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活着有感500字

读活着有感500字

读《人活着样有尊严》有感500字。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读《人活着样有尊严》有感500字,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读了《读成长心灵鸡汤之人活着样有尊严》这篇文章,它的大概内容是:维尼的母亲是他7岁那年去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犹太人。一天,维尼偷摘人家院子里的葡萄时,被大胡子逮找了,维尼平时就最怕他了,如今在他的院子里犯错。大胡子叫维尼跪下。在大胡子的强迫下,维尼跪下了,恰巧被继母看见了,她冲上前,一把把维尼提起来,并对大胡子叫道:“你太过分了!”到了家,她狠狠的打了托尼一顿,边打边说:“人活着要有尊严!”他抱住了继母的肩膀道:“妈,我再也不敢了”这是维尼第一次和继母叫妈。

读了这篇文章,我最大的感想是:做人就要有尊严,尊严说起来简单,可谁知道“尊严”二字有多么重要!一个人可以犯错误,但不能丧失尊严。只有捍卫了尊严,信念才不会缺失,人生的阵地才不会陷落,才能够克服重重困难,获得辉煌的人生!

在我们的生活中,具有反面教材。比如说那些乞丐,也许他们就为了一两块钱,就随便给人跪下,甚至磕头。其实,他们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果实,但他们并没有选择正确的道路,这就是因为钱带给他们的诱惑,劳动又太累太辛苦,所以他们相当于放弃了自己,去给钱当奴隶。这是可耻的!

科林斯托姆说过:“虽然尊严不是一种美德,却是许多美德之母。”卢梭也曾说过:“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我觉得他们说的很对,只有尊严,才能捍卫自己的地位,丢失尊严,就等于自暴自弃,这样的人不值得去大家关心他和爱护他,尊严二字其实很深奥,尊严二字也很简单,它很难做到有容易做到!

同学们,请记住,“做人必须有尊严!”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读《让被帮助的人有尊严》有感


读《让被帮助的人有尊严》有感

蔡雅诗
山自重,不失其威严,海自重,不失其雄浑。
——题记
寒假里,我迷上了《让被帮助的人有尊严》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生动有趣且富有深刻的哲理,指导了学生的日常交际行为。读完此书,立世之理,犹如醍醐灌顶,使我茅塞顿开——尊严,如此神圣不可侵犯,却又是必不可少的品行,是人生的巨大财富,有尊严才会有志气,才会奋发图强,不断进步。
相信大家都有学过《嗟来之食》吧!那个宁愿饿死也不愿受嗟来之食的齐国人,一直都被后人称颂为有骨气、有尊严的楷模。古往今来,也有许多自尊自强的事例: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高吟“安能推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朱自清宁可饿死,也不吃救济粮…… 他们都没有因一时的窘困而丧失了自己的尊严。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是被同情、被帮助的弱者,也是有自尊心的,和我们是平等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出去游玩,半路上,我们遇见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春意盎然,那个可怜的乞丐却与这良辰美景相判云泥。我正想掏钱给他,只见一个衣装阔绰的年轻人从口袋里抓出钱,粗暴地往乞丐那一扔,零碎的钱丢了一地,那个乞丐黯然神伤,不知该不该捡?我心里嘀咕着:这个年轻人真没礼貌,乞丐也有尊严,怎么能这样侮辱别人呢?我从口袋里掏出零花钱,走到乞丐面前,双手捧给了他几张纸币 ,那个乞丐感激地笑了笑,从我手里接过那些小钱。他的笑容竟深深吸引了我,为此,我雀跃了一天。
无论怎样贫穷,遭遇怎样的困难与挫折,丧失什么,唯独不能丧失尊严,要人敬者必先自敬!乐于助人,是一种美好的品德,是一种与人共渡难关的情谊,不是怜悯,也不是施舍,我们既要真诚地帮助别人,又要守护他人的尊严。别让我们的美好品德变成一颗经不住阳光的宝石。

