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红与黑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红与黑》作为一本名著,已经被翻拍成电视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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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1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2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小姐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3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4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收获
读书能扩大人的知识面,还能陶冶人的情操。要想情操高雅,除了欣赏原文外,不妨也来欣赏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书籍《富兰克林自传》的读书心得个人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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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富兰克林自传》的读书心得个人体会1
在今年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富兰克林自传》的书。现在,我就来为你介绍一下富兰克林和这本书,并与你谈一谈我的读书心得吧!
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1706年1月17日,逝世于1790年4月17日,是一位科学家,政治家。
本杰明·富兰克林由于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里,他几次被迫撤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在费城创办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印刷厂。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在支持着他。除了勤奋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省下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富兰克林看来,读书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书是无价之宝,里面的知识更是求之不得。
这本书让我领悟到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就能品尝到成功的果实。
此外,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求学精神,为人处事的方法与优秀品质都值得我们这代小学生的学习。
书籍《富兰克林自传》的读书心得个人体会2
以前,听到富兰克林,第一个印象就是他是一名科学家,发明家。发明了避雷针。可是,当读了《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才知道他不仅是科学家,还是一名记者作家、印刷商、政治家、外交家。而且不止发明了避雷针,还发明了新式壁炉、双焦点眼镜和蛙鞋。
除此之外,他还整理了十三条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美德,并每天都检点自己一遍,看看自己有没有做到这些。这些美德分别是:节制、缄默、秩序、决心、节俭、勤奋、诚信、正义、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卑,我认为他做得最好的是谦卑,因为在他的自传中,对他最高的成就——发明避雷针只是一笔带过,没有任何详细的描述。他写了一本《穷理查历书》,里面都是他自己悟出来的为人处世、勤俭致富的箴言。并且他在学习上勤奋刻苦,30岁就精通法语、拉丁文、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当然还有母语英语)。
富兰克林的一生做出了如此大的贡献,难怪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做出了如此高的评价:在我的一生中,能让我敬佩的人有三位,第一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位也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三位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书籍《富兰克林自传》的读书心得个人体会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我读了这本书后有了很多的启发。
本杰明是他家最小的一个,他刚开始在他哥哥的印刷工厂里工作,他每天中午吃的东西就是一块面包,后来,他不想在他哥哥的工厂里打工,想自己去独自开家工厂。刚开始,他的父母和他的家人都不同意他出去开工厂,有的说:"你的年龄太小了。"还有的说:"你的经验不够,很容易被别人骗。"可本杰明。富兰克林还是坚持自己的意愿,最后在一个人的帮助下,他的家人才同意本杰明。富兰克林去了费城,开了一家工厂。
我看完这本书后,知道了本杰明是一个非常节俭的人,而且他也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还是一个非常坚持自己意愿的人,这些就是他的财富。因为,会节俭可以节省很多钱,讲原则的人是一个有意志、品德也很高尚的人,坚持自己意愿的人不容易上当。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节俭、有原则、坚持自己意愿的人,不要浪费,不要做缺德的事,不要什么事都听别人的。
书籍《富兰克林自传》的读书心得个人体会4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名叫《富兰克林自传》的一本书,这本书令我深受感触。
富兰克林——出生于1706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于贫寒的家庭,所以被迫辍学在小店里帮忙打杂。后来又杂哥哥的印刷所里当徒弟,不久,富兰克林又离家出走,最后在费城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印刷所......但是有一种强大的精神一直在支撑着他,尽量挤出一切时间,一切金钱来看书,买书。
在他在费城的这段时间里,富兰克林成长了很多。在他看来书是无价之宝,正是如此,他废寝忘食地学习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并造福于人类:发明了新式火炉,三轮钟......
