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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读后感150字

小言《红楼》。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小言《红楼》,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又是一秋窗风雨夕,烟雨迷蒙,转瞬,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不解踪迹。只朦朦胧胧间,似听见:

“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宝玉悄问。

“谁知她竟是个好人,我素日只当她藏奸“黛玉低眉言道。

这个“她”又是谁呢?原是那大观园中艳冠群芳的宝钗。自黛玉同宝玉捧读了《西厢记》后,有感而发,于行酒令时,无意说出了一句“良辰美景奈何天”,宝钗心知肚明,却不告破,只私下里教导了一番。又于一日,陪黛玉解解闷,问问病情,同剖金兰,令其极为感动。

早先日子,钗黛两人嫌隙极大。一是瑰丽大方的牡丹,一是清秀灵逸的莲荷。四时如画的大观园,因她们的存在而春风洋溢。单论才思,各有所长;可若论性理,同言黛玉孤傲自许,宝钗则知书达理。况木石前盟终不比金玉良缘,自是形同陌路。

黛玉一梦只盼宝玉同己心,众人明己意,无数个不眠之夜,总难自遣。宝钗则盼“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一入深宫,宠爱一身,可奈何梦难做主,亦随缘一生。两人虽诗词同心,却终隔一程山水。

秋,是万物更生的季节,是时候一语真情了。“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黛玉率性直肠,足以打破多年隔阂,惺惺相惜。宝钗亦是感动,说道:“我在这一日,我就与你消遣一日。”应了黛玉之约,晚些再来。

只苦于天公不作美,负了二人的约定。夜雨昏昏,潇湘无力,黛玉情知宝钗不来,取了本秋怨之词,感其悲凉,故拟《春江花月夜》之格,作《秋窗风雨夕》,读之令人潸然泪下。不料宝钗又差人送黛玉些小东西补补身,黛玉又为极善感之人,心渐渐回暖,忙令丫鬟给蘅芜苑的婆子赏钱打酒。

可再暖的茶终会变凉,再深的情也随光阴失了味,这一切终是苦短的梦。人生无常,宝钗是第一个不辞而别的人。黛玉虽是明白人,知“无立足境,方是干净”,知一切如浮云过耳,可总难免悲切善感,不知所措。此一生便随贾府共浮沉,“留得残荷听雨声”罢!

黛玉不怨谁,她这一生爱恨分明,也不过烟雨迷蒙,梦醒,了无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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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小讲读后感


红楼小讲读后感

高中时在学校的图书馆借了【红楼梦】,完整地看完了这一部享誉中外的名着,世俗地认为这部小说莫不就在讲些家族琐事、儿女情结,却也看不进这里面蕴含的各种机关及人情世故。个中原因种种,就像我对曹雪芹的家世背景及创作环境了解不够深入,还有就是自己的人生经历不够,还看不出勾心斗角背后的辛酸与无奈。

自上大学,抱着对【红楼梦】深入了解的那份情,便看了各种关于它的书,其中就有这本周汝昌老先生的【红楼小讲】。周老先生是一位资深的红学家,着有多部关于【红楼梦】的学术论着、随笔集等。他对【红楼梦】有其独到见解之处,解释依书据理十分明了。

由于经验不够,我只能从【红楼小讲】开始读,初步接触到这部名着的内涵。虽然老先生一再讲小讲如何比大编,说小讲无法全面地讲解透彻,让读者真正地了解【红楼梦】,可我还是从中获益不少。老先生说痴情方许说红楼正是在情在理。曹雪芹本身就是个痴情之人,红楼里也饱含人物丰满的感情,如果不是因为钟情于【红楼梦】,又怎么能深入作者的心理去探索故事背后的种种呢。

玖了【红楼小讲】,才知道原来作者之心思巧妙细腻,竟不是一般人可及的。书里的人物都是巧妙设置,也各有其现实代表。全书的故事就是作者本人的传奇经历的写照。更让人佩服的是书中的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其重要作用,都是在为后文做好铺垫。就如老先生所讲的,里面的每一个字都不是胡乱随写的,都不会是一浪一费的。由此可知,曹雪芹着作此书该是多么的呕心沥血了。

另一个收获就是了解到红楼全书结构,它采用十二乘九为结构法,就是以每九回书构成一个单元,到第十二个九回完毕即一百零八回书。又分两半,前半写盛,后半则写衰。而且每到九的倍数时必有重要关目为之标志,而每九回的中心回必然写的是宝玉的事。如果不是心思缜密之人又怎么能有如此一精一确的构思,谋篇布局如此厉害呢!

贾宝玉他是曹雪芹的化身,全书故事是以他为中心发展的,对于这个人物作者在他身上灌注的并非完全厌恶之感。他经历的家族兴衰成败并不是他所能够做主的。从一岁抓周拿的是胭脂粉类到长大后成天扎在女儿堆里谈诗作画,都因他那与世无争的一性一格及对世俗政治官一场的不屑。他其实就是生不逢时,生不逢地,造成后来对家族惨败也无能为力的后果。

红楼非梦偏云梦,梦笔生花字字妍。借着周汝昌老先生的讲解,我是越来越喜欢这部名着了,也被它所深深震撼。

读红楼小讲有感1200字


《红楼梦》是一部很值得阅读的书,不读这部书的人,真是枉来人世一场;读了这部书而没读懂的人,真是遗憾终身。这部书,我每隔几年都会重读一次,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虽然不算有灵性的人,但每次翻开《红楼梦》,总会读得津津有味。不过近日一口气看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才发现原来《红楼梦》的原著是如此伟大!程高的篡改真是让这部伟大的书面目全非,蒙蔽了此书最璀灿的、最闪耀人性光辉的光芒,原著就如珍珠蒙尘,日月为乌云所蔽,让世人无法得见其真颜面,可恨可叹!

幸好,周先生多年对《红楼梦》的考证、解读、探索之成果,通过《红楼小讲》,让世人得以认识《红楼梦》原著的核心精神,得以管窥原著的更加伟大与不朽,这实在是一大幸事!阅读了此书,我真是如梦初醒,更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原著之博大精深!曹公如尚在人世,一定会引周先生为知已的!

在《红楼小讲》中,周先生独具匠心地考证了全书原来的主旨。以往我们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道德礼教的书,说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现在看来那不过是现代人为了政治需要而作的道德评判!据周先生的考证,其主旨是写众多女子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结局,也是一部纪录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的家族衰亡史。绝非现在流行的程高本所单述的宝黛钗三角恋悲剧那样简单!原著结构宏伟奇巧,与《水浒传》相映照,《水浒传》施公写了108个绿林好汉,而曹公则写了108个女子。原著应该是108回,前后各为一扇,即半部54回。两扇前后不但对比对映,而且以前伏后,以后应前,各自有双层的笔法内涵,有表有里。书中普遍采用象征、隐喻、映射等手法,随处可见伏脉暗线,都是为后半部故事的发展作铺垫。

按周先生的考证,故事的结局与程高版的大相径庭,尽管经过数百年的流传之后,人们已经接受了高鄂版的结局,但那远非作者的原意。读完《红楼小讲》,我相当信服周先生的分析,也很认同他剖析的故事结局,并打算找时间再读《红楼梦》,核对一下周先生的评析。可惜的是原著世人无缘得见,真乃人世一大憾事!而周先生的述著,让世人得以拔开迷雾,见识到原著真正无与伦比的伟大,这,又何尝不是一大幸事呢?感谢周先生的努力,让我和众多喜爱《红楼梦》的人不致于抱憾此生!