人活着的意义_读《活着》有感1000字


《活着》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人生活着的意义,也让我更是悲伤。

主人公徐福贵原本是一个富甲一方的家庭中的纨绔子弟,但自己却沉醉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好在他娶了一个好媳妇,在背后默默地付出。首先是贫穷,福贵因赌博输光了家产,只能与妻子家珍和女儿凤霞挤在一间小茅屋,生活突然变得十分贫苦。但福贵突然醒悟了一般,想重新开始,把鸡变成鹅,把鹅变成羊,把羊变成牛,从此振兴家族。但奈何生活如此艰难,福贵连让家人活着都成问题。其次是家人的死亡。在福贵生活贫穷那一刻起,死亡就常伴他身,仿佛被诅咒了一样。父亲气死,母亲、妻子病死,女儿难产死,儿子献血太多死,连女婿都因工而死,孙子更是因饥饿而吃太多撑死,只有福贵一个苟延残喘,面对这种天灾人祸福贵只能接受,因为他心知肚明,这一切全是自己作来的。

俗话说自作孽不可活,要不是福贵沉迷赌博,无法自拔,他家岂会落得这步田地?但同样,家人的死去也让他更加坚强。让他有更大的勇气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 乔布斯说过: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但当你无力改变世界时,活着就是你唯一的信念。人是为自己活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东西活的。在福贵穷困潦倒之际,是活着的信念支撑着他。失去亲人之后,或者说是经历痛苦和绝望之后,福贵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自己的生命本身。只有自己还活着,才能有希望,但是自己想不想活只有自己能决定。像那些想不开自杀的,就是因为自己被困难打倒后,已经没有那种我一定要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这种与生俱来的信念,才会想不开。但好在福贵自己家原本是很成功的家,自己良好的血脉多多少少继承了一点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这才坚持下来。只有在死亡时,才能明白活着的美好。

此时,我又想到了汶川大地震中的那两个个小女孩其中一个是个名叫邓清清的女孩子:在她老师心中,这个贫困家庭里的小女孩,人穷志不穷,常在回家路上打着手电筒看书。在恐怖的汶川大地震后,邓清清被武警水电三中队的抢险官兵救了出来。让陈老师与官兵们感动的是,这个女孩被救出时,还在废墟里面打着手电筒看书。她说:下面一片漆黑,我怕。我又冷又饿,只能靠看书缓解心中的害怕!她的诚实如同她的坚强一样,让听者无不动容。与邓清清一样,另一名被压在废墟里名叫罗瑶的女孩子在手脚受伤的情况下,一遍遍地哼着乐曲,靠着顽强的钢琴梦想激励自己不要入睡,结果她们都赢了死神。她的老师抱着她们边哭边说:好孩子,只要你能活着出来,就比什么都好。

生活往往伴随着痛苦,只有在痛苦中寻找快乐,郑重地对待生命,面对挫折不放弃,乐观对待生活,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

读《活着》有感:不要像福贵一样活着


读《活着》有感 --不要像福贵一样活着

蒲怡菲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

《活着》是于1992年秋在上海诞生的,这本与我年龄几乎一般大的书,真正被我所知是在2004年3月余华因这部小说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后。电视、报纸、网络铺天盖地的宣传,开发商们也马不停蹄地加印《活着》,就这样这本书进入了我的视线内。但事实上这部书早在2004年前就被前人学者们奉为经典,经典有经典的好处,它历久弥新,但经典也有经典的坏处,它让人望而却步。于是真正将《活着》这本书和电影看完却是在近几日,而它也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诉说欲望。

我是先看的小说,后看的电影。事实上我并不是很喜欢看通过小说改编的电影或电视剧,但好在张艺谋没有让我太失望。电影,它土它乡村它深刻,但它不沉闷也不晦涩,尤其是里面本应该以务农为生的主人公唱起了皮影戏,那曲调那韵味,是任何一部文学作品也望尘莫及的。然而到底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相形之下,电影还是略显苍白,也空洞了不少。尤其是电影的结尾,福贵、家珍、二喜带着馒头向往美好的生活远远没有小说里只剩福贵与一头名为“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来的更震撼人心。但好在前者还有希望,而后者只剩回忆。

余华很聪明也很残忍,同样是写人物,他不写大人物波荡起伏的一生,专写小人物默默忍受生活的艰辛。字里行间平实无华,娓娓道来,没有义愤填膺、没有怨天尤人,有的只是生活的缩影,真实、残酷,一次次给活着的人希望,再一次次骤然掐灭这丝希望,让人们一个个在活着中死去。

