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莎士比亚文集读后感
如果你仔细阅读莎士比亚文集,我们就能发现莎士比亚文集当中基本都是按照一个想法运行的。
那就是莎士比亚塑造了一个悲剧时代的英雄形象,这些人通常都是雄心勃勃,满腔热情地投入生活,然而由于社会太过恶劣,最终这些人就面临了不可避免的失败。
现在21世纪,社会竞争的激烈程度,给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丝毫不逊色于莎士比亚时代的黑暗势力。然后面对的明争暗斗,激烈的利益纠纷,弱肉强食的阶级压迫,我们是否应该放弃梦想?
当然不是,梦想是一个人的动力,追求梦想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绝好方式。即使我们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即使我们每天都要忍受拥挤人群,可是我们永远不能够放弃梦想,我们应该执着梦想,并为这场长期并且勇敢地战斗。
篇二:读莎士比亚文集有感
当年读莎士比亚文集,做了一些笔记。其中有不少为人处世的警句,今天读来,仍觉得有所触一动。这真是:
酒色财气皆虚名,
仁义道德是真金。
天下奇文分东西,
世上箴言贯古今。
做人要公正,不要怕。
依靠帝王的颜色而生存的人是多么可怜啊!
天上的明星有时候也会成为陨星的。
丧失了真理和诚实,就等于和敌人一起击败了自己。
在争论中,正义和真理也不一定永远能得到公平的裁判。
在命运的颠沛中,最可以看出人们的气节。表面的勇敢和实际的威武,也正是这样在命运的风一浪一中区别出来。
赞美倘然从被赞美者自己的嘴里发出,是会减去赞美的价值的;从敌人嘴里发出的赞美,才是真正的光荣。
凡人天一性一脆弱,容易被肉一体上的需要所左右。
没有受过伤的人才会讥笑别人身上的创伤。
那些把嫉妒和邪恶作为营养的人,见了最好的人也敢去咬一口的。
制伏两条咬人的恶犬,最好的办法是请它们彼此相争,骄傲便是挑一拨它们搏斗的一根骨头。
这些高贵的天赋一旦使用不当,思想腐化,必然变成罪恶,其面貌比起原来的秀丽来更丑恶十倍。
太平景象最能带来一种危险,就是使人高枕无忧;所以适当的疑虑还是智者的明灯,是防患于未然的良药。
盲目的恐惧有明眼的理智领导,比之凭着盲目的理智毫无恐惧地横一冲一直一撞,更容易找到一个安全的立足点;倘能时时忧虑着最大的不幸,那么在较小的不幸来临的时候往往可以安之泰然。
意志是无限的,实行起来就有许多不可能;欲一望是无穷的,行为却必须受制于种种束缚。
国家事务中往往有一些秘密,是任何史乘所无法发现的。
在悲哀里度过的时间似乎是格外长的。
知足就是我们最大的财富啊!
篇三:莎士比亚文集读后感
莎士比亚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悲喜剧皆有,可以说他的戏剧包含一着十分深刻的含义。正如文艺复兴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艺术家一样,他的创作中充满了对人一性一的关怀,如诗人一样满怀激一情的对白、如哲人一样深邃的思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正是其中的代表。
悲剧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古希腊时代的剧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都是以悲剧扬名希腊。一部不朽的《俄底甫斯王》被后人研究了几千年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妙,哲学、心理学、宗教学、文学都从这部剧作中得到了启发。莎士比亚的悲剧又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一峰,他完全可以和古希腊多产的作家相媲美。这些作品就像甘泉一样不可干涸,总能让我们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意义。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一性一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有好一阵子没有读文学类的书籍,总感觉有哪儿不舒服,所以就去拜读了莎翁的四大悲剧。以前上高中的时候也从读过其中一些片段,或者从身边的人口中也曾耳闻大概,但是当自己亲自来读的时候,还是有另外的一番感受。
莎翁曾言: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决策犹豫症晚期的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的问题不在于他无法分清到底是该选择生存还是毁灭,而在于他思考这个问题的时间太长,长到错失了机会,长到最终只能以悲剧收场。这或许跟他长期接受的教育有关,他追求完美,希望在这个问题上找到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但是,事已至此,从他的父王被杀开始,他就注定了只能在生存和毁灭中选择一个,而且要在他做出选择并且付诸实践之后才能知道实际的效果,光空想是没有意义的。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奥赛罗最终会完全不听其妻子的辩解,一意孤行地掐死她呢?表面上看是该死的伊阿古从中挑拨离间导致了最终的悲剧,虽然我承认伊阿古设计的连环计真的非常阴险,但是我觉得奥赛罗本身也难逃一些责任。
我们尝试来理一下思路。为何奥赛罗会在伊阿古的暗示下断定其妻子不贞呢?甚至其妻子百般辩解都不听,我觉得其中一个理由是奥赛罗本身不自信。我们反过来推理,倘若奥赛罗足够自信,他就不会担心其妻子不贞,或者至少能够让他冷静地去询问妻子,因为他相信自己本身有足够的魅力吸引住妻子。那么,为何奥赛罗不自信呢?我觉得是因为他不被人爱(除了她的妻子)。首先,他是个异邦人,而且是黑人,长得还不帅,即使他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其实整个社会并不怎么认同他,从他只能偷偷地跟其妻子结婚便能看得出来。()
为什么不被人爱会导致不自信呢?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一对父母和他们的一个孩子,其中一种情况是父母说:去吧,孩子,勇敢地去探索未知吧,无论你成功还是失败,都没关系,因为我们是爱你的,不会因为你失败了就不爱你。而另一种情况则是:去吧,孩子,勇敢地探索未知吧,不过要是你失败了,我们就不会再爱你了,因为我们爱的是成功的你。你觉得在这两种情况下,那个孩子会表现得更自信?当然是前者!因为前者有无限的试错机会嘛。
回到奥赛罗的故事中来,本来就只有他的妻子一个人是真心爱他的,而偏偏这次让他怀疑正是他的妻子,所以他才容不得这唯一的心灵依靠轰然倒塌。推而广之,我们每个人都免不了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我们又当如何避免重蹈奥赛罗的覆辙呢?唯一的办法是让别人发自内心地爱我们,而不是爱帅气美貌的我们,不是爱功成名就的我们。这一类人,一开始是父母,家人,后来是至交,最后是自己的爱人,儿女。
李尔王的故事并没给我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相反,麦克白的故事却让我重新思考了以前一个一直没想好的问题。倘若当初女巫们并没有对麦克白说出那番话,他的结局会有所不同吗?我不知道,但是至少有避免悲剧的可能。我也不知道女巫们的预言到底是真的预言,还是通过自我预言式的暗示达到目的。我想探讨的是,倘若有个人告诉我说他能够预言我的未来,我到底选择让他告诉我还是不让他告诉我呢?假设让他告诉我,倘若我的未来是我所愿意得到的,我会不会像麦克白那般因此而更加肆无忌惮地不择手段呢?倘若我的未来是我所不愿意得到的,我会不会从此意志消沉或者采取报复性的行为呢?这么看来,还是不要让他告诉我的好,即使当我看不清前路的时候,我更愿意一边保持乐观的心态,一边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实际行动。
《围城》读后感2800字
前年,杨绛女士去世了,有书推荐她著作的《我们仨》,我第一时间拜读了,从此,了解了她与钱钟书,以及女儿钱媛之间的故事,书中就提到了钱钟书在困守沦陷的上海时创作的这本《围城》。我对《围城》的印象还只是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当时小,即使看了也不懂,但它实在是太有名了,特别是书中扉页写的那句“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仿佛成了至理名言,反复被人们引用着。上周又是因为听书,再次提到了这本书,我于是终于决定好好地来读读它。
