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读后感800字
23h2m 关于创造者和二手货的故事,很久以前就存在了。 给五星,是我这个二手货能给创造者的 唯一致敬。
安·兰德所想要表述的“自我”,以及在中文里被等同的“利己主义”,在我看来,和近来很火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自我”和“独立”很像,但那是一种对我而言难以用精准的文字定位的感觉。如果你和我一样泪点低,那种感觉就像是在看书中一些情节时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闭上眼睛,心里的沙子就能被那种感觉产生的力量冲刷掉。当然,更矫情一点的说法可以是:心里的沙子会变成珍珠,在后来的日子里渐烁光彩=。=
《源泉》这本书,采用的是金字塔式自下而上的叙述方式,就连人的类型也是一样的,这一点从目录中就可以看出来了:大多数人都是peter Keating;少数人能达到Toohey的级别;生来就不是二手货的Wynand,最后还是要为每一份三分球的报纸出卖自己的灵魂,不是每一个人的灵魂都会被需要的,更别说还有一些没有灵魂的躯壳了;而Roark,第一个直立行走的智人,第一个征服火种的人,第一个仰望星空思考存在的人,他们从来都是不能用比例来形容的存在,适用于金字塔尖的形容词,应该是“第一个”,而他们创造的动力源泉,是“自我”。
接近尾声时的Toohey与Roark各自的独白,是安·兰德对于她所理解的“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具体阐述,也可以理解为“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我想,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毅力坚持看到后面,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看到最后,更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反正我是没看懂。所以啊,我想,这是一本每隔五年就应该再看一遍的书,也不知道我能看懂的时候,是多少岁了。不过忽然有点懂身为兰德粉丝的Uber创始人,为什么在中国市场被收购了......
创造从来都是少数的存在,科研也是,自媒体也是。很多人都活成了peter的样子,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有些心疼Catherine,那些花儿活生生地在等待peter的时光里,变成了集体主义的肥料。
不要相信最后好莱坞式的结局,事实常常最后是 “哔——”。不信你就也炸栋楼试试。
鞠躬,感谢那些第一次带给我们新感受的所有人。
今天,我读了雷锋叔叔在1961年5月20日写的一篇日记。这篇日记并没有惊心动魄的场面,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情节,直出直人地写了雷锋叔叔三次学理发的经过。但是它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弦,启发我沉思:雷锋叔叔一而再、再而三地战胜困难,终于学会了理发,到底是什么力量支持他这样做呢?
雷锋叔叔为了方便战友,决心学理发。他刚接到理发工具的时候,不懂技术,心里有些不安,怎么办?他就请教毛主席著作。毛主席说: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雷锋叔叔听了毛主席的话,虚心向理发师请教,学会了基本操作方法,就给战友理发,但是理得还不够理想。雷锋叔叔丝毫没有灰心,又向毛主席著作求教。毛主席说:任何新生事物的成长都是要经过艰难曲折的。在社会主义事业中,要想不经过艰难曲折,不付出极大努力,总是一帆风顺,容易得到成功,这种想法,只是幻想。读了这些话,雷锋叔叔鼓足了勇气,中午不休息,一次,二次,三次,反复练习,终于克服了困难,学会了理发。
一滴水可以反映出太阳的光辉。通过这件小事,同样可以看到雷锋叔叔的一生.他做了千百件平凡的事情,但是在这些平凡的事情上,闪烁着的是毛泽东思想的光辉。
在社会主义事业的各个岗位上,不断涌现出大批雷锋式的青年,他们勤勤恳恳努力工作,终于迈进了英雄的行列。他们的成长过程有所不同,但是推动他们成长起来的力量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光辉的毛泽东思想。雷锋叔叔把毛主席的著作比作粮食,比作武器,比作方向盘,是千真万确的。
毛主席的书,是革命的书;毛主席的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要成为雷锋叔叔那样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者,就必须像雷锋叔叔那样,认真地学习毛主席著作,按照毛主席所揭示的真理去实践,取得前进的力量.否则是不行的.雷锋叔叔的成长过程就说明了这一点。
雷锋叔叔的这篇日记,给了我重要的启示:毛主席的话,是推动我们前进的力量的源泉。我一定要把毛主席的思想学到手,接好革命的班!
