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书心得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精心整理的《「必备」《青鸟》读后感简单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阅读。
自读书节开幕以来,我读了许多书,《青鸟》这本书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迪迪的男孩儿和他的妹妹——米迪,寻找青鸟的故事。平安夜,哥哥迪迪和妹妹米迪见到了一位仙女。仙女委托兄妹俩去寻找一只叫青鸟的神鸟,让青鸟给他的女儿治病。
两个小孩子在光神的指引下,和狗先生、面包先生、糖果先生、火先生、水姑娘、猫女士等精灵一起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他们在充满思念的怀念国、恐怖的夜宫、神奇的未来王国、荒凉的午夜墓地、丑陋的幸福乐园等各种光怪陆离、神秘难测的地方,历经了各种艰险,但最后却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谁知当兄妹俩返回家里时,一觉醒来,却发现青鸟原来就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说实话,我特别敬佩这对小兄妹,他们还那么小,就明白了许多一些人一辈子也搞不懂的问题。他们也让我懂得了许多。是他们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幸福,怎样寻找幸福。故事的结局让我明白:其实幸福并不是那么难以得到,只要每个人都无私和善良,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大家看了这一个题目后是不是很吃惊啊?的确,写鸟就写鸟呗,还是一只浑身都是绿色的“青鸟”。这种鸟我连见都没见过。但里面的内容,却又是一番新景象。
其实,青鸟代表的就是幸福,主讲两个贫困家庭的、幸福的孩子——美狄、狄狄不经意间认识了仙女,于是,寻找青鸟的旅途开始了。狄狄运用魔法将各种物品变成了人类,但由于操作失误,这些物品的身体停留在了人身上。后来,狄狄分别去了“思念之乡”、“夜宫”、“光的宫殿”、“光的庙宇”但都没有将青鸟带回。最后,这两个孩子领悟到了幸福的.真谛,变得更加幸福。
其实,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但我们对他们置之不顾,只是盲目的追求幸福。
今年寒假里我们班的刘老师让我们读《青鸟》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蒂蒂尔和米蒂尔,蒂蒂尔是一个坚强。勇敢的男孩,米蒂尔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姑娘。
在一个圣诞节的那一天蒂蒂尔和米蒂尔还不知道今天是圣诞节,后来他们的妈妈把他们哄着睡着了。慢慢的他们俩进入了梦乡。后来他们就在梦里看见外面的灯慢慢的亮了,外面有的人家跳起舞来,吃起蛋糕来,他们俩就在窗户看着他们跳舞吃蛋糕,来了一个巫婆,长得很奇怪,她的女儿有病了,必须找到青鸟才能治好,后来她们俩就寻找青鸟 ,最终也没有找到,有希望,勇敢,善良,坚强就是青鸟。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蒂蒂尔和米蒂尔都很勇敢,善良,坚强,聪明我也希望能成为像她们这样的人。
今天我开始看《青鸟》这本书,这是一个比利时作家写的童话,故事的主人公是2个小朋友,他们去寻找青鸟,青鸟代表着幸福。原因是一位仙女的女儿生病了,如果没有青鸟就治不好。
故事内容很有趣,还有很多彩色插图。虽然没有拼音,可是我能看懂大部分内容,我真希望能快点把书看完,这样就能知道故事的结局啦。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青鸟》。这本书真的就像一扇窗户。当这本书被我翻开的时候,就会有一道风景。当我们发现不同的美景,我们会急切地要跟朋友分享。今天我就很想跟你分享《青鸟》。
《青鸟》这本书就是一扇美丽的窗户,窗户后面是一个梦幻般美丽的花园,迪迪和美迪兄妹在那里历尽艰险寻找青鸟。它是一部梦幻剧,是一部融神奇、梦幻、象征于一炉的杰作,它具有童话剧的优美诗意,还有一般童话剧所没有的深邃哲理。故事配上了精美的插图,让你在推开这扇窗户的时候,充满惊喜。
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即使我们难以发现,即使会得而复失,只要我们愿意去寻找,一定能够最终找到的。
我用了三天时间,读了一本叫《青鸟》的故事书。书里讲了一段寻找青鸟的旅程,那一旅程非常惊险,又非常恐怖,太吸引我了。
棣棣和咪棣和他们的爸爸妈妈住在森林边的一个村庄里。他们家境一般,靠伐木为生。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仙女求着他们俩去寻找青鸟。他们俩答应了。仙女送给了棣棣一顶帽子,大家可千万不要小看这顶帽子,因为它可以穿越时空。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回忆国》这个故事,他在我脑海里久久不能忘记。
《回忆国》讲了:棣棣和咪棣从早上一直走到现在,已经走了走了很久很久了,他们早已精疲累尽,但他们还是坚持,因为在回忆国可以看见他们死去的爷爷奶奶,棣棣和咪棣最喜欢爷爷奶奶了。就在他们将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他们终于来到“回忆国”。然后,他们急切地寻找爷爷奶奶的家。不一会儿,他们就找找到了“爷爷奶奶”的家了。棣棣和咪棣把正在打盹的爷爷奶奶们叫醒。孩子们高兴极了。和爷爷奶奶开心地聊着聊着,他们就聊起了青鸟。爷爷就把自己的那只鸟送给了棣棣和咪棣。晚上吃过晚餐后,棣棣和咪棣就和爷爷奶奶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回到了光神的宫殿里。他们既见到了亲爱的爷爷奶奶,也帮助仙女找到了青鸟,他们非常高兴。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要你有一个正确的目标,向着这个目标不断前进,努力,不放弃。总会实现自己的愿望。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青鸟》这本书,读完后我的感受非常深刻。
要说这本书的读后感,我必须说说这本书的作者,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梅特林克,是当时的剧作家、诗人、散文家。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就是狄狄和美狄,主要讲了仙女贝丽吕娜让狄狄的和美狄去寻找青鸟,结果最后狄狄和美狄梦醒之后发现自己养的斑鸠就是他们两找了很久的青鸟。然后就送给了贝兰格老太太。
在这本书中,青鸟代表的就是幸福。只有当狄狄无私的爱心萌动,要把他送给邻居生病的小女孩儿时,他才变成了青鸟。梅特林克通过这一点告诉我们:其实幸福并不那么难找,幸福无所不在,虽然我们总是难以发现他的踪迹,总以为幸福离我们很远但是经过千难万险就会发现,只要我们努力去寻找,总能找到属于我们的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这就是我写下的读后感。我喜欢这本书。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对于读书心得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最新动物农场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假期我读了一本英国的乔治奥威尔写的《动物农庄》,这本书看似非常简单,是写关于动物的,但其实却有非常深奥的道理。
首先,这本书主要讲的是 :有一个农场,里面的动物每天都非常卖力的给农场主人干活,但他们得到的报酬却非常少,可以说是仅仅能把肚子填个半饱。有一天,一头老猪把动物们召集起来,告诉他们应该联合起来抵抗农场主人,获取自由。
人类与动物的革命很快就成功了,动物农场建立了 。庄园里有两只猪:雪球和拿破仑作为领导者。但不久之后拿破仑赶走了雪球,并把错都推在雪球身上。 接着,农场里搞了一场血腥的大清洗运动,有谁稍微发出不同声音,就会被干掉。与此同时,拿破仑的御用宣传部长尖嗓,悄悄地将七条戒律改动,而无知的动物们越来越麻木,他们的工作越来越辛苦,生活条件越来越差,却忘记了革命的初衷,对领袖拿破仑盲目崇拜。
最初的那些革命者,有的早已被屠杀,有的越来越昏庸,而年轻的动物们,傻乎乎地只会为这样一个国度激情澎湃。只有老驴子本杰明看在眼里,却从来也不说。他注意到,戒律墙上只剩下一句话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然而动物农庄发生的一切,不是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中发生过,也还在现实中发生着吗 ?