余华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正如书中的福贵嘴里常常念的“这都是命”。

毫无疑问《活着》这本书里给人印象最深、冲击力最强的就是徐福贵,他从嗜赌成性的地主少爷到一贫如洗的农民,再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个死去,从痛苦到麻木,从麻木到欣慰。他饱经风霜,于是云淡风轻,可还有什么比一个深陷痛苦的人,为了超脱这种痛苦,拼命节制、强颜欢笑、举重若轻,更让人不忍呢?

福贵父亲的死是福贵逼的。嗜赌成性的福贵将家里全部的田地都输给了龙二,连祖屋也没剩下。但当福贵父亲说“赌债也是债,是债就要还”,然后毫不犹豫地将家里的全部财产给福贵还债的时候,我第一次被感动了。一个父亲为不争气的儿子,宁愿倾家荡产也求他浪子回头。福贵终于懂了,但父亲还是走了。

福贵放下了少爷身份后,学会了下地干活,家珍也在生完有庆后回到了这个一贫如洗的家,无论如何,这个家是全了。然而好景不长,母亲病了,福贵在去给母亲请医生看病的途中被拉去当壮丁。也是在这途中,余华借着老全的口第一次说出“活着”这个词--“老子死也要活着。子弹从我身上什么地方都擦过,就是没伤着我。春生,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带着对家的思念、对亲人的眷恋,“活着”两个字就这样深深地扎在了福贵的脑海中,从那以后他相信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你想就能活着。于是他会对得了软骨病认为自己连累了一家人的家珍说:“按理说我是早就该死了,打仗时死了那么多人,偏偏我没死,就是天天在心里念叨着要活着回来见你们,你就舍得扔下我们?”会对遭到批都后想要自杀的春生说:“那你更该好好活着,你想想,你走南闯北打了那么多仗,你活下来容易吗?”即便春生间接害死了他的儿子。“活着”,早已成了福贵的信仰。

在那之后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却也早已走了,但无论如何这个家还是完整的。之后的日子,福贵干活勤勤恳恳,他坚信“一只小鸡长大了会变成鹅,额长大了会变成羊,羊长大了会变成牛,牛长大了……日子也就好了。”但有庆的死却为徐家的“诅咒”正式拉开的序幕……

在小说中有庆是为县长女人输血活生生被抽死的,电影里则改成了县长开车撞到了墙,墙塌后砸死了有庆。我不能说这种改法不好,毕竟很多故事是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很多事情是只可意会不能明说。就像我读到有庆死后,福贵除了一开始的愤怒到后来知道县长是春生后就不再追究时,我却出离愤怒了,因为无法理解,无法理解医院怎么会忍心将一个孩子的血抽干,无法理解一位父亲怎么会原谅杀害儿子的凶手。其实人总是这样,当以自己的价值体系去看待其他许多人的生活方式时,我们是有理由惊讶的;但是,如果你知道他带着什么样的生活历程走到今天,也许就会多了一些谅解。我们没有办法再回到那个愚昧还未开化的时代,无法感同身受那些事情,也便无法得知福贵当时的想法,但我知道是痛的,而且会很痛、很痛,这个伤口不会痊愈,活着一天就被折磨一天,但是还是要活着……

家珍这个人物可以说是余华笔下希望的象征了。她先是得了软骨病,被医生告知准备后事后却奇迹般地康复了。这是个奇迹,但谁说生活中不能有奇迹呢?家珍的康复给这个已经濒临破碎的家再次带来了希望,毕竟福贵、家珍、凤霞,还算是一个完整的家。

凤霞的死我认为电影里比小说里诠释的更好,短短十几分钟的片段,不仅将文革背景交代的清清楚楚,而且让凤霞的死更显得在情理之中。至于小说后来二喜、家珍和苦根的相继死去,在电影里则全部删去。这样的处理方法或许是因为电影时间的限制,也或许是电影的意义在于正面教导观众,所以要留下希望,但不得不说这确实大大弱化了这本书给人心灵的冲击力。