《围城》读后感2800字
前年,杨绛女士去世了,有书推荐她著作的《我们仨》,我第一时间拜读了,从此,了解了她与钱钟书,以及女儿钱媛之间的故事,书中就提到了钱钟书在困守沦陷的上海时创作的这本《围城》。我对《围城》的印象还只是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当时小,即使看了也不懂,但它实在是太有名了,特别是书中扉页写的那句“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仿佛成了至理名言,反复被人们引用着。上周又是因为听书,再次提到了这本书,我于是终于决定好好地来读读它。
在整个读书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的是,钱老先生不愧是大家,十分擅用比喻手法,往往要描写一个人或一个事物,他会用上一个、两个甚至三个比喻来加以说明,让人理解得更深层、更贴切,并且,有时所用的喻体还不尽相同,却都能更精彩地诠释作者的观点,每看一个比喻,理解便更深一分。他也充分让我见识到了他言语的犀利,他鄙视的人或物,会在他笔下被损得体无完肤,滑稽可笑,但又会让如今的我们看上去仍然感到是那么恰如其分,忍俊不禁的同时又大快人心。他毫无掩盖地揭露着当时社会的丑态,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做作与炎凉,陌生人之间、同事之间,情侣之间,以至于父母兄弟之间都深藏暗涌,即使一百年后的今天,也莫不过如此,所以,人心一直都没变,只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而已。
不过说老实话,本书让我感悟颇深的是作者的写法,他叙事的风格,他描写时多用比喻给予我的启示,他对人对事特有的敏感视角,他对社会对生活明智深刻的体会,以及格外不留情面的犀利的言语,但我确实对故事本身,特别是故事结尾有些……不能说是不懂,懂肯定是懂,只是不太理解,他讲的故事和围城有多大关系?就那样结尾了,又体现了什么呢?自觉感悟不深。
文中是以方鸿渐为主线,讲述了他从回国到两年后事业与感情上的风波。和现在一样,留学的人很多,但并不是每个镀过金的人都学有所成,方鸿渐就是这样一个拿父母钱混着游学的留学生,心比天高,却不学无术,父母钱花完了,又有准岳父支助,准岳父的钱花得差不多了,只能回国,为了交差,他不得已向人买假博士文凭蒙混过关,这成为他一直的软肋。在回国的船上,可能是因为还算英俊帅气,他被风流的鲍小姐引诱,曾一度放荡不羁,还引得同船的同学苏文纨苏小姐暗中生妒。苏小姐是名副其实的女博士生,但因为已过婚育年龄而有些愁嫁,此时遇到方鸿渐,她有意讨喜,以至于回上海后更是主动靠近,力求确立关系,而方鸿渐始终无法与她擦出火花,却又不愿委曲求全,与鲍小姐一夜情都可以,遇到需要负责任的情感却保守得很,也是令人冷笑。在第一次拜访苏小姐家宅时,他看上了苏的表妹唐晓芙,并且爱得茶饭不思,寝食难安,最后因与苏坦白心境,而被苏挑拨离间,两人不欢而散,一段恋情就此结束,我还以为作者在后面会安排一个不期而遇,让他们重修旧好,哪知却是再无相见之日。他回国后,拿着假文凭令准岳父觉得投资有回报,长了脸,即使自己的女儿未过门就死了,仍殷勤地为方鸿渐安排住处和工作,后因准岳母瞧出他的情事泛滥,又不愿向她倾诉,心生疑虑,以生活不检点为由将他扫地出门。在方鸿渐与苏小姐来往期间,认识了一位与苏小姐亲梅竹马的邻居赵辛楣,他年轻有为,但得不到孙小姐青睐,赵辛楣一直将方鸿渐视作情敌,多加责难,还特地举荐内地一家刚筹办的大学向方鸿渐发聘书,以试图支开他。当方向孙小姐坦白后,孙小姐情急之下嫁给了钱老笔下一个其貌不扬的迂腐诗人,赵辛楣便以为两人同病相怜,反而与方成了好友。赵为离开伤心之地,方正好失业,于是两人决定一起前往三闾大学就职。
本书的第二部分就是写他们在旅途中发生的事。同行有一位孙小姐,是赵辛楣同事的女儿,同样的被方鸿渐吸引,可以说是从一开始就处心积虑地,用赵辛楣的话说,就是千方百计地想和方鸿渐在一起。还有两位是校长的熟人,一个自私自利,怕吃亏,爱贪小便宜,一个带私货,囤药品,以求奇货可居,待价而沽。他们一行五人,从上海辗转来到三闾大学,历尽艰难困苦,几经波折,在劳累和困境中人性尽显。赵辛楣不由感慨:“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的,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那么想要看清一个人,就带他去旅游,在旅途中什么都能暴露无疑。他还提出“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哈哈,真是似曾相识,原来本书便是这个观点的出处啊!
