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读后感
的读后感 2023-01-18
话的读后感900字通用。
阅读是一项高尚的心智锻炼,作者的作品在读过之后能给人醍醐灌顶之感。我们不妨去写一篇读后感,记录剧情的同时写下自己对于剧情的看法。那么怎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一句话的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一句话的读后感 篇1
“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豪言壮语的名言,出自一位“傻里傻气”的英雄——雷锋。
雷锋有时是一位“傻乎乎”的人间“逗逗乐”;有时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演奏家;但他更是一位乐于助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人民英雄。
当我看到最后一个情节:雷锋叔叔躺在洁白的床上,身旁有美丽的白花,身上盖上了鲜艳的五星红旗。我的眼圈红了,心里默默地想,雷锋叔叔虽然已经永远地睡着了,但在天堂,他生前一直都没有实现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当雷锋叔叔帮助一位老奶奶,找到失散十年的儿子;当他为灾区捐献一百元钱的时候;当他把破旧的袜子补了又补,接着穿的时候,处处都体现出了雷锋叔叔的乐于助人,艰苦朴素的优良品质。
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他艰苦朴素的精神。再看看我吧!当我把纸团团成一团扔掉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这张纸的背面可以当演算纸;当我把破旧的袜子随手扔到垃圾箱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要把它缝补一下;当我把洗脸的水白白倒掉的时候,也没有想到用它来冲洗厕所……
“学习雷锋,好榜样。”虽然雷锋叔叔牺牲时只有二十二岁,但他的精神,却像黑暗中一盏明灯,指引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前进,前进……
一句话的读后感 篇2
这篇写人记事的散文,材料琐碎,但是经过作者的组织,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作者是怎样组织的呢?
研究这个问题,可以先列提纲,再探究为什么这样安排。可以看出,作者是兼用逻辑顺序和时间顺序来编排的。开头四段先写老王的三点基本情况。这三点是按逻辑顺序安排的。一是职业,这是老王的谋生手段,二是生理缺陷,这是老王谋生的困难,三是居住条件,这是前两点的结果,收入少,当然生活苦。下面三段,按时间顺序,回忆老王的工作与为人,两个片断写他为人好,一个片断写革命时期,他的生计越来越艰难。最后一个片断,是老王离世前一天的事情,最能见出老王心地善良。
除段落安排有序之外,还应该探究贯穿全文的线索。可以看出,作者是以与老王的交往为线索的。坐老王的三轮,一路说说闲话,作者平易近人,老王也肯把身世相告。写老王眼疾,说到女儿给他大瓶鱼肝油,可见一家人对老王很照顾。老王对钱家也好,在服务费上双方总是非常客气。三轮改平板三轮,没法坐了,作者还是很关心老王,对老王有好处,所以老王总觉得欠了一笔人情,在生命最后的日子也要表示感谢。以彼此交往为线索,全文一脉相承,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句话的读后感 篇3
故事的描绘是那么生动、那么感人,特别是红妞和小哈,是那么勇敢、那么讲情义,品读着一个个波澜起伏的情节,我的心也跟着荡起层层涟漪……感悟之间,也比对着自己的做与行。
记得那是一次玩CS野战,意外地碰到了我的一个同学,“战斗”中他尽全力的帮助我,可我却出于好玩的心理,在背后偷偷的攻击他,可他却浑然不觉,仍尽全力帮我消灭了很多“敌人”。每每想起这件事,我特别后悔,与红妞的爱心善举、小哈的重情重义相比,我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一定要向那位同学道歉,表达我最真挚的歉意,并向他推荐这本好书,还要告诉他是书里的主人公教育了我。
小哈的经历对我很有启迪,我决定将对自己进行自我磨炼,克制住自己的内心,学习红妞和小哈善良的品行和勇敢的品质。这部小说也让我更深刻意识到了世界很大,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我应该接近他们,学习他们的品质,与他们友善交往,在困难中和他们一起想办法,去争取最后的胜利与辉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工农兵小学3年6班
一句话的读后感 篇4
一场悲剧的开始,注定有平凡和不平凡的角色出现。而一个苦役犯用一双平凡的手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不平凡的世界。人们总是为了生而活着,而他却总是在为了死而做准备。他是一个大写的人,他冉阿让,把自己的人生之旅走得那么漂亮,让我敬佩。
人生的悲惨莫过于此,从小就失去双亲,失去自己心灵的港湾;人生的悲惨莫过于此,独自承担起全家的重担,但还是前途迷茫,毫无出路;人生的悲剧莫过于此,只为了让自己的家人不至于饿死,只是为了一块面包,他就被判了罪,做了苦役犯十九年;人生的悲剧莫过于此,自己想要重新改过,但却没有一个可以领情的人,没有一个支持自己的人。可,这些,都让这个叫冉阿让的苦役犯人经历了,但在这悲惨的命运前,他决不低头,他要挺起胸膛,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眼光,堂堂正正的往前走,直至走到生命的尽头。
他的悲惨我经历的不及万分之一,他的痛苦我感受到的不及亿分之一,他的悲惨会让我潸然泪下,但转而回想,又让我释怀,没有这些磨难,怎能磨平他心中的怨;没有这些挫折,怎能挫掉他的傲气;没有这些坎坷,怎能让他辉煌地走过他的人生之旅;没有这些悲惨,怎能成就一个大写的人。正是这些苦难造就了他不平凡的一生。
他爱人民,而人民却不爱他,但他却又不能反过来怨人民,所以只能人民怨他,而他只能为人民默默付出,一切的苦难他只想让他一个人承受,这怎么不是一个大丈夫该有的气节,这气节怎不能让我们敬佩?
正所谓苦海无涯,回头是岸,是的,这句话在冉阿让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请问,你知道一个人变坏需要多久吗?是的,很快。那再问,一个人变好要多久呢?答案不唯一,但冉阿让却找到了自己的答案。进狱后,他精神漠然,麻木,总想着不劳而获,但是在德拉马若主教的指导下,逐步从寒冷走向温暖,终于会流下忏悔的眼泪,他是好样的,我们应该要改变,我们要学会变得更好。
有责任心,有担当是他的魂。当尚马秋被误会是当年的苦役犯冉阿让时,他饱受痛苦,一边是对芳汀的照顾不知怎么办,一边又对别人为自己接受法律的制裁而难受,他陷入两难的痛苦中,但最后他还是毅然决然地站出来,指出该被抓的人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他的行为使我为他折服,他堂堂一个市长,他本可以安心地过个好日子,但是他还是站了出来,这才是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才干得出来。当他答应芳汀要帮助她找女儿时,他尽心尽力地去办这件事,甚至不惜花费大量的钱财,因为他觉得这已变成他责任的一部分,他必须要做到,最后她的女儿柯塞特因而能幸福地生活。他这样做,这是他纯洁的灵魂的表现,他值得我们学习。
有同情心,爱帮助别人是他的血。当别人无羞耻地向他索取钱财时,他毅然决地拿出钱财来送绐别人,他想要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来帮助別人,他想要给世界多一点温暖、多一点爱,他希望这个世界能变得更美好,我觉得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美好的人,才能无私地给世界美好。
宽容大量是他的心。他的宽容一刻不停地在工作,正如他那一颗鲜红、一直在跳动的心,世间因他而光明。当沙威一直视他为眼中盯、肉中刺时,一直明目张胆地伤害他,一直想方设法地除掉他,但冉阿让根本就不计较,也不记仇,最后在沙威生死一线的时候还出手救了他,他的宽容感动了沙威,令沙威最后迷途知返。都说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而比天空更广阔的却是人心,是的,宽容的心可以感化一切邪恶,让邪恶之神永不复存在吧。
人生苦短暮晚时。虽然冉阿让最后逝去,是的,最后他的身体是逝去了,但永远逝不去的是他那纯洁无比的灵魂,逝不去的是他留给这世界的美好和温暖,逝不去的是他给这困难人们心灵上的慰藉,他终究是一个大写的人,我为他而感到自豪,他永远会活在人们心中,永不逝去。
一句话的读后感 篇5
《海蒂》是瑞士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约翰娜·施皮里的代表作。这是一部永远也不会过时的小说。故事情节淳朴而温馨:善良、单纯的小姑娘海蒂被姨妈送到山上,跟性情古怪的爷爷住在一起。很快,她就爱上了山上的一切。可姨妈又把她送到城里的一户人家去陪伴有残疾的小姐。那里虽然衣食无忧,但女管家对她非常严厉,女仆也瞧不起他,最主要的是没有大山和自由,海蒂由此患上了思乡病。最后,海蒂终于又回到了山上,而且,还创造了一个奇迹。
大家想知道海蒂最后创造了一个什么样的奇迹吗?来告诉你们吧!海蒂创造的奇迹是——城里的那位有残疾的小姐克莱拉来到山上后,在海蒂的帮助下,她竟然可以从轮椅上站起来,不用别人扶也可以走路了。怎么样,这的确是个意想不到的奇迹吧!但是究竟是什么力量促使海蒂创造了这个奇迹呢?我想是因为海蒂在城里生活的时候,已经和克莱拉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而且克莱拉满足了海蒂一个梦寐以求的愿望,所以海蒂才会创造出这个奇迹。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被书中的动人情景感动的都哭了。我认为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因为她关心一位瞎眼的老奶奶;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孩子,因为她尽管到了城里,却还没有忘记在山上的爷爷这一段时间对她的关心和照顾;还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因为她在城里生活的那段时间,经常闹出一些笑话。
《海蒂》的开头,就描写了山上的景色,从而吸引了我,让我一口气就把它读完。的确,阿尔卑斯山上的景色,让每一个人都如痴如醉,我觉得这就是海蒂患上思乡病的主要原因。同时,克莱拉之所以能恢复,与呼吸山上的新鲜空气也有着很大的关系。总之,阿尔卑斯山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
海蒂的读后感3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名着:海蒂。这本书的主角海蒂深受到青少年的喜爱,告诉了我们要乐善好施、帮助他人。
聪明活泼、心地善良的海蒂被姨妈送到山上,跟爷爷一起生活。她很快爱上了山上的一切,她用爱心溶解了爷爷冷酷的外表,又给瞎眼老婆婆带去生活的希望,还教会牧羊童彼得识字,更令人喜出望外的是,她和爷爷一起帮助残疾小姐克蕾拉恢复了健康……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海蒂对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积极主动,她热爱大自然的心,不管是对人,还是对羊儿,都同等对待,总是慢慢地安抚着她的“梅花雀”和“丝凡丽”。那些羊儿都很喜欢海蒂,看到他总是争先恐后的涌来。
我想: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都那么有爱心,虽然有些残疾人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是她却能感受到周围人的一颗颗爱心和一双双温暖的手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充满爱心,爱心可以战胜孤独,爱心能够击败病魔,爱心还会带来快乐。我们应感想海底一样果断,直爽、乐善好施、帮助他人。
一句话的读后感 篇6
我最近在《青年文摘》上读到了一个故事——《周恩来的风采》。世人除了敬佩周恩来的高尚情操、献身精神、精明智慧和学识渊博外,还十分仰慕他的迷人风采。
故事中周恩来每到一处,总是模范地遵守一切公共秩序,遇见人民群众,他都要微笔着向大家招手致意;他每天工作18小时,每次接见外宾,总是提前到达,站在门口和大家一一握手,态度和蔼诚恳,会见结束,他总把客人送到大门外,直到汽车开动离开。
《论语》中曰:礼之用,和为贵。宋苏洵曰:"约之以礼,驱之以法。"康诺利曰"一个时代的文明成为下一个时代的肥料"。我曰:"学习周恩来,争做文明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很明确的提出"文明"这个词。
文明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标志。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高低,反映了这个社会全体成员综合素质的水平。
说到文明,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退回去给让路。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这不就是文明礼仪的体现么?
除了周恩来,还有一位总理十分注重礼貌文明,他就是霍克。霍克任澳大利亚总理时,有一次在一家商场内与一位老人就养老金问题发生争执。霍克一时冲动,骂那位老人:“愚蠢的老家伙。”老人因此把他告到法院。霍克举行记者招待会,就自己不文明的语言,公开向这位老者道歉。他说:“那天我非常困恼,但这不能成为我使用那种措辞的理由。如果我确实伤害了他的话,我愿意就此向这位先生道歉,诚请宽容我的不逊。”正因为霍克总理的礼貌文明,使他在国内的声望越来越高,社会才会日益稳定和谐。
然而,无论是多美的地方,都有一些不文明之处,随地吐痰、乱贴小广告、酒后驾驶、乱闯红灯。这些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
生活在美丽的城市,许多人却漠视那尽情飞舞的果皮纸屑而不伸出双手;一些人还忍心让洁白的墙壁,留下串串脚印,还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更有甚者让可恶的香烟在美丽的家园里烟雾缭绕,还在公众面前上演刀光剑影、插队哄抢;有些司机乱闯红灯,全然不顾人身安危,丝毫没有察觉到他人眼神中那一丝担心、那一屡责备。美丽的家园不仅仅只需要别人的付出,更需要你我的文明举止呀!文明,人人都可以做到,只是人们时常忘记而已。
文明,人人都可以做到,它跟生活条件没有必然的关系。一个富翁可能乱丢垃圾,而一个穷苦的人可能举止文雅。要做一个文明的人不需要什么必要的条件,只要愿意文明,世界上所有人都能做一个文明人。
一个人如果讲文明,那么别人会很愿意与他成为朋友。如果一个人不讲文明,那么几乎没有人愿意接近他,那么这个人就彻彻底底地被孤立了。一个人连文明都做不到,还怎么去干大事业?文明是一种美德。文明就在我们身边。例如,人多拥挤的时候习惯性地自觉排队、在公共场合保持安静,都可以让人看到。这些文明的举动正悄然改变许多人。他们身上那种无形的力量会改变我们的生活,会让我们身处的这个城市、这个国家、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因此,争做文明人吧!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吧!
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如果你讲文明,那么请更加文明,如果你不文明,请变得文明,人人争做文明人!一起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一句话的读后感 篇7
人生,既是一个圆点,又是一条射线,更是一个平面。人生,是一个人驾着生命之舟进行的一次没有回程且不可避免的航行。各的次曾经有一句名言:谁若游戏人生,他就一事无成,谁不能主宰自己,你就永远是个奴隶。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人生的感悟》,作者于中华,他在书中说:人生最重要的是学会做事和做人!
作者知识丰富,是多学科,多领域的行家。同时,作者深谙教会知道,重情重义。我在阅读中,感觉作者有时像长者,语重心长,有时像师者,淳淳教诲,有时像朋友,推心置腹;有时像校长,高屋建瓴,有时像同学,帮助提醒;有时像画外音,振聋发聩,启迪心灵;有时像管理学家,先进理论信手拈来;有时像社会学家,一语洞穿社会本质;有时像历史学家,掌握中外历史的发展规律;有时像心理学家,看穿众人的心思和万事的机理
书中的观点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事,经验,甚至教训佐证,引经据典,有根有据,观点辩证。书中运用了古今中外大量的生动例证。这些例证读来有让人会心一笑,点头称是:有的让人震惊,如猛涨拍背,茅塞顿开;有的让人扼腕叹息,备受启迪;有的让人泪流满面,感受到了人生的真谛
这本书用感性的文字表达了理性的思考,用诗意的语言描绘了人生的教育,丰富的内容阐发了为人处世的德性原则;生动地描述,强化了对善恶美丑的理性思考;诚恳的语言,蕴含着深邃的哲理;真切的感悟,透析着人生的追群,充满着学问,充盈着思考,充溢着育人的内容,充畅着文明的心声。
希望大家都能来读一读这本情真意切,案例丰富,解析透彻,寓意深刻的《人生的感悟》。
一句话的读后感 篇8
小时候,父母就教育我,要学会宽容和鼓励,对老人要多一份尊重,对孩子多一份关爱。当时的我,只是点点头,对爸爸的话也是似懂非懂,但看了这个小小的故事,我对爸爸的话有了深层的理解。
故事讲母亲去商店,一位阿姨帮她推开沉重的大门,阿姨说,她也希望别人为她妈妈开门。还有一次,“我”陪患病的母亲,只见年轻的护士扎了两针都没有扎进血管,“我”收住话,母亲鼓励护士,终于第三针成功了。护士感动了,告诉母亲,她是来实习的。母亲也告诉护士,母亲身边的是她的女儿,母亲希望女儿在医科大学读书时,面对患者,也能得到患者的鼓励与宽容。这两件小事都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尊重。
是啊,如果我们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孩子多一点关爱,对年轻人多一点宽容和鼓励,对老人多一份耐心和理解。
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同学们都热心地来教我,他们鼓励我,宽容我,一下子我不懂的问题,我全都会了。在我谢谢他们时,他们还告诉我:“当你会做题时,你应该帮助那些不会做的同学,去鼓励他们,宽容他们。只有将心比心,世界才会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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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的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话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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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的读后感 篇1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假期,爸爸妈妈给我准备了不少“营养品”,其中我最爱的就是《抹香鲸的悄悄话》。书中的主角是一支非常酷的“海洋冒险团”,他们一起探寻深海的奥秘,并用勇气和智慧拯救了海豚湾的海豚。
“海洋冒险团”共有6名成员,他们相亲相爱,既是朋友,也是家人,真让人羡慕。我最喜欢团长江晓迪。他想方设法在联合国大会上播放出渔民们疯狂捕杀海豚的视频,深深打动了参会人员,并最终通过了主旨为“海豚湾永远不准再捕杀海豚”的相关保护条例,保住了海豚的生命。江晓迪既聪明又善良,我也想成为这样了不起的团长。
这本书还让我认识了抹香鲸、水蜗牛、尖牙鱼、大王乌贼、深海鳗鱼、深海巨蟹等许多的海洋生物,也让我知道了保护海洋对于整个地球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我很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能读一读这本书,了解更多关于海洋的知识,一起行动起来,保护蔚蓝的大海。
话的读后感 篇2
假期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叫《说给女儿的悄悄话》,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妈妈说,她希望我能够健康快乐地长大。“变”是宇宙间永恒的规律,生命在于运动。正如作者所说,女儿是妈妈生命的延续,女儿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但随着时代的改变,社会的信息来得太多,太快,女儿的生活方式与妈妈当年的成长经历相差太大,妈妈对女儿的爱也需要与时俱进才行。要做乐观、成功、开明、时髦的辣妈咪,与女儿一起成长。要彼此扶持,相互安慰,各自追逐自己的梦想,母女共同成长,奔向成功,这种关系让我想起了舒婷的《致橡树》:“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生活中是没有观望者的,正如那首《风景》,“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把你看成风景。”
固然我的做家长的生活经验丰富,然而我们的经历不能代替儿女的成长。正如张爱玲的那篇文章所写,妈妈守在岔路口,警告女儿不要走那条路,女儿总是不听,说:“我自己要走过,才知道。”这也并非说,做家长的要对儿女放任不管,这不可能,只是,要适度。该教的,该帮的,能做的,我们一定要做,所谓“养不教,父(母)之过”是也。只是要明白,我们不能包办代替一切。他们的人生,毕竟还是一定要他们自己去走。
做父母的不要总是高高在上。威严是必须的,然而过分苛责必然会伤害彼此,尤其是孩子稚嫩的希望的心。就像高大的父母领着孩子在闹市中穿梭赏光,却不知小孩子看见的只是密密麻麻的腿与脚。
什么时候家长与子女的代沟越来越深了?当妈妈的鱼尾纹在加深,爸爸的白发开始增多,当儿子开始顶嘴,女儿对着镜子挤青春痘时,我们是否该反省一直,有多久没有和孩子谈谈心,做游戏了?她喜欢哪个老师,爱和谁一起玩?她上课听讲专心吗?她的零花钱买什么了?
我始终认为,品德比学习更重要。弟子规曰:“有余力,则学文。”孩子先要学会做人,懂礼貌,长大后能谋生,为社会做贡献,再发展自己的爱好与闲情。我愿以此与女儿共勉。愿女儿健康快乐成长。
话的读后感 篇3
暑假,爸爸带我去逛书店,让我自己选本书。我选择了《小鱼大梦想:抹香鲸的悄悄话》,因为我非常喜欢海洋生物。这本故事讲的是江豚江晓迪和它的好朋友组成的“海洋冒险团”,并在海豚湾阻止当地居民捕杀海豚的故事。最吸引我的是“海洋冒险团”勇敢、团结、坚强和不轻易放弃的精神。另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地球中每一种生物都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种动物的消亡都会给海洋带来灾难。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不能随意捕杀动物。
最近,我家附近的街道还悬挂了“坚决打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的横幅。原来,是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长江是我国“淡水鱼类的摇篮”,也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可是现在很多鱼类的数量都在减少,江豚甚至已经是极度濒危物种。保护长江的生态平衡已刻不容缓!
所以,让我们关爱自然,关爱动物,热爱地球,一起捍卫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
话的读后感 篇4
今天,王老师在课堂上为我们读了一篇文章,叫《救命的一句话》。
故事讲了乔迪因为急着看病去医院,让两个儿子在外面等着邻居送他们去学校。
可是,没过多久,三个青年想拐骗厕所里的孩子,就让他们帮忙。最后邻居叔叔赶来了,知道情况后报了警。
调查发现,这些陌生人就是之前一起儿童绑架案的嫌疑人。
厕所里的小男孩没有被绑架走,是因为乔迪的两个儿子记得妈妈的一句话——一条安全法则:“如果一个成年人需要帮助,他会找另一个成年人,而不是一个孩子寻求帮助。”
爸爸妈妈也告诉过我们不少法则,故事里也有不少这样的法则,但很多时候,我听过、看过也就过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很多法则,关键的不是知道,而是我们会不会记住,会不会运用。这样,法则才会体现它的价值,我们看书也才有用,你说是吗?