在整个读书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的是,钱老先生不愧是大家,十分擅用比喻手法,往往要描写一个人或一个事物,他会用上一个、两个甚至三个比喻来加以说明,让人理解得更深层、更贴切,并且,有时所用的喻体还不尽相同,却都能更精彩地诠释作者的观点,每看一个比喻,理解便更深一分。他也充分让我见识到了他言语的犀利,他鄙视的人或物,会在他笔下被损得体无完肤,滑稽可笑,但又会让如今的我们看上去仍然感到是那么恰如其分,忍俊不禁的同时又大快人心。他毫无掩盖地揭露着当时社会的丑态,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做作与炎凉,陌生人之间、同事之间,情侣之间,以至于父母兄弟之间都深藏暗涌,即使一百年后的今天,也莫不过如此,所以,人心一直都没变,只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而已。
不过说老实话,本书让我感悟颇深的是作者的写法,他叙事的风格,他描写时多用比喻给予我的启示,他对人对事特有的敏感视角,他对社会对生活明智深刻的体会,以及格外不留情面的犀利的言语,但我确实对故事本身,特别是故事结尾有些……不能说是不懂,懂肯定是懂,只是不太理解,他讲的故事和围城有多大关系?就那样结尾了,又体现了什么呢?自觉感悟不深。
文中是以方鸿渐为主线,讲述了他从回国到两年后事业与感情上的风波。和现在一样,留学的人很多,但并不是每个镀过金的人都学有所成,方鸿渐就是这样一个拿父母钱混着游学的留学生,心比天高,却不学无术,父母钱花完了,又有准岳父支助,准岳父的钱花得差不多了,只能回国,为了交差,他不得已向人买假博士文凭蒙混过关,这成为他一直的软肋。在回国的船上,可能是因为还算英俊帅气,他被风流的鲍小姐引诱,曾一度放荡不羁,还引得同船的同学苏文纨苏小姐暗中生妒。苏小姐是名副其实的女博士生,但因为已过婚育年龄而有些愁嫁,此时遇到方鸿渐,她有意讨喜,以至于回上海后更是主动靠近,力求确立关系,而方鸿渐始终无法与她擦出火花,却又不愿委曲求全,与鲍小姐一夜情都可以,遇到需要负责任的情感却保守得很,也是令人冷笑。在第一次拜访苏小姐家宅时,他看上了苏的表妹唐晓芙,并且爱得茶饭不思,寝食难安,最后因与苏坦白心境,而被苏挑拨离间,两人不欢而散,一段恋情就此结束,我还以为作者在后面会安排一个不期而遇,让他们重修旧好,哪知却是再无相见之日。他回国后,拿着假文凭令准岳父觉得投资有回报,长了脸,即使自己的女儿未过门就死了,仍殷勤地为方鸿渐安排住处和工作,后因准岳母瞧出他的情事泛滥,又不愿向她倾诉,心生疑虑,以生活不检点为由将他扫地出门。在方鸿渐与苏小姐来往期间,认识了一位与苏小姐亲梅竹马的邻居赵辛楣,他年轻有为,但得不到孙小姐青睐,赵辛楣一直将方鸿渐视作情敌,多加责难,还特地举荐内地一家刚筹办的大学向方鸿渐发聘书,以试图支开他。当方向孙小姐坦白后,孙小姐情急之下嫁给了钱老笔下一个其貌不扬的迂腐诗人,赵辛楣便以为两人同病相怜,反而与方成了好友。赵为离开伤心之地,方正好失业,于是两人决定一起前往三闾大学就职。
本书的第二部分就是写他们在旅途中发生的事。同行有一位孙小姐,是赵辛楣同事的女儿,同样的被方鸿渐吸引,可以说是从一开始就处心积虑地,用赵辛楣的话说,就是千方百计地想和方鸿渐在一起。还有两位是校长的熟人,一个自私自利,怕吃亏,爱贪小便宜,一个带私货,囤药品,以求奇货可居,待价而沽。他们一行五人,从上海辗转来到三闾大学,历尽艰难困苦,几经波折,在劳累和困境中人性尽显。赵辛楣不由感慨:“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的,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那么想要看清一个人,就带他去旅游,在旅途中什么都能暴露无疑。他还提出“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哈哈,真是似曾相识,原来本书便是这个观点的出处啊!
他们到达学校后,人们明面上和和气气,实则暗中算计,连校长高松年都老谋深算,出尔反尔,到最后居然暴露出对同事老婆的不良居心,实在令人咋舌。书中就有一处挖苦道:“办行政的人有他们的社交方式。自己人之间,什么臭架子、坏脾气都行;笑容愈亲密,礼貌愈周到,彼此的猜忌或怨恨愈深。”赵辛楣因觉得汪太太有苏小姐的影子,而陷入其中,当他们的暧昧关系东窗事发后被迫当夜出走,方鸿渐自然在学校里再无法立足,孤立无援的境地,使他身心疲惫,只要有一点点慰藉,他便会立刻靠拢,此时,孙小姐就成了这一点点慰藉,成功地让方鸿渐半真半假地宣布要与她订婚。反正不讨厌,那么就将就吧!在这样孤立无援时,两人总比一人强,至少可以抱团取暖。婚后,两人无爱的状态多次让方鸿渐产生疑虑,是否是即使有爱的婚姻到日常琐碎里也会磨灭掉激情,转为平淡呢?那么自己的婚姻本就无爱,是不是也就无所谓平淡呢?但方鸿渐夫妇回上海前就已经从平淡转为争吵,回上海后,更是从争吵转变为针锋相对,恶语相向,口无遮拦,孙小姐由一位淑女活生生升级为泼妇。其实,就如赵辛楣所说,也许只是之前掩盖了本性,他一开始就看出孙小姐并不简单,随和是假,固执有主见是真,天真是假,精于算计是真。我就看出她在一得到手后,人就变了,而且变得迅速,变得无法阻挡。反正我是不喜欢这个角色的,虽然方鸿渐是没本事,那你当初为什么偏要千方百计地追求呢?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又为何咄咄逼人呢?不过说句公道话,最终他俩婚姻的不幸也有双方原生家庭的责任,大家都计较太多,算计太多,连父母都无法给晚辈真正的关爱与依靠,他们还是走向了支离破碎。
文章有一处,也很眼熟:“天下人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怀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从恋爱到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总有最好的一颗,最好的只有一颗,留着做希望,多少好?
《刀锋》读后感2800字
转推《毛姆式的人生指南》
《刀锋》虽然写于上个世纪的四十年代,背景主要在一战后的欧洲,但却是一本很容易读下去的小说,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毛姆通过几个人物传递出的价值观和生存之道,时至今日依然让人觉得有温度,像身边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人,像自己。
这是一个英国人眼里的“美国人在欧洲”。一个励精图治混进上流社交界,终其一生在饭局和趴体上打拼的古董商人艾略特;两个美国姑娘,一个精心打造品质生活之路的人生赢家伊莎贝尔;另一个被厄运击倒就此堕落死于非命的苏菲,一个从给画家当模特和情妇最后走上女画家之路的法国底层妇女苏珊,最后是那个身体力行探究生命意义,得道后大隐隐于市的男一号拉里。
小说的扉页的卷首语这样说: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我想每个人在咬紧牙关试图越过自己那把刀的刀锋时,目的总各不相同,作为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毛姆对每个人的努力都投去赞扬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赞扬中有些调笑,有的夹杂着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艾略特是在前半段占大篇幅的人物,一个聪明,和蔼,学识优长,又虚荣又势利眼的老头儿,用绳命去请客吃饭,一开始还觉得他当交际花是为了买卖古董,后来发现也不是,毛姆作为他的朋友总结说:
“这来于一种狂热的浪漫思想,这是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国公爵身上溅到当年跟随圣路易岛胜地区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他们在金锦原石峰亨利八世的祖先,跟这些人在一起,她觉得就像生活在天地广阔得应用古代一样,我想他翻阅戈沙年鉴时,看见一个姓氏接着一个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远的战争,史册上的攻城战和著名的决斗,外交上的诡诈和王侯们的私情,他的心就会热得跳起来,总而言之,这就是艾略特”
前段时间正好听《晓说》,讲到一战后的美国暴发户们都心系欧洲,觉得怎么也得娶个欧洲贵族寡妇才够有品味。更因为作者在前十几页的时候就给我们交了这个底,所以一本书下来艾略特再势力眼再交际花你也总是讨厌不起来他。老头后半辈子对自己的妹妹,侄女也相当慷慨,也算虚荣矫情得理直气壮,最后快不行了,还因为一个同样在欧洲混交际圈的美国贵妇请客吃饭没叫他而在床上生气,弥留之语竟然是一句愤怒的:老淫妇!