其实这本书给我的最大冲击是它让我陷入了深深地自我矛盾之中。在我看来这本书还是有着明显硬伤的,徐家的人一个个相继死去,连女婿也不能避免,这样的情节不是不可以,但在作者的笔下我却总有一种牵强的感觉,这种为了“死”而“死”的设置,不但很难让我难过,而且有时会觉得好笑。小说中凤霞难产,福贵和二喜都决定保大人不要孩子,后来医生又说大小平安,接着凤霞就突然大出血;二喜的死是工伤,没人知道出了什么情况,万二喜就被水泥夹扁了;至于苦根则是吃豆子活活撑死的……其实就情节来讲,我觉得这样的情节很好,贴近生活,使读者感同身受,很容易博得同情或是引起共鸣,而且很容易上升高度说:“事实永远都会比最恐怖的小说更恐怖,比最科幻的作品更科幻。”但就作者的描写而言,我却真真不敢恭维,看他的文字,你会觉得死亡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仅仅只是一个代号,一个叫“凤霞”、“二喜”和“苦根”的代号。死了也就死了。我一直想如果作者能将这些人物写得再丰满点、真实点,他们的死因写得再深刻点,或许会给读者的冲击性更强。但偏偏是这种貌似无味的描写却让我感到另一种感动和恐惧。而这种感动和恐惧全部都是来自一个人--徐福贵。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这是在讲完苦根的死后,福贵说的话。那句“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让我久久难以忘怀。很难形容的一种感受,那种本该是声嘶力竭、痛彻心扉的感觉硬是变得踏实而又有那么一点幸福的味道。但这笑中带泪的幸福却更能揪住我的心,记得有人说过:如果知道必败,不如败得漂亮。没有人喜欢失败,但却可以败得光荣。席慕容曾在《时光九篇》中说:“故事一旦开始,再怎么曲折,也只是在逐步走进结束的方向,我当然明白,所以美丽的呈现只是为了消失,所有令人颤抖与焚烧的相见,只是为了分别……”生命必须由丰美走向凋零,必须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不是快乐,而是人生。徐福贵的一生,平凡却又不平凡,他亲眼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开自己,从一开始的痛哭流涕,到之后的奋力挣扎,最后只剩一句喟叹“这都是命”。阿甘说:“我不懂我们是否有着各自的命运,还是只是到处随风飘荡。”今何在问:“是不是选择任何一个方向,都会游向同一个宿命。”福贵最后认命了,没有大悲大喜,没有怨天尤人。我猛然惊醒,想知道作者的叙述方式是否是在复述福贵的话语?那些不够饱满的人物,那些乏味的描写,究竟是出自作者,还是出自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口中?如果是后者,那需要多少绝望,才能看淡一切;又需要多么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同情、怜悯、感动这些最表层的情绪开始浮动,但却终究没有压制住我内心里由徐福贵带给我的深深恐惧。

有人说:人生的游戏规则就像划拳喝酒,划输的人,反而可以畅饮美酒。曾几何时我也向往着丰富的生活阅历,想把一辈子活出好几辈子,觉得跌倒了就跌倒了,受伤了就受伤了,觉得挫折是成熟的过程,渴望经历一些大风大浪,然后正式进入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高人状态。其实说白了,真正吸引我的是“宠辱不惊”四个字,觉得这才是高人一等的表现。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了一些事情,也随着阅读量的积累,真的像池莉说得那样:“阅读让一个人活好几个一辈子”,慢慢地我开始恐惧挫折。闾丘薇露曾说:很多人曾羡慕我丰富的生活经历,说我好像一个人活了好几个人一样,但事实上,那些羡慕我的人只看到了我今天的成就、地位,却没看到我一路上的辛酸与泪水,如果我一开始就知道得到今天的成就和地位所要付出的代价,我不确定我是否还会选择同样的路。咪蒙也曾就文学方面提过伤痛与幸福给人生活带来的不同表现,“很多时候,伤痛就是文学的春药。如果你文章写不到顶好,不一定是才气不足,也可能是因为你太幸福。文坛即武林,幸福的人因为平和,少了锋芒和机关,携带的常常是钝刀。而不幸的人因为激愤,充满尖锐的痛感,往往怀抱利器。正如龙应台说的,做一个灵魂的漂泊者,那也许是文学的美好境界,却是生活的苦楚。”我们不难发现,那些大智若愚、云淡风轻的人往往是经历过巨大生活变革的人,他们都曾悲伤过、挣扎过、怨恨过,但终归他们看透了,或者说是认命了。而《活着》带给我的恐惧正是徐福贵的认命,他越是云淡风轻、越是宠辱不惊,我越是同情他,也越怕自己有一天跟他一样。

