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600字 · 双城记观看心得

双城记观看心得

《双城记》(精选范文)。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随着科技的发展,虽然阅读纸质书籍的人在减少,但很多人却会在手机上阅读电子图书。当我们在读完一部好的作品时,心中难免会有一些看法以及见解。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双城记》(精选范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双城记》读后感600字这本书篇幅不多,全书可以说就一个故事,但是又包含了很多的内容。有巴黎的社会矛盾,甚至还讲述了一些法国大革命的过程。还有法律与公平的思考,人性的考量。包括达利与露西美好而又平淡爱情,卡尔登对露西深沉隐忍而又为之不顾一切的爱情。侯爵这一章可以说是全书最为令人愤恨的地方,也是法国大革命之所以爆发的原因,贵族草菅人命,心狠手辣,对孩子毫无怜悯,对生命毫无敬畏。而侯爵的死,更是让人看到民愤以无以复加,平民的反抗,革命的即将到来,虽然结局两败俱伤,但是还是给人看到希望。达利的三次受审可以说是故事精彩所在,每一次可以说都是因为他的身份群引起的。伦敦受审,因为医生和露西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词,他化险为夷。并且还结识露西,收获一份美好的爱情。第二次受审可以说是靠着人性的美好公正与怜悯才成功的。第三次,当然没能再次逃脱,因为家族的黑暗历史(贵族身份),那些他家族曾经犯下的错,没有被时间洗刷干净,现在直指他的性命,即便他本是正真善良之人。最后,有人因为爱情,因为成全,因为诺言而视死如归。卡尔登,死的虽然平静无憾,但是还是让人感动与心痛。达利没有错,卡尔登也没有错,错的是家族的恩怨积淀给了无辜之人,错的是好不容易推翻了旧世界建立的新世界依旧是没有公正与法制,想的只是报复和严惩那些旧时之人,这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和新中国打地主有几分相似,但是新中国更加法制,这也是进步没有被摧毁的的原因吧。一本书,像是读了一个故事,又像是看了一场电影,又或是一个梦一般。哗然而又淡去。带来一丝心头涌动,带走一片轻吟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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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宾逊漂流记》(精选范文)


今天,我读完成了由英国作家丹尼乐·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对鲁宾逊的聪明和善良敬佩。

全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鲁宾逊由于不听家人的劝告而去海外经商,由于货船失事而被迫跑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后来,鲁宾逊仍靠自己智慧和勤劳,开荒种地,砍树造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不仅使自己生存了下来,还救出了即将被野人生吃掉的“星期五”。后来又帮助船长夺回船只,保住了船上的善良的人们的生命。

鲁宾逊的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当遇到危险、挫折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干出超乎想像的奇迹来。

像我们在家里,那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根本不愁吃穿,个个都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根本不需要去种地、干活,只是有时被家长叫去做些家务,或者去学校上学、做功课,其余时间就由自己支配了。我们都像鲁宾逊一样,想出去冒险,渴望自由,不希望被束服。但我们的父母都和鲁宾逊父母一样,宠着孩子,不让孩子去冒险,结果到最后,遇到危急难事,没有自主的孩子就可能生存不下去。而生存能力强的孩子,将会把自己的生活安顿得很好。这种差别在平时的生活中不明显,而对孩子的将来,在突发事件中表现出来。如果多给他一点溺爱,那就有损他的前途人生;如果少给他一点束服,那就给他一片自由的天空,让他自由驰骋,创造出辉煌的成绩。

在这里,我要向全世界的父母们呼吁,多给孩子们一些自由吧!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精选范文)


【第1篇】

傍晚,凉风习习,窗外的马路上时而走过遛狗的路人。我捧起一本《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入神地读了起来。看着看着,到了大雁带回尼尔斯那一段,忽然我浑身有一种被挤在管子里的压迫感,有点《哈利•波特》里所写的“幻影移形”的感觉,然后,我被甩到了尼尔斯的家里。