话的读后感 篇5
《一个女兵的悄悄话》读后感800字:
这个六月读了严歌苓的《一个女兵的悄悄话》,看完这本书,如果要通俗的表达,我觉得就像我们的学生时代,素不相识的几个人,相识相知相遇,而这本书就是主人公陶小童,在生命的弥留之际,吐露自己的内心,抛开那些所谓的英雄主义,回首那些往昔岁月……回忆那些年她在部队的日子……
书中的主人公陶小童就像学生时代班里最与众不同的,做很多人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就连正派的团支书也喜欢她,看书的时候,我多想陶小童一直是这样少女的模样,但最后,她还是变了,她柔软的心肠变得硬了,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坚强的女战士,甚至连最想念的阿爷都没有见到最后一面。就像书中我看见的一段话:“在那一刹那,我才真正懂得了:有一种人是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命运的,那就是军人,包括一贯自由的徐北方,也是没有自由的,在命令下,他和刘队长一样呆若木鸡,他和他对望着,知道这下完了”也许是环境的影响,仿佛只有大家有同样的价值观才会得到理解和尊重,也造就了后面浑身闪着理想之光、不顾一切去送命的陶小童。
全书让我感到最难过就是陶小童的阿爷,虽然描写他的不多,但只字片语中,可以看出阿爷深深的自卑,他每天都是胆战心惊的,怕自己相依为命的孙女离自己而去,但最后陶小童还是去参军了,独留他自己,在生命最后的十天,他还是坚挺着,想从自己模糊的视线看一看,看一看他最爱的孙女,但是陶小童却不是当初那个陶小童,她将于阿爷道别变成了心里永久的遗憾。
亲情上已经遗憾了,似乎不怕再多些遗憾,陶小童的爱情,也是遗憾的,她和徐北方,那个和她一样,骨子里一样张扬的男生。虽然陶小童参军是因为心里曾经喜欢过一个英俊的标准军人形象,也许,这也是她义无反顾地报名参军的理由。但是我觉得她喜欢的还是徐北方,真真实实的徐北方。读后感·因为他们的相互理解与吸引,可是陶小童最终变了,不是那个曾经互相吸引的陶小童,那么爱情也变了质,变成了曾经所谓的爱情。还有喜欢她的团支书,用挑她缺点试图接近她的团支书,他喜欢的小心翼翼,为她付出生命,而陶小童到最后甚至连他名字也快想不起来,唯一留下的,就是那9页情书从头至尾只有3个字:“我爱你”,嗯,我想,这是最简陋却又是最华丽的情书了。
书中还有漂亮的班长孙煤、喜欢和别人交换东西的蔡玲、小半拉儿、为宣传队的存在而放弃前途的刘队长,都让我念念不忘,他们都代表了书中的那个时代,我想很多人会羡慕陶小童,因为那是我们始终不敢成为的人。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还是要努力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这个时代不同于那个时代,我们可以展示自己,表达自己的情感。不用去成为旁人想要成为的模样,愿我们始终温柔,愿我们始终坚强,愿我们可以不慌不忙慢慢成长,可能我们孑然一身,但都不要辜负自己最初的期待和初心。
话的读后感 篇6
子弹上膛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子弹上膛》是根据作家刘猛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的电视文学剧本。由刘猛自编自导的同名电视剧,应该很快就会和观众见面了。本剧由两条线组成,一条是以戏剧学院年轻的大学生小庄参军后在军队的成长为主线,塑造了苗连、高中队、老炮、强子、史大凡、邓振华等一批现代军人形象;另一条描写了小庄退伍后多年,在剧场偶遇老炮,结果卷进了一场跨国贩毒大案,贩毒集团头目正是小庄多年的仇家马云飞,而老炮、强子也进入了贩毒集团,当年发誓同生共死的兄弟如今却成了敌对的两面,小庄面临着生死情仇的考验。故事非常精彩,很有点好莱坞大片的味道。17岁的小庄为了爱情参军,那时他还是懵懂的少年。他有着自由的心性,体能、智慧都很出众,参军不久就敢和上级打架,成了军队里有名的“鸟人”。为了不辜负苗队的期望,他克服重重困难进入特种部队,逐渐成长为铁骨铮铮的现代军人。在与犯罪集团周旋的过程中,他有勇有谋,成功地卧底的任务。但一次偶然的失误,在从马云飞手中解救女友小影的过程中,他误杀了小影。他失去了女友,犯了错不得不退伍,这是他心中一生的痛。如果只描写军人的勇猛搏杀,整部剧就太硬了。战友间情深意重的兄弟情和小庄的爱情,写得动人心魄,催人泪下。这群兄弟,作为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分子,发誓同生共死,他们一起闯过众多生死难关,即便是在敌对的时刻,也忠于当年的誓言。小庄与小影、小菲、马玲、丫头,都有不同程度的情感纠葛。从这部书来看,小庄的感情戏似乎多了些,有时还显得矫情。不过现在的电视剧,要是没有爱情调料,观众也许就不喜欢了。和平年代的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他们的付出和努力,往往不为人知。刘猛艺术地展现出当代军人的铁血人生,塑造了一批高素质的军人形象,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军人凯歌。当然,相比《兄弟连》一类的外国电影,《子弹上膛》在人物塑造方面,好人太好,坏人太坏,有欠层次。当然,这也是国情所致,如果写……
话的读后感 篇7
负暄:曝背取暖,负暄琐话意即晒着太阳,温暖地谈过去的事情,正如张中行先生自己在序言中写到:早春晚秋,坐在向阳的篱下,同也坐在篱下的老朽们,或年不老而愿意听旧事的人们,谈谈记忆中的一些影子。影子中有可传之人,可感之事,可念之情,先生的写作目的也很简单,希望有点点的人和事还能存于有些人的感知里。
我大学读的是汉语言文字学,可选方向很多:语言学、文学、文艺理论、美学、写作等等,大一大二非常喜欢文学,但由于固执地把文学和健康联系起来,忧伤肺,所以选了写作,后来由于系主任的安排,我最终(用这个词似乎还太早)选择了语言学,并且努力去投入,正所谓可以选择时,选择你所爱的;没有选择时,爱你所选择的。(刘吉语)
不过转眼八九年过去了,我又重新拿起文学的书,甚至还写了一些诗词鉴赏的文章,不谈高深的理论,完全用心去体味,并寄以自己的经历与思绪,化在一起,这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生活。很偶然,我读到了张中行先生的这本《负暄琐话》,立即被吸引,成了一个年不老而愿意听旧事的人们中的一个。
读了几篇,很想写几句,怕日后忘了。我初步用深沉清苦,冲淡隽永这八个字来概括张先生的风格,其文充满苦和淡,正如一杯清茶,意味深长,颇耐咀嚼。他的书记人为主,有学界名流如章太炎、朱自清,也有一些名堙灭而不称的奇士,他同样写文章纪念他们,仅此一点,让我首先想到了人如何对待名的问题。
不在乎虚名是对的,须知一切记载文字本身也并非能永恒,哪怕深深地刻在功德碑上。是非自有后人评说,某些人,为一时一地之名,剽窃成性,贪别人之功,做自己门面,其实挺可笑,挺可悲,也挺虚弱。即使偶尔被人想起,也不会是温暖的回忆。
负暄:曝背取暖,负暄琐话意即晒着太阳,温暖地谈过去的事情,正如张中行先生自己在序言中写到:早春晚秋,坐在向阳的篱下,同也坐在篱下的老朽们,或年不老而愿意听旧事的人们,谈谈记忆中的一些影子。影子中有可传之人,可感之事,可念之情,先生的写作目的也很简单,希望有点点的人和事还能存于有些人的感知里。
我大学读的是汉语言文字学,可选方向很多:语言学、文学、文艺理论、美学、写作等等,大一大二非常喜欢文学,但由于固执地把文学和健康联系起来,忧伤肺,所以选了写作,后来由于系主任的安排,我最终(用这个词似乎还太早)选择了语言学,并且努力去投入,正所谓可以选择时,选择你所爱的;没有选择时,爱你所选择的。(刘吉语)
不过转眼八九年过去了,我又重新拿起文学的书,甚至还写了一些诗词鉴赏的文章,不谈高深的理论,完全用心去体味,并寄以自己的经历与思绪,化在一起,这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生活。很偶然,我读到了张中行先生的这本《负暄琐话》,立即被吸引,成了一个年不老而愿意听旧事的人们中的一个。
读了几篇,很想写几句,怕日后忘了。我初步用深沉清苦,冲淡隽永这八个字来概括张先生的风格,其文充满苦和淡,正如一杯清茶,意味深长,颇耐咀嚼。他的书记人为主,有学界名流如章太炎、朱自清,也有一些名堙灭而不称的奇士,他同样写文章纪念他们,仅此一点,让我首先想到了人如何对待名的问题。
不在乎虚名是对的,须知一切记载文字本身也并非能永恒,哪怕深深地刻在功德碑上。是非自有后人评说,某些人,为一时一地之名,剽窃成性,贪别人之功,做自己门面,其实挺可笑,挺可悲,也挺虚弱。即使偶尔被人想起,也不会是温暖的回忆。
父亲的城读后感900字通用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父亲的城读后感900字通用》,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1

记忆是很温暖、很沉重的。
——题记
我很喜欢“很久很久以前”这个短句,它让我感觉长久而美好,像是在曾经就已经相伴,而至今那些流金岁月依旧铭记,不会老去。
就如同我喜欢“记忆”。对.我深深被她所吸引。她柔韧得像生命力旺盛的青蔓,紧紧将岁月里娇艳的花朵缠绕,深入骨髓,她拥有将世界万物柔化的力量,连旧车站里一走一响,上了年纪的公交车的轮廓都被勾勒,连老教堂里蒙满灰尘的手风琴都发出绵远的声音,像是穿透浓浓雾气,重重树隙的星际私语,亘古不变的合声。
小学的大不分记忆已模糊不太清楚,只记得早晨七点不甘愿地从被窝里爬起来,慌慌张张吞几口早饭,背上书包往学校冲,若是星期一还要穿上校服。课堂上偶尔的走神,只是为了看窗外艳丽的阳光。放学后,四五个好友一路欢笑,书包有时背在胸前,方便与同学交换漫画书。有时买个油饼慢慢的啃,吃得一手油印子,任夕阳将自己的影子拉得老长。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那些日子里,像是藏有太阳的余晖,缓慢得像一首隔世经年的老歌。彼时很少买些小玩意,以至于现在看见朋友一抽屉的所谓小学纪念品时,总感觉失落。所以才明白,每一块好时光都要留下点证明,不管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也曾面临过朋友在背后说坏话的情况,
“她曾经在我面前说你坏话。”
“是么?随她去好了,不必追究。”
嗯,不必追究,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拼个你死我活,就如同我不能什么话都手出口,纵使我光明磊落。要能与人共存,为人着想,因为我们拥有的太沉重,记忆太沉重。
有一半的童年在山里度过,那里四面都是青山,有清澈的小溪,微凉的山水,大片绿郁的毛竹林,在那的大部分生活就是享乐。一边坐在床上看旧电视机里的飞天小女警,一边啃从大锅里摸来的南瓜饼和烤土豆,欺负同一屋檐下的黑猫一家。有时会和外婆一起上山,对于外婆递给我颜色鲜艳,形状不一的野果来者不拒。曾经一下午吃了好多酒泡杨梅,酒香半醉,也许我没醉,谁知道呢?到了傍晚,天幕渐黑,泛着玫瑰红,石柱上的广播便开始播报,轻柔的声音响彻村庄,外婆与其它人在大锅灶旁边忙活,屋顶上升起袅袅炊烟,迫不及待与云彩亲吻。在这里,仿佛时光也被遗落,万物的一声一息都被放大。我们都有一个可静度岁月的站台,在那个群山环抱的山坳里有我温暖的记忆。
若记忆成了身外之物,那么前一秒和后一秒被无限拉长,越来越远,最后淹没在空气中,连存在的证据都消失。若没有记忆,人生这座房子里了家具和摆设,只是一个空盒,曾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后的世界对它而言只是一张白纸,它不会知道七秒前的世界阳光有多美丽,不会记得七秒前蜻蜓掠过水面翅膀的颜色。
每一本书都是一本回忆录,以不同的方式与措辞画出“多年前”。正因为有记忆,《父亲的城》中她才会记得那个叫锦瑟的温婉女子,那个女子才会一直是如此美丽的模样。记忆如影,与生俱来,正因为有了记忆,过于浅薄的人生才焕发出光彩,存在才有了价值,我们心里才有每一缕清风,每一缕阳光。记忆她是生命长河岸边的桃花林,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每一朵散发往事的醇香,每一朵融入时光的容颜,抹去阴影和黑暗,留下美丽与芳菲。微风一过,花瓣翩翩,美似天上景。
她那么沉重亦温暖
她是微风记得花儿的馨香,
她是月亮记得星辰的渴望,
她是大海记得沙漠的苍茫,
她,是我记得你。
所以,请珍惜,请在生命的路上与她同行。因为,若有记忆灿似锦,必有流年美如玉。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2
爱要用心去体会——读《父亲的城》有感
读一本好书,可以体验人生,亲近社会,感受爱与美。
在暑假期间我就读了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的名字是《父亲的城》,里面讲述了十三个不同的故事。其中一篇名为《盛夏的礼物》的故事使我犹为喜欢,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叫赵小光的学生和网友正聊着因为没考上重点校被“法西斯”老妈压迫的事,却被买菜回来的妈妈逮了个正着,由此和妈妈大吵了一架。被赶出来的赵小光遇到了同桌张放,和张放聊了会就分开了。赵小光还遇见了请他吃饭的网友,在与网友的聊天中逐渐对妈妈释然了。当他回到家中看到妈妈由焦急不安转而吁了一口气的表情,他体会到母亲深深的爱。
故事中的爸爸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父亲的伟大,为了能让儿子开心地成长、学习,他精心安排了一个网友给儿子。让儿子在孤独无助的时候,会有人安慰他受伤的心,循循善诱的引导他。这样的父爱是沉默的,它没有言语上的表现与显而易见的亲昵,却早已在暗中安排好了一切,总是在儿女最迷茫的时刻耐心地给以开导。甚至为了儿女的快乐、幸福,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我们的身边也是有这样的父亲的。有的为了儿子能娶个好媳妇,努力赚钱为儿子买新房;有的为了女儿在婆家过的好,把所有的积蓄都给女儿当嫁妆。在他们的心中儿女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文中的母亲或许会让人不喜欢,但我们应该站在母亲的角度去思考,母亲为什么对我们这么严厉?为什么这也不许做,那也不许做?其实母亲也是为了我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虽然她的爱会让人喘不过气来,显得沉重,但那也是母亲对儿女深深的爱。这个母亲使我想起我的妈妈。小时候,当我写完作业看电视,她就会在一旁唠叨:“作业有没有写完?天天就知道看电视,你看看老刘家丫头,可像你….”她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还总喜欢把我跟这个比,那个比。我气不过,就跟她顶嘴吵架,时常弄得两败俱伤,我还因此跟好朋友说她坏话。长大后的我,才懂得这是妈妈爱我的独特方式,我学会了理解妈妈,不再跟她顶嘴吵架,反而顺从她。妈妈也开始理解我,给我一片属于我的小天地。只要我们理解母亲的爱,就会觉得妈妈变得特美了。
小主人公赵小光和他的好朋友张放也让我有所感触。他们两个人一直互帮互助,彼此信任,从而建立了一种超乎友情更似亲情的情感。我相信我们身边也是有类似这样的朋友。我们一起分享小秘密,一起上下学,一起写作业,一起嬉戏玩耍,一起聊心事。这样不分你我,彼此信赖着,支持着。
上天创造了爱——亲情、友情、爱情。那份浓浓的情随时伴随你的左右。只是有时它们呈现的方式有所不同:有的站在背后默默支持,有的是在你身边不停地唠叨。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爱,都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
敞开你的心,去好好感受那围绕在你身边的爱吧!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看了一系列冰心奖的书籍,其中一篇文章是曾小春写的《父亲的城》,读完了之后深有感触。
《父亲的城》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哎子的山里娃,他有一个在县城当记者的父亲。父亲是那时候在村里唯一一个能跳出农门的成功者,是家里的骄傲更是村里的骄傲。哎子很崇拜父亲,也很想去城市看看。哎子越来越努力学习,父亲也通过努力把他接到了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直到读完省城的大学后又回到了县城工作,最后父亲叶落归根回到农村。哎子又把去省城的愿望寄托在自己的儿子身上......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哎子的父亲为了能让哎子到更广阔的天地闯出一片天地在外努力工作,母亲在农村老家辛苦劳作,体现了父母亲朴实和善良,对后代寄予的希望,是每个家庭生活的写照。那么我们的父母又何常不是如此呢。
我的父母亲也来自农村,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城市有了自己的家。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为了我们这个家在外辛苦地四处奔波。父亲对于我来讲就是一座城,我在这座包容的城市过着无优无虑的生活。父亲的城的“城”字不光是我们生活在城市,更是说明父亲的胸怀,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对“城”的延续,对希望的.憧憬。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4
如城的父爱——读《父亲的城》有感
有人说父爱如山,高大而巍峨;有人说父爱如天,粗旷而深远;有人说父爱如河,细长而源源;有人说父爱如海,深沉而宽广。我想说父爱如城,载满父亲对孩子的爱与期盼。父爱是深邃的、伟岸的、包容的。每一个父亲都对自己的孩子关爱有加,只是他们所采用的表达方式不同罢了。
《父亲的城》有着主人公小哎对父亲的牵挂,对父亲所在城市的向往,在小哎的心中《父亲的城》是一个精彩的世界,有她不曾见过的房子,不曾见过的吃食,不曾见过的人物。小哎对父亲的城之所以向往,是因为在那个城里有她的父亲。
读《父亲的城》有感于父亲对小哎深切的期盼。每一次回到家中,小哎总会看到父亲去检查她的作业,并会指导小哎如何写作文。其实不仅仅是小哎的父亲对小哎有深切的期盼之情,天下的每一个父亲,都会对自己的孩子充满期盼,这份期盼中,有对孩子满满的爱,有对孩子美好人生的希冀,有时还会有对自己未成完成梦想在孩子身上延续的的情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我的父亲同样也对我有着期盼,他的期盼就如同小哎的父亲一样,恰到好处的体现在生活中的点滴里,给我以鼓励,给我以奋斗的精神和力量。
读《父亲的城》有感于父亲对小哎的包容与关爱。当小哎看到父亲走在回家的路上而激动的而扔石子以期引起父亲的注意时,父亲没有生气,而是微笑着说小哎淘气,这是多么温馨的画面啊。为了让小哎能够更好地读书,父亲将小哎接到了他所在的城里。当小哎考上大学去省城读书,为分配到小城工作而沮丧时,父亲用他平和的语言去开导小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去安慰小哎。所有这些,无不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包容与关爱。我的父亲在合肥打工,或许他没有小哎的父亲那般使村里和家里的人骄傲,或许他没有能力让我去合肥接受更好的教育,但我深信,父亲是爱我的,他同样在尽自己的所能为我提供更好一些的学习与生活的环境,我爱我的父亲,如同小哎爱自己的父亲一样。
读《父亲的城》有感于父亲对小哎朴实感人的爱。父亲会在回家时,用他宽阔的胸怀温暖小哎;父亲会在小哎迷茫时,用平和语言,劝慰小哎;父亲会和小哎一起去山上放牛,满足小哎想和爸爸呆在一起的心情……小哎的父亲是那样不露声色的爱着小哎,就如同世界上很多的父亲一样,他们不善于表达内心深处对孩子深沉的爱,他们或许显得严厉,或许显得木讷,但不管是怎样的表达,他们对孩子的爱是一样的。
城市用它宽阔的胸怀,容纳着形色匆匆的人群,为每一个需要它的人遮风挡雨。父爱如城,每一个父亲都会用他坚实的臂膀为孩子撑起一片天,让自己的孩子在蓝天下生活,学习,健康成长。我爱我的父亲!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冰心奖系类中《父亲的城》里面的这一篇文章,叫《爸爸的左眼》。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赵斌的老师要开家长会了,赵斌的妈妈在外地出差,只能让他爸爸来。但是他不想让他爸爸来,不是他学习不好,而是因为他爸爸的左眼瞎了。怕别别人嘲笑。
后来,他没有和爸爸说开家长会的事情,他回到老师办公室里,给老师说:“老师,我的爸爸有事,我的妈妈出差去了,这次家长会不能来了。”老师说:“哦,那你下次一定要让你的爸爸或妈妈来哦!”回班后,他的一位同学给赵斌说:“你知道吗?我的爸爸今天不来学校开家长会了,我的爸爸拜托你的爸爸来学校请假。”听到这消息,赵斌现在都要崩溃了。后来,老师说:“你去我的办公室吧,你的爸爸在哪儿等你。”赵斌去了办公室,爸爸说:“你别误会,我只是来给他的爸爸来请假,我知道我这个样子……”“爸爸,你别说了我只是想保护你啊!”“我早该告诉你真相的,你在小的时候,吵着吃冰棒,我不想让你吃,就夺,后来你也在夺,后来我松手了,你可能没料到我会松手,冰棒棍就差进了我的眼睛。”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四个字,那就是:父爱如山。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6
昨天,我把《父亲的城》看完了,里面的内容很丰富而又很伤感,特别是第一篇名叫玻璃蛋中的那米粒讲述米格的故事,玻璃蛋中的那米粒是米格的生日礼物,米格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家中发生过七级大地震爸爸娶了一个比妈妈年轻的女人,妈妈嫁给了一个比爸爸大不少的男人,米格很不喜欢爸爸妈妈,因为爸爸妈妈都不喜欢米格了,米格一直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所以米格喜欢爷爷奶奶。
我心想:米格跟我们比我们很幸福,米格非常的可怜,米格有很多的东西都买不到,而我们都有很多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钱都买不来是父母的爱。我觉得米格的爸爸妈妈总是说回来,但又不回来,米格就像不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一样,每当爷爷在电话上听到,米格的爸爸妈妈不会来时,都非常生气,也让米格伤心一场,因为米格给妈妈的惊喜都准备好了,但又是失望一场
哎!《父亲的城》这本书看了又精彩又感动,又让我学到了许多的新知识,让我们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吧!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7
平凡的父亲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爱——读《父亲的城》有感
父爱是一种默默无闻、寓于无形之中的一种感情,只有用心的人才能体会。在拥有思想的瞬间是幸福的;但拥有无私的父爱更是幸福的。——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父爱如路,伴你茁壮成长。但看了这本书,我更想说父爱如城,让你回味无穷。父亲把一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献给了我们,留下的却是孤独的背影……
在《父亲的城》一文中讲述的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父爱的伟大……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小山村理由一户人家,他的父亲在一座城市里工作,而他和母亲却在小山村里过着平淡的生活。想念父亲的儿子常在长满青草的山上放牛,同时也不由自主的看着山上那条扭曲爬行的土路,企盼能看见父亲身影。可是当父亲突然回到家中,儿子竟显得有些羞涩,脸烧得通红,冒着细汗,身子也抖抖地战栗着。可等适应之后,又要送走父亲。儿子有些不舍,眼里噙着泪花对父亲说:“什么时候带我去城里呢?”父亲寻思片刻说:“总有一天会去的。”从那时儿子就下定决心要到父亲的城去。
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儿子每天听,从广播里传来父亲写的新闻或是在山上眺望远处的山路。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和从前一样父亲还是意外地回来了。儿子想知道父亲回来的原因,就躲在一旁偷听父亲说话听到要把他转到城里读书时,儿子的心不由得砰砰乱跳,嗷嗷叫着跑进家里。父亲按住儿子说:“到了城里,可要认真读书呀!”儿子郑重地嗯了一声。晚上儿子在床上看着母亲在灯下把白线晃晃地穿进了细小的针眼,看着看着儿子却恍惚起来,仿佛那根白线起伏起来,变成了一条悠长弯曲的小路,儿子和父亲走出了村子,消失在山坳之中,变成母亲站在山头凝望一大一小两颗黑点。
多年以后,儿子考上了大学,在省城中学会了普通话和踢足球。但快乐的同时竟觉得父亲的城一天比一天小了,也生出滞留省城的念头。但最终未能如愿,还是被分回到父亲的城里,而且与父亲在同一个大院上班。父亲退休了明显老了。皱纹和白发日渐增多,儿子让父亲把母亲接来,可父亲不肯,说乡下好清静,空气又好……后来,儿子结婚了。日子虽然重复地过着,但也过得平平静静、滋滋润润,而少年时的激情和幻想也在一点点消退,就像一件越穿越旧的衣服也觉得当年神往父亲的城里的情景,是那样遥远和亲近。我不由得感慨:虽然这位父亲的城是繁华的,但父亲的心是孤独的,虽然这位父亲在城里工作,但还是向往乡下的生活,虽然厌倦城里的生活,但或许为了儿子的事业吧,或许能让他们的生活好些吧,父亲才愿意在城里待半辈子吧!
看了这故事,我的父亲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可父亲的头发怎么一根根变白了呢?父亲的背怎么弯了呢?父亲的额头上皱纹怎么日渐趋多呢?这还是当年那个爱惹事的俊俏小伙吗?我回忆着过去的点滴,也找到了些答案。
小的时候,觉得爱是一根棒棒糖,一件新衣服可是对于这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哪里有闲钱来买这些。不懂事的我整天哭着缠着父亲让他给我买糖吃,买衣服穿。我又哪里知道要得到这些东西,父亲要付出多少滴汗水。每天早出晚归去做苦力,胳膊变的肿胀,腰疼得直不起来累了一天换来的却是女儿最爱吃的棒棒糖和最喜欢的新衣服。
长大些,开始暗笑儿时的幼稚想法。认为心中的爱,就是那种轰轰烈烈,感天动地的东西。于是,我将父亲肿胀的胳膊,疼痛的腰抛在脑后,每天为一点小事和父亲争论不休。怪他书念的太少,怪他不懂时尚,甚至怪他没本事。其实父亲对我说的解题方法是正确的,如果当时听他的,也不会换来个红叉叉,如果当时听他的,我也不会冻感冒。我想:如果父亲现在回想来,一定会很伤心吧。但后悔只是一时的,时间一长,我又会叛逆,又会和父亲对着干……
再大些,到觉得自己已经长大,而和家长,老师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竟不知道爱是什么了,只知道自己总在渴望;然后到自己慢慢成熟起来的时候,渐渐地,对爱又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只是,这认识就是一团模糊的影子,总也找不到头绪。爱,就是在这影子背后,却迟迟不肯露出真面目。我总是试图寻找,试图把握,可它就像是在和我捉迷藏,时而飘摇而至,时而消失无踪,若隐若现,居无定所。直到我放弃追求,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竟惊奇地发现,爱就在我身边,时时刻刻伴我左右。
现在开始觉得,父亲头发变白,背变弯,额头的皱纹都是我的任性、不懂事、不听话造成的。但父亲给我的爱却从未离开过我,只是我自己一直不懂得珍惜罢了。它静静地围绕着我,暖暖地将我包裹起来,让我不受任何伤害,给我快乐,给我欢笑。
15岁的我开始懂事了,不再像7岁那样好强,问父母要那些没有的物质东西,也不再像12岁那样叛逆、瞧不起父母。现在我已长大了,明白了父母的不容易,知道了赚钱的辛苦,也知道了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了。青少年们,或许你们曾经和我一样,但我想说:“平凡的父母亲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爱,我们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你坐在明亮的教室中聆听老师的讲课时、当你坐在饭桌前吃着可口的饭菜时、你可曾想到从嗷嗷待哺的婴儿成长为今天的你,父母要付出多少血汗?你是否想过有一天会用你的努力来回报他们呢?
我们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而礼仪之首便是尊敬父母。我国汉有个叫黄香的孩子,他9岁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寒冬腊月,他为父亲暖热被窝后在挑灯夜读,炎炎夏日,父亲在外纳凉,他就在父亲身旁摇着扇子驱赶蚊虫。他对父亲说:“父亲养育之恩孩儿应当终身相报。”他长大后当了官,遇上灾年,他拿出自己的俸禄救济灾民。青少年们!黄香如果没有对父亲的挚爱,又怎么会有对黎民百姓的爱,又怎么会用自己的俸禄救济百姓呢?
