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红与黑读后感总结

红与黑读后感总结

编辑精选: 红与黑读后感怎么写4篇。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书中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今天朋友来我家玩,给我带了一本书名字叫《红与黑》,我早期就听过这本名著了,听说非常的好看,我朋友说这本书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我当时想有那么神奇吗?我就带着疑问的心情就读那本书!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于连先生,他是一个性格复杂而矛盾的人物,他所做的事我都深深的佩服着他,他具有真与假、美与丑的二重性格,呵呵,是不是作者司汤达先生为了讽刺当时的社会所用的啊?

我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现在的'社会中的有些人,这些人自私自利。

感谢司汤达先生,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真实社会的写照!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编辑推荐: 红与黑读后感通用版4篇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编辑精选:神笔马良的读后感受怎么写合集六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编辑精选:神笔马良的读后感受怎么写合集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受怎么写(篇一)

从小到大,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爱看的,还是吴讯涛先生写的《神笔马良》。

《神笔马良》作者吴讯涛先生,是著名儿童文学家,理论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因为创作《神笔马良》,而被誉为神笔马良之父,下面让我们来介绍一下《神笔马良》吧!

很久以前,有个穷孩子叫马良,他很喜欢画画,可是没钱买笔,可他不死心,用指头,草根,在泥地上画画,见到什么画什么,终于,有一天,他梦见了一支白胡子老爷爷,老爷爷给他一支笔,告诉他:“马良,你现在有一支笔了,一定要为穷人画画。”马良醒来后,立刻画了一只公鸡,没想到,他居然活了,“喔喔喔”大叫起来,原来白胡子老爷爷给的是个神笔。从此以后,他遵从老爷爷的话,一心一意为穷人画画,利用智慧逃脱了大官,马良又回到村里,给穷人画画了。

马良,这个有一支神笔的年轻人,他是中国孩子正义的化身,他的自由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崭传长存。

神笔,中华民族文化的博大理想象征。

《神笔马良》是20世纪中国影响最大的中国故事,是世界儿童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中国明星,它激励一代又一代读者,为他们带来真善美,从中取得为争取美好的明天的信心,力量和勇气。

《神笔马良》真的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有时间仔细读一读吧,相信大家读过后,一定会终生受益。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受怎么写(篇二)

最近,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叫马良的孩子,他想学画,感动了上天,并送给他了一支神笔。马良造福百姓,同时与剥削人民财产的地主财主作斗争,最终坏人邪不压正,被马良狠狠地惩罚了。

我觉得马良非常聪明,同时还有优良品质。有了神笔不忘自己的老乡,为穷苦人画画。肚子饿了,画出好吃的;没有衣服穿了,画出来……让大家过上好日子。但是大财主让他画元宝他就是不画。但是有时候他有点不理智,比如他看到大财主做坏事,忍不住冲动,将那四个字撕个粉碎,并大喊:“你无耻!”结果被重责十杖,驱逐出城。

马良的笔真的很神奇,不过,我还想到,有了神笔,大家需要什么都用神笔画出来,不自己劳动,时间长了不运动会发胖,可能导致各种疾病。为了防止这些疾病,大家即使有了神笔还得要多锻炼才行啊。

这本书很不错,你也来看看吧。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受怎么写(篇三)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故事实说,从前,有一个孩子叫马良。他从小就喜欢画画,见什么画什么。他到山上打柴时,就这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一年一年过去了,马良画的东西栩栩如生。他想,自己能有一支笔多么好呀!

有一天,马良在梦里遇见一个白胡子老头送他一支笔,梦醒后,老头不见了,笔却留在自己手里,他十分高兴,就奔了出来,他用笔画一条鱼,鱼弯弯尾巴,游进水里。后来谁家缺什么他就花什么。消息很快传进了皇宫,皇帝下了圣旨,派人来招他进京。马良知道皇帝欺辱穷人的事,心里有恨不肯画。皇帝就抢下马良的神笔,还把他打入了天牢。可是,皇帝拿了笔不会用只好又把马良放了出来,马良拿了神笔花了一个无边的大海,海中央有一个小岛,岛上有一颗又高又大的摇钱树。皇帝心急便让马良画了只船,带上娘娘、公主和很多大臣,都上船去了。皇帝又让马良画风,马良就把风画的越来越大,最后,船翻了,皇帝他们都沉到海里了。

