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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选择读后感2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_1800字。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兄弟(第3版)》读后感_1800字,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兄弟(第3版)》读后感1800字

刚刚开始看以为不长结果是和白鹿原一样的长
这是我读的第三本余华的小说,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再到兄弟,可以说没有一部是好结局的,总得死人,这也是余华独特特色吧。余华的小说真的都是不好的结局,虽然很痛心但是悲剧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悲剧,太惨了感觉[流泪]
先讲讲父辈的吧
宋凡平,一个超级好的男人,顾得了家、负的了责任、有担当,永远充满阳光,活力,说到做到,壮硕的身材与完美的人品,对人也好,工作稳定(教师),感觉像是白马王子呀,也因为在李光头母亲李兰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来到她的身边帮忙,相知相守娶了她,给她带来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把她的儿子当儿子(李光头)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别人欺负她就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女人。报喜不报忧,事情再大有老子顶着的感觉,回到家永远都是笑脸,不带脾气回家,包括她在上海,宋凡平遇到这么大的事,如此的批斗依然只字不提,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很气愤,但是还是为宋凡平点赞,这是多少个女人想要的呀。当李兰生病,立马联系上海的姐姐,送去上海治疗也因为遵守和她的约定,才会最后死的那么惨吧。
李兰:一个可怜的女人,在面对前夫给自己的屈辱低头多年,直到遇见了宋凡平,以为幸福来了,确实来了,但是却很短暂,短短一年时间,又没有了......身体不好被病魔缠上,后来李光头重蹈父亲的曲折看女人屁股,有带来了屈辱,李兰的一生是短暂的,是不幸的,幸福也是短暂的,一个典型的可怜农村妇女形象。
李光头吧:这个人,就像现在的痞子,油嘴滑舌,油腔滑调,是富于远见的,具有胆量,敢作敢当,注重兄弟情谊,不管是和宋钢还是十四个(两个瘸子,三个傻子、四个瞎子,五个聋子)坚持,敢做、这样的缘由才给李光头带来了叔叔农业的机遇。李光头做了那么多事,只有和林红睡了这一个是真的不对的,朋友妻不可欺,何况兄弟,但是李光头还是很好的,对宋钢,自己收废品看见一架好的外国手表,想也不想给好兄弟宋钢,和宋钢一起吃饭宋钢不吃他也不吃,自己的生意做起来了,第一想到自己好兄弟,想叫他来一起做。李光头虽然从小作为弟弟,却常以一种长者自居,对哥哥宋钢不客气,但是也正是因为认为他们兄弟好,才会这样做,李光头是刀子嘴豆腐心,嘴巴上说的很,心里却从来没有忘记过他的好兄弟宋钢。
宋钢:一个诚实、朴实的男人,还真与宋凡平一样,有报喜不报忧的作为,他是懦弱的,做事畏畏缩缩,做事不会变通,所以,不适合当官员。最后把自己变的男不男,女不女的才辛苦赚了三万元,虽然不多却满是心血,和李光头对比起来真的很心酸,有时候觉得,宋钢作为一个丈夫,是那么体贴,会做饭、打扫、以老婆为天,是很好的,令人羡慕的,作为兄弟,也是很好的,为李光头做饭,做衣服,感觉他无所不能,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没有主见,只能对老婆听之任之,不然他和李光头交往就不和他交往,抛弃了那么多年的兄弟情,做什么事,都问下老婆林红,没有主见,没有胆识,注定无法成大器。但是宋钢的人格是很好的。宋钢作为长者,李光头的哥哥,从小谦让也成为习惯,最后老婆都让出去了,真是,有时候很想打他一巴掌,让他为自己而活,宋钢一生,前半生为了李光头,后半生为了林红,都没有为自己而活,可怜又可悲,最后以死亡收场。性格决定命运,宋钢的性格方面的问题,给他后来的赚钱之路有了阻碍,也为他的一生而累。
林红:书中描绘的美女子,是全刘镇的镇花,有一个另所有男人都想看的完美的屁股和外貌。作为女人这样林红是成功的,她成功的引起了他人的注意,给自己的生命增添光彩。作为妻子,她也不是失败的,是很好的,为宋钢做的事都是该做的事,做饭,给他受伤的腰按摩,给他洗衣,心疼他艰苦的工作而多给钱让他吃,在宋钢出去创业之前,一切都是好的,林红本身,性格也是一个不好的因素,因为她和李光头的渊源,从而导致他们兄弟反目,这一点不好,却也理解,李光头偷看了她的屁股,给她带来了奇耻大辱,让她无法忘怀,但是因为这样,也毁了宋钢和李光头的感情。最后自己成为了寡妇,一个自己没有想到的结局,又开了红灯区,自暴自弃。
可悲可怜。余华的作品中无不渗透着悲情主义,余华的语言朴实,善于抓住细节来描写、令人感同身受,就连宋钢最后两封信用语言的朴实表达出令人想哭的情感。这个就是余华作品的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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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第3版)》读后感_9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900字