古往今来,凡是有所成就的人无一不是具有这种高尚的美德。曾为新中国的创建立下,赫赫战功的陈毅元帅,在任外交部长,工作非常繁忙,然而他却能利用出访回来的间隙顺路去着忘年迈的母亲,并给给瘫痪的母亲洗尿裤。在他的身上有一种美德,他是一个高尚的人。
想一想多少个母亲曾在灯下为我们织毛衣,多少个父亲在为生活奔波。如果说:母爱如水,那么父亲如山。如果说:母爱是涓涓流水,那么父爱就是滚滚流云。是啊,父亲的爱就像大山一样,高大而坚定。父亲的爱,每一点,每一滴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一样,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让我们一起关心父母,孝敬父母、为父母谱写一曲爱之歌吧!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8
在7月30日的时候,我把《父亲的城》全部看完了。我不但给每篇文章都做了标记,而且写了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玻璃蛋中的那粒米》。我觉得米格很可怜,因为他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不能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生活,得不到爸爸妈妈的照顾。米格的爸爸妈妈只知道寄钱给米格,什么事情都用钱来说话。我觉得米格非常像玻璃蛋中的那粒米,表面上看起来很幸福,其实他很孤单。我想对米格的爸爸说:钱不能代替爱,米格太需要父母的爱和照顾。
我觉得写得最好的一篇文章是《父亲的城》,因为这本书是以这篇文章命名的。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小男孩,他的父亲在城里工作,是一个新闻记者,在乡下远近闻名。作者非常崇拜他的父亲,非常向往父亲工作的城市。后来,他去了父亲的城市读书,工作,生活。他觉得城市越来越小,因为他的知识越来越广。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喜欢。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9
老师在生日那天送我一套“冰心奖”精品书系列丛书,其中一本的名字是《父亲的城》,于是在睡觉前的半个小时,我认真地读完了《父亲的城》全文。
文章讲述的是:主人公“我”从小在山沟里的农村上学,十分向往去爸爸工作的县城,“我”一边读书一边干农活,最后父亲把“我”安排在县城上学,直到去省城读大学后又回县城工作,最后父亲叶落归根回到农村,“我”又把去省城的希望寄托在我的儿子身上。这是我们实际生活中每个家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重复的故事,也是一代又一代的希望在延续……
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我”在农村和母亲的辛苦劳作,尤其是母亲的刻苦耐劳,为家人完全付出的形象,同时又突出表达了家人之间这份看似平淡却又浓浓的爱。
读完《父亲的城》,让我看到一代又一代的希望在延续,让我学会去珍惜家人的这份爱!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10
老师给我们一人买了一本书,叫《父亲的城》,在暑假的时候看的,我看得津津有味。
《父亲的城》讲的是父亲对我们的爱,父亲为了我们牺牲了自己的性命,父亲真伟大!虽然父亲平时骂我们,打我们,但他也是为我们好,不想让我们偷懒,想让我们好好学习。
爸爸的左眼这篇文章真感人,里面的赵斌和他爸爸感情真深,为了不让别人嘲笑他爸爸的左眼,居然骗老师说妈妈出差了,爸爸又很忙,没有人能来参加家长会。神秘的水枪真有趣,想不到有这么多人玩水枪,连女孩也玩,作者真勇敢,在老师生气的时候说墙上的水是自己干的,别人都没干。送你一只蓝蝴蝶里秋苇其实她人很好,很高兴秋苇最后同学都和她玩了,也找回自信了。玻璃蛋中的那粒米里面米格来照顾爷爷,并且听爷爷的话呢!姐妹坡真好看姐姐真是的,把小美一个人丢在家。
《父亲的城》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爸爸的爱。
父亲的城读后感 篇11
在暑假中,我读了《父亲的城》这篇文章。
《父亲的城》这篇文章是我在“冰心奖”这套书里找到的,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也叫《父亲的城》,就是以这篇文章来命名的。《父亲的城》这篇文章主要讲“我”从小就在乡村生活,在乡村上学,妈妈和我在一起,而父亲则在离“我们”五十里之外的小城上班。虽然那座城市不大,但还是引起了“我”对城市的好奇,几次向“妈妈”央求,最后“妈妈”同意了我,可是因为卖鸡蛋到了黄昏,最后因堵车而退票,最后又回了家。而第二天父亲竟然回了家,要我去城里读书,后来“我”因为成绩好,去了省城,后分配工作又被分配到了父亲的那座小城,一年后,父亲退休了,而“我”继续在岗位上工作着。
《父亲的城》充分的描写了“我”年轻时的幻想和激情,它虽然没有什么大道理之言,但却真实的描写了部分60后与70后小时候真的故事。我爸爸小时候也是这样的,他以前也跟我讲过,我跟这篇文章还有一样莫名的亲切感,所以我才选这篇文章的读后感。
《父亲的城》这篇文章我很喜欢,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是一篇好文章,希望大家去看一下。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900字通用
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阅读是我们放松身心的好途径,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深深地向往作者笔下的生活。读完这个作品中,让我感受到作者的良苦用心,我要用读后感把它记录下来。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算是高质量的读后感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昭君出塞的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1
初闻征雁已无蝉,百尺楼高水接天。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题记
"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命薄古今同。君王纵使轻颜色,予夺权何畀画工?"这是林黛玉的《五美吟。明妃》。诉说的是四美中的"落雁"王昭君。一个化解匈汉干戈的传奇女人。
茫茫沙漠,沙粒遍布。却掩盖不了你那绝美的容颜,一身红装的你,妖娆,妩媚。如此娇弱的你却用你瘦弱的肩膀扛起来本不属于你的责任,但你却义无反顾的将它扛了起来。你用你的智慧换取了汉朝与匈奴之间长达60年之久的和平。在你的努力下,呼韩邪单于打破了旧传统,开辟了我国北部少数民族的地方政权,并接受了汉朝中央领导,促成了塞北与中原的统一,开创了汉朝与匈奴两族的团结合作的新局面。
你抱着你心爱的琵琶,一曲《昭君怨》震动了整个长安城,同时深深的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当汉元帝和满朝文武大臣,看到你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时,他们那惊诧的眼神,令人震惊。而此时的元帝更是悔恨万分,但是身为一国之君的他,不能出尔反尔,他只好忍痛望着你和呼韩邪单于登上马车离开长安城。
昭君,也许有人说你傻,笑你不知变通,但是我明白你是不想与那些卑鄙的小人有什么瓜葛,因为你有一颗纯洁的心。而你的那个决定也深深的震撼了我,最初我也不理解你为什么的放着好好的皇宫不住而大老远的走去那沙漠,还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厮守一生,不过现在我懂了,也理解你的做法了,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做出和你一样的抉择,因为牺牲一个人的幸福,换来的是两族和平共处和百姓的安居乐业。
你不过是一名颇有点才气的普通女子,但却作出了许多非同寻常的事,你用你的生命,书写了一段历史传奇。你学会了在承担中成长,你也懂得了责任的重量。虽然你一生都在承担着本不属于你的责任,但是你完成了你的理想也使命——维持两族和平共处的友好关系。
"咏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军百两皆胡妃。 含情欲说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 昭君自有千秋在,胡汉和亲识见高。 词客各摅胸臆懑,舞文弄墨总徒劳。"
红尘落尽,繁华落去,你的身影还在卓然独立。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2
他是一个英雄。草原人说,他是苍穹翱翔的大鹏,注定要被万世敬仰。
看到后来我也分不清到底是稽侯珊成就了罗嘉良还是罗嘉良成就了稽侯珊,在这个过程中,我已经把他们两个浑为一体了。卫律来报呼图吾斯的死讯时,稽侯珊去扶他,卫律说完他忽然一动也不能动,良久口吐鲜血,踉跄而倒,被左轶秩訾王扶稳后咆哮道:发兵!直取王庭!!很久很久以后那个镜头还常常在我脑海里盘旋,不得不说,罗嘉良是一个好演员。
很少见的英雄主义题材。
他的性格是豪爽的,千杯不醉,他的内心却又是柔软的,儿女情长。他可以以一敌众,寥寥数语不战而屈人之兵,他也可以生死不顾,单枪匹马夜探未央宫,他面对阿诺兰直白而热情的示爱果断回绝,他的部下问他为什么,他说很简单因为他不喜欢,他对她说那你就等吧,他对她说有没有她都一样,他对她说那也不行,他用那么干脆利落的回绝,来小心翼翼的维护对昭君感情的忠诚,萧善音知道呼韩邪和亲当晚留守未央宫时唏嘘道,他未免也太大胆了,他也太多情了。这种个性让呼韩邪有了无懈可击的人格魅力。而最后,我终于在冗长的对白与纷繁的情节里被感染了。
王昭君与呼韩邪的一见钟情是一个戏剧化的情节。一个再叱咤风云,再光芒万丈,再顶天立地的男人,在生命的某一天总会出现一种皈依。但庆幸的是,他遇到了最合适的那个人。这不仅仅是英雄美人式的结合,也不仅仅是一种空洞的政治联姻,也许它要更高尚些。我宁愿把它看做上天对一对恋人完美的成全。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3
夜以深,心难静。看完玉先生的歌舞剧《昭君出塞》,心情至此难以平复。故在此记忆犹新时写下观后感,浅谈第一次观看歌舞剧的感想。
“于此换马,于此别家~”这句词估计是每个来看剧的人都能够哼上的了,曲调轻快凄凉,唱出昭君别家去往胡地时的不舍与诀别之情,此句贯穿整场,注定了昭君的一生是维系汉胡和平的牺牲品。或许这是该部舞台剧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的重彩,但却不是这部剧的唯一亮点。云中,凤鸣,如素,止戈,桃花鱼~每一幕的词调都是如此耐人寻味。最爱“我有泪,一滴一滴碎”,听时几度泪眼婆娑,昭君之苦谁能懂。
惊讶于词藻的华丽,更喜曲调,开幕时牧羊女、放鹰人、贩马人、荆山客的出场就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四位演唱者的腔调各家特色,尤其是贩马人的演唱者呼麦声独具一格,第一次现场听到呼麦,感受到草原上的天籁之声,十分的奇妙。四位演唱者贯穿整个舞台剧,好时四个局外人在默默的注视着昭君这凄美悲凉的一生,又好似故事讲述者,在为我们讲述昭君出塞这个故事……
呼韩邪单于与汉元帝两位演唱者音大气浑厚,惊心动魄,特别是两者较量时,在紧张的气氛渲染之下,以歌相战,如同那战场上的针锋相对,又好似谈判台上的唇枪舌剑,为了汉胡和平,两个领导者做着最后的挣扎与较量。再有就是阿楚姑娘俏皮可爱的音色是如此的印象深刻,在于昭君的互动之中,两个小姑娘欢脱只有的身影,配合着两者欢快轻盈的歌声,将昭君儿时于伴嬉戏的场景完美的展现,这估计是整场剧中作为快乐的昭君了吧……
谈起舞蹈,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青鸾姑娘,出场时是一只独舞,舞台上的她,化身青鸾,自由的翱翔于空中,追寻着那个需要她守护的主人——王昭君。她是昭君的守护神,每每出现在昭君人生的各个重要情节,想要呵护于她,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昭君踏上她无归的宿命,是无可奈何,是命中注定。剧中的舞蹈演员无一不是专业的,无论胡汉士兵、匈奴百姓,更或是宫廷嫔妃、画师毛延寿,他们的舞姿美妙动人,尤其是后宫争艳时,嫔妃们在毛延寿面前敬献风姿,妖娆动人。
整部剧的造型设计,真是发挥了画龙点睛的效果,当然昭君的造型设计最为出彩。每一套服装的出场都给人震撼人心的效果,没有最爱的,只有更爱的,美美美……怎一个美字了得。设计精美绝伦,迎合每一个场景,玉先生在服装上的投资毫不逊色,使得昭君的每一个动作,没一个场景都入一副绝美的画,呈现给台下观众无比美妙的视觉盛宴。其次,最让观众记忆深刻的当属毛延寿的服装造型,身后几尾巧妙的设计,配合男演员生动形象的表演,将毛延寿阴险狡诈,高傲自大,目中无人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极爱。整体看来,每一个角色造型手机都很精巧,是花了心思和设计师沟通设计的,很爱这次的色调搭配与设计风格,是玉先生独有的风格。
最爱最爱当然是昭君,玉先生的歌声、身段、表情、情绪、舞姿,无一不是完美呈现。玉先生对于歌唱细节的处理十分到位,针对昭君不同阶段采用了不同的唱调,出塞时的诀别,藏居深宫时的幽怨,情愿出塞时的甘愿,祭奠时的愤恨与回忆儿时趣事的愉悦,都能从玉先生的歌声歌声中体会,在加上他婀娜多姿的身段与表情控制,为观众呈现的是一个凄美的、悲怨的.昭君一生。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4
大型诗意歌舞剧《昭君出塞》首演于近日落下帷幕,有幸走进剧场观看李玉刚老师携团队精心打磨的诚意之作,用短短两小时,演绎王昭君——这颗经两千年历史洗礼依旧熠熠生辉的明珠的坎坷一生。剧已落幕,可我还未曾从这场经年的梦中醒来。
其实这并不是李老师第一次在舞台上扮演王昭君这一形象,在xx年的舞台剧《四美图》中,他将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古典四美一齐搬上舞台,xx年舞台剧《昭君出塞》,他将四美图当中的一小段沿整成一部完整的舞台作品,单纯扮演王昭君这一个历史人物,情节完整,人物形象更饱满。而今年四月上演的这版《昭君出塞》,是他沉淀四载之后的推陈出新之作,颠覆上一版华丽神秘的风格,让故事发展更加写实,化繁为简,返璞归真。
因为我没有看过上一版《昭君出塞》,所以在这里不对其做过多评价,单讲讲我对于新版昭君出塞的一些感想。
都说好戏在后头,可重启版《昭君出塞》却反其道而行之,大幕拉开便是重头戏,青鸾翱翔,和亲颂歌,送亲队伍已行至胡汉交界处,昭君甫一亮相,灼灼红衣。一曲《云中》,一声雁鸣,此生一去,可有人等?
那北风,冷呦……
恍惚间,舞台回到了掖庭选秀时刻,云鬓交错,珠钗环绕,争相献媚,取宠画师。身着素衣其心如素的昭君,蹉跎宫中三载。
梦回家乡楚地,曾经的她,自在随意与玩伴共放纸鸢,一声惊雷,被传召入宫,负了青春;再生惊变,有单于求亲,毅然出塞;兵戈相见,为家国大义,止戈求平。
着胡裘,敛楚音,从此便是他乡人。
「美人来,骄阳开」,这只象征和平的大雁飞入了草原。
努力适应草原生活的她,红衣尚未褪,此心还未定,已是风雨凄凄,单于归天!
为安亡灵,前往灵山祭奠单于,有民众因悲伤而滋生仇恨,要将昭君血祭,冲突中,阿楚亡,缔结的和平之盟摇摇欲坠,昭君以化怨之歌平息混乱。从前她带来和平,如今她是草原百姓的守护神。
一曲翔舞,这只离家的大雁从此在草原生根。
本剧的舞台风格追求极简,处处留白,简约凝炼,颇有戏曲舞台风格的特点,利用简单的道具,创造出独特的意境。薄纱隐隐,一张床榻,一处宫墙便是深宫重院。注重写意而非写实,在做减法,有减必有增,舞台极简,剧情上就多了在历史基础上的二次创作,契合历史,再加以想象,让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5
“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能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是许地山父亲告诫我们的话。王昭君就是一个愿意付出自己,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西汉时期,两年战争,百姓深受苦难,为了汉朝和匈奴的和平,汉朝答应与匈奴通婚。当宫女们都犹豫不决,要不要去遥远的匈奴的时候,王昭君这个号称“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姑娘,为了两国的和平,自愿报名远嫁匈奴。住在塞外,从此见不到父母、亲人,心里不免难受。但百姓都尊敬她,打这之后,匈奴和汉朝和睦相处,六十多年没有打仗。
为什么王昭君会受到百姓的爱戴呢?是因为她善良、友善,她教百姓使用先进的工具,种植适合当地的粮食,愿与百姓同甘共苦,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留在了塞外,为了国家和平,出塞又何妨呢!“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从中可以看出王昭君心中的思念之情,但她是坚强的,她为了汉朝,嫁给了从未见过的人,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一路上翻山越岭,千里迢迢到匈奴,她无怨无悔。她不仅有绝世美貌,还有一颗璞玉浑金的心。
看完这个故事,我蓦然想起刚结束不久的葫芦丝比赛。我刚拿到谱子的时候,看到那密密麻麻的音符时,甚至怀疑自己能不能吹下来,心里感到就要崩塌了一般,但我没有被吓倒,想着要做一个对班级有用的人。我没有放弃,每天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我一有空就拿出葫芦丝来练习。一星期,两星期,经过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跟上了大部队的节奏。后来我与其他六十多个同学一起代表学校走上了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的舞台。那天在现场,正是寒冷的大冬天,我和同伴们个个都穿着短袖表演服,站在后台瑟瑟发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彩排,我们坚持下来了并且做得很好,当走进舞台的那一刻,看到观众眼里的期许,我们有重新精神焕发。最后,我们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为学校增添了荣誉。
王昭君的故事也会一直激励我,要努力打好基础,练好本领,做一个有用的人。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6
“困难象弹簧,你硬它就软,你软它就强。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马克思”这句话是众人皆知的。
曾经有一个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像弹簧一样,只要一软,就会变得特别强:汉昭帝死了,整个皇宫顿时混乱不堪,可那时正是匈奴猖狂时期,互相攻打杀伐。其中有个单于叫呼韩邪。可是,呼韩邪打了败仗,对当今皇帝说,要和好,汉宣帝别说有多高兴了!不久,呼寒邪要求和汉朝结亲,汉宣帝就派人到后宫去传话。后宫的宫女都是民间选来的,她们好像关在笼子里的鸟儿,永远没有飞的份儿。但是有个宫女为了两国的和好,她报名愿意到匈奴去,尽管不能见到父母,但是,她还是情愿的。这就是史上有名的——王嫱,又叫王昭君。
看了这个故事,是不是觉得王昭君勇敢过人呢!不光她自己,在生活中,还有一些我们没有关注到的人,比如说,很多想当航天员的人,经过艰难的测试、困苦的考验都没有动摇他们的信心,因为,他们知道,为了国家能顺利了解外星,让国家掌握更多的信息,再苦也不怕!
王昭君就是这样的人:坚强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做出惊人的事业。——马尔顿
让我们以勇敢为荣,以懦弱为耻,以下几句名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人的一生中,最光辉的一天并非是功成名就那天,而是从悲叹与绝望中产生对人生的挑战,以勇敢迈向意志那天。------福楼拜、朝着一定目标走去是“志”。一鼓作气中途不停止是“气”,两者合起来就是志气。一切事业的成败都取决于此。-------戴尔?卡耐基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7
读了《昭君出塞》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故事讲述了王昭君,一个拥有美貌,才华又出众,心地又善良的女子,无意间卷进皇宫内的争宠风波,最后被皇上嫁给了外族的呼韩邪,她极力维护两国的和平共处,使汉匈之间近六十年不再有战争的传奇经历。
书中王昭君不计前嫌,用爱感化身边的每一个人,在明争暗斗的宫廷中,充分地显示了她的心灵美。在宫中,她对主子尽心尽力,没有半句怨言。她为人诚实善良,没有私心,在皇权面前不阿谀奉承,敢于实话实说。
王昭君能够流芳百世,除了她的美丽大方之外,还有她的聪明才智。如果不是她的聪明,打发了瘸公子,也许她还生活在被街头烂人追逐调戏的荒诞日子里。如果不是她的聪明,也许早已成为宫廷纷争的牺牲品了。
其实,王昭君的美德都和她早年受的教育有关。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请先生教导王昭君琴棋书画以及为人处事的道理,否则,她也不会成为以后那个琴艺精湛,品行高洁的女子。
合上这本书,我早已被王昭君舍己为国,无私的奉献精神感动。我想做人就要做一个王昭君那样的人,做到心灵与外在同样美的人。
昭君出塞是中国历史的光辉一页,让我们牢记它,记住这个为国出使西域的坚强女子。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8
这部长长的历史剧,我是从中间向两边看的,或者正因为是中间部分,正是剧情最为精彩的地方,所以才那么容易吸引我的注意,让我每个中午牺牲午睡,就为看得央11一集半集的《昭君出塞》……坚持了一段时间,终是熬不过剧情的诱惑,忍不住上优酷看个痛快——
在还未融入这部归类为“历史剧的”《昭君出塞》前,会考虑诸如女主角是否配得上王昭君的“闭月”之貌、男主角的嘴有些奇怪、皇帝的懦弱是否与历史上的相符、用语怎么又是古今夹杂之类的旁的问题,渐观渐入,不自觉就忘记了与历史对照,只是不由自主地走进去,去接近里面的人物,认识他们,感受他们。
这部浩大而冗长的剧集,有着许许多多的人物,不同的用处不同的安排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结局,赵遂于其间,不过是一个重要的配角或是次要的主角?当然,他也是一根线,整个舞台就是由他和殷如墨的最终结局拉开帷幕并且收场的。
这个剧中,把目光投注在昭君身上的男子有很多,这些个男子,因为不同的心思不同的欲望和自身不同的质素会走上不同的路途有不同的行为,最后的结局也各异;这些个男子,赵遂该是昭君心里最深刻的一个吧,也该是最初的一个。虽然最后收获昭君的人和心的只有一个(当然不是赵遂),但是她的心里肯定会有不同高度的阶梯,坐着这一个、那一个人。
爱慕他的智慧和气节,敬佩他的坚持和守护,慨叹他的遭遇和不幸,心痛他为了他的坚持而做的决心和行走的每一步路。
里面好几回的生离死别,还有往常最容易愤恨和落泪的冤枉陷害无奈都忍住了,然而看着他为了自己的坚持所走的一步一步,我忍不住了:看着他陷进无路可走的地步,有着清晰的头脑却不能有清晰的身份,只能远走关外,为了有一处容身之所和为自己心爱的人做最后的事,扮成哑巴;看他为了防止被识破身份,狠心将自己砸向硬石,毁掉了自己的容貌和一只眼睛;看他为了混淆自己的身份,一口咬下了活生生的老鼠……
很难受,忍不住为这样一个男子落泪,敬佩他的爱,心痛他的爱。
很难受,这种难受已经超越了对于殷如墨被人利用了仇恨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亲身父亲的难受,也超越了对赵遂的最终死去的难受。因为他的死正如他所说:别为我流泪,一辈子能这么死,我很满足了。
昭君出塞的读后感 篇9
翩翩之燕,远集西羌。高山峨峨,河水泱泱两千年前的一个夜晚,星光灿烂,月色阑珊。宫廷中,一名女子手抚琵琶,低声吟唱。明天,宫内将有一人,远嫁塞外,大半生的孤寂、寒冷让大家望而却步。一缕轻愁,悄然入心。贝齿轻咬丹唇良久,然后松开,似是下定决心。第二天,女子穿上一身碧绿长衫,踏上远去长路。绿衫迎朔气,泪水迷双眼――从此,一去紫台连溯漠,独留青冢向黄昏,亲人天隔一方,故乡只在梦中她,王昭君,四大美女中的王昭君,和亲匈奴的王昭君。
昭君远嫁,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诠释了爱国的内涵。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为了故国的安宁、人民的安康,尽管有怨有恨,但昭君将怨和恨深埋曲中,深藏心底,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扛起整个国家的命运;用自己的美丽和智慧,推动干戈化玉帛,安宁归故土;用携刻于史书的历史背影,震撼着华夏儿女的灵魂。
在古往今来的历史长河中,昭君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正是昭君一样的仁人志士,用自己的生命书写着轰轰烈烈的爱国篇章。爱国是什么?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曹子建用朴实的语言记录了为国赴险的勇士情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用虎门销烟的历史壮举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信念;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用一身正气与生命碰撞,书写下悲壮的爱国答案昭君不孤独,华夏辉煌的文明史中,有无数捐躯赴国难的志同道合者与她同行。
岁月如梭,历史的巨轮开到了二十一世纪,和平成为世界主流,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战争似乎远我们而去,中国人不再是东亚病夫,还需要像昭君一样爱国吗?需要!当前,无论是经济上的下行风险、军事上的洞朗对峙、网络上的反动言论都表明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还有坎坷,需要爱国志士像昭君一样永远胸怀祖国,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位卑未敢忘忧国,作为中学生,也有责任爱祖国!我不求像英雄一样生活轰轰烈烈,但求珍惜时间认真学习;不求必上战场为国捐躯,但求立足岗位为国多做奉献。
消息深宫独晚闻,挺身而出见超群。塞南枉有兵千万,未抵琵琶一曲工。为民族大义挺身而出远赴异域;为塞北漠南息兵休战手挥琵琶,独往匈奴。《昭君出塞》再次让我湿了双眼。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900字通用
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仔细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之后,脑中有了许多新的想法,我们写读后感时,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您能否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作品读后感?经过整理,编辑为你呈上《神笔马良》的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神笔马良》的故事,讲的`是有个叫马良的穷孩子,他从小就喜欢画画,但是由于家里很穷,他连只笔也买不起,于是只在打柴的时候用树枝画画,河边割草的时候用草根蘸着河水画画,马良经常会想:要是自己有一只画笔该多好啊!
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白胡子老人送了他一只金光闪闪的神笔。他醒来发现是梦,但是手上却真的多了一只笔,他马上用笔画了一只鸟,鸟竟然活了过来,展翅飞走了,他又画了一只鱼,鱼也活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件事传到了皇帝的耳中,皇帝派人将马良抓来给他画摇钱树,马良挥起神笔,在无边的大海中间画了一个小岛,岛上画了摇钱树,接着他又画了一只巨大的木船。皇帝带人上了船,马良几笔画出了风,木船顺风而行,马良不停画风,风越来越大,卷起了一层层巨浪,木船被掀翻,皇帝和他的仆从都沉到了海底。
后来马良就消失不见了,有人说他回到了家乡,也有人说他四处流浪,专门给穷苦的人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感慨万分,不仅仅是对马良的善良所感动,还对他最后的机智所折服。
马良的善良。马良善良是无疑的,他为穷苦人办事情,不是为自己的私欲,他用画笔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帮助他人的行动中得到快乐。
坏人的丑恶。无论是地主,还是皇帝,总是有着“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态,在抢到画笔不能妙笔生花之后,强行拘禁马良,逼其做画,其行为之不端,思想之龌龊可见一斑。
马良的机智。马良深知,坏人是不可救药的,消灭才是解决的办法,如果任其发展,受害的只有好人。最后他画金山,画大海,骗其上船,然后画飓风,让大海埋葬这些贪婪的人。
马良的归隐。马良归隐是无奈的,人心本是贪婪,若有人知道你有能力,而你又不肯帮忙,必将恩将仇报。帮助需要的人是悲天悯人,而让贪婪的人心死心又是一场对人心的救赎。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 篇2
寒假里,我读完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故事非常引人入胜,首先听我来给你说说。
从前,有个孩子名叫马良,他的父母早就死了,只能靠乡亲帮助,打柴、割草过日子。他很喜欢画画,可是连一支笔也没有,他走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学馆里的画师拿着一支笔,正在画画。他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对画师说:“我很想学画,借我一支笔好吗?”画师斜着脸,打量了他一眼,说:“穷娃子想要笔,还想学画?做梦去吧!”画师边说边将他赶出去。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他下决心每天用心练习。一年一年过去了,马良学画没有一天间断过。果然,他进步非常快,他画的鸟只差不会叫了,画的鱼就差不会游了。一天晚上,不知什么时候,洞里亮起了五彩的光芒,原来是一位白胡须老人给他送来了一支神笔。马良有了这支神笔,他为穷人画了许多东西。马良的神笔,画什么有什么,消息像风似的传开了。消息传到了庄园主的耳朵里,庄园主把马良骗过来,让他画金元宝,银元宝,马良不肯画,说:“你已经有了,还要我画什么?我不画!”庄园主把马良关起来。马良用神笔画一个梯子跑了。
当然故事最精彩的还在最后,皇帝让马良画金山,宝山,可马良先画了海,然后画了金山宝山,又画了木船,当皇帝坐上去后,马良拿起笔画上了粗粗的风,风越来越大,最后,皇帝淹死了。马良还是到处流浪,给穷苦人画画。
读完《神笔马良》,我很佩服马良。他很善良,乐于帮助穷人;他很有智慧,面对于庄园主,大官,皇帝,他总能想出办法对付他们。我又想假如我也有一支神笔的话那该多好,我会给盲人画上一双明亮的眼睛,为小鸟画上一片茂密的森林,为贫穷的山区画上一条宽阔的公路,让那里的孩子也能走出大山。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 篇3
和往常一样,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早已沉浸在甜蜜的睡梦中了。
忽然,一阵吵闹声把我惊醒,我发现放在书桌上正翻开的书,发出耀眼的亮光,我不由自主地走近一看,这不是我昨晚刚看的《神笔马良》吗?只见亮光缓缓上升,闪现出一位拿着笔的少年,我吓得连连后退,可那少年却很友好地将他手中的笔递给我。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马良吗?这不就是我梦寐以求的那支神笔吗?我万分激动地接过笔,马良对我说要用这支笔去做有意义的事,然后他就不见了踪影。
我拿起笔,在地上画了只乌龟,果然它慢慢的伸出四肢,小心探出头来,开始缓缓地向前爬去。果真是支神笔,我应该用它去画些什么呢?