在这本书中,令我记忆深刻的一个片段是:富兰克林自己设定了一个没得名目级规诫:一 ·节制二 ·缄默三 ·秩序......十三·谦卑。决心一周对一项没得严密监视,一次执行。所以说良好的学习是能改变自己的坏毛病的。
读完了整本书,我想:今天,我们的生活是无比幸福的,时代给予了我们物质上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刻苦向上,积极分发,热爱生活,追求充实高尚的人生。
书籍《富兰克林自传》的读书心得个人体会5
儿时的富兰克林由于一次窃取邻居家的石材而受到家人责备之后,明白了一个终身受益的道理:凡不正当者即为无用之物。
少年时的富兰克林便懂得了,当他提出任何可能有争议的意见时,他从不用“一定”、“无疑地”或任何其他表示肯定意见的字眼。相反地,我猜想或料想某事是如此如此,为了什么什么理由,在我看来这件事好像是,或是我像是这么这么。或是说我想象这是这样,或是说: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这是如此。——以上这种说话的技巧我在刘墉的《说话的艺术》中也有看到,但是少年时的富兰克林就能认识到这么重要的说话技巧,着实令我心生敬意,并且也让我更想要细细品读这个传奇人物的一生。同时以下这段小诗与大家共勉”大言不惭,只有这唯一的理由,那就是:傲慢即是愚蠢。但是,究竟是否如此,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哪怕像富兰克林一样伟大的人,年轻时也是办过错事,所以我以为随着我们年龄的成长,对事物的认识也才会慢慢的变得全面,所以我们无需因为年轻时犯下的某些错而悔恨,年轻没有失败,因为年轻的我们能够失去的东西很有限,我们是在以最小的损失获得最宝贵的经验。
书籍《富兰克林自传》的读书心得个人体会6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书籍《富兰克林自传》的读书心得个人体会
列夫·托尔斯泰(1828-1910),十九世纪俄国对世界文学最有影响的作家。《复活》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复活》读书心得个人收获,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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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读书心得个人收获1
《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小说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本是一个贵族地主家的养女,她被主人的侄子、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公爵诱奸后遭到遗弃。由此她陷入了苦难的生活,她怀着身孕被主人赶走,四处漂泊,沦为妓女长达八年之久。后来她被人诬陷谋财害命而被捕入狱。此时,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了被告就是十年前被他遗弃的玛丝洛娃,他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为了给自己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走为她减刑。+当所有的努力都无效时,玛丝洛娃被押送去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与她同行……
的确,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首先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犯错误不要紧,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其次我想玛丝洛娃从妓女又重新转变成以前善良朴实的姑娘也是一种复活吧。
《复活》读书心得个人收获2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复活》读书心得个人收获3
写于19世纪末的长篇小说《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一峰”。他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弘气魄和明亮的诗意,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和不安的骚动。《复活》完全是体现了一位诗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无畏的大气!
《复活》是以一个农民的眼光描写俄国社会地主资产阶级社会和国家,是托尔斯泰与当时社会彻底的决裂,对其完全的否定的宣言。
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上流社会的聂赫留朵夫,他是一位有名望的法庭陪审员,在审理一件杀人案中,在法庭上见到一位被指控为“杀人犯”的女子,而这个女子正是曾经被他侮辱和践踏过后而又糟蹋她抛弃她为妓女的玛丝洛娃。他的内心受到谴责,开始忏悔自己,想方设法弥补自己的过去。由于玛丝洛娃被陷害,聂赫留朵夫申冤,奔走,上述,甚至在判决后,聂赫留朵夫放弃了家庭和财产,随她一起去了西伯利亚。另一方面,通过妓院老鸨在法庭上的供词,对在法庭上的法官,院长,律师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大人物的会议,说明这些大人物才是逼良为娼的罪人,同时这个冤案虽然因证据不足一直上述到皇上,但是却一一被驳回,仍判玛丝洛娃流放到西伯利亚,当聂赫留朵夫表示愿意和玛丝洛娃结婚时,被她拒绝了。原因是为了不损害他的前程,后来她在流放中与一位革命者建立了爱情。