虽然当初也是在朋友的推荐下看的这本书,在低俗朴实的文字中流露出的感情,不由得牵动我的心肠。宋凡平的死,宋钢和李光头的分别,宋钢给李光头送来的大白兔奶糖……到林红介入他们之间和宋钢成婚……李光头的GDp和宋钢的卧轨自杀……一切的一起都是那么完美的,完美的令人哑然。

最后的结果,每个人看似得到但失去的更多,得不偿失。

宋钢死后,李光头说的那句,“我没有家了。”语气平缓,但我们从心底里感受到了他的绝望和那孩子一般的脆弱令人心疼。

记得宋钢给李光头的信最后是这样说的,

“信的最后一页,宋钢嘱咐李光头为了他们的兄弟之情,一定要给林红一个好好的安排。宋钢信里的最后一句话是:

“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  ”

在最后发出的两封信件中,宋钢给了他们两份原谅,两份祝福,同样也抹杀了李光头和林红的人生希望,最终,一个空想 ,一个麻木物质。

李光头和宋钢这对兄弟,最开始的关系转折点是林红的出现。爱情都是自私的,所以宋钢离家出走,但他对李光头很好,出于当初对母亲的承诺但我更愿意相信他心中的愧疚更多。李光头在宋钢情窦初开时的拼命打压和那句“你死心了吧”,林红的眼泪让宋钢痛苦不已,李光头的“是兄弟也照宰”只是给宋钢一个理由,一个离开的理由。

爱情,兄弟,情欲,金钱,名利本书都有涉及,在细微处见真情。小李关刀和周不游的结局在这些事情发生后好歹也给了人一些安慰,拥有了值得拥有的人。即使一个漂泊无依,一个仍整天高谈阔论……

从故事全文来看,故事的确是一个悲剧。李光头最后富甲一方但却活在对兄弟宋钢的愧疚和思念之中,宋钢的死同样改变了林红的一生。

让我不禁想着,如果自始至终林红如果都没出现,多好。那这对兄弟会不会结局不同?不会的,就算没有林红他们也会这样,李光头看似粗糙实则重情重义,很倔强,宋钢看似老实,但却有一颗被压抑很久但很高傲的心。