走到院子里,我看见一只蜗牛正背着重重的壳艰难地向前蠕动。我想了想,便拿出画笔,将蜗牛画成没有壳的。正当蜗牛要感谢我的时候,一阵冷风吹来,它连打几个寒战,柔软的躯体缩成一团,忽而滴答的雨水打落在它柔弱的身上,痛得它直叫唤。蜗牛连忙向我恳求说:“那壳虽重,但那也是为我遮风避雨的家啊!请恢复我的原样吧!”我无可奈何地又将它画回原来的样子。
我漫无目的地在院子周围晃荡,忽然一条菜花蛇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天生怕蛇的我倒吸一口凉气,倒退几步。一低头,我看到了手中的神笔,怎么还怕它呢?虽说画蛇添足多余,但我想蛇如果是有足的话,是不是更好呢?想到这,我便拿着神笔靠近蛇,小声说:“你看其他的动物都有脚的,有脚其实更方便,更好看,是不是啊?”在蛇同意后,我就在它的身体前后共画上了四只脚。前方爬过一只老鼠,蛇马上追过去。我看见它努力地用四只脚支撑着圆润又细长的身躯,十分的笨拙,当它好不容易快要追上老鼠时,老鼠转身钻进了洞里。蛇赶紧也往洞里钻,可刚好头进去了,身子却被前面两只脚给拦在了洞外,怎么也进不去。蛇垂头丧气地退回来,气愤地对我说:“这四只脚纯属多余,没有它我以前爬得还快些,进洞也容易。如果不是脚,今天我肯定能饱餐一顿,赶快给我去掉多余的脚吧。”我不好意思地将它画回没有脚的样子。
我又抬头看看远方,映入眼帘的是群山环抱的小山村。我想了想,我们祖辈生活在这偏僻的山沟沟里,要是平原大坝该多好啊?于是我快速地拿起手中的画笔,将这里的高山夷为平地,还有春天般的温暖,没有夏的酷暑和冬的严寒。一年过去了,乡亲们找到我哭诉:“现在我们这里宽敞平坦,四季如春,可是每天风大了雨多了,种在田里的稻谷怎么也不成熟;种在地里的小麦怎么也不结籽。快快恢复原来的样子吧,要不多久这个村庄将荒无人烟。”听到这,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哎,做件有意义的事咋这么难呢?我伤心地哭了。
我正想扔掉这支毫无用处的神笔时,听到远处传一声哀鸣,嗖的一声,从天空中坠落一只可爱的丹顶鹤,翅膀有枪伤血迹。看着我靠近,它扑打着受伤的翅膀,挣扎着想要站立起来。可我分明看见它的翅膀已经折断,我迅速拿出神笔,为它画上完好的翅膀。丹顶鹤感激地望着我,扇扇翅膀向空中飞去。
我又来到了贫困山区,那里的学校教室陈旧破烂不堪,孩子们穿着破旧。我立刻拿出神笔,为他们画了许许多多的面包、糖果和饮料,等他们吃饱喝足后,又为他们每人画了一套可爱又舒适的漂亮衣服。
转瞬间,我仿佛看到孤儿院里那些孤苦伶仃的孩子,有的甚至还有残疾;又仿佛看到医院病床上缺胳膊断腿的许多伤病人;也仿佛来到了地震灾区,看到满目疮痍,期待家园的重建……
喔,原来,我手中的神笔还有这么多事可做!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 篇4
暑假的一天,妈妈带我去看了一场好看的电影《神笔马良》。
马良是个穷苦又善良的孩子,他生活在一个叫百花村的小村庄,他从小就很喜欢画画。这个国家有一个愚昧无知、好吃懒做的国王,还有一个心眼很坏,整天想着统治国家的坏将军。有一天,将军听说百花村地下埋着很多金矿,于是他就带着士兵来到百花村,把村民的牛、羊还有值钱的东西都抢走了。马良心里很难过,这时,一位泼墨仙人送给他一支神奇的画笔,告诉他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就能画出心中最美的图画。
马良用这支笔在邻居墙上画了一扇门,结果这扇门变成真的了。接着他又画了一只聪明的老鼠,一只不会抓老鼠的猫,成为了他最亲密的小伙伴。他又为乡亲们画了一只耕地的牛,一只可爱的大茶壶,一个会走路的摇钱树。可是,坏将军知道了这支神奇的笔,又带着士兵来到百花村,抢走了这支笔,还把马良关起来了。坏将军有一颗凶恶的心,所以他画出来的东西都是黑色的,最后只有让马良出来帮他画一座金山。
最后,马良在他的小伙伴们的帮助下,成功的惩治了邪恶的坏将军,和他的村民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英子的故事读后感900字通用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英子的故事读后感900字通用”,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英子的故事读后感 篇1
《城南旧事外传·英子的故事》读后感赏析800字:
《城南旧事外传-英子的故事》是我读过的最让我难忘的一本好书。它就像一缕清风,让我在这个暑假感到无比清凉;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在重重迷雾中看到了光亮;它就像一片绿洲,让我这个饥渴的行人看到了生的希望。童年,是每个人记忆的开始,也是每个人心中无法复制的一个成长历程,虽然大家的童年各不相同,但是都如同深夜天空中熠熠生辉的星辰,给我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深刻的含义:老屋的瓦片、河边的高大挺拔的垂杨柳、树下金黄的枯叶、店前的老门牌、围墙边的破酒坛……读着这本书,仿佛看到了里面形形色色的人物:六岁的小胖子朱珊珊,五岁的妹妹小秀,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文华阁搞笑的小徒弟及因肺病而死去的父亲……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人是文华阁搞笑的小徒弟,他管给客人打扇子,客人多了,他就拉屋中间那块大布帘子当风扇。他一蹲,把绳子一拉,布帘子给东边的一排客人扇一下;他再一蹲一拉,布帘子又给西边的客人扇一下。想象着他的样子,我都忍俊不禁。这本书中,无论是人还是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给我们描绘了英子的欢乐美好的童年。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也是无忧无虑的,但和英子的童年比起来,就好像是现代画派和田园画派的区别,我生活在钢筋水泥盖成的大楼中,吃着汉堡看着动画片,然后背着大大的书包去补习班……而英子,却生活在真实、淳朴的童年中,她活的是那么自由是、那么精彩,没有太多成人的干预,她就做她自己……我多么羡慕她能够活的如此洒脱快乐!
假如有一天,我真的可以选择,我希望我也能拥有一个像英子这样自由快乐、真实淳朴的童年,哪怕没有了电脑和ipad,哪怕没有了牛奶和巧克力,哪怕没有了洋娃娃和水晶鞋,只要让我自由自在的做自己,我想,我一定会像英子一样,给自己的童年写上一本感人的回忆录!
英子的故事读后感 篇2
最近,我阅读了城南旧事外传——《英子的故事》。这本书向我们描述了英子的童年到长大的十篇故事。有幼年时期的天真烂漫;有年少时期的初生牛犊;有上当吃亏时的感言喜悦;有对虎坊桥的看知……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五章虎坊桥的故事——虎坊桥承载了人生世相的多方面,也让年幼无知的英子看到了如此残酷又现实的社会,靠乞讨为生的懒汉,靠坑骗为生的奸商……英子也和我一样,在小小的年纪便对人间充满了生活的怀疑、同情、愤愤不平和感慨等种种情绪。
记得在我六岁之前,我还在家乡过着无忧无虑的幼年生活,而在六岁之后,我猛然发现,现实社会生活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看似美好,却充满了险恶。很多次和爸爸妈妈出门,在繁华的街道角落,总有一群乞讨的流浪汉和妇女,我不经意地发现,在被子底下,有许多零零散散的百元钞票,我的心怦然一跳:“他们好吃懒做,‘要了三年饭,给皇上都不当’!有了钱也在街头卖尊严不劳而获!”还有一次,我在天桥发现了一个被拐卖的儿童:她的舌头被割断了,脚也被砍了半截,在天桥卖花乞讨,而一直有个蒙面男人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是啊!英子说的没错,人世间的不平无处不在,只有好好劳动,取得正当的酬劳那才是好生活!
除此之外,我还很喜欢第八章豆腐一声天下白。这一章的道理是值得久伴我们一辈子的:只有人与人之间建立了最可靠的诚信桥梁,才能有信任,遭到了骗局,没关系,只要对方都去敲一敲那扇友情之门,一定会有更好的更诚信的友情。
英子的故事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英子的故事》的书,里面讲的是英子这一生让她最难忘的事情。
书中让我最难忘,而且有感悟的是最后一篇《静静地听》,静静地听,静静地想,回忆我的童年。这句话是这篇中的一句话,她在听,在想,在回忆她的童年生活。我能感觉到她非常想回到童年那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我在学校里唱《麻雀与小孩》,我边唱边跳。可见她在学校里的时光非常快乐,那时候的她天真无邪。我愿回到我的童年,童年却一去不还。请别向我送别,我已童年不再。读完这些语句,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
童年是一段非常短暂的时光,它就像一阵风一样,一吹就走了,就再也追不回我们童年的时光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童年,有些人的童年可能是快乐的,有些人的童年是悲伤的,但不管怎样那都是我们的童年,是我们最天真,活泼,无邪,快乐的时光。至今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牵着我的魂魄。记得在四年级的寒假,爸爸妈妈带我去厦门玩,我和哥哥在沙滩上既是跑又是跳,一会儿在沙滩画画、写字,一会儿在海滩边捡贝壳、洒水、吹泡泡、,玩的挺很开心的。可是一晃眼,我就要回家心中油然产生一种念念不舍之意,在此中我感觉到要珍惜我的童年。有这样一句话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的童年就是这样的,我们应该在我们的童年时光里放飞我们的童年梦想!
其实《英子的故事》给我的感悟很多,但是这篇《静静地听》的感悟是让我最难忘,感悟最深的。它就象一支路标,开启了我心灵的道路,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迷茫的心灵找到方向。尽管世界很大,时光很快流逝,但在心灵的一角有着不变的童年梦。童年的游戏是一道永驻心田的风景,一段令人向往的记忆。
英子的故事读后感 篇4
我愿回到我的童年,童年却一去不还。我愿在这儿静静地听,向自己的心诉求。
题记
年少时光如涓涓细流淌在脑海里,微风拂过泛起阵阵涟漪,回首尘封的往事,撩动心弦,深深沉醉。
《英子的故事》便如一阵徐徐清风吹拂着我的回忆。林海音先生用细腻风趣的语言谱写了一曲成长骊歌,描绘了一副童年画卷。读罢掩卷,仍意犹未尽。
英子的童年是在北京城南度过的。年幼的英子像每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一样,拥有梦一般美妙的童年。她如许多孩子一样,会扮演角色过家家,会与伙伴攀比谁的莲花灯好看,会纠结剪不剪辫子,会上天桥小贩的当买了便宜布料充实精彩的童年回忆一幕幕浮现在我的眼前,仿佛身临其境,使我想起了我遥远的童年。
我的童年在乡下外婆家度过。虽没有各式各样的玩具,应有尽有的电子产品,但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和伙伴一起捉虾捉鱼,偶尔偷摘几个人家的果子吃。跟着外公外婆耕田种地,热的满头大汗,浸湿了草帽,再踩着脏兮兮的鞋在回家路上留下一串串脚印。仲夏夜里蝉声四起,越发显得四下安宁,唯有夜空上一把银河如练,掬一捧光华万点,皎皎万岁千秋,寒来暑往,枯荣明灭。这样浮光掠影地想一想,便觉那纯净淡薄的岁月早已远去,未免惆怅起来。
如今科技飞速发展,电子产品进入人们的视野,孩子们的双眼里装满了电子游戏,清澈的目光染上了阴霾,渐渐呆滞。这不是一个孩子应有的模样,单纯和快乐已渐渐远离他们。他们的童年更不如英子的童年简单纯真。我庆幸我拥有一个纯真的童年。
太阳落下还会升起,一曲终了还可再来,但童年却如河水一去不复返。
给我一盏七月的莲花灯,我去踏冬月的雪,一步一个脚印,踏到明春。春天过了,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童真不再,但只要回想起那段岁月,心中都能漾起阵阵温暖,嘴角会不经意地留有弧度。英子不老,英子永远与我们同在。在我心中,童年就像英子一样,从未离开过。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我还是可以在这儿静静地聆听,听到城南的深夜,听到冬阳的早晨。
英子的故事读后感 篇5
遇见更好的自己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朴实有趣的书——《英子的故事》,感觉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快乐的往事,如“我的家啊”“文华阁剪发记”……一个个新奇而又真实的故事,引人入胜,让人遐想。而这个小女孩,就是英子,一个充满童真的人。
英子家境贫寒,然而她有一个坚定的理想,那就是当女校长!她每天晚上都点着一盏煤油灯,在灯下做作业、写毛笔字等,为了理想而坚持着、奋斗着。而我们呢,生活优裕了许多,多少人有固定的目标,坚定的理想?有多少人会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奋斗、拼搏?
她很天真。在天桥,她带着妹妹买东西,看中了一块八尺的布,被卖布的忽悠,以为有十二尺,就学着妈妈的样子砍价,全然不知自己上当了,等回到家才知道被骗了,还一个劲地纳闷,真令人哭笑不得,而又让人心生怜爱。天真的背后是纯洁与善良,现在这样天真的小孩不多了。成人的世界、现实的生活太复杂,我们除了学会讨价还价,还要学会辨识货物的质量和数量,更得学会辨别人心。然而,或许学会越多,失去的也越多。
书中的内容丰富,处处充满童趣。那直白而又活泼的语言,总令人不住发笑。那时的我们天真无邪,那时的我们快乐无忧,那时的我们追逐嬉戏,令人十分怀念。可惜,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能把我们定格在那最快乐的时光。人总要学会长大,而越长大,越怀念!
英子热爱学习,热爱生活,总认为明天会更美好,今天也不错!但现在呢,不爱学习的人越来越多,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也不在少数,我也不例外。当我读了《英子的故事》这本书,发现原来生活这么美好,学习是一件多么有趣、有意义的事啊!于是我也变得乐观开朗,振作坚定起来!
所以我建议大家去看看这本书,它会带我们走进英子纯真的童年,感受生活的美好,认识一个有理想、充满童真童趣的、热爱生活和学习的女孩,并从中受益,遇见更美好的自己,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英子的故事读后感 篇6
英子不老——读《英子的故事·城南旧事外传》有感1000字: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悠扬的歌声仿佛回荡在耳边,清脆的驼铃似乎又响起,把我引进英子的世界,与英子相识,仿佛只是昨天的事,《英子的故事》又把我带回这个天真好奇,活泼聪明的小姑娘身旁。
《英子的故事》收录作者林海音《城南旧时》后英子的10篇“新篇”,在作者温婉,优美的笔下,令我尤其怜爱的小英子在逐渐成长。她对旧北京和台湾这两个故乡怀着浓浓的眷恋,她不在是无忧无虑,但她依旧善良纯真,活泼聪明,勇敢坚强。
书不长,却处处都透露出作者林海音的童心,活泼,把生活中平淡的事情写得有趣,生动。书中英子与附近的小伙伴玩“过家家”的片段,令我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似乎也像英子般充满天真。与邻居的小朋友扮演着一家人,或是一个人在床上与玩偶们玩“过家家”,模仿起大人的姿势、腔调、动作和他们的生活,自言自语地玩得不亦乐乎,回想起来就感觉心里被阳光填满了,暖暖的,勾起我无限怀念。这就是英子的魅力吧,她在我们心中似乎留下了轻柔的春风,带来温暖与喜悦,让我们找到了童年的美好,自由,无忧无虑。
而文中描写缺门牙收买酒干报纸的人的部分,也令我沉思。他十年来一直表示自己的称准确,却被阿绸揭穿了他的谎言。小小的英子看到了欺骗,也懂得诚实守信的可贵与困难。通过孩子天真无邪的双眼去揭示生活,去表现人情世故,孩童的纯洁善良与生活的复杂行成了鲜明的对比,含蓄地透过英子的童真引发人们深思,没有捏造或隐藏,把生活的本面呈现在人们面前,这也许就是林海音和英子的特点,在欢乐玩耍中成长,在嬉笑美好中引人深思,深沉而又深刻地刻在我们心里。
英子的故事不仅勾起我们对童年趣事的回想,同时也让我学会成长,启示我要珍惜时间,珍惜美好,把握青春,努力奋斗。我们怀念英子,怀念童年,但也激励我们勇敢无畏地成长,让我们懂得去抒写成长的骊歌。
英子的勇敢善良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里。英子不老,因为她是当代儿童文学的标志;英子不老,因为她是我们童年的模子;英子不老,因为她是林海音的活泼,好奇,童真;英子不老,因为她刻画出孩子们眼中的世界;英子不老,因为她让我们学会珍惜,懂得了成长。“我也不再是小孩儿了”。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900字通用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选的“关于书法的读后感900字通用”,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1】
我们很庆幸,生在这个具有数千年历史的文化古国,历史长河中无数的先哲们把他们丰富的思想文化,通过言传口授、以书载道等方式传承了下来,形成了宝贵而又经典的民族文化瑰宝——国学。它不仅蕴藏了上下五千年历史中全部的智慧精髓,更是中国悠久传统文化的明证,赋予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以立身处世之本和精神力量之源。
当我们怀着无比虔诚之心,去靠近这一座座历史长河中的灯塔,去聆听一个个先哲的圣训时,我们也在解决着每个社会人都面临的三大哲学问题:我是谁?我从哪来?我将到哪去?听圣人言,方知我从何处来;明圣人意,方知我是谁;践圣人行,方知我将去何处。
读书贵在读经典。但相较于现代文学来讲,国学著作普遍言简意赅、艰涩难懂,如《论语》、《孟子》、《史记》、《资治通鉴》等,著作中常涵盖多轴线、多角度的知识点,不是简单了解就能深入掌握并学以致用,故读书是需要方法的。
古代先哲们早就意识到方法论在学习中的重要性和指导性,在他们的著作中也有过或多或少的阐述。以儒家学说来说,代表作《论语》开篇第一卷就是《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充分展示了“以学为首者,明人必须学也”的儒学思想。而作为孔子后的又一儒学集大成者的朱熹,其《朱子读书法》对于有志研究或爱好古典文学的人来说,在方法论上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读经典贵在熟读,讲求“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朱子云:“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乎读书。读书之法,莫贵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又在于居敬而持志。”在回答门人询问如何读书时,朱熹直接道:“读书无甚巧妙,只是熟读”,又说“大抵观书,须先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之精思,使其意皆若出自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由此可知,学习国学熟读是根本,精思是过程,而后才会有所得,有所获。
当然,熟读的目的不是要求我们能熟练背诵。像清代学者戴震,不但十三经本文能背诵,而且“注”也能背诵。在这个知识范围和层次爆炸的时代,已经不现实了。但若是对古典文学爱好的话,我们还是应该挑几本经典,时刻置于枕前桌上,反反复复阅读,虽不必背诵(当然背诵更佳),但至少要熟。就是当提及某个典故、某个道理,我们能快速地在大脑里、书本里找到。
熟读后则能悟。熟读经典的目的,是从文字中反复咀嚼,悟出属于自己的东西,形成属于自己的思维。读书,需静心、空心、虚心去读,切不可带着许多“先入之见”、“批判的眼光”来读古人的书,因主观的判断去影响了客观的探索,则读书可弃也。朱子云:读书别无法,只管看,便是法。正如呆人相似,捱来捱去,自己却未先要立个意见,且虚心,只管看。看来看去,自然晓得。
《朱子读书法》里第三条:虚心涵泳。虚心,教我们要以谦虚的态度求学,不可穿凿附会的理解书中义理。朱子云:学者观书,且就本文上看取正意,不须立说,别生枝蔓。只要能体会、理解圣人语句的本意就好。涵泳,教我们读书同时需重复去读,反复探究,深入体会。很多人不理解胡适晚年为何花数年精力去研究《水经注》所谓戴震抄袭全祖望、赵一清的案件,对此,胡适解释说“我不是研究《水经注》,我是重审一百多年的《水经注》的案子,根据五年之久的潜心研究,他在得出自己结论的基础上,也劝诫文史考据者,不但要时时刻刻批评人家的方法,还要批评自己的方法。
“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是我们每一个读书人都应力求达到的层次,当我们深入书者本意,深入那段历史,深入那种社会风情,探索出与众不同的东西,那才是真正属于读者悟出的东西。我们无需跟其他读者相同,也不必强求他人与我相似,这是属于读书人的一种自觉性。
能悟后则能用。《朱子读书法》里第四条:切己体察。朱子云:入道之门,是将自己个身入那道理中去,渐渐相亲,与己为一。这教育后人,进入理解圣贤道理的门槛,是将自己整个身心融入到道理中去,在实际行动去感受它,渐渐与它契合,以致融为一体。先哲们的文章讲述一般都是大道义理,想要将自己悟出的东西能否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还需要我们切身加以体悟,这样才能丈量出我们悟出的义理是否对我们的生活乃至成长具有足够的正向推动作用。
能用而后出新。朱子云:“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读书的过程就是从无疑——有疑——释疑的往复过程,是一个修心以安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推陈出新的过程。时代在进步,知识在更新,如果我们固步自封,那么我们的教育和学生也会固步自封。这就要求我们在将先哲们的思想精髓学以致用后,还需更上时代的步伐,去更新、创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应时刻感悟国学之魅力,增长见闻,提高文学素养,陶冶性情,力求立身三尺皆为教育之所。《张子语录》中有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其实是为天下所有的教育工作者指明了前行的方向。(胡春林)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2】
时间老人匆匆来了,又匆匆去了,一转眼四年过去了,我从那个懵懂的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我学书法也快四年了吧!还记得那时候写的字歪歪扭扭,可现在楷、隶、行,三种字体都学了,也快该学篆书了。好快好快!
书法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虽然不易,一手好字,终身受益。书法带给我的好处太多了!
1、学习书法,可以让我静下心来,不管多难的题,我总能一点一点地钻研出来。
2、书法在考试中,也起得很大的作用。每次考试,老师一改就是几十张试卷,如果你的字很好,老师一看就心情舒畅,即便有错题,老师也不忍心给你扣分。而且如果作文你写的字很好,分数也不会低。
看着一个个字跃然于纸上,我不由得生出一种成就感。我要感谢爸爸妈妈,如果没有爸爸妈妈的支持与鼓励,我就不会坚持到现在,不会有今天的成就!我更要感谢高老师,是她把我一步一步地带入了书法的殿堂。感谢他们!
书法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爱书法!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3】
读这本书是因为经常听樊登读书,觉得他讲得挺有道理而读的,他跟很多讲读书的方法不一样,这种读书比较容易接受。
第一这本书的第一个观点就是说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情
第二是选书是一件很重要的,选书的方法有很多种,看名人推荐的书,比如比尔盖茨推荐的书等.……2看书的时候看完的时候一般后面都有推荐选一本书,这种书一般都比较好3看出版社,一般比较好的出版社在你选书的时候就帮你塞选的一遍,所以比较有保证,
第三,樊登告诉我们看书的时候不要只看单一类的书,这样容易形成单一思维,应该什么类型的书都看一哈,这样更容易行成全面思维。
第四看了书,不能看了就看了不然效果就很差,应该试着写出来和讲出来这样才能达到加深记忆。
第五:运用思维导图这样讲的时候就不会有一种然感觉你在背的感觉,这样更能提高自己链接能力,和逻辑能力,还有就是写思维导图会有点痛图但是会让你记得更牢固。
最后感谢读书这个习惯,他会让你的生活更加有意义。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4】
《书法有故事》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很多有益的著作。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书法有故事》了。这本书是作者将其为几十位友人创作的书画作品集结而成的,书中不仅蕴含许多汉字造字的智慧、历史典故和巧妙的修辞手法,还能起到传播并弘扬书法艺术与中国的语言文字文化的作用。
我对于书法艺术一直都很感兴趣。在阅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悟更加深了一层。我明白,在千年历史的华夏文明之中,书法艺术是其中精妙绝伦的文化艺术产物。它以独特的、无可复加的艺术魅力,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里闪耀了上千年。
书法之美,在于它不凡的表现力。它不像工笔画一般精雕细琢、色彩明丽,也不像水墨画一样拥有多种表现手法,而只是靠着单一的表现手法,仅凭线条去表现情感,这对于书写者的功力要求可见一斑。书法是一门综合的艺术,它集汉字、古诗词、美学与书写者自身的修养、情感、意志、胸怀于一身,这是书法艺术的特有魅力。
书法之美,在于它律动的音乐感。无论是颜真卿的遒劲豪放,抑或是欧阳询的清丽疏朗,都具备着流畅律动的音乐感。在欣赏书法作品时,我们能透过线条体会到整幅作品的结构与章法之美。它不仅可以体现出音乐的节奏美感,美术的平面美感,还能让人体会到书法艺术所展现的境界,起到修身养性的作用。
书法之美,在于它对练习者长久的考验。书法艺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需要长久的磨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练习书法也并非一日之功。名流千古的一代书法名家王羲之,因为长久在水池边涮毛笔,竟然将一池水都染成了墨黑色,方才完成了从“技术”到“艺术”的蜕变。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5】
《读懂书法》讲述了从“甲骨文”到清代末期书法的特点,和部分历史背景,以及各个朝代的大书法家的著作特点,介绍的很详细。
我最喜欢的是这本书介绍颜真卿的《颜勤礼碑》。它说《颜勤礼碑》笔法雄伟开阔、遒劲方正,是充满阳刚之气的“颜体”。苏东波在《东坡题跋》说颜真卿的书法:“雄秀独出,一变古法,如杜子美诗,格力天纵,奄有汉、魏、晋、宋以来风流,后之作者,殆难复措手。”而颜真卿的行书,更是出神入化,完全脱离二王藩篱,随意挥洒,奇趣天成,所书《祭侄文稿》被称为“天下行书第二”(《兰亭序》为天下行书第一)颜真卿的变革,影响所及,不仅是唐代书法,而且对中国书法产生了无可估量的巨大影响。
我还比较喜欢这本书对《张黑女墓志》讲解,《张黑女墓志》原名《张玄墓志》。但是因为避清朝康熙帝玄烨,只好改称《张黑女墓志》。《张黑女墓志》以方笔为主,兼以圆转,横画或圆起方收,或方起圆收,长捺一波三折,不少用笔像行书,结字微扁。
这两个字体都是我学习过的,通过对颜体和《张黑女墓志》的练习,感觉到两个字体有很大区别,一个写的要很严谨,一个写的就随意一点。原来练习的时候,我经常自己写自己的,不去看字帖,有时候我在写一个笔法,会写成上一个笔法的特点。以后我要克服之前写不好的地方,用心临帖,努力写好。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6】
《读懂一本书:樊登读书法》读后感400字!
