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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250字

目送读后感17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目送读后感17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轻轻地,我合上了这本封面犹如绿色水粉肆意泼墨的水彩画的书。心中留下的,却是一份沉重。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一个三代人的故事。

那是在伦敦,她拿着伞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等待着红色巴士上的儿子。儿子拒绝了他的伞,任凭雨丝打湿头发。她惊奇于康河里飘着的白衬衫一般的东西竟是一只天鹅时,儿子淡淡的说:小孩。当她指着三一学院的苹果树时,儿子叫他不要用手指,好丢人。当她惊奇于反对津巴布韦独裁的牌子时,儿子说:你不知道啊。并加以了讲解。那是在为儿子做的晚饭上,儿子教她做一道菜,儿子演示完毕,她说:好,我以后做给你吃。儿子却说:你还不明白吗,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我是要你做给自己吃。孩子们长大了,独立了。唯有她,心中记得的,仍是那圆润微胖的可爱脸颊,清晰见底的欢愉的眼睛。孩子们如今高挺的背影告诉她,不要追。剩下的,是幼稚的,无知的,不会照料自己的她。

1964年,她12岁,那是个有座右铭的年代,那是个对未来充满着光明的憧憬的年代。56岁的同学会,告别了清纯的童年,灿烂的青春的一些人,中年人,他们经历过了生活的起伏成败,有的人辉煌的走下去,更多人默默地走下去,还有人不再走下去。生活是由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组成,在小小的期待、偶尔的兴奋和沉默的失望中度过每一天,然后带着一种想说又说不出来的懂,做最后的转身离开。兄弟,她为他们眼神中不经意流露出的风霜感到心疼,想必他们也曾为她的流离觉得不舍。他们不会彼此互诉衷肠,他们各有各的家庭,各有各的路。只是,他们记得,记得你的乳名,记得曾经美好的共同的岁月。同龄人沧桑的背影告诉他,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还记得,母亲那样爱美。她去屏东看母亲,离前24小时她就要开始做工作。我要走了,要上班。母亲是以一种被打败的小学生的神情望着我的,她两手交握,放在腿上,听话的坐着。我给她涂指甲油,像给僵尸涂腮红,我为她涂口红,抹胭脂,我们听着周璇的老歌,曾几何时,母亲是一个那样耽溺于美的女人。化好妆后,我说:我要走了哦,要上班,但马上会回来看你的。从广州到衡阳,五百里路,是1949年父母颠沛南下的路。在这穿越五百里的火车上,母亲抗拒地抱着被子,不肯睡觉。母亲不住的说:带我回家,明明在回家的路上,眼前明明是儿女,母亲却认不出了,母亲只是要求,回家。那个家,是一段时光,过去的时光。母亲苍老的背影告诉她:不必追。

龙应台用细腻的笔触描绘着时间的前行。她的文字就像清凉的涓涓细流流过心上,带给人淡淡的感动与忧伤。

我原以为亲人在这世间是永不变更的。但很奇怪,随着时间的流逝,年幼的晚辈像是变做了大人,而曾一手将这些大人养大的人们,却退成了孩子。设想三十年后,人到中年,孩子大了,不再依赖你了,他们展翅飞去,独留你一人。孩子会把你当作无知的孩子,会认为你麻烦可笑。父母已然老去,他们会变得迟钝退化,变得像孩子般需要细心照料,甚至忘记了你是谁。兄弟姐妹们各在各的道路上怀着沧桑低头前行。亲人们都仍在那里,但你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在那里。每个人的世界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时间似乎是颠倒了过来。孩子们独立的世界,父母的留在过去的世界,而你自己的世界,流离,迷茫。这是个多么奇妙的循环啊!你只能注视着亲人们一点点变化,发现自己,正在远离他们的世界。于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目送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

我的印象中,小时候,总喜欢依偎着父母,我享受把我的小手放入他们厚重或是细腻的大手里,这总让我觉得踏实幸福。不知从何时起,我不再去拉父母的手了,大衣上的兜成了我的手的安放处。不知何时起,我为父母在同学面前叫我的小名感到脸红。

而妈妈呢,她看着姥姥,姥爷生命渐渐枯萎,逝去。她与兄弟很少联系,只是在节日时问候一句。

时间是会前进的,我们在属于自己的路上独自前行。与身边的人的路只是存在一些交集。而处在这瞬息万变的世界上,我想,我们能做的,应该是珍惜现在,珍惜身边的人,然后不留遗憾地目送,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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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目送亲情


目送读后感:目送亲情

戴乐怡

日前读了《目送》一文,主要是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文中有七十三篇散文。其中有的散文还参插了一些图片。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我慢慢、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彷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读《目送》一文,让人有一种顿悟的感觉。其实父母与子女这一生到底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处理父母-子女关系。作为父母的,都想把孩子的一切都包办下来,认为可以多为孩子做一点,孩子就会少吃些辛苦,而作为子女要感恩我们的父母,没有父母,我们就不会有这么美好的生活,就不可能快乐健康的成长;就像歌曲《常回家看看》那样,父母不图儿女为家作多大贡献,只要儿女在身边多陪陪他们多照顾他们,他们就会觉得很开心。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子女,每天目送父母的容颜老去;作为父母,目送孩子背着书包上学渐渐远去的背影;作为老师目送一批批的学生走出校门。其实,就算是让你追,你也追不上!这就是一代代的人生啊!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这是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目送》中扉页上的一段话,说得既令人心酸又无奈,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所追求的一切,名利、地位、资本,但是平静下来才发现父亲已经远去、母亲也在慢慢的老去、儿子们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他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惟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有没有在这里找到你的影子,这里的我又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女士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

在小学时一年级新生报到,我走进教室开始课前准备,母亲在教室后面看着我认真的模样,恋恋不舍的将目光移动,直到看不见我的身影,才转身离开。那时我并没有懂,母亲会这样,就是上学而已,本就没什么大不了的。慢慢长大,父母容颜一天天蜕变,很有可能哪一天就不在世。我们要好好的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时间。

死水读后感1700字


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这就是所谓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死水读后感17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作者憎恶的“死水”不仅仅是路旁的一个臭水沟,而是有更深刻的象征意义。从诗人闻一多创作、发表、出版《死水》的有关情况可看楚“死水”象征的社会现实:

一、从《死水》的创作时间看,“死水”是美国社会的象征。 《死水》创作于1925年4月的芝加哥,华美外表的下面是污秽和罪恶。这样的“死水”,不正是美国社会最真实的写照吗?