读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我的感受是:做人不要太骄傲,太贪,这样会害了自己,又连累了别人。凡事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受怎么写(篇四)

我正在教室里学习《神笔马良》这篇课文,突然感到背后有点鼓鼓地,衣服慢慢地飘起来,一对天使翅膀长出来了,天使翅膀扇动起来。带我飞出了教室,飞上了天空。啊!我长翅膀了。 我飞呀飞,飞到汶川上空,看见了灾后汶川的小朋友正在读书、写字,有的小朋友被地震时的落石压断了一只胳膊有的压断了一条腿,成了残疾的小朋友,他们的衣服很破,房屋倒塌了,住在简易的木板房里,环境很不好,有时他们连饭也吃不饱。我想:要是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就好了,我就可以帮助灾区的人们啦!

突然,我觉得手里多了一个东西,我一看,原来是一枝笔,我想会不会是马良的那支神笔呢?我就在地上画了一棵小草,那颗小草变成了一棵真的小草,我想我拥有了一枝马良的神笔。我用这枝笔给灾区画上了一座座高大舒畅的楼房,画上了许许多多的树木、小草,让灾区的环境变得美好。让找不到孩子的父母能够跟孩子团圆。冬天到了,我又用这枝笔给灾区的小朋友们、叔叔阿姨们、爷爷奶奶们每人画了一件又漂亮又暖和的衣服,好让他们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觉到温暖。一件事干完了,我也要飞了。

我飞呀飞,飞到北京上空,哎呀,一个方便袋正向我飞来,我轻轻一摇笔,方便袋变成了一只向我飞来的小鸟。北京路边的易拉罐、方便袋、废纸等太多了,我又轻轻一挥笔,把垃圾收集好,再一挥笔,把垃圾放进垃圾箱里。北京变得那么整洁、干净。

我飞呀飞,又飞到农村的上空,我看到有些山区很贫穷,人们穿着很破的衣服,吃不饱,喝不好,我就又一挥笔,给他们送去了棉衣,花生油,大米等生活品。 我干完了三件事,就飞呀飞,飞回了教室。我的神笔消失了,翅膀也渐渐消失了,清脆的下课铃响了,啊!下课了!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受怎么写(篇五)

读《神笔马良》有感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特别爱画画,画什么都像活的一样。他的家里非常穷,买不起笔。一天,他干完活回到窑洞里休息。在这时,窑洞里亮起了金色的光芒,一个白胡子老爷爷给了他一支神笔,并交代要好好用它。当马良醒来时,以为是梦,可是老爷爷送给他的哪支笔就在他手中。后来,马良就专门帮助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人们都非常感谢他。不久,被官府和皇上知道了,就把马良抓了过去,马良用神笔一次次摆脱了困扰,最后还把皇上淹死了。马良又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给穷人画画。我从马良身上学到了善良。懂得了: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帮助别人。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我要用我的爱心和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让我们每天都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下。如果马良来到21世纪,他会用那只神笔画好多的课本,送给那些生活困难而无法上学的小朋友。马良还要画好多的学习用品,给那些买不起学习用品的同学送去。马良还会画好多电视机,送到贫困山村去,让小伙伴们从此走出大山,认识世界。他会画一堆又一堆的粮食,送给那些多灾多难的国家,让那些吃不上饭的人们不再挨饿。他还会画好多好多的房子,送给那些遭受战争失去家园或买不起房子的人们居住,不管刮风下雨,都不在发愁。愿马良的神笔能让天下人幸福、美满。

神笔马良的读后感受怎么写(篇六)

自从读了《神笔马良》一书后,引发了我一连串的思考:马良为什么不为自已画上几座金山银山?