尼尔斯正在灯下读一本小说,很温驯的样子。我大着胆子问了一句:“尼尔斯,你历险回来了?”他漫不经心地答了句:“嗯”,头也没抬。“你为什么要帮助那些大雁?它们把你带到那么远的地方,还把你家的鹅带走,害得你父母焦头烂额,寝食难安?”一提到他的历险经历,尼尔斯来了劲儿,滔滔不绝,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它们让我感觉很亲切,就像最要好的伙伴一样。那时我只是一个拇指大的小不点,但我想做点什么来补偿我以前对动物的伤害。惊天动地的大事我做不了,救下那只大雁也算是补偿吧。”“那些大雁带你历险时,你不是还救了几只别的动物吗?你并不认识它们。”尼尔斯冲我吼了一句:“我说过我要做点什么,来补偿动物!”

我很奇怪尼尔斯为什么会安安静静地坐着。照书上写的,他可是很调皮的,从来没有安分的时候。这家伙,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神色凝重地说:“以前,我总认为动物没有思想,没有情感,生来就是任人宰割的奴隶,所以只当这些小东西是玩具,是用来打发时间的东西,从没把它们当成一个生命来看待。”“后来呢?”“那次历险之后我才知道,它们虽然没有人类的智慧,也不会使用工具,但它们有人类正在慢慢抛弃的一种神奇力量——爱。它们永远是一家,而在人类的世界里,冷漠却在蔓延。其实,做一个无情的人,还不如到动物世界里做一只小小的松鼠。”

听完他的这番言论,我不禁哑然失笑。的确,人间的温情还有多少?有谁在乎这种正在失去的看似无用的力量?人类又有多少温情是给动物的?人们总是在残害着动物。

我闭上眼睛,想象着地球五十年后可能的样子:钢筋混凝土建成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毫无生机。抱着宠物狗,穿着狐皮大衣,拎着鳄鱼皮包的贵妇人,她们面无表情。我有一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如果多一些像尼尔斯一样的人,用行动告诉那些“冷血”的人,如果动物灭绝了,地球上的人类也会无法生存,那么地球还能被拯救。

【第2篇】

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面的两个主人公淘气男孩尼尔斯和大公鹅莫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尼尔斯是一个原本很淘气的男孩,遇上了小精灵,因为得罪了小精灵,结果被变得很小,同一只想飞上蓝天的公鹅莫顿,来到世界各地,开始了奇妙之旅。

莫顿是一只年轻的公鹅,它有理想、有抱负,想在蓝天上自由飞翔。尽管在学习飞行的途中失败了很多次,但永不放弃,继续寻找飞行的技巧。在途中,他遇到了大雁们的嘲笑,它并不就此回到农舍,接着过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好日子”,而是继续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莫顿的精神值得我们赞赏,它只是一只公鹅,但它在某种方面甚至超过了人。有时,当我们遭到人嘲笑,只会摇摇头,就此放弃。而公鹅莫顿,却在遭到大雁们的嘲笑时,一个人暗自努力。但莫顿的成功还离不开一个小小的力量,那就是尼尔斯。尼尔斯在莫顿没有力气时,将莫顿的头推到池塘里,让莫顿喝上了救命的水。这就像是在黑暗的森林里,一个孤身一人的旅行者迷了路,在他快绝望的时候,另一个人带他走出了森林。

而尼尔斯是一个原本很淘气的男孩,当他与莫顿、雁群一起在空中旅行时,养成了为别人着想,乐于助人等好习惯,最终重新变回了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当莫顿将尼尔斯载回家时,尼尔斯的父母将莫顿、灰雁邓芬和它们的儿女关进笼子时,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毅然决然的去救莫顿一家。没想到帮助别人的举动也解放了自己,他重新变为了人。

尼尔斯和莫顿在旅途中互相帮助,为对方撑起了希望的太阳,最后也成全了自己。

这真是一本有意义的书,我想将此书推荐给大家,你一定会在书里找到你想要的答案的。

【第3篇】

这部童话主要讲述了一个小男孩骑鹅周游瑞典各地的故事。尼尔斯不爱学习,调皮捣蛋,好欺负小动物。一天,他爸爸妈妈要去教堂。临走时,爸爸拿出一本书让尼尔斯念,可是尼尔斯不仅没好好念书,而且还捉弄了一个小精灵。但不幸的是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的小人儿。接着他被一只家鹅带上了天空,和大雁们开始了奇妙的旅程。

