作者的化身。川端康成自小父母双亡,而身边的亲人又一个个离自己远去,使川端康成内心孤寂郁闷,川端康成的思想逐渐转化为佛教思想,对生命有一番自己的理解。

驹子是一个有情有意之人,在小说中,虽然处处表现驹子对人的冷淡。如驹子不愿意在岛村面前提起叶子,不愿意过多透露自己的身世。在叶子赶往火车站告诉为岛村送行的驹子,行男快要不行的时候,驹子坚持要送客人,并且告诉岛村,她不想见行男,不想看一个将死之人。然而,驹子的内心是火热的,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为了报恩,驹子为了医治行男沦为艺妓的这份勇气令人敬佩不已。在与岛村相处的过程中,驹子所流露的真情也令人感动。并且驹子虽不愿提起叶子,却也十分关心她。小说最后叶子坠楼身亡,驹子跑过去抱起她这一幕场景尤为感人。驹子爱记日记,她把自己所有的真实想法都记录在日记本上。岛村曾说她都是徒劳而已,她笑着无所谓地承认这是徒劳,然而并未终止。驹子对岛村是十分信任并且敬佩的。驹子愿意把日记本给他看,就是把真心付与岛村。这样一个内心感情热烈的女子,实在与艺妓二字相差甚远。

小说对叶子的描述不是很多,但是也能够看出叶子是一个有情有意之人。在火车上,叶子对行男照顾得无微不至,行男死后,叶子每一天都会给他上坟。此外,叶子十分关心在铁路上工作的弟弟,要人多照顾她弟弟。并且叶子是一个十分规矩之人,她只管自己的事,但是问不该过问之事。如火车上,叶子未曾发现有一双眼睛已观察她很长时间。在替驹子送信给岛村的时候,也未曾过问什么。而岛村对她的关心,她也未曾察觉。叶子的内心世界是十分狭小且单纯的。其实驹子也曾如此,只但是经历的事情多了,生活便有了很多的无奈。

《雪国》的作者川端康成自幼遭遇不幸,生活经历复杂,于是作品往往有很深刻的内涵,表达了作者很深厚的思想感情。《雪国》无较多的故事情节,重在描述人物内心的情感。它所写的男女之情一方面描述了封建社会残留下来的落后的卖淫制度,表现了作者消极的人生态度。一方面又表达了作者对妇女的同情,描绘了她们纯洁的内心世界。于是,作品是具有深刻的鉴赏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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