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白袍哈弗医生书籍读后感

白袍哈弗医生书籍读后感

读后感大全:杜哈偶感。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后感大全:杜哈偶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着,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20世纪初的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经这样称赞法布尔: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皇皇巨着。着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别人说:课本上的内容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内容相比,则显得原文啰嗦复杂,内容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内容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啰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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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啦啦小魔仙》偶感


今天看《巴啦啦小魔仙》时,看到了严莉莉感到无助的一面,我顿时觉得她很可怜。

严莉莉是一个好强、爱争第一的女孩,她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争第一,要超过她的所有对手。可是严莉莉的父母却经常不陪伴她,她的父母把工作放在了第一,很少有时间抽出空来关心严莉莉,严莉莉感到非常无助。而她的要强劲也和这种无助感使她误入歧途,走上了小黑魔仙这条路。

今天我看的这一集讲的是,严莉莉的父母忘记了严莉莉的生日,只知道工作,严莉莉自己孤独的去了游乐场,看到那里的父母都在带着孩子玩,严莉莉因为自己的父母不关心自己,所以就施了黑魔法,让游乐场停电,让大家都不能玩,后来幸亏美琪美雪破解了黑魔法。严莉莉回到家以后,父母才打来电话说忘了严莉莉的生日,然后简简单单说了一句生日快乐,莉莉,就挂了电话,严莉莉非常伤心。

严莉莉的这种做法非常不对,因为自己没有得到父母的关心,就来破坏别人。可是如果我们换一种角度来看的话,莉莉为什么会破坏游乐场呢?她是因为父母没有关心自己。如果当时莉莉的父母关心莉莉,陪她一起过生日,那么莉莉就不会到游乐场去破坏了。所以我觉得莉莉的父母把工作放在第一,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就算你的工作再好,挣钱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这个家庭,如果你不关心家庭,你挣钱来又有什么用呢?

我觉得,父母不应该一心只想着工作,应该还要关心儿女,照顾儿女。让自己的儿女感到温馨,不让他们感到孤独、寂寞、无助。这才是父母的职责。

诵读国学经典《大学》偶感


亲爱的,你要做一块玉

----诵读国学经典《大学》偶感

做一块玉,不骄,不媚,不糙,不浊,在千千万万的琢磨中温润起来。

----题记

在喧嚣的尘世中,曾一度感觉到迷茫、彷徨。那天瞥见三毛《说给自己听》里的几句话:如果有来生/愿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

顿时觉得这几句写得妙极了。三毛的来生是否已为一棵树了呢?我不知道。细细地想着这几句话,想探明它的真谛。却发觉愈思考愈惶惑。不悲亦不欢,安详着又飞扬着,阴凉着又曝晒着……怕是我等小女子不能做到的。

于时,捧读了《大学》。读之初,是有些挟迫的嫌疑的。 读之后,觉得心里开始明媚起来了,不,准确一点说,开始沉静下来了。或者说,更加明了不必求来生,我就在今世里,好好地站着。下面是捧读《大学》的几点浅感。

一、每个人都应是播种光明的使者

青涩的读书时代,曾在每一本笔记本(那个年代叫硬面抄或软面抄)扉页上写同样的一句话: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光明,光明的品德,多美好的字眼。而《大学》里郑重地说:

《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原来,儒家先贤们都在说,光明和着光明正大的品德,都是要靠自己来弘扬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人的本性向来善良吧,因着后天的环境影响和教育差别,导致了不同的变化,便生出人间千百种恶来。两千多年前,先贤们就在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的作用,与为人师的我们所强调的“自我修炼”,提高道德修养是一致的。

二、为人应有持久奋进的动力

“汤之,《盘铭》曰: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把夏桀放逐到南巢的成汤,竟把“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镌刻在澡盆子上!我想,这恐怕也是商王之所以能打败残暴无道的桀之缘故吧,品德高尚的人无处不追求完善。身体上的污垢是容易清洗掉的,也是容易做到天天清洗的----毕竟黏乎乎的皮肤让人不爽。然而,精神上的污垢呢?

突然想起近日在我单位掀起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其中“洗洗澡”----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这和《庄子。知北游》所说的“澡雪而精神”,《礼记。儒行》所说的“澡身而浴德”,多么的相似!先贤们的真知在今天依然灼灼其华烛照神州。懒于从繁重的工作杂务中挤出时间自学、懒于手写笔记、懒于写起初以为冗长的心得体会的我,释然了。加强品行磨炼,时时清除意念中庸俗的东西,使身心保持纯洁,使神志思路保持纯正,共产党人如是,普通人亦如是。

我又想,先人将它刻于澡盆上,我们是不是可以将它刻于床头、案头乃至心头,以一种时时革新的姿态,驱动时政弃旧图新,驱动自己奋力前行,岂不快意!

三、行事,本末不倒置

近日,颇苦恼,在“四风”自查之一“形式主义”一栏里,我写着:工作繁杂(略去不细说),有时诸样工作挤撞到一块儿,便有形式之嫌。

我嫌工作太繁杂并觉深受其累。一向急性急躁的我,常常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且还妄想样样尽善尽美。

听,孔子说了:“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是啊,物有本末,事有终始。事情再多,梳理梳理,便发觉不难的:先做最急需做的、最重要的,再做不那么急、不那么重要的。为人师者,也是如此,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想起多年前,爱美的我羡慕别人美丽的妆容,终于走进化妆品店却因不知该买些什么而忐忑着时,销售者却极其耐心地专心地教授着我、指引着我怎么怎么描画,似乎忘了她只是售卖货品的而非化妆师。画毕,看着镜中疏淡的眉清晰生动起来,淡黄的皮肤白皙里又红润起来,我一口气买下好多化妆品。原来教购者化妆的技巧,是本,本抓好了,销售物品水到渠成。反思自己幼时酷爱写作的原因,源于一篇观察日记被老师拿出来朗诵表扬,兴趣激起便一发不可收拾。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求学之本。所以今天的我,仍要时时记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起他们内心的求知渴望,并时时教授给他们学习的方法而非知识的灌水。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读到这里,有种恍然大悟感,“格物致知”原来这么早就被古人认识到了!“致知”之本在“格物”。要通过对万事万物的认识、研究而获得知识,而不是从书本到书本地获得知识。联系想到现行《课程标准》的修订,教材的编排更改,到热热闹闹的课堂教学结构的改革,也都透露出万事循“本”的讯息来: 要让学生自己去实践,去探究,去发现,然后才谈得上获得。周国平说:“忘记了课堂上所学的一切,剩下的才是教育。”抛开了教科书和听课笔记,忘记了为考试背的细节,剩下的东西才有价值。什么样的知识最难忘记?惟有通过自己的手、自己的脑,探寻到的,最难忘记。我们的教学,我们的课堂,要时时记得“本”啊。

有着光明品德高尚风范的医者,“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身兼“传道授业解惑”重任的师者,如若能够握其根本,日日播种各种“光明”,让学生沐浴于求知的阳光中,甚至能迸发出求知若渴的欲望然后到自学成才……就算某日教师失业----那必是天下大好,人人学识渊博且个个都是高风亮节可以代代相习,未尝不是一件乐事?(呵呵,可能有些妄想。)

四、时常想,你要站在哪里才合适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

孔子说话了:“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嗯,小鸟都知道它该栖息在什么地方才最安全呢。人怎么可以找不准自己的位置呢?

