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一本好书是繁忙工作中慢下来的美好,通过阅读鲁迅写的呐喊,对一件事产生了新的看法时,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可以寻思撰写专属自己的读后感。那么究竟如何写好呐喊的读后感呢?为此,读后感大全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呐喊读后感受范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呐喊》是鲁迅年至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鲁迅犀利的笔锋令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
在《呐喊》这本书中,像《狂人日记》、《孔乙己》,《药》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文章中处处都有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为的就是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描绘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当时作者的心境是多么急切,多么急切地期望中国这条龙早日从梦中醒来,重整我中华雄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
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完美明天而奋斗吧!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xx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呐喊》是鲁迅先写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吏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已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精神良药。
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是“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和仇恨。而最让鲁迅先生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傿助狂人之口,鲁迅先生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
《呐喊》中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情节也并不引人入胜,有的是鲁迅先生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的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正因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述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爱《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取《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因此如此家喻户晓,是正因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正因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因此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提起“红色经典”,说实话,我不知道它有哪些代表作。想起了《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有人说《白毛女》也是?恍惚间想起了我唯一看过的《呐喊》,它应该也是一本红色经典书籍吧!
高中时学到《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部经典小说,至于它其中包含那些文章?记不清了,于是,又从图书馆借来翻阅。
看到了《故乡》,《药》,《孔乙己》,曾经很熟悉的文章,再次阅读是我看到了更深层的东西,感慨老先生文笔的犀利,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当时社会的情况和人物性格。
比如《药》,作品描写华老栓用被刽子手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民大众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揭露了统治者(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赞扬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与气节,痛惜了民众的落后和无知。
先生写这个《呐喊》,是希望唤醒许许多多在小铁屋里沉睡的人们,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现在的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在,我们的祖国更需要我们团结起来,面对强权主义。
先生已经去了,呐喊的人还会有,但还有像先生喊得那么有力的人吗?
在《呐喊》中总能看到这样的描写,比如《自序》中“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
再如《药》中“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可见鲁迅先生对愚昧麻木的国人深深的悲哀,却也坚定了他成为想“精神医生”的决心。
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明天》里单四嫂的儿子夭折之后,王九妈帮着做丧事“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看到这里顿时觉得心中一凉,单四嫂家里已经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丈夫又刚刚死了儿子,不知那些“动过手的人“是如何腆着脸将饭填进肚子里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呐喊,可以让人收获无数的精神财富,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这次阅读体验,怎么才能防止将呐喊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于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呐喊读后感与启示。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述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坚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必须不是那么简单吧?就应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xx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作品真是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结识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理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名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想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造成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抨击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说,讲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外,一无所能。他穷愁潦倒,成为他们取笑的对象。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终于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药》表现了现代史上重大而发人深省的主题。作品讲述的是华老栓用传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为民众的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民众当做治病的灵药,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示了旧民主革命与民众的严重隔膜,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鲁迅激昂赞扬夏瑜的革命精神和气节,却也痛惜民众的无知和落后。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写这些文章其实也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能够尽快清醒过来。鲁迅用幽默而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所有炎黄子孙,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诉说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顽劣的封建社会走向了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几代英明果断的国家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才慢慢形成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奋斗,为共产主义而战斗!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出自鲁迅的《呐喊》。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忘怀。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小说集文章,篇篇都是经典之作。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对黑暗社会的控诉和对整个社会的呐喊。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
我最喜欢的就是《阿Q正传》这篇文章了。这里有九个章节,个个十分精彩,《阿Q正传》向人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社会以及畸形人物的真面貌,阿Q的性格复杂,他是一个质朴而又愚蠢的人,代表了那个时代典型的中国农民,但是阿Q也有着中国农民自私自利的缺点,整天自轻自贱,却又狂妄自大,自我麻痹来欺骗自己的行为。