马良很爱画画,但父母早世,家里很穷连一枝笔都买不起。晚上,他只能睡在破烂不堪的窑洞里。一天,他走在路上看见一个官员在画画,不知不觉的就走了进去,因为没有笔被官员给撵了出来,马良下定决心要画画。后来,他不断地努力每天都画,几天后他的墙上到处都是画,终于有一天他得到了一只神笔,画什么都能活。没几天,这件事情就传开了,贪心的官员要他画金山,皇上要他画金砖,马良都不肯画,后来马良画了一片海,淹死了太子、将军、公主、妃子和皇上,还画了一枝箭刺死官员。

我觉得马良很善良,能帮助穷苦百姓,为民除害,人不能太贪,马良的坚持使我敬佩,他的坚持勇敢换来了生活的安宁。

我从中明白了:如果你想成功那你就必须付出努力,你所努力就好比正在攀爬险峻的山峰,如果你在攀峰的中途停了下来,就会从峰上跌下来,结果一事无成。

编辑精选: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怎么写490字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编辑精选: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怎么写49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一】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二】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可精采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精采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三次服用可因。

他也很离奇,从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有点马马虎虎的,有些小地方不注意。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三)

假期里,妈妈送我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我拿到这本书后爱不释手,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侦探小说。

在柯南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让我看了津津有味,丝毫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把每一个案子都一个一个的决。福尔摩斯就是这么有魅力,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的我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四】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细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红发会等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案件。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在这本书中描绘福尔摩斯头戴猎毛,口衔烟斗,看是去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智慧的一个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这么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更是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很惊人的毅力,他对于案件中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仔细观察,细心判断,对案件中任何疑点都不放过,他这种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态度值得我学习。我想:每个人的智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出现的一些困难,我也要迎难而上,直到把它攻克为止。

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科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五)

这个假期,我在家里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怎样侦破奇怪、奇特的案件。

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神探,可后来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发现我错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神探,每一次别的侦探破不了的案,他都能侦破,其实福尔摩斯就比别的侦探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有一个案件,别的侦探破不来的一个奇案,福尔摩斯发现了其他侦探都没发现的一个秘密的`地方,经过五天五夜的侦察和研究终于把这桩绝世奇案给侦破了。假如别的侦探都下功夫的话,个个都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是神探。我们学习也是这样的,为什么有些题有些同学能做出来,有些同学却做不出来,不是做出来的同学聪明,也不是做不出来的同学笨,而是做出来的同学比做不出来的同学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只要我们细心读题、下功夫,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福尔摩斯的细心和他下的功夫令我很是敬佩。我一滴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六)

在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里面的故事悬疑、烧脑,善于开发我们的脑洞。其中有个华生和福尔摩斯的一次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一次,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屋子里商讨案子,福尔摩斯说的头头是道,而华生却一点也说不出来,华生很疑惑的看着福尔摩斯,问:“你为什么能推理的那么好,而我却一点也推理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细心观察,也没勇于发现。这样吧,给你举个例子。你知道我们每天都要走的台阶有多少个吗?”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看着华生。

华生支支吾吾的说:“我……我不知道。”

“看吧,你不知道,有18层台阶。”福尔摩斯说。听完福尔摩斯的话,华生愧疚的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华生细心观察,发奋努力,终于成了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的事物,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我曾经没有观察到的,细小的东西。让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的确,谁又不是这样呢?你看,齐白石爷爷画虾技术一流,不还是细心观察虾,勇于发现虾生活的地方。大画家文与可更是这样,在自己家的后院里面种满了竹子,细心观察竹子,所以画出来的竹子才那么栩栩如生。

在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那次,我和妹妹在奶奶的院子里面玩,在墙角那里发现了一只绿色的东西,好像是只虫子,我和妹妹吓的赶紧跑了回屋,之后我和妹妹就不敢在出去了。生怕那只未知的生物来找我们,奶奶连看都没看。就把它踩死了,奶奶回屋跟我们说了,我有点不甘心。因为我想弄清楚它是虫子还是别的,但是当我去墙角时,它已经血肉模糊了。我心想:“哎!要是我细心点,敢去看看,也就知道它是什么了。以后我一定不再这样。”

由此,我悟出来一个道理,我们只有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才能不留遗憾,找到更好的自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七】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讲了九月一个美丽的早晨,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上午十点半摩梯末医生如约而至,他随身带来了一扎神秘的手稿,这扎手稿来自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土。

信中讲述了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雨果·巴斯克维尔是如何为非作歹,最终招致自己丧命在传说中凶悍无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利齿之下的故事。自此之后,巴斯克维尔家族就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起初福尔摩斯并不为摩梯末医生的故事所吸引,认为这只是个有趣的传说。但随着摩梯末医生逐步向福尔摩斯讲述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因的疑点时,福尔摩斯决定插手此案,因为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