他们到达学校后,人们明面上和和气气,实则暗中算计,连校长高松年都老谋深算,出尔反尔,到最后居然暴露出对同事老婆的不良居心,实在令人咋舌。书中就有一处挖苦道:“办行政的人有他们的社交方式。自己人之间,什么臭架子、坏脾气都行;笑容愈亲密,礼貌愈周到,彼此的猜忌或怨恨愈深。”赵辛楣因觉得汪太太有苏小姐的影子,而陷入其中,当他们的暧昧关系东窗事发后被迫当夜出走,方鸿渐自然在学校里再无法立足,孤立无援的境地,使他身心疲惫,只要有一点点慰藉,他便会立刻靠拢,此时,孙小姐就成了这一点点慰藉,成功地让方鸿渐半真半假地宣布要与她订婚。反正不讨厌,那么就将就吧!在这样孤立无援时,两人总比一人强,至少可以抱团取暖。婚后,两人无爱的状态多次让方鸿渐产生疑虑,是否是即使有爱的婚姻到日常琐碎里也会磨灭掉激情,转为平淡呢?那么自己的婚姻本就无爱,是不是也就无所谓平淡呢?但方鸿渐夫妇回上海前就已经从平淡转为争吵,回上海后,更是从争吵转变为针锋相对,恶语相向,口无遮拦,孙小姐由一位淑女活生生升级为泼妇。其实,就如赵辛楣所说,也许只是之前掩盖了本性,他一开始就看出孙小姐并不简单,随和是假,固执有主见是真,天真是假,精于算计是真。我就看出她在一得到手后,人就变了,而且变得迅速,变得无法阻挡。反正我是不喜欢这个角色的,虽然方鸿渐是没本事,那你当初为什么偏要千方百计地追求呢?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又为何咄咄逼人呢?不过说句公道话,最终他俩婚姻的不幸也有双方原生家庭的责任,大家都计较太多,算计太多,连父母都无法给晚辈真正的关爱与依靠,他们还是走向了支离破碎。
文章有一处,也很眼熟:“天下人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怀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从恋爱到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总有最好的一颗,最好的只有一颗,留着做希望,多少好?
《刀锋》读后感2800字
转推《毛姆式的人生指南》
《刀锋》虽然写于上个世纪的四十年代,背景主要在一战后的欧洲,但却是一本很容易读下去的小说,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毛姆通过几个人物传递出的价值观和生存之道,时至今日依然让人觉得有温度,像身边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人,像自己。
这是一个英国人眼里的“美国人在欧洲”。一个励精图治混进上流社交界,终其一生在饭局和趴体上打拼的古董商人艾略特;两个美国姑娘,一个精心打造品质生活之路的人生赢家伊莎贝尔;另一个被厄运击倒就此堕落死于非命的苏菲,一个从给画家当模特和情妇最后走上女画家之路的法国底层妇女苏珊,最后是那个身体力行探究生命意义,得道后大隐隐于市的男一号拉里。
小说的扉页的卷首语这样说: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我想每个人在咬紧牙关试图越过自己那把刀的刀锋时,目的总各不相同,作为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毛姆对每个人的努力都投去赞扬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赞扬中有些调笑,有的夹杂着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艾略特是在前半段占大篇幅的人物,一个聪明,和蔼,学识优长,又虚荣又势利眼的老头儿,用绳命去请客吃饭,一开始还觉得他当交际花是为了买卖古董,后来发现也不是,毛姆作为他的朋友总结说:
“这来于一种狂热的浪漫思想,这是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国公爵身上溅到当年跟随圣路易岛胜地区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他们在金锦原石峰亨利八世的祖先,跟这些人在一起,她觉得就像生活在天地广阔得应用古代一样,我想他翻阅戈沙年鉴时,看见一个姓氏接着一个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远的战争,史册上的攻城战和著名的决斗,外交上的诡诈和王侯们的私情,他的心就会热得跳起来,总而言之,这就是艾略特”
前段时间正好听《晓说》,讲到一战后的美国暴发户们都心系欧洲,觉得怎么也得娶个欧洲贵族寡妇才够有品味。更因为作者在前十几页的时候就给我们交了这个底,所以一本书下来艾略特再势力眼再交际花你也总是讨厌不起来他。老头后半辈子对自己的妹妹,侄女也相当慷慨,也算虚荣矫情得理直气壮,最后快不行了,还因为一个同样在欧洲混交际圈的美国贵妇请客吃饭没叫他而在床上生气,弥留之语竟然是一句愤怒的:老淫妇!