他是弱者,经常被人欺负,他是经常挨打的人,常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满足自己,在精神上得到胜利,在这里面有一种办法,叫精神胜利法,这是每个中国人经常犯的一个错误。鲁迅先生说,阿Q是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呐喊》这篇文章,引人深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有力的语气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体现了鲁迅对国之责任感和对国家的热爱之情。这就是所谓的《呐喊》。在彷徨中“呐喊”,在成长中让自己知足,更加明辨是非。
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我的感触最大的是,他就是写的自己。今天我也写写自己。
香灰,就是给菩萨点香燃尽之后的粉状物。极容易造成肺病。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我记得小时候就曾经见过我母亲,在生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曾经泡水服过。当然后来病是好了。当时,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香灰真起了什么作用。后来出来读书之后,有次回家,我母亲也有拿出过这么一小包东西,她告诉我这是求菩萨时得的,但是我母亲说她稍微喝点,你就不要喝了。我当时跟我母亲说不要喝这种东西,但是我母亲还是坚持抿了一小口。
前段时间,我母亲身体一直不适,她跟我提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她已经去医院挂过水了,可是还是没有好,还要再挂一段时间的水。后来我带她去医院做了个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她很质疑那个医院,连药都不配,身体么又不见好,这些医生到底会不会看病。
后来我妈的一个小姨,那时候兄弟姊妹多,我叫她外婆的这个小姨不辞辛劳特地从南京打听,帮忙着介绍了一个苏州的专家医生,她家的一个亲戚也跟我妈差不多的情况的,身体好多了。而我呢,也为此专门打了这位外婆电话了解了这位医生,跟我妈检查出来的症状其实是毫无关系的另一病症的专家。我就一直推着拖着。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估计我妈会嘀咕,她不嘀咕,这些亲朋好友也不会饶了我。
这期间,偶然有一次,她跟我提了我阿姨给她买了一些营养保健品,说是效果非常好,建议我妈,也就是她姐姐也应该用用。营养的保健品真心贵的啊。
做儿子的实在不想像鲁迅先生那样质押衣服首饰换钱买药。不晓得如何跟母亲大人开口,就如当年不知道该怎样劝解母亲不要喝那香灰泡水一般。我对母亲的感受想法,就好像鲁迅先生当时暗地里笑话闰土拿了香炉和灶台一样。
在了解了母亲的比较确切的病况后,我跟我母亲说了几点想法,都59岁了,不要上班了,至少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第二呢,多锻炼锻炼;最重要呢,从饮食上去改变一下。大半年过去了,上个月我妈打我电话,说想去厂里上班了。我也支持,毕竟一个人呆在家里也会觉着闷。
前两天,她很开心的说着,她在新厂里面,大家之间都非常谈得来。谈得来就好。
近期,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书中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与年轻时的所见所闻。我喜欢的其中两篇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故乡》。两篇都写了鲁迅先生对童年时的回忆,有喜有忧,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很好,让我们见到原来世界的腐。败:阿Q的愚昧,童年的回忆,祥林嫂的可怜。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他原本是在日本做医生的,他想为人们治疗疾病,但有一天他从电影上看到中国人被俄国兵抓去做探路人,被日本人抓去并刺杀,而一旁的中国人却袖手旁观时,他才明白过来学医虽然能治病,但改变不了人的思想。于是他放弃学医,开始写作。他敢骂,骂那黑暗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腐。败让我们看到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以往的耻辱:被敌寇逼着在条约上签字;让他们烧杀掠抢,还留下了惨不忍睹的大屠杀!"康梁"的反抗被可耻的清政府拦住,一个个像绑在树上的人一样无法回击。这就是我们的耻辱啊!鲁迅先生以笔做剑,刺穿了黑暗的旧社会让人们感受到光明。
以下为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童年阅读西游记的收获与感悟。电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类的生活方式,我们自身也会在观影的同时产生许多新的思维。观后感,就是简要概括所看主要内容,再谈具体谈感受,其实观后感的写作,重点在“感”,但也离不开“观”。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东胜神州的傲来国海中有花果山,山顶上有一块仙石,长期受天地日月精华的滋润,逐渐有灵通之意,孕育出一个仙胞。石头崩裂,蹦出石卵,见风后变成了一个石猴。石猴在山涧源头找到了“水帘洞”,被众猴拥戴为王。石猴过着快乐无拘无束快活自在的生活,但想到生命的无常,心中烦恼无比,希望寻求到长生不老的方法。于是拜别猴子猴孙,登上小筏,漂过大海,穿过南赡训州,来到了西牛贺洲,经一樵夫指引,石猴来到了“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傅,起名为“孙悟空”。经过十来年的学习,孙悟空学到了一身本领。
是呀!大自然不仅孕育了孙悟空,还酝酿着万物、哺育着万物、滋养着万物......,所有的生物都受着她的恩泽。生活在大自然怀抱中的我们有过不计其数的感动,同时感受着她的宁静之美、神奇之美。大家看了石猴出世,再给大家欣赏一下石树,我们的大自然就是这么神奇地创造万物。
所以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像母亲一样好好保护她。面对现在的环境,全球变暖,联合国每年都召开会议,讨论大自然的变化,寻求保护措施,更好的爱护我们的家园。这样她才会更加呵护我们,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所以从自我做起,从可以做到做起,拒绝白色污染,用可以重复使用的布袋,器皿等代替一次性物品开始,减少白色污染对人类的危害,保护我们的大自然母亲。
大自然给了我们生命,应好好珍惜,为我们的社会创造价值。我们的孙悟空本来可以过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心存志向,为寻求长生不老之方法,千里迢迢,不畏艰难险阻,拜师学艺,这种进取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正是这种精神孙悟空昼夜殷勤学有所成,为后续的辅佐唐僧取经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们只有身怀绝技,拥有一项本领,才是立身之本。虽然我们学不得长生不老、七十二般变化,“筋斗云”,不能陪唐僧西天取经,修成正果。但我们可以学习创新技术,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做多才多艺为社会尽微薄之力的有用的人。前几日,全球首个AI主播已上岗,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如何不被机器人所代替。
通过不断努力,我们如果学到真本领也不能桀骜不驯,坚持脚踏实地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终身。
记得很小的时候在家乡的二中对面家里有一个14寸的电视机,我第一次看到这部电视剧。在过去的二十年间,这部片子每年都看,每次都有新的感触。 最早是好奇那神话的故事,变化的本领,后来我领略到片子讲述的取经的意义,感到浓浓的禅意沁人心脾。而在现在的我看来,更多的也许是对八十年代依旧朴素的文化的留恋,是对仙禅之境的再认识,也是对佛法与世情关系的温情体会。 这样的西游记真是一个文化的经典,展示着华夏优美的气象,令我深深沉浸。
女儿国王真的爱上了现实中的唐僧,二十年再聚首,她说:就像女儿国国王这样把爱情当作一种憧憬,一种追求,一种享受,也就进入了一种境界了。这是一种纯粹的感情,它无愧于西游记的重量,在求明佛性的大道上将坎坷视作厚赐,安然的欣赏和体验。西游记当然很深刻,它讲述的是舍身求法的故事。但是更深刻的并不是单纯唐僧的虔诚,而是一个人间的集体在无奈面前的坚强和高度,每一个神仙,人类,妖魔,在这个过程中都是皈依于朴实而善良的欲望,与自然,生命,理想妥贴的相融。佛说"众生皆有平等佛性,本来是佛",这个也是西游记的开章之义。我想在这个世间有没有神仙鬼怪并不重要,有没有佛和上帝也无关宏旨,重要不是他们的存在,而是他们所代表的心灵的道路。就像有没有诸位上仙逍遥于天际与我们没有关系,但是他们所代表的洒脱与超然的哲学和感觉则是人类心灵高度的代表之一。我在半个月之前曾在屋中打过一次坐,当时的清灵与虚静转瞬即逝,那时心头的寂静之海本来也只是昙花一现,可是今天在稍一平静的刹那,我体会到心中清凉似乎来自那一次的坐中。短暂与永恒,本来是一。爱情的灿烂,佛法的解脱,求索的执著,得到的片刻,都是心路历程,各有其美,平等无二。
在悟空压在山下的五百年,大雁自由飞翔,飞雪下后又停。人世沧桑,法师悄然发愿,得续师徒情由。谁在为谁等待?谁在为谁前行? 只知道西游记之后有人写下红楼梦,上演了一段宝哥哥与林妹妹的故事。
但是开场牛魔王和玉帝那一战实在是雷到了。就像皮影戏一样。背景和人物是割裂开的。不奢求视觉效果的立体,至少画面本身是立体有层次的吧!
不过后面感觉好一些。除了大量的不知道为啥要特写的大特写晃得我想吐之外,其他都感觉不错。
其次是人物。觉得对仙界特别是玉帝的人物塑造模糊不清。以往电视剧里的玉帝一般都带有自私昏庸无能的一面,对孙悟空的力量“又恨又怕”,如果不能利用,杀之最好。
但这里的玉帝立场实在有些不明确,铁扇和牛魔王在一起竟然是那种放任宽厚的态度,如果真的是天界的掌管者,会对这样违背天条定律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实就是这种非官方和亲的效果是非常低下无效的,像白送人家一个妹妹。再到后来,对于孙悟空的出现好像也没什么具体的措施,最后白当炮灰。
二郎神更是无语了。人家二郎神是玉帝的外甥好吧不是妖精啊,就算是听调不听宣的编外人员,也是仪表堂堂“心高不认天家眷,性傲归神住灌江”的呀。而且二郎神法力是足以和孙悟空大战三百回合的,这里面的二郎神也太弱了。
另一方面,如果考虑上述那一点,在高潮时孙悟空的敌我转变是情有可原的:他从来都不代表任何一个利益集团。但是这个转变来的太轻易,不仅音乐没跟上,用滥了的大特写也没办法把情绪推上去,导致高潮还没等到就结束了。觉得如果借用悟空传里的场景,悟空领着妖魔众生,而不是一个人,突破天兵硬闯南天门,视觉冲击会更震撼。
每一代中国人都一定有崇拜齐天大圣孙悟空的童年,我们惊羡它法力无边能辨妖魔正邪,钦佩它在大闹天宫这样的辉煌后“浪子回头”,忠诚地护送唐三藏。这是当坐在我后面的孩子在神魔大战时大喊孙悟空加油时,我突然明白的。
西游记是所有人的集体记忆,无论它经过多少层包装和粉饰,它的内核依旧是我们心里的那个西游记——邪不压正,为正义、为天下众生。在这样的集体认知下,无论它被诠释成什么模样,我们都能像对待孩子那样宽容它,包容它。
只因为它是西游记。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西游记》电视剧,那时候喜欢看热闹。如今上八年级了,再次看了《西游记》文本后,发现热闹的后面还存在很多道理,它让我知道如何走好脚下的路。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这句歌词让我体会到走好人生路的正确方法。唐僧师徒四人每时每刻都走在取经的路上,正是那一步步的铺垫,他们最后才取得了真经,所以那艰辛的追寻过程尤其重要,他们善于坚持的精神正是我要学习的。然而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我并没有走好每一步。
我的英语成绩不好,因为我不愿意背单词。我知道,背英语单词就是走好脚下的路,而英语成绩则是努力的结果。我没有走好脚下的路,成绩自然就不会好。我的代数还可以,但当看到几何题时我就头疼。“直线AB平行直线CD,直线EF与直线CD相交……”我从心里讨厌这些,又怎么能安下心来做试题呢?