不同的性格差异注定结果会不同

《兄弟(第3版)》读后感_11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1100字

《兄弟》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少有的喜欢像余华的文字,适应这种叙事的方式,于细无声处勾勒人物的情感。2019年元旦三天闭门不出,一口气读完。这是第二次读这本书,感受更加深刻,大学时读的是故事情节,在意的是人物的最终结局。而此刻更能理解其中的因果逻辑和人生道理。
宋钢是一个充满悲情的人物,他一生都在隐忍、谨慎、苦闷中渡过,从他童年母亲早逝,目睹父亲遭受非人折磨和横尸街头,跟着背负“老地主”罪名的爷爷苦难成长,越长大越明白父亲经受的痛苦,也就越害怕此后人生的种种变化。原本以为经历这些,他会更懂得亲情,更珍惜与李光头的兄弟之情,但读到他决断地和李光头划清界限时,不禁惊叹!他终于丢掉了一切,变得一无所有。他背负了太多的责任:李兰临终告诉他要照顾好李光头,不让他走歪路,有饭兄弟分着吃,他做到了,背着林红不断救济李光头,令人唏嘘;他深爱林红,却碍于李光头的死缠烂打和兄弟之情,只好将爱深埋于心,做了很多伤害自己和林红的事情,最后还是因为李光头的一句话顿悟,和林红走到了一起。宋钢在爱情里,没有一丝胆量,总是退缩,甚至卑微;和林红婚后的生活一尘不变的平淡,这种平淡掩埋着种种一触即发的危机,他优柔寡断,他习惯接受,并且毫无主见,他甚至根本不懂林红,以至于林红遇到厂长的骚扰也敢怒不敢言,从没有与他说过,读不到两人之间的信任,让人觉得林红对他的爱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感动和习惯,这种感动与习惯经不起第三者的刺激,例如而后的李光头;在下岗以后,宋钢为了他所爱的林红,不惜伤了腰伤了肺,背井离乡隆胸去卖保健品,用践踏自己的方式去卑微地爱着林红,他自以为是的爱着,当他鼓起勇气回到家里,却听到林红和李光头的事情,他没有任何表示,留下两封充满人性光辉和毫无责怪的信后悄然卧轨,从生到死都没有给别人带来一丝麻烦。也许在宋钢的世界里,他觉得爱就是付出,毫无保留的,对林红对李光头都是,他宁愿自己经受痛苦,也不愿他在乎的人受伤,也许是老好人,也许是真汉子。
李光头和他简直是两个极端,亦正亦邪,可爱可憎,李光头的童年也布满阴影,他父亲因为偷窥淹死在厕所里,母亲李兰忍辱负重,对他来说却没有任何影响,受尽侮辱、嘲讽、谩骂、欺负,却依然生机勃勃。步父亲后尘,却因偷窥成了网红;集资做服装闹的人财两空,却因为垃圾分类意外暴富;世事难料,他走的路似乎注定不平坦,却恰巧迎合了时代的变迁,逆流而上成为时代翘楚、人生赢家,可笑可叹。
一对兄弟,命运相似,结局大相径庭,这就是人生。

《兄弟(第3版)》读后感_5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500字

和同名作者《活着》一样,这本书依然带有时代的阵痛感。

历史的苦难让人心痛,但它并不能成为我们今天生活的依据,也不能结束我们今天困惑的条件。生活依然绚烂中带着惨白,或者人们只能在磨难的夹缝中寻求生存。

是生活本意如此还是人性中的缺憾?

这种始作俑者的根源在哪里?