他说:“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了”,我却要说,不要死,也不要孤独的活。我们都会活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因为这样我们才不会互相失去。

我很害怕看深刻的文字,因为越是深刻的文字你越会去深刻思索,而越是深刻思索,你身上留下的锐气就会越少。就像刘瑜说的:“她小小年纪,怎可以放任自己的清醒。”我愿意糊涂一点,任性一点。年轻,什么都没有,可是有勇气。我愿意天真的活着,认为什么都可以把握在手,那些幸福,天长地久。所以我说:不要像福贵一样活着,那种悲伤、那种痛苦、那种被生活洗礼后留下的举重若轻、强颜欢笑,统统不要。

我们会怎样地老去呢

我渴望知道又不愿相信

那无法预见的命运

如果所有的声音和动作都无法重复

我至爱的 我们又如何能优雅地谢幕

“这无法尽兴的一生啊!”

将是我们最后最轻的喟叹

读《尊严》有感


我们学习了《尊严》这一颗。

这篇课文主要讲: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他们正在逃难,饥饿难忍,但他拒绝了送到面前的食物,坚持要帮别人干活儿可爱肯进食,后来,庄园大叔把他留在了庄园里,他最后成了庄园里的一把好手,庄园大叔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读了这篇课文,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只有尊严+不懈的努力才能获得巨大的财富。

读《活着》有感500字


初读《活着》之前,我并未对这本书做任何了解。我是带着好奇去读它的——什么样的内容才让作者把它命名为“活着”?而后来,我一步步被它吸引,从一个冷眼旁观者变成了经历者。

明明只是几个普通至极的字,拼凑在一起,却让我感受到了福贵心中的悲凉。那压抑感如一双手紧紧握住了我的心脏,喘不过气。然而我从这悲惨中品味出一点儿好来。好的是福贵曾经拥有,好的也是福贵不曾拥有。

年少的福贵很“坏”从不让人省心,又嫖又赌,但他却有父母的管束,妻子的温柔,儿女的爱戴。

年老的福贵很“惨”世间只余他一个踽踽独行。不对,有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作伴。但他还活着,还带半辈子好的坏的回忆活着。后来的后来,我想,只剩些好的了回忆吧。他说;“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福贵终于长大了,但他也从少年变成老人。

许多人在泥泞中挣扎,许多人在芽香里绽放,许多人在土壤里沉睡,许多人在溪流中飘荡。死亡多么容易,活着却很难,但活着才有意义。人生如水,有不一样的活法。太宰治选择了死亡,但他留下了思考和青春韶华。

《活着》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思考,要怎样活着,才能不负父母的慈爱?或者轰轰烈烈潇洒肆意让他人注视。要么将自己沉淀,留给自己欣赏。我想,我要携剑呼啸,成为群山拥戴的侠士。

读《活着》有感500


下班的路上,听到旁边两个小年轻在感慨“每天过的这么累,人是为了什么在活着呀”。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余华的那本小说《活着》,或许在那里面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小说以“我”作为一个民间歌谣作者,在乡间田埂上听到的一个故事为主体。故事的主人公“福贵”年轻时好赌成性,赌光了家产,而后在时代的大潮裹挟下,经历了形形色色的苦难,身边的亲人一个又一个的逝去,最终落得伶仃孤苦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全书通篇以第三人称视角展开,余华在字里行间以一种平淡到近乎冷酷的文笔叙述了“福贵”的苦难。让读者以一种上帝视角俯瞰“福贵”的一生,高超的文学叙述手法,使得那些发生在“福贵”身上的生离死别好像也真实的发生在读者身上。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这些人好像就是在你我生命中真实存在的一样,每当书中的他们逝去的时候我们的心里也象是被人用刀剜去了一块。