可是试卷发下来后,当老师讲那道题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也会做,不禁有些后悔,当时怎么就不相信自己呢?我没有唐僧善于坚持的精神,他接受任务时就知道要走十万八千里,这对于他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可他心中装着一个梦想,并且始终朝着它前进,他成功了。而我没有坚定自己的梦想,并一直走下去,从而失败了。
“谈谈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老师说过这种题很难,做出两问就可以了。”我想。老师在课堂上讲解这类试题时我还有些得意,因为当时有很多同学前两问也没有答出来。谁知考试的时候真出了这样的题,由于有几问我在课堂上没有认真听,所以没有答好,我为自己的得意付出了代价。再看看孙悟空,他从向天庭发出挑战,到战胜一个个妖魔鬼怪,从一次次战败到一次次站起来,有的是勇往直前的精神,所以孙悟空最后被封为斗战胜佛。而自己绝不是个斗士,最多只能是个逃跑主义者,又怎么能取得真经呢?
“你是不是又玩电脑了?”爸爸问。“没有。”我摇着头说。爸爸看了我一眼,又说:“不是不让你玩,你也得有点节制啊!”我又对爸爸撒谎了,因为我太喜欢玩网络游戏了。此时我不如沙僧,我没有他的诚实,只想掩盖事实,可是爸爸并不傻。我多了些猪八戒的油滑,可这并不能让我更好地做事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前进的道路,每个人也都会取得自己人生的真经。按照我的做法,我不会取得真经。我想跟我有同样毛病的人一定不少,让我们向唐僧他们学习吧,走好自己的每一步路。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书籍可以净化你的心灵,将你的思想带至全新的高度。当我们因为看钱钟书写的围城,获得了一些新奇想法时,认真深读原作后,往往有多个方面可以去写读后感。你是否不知道写围城读后感时该如何动笔吗?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围城读后感与收获,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读完《围城》,我发现,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主角方鸿渐是一个被动、无能、意志不坚定的人。小说围绕着方鸿渐外出留学、购买虚构博士学位证书并回国、及后来抗战时期等一系列事件展开。
给我很深刻印象的是方鸿渐这一人物,年少轻狂时就自诩不凡,也在最好的年华里获得了很多人的吹捧,可是纸包不住火,不管是包装得多好,脸上的面具也迟早会被摘下,最后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是造假的文凭、软弱无能的内心以及毫无用处的傲气。到后来,他需要去仰仗着曾经并肩的朋友,去接受曾经爱慕她的女子对他及妻子家人的轻视。最终感叹着婚姻这一座围城,困住了他,让他无力、让他愈发的平庸。
其实他完全可以有着不同的人生,倘若他能在留学时勤奋努力,凭借自己的能力去拿到博士学位,甚至他完全可以在三闾大学争取到留下来的机会,可是他没有,他的软弱无能,他的退缩,让他注定有着平庸的生活,让他注定碌碌无为。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的方鸿渐,自命不凡却又丝毫不知用自己的努力去过到想要的生活,做想要做的人,他们懦弱、退缩、无能……书中的人物总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但愿我们都能勇敢,敢于拼搏,去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而不是一生如方鸿渐一样无力又平庸的生活。
除了对方鸿渐的理解,我还想谈谈小说里那一句广为人知的句子:“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我看来,这里的“围城”并不单指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无数的“围城”,比如工作,人际关系等等,会面对很多的困扰与挫折。可能我们也会有很多的无力感,没有办法去挣脱,便只好默默承受……但其实不妨换一种思考方式,毕竟面对围城会是人生常态,不论是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进或是出,我们都还在围城之中,所以,能够做出选择便就是最好的答案了,至少我们的犹豫与徘徊是毫无用处的。而主动做出选择,主动权就在我们的手中,我们面对这些围城或许就会有着不同的看法,毕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围城》的结局采用了留白,没有写出具体的最终的结局,“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并未直接写出结局,给了读者想象空间,其实也可以猜想到方鸿渐之后的生活,大致也是如此平庸而无奈的生活吧。
《围城》是一部诙谐幽默却又犀利地嘲讽在抗战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份子的彷徨与空虚的优秀作品。
《围城》的描写,自始自终都贯穿着嘲讽的喜剧情调。留学回国的鲍小姐,崇洋媚外,穿的是及其裸露。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爸爸吧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为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在方鸿渐等人前去三闾大学的途中,将拥挤的轮船比喻成沙丁鱼罐头,一条一条陈列在瓶种。
《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嘴上机敏而内心懦弱,不无见识而又毫无作为的人,虽曾出国留学,但在国外花尽旅费但无所事事,学业无成。在回国前,花了点钱向爱尔兰人买了张假貨,来瞒过自己的父亲和岳父。回国后当地的报纸大肆宣扬,认为从国外回来的留学生,博才多学,并邀请给当地的学校演讲,只有假貨,肚子却无墨水。面对下外众多的脑袋,硬着头皮讲了一些及其不雅的内容,也算是丢尽了脸面。虽然也反映了当时人的崇洋媚外,只有文凭,便认为是博才多学。就如现在,许多大学生不断在喊:“现在工作难找,找到的工资也底。”这都一个样子,只有丰富自己,才能摆脱华而不实的局面。但等到方鸿渐到三闾大学之后,也因空有文凭,未即高位,也算是罪有应得吧!而方鸿渐的爱情遭遇也正如同在围城当中,四面都是墙,频频碰壁,却终究灰头土脸。先是与鲍小姐,后又回到家中,在父母亲的鼓励下,又相亲的几次,频频不满意。后又想起了在回国途中所遇见的也是留学归来的苏文纨,但却喜欢上了苏文纨美丽纯真的表妹唐晓芙。在俩姐妹当中的恋情失败后,只能夹者尾巴逃避。然后在现在苏文纨的赵辛楣的介绍下,到了三闾大学去教书,在其当中,又和大学中的老师相亲,结果仍一样。但后来又因为谣言,阴差阳错的孙柔嘉结婚。结婚过后又经过男女双方一些亲戚之间的嫉妒或瞧不起等原因,加之些及其无聊而又琐屑的事情弄的双方很不爽。最后,只能做之一无头苍蝇,跌跌撞撞。
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结实“围城”,即“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刻画才女型人物苏文纨的矜持与矫情,小家碧玉式的孙柔嘉柔顺后面深隐的城府,可谓洞幽烛微;而对嘴上机敏而内心怯弱、不无见识而又毫无作为的方鸿渐的复杂性格心态的剖析,则更是极尽曲折而入木三分,表现出了对世态人情的精微观察与高超的心理艺术描写。
《围城》以一步知识青年的彷徨与空虚,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在更深层次上,表现出了一部分知识分子陷入了精神“围城”的境遇。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似乎始终贯穿着《围城》这部小说,也成为这部小说的经典名言。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主人公方鸿渐海外留学回到家乡,受到很多人的恭维,但其在留学期间游手好闲,无心学习,并未学到真本事,只混到一个假的文凭,所以回乡后并未得到高就,只在一个规模较小的银行工作。
在工作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爱情纠葛,无果。后跟着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来到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在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结婚后生活会很幸福美满,但终究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和两人性格的差异太多经常吵架,最后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在睡梦中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方鸿渐的命运是幸运的.,因为他早早的受到外国教育,接受西方教育,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是走在时代前列者之一。方鸿渐的命运是悲哀的,因为虽然他出洋留学但学有学到真本事,只知道狂妄自大,自吹自擂,这是他命运如此令人惋惜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告。
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当方鸿渐回到家中不久,方父母便提出反对结婚自由,要早早的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可见那种包办婚姻的思想依然存在,真是令人恐惧,而且方鸿渐的两兄弟的两个儿子,一个叫阿丑,一个叫阿凶,说是为了避邪而取这种难听的名字,真是笑死人!