这本书的故事背景其实是关于斯大林的,里面的动物就是指盲从的平民老百姓。奥威尔写的这本书是带有讽刺的口气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黑暗。
我们应该相信那种和谐,平等、富裕的局面会越来越好。
动物农场,顾名思义,一个农场里圈养了一群动物。小时候我们看过很多动画,农场里的动物有自己的思想,每天想方设法的摆脱农场主人获得自由。
没错,这本书是一本乌托邦小说,农场主人琼斯拥有自己的农场,农场里有很多动物,猪啊、羊啊、牛啊、马啊、鸡啊、狗啊、驴啊,他们都有自己的名字。一反常态的是,猪是这本书的智慧担当。
故事开始于一个年迈且德高望重的老猪,他们称他老上校,他像一个思想启蒙者,去世前给农场动物们造反的思想启蒙,他开会告诉庄园里的动物们,他们不应该继续被人类劳逸还冒着随时被宰杀的风险,他们应该要反抗,即便不成功,也要告诉后代不断地为此而努力。
从此动物们的思想被打开,有了这个思想的前提,动物们越发觉得琼斯的行为是多么的恶劣,他们反抗的情绪日益高涨。
故事第二章农场因琼斯管理不善日渐萧条,两只智慧担当的猪斯诺鲍尔和拿破仑,带领动物们完成造反,把琼斯赶出庄园,占领庄园。
第三章开始都是讲的动物们在农场的变化,由两个管理者变成一个管理者,由遵守规则到无规则可言,由自由渐渐转变成被压迫。
这本书我看到两个点
第一点,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个性。
马博塞克
拥有健壮的体魄,一生都在兢兢业业的工作,梦想是在有生之年把农场的风车建好,在退休年龄在那个马厩里颐养天年。结果他没能在退休年龄得到退休,因为农场统治者猪的自私,在他因一次工作意外事故受伤后,被拿破仑设计宰杀。
马克洛弗
这一生都陪伴在博塞克身边,由于博塞克过于拼命工作,她也努力工作,想要帮博塞克分担些工作量,让博塞克轻松一些,然而她是不幸的,她眼看着博塞克被送上屠宰厂的车,发动其它动物拯救博塞克无果。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别的身份,在农场七大戒律被打破时,她会到戒律牌前提醒其它动物,虽然她的提醒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马莫丽
傻傻的,很标致的白色牝马,喜欢红彩带,喜欢吃糖。在动物们占领农场后她不再有糖吃,也规定不能戴彩带。看清农场一将无能累死千军的情势后,她偷偷跑去别的农场,在别的农场她又拥有了她喜欢的红彩带和爱吃的糖。
猪斯奎勒
拿破仑手下,主要职责,负责洗脑,颠倒是非,不知道他是个成功的洗脑员,还是农场其它动物过于容易被洗脑,在其它动物看到事实的真相后,斯奎勒稍微劝说,其它动物就对他深信不疑。
猪拿破仑
拿破仑是只出类拔萃的猪,善于谋划,最后把一起统治的斯诺鲍尔赶出农场,达到专政。拿破仑是自私的典范,他让我想到商汤王,把自己的挥霍建立在其它动物的辛苦劳作之上,竭尽所能的压榨无产者。
还有一个角色忘记是谁,拥有一定的智慧,却甘愿平庸 。
其他动物,哎,不说了,说起就气。
值得让人深思的是,你在生活中扮演着哪个角色呢?
第二点
动物们费尽心思推翻琼斯的管理,拿破仑何尝不是第二个琼斯。其它动物们不曾走出农场,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他们听到斯奎勒撒谎说琼斯要回来便闻风丧胆,拿破仑的九只猎狗凶猛的狂吠,在你坦白莫须有的罪名之后把你撕成碎片,拿破仑难道不比琼斯更可怕,然而其它动物们自处却不自知。
这本小说比较短,昨天利用上班空余时间一天看完,小说虽短,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却很多。
书和电影有些相似之处,一部作品,你未曾知道其中分毫,认真看完一遍,不晦涩,能读懂,还有恍然大悟的感觉,这作品就是好的,但还是第一重境界。我眼里的最高的境界大约是,你已经知道这个故事是什么,但每个画面每段文字真正映入眼帘时还是能带给你惊喜,看完之后还是能有一种崭新的快感。《动物庄园》就是这样一本书。
你能用一分钟把故事讲的挺明白,但依然有一万个理由去再去阅读。拿破仑的残暴,拳击手的死,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但真的到来时还是打心眼里的产生悲鸣。猪变成人的描述也依然能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我们都知道作者写的是什么,但真的读完才能体会到一点奥威尔对于那种虚伪不切实际,注定无法长久的乌托邦的批判和嘲笑。权利太能够改变一切理想,而迂腐的群众早已习惯了被奴役,即便活得长久看透一切也只能默不作声。
看过许多作品里都提到过,总有一类拥有天赋的人群,他们极端又叛逆,坚信自己是优秀的物种,理应领导愚蠢的大众,理应担负历史的责任,无论使用何种残暴的手段。智慧与知识为人群划分的界限,可能真的比我们想象的更宽,更深。动物庄园所有的起义繁荣萧条与颠覆,确实依托在猪们是智慧种群这一基础上。可以想象,如果让马,让家禽来领导,庄园半年就破产,也会很快被人类重新占领。拥有智慧的人拥有更多的权利和话语权,这是无可避免的,但这也终将导致权利的过度集中,紧接着便很可能是理想的叛变。我并不相信,如果被赶走的是拿破仑,留下的雪球,结局就有什么不同,无非是时间问题吧。没有反抗权也几乎没有胆量反抗的群众,将被迫成为独裁的摇篮。
尽管奥威尔是在讽刺苏联,但这一故事稍加修改便可在当今世界的众多国家找到缩影。纵使关于国家政权方式的论述众多,争论不断,改革也在不停的进行,但谁都无法给出一个最优方案。在我看来,集权没有错,少数精英作为领导也没有错,这些都是一个庞大集团所必须具备的特征。但为了避免动物庄园变成曼纳庄园,广大群众能做的大概是尽可能的学习,思考,和有底线有血性地守住自己的权益吧。
可能永远都不会有一个让所有人满意的理想社会,但这依然是我们每个人最大理想吧。很矛盾,有又些美好。
感谢乔治•奥威尔
第一次接触《动物农场》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时的自己还是一个不谐世事的小丫头,对里面的深意并不理解,却读得津津有味。xx年的寒假,又一次拜读此书,感慨良多。
我依稀记的小学时,挂在班级墙面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大大的画像。我很早就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是对他们的事迹并不甚清楚,只知道他们是伟人。
小时候,我从来不问为什么。
陈丹青说我们的政治考试是反政治的,没有人尊敬这个学科"
60年前,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出版了《动物农场》,讽刺苏联的社会主义。如今,苏联已经解体近xx,然而《动物农场》讽刺的对象却悄悄地转移了。
人们津津乐道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遗憾于苏联社会主义的失败。然而我在阅读《动物农场》的时候,几次竟不得不合上书本不忍再看下去。因为我不仅看到了苏联也看到了我们自己。
新闻里每天都有gdp增长,粮食增产,物价稳定的新闻。然而没有人询问为什么中国仍然有许多人吃不饱饭,无法接受教育,看不起病,住不起房。
我们感动于善良的山村教师勤勉的奉献却从不去质问政府为何不增加教育的投资;我们感动于无私的农家妇女无偿赡养邻居的父母,却从不关注我们的养老保障;我们感动于勇敢的汶川教师,却很少问津教学楼的质量hellip;hellip;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学生和她的法国邻居争论今日的中国。那个法国人说,我可以站在路上大骂萨科奇,你能吗?她竟一时语塞只好开玩笑似的说,我也可以站在路上大骂萨科奇。
当我们不仅仅旁观历史,而是把自己当做历史的一部分,就会发现我们和书中的人物同样卑微。
少年的君特。格拉斯为了--和帝国的荣耀加入了少年禁卫军和成千上万的人高喊领袖万岁,甚至二战结束后,当他被告知纳粹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的时候还固执的说那是反纳粹的恶毒宣传。他在《剥洋葱》中回忆道自己从来不曾怀疑过领袖,因为广播报纸以及身边所有的人从来没有怀疑过。
今天的小孩子仍然在重复我们曾经重复的道路。他们也许不知道马恩列斯毛,但是胸前的红领巾依旧鲜艳,依旧高声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依旧循规蹈矩的背诵历史政治而从不去质疑hellip;hellip;
学问,学问。就是要学要问,要问就要有怀疑的精神,要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否则不仅我们的生活可以被控制,我们的思想同样也会被控制。