作者一直试图说明白但也一直在孜孜探索。也许这是人类甚至是生命的枷锁。

看得出作者的迷茫和内心挣扎的痛苦,但这注定了是他痛苦而不得其解的因素,像一个心魔一样越陷越深--这是一个压抑的时代,谁也成不了谁的解药。

好在我们可以放下曾经的仇恨和遗憾,把更多的精力去关注现在和未来。寻求快乐是人的天性,无可厚非。

这种思想上给读者的思考是作者最大的优点,结尾安排李光头兄弟宋钢的死亡是文中的高潮,痛定思痛。

拙笔略表不足之处:通篇记叙文有点像流水账,幽默但不少感于作者自己的幽默,带有局限性。

另外能感觉到作者算是受地地道道中国文化影响的人。近现代世界,中国文化出现断层,外国文学有很多可取之处。集思广益走向世界文学将成为一条必经之路。

《兄弟(第3版)》读后感_1000字


《兄弟(第3版)》读后感1000字

初读余华是通过《活着》一书,他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人们对生活的无奈,对生的渴盼,在余华的笔下掷地有声,触动着人们的内心,所以我一路追随,一路奔跑。
同样《兄弟》一书,李兰(母亲)和宋凡平(父亲)的刻骨铭心之爱,李光头和宋钢的兄弟手足之情,两个家庭的四个人在爱中结为一家人。简单,纯粹,他们的关系就像是蔚蓝的天空,明亮干净,像是夜空中的皓月,清澈皎洁,像是远方的风,在灰暗的年代里依然温和清爽。
很喜欢书中的父亲宋凡平,这是一个信守承诺的男人,是一个用自己的正能量给孩子们带来欢乐,让他们在灰色年代里仍保持童心,快乐成长的父亲,他是天,用无线宽大的爱包围着一家人的顶梁柱。才华被打击还有力量,力量被打击还有高大身材,身体被击垮还有温柔言辞,言辞被击垮还有笑容。他至死都在维护跟李兰的约定,即使被红卫兵活活打死,他的目光仍然触碰着妻子归来的方向。
我哭了,我看到了宋凡平的追逐,听到了李兰的呐喊,感受到了李光头和宋钢的撕心裂肺的痛。心疼他,可惜他,文革动荡让太多有骨血的人丧命黄泉。说是统治者的权威也好,说是社会的退步也罢,总之逝去的人已化作一缕清风,一丝尘土,惟愿逝者安息。
李光头一个吊儿郎当满嘴粗话的臭小子,却一身正义,真诚实足,用自己的智慧缔造了刘镇的GDp,用自己的不懈努力营造了丰裕的经济生活。宋钢,一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写的一手好字,遗憾的是没能将读书写字继续延成下去,可他却收获了一生的挚爱。林红对他的死心塌地,他对林红的义无反顾,两情相悦,心心相印。生活虽清贫,但也过的安心舒适。
《兄弟》的前半部分,写尽了沧桑,道尽了苦楚,但是因为简单,纯粹,真诚,用心,而深得人心。有些东西、有些命运,或许我们改变不了,但仍要坚持初衷,因为那是心底最清亮的地方。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你可以信命,但请不要认命。
后半部分笔触太丰富,让我眼花缭乱的看到了这个日渐兴盛的时代,有人欢喜有人忧,的确,钱是个好东西。可是就是因为这个好东西,越来越多的人丢失了自己的信仰,迷失了方向。太复杂的世界我们掌控不住,太复杂的人生我们驾驭不了,任你怎样叱咤风云,你的心里终有一个软肋。
兄弟终究是兄弟,就是天翻地覆慨尔康了,就是生离死别了,这种关系仍然根深蒂固。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8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800字

一直都知道这本书,一直没有勇气去看,看完余华写的《活着》,就不再有勇气读他写的书了,最近终于鼓足勇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部分时,特别特别难受,索性结局还算不错。没看这本书前,仅凭自己的臆想和对这本书名字的理解,对主人公有所偏见,我认为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务正业,不学无术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一次的卖血,读完这本书才明白不是这样的,是我理解的太过于肤浅了。

《许三观卖血记》以卖血为线索讲了徐三观的一生,也讲了那个时代的故事。书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就先说说这十一次每一次卖血的故事。

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村里有卖血的传统,认为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不结实,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在地里干半年活的钱,许三观出于好奇,也是想证明自己身子骨好去卖血,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住院需要很多钱,方铁匠没有那么多钱治儿子,只好让许三观赔钱,许三观也没有钱可赔,方铁匠只好搬空了他的家。许三观被逼无奈去卖血。这是不情愿的,因为一乐不是已经的亲生儿子,许三观养了他许多年,但不想卖自己身上的血去替他还债。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把林芳芬给睡了想要买点东西补偿,所以去医院卖血给林芳芬买东西。

第四次是大跃进时期,又赶上水灾荒年,家里天天喝稀饭,为了给孩子改善生活,吃上一顿好的饭菜,去医院卖血。因为长时间营养不良,这次卖完血许三观有些不舒服。

第五次是送一乐座轮船回乡下时,卖血换钱,想让孩子能够吃点好的,想让孩子把钱用在刀刃上,逢年过节给队长买些东西,能够早日回城,满满的父爱啊。

第六次是二乐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家里没有钱可以买好酒好菜,为了不得罪二乐队长,能够让二乐早些回城,许玉兰让许三观再去卖一次血,卖来的钱请队长吃饭,想让孩子不在农村吃苦,早点回城。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许三观卖血的时候遇到根龙,根龙买完这次血就死了,许三观很不舒服,回到家还得忍着不舒服陪二乐队长喝酒。

第七次到第十一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卖血太过于频繁,李血头怕出事故,不让他再卖,许三观只好去不知道他卖过血的医院,一路卖血去上海。伟大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前半部分语言还挺幽默,读了还能笑,后边读的时候着实难受,本书有几个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几句话。

1、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后,根龙和阿方带他来胜利饭店就是点的这些,说这些都能过补血活血,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不是普通的酒菜,而是补血的宝贝。之后,许三观每一次卖完血后这句话几乎都会出现一次。仿佛成了一种仪式

2、 “你们谁给我买一碗面条吃,我就做谁的亲儿子,你们谁去买面条?”