在福尔摩斯的巧妙安排之下,他的忠实搭档华生医生陪伴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期间,华生医生接二连三地遇到了种种怪异之事,如半夜时分女人凄惨的哭声,管家白瑞摩夜间可疑的举动,还有他后来发现的一封查尔斯爵士死前未被完全烧毁的信件的碎片,等等。这诸多的'疑团使他如坠入云雾之中。正当他决定开始深入虎穴探听虚实之时,他却出乎意料地遇到了从天而降的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为了弄清传说中那只可怕猎犬的秘密及发生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惨案,故意避人耳目,独自躲在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忍受暴风雨以及孤独和寒冷的袭击。而此时狡猾的罪犯也开始按捺不住,逐渐浮出水面,他迫不及待地误杀了穿着亨利爵士衣衣服的逃犯塞尔多。这使福尔摩斯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断无误。

于是,福尔摩斯果断地用亨利引出了真正的凶手--斯台普顿。原来两年前刚刚搬到德文郡的斯台普顿就是罗杰·巴斯克维尔,即查尔斯爵土最小弟弟的儿子。多年前人们误以为身为逃犯的罗杰死于南美洲,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死,而且还有了一个儿子也叫罗杰,他就是斯台普顿。斯台替顿知道如果查尔斯和亨利都死了,那么他将能得到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巨额财产,因此他便利用巴斯克维尔猎犬的传说不择手段地杀害了自己的亲人。他先是用恶犬吓死了年老体衰的查尔斯爵士,随后又妄图让恶犬咬死亨利爵士,但福尔摩斯最终识破了他的诡计,在华生和警探的配合下杀死了那只可怕的猎犬,而斯台普顿也在深夜仓皇出逃时葬身于沼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八】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

这本书有两个十分重要的角色,第一个是主人公夏若特·福尔摩斯,第二个就是华生,这本书有两篇长文和四篇短文,第一篇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篇讲述了华生因伤回到英国休养,偶然结识了福尔摩斯。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侦探格莱克的来信,请他去破案。最后福尔摩斯经过调查和推理,将凶手捉拿归案。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年轻时与死者之间的恩怨,讲述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与作案的整个过程。福尔摩斯的性格有许多的矛盾之处,比如他生活懒散,但他破案时却是一丝不苟,有时还讽刺那些官方侦探,却有心甘情愿为他们效劳。他时刻保持从容不迫,像一位惩恶扬善的英雄,伸张正义吗,打抱不平,但他偶尔也会犯个错误这正是他矛盾的统一才使他的个性更加鲜明华生性情温和,在福尔摩斯面前显得非常愚笨,但他也是一位不可磨灭的配角。

我也要学习福尔摩斯他对所有事情都十分严谨,还有他的智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九】

昨天,我看完了柯南·道尔写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住院的病人》这本书。

书里面那个住院的病人为什么害怕出门?英国的重要情报会被德国间谍盗取吗?那个德高望重的普莱斯伯利教授为何突然变得性情粗暴,并夜间里鬼鬼祟祟地在楼梯间爬行?法国中部五金有限公司的常务董事哈里·平纳和自己的双胞胎弟弟阿瑟·平纳为什么回镶着同样的金牙呢?如何才可以阻止梅尔维尔将军的十九岁的美丽女儿维奥莱特·德·梅尔维尔被阴险狡猾的恶徒——格鲁纳男爵拐骗呢?书中的五个案件,案案离奇曲折,紧扣心弦。

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时表现出来的从容镇定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使人折服的。然而,我更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我看得出,福尔摩斯是出于对案子的极大兴趣才探究的,最终挖出真相。他只在乎破案过程中自己思维的融动和这个案情的起伏迷离,对于破案的功劳,他不在乎。对于酬劳,他也是不计较的。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他心中如果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反复思考,直到查得水落石出。”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相信,当你看完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的作者是柯南道尔。我从小就一直很喜欢看侦探故事。在侦探故事中我又喜欢两个:一个就是《名侦探柯南》,而另外一个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自从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就老是惦记着它。我在业余时间看,在上课的间隙看,在晚上11点后还看。

这本书描写人物写得非常仔细,连人物的脸色、心情都一一描写出来,非常逼真。如果你闭上眼睛,几乎可以想象到那个人的面貌;如果你善于素描,也一定能画出那个人的头像。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他思维敏捷、准确,通过观察分析,马上就能判断出报案人的年龄、生活情况、职业以及刚刚干了些什么事很多很多的细节都不能逃过福尔摩斯的双眼!