都市及其郊区古来就是人们向往而聚居的地方----这是身体的“知其所止”。为人,更应追求精神的“知其所止”吧,孔子以为在“止于至善”,对于现在的我们,关键在于找准自己的位置,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可做起来是真难啊。大千世界,繁华总总,诱惑太多,机会太多,该何去何从? 你看悠悠天地间,有多少人一生随波逐流,终其一生而不知其所止!叩己灵魂,也不禁惶恐了!职业梦想的瓶颈,工作事务的繁杂,总让人不快意,让人烦闷,隐隐地又想有一方安静的天地,读读喜欢的书写写想写的文……于是愈加纠结、困扰了!这些纠结困扰叫“压力”吧,突然想到故事两则:第一则,精神总是很紧张的年轻人求医,医生告诉他唯一的方法,就是去找一份需要高度紧张的工作,于是他做了驯虎师,因为时时处于危险之中也就忘记了其他的恐惧。第二则:一名歌星为克服帏幕拉开、许多工作人员撤去、舞台空留其一人面对千百观众、顿觉双足悬于半空的孤独、恐慌,于每一次演出前细细地反复地练习每一个音符、每一个神情动作,最后终于自如登台艳惊四座给人留下“与压力绝缘”的辉煌。

梦想太多,在追逐的道路上便会犹豫徘徊,至生困顿,困顿至多,则一事无成。所以,那些圣人始终不贪图大贡献,所以才能做成大事。

你看,找准自己的位置多么重要。找不准位置而疑惑时,照照镜,正正衣冠,清醒地认识自己,“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不自欺,先端正自己的心思,修养好自身的品性,然后再来寻找自己的位置;找到了位置却又恐惧时,从最易做的事做起,所谓“走一步,再走一步”,“积跬步”终能“成千里”。

一读《大学》,叹儒学之妙,能令人静默之后安然。再读《大学》,又叹其如恣睢的汪洋,广不见边、深不见底。但收获是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点点智慧,一点点于今天依然大为受用的智慧。尤其喜欢其中引用的《诗经》里的这样一段话:

“瞻彼淇澳,绿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

[L] 那弯弯淇水边、葱葱绿竹间文质彬彬的君子啊,既庄重又开朗,品行高尚又受人景仰。我想,我一俗世凡胎,这辈子是做不到了。但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他做学问的态度,他自我修炼的精神,却是我可以学的,可以永远铭记在心的。于是,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做一块玉吧,不骄,不媚,不糙,不浊,在千千万万的琢磨中温润起来。并以此为题,谨记。 [/L]

2014.4.6

偶感于《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是春秋末期我国古代大军事家孙武所着的一部军事经典着作。

孙武的生卒年月现已不可考。他本是齐国人,后移居吴国,因擅长兵法,被吴国大臣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庐。孙武将其所撰兵法13篇献给吴王,阖庐遂以孙武为将,出兵西破强楚,北威齐晋,扬名诸侯之间。孙武最后终老于吴国,葬在吴都巫门外。

《孙子兵法》的主要思想和内容出自孙武。但后人因《汉书艺文志》着录《吴孙子兵法》有82篇,图9卷,而多认为13篇是曹操削除繁冗,取其精粹而成。又有人因《汉书艺文志》着录的《齐孙子》,即《孙膑兵法》久已失佚,后世流传的只有一部《孙子兵法》,而认为13篇出自孙膑之手。不过,在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了一部《孙膑兵法》和《孙子兵法》的残简,以及记载孙武言行的70余枚竹简后,学者们已多倾向于13篇应出自孙武之手,82篇则是孙武后学所着,是用以补充和解释13篇的。

《孙子兵法》共有13篇,各篇均有其主题思想,但又构成一完整的思想体系。

《计》篇论述的是能否进行战争的问题。孙武指出,战争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道、天、地、将和法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五项基本要素。道指使人民与统治者同心同德;天指昼夜、晴雨、寒暑等气候时节和天命、人事、道义;地指土地和地势、地形的高下、险要、平坦、距离的远近,攻守进退的利弊;将指将帅的智谋、赏罚必信、爱抚士卒、英勇果断和军纪严明;法则指军队的组织编制、将吏职责的划分和管理,以及军需物资的供应、管理。孙子认为,从这五要素出发,根据国君是否贤明,将帅有无才能,天、地二方面的条件如何,法令能否贯彻实行,兵力强弱与否,军队是不是训练有素,和赏罚是否分明,可以预知战争的胜负,从而采取适当的对策和相应的行动。

《作战》篇主要阐述的是如何进行战争。孙子认为,战争的消耗和战费的开支是十分庞大的,战争旷日持久势必危及国家的存亡。所以,他主张速胜。此外,为弥补己方的消耗和削弱敌国,他又主张因粮于敌,胜敌而益强

读后感大全:读《杜利特医生的故事》有感


在书的世界里,我如鱼得水,感受缕缕书香。有书的相伴,我渐渐成长,开始懂得品味书中的人生百态、世事变迁。

而《杜利特医生的故事》这本书就带我走进了五彩缤纷书的世界。这本书虽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情节可却深深吸引着我,让我过目难忘,很受启发。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休罗夫廷,主要讲了:我是一个善于发现的小男孩,为了救一只受伤的松鼠,我认识了主人公杜利特医生,并且成了他的帮手。医生为了研究动物语言决定再次出海,在途中我们遇到了很多困难,最后,经过一路的冒险,才平安回到小镇上。

而令我最佩服的是主人公杜利特医生。杜利特医生他对工作一丝不苟,他拥有与动物交流的独特能力,而对所有的动物也是关爱有加,而所有的动物也都喜欢医生,虽然我没有意思的能力,但我也应该学会医生对自己的学习和事业的认真,现在我专心做作业,专心听讲;将来我认真做工作,认真打拼事业。我就能像书中的杜利特医生那样,为自己的理想奋斗!

我体会最多,感受最深的是第四章的第二篇腓基鱼的故事这篇讲一条腓基鱼被人们送到了海洋馆,但他渴望得到自由,他回忆起在海洋的生活,最后,经过一些有趣的事情之后,它又回到了海洋。

从这篇故事中我体会到腓基鱼那种渴望得到自由的情感和不想被人们拘束的心情。而从侧面看出,作者在讽刺那些捕杀海洋生物的人们,作者痛恨那些人,那些人没有一点同情心,海洋生物也有生命啊!为什么人类就不能放了他们?给他们自由呢?

所以,每每读到这篇文章,我也怀着悲愤的心情,体会作者的情感。

拾起这本书,我感觉我闻到了书的香味;书的美好;书对大家的呼唤。

杜戏读后感


杜戏读后感(一)

《社戏》一文给了我很多思考。当时的农村,很贫困、很落后,可那里的人们却以一种知足而快乐的方式生活着;那里风景秀美、人心纯朴,那里是大自然原始生活方式的象征。

乡村的人热情好客,身上永远带着纯朴的乡土气息;乡村的生活宁静悠闲,有一种自己独特的美。

鲁迅的《社戏》里处处充满了对乡村生活和童年时代的怀念和向往。平桥村的一个个夏天,他自由快乐地度过,童年枯燥的读书生活中有了一丝快乐。我的童年,没有乡村的宁静纯朴,却在课文的熏陶下带上了一丝野趣。


杜戏读后感(二)

今天看了鲁迅先生的《社戏》和王英崎的《看社戏》,感触满多的。

首先是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看社戏是从社戏的背后入手的,作者身为一个女性,更是母亲,从女性的视角写出了飘乡戏班子辛酸苦辣。

两篇文章有一个很明显的相同点,就是对老旦的看法。我不知道老旦这一行是干什么的,到百度上查了一段话,但还是不知道具体有什么用。 老旦 是扮演老年妇女的角色, 老旦 的表演特点, 就是唱、念都用本嗓, 用真嗓, 但不能像老生那样平、直、刚劲, 而应该像青衣那样婉转迂回。从文章看来,老旦大概是属于那种一上台就扎根的那种不紧不慢。应该是老年人拿手好戏。但两个作者都是持反对的态度。特别是在一群孩子的眼中,从他们的漫骂中可以知道他们对老旦的看法。和鲁迅一样,王也不喜欢看老旦在场上。

虽然都从社戏入手,但两篇文章的思想内容大步相同。鲁是作为一种对趣事的回忆,而王则是对幕后的同情。鲁没有这个机会走到幕后,而王却做了,所以他们的感慨是不一样的,我看过之后的想法也是不一样的。看完王的之后我很同情他们。他们的艰辛是我所从来没有想到的。我门这面也有一种 飘乡戏班子他们就是在红白是的时候在那面唱,没有节奏,也没有情感有的只是声音,或者说是噪音。但却仍然有很多人去点歌,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台上与台下,演员与观众,我不知道在用什么去说他们了。


杜戏读后感(三)

在《社戏》里阿发他们肚子饿了,去找豆子吃,但阿发并不是因为是自己家的豆子好,不让小伙伴吃,从而吃别人的。

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习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做一个诚实的人,你帮助别人,应该不求回报,这是做人的常识,俗话说好人有好报帮助别人不是为了图什么,而是要发自内心的帮。

诚实,每个人都需要这两字2020,考试的时候,老师说过:不管成绩好坏,也要做个诚实的人。没有了诚实,这个人就没有了活的自信。无论怎样,心里也要有诚实两字2020。

杜小康读后感


杜小康读后感(一)

杜小康是《草房子》第五章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家是油麻村的首富,可是后来他家的生活却非常悲惨。为什么会这样呢?