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以视角敏锐文笔犀利著称,被誉为“一代人的冷峻良知”。国庆黄金周我阅读了他的代表作被誉为“西方世界的伟大读物”的《动物农场》,仔细体会评论大师的语言魅力和独特风采。
本书主要讲述了农场里的一群动物经过静心策划和严密分工,成功地进行了一场革命,将一直压迫“他们”的人类农场主琼斯赶出农场并建立了没有剥削和压迫的平等动物社会。不过,“他们”新的动物领袖猪们,最终穿上了衣服,并篡取了革命果实成为了人类农场主更糟糕的统治者。于是动物们又回到了以前悲催的生活中。
狂妄独裁的猪,暴戾的狗,顺从的马,愚蠢的绵羊……这些鲜明立体的形象,拼凑出故事中那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
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杰弗里·迈耶斯评价奥威尔和他的《动物农场》道:“奥威尔在一个人心浮动,信仰不在的时代写作,他为社会主义斗争过,并且相信最根本的是要有个人及政治上的正直品质。”自由、平等、博爱是动物们的理想,也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想。
在我们中国,这个理想更加确切那就是我们人人为之奋斗的中国梦,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遭受了无数苦难与挫折,一次次自救自强的伟大实践应运而生——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二次革命……在黑暗中摸索的中国人民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复兴之路那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历次变革失败的通病终于被根除了,那就是无数次都只做到了有些“动物”的平等,压榨百姓的贪官污吏豪绅地主,地方军阀尝到甜头,可绝大部分贫苦的普通人却在生存线上挣扎着。而今,中国已经旧貌换新颜,在中国人民当家做主团结一致,和平发展的七十年的成果,中国向全世界证明:“如果奇迹还有颜色,那就一定是中国红”!正是因为贯彻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正直,得以让中国人民抛开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三座大山,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联系到我个人,那就是要好好学习,强健体魄,陶冶情操,塑造品格,牢记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认真践行成为一个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的优秀少年,为早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宏大目标,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拼搏!
动物农场读后感800字:
《动物农场》这是我暑假带回家的唯二两本书之一,在今天看完了。果真是量力而行,也是这些时日明明有时间再多看些书的。
《动物农场》是一部很好看的寓言故事。讲的是英国某处一座农场中的动物,因不堪人类场主虐待,奋而造反的故事。但在动物革命成功以后,在新领袖猪的领导下,发生了一件件不可思议的事,粮食年年增产,口粮配给却越来越少。动物日夜苦战却不见成效。风车遭暴风雨摧毁并非质量问题,是有坏人潜入破坏。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为消除内部敌人而展开的屠杀。受猜疑后要坦白罪行,许多无辜的动物因莫须有的罪名惨遭杀害。
印象深刻的是动物农场成立之初定下的七戒:
1.凡用两条腿走路的都是敌人。
2.凡用四条腿走路或者有翅膀的都是朋友。
3.一切动物都不许穿衣服。
4.一切动物都不许睡床铺。
5.一切动物都不许喝酒。
6.一切动物都不许杀害其他动物。
7.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领导的那只名叫拿破仑的猪不仅穿衣睡床铺还喝酒,因为内战杀死了不少农场里的动物,甚至学习了后两只腿走路。除了猪和狗一日日体重飙升也不做什么生产劳动之外,其他的动物都过着比人当场主时更辛苦的生活,日日也吃不饱还有一堆劳动活要做。
何来平等?墙壁上的七戒一点点地慢慢被修改最后竟只剩下:
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
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我最难受的是那匹马——拳击手,他一生吃苦耐劳,干得比任何人都多。在一场战役中丢了一只铁掌,蹄子绽裂,后腿中了一打小铅弹,在那之后,他的强健膂力就已今非昔比。却为了能实现那可笑的在到达退休年龄以前见到风车顺利建造的愿望一直卖命地干活,最终身体无法支撑而倒下。愚蠢的动物们竟然相信拿破仑会将它送往医院治疗,实则拉去了屠宰场,变为皮革,马肉,骨粉来换取金钱,倒是便宜了拿破仑又买了一箱威士忌酒。
小说的结尾很讽刺:“窗外的动物们先看看猪,再看看人,又反过来先看人,后看猪,但他们再也分辨不出人和猪有什么分别了。”
啊这本小说里拳击手的命运真是令人惋惜。还有,我明早即将出发去学校也令我难受。
寒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动物农场》。
本书写了一个农场的动物在一头猪——老少校的指引下,将这里变成了动物的地盘,每只动物都是平等的,没有杀害,在两头猪的领导下,干着自己的工作,粮食更多了,动物们也更快乐。可没过多久,一头猪就用自己培养的狗驱逐了另一头猪,从此,他就当上了“伟大的领袖”,他开始背叛老少校立下的规矩:老少校,不许动物杀害动物,而他杀害了做坏事和有不同意见的动物;老少校不许动物住进人类的房间,而他带领猪和狗住了进去;老少校不许动物学习人类喝酒,而他却经常喝酒;老少校不许动物与人类做交易,而他将木材和母鸡下的蛋卖给人类;老少校说每一只动物都是平等的,而他却给狗和猪不同的优厚待遇;老少校不许动物模仿人类的习惯,而他让狗和猪穿上了人类的衣服,在饭桌上与人类开怀畅饮,跟人一样走路……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干任何事都要有原则,不能超过底线,否则绝不会成功。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读书的意义在于获得智慧,所以有字书和无字书要一起读。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乡愁》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初中开始,我就不和姥姥住了,搬到了离学校较近的房子。
从前,因为爸妈工作忙,而且年轻,不会照顾孩子,所以我人生的第一轮,就全由姥姥带大。小时候的我,“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算是尝遍了,就没有姥姥不会做的菜,只要吃过她做的饭,你的舌头就绝不再是普通的舌头,而是“贪吃舌”。也正因为如此,我变得比其他小朋友都胖。想当年我出生三个月的时候,重量就已经赶超我妹妹现在一岁零三个月的重量。姥姥却还不嫌弃我,倒是怕我负重过大,把腿压弯了,连路都不让我走——得抱着。
渐渐长大,姥姥操心我的事反而更多,早上一定要扎麻花辫,或做各式各样美丽的发型。她开始教我礼仪,教我如何打理自己,晚上,她又会拿白醋给我泡手,再搓上蜂蜜,最后抹油,必须是从大洋洲来到的绵羊油。那精细程度一点都不亚于一个手模的护理。
后来,我走上荧屏走上剧院,她也不会错过我任何一次演出。同时也更加会注重我的形象和身材,给我熬了一种她所谓“秘方”——红豆汤。所谓红豆汤,听起来简单,制作起来相当困难,红豆、薏米、大枣、绿豆、花生、葡萄干、黑豆、一点点蜂蜜……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神秘组成成分,都是需要前一天晚上泡上,第二天再大火熬制两小时的,同时也配合着槐豆水,一粒一粒槐豆,都是我上学的时候她上树采的,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我,一个寒假瘦了八斤!这“秘方”真是管用,哈哈。
红豆,又名相思子,现在啊,我每天最想念的就是豆香里带蜂蜜甜味的红豆汤。
《乡愁》,短短的四小节,反复地咏叹,道不尽的是乡愁,凝聚的仍是乡愁。
余光中用《乡愁》这首诗来聊以慰藉,让我感到诗人那种“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的悲壮,那种“思念故乡,郁郁累累”的沉重心情,这正是一颗游子的心哪!