书籍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自己的书和不适合自己的书,一本书读完自己觉得有所收获,那这本书对于自己来说就是有用的
之前读过一些书,那些书中自己觉得有用的,也会在读的过程中用心去记录;可能过了一段时间就忘记了书中的内容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自己也一直在探索,研究如何能够让自己读过的书更多的保留在大脑中,而不是随着时间逐渐忘记;读过次数之后发现,书中的读书方法很适合自己:
1、读书过程的连贯性:在读一本书的时候要通篇连贯的读下去,省略期间停顿划重点或查资料的过程;
2、温故而知新: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要用大脑回忆书中的知识点,在记忆模糊的地方重新翻书寻找答案;使书中的内容在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3、知识的反刍:读完书后,要把书中的内容与自身大脑知识神经元进行关联,不断刺激大脑,加深印象,把书中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7】
日本人写的书让人感觉有一种踏实感,虽然讲的道理很简单。比如“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为了坚持写读书笔记而走形式主义。不管采用什么方式,都要踏实地写笔记,并真正理解书的内容。\\、“如果一心想写得完美,只会让自己越来越难下笔。”
谈及读书笔记时写得很仔细,从选购书籍到看书再到做读书笔记一步步都非常详尽,比如用线条做标记来区分对象,用标签来表示一本书的在读状态……步骤仔细得让人立马撒手能做,最好还是形成自己特有的快速记录符号,就像以前做英文听力时快速记录的代号一样。
作者在书中说,电影观后感也可以写在读书笔记中。但我想读书笔记还是更简单纯粹一点好,就是读书的笔记,关于其他感想之类想写的内容直接写在日记本或者其他笔记可能更合我意。
自从多年前读过佐贺超级阿嬷系列之后,每每读这类日本人写的实际应用类书籍都时不时会自动代入超级阿嬷那谆谆教导的语气,可能入书太深。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愧疚感萦绕在心里,以往读的那些书只是写了下简短书评,感觉印象并不十分深刻,而且现在读书笔记都记在云笔记里,虽电脑手机码字便利快捷但确实不如烂笔头来得踏实,费力费时却记忆犹新。但更重要的是重复,读书并不是只看眼前的这一本书,而是记录下来便于以后复习查找,云笔记如果随时记录能适时复习是不是也能带来和纸质笔记一样的效果呢?再加上思维导图作简单的引导是不是效果更佳?赶紧试试~先清理云笔记!
以下摘录:
1.列出读书清单→在书店确认→购买(列书单讲了很多种方法~)
2.“葱鲔(wei)火锅1式”读书笔记
每个段落之间留两行空白,写起来会更轻松,还便于日后重读、插入文字和更正修改。
摘抄部分用“○”表示,而运用自己的语言表达的感想和补充说明则标上“”,以此作为区分,交替标在每个段落前。
3.按时间顺序记笔记,信息一元化
4.重读笔记,固定场景,固定频率。
回家路上写完的书评[微笑]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8】
苏轼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
曾几何时,是否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默默放下手中物件,下决心好好看上几本书,也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女子。奈何时间匆匆而过,回头一看,读过的书还是少得可怜,照这阅读的速度和效率,等到气自华,恐怕也白了头了。
《事半功倍读书法》一看到书的名字就被深深吸引,这不正是我们迫切需要的吗?作者秦灵华,中国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管理咨询师、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这么多的证书竟全是在读研时拿下的,作者的功力可见一斑。
全书总共240页,21个章节,篇幅很短,通通都是干货。不仅详细阐述了提高阅读速度的方法,重点讲述了5种读书法,如何选书,还分享了名人阅读的方法和血型阅读法。不仅实用又有趣。
一,提高阅读速度的方法,要从一些小习惯小技巧入手,更重要的是掌握阅读的心理。
眼球运动:阅读是眼球运动一连串快速跳动。加快眼球跳动次数,增大眼球跳动幅度,拉大注视点的间距,同时减少注视次数,使视野广度扩大。阅读速度翻倍。
小习惯:1)不要反复浏览。2)采用\筛选\的阅读方法。3)默读。4)视线与读物成垂直线。5)聚精会神。6)抓住关键词,有理解的阅读。7)有目的记住作者的意图和内容实质。
阅读技巧:1)语调阅读也就是有表情的阅读。带有夸张的表情来念,就像是在朗诵戏剧中的台词。在脑子里会建立自己的一些语言模式。2)积累词汇。3)背景阅读即读大量的书。4)段落方法,把每段内容概括压缩成一句话。5)认识到作者使用的结构形式。6)每读完一页,做一次简单回顾。7)掌握关键词。8)略读方法。
阅读的心理要求:要了解阅读的愿望和需要,动机不同,兴趣不同会直接影响阅读。6个要求:1)纯洁的心境。2)渴求的心欲。3)安静的心绪。4)明确的心态。5)专一的心力。6)乐观的心情。
阅读要抓住重点,边读边提问题并尝试回答。以透视的眼光去读书,了解一本书,最主要的就是把握架构,把握住文章的要点。
二,五种读书法。
1),区别对待法。对报刊杂志,经典著作、学科代表著作、教科书等等书籍采取不同的读书方法。
2),模型读书法。预先设想一下该书将说些什么,将以什么方式说。然后带着这个模型在书的“现实”中寻求验证、修正或重构。构建这个模型可以从书的序、跋,乃至书名、目录,甚至书评,介绍等等信息从中获得。
3),先读序文法。爱因斯坦总结出的“一总、二分、三合”读书法。
一总:先浏览书的前言、后记、序等总述性部分,然后认真地读目录。二分:略读正文,着重对那些大小标题、画线、加点、黑体字或有特殊标记的句段进行阅读。三合:细读一遍目录和全书内容。
4),“SQ3R”读书法:1,概览材料。2,提出问题。3,带着批判性的眼光认真阅读。4,复述材料。5,温习。
5)五步读书法。1,确定该读的内容。2,明确重点。3,反复理解、领会、记忆应该内储的内容。4,归纳概括。5,每隔一段时间复习。
三,懂得怎么读书,更要知道读什么书。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选书也是一门学问。每个人时间就这么多,想要充分利用,就应依据书目和实际需要加以选择。
鲁迅阅读文艺作品时曾说过:“先看几种名家的选本,从中觉得谁的作品自己最爱看,然后再看这个作家的专集,最后再从文艺史上看看他的历史位置。倘若要知道得更详细,就看一本这个人的传记,那便可以大略了解了。\
著名语言学家夏丐尊先生也提倡过一种读书方法:\把精读的文章或书籍作为出发点,然后向四面八方发展开来,由精读一篇文章带读许多书,有效地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所以,一个想要学点知识的人,既要泛读,更要精读。如果不泛读大量的书,知识就很难丰富起来的。可只泛读,不深入的专进去显然是不够的。
在\博览群书”中选取真正有价值的书;“读破一本”把选取的好书充分咀嚼,吸收,把别人的知识变成自己的知识,变成自己的创造力。
不仅是诗词,各种经典的著作,都值得反复读,更可以朗诵的方式增强语感。
懂得了读书的方法不够,重点的是加以练习并坚持。不要今天看个够,明天又一点都不看,坚持每天都抽出一定时间看书,书香美人就在不远处等着你。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9】
大多数人阅读时,都会下意识地翻开第一页,然后一页接一页地往下阅读,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这种做法其实是不科学。
阅读,就好比从头开始完成一幅拼图,当你准备开始拼一幅,有几千块小碎片的大拼图时,肯定不会随便捡起一块动手就拼,而要先看清楚最终的完成图,究竟是春天开满野花的草原,还是一艘航行在湛蓝大海中的帆船?
如果你是一个做事谨慎的人,可能还会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检查一下拼图的总块数是否足够?以确保自己在拆开包装时没有粗心大意,弄丢一两块。
从头开始阅读一本书,还不算太严重的阅读问题,最容易被人忽视,但却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当属开始正式阅读前的准备工作。
试想一下,一个心智正常的人,肯定不会赤手空拳贸然闯进热带雨林,没有指南针和地图,也弄不清自己的所在位置就出发,那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当我们准备阅读一本书的时候,很少有人意识到整本书定位的重要性,因此,当我们的理解和记忆出现问题时,也从来不会把原因归结于准备工作的不足。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10】
阅读《汉字书法之美》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看到蒋勋的书,是在我们小县城的书店里,一排全部是他的书,书名都没印象,倒是记住了作者的名字,以为是美女呢。
再次和蒋勋“结缘”,是去年和网友们一起阅读《红楼梦》,初次学习每天坚持小目标打卡,还不是很习惯,有时候看书看不进或者是太忙碌了,经网友介绍,我去听蒋勋细说《红楼梦》,一听,方知蒋勋声音很是动听,他讲的《红楼梦》,先不管对对错错,反正错了,我也未必留意到,可是听蒋勋的声音觉得是美的享受。再阅读他的文字,也是美感占第一位,总之,蒋勋成了美的化身。倘若阅读真有麻醉的作用,也得是蒋勋这样的才子方有良效。
去年书友散他的藏书,有好几本都是和书法有关,我想着,我连毛笔都握不稳,研究书法的书怎么会看得进去呢?不是特别的枯燥么?蒋勋的《汉字书法之美》偏偏又是给自己打开了新的一扇门,原来书法是可以这样看的。虽然平时也会去参观书法展览,但是好坏还真看不出,外行看热闹,但是看书法得要假装看热闹,假装自己真的看得懂。还好,我牢记小学美术代课老师的一句话,大意是说,自己觉得喜欢,就是美。
《汉字书法之美》注定是很容易就被翻阅完毕的书,哪怕作者专门研究多年.到了读者那里,能领略个百分之五都很神奇了。我自己没有耐心练字,看到“九宫格”,方想起平时根本就没留意练字帖有多少格,翻出字帖一看,原来不是九宫格,而是米字格,问了问偶尔写书法的人,他说九宫格是学画画的,这又让我语塞,我也不好提蒋勋。
看了这本书,倒是回想起看过的一些民国名人的书信真迹,忍不住感叹他们的书法真好,字写得太美了。可是另一本书《书法,18个关键词》里说,有些人练书法只是为了传达感情,而不是为了练字练成书法家,所谓的“字写得漂亮”也只是人家的日常状态。
我们现在习惯了手机打字,手指再拍屏幕里涂涂画画,自然就对笔墨生疏了,偶尔想重温童年的回忆,毛笔也拿不动了,拿得动也心大了,恨不得一口吃成个胖子,写了几天字,觉得写不出“美感”,就觉得太难了,也不会有出头日,干脆又放弃了了。可能也是因为美颜相机用多了,习惯了被点赞,可是字写得丑却无法变美,自然也就放弃了,甚至也不觉得街上统一的美术字招牌的丑陋了,既然电脑能设计各种字体,就不要书法艺术了,就这样,书法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汉字书法之美》不知能不能改变一下大家的心态?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11】
昨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死亡游戏》,讲的是警犬拉拉制服一头疯狂的大象阿瓦隆的故事。
在阳光马戏团里,阿瓦隆是一头聪明的大象,会摇铃、推车投篮、踢球、跳舞和吹口琴。母象伦娜是阿瓦隆的伴侣,它们同台演出,形影不离,相亲相爱二十年。母象伦娜去年生病死了,今天正好是伦娜的忌日,阿瓦隆看见一个打彩球,上面有伦娜的气味,所以它才到街上去伤害人。
大家赶紧报警,想抓住阿瓦隆,但是阿瓦隆力大无穷,大家无可奈何,准备一枪把它送上西天,但又舍不得。警犬拉拉主动请缨,所以主人就让它去试试。
拉拉勇敢地上前阻止阿瓦隆,但是拉拉阻止不了一头高3米,4吨重的大象,怎么办呢?它仔细观察,发现了大象最弱小的地方,就是它又细又小的小尾巴。最后,拉拉用自己的机灵,勇敢,终于把阿瓦隆引到了铁笼子里。
拉拉真是太聪明,太勇敢了!我对妈妈说:“一只小狗能打败一头大象,太不可思议了!”我要像警犬拉拉一样勇敢!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900字通用
写文案已经是工作和学习中司空见惯的事情,写作遇上困难参考范文准没错。可以有效提升写作效率。撰写范文的必备流程和步骤是哪些?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1】
周五的晚上,打算选部电影来放松一下,挑着挑着就看到了一部好久前想看的片子《沙漠之花》。静静地看完了。
片中女主角沃莉丝?迪里小时候和父母生活的沙漠像极了三毛笔下的撒哈拉。
为了摆脱父亲为了五只骆驼的聘礼将她嫁给六十岁老头当第四任老婆时的沃莉丝,像极了《娃娃新娘》里的姑卡,不同的是,沃莉丝醒悟了,她逃离了,她想走得更远;但姑卡却屈服了,是无力反抗的屈服,从此过着如大多数沙漠姑娘一样的一生。
徒步穿越沙漠到摩加迪沙投奔外婆时的沃莉丝,像极了《搭车客》里形形色色的撒哈拉威,都是不惧恶劣环境朝着目标穿行,心里都有着盼头,只不过,沃莉丝的盼头更飘渺,她不知道能不能顺利走出沙漠,穿过沙漠后会不会有她想要的生活。
镜头里摩加迪沙的街头,杂乱无序的行人车辆,像极了三毛住的小镇阿雍。
……
《撒哈拉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了三毛的洒脱、随性,羡慕着她和荷西虽条件艰苦却相濡以沫势均力敌的爱情,身临其境般地体验到了撒哈拉的风土人情。《沙漠之花》却是从沃莉丝由牧羊女一步步蜕变成国际名模为主线,真实地批判了对女性极度摧残的“割礼”。
沙漠里的故事让人吃惊又让人着迷。
愿每一个生命都被温柔以待。
想去看看三毛笔下的撒哈拉……到这片沙漠走走。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2】
三毛的人生是大自由,通篇下来我一直再用三毛的生活与自己对比,我发现了很多相同点,她在撒哈拉沙漠,我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读书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想到去沙漠转转,我想一定会实现的,这边有个红沙漠距离我也不远,我要先去看看,如果可以我想在满天繁星下,躺躺然后在打滚。对比三毛的内心的坚韧我不如她,刚来这边我很慌,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周围的一切都让我很不舒服,慢慢的我开始适应了这种环境,到现在已经一年五个月了,今天有时间我来到了市上,办完自己的一点私事,我在快餐店等着凤下班,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阳光,还有谈恋爱的男女。给自己要了一杯冰红茶,一份炸鸡饼,静静地享受着这美好的下午,回去县城就没有这么悠闲的下午了,工作会消耗掉我大部分时间。有时候我也会想关于人生价值追求和经历,我在剖析自己的内心,为了什么来到这片土地,也没有所以然,在现实和理想之间交织,没个结论。希望我和凤的未来任可期,我们的灵魂永远自由,高尚。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3】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
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三毛背着行囊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的真善美。手捧一本三毛《撒哈拉的故事》,就会不由自主跟着她自由随性的文字走向那个神秘莫测的世界,那里每到中午就备受50度高温的炙烤,水源的奇缺导致每天都要限定用水量,新鲜的水果蔬菜要碰运气才能买得到,生活环境的艰难困苦和物质的极度匮乏对每个生活在那里的居民都是一种考验和煎熬。然而就是在这样偏僻简陋的地方,三毛却度过了她人生最为精彩的篇章———她偷梁换柱,用黄瓜冒充笋片做菜,竟蒙混过关;她“悬壶济世”,用指甲油补蛀牙,竟成了周围居民的良医;她暗渡陈仓,明明没有驾照却在警察眼皮下驾车依然安然无恙……她凭借智慧开起自家的“中国饭店”;凭借她的善良缓解安抚他人的病痛;凭借她的勇气博得交管大队主考官的通融,从容登上了驾照考试以及荒漠生活的陡峭“天梯”。三毛用她那轻松、幽默、风趣、流畅的笔触描述着单调枯燥下她的多彩多姿,她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接受和面对外在环境的诸多不利,用自己的热情燃起生命的花火。
她的快乐与外界的物质条件完全无关,而是来自她的平和、慷慨、想象力和同情心……那么,生活在丰盈条件下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这丰富多彩的生活与明媚的自然?当你像三毛一样敞开心扉去拥抱世界时,就会发现———原来,快乐根植于心间!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4】
怎么说呢,每读完一本三毛的书都会不觉感慨,想做一个纯粹的人,无论对别人还是对自己,无所畏惧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所爱的人,看自己想看的风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让自己的生活不至于单调乏味。可是,每当自己在做一件事的过程中,无法判断自己想做的事是否正确时,又该怎么办呢?不明白什么是才是真正的正确,就如同辩证两方,正反往往是似而非。
比如说:喜欢一个人,无条件的对他好,他会慢慢习惯你的行为,从会感动到不以为意,那我还要坚持下去吗?理性旁观者会给你定义:得不到同等对待的付出是不值得的。而天真的人会给你这样建议:既然你喜欢,就默默守护好了。对于理性者,我会有疑问,这样的感情算不算纯粹呢?很令人尴尬以及费解。而对于天真者,我想我的回答只能是呵呵一笑。认为喜欢一个人得不到认真对待也可以默默守护的人往往会有这种心理:如果有这样一个人默默守护我就好了。可是,你想成为那个默默守护别人的人吗?就我而言,我肯定是不想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想我是无法成为一个纯粹的人了,正如遇见一个陌生绝世美女,我顶多真心赞美一句你真漂亮,而不是花费金钱赠送玫瑰。
很佩服三毛的洒脱,面对付出真心对却得不到同等珍视的邻居那般宽容。知道现在的自己做不到真正的心灵自由,行为洒脱。羡慕那些天南海北,交友四方的日子,但是,深知自己是一个胆小怯弱的人,害怕人心复杂,一个陌生的地方带给自己的更多是对未知的恐惧。那些能和陌生人或者不同阶级的人畅聊人生,梦想的场面我是永远无法涉足的,只能通过小说文字才能幻想一下,只能说,在世界还有监控死角的大环境下我永远做不到,对死亡充满畏惧的人永远敬佩着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任何人。
《红楼梦》中一曲疯僧颠道演绎的《神仙歌》似乎说明了一切:生是死的寄托,死是生的延续。生生死死,世间就如此轮回。
有神论相信轮回,三毛也是,正如她认为自己被巫女诅咒一般。不信轮回,无神论的我看了她的书更多的是惊奇,猎奇心理让我总是能一刻不停的熬夜把她的书看完,看完想了很多,表达不出来,打出来的字逻辑可能也不对,不过那么晚了,明天再说吧。。。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5】
我曾奢想做一个自由的流浪人,用自己的足迹勾勒出大地的轮廓。可是,那份渐行渐沉重的责任意识一步一步地浇灭了我的热情。我最终失去了流浪的勇气,最终我也未能拥有流浪者的情怀。
然而,三毛做到了,凭借她与生俱来的勇气,与流浪者那种独特的情怀。
流浪人是个孩子,见到自己喜爱的糖果就爱不释手,你是否知道,在三毛听说可以去200公里之外的沙漠深处找小虫化石时,她立刻冲上车不顾阴森的沙漠之夜驶向远方?流浪人又是一只狼,这种生物不达到自己的目的决不罢休,不管前方多少艰难险阻,在三毛侥幸从寒冷的沙漠迷宫中脱险时,她对荷西说:“明天下午还来。”哦!这流浪人的勇气,这流浪人的疯狂。我踏着时光走向成熟,却逐渐丢掉了曾经的热血,却自欺欺人称自己谨慎,实则不过懦弱罢了。流浪人敢于冒险、不畏一切,正是源于他们流浪人的情怀,而我却只能远观。
流浪人走在低吟的荒野上,卧在远洋的星空中,坐在苍凉的沙漠的黄昏里,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又去向何方。并且流浪人自己也不知道下一站将飘向何方,仅有的罗盘大抵也只是心灵一刹的颤动。流浪人随心地生活着,恰恰正是这种随心能够直指真实的生活本质。三毛四处奔波,图的什么呢?美景?可惜却成了随处可见的厚厚的羊粪;财富?可惜却成了三毛的四处施舍;人文?可惜却成了连识数也做不到的撒哈拉威人。我之认为,她所为的只是自由,那种流浪人骨子里的情怀,尽管岁月的足音落在了她的身上,然而她灵魂尽情地游荡四方。流浪人的情怀,本就是自由的,它如同风一般自在,可以随心所欲地到达任何心驰神往的地方。
流浪人的爱情也是刻在骨子里的,流浪人的恋爱就是把彼此的灵魂放进彼此的身躯,一旦成就了爱情,便是刻骨铭心、浑然一体。我不曾经历过,却也不乏听闻过一些枯萎的爱情,本就不算坚固的感情,又何必让它成为爱情?流浪人不然,他们同时把心交给了天地、交给了远方,每一刻的爱情都是一份期待,自然也就不会枯燥乏味。三毛与荷西的七年恋情终于在金黄色的沙漠成为了爱情,简单到连婚服也没有,婚后的生活却温馨如故。可是,如今的权贵哪个不是斥重金布置婚礼,然而呢?许多爱情脆弱得竟溃于一条暧昧的短信。流浪人的爱情如同他们的生活,越平凡越真实,越朴素越真挚,越简单越珍重。而今,多少青年男女分分合合,爱情的庄严竟被践踏成展示个人魅力的竞技台,凭借花言巧语骗来的虚假的爱情,却也成了他们“秀恩爱”的素材。我向往流浪人的爱情,也就是向往流浪人的情怀,我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流浪人的朴素平凡。生活的朴素、心思的真挚,这就是流浪人的情怀。
撒哈拉的故事,不仅是《撒哈拉的故事》,也是流浪人的故事,是他们流浪人的不顾一切,是他们流浪人的自由自在,是他们流浪人的真实朴素,是我追求却永远不能到达的所谓流浪人的情怀。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6】
我喜欢三毛,她是一个任意妄为的旅行家,也是个充满奇思幻想的作家。三毛游历过许多国家,到过许许多多的地方,她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流浪,也许因为她的经历比常人丰富得多,我始终对她保持一种崇拜,在我的心目中,三毛是一个有个性,内心丰富的女子。除了游历山山水水,她还是个有才华的作家,早些年,三毛读尽市面上可见的小说,虽说不在学校接受教育,可是她的才华也是一般人不可比拟的。在她的笔下,撒哈拉沙漠成为了读者心目中向往的地方,尽管它的生存条件是那么恶劣,沙漠的一事一物在她的描述下,充满了不可思议的吸引力,深深抓住读者的心。
三毛是个率性而为的女子,在书中她是这样写道的: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我的解释里,就是精神的文明。她还说: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的影响。但是我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市。
许多人对三毛这种舍弃现代物质生活的做法可能表示不理解,也有着不同的看法。我从三毛上面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她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也许是三毛对自由的向往让她舍弃了物质上的享受,选择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沙漠生活吧。
比较了解三毛的朋友将她对沙漠的向往解释成看破红尘,自我的放逐,一去不返。三毛自己在书中表示她觉得这些看法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也许是因为骨子里三毛热爱撒哈拉沙漠吧。有一次三毛无意间翻到了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刚好在介绍撒哈拉沙漠,三毛当时只看了一遍书中的介绍,就深深爱上了这片沙漠,她说,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的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我想三毛是热爱撒哈拉的,在书中,她甚至把它比作内心深处的梦里情人,这份对沙漠毫无保留的热爱,促使她踏上了异乡的路,乃至是结婚前夕她也只身前往沙漠。
三毛也曾表示起初她留在沙漠是因为自己,后来是因为荷西。令我感动的不只是三毛所描绘的异国风土人情,还有她和荷西的一段异国恋。未婚夫离世后,三毛回到西班牙,再次与荷西重逢,荷西对昔日喜欢的人表示了款款深情,六年来对三毛的倾心仰慕和坚守,打动了这个身心疲惫的女子,爱情再次盛开在撒哈拉,当荷西决心为爱情去沙漠里受苦的时候,三毛就在心里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她丈夫——荷西。
我羡慕荷西与三毛的爱情,不是很唯美,足够令人感动。在荷西看来他支持三毛的各式各样的想法和探险,他和三毛的结合是平淡的结合,三毛也这样说,和一般夫妻一样,在柴米油盐的平淡中度过,不同的是他们的懂得在沙漠的枯燥中找寻乐子。有一次家里寄来中国土特产给三毛,不了解中国菜的荷西问粉丝是什么,三毛说是山上下的雨,人们把它做成现在吃的东西,借此捉弄荷西。一次,三毛做卷饭团,荷西误以为外面的海苔是不能吃的,三毛故意说是复写纸,逗得荷西不敢吃饭团。这段描写笑翻了我。平日里,大漠的物质生活是匮乏的,家人对三毛的关照,感动了我。或许大漠的生活是艰苦的,不过在这对人儿的眼里因为找寻了乐趣和远方家人的关照,不再枯燥。
与当地人生活在一起,三毛像个孩子一样,她有十足的好奇心窥探当地的风俗。娃娃新娘记述了小女孩姑卡结婚的经过,一个十几岁的女孩早早结了过,在我看来是不可思议的,还有在荒山,三毛和荷西度过的惊险之夜,读到荷西身陷沙漠烂泥中,三毛被撒哈拉威人追赶的部分,这真是让我捏了把汗,好在三毛成功脱离危险,救出了荷西。沙漠观浴记也写得很生动有趣,撒哈拉威女人奇特的洗浴方式真实再显在读者眼中,当许多水灌进肚子里,撒哈拉威妇女,泄出一地脏物,让我顿时觉得撒哈拉真是个奇特的地方,想亲自去看看。
我羡慕三毛,尽管我无法追随她游历山山水水的脚步,但是我的心在流浪,为着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而追随她。撒哈拉的故事很美妙,而那些异土人情也在感动着我。记得有本书叫《荒原有爱》,读过它,再品味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我感动了,为的是这一种内心的向往和追求,还有人世间不分国界的人和人真挚的情感。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7】
天气热的不像话,太阳在头顶上火辣辣的烤着,到处是知了聒噪的叫声,走在路上觉得自己会像路上的柏油一样融化。
很丧,很丧,做什么都提不起劲,于是什么也不做。每天依然睡的很晚,起的很早,在这早与晚之间,看时间如何飞逝。我挺讨厌充满负能量的人,偏偏我就是,所以我挺讨厌我自己。一个讨厌自己的人,能有什么有趣的人生?这样的人,只能透过别人写下的文字了解世事如何罢了。
受到某个人的影响,高中开始看三毛,一发不可收拾,后来也有不少人因为我而知道三毛,并沉迷于她。嗯,那个把网名改成三毛和荷西的男孩,我是忘不了的。
曾经从别人手中借过关于李敖的传记看,李敖提到三毛的故事,比喻为白开水似的生活,说三毛伪善,不美却自恋。我当然很不喜欢,何况,李敖贪图美色的形象一早就印在我脑海里了。
后来,网络开始变得发达,我通过网络可以知道很多,越来越多的人质疑三毛,甚至有人去走她走过的路,去遇见她遇见过的人,只是为了证明她笔下的故事是虚幻缥缈的。再加上我看到三毛写的前后矛盾的文字,某个不怎么浪漫的夜晚,我年少时一直小心翼翼守护的梦,被打碎了。我一度怪罪于我的好奇心,为什么我不能一直蒙在鼓里呢。
如果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没有后来该有多好。
重温三毛,发现里面的故事我仍然记得那么牢,仍然那么打动我。再丧,再丧,知道有一个人和她的丈夫在撒哈拉白手起家,住在坟场边,与黄沙一起苦中作乐,这文字还是让我感到如此快乐。
我坚信,美好的会一直美好,三毛是一个瑰丽的梦,橄榄树是真的,撒哈拉也一直都在。我不会一直丧下去。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8】
一直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直寻求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