虽然尼尔斯以前好欺负小动物,但他这次做了许多好事,救了松鼠一家、驱逐了灰老鼠、久了翅膀脱臼的邓芬,为公羊除掉了三只狐狸。

此后,他不但学会了爱护动物,而且还学会了帮助他人。如果说调皮的尼尔斯乐于助人你们可能不会相信,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一所著名大学里,有一个聪明、成绩优秀的大学生,明天他就要参加结业考试了,可就在今天,他把朋友的心血之作给弄丢了,他没敢告诉朋友,自己也没心思参加考试了,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后来终于睡着了。这些事全被巴塔基听到了,它找到尼尔斯,告诉了他,接着,巴塔基领着他参观了这所大学后,把他带到那个大学生的窗户前。当时大学生还在睡觉,尼尔斯偷偷的爬了进去,吃起剩面包来。突然大学生从睡梦中惊醒,发现一个小人儿,正在吃面包渣。他惊奇的问道:“你是谁?”

尼尔斯本想逃跑,但他停住了脚步,回答道:“我叫尼尔斯。”经过经过他们的一番对话后,尼尔斯决定帮大学生找回手稿,一个多小时后,手稿全找到了,大学生开心极了!

从这点我就能看得出尼尔斯的乐于助人。

在此过程中,他游览了瑞典各地的自然风光,学习了很多知识。改掉了以前调皮捣蛋、好欺负小动的的毛病。也经历了各种危险和苦难。最后,他终于克服了困难,回到了家,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和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第4篇】

最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从小经常欺负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的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像从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欺负过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还得猫总是一见我就躲在屋子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他们折腾得筋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把他们一脚踩死;还有一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

唉,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和大自然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变成什么样啊!“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播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额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见不到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卡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完全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一个安身之地,不该驱赶、残杀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这样。欺负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第5篇】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非常有趣,而且好词佳句很多,所以我向大家推荐此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因为欺负动物而受到小精灵的惩罚,变成了蚂蚁般大小,后来他才知道只有和大雁一起旅行才能变回人的大小。在途中,尼尔斯无意中烧毁了奥萨和她弟弟小马茨的房子,接着又遇到了小灰雁的两个阴险的姐姐,然领头雁阿卡收养了一只名叫高尔果的小鹰,高尔果非常尊敬阿卡,还帮助尼尔斯顺利脱险,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变回了人的大小。

尼尔斯原本是一个既调皮又爱搞恶作剧的孩子,但经过和大雁旅行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再欺负动物,成了爱护动物的小卫士。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由得想到自己小时候干过一件和尼尔斯差不多的事情: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看到一只猫,那只猫浑身雪白雪白的,非常惹人喜爱。但是我当时恶劣又顽心大发地欺负那只猫。正巧我看到地上有一滩污水,旁边还有一根木棍,就用木棍溅起污水,企图溅跑那只猫。可怜的猫儿被溅了一身脏水,一溜烟儿似的跑了。过了几天,小明对我说,“西头有一只猫,一动不动的,像是死了,咱俩过去看看吧。”到那儿一看,我的心霎时就凉了,那不正是我前几天用污水泼溅的猫吗?它怎么会死呢?我想它肯定是因为爱干净,所以舔了被污水溅脏的皮毛而生病死亡的。唉,多好的一只猫呀,就这样被我害死了……我受到了来自良心的严厉谴责。

我和曾经的尼尔斯多么相似啊,都是因为伤害动物而受到惩罚,我决定以后要与动物和平相处,以后绝不再伤害它们。

读《苦儿流浪记》有感(精选范文)