周先生说原著中很多隐喻的诗词和谐音的姓名,如英莲是应怜,贾府四个女儿的名字元、迎、探、惜谐原应叹息,钗、黛、云三人的姓对应淋血史,细想真是有理,我看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之性是不是相对应于谐音家亡血史呢?这是我个人的胡猜,如果是,其实曹公写的除了是一干女子的悲惨命运,其实也是一部描述他家族衰亡、悲欢离合的血泪史啊。如有幸遇到周先生,可真要问一问我的猜想是否正确。

对《红楼梦》这部人间巨著感兴趣的朋友,建议最好读一读周先生的《红楼小讲》。

周汝昌《红楼小讲》读后感


现今我的“红楼观”及其他

--周汝昌《红楼小讲》读后感

但凡“观”,大概指对某种领域的看法、态度和认识吧,之所以取题为“现阶段我的红楼观”,大概想表达的意思就是以现阶段我的水平,所写出的我对红楼的认识。这是因为我之于红学,乃一彻底门外汉,本没什么资格。虽说圣人往往述而不作,或者一两本书流传千古,而往往汗牛充栋著书立说者大抵都是庸庸碌碌的公共知识分子;但比尔盖茨在某次信息产业峰会上曾说大狗叫也得允许小狗叫,另有人说这允许狗叫也得允许猫叫,周汝昌前辈自序曰“其说不一,那就不妨多一说”,众看客就当我是那猫里的小猫或那多写无益的公知一说吧。

一、我、彬爷及红楼梦

说起红楼梦,我首先得说说彬爷,因为此人是我的红学引路人、精神导师。我小杨虽不才,但承蒙天下才俊不弃,愿意与我交往,并在各种领域里给我以悉心指导,其中才高八斗者,多不可胜数,但在古汉语领域,彬爷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厉害的一个,没有之一。

彬爷者,安徽阜阳人也,时年二四,人大文学系毕业,主修古汉语,浓眉大眼,附一眼镜凸显文人风范,面首如有宝光流动,一身军装时眼睛炯炯有神透出王霸之气,休闲时一双拖鞋短裤背心盘腿而坐好似那火云邪神。其人谈吐幽默,条理清晰。初识时余对彬爷甚不以为然,以为彬爷大抵属于一般的文人骚客,伤今怀古、吟诗赋词,大抵不屑于与我等谈吐低俗伴随着烟灰四溅、酒肉场称兄道弟争雌雄的大老粗之流为伍。然而,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后来发现跟彬爷还是颇有共同语言的,彬爷貌似也挺喜欢和我交往,渐渐的,交流也多了起来,但究竟如何随着后来向彬爷请教红学而让我对彬爷崇拜之至,且听我细细道来。

2012年3月中旬的某一天,我看红楼也有一些时日了,颇为迷惑,决定向这位彬爷这位“红学高人”请教,那天的谈话时间略长。开始时,彬爷一步步的引导我,叫我不要迷茫不要急躁,先说他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吧,我叫他写个“红学”的一些专著目给我,等我有朝一日再去借阅,本想着让彬爷过几天写好给我即可,哪知那彬爷当时一挥二就,一口气在纸上写了约15本书给我,书名、出版社、作者,包括版本号,那一刹那间,我惊呆了!世间博闻强识者,莫过于此!!!余虽不才,偶尔也推荐某些领域的书给别人,但有些书名会记错,作者会记混,版本、出版社更是没那个严谨的习惯。彬爷的这一举动,让我崇拜的五体投地!之后的谈话中,彬爷时而激情澎湃的给我讲那贾府风云,时而略有伤感的对那红颜薄命娓娓道来。有那么一刻,我记得很清楚,彬爷自如的盘腿而高高在上坐在他的床上,而我战战兢兢促膝坐在那地上的小板凳上,这分明是一位智者在对愚者的开导么,宛如那警幻仙姑带领着那懵懂的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又宛如那如来讲经,我如同那经坛下那只偷听讲经将要得道成仙的老鼠。

那天,从彬爷的口中,我知道了那“红学”的四大分支,知道了脂砚斋和畸笏叟,知道了那“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手法,知道了那精细的回目上下扇布局。知道了原来彬爷是如此的喜欢红学如此的喜欢宝钗以及于把薛宝钗的芳容设置成电脑桌面达近十年之久!!!!!

另外,彬爷引证时,会说明出处、章回、时间、版本,以及相关的脂评,彬爷那天也给我讲了至今我最信奉的结局:贾府家亡事败,人散园空后,贾宝玉沦为更夫,与史湘云重逢结为夫妻。正应了那金麒麟的征兆和海棠诗社那“香清纸帐来新梦、圃令斜阳忆旧游”的对诗。彬爷对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红学泰斗周汝昌以及胡适、张爱玲等等的观点异同都非常清楚、信手拈来,据说彬爷曾就红学的某些问题专门查阅过清史稿等史籍资料去考证,大抵彬爷也是像周汝昌这样的考证派大师吧,在方法论上,彬爷从我的对话说清晰的感觉出我的实证倾向,他引导我不要用政治的、社会的、历史的那一套实证科学方法分析问题,并且说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如阶级立场分析红学时,要适度即可。

真正的听彬爷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有了彬爷的指导,我也成了一个伪红学迷,至少彬爷把我领进了门。哎,现在回想起来,我和彬爷,天壤之别,正如那三国里说的,寒鸦比于鸾凤,明明皓月比于萤火之光。彬爷的形象好伟岸,在此再给彬爷插播一广告,其人现在在北京,人品一流,有意向的上进女青年我给提供联系方式,此是题外话。

说完了彬爷,再说说我与《红楼梦》的缘分。我只读过一遍《红楼梦》,这也是因为从小不学无术,如果说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伤痕,那语文成绩便是我永远的痛,成绩越差变越厌学。土鳖,也就是这么炼成的。我2012年3月份彼时虽身在行伍,当我宣布我要读红楼的决定时,诸多小伙伴们惊呆了,依稀记得司令曾说“处长你个土鳖要读红楼?今晚不健身啦?”小胖也说,“处长你不看你的欧洲中世纪了”,(在此再辟一次谣言,处长称谓乃众人戏谑之称,但凡以前叫我处长者,今后请叫我小杨,谢谢,哈哈)。不过在班里给我举行的生日聚餐上,大肥、乐总、小胖等人还是很鼓励的,大抵意思是说我这读完了红楼,便会看清那千红一窟、万艳同悲的炎凉世态吧,之后阿克苏同志也表示支持,愿意和我一同读红楼,如今回想起在福州指挥学院那段挥汗如雨的战友情谊,倍感怀念。谨以此段纪念作风扎实的五队十班的战友们,尤其是经常打击我的司令和陪伴我读红楼的阿克苏。

二、我的“红楼观”

在此以问答形式回答一些常见问题,也算是但凡讨论红楼者的必答题吧。

1、你对林黛玉、薛宝钗是怎么看的,更喜欢哪一个?

答:我只读过一遍红楼梦,这林妹妹给我的印象其实不算好,虽说她是情榜之首。但她体弱多病又多猜疑,那“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但这个描写也太抽象了吧,我又不知道长啥样,而这宝钗则是“脸若银盆、眼如水杏”更为具体,这大抵是我开始时较为喜欢宝钗的原因吧,彬爷曾说,林黛玉和薛宝钗是红学中女人两种完美的极致,黛玉感性、忧伤、小女人气,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宝钗优雅、识大体、顾大局,传统体面。像俞平伯所说“书中黛钗每每相提,若二峰对峙,两水分流,各尽其妙”,一个是海外仙株、一个是人间花王。从阶级立场和传统红学家的分析,黛玉象征着自由恋爱,她是宝玉浪漫情怀的支持者,而宝钗虽在和宝黛都年少时读《西厢记》也有浪漫情怀,但她懂孝道、有家教,入奉母仪,是封建伦理秩序塑造的成功女性。

不过,自从读了红楼,在网上又下载了《葬花吟》、《枉凝眉》等视频,看到了陈晓旭的绝版林黛玉,让我改变了对林黛玉的看法,让我对“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有了具体的感官认识,那忧伤的气质也让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林妹妹、明白了为什么她能居于十二钗之首了。据说那陈晓旭是天生的林黛玉,也是书香门第,3岁学诗,从小好读《简爱》《红楼梦》等书,她14岁时第一首诗词就是悲天悯人的惆怅,名曰《我是一朵柳絮》,那时她并未恋爱,却写了很多爱情诗,她演林黛玉那年18岁,正是青春年华,怪不得后来成了绝版,据说她后来削发为尼又英年早逝,周汝昌还专门为她写了一篇悼诗。

而对于薛宝钗,我则没有这种感官上的太深印象,但照书上所写,她的人格很完美。所以,对于更喜欢哪一个文学形象,我还是圆滑一点,不发表意见吧,待有朝一日我重读一边红楼再说。

2、读完红楼后你最佩服的人物是哪几个呢?