对于三毛所有作品都是钟爱的,如果一定要选择,那还是会选择撒哈拉里的三毛。在这本书中诠释着她对沙漠的眷恋,贫瘠的大沙漠在她的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她勇敢的抛弃了繁华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接她的却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恶劣环境,水源奇缺,物资匮乏。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都没有打退三毛。三毛的这份坚持让我有了很大的反思,在教学中是不是应该多一份坚韧,少一分恼怒呢?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与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了久违的故乡。
我想曾经甚至是现在,有很多人因为《撒哈拉的故事》,爱上沙漠,开始对流浪产生憧憬。从她的小说中,我感受到了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可以想象出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可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过的会是怎样一种生活。一定不是像她所写的那样浪漫,一定会有许多艰辛和阻碍,而她居然凭着一时的冲动就拎着少少的行李去了撒哈拉,所以我读懂了三毛对于沙漠的渴望,是内心洋溢而出的.一种对生活超逸不俗的态
度,她的浪漫奇想总是可以为枯燥艰辛的沙漠生活制造无限情趣,就连痛苦也好似扎着蝴蝶结的。我们的课堂又何尝不需要趣味来引起学生的注意呢?在三毛的笔下,她还原了一个女人的本性-----天真,热情,心中充满了爱与感恩。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故土,来到一个贫瘠,甚至是落后的地方,却从未对生活失望,我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持着这么一个瘦小的身躯。也许正是因为不知道和许多的无法解释,才会使我会心生羡慕。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的。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三毛曾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幸福的归宿。”我想往往过于追求完美,追求理想化的人,容易选择决绝的方式去达到超脱和升华的境界。可是不管怎么说,她一直都在追求她生命中定义的完美与幸福,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9】
以前还小的时候,初次听见三毛的名字,还以为是儿时喜爱看的《三毛流浪记》里,那个只有三根头发的流浪三毛。直到后来年纪渐长,才对这个作家三毛的故事了解得越来越多。也许三毛听到我这番话会跳起来大叫:“我就是流浪的三毛!”我倒也无法反驳,这的确是个自由不羁,浪迹天涯的三毛。
身边有位喜爱三毛的朋友,曾买来三毛作品全集,厚厚的一本,收到时眼里全是欣喜。我当时还没读过三毛的作品,自然无法产生共鸣,不过倒也加深了好奇。直至后来从书店捧了本《撒哈拉的故事》回家,才结识了这位不按常理出牌的三毛。
撒哈拉大沙漠,印象中应该是大片沙漠连结,广阔无垠,显得荒芜而又有些落后,没有任何想去的欲望。然而三毛出发了,引她的话,为了那“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翻开书的第一页,三毛在一开始选择叙述自己和丈夫荷西的沙漠饮食。就在我被三毛那自带的风趣迷惑,以为沙漠生活也是富有情趣的时候,后文让我明白了现实一开始并非如此浪漫。“白手成家”,这是三毛自己的概括。到垃圾场拾破烂做改造,讨来棺材外箱做家具,自己买来石灰水泥糊墙,把寄来的杂志放在书架上,这个小屋在坟场区鹤立鸡群。我敢说,沙漠因为三毛会有了一点点的不同。三毛仍然潇洒地浪漫,放上一卷录音带,“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
当然,三毛是不会满足于待在家中的。她果断地跑到沙漠里寻找化石,九死一生,捡回条命来,也毫不犹豫地回答要继续寻找;她跑去海边捉鱼,做个“素人渔夫”,即使最后没有挣到钱,倒也乐在其中。她跑去观浴,跑去经历沙漠奇特的驾照考试,跑着跑那,永不疲倦。
其实更加鲜明难忘的是三毛笔下一个个沙漠人的形象。哑奴因为三毛的好心,真诚回报,因为家庭快乐,而在三毛为他打抱不平时,他表达出的“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让人惊叹。沙巴军曹因为全营的人被屠杀而因此记恨撒哈拉威人,却在危险时刻献身救下撒哈拉威的小孩,他守着的兄弟们的尸体都被运走了,自己却最终孤独埋葬在这片土地上。牵着羊的老头,服兵役的年轻人,爽朗的艺女等一位位的搭车客,这一路上见到的人,虽然都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就如三毛所说,如何能轻易忘却。
我一开始不明白没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被《撒哈拉的故事》所吸引。后来想想,其实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情感,即使肤色不同,语言不同,快乐与悲伤却是相同的。对生活追求的态度,处事的信仰,隔着纸张,淡淡触动心弦。我们大多数人都无法像三毛那样浪漫,勇敢又潇洒。我们的生活或许一成不变,平淡无奇,在一个固定的轨道上运转。但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对远方的向往,想打破成规,想要去流浪,去探寻一张张鲜活的面孔和他们身后的故事。虽然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但我们能读一读《撒哈拉的故事》,娓娓道来,情感不突出却又浓烈。三毛的潇洒看起来或许是异于常人的,但这却引发无数共鸣与感叹。其实我们都一样心怀远方,远方就不再孤独。
[精品]劝学的读后感900字通用
写好作品读后感都有哪些细节呢?作者所写的作品一定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读完这个作品中,让我感受到作者的良苦用心,我要用读后感把它记录下来。于是,栏目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劝学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劝学的读后感【篇1】
学不可以已,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不停止学习,才是学问的根本。学习,就是要这样坚持不懈,才可博学明智。学习没有先后之分,只有深浅之分,即凡学习之人,皆可能做到青出于蓝,冰寒于水。荀子提到,要知天之高,就必须登上高山去探究,而要知学问之精大,就必须不断地学习。
学习,是人生的任务,人生于世,必定要不断地学习新的东西,才可立于天地之间。
学习不但能让人知晓天文地理,亦可让人正其身,修其德。荀子提到:于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对于天生的不足或异样,可通过教导他来使其归俗,而世人之恶,亦可通过学习礼仪知识来除其恶。荀子认为性本恶,只有通过礼仪约束,才可归善,而他在劝学中提出不断学习可让人改变自我,正是其认为性本恶的一个体现,才会提倡要用学习来改变自己。积极学习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坚持。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即使是匹品种不好的马,没有天生的优势,但只要不放弃,也一样可以到达千里马所到达的目的地;若雕刻能坚持,不放弃,终也会有惊人的艺术雕品现世。多少名人在成功之前,都是靠着坚持这一信念到达成功终点站。学习也是一样的道理,只要我们可以一如既往地学习,不因遇到挫折而放弃,不因小有成就而停止,始终以一颗虔诚的心去学习。
学习要坚持,也要懂得如何学习。一要会积累。所谓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世上任何一件伟大的事,都是从小事做起,任何一个惊世作品,都是从细节开始,一步一步,终成品。忽略了小小的一点,也就不会有大大的一横了。所以,学习也一样,不在乎每次积累的多少,只要一点一点地耐心积累,终有一天也能学富五车。二要专心。蚓无爪牙、无强筋骨却可穷土,这是由于它专心于此,而耳不可两听而聪,目不可两视而明,做任何事,特别是学习,更需要心无旁骛,专心地埋头苦学,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前功尽弃,这不是浪费生命吗?三要融会贯通。学习靠死记硬背不可,要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把知识记在心中,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发挥,才是学习的目的,这样也可以以学美其身。四要追求精学。荀子谓:百发失一,不足谓善射;伦类不通,仁义不一,不足谓善学。学要求精,样样略懂一二,反而培养不出社会所需要的各种高才。
由荀子劝学想到了伟大圣人孔夫子也是个好学之人,十有五而志于学,善于向社会学习,向师长、名人学习,而且善于向普通人学习,认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知识渊博的孔子能自知我非生而知之者而一生学习,遇事多问,学琴师襄,问礼老子,而我们,正值美好的求学时期,不学习何以立足?
劝学的读后感【篇2】
自古以来,华夏大地有多少经典实例讲述各方面的事情。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了解最多的就是讲述爱国人的事情,今天我知道了一个新的经典事例——《孙权劝学》。
孙权,是一个非常擅于劝学的人。而吕蒙,则是一个掌管大事,却没有一点文化知识的人。一天,孙权找到吕蒙,说他掌管大事却没有谋略和才干,应该去学习,了解一下历史。吕蒙却以军中事务繁多为理由,退辞掉了。
又一天,孙权又找到吕蒙说:“你说你的事务很多,难道能比我的事务还多吗?我还不是常常读书,自己认为这样对自己有很大的好处,我又不是只让你读书,哪里想让你成为博士官呢!”吕梦听孙权的自身讲述后,认为孙权说的非常有道理,于是开始了学习。
到了鲁肃到寻阳的时候,素素是一个机智聪明、有谋略、有才干的人,他与这个从前没知识、没文化的人谈了起来,却从吕蒙的言语中发现,吕蒙的知识文化不再是从前的吴下阿蒙了,进步非常之大,所以开始用新的眼光看待吕蒙了。吕蒙非常感慨地说:“长兄认清事物的真实太晚了!”鲁肃开始尊敬吕蒙,去拜访了吕蒙的母亲并与吕蒙结为朋友后才走了。
这个经典的劝学事例告诉了我们“开卷益”的道理,并启发我们不要用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他人,而是要以开放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人。
劝学的读后感【篇3】
读完了《劝学》这篇文章后感触挺深的,文章的宗旨是指:学习要用心一也!知识是由一点一点积累而成的。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这个学字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啊。世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伟人能成就一番大事业,就是因为他们学。当然世界上的人几乎99%都有学,但为什么有些人一生平平庸庸,而有的却出类拔萃呢?问题就出在这里。文中写到:君子曰:学不可以已。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几句话里概括了许多。为什么许多人不能成功?就是因为他们学的东西不够,下的工夫也不够。这就是锲而舍之啊!有的人为什么能够出类拔萃?那是因为他们锲而不舍!
世界上有许多非常聪明但却没有成功的人,按道理说聪明的人应该成功才对呀!是因为他们找不着方法,因为他们锲而舍之呀!但是许多智商平庸的人却非常地成功,因为他们认准了目标,总结了方法,锲而不舍啊!不断努力。这就是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一驾,功在不舍的意思所在!
古往今来,古今中外。人类的祖先创造了知识,然后一代传一代。人们不断地创造知识,知识不断地淘汰、不断地创新。人们不断地学习先人的知识,并总结出新的知识,才创造了今天高度文明的21世纪社会。这一切都是因为学啊!学习等于继承了先人们的智慧,继承了先人们经过不懈努力创造出的精华。上帝给了人们生存的头脑,但人们创造的成就却跌破了上帝的眼镜。人类只有学才能进步。只有学,才能拓展我们的视野;只有学,才能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只有学,才能创造出自己优越的物质生活。
学习不是一两天的事情,而是要靠长久的努力,一点一滴积累而成的。不积畦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XXX的博学多才难道是在脑子上做个手术,把一个知识晶片移植进去而得来的吗?
闻名世界的爱因斯坦或居里夫人他们所创造辉煌成就,难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呆在房间里什么书籍都不阅读自己创造出来的?不可能!他们是经过长年累月一点一滴地积累了渊博的知识,然后在这渊博的知识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啊!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我有比蚯蚓优越得多的条件,再加上我的恒心,加上我的一心一意,加上我的锲而不舍。我相信我能创造出辉煌的人生!
劝学的读后感【篇4】
《劝学》是战国大思想家荀子的上乘之作,这部诞生于2000多年前的巨著,经过历史岁月的无数次冲刷,今天它仍然彰显着文学璀璨的光芒。
提到劝学,我总会想起那“三更灯火五更鸣,正是男儿读书时”的勤勉,那一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谆谆教诲,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悲切感慨……而荀子的那一句更是顿时令我的心灵为之震撼,一次次读着“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之时,我觉得它就如崎岖书山之道上的明灯,从历史照亮到了今天,更照透了每一个人心中那最迷惘的一处!学习最重要的便是这坚持不懈的毅力!
学习是知识的积累,正如荀子所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缺乏毅力的人,又怎可以将这漫长知识的锁链,一环一环地连紧在一起?有的人亦无恒心,即使易于朽木之事,没有坚持的毅力,心中即使有再大的决心,他也不会成功,如此学之,为之惜也;有的人不能坚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无数光阴在抉择与消磨中逝去,而学习仍旧是空如白纸一张,如此学之,为悲之也;也还有人急于求成,不见读书之效,立将精力投于它处,如此反复,最终也只会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如此学之,为之惘也。
而我们更应将学习坚持下去,如所谓“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人生如以脚步作锤,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这正如将金石一次次的锤打磨练,而走的每一步都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回首着每一块仍残留着足迹的人生基石,心中便会涌上一股坚持,是毅力与恒心涌起的生命的力量,抬起巨锤般的脚步,踏向人生最辉煌的顶峰,锤打出了生命中最璀璨的金石!
遥望古今,在历史的长河中,又有多少英雄豪杰、文人名士,用坚持谱写了辉煌的一章,靠不懈驾驭了长河中最高的浪峰。西汉时的司马迁,身残志坚,忍辱负重,在狱中几度寻死但都有坚持了下来,他将悲愤化作手中饱沾墨汁的笔,握紧双拳,在精神的坚持下完成了漫长的笔耕,一卷卷暗淡的竹简,用沧桑诉说着顽强的坚持与不懈的毅力。在今天,坚持仍是学习之根本,已年逾半百的谈迁,在不懈中度过了漫漫11载,不朽的巨著《国榷》也在锲而不舍的辛勤下诞生……
对于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毅力一样是学习的根源。从儿时的加减到如今的几何,从呀呀学语直到现今的妙语连珠……其中的过程,哪一个不都是坚持的脚步,一步步才踏到现在的吗?缺乏恒心,学习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盲目而没有动力。
奔腾长江水,正是靠一阵阵浪花的坚持到了大海;漫漫登山路,只有以跬步的不懈积累,才能直达顶峰,正是这坚持不懈的毅力,才支撑起了学习的脊梁!
劝学的读后感【篇5】
今天学了《孙权劝学》,在本文中,孙权、吕蒙、鲁肃是三位不同的角色。
孙权,作为君主,平易近人,严格要求部下。鲁肃,作为年长者,惜才爱才。吕蒙,作为部下,谦虚好学,机智幽默。
我由此感悟到,生活就像一部电视剧,每个人在这部电视剧里扮演不同的角色。而我,也在扮演不同的角色。
学生:学生,自然是以学为主,那么就要勤奋好学,严格要求自己。爱因斯坦用自己的智慧征服世界,刘翔勇猛飞的冲击力成为世界飞人,而我,要用勤奋的汗水浇开成功之花。在学校里,我尊重师长,和同学互帮互助。
女儿:在家里,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我,父母的怀抱是我避风的港口,父母给我们无私的爱。那么我就在家里做一个让他们放心、欣慰的女儿。
孙权的角色是他得到更多人的拥戴,吕蒙的角色是他学识渊博。而我呢,也要让老师、同学、父母开心。
劝学的读后感【篇6】
《劝学》是战国后期儒学大师荀子的代表作。近来重读,感触颇多。
春秋战国是经济基础和社会政治新旧嬗变的动荡时代。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就是以“学士”阶层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他们或游说诸侯,或著书立说,新思想、新理论不断萌生,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诸子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正是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下,荀子以他思想家的独到眼光和鸿博学识,专门就为学的重要性以及治学态度、道路和方法进行论述,其中特别强调为学要循序渐进,持恒专一,力戒急功近利、朝勤夕怠浮躁之风。
荀子指出:“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继而,他又取譬精警,以蚯蚓和螃蟹为例,说明“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八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之事者,无赫赫之功。”最后,他认为致志于学,要达到“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的至高境界。正由于有此治学精神,荀子才得以成为诸子百家中一位有影响的大家。
荀子《劝学》篇之后,开一代文风的唐朝大文学家韩愈,也写了一篇《进学解》,专门辨析如何在学业德行上取得进益。此文开篇两句“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就是他对前人和自己关于治学、行事的总结。
当今,我国也正处于政治、经济、文化新旧交替、急遽变化的历史时期。种种诱-惑影响着学术理论界。近年来人们批评较多的浮躁心态,就是这种影响的反映。由于体制、政策、舆-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作用,有人身在学界,却心在经商、从政,鱼与熊掌二者欲兼得。这就难免产生《劝学》中描述的“鼠五技而穷”现象。
理论研究是艰辛之道,清苦之道,寂寞之道,风险之道。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要耐得住清苦和寂寞,经得起得失和荣辱。要冷也能安得,热也能处得,风里也来得,雨里也去得。荀子《劝学》篇距今已时逾两千余年,时代发生了沧桑巨变。但是那种“学不可以已”、“生乎由是,死乎由是”、锲而不舍的治学精神,则是与今相通的。这仍应是今天的中国学界必具的为人之道和为文之道。这也是成就学术大师的根本之道。
天上读后感900字通用
下面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上读后感”。在阅读完一本书籍之后,或多或少都会有心得与感悟,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作品,心中总是会有莫名的感触。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上读后感 篇1
行走在芳草如茵的小道上,微风卷起几片绿叶,抬头只看见天空中,漂浮着一朵洁白的云儿。跟着人的步调不紧不慢地飞着。那么柔,那么美·····
我被这朵云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这朵云里的明媚与忧伤不得不使人为之叹服。文字,本就是一场沉溺其中难以自拔却又甘之如饴的迷梦,张忆凉的文风朴实而又自然,并不同于华丽空洞的表达,不煽情,不矫饰,有着浓郁的生活气息,使人有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遇到悲伤的结局,会为主人公暗暗伤心。遇到完美的结局,又会发自内心地为他们微笑。故事读完许久,才能完全走出来。接着还要再反复看第二遍,第三遍,直到故事滚瓜烂熟,已正在脑海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再恋恋不舍地进入下一场文字旅程。
很喜欢他的几句优美语句:
1、青春如此葱茏而又如此匆匆,明知留不住,早晚有天要流逝,那还不如好好把握,把青春过得灿烂而美好。
2、青春总会有一些阴差阳错的故事。有的人,把握住了,坚持住了,就会获得幸福。遗憾和幸福,只是一念之差。
3、睁开眼睛,周围寂静无声,只有自己,泪眼朦胧。
4、这些年,你的心化成了一座城池。而我化作一朵云,从你的城南到我的城北,看春秋变换,看似水流年,看离合悲欢。
每次读到这样的句子,内心总会发出强烈的共鸣,情不自禁地用笔做上记号,这是与老师布置作业的性质不同的,这可不像是在古板乏味的名著上“骨头里挑鸡蛋,”这完全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想法,当看到意境如此优美的句子,这么神秘莫测的比喻,怎能没有占为己有的冲动?
《胡大树,许你一辈子幸福》,是为数不多的亲情美文,它没有去直接歌颂父爱的伟大,然后说很多冠冕堂皇的名言呀什么的,而是以一个平凡的例子,将这样一个慈父的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展露无遗。使人不禁被这深深父女情所震撼。全文运用倒叙的手法,开篇就写主人公小禾父母感情破裂之后,父亲胡大树独自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他规定小禾六点半起床,一定要吃掉他准备的面包牛奶鸡蛋;考试一定要班级前五;下班回来,一定要看到那孜孜不倦,勤奋学习的身影。在月假回家时,他总会笑逐颜开,施展厨艺,一句夸奖,便露出满足的微笑。在追赶歹徒受伤、住院后,为了安抚小禾,伸伸懒腰,又踢踢脚,像孩子一般。原本,这故事已经够感人,够亲切了。可文章却又画龙点睛地增加了一个亮点,原来,小禾的亲生父亲早已去世,怀有三个月身孕的母亲嫁给了一直追求她的现任父亲——胡大树,不久便难产而死。难得可贵的是,胡大树对小禾的爱竟一点没有减少。读着读着,已经不觉想起了自己吧?是啊,我们的父亲,又何曾不是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着自己深沉的爱?尽管深沉,但,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有过这样温馨的时刻,这样感动的点滴吧?
云儿漫游着,漫游着。在众人的期待中,化作一阵绵绵细雨,用它来洗濯我们的心里的污浊,带给我们心灵的纯净。在雨中,你是否感觉到了一次次心灵的震撼?
天上读后感 篇2
郭沫若的诗一向以强烈的情感宣泄着称,他的《凤凰涅》热情雄浑;他的《天狗》带着消灭一切的气势;他的《晨安》《炉中煤》曾经让我们的心跳动不止。但这首诗却恬淡平和,意境优美,清新素朴。诗人作这首诗时正在日本留学,和那时的很多中国留学生一样,他心中有着对祖国的怀念,有对理想未来的迷茫。诗人要借助大自然来思索这些,经常在海边彷徨。在一个夜晚,诗人走在海边,仰望美丽的天空、闪闪的星光,心情变得开朗起来。诗人似乎找到了自己的理想,于是他在诗中将这种理想写了出
来那似乎是天国乐园的景象。
诗人将明星比作街灯。点点明星散缀在天幕上,那遥远的世界引起人们无限的遐想。街灯则是平常的景象,离我们很近,几乎随处可见。诗人将远远的街灯比喻为天上的明星,又将天上的明星说成是人间的街灯。是诗人的幻觉,还是诗人想把我们引入那缥缈的空中?在诗人的心中,人间天上是一体的。
那缥缈的空中有一个街市,繁华美丽的街市。那儿陈列着很多的物品,这些物品都是人间的珍宝。诗人并没有具体写出这些珍奇,留给了我们很大的想象空间,我们可以将它们作为我们需要的东西,带给我们心灵宁静、舒适的东西。
那不仅是一个街市,更是一个生活的场景。那被浅浅的天河分隔的对爱情生死不渝的牛郎、织女,在过着怎样的生活?还在守着银河只能远远相望吗?定能够骑着牛儿来往,诗人这样说。在那美丽的夜里,他们一定在那珍奇琳琅满目的街市上闲游。那流星,就是他们手中提着的灯笼。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颠覆了流传千年的神话,化解了那悲剧和人们叹息了千年的相思和哀愁。
这首诗风格恬淡,用自然清新的语言、整齐的短句、和谐优美的韵律,表达了诗人纯真的理想。那意境都是平常的,那节奏也是缓慢的,如细流,如涟漪。但就是这平淡的意境带给了我们丰富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随着诗歌在遥远的天空中漫游,尽情驰骋美好的梦想。
天上读后感 篇3
天上落下来的一片叶子读后感
《天上落下来的一片叶子》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位天使在天堂上采了一朵花,一片小花瓣落了下来,它很快生根发芽了,因为谁都不认识它,所以一株植物嘲笑它,就连蓟和大荨麻。
一个猪倌来了,他在采集蓟和灌木,他连根拔起了那颗植物,于是这棵植物就被烧掉了。这个国家的国王多少年以来一直有很重的忧郁病,他非常忙碌和勤俭,对他的病却没有什么帮助,他请教了一位哲人,说有一种药可以治好病,这种药就是那棵植物。这棵植物就长在自己的国土里,可惜被猪倌烧掉了,国王很懊恼。
我感觉这棵植物很伟大,虽然被其他植物嘲笑,但是它的作用却非常大。我发觉做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平时不能讥讽别人,也不能伤害弱小的人,更不能只看他人缺点。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他人帮助。
天上读后感 篇4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黄河之水天上来》这篇课文,文章主要写了黄河一泻千里,气势磅礴的壮丽景观。黄河被我们称为“母亲河”,她自青藏高原北麓的巴颜咯拉山,流经我国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等省区。它记录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孕育了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可在近代,黄河流域的大量植被遭到滥乱伐,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大量泥沙随黄河席卷而下,由此黄河变成了一条“泥沙河”,所以黄河沿岸时常发生水灾。
有人说,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而现在我们的“母亲”在哭泣,她失望的眼神注视着我们,好像在埋怨我们对她的伤害,也好像在向我们发出警告:如果我们再不爱惜黄河,最终的爱害者将是我们自已!