《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有一个很突出的优点,那就是剧情描述得非常仔细、清晰、引人入胜,时常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有一天,夜里11点了,我偷偷爬起来,打开灯,开始偷看我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当我看到一个叫黄面人的情节是,吓得浑身冒冷汗。这可不是我胆小,而是作者描述得实在是太逼真了!

如果你的爸爸妈妈愿意为你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话,你一定要好好钻研钻研哦!

范文参考:《红与黑》读后感怎么写(5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参考:《红与黑》读后感怎么写(5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1、我的野心终于施展了。

2、对于上流社会,他感到的知识仇恨和厌恶,这个上流社会之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3、“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

4、他叹息道:“人间地狱就在这里了,只要我走进去,我就不能脱离它了!”

5、一个幸福的人,首先腰填饱肚皮,然后是穿得漂漂亮亮的。这便是他们最坚信念了。

6、“这个年轻人虽然出身地下,但自尊心极强,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会作出不太理智的事。”

7、离别把人类一切的情感都毁灭了。

8、家庭主人们的性格深处,由于地位的尊贵和身份的显赫,有太多的骄傲和太多的厌倦。他们为了消愁解闷,已经习惯于侮辱别人,因此不可能指望得到真正的朋友。

9、她就用笑来掩饰她的局促不安,这笑容也是勉强装出来的,同时还想以此来引起他的注意,这一点她成功了。

10、“让他把我杀死,好吧,这是我愿意给他的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见鬼,我热爱人生……我对我的儿子负有责任。”

1

1、沉默是尊敬我的唯一方式。就让我在一般人眼里作为一个普通的杀人犯那样消失吧……

12、“我绝不请你们的宽恕,”于连说,口气变得更坚定有力,“我不抱任何幻想,我深信死亡在等着我:它是公正的。”

13、“我的罪行是残酷的,而且是有预谋的,我该当判处死刑,各位陪审官先生,可能我值得怜悯,但有些人还是借着惩罚我来杀一儆百,使这样一种年轻人永远丧失勇气。他们出生在一个卑微的阶级里,可以说是守着贫困的煎熬,但是他们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且大胆地混入有钱人高傲地称之为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们承受着鄙视和极具讽刺的话语。”

14、“这就是我的罪行,先生们,我将受到格外严厉的惩罚,因为事实上我不是受到与我同等的人的审判。我在陪审官席上没有看到一个变富裕的农民,仅仅只有一些愤怒的资产阶级……他们正愤怒地看着我,盼望着我早些被魔鬼抓去服刑。”

15、“在监狱里最不幸的不幸,”他想,“就是不能关上自己的牢门。”

16、“时代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他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离着死亡只有两步之远,单独和我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编辑精选: 红岩读后感(4篇)


红岩读后感【篇一】

炮声隆隆,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红岩》中的这一段描写令我印象深刻,当许云峰要被处死时,他没有一丝的畏惧。即将要走向鬼门关的他轻描淡写地动了动口:“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说完便从容不迫地赴死。许云峰面对死亡时毫无畏惧,死亡反而更加坚定了他的革命信念。对他而言,为了革命,即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合上书,闭上眼,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书中无数革命先烈的身影从我的脑海里闪过:许海峰、江姐、成岗,还有小小的萝卜头,他们虽然都已经牺牲了,但是这只代表他们的肉体倒下,在我们这些后人的心里,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

窗外是高楼林立的大都市,车水马龙,国泰民安。看着这美好的一切,我真想对烈士们说:“安息吧,山河至今仍无恙,你们的革命理想早已实现了!”

“圆圆,吃饭了!”外婆的一声呼唤,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外婆,我刚刚看了《红岩》。”

“是吗?这书外婆也知道,是写革命烈士的吧?”

“嗯,他们真伟大!”