全书没有抒情的描写,没有直写对生命的礼赞,但是读者却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余华关于“活着”的思考铺天盖地奔涌而来。书中“福贵”的家人一一离他而去,重复的死亡给人以心灵的巨大打击,然而“福贵”对于这生活的“馈赠”也都一一接纳。“福贵”豁达的活着,勇敢的活着。

或许这就是活着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读《尊严》有感范文


今天,我们学习了《尊严》这一课。我被哈默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坚持用劳动换取食物的高贵品质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的故事。一个寒冷的冬天,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他们面呈菜色,疲惫不堪。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款待他们。当镇长杰克逊大叔和其他沃尔逊人把食物送到他们面前时,其他人连一句感谢的话也顾不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哈默,面对食物,他却要求杰克逊大叔先给他活干,然后再吃东西,杰克逊大叔满足了他,并把他留在庄园里干活。二十多年后,哈默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是什么力量使这个年轻人在疲惫不堪、饥寒交迫,甚至危及到生命的情况下意志还那么坚定?是尊严。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们无论怎样贫穷,怎样苦难,或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丧失尊严,这样,我们才能在生活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只有了尊严,才会被别人当人看待,才有机会取得成功。

同时我想到了一个发生在我国春秋时期的一个故事:

齐国饥荒那年,富人黔傲在路边设摊施舍。有一个饿得快要死的人走过来,黔傲傲慢地说:“嗟,来食。”谁知那个饥饿的人却轻蔑地说:“我就是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落到如此地步的。”后来,此人终于不食而死。千百年来,这个齐国人一直被我国人称颂为有骨气有尊严的楷模。我却有不同的想法。

我想,虽然齐国的这个人和哈默一样,也有尊严,他也把尊严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但是齐国的这个人太死板、太迂腐,不会沟通,不会珍惜生命,用最笨的办法维护自己的尊严。齐国人难道只有死了才有尊严吗?别人不欠你的,死也白死。我还是赞成哈默的做法,用劳动换取食物,保证自己的生命,要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我从哈默的身上学到了很多。我明白了什么是尊严!明白了任何时候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原则,要自尊、自重、自爱、自强,这时人生的一大笔财富,比什么都重要。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尊严就是不被老师批评,不让爸爸妈妈操心;尊严就是尊老爱幼;尊严就是爱护班集体;尊严就是做最好的自己,尊严就是……

就像杰克逊大叔说的一句话:“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我们做人要有尊严,有了尊严,就等于有了成功的未来!

所以,尊严是人们一生中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利用一切时间来维护自己的尊严,一定要记住,不要做对不起自己尊严的事情!

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做最好的自己!

活着读后感500字:读《活着》有感


活着读后感500字 读《活着》有感

童年,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是美好的,可是在作家余华的著名小说《活着》中的三个孩子都过着苦难的童年,在那个年代的孩子和现在的孩子不能比,经济不好,条件不好,甚至连肚子也填不饱。

书中的三个孩子,分别是凤霞,有庆,苦根。凤霞是一个女孩子,为了让自己的弟弟有庆能上学,被迫到别的有钱人家去干活。有一次,在三年大饥荒的时候,为了不被别人抢走一个地瓜,差点出人命。有庆是凤霞的弟弟,冬天时为了不磨坏一双布鞋,天天都赤脚跑到学校,又赤脚跑回家。有时空了就会帮父亲干点活。最不幸的是苦根,因为家里穷,以前没有零食吃,有一天苦根生病了,外公给他炒了一大盆豆子当零食,他吃多了,最终被撑死了。上面三位孩子的苦难生活和现在美好的生活根本没法比。

在现在,就拿吃饭来说,书中的孩子为了一个地瓜会跟人拼命,听到有粥喝会高兴得跳起来等,都表现了那时食物的珍贵。再看看现在,吃饭不仅仅是吃饱了,有些孩子只喜欢吃昂贵的肉或一些山珍海味,只有个别不挑食的孩子。就是这样,有些孩子经常吵着闹着去大酒店,大饭馆吃饭,对一些自以为不好吃的菜指指点点。要是在过去,这些不好吃的菜一定是美味佳肴。

这么美好的童年,这么愉快欢乐的童年,有些孩子还会连连叫苦,他们有真正体会到这些过去孩子的苦难吗?没有!我们从现在一直到将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不能再浪费粮食和资源了,否则将来我们会变得痛苦。

有尊严的读后感


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相关读后感内容,一起来看看!