许三观第四次卖完血后,带着许玉兰,二乐,三乐吃每碗一块七角的面条,给一乐五角钱吃红薯,他给一乐说,我平日里没有亏待过你,但我不能拿卖血的钱让你吃面条,那样就太便宜何小勇那个王八蛋了。一乐啃着手里那一丁点红薯,想着他们都在吃面条,觉得特别特别委屈。这个时候一碗面条不再是一碗面条了,而是象征着些别的东西。是认可他这个儿子,最后,还好,还是许三观背着一乐带他去吃的面条,描写这一段的最后几句真的很有爱。

3、 “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

他又指指何小勇的女人,“还有你,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何小勇被车撞成重伤,需要一乐去喊魂,一乐不愿意,许三观让一乐去。说喊完你就不是何小勇的儿子了,就是我的亲儿子。最后许三观说谁在说一乐不是我的亲儿子,我就和你们动刀子。这个时候,许三观已经在心里认可一乐了,是不是亲儿子又能怎么样呢。

4、“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会有了。”

为了给乐筹治病的钱,许三观只好再卖血,一路上喝凉水,做船,忍受各种不舒服,只为了给儿子筹治病的钱。

《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内容很难受,但是许三观一家结局都还不错。这本书里其他的人也都很不错,不想鲁迅先生笔下的人那个麻木无情。这本书中的人物都很善良。对许三观这个任务也塑造的很好,是个真男人,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能最初心里有些隔阂,有道卖不出去的坎,这是人之常情,后来就好了,也没有了偏见,对媳妇,对邻居,对孩子,许三观做的都很好,是一个真男人。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10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1000字

感觉像是在看一部电影。余华用很平静的语言描述,我也用很平静的心情阅读。

关于孙光林和苏宇苏杭的描述是我最能感同身受的部分,“我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 而是回到孤单之中, 以真正的我开始了独自的生活。 有时 我也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 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 也不愿 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我觉得这是很多人都能够经历的一种心情吧,很简单很平凡的文字,却让人有一种悲伤的感觉。

后来余华写道:“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 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一种凄风苦雨的悲情氛围跃然纸上。整篇小说都充满着悲情的基调,其实不只是一个人的受难,而是一代人在无序成长中的集体受难。 譬如,年轻漂亮的冯玉青一步步地沦为暗娟;父亲孙广才因为弟弟救人而死,日复一日地等待着“英雄父亲”的称号,结果不但梦想没有实现,反而因治安事件而拘留;因为一句打倒老师的标语,孙光林便被老师诬陷和诱供而遭受禁闭;因为青春期性本能的骚乱和冒险,苏宇被处以劳教;由于妻子的多病而导致了王立强的婚外情,结果却被人们无情地跟踪和捉奸,最后不得不选择自杀;因为母亲的死亡,再婚后的父亲便无情地将年幼的国庆抛弃于世;在母亲冯玉青被劳教之后,,无家可归的鲁鲁只好在监狱外流浪;音乐老师因为与学生曹丽发生关系,从此毁灭了自己的一生;在没有生理教育的年代,孙光林、 郑一亮、 苏杭等同学整天因为手淫而惶惶不可终日……所有这些受难式的事件,都表明了在那种特殊的历史境域中,人道关怀的空前缺乏,社会伦理与道德尊严的严重丧失, 致使人们将不可避免地沦为一种悲剧性的存在。否则,只能像孙广才那样变成一个地地道道 的乡村无赖。爱的严重缺席,伦理体系的空前衰落。 道德管束的彻底破产,都使得从南门到孙荡的中国乡村社会, 充满了某种无序的疯癫状态,人们常常以最为原始的行为行走在现实的角角落落,伤害与被伤害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具活力的成分。