读《乡愁》,是中国人与中国人在用心说话,在用心交流。读了《乡愁》,游子的那颗火热赤诚的心便会呈现于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心里。那是一个游子的乡愁,那是一个渴盼祖国统一,与亲人早日团聚的游子的乡愁。他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更思念祖国。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游子能真正理解游子的心,同是中国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忍受着同样的痛,有着一样的心情,也有着同样的乡愁,因为我们中国人有着一颗同样的中国心!
乡愁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成语聊以慰藉:聊:姑且;慰藉:安慰自己。姑且用来自我安慰。如:鲁迅《“呐喊”自序》:“有时候乃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应该说,余光中在大陆出现不久,就凝固成了一个文化形象:携一缕乡愁,听一袭冷雨,浅浅海水那边的月下孤影,苍老泪滴。啊,退回唐朝,这分明就是李白的对影三成人,杜甫的凭槛泪泗流。如果仅从这样的文化符号上来读余光中,显然对他是不公平的。
最初,余光中作品传入大陆,也就是诗歌《乡愁》,散文《听听那冷雨》等极有限的几篇。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其鲜明的逆旅异乡的愁思永昼,故园依稀的梦魇,乡愁的文化附庸,越来越像一种工具,一种政治的需要。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乡愁》,却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或谱曲,或传诵,就不太奇怪了。如果按照诗歌的真正的质地来比较的话,洛夫的《边界望乡》要比《乡愁》高出很多,无论意境和语言。
余光中创作的指称有很多,什么四度空间、艺术上的多妻主义、左手为文,右手为诗等,但这除了说明他的涉猎的领域宽广之外,和他的创作成就好像关系不大。只要认真读过余氏的人,应该都能领会。
余光中的诗歌,除了它的主题能满足一些需要外,似乎找不到什么经典之作。像那首《乡愁》就不必说了,还有《风铃》、《等你,在雨中》、《连环》、《算命瞎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等都只能说是及格水平。倒是有几首,像《碧潭》、《五陵少年》、《问烛》、《永远,我等》等还有些意境,但比起同是宝岛的诗人洛夫、郑愁予、商禽还是要逊色许多。老余的诗歌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太注重音韵和节奏了,这样大概容易害义,往往流如一般的歌词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余更适合当一个出色的词作家,真的那样,台湾的庄奴怕是要掉饭碗了。余光中还有一点和南朝的谢眺类似,就是诗中的佳句很多,而整体的效果平平,像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回去夹在唐诗里/扁扁的,像压过的相思(《满月下》),黑蟠蟠的松树林的背后/那一截断霞是它的签名/从艳红到烬紫。有效期是黄昏。(《山中传奇》)等等,很多。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估计与老余较高的古典文学修养有很大的关系,从炼字到铸境都是那样的雅致,古风浩荡。
如果这样的古典修养,加上西学的穿凿,用之于散文的写作上,必定会自成一家。
因此,我一直认为,余光中的散文创作成就远远高于他的诗歌,高于他的其他两度(翻译和评论)。早期的《逍遥游》、《听听那冷雨》、《南半球的冬天》、《山盟》等,八、九十年代的《催魂铃》、《我的四个假想敌》、《山色满城》、《日不落家》、《何以解忧》等一些,文情挥洒,琼思玉想,妙语天成。特别是在新世纪,余氏的如掾之笔更是炉火纯青,像《萤火山庄》、《思蜀》、《金陵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弟江湖客》成了散文的终结篇章。如此厚学,至情至性的文字,估计能与之比肩者寥寥。大概香港的董桥还有点可比性,但董桥过份的掉书袋,占故纸堆,显得性情不足,旧文人的痕迹太重。董桥的学识绝对不输老余,只是他们走的路线不同罢了。
唯一有点可惜的是像余光中、董桥一类的文人好像在慢慢消匿,一种轻佻颓废的文风正在养成,散文也能写得读不懂,只知道诗无达诂,没想到散文也要去诂,祸兮?福兮?
说到余光中,有一事不说,心里有点堵。不久前,学者赵稀方一篇文章《揭开余光中的另一面》,使文坛上下开了锅,一些无事生非的家伙开始蠢蠢欲动。文章的中揭开的,又是国人很感兴趣的历史问题、政治问题,竟而质疑余氏的人格问题。我想,不敢是谁,只要摊上了这个敏感的问题,你大概就会百口莫辩了。不敢余氏早期的文章中有没有政治问题的思想,那终归是历史的问题,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政治氛围中,谁能保证自己不陷入困境,与统治者同调呢?历史的问题就留给历史去审判吧。还是回到文学话题上来解读余光中,余氏既不是神话,也不存在什么神话的破灭,给海峡游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余光中一点宽容吧。
《乡愁》,是余光中写的一首诗,余光中多年来写了许多以《乡愁》为主题的诗篇,这一首就是其中情深意长,语音动人的一首。余光中虽然离开家乡,来到台湾,但是,他是一个只爱祖国的中国诗人。他的《乡愁》写出了他的一颗眷恋祖国的心。同时,也写出了台湾人民对大陆家乡的怀念和挚爱!《乡愁》一诗,写出了余光中离开故乡的思念,那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和那弯浅浅的海峡都表现出作者的思念家乡的心,然我们感受到作者思念家乡的一片芳心。《乡愁》这首诗能表现出作者对祖国挚爱,那么我们更应该挚爱祖国,即使身在他乡也不要忘记我们是中国人。余光中有首新诗《乡愁》我十分的喜欢,它读起来余音袅袅,韵味十足,它脍炙人口、广受欢迎,在平淡之中见真味。朗诵起来的时候可以将潜在我生命里的激情被激发起来,这就是最吸引我的地方。诗中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具有普遍性,与中国诗歌史上的乡愁主题诗歌在情感内涵上完全吻合的。这首诗具有单纯而丰富的美,寄托着异乡游子对家乡的思念与眷恋。从诗中我们可以提炼以下四个词:邮票、船票、坟墓、海峡,并与时间来了个递进:小时候、长大后、后来呵、而现在。表达了作者漫长的人生经历和对祖国的绵绵怀念之情。第一节中写的是母子生离之愁,鱼腹雁足,此愁尚可聊加慰藉。第三节中写的是母子死别之愁,阴阳路殊,此愁已是永恒的憾恨。不管生离抑或死别,游子乡愁的核心都是指向对母亲的思念。而《乡愁》中的爱情是如此缠绵悱恻,美丽动人的。
“离乡的游子,也会常常想起自己的故土”。月光所照,皆是故土,双脚所踏,皆是生活。离开家的五天,我也常常想起我的家人。
我的母亲是个很“稳”的人。第一个是体重稳。不知怎的,听说她生下我就开始变胖了,第一次听还以为是我的原因,其实啊,是她自己吃的是越来越多,所以才变胖的。第二个是做事稳,她是个做事情不慌不忙的人,我们越是催她做菜,她越是不着急,到了最后,只用几分钟就做出了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有一种爱,发自肺腑而止于喉舌,不动声色,却深沉有力,那就是我对我母亲的爱。
我的父亲是个“超人”。我小时候喜欢玩具,每次都要求父亲买,长大后才知道,小时候从他手里拿的买玩具的钱,是父亲用汗水辛苦换来的,而他答应我却是如此快速——“买”。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饱含了他对儿子的疼爱。我的父亲是个平平凡凡的人,他给不了我什么,却什么都给了我。他喜欢喝冷饮,于是我现在每次回家都会提前备好,就等他一起回来喝。大爱无言,致爱无声,感谢父亲为我遮风挡雨,我也会用我的方式来回报。我爱你,我的“超人”父亲。
我的两位姐姐则是家庭的“捣蛋”小能手。每个周末她们都变成了“科学家”,客厅就像是她们的实验室,各种不同样式的美食被她们制造出来。而我就像实验室里干苦力的,为她们跑东跑西。偶尔不满的时候,她们还会给我一个理由——“就当是减肥咯……”。然而我的“减肥”效果好像也没有很突出,反而我越来越胖了,快乐也由此而发。我时常因为我有两个姐姐而感到自豪,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浮夸的点缀,只要回家,就是幸福。