伊莎贝尔是艾略特的侄女,从一个活泼的微胖姑娘修炼成一个有生活品位的美妇人,老公殷勤且忠诚,膝下一双可爱的女儿,选择了一心爱她的格雷做老公,把她一心爱着的拉里留在心里。略去细枝末节,伊莎贝尔真是个完美的璧人。但人生总有细枝末节,伊莎贝尔深爱拉里,但由于拉里不愿过她期许的物质生活二人一拍两散,当她知道拉里要跟一个她认为品行堕落的苏菲结婚时,才初次体会到失去的妒火,伊莎贝尔没有辜负她的聪明,略施小计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击碎了苏菲开始新生活的信心,苏菲毅然抛下拉里就像抛开了最后一根命运丢来的救命稻草,若干年后苏菲被人割断了脖子抛尸海里。毛姆在无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戳穿了伊莎贝尔,而她的表现连恼羞成怒都算不上,只是理直气壮地说苏菲这种放荡的生活注定如此下场。
戳穿后有这么一段对白:
毛姆:亲爱的,我是一个很不道德的人,当我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尽管我不赞成他做的那些坏事,但是照样喜欢他,按说你不是个坏女人,而且风度翩翩,我知道你的美貌是两种因素的巧合:高超的审美眼光和不顾一切的决心,但不因此而影响我对你的欣赏。你只是缺少一样使人完全对你着迷的东西。
她微笑着等待
“温柔”
她唇边的笑意消失了,恶狠狠恨地看了我一眼。。。
伊莎贝尔是毛姆在《刀锋》里塑造的最好的人物,他的高超在于勾画出了一个普通人的残忍,因为恐惧,嫉妒,妄念,再加之自私或想象力的缺乏。普通人也会做出对他人残忍的事,甚至很多人懵懂地相信伤害了别人才能治愈自己。但就是这种轻率的伤害,可能让那个被伤害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感到痛苦和纠结,甚至有一些人会受困一辈子。所以对于伊莎贝尔,我深表理解但绝不认同。
最后说男一号拉里,相比之下这个人物的描写有点飘忽,他因为年轻时的一些经历,放弃了俗世生活,为追寻人生的终极意义,从美国到了欧洲,一边大量读书一边研究哲学,而后跑到煤矿挖煤,到船上当水手,遍游世界在印度大彻大悟,最后返回美国当了个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拉里的大多经历都来与拉里的讲述和作者的到道听途说,而拉里始终面带微笑,说话声音温柔悦耳,一路求索,无论锦衣玉食还是衣衫褴褛,总是气度非凡,虽也对人生迷茫,对人生的恶与不幸感到疑惑,但你几乎感觉不到他人生的窘迫和痛苦。我一度认为没有痛苦的人生十分不可信,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整部小说我都在找拉里的线索,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在想什么,因为基本看到书的四分之一,我发现拉里就代表人对于精神最高要求,他拒绝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拒绝了爱情和婚姻,说自己要干的就是“晃膀子”。晃膀子期间就是每天吃很少的东西,读大量的书,为读书学多门外语,到煤矿和船上做苦力。我也向往“晃膀子”,但舍得拿去交换的东西,实在没有。说到和异性的交往,他帮助过落魄的画家的模特兼情妇和她的女儿,他看中的美丽的灵魂,竟然是遭受命运打击,自甘堕落死于非命的苏菲,对于异性,他身上没有情欲的痕迹。如果说除了美丽心灵之外还有什么,那就是悲天悯人。前面说过这个人物很飘忽,原因可能就是他基本卸掉了沉重的肉身。
关于世界上为什么有恶的存在,拉里在彻悟后跟作者讲了自己的理解:
当绝对在这个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你就决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中国烧瓷的匠人能够把花瓶烧得象蛋壳一样薄,烧得造型那样优美,点缀上美丽的花饰,迷人的色彩,涂上粲然的光泽,但是,由于它的本质是瓷,他就没法改变它的脆弱性。如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会变成许多碎片。同样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既然得出某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结论,一个人就只能尽力而为。
拉里在印度如何大彻大悟我没怎么看懂,稍微检视了一下自己,因为从小受唯物主义的戕害,觉得生命无非是细胞分裂生长老化死去的过程,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对人生的精神意义不求甚解,但我依然仰视拉里这样的朝圣者,因为近几年发现越是有了些年纪,越是需要精神的力气,也愈发觉得唯心有道理,一切行为都受控于观念中,一切感受都随意念转变。大的唯物中充斥着无数的唯心,而唯心才主宰当下的每一个时刻。
但再高深的哲学和彻悟,最后都落到生活,拉里最后回答毛姆以后准备怎样时这样说:
“回美国,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说完这些,拉里就彻底遁入人群,留下我们这些表示景慕但断无可能步其后尘的人。
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正是因为我们都想越过心中的那把刀刃,这是不是就是生命的意义呢。
《源泉》读后感2800字
独立自由是我们的理想 ——《源泉》读后
今天刚读完安.兰德的《源泉》,想了好多,想说点什么,但没有理清头绪;晚上碰巧看了谢晋导演的《芙蓉镇》,又想了好多,我隐约感觉到两部作品中的内在关联性,更想说点什么,虽然还是没有理清头绪。
一、《源泉》的主要内容和启示
安.兰德(1905-1982)俄裔美国人,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小说家。她崇尚自我主义(不是通常理解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我理解是强调人类个体的独立自由)。她创作的《源泉》,是一部畅销小说,讲述一个建筑奇才洛克,不随波逐流,坚定坚持自己的建筑主张的故事。大致情节是:洛克因拒绝学校陈旧的传统的建筑教学,遭到开除;他来到纽约为著名但潦倒的设计师凯麦隆工作,虽然创作出了很多精彩作品,但不肯为客户更改自己的建筑设计,从而不为社会所接受,最终失业;与此同时,他的同学吉丁不但以优异成绩毕业,而且在纽约著名弗兰肯设计院工作,更重要是凭借阿谀奉承的本事,短短几年就达到事业巅峰,成为该设计院的合伙人。
洛克过去设计的一些作品,被小部分人欣赏,逐渐有了一些订单,在事业渐有起色时,却遭到建筑评论家拖黑的陷害,他建筑的神庙被攻击为对神灵的亵渎,被起诉并最终败诉,事业又陷入绝境;
后来,著名出版商华纳德出场,引洛克为知己,给了他很多订单,使得洛克的建筑事业风生水起。但同时,他的同学吉丁却由于没有独立的建筑学见解,走到了穷途末路。万般无奈下,求洛克以吉丁的名义设计科特兰德安居工程。洛克答应了这个无耻的请求,但有一个条件:任何人不得改动他的建设设计方案。等到洛克发现其建设涉及方案被改动得面目全非时,他炸毁了已经在建的科特兰德安居工程。华纳德使出浑身解数帮助宣传和营救洛克未果。洛克虽然被推上法庭,但他凭借自己出色的辩护,最终被判无罪。
小说分为四个部分:按照人物名字命名,分别是吉丁、拖黑、华纳德和洛克。我觉得吉丁、拖黑是作者鞭挞的对象;华纳德和洛克是歌颂的对象。主角绝对是洛克,配角吉丁前面的高歌猛进,衬托主角的落寞潦倒;后面一落千丈衬托主角的傲视独立;配角拖黑代表外来的干扰破坏势力,虽然邪恶而强大,但打击摧残不了主角洛克;配角华纳德代表外界的支持帮助力量,的确对主角的成长进步帮助不小,但起关键作用的,还是主角的精彩的自我辩护。
安.兰德这部长篇小说要表达什么主题呢?其实很明显,她借助主人公洛克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大段的慷慨陈词,正是作者要表达的主题。我录之如下:
……除了通过自己的头脑,人类无法生存。他赤手空拳的来到这个世界。大脑是他唯一的武器。……人最基本的需要就是独立。他的理性头脑在任何形式的强制之下都是无法发挥作用的。他不能被束缚、牺牲或屈服于任何理由。它在功能上和动机上都要求完全的独立……人类一直被教导说,赞同别人的意见是一种美德。但是创造者恰恰是那个唱反调的人;人类被教导说,随波追流是一种美德,但是,创造者正是那个逆水行舟的人;人类被教导说,团结一致是一种美德,但是,创造者恰恰就是那个卓然独立的人。
……选择不应该在自我牺牲和支配他人之间进行,而应该是选择独立还是依赖之间进行……人的能力因人而异,可基本原则是不变的:一个人的独立程度以及他对于工作那种原始的、发自内心的热爱,决定着他作为一个工作者的才能和作为一个人的价值所在。独立是人类衡量美德和价值的唯一尺度……
我想,这就是《源泉》这部小说带给我的启示。我们必须做一个独立的人,自由的人,独立思考,自由思想,不受任何外界束缚和压迫。个人的应当有人身的自由、言论的自由、信仰的自由、决策的自由。
二、《芙蓉镇》的主要内容和启示