答:应该有很多。

这里先说司棋吧。以下这段文字是我去年读红楼时自己从网上摘录的自己又略微加工了一下:俗话说:“人生不得行胸臆,纵然百年尤为夭”。死会很久很久,生却很短很短,能清醒热烈地活着才不算白活,按自己想的活过一回,而不是受他人影响委委屈屈活着,这才叫不白活一世。红楼梦中有些这样清醒的女子。黛玉,探春,凤姐,鸳鸯,晴雯,尤三姐等。但她们都不如司棋彻底。探春恨自己不是男儿身,可见能干如她亦处处被裹脚;凤姐不得不让平儿做了贾琏的小妾,堆上笑容接纳尤二姐和秋桐;黛玉虽然追求心性自由,却徒然与宝玉无缘,只敢暗中饮泣;晴雯死不瞑目;鸳鸯的爱情宣言掷地有声,可贵而难得,但她一生不知爱的滋味,贾母一死,只有凄凄艾艾的活或者自杀。尤三姐尝尽暗恋的相思痛苦,最后还被柳湘莲认作水性杨花,死时徒有悲伤和遗憾。只有司棋,将爱情的所有味道尝遍,独她知道爱情甜蜜和相处的幸福的滋味,虽然潘又安逃走伤透了她的心,但毕竟还是等回了他,心里多少有些安慰。如果司棋死时知道潘又安为她殉情,她当是幸福的笑着离开人世吧。红楼女子,独有司棋,爱得彻底,遗憾最少。

妙玉。这妙玉应该是给我印象较深的一位,她是带发修行的尼姑,极端美丽、博学、聪颖,但也极端孤傲、清高、不合群,不为世俗所容,属冰清玉洁型,据考证她家室辉煌,为避难才将她隐匿起来,又据刘姥姥进大观园时在栊翠庵时的举动,可推测她见惯了那荣华富贵,她修行也算较深,但据考证她毕竟是带发修行,且家室显赫,仍未能断红尘之念。据判词“可怜金玉质,终陷泥淖中”推测,其结局之一可能是最后流落烟云巷沦为妓女,但大部分红学家认为这只可能仅是字面推测,据诗词考证和判词以及曹雪芹原稿以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推测出这妙玉在后文中的非凡表现,丝毫不亚于贾芸和小红救宝玉和凤姐于狱神庙,根据《红楼小讲》的引子,我又在网上查了刘心武关于妙玉的考证,原文粘贴如下:妙玉在八十回后,为什么没有听从她师父的劝告?师父说她“不宜还乡”,在佛教界,一个师父圆寂的时候跟你说的话,那是绝对要遵守的;而且书里交代了,她那个师傅会演先天神数,是会算命的。但是妙玉义无反顾,坚决南下。据我推测,她就是去解救贾宝玉的,并且在那样一个复杂的情况下,她还解救了史湘云。而解救这两人的条件就是必须要屈从“枯骨”,“枯骨”就很残酷地提出来,如果你牺牲自己,我就可以放这两个人一马。

袭人,初读红楼,懵懵懂懂,我总感觉这袭人和宝玉该是一对,谁知后来嫁给了蒋玉菡,这袭人给人的印象实在是太好了,似乎从不参与那些鸡毛蒜皮的勾心斗角,他总是给宝玉细致入微的照顾,“袭人”这一名字的来历好像是与“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竹识新晴”这句诗有关。据我同多位同学、同事等的聊天得知,不管大家喜欢谁,但共同的交集都有袭人,可见袭人属于是大众情人型的红楼女性。

3、对于众说纷纭的秦可卿,你有什么见地?

答:这见地谈不上,只读过一本红学专著那就是周汝昌的《红楼小讲》,属于红学入门级书籍,我的看法大抵都是周汝昌前辈的看法。

这秦可卿大抵是个绝美的少妇。她之所以让大家“众说纷纭”,是因为她的形象太朦胧,而且与众多文人骚客的对于贾珍与可卿的乱伦及最终的“淫丧天香楼”有关,而且这一艺术形象应该是曹雪芹设计的一个非常复杂的艺术形象,据周汝昌分析这警幻仙姑便是秦可卿的化身幻影。是她,在宝玉年少之时第一次教给了他这么多人生路途中的关键道理,这是宝玉人生中的一堂非常重要的课程,仿佛那菩提老祖三更时点化孙悟空一般,终其身都受用无穷。对宝玉的成熟、成长和一生,可卿都是关键的启蒙,周汝昌认为,曹雪芹幼年时遇到过类似的这样的一位人物。

在此我提出一点自己的见地,我认为曹雪芹构思这一人物的灵感还可能与其康熙的养母“孙夫人”有关,且听我慢慢道来,据历代红学家考证以及周汝昌《红楼小讲》最后的考证,这曹家虽历代家室显赫,文臣武将辈出,其家谱有言“诗礼簪缨,文武全材”。但到那满清入关时,汉人为奴,曹家败落。顺治帝早亡,玄烨继位,是为康熙帝,康熙帝幼居宫外,全赖一位保姆(宫廷的“教引嬷嬷”)孙夫人带领长大(玄烨母亲佟太后早逝),这孙夫人便是康熙帝的真慈母,其百般恩情与劳绩使康熙帝终身感恩难忘,这便是康熙帝在位期间曹家荣贵六十年的缘由,这孙夫人,便是曹雪芹的曾祖母。说及此,我想表达的意思是,每一个人一生中都有这样的“关键启蒙人物”,就像那孙悟空命中的菩提老祖,虽短暂的教诲点拨,却叫人受益无穷。曹雪芹的这一“可卿”与警幻仙姑的艺术灵感,可能会有源于此。

这秦可卿及其化身警幻仙姑,出场较早,死的也较早,类似那水浒中的晁盖天王,时隐时现的在后文中出现,她提早的在第五回神游太虚幻境中将文中所有人物的判词给那宝玉昭示,又通过“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将暗示了全文群芳的悲剧色彩,无非是那“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人散”的主题;可卿在去世前又托梦凤姐,说了一番话大概就是贾府盛极而衰的必然。而这一切都出现在红楼梦开篇未久几回,在红楼那元宵盛况和那“饯花会”、极盛时期的大观园“海棠诗社”之前,就已经昭示了后半部分家破人亡“树倒猢狲散”的悲剧主题。

至于后人品味的对于可卿的负面评价“风月之事”,实属于人间悲剧,大抵那些庸俗之众都被那判词给糊弄了,其所谓“情天情海幻情深”,后文不少认为可卿是多情少妇,又加之“淫丧天香楼”这让人胡思乱想的构词。其实可卿是位可怜的女子,她屈服公公贾珍在当时也别无他法,这算是原作想表达的社会悲剧的一种。但是可卿最后悬梁自缢,也是接受不了这种现实,难道后人没看到这点么?她生前东西两府无人不对她有好评,死后上上下下一齐痛哭,可为人格完美之明证。

由此可见,这可卿多么的富有神秘色彩多么的智慧,她的一席话之富有哲理,限于篇幅,不展开讨论,所以说,这么一个重量级的美少妇,难道不值得众人膜拜么?

4、红楼梦主题众说纷纭,你赞成哪一种?

答:按照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如果还沉溺于这宝黛爱情或者三角恋云云的读者,真枉费了作者的一片心机,不过那也是程高篡改红楼的结果。其实那宝黛爱情连个次要的主题都算不上。

何故如此之尖刻?首先这书的主角是凤宝,按照周汝昌先生对上下文无数重要场合的分析,所有重要场合,主角都是凤宝二人,都是凤宝叔嫂二人一同出现、一同前往,诸如那可卿淫丧天香楼的丧钟先惊醒的是宝凤二人等等无数重要场合,按照脂砚斋看过原文石头记的片段,最终结局应该是凤姐宝玉最后家破人散后被困狱神庙,后被小红贾芸救出,共同经历了那“悲欢离合,炎凉世态”。这正应了作者借贾雨村之口表达出的“正邪两赋之人”,至于王熙凤贪权敛财,那完全是后人篡改原作,曲解雪芹本意的拙笔。按照雪芹原来的意图,写凤宝都是那“正邪两赋之人”。而且按照判词及太虚幻境的诗词,《留余庆》中正写的是凤姐之女巧姐被刘姥姥从那狠舅奸兄处搭救,“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扶弱济贫”,这难道不是王熙凤完美人格的最好写照?说完了凤宝,那黛钗湘云大抵都是配角,原作最大的主题莫非是周汝昌说的,写那“离合悲欢、炎凉世态”,写那曲折轮回的诸芳境遇,还可能借以表达一种的是一种宿命论与为善论并存的人生观(甄英莲有命无运是“宿命”,凤姐积善为巧姐积德阴功是“为善”)。

这个问题太博大精深,我回答不出来,不过至于有人说那佛道主题,以及伦理的一系列主题,按照周汝昌的观点,那可能最多是原作的支线,而且很多是程高二人篡改强加的为符合当时社会秩序的一些加工,最明显的就是那无力补天的顽石幻化为宝玉前,原作是讲“历经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而程高改成了“携入红尘,引登彼岸的一段故事”,这引登彼岸,后人便说这红楼梦的主题是一种“色空观”,所谓因空见色,由色如情,传情如色,自色悟空,后人会误认为作者写这风月之事,劝解后人走正途,所谓佛家“惩戒论”。可原作明明不是这个意思。

5、你看的是哪个版本的红楼梦,你觉得程高的后四十回靠谱么?