杜小康家是开杂货店的。家里有全村唯一玩。路过的人无不用羡慕的眼光欣赏着他的车技。很多孩子期盼有一天自己也能骑上自行车。(因为油麻地里的人穷,没有钱买自行车)

杜小康和桑桑是同一个班的,杜小康还是这个班的班长。杜小康刚来的时候,桑桑总是不理杜小康。杜小康也不理桑桑。他们就像是在斗气似的,常常用敌对的眼光来观察对方。然而,一件事却改变了他们彼此的看法。

一次,杜小康约桑桑去麦场骑自行车。桑桑不好意思拒绝,就答应了。麦场的地很宽,骑自行车是最合适了。桑桑不会骑车,常常像醉汉似的摔在地上。他受不了,就说:杜小康,你能教我骑吗?好啊!杜小康就手把手地教桑桑骑车。很快就到了晚上。他们想烤红薯吃,不小心把旁边的一大堆草给点着了。他们吓坏了,慌忙逃走了。那天夜晚,附近的人发现了,喊来了村里的男女老幼,才把火扑灭了。

到了第二天,油麻地小学开始查这件事。杜小康主动承认了,还说不关桑桑的事。桑桑胆子小,不敢承认。就这样,桑桑被母亲骂了一顿,从此,桑桑越来越敬佩杜小康了。

后来,杜小康的爸爸病了,而且有人投诉杜小康家卖假酱油。这下槽了,他们那家的杂货店被迫停业了,只好靠养鸭子维持生活。后来杜小康家破产了,杜小康也不能上学了

现在杜小康不能和桑桑在一起了。但是每当杜小康遇到困难的时候,桑桑都会主动帮助他。贫穷没有打败杜小康,反而使他变得越来越坚强。我敬佩杜小康,因为他是一个百折不挠的人。


杜小康读后感(二)

杜小康是油麻地小学的学生。他家是油麻地最富的一户人家,因为他家开了一间杂货铺。杜小康家跟别人家不一样,别人家的房顶都是用草做的,只有杜小康家的房顶是用瓦做的。他家一共有7间房,最主要就是杜小康家有两扇油漆的大红门。每天杜小康上学都戴一个白口罩和一条皮带。而且杜小康一年四季都有衣服,棉袄一脱就在衬衫外加一件毛衣或绒衣,再穿一件外衣。若天气热一点,就脱掉外衣一直穿到夏天的单衣。所以杜小康天天都很干净,除了这个以外杜小康还有一辆自行车,他除上学和放学骑,有的时候还会让别的同学练习骑车。

杜小康的学习成绩很好,所以才会被选为班长。杜小康还是个勇于承认错误的人,有一次他和桑桑去玩火,他们弄来了豆秸撒的满地都是,最后风一吹火烧着了豆秸,又烧着了整个草垛,杜小康主动承认了错误,可桑桑没有。杜小康还是一个爱帮助人爱护集体的孩子,有一次学校举行文艺表演,杜小康为班里拿来了碟子、漆筷、红头绳、白绒花各30个让同学们可以更好地表演。还有一次老师让带镰刀助农,有些同学没带,杜小康从家里拿来了十几把给大家用。

杜小康家里出了事,是因为有一次他爸爸运货,由于速度太快没来得及躲亲就与大船相碰,货物和杜小康的爸爸都掉下了水,货物全没了,他的爸爸出因此得了一场大病,所以家里的钱都为他爸爸治病了,连杜小康的自行车也卖了,杜小康没办法再上学了,可是杜小康还是很想上学,并坚强地面对家发生的灾难,他的这些优点真值得我去学习。

读了《草房子》,我最难忘记的是杜小康,杜小康是一个坚强的人,杜小康家是油麻地最有钱的人,他家是开酱油厂和开商店的。杜小康是一个骄傲自大、爱炫耀的人:他从家里给校长拿去了演出需要的道具,他有一辆老师都很难得到的自行车。后来,杜小康家的酱油被查出偷工减料,往酱油里掺水,杜小康家破产了,爸爸也生病了。爸爸生病以后,因为还不起钱,家门口的大红门被债主摘走了。从此杜小康蜕变了,他变坚强了,他变卖了自行车,退了学,在学校门口卖起了文具。

在生活中,我不像他这么坚强,一有什么事情就大惊小怪,碰到什么事有时会流泪,很不坚强。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要学习杜小康的坚强,碰到什么不要流泪,要坚强。

坚强的杜小康,是我的榜样,我要学习杜小康,要在生活中做一个坚强的的人。


杜小康读后感(三)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小时候没有爸爸妈妈会被冻死、吓死,小鸟总会长翅膀飞走,小猪总会长大长胖,人也会慢慢长大,由胆小变得勇敢。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要和各种各样的人交往,和他们亲密相处。我要学着做事有耐心,有克服困难的勇气,有分辨是非的智慧。我不怕不怕长大,我要竭尽全力做最棒的男子汉!

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童年小故事,这些故事告诉我们要帮爸爸妈妈做事,感谢爸爸妈妈辛苦了。诚实的小孩不能撒谎。生命应该昂扬的,不能哭哭啼啼,遇上麻烦不要垂头丧气,要勇敢面对,吹着小哨前进!

书中共有十二颗种子:诚实守信、善良关爱、正直忠诚、感恩孝顺、宽容谦让、尊重礼貌、勇敢机智、勤奋坚毅、认真负责、遵规守法、自尊自爱、自立自制。我要把十二颗美德种子种到心里,做一个好孩子、好学生、好的中国人!

哈拂家训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著名的好书叫《哈拂家训》。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送给儿女们的一份特殊人生礼物。我深切地感受到,父母不仅要用牛奶和面包将儿女养大,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大人还要及时用完美的思想熏陶我们的灵魂。

说了这么多其实在这本书里最让我感动的故事就是《妈妈只收零美元》。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有一条法律反年满14岁的孩子,必须身体力行为父母分担家务,洗碗、拖地、剪草坪等。但是,汤姆却不这样认为。在他眼里每干一件事情都得有美元,不能白干任何事情。而妈妈却不是这样想的照顾孩子是大人们的职责,真正的爱是没法计量的。

妈妈为什么如此慷慨,因为她爱得太重了;妈妈为什么如此宽容,因为她爱得太深了。等我们心中有了妈妈那样重那样深的爱时,我们也会只索取零美元。——————

哈佛家训真是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书哇!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至今难忘。

上帝制造了一群鱼。把他们放下海时突然想到:鱼一但停下来就会向海底沉下去,沉到一定的深处,就会被水的压力压死。于是,他给鱼群按上了鳔,唯独没有找到鲨鱼。亿万年过去了,上帝找来了那群鱼,所有的鱼都变了样。上帝问:”谁是当年的鲨鱼?”一群强壮勇猛的鱼游上来。上帝百思不得其解。鲨鱼说:“我们没有鱼鳔,就无刻不面对压力亿万年来,我们从未停止过游动,抗争。自然练成了最强壮的躯体。正是没有鱼鳔,我们才成了海中的霸王!

从上面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灾难就向无边的海水他可以覆舟,也可以载舟,无鳔几乎是鲨鱼先天性的灾难,但对鲨鱼来说,灾难却成了他们最终的财富,成了他们力量的源泉!