篇一:尊严读后感

初读《尊严》,就对哈默这个人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别人都在狼吞虎咽的吃饭,而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劳动。在那么一群人中,他显得太与众不同了。这很显然是文章的重点人物,自然要好好挖掘。读过几遍之后,我却对这个课题产生了怀疑,对作者的评价观点产生了疑问:哈默坚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所需,确实有尊严。可是由他却反衬出其他人似乎没有尊严。对此,我不敢苟同。我认为,此处的尊严是一种坚持、一种骨气、一种做人的原则。

另外,在文章中还隐藏着另一个可敬的人物——杰克逊大叔。为了维护哈默的尊严,他编制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这样的一个人更可敬。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看到的一篇文章:那个冬天,雪下得很大。很多家庭比较富裕的家长给美国一所公立学校打电话,询问是否要停课。他们的得到的答复是照常上课。因为有很多的贫民孩子可以在学校吃一顿免费的午餐,如果停课,可能他们就会饿肚子。为了让这些穷孩子吃的“理所当然”,下再大的雪,学校也要上课。在答复家长询问的时候,学校仅告诉他们要上学,其他的什么也没提 。这不正像杰克逊大叔么?

有一种英雄是台前的,像哈默;有一种英雄是幕后的,如杰克逊大叔!我更欣赏幕后的!

篇二:尊严读后感

今天,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名叫《尊严》,学了这篇课文后我深有感触。

《尊严》这一课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款待他们,他们显然很久没吃过这么好的食物了,二话不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只有年轻人哈默是个例外。他坚持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他的做法既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同时又博得了镇长杰克逊大叔的赞赏。

我从哈默一直联想到了我自己,如果我也是逃难人员中的一员,我根本不会像哈默一样为了维护尊严而放弃到嘴边的美食,那时,我恐怕早就把尊严抛至九霄云外去了。两者虽然都吃到了美味的佳肴,但这些食物却是截然不同的。哈默吃的是充满了自己血汗的劳动果实;而那些什么都不做就吃东西的人,他们嘴里的食物是充满了沃尔寻人对他们的同情与怜爱的食物,两者之间的意义一点都不一样。

在不断地打磨之下,哈默这颗玉石终于放出了耀眼的光芒。他成为了举世无双的石油大王。

这篇课文带给我的启迪是:如果你想成为生活大舞台上一课耀眼的明星,尊严是你所必须配备的。

篇三:尊严读后感

一个寒冷的冬天,一群逃难的人来到沃尔逊小镇。当地的人盛情款待他们,他们就狼吞虎咽的吃起来食物来。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哈默。他要为沃尔逊小镇的人干活,用自己的劳动取货的食物。于是,杰克逊大叔让他给自己捶背,捶完背,杰克逊大叔寄给哈默一些菜,哈默也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后来,杰克逊大叔把哈默留了下来,并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而且相信 哈默一定会成功。二十年后,哈默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了闻名于世的石油大王。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自己爱自己,自己相信自己,才能获得到别人的尊重。同样,如果杰克逊大叔不尊重哈默,哈默也不会有今天,因为哈默从杰克逊大叔身上学到了要尊重他人。故事主要告诉我们杰克逊大叔是个懂得尊重别人,看重他人的人;哈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尊严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概括了哈默的性格,说明人应当自爱、自信、自尊;二是赞美了杰克逊大叔尊重他人看重他人的品质。文中杰克逊对女儿说了这样一句话:“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是的,尊严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的生活实际,有时候我们帮助了别人,别人给我们回报时,我们却不收下,这会伤了别人的自尊;有时候有我们硬给别人钱时也是会伤人自尊的。