我的家,是我心底最美的地方。它承载着我们一家子的喜怒哀乐,记录着我们姐弟仨的幸福成长。门口的水田,蜿蜒的水沟,嬉闹的游鱼都陪伴着我的童年,如今鱼儿长大了,我也长大了。一份思乡情,让我们知道我们的根在哪里。是呀,家给了我们可以放荡不羁的安全感,只有家,才是我们身后最坚实的避风港,最放不下和牵挂的地方。
在校五天,也想家五天。(邹俊岚)
《乡愁四韵》的作者把乡愁比作了江水、烧痛。是的,乡愁令人痛苦,就像蛆附在骨头上。家乡就在眼前,眼眸却不能回去。
作者小时候,乡愁像邮票,可以你来我往,可长大后,船行不太方便,后来啊,与母亲已是阴阳之隔。现在,目送着大陆,在海湾的另一头。
余光中曾受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乡愁只有纯粹的距离而没有沧桑,那这种乡愁是单薄的。而《乡愁四韵》增势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最早接触余光中诗人的诗是初中是血的那首《乡愁》,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这头;长大后,乡愁十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呀,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方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诗人借助了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这些具体的是武将乡愁具体化、形象化了。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及其文化传统的思念,渴望祖国的的统一。
但是,在《乡愁四韵》一诗中,是人将他炽热的思乡之情系成一根红线,将具有民族特色的长江水,海棠红,雪花白,腊梅香,这四个意象系统的组织起来,是的乡愁不再只是纯粹的距离,更具有沧桑之感。
读完了《乡愁四韵》,我对诗人和他的诗有更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我能感受到诗人对祖国统一的执着。作为一名出生在大陆,成名与港太的爱国诗人,他的字里无不充满了对中华民族和中华传统文化深深的依恋和执着的坚持。深受思乡的煎熬,是人喊出了他心中的呐喊: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如此一咏三叹,热情而又奔放的爱情跃然纸上。
已是远在他乡的游子,随着时间的消磨,乡愁并未减,只能一杯一杯地饮酒。可李白说:举杯消愁愁更愁。肖邦曾在生命结束时说过:请把我的心脏运回我的祖国。即使叶落了,也要归根,游子对故乡的思念,不是和树一样吗?
我从未有过乡愁,从未离开过哺育我的土地,熟悉的泥土依旧芳香,鸟啼依旧清脆,河水依旧清澈。
当风吹起,追求自由的种子展开翱翔的翅膀,断绝了羁绊,在未知的世界中尽情的探索,忘记了远方的思念,忘记了故土的牵挂,似乎在这片新的天地中可以找到永久的寄托。然而,当暮色降临,夜空中没有了熟悉的星影,月光冷冷寂寂再也没有温暖,泪,无知无觉,悄然流下,在眼眶,在心田。
十几年的风雨拼搏,终于,在那一刻,熟悉的故土,眷恋的家人,再也无法成为羁绊,潇洒挥手,面朝夕阳,踏上远方征程,没有一丝留恋,不再顾及挽留的目光亲情,留于身后的只有柏油路上淡淡的斜影。
或许,就像那一颗颗刚刚离开母亲怀抱的种子,在这片未知的新奇世界中,一切都可成为前进的理由,都可化为强而有力的脉动。无尽的好奇充斥于血液之中,仿佛兴奋X般催生着四射的活力。这里,似乎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这里会有我的荣光,会有我的骄傲。
时间,真的流水般,白驹过隙的消散,不再是初来乍到,没有了原先的兴奋,短短的岁月消磨,突然间心中有了莫名的悸动,想要在夜风中狂奔,在月下嚎叫。
那夜,在冷寂月光的陪伴下,我走向了荒无人烟的丛林小道。
风,狂奔中,在耳畔呼啸——呜呜……伴随心碎声,突然泪流满面,慢慢的缓行,任凭泪水肆虐,无意间静静的抬头,月,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那莫名的悸动,真的好熟悉,好熟悉——故乡的月,故乡的风。
仿佛一瞬间,回忆,蒙太奇的闪现,流水似的在脑海中流过,徒劳地双手掬起,却在指缝间流逝,默默的倚树而坐,任风呼啸,任月萦绕。
回忆,努力的回忆,淡淡的模糊影像,勾起的没有视觉,却是难得味觉,当风捐杂着草木的在鼻尖飘过,恍然间,久违的味道,深深刺激了味蕾。那是家的味道,家的芳香,强忍了眼际的泪,缓缓合眼,慢慢品味瞬间的'感觉。刹那间,家,瞬间置身于以为原本早已淡忘的家中——那是门,厚重的门,缓缓打开,打开了外界的封闭,打开了心中的枷锁,走入短暂离别,却恍若隔世的家。手,慢慢的抚摸,家具的丝丝纹路,书桌上熟悉的刻印,阳台上那颗颗翠绿的植被。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都是那么的催人。
心际间,暖流淌过,恍然明白,家,就算风筝飞的再远,控线的手永远在那刻有羁绊的家中。
或许,追求自由的种子,不会永远的耐住寂寞,总有一天要展翅翱翔,想要冲破家的羁绊,然而,无论飞的多远、多高,总有一天会明白,家,是生命中永远的羁绊。
“少年辛苦终事成,莫向光明惰寸功”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大家一般写的读书心得是什么样的呢?请您阅读小编为您编辑整理的《小编分享:致青春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青春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的人认为青春就是年轻,有的人认为青春是一种个性。看过很多关于青春的电影,总觉得青春这个词真的是太飘渺了。什么是青春,一千个人有一千个人的看法。直到走进影映厅看到《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才发现,原来青春是那么一回事。
老实说,笔者并没有读过《致青春》的小说,影片给笔者的感觉就像是出自不同主创者的手笔。校园生活讲得顺风顺水,张弛有度,犹如一碗满而不溢的水,端平了稳定前行,而当时光移转,众人踏足社会,这碗水就陡然不稳定起来,时而枯竭时而满溢,情绪张力时强时弱。后半段仿佛一个拼拼图的过程,结局已经写定,众人已被安置归宿,只看如何快速归位:于是角色们迫不及待的掏心窝子,倾诉衷肠,聊天的台词不断拿来交代镜头外人物的命运,闪回也一个接一个的解开谜团一个镜头也不浪费,飞快的推进着故事。
当然我们都知道,影片的编剧和导演都只有一位,不存在集体创作,那么唯一的解释,正如映后笔者请教原着读者得知的,就是影片后半段对小说改编和压缩极大。不过观众若是80后一代,尤其是与角色们在后半段年龄相仿,倒会对这前紧后松的设置产生一份莫名的认同:出了象牙塔几年,生活节奏加快了,风花雪月也没精力了,与之对应的,叙事变得紧凑、功利化,不正在默默诉说着生活方式的变迁吗?如此一来,诸如张开突然由街头作家晋升陈孝正合伙人等突兀之处,也变得不那么难接受了,毕竟前面已经有了太多的撕心裂肺和惨不忍睹,也该给点阳光和希望了。
郑微一角有一句台词,爱情不是生活的一切。但从整个故事来看,爱情却是整首青春奏鸣曲的主旋律。你看,除了假小子室友之外,几乎所有主要角色,都被包裹在一段又一段正果或未果的姻缘中,都被扣在一环又一环或明或暗的三角关系中,种种爱情故事,连缀起影片百分之九十的悲喜剧。
而这爱情描摹,并不是通俗可见的漫画式的、心理杠杆两端加码减码的简单逻辑,而是随着真相层层揭开,随着情绪催化剂逐渐释放,头脑发热的冲动,物是人非的感慨,压抑已久的爆发,和豁然开朗的通透,这其中有内疚,也有冷酷,有怯懦,也有决绝,有疯狂,也有隐忍,有情不自禁,也有爱恨交织,完全跳脱了爱不爱,爱谁的简单命题,展现的是恋爱男女心理状态的不可捉摸,会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也会在中间地带游移不定,消极的等待着未知。
影片的爱情观是,爱情里没有全知全能者,也没有付出就有回报的真爱大胜利,只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探险者,无可避免的被刮到鲜血淋漓,甚至失去生命。这是最贴近现实的层次感,青春时代的爱情,还不就是这么茫然又炽热,陷入时,叫人不疯魔不成活,面对岔路,又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的举步维艰,不断质疑、权衡、否定着当下的状态,却对迈出崭新的一步战战兢兢。