作为故事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她的遭遇和不幸让人怜悯,更加让我们对俄国当时的社会风气厌恶和痛恨。玛丝洛娃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母亲在女地主索菲亚姐妹的牛场上工作,父亲是流浪的吉卜赛人。她3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女地主看她长得清秀,便把她收养下来。因此,她过着一半小姐一半婢女的生活。她做女工,收拾房间,还洗些不费力的东西,有时读书给女主人听。16岁时爱上了女地主的侄儿聂赫留朵夫。那时,他是个大学生,到姑姑家来度暑假。两年后服兵役,因顺路经过姑姑家,索性就住了4天,在一个复活节的晚上,他和玛丝洛娃发生了肉体关系。临别,他塞给她一百卢布,便到部队去了。此后,聂赫留朵夫连封信也没有捎给她,可是玛丝洛娃却怀孕了。
她是那样爱着聂赫留朵夫,却被这位贵族青年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她不再相信人,认为一切都是欺骗与谎言。当聂赫留朵夫的姑姑发现她怀孕后,便把她从家里赶了出去。她为了生活,受尽了凌辱和调戏,生下的孩子也死了,沦落到基达叶娃妓院,成了妓女。
读到这里,我从内心憎恨这位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但是《复活》中的“复活”却无处不在的冲击着我的心灵。聂赫留朵夫为了赎罪,多次为玛丝洛娃奔走上诉,并打算和她结婚,于是他的精神“复活”进入到更深的阶段。这时他认识到农民的贫困是由于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于是他把自己大部分的土地给了当地的农民,后来玛丝洛娃去了西伯利亚,在那里的三个月,是聂赫留朵夫彻底醒悟的时刻。他最终认清了阶级压迫的统治,无奈他无法改变它。于是他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有罪,从此他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他的精神道德复活了。
从他诱奸玛丝洛娃,后来的不期而遇,看到了一个被他欺骗的玛丝洛娃,看到了一个妓女玛丝洛娃,看到了一个沦为“杀人犯”的玛丝洛娃。他的内心卷起狂澜,从此他尽最大的努力去解救她,这是聂赫留朵夫的良知,心灵以及人性的复活,而我们所同情的女主人公获释后,拒绝了聂赫留朵夫的求婚,嫁给一个地位不高的革命者。这是她生命,心灵的复活,也是整个俄国社会的复活。
作为世界经典名著《复活》,它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良心的问题,也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体现了一位伟大诗人暮年的心灵稳健,《复活》是托尔斯泰歌颂人类同情最美的诗,是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的德行,镇静的智慧和博爱的怜悯,去观察他没有一点幻想的、虚构的、编造的东西,全部是生活的本身。它把人心里肮脏的东西拿出来了,人内心很复杂,好人和坏人,善恶都很复杂,而《复活》诠释了他们.
《复活》是作者整个文学生涯的总结性作品,通过对玛丝洛娃的悲惨遭遇和聂赫留朵夫为她上诉请愿的过程,对沙皇专制制度的反人民本质进行了有力而全面的揭露。
《复活》读书心得个人收获4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复活》概要:小说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本是一个贵族地主家的养女,她被主人的侄子、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公爵诱奸后遭到遗弃。由此她陷入了苦难的生活,她怀着身孕被主人赶走,四处漂泊,沦为___达八年之久。后来她被人诬陷谋财害命而被捕入狱。十年后,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了被告就是十年前被他遗弃的玛丝洛娃,他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为了给自己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走为她减刑。
当所有的努力都无效时,玛丝洛娃被押送去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与她同行。途中,传来了皇帝恩准玛丝洛娃减刑的通知,苦役改为流放。这时的玛丝洛娃尽管还爱着聂赫留朵夫,但为了他的前途,拒绝了他的求婚,与政治犯西蒙松结合。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吏,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
《复活》读书心得个人收获5