答:我看的是最流行的庚辰本,这也是彬爷推崇我看的,先看最流行的,有朝一日想要深入研究再看其他者,毕竟这是最流行的版本。这也是现在的官方版本。

关于这后四十回,我觉得我们要用正确的眼光对待程高的续作,程高二人是伟大的,他们的续作虽未能完全按照雪芹的意思写出所有最符合原作意图的结局,但是目前续作里面最好的,他们的基于原作的一些修改,固然有程高二人本身的一些见地,但是更多的是考虑普及红楼的需要,正是他们的续作使得红楼完整继而从手抄传看得以普及印刷。至于那些后来的红学家对于程高过多的批评,鄙人认为太过苛刻,毕竟要揣摩原作的意图是十分难的,高鹗并不是脂砚斋那样雪芹身边的人,他也最多只有一辈子的时间,后人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发现,其实是站在多少前人的肩膀上。

不过,客观的讲,不靠谱之处还是多处的。从后人的研究看,这雪芹原作每9回为一目,共12目,第54、55两回是转折回,其中每9回中的中间1回,如第5回等必有大事发生,每第9回也有大事发生,每一目为一单元,原作应为108回,这是周汝昌考证的结果,并说按照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观点,宝玉最后贾府败亡后沦为更夫,后来与湘云重逢结为夫妻,似乎是注定的。因为湘云在雪芹原作中无数处体现出这是一位重量级人物,虽出场较晚,但描写居多,这一结局也是没有在续作体现的,至于凤姐宝玉被困狱神庙,小红、贾芸前来搭救等体现原作重要意图的,都没有出现。

我听说红楼梦还有很多种续本,貌似刘心武先生也写了个续本,待我有空之日可取之拜读一番,毕竟这周汝昌老前辈在他的《红楼小讲》中盛赞了刘心武先生的一些观点。

6、红楼中你最同情的人物有哪些?

答:排第一的当属香菱了,这香菱原名甄英莲(真应怜),甄士隐之女,开篇之时便“有命无运,累及爹娘”,被那人贩子抢走,一个大姑娘,却成了丫环,后又嫁与薛蟠为妾,最后难产而死,这是雪芹宿命论的一种体现。人生百种苦,最苦莫过于命苦,香菱本是个受父母疼爱的姑娘家,过上主人的生活,却有命无运,沦为仆人做妾且无善终,害的甄士隐最后一人去薛家看望骨肉。与此相比,那“娇杏”,却是命好,本是妾,却顶了正,真是娇杏(侥幸)。

还有那尤二姐尤三姐,这两人被迫失身,内心却冰清玉洁,一人被凤姐酱油瓶算计,一人因为柳湘莲误解而自尽,二尤是封建社会的悲剧。

金钏儿、鸳鸯则是另外一种凄苦。

凤姐也是悲剧,一生操劳,却命苦,有不育之症,曹雪芹抑男扬女,却也成功塑造了封建时期女人的悲剧,凤姐“脂粉堆里的英雄”,终究逃不过伦理纲常,在纳妾的事情上也得顺着贾琏;仕宦家族,子贵母荣,凤姐无法生育,也难逃在贾家失宠的命运,最终落得了那判词“一从二令三人木”,被休回娘家。

7、诸多红楼梦歌曲中,你喜欢哪些?谁唱的?

答:《葬花吟》《枉凝眉》《晴雯歌》,歌手:陈力,一则先入为主,二则陈力因为丈夫的逝世将所有的情感投注于演唱之中,真有肝肠寸断之感。

三、诸多心得

1、这一僧一道,每每在关键时刻出场,并首尾呼应,据周汝昌考证都是有所喻意。

2、凡此传世之作,都是所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在写大观园极盛时期的乐景时,脂砚斋评曰:“不知多少眼泪,洒向此回书中”,这让我想到了卓别林,卓别林在将机器大工业时代无产者的悲剧形象现于荧幕的时候,不知曾撒过多少眼泪。以喜衬悲,莫过于此,我不太懂文学理论。

3、红学研究者成功的推测出红楼梦与其他古典名著的关系:诸如那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曲演红楼梦,正是借鉴了那宋江梦中受九天玄女引导点化。篇末共9册108情榜,也是借鉴了《水浒传》108英豪榜。至于那传世名作《金瓶梅》,更是雪芹敢写一部女儿书的定心丸。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的故事,大抵也和这白蛇传白素贞报恩有点关系(此为鄙人猜测)。

4、不同人看红学角度会略有不同,毛主席是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者,最注重从阶级立场分析问题,他特别指出要重视看第四回,而另外一些人,则站在自己的方法论角度,特别重视某些章节。

5、后人认为贾母是拆散宝玉黛玉的主使,其不以为然,那是后人篡改原作之意,原文中贾母最希望宝玉和黛玉成婚。

6、这本书让我见识到了周汝昌“考证派”的威力,他成功推测贾宝玉生日为4月26日且在闰年,根据天文历法,推算是书中写的那一年的生日正是芒种节,即花神退位,饯花时节,此也是预示写那大观园,写那盛会,其实都是在写一个悲剧,大观园实为“葬花冢”。

7、周汝昌前辈为了考证写林黛玉的那“似泣非泣含露目”还是“似泣非泣含情目”,专门前往莫斯科列宁格勒,查阅了馆藏的“列藏本”,可见前辈学术之严谨。

8、元迎探惜春,那元春死于二王相争,文中隐隐约约政治斗争,却都“草蛇灰线,伏脉千里”,那北静王也来头不小,与宝玉互称知己却鲜见于文。

9、赵姨娘,是坏女人。至于那贾环,更是反映了封建社会嫡出和庶出的尖锐斗争,这一问题最深刻的论述者是台湾历史学家柏杨。

10、周汝昌对于那十二个女戏子,做了深入分析,包括他们的归宿,以及对应的戏中男女角色(小生、正旦等)做了分析,指出这不是偶然,是雪芹的一些伏笔和暗示,并对应了人物特征。而且对葯官和藕官因戏生情,成为女同,周汝昌前辈分析了这个现象对于后文的喻意。

11、周汝昌老前辈和雪芹喜欢的女性美应该是“蜂腰削肩”、“雪白一段酥臂”等等一些描写,周老对原文关于史湘云的描述做过一番研究。

四、结语

可能会看到这篇日志的人里面会有:我的领导,亲人,诸多朋友等,我深深的知道红楼梦和《红楼小讲》是闲书,跟我所学管理学经济学丝毫不相关,我没好好学习,辜负了组织的培养、父母的叮嘱、同学的勉励,但我想说其实我只是偶尔看一下,我时刻没有忘记、每天都会思考的三大研究生哲学终极命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是来读研究生的么?