其实,黄河流走的不仅是泥沙,真正流走的是中华民族的“血液”。现在,每年有无数游客游览黄河,他们惊叹黄河的粗犷气魄,同时也担忧黄河的命运;“一石水,六斗泥”的黄河还能流淌多少年?
读完这篇课文,我认为我们应该保护黄河,不再让“母亲”伤心。要想爱惜黄河,作为小学生就应当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例如节约用水,爱护树木,不往黄河乱扔垃圾……让所有人明白——爱护黄河就等于关爱我们的“母亲”;保护黄河,就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天上读后感 篇5
5月20日,《天上的菊美》在成都举行首映礼,菊美多吉的妻子和老同事见到了影片男主角阿旺仁青。他们紧紧拥抱阿旺,痛哭流涕。
菊美多吉,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瓦日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先后在道孚县最偏远的扎拖乡、龙灯乡、瓦日乡工作,为了藏区发展和民族团结,扎根基层11年,20xx年5月因病殉职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3岁。菊美多吉,他是雪域高原上一只永恒的雄鹰,带领着藏区人民不断激发信心、不断努力、创建了藏区人民的幸福家园,用年轻的生命诠释了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热爱。
常怀为民之心,赢得群众真心拥戴。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是推动社会前进的主要力量。历史和现实证明,任何发展,都取决于人心的向背,只有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凝聚群众、感召群众。菊美多吉视群众如亲人,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乡亲们的事,他记在一张张纸上,一个个践行。一本字典、一个水龙头,买花种子、为群众抓药、送准生证、探望资助贫困孩子每一件琐碎的小事,菊美多吉都躬身亲为,通过点点滴滴,他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为藏区的发展积聚了力量。
善谋发展之策,开创藏区美好未来。一个民族的发展,源于群众的力量,只有善于挖掘群众的力量,才能推动发展;只有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才能长久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菊美多吉,着眼于藏区的未来,着力于教育是民生之基、以路兴区、保障是民生之安等这些推动藏区发展的重点工作,不断探求、实践发展之路,积极争取援助,引进农作物新品种,大力发展科学养殖业,提高牧民群众的经济收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同群众一起共织幸福梦。20xx年,孟托村、布日倭村、鲁村3个村通村路的全面建成,开阔了藏区人民的视野,拉近了人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
多做利民之事,促进民族长治久安。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稳定和繁荣要靠各民族人民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菊美多吉,正是以国家、人民利益为重,把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重要工作着力点,用发展的眼光、赤诚的爱国之心、与时俱进的领导能力和全力以赴、鞠躬尽瘁的精神造福于民。20xx年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在甘孜实施,菊美多吉和包村干部借助上级的大力支持,带病与牧民一起投工投劳,连续7个月奋战施工现场,于20xx年完成实施挪乌托村45户、集思中村41户牧民定居点工程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了牧民美好家园,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切实改善了藏区人民的生活,提升了藏区人民的幸福感,推动了藏区的跨越发展,为促进全民族的长治久安作出了贡献。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平凡的岗位上,菊美多吉在他热爱的土地上谱写了短暂而又壮美的人生诗篇,为牧民群众找到了幸福的源泉和动力。一个永恒的名字菊美多吉,他的身影将长留人民心间,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全国各地将会涌现更多的菊美多吉,引领着各族人民共建更加幸福美好的家园!(作者:刘彬彬)
读后感枫林900字通用
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陷入了沉思。读后感应该是你看书后思考的收获的提炼总结,你搜集过作品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枫林”,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读后感枫林(篇1)
亲人,就好似太阳,是光,点亮你的生活,指引你的路,或许只有家人无条件的站在你身旁。
这本书是曹文轩的《枫林渡》,曹文轩,他的《草房子》,《根鸟》,都是著作,可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本《枫林渡》,女主人蓝蓝与她奶奶从小生活在乡村,直至一天蓝蓝的母亲接她回了城里,她的弟弟叫童童,却是在溺爱的环境中成长的。
他自小认为,他外婆是市长,有车,小人书,觉得自己厉害,但他总有一天会长大的,印象很深地一段是蓝蓝生日,蓝蓝要过生日的时候,她母亲请了很多朋友,她给奶奶很多钱,让奶奶办酒席的菜,她又花了大半工夫,给蓝蓝买了一套漂亮的生日礼服。
这一天终于来了,蓝奶奶和妈妈一大早就忙碌了起来,蓝蓝的妈妈却觉得奶奶不该出现,就给了奶奶一张电影票。
让她去看电影,等蓝蓝来了,她没有看到奶奶,她想了在乡下过的十个生日,都是奶奶一手策划的,奶奶真的很爱蓝蓝。
之前外婆说过:“同情你的遭遇,不等于原谅你的过错,两回事!”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你的过去,你哭了,就让着你,人生这一路上,谁不是一步步摸索的,都不会是一路顺风,总会有坎坷。
最后,奶奶回去了,童童懂事了,妈妈不闹了,蓝蓝也跟着奶奶回乡下了,那封信写的不是桃花潭水,不是长亭古道,而是:我在那时等你们。
枫林渡没有很夸张的剧情,它在讲述一个故事,它没有多么高雅的句子,但它很真实,我看过一篇文章,“以大让小,重男轻女,溺爱是中国教育的最大败笔。”
即便是少数,因为童童和蓝蓝的妈妈都是在溺爱环境长大的,使他们认为,哭,别人就应该让你。
你相信吗?做好准备的人,都会得到一颗糖,哭不能解决问题,但你可以努力,我们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谁先到来,但我们能掌握现在,活在当下,这世上没有人有义务对你好,但有的人会,总有人毫不犹豫的站在你身旁。
读后感枫林(篇2)
枫林渡,一个美丽的地方,枫林渡的蓝蓝和她最亲的奶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城市,这对她们来说到底是幸还是不幸?无数不知名的东西让蓝蓝变得碍手碍脚,可令她最痛苦的还是她的妈妈了。在妈妈的眼中,奶奶是没有教养的,当俩种爱碰撞在一起之后,擦出的是毁灭的火花,妈妈太骄傲了,而奶奶太朴实了,在妈妈的眼中,更像是平庸,认为奶奶的爱只会让蓝蓝变坏,可是,蓝蓝有主见的,怎么会离开奶奶呢?妈妈从未想过奶奶是怎样将蓝蓝养大的?她的良心在哪儿?是不是被深深的骄傲埋没了?当外婆一语惊醒梦中人时,她流下的泪,不知的委屈的泪还是悔过的泪?
外婆,她也算是整本书中最好的人物了吧,纵算是爱,也并非溺爱,她不会因为奶奶老实而去欺负她,对于自己的子女,也不会包庇。在妈妈欺负奶奶时,稻虎哥气愤地离家出走时,她都会教育妈妈,教育童童,就算有时候会太严了一些,但在事情之后也会有所反思,外婆是不是太累了些?忙于在家事和工作之间劳累奔波,蓝蓝奶奶妈妈童童的关系都需要她去调节,会不会有一夜突然白头了呢?也许,蓝蓝和奶奶走了,才是最好的结局吧,他的生活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呢?一个女孩,她紧紧地依靠着奶奶,奶奶就是她唯一的指路者,她与奶奶绝对不止血缘的爱,她就是蓝蓝,为了蓝蓝,奶奶死了也开心,奶奶对她好,她同样对奶奶好,爱就是这样,是给予!为了奶奶她可以抛弃一切。
读后感枫林(篇3)
假期了,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枫林渡》。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人公的名字叫蓝蓝,她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这是个悲悯又温暖的故事,让人感动、让人怜悯。
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十年后,和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又被妈妈接回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
在这里,蓝蓝过得一点也不幸福。她有个从未见过的弟弟,名叫童童。他不听话,而且越来越任性,还让奶奶听他的,为童童做这个做那个。蓝蓝很生气。
有一次,蓝蓝的表哥稻虎从乡下来到蓝蓝家看望她。妈妈和童童都瞧不起稻虎。童童还命令他,还说,如果不听童童的,就要把他从这个家里赶走。最后,稻虎被妈妈和童童气走了,他再也受不了他们的欺辱。
更可恶的是,妈妈特别希望奶奶出点差错,这样可以让奶奶走,可是,奶奶一点错儿也没有。于是,她就把怒气撒到了蓝蓝的那只既丑陋又倒霉的没尾巴猫身上。这只猫,是蓝蓝最最心爱的小猫,名叫短尾巴。就因为蓝蓝太喜欢它,妈妈总是骂短尾巴。童童打碎了花瓶,赖在无辜的短尾巴身上了,它被妈妈打的遍体鳞伤,还打断了一条腿。可怜的短尾巴一瘸一拐地逃走了。最后,令人同情的短尾巴被汽车轧死了。不过,童童在外婆的教育下,变得不傲气了。
我们做人要善良、单纯、讲良心。一句话叫:人不需要多高的境界,但总要用点德行。面对一个需要感激的人面前,我们给她的起码是感激和尊重,而不是让她把忧伤带走。
虽然故事是残酷的,但是在令人感动至深的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人要有好品质,不能做不讲良心的人。你不尊重别人,别人也不尊重你。
读后感枫林(篇4)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枫林渡》,这里面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令我感动的却是蓝蓝那只心爱的猫——短尾巴。短尾巴是蓝蓝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蓝蓝孤单时,它总是陪伴在蓝蓝左右;当蓝蓝难过时,它总是在蓝蓝身边默默无闻的为她解忧;蓝蓝睡觉时,它总是乖巧地趴在蓝蓝身边,和她一起进入梦乡。有一次,它不知怎的跑到蓝蓝妈妈屋里去了,调皮的童童(蓝蓝的弟弟)不小心打碎了妈妈出国时买的花瓶,却撒谎说是短尾巴弄翻的,妈妈本来就不喜欢短尾巴,正好有一肚子气,此时不问青红皂白拿起鸡毛掸子打了过来,短尾巴疼得撞在玻璃上,玻璃碎了,妈妈更是怒火中烧,举起一根细棍又打起来,正好打在短尾巴的腿上,血直流,短尾巴满屋乱窜,上蹿下跳,最后它趴在窗台上,呜咽着。这时蓝蓝回来了,短尾巴眼里含着泪水,深情地望了蓝蓝一眼,拖着带伤的瘸腿跑远了,离开了这个令它伤心绝望的家。每天晚上,它都悄无声息地来到蓝蓝窗口呜咽着,声音十分凄凉,像一个被扔掉的小孩在北风里啼哭。当蓝蓝打开窗户想看它一眼时,它却又跑开了。短尾巴的结局十分凄惨,最后被一辆垃圾车给活活地压死了,连叫都没叫一声就跟它的小主人永远的告别了。短尾巴是一只非常有灵性的猫,它重感情,心里时时刻刻想念着它的小主人,却又无奈地离开,心里是多么的痛苦啊!虽然它离开了它的小主人,但蓝蓝会永远着想念它怀念它,并在心里默默地为它祈祷祝福。
读后感枫林(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就叫做——枫林渡。枫林渡是一个地名,是在乡下。很久以前,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在乡下与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和奶奶一起随妈妈来到了城市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
在城市里,蓝蓝还有一个弟弟——童童。和一大群大杂院的小伙伴,还有一只叫短尾巴的乡下小猫。因为童童家里有许多学校里的同学家里都没有的东西,比如汽车之类的,所以在学校里大家都把童童当成大司令,什么都听他的。于是,童童渐渐地骄傲起来,开始向大家炫耀,大家见他这样骄傲。便开始渐渐地不去理他。于是,童童在他们那里总是装得很牛气,总是说自己家里东西又好又多,而他们家没有,大家越是不去理他,他就越牛气。因此,经常跟别人吵架。
放暑假的时候,蓝蓝把在乡下的哥哥稻虎请到家里来,但是童童一直不把稻虎放在眼里,一天,稻虎终于憋不住了,和童童打了起来,正当他们打的分不开时,妈妈回来了,童童一见妈妈回来了,便躺在地上大哭,妈妈一见童童哭了。拉起来一看,他的耳根旁有被稻虎抓下的三道血印儿,便骂稻虎,说稻虎是哥哥,童童是弟弟,你不能欺负他。稻虎收了委屈,到房间里哭了一会儿,突然,稻虎抓起衣服跑了出去,他身上带着钱,本来就准备走的,现在,他已经执意要走了……
自从稻虎走了以后,奶奶也打定念头要走,可是,奶奶希望在走之前看到蓝蓝能和妈妈亲亲热热地在一起,于是,奶奶咬咬牙,开始冷淡蓝蓝。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蓝蓝早日从身边赶跑,赶到蓝蓝妈妈身边!蓝蓝只剩下短尾巴了,于是,她更加爱它了。
妈妈看见蓝蓝和短尾巴每天分不开,很反感,觉得妈妈还不如一只难看的猫。她便把怒气都发泄到短尾巴身上。可是短尾巴很乖呀!它从来不像别的猫,也觉不去别人那里撒娇。可是有一天,短尾巴不知怎么走进了妈妈的房间,童童正好在舞木头大刀,手一滑,刀飞了出去,把妈妈买的花瓶打碎了,妈妈听到声音,走到房间一看。看到满地的碎片,便问童童是不是他打碎了,童童一见短尾巴也在,便说是它打碎的。妈妈生气了,拿起一根棍子,关上门。跟短尾巴争斗。过来一会儿,等蓝蓝回来走进房间想去抱短尾巴的时候,短尾巴已经从之前被它撞碎的玻璃处逃走了。
几天后,蓝蓝的朋友发现短尾巴在一个墙洞里。于是叫来蓝蓝,可是它什么也不吃。过了两天,清洁队的人发现一群小孩总围着一个墙洞,一问,知道里面有一只猫不出来,就用铁锹去驱赶,短尾巴终于跑了出来,前面,垃圾车正在倒车,短尾巴已经跑不动了,它朝市长小院急切地叫着,当蓝蓝打开窗户的时候,车轮已经压到了短尾巴身上,蓝蓝吓得闭上眼睛,等蓝蓝再睁开眼睛时,短尾巴已经被垃圾车运走了。
又过了一个月,奶奶在买菜的时候不小心把腰给撞到了。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外婆决定家里什么事都不准奶奶做。可是有一天,童童早上又在指示奶奶做这做哪,蓝蓝终于忍不住打了童童一顿,在学校里,童童又因为一件小事和同学也打了一顿。回到家,外婆听完经过后,批评了童童,童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后来有一天,童童帮奶奶晾衣服,结果不小心摔倒了……事后,奶奶背着蓝蓝回到了枫林渡,过了几天,蓝蓝也背这家人回到了枫林渡,她还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这本书告诉我:人不可以太骄傲,不然的话,谁都会嫌弃你。人一定要谦虚,才会有好朋友。人不可以只注重外表,要看看他们心里想得是怎样的。就像有一句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读后感枫林(篇6)
一个悲伤而又温暖的故事,写出了人生的真谛。人生中,权力、财富……让人与人之间出现了一堵半透明的墙。
最近,我读完曹文轩的作品《枫林渡》。让我领悟了人生的许许多多。
这本书的主人公蓝蓝与平民奶奶相依为命。十年后,又被傲气的妈妈接到城市,与傲慢的弟弟童童一起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可就在城市富有生活的新鲜感到来时,一堵无形的高墙给蓝蓝和奶奶带来了巨大的压迫感。
刚进市长小院的蓝蓝就连手脚都不知要如何摆放。原来在枫林渡自由自在的她,被妈妈压迫学习钢琴,经过外婆争议才放弃钢琴。可是妈妈有偷偷给他们兄妹转学,这让童童越来越骄傲,又是外婆出面教育童童。童童在家人的教育下不再傲慢无礼,学会了尊敬他人。
帮奶奶做家务,可意外接二连三的发生,童童一摔跤头破了。妈妈看见不停指责奶奶,最后将奶奶逼回了枫林渡。没有奶奶的蓝蓝一天也呆不下去,也偷偷回到了枫林渡,回到了那个自由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对市长外婆印象十分深刻。她身为一名市长,拥有庞大的权利,但却没有一点自傲,平易近人。有一次她叫工人修下水道,但自己也帮忙拎水桶,还弄脏了衣服。
她也经常教育童童做人不能骄傲,不能因为有权利,就胡作非为。
放下自我的骄傲,放下自我的权利!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平等的社会!
读后感枫林(篇7)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枫林渡》。书中有许多人物,有高傲自大的妈妈和童童,慈祥的奶奶和外婆,宽容大方的稻虎哥哥和董事爱动物的蓝蓝,还有爱主人的短尾巴,【枫林渡】这本书不知让我流下了多少次感动的泪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许多有身份的客人,嫌弃奶奶是乡下人,怕给家里人丢人,于是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出去看电影去。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的背影,想起了自己在乡下过的10个生日时所发生的点点滴滴。奶奶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对蓝蓝的生日从不马虎,每次提前一个月便开始数日子进行准备了。当我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便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打心眼里就开始尊重起蓝蓝的奶奶了。还有一次,因为妈妈的原因,奶奶回枫林渡了。外婆知道了,便给妈妈讲起了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了,奶奶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做成饼给蓝蓝吃,自己却吃菜坨坨。动天的时候,奶奶把自己棉裤里的棉花掏出来给蓝蓝做衣服,自己却穿单裤......
我喜欢书中的童童,童童虽然高傲自大,但是童童后来受到了外婆的悉心教导,做了一个尊重别人听话的好孩子,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尊重别人才能让别人尊重自己。
我更喜欢书中的外婆,她身为一名市长,拥有的很大的权力,但是她一点也没骄傲自私,她平易近人,幸好有了她,才使差点变坏的童童改邪归正,懂得了亲情重于一切的道理,学会了尊重别人,不能因为有了权力而胡作非为。人如果没有高低之分,在平等的社会人们才能和睦相处,没有因为权力引发的斗争,那么世界就会变得美好,犹如天堂一般。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深的道理:做人一定要谦让,是大的 总要让着小的,就像稻虎哥一样,做什么事总是要先想着别人,再考虑自己,这样一来,别人开心了,你自己帮助了别人,也会很开心,快乐的!
读后感枫林(篇8)
最近几天,我细细品味了曹文轩的《枫林渡》,这是一个悲悯又温暖的故事,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蓝蓝的外公外婆被送到了山洞里关押,而父母亲则被送进了森林里的小木屋居住。没办法,不足一岁的蓝蓝只好被奶奶接到了枫林渡。不幸的是蓝蓝的外公在山洞里被活活地饿死了,她的爸爸被树木压死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蓝蓝的妈妈又艰难地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童童。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终于有一天,蓝蓝的妈妈和外婆被释放了出来,她们立马写信给蓝蓝的奶奶,叫她把蓝蓝送回城里来。可是,和奶奶相依为命了十年的蓝蓝,却非常舍不得。在蓝蓝不住地请求下,妈妈把她们都接到了城里。在新家里,虽然一切都很漂亮,很新奇,但奶奶和蓝蓝却觉得一切都很不自在,媳妇也一直把她当做仆人来使唤,而蓝蓝的外婆却是个很明白事理的人。
有一天,妈妈带蓝蓝和童童去学校上学。在学校里,天真无邪的蓝蓝交到了很多好朋友,而童童却变得越来越自私,什么事情都不会。外婆知道后,想尽一切办法让童童吃了一些苦头。渐渐地,童童也开始明事理了。就这样,一家人一起生活了一年多。在一个宁静的夜晚,非常想念家乡的奶奶终于按捺不住,但为了不让蓝蓝伤心,自己就一个人偷偷地回到了枫林渡。蓝蓝知道后,收拾好行李,留下一封信,也回到了日思夜想的枫林渡……
这个故事让我有了深深地领悟,强烈地感受到了亲情的重要,人性的伟大和命运的捉弄……
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900字通用
读书能让我们头脑丰富起来,知识渊博起来,作品便是一本带给人快乐的书。此时读后感的作用就是将我们的见解记录下来,帮助我们更有效的抓住重点。哪些方面着手去写自己的读后感呢?下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篇1)
读《爱的教育》,仿佛自己也成了作者笔下的孩子,感受着对祖国,对父母,对老师,对同学,甚至是对陌生人的深深地爱。当然也十分愉快的再次重温了幼年的童趣与纯真。这是一个有爱的世界,让人沉醉。每个人身体里都住着一个高贵的灵魂,而一个高贵的灵魂是可以荡涤另一个灵魂的。本书则是那个可以荡涤你灵魂,给你无数启迪的智慧的结晶。
读本书的一个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描绘的这些人有乞丐,烧炭工,泥瓦匠,绅士,铁匠,士兵,甚至是坐过牢的人。而涉及到的事件有嘲笑、虚荣心、嫉妒、打架、不尊重、厌学等许多不好的事情,甚至作者本人也会犯很多错误。但是读完后你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好的事情而觉得心情不好,反而感受到很多温暖,满心的喜爱与敬佩。这世界本身存在着不公平,但爱让一切界限消失。还有一个感受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经历极其有限,很多事情如果没有经历过,就很难感同身受。而此书作者对于发生一些事情后,主人公逼真的情感的描绘,会带着我们感受未曾经历过的特殊的情感体验。因此,我们也在书中获得了一种成长。
以下三点是我在看书中的一些想法,仅仅代表个人观点。
首先,就是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看了本书后,发现有好多篇文章都是在讲爱国主义教育。并且爱国主义教育随时随地的出现,比如在路上看到军队走过,老师介绍一个来自外地的孩子,一个极其需要钱的孩子因为施舍者辱骂了他的国家而把钱扔回给施舍者,军队中为了战争胜利而奋不顾身的小孩,父亲关于爱国主题的信。爱国之情被阐释的淋漓尽致,而且很多都是孩子们身边的故事,使其能够感同身受,并且能从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爱国者的身上学到如何热爱自己的祖国。而回顾我们国家的爱国主义教育,大多数都是为了共产主义理想而英勇献身的革命英雄主义,这离孩子们的世界太过遥远反而不容易引起共鸣,在新的时代,爱国应该有新的具体表现,爱国教育也应贴近孩子们的生活,赋予其新的内涵。
其次,关于教育问题,我们看到书中有多封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给孩子的书信,而书信的内容也是针对孩子出现的一些问题的具体的改进措施,并且很多都是父母亲通过自己的成长经验来一步步的启迪孩子应如何做,所以我们会看到信中有许许多多假设的话,让人读后感动不已,这也是书信的魅力所在。而随着先进通讯工具的越来越多的使用,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交流却反而越来越浮于表面。再加上中国本身不是一个善于直接表达爱的民族,所以父母与子女的代沟越来越大,而当面交流反而会引发新一轮的争吵,所以书信反而是最能表达感情的一个沟通工具。今年高考的作文也是让写一封信,所以书信这一传统还是应好好延续下去。
最后,关于学习这件事。在劝导学生学习时,我们貌似给学生灌输了太多什么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之类的过于功利的话语,导致功利成为了学生学习的动机;或者是在物质条件已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学生干脆就找不到学习的任何意义,或者是生存的意义,我们在那里干巴巴的讲着为父母学,为自己学的道理,反而忘记了人类为什么需要学习这一宏观要旨。在本书《学校》这一书信中,父亲劝导儿子上学,除了论及全世界的孩子无论多么艰苦的条件都在学习以外,还提到了人类学习这一运动,如果停止了,人类就将陷入野蛮。这个运动是世界的进步、希望和光荣。将学习这件事拔到这样的高度,从这里来看,学习就是责任、是义务、是该做的事了,学生也需要明白这个道理。
好的文章应该是让人读起来有温度的,有让人自然的想要去向榜样靠近的力量。而本书就有这样的魅力。因为学生阅读时间少,所以老师有责任给学生适量推荐一些这样的文章。
贺倩倩,济源高级中学历史教师,初为班主任,想带学生发现并感受人文之美,致力于让学生读过一个充实而无悔的青春。
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篇2)
寒假期间,我怀着激动好奇的心境,再一次光临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他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主人公安利柯在小学生活当中经历的许多百感交集是的事情:离开以前的教师,理解新教师、新同学的那种陌生,应对各种各样的同学、见到那舍己救人的场面,认识了一个愿意饶恕人的卡隆。罗纳的勇敢、善良、宽厚……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离开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是一件多么难过的事,光阴似箭,我们总要依依不舍地狱朋友分别,无比悲伤。但我们要勇敢坚强地应对。在这本书中,作者巧妙地用一个字---“爱”,把所有的故事联系了起来,让我明白了世界上的爱是多种多样的,父母的关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生活中处处充满了爱,爱就像是空气那样无影无踪,但却至关重要,如果没有了爱,世界将会变得冷淡。
《吵架》这篇文章,讲述了主人公安利柯帮生病的同学抄写每月故事。坐在旁边的克莱蒂忽然碰了一下她的胳膊肘,墨水滴到了笔记本上,把本子弄脏了。他们双方都很生气,约定好放学后在一条街上相见。过了一会儿,安利柯的气也全消了,觉得自我不应当那样做,但又不好意思向他道歉。放学后,克莱蒂主动向安利柯道歉。安利柯回家告诉了父亲,原本想让父亲高兴一下,却遭到了父亲的批评。《少年爱国者》讲述了一位意大利青年流亡国外,一次,他想坐轮船回到自我的国家。在轮船上,几位来自异国的绅士明白了他的身世后,便给他了一点钱。但随后听到那些人骂意大利人是土匪,骗子。这让青年感到很气馁。早上,他便把这些钱还给了那几位绅士,并说到:我不会要诽谤我们国家的人的钱,我宁愿饿死在荒郊野外,也不会要不尊敬我们国家的人。这让我感到这位青年为了不让国家受异国人的诽谤,甘愿牺牲自我的生命,让我很感动。这种爱国之情,在这位青年身上彻底体现了出来。
在生活中,父母很爱我。有一次,我得了一场病,还让我父母打了120救护车。在医院里的时候,我朦胧的感觉到父母一向守护在我身边,寸步不离。我明白,父母一夜也没有合眼;我明白,父母是爱我的;我明白,父母为了我,牺牲了许多许多……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真诚的;师生之间的爱,是关怀的;同学之间的关爱,是友好的;警察与民众之间的爱,是负责的;医生与病人之间的爱,是关爱的。只要我们细细体会,就会发现,生活中,处处有爱。有时,爱像无形的手,托付着你,即使摔倒它也会把你轻轻地扶起来。有时,爱像是几句言语,在你悲痛时,它会把你从悲痛的地域,拉回到现实生活中。爱的力量,是无限的。爱的教育,是伟大的。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展示了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还展示了现代孩子的优点、缺点。我们要将缺点改正,优点保存。让我们一齐努力吧!《爱的教育》,让我受益匪浅。这是一本拥有极大的教育意义的书,期望你有机会来阅读一下。
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篇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爱的教育——中国孩子的情感日记》的书。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它给我讲述了在这个社会上,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不平凡的20元钱》这篇文章。
《不平凡的20元钱》里,讲得是两个孩子的父母,为了让孩子体验人生,让他们到街头卖冰棍。兄弟俩卖冰棍赚来了20元钱,都很兴奋。
《不平凡的20元钱》里的孩子,由卖冰棍,知道了父母赚钱的辛苦。那两个孩子的父母,懂得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让孩子能够在自己的实际体验中学会一些道理。所以,在《不平凡的20元钱》里,那两个孩子的父母是伟大的!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大家——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还告诉了我们:一、家庭是爱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所以,孩子的父母要以身作则;二、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老师如果能用“爱的教育”来教书,那,往往就会事半功倍;三、大爱无言,润物无声。
《爱的逃亡》真像一篇关于爱关于理解和隔阂的美丽的寓言,《微笑》于质朴中恰恰达出了人和人之间最为温暖和基础的那些东西,《“学校午餐有肉吗?”》则证明了现在的孩子将自己的爱心与视野已经投向了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在美丽的文字背后是如此美丽的情感与心灵,愿这样的文字和情感在孩子当中更多一些,更多一些。
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篇4)
根据小孩学校的安排,我又读了《爱的教育》这一本册子。读后总体感到该所述的每个故事好似我们从小到现在所见所闻的一些简单的日常的生活事件。感觉到好像我们也曾经经历过那些事情一样,蛮熟悉的,通俗易懂。该书是一本以日记形式撰写的小说。书里的每一个故事短小,情节简单,但是每个小故事都讲述着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老师与学生的情感,朋友之间的纯真友情。这一切充分体现一个字——爱。
该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如阳光一般的少年。他们当中,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体残疾,也有一些富家子弟,他们的生活在幸福之中,他们从出身不同,性格各异、家境差别迥异支出,他们也有一种共同对自己祖国意大利之爱的深深情感,也都具备对亲友的真挚之情。通过阅读每个故事,让我也走近了学生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他们的爱里有宽容,有谦让,有亲情,有友谊。该书试试在述说着人性中一种美好而纯真的东西——爱,也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父母爱、同学爱、老师爱,以及实惠、祖国的爱。这些都一直住在积极影响着该书所述的主人翁——安利柯,教育他怎样去爱,又怎样接受爱。
读完该书,我在想,我们的小孩今后我的孩子如何教育他们成长呢?所以我认为还是从我们人性最原始的情感出发,把我们的爱风险给小孩,爱应该成为教育的力量的源泉,也是教育成功的基础。爱应该在各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她不是一种固有的形式。“爱是什么”在大家心目中各有答案,不尽相同。所以爱是不会有明确的答案的,爱是没有限制的。所以,现在我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小孩的未来着想,我们要持有一颗宽容的新教育孩子,不要训斥,要潜移默化。适当肯定与鼓励,要培养小孩对挫折和容忍价值判断的能力,让小孩在快乐中成长。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9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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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不读书就完全不可能了解人。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而选择撰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认真思考和总结从书中获取的知识。作品哪些角色最吸引你呢?或许"《呼啸山庄》的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1】
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是,一曲终,站在一旁谢幕的只有希斯克利夫一个。当舞台上显示全剧终的时侯,希斯克利夫在萦绕着凯瑟琳气息的环境中合上他的双眼,而一对小的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甜蜜爱情又再一次上演。
也许,只是在狂风暴雨中的爱情才够激烈,才真正令人难以忘怀,可是平淡中的甜蜜又何尝不夹杂着淡淡的哀愁与彷徨?身份的悬殊,主人的阻挠,希斯克利夫难以与自己相爱的人过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变故,如果不是爱情的挫伤,如果不是这仇恨的力量,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生长到这般强大?