影片种种校园景致,令笔者找回几缕象牙塔时的回忆,但仔细品味,却不难发现时代感的混乱:BP机、红白游戏机和DVD影碟共存,实在不知身处哪个年代;七年不见的台词,结合后半段的布景,也有诸多不对劲的地方,犯了跟《唐山大地震》一样的失误。另外,很多对白也很不对味,明明是两人对话,却反复加上对方全名,非常缺乏生活感,这方面香港做的好多了,角色只有在见面招呼、强调、争执和多人场合才会先称呼全名再说话,所以港片有一种独特的市井味,相比之下,《致青春》比台湾的《那些年》好些,但还是有一份挥散不去的做作。
种种与现实的错位,犹如一层隐形却坚韧的薄膜,阻止了青年观众代入电影世界,无法像短暂陷入童话的郑微一样,沉浸在真伪难辨的世界,而只能透过银幕,窥探一场属于别人的青春。那一幕幕悲喜人生,一段段爱恨别离,如同平行世界中的翻版,童话王国的传奇,并不是我们切实拥有过的青春。但是,正如科幻片可以影射当下,恶搞片可以讽刺现实,这部看似架空现实的作品,仍揭示了关于青春的某种真谛,影片最后一个场景,虽受谎言蒙蔽,却笑靥如花、欢蹦乱跳的郑微,向我们传达着:趁还有青春,如果爱了,就请深深爱,来日若不能圆满,那也不必遗憾,因为青春终将逝去,唯有对青春的回忆不朽。
很多年后,回忆起那时的我们,青石板路的遗迹斑驳,风,可曾来过。
——题记
很多年后,回忆起那时的我们,都会哑然失笑,原来我竟是这样的。
回忆啊,总是那么猝不及防,那时候,真傻,只会傻傻的笑,傻傻的等,傻傻的以为那个他会为了我放弃一切。
也是那一次,我学会了勇敢,也许是他的离开教会我长大吧。谁不会哭呢,可工地上那高温也会让它蒸发,明明说好的一起,最后却是孤身一人,我无言以对。
当初的活泼变得沉稳,当初的爱笑变得微笑,当初的没心没肺变得进退自如。清纯被时间装点成了平凡,可爱被岁月染上了一丝银霜。
谁都想青春不朽,却被随着愈来愈平坦的心境抹去了棱角,被愈来愈忙碌的生活而变得得过且过。或许,我已经成为了太多小姑凉心中的阿姨吧。
我不是想将就,只是这世界需要去迁就。现在的我,有时候看到那些青春的面孔说自己如果老了就不活了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好无辜。
人,都是会老的,谁没有青春呢?走过了青葱岁月,品过了寂寞沧桑,你会长大。
当你卸下了华丽的妆容,看着镜子里不再好看的自己,你会怕,会担心,却无能为力;当你突然觉得自己畏惧不敢向前,认为自己已经老了的时候,你会难过,会伤心,却是以前对现在的嘲讽。
以前的自己呀,太任性了,都没有好好爱过自己。以前的自己呀,太拼了,都没有为自己的未来好好想过。
一场盛大的青春,我用时间去爱人,用一生来回味。
有时候觉得自己,怎么可以这么怂呢,要是换做以前就冲上去了。怎么可以这样甘心平庸呢,要是换做以前就不可能了。
以前,回不去了。
我需要的是平静的生活,那些曾经让我迷了眼的风花雪月,那些曾经让我爱到死去活来的人,散了吧。
原来,在平稳的故事里,我其实一直都是那个不起眼的女主角。
《致青春》中有很多富含哲理的话,又突然间蹦起郑微失恋后的一句“一个林静倒下了,还会有千千万万个林静站起来”。这种架势可比现在失恋后的小主们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好看多了。林静曾对着郑微论述着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就像一条河,我们都是瞎子,谁都不是摸着石头过河呢?”是啊,在爱情面前,多少痴儿蒙蔽了双眼,形容成瞎子着实也不为过。电影最后郑微所说“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一句,把电影画上了完美的句号,一语道破天意!
在电影的排版上,导演很有神韵地安排了插叙、倒叙这些手法,在影片中林静的手被砸下的玻璃所留下的疤成为了我看剧时心中的疑惑。将问题埋在心底,带着疑惑看到剧终,大概导演的别有用心就在于此吧。当我继续深看时,伤疤下的故事拉开了,随之而来的是一段爱情故事。施洁在青春笼罩下的爱总不被林静所看好,正如剧末郑微说的,在爱情面前,施洁会选择死亡,她的爱情终究是最宝贵的。又记起阮菀多次收到的满天星,好奇着哪位人士的风流,又是在剧末,不被人注意的张开浮出水面。郑微感叹道“阮菀,只有你的青春是永垂不朽的”。知道谜底过后,暗自垂胸导演你把谜底瞒得我好苦哇。
在影院中最吃香的莫过于喜剧,可《致青春》却放弃了逗观众笑,转而去思索人生的价值、生命的意义,以及情感之于人的重要性。郑微以啤酒祭奠阮莞,陈孝正以回归救赎内心,林静以努力换回爱的能力,朱小北以遗忘告别过去……他们得到了很多,但也失去了很多,这些是非功过无法用成败来形容。生活的真相就是这样,在残忍之中奢侈地品尝着点滴幸福。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发现我好像没有经历过什么叫与青春有关的日子。书信中的大部分男孩女孩,都是十几岁的年纪,显有30+以上的女孩的经历,想想,我12——18岁的年龄干嘛呢?因为我初高中不住校,于是在我爸妈严格看管下在看知音,家庭这样的杂志,忙着学生会工作的事情,然后就是跟我的历届数学老师一起找我能学好数学的兴趣点,好不容易初中接到封情书,还是女孩写给我的,为此,我妈严格下令让我不得再梳男孩子的短发,穿背带裤。必须穿女装,即便是男孩头。用我闺蜜的话说就是,你那美丽的大好青春都给了谁呀?高中给了学业,初中给了学生会和学业,大学呢?大学好像还是在忙学生会和社团的事情。毕业后到现在还是给了社会的锻炼。算来算去,我的青春岁月都给了那个叫时间的主人。有种白活的感觉,各个阶段都没经历过砰然心动的青春期,有点可惜~看了这些主人公的书信中的主人公们还真是爱情有美,心就有多大啊。好像都是年龄特小而且还是在不懂什么是喜欢和爱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爱的不得了。说句实话,我还是很敬佩蔡老先生的。每个读者的信,不管多大年龄都会回信。当然蔡老先生确实是‘’嘴巴很毒的‘’的一个毒舌男,说话犀利,一针见血,当然有些招数还挺下三滥的。比如:让人家女孩子主动献身于一个根本就不爱她的男人。实在是不敢恭维。当然,蔡老的回信中也有放人一马的情况,文笔的回信就看出来了。该骂的则骂,该同情的同情,该出主意的绝不保留。该说实话的说实话。其实这些还是蛮难得的。最难得的就是不停的规劝男生女生多读书,少烦恼。还是让人觉得他是个真性情的作家。当然他的回信中也有思想矛盾的地方。具体还是读者自己体会。至于女生对于男人思想里想的一些问题,蔡老其实真的已经给出答案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今年暑假,我观看了《法眼》“致青春”节目。故事的主人公与我们一样,都是十二三岁的花季少年,遗憾的是,他们的青春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看完节目,我发现不论是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的毒品少年,还是沉迷网络抢劫杀人的单亲少年,亦或是离家出走的花季少女,都是因为家庭爱的缺失。如果父母能多关怀和帮助,能多沟通和交流,结果会是这样吗?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恩爱,家庭和谐,孩子自然幸福快乐,他会去吸毒吗?会去抢劫吗?会出走吗?主人公小张因为父母离异,父亲觉得愧疚,对孩子物质方面有求必应,没有从情感上关怀、沟通,孩子变得冷漠、孤僻,对父亲的辛劳视而不见,后来迷上网络游戏,没钱花想到抢劫,一时冲动勒死了朋友,进了监狱。又一个主人公陈某,也是因为父母不合,偶然的机会吸食毒品,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主人公小姚上网聊天交友被骗,“一失足成千古恨。”留守少年小宁长到十几岁没见过父母几次面,父母在他的心目中变得模糊,可有可无,因朋友一句不经意的话触动了心灵深处最敏感的神经,丧失理智,一时冲动,拿刀捅人,造成伤害罪。
“人之初,性本善。”一个纯净的孩子来到世上十几年就成了恶少,难道父母不应负主要责任吗?“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既然给了孩子生命,就要把孩子培养成人,用爱守护孩子的成长。
与他们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沐浴在阳光下,享受着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健康成长,让青春之花绽放光彩!