【第1篇】

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在巨浪中垂死挣扎过的小船,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这个暑假,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使我深深地懂得了这个道理。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小说。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叫雷米的孩子八岁离家,历经千难万险,饱尝人世间的苦难,终于知道自己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长子,与生母团聚,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也许你认为苦难是一种折磨,也许你认为苦难是一种煎熬。但我反倒认为苦难是一门功课,一种锻炼。如果我们好好地利用这些苦难,它会让你拥有自立,自强,智慧等高尚的品质,让你变成浴火中重生的凤凰。

虽说苦难可以磨炼我们的意志,但我们受到的挫折和苦难与小雷米在流浪生活中遇到的苦难相比只是九牛一毛。现实中,我们从小像鲜花一样,被家人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我们养尊处优,没有吃过半点苦,有时还会对我们的生活挑三拣四。可我们是否想过,像我们这样的“小公主”“小皇上”一旦遇到挫折会怎么样?或者我这样问,一朵生长在温室里的鲜花突然被放到了室外,接受大自然风吹雨打的洗礼又会怎么样?结果可想而知。

其实,这样的生活已经给我们带来了坏处。比如说我,做作业遇到难题,第一个反应就是放弃,却没有想过这是自欺欺人,吃亏的终究是自己啊!考试成绩不理想,总是大闹一场,接受不了残酷的现实。殊不知,只有坚强地站起来,努力拼搏,才能收获成功。

孟子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所以,我们要大声向“温室的花朵”说“不”,向“小公主”“小皇上”说“不”。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有权利,有义务挑起社会未来的重担,有权利让自己变得自立自强!

人生旅途,总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在无数次跌倒中坚强地爬起,才能收获幸福。当你收获了幸福,再回首眺望一路上的苦难与挫折,坚强与收获,你一定体会不到当初的酸楚,因为此时在你的心里,它已成为了你生命的天空中一道亮丽的彩虹!

【第2篇】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善良、可爱。就是这样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在当时黑暗充满残酷的社会中坚强地生存下来。他是怎样做到的呢?下面我为大家解开谜团。

小雷米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他从小就是一个弃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是在养母的精心呵护下,他健康快乐地成长着。可是在八岁时,他那唯利是图的养父却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他和他的新主人一起过着流浪的生活。虽然居无定所,但每天还能吃到食物,并拥有了伙伴。可是好景不长,雷米的新主人入狱了,所幸雷米遇到一位好心的妇人,过了一段日子。等到新主人出狱后,小雷米又开始了四处流浪的生活。即使这样的日子也没有维持很久,雷米的主人去世了。从此,他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种种困难,他放弃不屈服,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生母和幸福。

比起雷米,我简直太幸福了。在父母的呵护下,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雷米呢,小小年纪却要靠着卖艺生存,能过吃顿饱饭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奢望了。想想我自己,不要说靠自己谋生了,就连自己的日常生活起居都要靠父母来帮忙。甚至有时还抱怨父母对自己的照顾不够精心,埋怨妈妈做的饭菜不可口。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洗碗,我感到满腹委屈,说:“我这么小,还要我洗碗,我还要做作业呢。”说完,扭头就走。现在想来,我太不懂事了,曾经觉得父母为自己做任何事都是天经地义的。读了这本书,我决心以后一定要珍惜身边的幸福,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雷米的坚强也是我需要学习的方面。面对困难,他从未放弃过,靠着坚强的毅力度过了一个个的难关,终于抵达成功的彼岸。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想想我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就懒得想办法,动脑筋来解决,而是坐等老师来讲解。在生活中受到一点挫折就不能承受,总会找借口把责任推卸给别人,不是勇敢的承担,而是想到要靠他人来解决。雷米那坚强不屈的精神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决定以后要勇敢坚强地面对困难,不逃避,不轻言放弃。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学会珍惜身边的幸福,让我学会坚强。相信,我也会通过读这本书,变得成熟懂事,勇敢坚强。

【第3篇】

勇敢面对每一次困难

——读《苦儿流浪记》有感

今年的暑假,爸爸和妈妈经过商议,决定给我报一个兴趣班——新概念英语。听到这个决定后,我也没怎么反抗,因为在我们班里我英语成绩算不错的了,我猜想新概念英语应该是算简单的吧。