“是啊,你们这些小孩,是要多看看这些书,我们现在的好日子来得太不容易啦!”外婆往我碗里夹了块红烧排骨又接着说了起来,仿佛记忆的闸门一下子被打开了。“外婆小的时候,我们国家还很穷。一件衣服要穿好几年,直到穿不下了才给自己的弟弟妹妹穿。如果弟弟妹妹也穿不下了就在裤腿上再接几块破布继续穿。我们小孩子只有过年才能穿新衣服呢!”

看着我瞪大的双眼,外婆又夹了块排骨过来,“圆圆,喜欢就多吃点!我们小时候都吃自己种的蔬菜为主,哪有这么美味的排骨吃哦!要等啊,等啊,等到了过年才能吃上点鱼和肉呢!那胖头鱼啊,你太婆会把它煮得烂烂的,炖一大锅的汤,第二天就结冻了,那鱼冻,太美味了……”

听着外婆讲她的小时候,《红岩》里狱中难友食用霉烂食物的镜头也从我脑海里跳了出来,想想自己平时吃东西常常挑三拣四,我不由得羞红了脸。跟外婆比起来,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跟《红岩》里的难友比起来,我们更是不知幸福了多少啊!我默默地把碗中的排骨夹给了外婆,怕她又夹回来,我特意往她碗底揿了揿。之后,我夹了些外婆面前的蒸萝卜,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吃完中饭,我又从外婆手下抢过碗卖力地洗干净了,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不乐意,把外婆给乐得呀!

当我再次捧起《红岩》走到落地窗前时,一缕阳光正好射进来,整个房间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金色,和书封面上的金色一模一样。外婆端着一盘削好的水果走了过来:

“圆圆,《红岩》是好书,你有空多看看!”

“嗯,我会的!”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红岩读后感【篇二】

天空布满了阴霾,久久不肯散去,一如我此刻的情绪,安静地压抑着。最近的数学课总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脑子里一团糟。一气之下索性放下,在别人埋头苦读的时候,我只能睁着空洞的双眼,看天空压抑的阴霾。

百无聊赖之际,同桌桌上一片红色刺到了我的双眼。定眼细看,还有两个昂首挺胸,眼神坚定的人,身后的梅花一片红艳,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轻轻拿起,红色背景下两个隽秀的字——红岩,莫名想起这就是老师以前讲到的塑造了无数革命先烈的书籍,心中顿生一股崇敬之情。轻轻翻开它,走进一个热血高涨的革命世界。

这本书描述了重庆解放战争前夕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塑造了出身富贵却甘愿为革命无私奋斗的刘思扬;意志顽强,坚贞不屈的江姐;舍己为人、英勇无畏的许云峰;嫉恶如仇、无畏生死的成岗等,众多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的形象,他们的事迹在我心中激起阵阵涟漪。

想起了许云峰,想到在他将要被特务匪徒秘裁的描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蹒跚移动脚步,拖着生满铁锈的脚镣,镇定自若的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铁镣便与土地摩擦出刺耳的声音,但在许云峰心中,那是世界上最美的音乐,是对他一生发奋奋斗最激昂的鼓励,是对他的由衷的认可,那令人发指的肉体的折磨反而使他更加坚强,更加坚定地走下去,革命下去。

这十七个字就像十七个大大的雨滴,从又高又远的天空上飘落下来,狠狠地打在我麻木而又烦躁的心上,使我久久不能平静。死亡,能够说是每个人都畏惧的事,应对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一丝的胆怯,革命信念反而更加的牢固。因此,无论什么状况下,我们都不会放过一丝生存的期望,当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去做时,一切都会变得无所畏惧。

泪眼模糊中,又看到身着旗袍美丽端庄的江姐,应对敌人的钉刑,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并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对抗着敌人令人发指的严刑逼问。看到丈夫被悬挂在城门上的头颅,为不暴露身份,忍着心灵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咬咬牙,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与惊人的毅力继续行走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看看此刻的我,只但是被一点没听懂的知识难住而已,就轻言放下,不愿多费心,不愿付出一点时刻和经历,更何况那弄不懂的知识并没有对我肉体折磨,更没有所谓的心灵折磨,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放下呢?无数的牺牲的革命先烈告诉我:只要坚定一颗心,不畏艰难困苦,凭着不屈的意志,对困难不断挺进的顽强毅力,一切都会成为过眼烟云。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们的精神与意志,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烦躁压抑的心房。让我豁然明白,越是铺满荆棘的道路,就越需要我们勇敢的去开拓去进取,越是困难的事件,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攻克。