电影《芙蓉镇》根据古华的同名小说改编,谢晋执导。故事讲述:60年代初,湘西芙蓉镇上少妇胡玉音同丈夫摆米豆腐摊,起早贪黑,和气生财,日子渐渐红火。凭借自己的辛勤劳动盖起了新瓦房。但在“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却惨遭欺凌,先是被划为新富农,他们摆豆腐摊的权利被剥夺;辛勤劳动果实——新屋也被查封。丈夫被逼自杀,胡玉音每天和右派分子秦书田一起扫大街。虽然他们逐渐相爱了,组织却不允许他们结婚,他们自由恋爱、结婚的权利被剥夺;不但不允许结婚,还要秦书田在门上贴上“两个狗男女,一对黑夫妻”,他们的尊严被践踏;这还不够,还要判处男方十年徒刑,女方三年徒刑,他们的人身自由被进一步剥夺。秦书田对胡玉音说,要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最后,“运动”的年代结束,秦书田和胡玉音得到彻底平反,他们开办了胡记米豆腐店,直起腰杆开始了新生活。而运动中的风云人物村支书王秋赦则敲着破锣疯疯癫癫地喊着“运动了!”。
秒懂百科上评价:影片对中国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后期近20年的历史,做了严肃的回忆和深刻的反思。谢晋在片中,把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平静与混乱,真实与虚假编成绝妙的织体。平和、精致、干净,暗地里又涌着股浓烈的激情,气韵非凡,浑然天成。影片中,人性在运动的历史长河中淬炼,被放大、被捆绑、被考验,纯的愈发纯净,浊的愈发浑浊。
我感受到的是,人都活在时代里,人要有尊严的生活,不但个体需要独立自由的思想,还需要独立自由的时代大背景。因为人不可能跳出那个时代。时代是一股洪流,裹挟着人们往前走,不往前走,就被淹没溺水而死。在四清、文化大革命等运动中,所有人是谈不上独立自由的,《芙蓉镇》里的胡玉音、秦书田等具有独立自由思想的明白人逃脱不了悲剧的命运;不具有独立自由思想的王秋赦们就更不用说了。
三、由此想到的……
梁启超曰: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胡适说:……欧洲有了十八九世纪的独立自由精神(原文是个人主义,怕误解,遂改为独立自由精神),造出了无数爱自由过于面包、爱真理过于生命的特立独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曲《歌唱祖国》里有“我们勤劳,我们勇敢, 独立自由是我们的理想; 我们战胜了多少苦难, 才得到今天的解放! ”
是的,独立自由是我们的理想。实现这个理想,我们不但强调个人独立自由的重要,也强调社会自由的重要。个人的独立自由,体现为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体现为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体现为对个人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尊重。社会自由体现社会的包容性,社会可以让不同政见不同观点的人生活在一起,社会可以让不同党派的人来担任重要的职务,社会允许有不同的声音。
我们个人的独立自由素养必须日进一日的修炼;我们社会独立自由局面来自不易,必须爱护珍惜,胜过自己的生命。
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包括《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
这四部悲剧是以故事主角的名字命名的,分别讲述了四个主要人物的悲剧人生。
哈姆雷特,发现身为前国王的父亲死亡的真相是其叔父所毒害,想要为父报仇,却阴差阳错误杀了心爱之人的父亲,导致心爱之人自杀,不得不和心爱之人的兄弟决斗而死。
奥赛罗,身为将军却因当时种族限制而地位卑微,爱上了贵族元老家的女儿,经历波折后还是结婚了。但是因为有人嫉妒挑拨离间,奥赛罗误以为自己妻子不贞洁,掐死了自己妻子,在发现事情真相后羞愧自杀。
李尔王,身为国王听信了两个女儿的甜言蜜语给她们分配了自己所有的土地,却把不善言辞但真心待他的小女儿远嫁。后来被自己两个女儿嫌弃赶入荒野流浪,小女儿前来营救却被杀死,李尔也悲痛欲绝身亡。
麦克白,作为将军在得胜归来的途中被女巫预言可以当国王,于是谋害了现任国王自立为王。为了不被人发现谋害国王同时巩固自身地位而犯下一宗宗杀人血案,最终其妻子不堪良心重负精神失常,麦克白也被前国王儿子率军击败。
每一个故事都透露出了不同的人性。
哈姆雷特,踌躇不前,听了已经亡故父亲的鬼魂讲述死亡真相后,没有计划如何报仇,而是把父亲死亡的场景以戏剧形式再现给杀人凶手,导致凶手下定决心设计杀害他。
奥赛罗,被嫉妒的火花点燃心胸,发现给妻子的定情信物手绢在别人手中时,又听取了小人的流言误以为自己妻子出轨,不探寻事情真相,愤怒上头,犯下大错。
李尔王,自信自大,根据女儿们爱自己的程度对她们进行土地分配,把自己所有的权利让出。导致自己居无定所,流浪荒野,最终惨死。
麦克白,被预言和野心所蛊惑,听信了女巫预言,想当国王的野心日益膨胀,欲望和理智在内心交割,最终还是设计杀死国王,走上了末路。
莎翁的故事跌宕起伏,就算你知道故事的结局你也会被人物的个性和故事的转折而吸引。
莎士比亚读后感范文一
前段时间,读完《莎士比亚全集》(一),感受颇深。
以前因为两个原因不去读此书:一是因为它是戏剧,而我不太爱读戏剧,二是因为,莎士比亚被认为是语言大师,其作品肯定语言深奥,读起来费神。
然而,读完此书,我发现我错了,也许英文原版的读起来有些艰难,但译文却是简单易懂,情节交错,语言优美,有时让人捧腹,尤其是读喜剧时。
这么好的作品我到了三十岁才开始读,感觉太晚了,值得庆幸的是,我现在读了,在我的人生中我品味了这本巨作的精神,犹如倾听了莎士比亚的内心世界一般,他是一个思想如此丰富的人!
莎士比亚于世界文学史中,足以笼罩一世,凌越千古,卓然为词坛之宗匠,诗人之冠冕者,其唯希腊之荷马,意大利之但丁,英之莎士比亚,德之歌德乎。此四子者,各于其不同之时代及环境中,发为不朽之歌声。然荷马史诗中之英雄,既与吾人之现实生活相去甚远,但丁之天堂地狱,复与近代思想诸多抵牾,歌德去吾人较近,彼实为近代精神卓越的代表,然以超脱时空限制一点而论,则莎士比亚之成就远在此三子之上。
莎士比亚剧本中的语言,诵读起来如春风拂面,夏风送爽,秋风去愁,东风醒脑。贵族阶层人生思想栩栩如生,每次吃饭或独自一人时,总喜欢打开书,边吃边看,仿佛自己走进那个时代,而又独自坐在一边,欣赏他们语言间不时迸发出来的智慧。
《莎士比亚》读后感范文二
莎士比亚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文学家,英国曾经有一句话宁可不要一百个印度,也不能没有莎士比亚。甚至有人说:在英国,有两本书是必读的,一本是《圣经》,另一本是《莎士比亚故事集》。可见莎士比亚在英国人心中的地位有多高。
莎士比亚1564年出生于英国的斯特拉福镇的一个富裕的家庭,他从小就酷爱戏剧,想当演员,但遭到了父亲的反对。由于父亲是镇长,所以莎士比亚在文法学校免费学习。可惜,父亲不久被撤掉一切政治职位,莎士比亚被迫辍学从商。由于莎士比亚曾经上过文法学校,所以有着很好的文学基础。但创作道路并不平稳, 32岁那年,他钟爱的幼子哈姆雷特夭折,在《亨利六世》上演后,又遭到了大学才子派格林的讽刺,他企图削落莎士比亚的斗志,但莎士比亚没有就此放弃,他坚强地挺了过来,仍然坚持创作。为了激励自己,他在《麦克白》中写下了这样一句话: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表达了自己百折不饶、乐观处世的心态。看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我现在的生活非常优越,可以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一遇到困难,却总易退缩,甚至放弃。记得在学游泳的时候,天天重复同一个动作,我嫌麻烦并且怕吃水。一天,老师规定我不停顿地游一个来回,在我即将到达终点的时候,不小心吃了一口水,就停了下来。原来可以坚持一下游上一个来回,但就是因为我吃了一口水,再一次退缩了。想想莎士比亚吧,这点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被迫辍学,痛失幼子,作品受到讽刺,这些打击几乎都是致命的,但莎士比亚仍然坚持不懈,写下了影响几代人的巨着,创作了上百部作品,其中就包括着名的悲剧三部曲和喜剧三部曲。
读了这本书,使我想到了另一位也同样具备了百折不饶精神的伟人:诺贝尔,他被称为炸药之父,他发明的黄色炸药为人类的武器史与工业史做出了空前的贡献。但他在发明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是冒着生命危险,甚至在一次试验中把自己的弟弟炸死了,但他还是强忍着悲痛,继续进行试验。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和无数次的失败,诺贝尔终于发明出了黄色炸药。现在,世界上最高级的奖项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用于表彰具备百折不饶精神的、在各个领域做出贡献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的脑海里又一次回荡着乐圣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莎士比亚》,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成大事者都要有一种百折不饶的精神,绝不向困难低头。《莎士比亚》,它为我的人生加油!