二、从《死水》的发表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北洋政府。 1926年3月18日,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发生。闻一多先生怀着满腔义愤,声援学生的爱国斗争。他选择此时发表《死水》,正是用以表达自己对北洋政府的深恶痛绝。也就是说:这个北洋政府已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那就让它见鬼去吧。

三、从《死水》诗集出版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 1927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闻一多先生对于祖国的美好希望破灭了。1928年,他编成他自己的第二部诗集,取名“死水”出版,作为向诗坛的告别。他亲自为诗集设计了封面与封底,采用的是通盘的黑纸。整个封面封底散发着忧郁、沉闷的气息。人们看到这以“死水”命名的黑色诗集,心中就会浮起“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的诗句。这个时候,在闻一多先生心目中,“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

诗歌中反映的厌恶、失望是作者理想中美丽的祖国形象在现实面前碰壁后产生的一种过激-情绪。而隐藏在揭露丑恶的背后,是对祖国无比强烈的眷恋之情和为祖国利益而献身的决心。死水 闻一多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们笑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它造出个什么世界。

闻一多是最早提倡和实践新格律诗的诗人,这首诗也是实践其新格律诗主张的范例。

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主张“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这首诗完全符合他的上述主张。

首先,从音节上看,该诗具有音节的和-谐美,这主要表现在诗的节奏上。这首诗的节奏非常整齐,每一行诗都有四个停顿,如: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这里,每四个停顿又是由三个“二字尺”一个“三字尺”组成,这样整齐的停顿,使这首诗的音节十分和-谐,就如同四拍子的歌曲一样,使其节奏具有了格律化的音乐美。这首诗的音乐美还表现在韵律上。全诗除第一节外,第二、三、四、五节都采用隔句韵的形式,并且每节换一次韵,在统一中有所变化,使声律整齐而不呆板。这也就使新格律诗与旧格律诗在形式上有了明显的区别。另外,这首诗的首尾两节都用“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做首句,这种复沓不仅在意义上是一种强调和呼应,在韵律上也有回还往复之美。

其次,这首诗的建筑美也是显而易见的。所谓诗的建筑美,是指诗行与诗节的排列均齐而言。这首诗共五节,每节均四句,每句九字,做到了节的匀称,句的均齐。每节诗都四四方方,整整齐齐,好像一座有棱有角、刚劲挺拔的大厦,具有建筑美。

再次,这首诗也具有较强的绘画美。这主要表现为诗的词藻美上。诗人在描写死水时,特别注意选取那些易于引起人们视觉联想的词藻,以加强诗句的绘画美感。如诗中既有色彩丰富、鲜明的“翡翠”绿,又有“桃花”红,“珍珠”白,再加上“罗绮”、“云霞”、“绿酒”等描写,使死水显现出繁复的色彩来,这无疑大大增强了诗歌的绘画美。诗人用美丽的色彩来描绘死水的“表”,当然正是为了有力地揭示它那丑恶的“里”。表与里的强烈对比,造成强烈的反讽效果,犹如漫画中的夸张,修辞中的反语。

《死水》一诗相当成功地实践了闻一多自己的诗歌主张,不愧为诗人众多诗作中的精品。

《宽容》读后感1700字


《宽容》是荷裔美国作家房龙的一部名著。作者用极其轻巧的文字撰写通俗历史着作,细述人类思想发展的历史,倡言思想的自由,主张对异见的宽容。故去的历史人物变得鲜活,带领我们神游历史,探寻人类精神不宽容的根源。在崇尚知识和理性的时代,人类更要学习宽容。

从儿时起,我极爱宽容,因为痴迷清丽的句子:被踏碎的花儿,仍将芬芳沾上鞋履,这,就是宽容。

天空收容每一片云彩,不论其美丑,故天空广阔无比;高山收容每一块岩石,不论其大小,故高山雄伟壮观;大海收容每一朵浪花,不论其清浊,故大海浩翰无比。这是一位哲人对宽容最生动直观的诠释。一日读到纪伯伦的诗:我永远在沙岸上行走,在沙土和泡沫中间。潮水会抹去我的脚印,风也会把泡沫吹走。但是海洋和沙岸,却会永远存在心灵默默颤动。我想我能理解海洋的永恒,我铭记着海洋的宽容。霎那间我似乎肯定自己理解了宽容用爱来回报他人的怨恨,便是宽容了。霎那间我似乎觉悟到宽容是一个单纯的理想,她的存在仅仅需要一个高尚坚韧的灵魂。然而,当我读了的《宽容》后,我才发现,房龙先生似乎对宽容别有一番见解。

《宽容》一书虽然主要论及西方宗教历史上的不宽容及为这种不宽容所进行的斗争,但今天看来,房龙这本书的意义已远远超出宗教领域,而成为人类精神层面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为争取宽容而战的历史。房龙在书中要说的道理很简单,可以引用他自己的一段话来说明:大凡为宽容而战的人,不论彼此有什么不同,都有一点是一致的:他们的信仰总是伴随着怀疑;他们可以诚实地相信自己正确,却又从不能使自己的怀疑转化为坚固绝对的信念。房龙最反对的是世俗全力和精神信仰结合后施加给所有信徒及非信徒精神和肉体上的暴政。在他看来,任何绝对的信念,都包涵着潜在的暴力,一旦信念找到了通往世俗权力的门径,它的暴虐本性就会显露出来。房龙给出的解决是怀疑,对任何的观念、理论、思维方式都要用怀疑来冲淡它繁殖、复制、独裁的本性,就连自己都要怀疑。怀疑一切,用怀疑给一切以改善发展的余地。在房龙的眼中,大部分信念信仰的开端都是朴素的,甚至可以说是浪漫的,但一旦稳定发展起来,就会落入功利主义的魔爪而万劫不复。痛恨功利的房龙却用功利观来解释叙述历史,勿宁说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那最初的纯洁高尚很可能在本质上是虚假的,是违反人类天性的。政治上的浪漫主义会演变成流血的暴政,带有浪漫情怀的君主往往都堕落为暴君,前者有法国大革命为证,后者在我们身边就可以找到蛛丝马迹。

今天看来,宽容这个话题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宗教本身,而成为人类精神层面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现象,诸如出于懒惰的不宽容,出于无知的不宽容和出于自私自利的不宽容等等。在面临全球化经济的今天,一个国家要想站稳脚跟,就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国家内部的改革、对外的开放必不可少,一个个旧企业面临停产甚至倒闭,一批新兴工业正在迅速崛起,市场经济来不得一丝一毫的宽容。将之扩大到生活和学习中,就是要树立竞争的对象,对别人的前进总抱以不认输、不甘落后的态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赶超别人,这也就是不予以宽容。值得指出的是,这里的竞争是平等、公平的,这里的不宽容不仅体现在对强者的不屈服,还表现为对自己的不满足,敢于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此说来,发展就要有对人对已不宽容、不松懈的态度,要有敢于挑战的勇气。

房龙先生坚信宽容一统天下的日子定会到来,它将成为人类历史上的进步。思想的束缚、战争的暴虐、种族的歧视等等,都在呼唤宽容,我们渴望那和平安详的日子,但我们同样要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负责,必要的时候决不能宽容地得过且过,将宽容发展成为漠不关心,那恐怕才是最大的灾难!用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人生,你会发现,生活中的宽容会让你平和安详,而发展中的不宽容会促进社会的进步,无论过去、现在、将来,二者都需要存在。

《宽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房龙在书中致力于用理性和自由来对抗各种基于偏见和自诩正确的优越感的狭隘意识,倡导在同一个星球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宽容和理解。可以肯定的是,不管人类文明发展到何种地步,只要地球上还存在哪怕两个人,这样的一种情怀,就是必须的。