没有哪一本书像《哈佛家训》那样让我震撼,也很少有一本书向它那样,以不拘一格的形式将人生的哲理生动有趣地展现出来。如果你希望过上成功、快乐的生活,我坚信,这本书会告诉你其中的奥秘。这本书能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佳精彩,让我们的人生充满真理。“这本书让我们从一个“黑暗”的世界里慢慢的走出见到光明”《哈佛家训》中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意义。让我一点一点的走向成功的道路。

假如我是一只鸟,我就要成为天上永远飞翔的雏鹰;假如我是海里的一朵浪花,我就要成为最勇敢,冲在最前方的浪花。总之,我要坚强,我要勇敢。哈佛家训让我受益匪浅。

让我们一起来读《哈佛家训》吧! ————————————

刚看到《哈佛家训》这本书时,还以为和其他一些打着哈佛耀眼的招牌吸引眼球的书一样,只不过是商业炒作的一种噱头而已,但当我仔细看了以后,我发现自己大错特错,这本书可以说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其内容比它的书名更有含金量。

这是一本让我们终生受益的书,它教会了我们一些怎样做人的道理。

首先,要有一颗谦让而又感恩的心,这点很重要,因为谦让的人,天将与之相让。《一条小面包》里的那位小姑娘,从不与别人争抢面包,每次都等别人抢完了才捡起篮子里剩下的最小一块面包,而且从来不会忘记亲吻面包师的手以示感激。在现在一些人看来,这个小姑娘太傻了,什么也不争,岂不是很吃亏?其实,真正吃亏的是那些喜欢争抢的人,他们争得了眼前的小利,却把自己不好的品德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自己一生的发展大大不利。好争的人,天将与之相争;谦让的人,天将与之相让。那位面包师说地好:“我要告诉你一个道理,谦让的人,上帝会给予你幸福。愿你永远保持一颗宁静,感恩的心。”  

其次,诚实守信的品德会使你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被拆掉两次得亭子》里的父亲,为了履行他对儿子的诺言,把一个亭子拆建了两次,尽管他并不富有。将一个亭子拆建两次,绝不仅仅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更是为了满足一个成人自我完善的道德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失信会增大交际成本,会使许多简单的事变得艰难甚至不肯能。所以,一个希望得到社会尊重和支持的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诚心品德。  

第三,一个人要有梦想,更要有脚踏实地,持之以恒的努力。乡村邮递员希瓦勒,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以后,就萌生出一个念头:“如果用这些美丽的石头建造一座城堡,那将是多么美妙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在以后二十年里,他没过上一天安闲的日子。白天他是一个邮差和一个运输石头的苦力,晚上他又是个建筑师。他按照自己天马行空得想像来构造自己的城堡。终于,西瓦勒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凭着他坚持不懈地努力,建成了他的梦想城堡。现在,这个城堡已成为法国著名的风景旅游点,它的名字叫“邮递员希瓦勒之理想宫。”当一块石头有了梦想,它就不再是石头,也不再静卧在泥土之中。因此,有梦想就会有奇迹!

哈姆莱特读后感


哈姆莱特读后感(一)

近日我看了莎士比亚所作《哈姆雷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雷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雷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哈姆莱特读后感(二)

《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总之,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哈姆莱特读后感(三)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至1607年完成的,这个悲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亲报仇的故事。

本文哈姆莱特内心人文主义与现实的冲突,一方面他认为事事由天定,一方面他又要除掉新国王。他虽然爱自己的母亲,但是因为母亲嫁给了新国王而讽刺他的母亲。哈姆莱特十分爱奥菲莉娅,但又因为复仇而害怕殃及到她。哈姆莱特不乏智慧,不乏勇敢,不乏对爱情的忠贞,但也流露出因厌世而犹豫不决。

哈姆莱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在哈姆莱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无意识的帮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友背叛了他的友谊,他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种种黑暗都影响哈姆莱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世界。

哈姆莱特的死是一个悲剧,但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

杜子春读后感


杜子春读后感

文/心仪

芥川龙之介的【杜子春】,语言生动通俗易懂,如聊斋志异一般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有趣的奇谈,可是这小说却不同于童话故事,文章到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竖一立白眉老仙人这个角色有什么作用?一连串的问题萦绕之下,以为必有可以自安之计。

【杜子春】共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中国【唐一人传奇玄怪录】描写富家子弟杜子春的故事,另一个就是芥川龙之介在此基础上改编的日版【杜子春】。

相比之下,开头部分都是写富二代杜子春花完了祖上的家产,贫困潦倒无从糊口,这时一位仙人救助了他,结果他又再三重蹈覆辙,老人又接连几次赠与了他财富,直到两三次后他终于醍醐灌顶,有所感悟。

仔细观察,在【唐一人传奇】中老人直接给他现金,并次次叮嘱他要有所悔改,最后一次还警告他说道:再不改过自新,你就永远受穷吧;而在芥川龙之介笔下,老人只是与他寒暄几句,让他在夕一陽一自己影子的头部、腿部挖土获得黄金,转眼便消失不见。且花费大量笔墨描写杜子春奢侈生活连一些不面熟的亲戚都来参加他的宴会,在把他推向极点之后狠狠摔入谷底穷到别人家连口茶都不肯给他喝,多么一个穷在街头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的例子!更重要的是,老仙人又让他在夕一陽一下把影子脚步挖出黄金来时,杜子春自己拒绝了。由此可见【唐一人传奇】中杜子春的感悟像是在老人劝告下引发的,而小说中描写的是杜子春大起大落之后自己获得的感慨,衔接更加自然。

接着来看,【唐一人传奇】中杜子春从此安居乐业自食其力,情节一大亮点悄然熄灭,不免有些落入俗套。后来又写杜子春为了报答老人,奉命来到云台峰协助仙人炼丹,是否有些未完待续冗长了呢?小说却不同,杜子春厌恶了人间虚伪,不想再次落入尘世,恳求仙人收他为徒想成为仙人并被带到峨眉山,这样不是就顺畅符合逻辑了许多吗?

峻者结尾也是天差地别,相同的两篇文章都描述仙人叫杜子春无论如何都不要发出声响,撇下他一人。杜子春的面前便显现出豺狼虎豹凶神恶煞魑魅魍魉甚至地狱的景象来,直到看见地狱里鬼怪折磨自己的亲人,他终于情不自禁喊出声来。好了,这里发生变化了,【唐一人传奇】写仙人因此炼丹被打断,从此气愤地离开了杜子春,这好像有些跑题了吧,况且使白眉智者的形象瞬间变为暴怒的老头子,这个收尾我觉得简直不符合前文,若是这样杜子春岂不是变成铁石心肠的无情之人了么?而小说则差强人意,仙人出现景象消失,老人告诉杜子春如果郎君真不作声我会立即取你的一性一命。因此仙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老人留给杜子春一个乡间田宅和几亩地,便又消失不见。

小说是【唐一人传奇】的升华,芥川龙之介先是带我们领略了人间的虚伪无情,杜子春便提出想成仙的请求其实这只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老人又考验他,他终于忍受不了鬼卒鞭笞父母而喊了出来,终没有成仙人间冷酷,可真情自在,想着成仙逃避是没有用的。

羽化而登仙,这仙,不成也罢!

杜老师时间读后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杜老师的时间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想看更多的内容,敬请关注读后感栏目。

杜老师的时间读后感【一】

管理学是科学和艺术的统一。而策略作为管理者衡量组织内在、外在情势所做的重大决策,也是管理者发觉机会、创造机会的逻辑思维判断能力的体现。《杜老师的策略》用连环画的形式,以客户的需求为核心,为我们展现了什么是策略、策略产生的原因、策略的组成与层次以及策略的原则、策略性规划等一系列问题。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首先要有他存在的理由,一个企业没有了使命,就像没有了灵魂。而企业使命的确立是建立在战略管理者对内外部环境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分析基础上的,这必然会受到企业战略管理者个人主观价值观的影响。同时企业要从不同的角度考虑,满意企业的顾客,满意企业的股东,满意企业的员工,协调各种矛盾,才能有进一步的发展。

整个漫画都在强调用户至上的理念。一个好的企业可以实现对用户的正确预期,形成以用户为导向的战略思想。在我看来,用户是消费的群体,不同消费的群体对产品有不同的要求,就像漫画中所描述的那样,少女需要的是时尚,淑女需要的是实用,少妇需要的是廉价。如果我们盲目的生产产品而忽略了消费的群体,就是间接抛弃财富。用户想购买的永远不是产品,而是效用,我们只有了解了顾客的兴趣点,才能发现机会,开拓市场,创造财富。可以说,用户是企业的基础,用户决定了企业的存在。

作为企业来说,需要的是从一线获取信息,以从下到上的结构,了解顾客的需要,顾客的不满以及顾客的认定价值等等,不断改造自己的产品,与顾客的价值观达到统一。

同时企业还可以进行顾客价值的引导,使顾客对产品有更新的认识。正如我们求职,通过分析求职单位的发展历史,现状以及需要,来调整我们的选择和求职的策略,适应市场,不断调整自己,才能达到双赢。

其次给我感触比较深的是企业的发展和生命力的延续。管理团队的建设和企业接班人的理念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需要的不是一时的振兴,而是源远流长的文化与精神,只有将这种企业文化传承下去,才能够保证企业生命的延续。我们的社会需要可持续发展,企业的建设也要强调可持续发展。