这部小说里虽然没有多少悲伤的语言,但它确确实实是部悲剧。鲁迅说悲剧的宗旨是将美好的事物撕碎给别人看, 而余华的悲剧却是将本身就撕碎的 美好再次撕碎让你咀嚼感受,压抑,沉郁。

我突然想起昨晚和人聊天,觉得我过去的人生也像悲剧,无力把握,无法把握,又必须把握。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9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900字

健哥说,这是余华老师写的最好的一本书。读的过程感慨万千,结束时刻一片空白。叙述者仍然以我这样一个孩童的视角第一人称叙述,因为被冷落被忽视,又似乎以与己无关的冷眼旁观地看待那样一个复杂的年代。健哥说,音乐创作也像是叙述,感情藏而不露,懂得控制,跟余华的书异曲同工。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环境下,即使纯真的孩童眼里,人性的丑恶与纷繁暴露无遗。书中描述了各样的人物,栩栩如生,彰显社会百态。爷爷的圆滑精明,父亲的虚伪丑陋,母亲的无奈隐忍,哥哥的冷漠孤苦一切都是必然,时势造人物,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家庭,必然出畸形的产物。我和哥哥的不同在于,我先是被动然后主动地与这样的家庭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逃离原生家庭早就根深蒂固了,哥哥不同,他长大后就成了另一个父亲,无法摆脱。故事里的女人形象都是中国传统女性悲剧的象征,没有抗争,只有隐忍,母亲临死的喊叫只是抗议拿走财物,对于男人的背叛家庭却没有反抗意识;冯玉清扰乱了婚礼,但还是屈服于现实;李秀英有过呼喊,但也无力,最终只有在丈夫死后坚定地拒绝领回遗体。每个人都是矛盾统一体,小时候远远看到的幸福的苏家,近看也是千疮百孔,医生高大的形象本是完美无暇,在寡妇诱惑面前不堪一击,文中特地强调他本有机会也应该拒绝,苏宇即继承了父亲的矛盾,他终究敌不过心中的魔而被改造,苏杭更是赤裸裸滴称为校园一霸(小时候遭受小混混威胁恐吓的回忆涌上心头);幼时眼里那样美好的冯玉清长大后却也和所有人一样冷漠,无视亲情;那样美好的国庆,口袋里放着手绢的国庆,也会由于老师的介入背叛友情,就如同他父亲毫不犹豫滴放弃儿子那样决绝;王立强穿着军装的伟岸的形象,却也无法克制本能;李秀英虚弱的身体却给了主人公莫大的力量,相信他的诚实;全文似乎只有鲁鲁这个少年始终怀揣坚定的信念,不撒手,看妈妈,仍然给人以希望,但他的身世他的成长最终仍然走向淹没,正如国庆。全文是悲哀的,但我这个叙述者走出了南门,逃离了原生家庭,可喜可贺,即使印迹永远残留,记忆无法磨灭,记忆不按时间出牌,所以倒叙,插叙而来,在孙荡小城的记忆一定是珍藏的,最后叙述,在火光中戛然而止,意味悠长。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12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1200字

《在细雨中呼喊》余华

本文特点在于分节叙述,情节跳脱。与余华先生的其他长篇不同,以孩子“孙光林”的眼睛为窗口,见证并叙述在南门的所见所闻,语气幼稚而又真实无比,别有一番滋味。

个人特别喜欢的文中比喻句↓

1.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已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已经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地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2.他仰躺在潮湿的泥土上,双目关闭,一副舒适安详的神态。我注意到黑色的衣服上沾满了泥迹,斑斑驳驳就像田埂上那些灰暗的无名之花。我第一次看到了死去的人,看上去他像是睡着的。这是我六岁时的真实感受,原来死去就是睡着了。