《活着》读后感1700字


《活着》是我读的第一本余华的作品,长时间的沉溺于校园和网络编织的精致而细腻的故事中,接触到这些朴实无华的民风故事,很久以来第一次感觉到:终于有书可读了。
当我翻开书卷时,扑面而来的是阔别已久的泥土的清香和恬静的乡间生活。但当我合上书卷时,却感到整本书给人带来的是沉重的人与死亡的纠缠和命运中的无力挣扎。
我爹毕竟年纪大了,蹲在粪坑上腿有些哆嗦,凤霞就问他:爷爷,你为什么动啊?我爹说:是风吹的。近似无厘头的玩笑,然后后来,福贵的爹还是如命中注定般被风从粪缸上吹了下来。这是书中的第一次死亡。
娘总是能在儿子最困难的时候给予莫大的关怀和鼓励,也总是一如既往地相信自己的儿子。福贵输光了家业,只有靠种田来养活家人。干农活的免不了砍了脚割破手。这时,娘心痛坏了,扭着小脚跑过来,捏一块烂泥巴堵住出血的地方,嘴里一个劲儿地数落我,一说得半晌,我还不能回嘴,要不她眼泪都会掉出来。娘的话总是让人无法法不听,娘的眼泪总是让人感到心痛。家珍告诉我,我娘死前一遍一遍对家珍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每次读到这里,我总是心中弥漫着一种酸的感觉。我在这里看到了母爱的博大和深沉。
家珍的温柔、漂亮、贤惠、任劳任怨、忍耐到极限的包容注定了她是一个典型的东方女性的角色。在丈夫花天酒地的时候,她愿意把所有的不平和压抑独自带走,只是在失去儿子之后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固执。可是命运仍旧没有显示出丝毫的怜悯,接连不断地让这个女人失去了她的儿子和女儿,最终自己也死去了。连死都是那么的安静,仿佛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她难受的了。一时间,福贵的生活中就少了这个如水般温柔的女人。我想起了一句话: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有庆使我想起了我的童年,仿佛也是在对老师的话唯命是从中度过,从小接受灌输式教育的我,根本无力反抗。苦根的短暂的生命正如同他的名字。凤霞也是一个命苦的女人,她的丈夫二喜给人一种老实可靠的感觉,然而在上帝般的作者的过分操纵下,也死于意外,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福贵和福贵很像,我是指牛和人。牛的身上套着犁,一生不停地在田间劳作;福贵身上套着命运的枷锁,一生不停地遭遇死亡。福贵无论是作为阔少或是作为农民,都是旧社会的典型代表:花天酒地的混日子,或是循规蹈矩的熬日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福贵的爹死了,我的心抽搐了一下;有庆死了,我感叹命运的不公。然而接二连三的死亡,我已经和福贵一样无力反抗,只是早已泪流满面。作者用死亡连绵不断地打击我和读者的感情,我感受到了一种博大,深远的愤懑流过心中龟裂的土地。
曾经听到有人这么说:书里的爷爷的死算是老死了吧。奶奶的死书中没有怎么详细叙说。凤霞死于生产,算是女人的悲哀。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苦根噎死是困难中的农村孩子的可怜。而有庆的死让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可怕的害人的可恶的人际关系。作者在自序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于是,福贵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只有他还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于是,福贵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只有他还活着,艰难地活着,而且他只能活着,来承受苦难。
时间和命运一起,同福贵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龙二在代替福贵成为地主后,又代替福贵死去,福贵就这样活了下来并且就这样好好活着。所以作者说:这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
不能不承认这篇作品讲述了一个充满了悲剧的让人心酸的故事,至少我这么认为。有人这么说过: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破了给人看。我十分崇拜余华的破坏能力,并且破坏得恰如其分,破坏得毫无雕琢的痕迹。
我又一次一口气读完了这本小说,耳畔似乎又想起了老人粗哑的歌声: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我想这不是玩世不恭,因为他没有资本。这只是无力挣扎在命运与死亡之间的豁达,就好比:看破红尘。
活着,是命;活着所经历的,是命运。
摆脱命运的唯一方法,是死亡。
然而,又有谁愿意死亡呢?
于是我们只好艰难地活着来接受命运的摆布。
抑或是,死亡,是命运和我们开的最大的玩笑?

《目送》读后感_龙应台目送读后感1000字


说老实话,没怎么看懂。所以,光写读后感的开头就用了良久。

刚开始,一直没弄明白,龙应台写这本书是为了什么,为什么她总是说了这个说那个?为什么书一开头说的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和兄弟们和后文一点关系都没有?《目送》这个独一无二的书名又是什么意思?

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探索这个奇特的书的世界

那些路,那些岁月的路

如果我想得没错,那么第一章是写对妈妈,对儿子,对生活的情感。

有些特定的东西,特定的事情,会在特定的时间,让特定的人来完成,而那些人,有时,是一群,有时,仅仅一人,正是有了那些独一无二的人,事,才会有独一无二的果,所以,就有了我们,七彩斑斓的生活。

不知不觉,想起了小时候,上小学时,小升初的那个暑假,读初中的那段时光,路途中的风景截然不同,陪伴的人儿也有了细微的变化,甚至,辞去了旧面容,迎来了新面容,那一段段美好的时光,岁月,心中五味杂尘

有些路,有些岁月的路,永远不变的主角,是,我自己

印,音,影

第二章,不得不说,有些杂。从香港到老挝,从词语到诗歌,从保姆到朋友,无所不谈,应有尽有。

像是面对面的,龙应台就坐在我身边,一杯咖啡,一盘糕点,就坐在那儿,看世界,我们聊怎么煮粥,我们聊那些医学常识,聊聊旅行时的见闻,再聊聊二战时期的那些故事。不知不觉,第二章,就这么读完了。

沙中的印,风中的音,光中的影,几人能够一一捕捉?

有许多人忙,但是,他们都在忙些什么?我们不知道,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茶花、昙花、菊花

人的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设想一下,如果小沈阳的眼睛一闭不睁是一位哲学家说的,你是否会觉得,很有道理?