乍一看这看闲书与读研究生主旨不符,不过闲情逸致,陶冶情操,未尝不可。

至于此文,“红楼观”,正所谓如人饮水,冷热各不相同,我只是写了些自己的感受、引述了周汝昌前辈的一些观点,万不敢指点江山、枉议是非,一是怕被扣上“主义”的帽子,二是本来也是读大家之作,吸取大家的观点。

还是那句话,班门弄斧之作,众人见谅并希望给予批评斧正。

读《莫言写给小崔的第二封信》感吟


读《莫言写给小崔的第二封信》感吟

莫言的笔

像锋利的匕首

像上膛的武器

直击那无耻戏子

还有那蛀虫污吏

哪怕它们是铜墙铁壁

也定会血流满地

不死也毙

泱泱华夏

原本五千年华丽

孔孟之道、仁爱礼信

岂能容几个戏子、蛀虫

寡廉鲜耻、肆意践踏

败坏文明社会风气

如果这样

中华民族的希望在哪里

伟大的民族复兴又从何谈起

法网总是恢恢

疏而总是不漏

正义的利剑

总会高高擎起

伟大的新中国

怎能容这帮小丑

伤风败俗

制造乌烟瘴气

法律的天平

不会为这帮小丑偏离

人民同仇敌忾的吼声

定会让这帮戏子蛀虫

不寒而栗

直至彻底铲除击毙

还社会一片清新空气

红楼小讲读后感1500字


周末在家,课还来不及备,先看上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从记事起,便闻说四本名著中红楼梦位居榜首,是集文史哲于一身的伟大作家曹雪芹作的文化小说,初中课本中似乎还收录了一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忘记是几进了。而真正接触此书(可惜是程高修改本)是在初二暑假,因身体不适在家休养,阅读便成了打发时间的好方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了阅读,养成了静思的习惯。阅读是能改变人的习性的,或者说能够唤醒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

后来从报纸上读到了刘心武先生品析红楼,印象非常深刻,是讲秦可卿身世一章,才知道自己即使看过几遍红楼,心智却是如此愚钝,那时候也只是把红楼当成一般小说来看,感觉写的章节很多,很乱,但里面的诗词歌赋是最令人钦佩的,故有模有样的运用到了写作当中,当时拿作文高分其实也简单,就是要多用排比、拟人,更好是引经据典。想想确实挺好玩的,凡是到正式考试,李白杜甫是忙坏了,来那么一位曹雪芹,那分数还不飙升。

现在想想,什么文字才是好的文字,我觉得刘震云老师说的对,好的文字应该是真实的,朴实的,知心的,不同的。而文字的朴实,必须人要先朴实起来。

谈着有些远了,还是回来说说周汝昌先生吧。在红楼界里有三位大师,胡适,俞平伯和周汝昌。早闻胡适先生目光如炬,见解独到,陈丹青在一次访谈中说到自己07年看过的最好的书,便是胡颂平先生所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说到这里,不免感觉遗憾。在当当网潜伏数月,这本书竟然一直处于缺货状态,好书真是洛阳纸贵。书中谈到胡适之先生见识渊博,小到一个字的发音(河南卫视新近播出的成语英雄不就是这种谈话形式吗),一首诗词的字句,大到国际形势的演变,社会背景的探索,莫不娓娓道来,妙语连珠。周汝昌先生跟红楼结缘,也是胡适之先生所致。只因为几封信(内容不祥),周先生便走上了六十余载的红学之路。

读《红楼小讲》,可以想象周先生久伏书案细细考证,小心成文的影子。周先生受红楼影响甚大,对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作了考证,从古文小说,从历史背景,从国内外图书馆所藏珍本,里里外外被他挖了个遍。前文已讲,莫泊桑的一字说,全世界的文学家都记在了心里面。曹雪芹这部泣血巨著更是惜墨如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曹老先生真是对笔墨处处吝啬,文章经历增删五次,批阅十载,处处点情,字字珠玑,相比之下,现在是个人名都能出书,陈词滥调泛泛而谈,这些人,岂是真正懂文字之人?

曹老先生成书十载,其后人周老先生更毕其一生钻研红学。我喜欢红学痴儒这个称号,但是周老先生却不喜欢人家称他为红学家,他说,在这部巨著面前,我只是寻得皮毛,我能懂雪芹其人其书到什么程度?。可叹其才,可叹其痴呀!写到这儿,忽然想起跟学生的一次对话,问,怎样才是谦虚?我讲,认识自我。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不懂的人,才会处处张扬。但谦虚二字又哪儿是这两句话所能说尽,每每读前辈的文字,读得越多,愈发觉得自己可怜,愈发珍惜起时间来。所以每次我都会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去阅读,养成终身阅读的好习惯,没有运算能力不打紧,但是没有阅读能力就危险了!有了学习的意识,你就学会抉择,学会放下与拾起。

文章的题目为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实在是周边的人想做的事太多,而做成的事太少。曾问过一名老教师,怎样才能把书教好,他告诉我,一辈子只干教育这一行。我跟学生讲,我们都不聪明,当然也不笨,既不聪明也不笨的人怎么生活于世,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就好。而读老先生的文字,学到的不止这些,有一句话此时愈发清晰起来,咬文嚼字,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我们此刻赋予咬文嚼字新的含义,教育工作,也需要这样咬文嚼字的痴气儿,因为教育无小事,细节比大局更关键。

读莫言有感


一部优秀的文字作品必然是作家经过内心焦灼、痛彻、反思而来。所以我通常把文字比作为最本质的东西,因其追求本性抒发内心的真实感受。文字源于心声追求本性,文字是用来抒发内心感受的,具有排毒养颜作用,若改了就无法顺应本心对身体也无益。

莫言在《莫言散文》中写到“真诚恰恰是文章,尤其是散文、杂文的灵魂,除此之外战斗性恰好也是散文的灵魂。”素来是喜欢看散文的,一来散文以一种真实的叙述源头展现了作家真实的内心世界,二来散文不似小说之中的些许桥段给读者带来一种矫揉造作的视觉效应。譬如:莫言的一系列作品都以自己的故乡——东北高密乡作为写作背景,《********》、《透明的红萝卜》、《蛙》都是以莫言少时历经饥饿的真实状况写在饥饿之下人们吃煤块、透明薄如蝉翼的肚皮为特写。正如此,使其读者的视觉效应与之相结合,达到文章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最佳效果。

托马斯.沃尔夫人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成功的作家写手背后必然经历常人所不知道的痛楚,拿最容易被90后青睐的写手——郭敬明来说,十五岁的青春文字,《爱与痛的边缘》的写作背景无疑是将其透明本质的晦涩青春融入书内,一本关于友情,关于青春忧伤,关于每个青春少男少女的情愫展露无疑,而惯于被80后接受的作家——路遥,《平凡的世界》也是将其自身的生活体验,对书中青年小伙农村的故事展开叙述,对人生开始做进一步论述。当然被读者敬佩的作家——史铁生,《我与地坛》则是结合自身的一部赤裸裸散文,从自己双腿残废到对生的理解对地坛的描写对自己母亲的进一步细节描写都难脱逃与“真实”两字……

从散文另一个层面“战斗性”来讲,每一个资深写手作家必是经过内心的声色犬马,进一步的将所思所想二者“厮杀”、“兼容”。经典杂文 留下的、结合在一起的便是作家文字的顿悟与哲思。譬如作家赵丰在《孤独的散步者》一文中写到对孤独的高度阐述,他说:“孤独是睿智地、深邃地、从容地,真实地审视人生,反省自我,它与冷淡、空虚、浅薄的无聊没有共同之处,孤独往往伴随着精神的独立,人格的高尚,情操的高洁。”从此处不难看出赵丰在描写孤独这一段文字之前不免对自身的孤独感产生一场否决与厮杀,认为孤独是自卑、哀怨、可耻的一系列负面情绪最终与内心世界进行“战斗”,最终产生对孤独这一段文字的哲学论述……

初读莫言的《莫言散文》只一味地注重作家写实的白话文字,比如作家“莫言”二字原是因作家自小爱胡乱说话,母亲让其少说点话,后取名为——莫言,再比如作家自幼相貌丑陋、食欲惊人,吃饭的时候老是遭遇桌前人士的嘲笑,这些都是来自于此书的笼统感官情节,后再读此书,则注意到作家文峰的幽默之处,比如:将其自己的文字比作乌鸦的嚎叫,愿者便听,不喜莫怪,当然在《莫言散文》中的一处描写是尤其深刻的,他说自己在地铁站看到一位枯黄娇小的中年妇女用乳汁喂养怀里的婴儿时,使其泪水夺眶而出,他想到自己苦命的母亲,后来由这灵感写了长达5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在母亲过世之后的阵子把自己关在狭小的房间里昼夜不分的开始写这篇小说,写完之后,心情格外之好,体重竟然涨了5斤。