也许是上天的造化弄人,让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因误会而分开,却又在近似痴狂的爱与恨中艰难地找寻着对方爱的痕迹。希斯克利夫用自己自私的爱毁凯瑟琳,毁自己至爱的尤物,也毁自己苦苦想要找寻的爱的足迹,毁他用爱构筑起的仇恨而坚定的信念。他想向凯瑟琳复仇,但是,当凯瑟琳的躯体渐渐冰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是宁愿她痛苦地醒来。他蓦然回首,爱人已悄然远去,尽管明知生也不能在一起,因为她已是别人的妻子,但却远比天人永隔来的更好些。活着的时候,像刺猬一样竖起全身的刺想要伤害对方,却在天人永隔的那一刹那选择原谅。对将死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多么大的解脱,死,所有的爱和误会都不存在。可是她有没有想过,死是对对方的一种最大的自私。而他啊,在她死之后,没有顽强的抗击,永远只能寂寞地品尝着相思的味道,却永远无法触到自己的爱人。
这爱情啊,究竟是谁犯错,当一切阻隔都黯然退去的时候,又不敢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结局。爱像狂风来袭,涌入心底;恨却像骤雨,把梦击碎一地。爱情,不在乎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再强烈的抗击也无法撼动既定的事实,岁月是最好的磨合剂,能够渐渐抚平人内心的忧伤,愈合伤口,但却永远消不心中的那块疤,到恰当的时候,它还是会慢慢地裂开,给人以彻骨的痛。
可是,这都是为爱情所受的伤。尽管受伤,希斯克利夫还是不能放下对凯瑟琳的爱,可能这就是沉醉入迷的爱吧,唯有真爱才能做到如此。有人说,为爱情所受的伤都是甜蜜而难以忘却的,可能这就是希斯克利夫不断想着凯瑟琳,寻找着凯瑟琳,深受着它的折磨却始终不肯也不舍得放手的原因吧。
呼啸中,爱与恨交织,却,紧拉着不肯放手。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2】
人物没有绝对的好或坏,虽然人人都经历了悲剧,但人人都是可以原谅的。凯瑟琳任性而自私,她毁掉了两个人的爱情,也给自己的后代带来了痛苦的生活,但她只是一个平常的姑娘,处理事情时也只是随心所欲而已,她有什么主观错误吗?肯定没有。林顿更是个好男人,也许他懦弱,但他善良,何况懦弱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坏处,以他的身份,能这么的温和,真的是"人性本善"的表现。伊莎贝尔,一个把幻想中的爱情当成实际爱情的女子,她是那么年轻,有幻想的资本,可是现实没有放过她,给她上了沉痛的一课。
小林顿呢,这是唯一一个恶的表现比较明了的人,他对待表姐太残酷了,可这个小东西,是被母亲娇惯,又被父亲利用的人,他的身体娇弱,本来就没有什么先天优势,再被父亲一折腾,不站在父亲一边,就别想有片刻的安宁了。哈里顿,尽管父亲不怎么样,但如果活着,至少能让他成为一个少爷,而他尊敬和喜爱的希思克利夫,却是个毁了他家庭的人,用中国的一句俗话来说,他是"认贼做父"了,尽管他对整个事情并不明了。而凯茜,完全是个悲剧中的悲剧,命运和希思克利夫让她一步步走向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她是无辜的,但这本书中,谁又是应该的呢?
最后才说希思克利夫,以前太讨厌他了,他居然对一个收养了他的家庭恩将仇报,挠乱了人家全部的生活,甚至,还亲手制造了一幕幕悲剧。但后来,我越来越懂得他了,他才是真正的人哪。
无论在什么环境里,人所该有的权利,他都力争着,得不到,便要报复,虽然我们现在有千条理由可以说他不对,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那是一个对你有恩的家庭呀,你还想要什么呢?得不到人家的女儿,就弄得人家鸡犬不宁,是不是太狠了?可是,希的可敬之处就在这儿,无论是对他有恩还是无恩,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剥夺他爱的权利,他为这个权利而生,而死,实在是令人感慨。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3】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慨叹:心胸仇视的人是永久得不到高兴的。
关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不幸,憎恶,仍是可气?不幸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厌弃,就连仅有和他相恋的凯瑟琳终究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形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恶、冷峻性情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在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联系。憎恶的是当他外出付出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毛骨悚然。他对凯瑟琳极点的爱转变为极点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苦楚,乃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进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东西。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职责。他仅仅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需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终身,仅仅活在无休止的仇视傍边。他的严酷与固执换来的只需孤单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魂灵终于不再孤单,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漫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临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挑选带给她无尽高兴和烦恼的他?仍是挑选文雅寂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终究的挑选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情过于阴恶冷漠,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共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归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归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惨剧的结束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浑厚的茶。他的性情要平缓许多,我觉得只需他才干容纳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情,并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触摸的人和事、对事物的观点都有许多相同的当地。只需这样,爱情才干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生长,在她的身上,相同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榨、争美好的精力,她是一只自在不羁的野马。勇于追逐自己想要的美好,喜欢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碰头、通讯。当发现胆怯懦弱、永久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英勇的甩手。她小小年纪便遭受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受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依然刚强达观的活着,仔细过好每一天。终究,她和质朴仁慈的哈里顿美好地日子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想中开始,又在回想中落下帷幕。只需我们达观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美好高兴的结局。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4】
《呼啸山庄》是英国著名作家艾利米·勃朗特的一部焕发异彩的天才之作。整个场景是一个封闭的小社会——两个孤立的山庄和开放的大自然与荒凉。书中人物身上体现爱与恨的两种极端,极度的爱混杂着极度的狠,使小说在颤栗中呈现出极为强烈的戏剧化色。
描写吉卜赛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于其女友结婚的人——地主林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
全篇文章充满强烈的反压迫,争幸福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浪漫气氛。使人感到自己就是书中的人物身临其境。
今天,我看完了《呼啸山庄》这本书,我有许多感受。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山庄叫呼啸山庄,从安宁到欢乐,从欢乐到不得安宁,然后有到愤怒,最后又像以往一样平安无事。
这都是从“爱情争夺战”引起的更大的事。如果我们别像他们一样把小事闹大,那如今的大蒜。绿豆都还那么贵吗?不都是从小价格“炒”到大价格吗?我们应该听取别人正确的意见,改正不足的地方,也要学习别人的优点。
这本书好看,又易懂,很值得看。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5】
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充满了悲观的色彩。
凯瑟琳爱他,说“不管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是完全一样”,但是她并没有和希思克利夫在一起。
希思克利夫也爱她,同时他被世俗的阶级磨成了一个神经质,让他变成了一个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的人;以至于他们没有在一起后,希思克利夫疯狂的、像魔鬼一样的报复身边所有的人。
后几章对于希思克利夫的报仇叙述,气氛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他的复仇计划让年轻人也不得到幸福,对上一辈人的怒火,连累到无辜的年轻人身上,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和孩子的生命……
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他却变得疯颠,越来越忘不掉已经死去的凯瑟琳,这个时常以鬼魂的姿态游荡在希思克利夫幻想中的角色,希思克利夫最终在沉浸在幻想中的世界,不吃不喝,慢慢走向死亡。
惊叹于这个小说,但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更为惊愕,她的一生只有短促的30年,对于她的性格一直是扑朔迷离,关于性格的描述,看到了如下描述:偏于沉郁、孤傲,藏而不露,自我遏制,外表沉静,内心似火,意志坚强,宁折不弯……
她的姐姐说她“比男人还要刚强,比小孩还要单纯”。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6】
蓬飞,北风,呼啸,山路,崎岖,雾夜,降临了呼啸山庄。如此安静,一个与尘世喧嚣隔绝的山头。如此凄凉,一个与阴冷黑暗拥抱的山庄。
夏夜,繁星点点,老欧肖收养了无家可归的希克厉。
也正因为这,他的童年开始与亨德莱和卡瑟琳共度。与亨德莱,他们之间互相产生了怨恨;与卡瑟琳,则一起享受着在旷野中追逐玩耍的乐趣,进而渐渐地爱上了她。可是在老欧肖死后,由于地位悬殊,卡瑟琳终究嫁给了富有的林敦,希克厉负气出走。
三年后,希克厉意外出现,他打乱了原来相安无事,其乐融融的画眉山庄,他怨卡瑟琳当初没有选择他,他恨林敦抢走了他的爱情和幸福。他没有轻易放手,他残忍地报复,疯狂地破坏,他带着并不喜欢的伊莎蓓拉私奔,最后卡瑟琳重病而逝。复仇顺利地打击了那林敦一家子。
在卡瑟琳死后,希克厉疯狂地继续着复仇计划,20来年都不曾动遥确实,他真的成功了,亨德莱去世,其子哈里顿像一条哈巴狗一样跟随着他。卡瑟琳之女被-迫接受与小希克厉的婚姻,并因此性情大变。林敦和欧肖两家的所有财产落入他手,但即使就是这样,他最后还是孤独地死在卡瑟琳的闺房里,去另一个世界寻找自己的可人儿。人世变迁20年,没有一个人得到任何幸福,留下的,只是一个悲剧——而这一切是只用“因爱生恨”就能诠释的`吗?
希克厉和卡瑟琳之间,那份穿梭在原野,危险而疯狂的爱恋,使得两人阴阳相隔,留下了无尽的痛苦和悲哀。他们的爱情,没有阳光,欢乐,甜蜜;怨恨,阴郁,误解是他们的主色调。但“我就是他,他就是我”这种不被外人理解,接受和允许的爱又是何其深沉和伟大。或许主人公那种阴郁灰暗的行为太消极,以致令人无法接受,令人受到伤害;或许主人公的爱深沉而令人感动,但选择的表达方式过于极端,相当黑暗,但这就是《呼啸山庄》吸引人而令人为之震惊的缘由。
爱与恨只一线之隔,在这里被演绎的多么鲜活生动。用恨来表达爱,似乎有点荒唐,但希克厉的爱与恨谁能划出明显的界限呢,爱和恨互相掺杂,相互融合,这两个原本完全对立的概念在他一个人身上得到了和-谐统一。因为爱着所以恨着,矛盾吗,其实不然,却又讲不出其中有什么必然。爱恨情仇的一次偶然,旷古朔今,只因为爱得深沉。又正因为爱得深沉,“当你安息的时候,我却在受着地狱般的折磨,痛苦地直打滚!”,失去了心爱的人,“我得提醒自己:你要呼吸——几乎得提醒我的心脏,要跳动。”
呼吸着喘口气,再深思一下,所谓的恨其实又不是恨,这恨是爱的另一种表达形式,这种异化的情感超越了现实社会的道德标准,是心灵深处的哭泣,是感伤过后的不甘,仅仅只是不为人们所接受。如果至死不虞的人间之爱,应该受到嘉奖的话,那么对于希克厉撕心裂肺般的痴情,我只能感慨,超人间的爱就是这亩田地吧,没有绝对的爱,没有绝对的恨——这种扑朔迷离的恋情,或许也只存在于人类疯狂的想象里。想象——就是精神意念的具体化,却又似梦一般飘渺。
身处于这个野性癫狂的梦境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提心吊胆,神经紧张的可怕,终于,那积压了许久许久,抑郁的心情释放字一个静谧的夜晚,“在那温和的露天,我在那三块墓碑前留连徘徊,望着飞蛾在石楠丛中和钓钟柳中闪扑着翼翅,倾听着柔风在草上飘过的呼吸声,不禁感到奇怪,怎么会有人能想象,在这么一片安静的土地下面,那长眠者竟会不得安睡呢。”
无论是人间的爱还是超人间的爱。火总有灭的那一天,而人也总有离世的那一年,当希克厉追随着卡瑟琳的脚步离去,在另一个世界同游的时候,你会感叹,眼前冷冷清清的凄美,丝毫不逊色于那场风暴一般呼啸而过的爱恋。
如梦初醒般的恍然大悟,尘世的喧闹过后,平静是如此的难能可贵。而这,才是我们在现实中所应该寻找的东西。此“恨”绵绵无绝期,细水长流又何尝不是爱情的一种方式。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7】
两个孤立的山庄和开放的大自然与荒原,体现出爱与恨两种极端,极度的爱中混杂着极度的恨,颤栗中呈现出极为强烈的戏剧化色彩。这就是《呼啸山庄》。
小说描写吉普赛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生活与恋爱等原因离开山庄,外出致富。归来后对与女友结婚的地主林惇及其家人进行报复的故事。
合上书本,我思索着,报复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报复别人自己就会快乐吗?答案是一定的———不会。既然不会,那报复还有什么意义呢?有些人只知道,“他”伤害了你或你的亲人,朋友,你要报复“他”,但你可曾想过,在你报复了“他”后,“他”的亲人就会像之前的你一样伤心难过,然后,又来报复你。冤冤相报何时了,退一步海阔天空难道不好吗?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为什么希刺克厉夫要这样。如果当时他退一步想,对人宽容一点就不会这样了。
同学们可不能像希刺克厉夫一样,我们要做一个宽容的人。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别人也是宽容自己。
莎士比亚曾所过:“宽容就像天上的细雨滋润着大地,它赐福于宽容的人,也赐福于被宽容的人。”
让我们做一个宽容的人吧!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8】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9】
今天,终于把《呼啸山庄》看完了。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希思克利夫,面对失去了这种圣洁的不幸,他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希思克利夫和凯瑟琳爱情,不够甜美,不够浪漫,但却是那样深刻,那样催人泪下。我最喜欢其中的几段话,于是就摘抄了下来:
“我爱他脚下的土地,他头上的天空,我爱他碰过的一切东西,他说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表情,他的一举一动,爱他的整个人,爱他的一切。”
这段话是当凯瑟琳?肖恩被丁恩太太问及为什么要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时的表白,虽然我知道凯瑟琳爱埃德加远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是她的话还是令我感动。也许她这样的表白大概是说给希思克利夫的听的吧!
“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即使别的一切全部消亡了,只要他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而要是别的一切都留下来,只要他给毁灭了,那整个世界就成了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再像是他的一部分了。我对林敦的爱,就像林中的树叶。我很清楚,当冬天使树叶发生变化时,时光也会使叶子发生变化。而我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它虽然给你的欢乐看起来很少,可是必不可少。”
这是凯瑟琳对丁恩太太说她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时的表述,多么深刻!她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他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她,可是他们却不能够在一起,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唯一令我欣慰的是,小凯瑟琳和哈里顿最终走到了一起,也算是一种补偿吧!以致于热衷于复仇的希思克利夫最终放下了举了20多年的手。在他生命快要终结的时候,他这样说:
“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
真正的爱情总是这么具有感染力,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10】
燃烧的火焰之美。
他是完全的悲剧角色。出身不可选择,地位卑下,真挚的爱情被剥夺,他唯一能做的只有报复,残酷地对待剥夺他爱情的任何人,残忍地伤害许多无辜的人,甚至连凯瑟琳,他都不选择原谅,还有凯瑟琳的孩子,都成为可怜希斯克厉夫复仇的工具。
如果爱,让人的内心怀有浓烈的狠,使她因这恨而对所爱的人说出以下的话:“你为了使自己开心,而把我折磨到死,我心甘情愿;只是允许我以同样的方式让我自己开心,而且也跟你同样尽力避开侮辱。你铲平了我的宫殿,就不要树立一个茅草屋,而且满意地欣赏你的善举。以为你把这草屋作为一个家给了我。”
我突然怀疑爱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我也开始怀疑希斯克厉夫到底是不是爱着凯瑟琳。在他生命里,凯瑟琳是唯一关心他、安慰他、鼓励他、并渴望改变他恶劣状况的人。在他心中,凯瑟琳是唯一的,是他的全部,是他一切的源泉:快乐和甜蜜,苦痛和伤悲,是他的生命,是他的一切。这种爱,已经超越了爱的意义。
迎娶伊莎贝拉,完全是出于发泻积聚在内心许久的恨与怨。希斯克厉夫的恨,弄得什么都化不开,正像他的爱,唯一让人情不自禁的感动、深陷,并原谅。
凯瑟琳临终的一段,希斯克厉夫的悲伤感人至深: “啊!你说过,不管我的痛苦!我只要做一个祷告,我要重复地说,只要我的舌头不僵硬。凯瑟琳,只要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愿你也不得安息!你说我害了你,那么,缠着我吧!被害的人是缠着他的凶手的。我相信,我知道,鬼魂是在人世间漫游的。那就永远跟着我采取任何方式把我逼疯吧!只要别把我撇在这个深渊里,这儿我找不到你!啊,上帝!真是没法说呀!没有我的生命,我不能活下去!没有我的灵魂,我不能活下去啊!”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沉醉在爱情的悲痛中。大段大段精彩的描写,疯狂地迷执的带着恨意的爱情,深入骨髓的疼痛、无法选择的不幸,执着与复仇的坚韧、生离死别的悲伤。我不知道,爱,到底是种什么情感?对于相爱的人,应该如何去抓住他,如何把握?对于所爱之人,如何给予,如何付出,如何牺牲?
希斯克厉夫爱之深刻、爱之疼痛,但到底他懂不懂得爱?还是仅仅他一个人,是他的个性使然?还是所有的人面临这一切都会做如此的选择:任何仇恨将一切撕毁,任凭灵魂死去,徒留一副残骸,直至生命的力量消磨耗尽。那这样的爱情,拥有与放弃还有什么用?即使凯瑟琳活着,他又能给她什么样的幸福?
爱情,只会把人丢进欲望的深渊!相爱时温柔,分手时宽容,试问,几人能做到?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11】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初读此书,完全出于好奇。好奇原由来自于模糊记忆中一部老电影的片段。看那电影时年纪尚小,换频道瞎混时间无意看到凤凰卫视正在放的这部片子。那个镜头把我吓住了:背景是窗外极空旷又狰狞的凸凹不平的荒野,风呼啸着高高掀起窗帘,一个长相奇特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和看上去极虚弱的一个女的相拥而泣,悲恸之状感天动地,说的一些话也是可以使人肝肠寸断,悲至极点的一类,气氛很是压抑;音乐又深重,如浊水,回旋着淤结住,流不开化不了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整个画面多少有点怪异的感觉,甚至让人有颤栗的恐怖感,仿佛有无形之手诡异的伸出来扼住了咽喉,使人窒息。很自然的我扫了眼片名,顿时觉得那名字也怪,叫什么《咆哮山庄》。就着孩童丰富想象力和自以为是的理解力,我当场对片名作了想当然的几种解释,现在看了书才知道当时全是曲解了对于这个有怪怪的名字的稀奇古怪电影我兴趣不大,转而换台寻动画片去了。可那魅影般的印象却再也挥之不去,萦绕记忆深处至今日。读了原著,忆起那个镜头,也知道《咆哮山庄》就是手中所捧的这本《呼啸山庄》了,才觉得那片子把味道拍得很浓,很真实,很到位。天性愚驽,书中个别文字其中的深意一时未能领会,可那栩栩如生的描写,饱含激情的对话,性格各异的人物,激起心中丰富的情感浪花,悲喜无法自制,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艾米莉的文字是活生生有灵性的,它们在风中呼号,在矛盾中痛苦挣扎,在痴恋中撕心裂肺,它们点化了我拙钝的心智,引着我进入那个癫狂,野性的世界,各色人物的脸或笑或泣,旋转着,在眼前变换着,冲突着,意乱神迷。寒假重读此书,再次陷入那个怪异的梦魇。
是的,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接受,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弄人,他们没有走到一起,但他俩的默契灵魂相依相偎,冲破一切束缚,试图越过难以逾越的造化的鸿沟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但这危险的爱使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凯瑟琳重病而逝,从此二人阴阳两隔,希刺克利夫悲痛至极,爱人的离去激化了他人性中报复的阴暗面,他疯狂的报复儿时对自己不逊的辛德森和他儿子哈里顿,报复林淳和他妹妹伊丽莎白,曾经因凯瑟琳爱的感化而深藏心底的野性暴露无遗,日益尖锐直至占据他灵魂的绝大部分,他变得恐怖而阴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与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这坟墓下的人,有怎样不平静的睡眠呢”,千言万语一句话,此情绵绵无绝期。一场惊天动地,生生死死,明争暗斗,剩下宁静的旷野,柔风在草间飘动,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情在绵亘,情无绝期。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流浪儿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老欧肖收养为子,欧肖女儿凯琵琳挚爱着他;儿子亨德莱却憎恨他夺了父爱,以致老欧肖死后将希沦为奴仆。凯希二人探访画眉山庄时,凯爱上山庄长子林顿并与之结婚,希悲伤出走,三年后发财而归开始了复仇。他使亨坠落使其子吉默顿丧失人性,并诱他不受的亨的妹妹伊莎贝拉同他结婚生下儿子小林顿。凯死前生下凯茜。亨死后,希成为呼啸山庄债权人并将吉沦为奴仆,他迫使儿子小林顿与凯茜结婚,终于将两家财产都弄到手。细腻的思想感情和高超的艺术手法,使作品荡气回肠,催人泪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作者埃米莉。勃朗特(1818—1848),英国十九世纪著名女作家。《呼啸山庄》使她一举成名并享誉世界文坛。
《呼啸山庄》的读后感【篇12】
有不可胜数的人把《吼叫山庄》说成是杂乱的心思悬疑小说或是探究人道和品德的作品,而在我看来,《吼叫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吼叫。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相同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杂乱的尘俗布景下被逼别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施行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简直燃尽了悉数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终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吼叫山庄》是一部“人世情爱的雄伟史诗。”确实,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趣味,而是作为我本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归纳我的未来了:逝世和阴间。失去了她,活着也在阴间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欢腾的魂灵里看到自己的影子,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魂灵交叠的爱,光芒而壮烈。咱们不能说这是最夸姣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朴实的,而且饱含着力气,正是这力气在变节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消灭生命一起升腾爱情。因而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视、狂放、扭曲、严酷以及悉数有悖于人伦品德的手法,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由于铭肌镂骨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吼叫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吼叫山庄》里,作者以悉数的汗水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对立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咱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酷爱和仇视。
《吼叫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严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重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子孙、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而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终的夸姣想象,让咱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幽香。
或许《吼叫山庄》要教给咱们的有许多,譬如据守庄严的崇高、信仰理性的高贵、遵循心灵的自在等等。但是当咱们合上书之后,真实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经验,《吼叫山庄》给咱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会儿俄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灿烂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漠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吼叫着,滚滚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