每一个普通人,人生就像花,青年时像茶花,香气扑鼻,含苞待放,渐渐,经过日复一日的努力,汗水,到了昙花一般的中年,很少被别人看到最美丽之处,短暂,无闻;好似浓烈,好似平淡,时间从咖啡的热气中流逝,从斑驳的树叶间像阳光般流逝,不知不觉,皱纹像小鱼游到了脸上。不知不觉,变成了灵魂,变成了人们手中白色的菊花

但,人们,那些手中捧着菊花的人们,应该怎么面对呢?只能以平和的心态面对,但嘴上说的总比做着容易,最终,还是会晚晚睡不着,顿顿吃不香,真正的平和,不容易。所以,我们才会,苦苦追寻,心中的宁静,才会让自己,像茶花一样芳香,昙花一样清亮,菊花一样蓬勃。

目送自己的儿子去远方发展,目送自己的兄弟去远方生活;同时,又让自己的母亲无奈地目送自己去远方,等待;又是一次的命运,让父亲,在天边,永远目送,自己的儿女,可望,而不可即;一句话不说,却满含感情

雷雨读后感1700字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

拿到“雷雨”马上放下手头的事,一口气读完。《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的最后,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如果说侍萍是周朴园的真爱的话。在这部剧里始终没有走进过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是我走不进,也不愿走进。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有斥责,却没有关爱;不知道他是否有对繁漪的歉疚,一直给她请医生却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视他的冷血,特别是对于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残忍!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为了前途少了一点良心,有些懦弱却又不得不故作坚强。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对于周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替他庆幸能遇到像四凤那样的女孩子。对于鲁贵亦是除了鄙视再无其他的语言,活到他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幸而有四凤这样个能干的女儿。

剧中的女人--侍萍,四凤,繁漪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是让人充满敬意的,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地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像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地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位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情书》读后感_1700字


《情书》读后感1700字

唯美隐涩的日本文化——《情书》(岩井俊二)

回忆下故事脉络:

1、博子因想念两年前遇难的未婚夫藤井树,给他旧地址寄了封不可能收到的信,信里只有六个字:“你好吗?我很好”。

2、信阴差阳错寄给和未婚夫同名同姓的女藤井树,女树回信给博子。

3、博子得知女树和男树是同班同学,想通过她了解更多他的过去。

4、各种细节表明,男树其实当年一直暗恋女树。

5、转学前,男树浪漫内敛的表白没被女树察觉,男树心如死灰,绝尘而去。

6、男树后来遇到酷似女树的博子,两人相恋。

7、男树登山时遇难,两年祭时,博子写了那封信。

8、回到开头,真相揭开。

人对遗憾的往事或故事总有种执念。看到结尾的我突然有种冲动的想法,如果可以穿越到故事里,我一定要回到5里,告诉女藤那本《追忆似水年华》里埋藏的秘密…这段青春就完满了,男树就找到真正的幸福了,或许也不会遇难了,博子也不会经历这段温暖而忧伤的往事了…

人也乐意看到自己期待的结局。可是,这样篡改过的剧情就一定圆满吗?看啊,最美的如诗如画的青春里,一个青涩,忧伤和懵懂的少年,把至纯之爱,刻在最美的年华里…由各种偶然,巧合,遗憾,错过组成,这不就是青春本来的样子吗?

有了岩井俊二这个集作家、艺术家、音乐家、导演于一身的天才大叔,让我们看到了《情书》这部少有的影片和书同样精彩的作品。甚至我觉得电影让作品更立体和丰满,除了青春里的爱情,有小说里体会不深的关于日本文化的更多细节:

首先是含蓄感。

日本文化里的含蓄,大概受中国文化里“凡其华彩光焰漏泄呈露,烨然尽发于表,而其里索然绝无余蕴者,浅也;若其意味风韵含蓄蕴藉,隐然潜寓于里,而其表淡然若无外饰者,深也。”的影响,崇尚一种明暗虚实里表达爱和美的形式。

男树暗恋女树,写的情书也是羞涩含蓄,在借书卡上写的“藤井树”,其实是女树的名字,大条的女树没在意;男树将女树画像夹在书里,大条的女树仍然没发现,所以这段单相思无疾而终,让读者无比遗憾。

博子的含蓄表现在那封写往天国的情书,对男树的思念之情跃然纸上。

男树之友秋叶对博子的感情也一直时隐时现,小心谨慎,是一种典型的东方人的含蓄情愫。

其次是压抑感。

我觉得日本人大概是全世界最压抑的民族了。战后日本一直处于平稳发展阶段,正是这种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本人的生活的压力和对生命的参透影响下,人们内心有一种无以言状的压抑。

登山队成员们不敢在男树两年祭祀礼上出现,他们约定晚上再来“大哭一场”,可见内心感情的压抑。

男树母亲对儿子思念的压抑之情,在片尾喷薄而出。

女树爷爷平时对孙女的爱也是压抑内敛,不温不火,亲情却在危急关头释放出来…

再次是日本文化里的生死观。

对死的崇敬。日本人喜爱樱花那种“片刻繁华,一夜凋零”的美感。在“物哀”和“武士道”文化影响下,对死亡有种与生俱来的从容。尤其表现在为集体利益舍弃个人利益上。男树在面临险境时,果断选择了为了登山队牺牲自己,对他而言,死是另一种生。

对死的释怀。博子对男树的无尽缅怀在片尾终于坦然面对,她接受了秋叶,开启了新的生活,生者的放下是对逝者最好的慰籍。

对死的接受。女树因为父亲抢救不及时去而成为她的创伤,从此害怕面对医院。后来男树的死讯让濒临死亡的她终于领悟了生命的真谛,勇敢接受。

最后是日本文化里的简约美。

简约一直是日本人追求的生活方式,表现在生活各个细节。这部电影的美感恐怕只有看了才能细细体味,感谢文艺大叔岩井俊二,让我们从此心底无法抹去那个飘雪的冬日,唯美的画面和音乐,如同男主的心思般,细腻淡雅,简约纯朴;那个对山大喊“我很好,你好吗”?的渡边博子;以及那个夕阳下靠着纱窗读书的少年藤井树…

《情书》这部作品通过一段浪漫唯美的爱情,给我们展示了渗透其中的独特的日本文化:尊重生命的自然结果,接受现实的因果选择,珍惜眼前的缘分巧合,心安理得、无所畏惧的活着,即使像樱花般短暂,也要绽放瞬间那刻的美好。“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刀锋》读后感_1700字


