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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少年读史记有感

读《玫瑰树根》有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读《玫瑰树根》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明媚的春光下,美丽的玫瑰花纵情地盛开着,甜香,

又有着幽秘的魅力。它娇艳,迷人,就像那年轻女子羞

涩的脸蛋上泛着的微微红晕,在温柔的阳光下低头微笑。

可有谁知道那春光下掩盖着的丑陋?

细流说:树根准是一只猴子把它的尾巴插在地里,

仍下不管,径自走了。

难道树根真就如此丑陋,如此的微不足道,如此的

惹人讨厌吗?不!不是的!它很美,美过每一朵只会迎

风招摇的鲜花;它很重要,重过每一座人们为炫耀财富

而修建的高楼大厦;它很受人爱,胜过无数人为之倾倒、

追求的金钱。因为它从不居功自傲,只是默默地,恒久

地看守着自己的丑陋,延续者丑陋。为另一半身体提供

无尽的生命。

其实丑陋与美丽挨得很近,有时是一步之遥,有时

是身前身后。只要你愿意,丑陋总能变得美丽,自然,

美丽也更容易变得丑陋。我赞扬一切不因丑陋而自卑,

反而奋发向上的精神,因为他们教会我丑没关系,

只有心灵与精神才会恒久地美丽。就像玫瑰花盛开后总

要凋零,还得靠树根重新注入生命。

我们也要学习玫瑰树根,不要过多地在乎总会流逝

的容貌与青春,而要在有限的生命里积极奋进,多做有

益的事情。灵魂与精神的鲜花会开遍每一块天空,每一

寸土地,让所有人都为之欣喜,这才是最美的花。

最美的花,就是从丑陋中开出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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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一粒饭粘子,一颗朱砂痣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作者:YutonGuo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或许单看这段文字,你只是以为这个故事讲的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好的。但是在我看来却不竟然。是现实与理想,是爱情与平静,是希望与绝望。

故事中,在妻子与情妇之前,振保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一个是巴黎的妓女。异乡,生活中无法挣脱出的压抑与青春带来的躁动,使他有了那一夜,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羞耻的经验。"后来,他认识了一个英国女孩叫玫瑰,在分别前夕,他对自己的坐怀不乱既惊叹又懊悔。另一个女人是朋友的妻子娇蕊,她的外貌与性格像极了玫瑰,却又"比玫瑰更有程度了".他一直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认真哪!那是自找麻烦。"振保很理性,他明白一个随便甚至放浪的女人不能做他的妻子,甚至会成为他在这个社会立足的阻碍。他抛弃了娇蕊,即使她已经为他而离婚。振保娶了烟鹂,一个他自以为能作为他妻子的女人。在振保眼里,烟鹂很快成为了一个乏味的妇人。烟鹂,她忍受着沉于死寂的婚姻,然后她出轨了,振保也由暗地里嫖娼变得更肆无忌惮了。在疯狂了一段时间后,"振保改过自新,又变成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透着凄凉,但是无可厚非的是,很真,真实的真。里面的人,真真是活到了极致。爱玲用她看透一切的目光为我们记下这一切,好似事不关己,其实她自己也不过是这苍茫世界的一个可怜人罢了。

最初,我无法接受这个故事。因为它把人们心中的那份自私,那份无奈展露在阳光下,把那些每个人都有的阴暗角就这样事不关己地暴露出来,就好像火在烧一样,火辣辣地疼,

让我们觉得既羞愧又害怕,不敢面对,不敢直视自己心里的另一面。

可这是真实!真真切切!振保娶了现实,抛弃了理想。当他再见到娇蕊时,娇蕊感谢他教会了自己如何去爱,而振保呢?"振保想把他的完满的幸福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车司机座右突出的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该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制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 振保是个和现实妥协的人,他为自己制造一个表面幸福的世界,可是这是一个囚牢,他把自己困住了,他逃不出来,他砸东西,想把这个世界破坏,想把自己所造的这个世界给破坏,可是,第二天,他又亲自为自己戴上枷锁,就这样活着吧。是现实把他扭曲了吗?他有留英的背景,在厂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他是上层人士,他有选择权,可是在现实面前,他低头了,他选择了世人们认为他应该有的妻子,他选择了在自己的囚牢里就这样,戴着枷锁,一辈子。

无奈与自私是人的一部分,我不否认。既然是,就没必要去厌恶它,逃避它,它就像影子一样,与我们如影随行。到了某个时刻,它会变得很巨大,你没必要害怕,因为它始终就只是影子罢了,你有强有力的四肢,你有聪慧的头脑,何必去回避!正视它!我们要学的从来不是逃避这些负能量,我们要学会的是去平衡,去控制,钥匙一直在我们手中,枷锁可以随时打开!振保是我们每个人的影子,放他自由吧!打开枷锁!