伊莎贝尔是艾略特的侄女,从一个活泼的微胖姑娘修炼成一个有生活品位的美妇人,老公殷勤且忠诚,膝下一双可爱的女儿,选择了一心爱她的格雷做老公,把她一心爱着的拉里留在心里。略去细枝末节,伊莎贝尔真是个完美的璧人。但人生总有细枝末节,伊莎贝尔深爱拉里,但由于拉里不愿过她期许的物质生活二人一拍两散,当她知道拉里要跟一个她认为品行堕落的苏菲结婚时,才初次体会到失去的妒火,伊莎贝尔没有辜负她的聪明,略施小计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击碎了苏菲开始新生活的信心,苏菲毅然抛下拉里就像抛开了最后一根命运丢来的救命稻草,若干年后苏菲被人割断了脖子抛尸海里。毛姆在无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戳穿了伊莎贝尔,而她的表现连恼羞成怒都算不上,只是理直气壮地说苏菲这种放荡的生活注定如此下场。
戳穿后有这么一段对白:
毛姆:亲爱的,我是一个很不道德的人,当我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尽管我不赞成他做的那些坏事,但是照样喜欢他,按说你不是个坏女人,而且风度翩翩,我知道你的美貌是两种因素的巧合:高超的审美眼光和不顾一切的决心,但不因此而影响我对你的欣赏。你只是缺少一样使人完全对你着迷的东西。
她微笑着等待
“温柔”
她唇边的笑意消失了,恶狠狠恨地看了我一眼。。。
伊莎贝尔是毛姆在《刀锋》里塑造的最好的人物,他的高超在于勾画出了一个普通人的残忍,因为恐惧,嫉妒,妄念,再加之自私或想象力的缺乏。普通人也会做出对他人残忍的事,甚至很多人懵懂地相信伤害了别人才能治愈自己。但就是这种轻率的伤害,可能让那个被伤害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感到痛苦和纠结,甚至有一些人会受困一辈子。所以对于伊莎贝尔,我深表理解但绝不认同。
最后说男一号拉里,相比之下这个人物的描写有点飘忽,他因为年轻时的一些经历,放弃了俗世生活,为追寻人生的终极意义,从美国到了欧洲,一边大量读书一边研究哲学,而后跑到煤矿挖煤,到船上当水手,遍游世界在印度大彻大悟,最后返回美国当了个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拉里的大多经历都来与拉里的讲述和作者的到道听途说,而拉里始终面带微笑,说话声音温柔悦耳,一路求索,无论锦衣玉食还是衣衫褴褛,总是气度非凡,虽也对人生迷茫,对人生的恶与不幸感到疑惑,但你几乎感觉不到他人生的窘迫和痛苦。我一度认为没有痛苦的人生十分不可信,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整部小说我都在找拉里的线索,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在想什么,因为基本看到书的四分之一,我发现拉里就代表人对于精神最高要求,他拒绝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拒绝了爱情和婚姻,说自己要干的就是“晃膀子”。晃膀子期间就是每天吃很少的东西,读大量的书,为读书学多门外语,到煤矿和船上做苦力。我也向往“晃膀子”,但舍得拿去交换的东西,实在没有。说到和异性的交往,他帮助过落魄的画家的模特兼情妇和她的女儿,他看中的美丽的灵魂,竟然是遭受命运打击,自甘堕落死于非命的苏菲,对于异性,他身上没有情欲的痕迹。如果说除了美丽心灵之外还有什么,那就是悲天悯人。前面说过这个人物很飘忽,原因可能就是他基本卸掉了沉重的肉身。
关于世界上为什么有恶的存在,拉里在彻悟后跟作者讲了自己的理解:
当绝对在这个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你就决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中国烧瓷的匠人能够把花瓶烧得象蛋壳一样薄,烧得造型那样优美,点缀上美丽的花饰,迷人的色彩,涂上粲然的光泽,但是,由于它的本质是瓷,他就没法改变它的脆弱性。如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会变成许多碎片。同样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既然得出某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结论,一个人就只能尽力而为。
拉里在印度如何大彻大悟我没怎么看懂,稍微检视了一下自己,因为从小受唯物主义的戕害,觉得生命无非是细胞分裂生长老化死去的过程,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对人生的精神意义不求甚解,但我依然仰视拉里这样的朝圣者,因为近几年发现越是有了些年纪,越是需要精神的力气,也愈发觉得唯心有道理,一切行为都受控于观念中,一切感受都随意念转变。大的唯物中充斥着无数的唯心,而唯心才主宰当下的每一个时刻。