《刀锋》读后感1700字

终于理解一见毛姆误终身了,毛姆是一个非常会写故事的人,其实我也分不清他描写的究竟是虚妄还是真实,虽然拉里是书中名义上的男主角,可是其实每一个被描写的人都是生活中的主角,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痛苦,她们是会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她们平凡又有激情,她们活着又死去。王尔德说“将人分为好人和坏人是愚昧的,人只有有趣或是乏味。”我想,没有一个人是绝对单调的,每一个人都是由万千不同的元素构成的,有彩色的,也有黑白的。这点在毛姆的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倘若真想要了解一个人,那么就不要被眼前所见到的蒙蔽,也许是痛苦造就了不同的人,比如苏菲,比如拉里。也许是心之所向造就了不同的人,比如拉里,比如艾略特,他一生都在为自己追求的上流社会而努力着,有人觉得他可怜愚蠢又渺小,可是我觉得用自己的一生来坚持一个信念,是非常伟大的,世间所有的一切哪里有真正苟刻的对错之分呢,坚持就已经是无比难得的品质了。艾略特一定也不会觉得自己可怜。看到他死去心里还是有一些怅然的,人终究逃不过生老病死,爱别离。所以还是去做自己渴望的事吧,即使可能是错的,只要别让自己后悔,我总坚持,做错的事永远可以改正,可是如果后悔却是真的无法挽回了。
我看到的毛姆一定是个哲学家,是个贤者,他可以提到许多知识,说出许多思想,涉猎广泛,横跨东西。他很包容。他提到轮回,他提到灵魂,他提到信仰,他议论爱情。以前看到过一句话,轮回是神佛对于万物的慈悲。神佛的思想总是给人许多启发,对于神佛和神秘学我从来抱有尊敬又好奇的态度,不过我大概是没有这样的信仰的,我不知道这些是否真实存在,因为人们永远无法证明一件东西不存在,所以我只能对此抱有最大的敬意。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神诋,好像都带有人类特性,甚至在北欧神话体系中,诸神也是会毁灭消亡的。或许人们从来不指望神可以用力量救赎人,有信仰的人,在他们真正的内心当中,也是明白只有自己可以救赎自己的。这么来看,是否有对于神的信仰其实并没有很大的区别,也没那么重要了。
拉里是我目前看的所有书中,觉得最温柔的人。他虽外表温柔,内心却极为倔强。许许多多的人在乎别人的感受,在乎社会的谴责,于是便违背本心,抛弃自我。社会歧视逃避工作的男人,社会苟待努力工作的女人。于是许多男人女人们就为了不被谴责,去硬着头皮工作,去麻木的相夫教子。拉里却可以温柔的面对一切谴责,然后继续坚持着自己的向往。伊莎贝尔与他的辩解让人无比清晰的认识到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现实。前面伊莎贝尔说,她与拉里的性格是互补的,这样很适合。可是后面却是发现两人的三观与追求大相径庭,依稀记得有心理学家说夫妻能真正在一起的因素除了天时地利人和之外,还有三观的相符,需求的互补,大概如果缺少一样,那么在一起的可能性以及互相理解的能力就少去一分吧。人各有志,追求不分大小,无关对错,却决定了两人究竟是一拍即合抑或分道扬镳。拉里比较让我佩服的一点并不是他可以无惧风雨坚持本心,而是在经历了巨大的创伤后他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走出来,他成长着,改变了,越发的内敛与温和,找到了追求精神价值的目标来让自己动起来。我想,伊莎贝尔终究是悔了,可是时光却只会向前流转,从来没有后退的机会。她在后期总是固执的为拉里做出选择,做些她认为的为他好的事,可是那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伊莎贝尔被拉里这种爱情毒药蒙蔽了心智。
拉里大概是我非常佩服、羡慕的人,但是我不会成为——起码短期内不会成为这样的人。他就像一个古佛分出身来投入人间,体验人生百态,冥想禅意天道,追求精神自由。我羡慕他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生活。可我现在依旧是一个庸碌物质的人,我带有物质目的的认为想要满足上层建筑的稳定自由,仍然是需要大量稳固的经济基础作奠基的。除非我到老了,举目无亲,孑然一身,拥有体验过许多许多东西的时候,我或许才会有放下一切走向自由的勇气。
边看边写,不知不觉竟是写了这么多,上一次写这样多的感想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挪威的森林呢,看书也是一种看眼缘的过程,有的书再好也有些看不进去,有的书看见的第一眼就明白它就是我喜欢的那本。写一篇冗长的感受要废去不少脑细胞,不知道下一本会是什么,真是期待又惶恐。

《秘密》读后感_1700字


《秘密》读后感1700字

东野圭吾的书是本本精彩,每一本书都让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这本书很好的诠释了一句话叫:不到最后一刻,你永远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本来看着小结局,以为这个故事就完美的落幕了,结果最后一节才告诉你什么是“秘密”。而且是不能说的秘密。
首先来谈一下,最后的\\藻奈美\\到底是谁的这个问题。单纯从小说来看,她可能真的只是藻奈美,平介对直子的离去不忍接受,从前文也知道平介对直子的控制欲非常强,所以真的可能是他一厢情愿的以为藻奈美是直子扮演的。但事实可能藻奈美就是藻奈美,妈妈告诉她戒指放在了哪里,藻奈美和平介彼此解脱,平介可以放下心结过自己的人生,也不必介怀藻奈美跟谁交往。两个人都知道直子的灵魂就在身边。这无疑是一个大喜剧结局。
当然,被大众接受更多的是,\\藻奈美\\其实就是直子,直子在跟平介大吵了一架之后,平介看到直子在后院喂猫,平介很正式的叫了她藻奈美,直子上楼哭了一整天。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想通了,只有直子\\消失\\,两个人才能互相解脱,所以直子逐渐的“消失”,藻奈美逐渐“回归”,并解释为双重人格,表面上一切都像是往好了发展。就像上一段那种喜剧结局,但是最后一节的故事,那个直子与平介的戒指放在小熊里,是只有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当平介想与直子对质时,直子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爸爸,谢谢您这么长时间、这么长时间来抚养我长大!”直接划开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而且电影版里还多加了一些细节,在婚礼上,“藻奈美”帮平介整理了一下服装,那个下意识的动作都是直子的习惯。所以在这个瞬间,平介知道了直子一直都未曾离开。
如果最后的藻奈美真的是直子未曾离开,那么直子无疑是本书里最为痛苦的。对,比平介还要痛苦。首先,先是车祸后幸存下来,发现自己在女儿的身体里,她曾经自责过,是不是自己活下来女儿就已经死去了。作为一个母亲,能在车祸时全力护住自己女儿的母亲,可见她对自己在女儿身体里这件事有多么痛苦,她情愿自己彻底的死去,让女儿回来。
后面的生活里,她是小学初中生的身体,不仅要为女儿的未来做打算而好好学习,还要作为妻子打理家务,晚上回去的晚还要准备晚饭。不知道有多辛苦。而平介这个时候就表现出日本直男的样子,你晚上忙到九点做饭我就九点吃饭。还要时不时怀疑一下你这个青春期的女孩子,是不是在学校有了喜欢的男生,对我不忠。直子真的是非常辛苦,虽然灵魂还是四十多岁,但是身体年龄还是十几岁,她也有正常十几岁孩子的反应,比如,一度很讨厌\\爸爸\\这种中年油腻男。所以,不仅忙学习,还要忙家务,还要权衡平介和自己的生活圈,已经非常累了。
文章的结尾,直子决定让藻奈美复活,让自己消失,她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其实是让她自己放弃自己,这到底有多痛苦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知道很多人再怎么难她也不会放弃自己。不知道当“藻奈美回归”的时候,那个三口之家其乐融融的幸福里,直子这个知道藻奈美再也回不来秘密的人是什么心情在强颜欢笑。后面她嫁人了,不谈及为什么是文也,不谈及她什么心情,单是那枚戒指就知道,那是个念想也是个仪式感,不舍得放下的也需要重新开始了。怀揣着不能说的秘密,她彻底变成了另一个人,开始了另一段人生,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再与直子说话,没有任何一个人再惦记着直子活的好不好。
用泰戈尔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来评论这个秘密再合适不过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 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目送》读后感_读龙应台《目送》有感1200字


假期读了龙应台的《目送》,书中写尽了作为女儿、母亲、姐妹的她与自己的父亲,儿子,哥哥一次次的聚散离合。一次次的目送也意味着人情的浓淡,一次次的目送讲述了多少沧桑巨变。