青春不老,我们不散——《致青春》读后感1500字:
近日,有幸拜读我院离退休职工所撰写的《致青春》一书,看完之后,感触颇深。打开书卷是浓浓的墨香和游离于文字间的不舍情怀以及对时光飞逝的感慨。合上扉页,是深深的感触和对老三线前辈们最崇高的敬意。
我是2004年进入陕西航空技师学院的,那时还叫O一二基地技工学校,地处勉县龙王沟,一个偏僻的小山沟里。还记得我第一次来报道的时候,乘坐一路公交车来到龙王沟,公交车在当时的电影院停车了,下车后我左顾右盼,怎么也看不出来这里应该是个学校。经过打听,我才知道学校还在前面,我继续前行,一路上,我被沿途的农田以及农舍搞糊涂了,这怎么看怎么像农村,怎么会有一个学校呢?终于在转过一个弯之后,我看到了校门,进入办公楼,办理了入职手续,我成为了O一二基地技工学校的一员。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待在那个叫龙王沟的小山沟里,每次和大学的同学们聊天,我都感觉很不好意思。他们问我在哪里工作,我只能含糊的说,我在一所职业院校里工作。因为我感觉我所在单位的地理位置真的羞于启齿,老旧的红砖房,四散的遍布在龙王沟的左右两侧坡上,学生上学从最远的宿舍到学校需要走将近二十分钟,这里的一切东西,让我感觉我穿越到了八十年代。
直到今天,我读了《致青春》,我才发现,我所在的龙王沟原来是那么的不平凡,甚至说是伟大。三线建设时期,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全国各地的知识青年离开大城市,来到了偏远的三线地区,来到了龙王沟这个不毛之地,他们用自己的青春,用自己的热血换来了我们现在生活的这片地方。O一二基地技工学校前身是490厂,对外宣称“震五洲机械厂”,“小小龙王沟,也要震五洲”,这是多么豪迈的一句话啊,我的眼前甚至浮现出了当时那个热血沸腾的建设场景。
一个个青年健步如飞,飞快的运送着各种建筑材料,住着简陋的“干打垒”房子,为了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着自己的热血青春。有时候我在想,是什么精神让他们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一切从零做起?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是信念,是一种必胜的信念。在那个年代,信念是每个人都为之奋斗的目标,哪怕付出自己的全部也在所不惜。
由于国家的计划调整,490厂项目下马,但是490厂的人们并没有因为项目的下马而失去了斗志,又马上投入到在490厂原址筹建O一二基地技工学校的工作中去了。为了给国家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才,很多原先在车间里的技术工人,他们把车间里的一对一的师徒教学模式搬到了课堂上,从拿着锉刀,读后感.零件,到手执教鞭、粉笔。这一步走的很艰辛,但是他们没有退缩。因为祖国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那我们就培养技术人才。没有教具,我们自己做,没有教材,我们自己编,截止目前为止,我院已经编写出版教材三十余本。
正是这样的一种精神,在八十年代,O一二基地技工学校是一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入学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才能入学。而我们学院的毕业生进入企业也深受企业好评。过硬的专业技术和理论基础使他们很快就在企业中承担起了重要工作,成为了企业的骨干力量。
光阴荏苒,转眼间四十余载已经过去了,昔日的O一二基地技工学校已经蜕变为陕西航空技师学院。学校也由勉县龙王沟搬迁到了汉中市鑫源新区,如今的校园,芳草萋萋,绿树成荫,整洁的校园,干净的实习工厂。操场上充满着朝气蓬勃的青春身影,教室里朗朗的读书声和校园里那整齐洪亮的训练口号声,无不昭示着这里的青春年华。
《致青春》,是我们的老前辈对过去岁月的点点缅怀,致青春,是我们的同学们对今日的陕航院的殷殷祝福。
青春就是用力的奔跑,然后华丽的摔倒。
——题记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年华似水,总感觉触摸不到痕迹。
十八岁,郑微对阮阮说:“我是谁,我是天下无敌玉面小飞龙,还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
二十二岁,郑微在老魁树下,埋葬了她的安徒生和小飞龙,泪流满面。
二十七岁,郑微笑起来:“阮阮,只有你,只有你的青春不腐朽。”
一步步成长,一点点老去。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正是如此。郑微是如此,陈孝正是如此。他们错过彼此,她微醺,看着他:“我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相信你,不可能。”
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曾经的“六大天后”一起欢笑一起快乐,各奔东西的她们在青春无限的大学时光里,懂得了流泪,懂得一些青春就是用力的奔跑,然后华丽的摔倒。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最新]巴金散文的读后感大全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学期我读了许多的课外书,但是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巴全写了《巴金散文》了。那你们有幽默风趣也有伤心流泪。各种各样的情绪在每一章中都是不一样的即使你前一章看着还在开怀大笑,但是到了后面一章你就会不禁潸然泪下。
其中我记得最清楚的便是爷爷和他的朋友在一个小岛上度假的故事,他们发现了小岛上有有无截肢性软体动物,但是把巴金爷爷也很幽默他没有用十分专业的术语来和我们叙述这么一件事而是用了我们现在十分流行的中英文结合语言来和我们谈论这一事情他们发现之后第二天他们就立即行动一大早就起床在哪儿找物品,其它的都找到了,中午也没有找到一样东西,那便是酒。找到后他们就去抓动物了在捉的时候他们的收获颇丰,但是我十分佩服他们的是他们把一罐子酒交到了一个爱喝酒的朋友手中保管,那是要有多大的信任才可以做到的,要是我啊,肯定会交到一个不爱喝酒的人手里这样才不会担心酒不会被喝掉。
这不过是数篇中最有趣的一篇当你读到第二揖的时候里面有许多的伤感情绪,与第一片辑欢乐的情绪是截然相反的,读到第二辑的时候我被巴金的重情重义给感动了,只不过是几只鸡而已,我一般都是在看杀他们的时候于心不忍不去看,但是吃起来却是津津有味,一口一个一口一个吃得只剩骨头。而巴金确实。是看到了一口也没吃就在那吃其他的菜。
这本书你的文章风格迥异,读起来会让人有许多的感想。每读一遍,每一次的感想都会有不一样。我推荐大家去看一看!