初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初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醉花阴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类人,他们是父母眼中的孝顺孩子,是上司眼里的得力助手,是亲戚朋友眼中的好善乐施者,但是,当你认认真真去靠近他们时,你会发现他们“失真”了,这类人,往往很可悲,因为他们很少关注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而是硬生生的将自己变成完全符合社会规则的人!

文中男主角振保,出生寒微,出洋留学,之后回国,在一家纺织公司任职。留学期间,他接触过两个女人,一个是巴黎的妓女,一个是玫瑰。回忆中,关于妓女,振保记忆中都是厌恶的东西,如妓女身上的体味和憎恶难看的面容。至于玫瑰,那是他的初恋,玫瑰就读于英国一所学校,文中提到,英国学生是一种潇洒的默然,因此玫瑰是否真的爱他,振保看不出来。由于留学结束,振保急于回国,恋情就此结束,分别的那一晚,振保送玫瑰回家,分别的那一刻玫瑰仅仅的搂着振保,两人相拥而泣,张爱玲是这样描述的:“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怎样贴的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为此后来的振保认为玫瑰是爱他的,当玫瑰依偎着他,任他摆布时,振保认为玫瑰是正经人,他不能那样做,那一刻,他佩服自己的自制力,他是他自己的主人。就我看来,他并不爱玫瑰,玫瑰流泪让他觉得她是爱他的,他爱的其实是一种被爱着的感觉。可以认为他精神上喜欢被爱着的感觉,但是玫瑰的身体并不足唤醒他的欲望。因此可以说那并不是爱,或者说并非是深爱。只是一种彼此依偎,陪伴,消磨时光!

后来,振保回国,去上海一家纺织公司任职,由于没有住处,暂时借住在朋友王世洪家,见到了他的妻子娇蕊,是一位新加坡华侨,也在伦敦留学,还是学校的校花。第一次见面,振保便对她产生了性幻想。然后,在朋友王士洪出差后,他便开始和娇蕊调情,然后迅速发生关系。之后娇蕊发现他真的爱上了振保,果断打算和丈夫离婚,然后和振保在一起!那段时间振保很痛苦,这种痛苦反而让娇蕊感到很开心,她以为他是因为她而痛苦!然而这种痛苦是因为自虐,畸形,不道德的感情,他原本只想玩玩,他认为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他好不容易通过努力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地位,潜意识里他要求娶的是圣洁的妻,而不是热烈的情妇。娇蕊私下已经写信告知丈夫自己和振保发生的一切,当她把这件事告知振保,振保希望她等她丈夫回来后,告知他这只是她和他丈夫开的一个玩笑,为此他和娇蕊的恋情结束。

不久以后,通过相亲,他和一位大家闺秀烟鹂结婚了,因为这个女人符合他对妻子的定义,是一位正经的大

学生,但事实上,他并不爱她,尤其对她的身体没有兴趣,文中提到说起初振保还觉得她可爱,可是后来,连那一点点微妙的可爱也失去了。后来,他发现烟鹂和他家的裁缝有染,他便更加的厌恶,内心极度扭曲经常出去嫖娼,回家还动不动发脾气。多年以后,再次偶遇娇蕊,他却当场流泪了!她老了,但是连她的老他也嫉妒,不像他的妻子,结婚八年,还是那样,空洞,永远如此!

这就是男主角振保,他就是在不断的扭曲内心的过程中又回到正统的丈夫、父亲、儿子的本分开始继续生活!