3.我的父母就像是两只被扔进水里的鸡一样,狼狈不堪地挣扎着。两人挤在一起的耻辱情景使我心酸地低下了头。

4.他脚蹬父亲宽大的草鞋,在泥路上拍打出弥漫着的灰尘。弟弟尖细的屁股和瘦小的脑袋由父亲的大鞋负载着向前,孙光明走到刚搬走的苏家屋前,将篮子顶到了头上,于是我弟弟一贯调皮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僵直了

5.当那人失魂落魄地奔跑过来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喊叫像破碎的玻璃片一样纷纷扬扬。那时孙光平正用镰刀削地瓜吃,我看到哥哥将镰刀一扔,奔出屋外。孙光平边跑边呼喊父亲,父亲孙广才从菜地里跑了出来,父子俩急步奔向河边。我的母亲也在那条路上出现,她手里捏着的头巾在奔跑的路上上下舞动。我听到了母亲凄厉的哭声,母亲的哭声在那一刻让我感到,即便弟弟还活着也将重新死去。

6.我的母亲在油灯下坐了整整一夜。翌日清晨,全家都换上了补丁遍体的衣服,仿佛鱼的鳞片一样,我们像是四条可笑的鱼,迎着旭日游出了家门。

7.祖父晚年的形象就像一把被遗弃的破旧椅子,以无声的状态期待着火的光临。

8.我和弟弟那时候目瞪口呆,就像两条饥肠辘辘的狗,看到一根骨头在空中飞去。

9.在我离开南门前的不到一年时间里,这个健壮的老人如同化装一样迅速变得面黄肌瘦了。他作为一个累赘的存在已经十分明显,于是他开始了两个儿子轮流供养的生活。

10.满脸通红的孙广才像个孩子那样不知疲惫地乱喊乱叫,他的喊叫如同狂风似的吹得我们弟兄三人身体抖动。

11.我养了两条蛔虫。”

我和祖父就像是两个不速之客,长久地寄生在孙广才的口粮里。

12.刚开始我和弟弟一样无知地认为,水牛并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可是我看到了它的眼泪,当它四脚被绑住以后,我就看到了它的眼泪,掉落在水泥地上时,像雷阵雨的雨点。

13.她告诉我风是最坏的东西,它把尘土、病菌,以及难闻的气味吹来吹去,让人生病,让人死去。她把风说得那么可怕,使我在童年的印象中,风有着青面獠牙的模样,在黑夜里爬上我的窗户,把玻璃磨得沙沙乱响。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_2100字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2100字

在细雨中呼喊,在回忆中重生

“回首往事或者怀念故乡,其实只是在现实里不知所措以后的故作镇静,即便有某种感情伴随着出现,也不过是装饰而已。”作者在这本书里和一个家庭再次相遇,和他们的所见所闻再次相遇,和他们的欢乐痛苦再次相遇。

余华说:“这本书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这本书一共十八章,不是按照以往的时间顺序写成,是以作者对时间的感受,记忆中的时间顺序写成。所以表面看起来杂乱无章,章与章之间毫无关联,但其实章与章之间又有着某些微妙的关系。记忆如玻璃碎片被作者一块一块地捡起来,闪耀着作者暗淡的童年时光。

于是主人公孙光林获得权利,获得重新理解跟自己朝夕相处的家人命运的权利。整本书以孙光林的自述向我们展现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南门是主人公孙光林生活的第一个家,是孙光林一到六岁生活的地方。

父亲孙广才似乎觉得自己不够混账,所以一生致力于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无赖。即使我被哥哥用镰刀弄得满脸是血,他听信哥哥弟弟的谎话不分青红皂白就能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当我考上大学意识到我终于要从家里永久地滚蛋后,他显得十分高兴;太过于“生机勃勃”的他不满足于生活的平静,只要有能让他发怒的瞬间一定抓住不放让事态愈演愈烈;性欲旺盛的他在我还没读大学时就早已和斜对门的寡妇勾搭上了,并背上家里值钱的东西爬进寡妇的窗,爬上寡妇的床;年过六十的他看到哥哥的媳妇瞬间激起他早年的性欲,哥哥却为此坐牢;祖父过上不劳而食的生活之后,父亲就想方设法地让祖父吃不上饭,他已经相信父亲不久之后就会离世而去,喜形于色的孙广才毫不掩饰自己的愉快心情,他对自己是不是孝子根本就不在乎。“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随时都准备踢开他们。”