但再高深的哲学和彻悟,最后都落到生活,拉里最后回答毛姆以后准备怎样时这样说:
“回美国,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说完这些,拉里就彻底遁入人群,留下我们这些表示景慕但断无可能步其后尘的人。
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正是因为我们都想越过心中的那把刀刃,这是不是就是生命的意义呢。
《源泉》读后感700字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籍。
曾在考试周因为翻阅了一页实在放不下,考试考完了,书也翻完了。喜欢它,除了《源泉》本身的魅力外,7天阅读完一本九百页的巨著还没有耽误考试于我是一件极大的挑战,而这个挑战却在不经意间完成。阅读的过程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体验。
那时候还有一位很棒的书友,当时还达成了特别统一的意见,都深刻觉得吉丁身上对梦想的懦弱在某一刻映射在自己身上,而洛克的坚持何等的可贵。后期喜欢的人都从洛克转变成了多米尼克,因为她的真实,她的坚定,她对洛克的保护,甚至比《阿特拉斯耸耸肩》里的达格尼更为可爱。书友最后坚持了梦想,而我学会了妥协与和解。
一直会愿意把《源泉》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放在一起,因为内核都是梦想。“我必须要画画,就像溺水的人不得不游泳”。画画于查理,也是建筑之于洛克,都是对梦想的极致的纯粹的追求。或许我自己知道现在都没有真正理解梦想的意义,太多外部的东西裹挟其中,为名为利贪嗔痴怨怒一混合,本该闪闪发亮的东西便被蒙尘。
放在今天写点关于此书的东西,一为怀念,二为正名。追星也好,追剧也好,歌曲也好,我一直是希望好的东西都能为人熟知,而不是孤芳自赏。而《源泉》,《阿特拉斯耸耸肩》,我倒希望就孤芳自赏吧,喜欢的人自会不请自来,不喜欢的人来了还不曾好好阅读就只是给予谩骂与批评,还是没有那么大度能付之一笑。自身的境界和洛克的不在意实在是有些距离。
太久没有翻阅书籍,很多情节都记不清了。记得一直看不懂的人都是盖尔·华纳德,他本身也是和洛克一样的人呐,可前期给予洛克那么多不公的待遇。“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是这样的吗?年底会再翻一翻,希望到那个时候能有答案。
读《源泉》有感
为了心中的美好 不妥协直到变老
第二次读安兰德的这部《源泉》时,不再像初读的时候那样疯狂地崇拜主人公洛克,不再那样发自内心地鄙视书中的配角们。离开学校,理想化的生活慢慢远离了自己,逐渐看见了社会现实性的一面,懂得了生活和理想的差别,知道了地球不为个人而转,世界不会为某一个人改变。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故事的两面性,收获之一的感悟是:想清楚自己内心到底想要坚持什么,并且拥有勇气去把自己所持坚定到最后!主人公洛克是作者在小说中塑造的一位天才建筑师,他的作品完美、超前,不被大众理解,被随波逐流的人唾弃。他因为过于执拗的坚持自己所秉持的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和不恰当的表达,使得他在当时的学员中惹恼了一批人那些与主流想法一致的所谓的专家,因此就算在学院中有少数几位教授力挺,即使他在建筑设计方面很有天赋,但在投票之后,他还是被赶出了斯坦福建筑学院!这对别人应该是一种天大的不幸和磨难,换一个应该早就会屈服了,毕竟为了更好的生活,屈服并不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可他不一样,他平静的可怕,甚至没有要去抗议什么,只是默默的接受,并且已经接受了接下来将会很艰难的事实,因为那时是不会有什么公司愿意去接受一个被斯坦福退学的建筑设计师的。而他毫不怀疑自己的能力,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畏惧来自社会各界的压力,坚持自我,永不妥协,最后他成功了。这是一个完美的人,拥有天才的能力和坚强的品格,这样一个英雄式的人物让我为之疯狂,一度让我产生了只要你坚持自我就能成功的错觉。