《非暴力沟通》读后感2800字
爱自己,从好好和他人说话开始
01
最近常常因为女儿吃早饭磨蹭的事情生气……女儿还嘀咕,怎么又生气了?有时候把自己气得要死,别人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们发怒、生气,是因为自己的某种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语言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根源在于人们忽视彼此的感受与需要,而将冲突归咎于对方——至少大部分暴力的根源都是如此。使用暴力的人是因为他们内心的宁静遭到了破坏,所以才会用暴力的方式维护或寻求心灵的和平。
哈佛幸福课认为,我们的幸福不仅取决于个人取得的成就,还取决于和周围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没有人是孤岛,我们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息息相关。学习沟通技巧,是帮助我们既表达自己,又关心他人,最终学会照顾好自己的需要和情绪,学会爱自己。一切的事情落脚点是为了自己上,也才更有学习和做出改变的积极性。
02
使用非暴力沟通时,可以从表达自己或倾听他人开始。非暴力沟通有四个要素:观察、感受、需要、请求。
观察,是仔细观察正在发生的事情,并清楚地说出观察结果,不评论不比较。不带评论的观察是人类智力的最高形式。描述应当是一次性的或者是有具体的数字。避免用含糊的词语,比如“经常”、“很少”。如果语言带有评论,词不达意,容易造成误会。我和女儿沟通吃饭问题的时候,只要简明地说,你今天的饭还没有吃完。而不是说,你最近都不好好吃饭。
03
感受是非暴力沟通的第二个要素。通过表达内心的想法,使沟通更为顺畅。在表达感受时,示弱有助于解决冲突。
听到不中听的话时,我们有四种选择:
第一种是认为自己犯了错。例如,有人气愤地说:“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自私的人!”这时,我们可能会自责:“哦,我没有考虑别人的感受”。
第二种是指责对方。
第三种是了解我们的感受和需要。
第四种是用心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这时,我们也许就会想“他伤心可能是因为他需要体贴和支持”
选择哪种感受,取决于我们处在成长的哪个阶段。
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1)“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2)“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3)“生活的主人”——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也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如果别人感到不安,我们可以认真地倾听,但无须责备自己。我们帮助他人,是出于爱,是自由而快乐的行为,而不是出于恐惧、内疚或惭愧。
04
他人的言行和我们的感受有关,但这并不是我们感受的起因。感受根源于我们自身的需要——非暴力沟通的第三个要素。
感受源于需求,所以我们要探究自己内心的真实需要。说明需求的时候,正面积极并且具体,避免抽象概括。如果我们的意思含糊不清,别人就难以了解我们到底想要什么。当对方给予反馈,表达我们的感激。如果对方不愿反馈,倾听他的感受和需要。
05
请求就是我们告诉别人,我们希望他们做什么。我们避免使用抽象的语言,而借助具体的描述,来提出请求。
请求不当时,别人会把请求当作命令。
请求与命令区别在于:无法满足我们的愿望时,我们是否尊重他们的感受和需要最能体现我们提出的是请求还是命令。女儿不想吃早饭的时候,我如果说:“以后不给你买冰淇淋了”这是威胁,没有尊重她的感受,不是请求。
提问前先提及我们的感受和需要,将鼓励人们主动表达自己。例如,如果我们想问别人“你说的是什么事”,我们可以说:“我有些困惑。我想知道你是指哪件事。告诉我好吗?”一旦别人通过我们的语气意识到我们是在体会,而非下结论,他们一般就不会产生反感。如果人们怀疑我们的诚意,那么,我们就需要好好审视自己的动机。也许,我们只是在机械地运用非暴力沟通,而忘记其目的。
在一些情形中,对方也许需要一些时间来了解我们提出的是请求而非命令。
有时,我们认为自己受到了指责,实际上,那些话是他人表达需要和请求的方式。如果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不会认为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伤害。只要我们专注于他人的感受和需要,所有的批评、攻击、辱骂或嘲讽就会消失。
06
当别人遭遇痛苦时,我们常常急于提建议,安慰或表达我们的态度和感受,实际上倾听更有效。倾听意味着全心全意地体会他人的信息——这为他人充分表达痛苦创造了条件。有一句佛教格言恰如其分地描述了这种能力:“不要急着做什么,站在那里。”
在一个生气的人面前,永远不要用“不过”“可是”“但是”之类的词语。
如果一个人觉得别人已经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他就会变得轻松。这时,我们也会感到放松。另一个更为明显的标志是,他停止了谈话。如果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还有话要说,就不妨问一句:“你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我们痛苦得无法倾听他人时,我们需要(1)体会自己的感受和需要(2)大声地提出请求(3)换一个环境。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我们生气的原因在于我们的想法——对他人的评判和指责。我以为是女儿不吃早饭这件事让我生气,而真实的原因是,女儿不好好吃饭,我担心她的健康,我需要安全感。女儿不吃饭,是刺激,不是原因。
希望他人因为内疚发生改变,就是将刺激和原因混为一谈。而且,如果我们以苛刻的态度对人对己,我们的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
假定我们约了个人,时间到了,她却没来。如果彼此的关系处于比较微妙的时期,我们可能会忧心忡忡。如果我们看重的是诚实守信,我们也许会觉得不耐烦。反之,如果我们想休息一会儿,我们可能就不会介意她来晚了。因此,同一件事情,不同的需要导致不同的感受。
一旦意识到自己的需要——不论是友谊、诚信还是休息,我们就可以更加体贴自己。我们可能会有强烈的情绪,但不再生气。可是,如果意识不到自己尚未满足的需要,一心考虑别人的过错,我们难免就会生气。
通过不断的实践,我们学会有意识地用“我生气是因为我需要……”来取代“我生气是因为他们……”练习把每一个指责都转化为尚未满足的需要。可以把节奏放慢些,在说话前先想一想,有时,我们甚至停下来,什么也不说。
表达愤怒的四个步骤是:(1)停下来,除了呼吸,什么都别做;(2)想一想是什么想法使我们生气了;(3)体会自己的需要;(4)表达感受和尚未满足的需要。有时,在第3步和第4步之间,我们需要先倾听他人。
非暴力沟通认为,如果一个人做的事情会伤害到自己或他人,那是因为他不够成熟。为此,他需要得到帮助。但是,非暴力沟通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他人来迎合我们。我们希望人们的改变和行动是出于对生命的爱。一旦人们相信我们看重彼此的感情,并能兼顾双方的需要,那么,他们也就会相信我们所表达的愿望是请求而非命令。
要做到书中讲的这些并不容易,工作中、生活中总会遇到不好沟通,或者我们不愿付出耐心沟通的人。我们可以先从爱的人身上练习。我自己就是先从亲子沟通开始。实在做不来不必勉强自己。毕竟,我们的改变是出于对生命的爱,而不是出于羞愧或内疚这些具有负面影响的心理。
《西游记》读后感2800字
关于孙悟空的战斗力:
孙悟空大闹天宫那阵子,十万天兵也拿不住他,天上那帮神仙全都拿他没辙,可到了取经路上,孙悟空就几乎就没正儿八经打赢几个妖怪,是天上的天兵太弱还是地上的妖怪太强?
然而,天上的星宿奎木狼下凡为妖变成黄袍怪时,孙悟空却打不过他。那当初闹天宫那会,为什么不派奎木狼来捉孙悟空?难道这些天上神仙以及坐骑到了凡间法力会有大幅度加成?可是十万天兵去抓孙悟空时,也是去过花果山的,也没把孙悟空逮住。
孙悟空有时候会拔猴毛变出很多孙悟空一起打架,有时候却似是忘了这技能,直接就输了,技能都没释放。假设这招技能有冷却时间,但观音还曾给了他三根猴毛,也没见他在关键时刻使用啊。满打满算,就看到他用过一次,就是把狮驼岭处的金翅大鹏的阴阳瓶瓶底钻了个洞。其他时候也遇到了那么多次搞不定的事,怎么也不见用一用?