细读此段便能切身体会到作家当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也有了自己之前在黑夜里乱写一系列杂文的指引,如:会写冗长不修边幅的文字,会写没有逻辑条理的文字,会写不少人感同身受的快言快语的文字,而这些都是充当被积攒了多时的内心情愫在写字的一瞬间一股脑儿被投掷下来,有点像十月怀胎的少妇,遭遇孕育期间的阵痛继而在分娩之后的欣慰感,不敢狂妄在一些胡话的文字之后美其名曰:散文,只是用唠嗑一词儿诠释其言所感。

之前把散文的抒写归类在文采的范畴内,以为深度的散文写手必然是囊括在文采的内核。也是因莫言散文的文字,后知后觉那种快言快语的凛冽感早就脱逃文采的范围,散文与文采无关。用作家乔叶形容风骚与性感的区别应用于言语和文字的区别,则可以略加改之为:如果说言语是咄咄逼人的,文字则是清茶慢泡的。言语是张牙舞爪的,文字则是素手杀人的。言语是招摇呐喊的,文字则是落地生根的。言语是烧人眼的,文字则是润人眼的。言语是气球,炫得高,文字则是磁铁,引力大。言语是浅层之技,是技则会技穷,文字则是魅力之果,果成则芳香无限。

觉得文字的张力不在于字数的长短,而在于语境的透明度,正如前面结合《莫言散文》的有关论述,不管是散文还是何种面世的文字都是讲求“真诚”,在当今科技已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而言,各种电子高科技产品接踵而至,音乐、电影、更是以一种商业一体化的模式出炉,当然文字作为这种廉价商业的形式而论,讲究的是写者的操守以及读者的认同。

文字,源于本性。

文字,回归本心。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_读红楼梦有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本红楼,一份痴情,一幅画卷,一段历史。在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名著已离人们越来越远,能够静下心来品读名著的人更是寥若晨星。而我,从小与红楼结缘,一本红楼被我翻看了六遍,其中的精妙之处几乎可以倒背如流。读红楼,品红楼,成为我人生中的一大乐趣。

题记

(一)

康乾盛世的红楼

曹雪芹出生名门,他家几代都在江南做官,生活定会过的幸福充实,初触红楼,定会有人不解其义:为何在这康乾盛世之间,会有如此讽刺的大作?曹雪芹的《红楼梦》,大多都是以个人的经历和家庭的腐败作素材,因胸多波澜,才著此巨作。曹雪芹通过自己的神来之笔,用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人物,表达出了强烈的反封建的精神,这种精神是可贵的,可惜的是,曹雪芹英年早逝,他倾注了自己的一生,来完成这部绝世佳作,留下这部《红楼梦》,以揭示自己穷困潦倒的生活和对后人的警示,我想,这应该是他著此大作的唯一的动力。

(二)

叹,红楼人

贾宝玉出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家境富裕得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贾宝玉从小就受到了贾母的万分宠爱,所以性情比较放纵,不肯读书考取功名,只是每天读些闲书杂书,陪姑娘们吟诗作对、玩耍,养成了追求个性自由解放的性格。但他是封建主义社会的叛逆者,能和旧时人们的观念相对立,这一点精神可嘉。

林黛玉的父母双亲的早逝,让她过分悲伤,从小养成了爱哭、爱使小性子、小心眼的坏毛病,所以整日是药不离人,人离不了药。但是她很有文采,在与众姐妹比赛作诗时,她稳居第一。林黛玉作为封建社会中的女子,她有独到的人生见解,具有诗人敏感的气质和奇异的文思,生就的伶牙俐齿,锋芒毕露,从不趋炎附势,而且经常用尖刻的讽刺,诅咒这个大家族中人与人之间的卑劣和庸俗,反抗着社会对她的迫害。更可贵的是,她与贾宝玉都不赞成科考,所以最终成为了知己。

而《红楼梦》中最稳重,最大方,最贤惠的要数薛宝钗了,她处处想得周到,处处为别人着想,并且聪慧过人。虽然有时候林黛玉小心眼嫉妒薛宝钗,但她却不计较,依然与林黛玉相处得很好。薛宝钗的文采也不亚于林黛玉,作的诗也是相当出色的。她与林黛玉都是金陵十二钗之首。

(三)

黛玉葬花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用李清照的这段绝句来形容黛玉是最合适不过了。林黛玉早年丧失双亲,一生都是充满了忧伤,而黛玉葬花这个情节,是红楼梦的一大亮点。黛玉在来到怡红院时,碰巧遇到晴雯在里面生气,不给开门,而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笑,误以为宝玉还在为她早晨说要控告的事在气恼,气的回去哭了一夜。黛玉葬花,实际上就是在藏她自己。

《红楼梦》就像一坛陈年老酒,需要再次推敲与回味;像一块美玉,雕琢过后,每一面都散发着光辉。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每读一次红楼,我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在细细感悟过后,又会提炼出蕴含其中的精华。

莫言《红高粱》赏析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土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 泄 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 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 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祖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 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读莫言散文有感


莫言散文读后感1

最近,我开始对莫言的文章有了初步的了解,并且渐渐的着迷了。他的文章好词并不多,并不像那些大作家所拥有的优美的语句。但,他是用朴素的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想法。他会去用某种事情来表达出一个道理,让人去明白真正的对与错。并且还时不时的会引用一些古人说的名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篇我对此大有感触的文章:《乐游书海》。

这只是一篇散文,莫言在大学时写的。

他着重描写了在大学时读书的作用。上大学是从学习渐渐的融入到社会当中。而你在大学不读书,大学就等于白上,而你到社会当中,就什么都不会干,会得到被人的嘲笑与讥讽。而读书就是让你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做事。书中经典的语句,让你得到宝贵的精神财富与经验,并净化了你的心灵。“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想必这句话大家都不陌生,但实际上有多少人去真正的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呢?莫言在此的理解是:这只是古人认为只要读书,黄金和美人就会来到我们身边。而这只是他们对读书的向往。而我认为,他们这种想象并不离谱。书中的语句与知识,能让你学会怎样去善待别人,与人接触。而这样,你就会“美丽”,许多人会喜欢你。黄金和美人不就不知不觉的来到你的身边了吗?尽管没有财富与美人,书中的语句与知识,让你学会与人接触,你这样不就可以容易融入社会了吗?这就是为什么要在大学奋力读书的原因了。

以前人们愤苦读书的精神现在人们都转化成了打游戏了。其实,读书比打游戏更有乐趣。就算是小说,也有它的价值,也是知识的获取啊!

如果你想让财富和美人来到你身边,那就快快来读书呦!

莫言散文读后感2

一部优秀的文字作品必然是作家经过内心焦灼、痛彻、反思而来。所以我通常把文字比作为最本质的东西,因其追求本性抒发内心的真实感受。文字源于心声追求本性,文字是用来抒发内心感受的,具有排毒养颜作用,若改了就无法顺应本心对身体也无益。

莫言在《莫言散文》中写到“真诚恰恰是文章,尤其是散文、杂文的灵魂,除此之外战斗性恰好也是散文的灵魂。”素来是喜欢看散文的,一来散文以一种真实的叙述源头展现了作家真实的内心世界,二来散文不似小说之中的些许桥段给读者带来一种矫揉造作的视觉效应。譬如:莫言的一系列作品都以自己的故乡——东北高密乡作为写作背景,《********》、《透明的红萝卜》、《蛙》都是以莫言少时历经饥饿的真实状况写在饥饿之下人们吃煤块、透明薄如蝉翼的肚皮为特写。正如此,使其读者的视觉效应与之相结合,达到文章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最佳效果。

托马斯.沃尔夫人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成功的作家写手背后必然经历常人所不知道的痛楚,拿最容易被90后青睐的写手——郭敬明来说,十五岁的青春文字,《爱与痛的边缘》的写作背景无疑是将其透明本质的晦涩青春融入书内,一本关于友情,关于青春忧伤,关于每个青春少男少女的情愫展露无疑,而惯于被80后接受的作家——路遥,《平凡的世界》也是将其自身的生活体验,对书中青年小伙农村的故事展开叙述,对人生开始做进一步论述。当然被读者敬佩的作家——史铁生,《我与地坛》则是结合自身的一部赤裸裸散文,从自己双腿残废到对生的理解对地坛的描写对自己母亲的进一步细节描写都难脱逃与“真实”两字……