漫画中还生动的解释了一些我们学习过的知识,比如管理结构上:将领导者分成不同的层次,一个企业的管理结构必须清晰明了,才能实现高效的管理。由下而上,层层递进,呈金字2024塔状。当下各种组织区域扁平化,加宽了管理跨度,为了防止业绩受到影响,我们也要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在漫画中也是时时与计划与决策,组织,控制,创新等管理学要素有关,他们彼此密切相关互相促进,是我对进一步学习课本内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或许我们所学习的知识只是简单的概念层次,不能够立即去实践,但我们可以应用其中的理论,对我们的人生进行相应的规划。我们人生的重点在哪里,什么是想要的,什么是需要的,什么是重要的。从兴趣点出发,了解社会的需求,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每一步都有明确的目的。例如简单的应用战略七项原则为我们的人生进行定位,就会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详细的奋斗过程的规划,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也一步步学着把握时机,将危机转化为机遇,不断超越自己。

杜老师的时间读后感【二】

今年我们的语文老师还是杜老师,杜老师是我们接触时间最长的一个老师,她一直教了我们四年。

我们的杜老师个子高高的,非常漂亮,一双会闪电的眼睛,一个高高的鼻梁下长者一张利嘴。它可不象一张凡人的嘴,有时,它简直就是一张仙嘴,讲出了很多我们不懂的道理,教会了我们很多知识。今天,我要重点描写的是杜老师的电眼。

记得在刚开学的时候,有次上课时其他同学都在津津有味的听着,而我却相反,在座位上抓抓着,挠挠那,在做小动作,不知杜老师多会用她的小雷达扫描到我在做小动作,杜老师立即送了我一个大惊喜,那就是一双让人畏惧的电眼,只要你和杜老师的眼睛一对视,你不会感到电的疼痛,而是会感到一种让人心里胆怯的感觉。

被电过的不止是我,只要有人在课堂上不认真听讲,都不能逃过,一次,僧显龙没有完成作业,老师瞪了他一眼,又批评一顿,在那时,我觉着被老师瞪的滋味肯定不好受。使我们永远记住不听话的感觉不好受。我的杜老师对我们教育方法很特别吧,别的老师都是打骂,而杜老师只用眼看一眼,用眼神来提醒我们,使我们改正错误。你瞧,我们的杜老师多了不起啊!

杜老师的时间读后感【三】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印象比较深的就是这样一句话起得早,睡得好,七分饱,长跑跑,多笑笑,莫烦恼,天天忙,永不老。我觉得这就是保持高效率的终极口诀。

在工作中,有时候会有一段时间感觉工作效率非常高,头脑非常清醒,思维非常活跃,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能是平时的数倍之多。结合《杜老师的一天》这本书,我发现在工作效率比较高的前后一段时间里所发生的事情恰恰和上面提到的终极口诀对应了起来。

保持高效率的工作必须要有个好身体。就像口诀中说的起得早,睡得好,七分饱,长跑跑,早说早起,锻炼身体就能保证有个好身体,在工作任务比较重的时候就不至于被工作弄得疲惫不堪。这半句口诀说的是工作人员自身的身体条件。

毛泽东也曾经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个好的身体什么工作都不能做到最好。列宁也说过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因此在工作之余充分使自己放松、休息是保持后续工作高效运行的基础保证。很难想象一个夜生活糜烂不堪、彻夜高歌把酒言欢的人能在第二天把工作做的有多么出色?

保持高效率的工作还需要有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多笑笑、莫烦恼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里所说的工作环境既包括办公室的卫生环境也包括办公室的人文环境。首先,办公室的卫生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这样身处办公室的人能有清爽的感觉。常言道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一个人连办公桌都不能收拾利索,他能把复杂的工作和代码写利索么?其次,要保证办公室有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

有人说一份工作的人文环境往往比工作本身更重要,人文环境的核心是人的建设,是企业文化的建设,有一个好的人文环境办公室就能整体出现高效的工作状态。究其原因还是人文环境建设的好,就有利于建立更好的人际关系、工作关系,不为工作勾心斗角就没有烦恼,心情放松自然而然的就更容易深入到工作中去,更容易出成绩。

保持高效率的工作还要合理的安排工作任务。天天忙、永不老说的就是,要合理的分配工作任务,让工作的每一天都有基本上均等的工作量,这样既能保证身体对工作强度的良好适应性,也不会出现偶然一天无事可做而茫然空洞的感觉。

以上就是我读完《杜老师的一天》之后结合自身平时工作所产生的一点想法,希望对看到这篇文章的同事能有所帮助。当然,工作的种类不同也许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也会有些不同。希望同事们能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总结出符合自己的提高工作效率的办法,让高效率的工作多飞一会,让公司在未来飞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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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夏老师读后感


杜夏老师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极好看的书,是曹文轩的系列小说《杜夏老师》。

杜夏老师本人充满青春活力,是皮卡心目中最喜欢的一个幼儿园老师。她宽容,活泼,有爱心,比其他任何一个老师都显得有种特殊的美,她喜欢陪孩子们一起在草地上奔跑,玩耍。她对每一个小孩子都是那么关心,那么爱护,就像妈妈一样。

杜夏老师还很有钱,记住,是特别的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哦,可她为什么还要到幼儿园做老师呢?我想:大概是她天生的爱好,她天生就喜欢和小孩子一起玩吧。

皮卡又是谁呢?皮卡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不肯上学,淘气,爱哭,可是他也很勇敢,坚强。他喜欢杜夏老师胜过任何人,从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起,从第一眼看见杜夏老师时就特别喜欢她,也喜欢上幼儿园了,无论是不肯上学还是受了委屈,皮卡只要见了杜夏老师就会立刻停止哭泣。有一次杜夏老师的手链不小心把皮卡的脸刮伤了,他不但没有哭还为了保护她,对别人说不是老师弄伤得。不单是皮卡其他的小朋友也非常喜欢杜夏老师。

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有了一种想法,长大了我也要做一个像杜夏老师那样的人,美丽大方,充满爱心。介绍完这本书,你们也一定很想看吧?那就太好了,但是千万别像皮卡一样不肯上学哟!

《哈姆莱特》读后感


故事发生在艾尔西诺。

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死后,他见到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叔父献媚,他感到深深的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哈姆雷特就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

读到这我认为哈姆雷特是个坚强的人,父亲死后,他没有一蹶不振,反而坚定了他复仇的决心。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他的叔父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奥菲利娅——他的情人去试探他,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场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时他的叔父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利用一场戏剧,哈姆雷特确定了鬼魂的话是真实的。他的复仇心理也就随之愈强。 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在和母亲的谈话中,哈姆雷特用极其犀利的话语责备她。“你不觉得惭愧吗?要是地狱中的孽火可以在一个中年妇人的骨髓里煽起了蠢动,那么在青春的烈焰中,让贞操像蜡一样融化了吧。当无法阻遏的情欲大举进攻的时候,用不着喊什么羞耻了,因为霜雪都会自动燃烧,理智都会做情欲的奴隶呢。”“这样一种行为,简直使盟约成为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神圣的婚礼变成一串谵妄的狂言;苍天的脸上也为它带上羞色,大地因为痛心这样的行为,也罩上满面的愁容,好像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一般。”这些话使王后感到无比的羞耻,就像一把剑把她的心劈成了两半。

同时,哈姆雷特刺死了帷幕后偷听的波洛涅斯。波洛涅斯是个阿谀奉承的人,只知道向王上谄媚。现在死了也是罪有应得,但是这却给了他的叔父一个放逐他的借口,他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并想借他人之手铲除哈姆雷特。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

他的叔父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雷欧提斯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他的叔父和雷欧提斯,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尽。哈姆莱特临死前嘱咐好友霍拉旭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雷特如此悲惨地死了,令人惋惜。如果他还在世的话,我相信他会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

在哈姆雷特的复仇过程中,有些遗憾的是奥菲利娅的死。哈姆雷特在这方面没有考虑周全,以致于奥菲利娅因为无法忍受失去父亲和爱人的痛苦而发疯,最终坠河身亡。

总而言之,在我心里,哈姆雷特是个英雄,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哈姆莱特读后感500


哈姆莱特读后感500字【1】

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这本《哈姆雷特》讲述了丹麦王国里的故事。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鬼魂。