《复活》这本书是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风景画,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天堂的幸福和纯洁,触目惊心的是在沙俄官僚制度下的凄苦人生,比如马斯洛娃曾有花一样的年华,但是在被聂赫柳多夫诱奸之后,那花一样的年华霎时间无影无踪了,此后她便终日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欢乐和祥福的生活,在俄罗斯的广阔富饶的土地上,农奴主的剥削,农奴何止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他们的生活甚至是到了惨绝人寰的可怕境地了,然而与之天壤之别的是莫斯科彼得堡上层贵族的荒淫无耻,奢侈骄横的的生活,托尔斯泰敢于面对社会的罪恶,以最清醒的现实主义态度对当时全套国家机器进行猛烈的抨击,指出贵族们挥金如土的日子全部建立在对农奴的残酷剥削上面。
复活?是哪种性质的复活,是生命,即肉体的复活!还是?是精神,灵魂的复活!小说讲的是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和农奴私生女卡秋莎玛丝洛娃这两位曾经心灵纯洁的青年,由于家庭背景,社会现实,个人的遭遇,精神,思想的溃烂,在这两种对立思想的激烈斗争下,精神复活了的这样一个过程。
女主人公的遭遇是当时社会的代表,被人抛弃,失去亲子之后被主人撵走。走出那个家后,正如书中所说:她遇到的一切人,凡是女人都把她当作摇钱树;凡是男人,从上了年纪的警察局长到监狱男看守,个个都把她看作玩乐的对象。对于任何人来说,除了寻欢作乐,除了肉体上的淫欲,世上其它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她在这样的社会压迫下,自暴自弃,吸烟喝酒,从中可看出,当时社会作风的糜烂,似乎当时的女人充当的角色就是玩物,阶级分层是那么的明显,低层的女人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脆弱!
看了这本小说,结合其背景,让我觉得当时俄国的沙皇专制与我国的封建制度有几分相似之处。生活在这样制度下的人变得冷酷无情,阶级性强,面对他人悲惨的遭遇无动于衷,或是应该的。
《复活》书里所提到的牢狱里的许多人,都是被那些权势的人随便安个罪名,就要忍受身心的折磨,浪费光阴甚至是生命。在官场上,人人趋炎附势,戴上极其虚伪的面具;而低层的穷苦人民只能更加贫苦,社会如此的不公平,又有多少人能站起来反抗?没有,大多数人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他们认为他们应有的宿命,甚至失去性命也只能默认。其中,小说里提到的一个人克雷里卓夫----南方一个富有地主的儿子,让我钦佩。他成绩优异,本是一位科学家,偶然的他接触了革命宣传,目睹革命者受残酷刑法,他因此参加了民意党,四处奔波,被捕做牢后还患上了肺痨病。
在生命即将结束,他不后悔,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为的是尽自己的一份力,毁灭那个充满罪恶的社会制度,他生活在这样的家庭背景,受家庭思想的熏陶,还有如此正义,明智,勇敢的行为!试问:在当时又有几人能做到?我想托尔斯泰创作《复活》也许就是希望我们读过之后,更加真实地去了解社会,同时,对生活有所感悟,能够更加理智地生活。
《复活》读书心得个人收获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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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1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爷爷看过的书,这就是《岳飞传》了。这本书讲述了岳飞,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爱国将领的一生。岳飞出生于北宋末年,他很不幸,刚出生没有几天便赶上了黄河决堤。他又是幸运的,虽然家乡发大水,他随母亲侥幸逃生,流落他乡。但在少年时,他拜了一个好师父,周侗。周侗对他就像对自己的孩子,而岳飞也非常的刻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周侗去世以后,岳飞非常伤心,日日跪在坟前为师父守孝,直到三年后才搬回去住。由此可见岳飞是多么有孝心啊。还有他母亲为岳飞刺字的故事更是千古流传。在这本书里还有那勇猛冲动的吉青、文武双全的杨再兴、顽劣任性的王贵、勇力惊人的高宠等等,这些英雄个个都很厉害。我理所当然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岳飞了,他忠成、孝顺、讲义气三全,并且有勇有谋。他一生对朝廷忠心耿耿,对他母亲、义父都孝顺有佳,可惜最后还是被奸臣秦绘所害,英年早逝,但他的故事被后人永远记住。
我读了这本书,我被岳飞传精忠报国的信念深深的感动,我要向他学习,从小认真学习,长大了报效祖国!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2