我准备好了学习用品,拎上袋子就去上课了。走进教室,没过一会老师就来了,自我介绍后,就开始调整座位。一切都准备就绪后,正式开始上课了。

徐老师让我们先熟读课文,理解意思。但是在我看到那篇课文的时候,目瞪口呆,里边的单词和句子我几乎不会念,只有一些最基本的单词会。我心想:这下惨了,我居然几乎都不会,如果一会徐老师让我念就悲剧了。我只能多默读几遍比较熟悉的。

五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徐老师说:“会读的举手。”我看见只有寥寥几个人在举手,我压低了脑袋,尽量减少存在感,此时对我来说,一分一秒都像是度日如年。读课文的环节终于过去了,我暗暗松了一口气。随后徐老师又读了几遍,我们又跟读了几遍,我渐渐熟悉了课文,没过多久就会读了。待全班都会读了,半节课也就过去了。

休息了五分钟后,继续上课。翻到下一页,徐老师开始给我们讲音标,我听的云里雾里,当我回过神来徐老师已经讲完了一半,并且宣布下一节课要听写,而且还要写音标,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噩梦。

一回到家,我就宣布,我不想继续上英语班了。爸爸妈妈都来训斥我,怎么可以不上了?怎么可以半途而废?我很委屈,回到房间又开始呜咽,那不时的啜泣变成持续不断的低声哭泣。待我缓过来,已经是六点了。目光停留在书桌上的《苦儿流浪记》,不禁拿起了它,我看到了雷米的坚强,遭遇了任何困难,雷米始终抱着坚强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对呀,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去战胜它,克服它,我恍然大悟。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来开电脑,把十多个单词一个个查,一次次读,一遍遍记……第二天听写的时候,我居然得了一个B,对于我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后面的几堂课里,我认真听课,写作业,再次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会学习雷米遇到困难时,不放弃,勇于面对,勇于克服!

《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东湄小学朱玲丽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汤姆索亚历险记(精选范文)


【第1篇】

压抑的太久,让我们来为有人实现梦想中的自由而欢呼雀跃。

我们是孩子。想象是我们亲密的伙伴,梦境是我们达成心愿的一条捷径。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

汤姆!汤姆·索亚!

是的,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全世界少年儿童的伙伴。

马克·吐温是世界文明的小说家,他擅长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因此他的作品被世人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顽童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它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生活。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将军,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

小汤姆的故事是一个个令人废寝忘食的故事。

在主日学校里,他是顽皮,惹老师头疼的问题儿童。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施出诡计,不但让那些男孩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还自动奉上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卓依。成了一个不起的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宝藏。

汤姆·索亚的作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而实现这一梦境的就是鬼精灵汤姆和赐于他“生命”的小说家马克·吐温。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让自己的想像畅游“世界”吧!

【第2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压抑了太久,在现实痛苦中我们失去太多,我们是凡间的天使,却在不经意中失去了我们洁白的双翼。但是,有这么一个顽皮的少年,带着我们的梦想,生活在美丽的童年。他就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

他叛逆,在他心目中强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他宁愿在谢伍德树林里做一年的绿林好汉,也不愿意做一辈子的美国总统。

他顽皮,在主日学校,他经常迟到逃课,打架。总是让老师头痛,是一个典型的“问题少年”。

他聪明,周末在家被罚刷墙,竟让别的男孩资源成为他的伙计,还自动给他奉上心肝宝贝。

他真正去墓地冒险,他目睹一场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他勇敢地站出来指证真正的凶手。

他勇敢,在山洞里,他不仅救出了自己的小伙伴贝琪,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而我的童年确是那样的平凡,每天在家里,按时上学,每天对着枯燥无味的作业,天天过着呆板的生活……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枚橄榄,入口甘甜让人回味无穷。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已经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

汤姆.索亚的世界……是多麽美好!