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围城》中的爱情。爱情始终是这部小说的主题。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年轻人无论是家处上流社会的,不富裕的,才华横溢的,狂妄自大的不是满腹牢骚、无心劳作的都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且都被爱情缠得死去活来。有的取得了成功,有的屡屡失败。有的结婚了又受不了婚后的无自由的生活,有的没结婚的又想早早进入婚姻生活。很多人都矛盾着、犹豫着、惆怅着。
有人说,要是在大学里有机会谈恋爱,就谈吧,而且要谈得烘烘烈烈!当你毕业后工作时,如果她和你谈了三年而没发现你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就完蛋了;如果你和她谈了三年而没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也完蛋了。所以,大学里的爱情才是最纯真的,最值得去追求的……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被围困的城堡有很多种解释,或许是封建礼教,或许是爱情,那些城里城外的人便是一些热血沸腾,想改变命运,依然寻找成功途径的人。
在读《围城》之前,我以为这是一部讲述婚姻悲剧的小说,旨在告诫人们,婚姻似围城,请绕行。甚至,有读者评论拿此书充当逼婚圣旨的免死金牌。
当我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审视方与孙的各种争吵时。我发现,婚姻就是一碗汤,两个人把握好火候,就可以一起品尝这味道鲜美的汤;反之,只剩下嚼不烂的肉渣滓。
每个人都在心里给自己建造了一座围城,不管你是否结婚。找对了人,那个他/她帮你打开那种城;找错了人,那个他/她替你加固这座城。
所以,我觉得,围城不是婚后建立的,而是每个人在遇到那个人之前就有了一座城,只是总有一个人愿意打开自己的城门,弃城而去你的城。
所以,结婚并没有那么恐怖好吗?!我们因为这部小说,才有机会站在上帝视角,去观察和倾听那对争吵的夫妻。不是让我们去看婚姻的可怕,而是让我替他们反省和思考。其实,彼此多一点包容和理解,我们共筑的爱城里会阳光明媚,繁花似锦。
最后,希望所有已婚朋友能够婚姻美满幸福;那些到了晚婚晚育年龄的朋友们,不要害怕,期待你们最终找到正确的那个人,善待他/她!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但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光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下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取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光,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光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在司汤达写的红与黑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写读后感可以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者精湛的思想。你有没有在收集红与黑读后感范文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红与黑读后感与收获"这样的内容,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我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
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异常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本事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可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
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仅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闲余时间,我会翻看一些外国文学书籍,去感受国外文学的特点,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着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且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主角: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之后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之后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之后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十分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十分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齐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最终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最终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其实读书对于我们来说,那就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当我们因为看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罪与罚,而产生新的启迪时,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感受,怎样抓住文章的重点进而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呢?有请阅读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罪与罚读后感与收获,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对于《罪与罚》,一直想理一理来着,那么恢弘的一个故事,那么酣畅淋漓的阅读感受——在几个星期之后,那感受依然在我脑子里团状团状的涌出,我知道,它传达不了这本巨著冰山一角的精华,我也试图照旧摘出一些妙不可言的句段,但面对我整篇整篇的标记,以及这本书丰富的故事型哲理表达,摘抄根本连它的皮毛都无法再现。且略微整理一番我的感受吧。
一个理想主义者如何面对贫穷呢?一个因付不起学费的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躺在棺材般狭窄的房间里,无止境的幻想,区别人和人价值的等级,粗劣的饮食、寒酸的衣着,丝毫不会让他在意。大家眼中他孤僻、自闭,莫名其妙的自负实则都是他自觉自己与他人不凡的区别,他嘲笑那些只会畅想的凡夫俗子,他相信自己就是拿破仑一类伟大的人,敢于把毫无价值的虱子一般吸血的人,代替审判者判处死刑,他敢于踏过他们的尸首,做“全人类的恩人”!于是,他有预谋的将一个自私邪恶的放高利贷的老太太用斧头劈死,连同突然出现的老太太的妹妹。
他收到了母亲的信顿时怒不可遏,他不能接受妹妹为了自己而嫁给一个从信里就看得出来道貌岸然、内心猥琐的男人,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贫穷,于是杀人计划再也不能拖下去了。他觊觎老太太的钱财,也要证明自己的英雄精神,但他并没有如计划一般那么无所畏惧,他怕了,惊恐的把赃物放在别处,一边坚信自己并无罪过,一边在各类调查中恍惚躲闪,被疑心病折磨的心智混乱。
他的母亲和妹妹来了,他们之间那么浓厚的亲情,为对方考虑、温柔地说话,让人相信,贫穷和高雅并不冲突。拉斯柯尔尼科夫是智慧的,他完全清楚妹妹的未婚夫是什么品格,他就是要利用别人来彰显自己,无论是谈论一件事、还是追求一个未婚妻。他让这桩原本喜闻乐见的婚事泡汤了,他打算再也不给他的母亲和妹妹负担了,他说要和她们断离关系,但他托付他的朋友拉祖米欣照顾她们。
对面越来越多显露的证据,拉斯柯尔尼科夫从不对自己的行为懊悔,虽然他内心忌惮无比,但他和警察玩起了斗智斗勇,甚至认为这样精彩的辩论博弈也在论证自己的不平凡。可是他是痛苦的,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思考的人如何躲得过!而真正的惩罚只有在他清晰的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过,只有从那一刻开始,惩罚才是惩罚,而这份漫长的自省都是因为一个叫索尼娅的妓女。
索尼娅,因为对人生绝望,一味沉溺在痛苦中酗酒的父亲、骄傲落魄的继母、三个无血缘关系的弟弟妹妹窘迫的难以生计,便做了妓女,她无私的爱着她的亲人,向他们奉献自己的全部。苦难和贫穷,还有世人尖锐的讽刺,都不能让她真正坠落,她虔诚的向上帝忏悔自己的不洁,她不仇恨、不反抗、她对更弱小的生命充满怜爱。就是这样一个姑娘,才让拉斯柯尔尼科夫开始了悔恨和救赎之道。
他所幻想的理想人生,为全人类解惑指点的非凡人生终于破灭了。他自首了,被流放西伯利亚。在这8年流放中,索尼娅一直陪着,起初,破灭的理想让他心无所依,他真正感受到了所谓的惩罚,在流放的队伍中,此时的孤僻再也无法自命不凡,他知道那是被人嫌恶和不屑。而当他终于用收获的笑脸拥抱了索菲亚,这漫长的罪与罚便结束了。
拉祖米欣是一个可爱的男人,从他见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的妹妹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她了。他热爱眼前的生活,不论是努力翻译挣钱还是和舅舅一起办聚会,他对杜尼娅的爱热情、谨慎又无微不至。或许可以从男人对女人的态度上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拥有的本性——谁是虚伪自私的利己主义,谁是拥有对人真诚的奉献主义。
书里揭露妹妹未婚夫的篇章,实在过瘾!让一个体面的、代表上流社会的绅士一点点显露自己的粗鄙、恶俗、毫无论点,惊慌的如同泼妇一样撕咬,真是太畅快!所以,要小心生活里这类“救了你”、“会对你好”的人。
还有一个人,思维德里盖洛夫!坦荡荡的小人,一生癫狂张扬,真正无所畏惧,他也爱杜尼娅,和拉祖米欣相比,他的爱禁忌、背德,不顾一切。但传统的杜尼娅决不允许自己爱上这样狂妄的人,若他需要救赎,她倒是能真心的帮他。他自杀了,如他所言,他和拉斯柯尔尼科夫很像。只不过支撑两个人杀人、和对庸俗世界态度的理念不同,本质上嘛,都自诩非凡!