关于佛道之争的说法:
看书过程中看到好多读者的评论,很多评论都是讲道家佛家之争的。这佛道之争,作者真的有这个意思吗?在读书的过程中,完全没有看出来佛家或者道家有什么争斗的地方啊,总觉得是那些读者自己乱想的。当然,也可能是在某些过度解读西游记的书籍中看到的一些奇怪观点,硬是也拿来解读一番。
还有很多读者说什么团队性格之类的,这种就更是乱扯了,要是真有这么个团队,公司早就倒闭了。取经无非是镀金而已,就是指定了他们,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而且诸天神佛都打点好了,就是让这四个人走走流程而已,关卡的难度也都是预设的,也都配备好了解决方案,孙悟空能找到就找到,找不到也会有人来告诉他去哪里找谁。
关于下雨:
泾河龙王因为打赌不想认输,不按玉帝的旨意下雨,最终被砍了脑袋。孙悟空和红孩儿打架时,让四海龙王下雨灭红孩儿的火,四海龙王像不要钱似的下了老多的雨,却也一定责任也没有。如果说是因为孙悟空让下雨,玉帝就不追责任,后面有一个国家接连大旱三年,孙悟空让龙王下雨,龙王死活不敢下雨。也许这里是因为玉帝旨意不让下,那个国家的国王得罪了玉帝,玉帝生气,就不让给这个国家降雨。难道说玉帝不吱声时,雨可以随意下或不下,但只要玉帝开了口,就必须按玉帝的意思办?
然而,像鹿力大仙这种妖怪,向上发送一个符咒号令,符咒号令竟然能直达玉帝,从而让玉帝降旨派遣雷公电母降雨。天上的神仙,尤其是玉帝,竟然会听从凡间妖怪的号令,这可是妖怪的号令啊。
关于如来佛祖:
对于佛祖,大概是我想吐槽最多的一个人物。
白毛老鼠精(托塔李天王的义女)一事中,讲了哪吒的历史,哪吒三岁时犯了大错惹怒了一个龙王,李靖就要杀哪吒平息龙王的怒火,哪吒割肉剔骨自杀。后来被佛祖重铸身体,哪吒法力大涨,去找李靖报仇,佛祖却给李靖一个塔用于镇压哪吒。这都是什么事啊?难道哪吒不该复仇吗?一个三岁的小孩,撑死也不懂几个大道理,虽然惹了大祸,子不教,父之过,惹出了大祸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是李靖教导无方的责任。再说,三岁小孩遇到危险灾难时,就应该是父母站出来保护他,然而这李靖不仅不保护他,还要杀了他。虎毒还不食子呢,李靖这种废物,简直就是人渣啊,佛祖竟然还保护这种人渣。
还是这一事中,在天上时,李靖想要打孙悟空,因为李靖认为孙悟空在污蔑他,然而李靖的刀却被哪吒举剑拦住了,因为哪吒知道李靖确实有个义女在凡间,哪吒这一举动完全是不想让李靖得罪孙悟空更深。对于李靖,书中写道,“今日因闲在家,未曾托着那塔,恐哪吒有报仇之意,吓了个大惊失色。却即回手,向塔座上取了黄金宝塔,托在手间问哪吒道,‘孩儿,你以剑架住我刀,有何话说?’”,看到这里,能想像出来李靖是个什么嘴脸了吗?佛祖竟然保护这种人。
佛祖在书中表现的,可以说是很小心眼的。金蝉子作为他的二弟子,只因上课时打了个盹,就要修行十世,再历尽万苦去取经,才能重回灵山,这可比我们上学时挂科重修要严重的多啊,简直就是直接让退学,并且再考十次高考,才能再进大学。
中间有个地方,说是唐僧生病病了几天,书中说是因为金蝉子曾经脚踩了一粒米,这里就更显得佛祖有问题了。既然那西天灵山是佛家圣地,那地上是不是应该该永远一尘不染没有有任何杂物,既然有了杂物,那就是打扫卫生的人的问题,怎么没见惩罚?另外,那粒米又是谁扔到地上的,比起踩到米,扔米是不是更加严重?为何不罚?
以往听到佛家讲究普渡众生,但在这本书中似乎没有看到有这种说法。佛祖在讲经时,看到一只蝎子在那儿听,佛祖就用手推了他一把,结果就是那个蝎子蜇了如来一下。讲经应该就是传道授业吧,竟然连一只苍蝇蝎子蚂蚁都不让听。难道不应该说,既然能出现在那里听经,就是有缘吗?佛教的大boss心眼都这么小,怎么能说服凡人信奉你啊?
四人已经到了灵山后,跟着灵山两个尊者去领取经书,那两个尊者竟然还问他们要好处,意思就是,不给点小费钱财就不让领经书,更难以接受的是,佛祖对此心知肚明,还解释的一套一套的。想那唐僧四人,取经路上不管任何时候,帮了别人多大的忙,都分文不取,只会收受一些食物和衣物,其中不乏要送给四人千金的人,他们如果肯收的话,早就成富翁了。然而到了西天,竟然会被要小费钱财。试想一下,如果他们收受了钱财,那到西天时,佛祖会不会说他们贪财,给佛教抹黑,然后更加不肯给经书?
佛祖让观音去东土大唐找人去西天取经,并给了三个紧箍咒,但观音却只把其中一个用在了唐僧身上,另两个自己昧了下来,等后续用另两个收服了两个看家护院的妖怪,这算不算是挪用公款,或者说是以公谋私?
佛祖最初设定了取经一事,说是南瞻部洲(东土大唐就位于南瞻部洲)如何如何险恶人民如何如何不忠不义。唐僧四人途经数洲到达西天灵山后,佛祖又把这些话重述了一番,但此时我已经几乎阅读完整本书了,结合十万八千里的取经路上的经历,明显看出来佛祖就是瞎扯啊。唐僧离开大唐国土之前都没遇到一个妖怪,非要说的话,也只遇到孙悟空,还将其收服成为一大干将。后来才开始有妖怪的,路上遇到的凡人大多也都是很乐于帮助四人的,不仅提供食物,还提供子房住。倒是在接近灵山时分,却被寇员外的那个妻子污蔑,玉兔也是在离灵山不远处要抓唐僧。这可是在灵山脚下啊,就在佛祖的眼皮子底下,佛祖老是说自己无尚法力,竟然连自己卧榻之侧都清理不干净。有句古话怎么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完全没法往下联想了。
最后,关于唐僧的尸体:
唐僧从西天要返回时,要坐一个无底的船,唐僧害怕,不敢坐,孙悟空推了他一下,他就掉到水里,然后被别人拉了上来,唐僧埋怨了几句,再往前走时,看到水里有一个死尸,孙猪沙以及那个撑船四个人都恭喜唐僧。书中解释说是从此就脱了凡胎,得了正果,算是成佛或者是半佛了吧。看到这里,就想了电影《致命魔术》,电影里有个移形换位的魔术,每次都会复制出来一个一模一样拥有相同思想记忆的人,然后将本体丢到水中淹死。看书看到这里,竟然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神秘的海底世界始终都是吸引着人类去摸索的处所。海底毕竟有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自然界的力量无穷无尽,创造出千姿百态的地理世界,孕育出多姿多彩的人类世界。然而,人类的力量也不甘落后,人们凭借着千奇百怪的思维和林林总总的想法,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幻想来描绘、改造、创新着我们生存的世界。在这个探索的过程之中,的自然是欧洲“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了。他以他丰富、渊博的地理、生物、物理、数学等科学知识,对自己生活的社会环境的无限感慨和对海洋世界的无限喜爱与憧憬以及他无限宽广的想象力和无人能及的前瞻性,在《海底两万里》中给我们刻画了一个个形象生动、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和一个奇幻无比、璀璨夺目、不为人知的海洋世界。
1866年的“怪兽”事件引起各地居民的舆论,一个“庞然大物”的出现给海上的航船造成巨大的威胁。于是,合众国政府派“林肯”号远征队一探究竟。巴黎自然科学博物馆教授阿隆纳斯先生应邀带着仆人康塞尔共同前往。在船上他们结识了一位优秀的鱼枪手——尼德·兰。
小说从开头就设下悬念,引起读者的兴趣。而康塞尔、尼德·兰以及主人公阿隆纳斯教授究竟是怎样的人呢?那个“庞然大物”到底是什么呢?一大串疑问充满了我的脑袋。
“林肯”号在漂泊了好久之后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怪兽”,他们对它进行攻击,明显没用。他们很快意识到它并不是一个生物而是一个潜水艇。而且,它不是一般的潜水艇,它体形巨大、外壳坚硬、行动迅速,根本无法破坏它。“林肯”号最终还是没能敌过它,所以沉没了。而当阿隆纳斯教授绝望的在海中挣扎的时候,他忠心耿耿的仆人跟着他跳下水并保护着他。就在两人都快精疲力竭之时,尼德·兰救了他们。
不久,他们便发现他们呆在那个巨大潜水艇的甲板上,他们顺利被神秘人们救了,但事情好像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他们似乎被囚禁了。
但尼摩船长挺尊重阿隆纳斯教授,他对他们很友善,只是他始终像一个谜一样困扰着他们。他们跟着“鹦鹉螺”号将近十个月,环游海底两万里,从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到南北两极海洋。他们领略了美妙绝伦的海底生物世界;见识了各种各样的鱼类、贝类、藻类和珊瑚类;也穿越了红海,见到沉默的王国;他们在海中旅行、散步、打猎。一切是那么美好、真实,作者的描写细腻生动、引人入胜,仿佛我们也跟随着他的脚步进行了一次海底旅行。原来,海底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美丽事物,看来我们还得勇敢地继续探寻。
收留他们的尼摩船长是一个神秘莫测的人,但从与他的谈话中阿隆纳斯至少发现他是一个很有钱、很有威信的人。
他以自己个人的力量创造出这艘坚硬无比、功能齐全还带有大量奇珍异宝的“鹦鹉螺”号。他的智慧令人佩服,但他到底是什么人呢?好像没人知道!