读完之后,五味杂陈。可悲之一:这个世界总有一部分女人希望通过捷径获得优越的物质条件,就像文中的娇蕊,她凭着美貌嫁给王世洪过着富裕的生活,然而在情感上,他却满足不了她,因此婚内他还和孙先生以及后来借宿他家的振保发生关系。大部分的女人天生是感性的,遇到真爱,她们会选择不顾一切去争取,即便头破血流!而男人却不同,他爱的是他的羽毛,即他的社会地位,因此对于婚姻,他娶的很可能是利他者,而是否相爱倒是其次。这就必定造就悲剧!时至今日,虽然经济不断发展,物质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很多女人的思想依然还是停留在昨天,内心深处,依旧是觉得“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然而这个传统古老的观念却害了一大批人。作为女人,最愚蠢也是最可悲的地方,恰恰是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热播剧里面,安迪就曾说过:“在那些没有信心靠自己奋斗找到前途的人当中,你很难找到独立的精神和坚强的个性!这种代价便是你以后的生活处处迁就,渐渐的你甚至找不到原来的自己,这是何等的可悲。

可悲之二:不论是红玫瑰还是把白玫瑰,当情欲消失之后,都只能是蚊子血和饭粘子,渡边老头的《失乐园》里面,两个不该相爱的人(一个是有夫之妇一个是有妇之夫)为了永远在一起,尽然选择在爱欲至高点双双喝毒酒共赴黄泉。因为他们很清楚,爱是有保鲜期限的。这就是女人的可悲之处!对于爱的变质无能为力,所以才会有婚姻的七年之痒,当热情消耗殆尽,男人会开始厌倦,然后在外面不断找寻刺激,如果女人经济上依附男人,或者即便经济独立,由于种种牵绊女人也很难出离婚,所以马伊琍选择原谅文章!从这个角度看,做女人真的特别不容易!所以女人更应该不断努力,独立,自立。只有自己有能力爱自己,才是王道。

最后,也希望那些自私的男人能够摆正位置,虽然生物的构造让你们在两性中占据主动的攻势,虽然你们时时刻刻都能提枪上阵,但是但凡良知还在,就该约束自己!

备注: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看过这本书的,欢迎来撩!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有民国时期的年代感,也有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但是即使不懂,在读的过程中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真实的人性心理可以看得出现实的残酷,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触。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收录的是她所写的很多短篇小说,而《红玫瑰与白玫瑰》则是其中之一,只是以这一篇的名字命名,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大概是人们在爱情或婚姻中都有一种“得不到更为珍贵”的心理吧。

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情妇。他的事业,在那个年代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他的感情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全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和心中的红玫瑰娇蕊一番爱恨纠葛后分开了,而多年后再次相遇。面对时间涤荡过的娇蕊,他却会忍不住哭起来。初看时是错愕的,因为我沒想到振保竟会哭起来,后来每看到这里,都感到深沉的悲哀。以振保的性格来说,他会流泪已有点匪夷所思,而且还是在公共场所,所以看过这段描写后不难感受到他的伤感,也许,他对娇蕊还是有过一点点真心。

但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因此显得俗了;然而她到底学懂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

但振保和他的妻却始终没学会,也许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完全停留在旧世界里,她并不是以振保为一个有着某些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他,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只因为社会要求她爱丈夫而产生,而那个人不过碰巧是振保罢了,如果她嫁的是另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地“爱”他,就为了这点她的丈夫嫌恶她。而振保则是太会算计,他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拥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他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

锥心的痛苦,他沒有尝过,然而他也不曾得到真正的快乐,只有敢于付出和接受爱的人才能体会的快乐。在爱情里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懦夫,也因此他妒忌娇蕊,妒忌她受伤后居然还有爱的勇气。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没有真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公车上哭了起来,哭什么呢,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粘子的话,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木冷漠就在眼前的,讽刺的心酸。

或许,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永远在心口绽放。有首歌唱出了这种无奈:“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范文


学会爱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读《玫瑰与教育》有感


读《玫瑰与教育》有感

文/薛亚莉

《玫瑰与教育》一书是全国特级教师窦桂梅老师所写。此书分为四辑:第一辑:清淡与忧患,其中写了作者的教学反思、由孩子身上引发的对家庭教育的思考以及其中与朋友的交流、与《人民教育》的交流等。第二辑:在听说读写的背后,主要写了作者在语文教学的所做、所想。第三辑:日本的教育管窥,写了作者到日本参观的所见、所感,特别是她对于中国和日本教育的对比与不同有了很深的体会。第四辑: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写了作者的很多读后感。