从散文另一个层面“战斗性”来讲,每一个资深写手作家必是经过内心的声色犬马,进一步的将所思所想二者“厮杀”、“兼容”。经典杂文 留下的、结合在一起的便是作家文字的顿悟与哲思。譬如作家赵丰在《孤独的散步者》一文中写到对孤独的高度阐述,他说:“孤独是睿智地、深邃地、从容地,真实地审视人生,反省自我,它与冷淡、空虚、浅薄的无聊没有共同之处,孤独往往伴随着精神的独立,人格的高尚,情操的高洁。”从此处不难看出赵丰在描写孤独这一段文字之前不免对自身的孤独感产生一场否决与厮杀,认为孤独是自卑、哀怨、可耻的一系列负面情绪最终与内心世界进行“战斗”,最终产生对孤独这一段文字的哲学论述……

初读莫言的《莫言散文》只一味地注重作家写实的白话文字,比如作家“莫言”二字原是因作家自小爱胡乱说话,母亲让其少说点话,后取名为——莫言,再比如作家自幼相貌丑陋、食欲惊人,吃饭的时候老是遭遇桌前人士的嘲笑,这些都是来自于此书的笼统感官情节,后再读此书,则注意到作家文峰的幽默之处,比如:将其自己的文字比作乌鸦的嚎叫,愿者便听,不喜莫怪,当然在《莫言散文》中的一处描写是尤其深刻的,他说自己在地铁站看到一位枯黄娇小的中年妇女用乳汁喂养怀里的婴儿时,使其泪水夺眶而出,他想到自己苦命的母亲,后来由这灵感写了长达5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在母亲过世之后的阵子把自己关在狭小的房间里昼夜不分的开始写这篇小说,写完之后,心情格外之好,体重竟然涨了5斤。

细读此段便能切身体会到作家当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也有了自己之前在黑夜里乱写一系列杂文的指引,如:会写冗长不修边幅的文字,会写没有逻辑条理的文字,会写不少人感同身受的快言快语的文字,而这些都是充当被积攒了多时的内心情愫在写字的一瞬间一股脑儿被投掷下来,有点像十月怀胎的少妇,遭遇孕育期间的阵痛继而在分娩之后的欣慰感,不敢狂妄在一些胡话的文字之后美其名曰:散文,只是用唠嗑一词儿诠释其言所感。

之前把散文的抒写归类在文采的范畴内,以为深度的散文写手必然是囊括在文采的内核。也是因莫言散文的文字,后知后觉那种快言快语的凛冽感早就脱逃文采的范围,散文与文采无关。用作家乔叶形容风骚与性感的区别应用于言语和文字的区别,则可以略加改之为:如果说言语是咄咄逼人的,文字则是清茶慢泡的。言语是张牙舞爪的,文字则是素手杀人的。言语是招摇呐喊的,文字则是落地生根的。言语是烧人眼的,文字则是润人眼的。言语是气球,炫得高,文字则是磁铁,引力大。言语是浅层之技,是技则会技穷,文字则是魅力之果,果成则芳香无限。

觉得文字的张力不在于字数的长短,而在于语境的透明度,正如前面结合《莫言散文》的有关论述,不管是散文还是何种面世的文字都是讲求“真诚”,在当今科技已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而言,各种电子高科技产品接踵而至,音乐、电影、更是以一种商业一体化的模式出炉,当然文字作为这种廉价商业的形式而论,讲究的是写者的操守以及读者的认同。

文字,源于本性。

文字,回归本心。

[参考]红楼小讲读后感(通用4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读书对于提升自我的重要,相信很多人在看了作品之后,内心有了更多对于生活的想法。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要从心出发,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感谢查阅我们为你推荐红楼小讲读后感,还希望您能从本网页有所收获!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

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高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谈情’,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爱情’,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

周末在家,课还来不及备,先看上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从记事起,便闻说四本名著中红楼梦位居榜首,是集文史哲于一身的伟大作家曹雪芹作的文化小说,初中课本中似乎还收录了一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忘记是几进了。而真正接触此书(可惜是程高修改本)是在初二暑假,因身体不适在家休养,阅读便成了打发时间的好方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了阅读,养成了静思的习惯。阅读是能改变人的习性的,或者说能够唤醒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

后来从报纸上读到了刘心武先生品析红楼,印象非常深刻,是讲秦可卿身世一章,才知道自己即使看过几遍红楼,心智却是如此愚钝,那时候也只是把红楼当成一般小说来看,感觉写的章节很多,很乱,但里面的诗词歌赋是最令人钦佩的,故有模有样的运用到了写作当中,当时拿作文高分其实也简单,就是要多用排比、拟人,更好是引经据典。想想确实挺好玩的,凡是到正式考试,李白杜甫是忙坏了,来那么一位曹雪芹,那分数还不飙升。

现在想想,什么文字才是好的文字,我觉得刘震云老师说的对,好的文字应该是真实的,朴实的,知心的,不同的。而文字的朴实,必须人要先朴实起来。

谈着有些远了,还是回来说说周汝昌先生吧。在红楼界里有三位大师,胡适,俞平伯和周汝昌。早闻胡适先生目光如炬,见解独到,陈丹青在一次访谈中说到自己20xx年看过的最好的书,便是胡颂平先生所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说到这里,不免感觉遗憾。在当当网潜伏数月,这本书竟然一直处于缺货状态,好书真是洛阳纸贵。书中谈到胡适之先生见识渊博,小到一个字的发音(河南卫视新近播出的成语英雄不就是这种谈话形式吗),一首诗词的字句,大到国际形势的演变,社会背景的探索,莫不娓娓道来,妙语连珠。周汝昌先生跟红楼结缘,也是胡适之先生所致。只因为几封信(内容不祥),周先生便走上了六十余载的红学之路。

读《红楼小讲》,可以想象周先生久伏书案细细考证,小心成文的影子。周先生受红楼影响甚大,对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作了考证,从古文小说,从历史背景,从国内外图书馆所藏珍本,里里外外被他挖了个遍。前文已讲,莫泊桑的一字说,全世界的文学家都记在了心里面。曹雪芹这部泣血巨著更是惜墨如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曹老先生真是对笔墨处处吝啬,文章经历增删五次,批阅十载,处处点情,字字珠玑,相比之下,现在是个人名都能出书,陈词滥调泛泛而谈,这些人,岂是真正懂文字之人?

曹老先生成书十载,其后人周老先生更毕其一生钻研红学。我喜欢红学痴儒这个称号,但是周老先生却不喜欢人家称他为红学家,他说,‘在这部巨著面前,我只是寻得皮毛,我能懂雪芹其人其书到什么程度?’。可叹其才,可叹其痴呀!写到这儿,忽然想起跟学生的一次对话,问,怎样才是谦虚?我讲,认识自我。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不懂的人,才会处处张扬。但谦虚二字又哪儿是这两句话所能说尽,每每读前辈的文字,读得越多,愈发觉得自己可怜,愈发珍惜起时间来。所以每次我都会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去阅读,养成终身阅读的好习惯,没有运算能力不打紧,但是没有阅读能力就危险了!有了学习的意识,你就学会抉择,学会放下与拾起。

文章的题目为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实在是周边的人想做的事太多,而做成的事太少。曾问过一名老教师,怎样才能把书教好,他告诉我,一辈子只干教育这一行。我跟学生讲,我们都不聪明,当然也不笨,既不聪明也不笨的人怎么生活于世,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就好。而读老先生的文字,学到的不止这些,有一句话此时愈发清晰起来,咬文嚼字,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我们此刻赋予咬文嚼字新的含义,教育工作,也需要这样咬文嚼字的痴气儿,因为教育无小事,细节比大局更关键。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3

高中时在学校的图书馆借了《红楼梦》,完整地看完了这一部享誉中外的名着,世俗地认为这部小说莫不就在讲些家族琐事、儿女情结,却也看不进这里面蕴含的各种“机关”及人情世故。个中原因种种,就像我对曹雪芹的家世背景及创作环境了解不够深入,还有就是自己的人生经历不够,还看不出“勾心斗角”背后的辛酸与无奈。