新学期伊始,我和爸爸离开了我们一直生活的营口,来到了大连。爸爸来这里工作,而我也来到了一个新的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突然的离别让我感到兴奋和恐惧,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摆脱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恐惧的是我面临的陌生环境常常让我感到离开了母亲的孤独。

曾几何时,我一直是她的翅膀下长不大的小小鸟,可是现在我要一个人来面对以前从来不用费心的日常生活,尽管还有爸爸,可他是个工作狂,忙的时候常常自己的顾不得吃饭。

临行前妈妈收拾好了我所有的该带走的东西,但我们踏上月台,例行挥挥手的一刹那,满载着行将远行的兴奋的我突然发现母亲眼角的泪痕---我是不是太粗心了,还是我太不在意了,我还没有能力去体会她此时此刻的感受。当列车渐行渐远,我依稀能感觉到妈妈一直站在初春的寒风中,列车,也许是我的身影,像一块吸力巨大磁铁,牵引着她的目光,就那样,她会一直望着远方。

这种经历让我想起《目送》一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作者的儿子安德烈,他在妈妈的心目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从小对母亲的依赖,直到学校门口也不肯松开紧抓着我衣角的小手在通往学校的路上,在茫茫的人海中,一次又一次地回头,与我四目相对,跨越一切。可是当他一天天长大,渐渐对母亲不解,不屑,甚至反感,当他终于有一天远赴异国求学,临上飞机之前,我们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够到他的胸口,很明显,他在极力忍受着这种告别在他等待检查护照的过程中,我一直站在那里,等待他那一次又一次的回眸,但这次,他没有,他没有回头,甚至没有做出任何动作,自动门咻地关闭了,再开门时,人影全无,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垃圾桶,就那样伫立,静默着

仔细想想,我和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我没有象安德烈那样对母亲抵触,但我以后不会吗?我永远不会吗?我不敢答应自己虽然我现在每天都乐此不疲第和妈妈电话汇报、滔滔不绝讲我的新生活,但我会不会有一天面对着她却默默无言吗?我不敢肯定。

时常想起和妈妈一起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看到我中意的东西,无论多么贵妈妈都会捡到篮子里,而有一次她选了一包自己喜欢的饼干,我竟然说妈妈,这种口味的饼干最难吃了!快放回去吧!在我的印象里,妈妈只对那些被我吃腻了而丢到一边的食品感兴趣,而且那样津津有味。

当年的妈妈身后的跟屁虫现在已经自己单飞了,我和她可能也要同样经历着无数次的彼此的目送,当她过来陪我度过每个周末返回营口,当我每次从营口返回大连,看着列车远去,看着彼此的身影从对方的视线中变小变小、直到消失,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在变老,而我,在长大。

没错,就象龙应台在书中所写:我渐渐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与他的缘分是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在小路的这一段,他在小路的拐角处,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品目送,论人生


《目送》读后感:品目送,论人生

樊品樟

在短暂的人生中,有许多人会走进我们的生命,他们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是我们的人生变得有意义,但是总有一天,我们将与他们说再见,目送着他们远去,却又无法挽回。

《目送》写了作者目送父亲、母亲与其他人的离去,每一次离别都是伤感的,但是作者却依然坦然地面对生活,不自暴自弃。

突然想起了一部叫千与千寻的电影。电影中有一句话使我印象深刻: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龙应台不也是这样的吗?在她的人生中,曾有不止一次的与他人分别,其实不仅是她,所有人都是这样。有些人,不能接受与自己亲人分别的痛苦,整天沉浸在伤心地情绪当中无法自拔,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而有些人,在分别后坦然,乐观地去面对生活,好像从未经历过这些事。我觉得,在分别时,人们都会有不舍之情,有人甚至会落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分别时的留恋之情渐渐地被冲淡了。

书中有一句特别令我印象深刻: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的转弯处,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我们迟早都要和自己的父母分离。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流露着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站在父母的角度想想,在我们小时候,整天围在他们身边,那时候,父母就是天。可是在长大后,我们渐渐地不依赖父母,对父母的依恋随着时间的变化减少了。作者的儿子有时会嫌作者出去会让他尴尬,作者内心的酸楚之情,也许只有当我们长大后才能体会到吧。

人生十分短暂,却又十分美好,我们要珍惜自己的人生,不要给人生留下遗憾。

《斯通纳》读后感_1700字


《斯通纳》读后感1700字

一部被7家出版社退稿的小说,在作者43岁时,终于被一位年轻的编辑慧眼识中(另一位由他发掘的作家是托马斯·品钦),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50年来,这本在书店难觅身影的书,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主角斯通纳出生于一个农场家庭,一个偶尔然的机会开启了大学生涯,学习文学后转而毕业不想回农场,便留校任教,聚会上结识一见钟情的妻子伊迪丝,他们的结合犹如大多数人一样并不是因为爱情,最少在伊迪丝看来。婚后斯通纳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有英雄的轰轰烈烈,也没有意料中的一鸣惊人,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婚后生活,直到斯通纳有了外遇,然后迫于外界而分离,回归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同的是斯通纳对学术的认真坚定不移,矢志不渝贯彻着他的一生,直到他死去时手中翻阅着自己写的第一本书。那些同事间的争执,夫妻间的怄气,那些有的没的朋友,都好像不重要了,正如,人的一生有三次死亡,当你的肉体死去的时候;你的葬礼上宣布你在世上销声匿迹的时候;还有就是最后记住你的人死去的时候。也许只有书籍,才能让某个人世世代代经久不衰的薪火相传。

喜欢一本书,可能是从某句话,某个章节,某个情节开始的。我喜欢这本书便是从斯通纳第一次遇见伊迪丝时的描写开始,从环境描写到斯通纳的心理描写,惟妙惟肖,仿佛是自己亲身体验一般,不,就算亲身体验也没有这种真实的感觉。而跟情人的相遇我并没有那种言语之外的感觉。多想这样,多想

读完这本书,可以说是对我人生的二次启蒙,我也并没有觉得那句很经典的话感觉受益匪浅。只是明白了生活本来的样子。人生能记录的点不过是出生、上学、大学、结婚、生子、外遇、死亡。可能没有值得记录的事情了。

我想作者在书中,可能要控诉那个年代的黑暗,那个年代的霍乱,那个年代的的奇奇怪怪的匪夷所思。但我却看到了爱情的样子,看到了斯通纳对爱情的认知,这也可能跟不同年龄看到书的侧重面不同吧。我喜欢伊迪丝的高贵雍容,也羡慕斯通纳的缄默忍让。甚至十分渴望他们之间那些和平相处的爱情,可能这就是我觉得爱情的模样。

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莫过于此:

凭此一句话,此书断然不枉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_17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1700字

第一遍,粗略印象

《乡土中国》是大学社会学课本上老师重点提到的一本书,费孝通,是社会学必提的名字。不过本书并没有书名说的简单,乡土社会有大学问,书中有很多概念,定义,还有理论,学术性理论性强,对于一个非社会学专业学生来说,可能读起来有点吃力,最好是读纸质版,可以反复回看,做笔记,反思。但是不得不说,学思政的我从中看到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根和本,从社会结构出发,对儒家伦理文化中的人伦秩序,修身内省,有了进一步理解。