哈姆莱特在第二去找这个鬼魂,在鬼魂口中他知道了事情真相:原来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候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

一天,哈姆雷特请来了一个江湖戏班来演出威尼斯大工被谋害,其孀妻后来嫁给了凶手的故事,这与丹麦先王驾崩的情况十分近似。

克劳狄斯感到自己的罪行被哈姆莱特所察觉,仓惶起身离去。

母后把哈姆莱特找来责备一番。

雷欧提斯也想杀死哈姆莱特所以他和哈姆莱特举行了一场击剑友谊赛。

雷欧提斯的剑锋是涂了毒的,国王怕杀不了哈姆莱特,还特地准备了一杯毒酒,可没想到被王后喝了下去,王后死了。

在击剑的过程中,哈姆莱特和雷欧提斯都刺中了对方,哈姆莱特用最后一点力气扑向国王,直刺穿这个篡位者的心脏。

这个结局是多么悲惨,大家都死了。

《哈姆莱特》读后感【2】

《哈姆莱特》的作者,杰出的戏剧家兼诗人威廉.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

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

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

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

《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

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唯一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

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

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

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

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场“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

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

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

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

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

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

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

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尽。

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

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欺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

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

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

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

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

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

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

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哈姆莱特》读后感【3】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

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

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再如哈姆莱特的延宕。

歌德说这表现了他内心的感伤。

柯勒律治说他这是思想过剩。

卡尔魏尔德认为这是他为了自己的正义。

布拉雷德则认为这表现了他厌世的心理。

琼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把哈姆莱特的延宕归为俄狄浦斯情节(恋母情结)。

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认为这是社会恶势力过于强大,哈姆莱特一个人难以胜任改造社会的历史重任造成的。

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究竟孰是孰非呢?还要观众自己去分析、评判。

我个人认为,以上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有其合理性,但若仅以其中一两点来解释显然又是片面的。

所以,正是如此丰富多样的理由形成了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丰富多彩的性格,鲜明生动,历经数百年仍在世界戏剧舞台上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又如哈姆莱特的忧郁。

从家庭来讲,发生了意料不到的突变——父死母嫁,王位被夺。

可我们的忧郁王子又无力承担复仇的责任,这使他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心理压力。

残酷而又黑暗的现实使他原本信仰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了,他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病态,产生了“生存还是死亡”这类对人的终极拷问。

本剧的一大亮点是对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表现。

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

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

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

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

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时期的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部世界自然力之间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着力于表现人与人及人自身的理智、信念与情感、欲望之间的冲突,是为心灵悲剧。

外在冲突起因于内在精神、心理的差异,最终是为展示心灵服务的。

莎士比亚在剧中对哈姆莱特心灵悲剧的成功表现,显示了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

该剧充分展示了人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追求人本主义、反对禁欲主义、要求个性解放的文艺思潮。

哈姆莱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但他同时又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疯子、是死神,是思想者、是实干家,他是厌世者、是伤感派才子,是替罪羊。

杜书伍《将才》读后感


《将才》是有我国台湾企业家杜书伍撰写,是介绍职场关系的一部书籍,本书主要是介绍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从一名电脑工程师到到集团总裁,这段成功的经历,告诉大家如何培养将才。

年轻人最大的资本最大的资本是年轻,最大的负债也是年轻。

既然年轻是年轻人最大的资产,同时也是最大的负债,那么我该如何让资产偿还负债呢?我并没有想出令人拍案叫绝的答案。但当时得出的结论一直到现在我都认为是正确的。“应该趁着自己年轻的时候,在同样的时间积累比别人更多的知识,而知识要积累的快,除了比别人更努力之外,似乎找不到其他的办法。”

上帝对每个人最公平之处,在于无论富贵贫贱,资历的高低,每个人每一天都同样拥有二十四小时,不会多一分钟,也不会少一分钟。但同样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每个人却都活动不一样。有人努力认真,也有人虚度耗日,知识积累的成长也因此不同。

因为努力认真,两个原本条件相当的年轻人,十年后的能力以及相对应的成就却大相径庭。

知识积累需要时间,而时间流动的速度又无法加快,因此大部分人都将知识积累的问题丢给时间去解决, 认为随着时间流动,知识相互跟着增加。

但一个年轻人懂得善用自己的年轻的本钱,投入更多的心力在学习上,便能突破时间的限制,更快速积累知识,在同仁的竞争当中,脱颖而出的机会也大大增加。

相对的许多年轻人因为拥有年轻而意气风发,这样的蓬勃向上不是坏事。但许多年轻人却因此认为来日方长而可以恣意挥霍,每天悠哉度日,不知不觉得已经在同仁之中逐渐落后,等到察觉出事,而有心追赶时,却已经落后一大截了。一个人之所以会落得“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下场,大多肇因于此。

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篇一: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请大家先看一下这几个镜头:

镜头一:

怎么考得这么砸啊?一个男孩的一妈一一妈一指着试卷上不到九十分的分数,严厉地问男孩。男孩一脸委屈,说:能考到这个分数已经不错了!

镜头二:

一个胖胖的女孩站在一妈一一妈一面前,气喘吁吁、满脸汗水地对一妈一一妈一解释道:丽丽确实不错,可她比我瘦,耐力比我好,我怎么能和她相比呢?

这几个镜头是我所知道中的n分之一,曾经我也这样想过,但自从我看了一本叫做《风雨哈佛路》的书后,我对几乎所有的事的看法都变了,让我深受触一动。

这本书详细描写了作者,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个出生在纽约贫民窟的女孩----莉丝默里从15岁开始流落街头。为了维持生活,她偷东西、捡垃圾、在地铁上睡觉,过属于自己的生活。然而母亲因病离去、父亲被送入收容所使她决定不再过这样的生活,重返高中。但她身无安处,有时可以在朋友家里过夜,而有时只能在楼梯上睡觉。她只能在地铁站和走廊里学习。最终,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获得了《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秀的成绩进入了哈佛。

书后的几个问题使我沉思起来:

1、你的生活比她更糟吗?

2、你的努力和她相差多远呢?

3、看到莉丝的故事,扪心自问:你努力了吗?

我们的生活肯定没有莉丝那么艰辛,我们自己当然会这样觉得:我当然努力了,可是为什么没有成功,没有达到自己预想的效果呢?我不是非常清楚,但我可以以我的理解来说一说:每个人不论身世如何,贫穷或富有,年幼或年老,如果让他们都来做一只小板凳,为什么有人做得粗糙、简陋,而有人却做得一精一致、牢固呢?就是因为他们付出的努力不同。有人只花了三天就做好了,有人却花了一星期的时间,做出来的板凳当然不一样。可能一精一致,也可能粗糙;可能上面雕满了花纹,也可能什么也没有。这,就是答案。

篇二: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风雨哈佛路》是莉丝的自传,记述了自己不幸的童年。它的英文名字是Breaking Night,但是这个名字并不符合全书的内容。破晓时分,人应该是逐渐清醒的,意识到了黑暗的恐怖,忍受着绝望的煎熬而盼望曙光的到来。里面记叙的内容大部分是作者儿时的生活,虽然黑暗,但是作者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是黑暗,她是处于昏睡的暗夜里的人。但是书中一个必要的人物,作者的姐姐莉莎,倒真的可以说一直处于黎明前的黑暗的挣扎。是鲁迅说的,铁盒子里醒着的那些痛苦的人。

莉莎被一对富裕善良的夫妇收养过,她对美好的生活有过经历,所以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家庭生活是肮脏黑暗的,并被这种黑暗折磨的身心疲惫。

她会与父母进行抗争,与父母争夺生活费。那些买毒一品的前,应该去买成食物。她愤怒地在餐桌上耍脾气,或许在父母眼中,这个孩子太不乖了,但其实不乖的是父母自己。对那个心理想吃鸡肉,却一心想树立好孩子形象的妹妹莉丝,她不会有口头的抱怨,但是她会去捉弄泄愤,她看不惯妹妹的虚伪与无知吧。

她懂得保护自己,面对有娈童癖的老男人,她虽然不知道自己受到了怎样的威胁,但是她本能地训斥他,那种魄力不是莉丝可以期望的。这个过程中,她没有强调我,而是我们,她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会顺带地保护自己的妹妹,而不是自己一走了之。