走进窦老师的《玫瑰与教育》,我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她对教育事业的挚爱,对教育理想的追求。我最喜欢其中的《心中盛满阳光》,文中她提到了境由心生。她说:如果你把所处的环境看成是魔鬼,你就生活在地狱;如果你把周围的人群看成是天使,你就生活在天堂。如果你把所处的环境变化魔鬼,你就在制造地狱;如果你把周围地人群变成天使,你就在营造天堂。好花要有好心情赏,有好的心情才能欣赏到好的风光。你的内心如果是一团火,你就能释放出光和热。由此启迪我们教师面对教育上一些让人不满的现象,面对自己的专业成长过程中的困惑与压力,我们要从中寻找阳光、快乐的地方,紧贴地面行走,激情向上生长。退去浮华留下平实,踏实前进。

其次,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提及最多的词语就是读书二字。读书-思考-实践是这个时代的老师应当静下心来要做的一件事,这也是要成为一个有专业尊重的教师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要读书,作为教师更要读书,我理解学生读书贵在培养兴趣,所以只要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即可。教师多读专业书籍固然是应当的,但更应当多读一些名著、专著等,修身养性、净化心灵谈不上,但多多少少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培养我们的爱好。从窦老师的这本书中我理解,教师应当是要培养读书的习惯的。勤奋地阅读成就了窦老师的美丽和深刻。请看她是怎样看待阅读的:

读书,使精神高贵而丰富,亦使生命深刻而阔远;读书,让我在有限的从教时间内,实现自身的无限。

读书,是我心灵的振翅;读书,是我精神的呼吸。

读书虽不能改变人生的物象,但可以改变人生的气象。

外在的形貌基于遗传,是难于改变的,但人的精神却可因读书而蓬勃葱茏、气象万千。

读书是最高档的营养品、最名牌的抗衰老剂??一个人,只有在读书中才能体验生命的滋味。在读书中身体自然得到运动,大脑自然得到运转,心灵自然被酬劳。

反观我们自己的教学,很多时候在课堂我们反而失去了自己。作为语文老师,我们常常为自己语文课堂缺乏生动、灵性、激情、思想等等,而苦恼、烦忧、惭愧、自责。我想,唯有读书才能让自己长高。人,读书与不读书肯定是不同的,身为教师,读书与不读书,就更不一样了,这可以在我们的学生那里、我们的课堂教学上得到验证。

开卷有益,教师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个不断翻阅书籍,行走于学生中间以及文字之间的生命过程吧!就让我们开始自己的阅读吧,相信在阅读中,我们也一定会变得如一朵玫瑰一般美丽、优雅。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1200字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读玫瑰与教育有感


看《玫瑰与教育》有感

“我们萧萧的树叶都有声响回答那风和雨,你是谁呢,那样沉默着?我不过是一朵花。”是的,我只是一朵小花,带着一丝芬芳,和着风和雨,我却执着地孕育着,盛开着,以最大的努力回报春天。

吁了一口气,我合上了窦桂梅老师的教育随笔《玫瑰与教育》。

连日来的语文课让我烦躁不已,压在心头的闷气仿佛黑暗中的吸血蚊子挥之不去。教书,确实不那么轻松!面对刚从幼儿班上来的小屁孩儿,使尽了浑身解数的我如虚脱般躺在了床上。是啊,58个孩子 ,58种脾气,58样表现,我还没有做到应付自如。铃声响过之后站在教室门口目光严厉的扫视,换来的只是孩子们目中无人的谈笑风生;一次次课堂表扬的同时,换来的只是孩子们不到三分钟的安静;激烈的课堂讨论过后,响亮的拍掌声示意,换来的只是令自己紧锁眉头的等待。面对一年级的孩子,我感到了力不从心。

为什么活泼的孩子像脱疆了的小野马?为什么以往的教学方法失去了效果?为什么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如此大的差距?教一年级,让我有深深的挫败感。

忽然想起一个同事的话:一年级的孩子,不能用正常的思维去对待。细细琢磨他的话,觉得有几分道理。“正常的思维”不就是我们所想的吗,习惯了成人想法的我,好像与一年级的小朋友走得太远了。于是,越是想照着自己的想法,越是得不到方法,越是想实现自己的目标,越是迷失了方向,想想觉得可笑,可笑自己竟成了南辕北辙中的那个人。