还有索尼娅的继母、思维德里盖洛夫的妻子、斯柯尔尼科夫的母亲、索尼娅一家人办丧事请来的宾客、酒馆里卖唱的女子、聪明的警察、愚蠢得警察局长……就是这些人,就是这个故事。就简单理一理罢。关于平凡和生命、爱情和阴谋、惩罚和救赎,善良和作恶——就是这些人告诉我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拉思科里涅科夫开始似乎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他不佩戴十字架,因此他相信如果自己有了3000卢布的起始资金,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能让自己和母亲以及妹妹生活得更好——这是一个多美美好而幸福的幻想啊,也是一个大学生在正常不过的梦想了。虽然在书中没有赤裸裸地说过“读书改变命运”之类的话,但罗提亚的母亲却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可见他们也对读书有极高的评价;而在文中也可以看出,普通人对于读书人的尊重,可见知识分子已然是正在通向上流社会的路上。因此,他有这样的梦想,有这样的坚持,也是客观条件使然——这正是唯物主义的思路。
可是物质并没有让他得到解脱。在他杀人之后,既没有受到刑讯逼供,也没有遭受人身攻击,相反在得到司维特里喀罗夫的帮助之后,他在物质上虽算不上富足,却足以正常生活;再加上他朋友拉如密亨的友好相助,相信他是可以顺利实现自己的梦想的。但是他却饱受折磨——精神的折磨,一直恍恍惚惚,甚至给人疯癫的感觉。我在读书的时候,一直有一个大胆的猜测,如果他在杀人后并没有什么精神异常,而是被警察刑讯逼供,以他的聪明才智和如簧巧舌,一定可以为自己开脱,甚至逃过法律的制裁,真正变成他所向往的英雄——拿破仑。因为事实上,他已经销毁了所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更何况有人站出来主动为他背黑锅。但是这些都没有影响他最终的自首,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选择了自首呢?
有人认为是索尼亚的感化,是索尼亚让他勇于面对自己的罪行——这个理由,十分有说服力,也比较罗曼蒂克。但就我看来,就算是没有索尼亚,他最终也会自首——从他开始计划“谋财害命”就注定他要自首。看看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呀——他是一个可以把自己最后一分钱都送给好不相关的可怜人的人。他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依靠母亲和妹妹接济,而他的母亲却是依靠抵押自己的抚恤金来资助他,而她的妹妹也在家庭教师的岗位上饱受折磨。然而当他看到素未谋面的无辜少女时,依然会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钱送给警察,让警察送其回家;当他看到玛尔美拉陀夫几个可怜的.还是,和身患肺痨的妻子时,也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最后剩下的钱留给了他们。这种仁慈,从何而来?不是从客观的环境中学来的,要知道他所生活的环境,已经没有那么仁慈——已经有卢辛那样的人在社会上混的风生水起,难道会是一个仁慈高于一切的世界吗?他身处一个物质的世界之中,怎么会对这些现实充耳不闻呢?他是知道的,所以在理智上他是可以说服自己杀人无罪,甚至是有功的。但这并不能真正动摇他的信仰——他本来是有信仰的。
他这种信仰就究竟从何而来?只可能有两种来源——其一,是他所接受的教育,尤其是启蒙教育,我们可以猜测甚至是断定,是他的母亲启蒙了他和他的妹妹,而他的母亲是一个坚定的宗教信仰者,她仁慈、博爱,这些品质都被灌注在他幼小的心灵之中,虽然后来他接受了唯物主义,却不能摆脱这种仁慈博爱的影响,他和他的妹妹都丽亚一样,可以爱别人胜过爱自己,可以为别人放弃生命,所以他不能容忍自己为了自己而剥夺他人的生命。其二,这种仁慈来源于人性本身,如果不是因为教育,那么这种信仰就是人性本身了,用中国古语说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原因,从这个角度看,罗提亚不过是经历了一次“人——非人——人”的蜕变过程,他的自首不过是回归人的本性而已。因此,那个时代虽然很多人很穷,却是仍然是一个有希望的时代。
他自首究竟是害了自己,还是救了自己?有人说,他只不过是在宗教中找到了力量和解脱,这话的意思似乎是说,他仍然应该坚持唯物主义取向——这话说得是多么残忍,难道坚持唯物主义不也意味着他坚持自己“杀人无罪”的理论吗?难道这不是也意味着,人要抛弃仁爱之心吗?那么,如果人抛弃了这一切,人还是人吗?