我在暑假里看了一本书,书名是《岳飞传》。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岳飞、王贵、张显和汤怀一起拜一位名叫周侗的人学文习武,大家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都刻苦学艺,最后都练就了一身好武艺。不久后,他们偶然结识了一位武艺高强名叫牛皋的人,就这样他们五人结为了“兄弟”。有一天,岳飞等人接到了大宋朝廷的命令:一名叫“金兀术”的人被女真族的首领“完颜阿骨”命令为“扫南大元帅”,来侵略大宋,如今已有好几座城池被他们攻破了,让岳飞等人去抵抗。就这样,岳飞等人就踏上了“抗金”之旅,他们英勇善战,为国家立下了汗马功劳。
《岳飞传》一书全面生动地记录了岳飞传奇的一生。通过阅读《岳飞传》,我明白了从小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要向岳飞一样“精忠报国”。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3
读了儿童版《岳飞传》,我知道了岳母为了教育岳飞精忠报国而刺字的故事,也了解了岳飞为了报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抵抗金兵,从而不让自己的国家受到他国的入侵。岳飞的一生让我懂得了以下两个道理:
1。首先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国家,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国家都不爱,那即使掌握了最多的知识也是没有用的。
2。一个人有了崇高的思想后,还得掌握各种技能和知识,如果没有掌握知识和技能,光有崇高的思想,就无法用实际行动去付诸实施,你看岳飞为什么能领兵打仗而且打胜仗不就说明这个问题吗?所以掌握各种知识和技能是报效祖国付诸实施的保障。
岳飞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要从小热爱自己的祖国并且努力学习知识,长大后为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贡献力量。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4
今天,我又将《岳飞传》翻了几遍,其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故事就是“杨再兴归降岳元帅”了。它讲的是:杨门后代杨再兴在南宋作乱,皇帝高宗令岳元帅带兵前去征剿。
扎下营后,岳飞亲自去与杨再兴交战。只见杨再兴头戴凤翅银盔,身穿鱼鳞细甲,手执金枪,相貌堂堂。岳飞见了,拍马挺枪,与杨再兴战作一团。直到天黑都没分出胜负。两军只得下令收兵回营。
第二天,岳飞与杨再兴继续战斗,但还是难分秋色。突然,岳飞假装不敌,拍马就跑。杨再兴立马追了过来。这时,岳飞抽出银锏看完这个故事,我心里感触很多。它让我想到了我的学习,有时做题就像打仗,遇到难题可不能着急,要像岳飞那样多动脑筋,用计谋取胜。韩愈有句话说得好:行成于思,毁于随!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才能取得进步。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5
《岳飞传》讲的是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岳飞是一名有胆有识,智勇双全的军事统领。他武艺高强、用兵如神,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岳家军。但是天妒英才他却被昏庸的宋高宗和阴险的奸臣秦桧在三十九岁那年害死了。当时他的儿子岳云只有二十三岁…
这里有精忠报国的岳飞,直爽冲动的牛皋、优柔寡断的高宗、阴险狡诈的'秦桧等等,里面岳飞的故事有“比武挑小梁王”、“守忠义岳母刺字”、“青龙山智破金兵”、“爱华山大败兀术”等岳飞的事迹
这本书共有四十六章每一章都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传神生动、可歌可泣,让人为岳飞的早逝和当时统治者的昏庸无能感到叹息与气愤。
2024的《岳飞传》读书心得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红与黑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红与黑》作为一本名著,已经被翻拍成电视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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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感悟1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感悟2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小姐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感悟3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感悟4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感悟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2024《红与黑》读书心得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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