“埋怨环境不好,是因为我们自己还不够好;埋怨别人狭隘,是因为我们自己不豁达;埋怨学生难教育,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方法太少。”在课堂上一直强调学生:来学校学的就是方法。以孩子心目中的权威自居的教师,忽然觉得自己的教育方法原来是那么的匮乏。

尽管教育不单单只是老师的事,尽管学生存在着个体的差异,尽管不是所有的课堂预设和生成都能成正比,尽管教学本身就是门遗憾的艺术,但,我同样知道,成长就是一点点的对细节的反思累积起来的高度,没有思考,就意味着枯槁,没有痛苦,就意味着死亡。

我希望让忙碌的自己不断与宁静的自我进行对话,让冲动的自己不断接受理智的自我批判,让实践的自己不断接受理论的自我省察。

夜深了,我翻开了窦桂梅老师的《玫瑰与教育》。

读《夜莺与玫瑰》有感


我读了《夜莺与玫瑰》这个故事后,十分感动,里面的夜莺实在上太感人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个年轻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女孩说,只要学生送她一枝玫瑰就答应与学生跳舞。这个场面被一只夜莺看到了。它决定帮帮这个学生。夜莺找到了玫瑰树,可玫瑰树因为冬天的风雪已无法长玫瑰了。只有用夜莺的胸扎进树的一根刺里并给树唱歌才能长出红玫瑰。夜莺想:拿死亡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可它又想: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于是夜莺飞向玫瑰树,用胸顶着刺唱了整整一夜。突然,一朵玫瑰长了出来。可树说,如果不再扎紧点,玫瑰花是不可能在天亮之前变红的。于是夜莺又扎紧了点,它的歌声也 越来越响了。玫瑰花的边上红了。可花芯还不够。树说,要让刺扎进心脏里。夜莺把玫瑰刺扎进了心脏里。一阵剧痛袭击了它的全身。最后玫瑰花变成了深红,花芯也红得像一块宝石。玫瑰花红了,可夜莺的歌声变弱了,最后倒在可草丛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就算是小鸟也有感情。这只夜莺为了学生的爱情,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读《走进玫瑰园》有感


读《走进玫瑰园》有感
读了《走进玫瑰园》这篇文章之后,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位母亲带着一对孪生小姐妹走进了玫瑰园。一个小姑娘说:“妈妈,这是个坏地方,这里的每朵花下面都有刺。”另一个小姑娘说:“妈妈,这是个好地方,这里每丛刺上都有花。”听了两个孩子的话,母亲陷入了沉思。从这篇文章里我知道了每一件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看一件事情不能只看他的一面,看着看着我便会想起了我以前经历过的那一件错事……
那是一个中午,妈妈从外面买来了炸臭豆腐。我一闻那浓浓的臭味就想吐。那味臭的足以和榴莲相媲美了。吃饭时,妈妈让我多吃几块臭豆腐,可我宁死也不肯吃,妈妈生气了,便假期一块臭豆腐硬塞进了我得嘴里,我迫不得已地吃了进去。鼻子里忍受着难闻的臭味,可出乎意料的是,这油炸臭豆腐吃起来竟是非常的香。我这不正和那两位小姑娘一样,都只看到事物的一面吗,而没有看到事物的全面吗?
所以,希望每个人都不要犯我和那两位小姑娘一样的错误,不能只看到事情的片面,而要把事情看全面。


读行走中的玫瑰有感


在《行走中的玫瑰》里,闾丘露薇放下了记者的姿态,没有报道新闻,没有评论时事,而是用她所收获的成长经历,以一颗朴素、敏锐、善感的心,分享着每个人都在思考的人生命题,如大学、情感、爱情、婚姻、选择、生存、困难、机会、自信、压力、变化、女人、品味、付出、快乐、学习、运气、缘分、做人、公平、名利、年轻、健康等等。

读到了闾丘露薇的《行走中的玫瑰》以后,深深为她的独立、理性和优秀所折服。

闾丘露薇--的电视记者,现供职于凤凰卫视。她曾因2003年在伊拉克战争时作为在巴格达地区的一名华人女记者进行现场报道,而获得中国观众极大关注,被誉为“战地玫瑰”。

《行走中的玫瑰》生动地展示了闾丘最真实的一面:平凡、朴实、沉稳、干练,低调而不张扬,敏锐而不尖刻,极具亲和力而没有丝毫名人架子,闾丘露薇的成长轨迹,也是每个年轻人的参照。通过这些文字,她在邀请读者和她一起思考,一起学习,逐渐获得和世界相处的能力,寻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