转头,45°偏角,我看见从阴霾里射出一束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温暖着心房,坚定了我前进的脚步。

红岩读后感【篇三】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用血肉之躯筑起新的长城。他们把生命献给大众,用鲜血冲刷道路,监牢困不住他们刚毅的灵魂,酷刑打不垮他们必胜的决心,高墙围不住他们崇高的思想,电网断不开他们胜利的渴望。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革命者!="background:yellow;">="background:yellow;">

《红岩》就是一部优秀的革命小说。它讲述了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期间,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江姐、许云峰、华子良、杨虎城等革命先烈们为了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出生入死。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革命者的监牢里,敌人更是利用电棒、老虎凳、十指连心、披麻戴孝等各种酷刑来对共产党人疯狂施暴,但最后,却败在了共产党员的钢铁意志面前。="background:yellow;">="background:yellow;">="background:yellow;">="background:yellow;">

读完《红岩》这本书,我的内心充满了对革命先烈们的无比崇敬,江姐面对酷刑时的不屈不挠更是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捧书的手指颤抖着,震撼地看完了这一段文字,我的心深深地刺痛着。“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句话正是千千万万共产党人的最真实的写照。更令人感动地是江姐在听到丈夫的死讯时,她没有痛哭流涕,没有一蹶不振,只是把痛苦深深藏在心底,对党的忠实信仰让她把悲痛化为力量,她为了革命工作,为了人民,背井离乡,甚至离开了自己的孩子,舍小家顾大家,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奉献精神啊!="background:yellow;">="background:yellow;">="background:yellow;">="background:yellow;">

读到这里,我开始审视自己。书中的小萝卜头,从一出生就随着父母被抓进了集中营,因为营养不良而长得又矮又小,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小萝卜头”。可他六岁就跟着黄以声将军学习,不仅学会了读书认字,还懂得了礼貌和正直。小萝卜头十分聪慧,很小就学会了俄文,遇到特务监视的时候,他和老师就用俄文说话,不懂俄文的特务只能干着急。小萝卜头的记忆力也很好,字典上的字都能认能写,有时,他还会拿袖珍字典上的古僻字来考集中营里的大人呢!由此可见,他是一个多么坚强而又聪明勤奋的孩子啊!

而我呢?从小就享受着亲人的各种疼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可我却远远不如小萝卜头那样的勤奋与机敏。遇到一点困难就想着要放弃,和同学之间有一点点小争执就耿耿于怀,生活自理能力也很差,看看小萝卜头的生存环境,今天的幸福生活真是来之不易啊!我应该要好好的珍惜现在,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中,更加好好学习奋发向上,才算不辜负革命先烈们的浴血奋战!="background:yellow;">

在狱中还有一位革命者,他就是华子良。华子良整日神情呆滞,蓬头垢面,无论刮风下雨,他总在白公馆放风坝里小跑,特务看守认为他是被关傻了、关疯了,便叫他“疯老头”。其实是他为了获取情报不得不装疯卖傻,以获取敌人的信任。为了人类的解放事业,革命者们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啊!

“我确信,在黎明之前消失的不是山城,而是见不得阳光的鬼魅!罪恶的血手将最后被人民缚住!”这是许云峰即将被杀害之前说过的话。是呀!邪恶战不过正义,乌云遮不住蓝天,铁牢锁不住春光,黎明终会到来。太阳,终会发出万丈光芒,照耀整个大地!

红岩读后感【篇四】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只需看到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令我最为印象深刻的是江姐这一人物,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那里所有的战友以无穷的动力。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血水飞溅,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是她,一个女共产党员,平静地在敌人面前宣布:胜利永远是属于我们的!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红岩英烈们身上体现出来的爱国精神,让人为之动容。爱国不是革命战争年代特有的精神力量,它存在于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存在于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血液里。爱国也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的实际行动。在这和平的年代里,虽然我们已经无需再像《红岩》中的革命先烈那样为祖国的革命事业而抛头颅,洒热血,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新的时代却给予了"爱国主义"新的内涵。当我们为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而鼓掌,当我们为神州飞船的飞天而喝彩,当我们为祖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显著二感到自豪……"爱国"两个字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们的心底。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正是无数共产主义战士的前仆后继,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但是,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什么叫坚贞;安逸的生活,容易使人麻痹了精神。一部厚厚的《红岩》告诉我们,那段血与火的历史永远不该被遗忘。革命者们坚贞不屈,勇于牺牲的精神和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在新时代依然是激励我们奋进的精神力量。先烈们播下了红岩精神的星星之火,而我们的责任是接过这火种,让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伟大的英烈们长眠于青山翠柏之间,而"红岩"的精神将会永垂不朽!