篇四:尊严读后感

前些日子,我们学习了《尊严》这篇课文,从中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篇课文讲的是:有一群逃难的人逃到了一个名叫南加州沃尔逊的小镇上,小镇上住着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热情款待他们,可他们连一句感谢的话都顾不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名叫哈默,他说:“吃您这些东西,您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吗?”镇长说:“没有。”这个年轻人的目光顿时昏暗了,喉结上下动了动说:“那我不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

年轻人说的两句话中都有您字,说明年轻人很有礼貌。“目光顿时灰暗”是因为镇长杰克逊没有给他活干,而他也不能失去他的尊严,所以目光顿时灰暗了。“喉结上下动了动”,是说明年轻人非常饿。这句话通过神态、动作、语言描写,说明年轻人不肯接受施舍的坚决态度,体现了年轻人维护自己尊严的可贵品质。

后来,镇长让年轻人帮自己捶背。镇长让年轻人帮他捶背说明了镇长是一个体贴人,有爱心的人。因为镇长知道他很饿,饿了就没力气,所以镇长不让他做拖地、锄地等一些出力的活。最后镇长把女儿许配给他。镇长对女儿说:“别看他什么也没有,可他百分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连一句感谢的话都顾不上说的人和哈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哈默是一个有礼貌、有尊严、还有骨气的人,镇长杰克逊大叔也是一个有礼貌、尊重别人、善良的人。一明一暗写出了他们的优点。哈默无论多么饥饿,快要面临死亡的时候还要维护自己的尊严,这是多么宝贵的品质。也正是这样的品质,才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才会成为石油大王。

我要向哈默学习,做一个有尊严的人。

篇五:尊严读后感

今天,我又一次读了《尊严》这篇文章,它的中心启示了我,让我明白:人要有尊严,不能让自己的尊严白白流失!

这篇课文是这样写的:一次农荒,让一个庄园里来了许多逃荒的人。庄园的主人杰克大叔给这些逃荒的人端来了水和食物,这些面呈菜色的人连一句感谢的话都顾不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里边有一个很特别的年轻人,骨瘦如柴,脸面苍白。当杰克大叔将食物端到他的跟前时。他却问:“先生,您有没有什么活儿需要我做?”杰克大叔说:“没有,小伙子。”这个年轻人就拒绝了杰克大叔给他端来的食物。杰克大叔知道,不让他干活,他是不会吃饭的。于是,杰克大叔说:“啊,我有一些活儿需要你干,不过需要你吃过饭之后再干。”“不!我现在就干!”年轻人要求。杰克大叔便让年轻人给他捶了捶背,捶了几分钟,杰克大叔说:“好了,小伙子,您捶得好极了。”然后将食物端给年轻人,年轻人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杰克大叔微笑着看这位年轻人,并把他留到乐自己的庄园中,许配给了女儿。他对女儿说“别看他什么都没有,但他将来一定是一位百万富翁,因为他有尊严!”后来,这个年轻人果然成了美国的亿万富翁,他就是石油大王阿曼德·哈默。

读完这篇文章,我陷入了沉思。我想:哈默凭靠他的尊严,就成为了石油大王。那么我们小学生呢?我们不能没有尊严!一个人,他就算是什么都没有,也不能没有尊严!

一个故事:一个妇人家里来了一个乞讨的人,妇人让乞丐把一堆砖从前院搬到后院,但是乞丐只有一只手,他很生气:“我只有一只手,你让我怎么搬呢?”妇人故意用一只手办了一块砖,问:“我都可以一只手搬,为什么你不可以?”乞丐愣住了。用那只手搬完砖后,妇人给了乞丐20元钱。乞丐很感激,妇人说:“不用谢我,这是你自己劳动得来的钱。”就这样,来了几个乞丐,那对砖就搬了几次,来来回回的,就这样搬了几年。几年后,来了一个西装革履的人,遗憾的是,这个人没有右手。原来这个老板就是曾在妇人家搬过砖的第一个乞丐。老板坚持要把妇人一家送到一套房子里居住。妇人不同意,说:“那你就把这套房子送给一只手都没有的人吧。”

我颇有感触,要想知道妇人为什么不同意,就只有用心读了才知道。

喜欢《读《人活着样有尊严》有感500字》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活着有感5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