他一心逃避人世,远离他嘴里丑陋的人们,他甘心在海中漂泊,过着平静又充实的日子。但它并不冷血,他会为他不幸死去的船员落泪,会将他埋在宁静、安逸的海底坟墓;会出手救助阿隆纳斯一行人;会严肃的对待每一个决定;会镇定的面对每一次危机;会给穷苦的人们送黄金;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伤心、会惆怅。凡尔纳笔下的勇敢、执着的尼摩船长也不过是一个有笑有泪、会伤心、会愤怒、会报复的平凡人。
虽然作者并未多说,但尼摩船长的仇恨事出有因。只是不安定的世界,无情的战乱使他痛心疾首。他会逃避但他也会报复,他不屑那些载满财富的船只,但他会同情那些贫苦的弱者。也许,在他的眼里,有些丑陋的事件伤他太深,以致他深陷仇恨之中而无法自拔。这些也体现出作者反对战争,渴望和平的美好愿望。
然而,时常与他打交道的阿隆纳斯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学者,一个教授或者说是科学家。他有自己的作品,有着好多好多知识。他在船上并不枯燥,因为他在研究。研究那些书籍,研究那些海洋深处人们不曾领略的风景和生物。我们或许也太缺少这种精神了。
他身边忠心耿耿的康塞尔着实是个善良的好人。他不顾一切地跳下水去救自己的主人,他想也不想就答应陪主人经历一趟极可能丢掉性命的旅程;他喜欢将所有的东西分类,因为他是个“分类学家”;他会在南极冰层“鹦鹉螺”号被困的时候,无私地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主人而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总是一副对什么都不以为然的样子,因为他很镇定,他对他的主人有着无限的信任。我觉得他是这部小说中最可爱的人,也许凡尔纳是将几乎所有人性的优点都放在了这个不起眼的人身上了,然后让人们觉得慰藉,原来世界上还是有这样可爱的人的。
他的朋友的性格却与他形成强烈的对比,尼德·兰脾气暴躁、冲动、缺乏冷静。他喜欢捕杀鱼类却并不喜欢屠杀;他一次又一次地想要逃离“鹦鹉螺”号只因为他想家了。多么坚强的外表下都有脆弱的一面。但他并不自私,他先是救了奄奄一息的阿隆纳斯和康塞尔,后又和康塞尔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阿隆纳斯,他也是一个坚强、真实、无私、勇敢的人。
作者在描写这些人物时,或正面描写,通过语言、动作、神态和外貌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或侧面描写,通过他们对某事物的反应、感受来体现他们的性格。总之,作者笔下的人物形象真实、生动,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中令人叹为观止的还有那些惟妙惟肖的“海底美景图”。凡尔纳笔下珍奇各异的珊瑚、贝壳、海藻、鱼类都让人吃惊。可想而知在他的头脑中该有多少有关海洋的知识啊!他的每一次海洋探险都会为我们多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知识。
还有海底沉浸的王国、船只,揭示着人们不曾证实的世界的真实存在。那些都是世人不曾目睹的。还有死火山,沧海桑田,世事变幻,就连那炙热的火山也抵挡不了那海水的冲击,最终也只能甘心认输。还有雪白冰冷的南北极海洋,那是无人登陆的地方,是最纯洁、最宁静的世界。
当然,小说中还有一些打动人心的高尚品德,这些应当算是凡尔纳留给我们的礼物了吧!
冷酷、极端的船长会将大批的黄金送给荒岛上的落后人民,会出手救那个还没到采珠时节就冒险下水采珠的贫苦人,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珍珠送给他。这是他人性中的善良光辉,他同情弱者,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选择帮助他们。
忠诚、老实的康塞尔会在主人落水后毫不犹豫地跟着跳进大海去救他,这是多么伟大啊!
冲动、冷漠的鱼枪手尼德·兰也在阿隆纳斯和康塞尔一起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阿隆纳斯,他们无私奉献,更称得上是舍己为人。而我们所需要做的不过是多为别人想一点儿。
在南极,“鹦鹉螺”号被冰层夹住,所有人都献出自己的力量去凿冰。而在船上的空气已十分浑浊,凿冰的人却可以呼吸新鲜空气时,没有一个人会因私欲而延长呼吸氧气的时间。这可以说是一种纪律性,一种团队精神,更是崇高的自觉性、奉献性。正是有这种众人一心抵抗灾难的决心,他们最终成功脱险了。
总之,看完了这部小说,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那些可爱的人们,美丽的海底世界,功能强大的“鹦鹉螺”号以及丰富的专业知识都让我印象深刻。而最令我钦佩的当然还是作者凡尔纳了。在19世纪初,工业极其落后的年代,他竟能创作出如此巨大的“鹦鹉螺”号,真让人佩服。
一句话,我们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
4月的一天,在图书馆又看到了《平凡的世界》,不禁又想起它曾经给我的温暖。4月,美好的季节,不冷不热,微风吹动的时候,书页自觉翻起一串串记忆。
在上个世纪的黄土高原上飘着一首赞美青春和生命的歌,有关那一代人的苦难,在永恒的歌声里娓娓道来在上个世纪的中国,很穷,没钱,没吃,没穿,人们的日子过得紧巴巴,惨戚戚。在落后的农村,人们连吃白面都是一种奢侈,穿得补丁满身,不用说,那时的读书对农民家庭更是一件尤为困难。
我们的主人公孙少平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进入了县里的学校读高中,贫穷的他度过了三年的艰苦的读书生涯。他在学校穿已经破得不能再补的衣,吃丙等菜,同时遭受同学们异样的眼光。他也像其他年轻人有自己一颗强大的自尊心,也在渴望与同龄人过可以吃饱的 日子,可,生活从一开始就不公平。
他家里一个80多岁的老奶奶,年迈的父母,姐姐嫁了一个不务正业的男人,小妹妹还在读书,在他们那个村里,他家是最穷的。
就是在这样一个烂包的家庭中,他还是热爱读书,并且利用所有可能的机会,来寻找所有课读的书籍来读,毫无疑问,读书不仅给他带来了快乐,还使他的内心不断强大。无论是在饥饿时常陪伴的学校。还是在黄原只有三面墙的破窑里,又或是在铜城黑黢黢的煤矿里,他的身边从不缺乏书,这就是真正爱读书的人。他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知道人这一生不能庸庸碌碌的度过,要奋斗,要无悔自己的一生。
他现实生活中的冬妮亚就是可爱的晓霞,可就是他这生活中唯一的阳光到后来也消失了,他美好的爱情失去了,辛苦的煤矿却没有停止,但他还是撑过来了。他的身上有许多我们的影子,因为他曾和我们一样年轻,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他可以选择悄无声息地当一个农民,可他没有,他选择飞翔。在遥远的地方,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任何条件,可他却决心独自一人闯荡世界。
这是何等伟大的勇气和毅力啊!当巨大的石块无情地压弯他的脊梁,当乌黑的煤渣一天天重复铺满他的全身,当最爱的人与他生离死别,他都没有想过放弃,想过回头,他永远相信自己,相信未来。他曾自信地说,他不惧怕苦难,苦难只会把他锻炼成一个更加独立和强大的人。
我觉得他就像高尔基笔下的海燕,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能自己独立地为父母打造三口像样的窑洞,让自家人在全村人抬起头。简单淳朴的愿望,就是他生活不断努力地动力。
我们呢,从小到大那么多的梦想,有哪一个是我们一直坚持并实现呢?我们往往会边走边遗忘,生活的富足,有时真的会让我们忽视精神的重要。
《跑步,该怎么跑?》读后感2800字
《追风》——尼可拉斯·罗曼诺夫博士 约翰·罗伯逊《跑步,该怎么跑?》笔记
人类一直憧憬天空,其实追风的感觉一样,很舒服!——题记
跑步是一向不跑的。但后来发现跑步反而是最要求场地,同伴的,于是离开各种各样的球场,开始在楼下小区,一圈一圈悠悠地跑着,感觉特别舒服。兴致来时像回到了追风前面的时代,真好!