红与黑心得感悟怎么写


也许以下内容“红与黑心得感悟”合你需求,我们在参加开学典礼或者学习培训结束的时候。若是因此而备受触动,备受启迪,就可以通过感言表达出来,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怎么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感言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1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2

从于连身上能看到自己。这个偏激的少年,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带着对社会的警惕,对自身安全距离的敏感,到尝试去表现自己。他逐渐崭露头角,在贵族圈颇受宠爱,但他用蔑视权贵的高傲姿态来掩盖来自小村庄的那颗敏感偏激几近于病态的自尊。

于连的形象是鲜明的,立体的,也是亲切的,字里行间仿佛能看到一个眉目干净,身板儿挺直的瘦小男孩儿周旋于虚伪的巴黎贵族社会,桀骜不训的力量仿佛要冲出他高冷的身体,直逼读者的心灵。正事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让德莱纳夫人对他刮目相看,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委身于他。这时他还是个为了你理不理我而傲娇的白净男孩儿。随后到了巴黎,周旋于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循环中,他和她,一会儿骄傲一会儿自卑,谁先为爱妥协谁就输了,另一方瞬间就傲慢起来。循环好一段时间,看得读者哭笑不得。但正是作者这种详细突出的心理描写,开创了意识流小说的先端。加深了读者对男欢女爱之间博弈的共鸣。爱情,是经久不衰的话题,经得起时间的审核,也是这部经典之作影响至今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这本书,好好去了解了1830年之前的法国历史,梳清了历史大事件,从书中窥视出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阶级的激烈斗争,更能理解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感,他的斗志,他的自尊,以及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爱情拉锯战的反复无常。

我无法判别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谁对于连是真爱,毕竟于连的感情来得太澎湃太激烈太受时间阶段影响,反而让我无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两位女士的感情深刻程度。只能说德莱纳夫人的爱偏向于无私,像母亲对孩子的宠爱;而玛蒂尔德的爱更像一个年轻女孩傲慢自私的爱,她也只是一个虚伪社会中的叛逆者,周围全是千篇一律令人恶心的贵族青年,她反道而行的性格让她讲目光聚焦于突然出现在她无聊世界中,那个像高岭之花的英雄少年。在她的爱中有着她对玛格丽特王后爱情故事的钦慕,所以在她和于连之间,她倾向于去扮演一个玛格丽特的形象,傲娇得令人生厌,但不乏真诚。

整部小说看的荡气回肠,因为作者的心理描写简直太细腻与直观了,将平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放大放大再放大,但并不显的突兀,反而震撼人心。那种喷薄而出的情感让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新读者热泪盈眶,撕裂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麻木。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3

司汤达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

红与黑心得感悟 篇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精选红与黑个人读后感4篇


读后感大全主题栏目精选:“红与黑读后感”,敬请访问。

怎样才能让自己的读后感质量更高呢?最近刚读完作品,他的文笔力遒劲雄健,酣畅淋漓。此等情怀,此等人物,无不让人想要写篇文章所记录,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红与黑个人读后感”相关内容。

红与黑个人读后感(篇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个人读后感(篇2)

《红与黑》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一样的主角。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能够混迹于上流社会,能够得到贵族的头衔,能够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光焰渐渐燃烧,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段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尘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话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经的完美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应对死亡的来临最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完美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力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地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

在社会现实阻得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碌碌无办的人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且舒适却会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青年,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也是《红与黑》的一大价值所在。

红与黑个人读后感(篇3)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个人读后感(篇4)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编辑推荐: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5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编辑推荐: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一样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并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异常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述。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一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后,法官家的园丁每一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读后感《编辑精选: 红与黑读后感怎么写4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红与黑读后感总结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