个人认为,本书中,作者以社会结构为核心,剖析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道德,人伦,权力,社会结构秩序等问题。开篇,作者就指出了两种不同的社会,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一个是自然生长而成,一个是为完成某个社会任务而成。中国传统社会,就是礼俗社会,中国封建社会的精神根基~儒家文化,就是一种隆礼贵义的伦政治文化,它既是维系政治统治的意识形态,又是社会教化,民众修身的伦理道德。相对稳定的儒家伦理,产生于地域广阔但又相互闭塞的中国乡土社会,民众自发形成的伦理文化被统治者掌控,进一步巩固了稳定的社会统治,也延续了乡土社会的稳定性。

所以,礼俗社会,没有\法治\,是\礼治\,不同于我们所说的人治的主观武断,法治的公平公正,乡土社会里的\礼治\是基于传统的力量,在费老的眼里,这种传统力量产生的权力,是所谓的\长老权力\,它不是横向暴力权力,也不同于契约社会的同意权力,有区别于社会变迁中的时势权力,他是年长的人对年轻人施加的一种权力,因为他们掌握了更多的维系社会的知识,所以传统就是权力。当然,这里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乡土社会的知识经验的获得,不是靠所谓的\知识下乡\,费老反对一些人主张的\乡下人笨\的主张,认为文字的产生是因为语言受到时空限制,但是在乡土社会里这个并不存在,人们只要通过喊,就可以沟通有无,因此也形成了刚刚说的\长老权力\,纵向的知识传授足以,不需要横向的只是传播,乡土社会就像一个\自给自足\的社群,纵向变迁发展。

说到纵向变迁,从社会结构到家庭内部,其实中国传统伦理观念里,家族大于家庭。家族所基于的是同性群体的延续,农业社会里的男性主导,生儿育女开枝散叶不过都是为了社会劳动,在这里家庭的异性结合被弱化,因而也不会说男女结合是爱情冲动,这都是基于生理差异的生育需要。所以,我们在传统社会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唯独没有讲女人,同性的友情手足之情也远远大于夫妻之间的伉俪情深,这是不是也说明了社会秩序结构的维系(家长制的承袭)压制了人的本能欲望(性爱)的倾向?

礼俗社会,这个礼是统治的根据,又是个人道德的支点,中国社会传统道德一个明显的特点是\重私德,轻公德\,儒家强调\克己,自省,修身\这些都是诉诸人本身,对于社会公共道德建设却不多,这是为什么呢?在费老这本书里,我似乎找到了一点社会原因,他指出中国的乡土社会结构不同于西方社会的\一捆柴及其一根柴\,中国是\差序格局\,也就是说西方社会强调的是个人主义,让个人与团体区别开来,所以\个人主义\追求人人平等,宪法观念。而\差序格局\强调自我中心,\石头丢出水面,产生的一圈圈涟漪\,人所联系的社会是由己出发,由内到外一层层关系,它所强调的是自我为中心,由己及人,道德上自然就是自律自省。

礼俗社会诞生于交通不便,地域分别的年代,现代化的社会里,人们可能都不认识居住在周围的人,现代化的交通架起了乡村之间的联系,却打破了人们之间的\约定成俗\,以血缘支撑的礼俗社会,被新的地缘下的社区所代替。人与人不可能因传统而处理各种矛盾,也不会因为长老就能化解纠纷,陌生人之间没有血缘亲情的信任,开放的环境也没有居一隅的安全感,现代社会的礼俗,慢慢在瓦解,新社会适用于一切人的法,慢慢在建立。从前,血缘和地缘是相连的,现在血缘与地缘是分离,这也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前进的标志。自给自足物物交换,变成了生产消费,人与人的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掩盖,温情脉脉下暴露的是金钱伪装的丑陋的嘴脸。

社会在向前发展,礼俗社会变成\法治\社会,从独特性的乡村到普遍性的城市,我们企图创造\地球村\,但是却没有保证与之相适应的人的素质,没有传承乡土社会文化的自律与自省。社会是同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家_《家》读后感1700字


夜,寂静的夜里,孤寂向我袭来。我仿佛听见了两三声哀叫,这叫声虽然低,但是它的凄惨的余音已经渗透了整个黑夜、凄美、哀婉,犹如生死诀别时却又不忍让对方难过的哀嚎。而我耳畔又响起了一个青年激动、炽热的声音: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但是,它的背后已躺着无数条鲜活、年轻的生命。在它的笼罩下有一个家但家其实是一个荒漠,一个摧残人性的炼狱,一座腐烂的礼教的监牢,有多少人在其中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不必要的牺牲品,最终得着灭亡的生命。我看见它的关上分明刻着几个字封建、专制、残暴。

此时,痛苦、踌躇、悲伤、遗憾、无奈、懦弱、失望、凄凉一起向我袭来,而它们又被安慰、鼓舞、正直、善良、热血、反抗所赶走。这种冰与火、爱与恨、光明与黑暗的交替、冲击,让我霎那间明白了家其实给我们指引了一条新的路,这条路上琴走过,觉民、觉慧、倩如、存仁也走过,而觉新这位处于长房长孙地位的人却始终在旧的路与新的路之间徘徊、辗转、踌躇。他虽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甚至亲身受过封建礼教对自己身心的压迫与摧残,但他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懦怯顺从性格。自己对未来的幻梦被一股邪恶的旧礼教、旧传统的力量给击得粉碎,碎到连肉眼也看不见,因为到后来,你不能在他的身上看到任何对前途的憧憬,对旧势力的反抗,他已成了像闺土一样的木头人了。

梅与瑞钰的离去简直把他推向了深渊,死的深渊,幸而他最后帮了一点觉慧,帮他筹了一点路费,他最后踉跄着跪在了新的路上。

突然,我被一个爽朗的笑声所惊住,它轻脆、无畏、热烈而又真诚,琴阳光活泼的面容给了我很大的印象。她正在新的路上昂首阔步地走着,怀着自己的梦想,护着自己与觉民经过奋斗而得来的爱情。他们是新青年,他们将来还要举行新式婚礼,此时我又看见觉新低下头反对而又不忍心的矛盾的脸了。

哼哼,我又看见了一个人在冷笑,说道:如果牺牲是必需的话,做牺牲品的决不是我。觉民在哪儿,我坚决不说。我不会让你们进去的,捉鬼,哼,你们无非想让老太爷早点儿死,你们分得财产罢了。我坚决要走,没人拦得住我!