再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已经步入社会很多年,不再如刚出校门的学生一般,盲目的崇拜洛克的执着,甚至觉得有的时候不能叫做一种执着而是偏执,而且认为他有严重的利己主义。这一点表现在法庭那一幕,洛克说他炸毁了那座建筑,因为设计稿是他自己制作的,但是别人却随意对其修改,这是他所无法忍受的,所以他炸毁了它。由于对书中的人物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我看到了故事的另一面。小说中的人物过于脸谱化,而其实真正的生活并不是非黑即白,作者在书中表达了强烈的个人主义,然而现实世界中这样的个人主义会让你寸步难行。我明白了洛克这样的英雄可能并不存在,即使存在,也不是我。我们应当知道,无论后天如何努力,我们可能永远也达不到洛克那样的成就,不可能成为他那样的人。这让人沮丧。可这也让人充满希望。即便是他那样一个被上天选中的人,也要永不放弃,历经磨难之后,才能拨云见日,抵达辉煌。我们这样的凡人,又凭什么不直面自己的卑微怯懦,勇敢面对,不言放弃。
今年世界杯,赛前不被看好的克罗地亚队凭借合理的战术和顽强的拼搏,成功闯入了决赛。最后的决战,面对强大的法国队,克罗地亚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特点,依然坚持自我,展现出优秀的技战术和坚强的精神,踢出了漂亮的足球。虽然功亏一篑,但赢得了很多球迷的赞赏。我们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那个无懈可击的法国队,但我们都可以争取成为那个让所有人感动的克罗地亚队。
我非常喜欢一首叫做《追梦赤子心》的歌。歌词的最后一句说: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为了心中的美好,不妥协直到变老。这歌词浪漫得让人想哭。希望在未来,当我不再年轻,我可以对自己说,你的生命已经在闪耀。
《非暴力沟通》读后感2800字
爱自己,从好好和他人说话开始
01
最近常常因为女儿吃早饭磨蹭的事情生气……女儿还嘀咕,怎么又生气了?有时候把自己气得要死,别人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们发怒、生气,是因为自己的某种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语言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根源在于人们忽视彼此的感受与需要,而将冲突归咎于对方——至少大部分暴力的根源都是如此。使用暴力的人是因为他们内心的宁静遭到了破坏,所以才会用暴力的方式维护或寻求心灵的和平。
哈佛幸福课认为,我们的幸福不仅取决于个人取得的成就,还取决于和周围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没有人是孤岛,我们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息息相关。学习沟通技巧,是帮助我们既表达自己,又关心他人,最终学会照顾好自己的需要和情绪,学会爱自己。一切的事情落脚点是为了自己上,也才更有学习和做出改变的积极性。
02
使用非暴力沟通时,可以从表达自己或倾听他人开始。非暴力沟通有四个要素:观察、感受、需要、请求。
观察,是仔细观察正在发生的事情,并清楚地说出观察结果,不评论不比较。不带评论的观察是人类智力的最高形式。描述应当是一次性的或者是有具体的数字。避免用含糊的词语,比如“经常”、“很少”。如果语言带有评论,词不达意,容易造成误会。我和女儿沟通吃饭问题的时候,只要简明地说,你今天的饭还没有吃完。而不是说,你最近都不好好吃饭。
03
感受是非暴力沟通的第二个要素。通过表达内心的想法,使沟通更为顺畅。在表达感受时,示弱有助于解决冲突。
听到不中听的话时,我们有四种选择:
第一种是认为自己犯了错。例如,有人气愤地说:“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自私的人!”这时,我们可能会自责:“哦,我没有考虑别人的感受”。
第二种是指责对方。
第三种是了解我们的感受和需要。
第四种是用心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这时,我们也许就会想“他伤心可能是因为他需要体贴和支持”
选择哪种感受,取决于我们处在成长的哪个阶段。
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1)“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2)“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3)“生活的主人”——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也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如果别人感到不安,我们可以认真地倾听,但无须责备自己。我们帮助他人,是出于爱,是自由而快乐的行为,而不是出于恐惧、内疚或惭愧。
04
他人的言行和我们的感受有关,但这并不是我们感受的起因。感受根源于我们自身的需要——非暴力沟通的第三个要素。