说到世界文学名著,就不得不提到列夫·托尔斯泰,说到托尔斯泰,就不得不提到与他同一代时同在俄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而说到陀思妥耶夫斯基,就不得不提到同学们开始变得昏昏欲睡的神情……
我想,我们长久以来由于被动读书而造成的对“世界名著”的恐惧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我们。塞万提斯、狄更斯、司汤达、巴尔扎克……这些名字总让我们感到难以仰望。然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却不一样。著名作家格非在提到这部作品时说,即便把《罪与罚》和其它畅销书放到一起,它也可以是一本毫不逊色的悬疑小说。如果我们排除如上所述的感情色彩和对俄国拗口人名的不习惯,重新审视这本小说,就会发现它所具有的独特魅力。
《罪与罚》的情节布置得十分紧凑,而且悬念设置十分到位。就以开头来说,“七月初,天气特别热的时候,傍晚时分,有个年轻人走出他在C胡同向二房东租来的那间斗室,来到街上,然后慢腾腾地,仿佛犹豫不决地往K桥那边走去。时间,人物,然后就是事件,没有大段的风景描述,也没有写这个“年轻人”的衣装身着,只说他“仿佛犹豫不决”,也就是说,他有心事,是什么心事呢?作者并不急于说破,慢慢开始传达关于这个年轻人的各种信息,到了第三段才说,他决定要做一件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让他想到都会感到恐惧的计划,是什么计划呢?作者又打住了,只是说他去抵押东西之事。吊足了我们的胃口之后,作者转向叙述他遇到醉汉和家信,导出另外两条重要的线索。直到我们的耐性消磨待尽,作者终于说,他是要去杀人!于是我们马上打起精神来,想要看看一个品行并不算差的大学生(即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怎么去杀人、能否成功……我们就是这样一步步跟着作者的脚步走进小说里,被情节本身所吸引住,从而读完这样一本“世界名著”。
当然,如果仅只是情节具有吸引力,那么《罪与罚》也算不上伟大。《罪与罚》所表现的对于小说中人物行为的评价是前所未有的,他对人物的评价是:没有评价。对于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作者同时把可怜、正义、凶残、软弱各种性格集中到了他的身上,而且从始至终没有对他是正是邪作出论断。这与我们通常所看充满了正义与邪恶对抗的小说是不一样的,与讽刺小说是不一样的,与颂扬小说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生活稍微思考,就会发现它的真实面目就是如此,我们几乎不可能对身边的任一个人物作出其是正是邪的判断(如果你足够公正的话),也就是说,这样一部小说不再是对我们进行教化,而是反应出我们生活最真实的状态,然后带着我们一起去思考,生活中的某些事情,究竟是对是错,是好是坏。最终我们会发现,生活中的事总是复杂万分,难言是非。意识到了这点,也就意味着我们的成长。
《罪与罚》情节布置的平易近人让我们感切亲切,带给我们思想上的精进又让我们仰首。我们发现这是一部“可以仰望”的世界名著。读完了这本书,你定会大声感叹,原来世界名著也可以这么精彩!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 陀斯妥耶夫斯基用冷峻峭厉的笔锋,在《罪与罚》中无情地展示出人性的虚伪、冷酷、残忍和狡诈。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个因穷困而辍学的法律系大学生,他租住在一家公寓的五层楼斗室内,靠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省下来的钱维持生活。 拉斯科尔尼科夫已经很久没交房租,房东太太也停止了伙食供应。在这样一种窘迫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对生活的一切厌倦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放高利贷的老寡妇阿廖娜,老寡妇的刻薄和富有深深刺伤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自尊心。他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在他眼中,老寡妇无情,冷酷,对社会毫无用处,是吸人血的虱子。杀机,在他第一次见到老寡妇时就有了。
陀斯妥耶夫斯基用大量篇幅描写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的动机和准备。其实一开始拉斯科尔尼科夫就在挣扎。他并不是一个习惯性的罪犯,甚至一想起这个犯罪的念头,他都觉得肮脏,卑劣,可恶。可是社会处处可见的不公平又不断推动着他的犯罪动机。最终,他向老寡妇举起了斧头,顺便也杀掉了老寡妇的妹妹丽莎维塔。这个妹妹的出现是个意外,他并没有想过要杀她,只是她出现在了一个不恰当的时间。 丽莎维塔是个善良的人,她热爱上帝,与人为善,她的死不断拷问着拉斯科尔尼科夫的良心。杀死老寡妇是为民除害,仿佛有一个正义的目的,而杀死丽莎维塔却仅仅是因为害怕罪行暴露。 拉斯科尔尼科夫不管为自己找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他的内心始终都无法回避善良的丽莎维塔。尽管他很聪明,狡猾诡诈的与波尔费利斗智斗勇。但对罪行败露的恐惧,对人生的绝望,时而亢奋,时而颓废的复杂心里却让他几乎精神崩溃。杀人,并没有改变他糟糕的现状,并没有实现人生理想,反而更糟糕,更绝望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风格非常锐利,特别对人物复杂的心里从来不吝笔墨,对人性赤裸裸的揭露是入骨三分。拉斯柯尼科夫的内心如同一个不可揣测的深渊,包含着人类所有的善良与残忍、诚实与虚伪,痛苦与微笑、平静与疯狂、忠诚与背叛、聪明与诡诈。这其实就是我们的内心,只是很多时候,生活的美好粉饰了我们的灵魂,让我们看自己过于美好了。
整本《罪与罚》,充满了绝望和挣扎,但如果只是这样,这部作品就算不得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伟大的作家。除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罪与罚,还有索尼娅的爱和接纳,除了罪与罚,还有十字架的救赎。当拉斯科尔尼科夫不顾一切的向索尼娅吐露了实情后,他问索尼娅:“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索尼娅说:“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当他问索尼娅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索尼娅给他念完了书中拉撒路死而复活的故事。当他问:“你觉得我卑贱吗?”索尼娅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内心因爱,在不自觉中走向了救赎之路。他自首了,并向社会承认了他的罪行。索尼娅是这部作品中最美好的人物,而这种美好的背后,是她的十字架。十字架是陀斯妥耶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起受苦”的象征,是救赎人类的象征。拉斯科尔尼科夫自首前,他问索尼娅:“你会离我而去吗?”索尼娅说:“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跟着你。”当拉斯科尔尼科夫向索尼亚要十字架,索尼亚给了他自己带的十字架,而她带上了丽莎维塔的十字架。他说:“这是一个象征,意味着我将要背十字架了。”这个一直不相信上帝的人终于愿意背自己的十字架。他说:“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人的苦难究其原因是因为人的罪。解决苦难和罪的问题最终都会回到十字架。托尔斯泰的《复活》,雨果的《悲惨世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无一不是表达了这个主题。
若有人在,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拉斯科尔尼科夫从心里忏悔他的罪行,从愿意背十字架那刻起,他已经脱胎换骨,象拉撒路一样复活了。
当看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后,心中不时感到震撼与感动。在《罪与罚》中,男主角拉斯科纳夫以其聪明绝顶、却与世隔绝的头脑,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不仅建构这个学说,并且身体力行。他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拿破仑,但是他跟当年的拿破仑一样,因身世贫困没有机会,拿破仑努力争取机会,甚至因此流人血;而他,也需要机会。因此他杀了早让人议论纷纷的刻薄老妇,抢其钱财。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被迫还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的理想抱负绝非自私自利,反倒是博爱的。但是,为达到理想而有的手段,却导致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所有的检调人员,全从牟利角度解释这谋杀案,直到一个也酷爱研究思想的检察官出现,他立即将调查方向转向,透过拉斯科纳夫的论文,找到行凶的动机。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日记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在邪恶世代中辨识良善!