闾丘可以说是我的同龄人,对问题的看法观点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例如闾丘写到:很多时候,我的心会觉得很孤独。越是人多的时候,站在人群中,越是觉得自己看不清楚。我很有同感,不是自己不合群,而是对别人的热闹,总觉得自己是局外人,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我可以和一个两个朋友神聊,但超过三人,我便无话可说了,不知为何会这样。我审视自己多次,是不自信?还是没有共同的话题?似乎都不是,最后我总结为把说话的机会留给别人,做一个倾听者也很好。

闾丘说她思考最多的两个问题:我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我要一种怎样的生活?闾丘的理想是做一名优秀的记者,无论付出了多少艰辛和汗水,她终于就成为一名优秀的记者,她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真是一位智者,她生活在自己的聪明才智里。要一种怎样的生活?我每时每刻的都在问自己,很想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幻想着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去,重新打拼一番,将会是什么样子?想归想,一旦要打破现状,从零开始,又退缩了,有一大推的理由阻止自己行动,孩子怎么办?老人怎么办?自己的精力还行吗?毕竟不是小青年了,就这样一次次的幻想一次次的破灭,近段连想也不想了。既然选择了平淡,就这样孩子老人兼顾,自己就将就着过吧。真的有时候生活不是自己能左右的。

闾丘关于“机会”的观点我很赞同,她写到:我相信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如果争取到了机会,而没有做好准备或自己不具备那个能力,有机会并不是一件好事。是的,只有充分准备,把握住机会,放手一搏,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不然的话从此这条路就被堵死,很长时间翻不过身。

闾丘一再说自己不漂亮,其实女人的漂亮与长相关系不大。我有这么一句话送给爱读书学习的女人:有文化的女人越老越漂亮!

读三朵玫瑰有感


年青人从容的把花送出,女友也自然的收下,看完电影后就随手丢进路边的垃圾桶.一切显得自然不过.事实是越是来得容易的东西越不被人珍惜.所谓的追求浪漫,结果却是那样的苍白!

中年女人见到玫瑰花后,楞了一下后厉声问道:"多少钱?"中年男人谨慎地伸出一根手指头:"十块."女人咆哮了,男人丢下花灰头土脸的走了.女人在吃完饭后,把花插进干净的花瓶,露出了初恋般幸福的笑容.

生活的压力,让中年女人很现实的生活,表面上冷漠.然而,不经意间的挖掘,还是有颗追求浪漫的心.

老年人在经历风风雨雨后,似乎已经没有追求浪漫的人,生活显得平淡而无味.然而,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花重新触动老年妇人的心.

她把玫瑰花一瓣一瓣摘下来.做成香包挂在房中是要让那温馨时刻永存!

无论哪个年龄阶段都会向往浪漫,而见证它的其实就是那朵普通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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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著名教育家霍姆林斯基小时候住的地方离一家杂货铺不远。他看到人们用别的东西互相交换,他觉得有趣,就用一块石头去换糖,老板没有拒绝他。几十年过后,这位教育家对此事一直念念不忘。他很感激这为善良的老人。后来他当上了校长,在校园里种了许多花草。有一次,一个小姑娘摘了一朵玫瑰花,他没有生气,也没有训斥小姑娘。而是问她为什么要摘玫瑰花,当小姑娘告诉他是要送给生病的奶奶时,霍姆林斯基又摘了两朵玫瑰花送给小姑娘。一朵是奖励她小小年纪就有爱心,另一朵是奖给她妈妈养育了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当小姑娘得到两朵玫瑰时,她同样也得到了爱,一个知道爱别人的人是善良的,是有爱心的。

让我们学会爱,学会善待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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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高中爱上亦舒,自今已很多年岁。从前最爱在雨天,昏黄台灯下一遍一遍读《玫瑰的故事》。