她出淤泥而不染,家里的环境脏乱不堪,但是她总知道如何让自己干净整洁地去学校。懂得是非黑白,不会像妹妹一样纵然父母。书中没有提到莉莎的打工经历,但是,相同的经济条件,她要完成学业,而且她会给自己买些化妆品和女一性一生活用品,所以她肯定也会打工。但是很有可能,她更聪明地找到了恰当的打工机会。她不会像她的父母和妹妹一样放纵自己,看着家里的杂乱,不管是那些垃圾还是那对父母,她知道那是永远收拾不整齐 的,所以她练就了不闻不问的本事,房门外在如何地嘈杂,她也要完成自己的作业。没有桌椅,她就在床上坐几个小时,完成论文、实验报告。

这样环境下的女孩子会把很大的希望寄托在男友身上,希望和男友一起建立一个新的家,从此摆脱这个烂摊子。莉莎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她交过男友,但是最后她好像没有和那个男友在一起。在《潜鸟》中,有个类似的女孩,在学校被嫌弃,男友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当与男友分开时,她完全崩溃,再也不关注衣着,然后葬身火海,就连自己的孩子,她也宁可带走,而不是期望他们将来会有更好的明天。她还是坚强地继续着自己的梦想。

她表现的冷漠,是为了让自己与这个肮脏的家庭环境绝缘,防止自己被污染,但是事实上,她也一爱一着她的家人。她教莉丝用红色的东西粘在头上赶走虱子,不一定就是捉弄,很有可能,她在更小时候也在学校遭受过歧视,也被捉弄过,但是她有办法克服那些歧视,也许她是可以不在乎,也许她是可以争取到一些尊重与友好。而那个办法,她也许以为有用,但是发现完全是笑话时,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就干脆让它成为一个恶作剧。也可能是,她自己就被这样欺骗、笑话过。她一爱一着她的家人,可以有更多明确的证据。她接到莉丝的电话会伤心地哽咽,莉丝在走投无路时会想到给莉莎打个电话,这个姐姐永远是她最后的依靠。莉莎是最后陪伴在一妈一一妈一身边的人,她责怪妹妹莉丝没有赶回来见一妈一一妈一最后一面时的语言简单重复,却体现出她对一妈一一妈一与妹妹的一爱一。最后她是唯一一个愿意供养妹妹,让她全力以赴地为哈佛而战。

最终她也被莉丝理解与敬佩。

莉莎就是破晓时分的莲花,在黑暗中守望黎明,处淤泥里守护圣洁,被误会而自赏。

篇三: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看了《风雨哈佛路》,我感触很大。女主人公利兹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的殿堂。

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后来母亲又染上了毒瘾,生活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她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了的感觉,曾经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这一刻,我感觉母亲又回到了身边是对她当时心里感受的最好描述,可见她内心对父母一之一爱一的渴望。她只是个孩子,可是为什么要让她承受那么多?然而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又发,跑去酒吧喝酒一抽一烟,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

母亲因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不久去世了,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迷失的母一爱一,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可是明天还是要继续。拾起那残碎的记忆,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可是她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可以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一弱之躯,却用努力争取了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她的付出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我一爱一我的一妈一一妈一,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一之一爱一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么样,我们依然要一爱一他们,他们一样一爱一着我们。最后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或许大多数人看到的是一个贫穷女孩如何克服生活的困境,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可是,不管是在电一影开头莉斯无怨无悔甚至逃学只为照顾吸毒,有一精一神拨那个的母亲,还是在电一影的最后,莉斯说她愿意用她的纽约时报的奖学金和哈佛大学学习机会来换取她的完整的家。甚至她开始改变也就是她明白她必须做出选择的那一刻也是在母亲去世之时其实,对我们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对莉斯来说,父母的一爱一特别是母亲的一爱一是她最渴望的,虽然父母是瘾君子,可是她始终还是一爱一着他们,她觉得父母是一爱一她的,虽然他们忘记了。这让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一爱一,在面试的时候,莉斯本人也意识到她母亲像她的孩子,是她一直在照顾着自己的母亲。在我看来,这份一爱一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莉斯,明明有能力读好书,改变命运,却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才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命运。一爱一的两面一性一在这里完全的表现出来,一面是人一性一的需要,一面却是束缚、枷锁,这就带来了人生的抉择,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份一爱一?

或许很多时候我们在羡慕别人的成功,羡慕别人的过人之处,总觉得他们之所以成功是他们比我们幸运,或者他们身上有着我们认为我们不可能有的东西,其实不然。就拿影片中的莉斯来说,她称得上比别人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她的伯乐,戴维老师。可是,这份幸运也是她对上学的渴望,以及不放弃的那个30秒。没有这份坚持与努力,便没有她在学校读书的机会,更没有后来戴维老师对她的那份帮助。所以说,那些看似我们没有的幸运与过人之处,其实就是人的那份执着与努力的累积,他们做到了那些不容易做到的小事,更坚定的人就能成功。正如这句哈所说: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你以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以为它难、以及迈出第一步。

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可以实现梦想。有志者事竟成,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强一爱一人,方可被人所一爱一所尊重,不要抱怨现在的不幸,要勇于面对,要勇于去改变,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

篇四: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用了两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感谢Liz,勇敢、坚强的战胜了一切苦难,可以让我们分享你的故事,并与你一起学着让希望占据悲伤的位置。

谈到丑陋、黑暗的社会你能想到哪些?贫穷、毒一品、一性一、艾滋、暴力、犯罪、死亡?关于贫穷呢?贫民窟、肮脏、臭气熏天、衣衫褴褛、流一浪一、居无定所、饥饿?你所能想象的这些,包括你所不能想象得到的更为惨痛、现实的生活,正有无数的人曾经或正在经历着,但能够克服这所有的苦难,并取得成功的人却不多。

Liz Murray做到了,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也正像她在文前所引用的瑞士名言-------想唱歌的人总能找到歌唱--------她是战士,更是真正的歌者!

Liz的父母吸毒,且患有艾滋病,政一府每月准时发放的救济金在供父母短暂的享乐后,只够他们全家生活5天,除了饥饿,她们还生活在肮脏、臭气熏天的环境里,童年的Liz甚至因为满头的虱子而选择逃学,因为逃学次数太多,还一度被送到女一童院(不是很了解,应该是个不适合孩子呆的地方,感觉像监狱)。Liz从未怨恨过她的父母,相反,她一爱一他们,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去维系她所一爱一着的那个家。在家庭破碎后,Liz过了几年流一浪一的生活,是母亲的去世,使她最终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她的努力及善良的人的帮助下,她再次回到了学校,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高中四年的课程,以全优的成绩考入哈佛,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她在绝境中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大逆转,并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梦想。

坦白的说,这本书的文学一性一不是很强(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文字不优美也不生动,只是一个女孩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缓缓地、机械地描述自己风雨飘摇的童年,对追求梦想的经历和世人所谓成功的描述更是只占据了全书不过百分之十的篇幅。我想也许Liz是想借此告诉我们,在取得成功的道路上奋斗远比自甘堕一落的生活更为轻松,也更为快乐,跟所拥有的苦难相比,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不过是小事一桩。可惜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太少了!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为苦难的生活之一,但也是唯一一本读完全文却未留下一滴眼泪的书:白描似的写法,让你很难根据她的文字在脑海中去演绎她所经历的一切;Liz想要传达的也不是抱怨,而是关于一爱一、宽刷觉醒与奋斗的人生历程。由于成长环境的原因,Liz的一性一格有时候并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她敏一感、孤僻、有心计且世故,但她也聪明、善良、坚强、勇敢,如她所言:我不能把萨曼莎从她的家庭中拯救出来,但是我可以做她的朋友。我不能改变卡洛斯,但是我可以保留那份友谊,让自己好起来。我不能治愈我的家人,尽管我很想,但是我可以原谅他们,一爱一他们。

我深深的为她的一言一行所感动,也为此而折服,如果换做是我,我绝不会如此豁达,更加不会迈向那不敢想象的成功;相反,我也许会成为一个女混混,一个一妓一女、一个贼、一个瘾君子、一个不懂得自尊、自一爱一、不懂得奋斗的人。

祝福Liz以及所有向上的人们,请永远都不要向困难低头。

谨以本文献给自己,不要害怕,不要退缩,奔着你想要去实现的梦想,努力!