我承认,连觉慧都觉察得到自己的道德力量都快要超过整个封建大家庭了。我没有什么话要说对他只有不住地点头,他有一股傲气,一分激情,时而他也苦恼过,是黑夜里流泪,但他终究踏着封建的尸骨走上了新路。

三个兄弟,三段结局不同的爱情,也让我内心有着一股悲愤的力量,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

觉慧与鸣凤的爱中间隔着一堵厚厚的墙,中间有太强大的力量把他们分开,他们无可奈何。当他们见最后一面是时又是如此仓促、简短,没有了山盟海誓、生死诀别,随着鸣凤回望的最后一个泪眼,听着让人绝望的再过两天,看着他们俩的最后一吻,摸着自己微微温热的嘴唇,眼前又浮现出鸣凤温柔而略带忧郁的眼光,鸣凤便转身向死神走去了,怀着不可能实现的心愿与对未来生活的期盼,这与他羡慕的二哥与琴的相爱来比,太凄惨了。

更惨的还不止这些,你看到觉新与梅想看又不敢看的互相折磨与矛盾的眼神,想向对方倾诉,又害怕别人说三道四的胆怯,你就知道又多么苦楚了。而当觉新捶着破旧的木门,大声呼喊着瑞钰你好吗?放我进来,我求你们了,我要守住你,我不会离开你!时,这些话只能换来嘶心裂肺的哭声和愤怒而又只能压抑的苦楚以及永远无法逃避的梦魇。世界从不像他想象的

那样美好。善良贤慧的瑞钰在产房里声哭叫,伴着一个婴儿的啼哭,她却与丈夫永远地分开了。觉新疯了,他把自己的愤恨,怒火全部汇集在手上想敲开木门,想看瑞钰最后一眼。只是他敲的哪是一个破旧的门,他其实敲的是一个荒唐、邪恶的旧制度。他这种懦弱的人,哪能敲得动呢?他仅仅因为什么迷信思想,就忍心把妻子送到乡下待产,又因为什么什么规矩,丈夫竟然进不了妻子的产房!大胆设想一下,觉慧一来,木门一推就会打开,封建制度在他的眼中不堪一击。

作者巴金把众多人物组织在一个宏大的结构中,通过他们的矛盾纠葛、悲欢离合,展示了他们鲜明的内心世界,个性特征和各自的命运。将各种惊心动魄事件穿插其中,编织成了一个紧密关联的整体,表达自己对封建制度的愤恨,去宣告一个不合理制度的死刑,揭示着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对旧社会进行猛烈抨击。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于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射出一线光明。

作者将它们充分描绘,刻画,构成了异彩纷呈的艺术世界,显示了作者驾驭鸿篇巨构的卓越艺术才华。

此时,我的内心跌宕一股激流,它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它仿佛能冲破一切苦难邪恶的阻挠,在辽阔天地尽情驰骋。

我们活着为了什么?

为的是征服生活。

《梵高传》读后感1700字


提奥,浅需要太阳。我需要那种炎热非常、威力无比的太阳。整个冬天,我感到它犹如一块巨大的磁石在把我向南方吸引。在我离开荷兰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有像太阳那样的东西。现在我明白了,没有太阳也就无所谓绘画。也许,可以使我趋向成熟的东西就是这个灼热的太阳……只要我有了太阳,把我内心的寒冷驱散,使我的调色板燃烧起来……
梵高正是如此地热爱着蔚蓝天空上那颗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旋转着的、正在发出威力巨大的光和热的浪的星球。他的傲慢的愿望,正是直接面对太阳,19世纪著名的画评家阿尔贝奥里埃这样形容道。只是无论是梵高还是这位评论家都不知道,100年之后,梵高和他那些色彩绚烂、个性突出、热情奔放的油画,成为世界绘画史上的一颗威力无比、灿烂辉煌的太阳。
仰望太阳的时候,太阳的光与热会灼伤眼睛,这是连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而仰望梵高这颗绘画界里的太阳的时候,他的画、他的话、他的经历、他的痛苦,灼伤的却是心灵。在阅读欧文斯通为梵高所作的小说体传记 《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的时候,我所经历的正是一个心灵被灼伤的过程。
梵高,全名文森特威廉梵高,一般书籍中称其为文森特梵高。他是19世纪著名印象派画家,与高更、塞尚并称为后期印象派的三大巨匠。梵高的画以其浓烈绚丽的、以黄色调和钻蓝色调为主的色彩,旋转的、充满着生命活力的、热情有力的笔触,以及他对人物性格的深层次了解和他对大自然本质的个性化描绘而名闻世界,犹以他的《向日葵》、 《莺尾花》、《星月夜》和《麦田》最为著名。他的故乡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为他建立了博物馆,保存了他几乎全部的素描、水彩、油画。他的画,即使一张小小的素描习作,在现在的拍卖会上,也可以达到别的画家难以望其项背的天价。这就是梵高,一个作为成功画家的梵高。
然而《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并非是写这样的一个梵高,这样一个为世人的眼睛所熟悉的梵高。《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的作者欧文斯通希望可以重现这位伟大画家的生活,重塑这位伟大画家的有血有肉的形象。在这本书的序里,作者这样表述他写作的目的:面对着文森特的这个由色彩、阳光和运动组成的骚动不安的世界,我的确被惊呆了……我进人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一切生命的有机成分都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伟大崇高的统一体。这个如此深切、如此感人的世界打动了我的心……使我能够把生命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作者渴望了解梵高,渴望知道是怎样的生活使梵高可以如此深刻地体会到生命、体悟到生命?或许由于作者的艺术修养,使他对梵高的作品表现出比我们高得多的鉴赏力,使他可以在梵高的作品中看到比我们多得多的情绪与内容,也因此使他对梵高的一生和梵高本人有比我们更多的好奇。然而,每一个曾经看过梵高那些有着强烈颜色对比的画作的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感受到那在画布与笔触之间洋溢着的强大的生命力;每一个可以感受到这生命力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像作者一样,产生了解梵高的渴望即使这种渴望并不如我们的作者如此强烈。《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的价值正在于此。
正像这本书的名字,当你随着作者的笔,跟随梵高在英国、荷兰、法国等各处游走的时候,你会被梵高因其对生活的无限渴求而表现出来的生活热情与激情而感动感动这词用得不好,我想还是用前面曾经提到的灼伤更好。梵高的生活热情是会像太阳的光芒一样灼伤你的心灵的。无论遭遇到怎样的不公与困难,无论是在多么大的失败之后,或许他也会消沉,但是当他决定了自己下一步所要走的道路时,他所表现出的执著与热情都会在我们的心灵里烙下深深的印记那样的热情实在是过于鲜明了!
一个渴望生活、渴望直面太阳的梵高,他以他的热情生活着,并且希望将自己的热情传递给众人,感染众人。我们内心的思想,它们表露出来过吗?也许在我们的灵魂中有一团烈火,但没有一个人前来取暖。过路人只看见烟囱中冒出的一缕青烟,便接着走自己的路去了。那么,听我说,应该怎么办呢?难道不应该守护着心中的这团火,保持自己的热情,耐心等待着有人前来取暖的时刻吗?文森特对提奥说。如果说那个散发着自亮光热的圆球是天空中的太阳,那么文森特梵高便是我们人世间的太阳。他燃烧着他的热情,照亮着我们,照亮着我们这些需要太阳的光与热的庸碌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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