自觉得玫瑰这种美了一辈子的女人少有。

从小自蜜罐中泡大,钱是足够的,从不知道穷为何物,没有遭受过白眼,没有遭受苦难。

开夜班车能够考全校第一,从来不用担心学习,和做不完的作业,凶神恶煞的老师,充满火气味的同学。

有完整的家庭,对了,她有一个英竣富有、有品、爱她如己的哥哥,这是多少女孩从小梦寐以求的?几乎所有女孩都期望有一个这样的哥哥。

爱的人自然也爱她,虽然离开过她,但是至少动心,而且在其后的十几年内都是看着玫瑰的照片,庄某人才能入睡。

爱她的人自然被折磨的迷失自我,抛妻弃子、爱上后母、爱上嫂子,各种各样的情形都是充分证明玫瑰女性魅力的好桥段。

最最要紧的,是她的美,美的让人震荡、让人悸动。穿衣服、玩文艺都是小菜。更为重要的是玫瑰到了30岁、40岁依旧是玫瑰,皮肤依旧是象牙色,甚至略微松弛都是令人惊艳的。

然而,放眼望去,美女中能够不花力气考第一的极少,在我们这一辈中拥有完整幸福家庭不是一件易事,爱你的人永远不背弃你,你爱的人永远挂念你,这在恋爱情事中极少见,因为时间的力量很强大,任何人都会被替代。

所以,必须承认《玫瑰的故事》是亦舒小说里最美丽的小说,因为玫瑰是一个不真实的梦,所有少女的就像一个美梦,所有男人的噩梦,他们将会被锁住一辈子,想锁住男人的心,这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办到的。但《玫瑰的故事》却能够揪住每一个亦舒迷的心。

观《玫瑰》有感


我是由于最近某次偶然的失眠,想起了凡高。记得是一如既往地合着眼,学习着某个安详的姿势,裹着生气萌动的夜,却迟迟不能入睡。像瘫痪,像昏迷,欲睡不能,欲醒不可,陷进墨黑的旋涡,我像挂在蛛网尾梢上的小蝇,想挣扎,反而愈陷愈深。
接着便想起凡高,旋涡状奇幻的夜空,垂泪的星斗。
他爱喝易致幻的精灵苦艾酒,再将生死爱恨欲罢不能的绝美流于笔端,包括那幅《玫瑰》。
驻足于华盛顿美术展馆,对着他的《玫瑰》,倾注大量的目光。那是苍白的玫瑰,被拘谨地插在花罐里,以颓败的姿态,疯一样地怒放、凋败。像花期的绝唱,像濒死的爱,憔悴几近崩溃的玫瑰,惨白惨淡,你怎可以如此残忍?惨不忍睹的美,貌似恬淡的美如此悲壮的张力。你,凡高。
《玫瑰》的背景涂的是淡淡轻轻的绿,仿佛穿透高淡的苍穹,抽了春意的魂;白玫瑰是主角,卷而精致的瓣,甚至还能嗅到盛大的芬芳,醉人而使人心痛的芬芳。玫瑰就这样支离破碎地保持着倾城却危险的姿态,谁的玫瑰?
白玫瑰,在你的家乡,偏偏是新娘婚礼的装饰,难道婚姻和死亡,都是花期?你深爱的风尘女子,成不了新娘,莫非,就引导死亡?你为她割下了耳朵,血淋淋的,就能丰润你单薄贫乏的生命?你信守诺言的伤痛,像玫瑰,苍白的玫瑰,鲜艳明媚和斑斓,是滞后于花期的,像灵润的背景,是福也是大师的奚落。
玫瑰是永久的符号。
画上一涂一抹油彩的软腻质感,感觉得到画笔的细致触感,还有迷惑人心的细密旋涡。梦无定格,技无定法,命无定数,你的玫瑰,如此脆弱,仿佛一缕微风,就香消玉殒,落败枝头,像你,就如此毅然辞世,留下一连串的叹惋。
一生也不明白,花半开时偏妍,只是竭尽全力地盛大开放,惊艳却瞬息;一生也不懂得,酣畅的并非烈酒,舒缓人心的,是温吞醇厚的米酒,寻长却可以持久。不过你就喜欢开满的凡高《玫瑰》玫瑰、丰厚的油彩吧?因人而异的。
也想起《小王子》里的玫瑰,爱成就唯一。玫瑰,有怎样的倾城的美?又有怎样神奇的魔力,滋生了七情六欲、五味人生?《荆棘鸟》里神父拉尔夫对梅吉的苦爱,便是恰如其言的玫瑰的灰烬。
末了还是睡着了,迟来的睡眠把梦也一股脑儿滤掉。
凡高,玫瑰,爱什么就死在什么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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