篇五:风雨哈弗路读后感

我是先看了由它改编的电一影才看这本书的,书上的情节与电一影里的有些不一样,但很明显,书上的内容更能够表达作者自己的内心感受。书籍比电一影更加详细,就像是再看一步无声的电一影,但这部电一影是来自人生的,是无声胜有声的。

书中的主人公莉丝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尽管父母吸毒,莉丝仍然深一爱一着他们。她在毒一品、艾滋、饥饿

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在学校,莉丝肮脏的衣着,和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让她饱受同学嘲弄,终因逃课被送进女一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的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捡拾垃圾,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温暖入梦。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

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一动,她决定不再继续这样的生活,她要改变命运,重返高中。无处安身的莉丝常在地铁站、走廊里学习、睡觉,她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哈佛大学。

这是一个女孩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一精一神,令人动容!

毒一品、艾滋、饥饿、邋遢、嘲讽。假如是有我们来面对这样的环境,或许我们早已坚持不了,或许,我们会跟着堕一落;或许,我们会变得愤世骇俗;或许,我们会逃避;或许

令人感动和振奋的是,莉丝并没有成为这么多的或许之一,尽管父母的吸毒,使得莉丝和她的姐姐陷入这样的环境当中,尽管她的心一次次的受到了来自父母的伤害,但她依然一次次的原谅她的父母,她不胜生他们的气,也不憎恨他们,她依然深信自己的父母是一爱一她的。只是毒一品,使得他们这样。莉丝是感恩的,尽管父母给她的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温暖。或许就是这颗感恩之心使得莉丝出淤泥而不染。

或许我们不能够改变环境,但是我们可以走出那个令我们困扰,令我们疲惫,甚至是令我们绝望的环境,然后,改变自己

Liz Murray ,其实她叫Elizabeth,但却很坚持要别人叫她Liz,因为只有她一妈一一妈一在发狂的时候,才会叫她Elizabeth。那是她最一爱一的一妈一一妈一,尽管她带给Liz的痛苦多于快乐。

她宁愿只记住那些快乐的回忆。所有的痛苦,所有的委屈,所有做过的疯狂的事,都只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不能忘,却也不会成为她的负担,因为只有放下所谓的负担,让它过去,才能够继续前进。

生活从来不会有回头的机会,我们只能够永远保持向前。这个过程可能会很苦很苦,但最后我们会得到些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或许,就在一念之间,我们的人生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能做的就只能尽我们所能努力奋斗,看一下结果会变成怎么样,才不至于让自己后悔。

十年后、二十年后我会变成怎么样,谁也不能够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现在的我总会觉得比别人低一层,是因为我的出生?还是,是因为我还没有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就像Liz一样,我的生活同样没有退路,是要不断地向前,还是在原地徘徊,白白的一浪一费自己的时间呢?

现在,离自己的20岁的生日还剩下不够半年了。一直以来,我都在想20岁,不单单只是成年,还应该是成熟,我不希望到我大学毕业,回头来看,是一无所有。或者,我应该和自己说,你有资格优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我不顾一切发挥每一点潜能去做会怎样?

我很期待。。。

书中有这么有个情节是我最难忘的:在莉丝小的时候,好几次莉丝的一妈一一妈一毒瘾发作的时候,她用冰冷的眼神看着莉丝,一边哭一边恳求莉丝:千万千万不要染上毒一品!

我有一个亲戚是吸毒人员,他甚至有一次为了戒毒而跑到我家。整个人都懒懒散散,整天就坐在电视机前,不知是在发呆还是真正的在看电视,还有就是一整天的在吸烟。每天放学回到家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把家里的窗全都打开,然后就躲回自己的房间里。我的房间自从他住进我家的那一天起就时时刻刻的关着门,尽管我不在家。我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一个人懒懒散撒的呆在你的家里,整天的吸烟,整天的看电视,整天的玩手机,他的手机几乎没有一刻是离开充电器的。一种堕一落的气息充斥着你的周围,没有一点生气。我总会觉得,在这样的环境呆久了,人也会变得毫无活力,就像一个短线的扯线公仔

那个亲戚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走了,一妈一一妈一把家里的所有他用过的东西都清洗了一遍,消毒了一遍。说实话,一妈一一妈一是歧视他的,而我也是。而那个亲戚最终有没有完全的戒毒,我不知道,也不像知道。我甚至不想在其他人面前承认我认识他。

毒一品,会轻而易举的毁掉你一直以来的努力。有的人相信自己的毅力,相信自己能够戒掉毒瘾,但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做到呢?证明自己的毅力不需要用戒毒来作为方式,只要像莉丝一样就好了。

最后,是一些自己印象深刻的一段落。

我记得,有一次母亲在我生日那天偷了我5美元。这是一奶一一奶一从长岛邮寄给我的。我把钱放在梳妆台的一抽一屉里,准备去杂货店买些糖果吃,可是转眼就泡汤了。母亲看到我将钱放在那里后,等我离开就把钱拿走买毒一品去了。

半个小时后,母亲带着一小包东西回到了家。看到她,我非常愤怒,我要她把钱还给我,大声地说了一些至今仍很难想象出来的尖酸刻薄的脏话。母亲没有说什么,转身离开了,我跟着她继续骂着。我想,她肯定是想躲着我,私下里享受她的毒一品,但我错了。我看见母亲将那小包东西扔进了厕所,在那儿大声地哭着。这时我才意识到她丢进厕所的是她买的可卡因。

她满含泪水地看着我说:莉丝,我不是个怪物,我忍不住,停不下来,原谅我好吗,小南瓜?

我也大声地哭了出来。我们坐在卫生间的地板上相拥而泣。她的注射器就放在马桶水箱上面。我发现母亲的手臂上布满了针头留下来的记号。母亲低声下气地不断地问着我同一个问题:莉丝,原谅我好吗?

我原谅她了。她自己也不想那样做;如果她自己能控制,她也不会那样做。

好啦,一妈一一妈一,没事啦,我原谅你!

这次我原谅了她。2个月后,当我看见母亲将我们从教堂拿来的感恩节火鸡卖给隔壁邻居换钱买毒一品时,我再次原谅了她。原谅她并不意味着我没有受伤害。每次当我们挨饿时,我的心都要碎了。但我不会因为自己受伤害而责怪我的父母。我不生他们的气,我不憎恨他们。如果我有什么需要憎恨的话,我憎恨那些毒一品和毒瘾。我知道他们很一爱一我。这点我深信不疑。

每当放学铃声响起时,我都会迅速地将课本放在书包里,抢在其他同学前面第一个冲出教室。走在这些同学中间让我感到尤其紧张。我总自我安慰地想:母亲用洗发水和梳子将我头上的虱子全部弄掉了。尽管这样,我还是感觉与其他同学不一样。他们知道,我自己也心知肚明,从他们看我的眼神我就能看出来。我穿着肮脏的衣服和破旧的袜子,内一裤也破烂不堪。我一直警惕着我身上发出的臭味,我也知道他们也一直警惕着。

我试着用父亲的方法来掩饰内心的不安,谁在乎他们想什么?他们就是闲着无聊。在某些方面我觉得自己比他们更加成熟,比如:在6岁时,有谁可以在他们的父母面前随意骂人,可以不按时睡觉,知道一性一还知道简单模仿,知道怎么使用毒一品?想到这些,我心中有一丝安慰。但在很多方面我又感到自卑和不安,如:我不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和别人交朋友,不能像他们一样充满自信举着手回答老师的问题。想到这些,我内心又十分不安,暗想我是不是比他们成长得快,走了许多不该走的路,我会不会到时候伤痕累累,与众不同?我内心充满了恐惧,放学铃声就成了我最大的期盼,因为那时我就可以回家了

小时候有好几次,母亲毒瘾发作后,就会用那冰冷的眼神看着我,我永远都忘不了那眼神。她一边哭一边恳求我:莉丝,千万别染毒瘾!孩子,它毁了我的生活。如果你也染上毒瘾会很伤我的心的。永远不要沾毒一品,永远,好吗,宝贝儿?母亲的手臂上结着血块,她深情地望着我,声音里满含关一爱一,这也许是别人给我的最有效的劝说了。所以我从来不吸毒,一次也不。

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了面试,厌倦了被拒绝,厌倦了听到说不行。如果无论如何只能听到不行这两个字,那我去面试还有什么意义?我现在走了,至少还能买点比萨吃。如果更现实一点看,可以说我就是在一浪一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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