有关“人鸦读后感与收获”的内容是编辑为您带来的,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时间的长河里面,总有让你既有深刻的优秀作品,作品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东西。那么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会想要写一篇读后感。
人鸦,大家可能对这个名词很陌生。它讲述了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和小男孩瑞思德互换角色,因此人变鸦,鸦变人的事。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很短,只有94页,但我还是深深地为瑞夏德的改过自新所感动。他从讨厌上学,要和乌鸦换角色,到想方设法找白乌鸦解开难题,想和乌鸦换回角色。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难,明白了动物眼中的人类。他被宠物店诊所的女医生认为是一只被施了魔法的乌鸦;他被小矮人认为是救命恩人;他被好朋友洛阿看来是讲故事大王……
读了这本书,我常常想,假如自己就是瑞夏德,也许,我也会渴望蓝天,想像鸟儿那样在蓝天飞翔,可是,我会想到回家吗?我会想重回人类吗?我会想方设法和别的鸟儿沟通吗?我常常问自己。
我想,《人鸦》一定会一直呆在我的脑海里,因为我需要它。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这本《人鸦》是埃迪特·施莱伯尔是奥地利著名儿童文学女作家编写,她的《彩乌鸦》系列有很多,《人鸦》也是《彩乌鸦》系列的代表作。
这本书的内容是:硕大的乌鸦念着咒语,满头金发,鼻头都是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一抖竟然变成一只乌鸦,那只乌鸦变成了瑞夏德。
瑞夏德成为了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他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经历无数的冒险,他又开始走向了一条自我回归的道路……
这本书的内容不长,但是,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瑞夏德改过自信的本领。以前他不喜欢上学,挑食,有没有责任感的一个小男孩。瑞夏德不是没有优点的,他爱幻想,爱讲一些小故事。他认为变成了鸟类就自由了,不用在上学,不用再吃那些恶心的食物,还没有了上学的“叮铃铃”闹钟声。为了能实现这些梦想,就很爽快的答应了。变成乌鸦后,他没有感到开心、自由,而是更觉得无聊了,虽然没有那些几乘几的算术题,也要做一些寻找食物,寻找刚撒完种子的的田地……他还把自己的本领:讲故事给“搬”了出来。但是,那些乌鸦根本听不懂。经过他的努力,他明白了动物眼中的人类,明白了乌鸦和人和任何动物都有一技之长,如果没有就不能再生存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感受到了动物眼中的人类是什么样子的,感受到了无论动物,还是人类,都要有一些本领。我们要改变一下自己,做一个完整,干净的人。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人鸦》。
《人鸦》讲了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经过冒险之后,又变回了小男孩的故事。故事首先讲了老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刚到鸦群,由于鸦群不相信他,派两只保安乌鸦一直看管瑞夏德。瑞夏德给乌鸦们讲故事,给大家带来了欢乐,使大家相信了他。
有一次,大头领罗高受伤了,瑞夏德勇敢的飞了过去。罗高让瑞夏德把年长的乌鸦请来,年长的乌鸦过去后,瑞夏德就去找宠物医生救罗高。宠物医生到罗高受伤的地方后,检查了罗高的病情后说:“让罗高恢复健康要7天”。7天后罗高真的恢复了健康,鸦群完全接受了瑞夏德。然后,瑞夏德又变回了小男孩。
《人鸦》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有时哈哈大笑,有时悲伤不已,还有时提心吊胆。读了《人鸦》这本书:
第一使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在写日记和作文时可以使用。
第二要向瑞夏德学习勇敢的精神,有困难时要勇敢面对,解决困难。
第三学习瑞夏德勤于思考的做法,有问题时想办法处理,还要学习瑞夏德团结伙伴,多交朋友的优秀性格。
《人鸦》这本书使我收获了很多。
书籍可以让我们静心,让我们平静的看待各种事物,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中的情节让我有很深的感触。读后感通过分析文章的内容让人感觉内心的感受是有依据的。你知道如何写一份《百万英镑》读后感吗?读后感大全编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百万英镑读后感与收获,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很久之前就听说过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这一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但一向没有时间阅读它,今日有幸在课堂上观看了这部电影,感慨良多。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美国人亨利亚当斯因为一次意外变得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但却因为偶然的机遇,从一对富翁兄弟那里得到了一张价值百万英镑的支票,当“拥有”一张百万支票后,人们的态度和他的生活也所以发生了改变:不花一分钱白吃白喝,还有无数人百般讨好他,但当之后人们开始怀疑这张支票的真实存在时,以往的绅士淑女们便纷纷要与他划清界限,直到最终,一个月的期限到了,虚荣与光环褪去之后,亚当斯并非一无所有,反而得到了一份真挚的感情,这份感情,比任何支票的分量都重。
看完这部电影后,人们对金钱的狂热和崇拜使我震惊。电影中的人物不管是员工老板还是贵族富翁,他们的夸张表现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思想泛滥的典型行为。这张百万支票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了一种支配其命运的神秘属性,在这种商品经济关系下,经济过程不是人支配物,而是恰恰相反,成了物支配人,多么讽刺与可笑!
在影片中那样的资本主义世界里,金钱至上的观念表现得十分淋漓尽致,人们不会问亚当斯那巨额财产从哪里来,更不会怀疑他的财产是否是经过正当途径得来,有的只是赞美和结巴,在货币拜物教的充斥下,人们都显得麻木不仁,他们太过强调金钱的重要性,以至于变得唯利是图,人情冷漠,尔虞我诈,物欲横流。
一个身无分文,受人歧视的穷光蛋因为有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被当做了百万富翁,于是身价倍增,大受欢迎,这看似简单的故事其实蕴含着大道理,也在不断拷问着我们:金钱是万能的吗?在我看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金钱万能论是人们对金钱极度崇拜的一种变态心理,这种心理使得人们丧失了自由,成为了金钱的仆从和奴隶,能够说金钱支配着人们的生活和命运。
金钱对于我们来说当然需要,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我们能够喜爱它,但却不能崇拜它,因为对它的崇拜会将许多完美和真实无情忽略甚至抹杀,要明白这个世界上除了金钱,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感情,诚恳,正直等等。影片在揭穿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和黑暗统治的同时,也为我们保留了一点完美:亚当斯与贝西亚的完美感情。在亚当斯最困难的时候,贝西亚没有抛弃他,一个月如期而至,亚当斯把支票交给最初打赌的两兄弟,在那两人感慨金钱万能时,贝西亚反驳说她是因为爱亚当斯这个人,即使他没钱也愿意和他在一齐,这些真挚的感情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事物,也是马克吐温的这部小说在幽默的背后想要告诉我们的人生真谛。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讽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认为金钱是万能的,现实中我认为金钱绝对不是万能的,金钱万能论是非常错误的。金钱能买到床铺,却买不到睡眠;金钱能买到食物,却买不到口味;金钱可以买到书本,却买不到知识……金钱的确可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但是这些都是虚假的,最真实的还是人坦荡的生活。就像亚当斯一样,他失去了金钱,但是他依然乐观的生活着。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即使你很有钱,也不见得你肯定得到你所想要的一切。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
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
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在这部电影里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
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
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
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百万英镑》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原名塞姆·朗赫恩·克列门斯,是美国密苏里州人。马克·吐温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幽默和讽刺。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在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的笔下,用夸张的艺术手法讽刺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的贪婪面目。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寒假期间,我看了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十分风趣。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离奇的故事:
穷小子亨利·亚斯当意外获得了一张百万英镑支票。由于这张支票数额巨大,无法兑换,也就是说,并无实际用途。但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这张百万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又引人捧腹大笑的事。亨利因为这张支票,获得了一个好职位,也获得了一笔不菲的钱财,还获得了美人芳心。最后故事以喜剧收场,但却令人感慨万分。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20世纪的英国,和当时英国人对金钱的崇拜,对地位的崇拜。有的英国人为了巴结有钱人,竟让有钱人在他们开的小店里随便吃。然而那时候的英国人却看不起穷人。当亨利是穷人时,别人都很歧视他,当亨利有了那张百万英镑时,他们又开始向亨利献媚。这完全是两幅不同的脸面。可见当时的英国人对金钱的看重。我很喜欢看这本书,这本书很有意义。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百万英镑》的小说。上课时老师就对我们讲,马克吐温是一个幽默的作家,很会讽刺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亨利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有两个很富有的兄弟,因为一个约定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钱。亨利最后用这钱在一个月内成了百万富翁,并且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问当时社会上的人,钱真的就那么重要吗?有钱真的可以得到一切吗?