【第3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第4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机智又富有正义感的人,但有时他又很调皮淘气,汤姆的姨妈常被他的调皮淘气弄得哭笑不得。有一次汤姆逃学后怕被姨妈责骂,藏到了床底下,姨妈怎么叫他都不答应,害得姨妈找了半天终于发现了他,并把他揪了出来,谁知汤姆叫道:“姨妈,快看你的身后!”就在姨妈转身的工夫,汤姆一溜烟儿逃跑了。姨妈吃惊了一下,最后又笑了。

最令我难忘的要数野餐会这一章了,汤姆参加了同学组织的野餐会,他们到山上的岩洞里玩,汤姆贪玩和一个小女孩走失了,因为岩洞里有很多条路,他俩找不到出口了。小女孩吓得哭了起来,汤姆就像个勇敢的小男子汉,安慰小女孩别怕,会有人来救我们的。汤姆的姨妈和村里人也都在着急地寻找他们,就在大家失去信心时,汤姆凭借自己的足智多谋带领小女孩终于找到了出口,成功获救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和小汤姆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学习他身上的优点,做一个正义勇敢、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家长感言:

做为父母,在享受孩子成长喜悦的同时,我们感受更多的是困惑。教育的过程是不停尝试、探索的过程。慢慢我发现养成孩子读书的习惯,是一个对孩子身心非常有益、对学习非常有帮助的好事情。所以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要努力为孩子创造条件,为他多买一些书,带他多看一些书,陪他多分享一些书。渐渐养成孩子爱看书的好习惯。用“自己的爱好读书,培养孩子的读书爱好”,是激发孩子读书兴趣,培养孩子读书习惯最有效的方法。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所以父母要循循善诱,身体力行,包括亲子共读,还要结合书中内容交流沟通看书的心得,这样可以加深印象,促进理解。读书是一种很好的休闲方式,尤其是全家人一起读书的氛围,那更是妙不可言。

【第5篇】

汤姆是调皮的。他会离家出走然后在半夜偷偷爬回来趴在床底下偷听他们的反应。然后出席自己的葬礼随后让别人以为自己做的梦与那晚一模一样。

汤姆是聪明的。他会让别人帮他刷墙还得到许多小玩意儿;跟别人换各种票让自己在教堂大出风头。

汤姆是善良的。他会为了不冤枉无辜而战胜惧怕乔埃的心情说出真相;他会在哈克贝在葬礼上无亲人时让姑妈拥抱哈克。

汤姆是勇敢的。他与贝琪在山洞中迷路时,是他勇敢地带领贝琪与残暴的乔埃斗争,最终走出了山洞。

和弟弟席德相比,在姨妈眼中或许汤姆不如席德,可是汤姆的内心世界却无比的纯洁。席德受了欺负永远只会哭诉,而汤姆却会自己舐舔伤口,不让别人同情自己。

席德的虚伪与汤姆的实在是极大的反差。姨妈则是典型的大人代表:只能看见孩子的一面,而不能真正地了解孩子内心的想法。她对席德的宠爱让汤姆心理不平衡。但是汤姆善良的本性却没让汤姆恨姨妈。

汤姆就是汤姆,他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虽然调皮让大人敬而远之,他却依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个性。尽管顽劣招人厌恶,可是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还是个孩子啊。

大人用世俗的眼光批判一个可爱的孩子,而他们却一点也不会心虚吗?唉,这些无趣的大人们!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作文(精选范文)


本文《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作文6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的感触颇深。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很喜欢航海和冒险,由于风暴很大,船上的伙伴都失去了生命,只有鲁滨逊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他面对自己的境遇悲痛欲绝,后来鲁滨逊找到了一个有水源、可以防野兽的地方搭建了一个帐篷,在这个岛上他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疾病,可是他都克服了。他在岛上一住就是二十八年,时时刻刻都有被野兽袭击的危险,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活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居然活了下来,应该说罹难的鲁滨逊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无比的智慧挺了过来。鲁滨逊给我的启示是遇到挫折和失败,不要灰心,只有不气馁,才会成功。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我们是否有去珍惜,甚至还有人会去轻生,多么愚昧的举动啊.想想鲁滨逊,他为了生存下来,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一直坚持不懈地拼搏着.而对于那些人们,我不知他们领悟到了什么.生活中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这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应该去挖掘去体会,那我们才会得到更多.陈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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