自上大学,抱着对《红楼梦》深入了解的那份情,便看了各种关于它的书,其中就有这本周汝昌老先生的《红楼小讲》。周老先生是一位资深的红学家,着有多部关于《红楼梦》的学术论着、随笔集等。他对《红楼梦》有其独到见解之处,解释依书据理十分明了。

由于经验不够,我只能从《红楼小讲》开始读,初步接触到这部名着的内涵。虽然老先生一再讲“小讲如何比大编”,说小讲无法全面地讲解透彻,让读者真正地了解《红楼梦》,可我还是从中获益不少。老先生说“痴情方许说红楼”正是在情在理。曹雪芹本身就是个痴情之人,红楼里也饱含人物丰满的感情,如果不是因为钟情于《红楼梦》,又怎么能深入作者的心理去探索故事背后的种种呢。

读了《红楼小讲》,才知道原来作者之心思巧妙细腻,竟不是一般人可及的。书里的人物都是巧妙设置,也各有其现实代表。全书的故事就是作者本人的传奇经历的写照。更让人佩服的是书中的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其重要作用,都是在为后文做好铺垫。就如老先生所讲的,里面的每一个字都不是胡乱随写的,都不会是浪费的。由此可知,曹雪芹着作此书该是多么的呕心沥血了。

另一个收获就是了解到红楼全书结构,它采用“十二乘九”为结构法,就是以每九回书构成一个“单元”,到第十二个九回完毕即一百零八回书。又分两半,前半写“盛”,后半则写“衰”。而且每到“九”的倍数时必有重要关目为之标志,而每九回的“中心回”必然写的是宝玉的事。如果不是心思缜密之人又怎么能有如此精确的构思,谋篇布局如此厉害呢!

贾宝玉他是曹雪芹的化身,全书故事是以他为中心发展的,对于这个人物作者在他身上灌注的并非完全厌恶之感。他经历的家族兴衰成败并不是他所能够做主的。从一岁“抓周”拿的是胭脂粉类到长大后成天扎在女儿堆里谈诗作画,都因他那与世无争的性格及对世俗政治官场的不屑。他其实就是生不逢时,生不逢地,造成后来对家族惨败也无能为力的后果。

红楼非梦偏云梦,梦笔生花字字妍。借着周汝昌老先生的讲解,我是越来越喜欢这部名着了,也被它所深深震撼。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4

《红楼梦》是一部很值得阅读的书,不读这部书的人,真是枉来人世一场;读了这部书而没读懂的人,真是遗憾终身。这部书,我每隔几年都会重读一次,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虽然不算有灵性的人,但每次翻开《红楼梦》,总会读得津津有味。不过近日一口气看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才发现原来《红楼梦》的原著是如此伟大!程高的篡改真是让这部伟大的书面目全非,蒙蔽了此书最璀灿的、最闪耀人性光辉的光芒,原著就如珍珠蒙尘,日月为乌云所蔽,让世人无法得见其真颜面,可恨可叹!

幸好,周先生多年对《红楼梦》的考证、解读、探索之成果,通过《红楼小讲》,让世人得以认识《红楼梦》原著的核心精神,得以管窥原著的更加伟大与不朽,这实在是一大幸事!阅读了此书,我真是如梦初醒,更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原著之博大精深!曹公如尚在人世,一定会引周先生为知已的!

在《红楼小讲》中,周先生独具匠心地考证了全书原来的主旨。以往我们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道德礼教的书,说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现在看来那不过是现代人为了政治需要而作的道德评判!据周先生的考证,其主旨是写众多女子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结局,也是一部纪录“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的家族衰亡史。绝非现在流行的程高本所单述的宝黛钗三角恋悲剧那样简单!原著结构宏伟奇巧,与《水浒传》相映照,《水浒传》施公写了108个绿林好汉,而曹公则写了108个女子。原著应该是108回,“前后各为一‘扇’,即半部54回。两‘扇’前后不但对比对映,而且以前伏后,以后应前,各自有双层的笔法内涵,有表有里。”书中普遍采用象征、隐喻、映射等手法,随处可见伏脉暗线,都是为后半部故事的发展作铺垫。

按周先生的考证,故事的结局与程高版的大相径庭,尽管经过数百年的流传之后,人们已经接受了高鄂版的结局,但那远非作者的原意。读完《红楼小讲》,我相当信服周先生的分析,也很认同他剖析的故事结局,并打算找时间再读《红楼梦》,核对一下周先生的评析。可惜的是原著世人无缘得见,真乃人世一大憾事!而周先生的述著,让世人得以拔开迷雾,见识到原著真正无与伦比的伟大,这,又何尝不是一大幸事呢?感谢周先生的努力,让我和众多喜爱《红楼梦》的人不致于抱憾此生!

周先生说原著中很多隐喻的诗词和谐音的姓名,如英莲是“应怜”,贾府四个女儿的名字“元、迎、探、惜”谐“原应叹息”,钗、黛、云三人的姓对应“淋血史”,细想真是有理,我看“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之性是不是相对应于谐音“家亡血史”呢?这是我个人的胡猜,如果是,其实曹公写的除了是一干女子的悲惨命运,其实也是一部描述他家族衰亡、悲欢离合的血泪史啊。如有幸遇到周先生,可真要问一问我的猜想是否正确。

对《红楼梦》这部人间巨著感兴趣的朋友,建议最好读一读周先生的《红楼小讲》。

读《莫言作品》有感


读《莫言作品精选》有感
马可婧


读了《莫言作品精选》我深有感触。《莫言作品精选》这是一种对事物的讽刺,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是一种对完美的追求,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莫言作品精选》向人们描绘了各种画面:或悲伤,或欢乐,或梦幻,或真实,或呆板,或活跃,或完整,或破碎……

是他,像一个画家一样描绘五彩的世界,像一个粉刷匠一样装点简朴的世界,像一个导游引导人们欣赏我们的世界,他就是著名的作家——莫言。

莫言出生于1955年,原名管谟业,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他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2011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生死疲劳》和《蛙》这两部作品所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它们超越了中国作家同行,而进入了世界文行列。莫言的业绩,也使他当之无愧地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

莫言就是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作家,他用自己的实力和不懈的努力成为中国第一位获得文学诺贝尔奖的作家。他写的书完美而又特别。他用一个个简单而又平凡的文字,汇成一句句感人肺腑的话语,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文章,让人拍案叫绝。许多感人的故事在《莫言作品精选》中展现,有篇故事我至今难以忘怀还记忆犹新——《冰雪美人》。

《冰雪美人》讲述了:父亲送“我”去叔叔的小诊所学医,父亲反复叮嘱“我”多干活,少说话,叔叔的医术还算高超,各种杂病都能治,进去半年,叔叔也没教“我”什么,“我”总是干家务,“我”同学孟喜喜个性张扬,长得漂亮,一次,“我”偷葡萄给孟喜喜,老师发现,孟喜喜把罪名揽到她自己头上,又因为孟喜喜个性招老师讨厌,喜喜被开除了。开除后,喜喜帮她母亲经营“孟鱼头”,却招人诋毁,认为喜喜作风不正。一次,喜喜到叔叔诊所就诊叔叔婶婶显的十分厌恶。正巧,又有两人要动手术,喜喜只好等着,没过多久,喜喜就停止了呼吸,没有了心跳!

这篇《冰雪美人》通过对女孩孟喜喜的死亡折射人的思想观念深处的冷漠,作者通过喜喜周围所有人的描写分析,深刻了批判了这种思想意识,背地里折射出了美的滑落和消亡,通过对喜喜因其个性与周围环境不相容,体现了人性的丑恶,喜喜漂亮,乐观,自信,却因为张扬自己个性,想按自己真实想法生活,却让周围的人“刮目相看”有时候群众的力量是可怕的,但群众的力量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在《冰雪美人》“我”学徒过程中送着送那,体现了亲情世俗。其实,折断喜喜的先是学校,从葡萄事件可以看出喜喜心灵和性格的美,同时,也看出年级主任的残酷和残忍。孟喜喜面对开除,体现出来的是勇敢。退学后,喜喜和母亲挑起生活的担子,把孟鱼头经营的轰轰烈烈,人们认为是卖“那个”的,看病时,婶婶说是“性病”这都体现了人们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凭自己猜测下结论。

莫言,他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莫言的文章都阐述了一个个道理,让读者成长,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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