我认为不一定!
有钱买不到友情,还有可能失去友情;有钱买不到快乐,还有可能失去快乐。
为什么有的人为了钱,或背叛自己的家人?或不惜生命的代价?那时的人对待金钱的态度跟现在的人是无差别的。
现在有些少年沉迷电子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向父母要钱,一次,两次,三次,最后成了迷途少年。
这本书指出了当时社会的丑态,人们要通过金钱比地位的高低,比身份的上和下……
我们不能像文中的人物一样,被金钱迷惑,更不能做金钱的奴隶,我们要让金钱做我们的工具,真正为我们服务!
《百万英镑》主要讲了一对打赌的兄弟俩,借给诚实可信的“我”一张百万英镑,使“我”成了知名人物,还让“我”有了一个家。
当“我”衣衫褴褛,拿着这张百万英镑去买衣服时,店员从“一堆人家不要的衣服里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但当店员看到“我”的百万英镑时,他的“笑容陷入这样的窘况,而且保持不变。……”老板亲自为“我”量尺寸定指衣服,并愿意“无限期”等待付款。不管“我”去哪里买东西,大家都愿意赊欠。从这里我看出了当时西方国家的拜金主义,他们尊重有钱的人,藐视穷人。
马克·吐温以幽默、讽刺的手法展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今天,我读了《百万英磅》。它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他先去饭店吃饭,老板开始对他很刻薄,而当他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时,老板的态度一下子180度的转弯。为什么当你变得有钱了,别人对你的态度就不一样了?然后,他又去了服装店买衣服,没人理睬他,当他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时,店员就马上是另外一副态度了。为什么有钱人就有人巴结,没有钱了就会遭人冷落呢?当他有一张百万英镑的钞票时,一个个陌生人却会像哈巴狗一样围着你转,讨好你。
有时候,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是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团团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就出门,服务员就会爱理不理,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得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买彩票?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得事,比如:帮助许多需要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大房子住;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着。
爸爸曾经跟我说:做一个内心真正快乐的人比做一个有钱人强得多。因为你没钱也很快乐呀。内心的快乐比物质上的快乐更加的珍贵!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有钱人,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是快乐的。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那么,没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照样能快快乐乐的活着。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1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2
百万英镑作者将那些见钱眼开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当饭店小老板瞟到那一张钞票时,给吓傻了,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它,以全副身心贯注着,羡慕不已;衣衫褴褛的亨利跨入服装店时伙计见亨利如此落魄,推三阻四的,不肯接待亨利,等亨利将那张钞票拿出来时,伙计脸上霎时变成了满是蛆虫似的笑容,看了直让人恶心;而服装店的老板为了巴结亨利说了一大堆让人恶心的话。在亨利说你得无限期等我付钱时,老板竟然说:“无限期这几个字还不够劲,您得说永远永远——那才对哩!”老板的奴性在金钱的面前的面前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对有钱人的惧怕和卑躬屈膝比比皆是。前不久,一辆宝马车风驰电制般在解放路飞奔,一不小心撞倒了路边的小摊,小摊的主人向车主索要赔偿,车主不肯,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突然,一位天真无邪的小男孩跑了过来,大声叫道:“我看见了,是你撞到了人家的摊子,你因该赔偿。”小男孩的母亲慌慌张张地冲过来连忙向车主赔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孩子不懂事,您被放在心上。”说罢,不由分说的扯起孩子的手,急冲冲地走出人群。真不知道小男孩会不会对母亲的行为感到失望。
金钱不是万能的,人的正义和尊严不是钱所能买来的。我希望人们能在金钱和权力的面前收起虚伪的笑容,挺直脊梁,堂堂正正的做人。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3
《百万英镑》主要讲诉一个美国的年轻人在一次出海航行遇到风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面打义工支付自己的船费来到了伦敦。他当时一贫如洗。而两个有钱的兄弟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并把那一百万英镑借给了那个年轻人,看那个年轻人能不能用那一百万英镑在伦敦生活一个月但不能把那一百万英镑打开。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最后他把钱还给了那对兄弟。他还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有三万元利息。真是一举两得呀!
当我看到陌生人讲的故事这一章节时,我真的相信了哈里斯所讲的故事,我真的以为他们在车上吃了人肉。当我看到他们吃人肉时,我背后直冒冷汗,因为真的很吓人到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故事不是真的,而是他编的。因为他曾是一名国会议员。可是有一次他被风雪困在了火车里,差点儿冻死。,最后成了偏执狂,每次提到那些老话,他就说个没完没了。当我看到他把它倒翻了个。,于是他喷出两捧铁砂时我觉得那个人太卑鄙了,为了赢不择手段,不公平比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这本《百万英镑》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的阴暗。这本书反映了社会的阴暗,不择手段的人。这本书让我明白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4
这个寒假,我读了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
让我印象最深的部分是:亨利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5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整本《百万英镑》。我深深地震惊于这份智慧的力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创造出了一笔财富。
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主人公原本是一个一贫如洗,但又富有智慧的青年。机缘巧合,正好有两个富豪打赌——一个赤贫却富有智慧的青年能否用一张兑不开的百万英镑生存三十天?并偏偏选中了他。而他则不但非常快乐地生活了三十天,还为自己获得了一笔财富。
的确,在我们生活当中,有许多靠智慧而发家致富的例子。比如我们熟悉的互联网之父马云,他提倡的网上购物,让大家感到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因此成为了中国首富。我们中国有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名字叫华西村。为了改变村中的生活环境,一位干部提出工业化生产,不能只靠农业生产的意见。再结合众人的智慧和努力,终于把原本的贫穷,变成如今的富裕。这难道不是靠智慧改变的吗?所以智慧是财富的源泉,智慧可以铸就财富。如果你只有财富而没有智慧,那么你最终还是会变得一贫如洗。所以好好学习吧!获得更多的智慧为了自己的进步,为了自己能创造出财富,更是为了社会的进步,让祖国更加富饶。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6
《百万英镑》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全文短小精悍,语言简洁、幽默、犀利。作者对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
主义观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与批判。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感叹这位主人公的“幸福”遭遇,其实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美事?”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那些老板、伙计先前是都不用正眼看亨利,给他提供的更是一些残羹剩菜、别人不要的礼服,后来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表情夸张到无法想象,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就对亨利发生了改变,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词。作者想要讽刺的其实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7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的《百万英镑》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哈哈大笑。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其实生活中这种事也有发生,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总有一些征兆。例如对大老板的前呼后拥、巴结奉承;对一些乞丐、衣着不太亮丽的人的看不起,在我们身边的社会中也有发生。这是《百万英镑》这篇文章的另一种折射,也许有一些夸大,但足够证实其内涵。
《百万英镑》只是一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在与其同名的书中,也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小说,让人赞叹。
有时候, 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会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地出门,服务员就会不理不睬,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 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刮刮乐?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的事,比如:帮助许多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房子住 ;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金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的温暖;钱能满足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却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钱的确可以满足我们的很多需要。但都不是最重要的 。现在,我和爸爸妈妈住在奶奶家,那里的房子很小,却是我感觉最幸福的地方。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这些是金钱买不到的。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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