一个静静的夏夜,我打开灯,翻开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作品集中的《紫色蝴蝶》这一篇,我仔细阅读了起来,读完后,我的心情百般沉痛,多么可爱、美丽的蝴蝶,却在一只狭小的,没有空气的.小盒子中死去了。但它好坚强,不得不让人佩服,它在生命的最危急一刻,把自己的小宝宝产下,真是了不起啊!
与此同时,我也非常憎恨那个把它放进盒子的“刽子手”,是他剥夺了它的自由。 由蝴蝶的悲剧,让我想到有好多像它那样可爱的小生灵。我相信它们会说话,会痛,会笑,会哭,会惊讶……否则你怎会想到小鸟的鸣叫像歌曲如此优美动听,体会到小猫咪在你身边转悠,亲昵地擦着你的脚背,让你知道它的存在。是的,只要你是一个生活的有心者,你会发现它们的美,当然前提是它们是自由的。 一片落叶,一只飞舞的蝴蝶,一抹淡淡的斜阳,它们的洒脱,它们的快乐,在我眼中,都是一种自由的美。在我的内心深处,永远有着对自由的无限渴望与不懈追求。一只金色的甲虫在窗玻璃上嗡嗡地呼救,有力拍打着翅膀,想要穿透玻璃飞出去,可不管它怎么努力,就是不能出去,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打开窗门,目送它冉冉飞向草丛深处。
其实,所有平凡的小生命,对世间的自由,都有一种执著的渴望和追逐。我们为了各种各样的自由,也付出了太多太多的代价。有首诗这么写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让我们都能珍惜那份自由,也愿所有对自由的向往,都有人关注。
在上一个学期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特别是在做摘抄时,在上学期我做摘抄都是选用《巴金散文》,这里面讲了很多故事,也有作者平生经历的事,也有许多作者的感受。在巴金的散文上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巴金的很多文章写到“爱国”二字,他还多鼓励那些青年多读书,在他的许多文章中都有比喻的修辞手法,他向我们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他用他那生动的语言来给我们描述当时社会之黑暗,在他写到爱国诗篇时,又是那样的激情彭湃,很快就能让人听到他的心跳声,看见他的赤诚血液在流淌着,那时我们的心是相通的,我们的心紧紧的抱在了一起,我们超越了时光,仿佛我也回到了他的那个年代,在我苦闷时他的文章又激励我前进。我们甚至超过了年龄的界限,我们成了一对要好的朋友,忘年交!
我虽赶不上巴金的文笔,但我可以感受到他的精神,一种我从没见到过的精神,一种近似爱国又高于爱国的精神,这样的精神不是人人都有的,不!
应该是说这样的精神是为数不多的人才拥有!
那些没有真正的爱国情操的人是不配拥有这种精神的。作者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不信鬼神,不怕妖魔。但在他的文章里还是写到了妖魔鬼神,不过他是把他们暗喻成一个个社会的黑暗。这就是我们的巴金,一个看见什么就说什么的人,他还写过很多悼念他人文章。他写这样的文章时就不那么愤慨激昂了,而是那么的严肃。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悲痛的心情,这是显而易见的。
这就时我读过巴金文章后的感想,相信你们读过后一定也会有这些感想的!
我阅读了一本大家之作《巴金散文集》。
巴金爷爷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作家,可是他写的文章却十分贴近我们,贴近生活,这一点从他的散文集中就能看出。我最喜欢巴金爷爷散文集中写的《繁星》,这篇散文讲述了在巴金爷爷小的时候望星以及在航海时望星的情景。文章如此的细腻,他写深
蓝色的天空里悬着无数半明半昧的星。船在动,星也在动,它们是这样低,真是摇摇欲坠呢!渐渐地我的眼睛模糊了,我好像看见无数萤火虫在我的周围飞舞。我也跟他身临其境,仿佛看见了许多星星冲着我眨眼睛,跟我打招呼。
我还很喜欢巴金爷爷的《小狗包弟》,包弟是巴金爷爷很早以前养的一条小狗,包弟十分通灵性,见着生人只是小叫一声,只要人们友好地冲它一招手,它便不会再冲你叫。可惜,这么一只通灵性的小狗被当时的四新活动除害了。巴金爷爷在散文的最后表达了自己对爱宠的怀念,自己的伤感。巴金爷爷是一位贴近自然的老人。
巴金爷爷多么和蔼,慈祥,贴近生活。虽然离开了我们,却写了这些贴近我们的著作!
读巴金写的'《我的梦》,绚丽的犹如璀璨的霞光;把直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迎来“信念”的客人: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有着永远不抛却的信念,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我看了一本书。
现实糊口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矛盾的心理,把“抛却”赶走在门外,我不幸的乡土哟,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在关上窗户,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深邃得仿佛韵在骨子里的事、奋斗,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故土给了巴金的搀扶、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打开窗户,名叫《巴金披发文集》!我恨你,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难题……
我但愿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恨他,不中断的努力,文中开头两段。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却不能挽留住,勤奋的写文章。
有人说、克服……我以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设法主意是那么伟大,是由于要离开他,好的披发文清新得像萋萋芳草,说的十分澈底,去面对糊口中难题的事情。
还好比说!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纯挚得如同初生婴儿般的吻、坚持。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迎来“抛却”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光明、爱、自由、幸福。
巴金写的《再见罢,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把这些夸姣的东西全都抛弃了,我不幸的乡土哟,又不得不爱你前几天;不得不爱他。巴金他也有抛却的设法主意。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巴金抛却了凡人所拥有的,是由于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巴金披发文集》。
有人说,好的披发文清新得像萋萋芳草,绚丽的犹如璀璨的霞光,纯挚得如同初生婴儿般的吻,深邃得仿佛韵在骨子里的事。
巴金写的《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文中开头两段: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故土给了巴金的搀扶、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我恨你,又不得不爱你。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说的十分澈底。恨他,是由于要离开他,却不能挽留住;不得不爱他,是由于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矛盾的心理,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
还好比说:读巴金写的《我的梦》,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巴金他也有抛却的设法主意: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在敲击他心中直立的信念,在关上窗户,迎来“抛却”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把直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打开窗户,迎来“信念”的客人,把“抛却”赶走在门外。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巴金抛却了凡人所拥有的:光明、爱、自由、幸福,把这些夸姣的东西全都抛弃了。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勤奋的写文章,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不中断的努力、坚持、奋斗、克服。我以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设法主意是那么伟大!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
现实糊口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有着永远不抛却的信念,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难题。
我但愿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去面对糊口中难题的事情。
读巴金写的《我的梦》,绚丽的犹如璀璨的霞光;把直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迎来“信念”的客人: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有着永远不抛却的信念,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我看了一本书。
现实糊口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矛盾的心理,把“抛却”赶走在门外,我不幸的乡土哟,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在关上窗户,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深邃得仿佛韵在骨子里的事、奋斗,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在敲击
他心中直立的信念,故土给了巴金的搀扶﹑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打开窗户,名叫《巴金披发文集》!我恨你,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难题……
我但愿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恨他,不中断的努力,文中开头两段。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却不能挽留住,勤奋的写文章。
有人说、克服……我以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设法主意是那么伟大,是由于要离开他,好的披发文清新得像萋萋芳草,说的十分澈底,去面对糊口中难题的事情。
还好比说!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纯挚得如同初生婴儿般的吻、坚持。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迎来“抛却”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光明﹑爱﹑自由﹑幸福。
巴金写的《再见罢,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把这些夸姣的东西全都抛弃了,我不幸的乡土哟,又不得不爱你前几天;不得不爱他。巴金他也有抛却的设法主意。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巴金抛却了凡人所拥有的,是由于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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