感受源于需求,所以我们要探究自己内心的真实需要。说明需求的时候,正面积极并且具体,避免抽象概括。如果我们的意思含糊不清,别人就难以了解我们到底想要什么。当对方给予反馈,表达我们的感激。如果对方不愿反馈,倾听他的感受和需要。
05
请求就是我们告诉别人,我们希望他们做什么。我们避免使用抽象的语言,而借助具体的描述,来提出请求。
请求不当时,别人会把请求当作命令。
请求与命令区别在于:无法满足我们的愿望时,我们是否尊重他们的感受和需要最能体现我们提出的是请求还是命令。女儿不想吃早饭的时候,我如果说:“以后不给你买冰淇淋了”这是威胁,没有尊重她的感受,不是请求。
提问前先提及我们的感受和需要,将鼓励人们主动表达自己。例如,如果我们想问别人“你说的是什么事”,我们可以说:“我有些困惑。我想知道你是指哪件事。告诉我好吗?”一旦别人通过我们的语气意识到我们是在体会,而非下结论,他们一般就不会产生反感。如果人们怀疑我们的诚意,那么,我们就需要好好审视自己的动机。也许,我们只是在机械地运用非暴力沟通,而忘记其目的。
在一些情形中,对方也许需要一些时间来了解我们提出的是请求而非命令。
有时,我们认为自己受到了指责,实际上,那些话是他人表达需要和请求的方式。如果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不会认为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伤害。只要我们专注于他人的感受和需要,所有的批评、攻击、辱骂或嘲讽就会消失。
06
当别人遭遇痛苦时,我们常常急于提建议,安慰或表达我们的态度和感受,实际上倾听更有效。倾听意味着全心全意地体会他人的信息——这为他人充分表达痛苦创造了条件。有一句佛教格言恰如其分地描述了这种能力:“不要急着做什么,站在那里。”
在一个生气的人面前,永远不要用“不过”“可是”“但是”之类的词语。
如果一个人觉得别人已经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他就会变得轻松。这时,我们也会感到放松。另一个更为明显的标志是,他停止了谈话。如果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还有话要说,就不妨问一句:“你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我们痛苦得无法倾听他人时,我们需要(1)体会自己的感受和需要(2)大声地提出请求(3)换一个环境。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我们生气的原因在于我们的想法——对他人的评判和指责。我以为是女儿不吃早饭这件事让我生气,而真实的原因是,女儿不好好吃饭,我担心她的健康,我需要安全感。女儿不吃饭,是刺激,不是原因。
希望他人因为内疚发生改变,就是将刺激和原因混为一谈。而且,如果我们以苛刻的态度对人对己,我们的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
假定我们约了个人,时间到了,她却没来。如果彼此的关系处于比较微妙的时期,我们可能会忧心忡忡。如果我们看重的是诚实守信,我们也许会觉得不耐烦。反之,如果我们想休息一会儿,我们可能就不会介意她来晚了。因此,同一件事情,不同的需要导致不同的感受。
一旦意识到自己的需要——不论是友谊、诚信还是休息,我们就可以更加体贴自己。我们可能会有强烈的情绪,但不再生气。可是,如果意识不到自己尚未满足的需要,一心考虑别人的过错,我们难免就会生气。
通过不断的实践,我们学会有意识地用“我生气是因为我需要……”来取代“我生气是因为他们……”练习把每一个指责都转化为尚未满足的需要。可以把节奏放慢些,在说话前先想一想,有时,我们甚至停下来,什么也不说。
表达愤怒的四个步骤是:(1)停下来,除了呼吸,什么都别做;(2)想一想是什么想法使我们生气了;(3)体会自己的需要;(4)表达感受和尚未满足的需要。有时,在第3步和第4步之间,我们需要先倾听他人。
非暴力沟通认为,如果一个人做的事情会伤害到自己或他人,那是因为他不够成熟。为此,他需要得到帮助。但是,非暴力沟通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他人来迎合我们。我们希望人们的改变和行动是出于对生命的爱。一旦人们相信我们看重彼此的感情,并能兼顾双方的需要,那么,他们也就会相信我们所表达的愿望是请求而非命令。
要做到书中讲的这些并不容易,工作中、生活中总会遇到不好沟通,或者我们不愿付出耐心沟通的人。我们可以先从爱的人身上练习。我自己就是先从亲子沟通开始。实在做不来不必勉强自己。毕竟,我们的改变是出于对生命的爱,而不是出于羞愧或内疚这些具有负面影响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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