跑步的书,第一次看,也跟着看了一下视频,总归比胡乱撒野,来得正经,且将一些笔记摘录,慢慢尝试终会有所得。
一、领先的特征:
领先者的特征:跑步时要一直调整你的身体。步伐要轻、要快、要柔。仔细听你的脚步声,而且有意使那声音逐渐变小。当你的脚一接触到地面,就要马上去感觉后大腿肌群快速的收缩。控制你的呼吸,表情不动声色,不要有多余的动作,保存你的能量。最重要的,要享受跑步。
二、姿势跑步法的的理念
姿势跑步法”的基础理念在于:精确掌握关键姿势,其他的姿势就会随着它一个一个结合起来。
用最少的肌群来跑步,把无法帮助身体前进的多余动作减到最少,好的跑者可以以最小的冲击、最少的力气,轻松地从重力中获取速度。轻巧地从路面上轻盈掠过。
在跑步的机械力学中,所有的动作可以说都是从向前落下开始的,接着快速转换支撑腿。
简言之,优秀的跑步技术是一门放开身体自由落下的艺术。出现速度最快的时间点就是身体快要往下倒时。抬脚踝的目的是提供向前的势能,要跌倒的瞬间,抬起的一侧腿在防护机制作用下,自然向下,完成支撑点转换。发力点始终是朝臀部抬起脚踝。
三、姿势跑步法的动作要领
1.让全身的肌肉保持放松。
2.不管是支撑还是落下,从脚踝开始使你的身体保持整体挺直前倾.
3.肩膀、臀部和脚踝保持在同一直线。
4.腿始终要弯曲,支撑脚在跖球部形成支撑点,使身体呈S形。
5.双脚转换支撑点的速度要快。
6.在转换支撑点时,利用后大腿肌直接把脚踝从地面朝臀部拉起,此时脚踝与支撑脚成“4”形。但只要脚掌一离开地面就要让后大腿肌群停止出力。
7.尽量减短支撑时间。
8.脚掌支撑在地面时尽量不用力,保持放松与轻巧。
9.不要用脚掌或脚尖蹬地,只是向上抬。
10.脚掌每一次的着地点要落在通过臀部与膝盖的直线之下。
11.当脚掌一落地,立即开始把支撑脚的脚踝从地面朝臀部向上拉起。
12.加速时不要加大步伐,或是刻意加大动作的幅度(包括手和腿),它们是加速的结果,而非原因。
13.不要让你的膝盖和大腿前后摆动得太远。
14.不要让脚踝前后摆动,它们只是上下移动而已。
15.抬起脚踝之后,使大腿和膝盖保持放松。
16.不要太过在意跨步与落下,只是抬脚。
17.你的双腿并非依靠任何其他的肌肉活动,而是随着自身的重量,受重力、肌肉收缩力与动力的作用自由落下。
18.脚踝始终保持放松的状态,不用刻意内缩或伸直。
19. 尽量减少两脚腾空的时间。不要刻意驱动身体前进。
落下的动作:(1)你要做的只是放松肌肉,然后尽量保持身体的平衡,不要左摇右摆,再让它自然向前落下。(2)起脚落下时,另一只脚要从支撑位置移至抬起位置,然后两脚轮替。(3)那就是稍稍提高身体,然后让脚部顺着身体移动。最后这个动作,是身体提高,不是弹起。它只是利用肌肉伸缩力带动身体的位置,让它几乎不着痕迹地远离地面。
当你体会跑步感觉的技巧越来越熟练,你就会对关键感受越来越敏锐,像是肌肉的柔软度、加快步频时的轻松感和整体动作的流畅性。在锻炼的过程中最明显的感受信号在胸部的位置,你会开始把它当作是一个加速踏板:你发现加快速度唯一要做的就是从太阳神经丛(solar plexus)发力向前推,增加你前倾的角度,那你自然而然就能跑得更快。若把胸膛拉回来,你的行动速度就会自动变慢。
步频是跑步时双腿转换支撑点的频率,它是好的跑步技术的精髓。转换支撑点时,我们开始自由落下,然后让重力带动我们前进。支撑点转换得越快,重力的干扰就会越少,我们也就跑得越快。就是这么简单。
高步频不需要肌肉用很大的力气。相反地,你应该尽量在跑步过程中避免肌肉用力与紧绷。专注运用肌肉的伸缩力,将脚抬离地面即可,这当中唯一要耗费的力气就是阻止脚和地面的碰触机会,并全力注意加快步频与身体落下前进速度之间的协调,这样你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跑得更快更远,直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
一切从把脚移开地面开始,然后身体向前自由落下,接着在几乎没有抬高身体的情况下,开始跑。就像你在前一章所练习的动作一样,把你的脚掌直接从地面朝身体拉起,然后顺着重力放下,开始向前移动。在放下的一瞬间,同时把另一条支撑腿从地面尽可能快速地拉起。随着这些动作地不断重复,你将完美地向前跑去。
躯干本身不用做任何事,但底下的双脚交替的频率越来越快时,你就会感觉到躯干在加速。身体两个部位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就是你在寻找的感觉:身体躯干部位通过重力不断加速,而双腿部位只是加快转换支撑点的频率。
上半身不自觉地弯腰的纠正:“姿势跑步法”中所提出前倾的概念是指整个身体,而非只有上半身。
跑步只是把支撑点从一条腿转换到另一条腿而已,就这么简单。有一瞬间,你的一条腿以“关键跑步姿势”支撑在地面上,下一刻的支撑点已经转换到另一条腿上。所以你唯一的目标是尽可能加快“关键跑步姿势”在两条腿间的转换速度。跑步动作即在两腿交替中产生。
跑者只要把支撑脚从地面朝骨盆下方抬起,跑步动作就开始了。让腿抬起来的力量完全来自后大腿肌群(hamstring)。后大腿肌群会开始释放支撑腿的压力,并定位好小腿和脚掌要朝臀部哪个方向移动。交换支撑点时,只要去想把支撑脚从地面抬起
四、姿势跑步法的自我检验
从跑步动作中要判别出“关键跑步姿势”,有三种鉴定方法:平衡、势能(potential energy)和弹力。
当你跑的时候,你可以一再地迅速检查下面的清单,直到它变成像是你再也忘不了的祈祷文为止。
检验“关键跑步姿势”:够放松吗?保持平衡了吗?是否以跖球部着地?着地点刚好在身体下方吗?膝盖在一直保持弯曲吗?
(2)检验自由落下:肌肉是否有紧绷感?身体有哪个部位形成制动效应了?身体是否打直前倾?
(3)检查脚掌拉起:是否拉起脚掌而非整条腿?脚掌是否一落地就立即拉起?是垂直向上朝臀部拉起吗?当你越来越熟悉这些像祈祷文般的原则之后,你可以把它们缩减成三个节拍:姿势—落下—拉起(pose-fall-pull),姿势—落下—拉起。顺着这些原则上路起跑时,你会发现自己开始把注意力放在跑步的动作本身,而不再是跑步的结果上。你不再去想你跑了多远或多快,或是你跑得有多累,而逐渐让自己单纯沉浸在跑步的本质中。
其中真的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包括膝关节必须保持弯曲、身体持续往前落下、以跖球部着地、尽快抬起脚、躯干在过程中保持稳定不晃动、把注意力放在高步频上等。
检视躯干是否在平静状态最简单的方式之一,就是跑步时两手交握成拳,向前平伸至与肩同高,如果注意到你的手往左或往右偏得很严重,就代表你的腿用力推蹬了。同样地,你可以将两手放在背后,这时你会对臀部和腿部的动作特别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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