母亲柔弱,一生忍耐,在自己还没有死的时候,自己的丈夫就和斜对门的寡妇勾搭上了,但自己默默忍受着所有痛苦,只有在弥留之际才爆发出自己一生中唯一的愤怒。

哥哥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曾经在村里被视为英雄的哥哥以为读书能够改变自己平庸的生命,却悲哀地意识到自己的一生注定出局,越发自卑;曾经用镰刀划伤我的脸拉拢弟弟陷害我,却独自给我交了高考报名费,并挑着被子送我去大学;少年时候喜欢的女孩早已被村里的无赖玷污,长大后的妻子却被自己的父亲玷污,自己却被送进大牢。

弟弟孙光明是家里最小的成员,却第一个走向死亡,最先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当他忙着在一群比自己小的小孩中树立威信时,就匆匆地把自己的生命断送在湍急的河流里。自己逞强认为自己能够救起溺水的小孩从而葬身河底,却被父亲认为是舍己救人的英雄,让父亲错认为自己是英雄的父亲,在村里耀武扬威了好久的美梦最终在尘土飞扬的小路上,不见任何政府官员却等来了警察而支离破碎。

苏家两兄弟陪我度过了中学时光。苏杭那时周围总簇拥着很多同学,而我来自农村,自卑和孤独让我走向苏杭,走向更加孤独的境地。苏杭大胆到令人吃惊:把一张女性阴部的彩色照片带到学校甚至给女同学看;在性欲的冲动下竟然想强暴一个老太太;以自己的粗俗公然对抗不堪一击的音乐老师;在众多女生面前用柳条抽打我让我遭受屈辱,自此我和苏杭分道扬镳半年以后和苏宇建立了亲密的友情。苏宇会送我回家直到南门的木桥,然后转过身去默默走远;他会在我为我的手淫而感到战栗时宽慰我让我不再厌恶自己;但他在性欲的冲动下对女性的渴望让他身败名裂为此去劳动教养一年;但是苏宇最终因为脑血管破裂死在自己的床上,无人知晓。

苏宇死后,年幼的鲁鲁和我的友情迅速成长。老是打架的鲁鲁虚构了一个所谓的哥哥,自己却是那样孤立无援。妈妈卖淫被送到劳改所,于是这个只有七岁的孩子被扔到福利院一个星期后毅然决然地要一个人去七桥找妈妈。“他悄悄将草席卷起来,绑上绳子斜背在身后,提着自己的书包和冯玉青回来时带来的大旅行包,向汽车站走去。走到劳改所后开始了风餐露宿的生活。他将草席铺在一棵樟树的下面,将旅行袋作为枕头,躺在那儿读自己的课本。只要一听到整齐的脚步声,他就立刻扔了课本撑起身体,睁大乌黑的眼睛。一群身穿黑衣的囚犯,扛着锄头排着队从不远处走过时,他欣喜的目光就能看到母亲望着自己的眼睛。”

六岁的我被送到孙荡,过于强壮的王立强和过于瘦弱的李秀英成了我的父母。虽然整日都让我把玻璃窗户擦得干干净净的奄奄一息的李秀英并不怎么管我,但当我被同学国庆和刘小青陷害被所有人诬陷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自始至终地相信我;虽然王立强在某个夜晚一手把我扔在地下摔得鼻青脸肿,但他会带我去吃最贵的面条。王立强最后用手榴弹炸死了自己,李秀英抛弃我远走他乡,但他俩让我感觉才是我的亲生父母。虽然让我干着沉重的体力活,但让我有一种亲切感。我被抛弃后,不得不回到南门。

从始至终我都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在南门生活的六年时间里:被父母抛弃,被哥哥弟弟抛弃,被村里的人抛弃,没有人愿意跟我玩;在中学读书时:被同学抛弃,被老师抛弃,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我;在孙荡生活时:被王立强抛弃,被李秀英抛弃,没有人愿意要我。

在细雨中呼喊,呼喊着人生。

好像人生来就是孤独的,但我们都一腔孤勇地向前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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